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088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八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八十八卷目录
医部汇考六十八
黄帝灵枢经二十二〈九针论篇第七十八 岁露论篇第七十九 大惑
论篇第八十 痈疽篇第八十一〉
艺术典第八十八卷
医部汇考六十八
《黄帝灵枢经二十二》
《九针论篇第七十八》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 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针者,天地之 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 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 八以法风,九以法野。”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 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 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锺数》焉,以针应数 也。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 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 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二者 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 而圆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三者人也。人 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圆 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四者, 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 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 而痼病竭。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 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 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六者,律也。律者,调 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 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牦,且圆且锐,中身微大, 以取暴气。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 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 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固之,真邪俱往,出针而 养者也。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 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 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 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其为 “之治针,令小大如铤,其锋微圆,以取大气之不能过 于关节者也。”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岐伯曰:“一曰 镵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 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圆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 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鍉针,取法于 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 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 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 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圆利针,取法于牦针,微大其末, 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 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 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 痹者也。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圆,长四寸,主 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长短 法也。〈寤同悟鍉音时深内之内同纳〉
马莳曰:“此言九针所以应天地之数,而详其大小长短之法也。夫九针者,应天地之大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正以圣人起天地之数,一以至九,故分天下为九野。若九而九之,则为八十一,乃黄锺之数亦然也,以针应数,故制” 之为九针耳。第一针应天,盖天属阳,而五脏应天者惟肺,肺为五脏之华盖,皮则为肺之合,乃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者,其头大,象天之阳也,其末锐,令无得深入,而使阳气出也。故下文一曰镵针者,取法于巾针,其头虽大,其近末约寸半许而渐锐之,计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者,用之正以出阳“气也。第二针应地。夫地为上,人之应上者惟肉,故为之治针者,其身虽筒,其末则圆,令无得伤肉分,则邪得竭。故下文二曰圆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之气也。第三针应人。” 夫人所以成其身而得生者,唯血脉,故为之治针者,其身则大,其末则圆,令可以按脉而勿陷,以致复其正气,令邪气独出耳。故下文三曰鍉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气之出也。第四针,应四时也。四时有八风,而客于经络中,乃为瘤病,瘤者,留也,痼病也。故为之治针者,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其热,出其血,而使痼病之得竭。故下文四曰锋针取。
法于絮针,其身则筒,其末则锋,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也。第五针应五音。夫五音主冬夏之分,以子午而分,所以为病者,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故为之治针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也。故下文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相争者也。第六针应六律。夫六律所以调阴阳四时,而合于人身十二经脉,令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故为之治针者,必令其尖如牦,且圆且锐,其中身则微大,所以取此暴气也。故下文六曰圆利针,取法于牦针,其末微大,其身反小,令可深纳。其针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第七针应七星,盖天有七星,人有七窍,为邪之所客,则舍于经络。而为痛痹。故为之治针者。令尖如蚊。�之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则正气因之而复其真邪,虽俱往以出针,而可以养其正气,不使之外泄也。故下文“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第八针应八风,盖人之手足,各有股肱关节,计八。今八正之虚风,即八风以伤人,则内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故为之治针者,必长其身,锋其末,而可以取深远之痹,故下文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正主于取深远之邪痹也。第九针应九野,夫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似地之有九野,而淫邪流泆于身,如风水状,不能通于机关大节,故为之治针者令小,其状可大如铤,其锋微圆,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故下文“九曰大针者,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圆正,以取大气,不能过关节者也。”
张志聪曰:“此篇论九针之大道,应天地之大数,而合之于人。人之身形,应天地阴阳,而合之于针。天地人者,三才之道也。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成于三,三而三之而成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锺之数焉。肺属金而位尊高,为脏腑之盖,故应天者肺。脾属土,而外主肌肉,故应土者脾。” 血脉者,人之神气也。故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经络出于四肢,以应岁之十二月,故合于四时;八风七窍在上,故应天之七星;骨有八节,故应八方之风。九野者,在天为分野,在地为九州,在人为头首、膺喉、手、足、腰胁。故曰“其气九州九窍,皆通于天。” 此针道通于天地,而各有其式,各有其用。人之血气,少有留滞,则为痹为痈。是以九针皆取气取痹取痈。
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奈何?”岐伯曰:“请言身形之 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 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 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 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 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其大禁。” 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日,善候八正 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 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
马莳曰:“此言身形之应九野,而天忌乃所当知也。人之左胁应春分而乙卯日属木,居左故应之。右胁应秋分,而辛酉日属金,居右故应之。膺喉首头应夏至,而丙丁日属火,居南故应之。腰尻下窍应冬至,而壬子日属水,居北故应之。至于左足应立春,戊寅己丑日应之。盖戊己主土兼四方,而寅丑则居东北方也。右足应立冬,戊戌、己亥日应之,盖戊己主土,兼四方,而戌亥则应西北方也。左手应立夏,戊辰、己巳日应之,盖戊己主土,兼四方,而辰巳则应东南方也。右手应立秋,戊申、己未日应之,盖戊己主上,兼四方,而申未则居西南方也。六腑与膈下之脾肝肾三脏,应于中州,乃大禁者也。盖大禁在诸戊己之日,而太乙所在之日,即如冬至居叶蛰,立春居天留,春分居仓门,立夏居阴洛” 之类是也,亦宜禁之。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则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苟欲治之,无以其所值之日治而溃之,是乃天忌之日,不可以轻犯也。
张志聪曰: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也。按星书,“立春应天文箕、尾分野,《禹贡》冀州之域。春分应天文心、房分野,《禹贡》徐州之域。立夏应天文翼、轸分野,《禹贡》荆州之域。夏至应天文井、鬼分野,《禹贡》雍州之域。立秋应天文,参、井分野,《禹贡》梁州之域。秋分应天文,奎、娄分野,《禹贡》兖州之域。立冬应天文危、室分野,《禹贡》青州之” 域。冬至应天文“牛斗分野” ,《禹贡》扬州之域。中州应天文“张柳分野” ,“《禹贡》豫州之域。” 盖地有九野九州,人有九窍九脏,皆上通于天气,是以身形应九野,而合于天之四时八节也。手足之主戊己者,土属四肢也。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膺喉头首应夏至者,身半以上为阳也;腰尻以下应冬至者。身半以下为阴也。丙午属火。故主夏。壬子属水。故主冬。胁主外内出入之
“枢,故主春秋二分,盖春主阳气上而阴气下,秋主阴气上而阳气下也。乙卯属木,主于东方,故其日乙卯。辛酉属金,主于西方,故其日辛酉。” 六腑膈下三脏,居形身之中而在下,故应地之中州。太乙所在之日,谓移宫出游之一日,并立中宫之日也。八正者,八方之正位,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所直之日,谓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是谓天忌日也 。王子律曰:“按《遁甲经》云: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故为天忌 。” 卢良侯曰:“肺应天,心应日,故止膈下之三脏应地 。” 倪仲玉曰:“气从下而上,故左足应立春,右足应立冬者,气复归于下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 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 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药;形数惊恐,筋脉不 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形。”
马莳曰:“此言病有形志之苦乐不同,而治之者亦异也。形在外,志在内有等。外形虽乐,而内志则苦,故志属于心,心合于脉,所以病在于脉也,当灸刺随宜以治之有等;外形不乐而内志则乐,则筋以劳而伤,所以病生于筋也,当火熨导引,治之有等。外形既乐而内志亦乐,则血气凝滞,病生于肉,当以针石治之有” 等:外形既苦,而内志亦苦,则血气枯焦,病生于咽嗌,当以甘和之药治之有等:形受劳苦,数被惊恐,筋与血脉皆不相通,则病生为不仁,不仁者,痛痒不知也,当按摩酒药兼用之,是皆五形五志之受病者如此。
张志聪曰:“此言人有贵贱君子小人之不同,形志有偏苦偏乐之异,故治法亦宜守一勿失也。夫富贵之人,形乐志苦;村野之人,形苦志乐。形乐者,四体不运,则血气留滞,故当治之以灸刺而通血脉。形苦者,劳其筋骨,故当治之以熨引以舒其筋。形乐志乐,则心广体胖,故当治之针石以疏其气。志者,心之所发也” ,咽乃胃腑之门,而胃主肌形。“喝” 当作“𩩲” ,𩩲,骭也。乃蔽心之骨,而内应于心脏。故形志皆苦者,病生于咽𩩲,此病在不足,故当调之以甘药也。惊伤心肝,恐则伤肾,是以形数。惊恐则筋脉不通,荣气不行,则为不仁,此病因于内,故当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志也。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欬,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马莳曰:此言五脏之气为病也。按《三部九候论》曰:“心为噫。” 《脉解篇》云: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阳明,阳明络于心,故上走心为噫也。本经口问篇,黄帝曰:人之噫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为噫。夫曰心为噫,又曰寒气转于胃,正以心气主噫,而胃又有寒,故从之而转耳。至于本经经脉篇论脾之为病,亦曰善噫,盖脾胃之病,无以异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言:肺在变动为欬,故肺主于欬也。又曰:肝在声为呼,而此曰语者,彼言声而此言病也。吞者,食咽也,然病时气亦能吞也。欠者,张口转气也。本经口问篇黄帝问曰:人之欠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卫气昼日行于阳,半“夜则行于阴。阴者主夜,夜者卧。阳者主上,阴者主下。故阴气积于下,阳气未尽,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 此阴阳之上下也。
张志聪曰:此以下明乎九针之道,更当知五运六气之微,合人之五脏六腑十二经脉也。噫者,中焦之逆气。《本经》曰:阴阳上下相引,故数欠,当泻足少阴,补足太阳。盖肾气上逆,欲引而下,则为欠。
“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 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马莳曰:此言六腑之气为病也。《阴阳应象大论》曰:“肝在志为怒。” 而此曰胆为怒者,以肝与胆为表里也。胃为气逆为哕者,盖胃为水谷之海,惟胃气不和则气逆。按《灵枢》·口问篇:岐伯曰:谷入于胃,胃气上注于肺,今有故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而复出于胃,故为哕。大肠小肠为泄者,盖大肠为传道之腑,小肠为受盛之腑,今受盛之气既虚,传道之司不禁,故为泄利之证也。膀胱不约为遗溺,《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乃能出矣。” 又《脉要精微论》曰:“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今膀胱之气不足,而不能藏,故为遗溺如此也。下焦溢为水,此下焦者,即《营卫生会篇》。上中下之下焦也。下焦之气不足。故汎溢而为水病耳。
《王子律》曰:“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气逆则为怒。下焦如渎。水道出焉。病则反溢而为水病矣。”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 是谓“五味。”
《马莳》曰:“此言五味之入五脏也。”
张志聪曰:伯高云: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于胃,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五味各走其所喜,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以次传下 。《王子律》曰: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五并精气:并肝则忧,并心则喜,并肺则悲,并肾则恐, 并脾则畏,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
马莳曰:“此言五脏之精气,并于所虚之脏也。《阴阳应象大论》曰:‘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肾在志为恐。今肝虚而馀脏精气得以并之则为忧。夫在志为怒,而此曰忧者,以肺气得以乘之也。心虚而馀脏精气得以并之则为喜。盖喜者固其所志,而太过于喜则为病也。肺虚而馀脏精气得以并之则为悲。夫在志为’” 悲,而此曰忧者,忧甚则为悲也。肾虚而馀脏精气得以并之则为恐,脾虚而馀脏精气得以并之则为畏。夫在志为思,而此曰畏,以过思则畏胜也。此乃五脏之气虚而相并者也。王子律曰:肺在志多忧,精气并于肝,则忧者所胜之气乘之也。多阳者多喜。心为阳脏,精气并之故喜。《经》云:“神有馀则笑不休” 是也。精气并于肺,则肺举而液上溢,液上溢则泣出而悲。肾在志为恐,五精气并之,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所不胜侮之,故恐。土气灌于四脏,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畏。此因脏气虚,而馀脏之精气并之,皆为病也。《阴阳应象论》曰:“心在志为喜,喜伤心。肾在志为恐,恐伤肾,乃有馀而为病。” 过犹不及也。
五恶: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 气所恶者也。
马莳曰:此言五脏所恶之邪也。肝属厥阴木,其性与风气相通,而感风则伤筋,故恶风。心属少阴火,其性与暑气相通,而受热则伤脉,故恶热。肺属手太阴金,其性本寒,故恶寒。肾属足少阴水,其性喜润,故恶燥。脾属足太阴土,其性喜燥,故恶湿。王子律曰:“肝恶风,心恶热,脾恶湿,恶本气之胜。肺为清金,故恶寒。肾为” 水脏。故喜润而恶燥。盖五行之道。制生则化。故各有所欲。而各有所恶也。
五液:心主汗,肝主泪,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 所出也。
《马莳》曰:“此言五脏各有液也。”
《王子律》曰:“水谷入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五脏受水谷之津液,淖注于外窍,是为五液。津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血之液为汗,故心主汗。鼻乃肺之窍,目乃肝之窍,口乃脾之窍,三脏之液,各出于本窍,而为涕为泪、为涎也。” 廉泉、玉英,上液之道也。肾之液,从任脉上出于舌下,故肾主唾。又云:“肾为水脏,受五脏之” 精而藏之,肾之液,复入心为血,入肝为泪,入肺为涕,入脾为涎,自入为唾。故曰:“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 此谓肾脏之液也。
五劳: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 伤筋,此五久劳所病也。
马莳曰:“此言五脏久劳,各有所伤也。久视者必劳心,故伤血。久卧者必劳肺,故伤气。久坐者必劳脾,故伤肉。久立者必劳肾,故伤骨。久行者必劳肝,故伤筋。”
《王子律》曰:“劳,谓太过也。夫四体不劳,则血气不行而为病。是以上古之人,形劳而不倦,盖不可久而太过也。久视损神,故伤血;久卧则气不行,故伤气;脾喜运动,故久坐伤肉;久立则伤腰肾;胫膝故伤骨;行走罢极则伤筋。是五劳而伤五脏所主之形也。”
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 走”也。
马莳曰:此言五味各有所走也。《宣明五气论》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王子律》曰:“酸苦甘辛咸。五行之味也。血气肉筋骨。五脏之所生也。” 是以五味各自走其道。
《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 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 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马莳曰:此言五味之有五裁,即上节之义也。王子律曰:“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 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 于冬,阴病发于夏。”
马莳曰:“此言五脏之病有所发也。肾为少阴,主于骨;脾为太阴,主于肉,故阴分之病发于骨肉。心为牡脏,主于血,故阳分之病发于血。此则以五脏所主言。阳虚不能胜阴,故阳病发于冬;阴虚不能胜阳,故阴病发于夏。此则以五脏之时言也。”
《王子律》曰:“肾为阴脏。在体为骨。故阴病发于骨心。”
为阳脏,在体为脉,故阳病发于血。脾为阴中之至阴,在体为肉,故阴病发于肉。即《调神论》之所谓“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 之义,盖因本气自逆而发病也。肝为牡脏,逆冬气则奉生者少;春为痿厥,故肝脏之阳,病发于冬;肺为牝脏,逆夏气则奉收者少;秋为痎疟,故肺脏之阴,病发于夏。故言五脏发病。有因所生之母气而为病者。有因本气自逆而为病者。以五脏错综而论之。皆能为病者也。
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邪入于 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 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
马莳曰:此言五邪之为病也。邪气不入于阴而入于阳,则阳邪有馀而为狂;邪气不入于阳而入于阴,则阴邪有馀而为血痹。“《宣明五气论》曰:搏阳则为癫疾。” 而此曰“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 则“癫” 当为巅,正以阳气上升,故顶巅有疾,如头痛眩晕等证也。“宣明五气论曰:搏阴则为喑。” 而此曰“邪入于阴,转则为喑。” 正以阴为邪伤,则营气不足而为喑也。此曰“阴阳” 者,亦营卫二气也。阳气之邪,入之于阴,则其病也能静;阴气之邪,出之于阳,则其病也多怒。是乃五邪为病也。
《王子律》曰:“邪入于阳,则阳盛。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又四支为诸阳之本,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热盛于身,则弃衣欲走也。阳盛则使人詈骂,不避亲疏也。痹者,闭也,痛也。邪入于阴,闭而不行,则留着而为痹痛矣。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癫乃重阴” 邪入于阳,转入于阴,则为癫疾矣。夫心主言,由肾间之动气而后发,邪入于肾脏之阴,转入于心脏之阳,则为喑矣。阳分之邪,而入于阴,则病者静;阴分之邪,而出于阳,则善怒。上节论五脏之气自伤,此论五脏为邪所病。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也。” 马莳曰:“此言五脏各有所藏之神也。” 按《本经》本神篇:“黄帝曰:何谓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岐伯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之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又曰:“肝藏血,血舍魂;脾藏营,营藏意;心藏脉,脉舍神;肺藏气,气舍魄;肾藏精,精舍志。” 观此则本节大义可识矣。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马莳曰:“此言五脏之所主也。按:《素问》痿论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脉,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肾主身之骨髓,是之谓五主’” 也。
《王子律》曰:“上节论五脏内藏之神。此论五脏外合之形。”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 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曰:“刺阳 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 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 〈恶去声〉
马莳曰:此言阴阳各经,有血气多少,而刺之者,必有其数也。按:《素问》血气形志论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血少气。” 又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剌太阴出气恶血,刺少阴出气恶血,刺厥阴出血恶气也。” 阳明者,手阳明大肠经、足阳明胃经也。太阳者,手太阳小肠经、足太阳膀胱经也。少阳者,手少阳三焦经、足少阳胆经也;太阴者,手太阴肺经、足太阴脾经也。厥阴者,手厥阴心包络经、足厥阴肝经也。少阴者,手少阴心经、足少阴肾经也。其各经气血,自有多少,故刺之者,凡多者则出之,少者则恶出之也。
王子律曰:“此与《五音五味篇》中之论相同。而重见者。以五运而生六气也。多者宜出。少者不宜。故曰恶。”
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 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心 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马莳曰:此言手足各有阴阳两经为表里也。胃与脾,胆与肝,膀胱与肾,各为表里,乃足之阴阳六经也。大肠与肺,三焦与心包络,小肠与心,各为表里,乃手之阴阳六经也。曰“足” 者,以其井荣俞经合等穴,自足而行也。曰手者,以其井荣俞经合等穴,自手而行也。《血气形志论》末云:“今知手足阴阳所苦,凡治病必先去” 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
“泻有馀,补不足” ,盖言必先去其本经受病之血,乃去其所苦,如肝苦急,心苦缓,脾苦湿,肺苦气上逆,肾苦燥之类。又伺其所欲,如肝欲散,心欲耎,脾欲缓,肺欲收,肾欲坚之类,然后分其有馀不足,而补泻之也。
张志聪曰:“三阴三阳者,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合于手足十二经脉六脏六腑。盖针有九九,人有九九,地有九九,皆上通于天之六六也。”
《岁露论篇第七十九》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言夏日伤暑,秋病疟,疟之发以 时,其故何也?”岐伯对曰:邪客于风府,病循膂而下,卫 气一日一夜常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 日作晏,此其先客于脊背也。故每至于风府,则腠理 开,腠理开则邪气入,邪气入则病作,此所以日作尚 晏也。卫气之行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骶, 二十二日入脊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出于缺 盆之中。其气上行。故其病稍益。
马莳曰:“此言疟之所发,而有晏有早也。帝以疟所发之时,或早或晏为疑。伯言风寒等邪,初时感于风府,系督脉经穴,其邪自项循脊膂而下行,卫气一日一夜,则五十度已毕,而明旦又出于足太阳膀胱经之睛明穴,上至于头,转行后项,大会于督脉之风府。凡人之项骨有三椎,而三椎以下,乃自大椎以下,至尾骶骨,有二十一节,共为二十四节,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作也晏矣。” 盖此邪先客于脊背也,至于日作早者何哉?正以卫气之行于风府,始时邪气随腠理而入者,日下一节,至二十二日,则入于脊内,以注于伏冲之脉,由是循伏膂之脉而上行,约有九日。此邪在前,出于缺盆之中,其气上行而日高,故其病上行而早也。
张志聪曰:“全篇大义,论卫气充行于皮肤肌腠,为人身形之外卫。昼行阳,夜行阴,应天运之开阖,一日一夜,太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疟者,暑邪藏于肌肤,至秋时阴气外出,阴与阳遇,寒与热争,邪正相持而发为疟也。卫气日下一节,则开其下节之腠理,邪” 气因开而入。与卫气相遇而病乃作。“伏冲” 者。冲脉伏行背里。为经络之海。卫气循外而下。从内而上。环转一周。应天道也。
至其内搏于五脏,横连募原,其道远,其气深,其行迟, 不能日作,故次日乃稸,积而作焉。
马莳曰:“此言疟之间日而作者之义也。上节言发有早晏,不出于一日之间所发者,盖每日间有早晏不同也。至有不于每日发之,而次日发者,谓之间日而发也。正以邪气内搏于五脏,横连于募原,其道路远,其邪气深,其所出而行者迟,不与卫气俱行而皆出,故不能日发而次日乃发也。”
张志聪曰:“内搏五脏者,邪留于五脏之募原也。其道远,其气深,不能与卫气俱行而外出,故不能日作而间日乃作也。” 此言卫气夜行于阴也。
《黄帝》曰:“卫气每至于风府,腠理乃发,发则邪入焉。其 卫气日下一节,则不当风府奈何?”岐伯曰:“风府无常, 卫气之所应,必开其腠理,气之所舍,节则其府也。”
马莳曰:此言邪气虽因卫气而或入或发,然邪之所感无常形,则凡邪之所舍无常府也。夫卫气每至于风府,则腠理乃发,发则邪入,其邪气随卫气而日下一节,固宜邪之所发者,必从风府而出也。然有不当于风府者奈何?伯言风之所府者无常,如《疟论》所谓卫气之虚实不同,邪中异所,则不得当其风府也。故“邪中于头项者,邪气至头项而病;中于背者,邪气至于背而病;中于腰脊者,邪气至腰脊而病。中于手足者,邪气至手足而病。” 由是卫气之所出,与邪气合,则必开腠理而病发。信乎邪气之所舍,则其府也,岂必尽由风府而入哉!张志聪曰:此明卫气出缺盆中,其气上行,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明日“日下一节矣。盖岁有三百六十日而气盈,五日九百四十分,则一月该盈四百九十五分,是出于缺盆之第九日,行一日一夜,正朔日之平旦,而大会于风府也。其明日日下一节,则邪与卫气亦会于下节,而不会于风府矣。” 盖卫气之所应,必开其腠理,开则邪循脊膂而下入,与卫气相遇,则病乃作。故风无常府,谓卫气日下所舍之节,则其府也,故曰:“常大会于风府。” 常者,谓一岁之中,常十二大会于风府也。大会者,与督脉相会,盖始于风府,其日下所舍之节,即其府也。
黄帝曰:“善。”夫风之与疟也,相与同类,而风常在,而疟 特以时依,何也?岐伯曰:风气留其处,疟气随经络,沈 以内搏,故卫气应乃作也。帝曰:“善。”
马莳曰:“此言风证与疟证相似。然风常在,而疟则有时而休也。《帝问》” 风证之所感者风也,疟证之所
感者有风、有寒有暑,本相似同类,然风证常在,而疟则有时而休,此所以可疑也。伯言风气客于其处,则亦常留其处,所以常在而无作止。惟疟气则随经络而入,日沈而内薄,故必同卫气之应,而疟始作也。
张志聪曰:风乃天之阳邪,故留于表阳之分。疟乃风寒暑湿之邪,主阴阳寒热之往来,故随经络之出入,沈以内搏,与卫气相应乃作。盖卫气随经络交相逆顺而行者也。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四时八风之中人也,故有寒 暑,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贼 风邪气,因得以入乎?将必须八正虚邪,乃能伤人乎?” 少师答曰:“不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不得以时,然必 因其开也,其入深,其内极病,其病人也卒暴,因其闭 也,其入浅,以留;其病也,徐以迟。”
马莳曰:“此言贼风之中人,不必以时其感之暴而发之。”�非如八正虚邪之有时也。有等贼风之邪气,虽能伤人,而非由于八正者。彼八正虚邪,如前《九宫八风篇》所谓“太乙入徙于中宫,乃朝八风占吉凶”,及本篇下文所谓“八正之候。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乙立于叶蛰之宫”云云者是也。故言贼风邪气之中人也,不得以时,然必因腠理开而入,其入深而内极,病所以病人者,至猝而暴及,因其闭也,入浅以留。故病之所发者,持迟以缓耳。张志聪曰:“此言邪气必因其开而入深也。四时有寒暑之往来,故八风之中人也,有寒风而有暑风,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盖因人气之虚实开阖,而入有浅深,不因寒暑之开闭也。”
黄帝曰:“有寒温和适,腠理不开,然有卒病者,其故何 也?”少师答曰:“帝弗知邪入乎?虽平居,其腠理开闭缓 急,其故常有时也。”黄帝曰:“可得闻乎?”少师曰:“人与天 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故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 气积,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郄,烟垢著。当是之 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 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毛 发残,膲理薄,烟垢落,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 病人也卒暴”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人之有病者,其所感之邪亦有时也。上文言贼风邪气,其中人固不以时,而此节则言感之者亦必有时也。是故有寒温和适,腠理不开,而猝然病者,正以平居之际,其腠理开闭缓急亦有时也。何也?人与天地日月,本相参相应,天之月满,则地之海水盛于西,人气血积于身,而凡肌肉、皮肤” 、毛发腠理,皆充密坚郄,虽烟垢亦内著之,故虽遇贼风,其入则浅而不深也。至于月郭既空,则海水盛于东,人之气血亦空虚,凡卫气形体、肌肉、皮肤、腠理膲理,皆减去纵薄,虽烟垢亦落,故一遇贼风,其入既深,而病人亦卒暴矣。此虽有时遇之,然岂如八正虚风与八节相应者哉!张志聪曰:“此承上文,明人气之虚实开阖,应天时之盛衰,人与天地日月相应也。卫气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道之开阖。日丽天而绕地一周,卫气从风府而下至骶骨,注冲脉而上出缺盆,应一月而月与天会,月乃阴魄,故月之盈亏,应水之消长。月郭满则海水西盛,月郭空则海水东盛,盖月有盈昃,亏于西则满” 于东,月生于西,故从西而盛于东也。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故卫气盛,则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郄,烟垢著。当是之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而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毛发残。理者,肌肉之文理,乃三焦通会之处,故曰“焦理。” 烟垢者,火土之馀,三焦主火,肌肉主土,故焦理薄则烟垢落,谓肌肉减,腠理开则肌腠之气亦消散也。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病人也卒暴。夫卫气去者,去形身而内入于伏冲之脉也。二十二日入于内,注于伏冲,其行九日,复出于缺盆,其气上行,是每月朔旦,复出于形身,复会于风府也。故《八正神明论》曰:“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 夫月晦初苏曰朔,谓卫气至朔日始行于阳,而大会于风府也。此卫气之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者也 。王子律曰:“海水初八起汐,十五大潮,念三落汐。” 是以卫气应月满而盛,至念三而去形也。
黄帝曰:“其有卒然暴死暴病者何也?”少师答曰:“三虚 者,其死暴疾也;得三实者邪不能伤人也。”黄帝曰:“愿 闻三虚。”少师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 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虚,工反为粗。”帝曰: “愿闻三实。”少师曰:“逢年之盛,遇月之满,得时之和,虽 有贼风邪气,不能危之也,命曰三实。”黄帝曰:善乎哉 “论!明乎哉道!请藏之《金匮》。”然此一夫之论也
马莳曰:此言人之暴病死者,以其遇三虚,不得三实也。乘年之衰者,即“《素问刺法、本病》二篇,所谓司天失守也。逢月之空者,即上节月郭空,则海水东盛” 云云也。失时之和者,即春应暖而反寒之类也。有此三虚,而贼风伤之,则暴病而死矣。三实反是,然此乃一人之所病也,至于众人同病者,下文详之。
张志聪曰:“逢年之虚者,六气司天,在泉之不及也。逢月之空者,月郭空之时也。失时之和者,四时不正之气也。夫卫气与天地日月相参应,是年之虚,月之空,时之违和,皆主卫气失常。盖卫气者,卫外而为固也,卫气虚则腠理疏,而邪气直入于内,故为暴病卒死。” 夫三虚三实,民所共由。帝曰:此一夫之论者,谓虚邪贼风。人逢之则中。非比下文之冲风。能伤天下人者也。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
黄帝曰:“愿闻岁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少师曰: “此八正之候也。”黄帝曰:“候之奈何?”少师曰:“常以冬至 之日,太乙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 者矣。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贼伤人者也。其以夜 半至也,万民皆卧而弗犯也,故其岁民少病;其以昼 至者,万民懈怠,而皆中于虚风,故万民多病。虚邪入” 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 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万民又皆中于虚风,此两邪 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 “遇岁露”焉。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病而少死。岁 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马莳曰:“此详言八正之候,感于冬至而重感于立春,此贼风之所以伤人也。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乙立于叶蛰之宫,风雨从南方来,是谓从后来者为虚风,贼伤人者也。夜则可避,而昼则难避,民或中之,则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于立春则阳气大发而腠理正开,又值风从西方来,是亦从后来者为虚风也。” 盖西方以南为后,东方以西为后耳。此则两次之虚邪相搏,人之经气相结,而代脉自见矣。然不特此也,诸凡太乙居于别宫,如立春遇西与北风之类,皆谓之遇岁露也。大抵岁之贼风有多少,则民病之多少死生系之矣。
张志聪曰:“八正者,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定八方之正位,以候八方之风雨也。冬至之日,风从南方来;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此从其冲后来,为虚风伤人者也。冬至子之半,其气始蒙,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即发。立春时,阳气大发,腠理开,而立春之日,又逢西方来之冲风,雨邪相搏,则经脉结代” 矣。风者天之气,雨者天之露。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 焉。一岁之中,得及时之风雨,而少贼风者,是因岁之和,则岁美民安少病。如风雨不时,又多烈风邪气,而失时之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黄帝》曰:“虚邪之风,其所伤贵贱何如?候之奈何?”少师 答曰:“正月朔日,太乙居天留之宫,其日西北风不雨, 人多死矣。正月朔日平旦北风春,民多死。正月朔日 平旦北风行,民病死者十有三也。正月朔日日中北 风夏,民多死。正月朔日夕时北风秋,民多死。终日北 风,大病死者十有六。正月朔日,风从南方来,命曰旱 乡”,从西方来,命曰《白骨将》,国有殃,人多死亡。正月朔 日,风从东方来,发屋扬沙石,国有大灾也。正月朔日, 风从东南方行,春有死亡。正月朔日,天和温,不风籴 贱,民不病;天寒而风籴贵,民多病。此所以候岁之风。 �人者也。二月丑不风,民多心腹病。三月戌不温,民 多寒热。四月巳不暑,民多瘅病。十月申不寒,民多暴 死。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起毫毛,发腠 理者也。
《马莳》曰:“此言正月朔日有所占之风,而馀月亦有所占也。”
张志聪曰:“正月朔日,候四时之岁气者,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人生于寅也。二月丑不风者,又常以冬至之日,太一始居叶蛰之宫,以候天之风雨。以建子之月为岁首,天开于子也。三月主辰,三月戌不温者,辰与戌合也。在十二月所主在十二辰,在六气所主在三阴三阳。故曰三月戌不温,四月巳不暑,盖或从六气” ,或从十二辰也。“寅申少阳主气,十月申不寒” 者,以六气之主时也。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如子午之岁,寅申少阳主五气之九月、十月、十月申不寒者,主气失时,民多暴死,盖四时主客之气,三阴三阳之所主也。以一日之四时,而应一岁之四时者,日日随天道环转一周,而岁与天会也。“正月朔日” ,风从东方来者,正风也。因发木扬沙,故国有灾也。天寒而风,二月丑风,谓和风也。诸所谓风者,皆折木扬沙之烈风,又无和润之雨露,故民有死亡也。
《大惑论篇第八十》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尝上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 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独瞑独视,安心定 气,久而不解,独博独眩,被发长跪,俛而视之,后久之 不巳也,卒然自上,何气使然?”岐伯对曰:“五脏六腑之 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 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 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 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 之虚,其入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 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邪其精、其精 所中,不相比也,则精散,精散则视岐,视岐见两物。目 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神气之 所生也。故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是故瞳子黑眼法 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也。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目 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乱而不转,卒然见 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为之精其精之精并同睛 所中之中音重比去声〉
马莳曰:“此因帝问而明惑之所由然也。清冷之台,东苑之所有也。惑者,眩惑也。帝之所言,形容精神惑乱之义尽矣。然此气卒然而然,殆不可测。伯言人之精神魂魄,散不能收,故以之而惑。然惑本于心,心主五脏六腑,五脏六腑通于目,目见非常之处,而心遂以惑耳。盖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睛之窠为眼。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肝主筋,筋之精为黑眼。心主血,血之精为络,所以络其窠也。肺主气,气之精为白眼。脾主肉,肉之精为约束,所以裹撷筋骨血气之精也。而与血脉相并则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又因逢其身之虚,则邪入深,即随眼系以入于脑,由是脑因邪而转” 动,至于牵引目系而急,惟目系急则目遂眩以转,其睛自斜,不相比并,精气自散,视物岐一为二,而为惑也。何也?目为五脏六腑之精,营卫魂魄之所常通,神气之所内生,今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是以不免于惑也。且此目者,有阴阳之义,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必阴阳相合而传,斯精且明。今见物岐一为二,则阴阳不相传,而不得精明矣。况此目者,固为五脏六腑之精,而实统之于心,是目真为心之所使也。惟心为神之所舍,今心之神精既乱,而目自不能转,故卒然见非常之处,而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此惑之所由然也。今帝上清冷之台,而惑者其见非常之处乎。
《张志聪》曰:“清冷之台,东苑之台名也。惑,眩乱也。精,精明也。窠,藏也。眼者,瞳子黑白之总名也。骨之精为瞳子,肾之精也。筋之精为黑眼,肝之精也。血之精为络,心之精也。窠,气之精为白眼,肺之精也。约束者,目之上下纲。肌肉之睛为约束,脾之精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心主包络之精也。包络之精与脉,并为目系,上” 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是诸脉皆上系于目,会于脑,出于项,此脉系从下而上,从前而后也。若邪中于项,则随眼系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精散则视岐而见两物矣。夫心藏神,肾藏志,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此五脏所藏之神志也。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故阴阳相合,传于目而为精明也。夫心者,五脏之专精也,目者其窍也。华色者心之荣也。故目乃心之使,心者神之舍也。神精乱而不转,则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
黄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东苑,未曾不惑,去之则复, 予唯独为东苑劳神乎?何其异也?”岐伯曰:“不然也。心 有所喜,神有所恶,卒然相感,则精气乱,视误故惑,神 移乃复。”是故闻者为迷,甚者为惑。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明惑本于心,必始迷而继惑也。伯又言惑起于心,必先有喜怒,而又猝然感于外物,故精气乱,目视误而遂至于惑耳。俟其神气既定,乃复如初也。大凡人情始有所闻,则迷而不寤,继则惑而不已矣。”
张志聪曰:夫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精,精上传于神,共凑于目而为精明。若神感于精,则精气乱而为惑矣。按此篇总结九针之道,贵在得神。能存乎精气神者,可无惑于天下。所以修身养生,治国治民,总在调养精气神三者。是以《内经》《素问》首论上古天真,末结解精微论,所以修身养生也。本经首论九针,末结大“惑痈疽,所以治国治民也。”
黄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气使然?”岐伯曰:“上气不足,下 气有馀,肠胃实而心肺虚,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 以时上,故善忘也。”
马莳曰:此以下至末,承上文论惑而遂及“善忘以。”
“下等邪?” 此则言人之所以善忘也。惟人之下气有馀,故肠胃居下者实;上气不足,故心肺居上者虚。心肺虚则营卫之气留于下之肠胃,而久之不以时上,宜乎其心之在上者善忘也。
张志聪曰:本篇云: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荣卫魂魄之所常营也。《八正神明论》曰:“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 又曰:“养神者,必知营卫血气之盛衰。” 故此以下,复论营卫之行,所当详审者也。夫营卫生于中焦之阳明,运行于形身之外内。气者,先天之真元,生于下焦精水之中,上通于心肺,环转于上下。上气不足,下气有馀,则肠胃实而心肺虚矣。虚则荣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故“善忘也。”
《黄帝》曰:“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何气使然?”岐伯曰:“精 气并于脾,热气留于胃,胃热则消谷,谷消故善饥。胃 气逆上,则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马莳曰:“此言人之善饥而不嗜食也。夫善饥者,宜嗜食,今善饥而不嗜食者,正以精气并之于脾,而热气留之于胃,胃热则消谷,故善饥也。然胃气逆上于上脘,则其中脘当冷,故胃不开而不嗜食也。张志聪曰:‘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精气并于脾,则脾家实,而不能为胃转输,则热气留于胃而消谷,善饥矣。夫谷’” 入于胃,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别出两行荣卫之道,清者为荣,浊者为卫,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上焦之胸中。胃气逆上者,胃之悍气上冲于头而走空窍。盖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荣卫大气留而不行,胃之逆气,反上冲于头,而别走阳明矣。胃脘者,胃之上脘。大气不行,则上焦虚而胃脘寒,上焦虚寒。不能主纳。故不嗜食也。
黄帝曰:“病而不得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不得 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𫏋 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黄帝曰:“病目 而不得视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留于阴,不得行 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𫏋满;不得入于 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
马莳曰:此言病之所以不得卧也。人病不得卧者,正以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则阳气满而阳𫏋盛,故不得入于阴也。阴气虚,所以目不得瞑耳。张志聪曰:“阳𫏋者,足太阳之别,起于足之外踝,循胁上肩髆,从口吻至目内眦,与阴𫏋会于睛明。阴𫏋乃足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入缺盆,从咽喉至目内眦,与阳𫏋会于睛明。卫气行阳二十五周,下行阴分而复会于目;行阴亦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是以卫气出于阳,则目张而寤;入于阴,则目瞑而卧放。卫气留于阳则阳𫏋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卫气留于阴则阴𫏋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
黄帝曰:“人之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肠胃大, 而皮肤湿,而分肉不解焉。肠胃大,则卫气留;久,皮肤 湿,则分肉不解,其行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夜 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故肠胃大则卫 气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行迟,留于阴也久,其 气不精,则欲瞑,故多卧矣。”其肠胃小,皮肤滑以缓,分 肉解利。卫气之留于阳也久。故少瞑焉。
马莳曰:“此言人之所以多卧者,正以人之肠胃大而皮肤湿,分肉不解也。惟肠胃大则卫气久留而不得出,皮肤湿而分肉不解,则卫气之出于身者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经,阳经之气既尽则卧;夜行于阴经,阴经之气既尽则寤。今肠胃大而卫气之留于内者久,皮肤湿,分肉不解,而卫气之行于外者迟,所以阳气不精,惟欲瞑目而多卧也。” 张志聪曰:“卫气外行于肌肉之文理,内行于肠胃之募原。分肉者,肌肉之腠理,其人肠胃大,则卫气行于阴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出于阳而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而多卧矣。肠胃小则卫气周于阴也速,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行于阳也久,故少瞑焉。” 盖卫气日行于阳,夜行于阴,阳气尽则入于阴而卧,阴气尽则出于阳而寤。如留于阴久则多卧,留于阳久则少瞑焉。
黄帝曰:其非常经也,卒然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 “邪气留于上膲,上膲闭而不通,已食若饮汤,卫气久 留于阴而不行,故卒然多卧焉。”
马莳曰:此言人之所以猝然多卧也。十二经为常经,而阴阳二𫏋为非常经,故帝云然。然有等猝然多卧者,必有出于二𫏋之外。伯言上焦者,乃宗气之所积,惟邪气客于上焦,闭而不通,及已食与饮之后,则愈闭矣。其卫气久留于下焦,而不得上升以出,故卫气不出,则不精明而猝然多卧也。张志聪曰:此言卫气留于下。而不行于上。则卒然多卧。盖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也。非常经者。非日行于阳。夜行于阴之经常出入。此因邪气。
留于上焦。则上焦不通。饮食于胃。则中焦满实。致卫气下留于阴。不能上行于阳。故卒然多卧也。
黄帝曰:善。治此诸邪奈何?岐伯曰:“先其脏腑,诛其小 过,后调其气,盛者泻之,虚者补之,必先明知其形志 之苦乐,定乃取之。”
马莳曰:此言治前诸邪之法也。自《大惑》论善忘已下七项,虽非外感,皆内有邪气为病也。治之者必有其法,或脏或腑,皆分之,以责其小过之在何经。盖凡有病,皆可以称为过,而自善忘已下,非重大之病,故谓小过。其邪气盛则泻之,正气虚则补之。然人所以致此疾者,有如《九针论》“形乐志苦,病生于脉” 等义,及《素问》血气形气论亦云,然则此乃其病本所生也,必既定之,而后取穴以刺之耳。张志聪曰:先其脏腑者,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诛其小过者,去其微邪也;后调其气者,调其荣卫也。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其灸刺熨引,甘药醪醴以取之。盖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荣卫血气之所荣也。故志苦则伤神,形劳则伤精气矣。
《痈疽篇第八十一》
《黄帝》曰:“余闻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 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谿谷,而渗孙脉,津液 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 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 周有道理,与天合同,不得休止。切而调之,从虚去实, 泻则不足,疾则气减,留则先后,从实去虚,补则有馀。 血气已调,形气乃持。余已知血气之平与不平,未知 痈疽之所从生,成败之时,死生之期有远近,何以度 之?可得闻乎?”岐伯曰:“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 合纪。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草 蓂不成,五谷不殖,径路不通,民不往来,巷聚邑居,则 别离异处,血气犹然,请言其故。夫血”脉营卫,周流不 休,上应星宿,下应经数。寒邪客于经络之中则血泣, 血泣则不通,不通则卫气归之,不得复反,故痈肿。寒 气化为热,热胜则腐肉,肉腐则为脓,脓不泻则烂筋, 筋烂则伤骨,骨伤则体消,不当骨空,不得泄泻,血枯 空虚则筋骨肌肉不相荣,经脉败漏,熏于五脏,脏伤 故死矣。
马莳曰:“此详言痈疽之所由生也。帝言胃受谷气,化为精微之气,其宗气出于上焦,出喉咙,司呼吸,以行于十二经隧之中,上谿谷而渗孙脉,内则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而后注于络脉,络脉皆满,而后注于经脉。阴阳诸经,此血张之,皆因呼吸而为之行,一如宗气之所行也。其行有经有纪,周之于身,有道有里,与天同行,而不得休止,须知切而调之,其实者则从虚之之法以去其实,所以泻则不足而为虚也。盖疾去其针,则邪气减矣。若久留其针,先后如一,斯则从实之之法以去其虚,所以补则有馀而为实也。” 由是血气已调,形气乃持,故凡血气平否,余已知之。但痈疽之所由生,其“成败死生远近,殆未可以轻度也。” 伯言经脉流行不止,诚与天地同度合纪者也。故天宿失度,则日月为之薄蚀;地经失纪,则水道为之流溢,草蓂为之不成,五谷为之不殖,径路为之不通,而民不能往来,虽巷聚邑居之中,似乎别离异处矣,况人身之血气乎?惟寒邪客于经络之中,则血涩不通,卫气归于内,而不得复反于外,故痈疽乃生。试以其始终言之,其始寒化为热,热胜则肉腐,由是肉之内有筋,筋之内有髓者,皆因肉腐则为脓而烂筋,伤骨消髓,相因而至矣。若不得骨空以泻之,所以血枯空虚,筋骨肌肉,不相荣泽,经脉败漏,五脏俱伤,而死期至矣。
张志聪曰:此篇归结首篇之义。盖人之血气流行,与天地相参,日月相应,昼夜循环之无端也。一息不运,则滞而为痹为痈,故圣人立九针之法以治也。痈肿者,荣血留泣不行,则卫气亦还转而不得复反其故道也。骨空,节之交也。痈肿不当骨空之处,则骨中邪热,不得泄泻矣。血枯而经脉空虚,则筋骨肌肉,不相荣矣。经脉外络形身,内属脏腑。经脉败漏,则熏于五脏,脏伤故死矣。
黄帝曰:“愿尽闻痈疽之形与忌,曰名。”岐伯曰:“痈发于 嗌中,名曰猛疽。猛疽不治,化为脓,脓不泻,塞咽半日 死。其化为脓者,泻则合豕膏冷食三日而已。”
马莳曰:此言猛疽之势急,而有泻之之法也。张志聪曰:“猛疽发于嗌中,嗌乃呼吸出入之门,其势甚猛,若塞而呼吸不通,不待半日而死矣。嗌乃肺之上管,肺肾上下交通,豕乃水畜,冷饮豕膏者,使热毒从下而出也。”
发于颈,名曰“夭疽。”其痈大以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 入渊液,前伤任脉,内熏肝肺。熏肝肺,十馀日而死矣。
马莳曰:“此言夭疽之势急,当急治之,若治之缓,则死也。”
张志聪曰:“颈乃手足少阳阳明血气循行之部分,故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液,渊液乃足少阳胆经穴,在腋下三寸,盖从外而将入于内也。任脉居阳明少阳四脉之中,故前伤任脉,内熏肝肺,此在外腑经之毒,内熏于脏,故至十馀日而死。”
阳气大发,消脑留项,名曰“脑烁。”其色不乐,项痛而如 刺,以针烦心者,死不可治。
马莳曰:“此言脑烁之有死征也。”
张志聪曰:“阳气大发” 者,三阳之气并发也。三阳者,太阳也。太阳经脉,入于脑,出于项,故发于项,名曰“脑烁。” 此盛阳之气,消烁脑髓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心与太阳标本相合,心气受郁,故其色不乐。若烦心者,腑毒干脏,死不可治矣。
发于肩及臑,名曰“疵痈。”其状赤黑,急治之,此令人汗 出至足,不害五脏。痈发四五日,逞焫之。
马莳曰:此言疵痈之当急治也。
张志聪曰:“肩臑乃肺脏之部分,故令人汗出至足。此痈浮浅,如疵在皮毛,而不害五脏,故速焫灸,则毒随气而散矣 。” 姚士因曰:“火气能消肺金之毒。”
发于腋下赤坚者,名曰“米疽”,治之以砭石,欲细而长, 疏砭之,涂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
马莳曰:“此言米疽之有治法也。”
张志聪曰:“腋下亦肺脏之部分,米者言其小也。治之以砭石者,痈亦浮浅也,毒气在于皮肤之间,六日则气已周而来复,故已勿裹之者,使毒气外泄也。夫痈发于腑部者,反熏脏而死,发于脏部者,易已,此皆浅深内外之别。”
其痈坚而不㿉者,为“马刀挟缨,急治之。”
《马莳》曰:“此言马刀挟缨之证,当急治之也。”
张志聪曰:“痈在膺腋之间,坚而不㿉者,此为马刀挟缨,足阳明之证也。故宜急治之,以保胃气。”
发于胸,名曰“井疽。”其状如大豆,三四日起。不早治,下 入腹。不治,七日死矣。
马莳曰:此言井疽之当早治,而否则有死期也。张志聪曰:“胸者,膻中之分,宗气之所居也。宗气出于阳明,故不早治,则下入于腹,而伤阳明胃气,胃气伤则七日死矣。”
发于膺,名曰“甘疽。”色青,其状如谷实𦸈。𧁾常苦寒热, 急治之,去其寒热,十岁死,死后出脓。
马莳曰:此言甘疽之当急治,而死后有脓也。谷木名𦸈。𧁾即栝蒌也。张志聪曰:“膺乃足厥阴、阳明之部分,故疽发于此。其名曰甘,其色青也,状如谷实𦸈。”𧁾者,如米谷,如栝蒌之子实也。阳明从太阴之化,厥阴从少阳之化,阴阳互交,故往来寒热也。急治之以去其寒热。疽至十年而后发,乃死。死后出脓者,谓至将死之候,然后出脓而死,此即乳岩石痈之证也。夫寒热者,厥阴阳明之气病也,如谷实、𦸈。𧁾者,肝脏胃腑之郁毒,留于脉络之间,即如鼠瘘。寒热之毒,其本在脏,其末在脉,故不易消,而亦不即发也。至十年之久,脏腑之气将衰,则毒气发而溃烂死矣。
发于胁,名曰“败疵。”败疵者,女子之病也。灸之,其病大 痈脓,治之,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锉。�𧄍草根 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竭为取三升,则强饮,厚 衣坐于釜上,令汗出至足已。
马莳曰:“此言女子有败疵之证,而有治之之法也。”�𧄍,今之连𧄍也。同连𧄍及草根各一升,共二升,煮汁以强饮之。
张志聪曰:“胁在腋之下,肺肝之部分也。肺主气,肝主血,女子之生,有馀于气,不足于血,此因气血不调而生,故为女子之病。宜如治大痈之法以灸之,则不至烂筋伤骨。薐乃水草𧄍连𧄍各锉,煮一升,强饮厚衣,坐于釜上,令汗出至足乃已。”
发于股胫。名曰“股胫疽。”其状不甚变。而痈脓搏骨。不 急治。三十日死矣。
马莳曰:“此言股胫疽之当急治,而否则有死期也。” 张志聪曰:“发于股胫,足少阴之毒也。其状不甚变者,毒附于骨而不外发,如痈状也。不急治之,三十日死。肾为水脏,月为阴而应水,故应月一周而死。”
发于尻名曰“锐疽。”其状赤坚大,急治之,不治三十日 死矣。
马莳曰:此言锐疽之当急治,而否则有死期也。张志聪曰:“尻乃足太阳之部分,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亦应月而死。夫肾与膀胱为水脏水腑,肾为阴而主骨,故痈脓搏骨而不外发。腑为阳,而太阳之气,主于肤表,故其状赤坚而大。夫阳毒起发于外,而亦致死者,太阳为诸阳主气也。” 噫能知脏腑阴阳,荣卫血气,表里、标本,多能死中求生也。
发于股阴。名曰“赤施。”不急治。六十日死。在两股之内。 不治十日而当死。
马莳曰:“此言赤施之当急治,而生股内者之有死。”
期也
张志聪曰:股阴,足三阴之部分也。以火毒而施于阴部,故名“赤施。” 六十,水之成数。十日,阴数之终。闵士先曰:股阴者,足少阴之分也。两股之内者,足太阴、厥阴之分也。
发于膝。名曰“疵痈。”其状大痈色不变。寒热如坚石。勿 石。石之者死。须其柔乃石之者生。
马莳曰:“此言疵痈之状,坚不可砭,而柔则可砭也。” 张志聪曰:“膝者筋之会,足少阳之分也。色不变者,色与皮肤相同而不赤也。其状如大痈而色不变者,毒在外内之间也。盖少阳主枢,故其色状如此,而为寒为热也。如坚石者,勿砭石之,石之则死,毒气入于内也。须其柔耎而石之者,生毒气出于外也。少阳主枢,可” 内而可外也。盖坚石者。毒气尚未透发。柔则发于外矣。故有外内死生之分焉。
诸痈疽之发于节而相应者,不可治也。发于阳者,百 日死;发于阴者,三十日死。
马莳曰:“此言痈疽之发于节者,不分阴阳而皆死也。节者,关节也。其节之外廉为阳,内廉为阴。” 张志聪曰:“此论痈疽之发于背也。节者,脊之二十一椎,每椎有节之交,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相应者,内应于五脏也。发于阳者,发于三椎,而内应于肺脏;发于四椎,而内应于心主包络;发于五椎,而内应心脏也。发于阴者,发于七椎,而内应于肝脏;发于十一椎,而内应于脾脏;发于十四椎,而内应于肾脏也。百日,日之终也;三十日,月之终也。” 闵士先曰:“痈者,壅也;疽者,阻也。上古以痈疽所发之处,分阴阳而命名,后世以发于背者曰发背,发于臂者曰臂痈,是以古今之命名各异焉。凡痈疽发于节者,乃骨空之处” ,是邪热所出之空。非死征也。惟发四肢之内外廉者。皆不治之死证。
发于胫,名曰“兔啮”,其状赤至骨,急治之,不治害人也。
马莳曰:此言兔啮之当急治,而否则害人也。张志聪曰:“兔乃阴类,发于胫,名曰兔啮者,发于阴胫也。其状赤至骨者,从外而内也。故曰急治之,不治害人也,犹言外贼之来害人也。夫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腘中,循胫骨内廉,下入内踝之后。此邪客于冲脉之中” ,则血泣不通,如有兔啮之,微肿也。
发于内踝,名曰“走缓。”其状痈也。色不变,数石其输而 止。其寒热,不死。
马莳曰:此言走缓之状,宜砭之而可以生也。张志聪曰:“此邪客于足少阴之脉而为肿也。夫痈疽之变,有病因于内,而毒走于外者,有肿见于外,而毒气走于内者。此邪留于脉而不行,故名曰走缓,其状若痈,而色不赤也。足少阴之脉,起于小指之下,邪越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以上腨内,故当数石其输,去” 其邪。而止其寒热。盖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故能为寒为热也 。余伯荣曰。鼠瘘。寒热病也。发于少阴。
发于足上下。名曰“四淫。”其状大痈。急治之,百日死。
马莳曰:此言四淫之当急治,而否则有死期也。张志聪曰:“四淫者,邪气淫于左右之太少也。少阳主初阳之生气,而发于肾脏,太阳乃肾之腑,而为诸阳主气,故当急治之,不则阳气伤而百日死矣。”
发于足旁,名曰“厉痈”,其状不大,初如小指发。急治之, 去其黑者,不消辄益,不治百日死。
马莳曰:此言厉痈之当急治,而否则有死期也。张志聪曰:“此寒邪客于足阳明之脉而为痈也。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厉兑,故发于足旁,名曰厉痈。夫在地为水,在天为寒,黑者水之气色也,不急治之,以去其黑,则寒淫而土败矣 。” 姚士英曰:“少阳太阳之气,生于下焦,故邪客于下,其状大痈;阳明之气,生于” 中焦,故邪客于下,其状不大,盖经络伤而气未伤也 。闵士先曰:“初如小指发者,谓初发如小指,其状肿而长,乃邪在经络之形也。卫气归之,则圆而坟起矣。”
发于足指。名曰“脱痈。”其状赤黑。死不治。不赤黑不死。 不衰急斩之。不则死矣。
马莳曰:“此言脱痈有生死之辨,而病势不衰,则当斩其指,否则必至于死矣。”
张志聪曰:此足少阴之毒,从内而发于外,故曰脱痈,谓从阴而脱出于阳也。发于足指者,发于足大指也。“《动输篇》曰:‘足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指之间,注诸络’。” 夫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其状赤黑者,水火之淫毒太盛,故为不治之死证。不赤黑者,其毒气少衰,故为不死。如痈肿不衰。急斩去其指。不则毒气注于诸经之络而死矣。
黄帝曰:“夫子言痈疽,何以别之?”岐伯曰:“营卫稽留于经脉之中,则血泣而不行,不行则卫气从之而不通, 壅遏而不得行,故热大热不止,热盛则肉腐,肉腐则 为脓,然不能陷,骨髓,不为焦枯,五脏不为伤,故命曰 痈。”黄帝曰:“何谓疽?”岐伯曰:“热气淳盛,下陷肌肉,筋髓 枯,内连五脏,血气竭,当其痈下,筋骨良肉皆无馀,故” 命曰“疽。”
马莳曰:“此言痈疽之别,痈轻而疽重也。痈疽本皆热证,然痈虽肉腐成脓,而不内陷于骨,故髓不为枯,五脏不为伤。疽则筋骨良肉皆无馀,而下陷于肌肤,筋髓皆枯,内连五脏,其轻重如此。”
疽者,上之皮夭以坚,上如牛领之皮;痈者,其皮上薄 以泽,此其候也。
马莳曰:“此又言痈疽之别,即其皮之坚泽可验也。” 张志聪曰:“上文分别部位之阴阳死生,此总论痈疽之浅深轻重。盖人之血气,流行,环转出入,而淫邪泮衍,变易无常,且气秉有厚薄,邪客有微甚,是以死生成败,各不同焉。《内经》论痈疽所发,有因于喜怒不测,饮食不节,脏腑不和,则留积而成者;有因于脏腑之寒热而成者。” 本篇止论外因之邪,少有留滞,则为痈为疽矣。是以圣人立《九针》之法,配合三才之道,以回造化之功,立数十万言,传之竹帛,利益后世,使天下同归生长之门,圣人之教化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