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662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六百六十二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六百六十二卷目录
堪舆部汇考十二
管氏地理指蒙八〈阴阳释微第六十五 差山认主第六十六 五行变动
第六十七 逾宫越分第六十八 五行正要第六十九 夷天发越第七十 四穷四应第
七十一 二气从违第七十二 积气归藏第七十三 天人交际第七十四 夷险同异第
七十五 形势逆顺第七十六 盛衰证应第七十七 孤奇谲诡第七十八 五方应对第
七十九 气脉体用第八十〉
艺术典第六百六十二卷
堪舆部汇考十二
《管氏地理指蒙八》
阴阳释微第六十五
“《东南》相得于深窊”,避其形之峭急;“西北所宜于高荡”, 缘其势之平夷。盖地不天则囚于水渗,天不地则绝 于风吹,必著人中之正,始居天下之奇,如人端坐之 脐府,如龙远降之肩陴,虽深而不僻,虽高而不危。
“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又崇高则阴气治之,洿下则阳气治之。今东南而避其峭急,是崇高也,而以阳乘之;西北而宜于高荡,是洿下也,而以阴受之” :皆随其地之精而因之也。盖天之高所以暴夫地,暴则显烁而不幽囚,晓畅而无渗漏;地之厚,所以镇夫天,镇则中气有冯而位乃宁静,六虚旋转而不至飘忽,天形之峭急也,地势之平夷也。东南而取深窊,则风不吹;西北而取高荡,则水不渗。是即人中之正,天下之奇也。然深而僻者囚于水渗,高而危者绝于风吹,如人之脐则深而不僻,如龙之肩则高而不危。陴,城上之女墙,城处高,有女墙以蔽之,便不危,故曰“肩陴。” 以其陴之可及肩也。
《衢目》所见,主目所疑,何天停地停之分?何南北而分 东西?〈一本何天地人停之分南北而分东西何天地人劫之辨震兑而辨坎离〉故虹梁降 于白杨城东南,斗岫蚁脉临于青蒿道。西北临溪
“天停穴结在上,地停穴结在下。高贵藏风,故曰斗岫;低贵得水,故曰临溪。” 《险夷同异篇》曰:“东南兮不贵于案应,西北兮不贵于明堂。东南之案应,非不贵也,紧欲其宽,故以明堂为贵;西北之明堂,非不尚也,宽欲其紧,故以应案为真。” 此云东南斗岫,是西北之夷易而得东南之案应;西北临溪,是东南之险隰而得西北之明堂,故一曰“虹梁” ,一曰蚁脉也。“白杨” 、“蒿里” ,俱指墓而言。《古诗》曰:“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
又况“东南之高,不高于《绝后》降不住。”〈降势如水注下〉“《前斗》不 杰。”《盛笕涮》,〈生患切洗也〉䔕飏飙荡窟,西北之平。不平于囚, 左水不绝。〈一作抱〉右水不周,面前直泻,背后分流,绝风 囚水,五气不委,四兽不防,《天章》不指,谨重所疑,狂荡 所喜。
天穴虽高,其住处平坦,风不得绝,前峰秀拱,去水和缓,犹若夷易,全以地为用也。地穴虽卑,其止处高燥,水不得囚,左水萦绕,右水周回,无异险隰,是以天为用也。绝风则高而不藏,囚水则卑而洿湿,凡此者,五气不随,四兽不守,日月星辰所不照,谨重者疑焉。而狂荡一流,反以为“高可观望,低能藏畜” 也。
闻之曰:“混沌开辟,江山延袤。融结阴阳,盘礡宇宙。冈 骨既成,源脉已透。以锺形势,以通气候。以清以浊,以 奇以耦。精积光芒,呈露星宿。以孽衰微,以孕福寿。”
有天地,即有江山,融而化者为水,凝而结者为山。充塞于天地之间,靡远勿屇。“冈” ,言骨肉有核也;“源” ,言脉血有派也。形势与气候相通,非形势,气至而凶;至是形势,候临而吉。临清浊与奇耦相对,一三七九,配先天之卦而奇,二四六八,照《洛书》之位而耦。其精积为光芒,其呈露为星象,衰微福寿,皆二气为之也。
“客力徒伤,天工自旧”,一割一痕如肤。〈革外薄皮〉如《腠》。〈肤理也〉 铅:〈铅粉也〉“华不可以掩”,《丑肉膋》。〈肠间脂也〉不可以肥。〈一作包〉瘦 残耳鼻者,百药莫瘳。惫丹元者,一命难救。
阴阳之气,出于天造,非人力所能成。一有增损,不但无益,且所以伤之也。肤腠割之小者,耳鼻伤之大者,伤至于丹元,则无用矣。“铅华肉膋” ,言增饰之无益。耳鼻穴,面要地,丹元,小明堂也。凡浚穵内堂者,多暴亡之患,戒之戒之。
龙体不真,穴法难就,虽分三停,必具四兽。一兽不完, 三形俱漏,地犹界水,天则悬浏,内案不连,外应不斗。 不连不斗,五气不构。不荡不润,葬之投柩。葬之不法, 形如泛筏。〈海中舟大曰筏小曰桴〉居虽具兽,势无所发。夹水环 锁,兴衰一歇,胜于“投匮,相朝替没。”〈匮匣也〉
浏,风疾貌。龙真则穴正,龙不真则随往皆伪。穴无可就之法,四兽所以卫区穴。一有不完,非风之吹,即水之渗,故曰“漏”也。地不完必受卑滥之侵,故犹界水。天不完必受飙。�之害,故犹“悬”,浏若悬之于
风也。内案与外应相一,气有诸内,必见诸外,内案之内又有荡,有荡则润而不枯。盖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若无荡者,穴内之无气可知,亦何异于弃掷其柩耶?然亦有龙真穴正,而葬非其法,东西上下,茫无一定,如泛筏然。亦有四兽俱备,第势无所从来,纵得夹水环锁,以顺其相替之理,仅可暂兴,宁免速退,胜于弃掷其柩而已矣。
差山认主第六十六〈差错也〉
谨按《戴记》“未葬,读《葬礼》。”“将卜葬,主人乘垩车诣宅兆 所。”抑谨重其事而未敢妄举。盖古人奉先之诚,务得 所以归藏,而祸福之私,亦淡淡然任之。
垩,涂也,先泥之,次以白土涂之。素,车也,淡淡无欲之意。葬以宁亲为本,不求利达而利达实由亲之宁。
《糵》“似以积善而昌,不善而殃,缘在前而未露,应后时 而孰拒。”
《糵》,萌也。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要其积之皆在可知不可知之间,若以为善而必期有以暴之,亦未必善矣。
何今世之衰,轻视先人不啻于一物,伤风害教,莫甚 于此。心果蔑于祸福耶?必驯三月五月逾月之制,营 高燥之元宇。心果在于祸福耶?必寻访通术,稽其文 书,以理义而许与。岂容豪戚强娅,举其赃徒,游朋交 友,荐其贪伍?翻《八卦》以花言,讹《九宫》以鸟语,鄙售真 龙,侈役客土。
蔑,无也。驯,从也娅,两婿相谓也。今世重在祸福,不重在葬亲。然有贫不能葬者矣;有择地而不得者矣,有得地而泥于公位之说者矣;有弟兄多而贫富不等,相为推委者矣。其始也,子不能葬父;其究也,孙不能葬祖。愈久愈忘,竟无异委之于壑。此伤风害教之甚者也。古者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左传》“大夫三月,士逾月” ,俱以奇月为制。通术稽于文书,通于义理,赃徒贪伍,不知形势为何,惟托之八卦九宫,侈役客土而已矣。
幸而抑壬崇坎,坎属正宫,凿丑益艮,艮为真主,至若 移干起亥,不亦侵凌,诛兑归庚,分明跋扈,并丁合午, 阳火不喜于阴金,悖午依丁,阴金致仇于阳火,不喜 不福,致仇致祸。
此申言侈役客土之害。抑,按也。崇,聚高也。星辰《释微篇》云:“龙或双来,必统八方之中正。” 坎壬俱阳,丑艮俱阴,得二卦之体。若干亥阴阳杂,兑庚虽俱属阴,起亥归庚,俱失本卦之正,故一曰侵凌,一曰跋扈,是忘其主也。并丁合午,虽曰正宫而阴阳杂。悖午依丁,不但阴阳杂,又非正宫祸较重。
《旧注》曰:“不喜者,不为福,亦不为灾;致仇者,则必为祸患。”
是以“八节各统于三候之数,亦有邻宫犯者之双辰; 丑淫于癸而坎艮有缘,辰侵于乙,则震巽相惹。”
八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每节有三气,“三八二十四气,每气有三候,二十四气共七十二候,每候五日,七十二候共三百六十日,为一周之期。统于三候者,是一节管十五日之数也。” 丑与癸为驳杂,然丑与艮有缘,癸与坎有缘,辰与乙为纯阳,然辰则扰于震,乙则扰于巽,其未丁辛戌,可类推矣。
旧注曰:丑属艮宫,癸属坎宫,辰属巽宫,乙属震宫。
《字林》断法,推缺漏于偏旁;气蛊山头,应迍邅于孤寡。 水南山北,应须体地以先天;水北山南,亦乃幽囚于 喑痖。干维分至,既言清浊从违,配祀苍生,当思重轻 取舍。
丑为破田杀,辰为缺唇蛊,为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甲三日,辛戌也,后甲三日,丁未也,与丑癸辰乙同是。卦之边旁皆主孤寡之应,故无论水南山北,水北山南,皆当以干维为用。若以丑辰未戌立向,未有不幽囚喑痖者。
五行变动第六十七
大人者,悬命于天,托生于地,体魄降地,魂气归天,有 生乘五土之融结,变五运之盛衰。
未有命之先,由天而得之命;既有命之后,托地以生。夫身有生必有死,死则魄降于地;有魄必有魂,魂则复升于天。原其生乘五土之融结,考其盛衰之故,则由于五运之变化也。《黄帝》曰:“太虚寥廓,五运回薄,盛衰不同,损益相从。” 运有平,气有不及,有太过,而变化生焉。
《樗里》不云乎:“人者二气锺之,五行之裔也。”
二气,阴阳也。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二气生五行,合五行之气而生人,故曰裔。董仲舒曰:“为生不能为人。” 为人者,天也。人之生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母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
五神,命之五行之秀也。形者神气之舍,神者形气之主。形气非神,块然一物;神非形气,茫然无归。呜呼!寄神性也,寄气,命也。圣人忘形养气,忘气养神,忘神养虚,形神俱妙,与道合真。
神者,阴阳不测之谓。得于五行之至清,故曰“秀。”
《五常》,性之,万物之灵也。
《五常》,性所自有,于理无不备。仁者,不忍也;义者,宜也;礼者,履也;智者,知也;信者,诚也。人生得五气以为常,最灵于万物。
五事役之,五行之运动也。
“五事” 者: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皆所以役之也。貌泽水也,言扬火也,视散木也,听收金也,思通土也,亦人事发见先后之序。人始生则形色具矣,既生则声音发矣,既而后能视,而后能听,而后能思,此五行之运动也。
“五福”六极,舒惨之五行之亏盈也。
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福舒而极惨,福盈而极亏也。
死者无嗜欲,汨之,五行之已息也。
死者无所谓五神,无所谓五常,无所谓五事,无所谓五福六极,故曰息。
“魂气散之”,五行之变化也。
死者魂升于天,若云之游,而无所不之。其变者忽异,其形化者,不可得而见也。
“骨肉归之”,五行之清浊也。
死者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 此清浊之辨也。
管氏之意,以骨肉分清浊。
“葬”者,乃五行之反本还元,归根复命,而教化之达变 也。
人本五土之融结,以“生死葬于土” ,是“反其本,还其元,归根以复其命。” 而后知葬之一端,为死者生之之自。圣王教化,无处不有,此非教化之常,由常以达于变也。
“嗣续”因之,而盛衰消长,舒惨往来,而感召之逆顺也。
“其子若孙” ,因五土之吉凶,以为盛衰、消长、舒惨、往来者、死者,无其心也。五土盛则以为长,五土衰则以为消,盈以为舒,亏以为惨,其感召之逆顺,存夫五土而已。
操九者而全之,其惟君子乎?五福常自若也。并九者 而丧之,斯为妄人乎?六极焉所逃哉?葬者特反本还 元之一节耳。知其一而不知其八,其亏绝于五行者, 亦已多矣。望六极之消,五福之臻也,难矣。
九者,阳数之极,操者,操其理之全。曰气,曰神,曰“五常” ,曰“五事” ,曰福极,皆天所赋于人。曰“无嗜欲” ,曰“魂气散” ,曰“骨肉归” ,曰“葬之而嗣续因之” ,皆人所复于地。君子体天之赋于人,而不敢或戾于天。凡养气、存神明,五常、敬五事,皆所以遵五福,避六极之道,体人之复于地,而不敢或戾于先。故先王立《祭统》,《祭义》所以交神明、事上下。夫祭者,非物自外至,生于心者也,心沐而奉之以礼,是故惟贤者能尽祭之义。贤者之祭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尽之谓备,内尽于己,外顺于道也。方氏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必合鬼与神然后为教之至,是即五行之既息而归之于变化,形之于清浊,至于返本还元,而皆不失五行之变动,其惟君子乎?君子未尝有意于邀福,而五福常自若也。不知九者之谓何?六极焉所逃哉?故葬者反气纳骨,特五行之一节耳。知葬而不知,即气与神以养我身;知葬而不知五常五事以正我身;知葬而不知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死者自死,生者自生,其亏绝于五行者,亦已多矣。望《六极》之消,不可得也,况五福乎。
逾宫越分第六十八〈一作差山认主一作字林断例一作形势纯驳〉
针指“坎离”,定阴阳之分野格偏。〈一作侵〉壬丙探僭越之 津涯,丧家失柄于群奴,化国总归于一德。是以坤艮 向宅,祸萌于丑未寅申;干巽安坟,灾伏于辰戌巳亥。 元辰已水,巽兴合活之悲;向首艮山,丑起缺唇之祟。 皆由驳杂,执断例以言凶,若是真纯,岂《字林》之可断。
针指子午,万古不易,阴阳之定位也。格偏壬丙者,非天也。盖子之西属壬,午之东属丙,以子午而较之,则有壬子,有丙午,五行各异其用,其原出自上古,非后世所可臆度者。或谓臬影较偏于壬丙,纷纷争论,不知此羲和之术所以正四时者,而移之以推地气,则谬矣。两间之理,天动而地静。唐虞至今四千馀年,日之躔次,相去已五十馀度,又安得而齐之?故岁差之法,岁岁有变,非若地之凝然不动也。此书以《洛书》五行为用,专重元女,净阴净阳。
在探其津涯者,恐干支阴阳相错,便有群奴丧家之祸,必纯粹无疵者,乃可得其化国之权也。故《坤》以未申为奴,艮以丑寅为奴,干以戌亥为奴,巽以辰巳为奴。若元辰巳水,巽为两巳相共,故犯合活向首。艮山丑与辰宫相破,故犯缺唇。巳水则为干山,艮山则为坤坐,故云“驳杂不得真纯” 也。
又况阳宫属左,右位居阴,推孟仲季之三宫,分长中 少之诸子,果不淫于一气,何自启于五凶。故艮辛兑 之来山,叶巽丁庚之去水,得壬子癸之坐穴,宜坤离 乙之朝山。棣萼联芳,曷有枯荣之辨,原鸰栖翅,曾无 飞伏之偏。
自子至丙属阳宫,自午至壬属阴位,此左右一大阴阳也。然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故自子至癸丑又属阴,艮寅甲属阳,卯乙辰又属阴,巽巳丙属阳,自午至丁未属阴,坤申庚又属阳,酉辛戌属阴,干亥壬又属阳,阳左旋,阴右转,而孟仲季之三宫,则由于八干之阴阳而定,然果得一气纯粹,又何有其凶者?故艮辛兑之来山,阴龙也;而巽丁庚之去水,阴水也;壬子癸之坐穴,阴穴也;而坤离乙之朝山,阴应也。阴阳纯粹,公位自然停匀,故引《棠棣》《脊鸰》之诗以喻之。
五凶:疾厄伤痕,生离死别,刑辟患难,夭圻鳏寡,暴败猖狂也。
《诗》云:“棠棣之华,鄂不靴𢡟C。”〈又云:〉脊鸰在原,兄弟急难,脊鸰水鸟也,其飞则鸣,行则摇,有急难之意,
顾瞻四势之精神来龙有穴,夹带两旁而妒忌,去水 为妖,二用不侔,一例奚既。
来龙出四势之中,来龙夹杂则为妒忌,去水夹杂则能为妖。二用者,阳明黄锺也。上文言坤艮向宅,复言干巽安坟,一重在向,一重在山,故曰“不侔。” 一例云者,非上文一例所得尽其义也。
五行正要第六十九〈一云四正微〉
茔冢兮,乃造化于黄锺;区穴稍不广兮,异阳宅之占 方东南西北兮,各分六气之运。每方七宿兮,亦以见 四正之重光。参之以四维八卦兮,皆具三爻之位。有 子母牝牡兮,于以消长其阴阳。
图
〈按此图解已统附此段总注内不复另标图说〉黄锺黄泉,始萌之气,横量曰广,不广,左右不甚阔也。方,向也。阳宅以向为主,非若茔冢以山为用也。六气分于四正,厥阴风木,起于艮之半。见唐丘延翰《天机类辰图》。每方七宿者,二十八宿入于二十四位,馀四宿重于子午卯酉之四正,其所重者,皆日月之宿,故曰重光,参之三分之也。一卦三爻二十四位,八卦统之,三八得二十四爻也。我生者为子,生我者为母。阴曰牝,阳曰牡,阴消则阳渐长,阳长则阴渐消。《史记》以十干为子,十二支为母。
震为雷兮,必奋收于庚土;土有所出兮,必乔木之苍 苍;母甲子乙兮,气必均于一体。兑为金兮,亦庚辛母 子之宫。二分之气分,平阴阳之正候;二至之气兮,见 阴阳往复之穷通。阳生于子兮壬分相剥之火;阴生 于午兮丁金出剥极之中。阳维取相于未复,阴维取 相于未藏,始生未离于元气,淫泆必有以堤防。既达 乎四正之造化兮,然后“四维”之义,亦可以类而研穷。
“雷出地奋。”二月,春分后令也,至八月而雷始收声,当庚之末,故震属木,庚属土,水属木,木生火,故甲为震之母,乙为震之子也。土生金,金生水,故庚生兑,金为母,辛受兑生为子也。二分日夜,等其时,为同度量,正权衡之候。二至阴阳极,往而必复,穷则必通之候。故壬火位于水之中,丁金居于火之内,壬阳而丁阴,壬“左而丁右”也。《干》以戌水亥金为相,是金犹未复,而水方在往也。《艮》以寅水丑土为相,二气犹未藏也。《巽》以辰水巳木为相,是水方藏,而木犹未藏也。《坤》以未土申水为相,二气方在往也。此“阳维之未复,阴维之未藏也。然其间未坤申庚为始生之气,壬防燥金之泆,丑癸防水之淫,巽巳防相火之泆,是”《干》以戌水为子,以亥为兄弟,艮以寅水为母,以丑土为子,《巽》以巳木为子,以辰水为弟,《坤》以未土为兄弟,以申水为子,而二十四位无遗蕴矣。〈《一本》云:〉并丁合午,阳火必索于阴宫;舍午归丁,阴金必仇于阳火。
夷天发越第七十
《易》不云乎:“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扬子云所谓“天不人不成,人不天不因。”兼斯二者之殊轨,当审 两家之情亲。虽符衢之臆见,未契余之私心。必也亏 盈乎天理,高下乎天然,旺相则五帝宿其位,囚谢则 五正有所不安。人力徒戕其正气,客土第知其不仁。
《易》曰:“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 天位乎上,地位乎下,此其宜也。泰则地在天上,卑高失宜,不得不财成以制其过,辅相以补其不及。天不人不成者,天亦有时而穷;人不天不因者,人不因其天之固然,人亦无所施其用,人特体天之意,以完天耳。故旺相之位或缺陷则培之,五帝守其位也,囚谢之位。或有所益之五正不安其位者。譬火之所喜者木。而益之以水。则不乐矣。若亏盈不合天地自然之理。是亏者徒戕其正气。盈者第知其不仁也。
李淳风曰:“自养至旺为有气,则可用;自衰至绝为无气,不可用。胎养半吉。凡秀峰在纯阳纯阴方,乃为得其应。故裁剪妆补,止于左右案应,明堂之内,施工可也。若四势不顺,难于妆补,或若培客土于来山,则未见其吉,必有不测之凶。”
骨肉既割兮,非脂膏之可补;剖竹已解兮,虽胶漆已 难完。故曰:“使然自然”,此天人之所以分。
《既剖既解》之不可补,不可完,其理固然。然亦有伤之久而气复渐完,未可概以既剖既解者而视之,为使然也。
穴龙之皮,污壤浮湿。主气未至,客气侵欺。穴龙之肉, 二气皆蓄。割肪切玉,五色备足。穴龙之骨,膏髓发越。 生气绝灭,死脉流血。
“蓄” ,聚也。皮浅肉适得中,骨则侵石过深,皮为客气,肉为聚气,骨为绝气。然有浮葬者,不可以皮论,有沉葬者无石不可以骨论。盖浮葬者略掘则水至,势不得不浮,皮即其肉地也;沉葬者虽深而不至,膏髓皆二气所会之地,不得谓其气之绝也。
四穷四应第七十一〈四穷即四极东西南北也〉
险隰兮尢须一亩之明堂,易野兮无过一里之应案。 干流兮枯竭其气脉,飘风兮荡散其根源。又况一亩 明堂,钳欲流长;一里应案,钳欲朝水。流长则明堂不 倾,朝水则应案相迎。应案相迎,气不散乱;明堂不倾, 气乃相乘。相乘则嗣续绵远,不散则停蓄繁衍。
险隰属阴,阴以阳为德;明堂平敞属阳,阳舒而阴不塞也。《易》野属阳,阳以阴为德;应案隆起属阴,阴敛而阳不散也。“一亩一里” 云者,约略言之耳。若过大过远,反旷荡而难于凭借矣。盖明堂不聚,则内脉枯竭,案应不集,则真气飞扬。然《明堂》又恐其倾,必欲其流长,案应又恐与穴不相逆,必欲其相乘,而始得阴阳交媾之理。“嗣续” 以子孙言,“停蓄” 以财富言。
心目之妙,止于四要,故曰:“天光发明,坦然而邃。不测 之源,积于生气,派宗于旺相之途,朝集于大旺而至, 止地形而限天经,泽将衰而流既济,《反囚》谢而通之, 则丹元而必惫。横乎其形,逆乎其势,纳乎其喉衿,脱 乎其裙袂。”是以阴极生阳,阳极生阴,惟纯粹而发光 芒,忌淫蛊而残雕瘵。
《旧注》曰:“四要:一曰来山,二曰去水,三曰明堂,四曰应案。”
“四要,即四应,天光发明,明堂之不幽,坦然而邃,明堂之不窄,不测之源,明堂有渊停若鉴者” ,原其故,皆气之所积,盖气者水之母,水者气之子也。亦有各派会集于此,止地之络,限天之经,必泽于将衰,而流于囚谢之地,乃得山川交媾之理。若立向有失,反从囚谢流来,生旺流去,犹之用克泄药石于胃腑,而丹元为之惫矣。然立向之道。贵形与势相逆。以理具于天地之最始若水口如裙袂之散者。不足言矣。阳极阴极。左右逆顺之生死纯粹。淫蛊前后山向之纯驳。
《海赋》曰:“天网浡潏,为凋为瘵。”
二气从违第七十二〈一本作五气衰旺〉
判一气而形五体,乘五胚而运三精。有生兮禀五气 之清浊,反始兮因五土之盛衰。五事五常兮虽已息 而已革,五配五正兮必有从而有违。顾五福六极之 舒惨,亦依五服九族以次而归之。故“育子承宗”之义 重,岂五配五神有所不知?达者释然而悟,昧者懵然 而疑。
一气既判,气实生形,形生而具元首四肢之五体,非三精以运之,五体皆虚具也。魏伯阳曰:“耳目口曰三宝,即三精出入之地。耳乃精窍,目乃神窍,口乃气窍。体言其外,精言其内也。” 人之生也,五气之清者为肉,五气之浊者为骨,皆禀自天。死而葬之曰反始。其配于五土之盛者福,配于五土之衰者极,所固然也。然有育子而承其宗者,不可谓“五配” 、“五神” ,遂无其凭借也。亦有无其嗣而乏其承者,又必因五服九族之近者而依之,五神非不知之也。
人有嫡而有从,木有干而有枝。嫡嗣而从不续,嫡绝而从犹跻。枝蠹则木必朽,心朽则根必枯。枝戕而干 必腐,干伐而《根犹复稊》。人和而义合,义乖则亲离。断 木则根本顿异,接木则脉理相比。司福相投,志清而 意解;司灾分付,目眩而心迷。
五祀所在,五神归之,亦有祀废而神不废者,所谓不殽不羞之神也。然其神则已得五土而附之,故杨子曰:“情通则气通,义绝则荫亦绝。” 是情通在应嗣,义绝在不应嗣。应嗣而绝,则不应嗣者又属应嗣,而荫亦不绝,所谓人和而义合,义乖则亲离,可以知从之续乃嫡也。譬之木然,一为断木,一为接木。断木为一本之木,接木为他本之木。一本之木断是嫡绝也。“他本之木续” 是从犹不绝也。续之吉者,志清意解,续之凶者,目眩心迷,所必然也。
积气归藏第七十三
钳龙兮融结其气概,明堂兮发越其精神。旁立万象 兮潜逆不露,内乘五运兮表里相因。腕向前趋,肘后 休贪于后曳;面当应拱,背边要识于分枝。有势无形, 非行龙则为辅从;有形无势,非打水便是孤遗。
此篇论积气《归藏》,而以钳龙明堂为积气之场,旁立万象,在钳龙之外,罗城密,则其逆者潜也,内乘五运,在明堂之内,表者因其天之时,里者因其地之脉,无不以五运之盛衰为消长耳。“腕向” 二句,承《钳龙》说,“后曳” 则其势不来,“面当” 二句,承《明堂》说,分枝则其应不特有势无形,有形无势,皆非积气之所不可归藏者也。
土地延长,常有兴衰之运;人情变革,岂无成败之期。 若木火土金水之有气,亦水火金木土之非宜,是阴 阳何关于造化,日月不见其盈亏。
此一段耑言积气,“有气则兴,无气则衰” ,此成败之期也。如木运得丙辛为有气,得乙庚为非宜,若以非宜之乙庚,而用之于木运之地,则阴阳不关于造化,日月无盈亏之候矣。
夹辅既深,缓去不妨于脱气;闺房才露,冲来切忌于 风吹。仰手掌心,当拟环旋之的,覆手虎口,但寻洿窟 之规。
此一段耑言《归藏》之所。“夹辅” 二句,承钳龙说。夹室所以卫区穴,夹辅深由于其气之不能骤止,故不妨脱。“闺房” 二句,承明堂说。古诀云:“好龙恰似闺中女,帐幕潜身不露形。” 言明堂之口,仅露内形,须要外山拦塞,否则便为风所漏矣。“仰手” 二句,言平洋之无钳。“覆手” 二句,言冈陇之贵窟。
《旧注》曰:“管氏之意,谓仰手之掌心,必有四势朝应,或平夷之地,亦得藏车隐马,乃为真穴。覆手虎口,则左右钳抱,重重扈从矣。”
旧注与本文不甚吻合
天人交际第七十四
“天文人事”,用“天正人正”之殊;“地理天时”,兼“地正人正” 之用。
天正阳气始至,地正万物始萌,人正万物始甲。周用天正建子,商用地正建丑,夏用人正建寅,时王授正,以人事为重,故用人正。言地者,必合之天时,地正建丑,故冬至后有易墓之说,然不能外人正以为用也。
此篇立意,重在以人而合天。天不可得而交,交之于时,即所谓交于天也。择术不精,其如天何?
寻龙择术,天道必赖于人成,侮术听神,人事已甘于 天丧。物数亏盈兮虽先天而定,人事惨舒兮有回天 之造。运有通而有塞,数有沴而有祥,泰通而否塞,祥 盛而沴衰。
“人与天地,并立为三。人非天地无以见生成,天地非人,无以赞化育。寻龙择术者,知有其人,侮术听神者,不知其有人也。先天而天弗违,物数之亏盈已定。后天而奉天时,人事之福极当修。” 蔡虚斋曰:“天之道,时焉而已矣。运虽定之于天,数可得之于人。天与地虽同一运,而有通有塞,虽同一数,而有沴有祥。天地交” 曰泰,不交曰“否” ,如甲年土气太过,而用之于丑癸未则为《泰》,用之于坤庚则为塞;己年土气不足,而用之坤庚则为《泰》,用之于丑癸未则为塞,此盛衰之故,不可不辨也。
故曰:“承金相水托。”〈一作穴〉土荫木,火利土息木荣火,族 葬水绝火,土金之福。〈其例如乙庚年葬甲寅辰巽戌坎申辛八山谓之承金相水甲
己年,葬震艮巳山,谓之“托土荫木。”
〉此一节承上文运数盛衰之故,正天人交际之时也。承金所以相水也,托土所以荫木也。火炎利土以息之,火弱喜木以荣之,葬水则火绝,土为金之福,故曰“承” 、曰“托” 、曰“利” 、曰“荣” 、曰葬,皆指天时言也。曰“相” 、曰“荫” 、曰“息” 、曰“族” 、曰绝、曰金之福,皆合于地言也。然曰“承” 则谁承之?曰“相” 则谁相之?曰“托” 则谁托之,曰“荫” 则谁荫之,曰“利” ,则谁利之?曰“息” ,则谁息之?曰“荣” ,则谁荣之?曰“绝” ,则谁绝之?曰“福” ,则谁福之?要之
皆人也。此天道地道之必赖人而成,其侮术听神者,当何如耶?而或者以为承金大作员堆,穴土大开方口,相水大开员口,印木因山续脉。又或以谓浮阳之穴。非乘金不足以聚之,半阴半阳,非相水不足以发之。乳脉短小,必须印木因山续脉。皆为合以固之。独穴土之法。盖其所钟。肤“乳粗大。阳藏于深。必须深取土作穴以通之。若培土太深。则气难发”等语。不知其何所据。又托之司马头陀。亦甚不可解也。
“小往大来”,所异往来之数;“轻清重浊”,本同清浊之源。
小,阴也;大,阳也,甲消则乙长,丙往则丁来,子消则丑长,寅往则卯来。此小大往来之数,有如是者。其轻清者为天干,而五运寓焉;其重浊者为地支,而六气寓焉。然揆其本,皆体于一元,无所谓大小,无所谓清浊也。
又况人有巧而有拙,术有方而有圆。巧者拙之佐,方 者圆之先。方圆相胜,祸福相延,祸机相发,则忠言不 听,而必听于浮言。自非五配五祀密为之折衷,而“八 相”“八命”,又乌得而兼全?
此言人之遇术,各有其天,方术不多见,幸而遇之,福之基也。或又遭圆术以胜之,岂非祸机之发耶?八分相,人也,八分命,天也,苟非配祀之良,是徒有其天,徒有其人,于地有未备,五福终未全也。此篇首言天之天,中言地之天,末言人之天,重在以人而合天。天之天,时也;地之天,因其方以配其天之时也;人之天,与天地合其德也。
夷险同异第七十五
险隰之巅兮,以宽平为特结;易野之旁兮,以幽邃为 特藏。洋洋万顷兮敛集于一脉,层层万仞兮平趣于 四方。是以东南兮不贵于案应,西北兮不贵于明堂, 欲其宽则特紧,紧则特宽。险隰以明堂为贵,《易》野以 应案为真。
“险隰” ,阴也,不患其不藏;宽平则得阳之嘘。“易野” ,阳也,不患其不坦;幽邃则得阴之吸。“洋洋万顷” ,阳也,敛集一脉,是阳中之阴。“层层万仞” ,阴也;“平趣四方” ,是阴中之阳。东南属阴,案应是阴而遇阴。西北属阳,明堂是阳而遇阳。宽则特紧,阳中之有阴;紧则特宽,阴中之有阳。故东南以明堂为贵,西北以《案应》为真也。
真纯一气无向背之春风,驳杂两途见凋零之寒露。
此一段,见夷险之同,阴阳不杂,无论险隰《易》野,皆见其荣;阴阳不纯,无论东南西北,难免于谢也。
泉脉枯竭兮,非立人之地;沙卤淋沥兮,非积气之墟。 有山无水兮,则气散而不停,有水无山兮,则气凋而 不结。故曰:“穴为奇,水为耦,耦欲平兮奇欲阜。”应案兮 以分宾主,辅从兮以分左右。四势会集兮,疏漏为忧; 三形洁净兮,杂冗为咎。
险隰易枯,易野近沥。高则燥,卑则湿,此其常耳。故有山无水,枯也而气散焉,为其无以止之也;有水无山,沥也而气凋焉,为其无以疑之也。故有山而遇水之平则气停,有水而遇山之阜则气结。案《应》《辅》《从》,则险者以之,易者亦以之。疏漏者,即案《应》《辅》《从》之不密。“杂冗” 者,穴场参错而散剩也。
李淳风曰:“源脉竭者,乃干流穴也。有山无水,则人亦不立矣,况配祀乎?若有水无山,沙卤淋沥者,乃土脉不附于造化,其气飞散,皆非可卜之地。”
形势逆顺第七十六
虢氏曰:“远则观势,近则观形。左右前后,各有行止之 程。水分向背,四势成形,封限其中,如堂之登。”
“远势𢘆行,近形惟止。” 兹言各有行止,则是辅门止于外,夹室止于内。以夹室而视辅门,则辅门为行,而夹室为止矣。案应止于前,《元武》止于后。以《元武》而视《案应》,则是案应为行,而《元武》为止矣。然止而不行者非势,行而不止者非形,水之向者势亦向,水之背者势亦背。形由势立,势背而形不成。四势成形者,山封于内,水限于外,如堂之可登也。
“《钳》所卫者为穴,夹带杂类则沾惹私情;《宾》所应者为 主”,案前分沓,则主被侵凌。
《穴场》贵平夷坦荡,若钳之中而含堆阜等类,便为沾惹私情,谓若有所挟也。宾贵端崇应主,若面山高大而各自分岐,主被其侵压也。
是以明堂者,以洁净为德,以驳杂为刑。忌惟忌于隘 陋,贵惟贵乎宽平。“散如鸡胸兮,非雍容之相,陷如蟹 脐兮,非衿抱之情。”
《明堂》容不得一物,但有一物便不洁净而驳杂矣。隘陋则气充塞,宽平则气雍容。若“如鸡胸” 者,突也,“如蟹脐” 者,坎也。突防内乱,坎犯污浊。
或曰:《法尢》取于奇特,洋心圜秀兮,有“海眼”之名。
洋心圜秀,是明堂中水聚天心,或渊泉真应,皆是命名“海眼” ,为其不涸而长明也。
曰:《镇流痕卸》。〈一作御〉脱气而反之不穷者,非凝非刚方端固,则湛然上发于天英,此古人所以为城门之号, 而异乎“明堂”之称。
流痕,水口也。穷,塞也。方,位也。“端” ,兽名也。《天英》,离也。形势逆顺,见之于水,水又在口上,见其逆之之情。“卸” ,言水之倾逝;“脱” ,言内无遮拦。水若曲折之元,去而复返者,谓之去而不去。若水竟去而不能反之,反矣而不能塞之,非所谓结也。苟塞矣,非坚刚无以示不磨,非方位无以顺六替,非端兽之守,无以见户之严,非固执之牢,无以见内之密。四者得而水即澄然以安,上与天英相明发矣。盖明堂上应列星,若水口无山镇之,内虽有堂,终是暂荣暂落而已。
盛衰证应第七十七
“二气判兮,五土为清,二气淫兮,五土为刑。源脉不续 兮流必竭,干枝不附兮花不荣。”朽樗蠹栎兮不可雕 饰,断缣败素兮岂任丹青。
二气判者,得净阴净阳。二气淫者,谓阴阳驳杂。源脉自祖宗处分派到堂者为续;不自祖宗分派到堂者,自是短促而不续,故流为易竭。凡干必以枝为卫,其枝不附于干者,源派之所不滋,故其花不荣。朽樗蠹栎,喻险隰之枯索,断缣败素,喻《易》野之崩破。均不成毛骨者,皆衰之应也。
龙发迹而水归元兮既纯一体;穴趣全而形避缺兮, 始顺成形。水要环城,反背则不锺内气;山寻住脚,连 延则不续他情。
盛衰之故,系于龙穴。龙而发迹归元,见源脉之接续;穴而趣全避缺,见干枝之相附。水之环者气不背,山之行者气不止也。
尊不可居卑。〈一作势〉“宁自抑。”故阴阳以闰馀成岁,而君 子以谦虚为德。然形成表里,穴有浅深,在心目之自 得,非口耳之可传。
尊处罡饱难容,卑处气定不去。闰者一岁之馀,谦者君子退让不遑之美德。《古诀》云:古鼎烟销气尚浮,灵城精义,葬脉不如葬气。皆尊不可居,卑宁自抑之意。然穴太低,恐又脱气。惟“闰馀” 二字,极明一岁而不积十日有奇之剩,即非所以置闰,而其所以留有馀之数者,即其气有不尽也。君子谦让不遑之意,为得其气之和。亦非脱气之谓。形有见于表者,“《山水案》也。有见于里者,浅深之精妙也。” 穴于皮为过浅。穴于肉为得中。穴于髓则未免伤骨矣。
《故》曰:“开新易故,土岂自然,送死伤生,物嫌非类,同穴 同日,同凶同吉,同圹异时,漏泄根基,纵再生阳,先且 罹伤。”
凡初葬者皆新土,若既葬而复开之,则土不得如当日之新,谓非自然之土也。抑葬而得黄钟之生气,则生生无穷矣。今复送死而合葬,是与生之气有妨物伤,非类之死,况君子乎!“同穴” 谓同此地;“同日” 谓同此天。“异时” ,谓先后之葬异其人。阳者,黄钟之生气也,既葬而复开之,故云“漏泄” ,泄而后塞之,俟一阳再生之候。而黄泉之气复至也。然既有一泄。未有无一伤者。纵使复生。而先已罹其害矣。此盛衰之证也。
袁天纲曰:“凡穿凿圹圻,见遗物必已穿掘之地,则是不祥之证,自非土脉之融结,或结三圹一穴先掩,则气已随生,馀穴数年之后方发,或方发而开,则漏泄前气,必至侵凌,见遗物为不祥,似属可议。”
孤奇谲诡第七十八
穴有洼隆兮,均欲贵其得气;气有《祥沴》兮,岂不习之 能悉?土脉不附兮,气淘于沙石。
洼隆,高下之别名。沴者,阴阳之气,乱淘荡也。郭氏曰:“气因土行,而石山不可葬也。”
古人以石为山骨者,必有理脉,以通天运,以达天暹。故曰:“维石岩岩。” 其辨有三:似石非石,似土非土,割肪截王,日不可烈,而雨不可淹,此又竁折之所堪。彼有顽不通气,坚不可凿,葬之如掷潭,崎岖突兀,立尸植符,棱棱颬颬,葬之如塞堋。此石山之葬,衢所不谈。
势降不续兮,气绝于来历。
郭氏曰:“气因形来而断山不可葬也。然断有几等,有为水所冲者,有为路所截者,有为畚锸所伤者,龙行至此,未有不遭其害者也。”
成形不界脚兮,气过前行。
郭氏曰:气以势止,而过山不可葬也。即干流。《过脉篇》曰:“虽涉田濠,尚是干流之水,未淘沙石,当知过脉之冈。”
四势不会集兮,气之孤寂。
郭氏曰:气以龙会,而独山不可葬也。三五《释微篇》云:“发将无踪,过将无引,三形失势,孤遗独起以何依?五气施生,四水一时而流尽。此独山之葬。衢之所短。”
杞柏不植兮,气残于秃童
郭氏曰:气以和生,而童山不可葬也三五。《释微篇》曰:“霜风剥裂而屑铁飞灰,草木黄落而涂朱散坌,春融融而脉不膏,雨淋淋而气不蕴。” 此童山之葬,衢之不允。
左右芒刃兮,气镵于尖射。
《五鬼克应》曰:“形如芒刺” ,铜针刺字。
水城不禁兮,气竭于枯槁。〈禁一作抱〉
水所以滋养元气。其不禁者脱也。
明堂不净兮,气翳于横逆。
不净垢污而不洁,草木藤蔓所蔽曰“翳。” 其暗而不洁者。皆主横逆之应。
茫茫无应兮,气散而不停。
凡气聚于四面之完集,但有一缺,不为风所乘,便为水所脱,其茫茫无应者,益知其气之散矣。
潺潺而隘兮,气沉于凌逼。
《潺潺》,水声也。凡水非激之不能有声,山之隘者,其流不畅,故其声潺潺,而气为凌逼也。盖气无以聚之则散,有以聚之而太逼则沈。可以思气之凝结,贵乎中和而不迫。
如摇旌反弓兮,气之背脱。
“摇旌” ,其势飘扬;“反弓” ,其势背。
如燕尾八字兮,钳之分析。
燕尾八字皆不能内顾,故曰“分析。”
如佩剑兮,气之冲割。
佩剑一边硬直
如钗股兮,钳之拙直。
钗股两边皆直
气之短促兮,如鱼尾之截段。〈一作双分〉
《鱼尾》内原短促,再截为段,其内之容,益可见矣。
气之狂悖兮,如羊蹄之不跖。
“狂悖” 者,不孝之象。羊蹄头开,两趾不跖,是无其践履之痕也。
如《囊粮》。〈一作灰囊〉《覆杓》兮,气之壅滞。
壅滞者其气不施生
如乱衣投算兮,气之淫泆。
《葬经》曰:“形如乱衣,妒女淫妻;形如投算,百事惛乱。”
“如死蛇弃匏”,分气之沉溺。
匏,瓠之属也。长而瘦上曰“瓠” ,短颈大腹曰“匏。” 古者佩以渡水。死蛇亦水形,故皆主溺水。
如拘瘿负赘兮,气之残失。
山居多瘿,饮泉水之不流者。赘,疣瘤也。山之如拘瘿负赘者,则亦有是应。《残失》,谓其气之凋落而遗也。
《势所忌兮》,惟忌于多情;形所忌兮,惟忌于《百出》。
“势向左” ,欲其无不向,左若右盼,便是多情。形之中著不得一物,若一有所携拥,便为百出矣。
应案:惟贵于《四应四集》。〈一作案〉兮虽忌于杂应兮,有镇 五方之中正。
应案贵于《四集》,然亦忌于穴杂,若穴杂之中,而有应于中正者存,亦不害其为“穴杂” 也。
左右惟忌于不掩不抱。〈一作辅〉兮虽贵于环抱兮,有《赘 附》挟私之丑迹。
“左右贵于环抱” ,然又忌于夹带,若环抱之内,而有附赘悬疣者,存其环抱,不足贵也。
是以势所贵兮,惟贵于四集;形所贵兮,惟贵于顿息。 形之应势兮,不论其长短;势之就形兮,不论其曲直; 势之拱兮,不论其不住;形之住兮,不论其飞潜动植 之可式。
集者,如鸟之集于木,四集则气非孤寂,顿下首至地也。顿息则气无前行,形成于势之内,而息于集之中。然形有其长者,有其短者,惟在乎与势相应,便为真结,其长短不计也。势有其曲者,有其直者,惟在乎与形相就,便为贵格,其曲直不计也。又有大势既拱,其爪脚𢘆有逆拖向外而不止,亦有正干既拱,而其去尚遥。皆所不计,惟在乎得形之止,而其飞者、潜者、动者、植者,皆得而取用之也。《象物篇》曰:“凤翔兮背崦乃安,驼载兮肉鞍尤特,蟹伏螯强兮眼目非露,龟圆头伸兮肩足难易,蜈蚣钳抱兮口乃分明,驯象准长兮鼻乃端的,鱼额脱兮尾鬣扬波,马耳峭兮唇口受勒,项舒嘴锐兮鹤何拘于耳顶,腹满准” 露兮,牛不堪于鼻息。皆动之类也。古诀云:“草上露珠偏在尾,花中香气总归心。” 《星辰释微篇》云:“瓜藤不附于蒲藤,味甘一实;萍稚难希于莲稚,香馥端彝。” 皆植之类也。
案所贵兮,惟贵于方员左右所贵兮,惟贵于从翼不 漏而不刺;《明堂》所贵兮,惟贵于横衍而平夷;《龙虎》所 贵兮,惟贵于不尖而不射。至于迂深蟠曲,去而不倾 不促者,亦未为脱而为戚。
案方则端正,员则洁净,尖恐贵而有刑,曲似欹邪,直为冲撞,故惟贵于方圆左右,如羽翼之卫。惟丰满则不漏,顺从则不刺,《明堂》贵乎含蓄,横则不直。
《衍》若千顷之陂,平易无突兀之弊。龙贵蟠,虎贵伏,尖射皆刑伤之象。明堂居龙虎之内,龙虎包明堂之外。明堂虽忌直长,若迂深蟠曲,龙虎为之纽襘,不见其倾,不见其促者,又不可谓其倾脱而弃之。
五方应对第七十九
来龙兮欲其一气之真纯,《应案》兮欲其挺特而不群, 青龙兮欲其蜿蜒而顾主,白虎兮欲其蹲踞以朝身, 明堂兮欲其宽平而蕴蓄,宫城兮欲其堡壁而周巡。
《来龙应案》:青龙白虎,才有其四,明堂居四者之中,宫城居四者之外。其内宽平蕴蓄,养一体之真元,其外堡壁周巡,防八风之箭浏。
《六相》兮欲其含养而丰积,《六替》兮欲其潴泽而无闻, 《四势》兮欲其锺秀而不悖,《三形》兮欲其形就而相亲。
养生沐浴,冠带官旺,为六相,含养丰积,静定而渊停也。衰病死墓绝胎,为六替,潴泽无闻,悠扬而缓曲也。“锺秀” “不悸” ,山无粗恶之态,而与形有情,形顺相亲,砂无他顾之意,而与势相逆。
今也经以《遗书》之旨,纬以《樗里》之文。
上文曰“经” ,下文曰“纬。”
潭潭然,主欲降而俟,堂堂然,应欲趣而陈,枪枪然,从 欲环而卫,洋洋然,水欲绕而平。荡荡然其气宇,集集 然其精神,悠悠然,吐囚谢而疏积聚,临临然,纳旺相 而见维新。生生然,纯一气而不妒,澹澹然,斯百福之 是臻。
“潭潭” ,深貌。“欲降而俟” ,根上文“来龙” 说,言龙至此而止,若有所待然也。“堂堂” ,明正貌,根上文“应案” 说,欲趣而陈其意向,专一而不他去也。“枪枪” ,盛貌,根上文“青龙” 说。“洋洋” ,宽大貌,根上文“白虎” 说。白虎何以说洋洋也?举白虎内之朝水而言,若内无水来则天门为之闭塞,水绕而平则虎为驯俯矣。“荡荡” ,言明堂之广远。“集集” ,言宫城之会聚。“悠悠” ,远也;临临,大也,根上文“六相六替” ,说,其积聚者既疏,而所出者皆新矣。“生生秀美之色” ,根上文“锺秀不悖” ,说,“澹澹恬静之气” ,根上文“形就相亲” 说,言形势均,要得一气真纯,自然百福之咸集也。
《旧注》曰:“澹澹然者,以福不可贪求,惟谨送死之节,守五行之正,然后得天付之自然,则百福自臻。”
气脉体用第八十
夫行龙以势,住势以形;应龙以案,乘案以穴。〈一作堂〉
龙非势不行,势非形不住,其行也若江河之奔放,至或汇而为湖,或潴而为泽,即其止之义也。能既止,则无有“或行” 之象,案其止于前者也,龙能为案,而不能乘案,然穴亦为龙所生,究之龙亦不知案之何以必应夫龙,案亦不知穴之何以必乘夫案,是理在气之先,体得操用之理。
气锺四势,穴就三形。〈就一作聚〉“形欲住于内,势欲住于外。” 大地无形,融结气概;小地无势,精神聚会。融结则气 锺,聚会则气止。
气锺于外者为四,势锺于内者为三形。势若果之核,形若核之仁。大地非无形,形大而势即其形;小地非无势,势小而形即其势。形大而融结者,气概自是恢宏;势小而聚会者,精神必然秀发。二者皆气之积,未可分优劣也。
夫“势”者,其体以土,其用以水,因体而行,乘用而止。其 行也由势而来,其止也顺形而峙。
郭氏曰:“土者气之体,气者水之母,有土斯有气,有气斯有水。其体以土,其用以水,是体用,实为一串。” 体属于阴,为静;用属于阳,为动。山本静,以动为用;水本动,以静为宗也。然动此气,静亦此气,势来此气,形峙亦此气也。
形欲住脚,势欲住郭。势行形止,行贵在迩;形行势止, 止防为诡。势止形止,气之已委;势止形行,行之莫登。 形止势行,行之在城;势行形行,气之始生。
脚言近,郭言远,脚系一身,郭在城外,形在势之内,形已止而势尚行,若行过远,则与形为无力。形行而势未有不行者,其或势有止者,非真止也。势止而形未有不止者,势止而形止,其止为真止也。势止形行者非形,形止势行者,不可以言非势,为其势之行在城也。势行而形亦行者,是在发将之时,其去尚远,气之“始生者然也。”
“势全形就”者,气之旺也。是以五配五祀,以之命慈孙, 而锡孝子。形残势背者,气之衰也。是以五配五祀之 所不安,而丧家贼。〈一作败〉子之所由起。
全者言势之备,就者言形之逆,势备而形与水逆者,体之旺也。“天之所以命慈孙,锡孝子” 者也。残者言形之伤,背者言势之反,形伤而势与水反者,体之衰也,丧家贼子之所由生也。人第知气脉之体用,而不知配祀为人之体,子孙为人之用,慈孝为人之体,富贵为人之用。今不先之以其体,而徒于用求之,亦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