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三百五十二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五十二卷目录

     沁州部汇考二

      沁州公署考

      沁州学校考

      沁州户口考

    职方典第三百五十二卷

    沁州部汇考二

    沁州公署考         州志

    本州

    州署 在宣化街。明洪武二年知州陈大本建。正统十三年知州郁贵、成化二十一年知州许英、弘治十二年知州胡玺相继修葺。州堂五间,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各三间;仪门左右角门各三间。中立戒坊,左右六房,各六间。承发房、架阁库各二间。军器库东西各四间。东幕厅三间,西作房三间,后堂五间,贮仪仗。

    龙亭耳房东西八间,官库二小间,在正堂,东西用。

    砖甃成

    皇清顺治六年兵燹后塌毁殆尽。又十二年连岁阴。

    雨,墙壁尽颓。康熙元年,知州程宪创议修葺,随以升任去。九年,知州汪宗鲁莅任。既四年,与民休息,随曲为区置,力任修整。首捐俸料材,及与耆民龚彩等规画,节剩无碍银两,择日纠工,“将州堂五间,东西库房各二间,东西砖库各一座;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三间,中间戒坊一座;大门三间;堂东赞政厅三间,西军” 器库一大间,东西房科各十一间,角门二座,公廨门二座,皂隶房三间,仪门外东西柜书房各八间,东西里老房各二间,东快手,西民壮房各三间,大门外榜棚五间,创建完备,规制宏敞,始成州治焉。土地祠 在仪门东。祠前有迎宾馆三间,门楼二座。知州汪宗鲁重修。

    正衙 :正厅五间,中厅五间,后房五间,前后东西厢房各三间,西北书房三间,西、南小房三间,东小房三间,蔬园二亩。俱知州汪宗鲁重修。后纵目楼一座,知州董尔性建。

    同知衙 ,在正衙之左。房厅俱废;今改建“马王祠。” 正厅三间,东西房各七间。

    判官衙 在正堂之右,裁后改为吏目宅。前厅三间,东小房三间,后厅三间,厢房各三间。吏目衙 在正堂之左。前厅三间,后房三间,吏舍 东十六间,西十二间,马厂九间。

    监房 在仪门内。狱神祠一间;重犯房六间,轻犯房二间,女监一间,知州汪宗鲁重修;更夫房三间,知州汪宗鲁创建。

    阴阳学 ,在布政司西,正房三间,今废。

    医学 在预备仓前,正房三间,今废。

    税课局 在州城北广佑街。洪武五年,同知李真创建。十六年,知州李圭移于北廓外,今废。预备仓 在州治东。官厅三间,东西廒房四座,门楼二座,西小耳房三间,重修。

    丰赡库 在州治西。官厅一间,南廒房一座,门楼一座,废。

    养济院 在州治东,平房四间。

    僧正司 “道正司 僧道官仍住本寺。” 观察院 在州治东。明洪武二年,判官邵善建。正统六年,知州范祯修。深三十六丈,广一十五丈。正堂五间,后厅三间,大门、二门各三间;穿廊三间,东厨房三间,西书房五间,皂隶房东西各三间。康熙十二年,知州汪宗鲁重修。

    布政司 在州治西。正统六年,知州范祯建。深三十六丈,广一十二丈。正堂五间,后厅五间,二门、大门各三间,东厨房三间,西书吏房三间,皂隶房东西各三间。知州汪宗鲁重修。

    按察司 在州治西

    皇清顺治庚子,改建义仓。正厅三间,东西廒房各三。

    间知州汪宗鲁重修

    考院 在州治东。大堂五间,东西号房各十七间,二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间,大门三间,东西皂隶房各一座,后上房七间,下有穿廊。西书房三间,东厨房三间,西厨房一间,沐浴房一间,厕房一间。崇祯年建,有《碑记》。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州汪宗鲁重修。

    外县

    沁源县署 明洪武二年县丞廖德“愿建。弘治十年知县李荣、万历九年知县靳贤、十二年知县刘泽演,相继修葺。” 大门三间,内有迎宾馆,并

    预备仓在左,监房在右。仪门三间,左右角门各一间,中有戒坊。正堂三间,扁曰“牧爱堂。” 内东西有库房,堂之左设銮驾库三间,右建赞政厅三间。六房东八间,支收所一间,西八间,承发科一间,后堂三间。东有书房三间。正堂西三房,前为军器库,后为吏舍,共十七间。大门外有申明亭、旌善亭。

    知县宅 在后堂西,内有园地一区。

    皇清康熙七年,知县汪士鹏捐赀造屋十间。

    主簿衙 在正堂东三房后,今废。

    典史衙 在“赞政厅” 西北角。

    僧会司 在圣寿寺

    道会司 在太清观

    养济院 “在酒楼巷。”

    察院 在县治东。明洪武二年,县丞廖德愿建。大门三间,二门一座,东西角门各一间。正厅三间,后厅五间;吏书房三间,厨房三间,穿廊三间;皂隶房东西各三间。

    冀南分司 在县治南。今改为教官宅。

    公馆 明万历十四年,知县刘泽演建。大门二门各三间,后厅三间,厢房各三间,后楼房三间,皂隶房东西各三间,周围缭以垣墙。

    绵上镇公署 明万历二十五年,知县方简建。大门、二门各三间。正厅三间,东书吏房三间,后厅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周围共计六十二丈。” 武乡县署 “明洪武二年改建,在崇仁坊街北。嘉靖十二年,按院王献徙治于石勒寨。嘉靖三十一年,知县赵卿申允移建今治。” 正堂五间,赞政厅三间,并两厢房在县堂后。幕厅三间,在堂左。库房三间,在堂右。六房东西各九间。公廨十八间,在仪门东。中立戒坊。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间。狱房九间,在仪门西。土地祠一间,在大门东。大门一座砖台上。谯楼三间,申明亭、旌善亭各三间。

    知县宅 在县堂后东前厅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

    主簿宅 在县堂西,今废。

    典史宅 与主簿宅相并。前厅四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寝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门房一间。预备仓 在察院西。正廒五间,西、南廒九间,仓门一间。

    社仓 在预备仓东,正房三间,门房一座,今废。养济院 在县西关。正房三间,东房二间,门房一座。

    察院 在县后街。大门三间,二门一座,东西角门各一间。前堂三间,后堂五间,吏书房三间,厨房三间,穿廊三间,皂隶房东西各三间。

    按察分司 与察院并,今废。

    公馆 :与察院同。街大门三间,二门一间,东西角门各一间。前厅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厅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今改学宅。

    权店察院 在县西北七十五里,驿南门内。前堂五间,后堂五间,吏书房三间,厨房一间,皂隶房南北各三间;二门一间,两角门各一间。大门一座,外有官厅三间。

    公馆 在驿北门内。前堂三间,省厅三间,吏书厨房各三间,皂隶房南北各三间;二门一间并两角门、大门各一间。

    小公馆 正厅三间,厨房三间。

    沁州学校考         州志

    本州

    文庙 在州治西兴文街。明洪武三年,知州陈大

    本建知州许英、张𤣱重修。弘治四年,参议王盛改于城之西南。万历十三年,知州刘宗禹重修。

    皇清康熙九年,知州汪宗鲁重修,又于《太和元气牌》。

    坊外增建“德侔天地” 、“道冠古今” 二坊,两旁栅栏又中建看壁,外竖《下马》二牌。

    启圣祠 旧在明伦堂后。明嘉靖三十七年,知州刘承学建,知州刘宗禹移于

    文庙后“尊经阁” 故址,计三间:

    皇清顺治九年,汾州府同知署州事陈允忠、学正韩

    宗文吏目林尔忠重修。康熙九年,知州汪宗鲁重修。

    大成殿 五间,东西庑各十一间,神厨三间,神库三间,棂星门三间,二门、大门各三间。

    皇清康熙九年,知州汪宗鲁重修,又建泮池。旧在大

    《门外》今改于“二门内。”

    文昌祠 在

    文庙东正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

    皇清康熙五年,学正张令名重修,增塑神像。康熙七

    年,知州汪宗鲁创建戏楼一座,扁“文盛乐新” ,从多士请也。

    尊经阁 在

    文庙后今圮

    名宦祠 在大门内左三间,知州汪宗鲁重修。乡贤祠 在大门内右三间,知州汪宗鲁重修。敬一亭 在明伦堂后,今圮。

    明伦堂 在

    文庙西五间。东西斋房各六间,大门、二门各三间。

    皇清顺治十五年,署州事陈允忠、学正韩宗文重修。

    康熙九年,知州汪宗鲁增修。

    学正厅 在明伦堂东,今废。

    训导厅 在明伦堂西,今废。

    射圃亭 在二门西

    学宅 在启圣祠西,明伦堂东北。正楼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角门二座,正门楼一座,东西小房各二间,东角门一座,正厅三间,前门楼一座,四面围墙。俱知州汪宗鲁、学正樊琳创建。外县:

    沁源县儒学 ,创自元大德间,在东关厢。明洪武八年,知县邵善、永乐七年,主簿刘铎相继重修。嘉靖二十年,知县贾德润以学宫地易“圣寿寺” 基址,更建。天启六年,知县李乐、学谕段达、训导郭金、城洎绅衿等,以地形失利,复迁建北关外。崇祯十五年,知县齐克谐、教谕王心一因科第乏人,申请按院陈再迁今地,建学于城西高阜,规模略具。

    皇清顺治十五年,知县袁赋诚、教谕刘湛修葺东庑。

    十六年,庠生胡来贺、郭化麟、儒士崔铉等重修明伦堂、主敬斋,又新建行恕斋。康熙三年,庠生刘浚源、胡琪重修正殿、两庑、大成门。迄九年,知县汪士鹏同训导李荫耀等重修名宦、乡贤二祠。棂星门,又新建“德侔” 、“天地” 、“道冠、古今” 二坊,缭以周垣。十年,汪知县以堪舆、王克仁议,创建奎星阁于城东南隅以翼

    文庙学宫体制焕然一新。

    大成殿 五间。东西庑各五间。戟门、棂星门各三间。

    启圣祠 在明伦堂东,三间。

    名宦祠

    乡贤祠 俱在戟门左右各三间。

    “敬一亭 ” 在明伦堂后,三间。

    明伦堂 在

    文庙后五间:“东主敬斋” 三间,“西行恕斋” 三间,堂之

    前为仪门外东号房十间,趋西迤南为大门外。旧有牌坊二座,今圮。

    皇清康熙九年,知县汪士鹏重修,改建今圮。

    教谕厅 在明伦堂东

    训导厅 在明伦堂西

    射圃亭 在学东圮

    社学 在县前圮

    武乡县儒学 旧在县治西南。明正德四年,陈溥谪邑丞,徙于按察分司,即今县治。明嘉靖十八年,知县白纲改建明伦堂,二十七年始落成。至三十一年,易县治为

    文庙在石鞞山

    大成殿 七间,东西庑各九间,戟门三间,棂星门三间。神厨、库房各二间,在泮池东。宰牲酒房各二间,在泮池西。

    启圣祠 在大成殿后,三间。

    名宦、乡贤二祠 在启圣祠前,左右各三间。尊经阁 在明伦堂后。

    敬一亭 在明伦堂后,建《云路坊》一座。

    明伦堂 在大成殿东五间,有恒斋三间,“务本斋” 三间,号房东西各三间,庠门三间,大门三间。教官宅 与分司同街系旧公馆,前厅三间,寝房五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大门一间。

    奎星楼 在学宫前

    射圃亭 在正殿西

    沁州户口考        州志

    本州

    明洪武二十四年,户一万五千六百七十一,口一十三万八千六百。

    《永乐》十年,户一万六千八百六十七。口九万四千二百六十三。

    成化八年,户一万八千一百六十,口一十一万八千八百五十八。

    弘治十一年,户一万四百二十一,口十一万九。

    千四百四十七

    嘉靖三十八年,户一万一百一十四,口一十二万二千四百三十六。

    隆庆五年,户二千九百八十二。口一万七千五百九十六。

    万历二十五年,户二千九百八十二,口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二。

    《皇清民丁均徭地差》银二千一百九两二钱八釐五。

    毫零

    顺治元年,共人丁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四丁额《编均徭》五千五百六十一两九钱八分八釐七毫零。

    顺治五年审编,共“人丁” 一万二千四百七十一丁,徭银同前。外加增胖袄银二百五十五两。顺治八年二月于前编额内奉

    旨“蠲免伤亡人丁”九百五十二丁。实征徭银五千四

    百八十八两六钱四分九釐六毫。

    顺治十一年审编,共人丁一万九百八十七丁,编徭同前,外加增颜料银三十六两八钱一分四釐二毫零。本年清出流民八十四丁,编徭银外,顺治十四年知州王申准抚院白具题奉:

    旨“蠲免逃故人丁”一千七百三十七丁。全免上班民

    壮银半免盐钞银九十一两七钱三分九釐,实征并流民共银五千零六两八钱九分四釐八毫。外清出绅衿优免供丁四百四十九丁,并裁优免地差银七十七两五钱三分一厘。

    顺治十五年审编并流民供丁共人丁一万六百一十三丁,编银五千二百四十五两一钱九分八釐。

    康熙元年审编,共人丁一万一千三百四十三丁,编银五千二百五十四两七钱四分八釐零。康熙六年审编,共人丁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五丁,编徭五千三百一十五两一钱八分三釐五毫。

    康熙十一年审编,共人丁一万二千一丁。奉文遵照《全书》改派,每则编银二钱一分三釐零。康熙十二年,派征均徭,共银五千四百三十两七钱八分一厘二毫。内银差管下、解京、解司、本州支用三项、力差一项,纲银管下额支、杂支、待支、役支等项。

    解京银

    一、户部颜料、改折银四十七两一分四釐零。一户部料银、并颜料本色银、四十两三钱一分二釐零

    一、礼部大尾北羊,银八两一钱五分五釐一毫,脚价银七分四釐零。

    一、历日纸价银四两三钱七分三釐;每年加闰月银一钱二分七釐八毫,脚价银四分一厘零。一、绵羯羊价银二十五两五钱,脚价银一钱六分一厘四毫零。

    一、药味银八两。包裹纸价银七分、脚价银三钱八分六釐零。

    一、兵部柴薪银并《滴珠脚》价,共银五十二两六分三釐八毫。

    一、兵部直堂银并滴珠脚价,共银五十五两六分六釐五毫零。

    一、工部柴夫银并脚价,共银九百一十七两二分三釐四毫零。

    一、工部木柴银并脚价,共银四十三两九钱二分二釐零。

    一、工部屯田司料银并脚价,共银一百三十九两五钱六分一厘零。

    一、《新旧胖袄》银五百七十三两七钱五分,解司银。

    一、历日纸张银一十五两。

    一、进士牌坊,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一、康熙元年审编,增出徭银一十六两二钱九分八釐零。

    一、康熙六年审,增徭银一十九两六钱四分二釐一毫零。

    一、康熙十一年审,增徭银二十二两五钱三分六釐零。

    一、康熙十二年加派徭银九十一两六分九釐五毫。

    一、康熙十二年加派供丁徭银五两九钱七分三毫零。

    一、清出“绅衿优免供丁” 银一百九十两八钱三分八釐零。

    一、清出优免地差银七十七两五钱三分一厘。一、清出久寓流民银十七两九钱一分一厘零。一、户口盐钞照旧解银一两四钱一分四毫零。

    存留本处支用银

    一、本州柴薪四名,共银四十八两。

    一、儒学吏目、驿丞柴薪各一名,共银三十六两。一、斋夫六名,共银七十二两。

    一、喂马草料银一十二两。

    一、膳夫二名,共银四十两。顺治十四年,裁二十六两六钱六分六釐七毫。

    一、吏目马夫一名,银七两二钱。顺治九年裁银一两二钱。

    文庙、启圣、名宦、乡贤等祠、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坛。

    八蜡庙、伏牛山、龙泉神、漳河庙二祭、郡厉坛三祭,共银八十七两六钱一分。

    一、《乡饮酒礼》银一十五两。顺治十四年裁七两五钱。

    一、岁贡盘缠银每年三十两。

    一、驿皂二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顺治九年裁二两四钱。

    一、驿书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顺治九年裁一两二钱;康熙元年全裁。

    一、雇募馆夫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孤老冬衣花布银七两五钱。

    改拨城守营兵饷

    一、义兵共银二百五十五两。

    一、沁州所军器料银四十六两八钱四分七釐三毫零。

    力差

    一、正堂书办一十二名,共银一百二十九两六钱。顺治九年、康熙元年二次裁。

    一、儒学吏目、书办各一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顺治九年裁吏目书办一两二钱;康熙元年俱全裁。

    一、马快手八名,共马草料银八十六两四钱,工食银五十七两六钱。顺治九年,议裁九两六钱。一、知州门子二名、吏目门子一名、儒学门子三名,共银四十三两二钱;顺治九年,议知州吏目门子三名,扣裁银三两六钱。

    一、正堂皂隶一十六名、吏目四名,共银一百四十四两。顺治九年,议裁二十四两。

    一、库书一名,工食银一十二两。顺治九年议裁六两,康熙元年全裁。

    一、“仓书” 一名,银一十二两。顺治九年、康熙元年二次裁。

    一“库子” 四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裁四两八钱;一“斗级” 四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裁四两八钱;一“禁卒” 八名,共银五十七两六钱;内裁九两六钱。

    一、铺司兵四十一名,共银二百四十六两。一、《民壮》五十名,共银三百六十两。内裁六十两,额支银。

    一、“迎春神牛酒席” 银三两。

    一、正旦元宵门神桃符银二两三钱。顺治十四年裁。

    一、习仪拜牌纸烛银一钱六分。

    一、本州进表盘缠什物等银一十七两五钱。顺治十四年,裁八两七钱五分。

    待支银

    一、修宅家伙等银二十两,裁。

    一、《朝觐》本册什物等银每年一两七钱。顺治十四年,裁一两一钱三分三釐三毫。

    一,迎送上司伞扇旗帜等银,每年银十两。顺治十二年裁八两,十四年全裁。

    一、造写《恤刑文册》等银,每年银二钱。康熙七年裁。

    一、誊录、书手盘缠等银每年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一起送应试生员,每年银二十两七钱。顺治十四年裁十两。

    一、“起送赴考贡生” 银每年银九两。

    一、饯送旧举人会试,每年银二十一两。

    一、新中举人花红旗匾,并饯送会试。每年银五两。顺治十四年裁二两五钱。

    一、新中进士旗匾贺仪银每年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一、“修理城垣” 银每年六两。

    杂支银

    一岁考试卷花红并新进生员彩旗花红等银共三十六两。顺治十四年裁一十八两。

    一、知州《心红》油烛等银三十两。顺治十四年裁一十两。

    一、察院“按临行香讲书,考试生员” 银八两。康熙十一年裁。

    一、季考生员试卷花红、饭食等银二十四两。顺治十四年裁十二两。

    一、朔望行香讲书纸张笔墨等银六两四钱九分二釐。顺治九年裁。

    一、“应付官司下程” 等银二百二十四两。顺治十四年裁。

    一、“修理监仓” ,银二十两。

    役支银

    一、轿夫四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顺治九年裁四两八钱。

    一、伞扇夫三名,共银二十一两六钱。顺治九年裁三两六钱。

    一、接递扛轿四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顺治十四年,裁九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一、灯夫四名,共银二十八两八钱。顺治九年裁四两八钱。

    一、走递马骡一十五匹头,共银三百两。

    一、州同薪银四十八两 。以下俱万历三十年后裁。今照旧解部。

    一、州同书办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一、州同门子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一、州同皂隶六名,共银四十三两二钱。

    一、笼马伞夫二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

    一、州判薪银三十六两 。以下万历二十一年裁。今照旧解部

    一、州判书办一名,银七两二钱。

    一、州判门子一名,银七两二钱。

    一、州判皂隶六名,共银四十三两二钱。

    一、州判笼马伞夫二名,共银一十四两四钱。屯丁户口。

    顺治十六年,原额共人丁九百七十三丁,编徭银一百六十五两七钱八分三釐零。外十四年清出供人丁一百二十三丁,编银二十二两五钱八分七釐零。

    共编《徭》银一百八十八两三钱七分五毫零。康熙元年审编,二年分兴差,共人丁九百八十九丁。

    共编徭银一百九十两零二分一厘零。

    康熙六年《审编》:“共兴差人丁一千丁。”

    共编《徭》银一百九十二两七钱七分二釐。康熙十一年审编,共“人丁” 一千九十六丁,共编徭银二百一十三两八钱六分一厘五毫零。

    起运

    一、裁千总俸薪工食银一百三十七两八钱二分三釐二毫零。

    一、按院造《复命册》银五钱六分。

    一、清出“绅衿优免供丁” 徭银二十二两五钱八分七釐零。

    一、康熙元年《审编》,“增出徭银。” 至六年、十一年,共增徭银二十五两四钱九分一厘零。

    以上共起运一百八十六两四钱六分一厘五毫零。

    存留

    一、武宴牌匾银二两四钱。

    一、《广武》站夫银二十五两。

    以上共存留二十七两四钱。

    沁源县

    洪武二十四年,户三千四百八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四十八。

    成化、弘治以后,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二万三千六百五十三。

    万历三十四年,户三千九十二,口一万一千九百七十四。

    皇清顺治元年照刊书,原额户口一万五千五十三。

    顺治二年,审定户口一万二千七十一丁。顺治五年,审定户口一万二千九十二丁。顺治十一年,审定户口一万三千一十二丁。顺治十二年,审定户口一万三千二十一丁。清出土著幼丁一百一十九丁,流民九十一丁。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供丁三百七十二丁。顺治十五年,审定户口一万四千三十四丁。康熙元年,审定户口一万四千五十二丁。康熙六年,审定户口一万四千九十七丁。康熙十一年,审定户口一万五千一十二丁。派征均徭地差银三千五百三十五两五钱四分六釐八毫零。

    武乡县

    洪武初年,审定户六千五百四十,口四万二千三十九。

    万历二十年,户六千五百九十九,口三万九千九百七十三。

    崇祯十年,户八百有九,口一万七千一百三十二。

    皇清顺治二年,《人丁》一万二千七百一十四丁。

    顺治十五年,人丁一万三千五百六十八丁。康熙元年编审,人丁九千七百三十七丁。康熙六年编审,人丁一万九十三丁。

    康熙十一年编审:“人丁” 一万六百四丁。

    《派征均徭地差》银二千九百二两四钱三分六釐四毫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