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五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三百五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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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五十九卷目录

     泽州部汇考三

      泽州户口考

    职方典第三百五十九卷

    泽州部汇考三

    泽州户口考       州县志合

    高平县

    原军民等户五千九百六十七户,实在人丁四万二千六百九十三丁。民户四千七百户,军户八百十六户,匠户四百五十一户

    阳城县

    洪武二十四年,户一万四百六十三,口八万三千八百七十八。

    《永乐》十年,户一万七百三十九。口七万四千七百三十八。

    成化八年,户八千一百八十四。口七万七千七百四十。

    嘉靖二十一年,户万二千二百四十五。口十万九千六百八十一。

    万历三十五年,户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口十万九千二百一十六。

    陵川县

    洪武二十四年,户一万七百七十二,口六万九千八百四十二。

    《永乐》十年,户一万九百八十四。口四万五千八百一十六。

    成化二十年大饥,除逃亡外,户四千二百一十四,口二万一百二十。

    嘉靖十七年,户一万一千二百七十八。口九万九千七百九十七。

    沁水县

    洪武中,户七千三百一十二,口五万三千一百一十一。

    永乐间,户六千五百五十二,口四万五百八十七。

    万历间,户八千七百四十二,口七万四千四百一十八。

    《皇清户口》:

    本州属四县总数

    《实在人丁》共一十五万四千九百三十九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二千二百六十六丁外,实行差人一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三丁。

    共征:均徭银五万三千八百二十五两九钱七分九釐一毫零。

    旧管《刊书》原额人七万一千五百八十二丁,该均徭银一万五千三百一十八两九钱七分八釐四毫零。

    顺治五年编审,共人四万五千六百七十七丁,内除优免二千四百四十一丁,实行差人四万三千二百三十六丁,该均徭银一万五千三百一十八两九钱七分八釐四毫零。又加增胖袄银三百五十一两,共银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九两九钱七分八釐四毫零。顺治八年二月题奉。

    旨“蠲免伤亡人”一千三百一十六丁。应免徭银五百

    四十五两四钱二分。实在均徭并加增胖袄银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四两五钱五分八釐四毫零。顺治十一年编审,共人四万七千七百二十九丁,内除优免人二千四百五十四丁,实行差人四万五千二百七十五丁。内中、上九丁每丁编银一两三钱八分五釐九毫零。内供免,每丁免银三钱,除免过每丁仍纳门银一两八分五釐九毫零,共银十二两一钱七分三釐四毫零。中中二十一丁,每丁编银一两一钱九分七釐;内供免每丁免银三钱;免过每丁仍纳门银八钱九分七釐,共银二十四两八钱三分七釐。中下二百一十五丁,每丁编银八钱三分四釐;内供免一十八丁,除免过仍纳门银九两六钱一分二釐,共银一百七十三两九钱一分。下上三千六百四十丁,每丁编银四钱八分二釐,共银一千七百五十四两四钱八分。下中一万四千六百五十六丁,每丁编银三钱三分八釐,共银五千五百三十九两九钱六分八釐。下下二万六千七百三十四丁,每丁编银二钱八分五釐,共银七千六百一十九两一钱九分。

    以上通共实征均徭银一万五千一百二十四。

    两五钱五分八釐四毫零。

    康熙元年审编,共人四万九千三百一十六丁,内除绅衿优免本身八百七十九丁,实行差人四万八千四百三十七丁;又久寓流民徭银一百八十四两九钱六分五釐。又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三十九两五钱七分七釐二毫零,共银一万五千三百四十九两一钱六毫零。

    康熙十一年《审编》,增出徭银十两二钱八分六釐四毫零。

    康熙二十一年审编实在,共人五万二千七百五十二丁,内除绅衿优免本身四百九十一丁外,实行差人五万二千二百六十一丁。内中、上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二分七釐三毫零,共银二两二钱五分四釐六毫零。中中三丁,每丁征银一两六分,共银三两一钱八分。中、下六十五丁,每丁征银七钱六分八釐,共银四十九两九钱二分。下上二千五百一十一丁,每丁征银四钱四分八釐,共银一千一百二十四两九钱二分八釐。下中一万三十八百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三钱五分五釐,共银四千九百二十八两一钱一分。下下三万五千七百九十八丁,每丁征银二钱五分八釐四毫零,共银九千二百五十一两一厘五毫零。

    以上共征“均徭” 并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一万五千三百五十九两三钱九分四釐一毫零,照《原编》增出徭银七釐六丝四忽零。

    康熙二十五年审编,共人五万二千九百五十三丁,除绅衿优免本身四百九十六丁外,实行差人五万二千四百五十七丁,照《原编》增出徭银一分三毫五丝四忽一纤二渺。

    康熙三十年审编,共人五万三千一百七十二丁,除优免五百四十九丁外,实行差人五万二千六百二十三丁,照原《编》增出徭银二分七釐五毫零。

    康熙三十五年审编,共人五万三千三百四十一丁,除优免五百三十三丁外,实行差人五万二千八百八丁,照《原编》增出徭银一钱八釐四毫零。

    康熙四十年审编,共人五万三千九百四丁,除优免五百三十二丁外,实行差人五万三千三百七十二丁。内中中二丁,中下四十一丁,下上一千七百七十四丁,下中一万二千五百一十一丁,下三万九千四十四丁。

    以上共征:徭银一万五千三百五十九两六钱五釐三毫零。照《原编》增出徭银六分四釐八毫零。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人一千四百九十五丁,俱“下下则” ,每丁征银二钱八分五釐,共银四百二十六两七分五釐。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二千一丁,俱“下下则” ,每丁征银二钱七分六釐九毫零,共银五百五十四两二钱五分四釐二毫。

    顺治十五年,清出吏承优免六丁,每丁征银三钱一分六釐五毫,共银一两八钱九分九釐。康熙十二年,清出无例优免人八十五丁,内下上一丁,征银四钱八分二釐;下中十四丁,每丁征银三钱七分八釐,共银五两二钱九分二釐。下下七十丁,每丁征银二钱八分五釐,共银一十九两九钱五分。以上通共银二十五两七钱二分四釐。

    以上通共实行差人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九丁,共征“均徭” 并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一万六千三百六十七两五钱五分七釐五毫零,遇闰加征银一百一十六两九钱六分七釐一毫零。《高平县》:

    旧管原额人九万二百三丁,共征均徭银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七两八分一厘二毫零。

    顺治五年审编实行“差人” 三万七千八百二十一丁,征《均徭》银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七两八分一厘二毫零,加胖袄银二百一十八两四钱,共银一万二千八百五两四钱八分一厘二毫七丝九忽四微二纤五沙。顺治八年二月内奉。

    旨“蠲免伤亡人”二千五百五十九丁、免徭银一千一

    十一两八钱九分六釐三毫四丝。

    康熙元年审编,实在共人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二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七百七十八丁外,实行差人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丁,征均徭银一万一千八百八十一两三钱六分九毫零。又加办买颜料银三十七两四釐五毫,共银一万一千九百一十八两三钱六分五釐四毫零。康熙六年起至二十五年五次编审,增银一百。

    二十五两四钱七分三釐九毫零。

    康熙四十年审编,实在共人三万九千五百五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六百四十六丁外,实行差人三万八千八百五十九丁,共征均徭银一万二千四十三两八钱三分九釐四毫。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人二千五百二十八丁,共征银四百二十六两七钱二分六釐四毫。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共丁一千七百四十四丁,共征银六百六十三两七钱四釐三毫。以上通共实在共人四万三千七百七十七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六百四十六丁外,实行差人四万三千一百三十一丁,共征银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四两二钱七分一毫二丝五忽四微。凡遇闰加银九十四两七钱五分八釐四毫四丝四忽。

    阳城县

    旧管原额人四万五千一百七丁,共征“《均徭》银” 九千四百三两二分一厘五毫零。

    皇清顺治五年审编“实行差人”一万二千一百六十。

    《五丁征均徭》银九千四百三两二分一厘五毫零,加胖袄银一百五十两,共银九千五百五十三两二分一厘五毫零。顺治八年二月内奉。

    旨“蠲免伤亡人”四十八丁、免徭银二十一两九《钱三》

    分七釐九毫二丝

    康熙元年审编,实在共人一万九千九百八十四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七百一十九丁外,实行差人一万九千二百六十五丁,征均徭银九千五百六十两二钱六分六釐五毫零。又加办买颜料银三十四两八钱九分四釐九毫零,共银九千五百九十五两一钱六分一厘五毫。康熙十一年起至三十年五次审编,增银二十两一钱九釐。

    康熙四十年审编,实在共人一万九千八百三十九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八十五丁外,实行差人一万九千四百五十四丁,征《均徭》银九千六百一十五两二钱七分五毫。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人一千八十五丁,共征银五百二十四两五分五釐。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一千三百三十丁,共征银六百三十七两四钱一分二釐六毫零。

    以上通共实在共人二万二千二百五十四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八十五丁外,实行差人二万一千八百六十九丁,共征银一万七百七十六两七钱三分八釐二毫零。凡闰加银十九两。

    陵川县

    旧管原额人九万一千二百四十二丁,共征《均徭》银七千一十八两二钱九分二釐五毫一丝四忽零。

    皇清顺治五年审编“实行差人”二万二百二十八丁。

    《征均徭》银七千一十八两二钱九分二釐五毫,加《胖袄》银一百七十二两二钱,共银七千一百九十两四钱九分二釐五毫零。顺治八年二月内奉。

    旨“蠲免伤亡人”二千一百三十九丁、免徭银八百一

    十六两二钱七分五釐

    康熙元年审编,实在共人二万二百四十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六丁外,实行差人一万九千九百三十四丁,征均徭银六千四百五十四两四钱五分六釐七毫。又加办买颜料银二十二两九钱五分四釐三毫零,共银六千四百七十七两四钱一分一厘零。

    康熙十一年起、至四十年七次审编,增银一十四两三钱六分一厘九毫。

    康熙四十年审编,实在共人二万六百二十八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十六丁外,实行差人二万三百一十二丁,共征均徭银六千四百九十一两七钱七分二釐九毫零。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人” 八百三十丁,共征银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二釐。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 六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二百二两九钱二毫。

    以上《通共》实在共人二万二千一百一十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一十六丁外,实行差人二万一千七百九十五丁,共征银六千九百四十三两一钱七分五釐一毫零。凡遇闰加征银五十六两七钱九分七釐二毫零。

    沁水

    旧管原额人四万一千八百八十一丁,共征徭。

    银六千八十三两九钱五分四釐三毫零。

    皇清顺治五年,《蕃编》“实行差人”三千八百七十六丁。

    《征均徭》银六千八十三两九钱五分四釐三毫零,加《胖袄》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共银六千二百八两七钱五分四釐三毫零。顺治八年二月内奉。

    旨“蠲免伤亡人”五百八十一丁、免徭银四百二十九

    两五钱六分四釐八毫零。

    康熙元年审编,实在共人八千一百四十八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四百一十一丁外,实行差人七千七百三十七丁,征均徭银五千七百七十九两一钱八分九釐四毫零。又加办买颜料银三十四两一钱四分八釐一毫零,共银五千八百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七釐六毫零。

    康熙十一年起、至三十年五次审编,增银一十七两四钱五分四釐一毫零。

    康熙三十五年并四十年两次审编,实在共人八千二百五十六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八十七丁外,实行差人七千八百六十九丁,共征《均徭》银五千八百三十一两四钱七分一厘八毫零。

    顺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编人一百一丁” ,共征银六十八两六钱八分。

    顺治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 九百四十九丁,共征银七百四两八分六釐二毫。

    以上《通共》实在共人九千三百六丁,内除优免绅衿本身三百八十七丁外,实行差人八千九百一十九丁,共征银六千六百四两二钱三分八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