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456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四百五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四百五十六卷目录
南阳府部汇考十
南阳府田赋考四
职方典第四百五十六卷
南阳府部汇考十
南阳府田赋考四 府志
内乡县
原额“五色小亩共地三万六千三十顷六十一亩六分九釐八毫六丝七忽六微” ,原额银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两九钱七分四釐零。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三万二千四百二十七两五钱五分五釐二毫零。共原额银五万六千一百八两五钱二分九釐三毫八忽九微。遇闰加额银五百九十三两七钱一分二釐四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三万一千四百六十五顷九十四亩五分
一毫二丝二忽六微,荒银四万七千七百五十两二钱八分五釐四毫零。于康熙二十八年,民垦水上地一亩,中地四亩五分五釐三毫,下地二十九亩七分四釐八毫、上山地五十七顷六十三亩二分一厘九毫。康熙三十年,民垦水上地五亩八分,下地七亩六分五釐,上山地三十九顷六十九亩一分,下山地三十四顷九十五亩一分。康熙三十一年,民垦中地二分,上山地一十二顷二十亩二分四釐五毫,下山地八十八顷三十九亩四分七釐二毫,各俟限满起科见种行粮成熟地四千五百六十四顷六十七亩一分九釐七毫四丝五忽。
内除康熙九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垦首水《上中下、上山下山》共地九百二十三顷三十四亩三分九釐三毫七丝。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民垦水上地十七亩四分七毫九丝。中地三亩三分九釐三毫。下地五十八亩九分一厘一毫。上山地二百三十五顷一十六亩三分四釐四毫五丝。
以上劝垦并自首共地一千一百五十九顷三十亩四分五釐一丝;内水上地一顷九十七亩八分一厘二毫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钱一分九釐九毫五丝四忽零。
中地三顷七十八亩五釐二毫四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五分五釐四毫零。
下地三十七顷七十亩一分一厘六毫二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四釐四毫七丝四忽。
上山地一千一百一十五顷七十亩九分六釐九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七釐六毫四丝零。
下山地十三亩五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厘五毫零。
以上连闰共派银二千一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四釐。
又补征矾、铅、黄红铜价银七两七钱二分二釐四毫。二顷共派银二千一百五十两五钱五分六釐四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三千四百五顷三十六亩七分四釐七毫五忽。内水上地一百三十六顷七十亩七分二毫一丝五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钱一分九釐九毫五丝四忽零。
中地一百三十四顷六十亩六分八釐二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五分五釐四毫。下地八百四十三顷八十六亩九分九釐九毫八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四釐四毫。
上山地七百二十三顷八十八亩八分三釐二毫六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七釐六毫四丝三微零。
下山地一千五百六十六顷二十九亩五分三釐八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厘五毫零。
以上五色熟地,连闰共派银六千八百九两一钱二分二釐二毫六丝。内除“绅衿优免存留” 项下杂办银二百五十四两二钱八分四釐八毫,另行扣解,实征地银六千五百五十四两八钱三分七釐四毫六丝。
本色芝麻、牛角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
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银七千二百一十六两二钱四分七釐四毫六丝。内折色起运原额银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两九钱八分一厘九毫。
除荒实征银五千八百五两四钱九分九釐四毫。遇闰加额银八十七两四钱九分三釐。除荒实征银十两五钱七釐七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 ,原额银四千四百五十九两七钱八分五釐八毫六丝零。
除荒实征银七百九十四两一分四釐二毫。遇闰加额银六十五两六钱一分九釐。除荒实征银七两八钱七分九釐九毫。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二百五十五两三钱四釐八毫。
本色起运原额银一千二百二十九两五钱一分五釐八毫零。
除荒,实征银二百四十六两八钱八釐七毫零。又奉部文补征矾铅等项价银二十二两六钱八分四釐零,照依本年行粮熟地不分等则,每亩均派银六丝六忽零。
内供用库本色芝麻,原额七石一斗一升,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一十四两二钱二分;于康熙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七两一钱一分;又每石帮价银五钱扣解,馀剩银三两五钱五分五釐。
“甲” 字库本色明矾,原额四十九斤一十一两。每斤价银一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额银一两二钱九分一厘九毫零。
内改解折色明矾二十八斤五两,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九分六釐,该银二两七钱一分八釐。
除照《赋役》旧征银七钱三分六釐一毫零,仍该补征银一两九钱八分一厘八毫四丝。又于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内,奉文“仍解本色明矾” 二十一斤六两,原估时值每斤价银六分五釐,该银一两三钱八分八釐三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五钱五分五釐七毫五丝,仍该补征银八钱三分三釐六毫二丝五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分,该银二钱一分三釐七毫零。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铺垫银二钱三分五釐一毫二丝五忽,扣解馀剩银九钱四分五毫。
“甲” 字库本色黑铅,原额六百一十一斤四两,每斤价银三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原额银二十八两一钱一分七釐五毫。
除荒,实征本色黑铅三百三斤二两四钱八分,实征银十三两九钱四分五釐一毫零。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七分八釐,该银二十三两六钱四分六釐九丝。
除照《赋役》旧征银十三两九钱四分五釐一毫零,仍该补征银九两七钱九毫六丝。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三分五釐,该银十两六钱一分四毫。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铺垫银三两三钱三分四釐七毫零扣解馀剩银九两七钱九毫六丝。
“丁” 字库本色黄熟铜,原额三百四十斤三两一钱,每斤价银一钱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银四十三两八钱八分四釐九毫。
除荒,实征黄熟铜八十斤七两一钱二分六釐;除荒,实征银十两三钱七分七釐四毫五丝。内改解折色黄熟铜三十六斤八两一钱四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四分,该银八两七钱六分二釐一毫。
除照赋役旧征银四两七钱九釐六毫二丝八忽,仍该补征银四两五分二釐四毫零。又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黄熟铜四十三斤一十四两九钱八分六釐,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八分,该银七两九钱八釐五毫九丝。除照赋役旧征银五两六钱六分七釐八毫零,仍该补征银二两二钱四分七毫六丝七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四两八钱三分三釐二丝零。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七钱二釐九毫零扣解馀剩银二两三钱七分二釐五。
毫零
《丁字库》本色红熟铜,原额三十七斤四两六分,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实征额银四两三钱二分一厘四毫零。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八两一钱九分五釐八毫。
除照《赋役》旧征银四两三钱二分一厘四毫零,仍该补征银三两八钱七分四釐三毫九丝。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三两七钱二分五釐三毫七丝。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五钱九分六釐六丝扣解,馀剩银三两八钱七分四釐三毫九丝。
临清、广积二仓小麦、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一千三百七十二石一斗。每石折银八钱。原额银一千九十七两六钱八分
除荒,实征米二百四十四石二斗八升七合,实征银一百九十五两四钱二分九釐六毫。工部本色原额牛角十副,每副额价银四两,共原额银四十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除荒,实征牛角一副八分五毫八丝,实征银七两二钱二分三釐二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一两八钱五釐八毫扣解,馀剩银五两四钱一分七釐四毫。
《存留原额》银七千八百九十四两九钱六分一厘五毫零。
除荒实征银一千九十二两六钱四分三釐四毫零。遇闰加额银五百六两二钱一分八釐五毫。
除荒实征银六十两七钱八分九釐二毫零。内:“修理” :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三百一
十九两八分二釐
除荒实征银一百八十二两五钱五分七釐七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两八钱八分二釐。
除荒实征银一十二两一钱一分四釐二毫,河夫连解扛原额银一千三百九十四两五钱九分三釐二毫。
《除荒实征》银一百九十三两八釐三毫。
协济驿站:原额银三千九百八十五两六钱三分八釐。
除荒实征银五百五十一两六钱二釐六毫;遇闰加额银三百三十二两一钱三分六釐五毫;除荒实征银三十九两八钱八分四釐六毫。本县驿站原额银六百三十两。
除荒实征银八十七两一钱九分五毫。遇闰加额银五十二两五钱。
除荒实征银六两三钱四釐五毫。
支发杂项原额银五百六十五两六钱四分八釐三毫零。
除荒实征银七十八两二钱八分四釐三毫零。遇闰加额银二十两七钱。
除荒实征银二两四钱八分五釐九毫。
盐引
食河东盐岁额引二千八百一十一张。每季征销七百三引
淅川县
原额地一万六百九十二顷八十二亩一分八釐五毫。原额银一万四千九百六两六钱八分四釐一毫零。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原额银九千六百二十三两五钱三分九釐六毫零。共原额银二万四千五百三十两二钱二分三釐七毫零。遇闰加额银四百四两一钱五分七釐一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七千七百一十三顷四十五亩一分五釐
九毫、荒银二万二百一十二两八钱一分五釐五毫零,于康熙三十年劝垦下地三十二顷五十五亩八分,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熟地二千九百七十九顷三十七亩二釐六毫。内除康熙九年起、至二十五年止劝垦并自首共地六百三十七顷五十六亩三分八釐一毫八丝,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下地一百五十五顷七十二亩二分七釐六毫。以上垦首共地七百九十三顷二十八亩六分五釐七毫八丝。
内水地七十八亩七分七釐八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钱八釐四毫零。
上地八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四分。
六釐四毫零
中地八亩三分五釐八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四釐七毫零。
下地七百九十二顷四十亩七分二釐一毫八丝二忽零,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八釐九毫八丝零。
以上连闰共派银七百二十两五钱九分九釐三毫七丝,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熟地二千一百八十六顷八亩三分六釐八毫二丝,内水地三十九顷八十二亩九分三釐三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钱八釐四毫一丝四忽零。
上地二百八十五顷七十七亩八分五釐二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四分六釐四毫六丝三忽零。
中地三百六十顷八十六亩三分七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四釐七毫零。下地一千四百九十九顷六十一亩二分一厘三毫二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八釐九毫八丝二忽零。
以上“四色熟地” ,连闰共派银四千两九钱六分六釐。
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一百七十六两五分六釐八毫,另行扣解实征银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九钱九釐二毫;其本色牛角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丁地二项,除优免外,连闰实征,共银四千二百八十六两九钱九釐二毫。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二分五釐六毫九丝八忽六纎,除荒实征银三千六百二两三钱四分四釐二毫,遇闰加额银七十三两九钱四分二釐六毫,除荒实征银十一两八钱六分四釐八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共原额银二千五百九十六两二钱七分三釐三毫三丝零,除荒实征银十两七钱九釐七毫。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一百七十六两九钱六釐八毫。本色起运原额银三百四十三两三钱二分九釐一毫二丝。
除荒实征银六十二两五钱八分八釐一毫零。内供用库本色芝麻六石七斗九合,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一十三两四钱一分八釐。于康熙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六两七钱九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三两三钱五分四釐五毫,扣解馀剩银三两三钱五分四釐五毫。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三百八十二石一斗,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三百五两六钱八分。
除荒实征米五十六石九斗四升八合四勺,实征银四十五两五钱五分八釐七毫二丝。车脚解扛原额银二两七钱五分一厘一毫零。除荒实征银四钱一分二丝零。
工部本色牛角,原额五副。每副额价银四两。原额银二十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除荒,实征银二两九钱八分八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七钱四分五釐二毫扣解,馀剩银二两二钱三分五釐六毫。
《狐狸皮》二张,每张额价银五钱,铺垫银二钱四分,共该原额银一两四钱八分,于康熙二十四年闰四月内奉文改解折色。
除荒,实征狐狸皮二分九釐八毫一丝,实征银二钱三分五毫九丝四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张价银四钱三分,该银一钱二分八釐一毫零。又该铺垫银七分一厘五毫四丝四忽,扣解馀剩银二分八毫六丝七忽。
《存留原额》银五千二百八两八钱六分八釐九毫六丝零。
除荒,实征银五百五十七两一钱二分五釐五毫零。遇闰加额银三百三十两九钱八分六釐四毫。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一百四。
十三两七钱六分
除荒实征银一百二十二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遇闰加额银九十一两六分三釐四毫。除荒实征银一十四两六钱一分一厘一毫。
河夫原额银九百七十二两五钱四分。
除荒实征银一百四两二分一厘。
协济驿站:原额银二千四十二两四钱六分九釐三毫三丝。
除荒实征银二百一十八两四钱五分六釐六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七十两二钱一厘一毫;除荒实征银二十七两三钱一分五毫五丝。本县驿站原额银五百四十两。
除荒实征银五十七两七钱五分六釐八毫。遇闰加额银四十五两。
除荒实征银七两二钱二分七毫。
支发杂项原额银五百一十两九分九釐六毫三丝零。
除荒实征银五十四两五钱五分八釐七毫零。遇闰加额银二十三两九钱五分。
除荒实征银三两八钱四分三釐五丝。
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一千八百九张。每季征销四百五十三引
裕州
原额“一色小亩地一万九千三百一十一顷四十三亩五分三釐三毫,原额并加价银二万七百二十两四分七毫三丝零。” 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一万七千三百八十两二钱九分一厘七毫九丝零。共原额银三万八千一百两三钱三分二釐五毫二丝九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九釐七毫二丝九忽零。遇闰加额,银五百六十二两四钱四分六釐九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毫九丝零。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万七千一百九十二顷一十五亩九分
三釐三毫、荒银三万四千四百一十九两八钱四分七釐七毫零。于康熙二十八年民垦地五百二十四顷七十五亩二分,康熙二十九年民垦地五顷七十亩五分内,除奉文安插垦荒胡简翊等开垦地一顷五十亩当年起科外,实在劝垦地四顷二十亩五分,各俟限满起科。见在行粮熟地二千一百一十九顷二十七亩六分;内除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垦首并二十九至三十年武举援例及开垦共地九百四十九顷六十二亩三分,新入康熙三十一年西华县白身李国辅等援例垦地一百四十顷一十七亩,又入奉文安插垦荒胡简翊等康熙三十二年开垦地九十亩。
以上垦首并援例垦地共一千九十顷六十九亩三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丝派银二千一百八十三两六钱四分。
又补征黄、红铜价银一两四钱二分四釐四毫,二项共派银二千一百八十五两六分四釐四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一千二十八顷五十八亩三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丝零,连闰共派银二千五十九两二钱九分一厘六毫零。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一百二十六两四分另行扣解,实征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二钱五分一厘六毫六丝。其本色黄、红铜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连闰共实征银二千二百一十两九钱二釐六毫零。内折色起运共原额银三万二千一百四十六两二钱六分二釐九毫三丝二忽。
除荒实征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四钱四分六釐。遇闰加额银一百一两二钱一分一厘七毫。除荒实征银五两三钱九分八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 并应裁杂款,共原额银三千九百九十四两九钱一毫二丝零。
除荒实征银二百五十七两五钱二釐一毫。遇闰加额银八十九两四钱七分八釐三毫。除荒实征银四两七钱六分五釐九毫。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一百三十六两六钱九分。本色起运原额银一百九十五两八钱四分四毫九丝零。
除荒实征银二十一两三钱四釐九毫九丝一忽。
又奉部文,补征黄、红铜并德州仓耗米价值,共银一两三钱四分三釐二丝二忽,照依本年行粮熟地,每亩派银一丝三忽。内供用库本色芝麻三石六斗四升八合,每石额价银一两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七两二钱九分六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
三两六钱四分八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一两八钱二分四釐扣解馀剩银一两八钱二分四釐。
“丁” 字库,本色黄熟铜,原额四十斤一十两一钱一分三釐。每斤价银一钱一分,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银五两二钱四分一厘四毫零。
除荒实征黄熟铜三斤十三两九钱七分五釐六毫,实征银四钱九分九釐六毫零。内改折黄熟铜一斤九两六钱三分六釐,照依顺治八年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四分,该银三钱八分四釐五毫四丝。除照《赋役》旧征银二钱六釐六毫,补征银一钱七分七釐八毫零,于康熙十八年正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铜二斤四两三钱三分九釐六毫,原估时值每亩价银一钱八分,该银四钱八釐八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二钱九分二釐九毫零,补征银一钱一分五釐八毫零,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二钱四分九釐八毫零;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三分六釐三毫扣解,馀剩银一钱二分二釐六毫零。
“丁” 字库本色红熟铜,原额九斤七两四钱二分六釐,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银一两九分七釐八毫零。
除荒,实征红熟铜六斤一两二钱,实征银七钱四釐七毫。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一两三钱三分六釐五毫。
除照《赋役》旧征银七钱四釐七毫,补征银六钱三分一厘八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六钱七釐五毫;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九分七釐二毫扣解馀剩银六钱三分一厘八毫。临清、广积二仓小麦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一百五十石七斗二升五合,每石价银八钱,共原额银一百二十两五钱八分。
除荒实征米一十石六斗四升,实征银八两五钱一分二釐。
脚扛原额银一两八分五釐二毫二丝。
除荒实征银七分六釐六毫八忽。
德州仓小麦纳米,奉文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七十五石,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六十两,除荒实征米五石二斗二升三合,实征银四两一钱七分八釐四毫。耗米原额七石五斗,除荒实征五斗二升二合三勺。遵奉部文,“照依正米,每石价银八钱,该补征银四钱一分七釐八毫四丝。”
脚扛原额银五钱四分
除荒实征银三分七釐六毫五忽六微。
存留原额银七千四十四两六钱七分九釐一毫二忽。
除荒实征银二百八十三两一钱九分三釐一毫一丝六微零。
遇闰加额银四百六十一两二钱三分五釐二毫。
除荒,实征银二十四两五钱六分六釐七毫五丝一忽零。内:“修理” :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州《经费》。原额银一千四百三
十五两四钱九分
除荒实征银五十七两七钱六釐一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三十三两七钱七釐五毫。
除荒实征银六两五分六釐四毫。
河夫原额银一千一百八十八两。
除荒实征银四十七两七钱五分七釐一毫。协济驿站原额银四百二十三两七钱五分三釐七毫。
除荒实征银十七两三分四釐七毫。遇闰加额银三十五两三钱一分二釐七毫。
除荒实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九毫。
本州驿站:原额银三千八十三两四钱九分九釐五毫。
除荒实征银一百二十三两九钱一分五釐二毫。遇闰加额银二百五十六两八钱七分五釐。除荒实征银十三两六钱八分一厘九毫。支发杂项原额银九百一十四两九钱三分五釐九毫二忽。
除荒实征银三十六两七钱八分一丝六忽零。遇闰加额银五十五两三钱四分。
除荒实征银二两九钱四分七釐五毫五丝一忽零。
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一千三百四十三张。每季征销三百三十六引
舞阳县
原额一色小亩共地一万五千四十九顷七十二亩八分五釐。内有收回唐福瑞府自置民田地六十顷五十七亩三分三釐,原额并收回唐府地共银三万七千七百一十两二钱七分九釐八毫九丝八忽。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一万三千五百四十四两七钱五分五釐六毫五丝二项共原额银五万一千二百五十五两三分五釐五毫六丝八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四釐五丝七忽。遇闰加额、一千六十二两三钱三分三釐一毫零。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七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万一百二十二顷五十亩一分三釐荒
银三万五千一百八十八两八钱四分九釐五毫五丝一忽。
康熙二十九年,垦地四顷六十五亩九分四釐。康熙三十一年,垦地一百一十二顷七十一亩四釐。各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共熟地四千九百二十七顷二十二亩七分二釐;内除康熙九年起至十六年止劝垦自首并三十年援例垦地共六百一十八顷三十三亩七分七釐。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民垦地” 六百一十顷三亩一分五釐。
新旧劝垦并援例垦地共一千二百二十八顷三十六亩九分二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四釐七毫六丝二忽,连闰共派银四千二百七十两一钱七分九釐七毫。
又,该补征德州仓耗米价银二两三分二釐六毫二项,共该派银四千二百七十二两二钱一分一厘八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三千六百九十八顷八十五亩八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四釐七毫六丝二忽,连闰共派银一万二千八百五十八两三钱三分九釐四毫五丝七忽。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三百六十两七钱五分六釐八毫,另行扣解实征地银一万二千四百九十七两五钱八分二釐六毫五丝七忽。其本色牛角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银一万四千七百三十六两九钱三分二釐六毫零。内折色起运原额银四万一千五百三两六钱七分四釐八毫二丝九忽。
除荒实征银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一两六钱一分二釐八毫。遇闰加额银八十一两三分三釐七毫六丝。
除荒实征银十两九钱六分一厘四毫二丝。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 等项,共原额银四千三百七十八两八钱二釐九毫六忽。除荒实征银一千二百一十九两一钱四分九毫,遇闰加额银六十三两三钱二分五釐三毫六丝。
除荒实征银十四两五钱七分一厘五毫五丝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三百七十八两六钱五分六釐八毫。
本色起运原额银五百四十九两九钱七分三釐四毫七丝八忽零。
除荒实征银一百八十两一钱四分五釐四毫七丝。
又奉部文,补征德州仓耗米价银六两一钱一分八釐九毫六丝,照依本年行粮熟地,每亩派银一丝六忽。
内供用库本色芝麻一十六石一升九合,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八钱三分。于康熙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共该额银三十七两三钱二分四釐二毫七丝。内除帮价馀剩银五两二钱八分六釐二毫七丝,实征银三十二两三分八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一十六两一分九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八两九釐五毫扣解馀剩银八两九釐五毫。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一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合七勺。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一百四十一两七钱六分七釐七毫六丝
除荒实征米四十九石三斗三升九合。
除荒实征银三十九两四钱七分一厘二毫。《车价》明加银三十七两四钱八釐六毫六丝八忽零。
除荒实征银一十两五钱五釐二毫。
德州仓,奉文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二百七十四石七斗二升三勺。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二百一十九两七钱七分六釐三毫四丝。
除荒实征米七十六石四斗八升六合。
除荒实征银六十一两一钱八分九釐六毫,耗米原额二十七石四斗七升二合三抄。除荒实征耗米七石六斗四升八合七勺。遵奉部文“照依正米每石价银八钱” ,该补征银六两一钱一分八釐九毫六丝。
《车价》明加银六十九两六钱九分六釐五毫四丝零。
除荒实征银一十九两四钱四釐八毫。
工部本色牛角一十一副。每副额价银四两,共银四十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除荒实征牛角三副六釐二毫六丝。
除荒,实征银一十二两二钱五分四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三两六分二釐六毫扣解,馀剩银九两一钱八分七釐八毫。
《存留原额》银一万三千七十三两三钱八分七釐二毫四丝一忽。
除荒实征银三千一百七十四两七钱九釐六毫七丝七忽。遇闰加额银九百八十一两二钱九分九釐四毫。
除荒实征银二百四十二两一钱五分三釐二毫九丝。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三百四。
十七两二钱五分六釐
除荒实征银三百二十七两九分九釐五毫。遇闰加额银一百八两二分一厘四毫。
《除荒》实征银二十六两六钱五分六釐二毫二丝。
河夫原额银一千二十六两。
除荒实征银二百四十九两一钱一厘九毫。协济驿站原额银九千四百三十两一钱三分八釐。
除荒实征银二千二百八十九两五钱三分七釐四毫。遇闰加额银七百八十五两八钱四分四釐七毫。
除荒实征银一百九十三两九钱二分一厘三毫三丝。
本县驿站:原额银九百四十一两二钱。
除荒实征银二百二十八两五钱一分三釐四毫。遇闰加额银七十八两四钱三分三釐三毫。除荒实征银十九两三钱五分四釐八毫三丝。支发杂项原额银三百二十八两七钱九分三釐二毫四丝一忽。
除荒实征银七十九两八钱二分七釐四毫七丝七忽。遇闰加额银九两。
除荒实征银二两二钱二分九釐一丝。
盐引
舞阳旧食长芦盐。自明嘉靖间改用淮盐,岁销引八百张。至康熙二十六年,知县苏虔以“不便民” ,申请改销长芦盐,始于二十七年芦商张行办课,岁销引一千七百九十五张。
叶县
原额地一万四千一百十八顷四十五亩二分七釐,原额银三万一百二十三两三分一厘一毫八丝八忽。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一万二千七百六两六钱七釐四毫三丝。共原额银四万二千八百二十九两六钱三分八釐六毫零。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三毫零。遇闰加额银六百七十两二钱九分四釐六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五顷一十八亩三釐
七毫,荒银三万六千八百三十四两七钱四分八毫九丝三忽。
康熙二十八年,劝垦地九百七十五顷六十四亩七分。
康熙二十九年,劝垦地二十八顷三十八亩一分。
康熙三十年,劝垦地八十二顷四十七亩二分四釐九毫。内除奉文安插垦荒开垦地二顷一亩四分当年起科外,实在劝垦地八十顷四十五亩八分四釐九毫。
康熙三十一年,劝垦地十六顷八十八亩五分。各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共熟地二千一百六十三顷二十七
亩二分三釐三毫。内除康熙九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劝垦自首并二十八、九、三十年武举援例垦地及胡二炮等三十一年开垦共地五百四十顷七十亩五分六毫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地一百三十九顷六十七亩七分,又入奉文安插胡二炮等康熙三十二年开垦地二顷一亩四分,垦首并援例开垦共地六百八十二顷三十九亩六分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八毫一丝零,连闰共派银二千一百二两五钱九釐七毫,又该补征银七钱四分一厘四毫。二项共派银二千一百三两二钱五分一厘一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一千四百八十顷八十七亩六分二釐七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八毫一丝零,共派银四千五百六十二两六钱八分二釐六毫二丝五忽。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二百二十八两九钱七分六釐,另行扣解。
实征地银四千三百三十三两七钱六釐六毫零。其本色芝麻、牛角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银四千六百三两五钱八分六釐六毫零。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三万七千六百二十二两八钱三分九釐一毫三丝一忽零。
除荒实征银三千九百六两八钱一分八釐一毫,遇闰加额银八十五两七钱二分二釐四毫,除荒实征银八两九钱九分一厘四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 ,共原额银四千三百八两七钱六分八釐三毫九丝一忽。除荒实征银四百四十五两一钱二分七釐四毫,遇闰加额银七十二两六钱八分七毫五丝。除荒实征银七两六钱二分三釐五毫。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二百三十两七钱五分六釐。
本色起运原额银五百四十三两八釐五毫六忽零。
除荒实征银六十二两七钱八釐八毫一丝一忽零。又奉部文,补征德州仓耗米价银一两六钱八釐九毫六丝,照依本年行粮熟地,每亩派银一丝八微零。内供用库本色芝麻三石二升九合,每石额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六两五分八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三两二分九釐;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一两五钱一分四釐五毫扣解馀剩银一两五钱一分四釐五毫。
临清、广积二仓小麦,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四百六十石六斗六合四勺五抄。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三百六十八两四钱八分五釐一毫六丝
除荒实征米四十七石五斗八升四合。
除荒实征银三十八两六分七釐二毫。
《火耗》解扛,原额银三两三钱一分六釐三毫七丝五忽零。
除荒实征银三钱四分二釐六毫四忽八微。德州仓新奉文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一百九十四石六斗八升四合五抄零。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一百五十五两七钱四分七釐二毫四丝零。
除荒实征米二十石一斗一升二合。
除荒实征银十六两八分九釐六毫。
耗米,原额一十九石四斗六升八合四勺五撮零。
除荒实征耗米二石一升一合二勺。
遵奉部文,照依正米每石价银八钱,该补征银一两六钱八釐九毫六丝。
《火耗》解扛,原额银一两四钱一厘七毫二丝五忽零。
除荒,实征银一钱四分四釐八毫六忽零。工部本色牛角原额二副。每副额价银四两。原额银八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除荒实征牛角五分一毫六丝五忽。
除荒,实征银二两六釐六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五钱一厘六毫五丝扣解,馀剩银一两五钱四釐九毫五丝。
存留原额银七千九百四十八两四钱五釐九毫八丝六微。
除荒实征银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五分二釐九毫六忽零。遇闰加额银五百八十四两五钱七分二釐一毫五丝。
除荒,实征银六十一两三钱一分五釐四毫七忽零。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二百一
两一钱二分
除荒实征银八十五两一钱九分一厘三毫。遇闰加额银九十五两八钱四分三釐四毫五丝。除荒实征银十两五分三釐。
河夫原额银五百四十两四钱五分。
除荒实征银三十八两三钱三分二釐二毫。协济驿站原额银四千二百五十六两二钱四分四釐五毫。
除荒实征银三百一两八钱八分七釐;遇闰加额银三百五十三两八钱五分三釐七毫;除荒实征银三十七两一钱一分五釐五毫。本县驿站原额银一千二百六两。
除荒实征银八十五两五钱三分七釐四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两五钱。
除荒实征银十两五钱四分一厘四毫。
支发杂项原额银七百四十四两五钱九分一厘四毫八丝零。
除荒实征银五十二两八钱一分一厘三毫六忽零。遇闰加额银三十四两三钱七分五釐。除荒实征银三两六钱五釐五毫七忽零。《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二千一百五十四张。每季征销五百三十八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