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524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五百二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五百二十四卷目录
凤翔府部汇考二
凤翔府城池考
凤翔府关梁考
凤翔府封建考
凤翔府公署考
凤翔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凤翔府户口考
职方典第五百二十四卷
凤翔府部汇考二
凤翔府城池考 府县志合载
本府。〈凤翔县附郭。〉
凤翔府城池 ,唐末李茂贞建。明景泰元年,知府扈进重修。正德十年知府王江、万历二年,知府邹廷望俱增修。三十八年,平定李棨,改建南门。周一十二里二分,高三丈,厚称之;池深二丈五尺,阔三丈。门四:东曰迎恩,南曰景明,西曰保和,北曰“宁远。”
皇清顺治十八年,巡茶御史许之渐鼎建门楼。按:凤
翔《县志》:“府城旧高二丈,明万历二年增修,高三丈,女墙悉易以砖。周十二里三分,垛计一千七百八十有二。门五,各有楼四隅。箭楼四十有八,东门楼曰朝阳,南门楼曰文明,西门楼曰金巩,北楼曰拱辰。小南门在正南门之东,上有五奎楼,在文昌祠前。又其东有铁塔一座,若文笔然。西北城上有凤凰楼,四门外俱” 土桥。壕水起自西北之凤凰泉,绕城四围,合东门塔寺河流入渭
外州县
岐山县城池 ,“唐武德四年建。元至元二十五年重修。明景泰元年知县王泽增修。嘉靖三十四年地震圮,知县令狐一豸重修。万历二年知县杨以渐,五年知县李敦信、刘正言,十八年知县于邦栋相继增修,周五里一百二十步,高二丈五尺,池深二丈。东西二门。按《县志》” ,“东西门相距二里零一百五十步,门上各有” 楼。旧角楼凡八,号“八观” ,今废。城形东北隅突出四十步,西南缩入数百步,上女墙高五尺,垛口一千三百有奇。明弘治四年,如县荣节创开南北二门,寻以不利塞之。正德二年,知县王之邻增关外东西二门。嘉靖年间,知县赵进增修郭外城,各周围二里许。三十九年,知县韩廷芳增筑敌台二十四座。万历三十七年,知县韩佥可开南门,今闭。崇祯十一年,知县张名箓重修。偏东门曰“鸣凤” ,西门曰“怀邠。”
皇清顺治五年,知县赵修敌楼。十四年,知县王毂筑。
围墙一丈八尺,厚五丈,广三百二十馀丈。宝鸡县“城池 ,唐至德中建,明景泰初知县刘通重修,周二里七分,高二丈,池深七尺。”
皇清顺治十八年,知县黄士冕重修。按《县志》,前渭水
后陵原左金陵,右玉涧,窝铺一十六间,开东、西、南三门。明万历三年,师嘉言创东西月城二重,俱高大其楼橹。东门曰“拱极” ,南曰“解阜” ,西曰“来远” ,北树楼而无门。
扶风县城池 ,唐初改建。明景泰元年知县周本、正德十三年知县徐让、嘉靖四年知县孙昌相继修。三十五年知县孙科,因地震重修。三十九年知县王世康再修,周四里,高二丈。东南临漆𣲗,西北阻涧。崇祯十一年知县宋之杰重建,高增六尺,广增一丈四尺,雉堞俱甃以砖。按《县志》:“旧土城凡七门,以便泄水。崇祯” 八年,陷于寇。知县宋之杰恢复重建,创筑五台。“西南隅一座,高城二丈馀,南北四丈,东西三丈。” 因外有高阜俯城,寇凭以入,特加崇峻。东南隅一座,阔五丈五尺。北一座阔三丈八尺,西两座俱阔三丈。各门建楼橹。壕深二丈,阔四丈,内立女墙一道,城南植堤柳。
皇清顺治三年正月,城复为贺寇所陷小东、西门楼。
橹皆焚毁,堤柳剪伐无馀。十七年,知县刘瀚芳重修。
郿县城池 ,“元至大元年建。明景泰元年,典史高瑄重筑。正德五年,知县李镒修。”
皇清知县陈超祚重修。按《县志》,“城踞郿坞旧基南”,元
武宗元年筑,东西三百二十步,南北二百步,周仅里许。隆庆元年又筑,基广二丈,高四丈有奇,上阔九尺,可并肩舆。万历四年,复砖砌垛墙水道,门三,各竖谯楼,颇雄丽焉。隍周城外,淤塞渐平,旧惟东西二门,或曰“更有北门。” 王司空取道修坟,再辟南门,复塞北门云。
麟游县城池 ,隋义宁建。明景泰元年,知县张
翀重修。天顺中,知县张绪增修外城,周九里,高三丈三尺,池深一丈,东、西北三门。按《县志》,“元以前,仍隋唐所筑四方三门,东武川,西获麟,北邠风,周回三里。” 明景泰、天顺间,相继修葺,规制恢宏,版筑坚固。增外城,因山为险,周及九里三分。此后文风渐减,闾左虚耗,兼以城旷人稀,秋潦垣颓,修葺维难,不便防守。万历三十三年,邑令张养清于古城故门,各建坊以别之。崇祯十年,知县夏绍虞修复旧城东北二面,西南二面仍旧。
汧阳县城池 旧在县西五里,明嘉靖二十六年,因水患徙筑于此,周三里四分,高二丈六尺,池深一丈,门四座。
陇州城池 ,“西魏改建,周九里三分。西、南二门。明景泰元年,知州钱日新以水患改筑,五里三分。五年,建北门。成化十五年,知州李镛建东门。嘉靖十八年,知州李朴、隆庆二年,知州杨世卿,俱增筑。” 万历五年,知州张凤羽重修,高三丈,池深二丈。
皇清顺治十七年,知州黄云蒸重修。按《州志》,“土城周”
五里三分,高三丈,底阔二丈六尺,顶一丈。女墙高五尺,池深二丈,阔一丈五尺。城门内上各有楼。东门曰“迎恩” ,西曰“览翠” ,南曰“挹薰” ,北曰“拱极。” 康熙五十二年,知州罗彰彝复修。
凤翔府关梁考 府县志合载
本府。〈凤翔县附郭。〉
凤鸣桥 在府城东二里,明洪武初建。按《县志》,“跨塔寺河,原系土桥。”
皇清顺治年,知府王缵圣、义士周承尧、贾文修《石桥》。
柳沟桥 府城东四里,跨柳河。
博济桥 按《县志》:“东南十里郿县大路,横水冲渠成沟,旅人病涉。康熙元年,辽阳副将陈姓创立木桥,十一年圮,居民卢默创易石桥。二十七年,横水复冲,默弟点重修。”
柳林铺桥 在城西二十里。
窑店子桥 :在城西三十里。
秤沟湾桥 :在城西四十里。系土桥,时时冲圮。土人建。
屯头桥 :在城西北二十里。
岐山县
斜谷关 ,在县南七十里。谷之南曰“褒” ,北曰“斜。” 即汉诸葛亮出师处。
金牙关 ,在县西南一百里。
卲坪关 在县北十里鳌川口。不知建自何代。相传旧时设官守之,今湮没无存。
润德桥 西郭外。润德泉流入,故名。顺治十三年,知县王毂重建,民便之。
渭河桥 在县南十里。夏船冬桥。
鲁班桥 在县东十里,今废。
隆辅桥 在鲁班沟渡处。明万历十八年,知县于廷栋建,今废。
周邸桥 在周公庙西,通本府路。
五姓桥 在本镇
“虎溪桥 ” 见《石刻》,莫详所在。
城南桥 在县南。明万历十二年,知县张近仁建。
广惠桥 在县东北十五里,即郑家庄桥。明万历十八年,知县于廷栋建。
南庄桥 在县东北三十里。
北庄桥 在县东北三十五里。
鲁家庄桥 在县东北三十八里。
东门桥 西门桥
宝鸡县
大散关 ,在县南五十二里,路通褒斜。
二里关 在县西南四十里,连云栈所置古关遗址存。按《县志》:“高岭崷崒,至为险厄。连云栈出入必由之路,盘折而上。” 建置莫考。
金牙关 ,在县东南一百二十里。
渭河桥 县南二里,跨渭河上。按《县志》,“水势冲激,津渡不定,将寒冱而桥始成。”
金陵河桥 :在县治东五里。
汧阳河桥 :在县治东三十里。
冻河桥 :在县治东南七十里。
扶风县
漆水桥 在城东一里
天桥 按《明府志》,在大南门外,知县陈子需修。浪店桥 ,按《明府志》,“在县东十五里。”
洪济桥 按《明府志》:“在崇正镇东门外。”
泰川桥 按《明府志》,“县东北三十里。”
郿县
渭河桥 按《明府志》有二,一在西北二里,一在东北五里。
断头桥 按《明府志》,“在清远里。”
西硙桥 按《明府志》,“在西硙里。”
西硙渡 县西北
麟游县
石窑关 在县西一百二十里。今设巡检司于此。
西河关 在县东三十里,近好畤,随时设官守备。今废。将台及故址尚存。
通济桥 在西门外。山水暴涨,屡坏屡修。凿石开渠,高其梁栋,周以铁锁,今已复圮。
偏桥 在县西一里,上逼断崖,下临杜水。前令吴谦重修,顺治十年圮,知县吴汝为重修。《汧阳县》
晖川桥 在县城南,跨晖川水上。
太平桥 在县东门外,跨天池沟上。明隆庆三年建。
陇州
陇关 在州西七十里。旧《志》:汧源县西有大震关、大中关,防御使薛逵徙筑,更名安彝。按《州志》:州东曰函谷,西曰陇关,二关之间,谓之关中。大宁旧关 在州西五十里,近汧水之源。故关 在州西七十里。
咸宜关 在州西四十里。明正统间,凿山开道,以通秦凤,视他关最不易逾。
白岩关 、石险关 、青崖关 三关在州西北四十里,通固原、宁夏。
流渠桥 在州西三十里。
《关山桥 》旧四桥,今惟头桥、二桥、三桥。林壑幽邃,清流湍激,行人忘倦。
八渡峡石桥 凿石作浮桥,中有石碑,书“爱育黎首,臣伏戎羌” 八字,年号消磨未详。
凤翔府封建考 府县志合载
周
太王 ,姬姓,名亶,后稷十三世孙。始居豳,避狄难邑于岐山之下,改国号曰周。初谥古公。武王为天子,追尊曰“太王。”
《王季 》《太王》少子,名《季历》嗣先业修德勤家以延天命。伐戎羌克之因命为牧师《武王》为天子,追尊曰:“王季。”
《文王 》名昌,王季子。纣命为西方诸侯之长,因号“西伯。” 伐密、伐崇,作邑于丰而迁都焉。武王为天子,追尊曰“文王。”
周公 名旦,文王第四子,武王同母弟也。文王迁丰,以岐周之地予之,为采邑。
召公 名奭,周同姓。文王迁丰,以雍为召伯之采邑。按《通志史记正义》曰:召亭在岐山县西南。虢叔 ,王季子,文王弟武王克商,封于虢,是曰西虢。在今宝鸡县东北四十里。传世至秦武公十一年,秦始灭之,为县。
秦
非子 ,伯益之后,善养马,为周孝王养马汧、渭之间,马大蕃息,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续嬴氏之祀。
襄公 ,庄公子。二年徙都汧城,在陇州汧源县。犬戎与申侯伐周,弑幽王,襄公救之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洛邑,襄公以兵送之,平王遂封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襄公于是始立国,与诸侯通。立十三年,伐戎至岐卒。
文公 ,襄公子。四年,以兵七百人东猎至汧、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君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 乃卜居之。占曰“吉。” 即营邑之,在今郿县故城。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文公于是遂收周馀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在位五十年。宁公 ,文公孙竫公子。竫公未立卒,宁公嗣立二年,徙居平阳。平阳在今岐山县平阳乡,内有《平阳聚》,在位十二年。
《出子 》,宁公少子。大庶长威垒弗忌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六年,三父等复令人贼杀出子。
武公 ,宁公太子。三父既弑,出子复立武公居平阳,封宫。三年,诛三父等。十一年,灭卜、虢。二十年,武公卒,葬平阳。
德公 ,武公弟。元年,初居雍城大郑宫,以牺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后在位二年卒。
宣公 ,德公长子。四年作《密畤》。与晋战河阳,胜之。五十二年卒。
《成公 》,宣公弟,立四年卒。
穆公 成公弟,名任好举、百里奚、蹇叔、由余以治国,再定晋君,作《秦誓》以悔过,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伯西戎。三十九年卒,葬雍橐泉宫祈年观下,在今府城内。
康公 穆公子,名罃为太子时,送晋文公于河作《渭阳》之诗,在位十二年。
《共公 》康公子。在位五年。
桓公 共公子,在位七年。
《景公 》,桓公子,在位四十年。
《哀公 》景公子。在位三十六年。
夷公 哀公子未立
《惠公 》夷公子,在位七年。
《悼公 》惠公子,在位十四年。
《厉共公 》悼公子。在位三十四年。
《躁公 厉》共公子。在位十四年。
怀公 ,躁公弟。在位四年。庶长鼍与大臣围怀公,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早死,大臣乃立昭子之子。
《灵公 》,怀公孙,太子昭子之子,在位十三年。《简公 》灵公季父,昭子之弟,怀公子也。在位十六年。
《惠公 》,简公子。在位十三年。惠公卒,子出子立。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而沈之于渊。
《献公 》《灵公子》二年城栎阳而徙都之秦,于是乎!东矣。
汉
隃麋侯 耿况,上谷太守,更始二年,遣其子弇诣长安,从光武破贼后封。
郿侯 董卓
魏
郿侯 《曹峻》太祖之子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 《曹整》太祖之子建安二十二年封晋
扶风王 司马骏,晋宗室,封扶风王。《通志》:“骏,宣王子。武帝践祚,进封汝阴王,后徙封扶风。” 《元魏》
扶风王 元孚,魏宗室封。
扶风郡王 可朱《浑》《道元》,以功封。
汧源县公 侯植孝武时封汧源县公。
后周
扶风郡王 王《罴》,以功封。
《陇东郡公 杨纂》,河南广宁人封。
唐
岐王 名范,元宗弟。开元十四年卒,谥“惠文太子。”
汧国公 李勉
岐国公 王承元初为凤翔节度使封。
岐国公 苏震,武功人。初封岐阳县公,进封扶风郡王 。《马璘》,初权知陇右凤翔节度副使,以功封。
岐国公 杜佑,宪宗朝封。
岐国公 鲁炅,仕襄邓节度使。襄、汉贼起,炅扼其冲,南夏赖以完封。
岐王 李茂贞,博野人。为军戍凤翔,破黄巢,以功擢节度使。再破李昌符,封陇西郡王。再封。《五代汉》
岐国公 窦《贞固》,仕汉,为司徒封。
宋
《峙王 》,神宗弟,名颢。
岐国公 陈洪进,雍熙元年封。
岐国公 王圭,累官右仆射封。
明
郑王 瞻峻,仁宗第二子。洪熙元年封郑王。宣德四年建国凤翔。正统六年迁河南怀庆府,所遗庄田校尉,岁遣征租赋焉。
凤翔侯 张龙,洪武初封。
凤翔府公署考 府县志合载
本府。〈凤翔县附郭。〉
府治 旧在府城中十字街。明洪武四年,即故元肃政廉访司为之。司之基,宋之府治遗址也。宣德四年,郑王出封凤翔,改府治为王宫,徙府治于凤翔县,故治在城西南隅,至今因之。正统四年,知府扈暹重建。成化中,知府侯瓒、正德中,知府王江相继修葺,制犹未备。嘉靖四十五年,知府史官大加充拓,门廊堂室,宏敞壮丽足称。
“具瞻” :正堂五间,耳房各二间,东为库。后堂五间,二堂后为知府宅。土地祠在大门内东。
清军厅 在仪门东,今废。
管粮厅 在仪门外西
理刑厅 在仪门外西
经历宅 在《东马道》。
知事宅 、照磨宅 俱在《西马道》。
司狱司 在西马道南
税课司 在东门外街北。
阴阳学 、医学 俱在府治东。
僧纲司 在金佛寺内
道纪司 在大成观
广积仓 在北街西军仓巷。
凤翔县治 在府治北。明宣德四年建。按《县志》,“嘉靖年,知县康一元重修。” 大堂三间,仪门三间,大门三间,后堂三间,大堂东库房二间,西赞政厅三间,东西皂隶房各一间。六房在丹墀东者七,丹墀西者八。戒石亭在甬道中大门内。东为寅宾馆,前为土地祠。旌善亭在县之东,申明亭在县之西,知县宅在后堂之后。
大察院 “在儒林巷。”
中察院 在大察院东
考试院 在儒学东
县丞宅 在县治东
典史宅 在县治西
僧会司 道会司
医学 、阴阳学 俱隶于府、县,无专设。养济院 在北门街东,县仓巷内。
漏泽园 有二,一在东门外四里,一在南门外五里。
外州县
岐山县治 在城内南街。唐武德四年创建,元泰定年重修,有记。明洪武初知县陈元礼增修。弘治四年知县荣节,万历十八年于邦栋,崇祯二年王之瓒俱相继重修。正堂三间旧名“忠爱堂。” 后堂三间旧名公暇堂。堂东赞政厅三间,西库房二间。甬道中戒石亭一座,东西司房各七间。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座。土地祠在仪门西,銮驾库、寅宾馆俱在大门东。大门谯楼一座,外牌坊一座《书西伯》。旧治,万历十九年,知县于邦栋重修,移置稍南。
皇清顺治五年重修,改《书》“文王治岐。”
县丞宅 旧在县堂东,名“东署” ,今裁废。
主簿宅 旧在县堂西,名“西署” ,今裁废。
典史宅 在县堂西。正厅三间,正房三间,东西房三间。
东察院 在东中察院之东。明弘治四年,知县荣节建。万历十七年,知县于邦栋增修。
皇清顺治十四年,知县王毂重修。
东中察院 ,在县治东,原为布政分司,后改为“中察院。”
西察院 在县治西,制与东察院同,今废。西中察院 旧为府馆,制与东中察院同。阴阳学 、医学 俱在县治西。
社仓 在东察院东三间,今废。又高店、益店、罗局、蔡家坡、五星、青化,旧各有社仓,本乡老人司之,今俱废。
预备仓 在仪门内东东、西、南建廒房各五间。又“仓禁一所。”
养济院 ,在西门外,上下房各四间,旁厦八间。知县冯会改建。
漏泽园 在东门外路北,有碑。
宝鸡县治 在城内近北。唐至德二年建,明洪武初重修。按《县志》:忠爱堂三间,左楼一座,库房三间,右赞政厅三间,后县宅二重,有翼室、书舍六房,科分两傍各十间。仪门三间。仪门外东寅宾馆三间,萧公土地祠三间,大门钟鼓楼五间。县丞宅 在县署东。
典史宅 在县署西
阴阳学 、医学 俱在县治东。
益门镇二里散关巡检司 在县西南一十五里。
虢川巡检司 ,在县东南一百二十里。
养济院 在县治西
漏泽园 在县治东
扶风县治 在城内西南。明洪武二年建。按《县志》:“正统间,知县周本建。崇祯元年,流寇尽毁。” 九年,知县宋之杰创修大门台一座,上建转角楼五间,置钟鼓寅宾馆一所,仪门三间,戒石亭一座,大堂五间,堂前卷棚五间,东茶亭三间,西库房三间,东西吏房共十七间,皂隶房四间,公廨
二十间:狱神庙一间,监房三间,后卷棚三间。县丞衙 在县署东,大门一间,外厅三间,皂隶房四间,书办房三间,茶亭二间,内宅厅三间,书房四间。
典史衙 在县署西。大门一间,外厅三间,皂隶房四间,书办房三间,茶房三间,内宅厅三间,书房四间。
察院 在东街。大门、二门各三间,两翼皂役房各三间。大堂三间,穿堂一间,后堂五间,东西厨役、吏书房各三间。明洪武七年,知县郑通建。崇祯八年寇毁,十年,知县宋之杰重建,其制如旧。大堂广为五间,东增茶亭二间,穿堂四间,厨房、吏书房各六间。
布政司 ,在东街。大门、二。门各一间,东、西两翼房各三间,大堂三间,穿堂一间,后堂五间,厨房、吏书房各三间。知县郑通建。寇毁,知县宋之杰落成之。
府厅 在西街,制如布政司,寇毁。知县宋之杰就旧基设立官马号房,建中庭三间,廊房十八间,两厢房四间,以便邮符接递。顺治三年,贺寇复毁。
演武场 在𣲗水南,计四十亩五分。旧官厅三间,寇毁。
阴阳学 在县治西。明洪武十八年建。嘉靖十三年,知县杨瞻重修。崇祯八年,寇毁。
医学 在县治西,建置同阴阳学,后改为“双烈祠。” 崇祯八年寇毁。
僧会司 在龙光寺内。明洪武十五年建,朝贺习仪在此。崇祯八年,寇毁。
皇清顺治十七年,知县刘瀚芳重修。十八年,设僧官。
一员
预备仓 在东街。明成化十三年,知县卢恕建。崇祯十年,知县宋之杰重修。草厂在仓东,学舍在堂西。今废。
养济院 在预备仓左。明知县杨瞻建,有记。漏泽园 在城东东岳庙后,计地一亩五分零。郿县治 ,在城内正中,宋政和二年建,明洪武初重修。按《县志》,节爱堂之后为知县宅,止一层墙。
皇清康熙四年,知县梅遇始筑高垣,复于宅后鼎建。
一堂名“霖雨。” 旁筑高台,以补地脉。又浚六池,绿水环绕,种花植竹,扶疏揜映。吏廨附西曹、南直狱。大门为鼓楼,偏左悬钟、旌善、申明亭列左右。门内东土地祠,进则马王庙、寅宾馆。
县丞衙 旧在东偏预备仓后,今移西夹道。典史衙 旧近县丞宅,今移西夹道西。
察院 在县治东五十步。旧按察司行署,后崩毁,知县陈超祚重修。
布政司行署 在察院东三十步。
府厅 ,在布政司行署稍西。
阴阳学 、医学 俱毁废。
常平仓 在县治内
养济院 旧在府厅西南,为故阴阳学,后尽易为民庐,乃移西门内北巷。
漏泽园 县治西一里。今西门外有遗址,周百馀步。
麟游县治 在城内近东,明洪武三年建。按《县志》,旧在十字街东,明洪武中县丞危孝先建。中为爱养百姓堂,堂左为库及仪仗库,右为幕厅,前为戒石亭,东西列房科。又前临街为大门,内为仪门,左寅宾馆、土地祠,右为犴狴大堂,后为冰玉堂,又后为县宅,又后为息亭,直出为吏役公厅。今皆废。
县丞衙 “在正堂傍。”
典史衙 在县丞衙傍
布政分司 ,在西街。明洪武八年建,向废为社学,今并废。
按察分司 在治东。洪武三年建,今改为县署。《𬨎轩》至止,即以县堂及堂后小厦半楹充之。府馆 在按察分司右。洪武八年建,今圮。石窑巡检司 在县西一百五十里。
阴阳学 、医学 俱在县治西。
养济院 在治东北仙游观下道西,今圮漏泽园 西门外演武厅左。一在偏桥西,地三亩。明崇祯十四年,生员刘奎施。
汧阳县治 在城内近西,明嘉靖二十六年建。按《县志》,县治遭兵燹,多颓毁。署有小圃,辑亭其上,颜曰“留清” ,引涧泉入圃浇灌。今渐修复。察院 在儒学后街。
布政司公馆 旧在儒学后街,今无遗址。按察司公馆 在县前街。
府馆 在县治后街。残毁。今渐修葺。
养济院 在城东北
漏泽园 在西门外
陇州治 在城内东北,金大定二年建。明洪武十八年灾,三十五年重修。按《州志》,“崇祯间毁。”
皇清顺治十八年,知州黄云蒸重修,后因地震倾圯。
康熙五十一年,知州罗彰彝独力捐建:公堂五间,亲民堂三间,大门三间,仪门三间;中坊一座,东西科房十六间,内外班房十三间,库狱、土地祠、钟亭、“旌善、申明亭” 、州宅三间,东西翼室各三间,惠风堂五间,当春轩三间,后楼三间;驆号房东西三十七间,马神祠三间。
“州同知衙 ” ,官厅三间,后厅三间,住宅三间,东书斋南北七间。
州判衙 今圮
吏目衙 :厅室共十二间。
察院 :在州治西。年久颓废,驻节无馆。知州罗彰彝重建,额曰“行台。”
布政司 在州治南。明嘉靖二十七年建,今圮。按察司 在州治西。明洪武中建,今圮。
府馆 在州治西,今圮。
故关大寨巡检司 在州西七十里。
陇安巡检司 ,在州南一百五十里。
阴阳学 ,“在州治东。”
医学 在州治南
养济院 在州城北巷内,每季终,按名散口粮,冬则加以布花。
漏泽园 在州治东一里。
凤翔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通志州县志合载
本府。〈凤翔县附郭。〉
凤翔府儒学 旧在府治东一里许。宋庆历中建。金大定初兵毁,明昌元年重建。元末兵燹,徙府治东南。明洪武四年,知府周焕重修。
文庙内有柏四株,大二十馀围,传为东坡所植。有
碑二道,乃元时加封文,及开官氏制文,其来远矣。成化十五年,知府张本济、正德十三年知府王江重修,嘉靖三十六年知府刘泾增修。岐阳书院 在府治旁,明正德间,知府王江建,彭泽《记》。
凤翔县儒学 在县治东南。明洪武间,知县赵士奇建。按《县志》:“大殿七间,东西庑各十五间,戟门三间,棂星门三间。名宦祠六间,在戟门左。乡贤祠六间,在戟门右。启圣祠五间,在大殿后。”
文庙:在学之东,府学之右。明伦堂三间,“敬一” 亭三。
间:仪门三间:大门三间“《广文》住宅” ,在敬一亭前。东西斋房,在明伦堂后。
义学 凡二处:一在城内西寺,一在城外东岳庙。
学田 本县原置学田地五十八亩四分一厘六毫,每亩夏秋收租五斗,每年共收夏租麦十一石六斗八升三合二勺,秋租谷粟十七石五斗二升四合八勺。又查出城内县治北旧有官地二十七亩,充府、县两学学田,分给县学地十三亩五分,每亩夏秋租三斗,每年共收夏租麦一石二斗五升,秋租粟谷二石七斗二项俱在丁地,民粮起科,并未豁除钱粮。
外州县
岐山县儒学 唐武德四年建,宋雍熙中重修。金末兵燹。元至元二十八年,县尹张荡古重建。明洪武四年县丞沈以德重修。按《县志》
皇清顺治五年,知县赵镜重修。十四年,知县王毂教。
谕王业隆、训导李玉品倡修。大殿五间,东西两庑二十间,戟门三间。神库、斋宿所五间,在戟门外西。省牲所五间,在戟门外东。名宦祠、乡贤祠在大殿后。明伦堂五间,博文、约礼斋各五间,仪门三间,大门三间,敬一亭三间,在明伦堂后。泮池在大门内石桥砖甃。教谕宅在敬一亭后。正房五间,厢房各一间。训导宅在教谕宅右。前房三间,后房三间,厢房各一间。
崇德书院 在县治西。明万历十九年,于邦栋改建为“文明书院” ,今废。
三王书院 在东郭,久废。
文宪书院 在周公庙东崖下。明嘉靖七年,知县赵进建,今遗址尚在。
三公书院 在西郭,即今“下周公庙。” 知县韩廷芳建,今废。
学田 :按学碑旧有二处,一在桃川八里漫坡下,一在令狐坡底莲花池,共地七顷八十九亩五分,碑存田没。今学田七十亩在猪村,沈学道置,有碑记。其馀首报地七十亩,四乡俱有,亦有石记。
宝鸡县儒学 在县治西。元泰定四年,教谕陈履谦建。明洪武九年知县吴彝重修。按《县志》
文庙。“元大德十年建,大成殿五间,东西两庑各十。”
三间:西庑后有宰牲所。戟门三间,“博文” 、《约礼》斋各五间,“敬一” 亭三间在东斋教谕宅,堂后,训导宅,堂西。
社学 今废
学田 在治东,金陵店南。明万历二十四年置。明伦堂右有《碑记》。
扶风县儒学 在县治东。按《县志》,始建年代无所考。唐大历二年,县尉袁弁修。宋皇祐元年知县王宗元重修。元延祐五年知县张廷祐重修。明宣德年知县宋端,成化年知县卢恕,嘉靖年知县孙昌、杨洞,万历年知县王祈祯,皆相继重修。四十一年,知县马政始建泮池启圣祠旧在。
文庙之西,后改建于庙后。“名宦” 、乡贤祠旧在飞凤
山后移戟门外
皇清顺治三年毁,训导冯名世建“儒学”亦于顺治三
年被焚毁,亦名“世建” 大门三间,二门三间。十六年教谕李永茂重建“明伦堂” 三间于仪门外,东西厢房各二间,以旧仪门为内宅。
多贤书院 在飞凤山。明弘治间建,今废,题咏尚存。
社学 在县治东,后改为公所。邑人参政孙代别建于东街。明崇祯八年,寇毁,知县宋之杰复立社塾。今杨公祠即社学旧址,各里镇俱有原设遗迹。
郿县儒学 在县治西。按《县志》
文庙在县西。元至正年间,知县赵名明建,明因旧。
加葺。成化十八年,诸生尚达贡在太学,奏准重修。庙之后为明伦堂,东有启圣祠、敬一亭,又左为教谕、训导宅,西则文昌祠。后经兵燹毁,敬一亭仅存一碑。学官寄寓两庑,正殿荒颓。
皇清顺治知县陈超祚奉文重修,自棂星戟门阶陛
殿庑,悉加《涂茨》丹雘。康熙八年,知县梅遇捐建启圣祠于庙西。名宦、乡贤祠所在未载。
社学 在各里。明弘治二年,知县贾昶建。旧称“里人向学” 自此始。今俱失所在。
麟游县儒学 在县治东。明洪武间建在庙后。弘治十五年,知县胡巽徙庙,遂以遗址建学。按《县志》:建于宋,修于明。大殿旁为两庑,前为戟门,为棂星门,为泮池。万历三十六年,邑令熊文焞增修启圣祠,改敬一亭后名宦、乡贤祠列于戟门左右。后两庑倾圮,宫墙荒废,至
皇清顺治丁酉年,始告厥成。“明伦堂”五间,在大殿后。
堂后为“敬一” 亭,堂左右为博文、“约礼” 二斋。西斋右折而西,复南出为古学道街,为大门三间。大门内西入,左为教谕宅,右为训导宅。东斋房左折而东,复南出为新学街,亦为大门三间。因东方山形卑弱,建此两道,并列如张翼,今并圮。社学 即布政分司旧址。明壬申崴,邑令奉部文易价煮粥赈饥,久废。
学田 半在北城外,半在治北二十里。知县冯𬬭、督学二李相继议买,今悉荒。
汧阳县儒学 在县治东,明嘉靖二十六年建。按《县志》,在故县内。
社学 在城东北隅,新建。
陇州儒学 在州治南。明宣德间,知州郭宗仪建。景泰三年知州迟恭重修。成化三年,知州陈俊增修。按《州志》:“学宫旧在东故城内,明宣德六年,水冲基圮,知州郭宗仪徙建于州。”
皇清顺治间,苏万邦重修。大殿七间,东西庑各十间。
戟门三间泮池、棂星门三间神库、宰牲房、启圣祠、文昌阁、名宦、乡贤祠、明伦堂、东西斋,今圮。学正、训导宅、魁星楼、尊经阁、敬一亭,今圮。
社学 各里共十九所
学田 :原额田七十九亩,今荒实熟田一十六亩二分。每年租银一两二分,即给州学贫士。
凤翔府户口考 通志
府总
原额丁三十五万五千三百六十丁,共征银三万八千一百九十九两一钱一分九釐四毫四忽三微六渺。内除优免匠价并逃亡外。
实在丁二十六万二千四百三十一丁,该征银二万四千四百七十五两五钱八分五釐八毫一丝九忽六微七纤一渺。
原额“《王田》校尉丁” 二十三丁,每丁征银一钱二分,共征银二两七钱六分。
接收西安五卫原额屯丁五千四百八十六丁,额征银三百九十四两九钱九分二釐。
康熙元年编审,新增丁二十丁,应征银一两四钱四分。除开除外,实在丁五千五百二丁,应征银三百九十六两一钱四分四釐。
原额长解银二十八两五钱。外遇闰加银一两七钱。
接收凤翔所原额丁四千一百一十八丁,额征银三百二十八两六钱二分八釐八毫七丝七微。
康熙元年编审,新收丁三百六十三丁,应征银二十八两九钱六分八釐四毫一丝六忽四微。除开除外,实在丁四千三百一十八丁,应征银三百四十四两五钱八分九釐四毫三丝七微。外遇闰加银一十六两五钱二分四釐。
《凤翔县志》
实在人丁六万五百八十丁,共征丁银七千四十四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六丝二忽三纤九尘。
接收凤翔所实在人丁三千五百七十一丁,俱折下下丁,该征银二百八十四两九钱七分六釐三毫七忽二纤八尘。
原额“更名校丁” 十七丁,每丁征银一钱二分,共征银二两四分。
《岐山县志》
顺治元年,军民匠共三千二百五十一户;顺治二年,逃亡共六百九十八丁,陆续招回一百七十三丁,馀三门九则折下下丁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丁。
顺治十三年,改添由、单合“经制” 《照粮》通额下下丁三万七千七百七十丁。
顺治十四年编审,仍照三门《九则》连新收,共折下下丁三万九千一百一十六丁,内开除五十六丁。本年优免内推出行差丁五百五十九丁,实共下下丁三万九千六百一十九丁。除逃亡,共该丁银四千二百三两四钱三分七釐三毫四丝。
《宝鸡县志》
原额人丁三门“九则” 不等,俱折下下七万七千七百五十四丁,共额征除匠价外,共银六千二百二十两五钱三分三釐六毫二丝。
顺治七年,豁免逃亡丁二万七千二百一十五丁,应除银二千一百七十七两二钱五分七釐九毫。
前节年招回并审出丁二千四百九十五丁,应征银一百九十六两七钱二分五釐四毫七丝六忽六微二纎五尘。自十四年起、十八年止,奉文编审,新收、招回并审出幼丁二千二百八丁,开除死亡丁六百三十丁,实逃亡二万四千一百七十八丁,该除银一千九百三十四两二钱九分八釐三毫五丝四忽九微三纤四渺。
实该丁五万三千五百七十六丁。因前节次审编,消乏擦丁九千一百九十九丁,今实现行差丁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七丁,实征银四千二百八十六两二钱四分二釐七毫八丝四忽五微六尘六渺。
《扶风县志》
顺治初,原额“人丁” 三门,九则不等,共折下下丁七万八千四百二丁半。内优免丁七百四十三丁,行差丁七万七千六百五十九丁半。
又《民户壮丁》实行差丁五千四百五十三丁半,军匠户三十七名,连上共八万三千八百九十三丁,除匠价外,每丁征银七分一厘二毫六丝七忽八微三纤九尘,并匠价共银六千八十两八钱四分二釐八毫四丝四忽四微。
内除优免银五十二两九钱五分二釐四忽四微,匠价银一百一两九钱七分,止该丁银五千九百二十五两九钱二分八毫四丝。
顺治七年,豁免逃亡人丁九千六百七十四丁。
应除银八百七十五两四钱四分七釐八丝。前招回二十丁,该征银一两三钱七分四釐七毫。
实在共丁七万三千四百九十六丁,共该征银五千五十一两八钱四分八釐四毫六丝。外,又每年陆续招回并审出丁共一千一百六十一丁,该银七十九两八钱二釐七毫六丝四忽二微。
通共丁七万四千六百五十七丁,该实征银五千一百三十一两六钱五分一厘二毫二丝四忽二微。
《郿县志》
原额《人丁》“《三门》《九则》” 并民壮丁共三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丁。《兵荒逃亡》七千六百七十九丁。顺治十四年编审,新增丁三百八十丁。
实在招回共丁二万三千三百零六丁,该丁银一千六百三两五钱二分零。
《麟游县志》
原额行差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九丁。
除兵荒亡绝外,实在丁八百五十八丁,每丁征银二钱五分三釐一毫八丝七忽四微。
共征:银二百一十七两二钱三分四釐八毫九丝七忽。
《均徭》银:除荒实征银三十一两二钱九分五釐八毫五丝五忽。
《汧阳县志》
《旧编》:户二千一百有八,口九千八百五十。明季,户绝一千七百四十五,口除八千一百三。今户仅三百六十三。《编审》仅存口一千五百三,内更有逃亡者。
按《县志》,汧其初人物稠叠,在凤亦称小都会,今遭残敝,户口凋残。十六里近攒五里,不敌当日一里之数,今又渐盛。
《陇州志》
原额户丁一千七十户,内除故绝逃亡丁五百九十户,实在户丁四百八十户。
原额人丁三门九则不等,共折下下丁三万七千七百九十三丁,银五千九百七十二两八钱二分四釐二毫九丝。
内除逃亡丁二万九千五百五十一丁,银四千六百九十四两一钱三分七釐九毫八丝八忽六微九纤。康熙五十年编审,实在丁八千一百三十六丁,征银一千二百六十一两九钱三分四釐一丝一忽三微一纤。
优免丁一百六丁,征银一十六两七钱五分二釐二毫九丝。
二项实在丁八千二百四十二丁,征银一千二百七十八两六钱八分六釐三毫一忽三微一纤。
遇闰,加银六十两二钱六釐四毫。
更名校丁三丁,每丁征银一钱二分,共征银三钱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