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六百三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六百三十二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六百三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六百三十二卷目录

     邛州部汇考二

      邛州赋役考二

      邛州风俗考

      邛州祠庙考寺观附

      邛州驿递考

      邛州物产考

    职方典第六百三十二卷

    邛州部汇考二

    邛州赋役考二        州志

    大邑县

    见丈土著、开垦上中下田地、共二百五十顷七亩五分八釐四毫。内

    上田九顷二十二亩四分七釐七毫,每亩载粮二升四合一勺,该粮二十二石二斗三升一合六勺九抄五撮七圭。

    中田四十九顷八十四亩三分三釐,每亩载粮二升,该粮九十九石六斗八升六合六勺。下田一十四顷五亩九分三釐八毫,每亩载粮一升五合,该粮二十一石八升九合七抄。上地七顷五十六亩九分一厘三毫,每亩载粮八合,该粮六石五升五合三勺四撮。

    中地一百五十八顷五十九亩三分四釐一毫,每亩载粮四合,该粮六十三石四斗三升七合三勺六抄四撮。

    下地一十七顷七十八亩五分八釐五毫,每亩载粮二合,该粮二石一斗五升七合一勺七抄。共载税粮二百一十四石六斗五升七合二勺三撮七圭。

    每粮一石,征大粮银一两四分三釐一毫一丝三忽二微一纎,该银二百二十三两九钱一分一厘七毫六丝三忽四纤一尘。

    每粮一石九斗二升四抄一撮。载丁一丁,该载“人丁” 一百一十一丁,九斗九升八合二勺四抄六撮一圭四粒。

    每丁征银三钱六分九釐八毫三丝四忽二微八纤九尘,该银四十一两三钱四分六釐八毫二丝四忽八微六纎八尘。每粮一石,又征条银三钱六分九釐八毫三丝四忽二微八纤九尘,该银七十九两三钱八分七釐五毫九丝四忽三微七纤。

    以上实征大粮丁条银三百四十四两六钱四分六釐一毫八丝二忽二微一纤六尘。自康熙九年奉文加闰银两,照旧时《全书》各项遇闰银两为数,将原额人丁、税粮合算摊派,每丁粮一石,该征闰银三分七釐七毫九丝五微三纤九尘;遇闰年照例加征银一十二两三钱一分四毫八丝四忽五微一纤七尘,解司完纳。

    每年买备白蜡二十斤,每斤价银五钱八分,该银一十一两六钱。

    本县春、秋二祭,原编银四十八两。因钱粮不敷,每岁约用银一十六两,系本县自行捐备。于康熙十一年十一月内奉文给春秋祭祀银一十六两。又于康熙二十年二月内,奉文照旧于《条粮》银内动支。

    本县知县一员,岁额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薪银三十六两。心红纸张银二十两。油烛银一十两,伞扇银二两。除心红纸张外,共银七十五两四钱九分。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将薪伞扇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添入俸银内,照“满洲笔帖式哈番” 例算给俸银四十五两,馀银三十两四钱九分,全裁。又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心红纸张银五两。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实支俸银四十五两,心红纸张银二十两,俸红共银六十五两。于康熙十九年十月内,奉文“因军需浩繁,道员以上照例全捐,州县以上半捐半支。惟首领、佐贰、教职微员仍令全支。” 大小各官纸红银两全捐外,实支半俸银二十二两五钱。又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在外文官俸银,著照旧支给” ,实支全俸银四十五两。

    额设衙役一百三名。因蜀省凋残,人民稀少,止量招募三十七名。每名岁设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七名。存留门皂等役三十名。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三十七名,共该银二百二十二两。因钱粮不敷,每名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实支工食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门子

    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一十八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九两二钱;灯夫四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四两六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八两五分。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旧支给。本县典史一员,岁额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银一十二两。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不分柴薪,总算给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额设衙役六名,每名岁该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又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衙役二名,存留四名。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六名,共该银三十六两。因钱粮不敷,每名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内门子一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皂隶四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该银四两六钱;马夫一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旧支给。

    本县教官一员,岁额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银一十二两。“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不分柴薪,总算给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额设衙役一十三名。因蜀省凋残,人民稀少,止量招募四名。每名岁该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共该银二十四两;因钱粮不敷,每名” 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实支银四两六钱。内门斗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膳夫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旧支给。

    一、《乡饮酒礼》,“原编” 银一十两。因钱粮不敷,每岁约用银四两,系本县自行捐备。

    一、禁子额设四名,原编银二十八两八钱。今量招募二名。其工食银两,系本县自行捐备,以备防御。

    杂派课程

    见征茶课银二两六钱一分四釐。

    见征课银一十二两二钱五分。

    见载水碾九座,每座征课银二钱五分,该征碾课银二两二钱五分。

    见征《牙行》银五两,共该解司“广济库茶课” 等项银二十二两一钱一分四釐。

    蒲江县

    见丈土著、开垦上中下田地、共四十二顷四亩二分四釐五毫九丝九忽四微。内

    上田九顷四十四亩六分九釐四毫一丝八忽,每亩载粮二升四合一勺,该粮二十二石七斗六升七合一勺二抄九撮七圭三粒八粟。中田一十八顷三十亩一厘八毫二丝一忽一微,每亩载粮二升,该粮三十六石六斗三勺六抄四撮二圭二粒。

    下田一十三顷五十三亩一分三釐五毫一丝三忽三微,每亩载粮一升五合,该粮二十石二斗九升七合二抄六撮九圭九粒五粟。

    上地六亩六分六釐六毫六丝七忽,每亩载粮八合,该粮五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六粒。中地二十二亩二分八釐九毫,每亩载粮四合,该粮八升九合一勺五抄六撮。

    下地四十七亩四分四釐二毫八丝。每亩载粮二合,该粮九升四合七勺九抄五撮六圭。共载税粮七十九石九斗一合八勺五撮九圭一粒三粟。

    每粮一石,征大粮银一两三分二釐五毫四丝七忽九微一尘,该银八十二两五钱二釐四毫四丝二忽六微一纤。

    每粮一石九升一合一勺九抄六撮。“《载丁》一丁,该载人丁” 七十三丁,二斗二升四合六抄二撮七圭二粒五粟。

    每丁征银三钱二分一厘八毫四丝五忽四微三纎二尘,该银二十三两五钱六分六釐三毫四丝七忽七微一纤六尘。

    每粮一石,又征条银三钱二分一厘八毫四丝五忽四微三纤二尘,该银二十五两七钱一分五釐八毫五丝一忽二微二尘。

    以上实征《大粮丁条》银一百三十一两七钱八分四釐六毫四丝一忽五微四纎二尘。自《康熙》

    九年奉文加闰银两,照旧时《全书》各项遇闰银两为数,将原额人丁、税粮合算摊派。每丁粮一石,该征闰银二分一厘二毫一丝三忽六微一纤七尘;遇闰年,照例加征银三两二钱四分八釐三毫五丝三忽五微三尘,解司完纳。

    每年买备白蜡七斤,每斤价银五钱八分,该银四钱六分。

    本县春、秋二祭,原编银四十八两。今因钱粮不敷,每岁约用银一十六两。系本县自行捐备。于康熙十一年十一月内奉文给春秋祭祀银一十六两。又于康熙二十年二月内奉文照旧于《条粮》银内动支。

    本县知县一员,岁额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薪银三十六两,心红纸张银二十两,油烛银一十两,伞扇银二两。除心红纸张外,共银七十五两四钱九分。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将薪伞扇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添入俸银内,照“满州笔帖式哈番” 例,算给银四十五两,馀银三十两四钱九分全裁。又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心红纸张银五两。” 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实支俸银四十五两,心红纸张银二十两,俸红共银六十五两。于康熙十九年十月内因军需浩繁,道员以上照例全捐,州县以上半捐半支。惟首领、佐贰、教职、杂职微员仍令全支。至大小各官纸红银两全捐外,实支半俸银二十二两五钱。又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在外文官俸银,著照旧支给” ,实支全俸银四十五两。

    额设衙役一百三名。因蜀省凋残,人民稀少,止量抬募三十七名。每名岁该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七名。存留门皂等役三十名。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三十七名,共该银二百二十二两。因钱粮不敷,每名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实支工食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内门子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一十八两四钱;马快八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九两二钱;灯夫四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四两六钱;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八两五分。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旧支给。

    本县典史一员,岁额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银一十二两。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不分柴薪,总算给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额该衙役六名,每名岁该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又于康熙七年六月内,奉文裁去衙役二名,存留四名。复于康熙八年九月内,奉文仍照六名,共该银三十六两。因钱粮不敷,每名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实支银六两九钱。内门子一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皂隶四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四两六钱;马夫一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旧支给。”

    本县教官一员,岁额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银一十二两。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不分柴薪,总算给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额设衙役一十三名。因蜀省凋残,人民稀少,止量招募四名。每名岁该工食银七两二钱。“于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内,奉文每名裁留银六两,共该银二十四两;因钱粮不敷,每名” 岁摊支二个月零九日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实支银四两六钱。内门斗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膳夫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三钱。于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内开。衙役工食照旧支给。

    一、《乡饮酒礼》,原编银四两。因钱粮不敷,每岁系本县自行捐备。

    一、禁子额设三名,原编银二十一两六钱。今量招募二名。其工食银两,系本县自行措捐,以备防御。

    杂派课程

    见征《牙行》银二两五钱。

    邛州风俗考         州志

    本州

    《史记》:“临邛多富人。”

    《方舆胜览》:“临邛风俗,与汉中府相似。人多敏慧,颇慕文学,惟事农桑,不务商贾。”

    《寰宇记》:“彝獠相杂。”

    大邑县

    信巫祷,慕文学,知礼节。

    元日 ,洁庭陈香楮、设牲醴、荐果品,以拜祷天地,祀其祖考暨山谷、社令、司命、司户之神。男女以序拜饮椒酒。亲族邻里更相拜贺,备具饮馔,迭相邀请,谓之“春饮。” 自是日至灯夕,各持纸钱标挂先陇上,焚拜毕,随又各携钱楮焚挂于无主诸墓。此亦推仁鳏寡之意以及其鬼也。号为《祭野鬼坟》。

    立春 先一日,六街具彩亭,扮演杂剧,和水土为牛,按年施色,迎诸东郊,曰“迎春。” 及时至,举口辩,一人为之奔走陈说,曰“说春” ,以彩鞭鞭牛,碎乃已,曰“打春” ,预为庆贺。士庶聚观如堵。

    元宵 张灯设彩、鸣锣击鼓,好事者且歌舞焉,曰《闹元宵》。

    惊蛰 浸稻,三日后乃覆之以草,又三日孚拆而成芽,撒之田中,曰“下秧。”

    清明 以香炬牲醴至祖茔,男妇皆往。既拜,邀乡人饮之,暮乃还,曰“拜坟。” 每岁卒蚕时,蚕妇备香楮豚酒拜祭于中溜下,以报蚕神,名曰《祭蚕娘》。

    端阳 取菖蒲及艾插户,小儿以雄黄书“福寿” 字于额,置菖蒲、雄黄于酒中,食以角黍。市镇集众竞渡以争胜。

    七夕 ,早稻熟,选吉日,焚香设醴,荐之祖考,然后聚家人食之,曰“食新。”

    重九 ,人各佩茱茰,饮菊酒,好事者登高览胜。腊月二十四夜 ,各洁除其庭宇,以祭司命灶神。

    除夕 ,家修果饼以相馈,曰“馈岁。” 换桃符易门神。以五色纸为楮,挂门上及祠堂、先祖、神厨香炬、牲醴,以祀祖考。治家宴少长,以次拜尊长,曰:“辞岁。” 放爆竹以驱除不祥。

    蒲江县

    人民质实,不尚浮华,勤于耕桑,力于矿炭。

    邛州祠庙考寺观附 州县志合载

    本州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州治南一里。

    社稷坛 在州治西一里。

    郡厉坛 在州治北一里。

    城隍庙 在州治西

    土地祠 在州治西

    关帝庙 在州治西。按《总志》:在治南。

    三官祠 。在州城西南。

    南岳祠 ,在州城西南。

    “三元祠 ” :在儒学前街。

    五通祠 ,在州东城外。

    总领大卿韩公祠 在州治西白鹤山。宋乾道二年,韩晓为总领四川财赋,奏减邛州军赋二十三万六千有奇,以苏疲困。民感其恩,为立生祠祀之。

    李大都显模祠 。在州西七里。宋淳熙中,李大正一云:“正之守邛,奏减邛州马纲钱七百三十八万有奇,民感其德,于白鹤山立祠祀之。” 太守赵雍祠 。在治西白鹤山信美亭。宋淳熙中,赵雍知邛,有惠政,郡人德其廉仁,画像祀之。知州高启新祠 、在州东关外文昌祠左。东岳庙 ,在州城南。

    萧公庙 在州城南五里。

    大邑县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治北一里。

    社稷坛 在治北

    邑厉坛 在西门外

    城隍庙 在县治北关外一里。

    土地祠 在县治东

    竹王祠 在东城

    关帝庙 在县治内

    东岳庙 在县治东

    蒲江县

    “风云雷雨山川坛 ” 在治南。

    社稷坛 在县西北

    邑厉坛 在县东北一里许。

    城隍庙 在治左

    土地祠 在治前

    鹤山祠 在县治北一里。宋魏了翁读书之所。成化初,知县邵有良再建。御史卢雍重修以祀之。

    寺观附

    本州

    天庆寺 在州城内西。宋嘉祐中建。明永乐中重修,设有僧正司。是为“习仪之所。”

    鹤林寺 在州西七里,旧有“白鹤书台” ,乃魏鹤山读书之所,地最清雅,四时游人不绝。

    幽居寺 在州西七里,有新白鹤书台,去旧“书台” 不远,俱鹤山读书处,地最幽雅。

    宝华寺 ,在州西南五十里。昔有葬墓者,掘一石椁,前有石碑,真书“李天子墓” 四字。

    西岩寺 在州西七里,与幽居、鹤林寺并今废。云居寺 ,在州南七里。上有“呼月亭” ,为游玩之所。

    白莲寺 在州东五里

    龙居寺 在州东十五里。

    寿隆寺 在州东十五里。

    华藏寺 在州东二十里。

    延福寺 在州东三十里。

    宝林寺 在州东北三十五里。

    光庆寺 在州东四十里。

    开元寺 ,在州东南四十五里。

    清凉寺 在州东四十里。

    悟本寺 在州东四十里。

    法藏寺 ,在州东四十里。

    迎祥寺 在州东四十五里。

    华会寺 在州东五十里。

    圆通寺 在州东五十里。

    千佛寺 在州东六十里。

    般若寺 在州东七十里。

    九龙寺 在州东八十里。

    石佛寺 在州东八十里。

    兴龙寺 在州东八十里。

    毗卢寺 在州东八十里。

    普陀寺 在州东北七里。

    广佛寺 在州南七里

    经藏寺 在州南十里

    隆兴寺 在州南十五里。

    正法寺 在州南三十里。

    天王寺 在州西半里

    花置寺 ,在州西十五里。

    宝圣寺 在州西二十里。

    万福寺 在州西北三十里。

    圆觉寺 在州西三十里。

    灵岩寺 在州西三十里。

    石荀寺 在州西北四十里。

    宝藏寺 在州西五十里。

    慈云寺 在州西五十里。

    大兴寺 在州西六十五里。

    观音寺 在州西七十里。

    普照寺 在州西七十里。

    天池寺 在州西七十里。

    塔院寺 在州西七十里。

    牛心寺 在州西七十里。

    中峰寺 在州西八十里。

    龙兴寺 在州西八十里。

    香岩寺 在州西八十里。

    陆峰寺 在州西八十里。

    静空寺 ,在州北三里,乃严少师旧祠堂也。泰景寺 ,在州北十五里。

    海会寺 在州北二十里。

    崇真观 在州治东北,唐末建。

    “玉皇楼 ” “在州治北。”

    大邑县

    兴福寺 在县城内

    雾中寺 :在县内。康熙七年重修。

    凤凰寺 在县治西。元末毁于兵。

    云居塔 按《总志》:“万历末年创。”

    延祥观 在鹤鸣山。张道陵于此与民祈祥,因名。

    鹤鸣观 即在鹤鸣山上。

    蒲江县

    “白鹤寺 ” ,未详所在。

    善业寺 在县南十五里。宋绍兴初建,明洪武中重建。

    灵鹫寺   、布金寺   、《河沙寺》。

    考证

    祇园寺 俱未详所在

    紫微观 在县西一里。宋淳熙初建,明重修。

    邛州驿递考         州志

    本州

    白鹤驿 在州治南

    飞云铺 州门总铺

    杨林铺 在州东十五里。

    圣化铺 在州东三十里。

    新兴铺 在州东四十里。

    斜江铺 在州东五十里。

    卷洞铺 在州东六十五里。以上五铺,通新津县界。

    堰主铺 ,去州东四十里,在圣化铺分路。依政铺 ,去州东五十里,即依政县地。以上二铺通彭山县。

    泉水铺 在州北十五里,通大邑县。

    十里铺 在州南十里。通名“山县。”

    五面铺 至五板桥二十里,通蒲江县。

    驿传,《原编》银:每粮一石,征银一钱四分四釐七毫三丝九忽九微,该银一千五百七十八两一钱六分三釐九毫五忽六纎七尘。二十八年,加增太监府廪传银:每粮一石加银三釐二毫,该银三十四两八钱八分九釐一毫。遇闰,每石又加二毫七丝二忽九微,该银二两九钱六分六釐四毫四忽。分解布政司、雅州,并存本州“白鹤驿三项。”

    本州白鹤驿,银六百九十二两一钱一分一厘九毫七丝一忽。

    召募夫马原编夫六十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四百三十二两。遇闰照例征给。应递马三十匹,每匹草料、鞍辔人夫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该银六百四十八两。

    本州“飞云铺” 司兵四名,每名工食银八两二钱,该银三十二两八钱。

    杨林、圣化、新兴、卷洞、斜江、十里、泉水等七铺,司兵共二十一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

    五面“依政” 、堰主三铺司兵共九名,每名工食银五两二钱,该银四十六两八钱。

    南河临溪渡夫共三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二十一两六钱。修船银三两。

    斜江渡夫二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永安铺   、八店铺   、百寮铺。

    飞羊铺

    《驿传》,《原编》银九百九十六两六钱四分八釐五毫二丝五忽九微九尘。

    召募夫马,原编银九百两,裁夫一名,马五匹,该减银一百八十两,实编银七百二十两。应役夫四十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二百八十八两。应递马二十匹,每匹连草料、鞍辔人夫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该银四百三十二两。永安八店二铺司兵各四名,百寮、飞羊二铺司兵各三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一百两零八钱。

    改募渡夫二名,该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蒲江县》:

    腾云铺   、新市铺   、干溪铺。

    大唐铺   ,板桥铺。

    横山铺 在县南十里

    迎恩铺 在县南二十里,丹棱县界。

    长冲铺 在县西

    板堰铺 在县西

    隆兴铺 在县西三十里,名山县界。

    黄土铺 在县北

    石桥铺 在县北

    临溪铺 在县北三十里,邛州界。

    《驿传》:原编银七百五十六两七钱九分七釐,先年加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二釐,实编银七百九十九两七钱四分九釐。

    召募夫马,《原编》银五百四十两,减马价银二十四两,《实编》银五百一十六两。应役夫三十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二百一十六两。应递马一十五匹,每匹连草料、鞍辔人夫工食银二十两,该银三百两。

    本县腾云铺司兵三名,每名工食银五两二钱,该银一十五两六钱。

    新市、干溪、大塘三铺司兵共九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该银六十四两八钱。

    板桥、《黄土》、横山、迎恩、“隆兴” 等七铺,司兵一十九名,每名工食银五两二钱,该银九十八两八钱;长冲、板堰二铺,司兵六名,每名工食银三两六钱,该银二十一两六钱。

    临溪、横山二河渡夫二名,每名工食银三两六钱,该银七两二钱,船价在内。

    邛州物产考         州志

    州总

    邛竹 ,出邛州崃山,即古临邛地也。相传汉张骞奉使西域,得高节竹,还而植此。人取以为杖,鹤膝者佳,今无此种。

    山矾花 ,出邛州,花繁如雪,香气极浓。

    木莲花 ,花分四色,产白鹤山,离山则萎,不能他栽。

    隈枝生 邛州山谷中,树高丈馀,枝修弱,花白,实似荔枝,内黄,肤甘味可食,大如爵卵。

    玃 出邛蜀间,与猿猱无异,但性不躁动,肌质丰腴。蜀人炮蒸,以为佳味。

    铁 出蒲江

    《蒲江砚 》,颇发墨,称与端、歙不异,但石色土灰,粗而不润。

    石 出《大邑》。河中水发,则自水源冲来,形如卵,大小不等,其面色如松花。而其石色最佳者,如绿玉,细润可爱,但多碎纹,坚而脆,不堪成物,所以古无取焉。

    班竹 出大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