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六百九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六百九十六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六百九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六百九十六卷目录

     松江府部汇考八

      松江府漕运考

      松江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六百九十六卷

    松江府部汇考八

    松江府漕运考

    府属总           《府志》:“漕运正兑正米二十万三千石,耗米八万一千二百石。内改折灰石正米四千二百九十三石四斗,耗米一千七百一十七石三斗六升。遇闰改折灰石正米四千八百八十九石九斗四升八合,耗米一千九百五十五石九斗七升九合二勺。”

    华亭县正米四万九千八百二十三石七斗六升八合。内改折正米一千五十三石七斗七升。遇闰改折正米一千二百石一斗五升

    娄县正米四万九千七百三十九石八斗五升六合。内改折正米一千五十一石九斗九升。遇闰改折正米一千一百九十八石三斗四升一合。

    上海县正米六万五千三百二十八石八斗六升一合。内改折正米一千三百八十一石七斗。遇闰改折正米一千五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一合。

    青浦县正米三万八千一百七石五斗一升五合。内改折正米八百五石九斗四升。遇闰改折正米九百一十七石八斗三升六合。

    外每正米一石加耗米四斗。改折正耗米,俱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又有五赠米折银六分、十赠银一钱。

    《旧全书》原开:“每正米一石,加轻赍米二斗六升。每斗折银五分” ,内扣河工备剥银一分,实该轻赍米一钱二分。又正米二石,给芦席一领,内折色七分,同轻赍起解本色三分,随粮给军。又正米二千石,给楞木一根,松板九片。又正米一石,给过江水脚米六升,每升折银五釐。今各项另开列后:

    漕运改兑正米二万九千九百五十石,耗米八千九百八十五石;内改折灰石正米六百三十三石四斗五升,耗米一百九十石三升五合;遇闰改折灰石正米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二合,耗米一百九十三石七斗二升五合六勺。华亭县正米七千三百五十石八斗四升七合,内改折正米一百五十五石四斗七升。遇闰改折正米一百五十八石四斗九升一合。

    娄县正米七千三百三十八石四斗六升六合。内改折正米一百五十五石二斗,遇闰改折正米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二升四合。

    上海县正米九千六百三十八石四斗二升一合。内改折正米二百三石八斗五升。遇闰改折正米二百七石八斗一升三合。

    青浦县正米五千六百二十二石二斗六升六合,内改折正米一百一十八石九斗三升;遇闰改折正米一百二十一石二斗二升四合。外,每正米一石加耗米三斗。改折正耗米,俱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又有五赠米折银六分、十赠银一钱。

    旧《全书》原开:“每正米一石加折色耗米二升,每升折银五釐” ;又正米二石给芦席一领,内折色七分同轻赍起解本色三分,随粮给军;又正米一石给过江水脚米六升,每升折银五釐。今各项另开列后:

    以上《漕兑米》二款,共正、耗米三十二万三千一百三十五石。内改折灰石正、耗米六千八百三十四石二斗四升五合,遇闰改折正、耗米七千六百八十五石四斗四合八勺。

    正兑漕船本色三分芦席三万四百五十领,每领价银一分二釐,共银三百六十五两四钱;华亭县八十九两六钱八分二釐七毫八丝二忽三微。

    娄县八十九两五钱三分一厘七毫。四县八微;上海县一百一十七两五钱九分一厘九毫四丝九忽八微。

    青浦县六十八两五钱九分三釐五毫二丝七忽按《县志》,上海该芦席九千七百九十九领三

    分二釐九毫一丝五忽。“青浦该芦席” 五千七百一十六领

    《楞木》一百一根五分,每根价银五钱五分,共银五十五两八钱二分五釐。

    华亭县一十三两七钱一厘五毫三丝六忽二微。

    娄县一十三两六钱七分八釐四毫四丝三忽五纤。

    上海县一十七两九钱六分五釐四毫三丝六忽七微七纤五沙。

    青浦县一十两四钱七分九釐五毫六丝六忽六微二纤五沙。按《县志》,上海该楞木三十二根六分六釐四毫四丝三忽五纤,青浦该楞木一十九根五釐。

    松板九百一十三片五分。每片价银四钱五分,共银四百一十一两七分五釐。

    华亭县一百两八钱九分三釐一毫三丝二微,娄县一百两七钱二分三釐二毫八忽四微,上海县一百三十二两二钱九分九毫四丝三忽五微二纤五沙。

    青浦县七十七两一钱六分七釐七毫一丝七忽八微七纤五沙。按“《县志》,上海该松板二百九十三片九分七釐九毫八丝七忽四微五纤” ,青浦该松板一百七十一片四分八釐。

    过江水脚六升米折银六千九十两。

    华亭县一千四百九十四两七钱一分三釐四丝。

    娄县一千四百九十二两一钱九分五釐六毫八丝。

    上海县一千九百五十九两八钱六分五釐八毫三丝。

    青浦县一千一百四十三两二钱二分五釐四毫五丝。

    《旧全书》原载:“每正米一石给过江水脚米六升,每升折银五釐,共银三分。” 除下江总领运例不加给,其上江总领运照数编给。万历四十七年,漕单坐派上江总领运正米十五万二千九百六石六斗二升七合,止编过江水脚银四千五百八十七两一钱九分八釐八毫一丝。今不分上江、下江,照依原额正米计石算派,以后漕“单坐派。若系上江总全运,其银照数全给。如下江总领运,其银照数扣留起解。”

    改兑漕船本色三分芦席四千四百九十二领五分。每领价银一分二釐,共银五十三两九钱一分。

    华亭县一十三两二钱三分一厘五毫二丝四忽六微。

    娄县一十三两二钱五釐二毫三丝八忽八微。上海县一十七两九钱四分九釐一毫五丝七忽八微。

    青浦县一十两一钱二分七丝八忽八微。按《县志》,“上海芦席” 一千四百四十五领七分六釐三毫一丝五忽,《青浦芦席》八百四十三领三分三釐。

    过江水脚六升米折银八百九十八两五钱;华亭县二百二十两五钱二分五釐四毫一丝;娄县二百二十两一钱五分三釐九毫八丝;上海县二百八十九两一钱五分二釐六毫三丝。

    青浦县一百六十八两六钱六分七釐九毫八丝。

    《旧全书》原载:“每正米一石设过江水脚米,折银三分” ,除下江总领运例不加给,其上江总领运照数编给。万历四十七年,漕单坐派上江总领运正米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四合,止编过江水脚银五百七十九两八钱三分二釐二丝。今照依原额正米计石算派。以后漕单派坐,若系上江总全运,其银“照数全给。如下江总领运,其银照数扣留起解。”

    以上《随漕给军》六款,共银七千八百七十四两七钱一分。

    正兑项下河工备剥解淮银二千三十两,解费银四十两六钱。

    华亭县正银四百九十八两二钱三分七釐六毫八丝。

    娄县正银四百九十七两三钱九分八釐五毫六丝。

    上海县正银六百五十三两二钱八分八釐六毫一丝。

    青浦县正银三百八十一两七分五釐一毫五丝。

    外每正银一两,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轻赍》银二万四千三百六十两,解费扛银七百三十两八钱。

    华亭县正银五千九百七十八两八钱五分二釐一毫六丝。

    娄县正银五千九百六十八两七钱八分二釐七毫二丝。

    上海县正银七千八百三十九两四钱六分三釐三毫二丝。

    青浦县正银四千五百七十二两九钱一厘八毫。

    外每正银一两,扛银一分,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

    折色七分《芦席》七万一千五十领,每领折银一分,共银七百一十两五钱,《解费》银一十四两二钱一分。

    华亭县一百七十四两三钱八分三釐一毫八丝八忽。

    娄县一百七十四两八分九釐四毫九丝六忽,上海县二百二十八两六钱五分一厘一丝三忽五微。

    青浦县一百三十三两三钱七分六釐三毫二忽五微。

    外每正银一两,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此项随《轻赍》起解改兑项下二升耗米折银二百九十九两五钱,解费银五两九钱九分。

    华亭县正银七十三两五钱八釐四毫七丝,娄县正银七十三两三钱八分四釐六毫六丝,上海县正银九十六两三钱八分四釐二毫一丝。

    青浦县正银五十六两二钱二分二釐六毫六丝。

    折色七分芦席一万四百八十二领五分。每领折银一分,共银一百四两八钱二分五釐;华亭县二十五两七钱二分七釐九毫六丝四忽五微。

    娄县二十五两六钱八分四釐六毫三丝一忽。上海县三十三两七钱三分四釐四毫七丝三忽五微。

    青浦县一十九两六钱七分七釐九毫三丝一忽。

    上二款,每正银一两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以上随漕起解五款,共银二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五钱二分一厘五毫。按《县志》,“上海芦席” 三千三百七十三领,“青浦芦席” 一千九百六十七领七分九釐。

    徐州“永福” 仓米、折银三千两,解费扛银六十九两

    华亭县正银七百八十四两二钱八分五釐二毫。

    娄县正银六百八十七两九分八釐四毫,上海县正银九百六十五两四钱五分一厘二毫。

    青浦县正银五百六十三两一钱六分五釐二毫。

    外每正银一两,扛银三釐,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此系起解徐州户部衙门,给发运丁行月二粮之用。

    止项原编米一万五千石,每石折银六钱,共折银九千两。顺治五年改解户部,六千两止存三千两。按《县志》,上海原编米四千八百二十七石二斗五升六合,该银二千八百九十六两三钱五分三釐六毫;青浦原编米二千八百一十五石八斗,该银一千六百八十九两四钱九分五釐。

    徐仓改解户部充饷银六千两,解费扛银一百三十八两。

    华亭县正银一千五百六十八两五钱七分四毫。

    娄县正银一千三百七十四两一钱九分六釐八毫。

    上海县正银一千九百三十两九钱二釐四毫,青浦县正银一千一百二十六两三钱三分四毫。

    外每正银一两,扛银三釐,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

    扬州仓扣解班军充饷银三千六百二十九两五钱四分八毫三忽二微,解费扛银七十八两三分五釐一毫二丝七忽二微六纤八沙八尘。华亭县米一千五百八十一石四斗四升一合七勺四抄二撮,折银九百四十八两八钱六分。

    五釐四丝五忽二微

    娄县米一千三百八十五石四斗七升三合一勺五抄六撮,折银八百三十一两二钱八分三釐八毫九丝三忽六微。

    上海县米一千九百四十六石七斗四升六合九勺五抄六撮,折银一千一百六十八两四分八釐一毫七丝三忽六微。

    青浦县米一千一百三十五石五斗七升二合八勺一抄八撮,折银六百八十一两三钱四分三釐六毫九丝八微。

    外每正银一两,扛银一厘五毫,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

    此项《原编》米一万五千石。每石折银六钱,该银九千两。除班军银扣解充饷外,其运军行、月二粮,本折均平,仍解扬州仓。

    扬州府仓,扣给运军行月粮一半,折色米银三千三十六两一钱八分八釐五毫六丝八忽七微一纤,解费扛银六十四两六钱三分三釐六丝四微二纤二沙六尘。

    《原编》折色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二合六勺六抄四撮。每石折银六钱。

    华亭县《原编》折银七百一两九钱九分五釐二毫七丝七忽四微,《增编》折银九十一两七钱五分六毫四丝二忽七纤。

    娄县原编折银六百一十五两五釐六毫五丝三忽二微,《增编》折银八十两三钱八分一厘一毫一丝五忽七微二纤。

    上海县《原编》折银八百六十四两一钱五分二釐七毫一丝三忽二微,《增编》折银一百一十二两九钱四分四釐五毫八丝三忽一微。

    青浦县原编折银五百四两七分五釐九毫五丝四忽六微,《增编》折银六十五两八钱八分三釐六毫二丝九忽四微二纤。

    外每米折银一两,扛银一厘五毫,解费银二分,俱照数派征。

    扬州府仓改派给军行月粮一半,本色米七千七百八十石九斗二合九抄四撮。

    华亭县二千三十四石一斗四升八合七勺八抄四撮八圭。

    娄县一千七百八十二石八斗一合七勺九抄二撮六圭。

    上海县二千五百四石二升七合九抄九撮七圭。

    青浦县一千四百六十石六斗四升四合四勺一抄六撮九圭。

    以上扬仓本、折二项,《旧编》米折,除班军米六千四十九石二斗三升四合六勺七抄二撮折银解部外,该协济米八千九百五十石七斗六升五合三勺二抄八撮,本折均平改派本色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二合六勺六抄四撮,折色米银二千六百八十五两二钱二分九釐五毫九丝八忽四微。康熙元年,总漕据扬州府申文,“每银六钱向作折米二石给发” ,遂准以松江折米银数,每三钱该米一石,共增本色米三千三百五石五斗一升九合四勺三抄,折色米银三百五十两九钱五分八釐九毫七丝三微一纤。

    金山卫“漕运” 浅船二十只:

    《原编》每只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釐八毫三丝,共银一千四十四两七钱三分六釐六毫,分派五年编给。

    每年实编《民七》料价银二百八两九钱四分七釐三毫二丝。

    华亭县五只,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釐八毫三丝;

    娄县五只,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釐八毫三丝;上海县六只,六十二两六钱八分四釐一毫九丝六忽。

    青浦县四只,四十一两七钱八分九釐四毫六丝四忽;

    松江所,漕运浅船二十七只:

    每编每只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釐八毫三丝,共银一千四百一十两三钱九分四釐四毫一丝,分派五年编给。

    每年实编《民七》料价银二百八十二两七分八釐八毫八丝二忽。

    华亭县七只七十三两一钱三分一厘五毫六丝二忽;

    娄县六只六十二两六钱八分四釐一毫九丝六忽;

    上海县九只九十四两二分六釐二毫九丝四;

    青浦县五只,五十二两二钱三分六釐八毫三丝;

    “金松卫所浅船,旧例修造不一,万历四十七年,每年定造一十七只,编银八百八十八两二分六釐一毫一丝。今照《苏州》事例,将船只照依每只原数料价,计算总额银数,每年分编五分之一。卫所两帮,各选运官一员,分船领运。金山卫运军一半,折色行粮银三百九十六两。运船二十只,每船运军一名,头舵水手” 一十名,每名支给行粮三石,本折均平,共折色行粮三百三十石,每石折银一两二钱。

    月粮银八百八十两

    每名支给月粮八石,本折均平,共折色月粮八百八十石。每石折银一两,遇闰加月粮银八十八两。

    娄县行粮银三百一十一两四钱,月粮银一百八十九两五钱三分三釐。遇闰加月粮银一十八两九钱五分三釐三毫。

    上海县行粮八十四两六钱,月粮银六百九十两四钱六分七釐。遇闰加月粮银六十九两四分六釐七毫。

    松江所运军一半折色行粮银,五百三十四两六钱。

    运船二十七只,每船运军、水手人数及支给本折,与《金山》卫同,共折色行粮四百四十五石五斗。每石折银一两二钱。

    月粮银一千一百八十八两。

    共折色月粮一千一百八十八石。每石折银一两。

    遇闰、加月粮银一百一十八两八钱。

    华亭县行粮银四百二十四两六分四釐八毫二丝六忽,月粮银二百一十六两三钱四分二釐,遇闰月粮银二十一两六钱三分四釐二毫。娄县行粮银一百一十两五钱三分五釐一毫七丝四忽。

    上海县月粮银九百七十一两六钱五分八釐,遇闰月粮银九十七两一钱六分五釐八毫。金山卫运军一半,本色行粮米三百三十石,月粮米八百八十石,遇闰加月粮米八十八石。娄县行粮米二百五十九石五斗,月粮米一百八十九石五斗三升三合,运闰米一十八石九斗五升三合三勺。

    上海县行粮米七十石五斗,月粮米六百九十石四十六升七合,遇闰米六十九石四升六合七勺。

    松江所运军一半本色行粮米四百四十五石五斗,月粮米一千一百八十八石,遇闰加月粮米一百一十八石八斗。

    华亭县行粮米三百五十石三斗八升七合三勺五抄五撮,月粮米二百一十六石三斗四升二合,遇闰米二十一石六斗三升四合二勺。娄县行粮米九十二石一斗一升二合六勺四抄五撮。

    上海县月粮米九百九十一石六斗五升八合。遇闰米九十七石一斗六升五合八勺。

    《旧编》金松卫所行粮银一千五百二十四两,月粮银一千一百二十八两。自明天启七年详定,每名支给行粮本色米三石,月粮折色米八石。

    松江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

    《旧志》:松,故吴之裔壤也,然负海枕江,水环山拱,自成一都会。民生其间,多秀而敏,其习尚亦各有所宗。盖自东都以后,陆氏居之,康绩以行谊闻,逊抗以功业显,而机云之词学尤著,国人化之。梁有顾希冯,唐有陆敬舆,至宋而科名盛矣,故其俗文,原泽沃衍,有鱼稻海盐之富;商贾辐辏,故其俗侈,有康僧会、船子、夹山之遗踪,故尚佛;有金山、柘湖之灵迹,故信鬼神;有三甲、五甲之风,故或号难理,其所由来远矣。今文物衣冠,蔚为东南之望,经学词章,下至书翰,咸有师法,各称名家。田野小民,生理裁足,皆知以教子孙读书为事。畏官府贱告,讦租税百万,如期而集,无逾岁者,虽词诉盈庭,终未尝有一言犯上。淫“放不孝” 之刑,几措而不举,间有犯者,至摈而不容于乡。夫衣食足则礼义兴,文华胜则淳朴散。今日之俗,识者未尝不喜其盛而忧其弊也。知

    其弊而防之,当益以保其盛焉。

    大抵士乐名教,平居多守儒素,肆志古学。其缙绅或以名德重,或以勋绩著,或以恬退称,或以忠节显,有皦皦绝伦,冠冕史册者,又不特文藻是尚也。阀阅子弟以孝谨相尚,名家品范,望而可知,故门第为重。里人子骤富,有求姻旧族而不可得者。农家胼胝稼穑,出自天性,居廛市则服勤工贾,故游民鲜少。凡事必务舒整,都无陋僿,惟饮食多过腆者,是以积聚衰焉。女子庄洁自好,知守内则,绝无登山入庙等事。并臼之馀,刺绣旨蓄,靡不精好。至于乡村纺织,尤尚精敏。农暇之时,所出布疋,日以万计,以织助耕,女红有力焉。后以兵祲相仍,赋役交困,四民皆有俭思,今华实更逾于昔矣。

    府城之俗,谨绳墨,畏清议,而其流也失之隘。上海之俗,喜事功,尚意气,而其流也失之夸。尚清雅,饰玩好,境内皆然,而西南为盛。畏首事,喜随众,则府城以之。谚所谓“松江齐” 者以此。士人帖括外,兼娴风雅。凡词赋之业,童而攻之,多有文集,表见于世,即六书《八法》,莫不家习而究其奥,有以布衣得知遇,擢卿贰者。今海内谈诗家率推“云间派” ,而论书画者,亦以云间为宗云。

    俗务纺织,他技不多,而精线绫、三梭布、漆纱剪绒毯,皆为天下第一。《前志》云:“百工众技,与苏杭等,要之松郡所出,皆切于实用。如绫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

    纺织不止,乡落虽城中亦然。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间织者,率日成一疋,有通宵不寐者。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

    郊西尤墩布,轻细洁白,市肆取以造袜。诸商收鬻,称于四方,号“尤墩暑袜。” 妇女不能织者,多受市值,为之缝纫焉。

    农家最勤,习以为常。至有终岁之劳,无一朝之馀,苟免公私之扰,则自以为幸,无怨尤者。前辈士大夫起自田里者,亦身亲为之。妇女馌饷外,耘获车灌,率与男子共事,故视他郡虽劳苦倍之,而男女皆能自立。

    农无田者为人佣耕曰“长工” ;月暂佣者曰“忙工。” 田多而人少者,倩人为助己而还之,曰“伴工。” 上农多以牛耕,无牛犁者以刀耕。其制如锄而四齿,谓之“铁搭。” 人日耕一亩,率十人当一牛。灌田以水车,有牛车转运,不用人力者。更有用风转运者,其制如牛车。施帆于轮,乘风旋转,田器之巧极于是,然不可常用,大风起,亦败车。冬寒为屋以藏牛,谓之“牛囤” ,即唐人谓之“牛宫。” 泖淀江浦之间,民多以渔为业,取鱼之术亦备。其结绳持纲者,总谓之网。有注网、丝网、塘网。网之流曰罛、曰罾、曰罺。圆而纵舍曰罩,挟而升降曰罟。缗而竿者总谓之筌。筌之流曰筒、曰车。横川曰梁。编竹断港,俗谓之断。承虚曰笱。编而沉之曰箄,即今横帘,止可捕蟹。矛而卓之曰“矠” ,棘而中之曰“义。” 镞而纶之曰“射” ,扣而骇之曰“桹” ,俗谓之《打艋艘》。错薪于水中曰“篸” ,俗谓之“丛。” 以数百钩系饵,一绳牵之曰《张钓》,所载之舟曰“舴艋” ,所贮之器曰《笭箵》。畜之于池而守之曰“神” ,谓鳖也,或作龟。渔于海者有簰网,有蒲网。列竹于海澨曰“沪。” 其他或术以招之,或药而尽之,则非先王“数罟不入洿池” 之意也。

    《上海志》:“市井轻佻,十五为群。家无担石,华衣鲜履。其桀黠者舞智告讦,间有讼牒既构,始掩取遗骼,以人命相倾啖者。听者少不加察,即素封立破右族以侈靡争雄长。燕穷水陆,宇尽雕镂,臧获多至几百指,甚者厮养舆服,或至凌轹士类。其间非无雅志维风,皭然不滓者,顾狂澜既倒,砥柱为难,是在坊民者加之” 意耳。

    《青浦志》:民风愿悫,颇有古意。且地𡱈水乡,自耕织外,生计鲜少,俗尚俭啬,差胜他邑。荒乱之后,闾里萧条,民始健讼矣。

    明曹蕃《郡乘补》曰:何元朗言:“明初,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盖因四民各有定业,百姓安于农亩,无有他志,官府亦驱之就农,不加烦扰,故家给人足,乐于为农。自后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已六七分去农矣。前所编户口之数,渐次消耗,所存无几,民蠹愈烦,各里告病,一甲所存无四五户,复三四人朋一里长” ,则是一县中无不役之家,无不在官之人矣。况国课近急,比限日严,空一里之人,奔走络绎于道路,谁复有种田之人哉!今则教养备至,苛弊悉除,农皆乐业,风尽归淳矣。

    正月 一日,鸡初鸣,悉起,肃衣冠,拜天地家庙尊长,后以次拜邻里亲戚,舆服华焕,杂遝街市。各投刺于门曰“贺岁。” 一日至三日,禁扫除,室中小儿竞击金鼓为乐。立春前一日,以彩仗迎春于东郊,倾城看春,茹春饼,以生菜作春盘,为宴会。立春之候,祭芒神,鞭土牛。《旧志》于七日、八日、九日会佛寺,名“龙华” ,今废。数日内各乡镇社祠中祷卜,以占一岁之丰歉。水旱颇验,而佘山施相公祠为盛。上旬之暮,女子邀厕,姑问吉凶。至十三日,家人即灶卜流年事,握秫谷投釜,爆之以花而妍者吉,名“卜流花” ,俗名《爆孛娄》。元夕,采竹柏结棚于通衢,作灯市,观者嬉游,或至达曙。是夕燕饮,以油䭔珍珠团为节食。家祀灶谓接灶,农家争束刍;遍烧田间,谓照田蚕。十七日,相传普照寺燃巨烛,会七日方散,今不复见。二月 十二日花朝,群卉遍系红彩,以祝繁盛。十九日,相传为观音大士生日,皆诣城西超果寺进香。是月童子放风鸢。夜或以灯爇火,作二纸翼贯緪中,凌风而上,亦有烟爆飞如繁星。三月 清明节,拜扫先茔,悬纸钱,谓之“标墓。” 先节三日,郡牒城隍神。至期诣厉坛,仗卫整肃,郡民执香花拥导者甚众。至晚,复以华灯迎归。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皆如之。是日折柳插檐。按“旧志” ,元时,女子有秋千之戏。二十八日,礼干山岳祠。东乡诸巫者,自元旦后,舁偶神循门互唱,索钱结缕为胜,以奉岳神,谓之“钱幡会。” 至是日,鼓乐骑盖送神上山而散。

    四月 八日,各寺浮屠皆设供浴佛。即《释典》所载释迦降生,九龙吐水之日也。《旧志》于是日迎华光会。

    五月 朔日,贴门符五日。午时,缚艾人采药物,食角黍、浮菖蒲、雄黄酒。小儿以雄黄抹额,系百索于臂,皆云辟邪。妇人制彩缯为人形,插之于髻,名曰“健人。”是日,观龙舟竞渡于白龙潭,上海则观于黄浦之丹凤楼。夏至日,祀先,荐新十三日,相传为关帝生日。郡民皆具牲醴,各就近庙致祭。黄梅后三日为头𪑿。音时。又五日为中𪑿,又七日为末𪑿。三𪑿中忌问疾,及土木浣濯之事。是月廛闬寺观诵经启醮,谓之禳瘟。按旧志,重五军校䄍柳于教场,谓以柳枝插地数骑用划子箭或弓弩驰射,如《梦华录》及《金史》中元重阳射柳故事,今废。

    六月 六日,涤器于河,食《馎饦》云:《解注》夏疾十九日,相传为观音大士成道日,郡民皆往超果寺进香,伏日晒书帙衣裘。

    七月 七夕,陈瓜果,作乞巧会,小男女罗拜月下中元祀先,以素羞往僧舍设斋,为人荐亡。夜施水灯,曰“盂兰盆。” 若月晦值大尽日,俗谓“地藏开眼。” 僧人以纸造为白莲船,乡人或以钱米絮楮少许寄纸船中,祈生西方。夕作梵事而焚之,儿童积瓦甓为塔。至夕,亦燃灯,效梵声为戏。或于长衢点放地灯一行,多至数十馀盏。

    八月 朔,收露水磨墨点小儿女额,谓之“天灸。” 中秋,食月饼。登楼台赏月观鹤。宋朱之纯《三山亭诗注》云:“华亭每中秋夜有仙鹤下,不多见也。” 十八日,俗谓潮生日,有至浦口纵观者。二十四日,割新稻,谓之“开稻门” ,以祀灶。是月,田家祀先农,醵钱为会,曰“青苗社” ,亦曰“谢天节。”

    九月 九日,蒸重阳糕,标以红纸旗,供神佛。舂红糍,荐先对菊、泛茱萸,尝新酒,或载酒于九峰泖塔等处为“登高会。”

    十月 朔日祀先,上海人有拜扫先茔者。按《旧志》,“是日开炉,用面裹菠菜为饼,献祠堂。”

    十一月 冬至,治花糕、刲羊豕祀先,冠盖者相贺,比正旦稍杀。相传明成、弘时,冬至前三日,罢市交贺。如岁首。鼓吹喧阗,号豁听更互结宴,名分“冬酒。” 今废。

    十二月 朔日,傩于街市,饰为鬼神,揭竹枝鸣锣跃舞,至二十四日止。初八日,各寺僧设豆糜,杂置榛菱枣栗之属,谓“腊八粥。” 二十四日,以夜祀灶神,谓之“送灶。” 妇女不得与祀物。用粉团、糖饼,谓灶神朝天,言人过失。用糖者,取胶牙之意。是日,扫屋尘曰“除残。” 二十五日,举家食赤豆粥,云辟瘟。出外者亦留以与之,名“口数粥,兼饷亲里之持丧者。除日祀先,易荼垒桃符,贴春联檐间,遍插柏叶冬青。至暮封井,画灰于地,象弓矢,云以辟邪。先期取松柴斲方晒干,至是叠架于庭,以麻鞂豆萁实而燎之。击锣鼓,烧籸盆爆竹。按《韵会》注:‘籸,粉滓也。一曰粥凝’。” 又《岁时杂记》:除夕作蕡烛,以麻籸浓油如庭燎。律有“元日油籸” 之文,今籸盆是也。又呼生盆,生阳气也。邻《互擎》。

    炒豆相送,佥搦而交纳之。且餐且祈,曰“凑投。” 凑投,炳烛爚芗,烧苍术辟瘟丹。老幼聚饮,有围炉守岁,达旦不寐者。闭门则举爆竹三声,明旦开门亦如之。《旧志》又载:五鼓一筹,更烛、炷香、陈果设醊,祝家神,参祠堂,然后举家东向立,自卑而尊,饮屠苏酒,饮釂尊者就席,以次贺毕,遂出贺。此一岁风俗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