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八百八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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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八百八十七卷目录

     抚州府部汇考三

      抚州府公署考

      抚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抚州府赋役考

    职方典第八百八十七卷

    抚州府部汇考三

    抚州府公署考        通志

    本府。临川县附郭。

    府治 ,唐中和五年建,明洪武初年修。

    皇清康熙二年,知府刘玉瓒重修。

    经历司署 、照磨所署 俱在府治内。

    守御千户所 在府治东,今废。

    税课局 在府治西

    阴阳学  、医学 俱在府治东。

    永丰仓 在县学北

    临川县治 在府治东,明洪武初年修。

    皇清康熙三年,知县丘泰重修。

    航步税课司 在县治西南五十里,久废。东馆税课司 ,在县治南六十里,久废。

    外县

    崇仁县治 ,在北耆宣化坊之西。明洪武二年重建。

    税课司 在县治西

    阴阳学 附:《谯楼》。

    医学 附药局

    金谿县治 在《锦绣谷》之南,明洪武初年重建。

    皇清顺治十八年,知县陆瑶林重修。

    税课司 在县治东,久废。

    阴阳学 附:《谯楼》。

    医学 附药局

    宜黄县治 在城内黄填镇山下。明洪武二年重建。

    税课司 在县治东

    止马巡检司 在县治南一百里。

    上胜巡检司 今革

    《阴阳学 》附:《鼓楼》

    医学 附药局

    乐安县治 在忠义乡之詹墟。明洪武初年重建。

    税课司 在市心

    龙义巡检司 在县治北。

    南平巡检司 在县治西。

    望仙巡检司 在县治南云盖乡,今移置太湖坪湖塘岭上。

    《阴阳学 》附:《鼓楼》

    医学

    东乡县治 在广信门内。明正德七年建。坪塘税课司 ,久废。

    白玕巡检司 ,在县治东四十五里,久革。古熂巡检司 ,在县治西北,久革。

    横山巡检司 在县治东北,久革。

    阴阳学 在县治东

    医学 在县治西

    抚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通志

    本府。临川县附郭。

    抚州府儒学 在城东隅文昌门之北,据大丘,东抵城,西抵大街,规制不具载。内有“墨池” 、朱井,岁久与城外民基错淆罔辨。明嘉靖己亥,火延民居,尽焚。教授周桐率诸生言于知府陆琳,悉力恢复。又浚池甃石砌道,焕然复新。

    临汝书院 在府西

    峨峰书院 在府南

    社学 在各县

    临川县儒学 旧在城南青云峰下。明嘉靖壬辰,值城中“宝应寺” 毁,巡抚胡岳、提学徐阶从绅士议,即寺址建学。

    皇清康熙二年,知县李弘敏修。

    外县

    崇仁县儒学 在县治东。元至正以前,屡毁屡兴。明洪武初重修。后知县时中、徐绳、瞿俊、刘忠器相继修葺。

    文谿书院 “在县内。”

    金谿县儒学 在县治右。初建学于县南望仙门外,以后两迁。宋嘉定己巳,知县王衡仲迁于晁氏九经堂之故址,即今所。元至正间毁,邑人邓思诚始加缮葺,知县李子敬重修。

    “槐堂书院 ” 、“青田书院 俱在县内。”

    宜黄县儒学 在县治北。宋、元屡迁。明知县许大明、程积庆、谭政、余玑相继修葺。

    皇清知县王世噩重修。

    鹿冈书院 在县内

    乐安县儒学 在县治北。宋绍兴间建。元末毁。明知县戴智修复。后知县饶鲁南加葺。

    皇清顺治五年,合邑《乐输》修葺。

    柳堂书院 在县内

    东乡县儒学 在广信门内之东偏,最南为儒学门。明正德间,兵备道胡相地建。嘉靖万历间,知县蔡结、诸大伦相继修。

    抚州府赋役考        府志

    府属总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二十四万五千四百四十三丁口,内除优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五丁,各派银不等,编起存各款银共一万八千零二十五两三钱五分八釐七毫。内于顺治十一年二月内,题准开除逃亡男妇九千九百六十丁,该减银五百八十一两九钱四分零三毫;见在男、妇人丁共二十二万七千六百零八丁口,实征银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三两四钱一分八釐四毫。

    一人丁。原额一十三万七千四百四十四丁,内除优免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实编丁十二万九千五百六十六丁五分,共计编银一万六千三百九十四两九钱五分五釐四毫。除逃亡五千六百九十二丁,该减银五百四十三两三钱五分九釐八毫。见在人丁一十二万三千八百七十四丁五分,实征银一万五千八百五十一两五钱九分五釐六毫;“优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 ,共计编银六百七十五两二钱三分九釐。

    一、妇女原额一十万零七千九百九十九口,共计编银九百五十五两一钱六分四釐三毫。除伤亡四千二百六十八口,该减银三十八两五钱八分零五毫;见在妇女一十万零三千七百三十一口,实征银九百一十六两五钱八分三釐八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四万九千八百四十九顷二十九亩九分八釐三毫,又新陞田一顷八十四亩四分七釐三毫,通共四万九千八百五十一顷一十四亩四分五釐六毫,各县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二十一万六千三百六十三两二钱三分三釐八毫,内除优免米七千八百二十三石,该派差银七百四十七两一钱七分八釐一毫四丝六忽七微四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二十一万五千六百一十六两零五分五釐六毫五丝三忽二微六纤。顺治十年七月内 ,题准“开除荒芜” ,内奉“勘明有主无主入官水衡沙塞” 田七十八顷五十亩零五分八釐九毫,该减银三百五十八两三钱七分四釐四毫。见在成熟田地、山塘共四万九千七百七十二顷零六十三亩八分六釐七毫,实征银二十一万五千二百五十七两六钱八分一厘二毫五丝三忽二微六纤。原额漕南正、副耗米一十万零七千二百三十三石零六升四合四勺。内除 题留改折南京仓正、副米二万三千六百二十四石七斗二升七合二勺八抄,实共编米八万三千六百零八石三斗三升七合一勺二抄。内除荒米一百七十石零一斗一升一合七勺,实征米八万三千四百三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四勺二抄。原额田三万九千八百九十九顷一十九亩四分九釐四毫。又升新田一顷八十四亩四分七釐三毫。共田三万九千九百零一顷零三亩九分六釐七毫。

    准开除“勘明有主无主入官” 水衡沙塞田七十二顷零八亩一分二釐七毫,见在成熟田三万九千八百二十八顷九十五亩八分四釐,原额地三千五百三十八顷一十九亩九分二釐九毫,奉题开除:勘明入官地六顷四十二亩四分六釐二毫,见在成熟地三千五百三十一顷七十七亩四分六釐七毫。

    原额、山五千五百三十三顷六十六亩九分四

    釐六毫

    原额塘八百七十八顷二十三亩六分一厘四毫。以上丁田二顷,除优免外,共征额银二十三万三千六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四釐三毫五丝三忽二微六纤。内丁口除逃亡田产,除荒芜水冲沙塞外,实征银二十三万二千七百零一两零九分九釐六毫五丝三忽二微六纤。临川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七万三千一百五十九丁口,内除优免人丁二千六百八十七丁五分,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实征银共六千四百四十七两四钱一分四釐一毫。

    一、人丁原额四万五十五丁,内除优免外,实编三万七千三百六十七丁五分,每丁编银一钱五分四釐五毫四丝八忽二微六纤,共计编银五千七百七十五两八分二釐一毫。优免人丁二千六百八十七两五分,每丁编银一钱七釐一毫七忽八微一纤,共计编银二百八十七两八钱五分二釐二毫。

    一、妇女原额三万三千一百四口,每口编银一分一厘六毫一丝四忽,共计编银三百八十四两四钱七分九釐八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一万三千八百五十四顷五十九亩八分七釐六毫,新陞一顷二十三亩二分九釐八毫,通共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五顷八十三亩一分七釐零四毫,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共银五万三千二百六十五两七钱三分六釐四毫。内除优免米二千七百九十九石,该派三差银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七分一毫九丝七忽二微三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五万三千两一钱六分六釐二毫二忽七微七纤。

    原额漕南正、副耗米三万六千八百八十六石六斗四升五合六勺,内除题留改浙江南仓正副米八千二十石四升七合八勺四抄,征银不征米外,实共编米二万八千八百六十六石五斗九升七合七勺六抄。

    一则田,七百六十七顷九十亩三分六釐五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八釐五毫六丝六忽一微,加增地亩银一分四毫八丝一忽五微八纤,共银四分九釐四丝七忽六微八纤。

    本色米二升六合五勺八抄二撮五圭三粟,共计编银三千七百六十六两三钱八分九釐三毫。共计编米二千四十一石二斗八升二合二勺三抄。

    二则田,八千九百八十六顷一亩八分四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四釐七毫三忽九微三纤。加增地亩银九釐四毫三丝一忽九微一纤。共银四分四釐一毫三丝五忽八微四纤。

    本色米二升三合九勺二抄四圭五粟。共计编银三万九千六百六十两五钱四分五釐四毫。共计编米二万一千四百九十四石九斗五升九合五勺二抄。

    三则田,一千四十一顷八十二亩三分七釐六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一厘八毫五丝七忽二微一纤,加增地亩银八釐六毫五丝八忽二微二纤。共银四分五毫一丝五忽四微三纤。本色米二升一合九勺五抄八撮二圭九粟,编米二千二百八十七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三抄。

    四则田,八十三顷五十三亩三釐一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三釐七毫三忽六微,加征地亩银六釐四毫四丝二忽二微二纤,共银三分一毫四丝五忽八微四纤。

    本色米一升六合三勺三抄八撮二圭五粟,共计编银二百五十一两八钱九釐一毫,共计编米一百三十六石四斗七升三合九勺一抄五则。新陞田一顷二十三亩二分九釐八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三釐七毫三忽六微二纤。加增地亩银六釐四毫四丝二忽二微二纤,共银三分一毫四丝五忽八微四纤,共编银三两七钱一分六釐九毫。

    原额一则地一千一百五十六顷二十一亩三分四釐。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七釐三毫五丝一忽九微七纤。加增地亩银四釐七毫一丝五忽九微五纤,共银二分二釐六丝七忽九微二纤。

    本色米一升一合九勺六抄二圭二粟。共计编银二千五百五十一两五钱二分二釐五毫。共计编米一千三百八十二石八斗五升六合六勺六抄。

    原额一则山一千四百六十九顷一十四亩三分四釐六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九釐五毫八丝七忽七微三纤。加增地亩银二釐六毫五忽七微七纤,共银一分二釐一毫九丝三忽五微。本色米六合六勺八撮五圭六粟五粒,共计编银一千七百九十一两四钱一毫,共计编米九百七十石八斗九升三合一抄。

    一则塘一百一十七顷四亩六分九釐,每亩编粮并差银四分九毫九丝二忽六微七纤。加增地亩银一分一厘一毫四丝一忽八纤。共编银五分二釐一毫三丝三忽七微五纤。

    本色米二升八合二勺五抄五撮一圭。共计编银六百一十两二钱九釐四毫。共计编米三百三十石七斗一升七合一勺九抄。

    二则塘二百三十二顷九十一亩九分二釐二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三釐八毫一丝三忽二微五纤。加增地亩银三釐七毫五丝三忽九微二纤,共银一分七釐五毫六丝六忽一微七纤。

    本色米九合五勺二抄四圭。共计编银四百九两一钱四分九釐九毫。共计编米二百二十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四勺一抄。

    以上丁田二顷,除优免外,共征额银五万九千四百四十七两五钱八分三毫二忽七微七纤。《崇仁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并妇女共四万七千一百五十六丁口,内优免人丁六百五十五丁,各派征银不等。编起存各款,共银二千七百二十八两一钱四釐五毫。内于顺治十一年二月内题准开除男妇九千九百六十丁口,共该减银五百八十一两九钱四分三毫。

    一、人丁原额二万七千二十一丁,内除优免外,实编丁二万六千三百六十六丁,每丁编银九分五釐四毫六丝二微六纤。共计编银二千五百一十六两九钱五釐二毫。内除逃亡五千六百九十二丁,该除银五百四十三两三钱五分九釐八毫。

    见在人丁二万六百七十四丁,实征银一千九百七十三两五钱四分五釐四毫。

    优免人丁六百六十五丁,每丁编银四分四釐五毫六丝三忽九微二纤。共计编银二十九两一钱八分九釐四毫。

    一、妇女原额二万一百三十五口,每口编银九釐三丝九忽四微八纤。共计编银一百八十二两九釐九毫。内除伤亡四千二百六十八口,该除银三十八两五钱八分五毫。

    见在妇女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七口,实征银一百四十三两四钱二分九釐四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三百五十三顷零三亩六分七毫,各派征银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三万四千九百六十七两三钱六釐四毫。内除优免米六百五十五石该派三差银六十六两六钱四分八釐二丝六忽三微四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三万四千九百两六钱五分八釐三毫七丝三忽六微六纤。

    原额漕南正、副耗米三万三千五百四十五石二斗三升,内除题留改折江南仓正、副米七千三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七合四抄,征银不征米外,实共编米二万六千二百二十七石六斗六升二合九勺六抄。

    原额“一则田” 六千四百二十二顷六十七亩一厘,每亩编粮并差银四分二釐五丝五忽五纤。加增地亩银一分九毫四丝八微三纤,共银五分二釐九毫九丝五忽八微八纤。

    本色米三升九合七勺五抄一圭九粟。共计编银三万四千三十七两五钱五釐四毫。共计编米二万五千五百三十石二斗三升五合六勺八抄。

    原额一则地三百一顷九十四亩二分八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三毫八丝九微七纤。加增地亩银二釐七毫六微六纤,共银一分三釐八丝一忽六微三纤。

    本色米九合八勺一抄二撮三粟。共计编银三百九十四两九钱八分九釐五毫。共计编米二百九十六石二斗六升六合四勺七抄。

    原额一则山六百顷二十七亩一分。每亩编粮并差银六釐五毫五忽三微九纤。加增地亩银一厘六毫九丝二忽四微一纤,共银八釐一毫九丝七忽八微。

    本色米六合一勺四抄九撮一圭八粟共计编。

    银四百九十二两九分二毫。共计编米三百六十九石一斗一升七合一勺九抄。

    原额一则塘二十八顷一十五亩二分八釐九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二釐四丝一忽九微六纤。加增地亩银三釐一毫三丝二忽七微八纤。共银一分五釐一毫七丝四忽七微四纤。本色米一升一合三勺八抄二撮,共计编银四十二两七钱二分一厘三毫,共计编米三十二石四升三合六勺二抄。

    以上丁田二项,除优免外,共征额银三万七千六百二十八两七钱六分二釐八毫七丝三忽六微六纤。内丁口除逃亡外,实征银三万七千四十六两八钱二分二釐五毫七丝三忽六微六纤。

    金谿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四万七千一百五十五丁口。内优免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各征银不等。编起存各款,实征银共三千六百七十二两四钱五分六釐三毫。

    一、人丁原额二万二千六百九十八丁,内除优免一千九百六十八丁外,实编二万七百三十丁,每丁编银一钱五分五釐八毫一丝五忽二纤,共计编银三千二百九十两一钱六分二釐四毫。优、免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每丁编银八分二釐八毫六丝五忽八纤,共计编银一百六十三两七分八釐五毫。

    一、妇女原额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七口,每口编银八釐九毫六丝三忽三微。共计编银二百一十九两二钱一分五釐四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八百五十顷六十五亩七分二釐,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二两三钱九分一厘三毫。内除优免米一千八百九十二石,该派三差银一百八十九两二钱一毫九丝七微九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二万七千四百六十三两一钱九分一厘一毫九忽二微一纤。

    原额漕南正副耗米一万八千八百一十八石六斗六升八合三勺,内除题留改折江南仓正副米四千三百八十五石五斗三升八勺,征银不征米外,实共编米一万四千四百三十三石一斗三升七合五勺。

    一则田,一千二百九十顷七十六亩四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七釐三毫一丝四忽一微二纤。加增地亩银一分四毫一丝五忽四纤,共银四分七釐七毫二丝九忽一微六纤。

    本色米二升四合九勺一抄二撮二圭,计共编银六千一百六十两七钱八釐一毫,计共编米三千二百一十五石五斗七升七合九抄。《二则》田三千三百一十六顷七十九亩一分一厘,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二釐八毫三丝九忽九微五纤,加增地亩银九釐一毫六丝六忽二微二纤,共银四分二釐六忽一微七纤。

    本色米二升一合九勺二抄五撮九粟。计共编银一万三千九百三十二两五钱六分九釐一毫。计共编米七千二百七十二石九升四合三勺三抄。

    《三则》田,一千四百四十五顷九十五亩,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八釐八毫四丝六忽三纤。加增地亩银八釐五丝一忽四微七纤。

    本色米一升九合二勺五抄八撮六圭一粟,计共编银五千三百三十五两一钱八分九釐七毫。计共编米二千七百八十四石六斗九升八合七勺。

    原额一则地四百一十五顷五十六亩八分六釐。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四釐七毫七丝四忽五微一纤。加增地亩银四釐一毫二丝三忽八微三纤。共银一分八釐八毫九丝八忽三微四纤。

    本色米九合八勺六抄三撮九圭七粟。共计编银七百八十五两三钱五分五釐七毫。共计编米四百九石九斗一升五合六勺二抄。

    原额山一千三百二十二顷七十一亩八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七釐二毫九丝二忽七微三纤。加增地亩银二釐三丝五忽五微三纤。共银九釐三毫二丝八忽二微六纤。

    本色米四合八勺六抄八撮八圭八粟,共计编银一千二百三十三两八钱六分五釐七毫。共计编米六百四十四石一升五合五勺二抄。原塘一则塘五十八顷八十六亩五分五釐。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七釐一毫八丝六忽四微。

    七纤加增地亩银七釐五毫八丝八忽二微三纤共银三分四釐七毫七丝四忽七微。

    本色米一升八合一勺四抄九撮二圭一粟,共计编银二百四两七钱三釐。共计编米一百六石八斗三升六合二勺四抄。

    以上丁田二顷,除优免外,共征额银三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两六钱四分七釐四毫九忽二微一纤。

    宜黄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一丁口,内优免人丁九百四十七丁,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银共八百一十四两二钱五分五釐五毫。

    一、人丁原额七千一丁,除优免外,实六千五十四丁,每丁编银一钱一分六釐七毫六丝六忽五微一纤,共银七百六两九钱四釐五毫。优免人丁九百四十丁,每丁编银五分七毫七丝三忽九微一纤,共计编银四十八两八分二釐九毫。

    一、妇女原额六千六百八十口,每口编银八釐八毫七丝二忽四微七纤。共计编银五十九两二钱六分八釐一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四千七百五十五顷三十亩二毫,刊报新陞田二十六亩一分二釐八毫,续报新陞田一十四亩一分二釐,又一十亩五分九釐四毫,通共四千七百五十五顷八十亩八分四釐四毫,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三万四千五百六两二钱三分一厘八毫,内除优免米九百四十七石,该派三差银七十五两八钱九分五釐三毫一丝六忽八微四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三万四千四百三十两三钱三分六釐四毫八丝三忽一微六纤。

    一则田,四千一百三十五顷三十九亩七分六釐,每亩编粮并差银六分三釐七丝四忽二微九纤,加增地亩银一分八釐二毫六微九纤,共银八分一厘二毫七丝四忽九微八纤。计共编银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两四钱三分五釐七毫。一则新陞田,二十六亩一分二釐八毫,查照田则科算,该米三石七斗三合二勺三抄,前误载“三十石七斗三升二合三勺,征银抵禄” ,今册照亩改正。登明:每亩编粮并差银六分三釐七丝四忽二微九纤,加增地亩银一分八釐二毫六微九纤,共银八分一厘二毫七丝四忽九微八纤。共计编银二两一钱二分三釐五毫。

    二则新陞田二十四亩七分一厘四毫,每亩编银并差银六分三釐七丝四忽二微九纤,共计编银一两五钱五分八釐八毫。

    原额“一则地一百七十七顷七十五亩二分九釐一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五毫一丝四微四纤,加征地亩银五釐九毫一丝八忽四微八纤,共银二分六釐四毫二丝八忽九微二纤。” 共编银四百六十九两七钱八分一厘七毫。原额“一则山四百三十一顷八十亩九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七釐九丝九忽一微二” 纤,加增地银二釐四丝八忽五微二纤,共银九釐一毫四丝七忽六微四纤。共计编银三百九十五两三釐三毫。

    原额“一则塘一十顷三十四亩五釐一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五毫一丝四微四纤,加增地亩银五釐九毫一丝八忽四微八纤” ,共银二分六釐四毫二丝八忽九微二纤。共计编银二十七两三钱二分八釐八毫。

    以上丁田,除优免外,共征额银三万五千二百四十四两五钱九分一厘九毫八丝三忽一微六纤。

    乐安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四万一千八百七十四丁口。内优免人丁六百五十八丁,各征银不等,编起存“各隶” ,实征银共二千一十九两四钱五分一厘二毫。

    一、人丁原额二万八千二百七十六丁,内除优免外,实编二万七千六百一十八丁,每丁编银七分二釐二毫四丝五忽零六纤,共计编银一千九百九十五两二钱六分四釐一毫。优免人丁六百五十八丁,每丁编银三分六釐七毫五丝八忽五微二纤,共计编银二十四两一钱八分七釐一毫。

    一、妇女原额一万三千五百九十八口,原无派征。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共八千七百八十。”

    五顷九十一亩,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三万九千三百六十二两六钱三分八釐六毫。内除优免米五百六十八石,该派三差银四十两三钱一分三釐一毫七丝三忽一微九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三万九千三百二十二两三钱二分五釐四毫二丝六忽八微一纤。

    原额一则田,七千四百零五顷四十一亩七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八釐一毫六丝二忽一微六纤,加增地亩银一分一厘七毫六丝七忽六微六纤,共银四分九釐九毫二丝九忽八微二纤。共计编银三万六千七百七十五两一钱一分三釐八毫。

    原额一则地三百八十一顷三十四亩一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九釐五毫一丝四忽五微四纤。加增地亩银二釐九毫三丝三忽九微,共银一分二釐四毫四丝八忽四微四纤。共计编银四百七十四两七钱一分一毫。

    原额一则山七百一十一顷九十四亩一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五釐一毫三丝九忽九微七纤,加增地亩银一厘五毫八丝四忽九微六纤,共银六釐七毫二丝四忽九微三纤。共计编银四百七十八两七钱七分五釐三毫。

    原额“一则塘二百八十七顷二十一亩一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八釐一毫六丝二忽一微六纤,加增地亩银一分一厘七毫六丝七忽六微六纤” ,共银四分九釐九毫二丝九忽八微二纤。共计编银一千四百三十四两三分九釐四毫。

    以上丁田二项,除优免外,共征额银四万一千三百四十一两七钱七分六釐六毫二丝六忽八微一纤。

    东乡县

    一、户口原额人丁、妇女共二万二千四百一十八丁口。内优免人丁九百六十二丁,各征银不等。编起存各款,实征银共二千三百四十三两六钱七分七釐一毫。

    一人丁。原额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三丁,内除优免九百六十二丁外,实编丁一万一千四百三十一丁,每丁编银一钱八分四釐六毫四丝一忽,五征一纤,共计编银二千一百一十两六钱三分七釐一毫。优免人丁九百六十二丁,每丁编银一钱二分七釐七毫一忽五微一纤,共计编银一百二十二两八钱四分八釐九毫。一妇女一万二十五口,每口编银一分九毫九丝一忽六微三纤,共计编银一百一十两一钱九分一厘一毫。

    一、田产原额官民田地、山塘七千二百四十九顷七十九亩七分七釐八毫,新陞开垦田一十亩三分三釐三毫,通共七千二百四十九顷九十亩一分一厘一毫,各派征不等。编起存各款并加增九釐地亩银共二万六千六百八两九钱二分九釐三毫,内除优免米九百六十二石派该三差银一百九两五钱五分一厘二毫四丝二忽三微五纤不征外,实共编银二万六千四百九十九两三钱七分八釐零五丝七忽六微五纤。内于顺治十年七月内题准荒芜入官田地并水推砂塞,今奉清丈垦外,实除水推砂塞田一顷五十亩四分,该减银六两八钱三分二釐七毫。

    见在成熟田地、山、塘七千二百四十八顷三十九亩七分二釐一毫,实征银二万六千四百九十二两五钱四分五釐三毫五丝七忽六微五纤。

    原额漕南正、副耗米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二石五斗二升五勺,内除题留改折江南仓正、副米三千九百一石五斗八升一合六勺,征银不征米外,实共编米一万四千八十石九斗三升八合九勺。除荒缺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实征米一万四千七十七石三斗二升三合一勺七抄。

    原额田分为三则,共五千三十三顷二分六釐九毫,共计编银二万二千六百二十八两四钱八分七釐一毫;内除荒银六两八钱三分二釐七毫,实征银二万二千六百二十一两六钱五分四釐四毫,共计编米一万一千九百七十四石五斗六升九合四勺二抄;除荒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实征米一万一千九百七十石九斗五升三合六勺九抄。

    一则田,四千九百三十六顷六十五亩一分三釐。每亩编粮并差银三分六釐三毫九丝六忽。

    三微,加增地亩银九釐三丝三忽八微八纤,共银四分五釐四毫三丝一微八纤。

    本色米二升四合四抄七圭三粟,共编银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七两二钱九分五釐七毫,计共编米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八石七斗一勺。顺治十年七月内题“荒芜” ,勘除水推沙塞田一顷五十亩四分,除荒银六两八钱三分七毫,除荒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见在成熟出四千九百三十五顷一十四亩七分三釐,实征银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两四钱六分三釐,实征米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四石四斗五升四合三勺七抄。

    二则田,六十六顷二十七亩八分六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四釐二毫八丝九忽四纤。加增地亩银六釐二丝八忽七微五纤,共银三分三毫一丝七忽七微九纤。

    本色米一升六合四抄三撮五圭五粟。计共编银二百两九钱四分四毫。计共编米一百六石三斗三升三合五勺四抄。

    三则新陞田一十亩三分三釐三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二分四釐二毫八丝九忽四纤。

    本色米一升六合四抄三撮五圭五粟。计共编银二钱五分一厘,计共编米一斗六升五合七勺八抄。

    原额一则地一千一百五顷三十八亩一分三釐,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八釐二毫四丝二忽五纤,加增地亩银四釐五毫二丝七忽八微三纤。共银二分二釐七毫六丝九忽八微八纤。本色米一升二合四抄九撮三圭五粟,共计编银二千五百一十六两九钱三分九釐九毫,共计编米一千三百三十一石九斗一升二合六勺三抄。

    原额一则山九百九十七顷七十八亩七分。每亩编粮并差银九釐一毫八忽一微五纤。加增地亩银二釐二毫六丝七微二纤,共银一分一厘三毫六丝八忽八微七纤。

    本色米六合一抄六撮一圭八粟八粒,共计编银一千一百三十四两三钱七分一厘一毫,共计编米六百石二斗八升七合四勺二抄。原额一则塘一百四十三顷七十亩一厘二毫,每亩编粮并差银一分八釐三毫四丝九忽五微二纤。加增地亩银四釐五毫五丝四忽五微一纤,共银二分二釐九毫四丝三纤。

    本色米一升二合一勺二抄三圭四粟,共计编银三百二十九两一钱三分一厘二毫,共计编米一百七十四石一斗六升九合四勺三抄。以上丁田二顷,除优免外,共额银二万八千八百四十三两五分五釐一毫五丝七忽六微五纤。内田除水推沙塞外,实征银二万八千八百三十六两二钱二分二釐四毫五丝七忽六微五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