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九百三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九百三十二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九百三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九百三十二卷目录

     浙江总部汇考二

      浙江赋役考二徭役附 盐课附

      浙江风俗考

      浙江兵制考

    职方典第九百三十二卷

    浙江总部汇考二

    浙江赋役考二徭役附 盐课附 通志

    康熙十年,督抚尽革见年粮长之名,酌定均里均甲之法,各甲悉照自己户下应征银米,依限完纳,官收官兑,兆民便之。其良法有四:一革粮见,则值卯之银省;一分限期,则预征之扰绝;一设《易知》小单,则飞洒之奸杜;一自运官兑,则军役之累除。善政行而宿弊尽涤,是诚催科中之抚字也。外如皂隶、弓兵、门子、马夫之属,既昔之银、力二差,具详《赋役全书》,兹不赘列。

    附均里均甲始末

    康熙十年大造据嘉善令莫大勋申称“善邑” ,于顺治壬辰大造,奸豪蠹书,创立一百二十亩定役十分,十二亩定役一分之法以害民。如有田十三亩者,即截十二亩,榜挂充役,一分另截一亩,编为甲户,外拨十八亩以补三十亩之额。由是田多畏役者百计花分,四散诡寄,而豪奸乘机渔利矣。遂有豪强之辈,贿嘱里书,将田悬空,以待良弱之民。有田十二亩,排入役榜,俟榜册既定,将田徐徐放出,而为良弱名下之甲户。可怜贫弱之民,伺候于豪强之门,沬趣于悍仆之侧,而莫敢谁何,累比累赔,鬻妻卖子,惨无可诉,此淳良充役之苦也。又有豪奸以充役为利薮,本无寸土,贿嘱总书,榜挂役名,择乡愚殷实之田编为甲户,递年银米耗上加耗,见年粮里勒索重赔,恣意苛派,吸髓剥肤,十年炙逼,毛骨俱枯矣。此又淳良为甲户之苦也。更可骇者,积奸册书,先择殷户田地,悬虚隐阁,以致一图之内,竟无一千二百亩充役之数。于是十甲之内充役者少,议罚里书代役几分。里书甘认其役,待榜册已定,遂将殷户捏立鬼名,指为甲户,辄肆贪饕,或将田地隐匿。名则虚赔,实则侵肥:此又册书鱼肉淳良之弊也。目击心伤,亟图补救,尽革挂榜限役之锢弊。拟令里书将各业主本名田亩收归一户。论其田之多寡,任其役之重轻。如田多者,或独充一甲、两甲;如田少者,或三五朋充一甲。至若亩数零星者,听“从其便,配附入甲,以足每甲三百亩之数。造一鼠尾册,田多者列于前,田少者列于后。粮银、粮米,各户自行完柜交仓,则蠹无漏役之田,户无强弱之别,而花分诡寄诸弊,庶可绝矣。” 维时布政袁一相看得所详大弊,令人发竖,非精察不能举发此弊,非清廉不能痛革此弊。所请三千亩为一里是与院宪批允照通县之产,派通县之额,均里均甲之议相符,合应力行。随据仁、钱二县士民条议,编审十款内,《装里务宜尽善》一款。袁一相看得此款既行均里均甲之法,复杜越里远拨之害。查乡绅士民与府县之覆议,俱有同心,请将上届远拨人户,听其自归,识熟原里等语。思得前届远拨人户,令归原里。但原里既大,难以复增;而就近识熟之里复大,亦难再增,将如之何?且如大里之内,田数千亩,俱系土著人户,谁当仍旧?谁当改拨?因之聚讼,纷纷云扰矣。势必强者占踞,弱者拨出,皇皇然无里可归,何以处之?况大里人户,新置之产,岂可禁之不收?其中葛藤,未易缕指也。应照“嘉善县三千” 亩为一里之例,通省各州、县一例行之。查《赋役全书》刊载,止有田地山荡亩数并额征银米之数,并无里数;并“每年奏销册” 、“三年朝觐册” ,止有银米之数,并无里数。即《会典》开载,但有县名,而无里数。惟有“志” 书开载某县编里若干。所谓里者,人户之里,而非地土之里也。所谓编里者,编之为里,而非一定之里也。查台处疆域甚广,止因山多人少,编里甚少;嘉、湖疆域甚隘,止因地少人多,编里甚多:此可知已。再查《旧志》刊载:仁和三百七十三里,今为三百六十里;钱塘一百六十二里,今为一百六十里:此必前人编审之时,因地少役多,从而减之也。新城一十四里,今为一十五里,此必前人编审之时,因地多役少,从而增之也。编里原无定额,又甚明矣。且仁和三百六十里,据《乡绅条议》,“满营圈住之地,应行除去,里分不当。”

    “虚装,加诸合县” 等语,则不拘旧额矣。仁和江坍患里四十七里,系嘉靖时潮水冲坍二十五里,亦应除去,而前届仍存旧额。其坍没之里,无人命火盗之责,无遵依甘结之扰,富豪以之行贿避役,蠹胥以之索贿卖役,每里反装四五千亩,借口图不可缺,而实大弊丛焉。其漏役之田多,则充役之田少,患里反成乐土矣。况又详定省会基地永不陞役,石山不必派役,若不并少图分,则前屈所编之役,今尽摊于乡,农夫农民为

    “国家根本。” 令农民独当其厄,所大惧也。惟有概以

    “三千亩为一里,则通县充役之人,可减三分之二。匪但不必官审,并不必里议。凡有产三亩者应充役一厘,有产三十亩者应充役一分,有产三百亩者应充役一名。乡农人人自晓。官之催科不苦其烦,民之充役不苦其重。且此法止有拨入之户,而无拨出之户,即使极大之户有拨出者,而附近里分未必皆多于三千亩之外。是就近可拨,不必远拨,于是官与民两利,而各县之吏书、差役、保歇、饭铺,则皆不利。以充役之人少,则用钱之人少也。里分虽减,而于应征之条银,不减丝毫;应征之粮米,不减颗粒。此于《赋役全书》奏销岁参,毫无亏欠,奚取于多其里以苦其民哉?” 具详总督刘兆麒、巡抚范承谟,如议批行。又于康熙二十年大造,布政李士桢议称:“十年编役,上关。”

    国赋之征输。下系民生之休戚,诚不可不慎也。《抑》

    思赋役一事,用则合一,而名有攸分。盖赋者出于田亩,任土之贡也;役者出于丁口,力役之征也。考明“条鞭” 之法,合地丁而科算总额,谓之“条银” ,俾民输纳到官,官则按款分派。较之唐之《租庸调法》,宋之两税雇役等法,尤为便民。

    皇清鼎兴,循行无改。是以《全书》开载“均平徭役”等银。

    皆里民纳银而官为雇役者也。奈有贪官衙蠹,横敛诛求,于是赋役之外,复有杂派之役矣。杂役既繁,而并逋及正赋矣。今日所编者役也,即所谓杂派差徭之役,里长见年之役也。私征横派,久奉

    严旨宪行禁革。果能实心遵守,凡遇军需,地方公务,

    “应官备者官自备办,应里下者均匀承值。则是杂派既杜,徭役亦均,而民力自宽矣。至于里役,除漕粮官收官兑白粮、南粮官收官运本色物料、官买官解,俱无干涉里民外,惟征收条银。现议均田、均里、分甲催输之法,永杜偏枯,严剔隐漏,摘追欠户,不立见年。如此力行,永久无弊,而里役自宽矣。” 具详总督李之芳、巡抚李本晟,准批行。于是便民良法始得久行,而不致为吏胥所摇夺矣。其功岂浅鲜哉!

    盐课附

    “巡视两浙盐课” 监察御史一员。

    两浙运使在省城

    附场二:曰“仁和” ,在仁和县;曰“许村” ,在海宁县西北。

    分司四

    嘉兴辖场五

    曰“西路” ,在海宁县东北,宋置。曰“鲍郎” ,在海盐县。曰“海沙” ,在嘉兴府治西南,宋置。曰“芦沥” ,在平湖县。曰“横浦” ,在华亭县。

    松江辖场八

    曰下砂,宋置。曰下砂二,曰下砂三,俱明正统五年添置。以上俱在上海县。曰青村,宋置。曰袁浦,旧名“袁部” ,宋置。曰“浦东” ,宋置。以上俱在华亭县。曰“天赐” ,在崇明县,今革。曰“青浦” ,今革。

    宁绍辖场十二

    曰“西兴” ,在萧山县,即古西陵。曰钱清,在山阴县钱清《江浒》。曰“三江” ,在山阴县北,三水所会,谓之“三江海口。” 曰曹娥,在会稽县曹娥埭。曰龙头,在定海县西北,宋置。曰石堰,在馀姚县。曰穿山,在定海县东南,旧有昌国、正监二场,明正统五年并此。曰鸣鹤,在慈谿县,宋置。曰清泉,在定海县南,宋置。曰长山,在定海县西。曰“玉泉” ,在象山县东南。曰“大嵩” ,在鄞县东南。旧有岱山、芦花二场,明正统二年并此。

    温台辖场八

    曰“永嘉” ,在永嘉县。曰“双穗” ,在瑞安县。曰“长林” ,在乐清县长乡。曰“黄岩” ,在黄岩县。曰“杜渎” ,在临海县,宋置。曰“长亭” ,在宁海县。曰“天富南盐” ,在平阳县。曰《天富北盐》,在乐清县玉环乡。

    批验所六

    杭州所  。嘉兴所  。绍兴所。

    台州所  。温州所  。松江所。

    行盐地方

    杭州府  、嘉兴府  、湖州府。

    宁波府  ,绍兴府  ,台州府。

    金华府  、衢州府  ,严州府。

    温州府  、处州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徽州府  ,广信府  ,广德州。

    两浙每年额销盐引、正票引目、共八十万三百九十七引。内原额正引六十六万七千一百五十三引一百斤

    康熙七年,题增松江所正引一万四千九百引。康熙十八年,奉文计丁加正引一万八千六百四十五引五分,小票改引原额五万七千二百九十五引。

    顺治十年,题请加增票引一万七千四百五十五引。

    康熙十八年,奉文计丁加票引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八引。

    康熙二十年,奉文新加票引六千引,每年额征解京盐课正杂等银共四十九万五千一百一十八两五钱五分二釐一毫九丝一忽五纤四沙九尘四渺二漠。内原额正课款项银三十万六百六十九两一钱五分;内除顺治十三年奉文蠲免定海县《舟山》无征银八百七十四两六钱三分八釐九毫八丝外,实征银二十九万九千七百九十四两五钱一分一厘二丝。原额杂课款项银一万四千一百二两二钱四分六毫五丝。内除康熙十八年奉文革除靖江县包课银一百八十二两四钱三分七釐五毫外,实征银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九两八钱三釐一毫五丝。

    《皇清》新增加引、改所、更则、陞课、加课、清丈、包课、展复

    扣留裁冗节省牙税等银一十八万一千四百四两二钱三分八釐二丝一忽五纤四沙九尘四渺二漠。

    杭州所年行正引一十一万八千六百一十二引。内原额一十万四千七百三引 代绍二千八百引 代台二千六百二十五引 代温六千引 。计丁加引二千四百八十四引。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六万三千四百七十四两八钱二分四釐三毫五丝七忽四微六纤三尘六埃。

    嘉兴所年行正引二十六万四千四百一十五引七分五釐。内原额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引七分五釐 ,“代台八千六百引 ,《代绍》八千引 ,代温” 五百二十引 ,计丁加引九千一百七十五引。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一十三万七千一百六十两二钱五分八釐三毫一丝五忽六微七纤一沙二尘四埃三渺二漠。

    绍兴所年行中、下二则,正引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一十二引,内“中则原额一十七万三千八百四十八引,下则陞中则三千二十四引,计丁加引二千六十二引 ;下则原额一万五千二百六十引 ,代台三千一百一十八引。”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八万一千四百一十二两四钱二分四釐三丝四忽二微八纤二尘。

    松江所年行中则、下则、下下则引目九万一千六百三十三引。内中则原额二万三千一百引

    《代台》一千五百三十一引 《代绍》,九千四百。

    五十六引

    题“增一万一千八百引 ” ,《下则》原额二万七百五十引 代台一千三百七十五引 代绍四百引

    题增一千六百引 《下下则》原额一万六千六百引 ,代台一千九十四引 ,代绍一千一百四十四引

    题增一千五百引计丁加引一千三百八十三引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三万八千八百五十两三钱五分七釐四毫九丝九忽三纤二沙八尘四埃四漠。

    温州所。年行正引一万五千八百九十九引。内原额一万四千三百六十引 。计丁加引一千五百三十九引。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四千一百二十七两三钱八分二釐四毫四丝三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一埃二渺二漠。

    台州所年行正引一万二千八百二十七引二分五釐。内原额一万八百二十四引七分五釐。

    计丁加引二千二引五分。

    年征正课引价加课加斤银四千五百六十六两六钱一分五釐一毫六丝八忽九微三纤八沙六尘二埃五渺。以上正引原额六十六万七千一百五十三引一百斤。照《会计录》起科。原奉部

    题经制,不分正课,馀课每引合四钱五分零,共计课银三十万六百六十九两一钱五分。又加漂课四千两,顺治十三年间,奉部“加引十万道,增课四万五千六十七两零。” 按:两浙幅𢄙疆界,嘉、宁、绍及杭属等县,俱行票引轻课之地,松、温、台边临海滨,徽、广,镇界临淮、福、苏、湖、常水乡,易丛私贩;金、衢、严地方凋疲,加引难销,其课四万五千馀两,尽派商引完课。康熙七年,松所又加引一万四千九百引,增课四千四百九十三两零。康熙十四年间,因闽、广、川、滇变乱,军饷浩繁,又增商课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两零。部议“事平之日停止,至今未奉豁除。” 康熙十六年,除去商盐,掣出多斤报部充饷割没名色,每引加盐二十五斤,计加斤增课银六万二千七百七十八两五钱零。又温台绍改销陞课四千二百七十三两零。又康熙十八年计丁加正引一万八千六百四十五引零,增课八千五百三十一两零。历年加增课饷俱派商引,致有引目存积未销。今现行正引七十万六百九十八引,共征银三十二万九千五百九十一两八钱六分零。商输灶纳,款项具在,庶补偏救敝者足《一鉴》云。年行票引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八引,内原额五万七千二百九十五引。

    题增一万七千四百五十五引 。计丁加引二万四千九百四十八引

    “年征正课引价陞课加课加斤银二万四千八百二两五分三釐三毫二丝八忽四微八纤六尘四埃四渺四漠。” 以上票引,例分商销、肩销二项。计杭、嘉、宁、绍四府属二十二县,内嘉、秀、善、桐四县逼近盐场,私盐渊薮,故每县每年止派销嘉所正引三百一十引,设有功商配销本府功绩囚盐,每票征银三分。顺治三年,以“改引奉行已久” 等事。

    “题改票引五万七千二百九十五引,派销于仁和等一十六县。” 时因地方初定,民户逃亡,仁和等县不能行销,所有馀杭、嘉、秀、善、桐五县之民皆食穷军老幼私盐,弊久不能猝更,尚无定额。顺治八九年间,仁和等一十六县居民复业,各县请归本额,五邑居民岂可淡食?顺治十年题加票引一万七千四百五十五引,共额七万四千七百五十引。嵊县原系票地派销台引,顺治十三年纂修《鹾书》,仍行票引。今鹾载二十二县之内,嘉、秀、善、桐四县,虽属商销,俱就近印官,在于嘉兴批验所,随到随掣。缘因商盐不时装运出场,难以稽核官私,改去月掣,附同嘉所正引一例秤掣,以尽私枭。康熙十八年,奉文计丁加引,又加票引二万四千九百四十八引,内惟嘉、桐等县加引九千二百八十二引。众商虑以私贩,土豪把持,公呈院司,严饬地方文武衙门,著商住卖,取具印甘各结,商民始安,勉力输纳,分销在案。

    附司:仁和场、许村场。

    额征“解京折本荡商” 等银八千二百四十两一钱三釐九毫三丝六忽八微。

    松江分司所辖“浦东场、青村场、下砂场、下砂二场、下砂三场、袁浦场。”

    额征“解京、折本、荡商新陞摊征补额” 等银四万一千三百九十四两七钱八分六釐五毫六丝一忽三微七纤七沙二渺。

    宁绍分司所辖:“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龙头场、大嵩场、玉泉场、穿山场、长山场。”

    额征“解京、折本、荡商新陞摊征补额” 等银二万二千二百三十五两六钱七分三釐四丝一忽六微八纤九尘。

    嘉兴分司所辖“西路场、鲍郎场、海沙场、芦沥场、横浦场。”

    额征“解京、折本、荡商新陞摊征包补” 等银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五两二钱二釐六毫一丝二忽九微四纤八沙。

    温台分司所辖:“长亭场、黄岩场、杜渎场、长林场、双穗场、永嘉场、南盐场、北盐场。”

    额征“解京、折本” 、荡商、新陞摊征展复等银四千一百三十两七钱八分六釐二毫六丝七忽九微三纤九沙一尘二渺。

    杭州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一千四百零六两。

    五分二釐五毫

    年销盐引五万二千四百八十一引

    嘉兴府属,额征解京“水乡” 银一万一千七百七十四两三钱五分三釐三毫五丝四忽九微,年销盐引三万六千一十四引。

    湖州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二两三钱一分二釐五毫。

    年销盐引六万六千二百八十九引

    宁波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二千八十两九钱八分一厘四毫七微二纤五沙。

    年销盐引一万四千七十八引

    绍兴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三千二百两一钱五分六釐四丝五忽八微。

    年销盐引二万五千八百七十二引

    台州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六百八十五两八钱三分九釐六毫八丝。

    年销盐引八千三百一十三引

    金华府属

    年销盐引三万九千二百九引二分五釐。衢州府属:

    年销盐引五万三千六百八十五引

    严州府属

    年销盐引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七引

    温州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一千七百四十一两六钱五分三釐二毫六丝一忽。

    年销盐引二千五百六引

    处州府属

    年销盐引一万三千三百九十三引

    江南省

    苏州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四千四百九十两七钱九分六釐六毫五丝二忽。

    年销盐引一十一万八千四百八十一引,松江府属额征解京水乡银一万一千五百一十三两九钱一分五釐六毫二丝二微八纤三沙。

    年销盐引三万二千七百七十七引

    常州府属

    年销盐引一十一万九千五百三十九引。镇江府属:

    年销盐引三万六百七十八引七分五釐。徽州府属

    年销盐引一十一万六千八十五引

    广德州属

    年销盐引二万七千一百五十引

    江宁府属溧阳县

    年销盐引二万四千六百九十九引

    江西省

    广信府属

    年销盐引、俱分买常山县引盐

    功绩、私盐船物座船水手等银七千八百一十五两。内每年

    《奏销私盐变价》并抵课银七千三百一十五两船。

    物银四百两,《水手》银一百两。所属各州县巡司卫所,捕获私盐,变价以充解京正课

    包课银一千三百三十两四钱五分六毫五丝八忽六微二沙四尘七埃五渺,系崇明、靖江二县包课。查崇明县孤悬海外,商艘万难蹈险行运,历来从未行引,应计丁按引包课七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零,于康熙十八年为始定额。靖江县悬隔大江,逼近淮灶,浙盐不能运销,历系旧额。按年包课止一百八十二两四钱零。康熙十八年间,奉部革除原额包课,行令计丁行引,请循照《崇明》事例,岁增包课银五百八十九两三分二釐零,俱经盐臣卫执蒲具

    题部覆“自康熙十八年为始,入额征解。”

    牙税等银二千六十二两。内各州县牙铺原额税银八百四十二两,各场店秤、脚夫、关坝秤歇等税银,止三十三两,各场车辆卤税银九十一两七钱一分一厘四毫。两浙所属行盐州县,设有牙行、铺户、店秤代商折卖引盐,每名鹾载输税五钱,给帖承充。康熙十七年间,奉部行查各州县牙铺新增税银九百三十五两,各场店秤新增税银一百六十两二钱八分八釐六毫,共计二千六十二两,已经抚、盐二院会

    题部覆“自康熙十七年为始,入额征解。”

    《滴珠》原额银一千四百五十两。查此项银两系于商人正课、州县功绩、县场课税、馀粮等银,共计一十四万五千两。每两随征滴珠银一分,共计一千四百五十两。

    新增银四百五十两六钱七分四釐九毫五丝。查此项于顺治十三年奉部加引十万道,随经

    题覆加课不加引,计增课银四万五千六十七两四钱九分五釐。每两随征滴珠银一分,计该四百五十两六钱七分四釐九毫五丝。二共滴珠银一千九百两六钱七分四釐九毫五丝。各县场备荒银五千三百五十六两三钱四分七釐四丝四忽九微五纤。查备荒银两系存留项款。各场沙涂地临滨海,坍涨靡常。坍则减征,涨则起税,原非一定之额,备供鹾政一切紧急公需。此项银内每年扣解裁冗工食银三百九十四两四钱。又节省备荒银一千七百八十九两四钱九分八釐归入正额解京,馀存银三千一百七十二两四钱四分零。《鹾规》开载,自明迄今,每逢进

    表三年朝

    觐差官路费起解钱粮,防护会手木鞘铁箍盐院

    差承赍

    奏暨复

    命造满等项。给赏急公完课商人花红。并修理正堂。

    四、分司经知二官,衙宇廊庑、库藏、监铺及支更、守库等项,相沿于《备荒沙地》项内,每年按款支销。

    额外巡盐赃罚原额银七千两。康熙十二年间,部覆盐臣胡三祝为巡盐,例有罪赎年限,实为民害等事。查赃罚银两,原系《盐法考》内刊定额数,而各差御史将此项银两每年已照定额全完。但私盐犯多,则罪赎银多;私盐犯少,则罪赎银少。倘以定额追征,而所差之官恐碍考成,以致派征亦未可定。嗣后各差不“必额定起追,惟照现获私贩” 之多寡,据实

    题报。如有不肖官员。因额不定、获多报少情弊。或被督抚查明

    题参、或被科道指实纠劾、即治以贪赃之罪可也。奉

    旨:“依议。嗣后各差御史、俱照问拟多寡、随数。”

    题报

    《皇清事例》:

    顺治十年,吏部等衙门会议,止息盐差,裁归运司。十二年给事中张《王治条》

    奏,部议仍复。顺治十三年,巡盐御史石维崑为改。

    设批验所官,稽核引目事。“松所” ,原名“蒋泾埠” ,向系行票,故未设有批验所官。今

    皇清鼎建以来,釐剔漏弊,裁票行引,凡盐必由各所

    验掣,方许运卖,所以杜重照影射之奸。前盐臣祖建明疏内有“松江批验所地邻产盐各场,所官断难乏员,速祈铨选。”今查下砂场原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该场催课抚灶留大使一员,已堪足用,而副使似属赘员。今拟将无事之副使改为批验所大使,庶地无旷官,官无旷职。转移之间,而盐法大有“益矣。”奉

    旨:依议。今掣验称便,额倍于昔。顺治十六年三月间,

    奉文定海县《舟山》无征银八百七十四两六钱三分八釐九毫八丝,自顺治十三年起蠲免,康熙四年壅引销完。随经盐臣雷学谦具

    题“仍照旧例行盐。” 康熙七年,吏部等衙门会议,将六部郎中、员外及监察御史内选择贤能官员兼差满官一员,汉官一员。康熙八年间,九卿、科道会议,停其六部官员,仍都察院满、汉监察御史一并差遣。康熙十年,原任左都御史艾元征条

    奏或满或汉。止差一员。康熙十年,为请停盐差巡

    历事都察院

    题。“满汉御史巡历势必携带钱粮文卷、跟随吏书承差虽极其减省总不能于所过驿递全无骚扰。停止出巡” 等因奉。

    旨钦遵在案。康熙十一年,为遵

    旨“会议具奏事。经筵讲官、都察院等部院衙门会议”

    都察院户部

    题覆太子少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杜立德,“为请停盐差等事,将盐差归并巡抚兼理” 等因奉。

    旨:“依议。”康熙十三年,巡盐御史许宾为浙东寇乱商

    资掠尽等事

    题“绍引减半行销” ,并温、台二所及县场功绩票课无征银共三万一千六百八十两零。部覆奉

    旨蠲征。康熙十四年为“存留。”既经屡裁、冗事宜归并

    省等事。户部覆台臣徐旭龄条议前事。查《巡盐御史兼管漕粮》事务,止在

    敕书内开载、“并无完欠考成之责。”复令盐臣

    “奏销” 册籍繁多。嗣后停其造报。其粮座等船、如有

    夹带私盐。仍听该御史查参等因。奉

    旨钦遵在案。康熙十五年,巡盐御史单璧为浙东寇

    乱等事

    题“康熙十四年并十五年绍引减三行销并县场功绩” 、温台二所引课无征银共三万八千五百二十八两零。部覆奉

    旨蠲征康熙十六年。为“盐法之积弛已久”等事。部覆

    两浙所掣引盐、割没多斤、每斤止征银一分。每年

    “题报,不过二万馀两不等。嗣后应将割没溢斤等银,俱于盐引内均行摊入,作正额征收。此等名色永行停止,每引加盐二十五斤。” 两浙共计加增盐斤银六万二千七百七十八两五钱二分五釐,自康熙十六年夏季为始,入额征解。康熙十七年,将玉泉场大使裁并大嵩场兼理仁和场,副使裁并本场大使,兼理靖江县原额包课一百八十二两四钱三分七釐五毫,此项银两,于“商引之岁额有限” 等事案内,自康熙十八年革除,行令计丁按引包课。康熙十八年,为请定遇闰增课以佐军需事,部覆给事中余国柱“以遇闰加引征课” 等因条

    奏准《行在案》:两浙康熙十七年闰月引课,康熙十

    九年闰月引课遵照循例征解。今于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奉

    恩诏“以后遇闰增课尽赦免。”

    浙江风俗考         通志

    《太康地记》:“扬州东渐,太阳之位,履正含文,天气奋扬,故取名焉。”

    《春秋元命苞》:“其俗躁劲轻扬,故曰扬州。”

    《吴越春秋》:“人性脆而愚,水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悦兵而敢死。”

    《汉书》:“吴越之君皆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文身断发,以避鲛龙之害。数与楚接战,互相兼并,故吴、越风俗与楚略同。”

    《后汉书第五伦传》:“会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

    《文献通考》:“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盖其俗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 左思《吴都赋》:“士有陷坚之锐,俗有节概之风。” 《隋书》:“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食鱼与稻,以鱼猎为业,信鬼神,好淫祀。”

    《狄仁杰传》:“持节江南巡抚使。吴楚俗多淫祀,凡毁千七百所。”

    《宋·地理志》:“其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进取,善于为贾。”

    《图书编》“太祖定鼎开基,首崇风教,以浙服为文献,峨冕灵秀,郁锺金华。于时悬礼乐而置轨范,家稷契而入皋陶” ,即山陬海澨,咸翕然相逐淳谨,官府敛董治之威,阛阓有颂声之作。向之老成,犹能谈浙之旧事。乃今之浙固昔之浙,而今之习则殊昔之习矣。故杭承先朝繁华,又舟车所辏,湖山所环,其四方之游士“贾客,肩摩踵蹑,风会趋靡,遂日流于好荡而无节。其西郡泽菹田畴,殖饷攸资,民俗多饶,而繁文竞侈,不免喜事之嫌。又其甚则私艇出没,郡猾所渊薮也。其东郡声名文物,诗书比屋,民俗多慧,而穑业尚虚,稍沿江左之习。又其甚则齿繁射利,游食所四出也。上游诸郡,敦睦之俗,简讼而奉公较为” 寡尤,然业贫而惰事亦缘以积困。至婺、衢之墟,衣冠淳庞,犹有先民之遗。然讦而好斗,勇而尚气,乃家藏戈矛,视杀人仅若草菅。瓯括之俗,奢俭异习,亦有近古之称,然负山阻海,均为远属,乃法令多玩积,逋负且至千万,则其流之弊久矣。夫三家之巿,十金之赀,乃所恃以卒岁,而不至展转流离于“中路也。然能俭约以居之,则用享延年,使奢靡以继之,则立见倾覆,此其明效大验者,况进三家十金而上之者乎?” 今环浙之境,有献酬而动费数金,竭其身力以奉者,有作殡而倾赀无量,不足则称贷以益者。奔走之仆,纨绮相炫,舆台之辈,绚缛争侈,不知在上之章德何物也。专业摴蒲,延招朋类,“转瞬一掷,盖藏靡遗,不知注孤而盗起相继也。披缁髡发,实繁有徒,宝观崇庵,侈隆鼎建,是不可以不急汰也。振履连翩,竞标姱丽,结骊络绎,驰骛冶容,是不可以不急逐也。里闬富强,偃仰瞪盼,浚贫民之锥刀,以冒道家之忌,所谓陆梁其性也。是不可以不重惩也。” 少年游侠,党附逍遥,飞终日之崇觞。以起游观之艳。所谓蜉蝣其习也。是不可以不亟屏也。见隶戎籍。用之本省。所谓练土著者。

    诚以是矣,而各省征募复且岁至,安可不早杜以塞其流乎?岁轮课额,搬剥兼阻,所由免漕挽者诚以是矣,而本郡饷额,复且岁逋,安可不严核以惩其玩乎。凡若是者,均于习俗为累非细故也。

    浙江兵制考         通志

    “总督浙江等处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驻札杭州府。康熙二十二年十月,奉文移驻衢州。

    督标中、左、右三营 ,副将一员,参将一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

    督标前后二营 参将二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旧设,今废。马战兵五百七十名,步战兵九百三十名,守兵一千五百名。

    镇守杭州将军一员

    满洲副都统二员

    汉军副都统二员 ,俱驻札杭州府下。统协领一十二员,参领四员,佐领三十二员,防御二十八员,骁骑校五十二员,笔帖式四员,小拨什库、甲兵、戈旗哈共三千三名,步兵一千名,弓铁匠一百三十三名。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一员。驻札杭州府。

    抚标左右二营 ,游击二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马战兵一百五十名,步战兵六百名,守兵七百五十名。

    “提督浙江” 总兵官一员,驻札宁波府。

    提标五营 参将一员,游击四员,守备五员,千总十员,把总二十员。马战兵九百四十九名,步战兵九百四十九名,守兵二千八百四十七名。水师提督一员 ,参将一员,游击三员,守备四员,千总八员,把总十六员,驻札黄岩县,旧设,奉裁。

    镇守定海等处总兵官一员,驻札定海县。镇标中、左、右三营 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马战兵三百三十名,水战兵五百三名,守兵三百八十八名,水守兵一千五百五十四名。

    镇守黄岩等处总兵官一员,驻札黄岩县。镇标中、左、右三营 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马战兵二百九十五名,步战兵一百七十八名,水战兵三百六十名,守兵一千一百二名,水守兵八百四十名。

    镇守温州等处总兵官一员,驻札温州府。镇标中、左、右三营 。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马战兵二百九十五名,步战兵一百七十九名,水战兵三百六十名,守兵一千一百四名,水守兵八百四十名。

    镇守平阳等处总兵官一员,驻札平阳县。镇标中、左、右三营 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马战兵三百名,步战兵五百五十名,守兵一千九百九十名。

    旧设“分巡杭、严、嘉、湖海道,绍、台、金、衢、温、处;分守嘉、湖、宁、绍、金、衢、温处督粮” 、屯田、水利各道中军守备各一员。今奉裁。

    浙江都使司,掌印都司一员。

    海防附

    浙江濒海,故多倭患。明嘉靖间,荼毒东南,久而后定。自是增兵置将,各据要地,以“定海” 为楼船所从入,特宿重兵。省城营兵,分番防汛。海防之重自此始。

    一兵马。原额兵壮一十三万一百八十八员名,见在七万八千六十二员名。隆庆四年,题准浙江通省额设民壮一万六千二百九十名,除留四千二百二十一名看守各府州县城池库狱外,其一万二千六十九名,自隆庆四年为始,征收工食,挑选精壮之人,每名日给银三分,设立队伍,整饬器械。在杭、湖、严、绍、宁、台、温七府,每府分派一总;在嘉、金、衢、处四府,每府分派二总。听各总该参都司把总官与军兵合营操练。一防守。隆庆三年题准,浙江总兵驻定海,参将驻舟山,遇汛则宁、绍参将坐驾兵船,直出沈家门外海洋;嘉、台、温各参将,俱出本区海面外洋,据险结营,彼此会哨,总兵居中调度,左顾杭、嘉,右顾“台,温。” 改宁波陆兵为总兵,标兵各区参将、把总俱听节制,水陆军兵俱听调度。每遇汛期,巡海兵备官亲诣边海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