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三十一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十二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三十一卷目录

     福建总部汇考

      福建建置沿革考

      福建疆域考有图 形胜附

      福建星野考

      福建户口考

      福建田赋考

      福建兵制考

     福建总部总论

    职方典第一千三十一卷

    福建总部汇考

    福建建置沿革考       通志

    《禹贡》“淮海维扬州,闽当海澨” ,亦其地也。《山海经纪》:“天下东南陬之山曰瓯,居海中。” 郭璞曰:“今临海永宁县即东瓯,闽在海中,闽越即西瓯。” 今建安郡其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今闽中地有穿井辟地,多得螺蚌壳败槎,知洪荒之世,山尽在海中,后人乃先后填筑之也。厥后禹东巡狩,崩于会稽。夏少康封庶子无馀于会稽,守禹冢,闽越在其封内。逮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姓芈氏,居丹阳,其五世孙熊渠得众心,乃兴兵伐庸扬粤,至于鄂,因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郢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在楚蛮江上之地。按《周礼职方氏》辨邦国都鄙,以及七闽九貉之人。郑康成注曰:“闽蛮之别也。” 引《国语》史伯所云芈蛮为证。贾公彦释曰:“不作闽者,乃后人传写之误。熊渠之后叔熊,自濮如蛮后,子孙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 司马迁《南越王传》:“秦并天下,略定扬、越。班固以越为粤,是闽与蛮,粤与越,皆通义也。无馀既得会稽,二十传为勾践,又六世至无疆,楚灭之,子孙播迁海上。秦并天下,取百越,置闽中郡。” 汉高帝五年,封无疆七世孙无诸为闽越王,无诸姓驺。孝惠三年,分东瓯封闽越君摇为东海王。建元三年,东瓯举国徙江淮,其地复属闽越。六年,封无诸孙丑为繇王,分东越,封馀善为东越王。元鼎五年,汉击馀善,元封元年,繇王居股杀馀善以降,武帝封居股为东城侯,迁闽越民江淮间,虚其地,其逃亡者自立为冶县。汉置会稽南部都尉制之。建安初,始有候官等五县。候官即福、兴、泉、漳,建安即今建宁,南平即延平;汉兴即浦城,其一《史》阙书。吴永安三年,置建安郡,晋太康分建安为晋安郡。其属建安者凡县七:曰建安,曰吴兴,曰东平,曰建阳,曰将乐,曰邵武,曰延平。其属晋安者凡县八:曰原丰,曰新罗,曰宛平,曰同安,曰候官,曰罗江,曰晋安,曰温麻,俱隶于扬州,又改隶江州。刘宋建县六:曰吴兴,曰将乐,曰邵武,曰建阳,曰绥城,曰沙村。泰始四年,改晋安为晋平,省新罗、宛平、同安三县,寻复为晋安。梁天监改南安郡,即今兴化、泉州、漳州等郡地。陈永定初,升为闽州,刺史领之。隋开皇改泉州。大业初,复为闽州,寻又改为建安郡,领县四:曰闽,曰建安,曰南安,曰龙溪,以闽为治所。唐武德八年,置都督府治泉州。贞观初,隶岭南道。景云二年,仍为闽州。开元十三年改为福州。天宝元年改为长乐郡,隶江南东道。上元元年,置节度使,领建、汀、剑、漳、泉、福六州,开府其地,寻罢节度,置都团练、观察处置使,于是始名福州曰福建。乾宁三年,观察使陈岩卒,复以王潮为节度使,统其军曰威武军。潮卒,弟审知代立。梁初为大都督府,其后王氏僭号,改元号长乐府。晋天福八年,王延政僭号于建州。开运二年,复称闽王,以福州为东都,领福、泉、建、汀、漳、镛,即今将乐县,镡,即今延平府七州。未几为南唐所灭,升泉州为清源军,后并归吴越钱氏,南唐改镡州为剑州。周广顺元年,改福州为彰武军。宋太平兴国三年,钱氏纳土,复为威武军,领福、泉、建、汀、漳、剑六州,省镛州,析建州邵武县置邵武军,属两浙西南路。四年,置兴化军。雍熙二年,始为福建路。端宗即位,福州升为福安府。元初,俱治福州。至元二十八年,置宣慰使司,并江西行省。大德元年,徙治泉州。三年仍徙治福州。至正后,福建诸路俱为陈友定所据。明洪

    武二年,置“福建行中书省。” 寻改置承宣布政使司。

    皇清因之。府八:福州、泉州、建宁、延平、汀州、兴化、邵武。

    漳州。州一:福宁。俱隶布政使司。

    福建疆域考         通志

    福建疆域图

    福建疆域图

    东:至海岸,一百九十里。

    西至江西建昌府新城县界,八百一十里。南至广东潮州府海洋县界,一千九百里。北至浙江温州府平阳县界七百四十五里。自省会至

    京师六千一百三十二里。

    东西广九百二十五里,南北袤一千七百一十三里。

    形胜附

    唐韩愈文:“闽、越地肥衍。”

    杜佑《通典》:“凭山负海。”

    黄璞《闽中名士录》:“山清水秀,为东南之尤。” 《宋史·地理志》:“东南际海,西北多峻岭。扺江。” 《三山志》:“南望交、广,北睨淮浙。”

    曾巩《道山记》:“水陆之险。”

    元程巨夫序:“连山络其精神,巨渊敞其眉目。”

    福建星野考         闽书

    《禹贡》扬州之域。《周官》:保章氏,辩九州之分野。吴越属星纪,《前汉志》属牵牛婺女之分。《后汉志》《晋志》《隋志》皆属斗牛须女之分。《后汉郡国志》云: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须女,曰星纪之次。于辰在丑,谓之赤奋。若于律为黄钟,斗建在子,今吴越分野。《晋天文志》云: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吴越分野,属扬州。注云:“费直起斗十度。蔡邕起斗六度。” 又云:“陈卓、范蠡、鬼谷、张良、诸葛亮、谯周、京房、张衡并云:‘斗,牵牛、须女。吴、越、扬州内,会稽入牛一度’。” 《唐书·天文志》云:“僧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至朝鲜,是谓《北纪》,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嶓至东瓯、闽中,是谓《南纪》,所以限蛮夷也。故《星传》” 谓北戒为胡门,南戒为越门。又云:“东南负海为星纪。” 负海者,以其云汉之阴也。又云:“南斗,牵牛星纪也。” 初,南斗九度,馀千四十二,秒十二太。中,南斗二十四度,终女四度,为星纪之分。古吴、越。

    及东南,百越之国。南斗在云汉下流,当淮海间,为吴分。牵牛去南河寖远,自豫章迄会稽,逾岭徼,为越分。《宋史·天文志》:“天市垣二十二星,东西蕃各列十一星,其东垣南第六星曰吴越。” 《元史历志》: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吴、越分星纪之次。

    《皇清天文分野》,以福建郡县并属斗牛之分。《明一统》。

    《志》则以为“牛女” 之分。

    福建户口考         通志

    《实在人户》四十九万六千五百零三户。

    原额民户男子成丁六十六万六千四百一十四丁。盐户男子成丁二千六十四丁五分,灶户男子成丁七千七百二十五丁,民户幼丁六千二十丁;食盐课并不成丁七十三万五千二百七丁口五分小口三百一十二口。

    新收民户男子成丁十一万二千九百三十四丁,盐户男子成丁四百七十三丁,灶户男子成丁五百四十九丁,民户幼丁一千三十六丁。食盐课并不成丁十万八百九十二丁,口五分小口十口。

    开除民户男子成丁十二万二千六百二十三丁五分,盐户男子成丁六十六丁,灶户男子成丁六百三十七丁,民户幼丁一千三十六丁,食盐课并不成丁十万七千九百三十七丁,口、小口十口。

    实在民户男子成丁六十五万六千七百二十四丁五分,盐户男子成丁二千四百七十一丁五分。除溢补外,比照原额尚缺额男子成丁九千二百八十二丁五分,每丁征银不等,计缺银二千四百七两四钱六分一毫二丝五忽一微九纤七沙七尘四埃七渺五漠。实征银一十六万六千三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三釐三毫二丝三微一纤五沙一尘五埃二渺四漠。

    灶户男子成丁七千六百三十七丁,因变乱逃亡,比照原额尚缺男子成丁三十八丁,每丁征银不等,计缺银一十三两二钱五分九釐三毫六丝二忽六微,实征银一千一百二十八两六分八釐一毫九丝四忽五微五纤。

    民户幼丁六千二十丁,每丁征银不等,实征银五百七两五钱一厘二丝四微七纤二沙六尘四埃。

    食盐课并不成丁七十二万八千一百六十三丁口,除溢补外,比照原额尚缺食盐课七千四十四丁口五分,每丁口征银不等,计缺银一百一十九两一钱一厘七毫七丝七忽六微二纤二沙四尘八埃。实征银一万三千一百五十一两六钱五分一毫二丝六忽三纤七沙九尘六渺。

    小口三百一十二口,每口征银不等,共征银二两七钱九分九釐六毫六丝一忽二微六纤三沙。丁口除溢额抵补外,比照原额尚缺银二千五百三十九两八钱二分一厘二毫六丝五忽四微二纤二尘二埃七渺五漠。

    以上丁口,实征银一十八万一千一百二十三两七钱四分二釐三毫二丝二忽六微二纤八沙六尘九埃八渺四漠。

    福建田赋考         通志

    原额官民学寺田园、池地、湖塘、洲山、溪港、潭荡、河碓坡、圳渡、江坂涣埕、树林一十三万六千五百四十顷一十五亩二分四釐五毫七丝四忽五微三纤。

    粮饷银一百万五百二十三两七钱九分四丝一忽一微一纤八沙七尘四埃。

    本色米、一十万九千六百六十一石三斗七升二合九勺五抄四撮一圭。内

    迁荒田地、三万三千五百八十五顷五十二亩六分三釐一毫七忽四微五纤九沙七尘八埃二渺五漠。

    豁免银二十五万五千一百八十三两七钱一分六釐四毫八丝五忽三微七纤六沙三尘四埃八渺五漠。

    豁免米、二万八千五百三十六石九斗一合八勺一抄一圭五粒三黍

    新增丈溢田地七百七十五顷一十九亩四分。

    六釐三毫四丝五忽一微五纤五沙三尘七埃。粮饷银五千四百六十八两八钱八分四釐五丝三微五纤八尘八埃三渺。

    本色米一百三石九斗五升二合七勺一抄二撮。

    垦复田三千二十一顷二十四亩六分七釐三毫三丝八忽四微一纤五沙。

    粮饷银二万二千八百三十二两一钱六釐一毫三丝六忽五微四纤四尘七埃七渺二漠。本色米三千二百七十三石六斗八升八合一勺三抄六撮九圭七粟五粒八黍。

    实在官民学寺、田、园、池、地、塘、湖、洲、山、溪、港等一十万六千七百五十一顷六亩七分五釐一毫五丝六微四纤五尘八埃七渺五漠。

    粮饷银、七十七万三千六百四十一两六分三釐七毫四丝二忽六微三纤七沙七尘七埃一渺七漠。

    本色米八万四千五百二石一斗一升一合九勺九抄二撮九圭七粟五黍。

    学租银二千二百一十九两八钱七分一厘八毫三丝五忽。

    寺租银二万九千三百三十七两二钱三分一厘八毫五忽六微二纤。

    外附征渔税全省原额并新增共银一万一千三百七十六两九钱九分三釐八毫六丝七忽三沙九尘二埃。

    应征“闽竹、崇、浦、杉” 五关并税课司关税额银一万四千五百六十六两六钱六分六釐三丝三忽。

    又八府州属县原额牙行杂税,并新增牛猪渡船羡馀、经纪牙帖、茶酒烟等税额银一万一千二百两九钱三釐七毫外,沙埕关隔海无征银一千八百两。

    原额、屯田地九千五十四顷二十三亩二分一厘六毫八丝七忽

    粮饷银四万五千九百四十八两三钱五分四釐八毫三丝九忽三微六纤六沙二尘。

    本色米二万九千六百六十三石三斗一升五合一勺五抄八撮三圭。内

    《迁荒田》共二千二百八十三顷一十六亩四分九釐五毫七丝二微五纤。

    《豁免银》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二钱八分六釐二毫九丝六忽六微三纤三沙九尘二埃九渺。

    豁免米八千六百石五斗六升六合六勺三抄四撮九圭二粟。

    新增丈溢田九顷五十九亩五分九毫七丝七忽四微。

    《粮饷》银六十三两八钱九分四釐九毫五丝八忽一沙。

    本色米四石九斗五升三合八抄六撮。

    垦复田九十一顷六十四亩六分九釐六毫八丝三忽。

    粮饷银四百四十九两九钱一分四釐八毫五忽四微八纤六沙八尘六埃六渺。

    本色米五百八十三石三斗六升六合一勺五抄二撮二粟。

    实在田六千七百八十顷六十六亩二分三釐九丝四忽一微五纤。

    粮饷银三万二千六百七十八两九钱六分三釐四毫九丝七微三纤三沙二尘七埃一渺。本色米二万一千六十七石七斗一合六勺九撮三圭八粟。

    福建兵制考         通志

    镇守福建将军

    总督福建军务、部院军门

    巡抚福建、提督军务、部院军门

    镇守福建副都统

    提督福建总兵官

    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

    将军下 四旗官兵一千员名,饷有定额。都统下 各旗官兵一千员名,饷有定额。督标外、中协中、左、右、前、后五营。

    中营副将一员

    中协左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兵共七百名,饷有定额。

    中协右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兵共七百名,饷有定额。

    左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

    考证

    四员

    马、步战兵,共九百名,饷有定额。

    右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兵,共九百名,饷有定额。

    前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兵,共九百名,饷有定额。

    后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兵,共九百名,饷有定额。

    “督标” 内、中协中、左、右三营。

    内中协左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六百一十二名,饷有定额。内:中协右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六百一十二名,饷有定额。内:左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七百八十八名,饷有定额。内:右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七百八十八名,饷有定额。抚标左、右二营。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马步战兵共七百五十名。饷有定额。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马步战兵共七百五十名。饷有定额。

    “提督” 标中、左、右、前、后五营。

    中军中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七十名,拨调桐山营兵三十名。饷有定额。

    左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七十名,调拨桐山营兵三十名。饷有定额。

    右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调拨桐山营一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七十名,调拨桐山营兵三十名。饷有定额。

    前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七十名,调拨桐山营兵三十名。饷有定额。

    后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七十名,调拨桐山营兵三十名。饷有定额。

    福建总部总论

    《图书编》:

    《处置》

    福建僻在南服,昔称沃壤。顷缘“岛倭入犯,山寇内讧, 地方荼毒极矣。大扺、兴、泉、漳以海为襟,民习犷悍;而 月港、海沧、诏安、漳浦、同安、福清等县,则为溟渤要害; 延、邵、汀以山为枕,民多负固;而上犹永定、大田、永安、 松溪、光泽等县,则为逋逃渊薮。”福宁居通省上游,八 闽喉舌。南澳系广、闽交界,倭寇巢穴,地势民情,尤难 控制。且闽中地狭民贫,残伤之馀,钱粮无措。窥伺者 未己,兵食之计不可缓也;反侧者未安,绥靖之方不 可后也。端本澄源,补偏救弊,全赖有司;而风励激劝, 则又系乎抚镇诸大臣焉。

    《八闽形胜》

    福建僻处海滨,危关簇岭,于浙江、江西、广东,俱盘陟 而出。诸水悉注省,下建、延、邵、汀,为上四府;据上流,福、 兴、漳、泉,为下四府。濒海设都司、十一卫于下,所以防 海。设行都司、五卫一所于上,所以防关。防海重于备 倭,而我民盗海者,漳则为其关。大则崇安之分水关、 建宁之仙霞关,次则光泽之杉关。分水由江西上饶 以越建宁,仙霞由浙江江山以越建宁,杉关由建昌 以越邵武。防守要害有三:“航海为间地,奇兵之所乘 也;瓯宁为险地,两浙之所窥也;杉关为隘地,江右之 所趋也。海寇入闽,其道有三:崇安为隘道,正兵之所 趋也;光泽为险道,偏师之所入也;航海为间道,奇兵 之所乘也。山寇从入有二:从汀州至”者,则自将乐冲 入延平,流劫诸县;从潮、惠至者,则自诏安趋入漳、泉转掠沿海。

    《禁通海奸民》

    夫闽枕山襟海,鱼盐稼穑之区而风物之会也。制兵, 则“水陆营寨星列于腹边;制食,则钱谷屯盐罗列于 郡邑:此其为备素豫”,宜夫威德之施,不可胜用也。夫 何忠良之吏罕继,文武之政日颓,峒丁岛酋并起肆 毒,遂至驱不教之民以示之饵、出有数之粟以委之 壑,而兵食交困,几不可为矣。况乎兵食相需,非二策 也。闽食之不足,以客兵耗之耳。果使主兵之练有成, 则养兵之费有数,食不求足而自足矣。此万世之利 而济世之远策也。抑愚又有说焉:岛夷之入寇也,月 港、海沧之民啸聚而附焉,而诸峒不逞之徒又角起 而为之翼,是与闽为敌者半闽人也;如之何闽兵之 不弱以靡也?顷者台臣有城邑建官之议,不惟剪贼 之羽翼,而且厚吾之藩篱,是诚制治保邦之要也。由 是以通沿海鱼盐之利,以通诸蕃贸易之利,逐末少 者讥而不征,逐末多者征而有数,则不惟岛夷之患 可息,而且军需之利日兴,是又裕民足国之机也。

    《福建海寇》

    东广之地与闽相错,逋寇递起,未有大创之者。此岂 直广患,闽亦患之矣。古者各君其国,犹相救恤,以畏 简书;况今天下一统,讵有漠然眂邻境如秦、越者哉? 屡奉明旨会剿,特于南澳设重镇,以连两省之声援。 夫寇譬则鹿也,闽人犄之、广人觕之,相与踣之,有何 不克?第详广海岛屿甚多,故逋逃如搏景,缓则雕仓, 急则告抚。广亦明知其诈而姑羁维之,幸无大纵,非 直我闽之师势难越击已也。且自嘉、隆来,首难无虑 数十,皆连艘数百横行广海而犯闽烽火者一焉。夫 入犯之冲,首难南澳、次铜山、次浯屿、次南日、小埕、烽 火。今寨游舟师鳞次相比,非复曩时之比。扼其上游, 则闽海内地可无虑矣。至于外岛,可略而言:在漳曰 南澳,在泉曰彭湖,在兴曰湄洲,在福曰海坛。夫南澳 有重镇矣,海坛有游兵矣;湄洲在目睫之间,亦无伏 奸矣。脱有侵轶而窃据者,其彭湖乎?夫彭湖远在海 外,去泉二千馀里。其山迂回,有三十六屿,罗列如排 衙然。内澳可容千艘,又周遭平山为障,止一隘口,进 不得方舟,令贼得先据;所谓一人守险、千人不能过 者也。矧山水多礁、风信不常,吾之战舰难久泊,而曰 可以攻者否也。往往居民恃险为不轨,乃徙而虚其 地;今不可以民实之明矣。若分兵以守,则兵分者于 法为弱、远输者于法为贫。且绝岛孤悬、混茫万影;脱 输不足而援后时;是委军以予敌也;而曰可以守者 否也。亦尝测其水势,沈舟则不尽其深、输石则难捍 其急,而曰“可以寨”者,亦非也。夫地利,我与贼共者也; 寨不可、守不可、攻又不可,则将委之乎?惟谨修内治 而已。《法》曰:“佚能劳之、饱能饥之。”贼之所资者粮食,所 给者硝磺也。惟峻接济之方,而敷陈整旅以需其至, 则贼既失其所恃,而海上军事又绝不相“闻,虽舳舻 联接,讵能为久顿谋哉?以我之逸,待贼之劳、以我之 饱,待贼之饥,稍逼内地,则或给接济以掩擒、或假渔 商而袭击:此营平致敌之术也。法有不以兵胜而以 计困者,此之谓也。”呜呼!接济勾引,患非一日矣。漳民 航海,商夷其本业也。自先朝过禁,遂致勾倭,酿成祸 府。迩者假充饷之名,寓弭盗之术,请开《海禁》,意诚善 矣;然亦以东南夷不为中国患故耳。不谓日本之狡 黠也。穷寇无聊,又安知不出于勾引计乎?大扺,闽、广 势虽稍稍殊,而通夷市海,同骩法嗜利亦同。广禁而 闽弛,则闽为逋薮;闽禁而广弛,则广为逋薮。安南私 泊于闽,蔡佛保流毒于广,其已事可鉴已。夫蚊虻噆 肤,手不期而搏,其痛一也;同舟而遇风波,虽夷貉之 子,同心而共济者,其患一也。谓宜齐禁周防,协和并 力,何忧乎“奸氓”,何畏乎逋寇哉!

    《福建事宜》

    三、四月东南风汛,番船多自粤趋闽而入于海。南澳 云,盖恃走马溪乃番船始发之处,惯徒交接之所也。 附海有铜山、元钟等哨守之兵,若先分兵守此,则有 以遏其冲而不得泊矣,其势必趋于外。峿屿乃五澳 地方番人之巢窟也。附海有峿屿、安边等哨守之兵, 若先会兵守此,仍小哨守把紧要港门,则必不敢泊 此矣,其势必趋于料罗乌纱。料罗乌纱乃番船等候 接济之所也。附近有官澳、金门等哨守之兵,若先会 兵守此,则又不敢泊此矣,其势必趋于围头峻上,乃 番船停留避风之门户也。附海有深扈、福金哨守之 兵,若先会兵守此,则又不敢泊此矣,其势必趋于福 兴。若越于福兴,计其所经之地,在南日则有岱坠、湄 州等处,在小埕则有海澶、连盘等处,在风火门则有 官井、流江、九澳等处。此贼船之所必泊者也。若先会 兵守此,则又不敢泊矣。来不得停泊、去不得接济。船 中水米有限、人力易疲,将有不攻而自遁者。况乘其 疲而夹力攻之,岂有不胜者哉!

    “倭寇”拥众而来,动以千万计,非能自至也,由福建内
    考证
    地奸人接济之也。济以米水,然后能久延;济以物货,

    然后敢贸易;济以向导,然后敢深入。《海洋之治》,接济 严,而后倭夷可靖。所以稽察之者,其在沿海寨司之 官乎?

    都御史唐顺之云:“贼之根本,实在闽中。海上经略,此 为第一义。况一海喘息相连,闽贼亦浙、直贼也。” 都司戴冲霄云:“福建五澳水寨乃江夏侯所设,俱在 海外。今迁三寨于海边,曰峿屿、烽火门、南日是已。其 旧寨一一可考。孤悬海中,既鲜村落,又无生理。一时 倭寇攻劫内地,不知哨援不及,兵船之设无益也。故 后人”建议移入内地,移之诚是也。信国公不设险于 下八山等处,而设于舟山之沈家门;可见江夏侯所 见不逮信国远矣。欲复祖宗之训,须知斟酌乃善。 闽中事体,与浙、直不同,惟在抚之得宜而已。盖“寸板 不许下海”之禁若行于浙、直,则海滨之民有鱼盐之 利,可以聊生,而海洋即为肃清。若福建漳、泉等处,多 山少田,平日仰给,全赖广东惠、潮之米。海禁严急,惠、 潮商舶不通,米价即贵,民何以存活乎?愚闻漳、泉人 运货至省城,海行者每百斤脚价银不过三分、陆行 者价增二十倍,觅利甚难。其地所产鱼、盐,比浙又贱, 盖肩挑度岭,无从发卖故也。故漳、泉强梁狡猾之徒 贷赀通番,愈遏愈炽,不可胜防,不可胜杀。为倭向道 者,官府系其家属,不敢生还,岁岁入寇。是外寇之来, 皆由内寇纠引之也。福建之乱,何时已乎?福乱不已, 浙直之患,何时靖乎?唐荆川云:“倭患始于福建,福建 者,乱之根也。”谅哉言乎!如愚见,莫若因其势而利道 之。督抚海道衙门,令漳、泉巨室有船只者,官为编号, 冨者与之保结,许其出洋。南则哨至广东,北则哨至 浙江,装载货物,纳税自卖。督之以将官,限之以信地, 交相报验。其回也,南则许贩惠、潮之米,北则许贩福 宁、温、台之米,但不许至外国及载番货。今也,海禁太 严,见船在海有兵器火器者,不问是否番货,即捕治 之。米谷鱼盐之类,一切厉禁。据其迹,虽似犯法,论其 情,实有可原。盖海船非带兵器、火器,无以防海寇之 劫夺。明乎此,则民情得伸,而乱原可塞矣。虽然,亦末 矣。将欲抚之,必先威之练兵足食,使在我之威足以 制贼,则民有所惮而听吾抚治。抚治而不从者,然后 兵以剿之。是故能攻而后能抚。知抚而不知攻者,吾 未见其能抚也。

    福宁在福建之东南,突出海中。左为欧括海,居东面, 右为福建,居南面。福宁尤当东南北三面之冲,倭船 入寇,必先犯此,水寨之设,职是故也。旧寨在州东北 五六十里三沙海面,明永乐初所置,抽用福州左中 二卫,福宁卫大金千户所守之,秦屿、罗浮、官井、洋胥 属焉。正统间,焦弘倡议,“风涛难泊,徙今松山之下,必” 复旧而后可。

    福洋五寨会哨:由南而哨,北则铜山会之峿屿,峿屿 会之南日南日会之小埕,小埕会之烽火,而北来者, 无不备矣。由北而哨,南则烽火会之小埕,小埕会之 南日南日会之峿屿,峿屿会之铜山,而南来者,无不 备矣。哨道联络,势如常山;会捕合并,阵如鱼丽。防御 之法,无逾于此。

    海上有三山,彭湖其一也。山界海洋之外,突兀纡回, 居然天险,实与南澳、海坛并峙,为三岛夷所必窥也。 往林凤、何迁辉跳梁海上,潜伏于此,比倭夷入寇,亦 往往藉为水国焉,险要可知矣。今南澳有重帅,海坛 有游兵,独委此海贼,岂计之得乎?愚谓“不必更为益 兵,以滋纷扰;惟就浯、铜两部各量损其舰十之三、调” 其兵十之四,慎简材官,部署其众往守之。又就渔人 中择其黠而力者,署数人为长,以助我兵声援。遇有 俘获,赏倍内地。其遇寇而不助声援,及观望助寇者, 罚亦倍之。则有所觊而其气激,有所畏而其志坚,渔 人皆兵矣。三山之犄觕既成,“五寨”之门户不益固哉!

    《福建海防》

    今之谈《海防》者,辄曰“兵食。”夫兵、食,非二策也;不可一 日缺兵,亦不可一日缺食。故今之最急者,不在于策 食,而在于策兵。愚不知其他,而睹于闽以为客兵之 为利者一,而其为害者二;闽兵之为利者三,而其为 害者一。何以言之?方岛寇猝至、势至急也;当事者无 以应急,则不得不征之客兵。及其披甲猎缨、持戈吹 角,扬扬而来也。使贼至而能驰之,而有所俘获,亦足 以薄收咫尺之功,而暂纾斯须之愤,所谓“利之一”者 此也。然客兵悍而贪,不可法驭者也。贼之至也,则必 先倍其饷,呼其酋长而劳之,未及负戎,巳靡千金矣。 既逼,贼垒可攻也,顾解甲而坐,以多索我金,金至而 分,而贼已鼓噪去矣。然后卷甲趋之,即不获一贼,亦 扬扬而回,又责我劳也。执事谓客兵岂诚劲可恃哉? 幸不劲尔。使果劲而杀贼,即坐而索金,何以继之?此 其为害者一也。执事又谓其往来数千里,侵掠残害 数千里外远矣,吾不能知,即近而省中,绳之以法,犹 犷而难制,则其持戈野略,又何问哉?无论有司者,惧不敢问,即其酋长,亦多克其饷金,一任之矣,甚者又 从而令之:此其为害者二也。夫客兵之为害至著也; 然而重视客兵、轻视闽兵者何哉?诚惧闽兵之不足 恃也,而事有大不然者。且今岁贼至,而长乐、镇东、兴、 泉、同、惠之间危矣;乃卒无事者,则咸其乡之人共持 之。贼之逼长乐也,其人伐木为梃,伏于莽中;贼至则 大呼而逐之,无不披靡,至啮指相诫勿犯长乐也。长 乐人非闽人哉?镇东之围,盖一月矣。乃城中人日日 緪引数十人于城外御贼,贼近则握乱石击之,无不 扪首去者。虽肆掠山中,固未有一人持戈逼城也。当 事虑其急,则檄兵数千往援,而城中人谢不纳曰:“无 虑,我弱而不能抗敌,恐食尽不能空腹立”尔;即镇东 人者,非闽人哉?是民兵近而能守,其利一也。往岁越 警,亦尝征兵于闽;而闽兵之入越也,辄能先驱走敌; 以故吴、越之人,辄称闽兵、“闽兵”云。即今之贼既去,而 要击之海中至沉其数十大艘,无一生还者;固闽兵, 非客兵也。无论兵,即诸生中亦有张空拳缚之而献 者。是闽兵远而可战,其利二也。夫客兵者,即使劲而 可恃,而又畏不为害,亦安能使之常操戈数千里之 外以障我哉!乃闽兵者,使之守,即所以守其父母妻 子也;而使之战,则又朝令朝行、夕令夕行,固不敢坐 而挟我金也。而其食之也,十人之直,且不足以当客 兵五人之直,是闽兵可以常恃而且不费者。其利三 也。然而有一害焉。夫今之所谓机兵、弓兵,即食我之 食,而我之所恃以守以战者也。今乃令其人世守其 役而世食之,且令役其十之二,丞簿与尉役其一,其 执牒勾摄哗于道路者,咸是人也。而当事者辄曰“此 何足恃,而当别募之。”夫既不足恃,则当夺之食,既不 夺之食,又别募之兵而重食之,宜百姓之大困也,是 其一害也。然其害也,非系之兵而系之练兵者也。愚 之所谓练兵者,非今之所谓练兵也,则欲以八府之 兵而分责之当事者,即身至各县而月练焉。其兵之 役于官者既精矣,惧其少也,则又于二十五家而择 其一人以为之兵。以言乎练之之具也,则无逾弓、弩、 炮三者,固中国之长技,而贼之“所最畏者也。”以言乎 练之之法也,则以此三者而五日一试焉,又五日再 试焉。其有十发而五获以上者,是上兵也,宜赏者也; 其有十发而五获者,是中兵也,不赏不罚者也;其有 十发而仅二获者,一获不获者,是下兵也,宜罚者也。 宜赏者不必别予之,则予以五日之食;宜罚者不必 鞭之,则夺之五日之食,其所予者即其所夺者也。夫 食也,人之养其父母妻子而不令馁焉者也。日日而 倍其所入,固忻然喜矣;日日而夺其所有以予人,固 拂然怒矣。无论其人,即其父母妻子,亦不肯一日而 使其人怠于其事也,如是而兵未有不精者也。既月 练矣,去则付诸其县之令,已有间诣而试焉,其兵之 “精倍之,是令之勤也。再倍之,是令之尤勤也,则状其 勤于上而请赏焉。如其初或不及其初,是令之惰也。 国之大事在戎此,而惰咸惰矣,则状其惰于上而请 罚焉。令盖无甘于惰者,兵亦精矣,一县而以精兵称 者五百,则一省而以精兵称者二万矣,岂不赫然威 盛哉!此练县兵之法也。”于是选其精者数千,戍之各 寨,谓之寨兵。寨兵者,水兵也,贼未有不制之水,能制 之陆者也,故最精者戍之,则付诸督水兵者,如其法 练焉。选其精者数千,付之省中,谓之省兵。省兵者,陆 兵也,贼之至也,不水则陆,故精者戍之,则付之督陆 兵者,如其法练焉。郡之在海上者,春汛秋汛,则调其 县及他郡之县之兵“数千戍之,过汛则遣,谓之郡兵。 郡兵者,水陆之援兵也,且以守其郡也,则付诸督郡 兵者,如其法练焉。”此练水兵、陆兵之法也。夫兵之在 官既有定食,二十五家而一兵者,则令二十五家共 食之,即多直十金尔。又计贫冨而盈缩焉,则冨不过 一金,贫不过十人一金也,其费甚省。故事,军饷纳之 官,恒“什一收之;其散也,恒什一除之。是民常多出而 兵常少获也。兹今自收而自给之,犹之取之家而与 诸其家之人也。其法甚便,此食县兵之法也。”县兵食 于县矣,其调之寨则寨食之;调之省则省食之,调之 郡则郡食之。三食者安食哉?屯田者,正戍闽之兵而 使之自食者也。其馀饷并其所入之租,是可以请而 留者也。上杭河税者,先南赣督臣留作兵饷者也。当 是时,闽无督臣,故归之赣;今设督臣矣,则以闽之食 食闽之兵,理也。且南、赣者,分也;闽之守也,无他饷也。 此则可以请而归矣。或分焉者,若其他粮剩之馀也; 各郡练兵之需也,咸可佐饷者也。此其食水兵、陆兵 之法也。闽故僻在海隅,其人喜为儒,不儒则农。终年 率其孥息,而杂作田陇菫菫焉。数其粟芋以编朝夕, 即是繇亦苦之,又预收其直,或倍其直,而里胥又因 之苛征,固宜其忧嗟怨叹,仰天而呼也。兵练则冗兵 以裁,兵精又冗食可省。此急民之至计,而万世之长 利也。虽然,愚又有说焉:客有见其邻荒其田,而贷粟 以充馁者,则教之曰:“何不耕而田?”然非谓朝耕而夕获之也,既耕之矣,且贷粟以需之,及其获也,始可以 无贷。若恃耕可充馁,而故不为贷,是益之馁也。今夫 练兵节食,是耕之说也,百世之计也;客兵而取诸民 以养之,是贷粟之说也,一时之计也。客兵可罢矣,而 兵固未练也;贼而猝至,孰执其咎乎?食固可省矣,而 客兵固难遽罢也,纷然而索我之食,何以应之乎?此 所谓“利之疑于害而害之疑于利”者也。夫人之保家 未有不善者,乃其谋国则不及其家者,疏之也;夫人 之爱子未有不尽其心者,乃其为民谋则不及其子 者,忽之也。惟执事者之于闽也,不闽视之而家视之; 其于闽之民也,不民视之而子视之,则其斟酌利害 之原而委曲从违之机,必有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