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八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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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八十九卷目录

     广东黎人岐人部汇考一

    职方典第一千三百八十九卷

    广东黎人岐人部汇考一

    武帝元封元年,平南越,初立珠厓、儋耳郡。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五年夏四月,南越王相吕嘉反,杀汉使者及其王王太后。”元封元年春,得吕嘉首,遂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按《通志》,汉武帝元封元年,始略地为儋耳、珠崖郡。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男子耕农,种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亡马与虎。民有五畜,山多麈麖。兵则矛盾、力木、弓弩、竹矢,或骨为镞。”嫁娶皆须八月引户,人民集会之时,男女自相可适,乃为夫妇,父母不能止。注:贯头,著时从头而贯之。麈麖,麈似鹿而大,麖,似鹿而小。按《琼州府志》:“汉元封元年,始略地为儋耳、珠崖郡。其地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其下,山水分流四郡山上传有人寿考逸乐,不与世接,但觉水泉甘美而已。其去省地远不供赋役者,名生黎,质直犷悍,不受欺触,不服王化,亦不出为人患。足迹不履民地,而自相仇”斗。居民入其地,以熟黎为援,以木为弓,以竹为弦,铁镞无羽,出入不释手。以标刀为戈,以角为甲。器用土釜、瓠瓢,饮用椒酒,以击鼓为乐,以射猎为生,以刻箭为信誓,以割鸡为问。“十重报仇,有杀其父祖及乡人者,易世必复。”地产沉水、蓬莱诸香。漫山多槟榔子、小马、翠羽、黄蜡之属。结茅为屋如覆盆。上以居人,下畜牛。豕。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吉贝为衣两幅,前后为裙,阔不过尺,掩不至膝。椎髻,跣足,插银铜钗,花幔缠头,腰围戴藤六角帽。妇人高髻,钗上加铜环,耳坠垂肩。衣裙皆五色吉贝,无裤襦,但系裙,四围合缝,穿而系之,曰“黎桶。”女子将及笄,置酒会亲属女伴,目施针笔,涅为极细虫蛾花卉,以淡粟纹遍其馀地,谓之“绣面女”婢获则否。死不哭,不粥饭,惟食生牛肉,以为哀痛之至。凿圆木为棺,葬则舁榇而行。令一人前以鸡子掷地,鸡子不破处为吉穴。与省地商人贸易,甚有信,不少受欺绐。商人信,则相与如至亲,借贷不吝。或负约,见其乡人,擒之以为质,枷以横木,必负者来偿始释。凡负钱一缗,次年倍责两缗倍至十年乃止。熟黎,旧传本南恩、藤、梧、高化人,多王、符二姓,言语皆六处乡音,因从征至者,利其山水田地,占食其间。开险阻,置村峒,以先入者为峒首,同入共力者为头目。父死子继,夫亡妇主。又多闽、广亡命,有纳粮当差之处,有纳粮不当差之处。性习为横,不问亲疏,一言不合,持弓刀相向,其妻当中一过即解,坐无尊卑。病则捶牛祀鬼,丧葬则斩牛待客。春则秋千会。邻峒男女妆饰来游,携手并肩,互歌相答,名曰“作剧。”有乘时为婚合者,父母率从无禁。婚姻不避同姓。近生黎者,其习俗与之同。近民居者,习俗与齐民等。争田夺地起仇衅,屠牛聚众,构生黎以为州县之患。按黎分生、熟二种,有此地即有此人。生黎虽犷悍,不服王化,亦不出为民害;为民害者,熟黎耳。初皆闽商,荡赀亡命,及本省土人贪其水田、占其居食,本夏也。而黎之间有名为“贸易”,图其香物之利、实为主谋,予以叛敌之方;往往阴阳生黎,凭陵猖獗。吁!此古今黎祸之媒孽也。

    武帝   年,黎蛮攻郡,杀太守孙幸,幸子豹讨平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汉武帝末,黎蛮攻郡,杀太守孙幸,幸子豹率众讨平之。” 唐

    太宗贞观 年。贬王义方为吉安丞。黎服其化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王义方传》,义方素善张亮,亮抵罪。故贬吉安丞。吉安介蛮夷,梗悍不驯。义方召首领,稍选生徒,为开陈经书,行释奠礼。清歌吹龠,登降跽立,人人悦顺。

    中宗   年以宋《庆礼》为岭南采访使谕抚诸黎。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宋庆礼传》,庆礼为

    岭南采访使。时崖振五州首领更相掠。民苦于兵。使者至。辄苦瘴疠。莫敢往。庆礼身到其境。谕首领大谊。皆释仇相亲。州土以安。罢戍卒五千。德宗   年。遣岭南节度杜佑。讨平黎氏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杜佑传》。佑迁岭南节度使。佑为开大衢。疏析廛闬。以息火灾。朱厓黎氏三世不宾。佑讨平之。

    按《琼州府志》:“德宗时,珠崖黎氏三世保险不宾,遣岭南节度使杜佑讨平之。”

    懿宗咸通五年,黎平置忠州。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咸通五年,命辛、傅、李、赵四将部兵擒黎峒蒋璘等于琼山南境,即今定安西南,峒中置忠州。

    “太宗太平兴国 年,以李崇矩为四州都巡检使,抚慰琼𥟖按《宋史太宗本纪》” 不载 。按《李崇矩传》,“崇矩移琼、崖、儋、万四州都巡检使。时黎贼扰动,崇矩悉抵其洞穴,抚慰以己财遗其酋长,众皆怀附。仁宗至和 年,黎人苻护犯边来归,诏贷其罪。”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黎峒,唐故琼管之地,在大海南,距雷州,泛” 海一日而至。其地有黎母山,黎人居焉。旧说五岭之南,人杂夷獠,朱崖环海,豪富兼并,役属贫弱。妇人服缌缏,绩木皮为布,陶工为釜,器用瓠瓢。人饮石汁,又有椒酒,以安石榴花著瓮中,即成酒。俗呼山岭为“黎” ,居其间者号曰“黎人。” 弓刀未尝去手,弓以竹为弦。今儋、崖、万安皆与黎为境,其服属州县者为熟𥟖。其居山峒无征徭者为生黎。时出与郡人互市。至和初。有黎人苻护者。边吏尝获其奴婢十人还之。苻护亦尝犯边。执琼崖州巡检慕容允则及军士。至是以军士五十六人与允则来归。允则道病死。诏军士至者贷其罪。徽宗政和 年。置寨防𥟖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政和间。“筦帅郭涉乞置澄迈西峰寨,临高定南寨,以防黎人,由是道路无梗。”

    宣和 年。黎人入贡。诏以苻元亨为承信郎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宣和间苻元亨与儋人陈大功招抚三十馀黎入贡。补承信郎。赐峒诰令。子孙各以官名承袭。世为峒首。大功亦补下班祗应。官至融州巡辖。”

    钦宗靖康 年,败黎贼王文满于临高。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靖康中。逆贼王文满寇临高。民祷于昆耶神。以蜂虿驱之。贼败溃。”

    高宗绍兴三十年,平黎贼王文满。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年十二月,海南黎贼王文满平。”

    按《琼州府志》:“绍兴三十年,广西运判邓酢上言,遂擒王用宾等,平之。”

    孝宗乾道二年。诏复黎租及定抚黎官功罪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乾道二年。从广西经略转运司议。诏海南诸郡倅守慰抚黎人。示以朝廷恩信。俾归我省地。与之更始。其在乾道元年以前租赋之负逋者。尽赦免之。能来归者复其租五年。民无产者官给田以耕。亦复其租五年。守倅能慰安黎人及收复省地者,视功大小为赏有差,失地及民者有重罚。” 六年,黎乱,权万安军事孙滋招降之。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乾道六年,黎人王用休为乱,权万安军事,同主管本路巡检孙滋等招降之。”

    九年,以降黎功,诏补黎人王日存、王承福、陈颜承节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乾道九年八月,乐昌县黎贼劫省民,焚县治为乱,黎人王日存、王承福、陈颜招降之,琼管安抚司上其功,得借补承节郎。”

    按《文献通考》:“九年,乐会县黎贼劫省民,焚官舍。琼管安抚请于朝,黎人王日存等,招降复业有功,并借补官资,弹压边面。义兵统制黄文广屡战有功,并欲推赏,以澄迈县巡检权移驻札乐会县,控制黎人,其生民久陷归业,蠲赋已责,从之。”

    淳熙元年,诏“许王日存子孙袭职,及生黎王仲期归化。”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淳熙元年,“诏承节郎王日存子孙许袭职。”

    按《琼州府志》:“淳熙元年十月,五指山生黎峒首王仲期率其傍十峒丁口千八百二十归化。” 仲

    考证

    期与诸峒首王仲文等八十一人诣琼管司,诣显应庙,研石歃血,约誓改过,不复抄掠,犒赐遣归。琼守图其形状衣制,上经略司。

    按《通志》:淳熙元年,诏承节郎王日存等,许子孙承袭,以其祖父居荫,元系入贡。又自宣和以来能抚谕诸黎,弹压有劳也。《琼台志》:宣和间,儋人陈大功,招抚符元亨等三十馀黎入贡,补元亨等承信郎,赐袍笏铜盆校椅,诰词略云:“尔等远陶王化,慕义来归,咸秩以官,往钦朕命。” 子孙各以官名承袭,世为峒首,大功亦补下班祗应,官至融州巡辖。按《宋制》,赏赐有定制,铜盆校椅,似非公物,恐是峒酋杜撰,故附书之。

    淳熙 年,知万安军赵绛剿平峒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淳熙初,知万安军赵绛以峒黎王集结三峒叛,乞师剿平。”

    淳熙 年,灵川令黄畴若招捕黎蛮。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淳熙间。万安军黎蛮窃发。经略司选灵川令黄畴若筹画招捕事宜。”

    四年,知军汤鸴讨平黎人王利学。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淳熙四年冬,万安军王利学入寇,盖旻进率众拒之,兵弱战没。”

    按《琼州府志》:“淳熙四年,万安南峒王利学入寇,知军汤鸴讨平之。”

    八年。诏三十六峒都统领王氏女袭封宜人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淳熙八年六月。诏三十六峒都统领王氏女袭封宜人。初王氏居化外。累世立功边陲。皆受封爵。绍兴间。琼山民许益为乱。王母黄氏抚谕诸峒。无敢从乱者。以功封宜人。至是黄氏年老无子。请以其女袭封。朝廷从之。

    按《虞衡志》:“王二娘者,琼州熟黎之酋,有夫而名不闻。家饶财,善用众,能制服群黎。朝廷封宜人琼管有号令,必下王,宜人无不帖然。二娘死,女能继之。其馀三郡,强名小垒,实不及江浙间一村落县邑,或为黎人居其厅事治所,遣人说谢,始得还。前后边吏端不敢言也。”

    按《通志》:淳熙八年六月,琼管司言:“承袭宜人三十六峒统领王氏,称,其祖本化外州,皇祐、熙宁间归顺,弹压三十六峒,捍御隘口,正系琼管咽喉之地,三世受朝廷诰命,至母黄氏承袭,弹压边界。熙宁、绍兴间,又说谕化外黎人,各安生业,莫肯从乱,乾道七年,受诰封宜人。今年老无男,有一女,欲依例承袭。” 诏王氏袭。其后又以王氏之侄黄间补官守寨,弹压黎峒。嘉定九年,诏复许宜人黄氏、吴氏承袭。

    九年筦帅韩璧安抚黎人。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临高县志》,“淳熙九年,筦帅韩璧出入阡陌,劳来不倦,期年化成黎人,由是道路无阻。”

    十二年白沙峒平。诏减陈升之三年磨勘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淳熙十二年正月,乐会县白沙峒黎王邦佐等率贼众五百为寇。杀掠官军。保义郎陈升之抚降其众。俘获林智福等。琼管司上其功。诏减升之三年磨勘。”

    十六年,诏补“大宁砦黄弼为承信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蛮夷传》:“淳熙十六年,诏以大宁砦黄弼补承信郎,弹压本界黎峒琼管司,言弼沉鸷有谋,为远近推服,故用之。弼,宜人黄氏侄也。”

    宁宗庆元 年。以刘汉修判郡。黎獠归化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庆元初。通判刘汉。修崇郡学。讲明道义。激劝生徒。延师训导。黎獠犷悍。亦知遣子就学。衣裳佩服。踵至者十馀人。

    理宗绍定四年。遣将讨黎贼。王居起。平之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琼山逆贼王居起创乱。屡抚屡叛。绍定四年。复大寇。僭号南王。残害临、澄、昌三邑。琼州城门尽闭。遣将讨之。明年夏。居起传首。馀党悉平。

    端平 年,以刘椿知万安军,峒黎纳款。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端平初,刘椿知万安军,买扶诸峒黎闻风相率至琼纳款,愿随土贡献。”

    度宗咸淳六年,以马成旺征黎有功,命其子抚机专制诸黎。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咸淳六年春琼黎犯边,以钦守马成旺征之。成旺与子

    抚机间关数十战,恢扩省地;乃命抚机颛筦寄,截黎出入诸峒始不敢肆。

    世祖至元十六年,以朱国宝为宣慰使,黎蛮降服。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朱国宝传》:“至元十六年,国宝迁定远大将军、海北海南道宣慰使,移琼州,立官程,更弊政,训兵息民,具有条制。黎民降者三千户,蛮峒降者三十所。”

    十八年,朱国宝击降诸黎。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朱国宝传》:“至元十八年,朱国宝破临高蛮寇五百人,招降居亥、番、亳、铜鼓、搏吐、桐油等十九峒,遣部将韩旺率兵略大黎、密塘、横山,诛首恶李实,火其巢,生致大锺、小锺诸部长十有八人。”

    二十五年,以阔里吉思行湖广平章,讨平海南生黎。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阔里吉思传》:“至元二十五年,吉思擢朝列大夫、司农少卿,赐金束带,迁中议大夫、司农卿,升资善大夫,即拜荣禄大夫,行湖广平章,将兵讨海南生黎诸峒寨。又明年平之。”

    二十八年,以琼州安抚使陈仲达率僚属征黎蛮,平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八年五月,以参知政事廉希恕为湖广等处行省右丞,行海北海南道宣慰使都元帅,琼州安抚使陈仲达行海北海南道宣慰使都元帅,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伯颜于思别十八里,副元帅王信并同知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事副元帅,并佩虎符,将二千二百人,以征黎蛮。僚属皆从仲” 达辟置。立“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

    按《琼州府志》:“是年,本路安抚使陈仲达诣阙,陈平黎策授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命同廉希恕等将蒙古汉军顺化军七千二百人,益以民兵一万四千,收诸黎。仲达病卒,湖广行省平章阔里吉思以分省督师,命仲达子谦亨领万户,统诸兵,副元帅王信、伯颜、于思,万户教化孙韩旺、杨显祖,副使林应瑞,副万” 户秦彪、千户蔡有阊、镇抚高佑、广西宣慰杨廷璧等,分兵统剿。至又明年七月,被召还朝,乃以馀贼付都元帅朱斌。斌统兵深入,人迹不到之处,黎巢尽空。明年甲午春,刻石五指黎婺而还。凡三历年,剿平各州县清水等峒,诛苻十九等渠魁,降附者不可胜数,得峒六百,户口二万三千八百二十七,“招收户口一万三千四百九十七。” 从省幕乌古孙泽议,立寨学,训谕诸峒,奏置屯田府,立定安、会同二县,万全一寨。

    二十九年,敕“置海南新附黎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六月,敕以海南新附四州峒寨五百一十九民二万馀户,置会同、安定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

    成宗大德二年以黎兵黎屯改属安抚司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二年罢海南黎兵万户府及黎蛮屯田万户府。” 以其事入琼州路军民安抚司。

    大德 年,安抚使奥里天祥讨平黎寇。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大德中,王文河寇临高乐,会王应嘉寇澄迈,安抚使奥里天祥讨平之。”

    仁宗皇庆元年。奥里天祥。讨黎寇王交。平之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皇庆壬子。王交寇会同。奥里天祥为阃帅。复讨平之。文宗天历 年。主簿谭汝楫讨平黎乱。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天历初,琼山黎招亡为乱,主簿谭汝楫请兵讨平之。” 按《通志》:“天历初,琼山黎多招引亡命为向道,时出劫。主簿谭汝楫请于大府,敛乡兵得五十人讨之。军次居缺洞,有贼二千突出欲战,以方树栅,令士卒皆解鞍纵马卧,贼疑不敢进,乃引去。遣兵五百乘之,贼伏发,遮其后,复遣” 千人援之,弗能前。乃自以兵击走贼,拔出其众,射中酋腹,贼遂退。复征近地兵万五千人。贼有九峒而居,野居中为最大,周围百二十里,草木蒙密不可入。汝楫先令万人除道周其山,暮复以万二千人衔枚围之。夜树栅三重为壁,壁外布竹钉以防奔突,内五步编竹为屏,伏卒以避流矢。明日,出万人赭其山,布陈以待,渐移栅近之。十日围逼,居野止三十里,八峒之蛮尽入据之,复益栅数十重以守。贼穷蹙,不知为计,乃纵兵平之,得其酋六十一人以归。

    二年,以按摊为宣慰使,生黎王高等输贡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天历二年,生黎叛服不常,海北海南道宣慰使按摊,威望素著,生黎王高等二十馀峒皆愿输贡税。至顺元年,谭汝楫击平诸黎。”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至顺元年,王官福等至是复寇乾宁界,谭汝楫与万户刘成分守之。贼复寇石山等处,汝楫与子康力战,康遇害。澄迈王六具亦寇临高,逼南宁,军判罗伯龙义兵诛之。王官福复由东入寇,汝楫渡江出救,与守将设计,大败贼党。”

    按《通志》:“至顺元年,黎獠既陷,三军王官福等复寇乾宁界。总兵都镇抚谭汝楫沿江自南建至番诞渡,置堠障,与司帅及万户刘其分守之。明年,贼数万寇石山新村梁陈渡,汝楫与子康力战,康遇害。”

    三年,贼寇乾宁,谭汝楫击败之。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通志》:“至顺三年,贼寇乾宁西山界都元帅关,关军水尾失利,汝楫与别将拜住击败之。后贼众,汝楫复败关,关不援,遂陷澄迈王六具亦寇临高,逼南宁界,军判罗伯龙结援兵御贼,败之。”

    四年,贼王《六具》遣徒数千人掠北关,伯龙义兵诛之。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通志》:“至顺四年春,王六具遣其徒王吾数千人掠北关,伯龙义兵诛之,乘胜逐退,毙伤者不可胜计。夏官福贼五万复由东入寇,汝楫渡江出救守将阿刺护世之围,大败贼,斩首四十一级,获军器辎重不可胜计。”

    顺帝元统元年,诏完泽会兵讨黎特穆实,招降诸峒。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元统元年,诏行参知政事完泽会诸道兵进讨琼黎。” 按《通志》,元统元年,南宁军达鲁花赤特穆实招降江花、落基诸峒首符富等一百九十名向化。初,至顺元年,黎贼王马同反,陷会同,乐会万州,文昌王六具寇临高,澄迈王官福据定安,东西诸黎皆应,仅存琼州民王用纠亦率十九峒作乱,二年秋七月,乃命湖广行省右丞刘耳刺领江西、湖广二省兵。九月,复调广东、福建兵共讨之。以耳剌武功未集而卒,至是始命择督诸道兵及广西獞兵讨之。谭汝楫请先死战,以绝其根株,泽因下受贼金以间,竟纳降而归。

    二年,诏置黎兵万户府。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琼州府志》。元统二年十月。“中书省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

    按《通志》: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海南僻在近边,南接占城,西邻交阯,环海四百馀里,中盘百洞,黎獠杂居,宜立万户府以镇之。” 中书省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明

    太祖洪武二年,永嘉侯朱亮祖剿服乐会叛黎,各属黎峒节次收服。

    按《琼州府志》:“洪武二年,永嘉侯朱亮祖师捣雷州,威声所至,黎首吉天章等奔走听谕,惟乐会小踢峒贼长王官泰顿兵不散,亮祖统指挥耿天璧等,将大军抵其地,败走其众,各峒熟黎出官附籍,认供租税,惟深峒生𥟖尚恃险阻未归。继而万州熟黎王贤保等,儋之黎首苻均胜等,崖之千家等村罗岂等,琼之苻” 进福等,文昌之王伯琪、澄迈之王四官、王观平、临高之陈苻九等贼不时窃发。广东都司及海南卫官旗节次领军收捕之。

    按《通志》:“黎首自归附后,谷峒熟黎屡效顺,出官附籍,认供租税,惟深峒生𥟖尚恃险阻未归。继而万州卑纽、黎𦫼等峒熟黎王贤保、王贤俊、王琪、王观保、王观禄等复梗化。儋之大村、峨低、七方、新场等峒黎首符均胜、符凤、符方抄等,崖之抱怀、多𥳑、千家等村罗岂、罗跪等,琼山之符进福、王观磨,文昌之王伯琪,澄迈” 之《王四官》、王观平,临高之《番缦》《居𦫼》等村符陈九等黎贼又复不时窃发,广东都使司及海南卫官旗,节次领军收捕之。

    六年,指挥张仁收平儋州黎寇。

    按《通志》:“洪武六年,指挥张仁收平儋州黎寇。初,二年己酉诸黎归附之后,文昌抵万州,黎峒尝梗化,累征讨不服。至是,儋州亦陷,仁始领军削平大村、七方等峒。”

    七年,讨平儋州澄迈诸黎。

    按《明外史土司传》:“洪武七年正月,儋州黎人苻均胜等作乱,海南卫率兵讨之。三月,海南卫指挥同知张仁以兵讨儋州贼陈逢愆,斩之。五月,海南罗屯等峒黎人作乱,千户周旺等讨平之。八月,澄迈县贼王官舍乱,典史彭祯领民兵捕斩之。”

    十五年,讨万、崖二州黎,追斩之。

    按《明外史土司传》:“洪武十五年八月,万、崖二州民陈鼎叔等作乱,陷陵水县,为海南卫官军击败,追至藤桥,斩鼎叔等三百馀人,馀党悉平。十七年,讨擒儋州乱黎,以知州魏世吉受贿,纵贼,杖之。”

    按《明外史土司传》:“洪武十七年七月,儋州宜伦县黎民唐那虎等乱,海南卫指挥张信发兵讨之,贼渠唐那虎、郑银等败遁,信追擒之,及其属送京师。知州魏世吉受贿,纵银去。帝谓兵部曰:‘知州不能捕贼,及官军捕至而反纵之’。命遣力士即其州杖世吉,责擒捕所纵者。”

    二十年,平白延砦诸黎。

    按《文昌县志》:“洪武二十年,白延砦诸黎乱,广东都指挥花茂率卫指挥石坚等讨平之。”

    二十七年,讨崖州澄迈、儋州黎,平之。

    按《琼州府志》:“洪武二十七年,崖州澄迈、儋州等诸黎复乱,指挥牛铭、曹源等讨平之。”

    二十八年,讨平崖州、定文三州县黎峒。

    按《琼州府志》:“洪武二十八年,崖州千家村定安、光螺、文昌、白延等处黎乱,都指挥花茂同指挥石坚、牛铭,千户崇实等讨平之。”

    二十九年,昌化万州黎相继寇乱,讨平之。按《琼州府志》:“洪武二十九年,昌化𥟖贼苻公魂等乱,指挥石坚、千户徐真统军讨平,时万州鹧鸪啼峒王得隆亦寇乱,随收捕之。”

    按《通志》:“庚辰年三月壬辰,广东公差大理寺丞彭与民等奏言,琼州府所属周围俱大海内包黎峒,民少黎多。其熟黎虽是顺化,止纳秋粮,各项差役俱系民。当其生黎,时常出没劫掠,连年出镇征剿,为害不息。今询访各处熟黎俱有峒首,凡遇差征,有司俱凭峒首催办,官军征捕亦凭峒首指引。今所属各有防黎及备委巡检司。如将各处峒首选其素能抚服黎人者,授以巡检司职事,其弓兵就于黎人内佥点应当,令其镇抚熟𥟖当差,招抚生黎向化。如此则黎民帖服,军民安息矣。” 诏如所请。明年五月十一日,琼州府宁远县藤县巡检司添设副巡检,黄旗通远巡检司添设副巡检黎让。十月十一日,万宁县莲塘巡检司添设副巡检王钱,陵水县苗山巡检司添设副巡检符森。其后,永乐中虽复洪武官制,独两广及荆南土人为副巡检者仍权留云。

    成祖永乐二年,太学生潘隆招抚无功,伏诛。以林彬按斩脚峒黎,授土官典史。

    按《琼州府志》:“永乐二年甲申,太学生崖州潘隆建议招黎,授以知县职名,赍檄来谕。后无功,伏诛。”

    按《文昌县志》:永乐二年,白延、林彬按斩脚峒黎三十馀邨,奉例授彬土官典史,有敕世袭。三年,遣使赍敕抚谕黎峒。又以御史汪俊民言,敕黎首王贤祐亲临招抚,各官升赏有差。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三年四月,广东都司言,琼州所属七县八峒生黎八千五百人,崖州抱有等十八村,一千馀户,俱巳向化,惟罗活” 诸峒生黎尚未归附。帝命遣通判刘铭赍敕抚谕之。七月,御史汪俊民言:“琼州周围皆海,中有大小五指、𥟖母等山,皆生熟黎人所居。比岁军民有逃入黎峒者,甚且引诱生黎,侵扰居民。朝廷屡使招谕,黎性顽狠,未见信从。又山水峻恶,风气亦异,人罹其瘴毒者,鲜能全活。近访宜伦县熟黎,峒首王贤祐,尝奉命招谕黎民,归化者多。请仍诏贤祐量授以官,俾招谕未服,戒约诸峒,无纳逋逃。其熟𥟖则令随产纳税,悉免差徭;其生黎归化者,免税三年;峒首则量所招民数多寡授以职。如此,庶几黎民顺服矣。” 从之。九月,遣知县潘隆本赍敕抚谕琼州黎峒生黎。

    按《琼州府志》:“永乐三年招黎敕谕黎峒民人曰:‘朕奉天明命,嗣守太祖皇帝洪业,四方万国悉来朝贡。尚念尔等以蕞尔之地,远处海南州郡之中,仰慕声教,盖亦有年。第因有司不能招抚,无由自达。今特遣知县潘隆本土人邢万胜、陈引、苻添成、蒲干、苻添庆、王歪头赍敕往谕。尔等体朕广爱之心,共相议让,数人’” 同使臣来朝,“朕即颁给赏赐,俾回田里,以安尔众,使尔子子孙”

    “孙,永享太平之福,故谕。” 乙酉,委梧州府通判刘铭,遥授县丞,封川欧可诚,继以儋之黎首王贤祐为同知,特敕亲临招抚。续遣黎峒首苻添庆、黄侬狗、万州苻森、崖州黎让、琼山许志广、临高王侬狗,澄迈王朝冠、定安锺异、乐会王存礼等,招到桃花、拥糠、抱怀、罹横、丹腊、纵横等生黎村峒,相率入朝,各验其招抚多寡,受赏除官有差,专一抚黎,不预他事。复陞刘铭为知府,欧可诚为推官,亦不管府事。后铭卒于官。壬辰,以刑部郎中黄重继为知府。因土官侵害黎人,累经奏闻。

    四年,琼属生黎入朝,爵赏有差,遂授刘铭为知府抚之。及讨崖、黎之为乱者。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四年三月,琼州属县生黎峒首罗显、许志广、陈忠等三十三人来朝。初以生𥟖多未向化,遣刘铭招抚,至是向化者万馀户,显等从铭来朝,且乞铭抚其众。帝遂授铭琼州府知府,专职抚黎,仍授显等知县、县丞、巡检等官,赐冠带钞币遣还。自是诸𥟖感悦,相继来归。四月,琼州府琼山、临高诸” 县生黎峒首王罚、锺异、王琳等来朝。命罚等为主簿、巡检,赐冠带、钞币。

    按《琼州府志》:“是年复安抚黎人,敕谕琼山县南岐村黎首陈忠等,谕曰:‘恁每都是好百姓。比先只为军卫有司官吏不才,苦害恁上头,恁每害怕了,不肯出来。如今听得朝廷差人来招谕,便都一心向化,出来朝见,都赏赐了回去。今后恁村峒人民,都不要供应差拨,从便安心乐业,享太平的福。但是军卫有司官吏’” 军民人等,非法生事,扰害恁的,便将著这敕谕直到京城来,说“我将大法度治他。” 故《谕》是年,崖州罗活峒黎贼作乱,都指挥花茂讨平之。

    六年,生黎王贤祐等朝贡,爵赏之。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六年二月,刘铭率生黎峒首王贤祐、王惠、王存礼等来朝,贡马。命贤祐为儋州同知,惠、存礼为万宁县主簿,赐冠带钞币,俾专抚黎民。”

    八年,赐文昌黎首周振生钞、币。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八年十二月,琼州文昌县斩脚寨黎首周振生等来归,赐钞币,俾仍往招诸峒生黎。”

    九年以招黎陞王寄扶为主簿,并赐峒首钞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九年,临高县典史王寄扶奉命招至生黎二千馀户,而以峒首王乃等来朝。命寄扶为县主簿,赐冠带钞币,并赐王乃等钞。”

    十一年,命籍黎民归化者为民。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十一年正月,琼山县东洋都民周孔洙招谕包黎等村𥟖人王观巧等二百三十户,愿附籍为民,从之。七月,临高民黄茂奉命招抚深峒、那呆等二十四峒生黎,至是率黎首王聚、苻喜等来朝贡马。黎民来归者,户四百有奇。通计前后所抚诸黎共千六百七十处,户三万有奇。” 盖本庙算云。

    十二年,赐澄迈𥟖首钞币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十二年,澄迈县生黎峒首王观监遣子贡马,赐钞币。”

    十四年,诏定“生黎朝贡例。”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十四年,儋州土官同知王贤祐率生黎峒首王撤黎佛金等来朝贡。帝嘉纳之,命礼部曰:‘黎人远处海南,慕义来归,若朝贡频繁,非存抚意。自今生黎土官峒首,俱三年一贡,著为令’。”

    十六年,感恩黎人入贡。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十六年,感恩县土知县楼吉禄率峒首贡马。”

    十九年,琼州黎《罗淋》入贡。知府王伯贞定崖州,黎乱。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十九年,琼州宁远县土县丞邢京率峒首罗淋朝贡。时崖州民以私忿相战斗,卫将利渔所,欲发兵剿之。琼州知府王伯贞执不可,曰:“彼自相仇杀耳,非有寇城邑杀良民之恶,不足烦官军。” 卫将不从,伯贞乃遣宁远县丞黄童视之,果仇杀,获贼渠数人罪之,黎人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