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目录

     思恩府部汇考三

      思恩府田赋考

      思恩府风俗考

      思恩府祠庙考寺观附

      思恩府驿递考

      思恩府兵制考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

    思恩府部汇考三

    思恩府田赋考        通志

    府总

    实征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三千五百九十四顷八十三亩二分二釐有奇。

    “地银并附征归编鱼课折簟官田、城头田租” 共银一万五千九百一十五两九钱五分。

    《地粮》秋米、二万零八百三十六石五斗一升四合

    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

    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

    丁银并加增胖袄水脚,共银二千九百七十五两一钱五分七釐。

    《通共》地丁粮银并加增共银一万八千八百九十一两一钱零八釐有奇。

    按《府志》,本府汉土二十三属,原额武缘县白山等九土司,何旺堡一十一属官民田地塘分上中下三则,共税三千零四十五顷五十九亩八分六釐八毫有奇。又

    康熙二年,武缘清丈出下则民田科七顷零二亩七分五釐有奇。

    康熙三年,改流西隆、西林二州县编下则民田税,共二百九十三顷四十八亩一分一厘三毫有奇。

    镇安等土府州县峒十土属田地原无顷亩。内田州因钱粮虚悬,于康熙年内委官丈勘得“六甲、官表、祀、站、兵、猺” 六项田㙔,共税二百四十八顷七十二亩五分。又

    康熙二年,清出镇安府土官遗田五百四十九㙔七分五釐。又康熙七年,镇安通判彭权安插流民垦过附山瘠田七十三㙔五分。又武缘县原守御所上则屯田地税四顷零八亩。通共实在民田地塘共税三千五百九十八顷九十一亩二分三釐七毫有奇。又

    田六百二十三㙔二分五釐。府属汉土田地陞科不等,照《赋役全书则例》原额。武缘县白山等九土司何旺堡,岁编夏秋粮米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七石八斗九升一合有奇。又

    康熙二年,武缘县清丈出民田粮米三十石零七升七合九勺有奇。又

    武缘县守御所,原额屯田粮米二百零四石。又镇安等土府州县峒十土属,康熙三年归并本府督征原额粮米八千一百四十七石三斗五升九合七勺。内土田州因粮米虚悬,于康熙三年内奉文委官勘丈得确,减去米二千八百一十八石三斗五升零七勺。

    泗城土府因被邻占,缺少额米,详奉委官会勘得确,除去路程甲粮米四十五石七斗一升四合三勺,归入西林县额内。

    尚实在额编粮米五千二百八十三石二斗九升四合七勺。又

    镇安府康熙二年,清查出土官禄米三十三石一斗七升六合五勺。又

    康熙三年,改流西隆、西林二州县,额编粮米九百四十二石零七升四合有奇。

    通共实征粮米二万一千零四十石五斗一升四合七勺有奇。除、

    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零九勺四抄五撮。尚

    折色米二万零六十五石二斗六升三合有奇。实征折粮折簟银九千八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零四毫有奇。又

    “地亩四差,田㙔折征河税马料表笺工价并《征回不免三差优免》” 及新增水脚铺垫等项,共银五千三百一十六两七钱八分五釐九毫有奇。又

    武缘一县额征丁银并新增胖袄水脚“征回不免三差、优免” 等,共银二千九百七十五两一钱五分七釐八毫有奇。

    外附征武缘县归编鱼课折簟白山等九土司官田城头银八百一十六两二钱九分三釐八毫有奇。又

    本府社学田租并每年墟场小税额征银一百零九两五钱。

    以上“折粮丁编地亩四差” ,“《田㙔折簟》并征回不免三差” 、“加增胖袄、水脚、铺垫、附征归编鱼课” 、官田、城头社学田税、小税等项,共银一万九千零七十一两六钱八分八釐有奇。

    遇闰加地亩银五百八十七两四钱七分二釐五毫有奇。又加小税银五两五钱。

    连闰通共实征银一万九千六百六十四两六钱六分零五毫有奇,悉照《赋役全书》项款分别起解支给,岁终报销。其本色药材、翠毛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银色。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零九勺四抄五撮。

    武缘县

    实征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一千八百一十五顷八十三亩八分三釐。

    地银及“归并鱼课附征折簟归编” ,共银八千七百三十四两九钱零六釐。

    地粮、秋粮米、八千九百一十三石五斗五升二合

    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

    丁银并加增胖袄水脚,共银二千九百七十五两一钱五分七釐有奇。

    按《府志》原额:官民塘分上中下三则,共税一千八百零八顷八十一亩零八釐有奇。

    康熙二年丈出民田税七顷零三亩七分五釐有奇。又

    守御所、原屯田地税四顷零八亩。通共官民田地、塘税一千八百一十九顷九十一亩八分三釐八毫有奇

    陞科不等

    原额夏秋粮米八千八百八十三石四斗七升四合六勺有奇

    丈出民田粮米三十石零七升七合九勺有奇。原守御所屯田粮米二百零四石

    《通共》实编“秋粮折色米” 九千一百一十七石五斗五升二合六勺有奇。

    地亩四差,共银四千一百八十八两一钱零一厘九毫有奇。

    顺治十六年,奉文“征回不免三差” 优免银三百六十五两九钱二分八釐九毫九丝八忽有零。康熙三年,奉文加增铺垫水脚银四两九钱二分五釐五毫有奇。

    《丁编》并征回优免银一千九百零八两六钱三分三釐二毫有奇。

    顺治十六年,奉文加增《胖袄》银六十四两五钱八分七釐。

    康熙三年,加增胖袄水脚银一两九钱三分七釐六毫一丝。

    外附征“归编” 银三百八十三两九钱四分三釐、鱼课银八十四两三钱三分一厘六毫。

    《折簟》银四十九两四钱二分九釐二毫五丝有奇。

    以上折粮地亩,“丁编折簟并征回不免三差、优免加增胖袄、水脚、铺垫附征归编鱼课” 等项,通共实征银一万一千八百二十四两六钱四分三釐八毫五丝九忽有奇。

    闰月,加银二百九十六两二钱六分六釐三毫六丝六忽。

    连闰通共实征银一万二千八百二十两零九钱一分零二毫有奇。

    本色米无

    兴隆等九土巡检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五亩六分五釐有奇。

    《地粮》、秋粮米、七百二十一石一斗一升九合有奇。

    西隆州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八十六顷九十七亩九分五釐。

    地粮二百七十六两三钱一分八釐有奇,地粮本色米六百石零二斗四合有奇。

    按《府志》,土司原地无顷亩,改流后,康熙六年,奉文清丈过下则民田税一百八十六顷九十七亩九分五釐,不纳差银。

    岁贡米三百七十石,运交南宁,改流后照《永熙则例》陞科,额征本色米六百石零二斗零四合。

    一勺有奇

    额征地亩银一百六十八两二钱八分一厘五毫五丝。

    又征《差簟》银一百零八两零三分六釐七毫有奇。

    以上《地亩差簟》,通共实征银二百七十六两三钱一分八釐三毫有奇。

    连闰共实征:银一百一十九两八钱一分一厘六毫三丝七忽一微。

    又本州新奉改流,因钱粮不敷,奉文于武缘县协济本州银四百六十一两九钱二分。

    本色米一百石零二斗零四合一勺九抄五撮。西林县: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零六顷五十亩零一分六釐有奇。

    地粮本色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有奇。按《府志》:土司地无顷亩改流后,康熙六年奉文清丈过下则民田税一百零六顷五十亩零一分六釐五毫有奇,升科不等。

    额征地亩银九十五两八钱五分一厘四毫七丝有奇。

    又征《差簟》银六十一两五钱三分六釐六毫四丝五忽。

    以上《地亩差簟》,通共实征银一百五十七两三钱八分八釐一毫有奇。

    闰月,共加银三十三两一钱五分九毫九丝九忽。

    连闰共实征:银一百九十两零五钱四分八釐一毫一丝有奇。

    本县新奉改流,因钱粮不敷,奉文于泗城土府协济本县银三百三十八两,《武缘》县协济本县银四十六两二钱九分。

    本色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零二勺五抄。白山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九十三顷七十三亩二分三釐有奇。

    地银四百二十一两九钱三分七釐有奇,地粮秋粮米八百九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一百九十三顷七十三亩二分三釐六毫二丝,升科不等。

    原额秋粮折色米八百八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二勺四抄二撮。

    实征折粮银三百六十八两九钱三分九釐四毫有奇。

    《折簟》银四两九钱九分八釐有奇。

    附征官田银二十两

    《城头》,银二十八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征银四百二十一两九钱三分七釐四毫有奇。

    闰月加银一十五两一钱七分六釐六丝六忽。连闰通共征银四百三十七两一钱一分四釐有零。

    本色米无

    兴隆土司

    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五亩六分五釐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七百二十一石一斗一升九合七勺有奇

    实征折粮银二百九十九两六钱六分六釐二毫有奇。

    《折簟》银四两零五分九釐五毫有奇。

    附征:官田银二十二两四钱。

    《城头》,银三十二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征银三百五十八两一钱二分五釐八毫有奇。

    本色米无

    定罗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二百二十八顷八十四亩七分五釐有奇。

    地银四百八十九两七钱一分六釐;

    《地粮》、秋粮米、一千零四十八石七斗四升三合有奇

    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二百二十八顷八十四亩七分五釐六毫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一千零四十八石七斗四升三合有奇

    实征折粮银四百三十五两八钱一分三釐四毫有奇。

    附征:官田银二十二两。

    《城头》,银二十六两。

    以上“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征银四百八十。

    九两七钱一分六釐有奇。

    闰月加银一十七两四钱。

    连闰通共征:银五百零七两一钱一分六釐三毫有奇。

    本色米无

    旧城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零五顷九十九亩二分九釐有奇。

    地银二百四十两零九钱八分五釐有奇,地粮、秋粮米四百八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有奇。

    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一百零五顷九十九亩二分九釐五毫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四百八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二勺二抄

    实征折粮银二百零一两八钱五分零六毫有奇。

    《折簟》银二两七钱三分四釐四毫有奇。

    附征:官田银:一十一两四钱。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通共实征银二百四十两零七钱八分五釐有零,闰月外加银九两六钱。连闰通共征银二百五十两零五钱八分五釐有零。

    本色米无

    下旺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八十三顷九十一亩一分九釐有奇。

    地粮一百九十六两九钱六分四釐有奇,地粮、秋粮米三百八十四石五斗四升四合有奇。

    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八十三顷九十一亩一分九釐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三百八十四石五斗四升四合一勺九抄一撮。

    实征折粮银一百五十九两七钱九分九釐九毫有奇。

    《折簟》银二两一钱六分四釐八毫有零。

    附征:官田银一十三两。

    《城头》,银二十二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实征银一百九十六两九钱六分四釐,闰月加银七两二钱。

    连闰通共征银二百零四两一钱六分四釐八毫有零。

    本色米无

    那马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二百六十四顷二十七亩八分有奇。

    地银五百五十七两三钱零三釐有奇。

    《地粮》秋粮米、一千二百一十一石一斗一升零三勺有奇

    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二百六十四顷二十七亩八分有零。

    原额秋粮折色米、一千二百一十一石一斗一升零三勺三抄

    实征折粮银五百零三两二钱八分五釐二毫有奇。

    《折簟》银六两八钱一分七釐九毫九丝有奇,附征官田银一十九两二钱。

    《城头》,银二十八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实征银五百五十七两三钱零三釐二毫有奇,闰月加银二十二两八钱。

    连闰通共征银五百八十两零一钱零三釐有奇。

    本色米无

    都阳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三十七顷一十亩零四分九釐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一百七十石零四升一合二勺六抄

    实征折粮银七十两零六钱六分一厘八毫有奇。

    《折簟》银九钱五分七釐二毫五丝四忽有零。附征官田银四两。

    城头银八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实征银八十三两六钱一分九釐有零。

    本色米无

    古零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七十九顷二十一亩七分。有

    地银一百五十八两五钱零二釐有奇。

    地粮秋粮米三百六十三石零二升八合有奇。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七十九顷二十一亩七分有零

    原额秋粮折色米、三百六十三石零二升八合有奇

    实征折粮银一百五十两零八钱五分九釐一毫有奇。

    《折簟》银三两零四分三釐六毫有奇。

    附征:官田银一两六钱。

    城头银四两

    以上“折粮、折簟附征官田、城头” ,通共征银一百五十八两五钱零三釐八毫有奇,闰月加银四两二钱。

    连闰通共征:银一百六十二两七钱零二釐八毫有奇。

    本色米无

    安定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七十五顷零一亩七分六釐有奇。

    地银一百五十六两七钱九分七釐有奇,地粮秋粮米三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四合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塘税七十五顷零一亩七分六釐六毫有奇。

    原额秋粮折色米三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四合四勺一抄

    实征折粮银一百四十二两八钱六分一厘九毫有零。

    《折簟》银一两九钱三分五釐三毫四丝有奇。附征官田银,无。

    城头银一十二两

    以上折粮折簟城头,通共实征银一百五十六两七钱九分七釐三毫有零,闰月加银三两六钱。

    连闰通共征:银一百六十两零三钱九分七釐三毫三丝三忽有奇。

    本色米无

    何旺堡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十一顷三十二亩八分八釐。

    地银一十七两四钱五分六釐有奇。

    地粮、秋粮米、四十八石四斗九升

    按《府志》原额下则:田地税一十一顷三十二亩八分八釐。

    原额秋粮折色米、四十八石四斗九升

    实征折粮银一十六两九钱七分一厘五毫,折簟银四钱八分四釐九毫。

    本府社学田租:额征银四十三两五钱。

    以上折粮折簟社学田租,通共实征银六十两零九钱五分六釐四毫,作编剩银,起解本府,转解布政司。

    思恩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

    府居粤西西南极边之区,山谷盘错,谿峒络连,向属蛮陬,阻于声教。自明季文成公迁治后,污俗稍变,秀良子弟始知读书,游于庠序。今士人之家,犹知古礼,凡冠婚、丧、祭,庶几仿佛中土。此外土人质朴而悍,出入以刀自卫,重财轻杀,稍有不平,虽骨肉相为仇敌,绳之以法不受,施之以恩不知,自古常以法外羁縻之。至于居民,惟知力本而性懒,不知商贾经营,故其家无积畜,有牛者为冨,婚娶不避同姓,市廛贸易。妇女为政,男裹青帻,女戴竹笠。疾病惟事巫觋,祷鬼神,不尚医药,丧事用浮屠,殡日宰牲设宴,鼓吹导引,稍涉于华,然多火化。至其俗,男女不避嫌,亲族相混杂。元宵节数日,男女游戏唱歌,互相酬和,同志者以槟榔缔合,此其所以为蛮俗也。迩来此风渐革,惟猺獞、狼蛮陋习依然。然务耕织诸凡,朴率崇俭,不失太古之风。其节序则正旦贺岁、元夕张灯、清明祭墓、端午泛蒲、中元祀祖、中秋赏月、冬至祀祖,与汉俗无异。但四时风气迥殊,恒燠少寒,多阴晦,无霜雪,青草黄茅时作瘴疠,感者多泻疟。土属村谿为甚。府治平衍。四山开朗。犹鲜其患。又地当炎午。亦多热证。汉人至此宜薄味勿过,饱勿乘风,斯得“善养”之道矣。其各属惟《武缘》为汉属,其馀土属地异人殊,习俗各有不同。

    武缘县

    邑民上禀风气,下锺水土。其性悍,其质朴,其声唇舌,其音角,其调杂。其俗尚鬼,重财轻杀。谚云:“乐昌喜词讼,永宁尚干戈。” 其冠礼不师古,婚娶不避同姓。村落多倚市,弃女红,贸易用中钱,以二当一,丧用浮屠,鼓吹导輀车。男惟力本,女事纺绩。秀民游于庠序,百姓不事商贾。其节序:上戊祭社,四月沐佛,六月六日祭田神。中元祀祖先二日早焚香烛以迎神,次日焚纸衣金银,设祭而送。重九展墓。馀俗与府同。

    西隆州

    寒暑不时,瘴疠独甚。人无礼貌,俗鲜伦常。种稻山巅,不事商贾。男女缠头跣足,同姓为婚,遇节令,各持鸡酒,自觅所契嫁娶。女至男门,寻返母家,数年方归。狡性报怨,动即集众操戈椎牛,食其片肉,即不惜一死以相从好。疑重鬼,以鸡骨卜卦,病则禳送。杀牲会饮,一人唱之,众人和之,声音纥那,不知所云。每椎牛,生饮其血,取肠渣滓以为羹。不食盐,无长力。家贫,无担石储。村舍俱在山顶,名之曰“寨女。” 亦织布,土人自市以资用。民有四种:曰“仲家” ,曰“侬人” ,曰“徕子” ,曰“猓猡。” 其淫风陋习,与土属相同。

    西林县

    改汉未久,民循土习。其居散处山巅,架木为室,炊寝在上,畜牧在下。遇山有水,则种植于山巅,引以灌溉,闲则猎较。不读《诗》《书》,不知礼义,不通《汉语》。其性慓悍,男出必悬刀,女出必戴笠,短衣跣足,虽冨者终身无重衾。病不服药,专务禳祷。嫁娶寂寥,死丧号哭。男女自少。合婚,不避同姓,讴歌为乐,各无嫌禁。父子各居,兄弟异室,此皆囿于土习,五教未敷。前知县唐如则捐资延师,各里劝谕,至今风俗稍易,有知礼义之渐矣。白山土司

    层峦叠雾,虽晴如雨,岚瘴春夏尤甚,汉人难以久居。凿山而种,一岁止一收获。土愚粗恶,不知礼节。衣服饮食与汉制异。出入佩刀,惟尚斗杀。妇女椎髻高笠,衫短袖大,必镶护其领边。徒跣而屦,拖以细折长裙子。女数岁即为婚配。架楼而居,名曰“栏房。” 味嗜酸糟,素少盐食。俗习惟官。尚仿佛汉人,馀与各司同。兴隆“土司。”

    丛箐叠嶂,昼多阴雾,猺土杂居,地鲜田畴。锄畬种粟,别无治生。民性犷悍,好佩刀剑,稍有拂意,辄相仇杀。每岁正月,男女聚墟,联歌欢洽,各以槟榔致赠而去。疾病尚巫祷,虽罄产弗惜也。馀与各司同。

    定罗土司

    四时岚雾,寒暑不和。田少山多,猺蛮杂处。民以耕织为生,不事商贾,出辄带刀。禀性慓悍,稍有争论,即相斗杀。上元节,以杵桩槽交击成声为乐。中元节,杀牲祀祖,互相邀饮,男女杂坐。婚姻所重惟槟榔,饮食不求盐味,朴鲁不识礼义,惟官族稍变气习焉。馀与各司同。

    旧城土司

    山高阴重,土瘠人稀,耕种为业,不习《诗》书,商贾好斗。男无顶帽,绵布缠头;女无长衣,夹裙拖足。诛茅为屋,架楼而居。病不医药,惟知求神祭鬼;娶亦凭媒,止需槟榔、猪、酒。所耕旱禾、棉花、粟、豆、芝麻,终岁一收。以此易彼,可免粜籴之烦。至于贡、吞等宦各村,民无田业,造草纸为生。馀与各司同。

    下旺土司

    土俗陋鄙,不习诗书,质朴性悍,好佩刀戟。男以青白布缠头,女以竹丝为笠,吉凶不易服色。饮食常带血腥。家无积粮,晨兴杵声喧里巷,止足一日之需,暇则聚歌为乐。地多岚瘴,远人至此,多生疾病。馀与各司同。

    那马土司

    风气,四时如一,但逢阴雨,虽夏亦秋。田畴亢润相半,播种畬插,无异中土。土民粗知法纪,强弱不侵,力软性俭,甘淡薄,终其身。喜丧宴会,男女杂坐。婚娶最早,有子女甫离襁褓,辄为毕姻者。元旦,户户以舂臼覆地,用木杵敲之,交击成声,竞相为乐。中秋,男歌女和,于月下欢声彻宵。除夕以叶裹米为粽,用事家神,以乐岁终。馀与各司同。

    都阳土司

    “层峦叠嶂,日中始辨阴晴,多暑少寒,迥异中土。田硗鲜滋灌,男女凿山而耕,粗陋不识文字,横暴不知礼义,心狡性悍,刀枪随身。馀与各司同。” 《古零土司》

    僻处荒陬,叠山围绕。四时寒燠难调,五谷迟发。

    “少收民朴性软,知耕耨而不事商贾,故多贫窭。无积贮,衣短裙长,男女跣足不履。冬无重裘,居必架楼,病则祷鬼。食无茶盐,味喜酸辛,一切习尚俱类各司” ,惟土巡检覃文显首倡劝学,始知训习《诗》书,官族子弟亦有慕声教、敦礼义者矣。安定土司

    深山嶂翳,寒暑无常,童叟不通汉语,不识文字,不知揖让礼节。顽梗凶暴,民鲜常产,垦地种稻植麻,不知治圃及一切营生事业。闲居惟尚格斗,或渔猎于山溪。“饮食起居,腰不离刀,女衣短不掩脐,下曳长裙,每不相续,中露肌肤一围,如肉带焉。凡喜事时节宴会,无杯著盘几之设,以大木叶铺地,散半熟牛肉于上。‘富者以蕉叶盛生盐、山椒调和,合老幼席地群饮,酣则山歌迭唱,多至斗殴而散。死丧不知有齐衰缌麻等服,肉食不待火候,以带血腥为佳。一生未尝热饮,并不知有茶酱等味,官族稍有异焉。外有彝江六甲,其人则更异于是,几类禽兽矣’。”

    何旺堡

    僻居山隅,距府不远,寒气甚重,发生最迟。习俗俱与九土司同。

    思恩府祠庙考        府志

    本府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府治北。

    社稷坛 在府治南

    郡厉坛 在府治西

    城隍庙 :在府治后街。明时建。久经颓坏。

    皇清康熙十一年冬,知府金捐俸重修,各神像俱更。

    塑一新

    关帝庙 :在鸣凤门内。岁以春秋二仲月上戊。

    日致祭一“在教场内,霜降日致祭。”

    将军庙 :在南关外西河边。岁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

    马王庙 :在东关外。康熙十一年,思南协守副将王三华捐俸鼎建。岁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

    真武庙 在南郊外,一在狮子岩,今圮。

    武缘县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南门外,废宁寿寺左。社稷坛 旧在北门外教场后。嘉靖三十五年,知县蒙士元迁府所。

    邑厉坛 在县北门外

    城隍庙 在县治东。正堂三间,后堂一间,东西廊各一间。万历十三年,知县郑学醇修。

    旗纛庙 :在县南二里。三月初三、九月初九日祭。

    大鸣山庙 在县东八十里,八月十五日祭。“东岳庙 ” 在县东城内,康熙十一年修。

    真武庙 一在县东城内,一在县南城内,俱康熙七年修。一在县西门外,康熙四年修。

    北府庙 在县南城内

    关帝庙 :在学前南街。康熙十年,知县庄振徽、防守千总江辉同修。

    西隆州

    社稷坛 :在州治西北,递岁二祭。

    鬼神坛 :在州治北,岁三祭。

    城隍庙 在州治西,康熙十年捐造,岁二祭。“雷公石 ” 在坝楼之小峰,每岁致祭一次。西林县。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治南,距县一里。春秋致祭。

    社稷坛 在县治北,距县一里,春秋致祭。邑厉坛 在县治北,遇三、七、十月致祭。

    城隍庙 在县治北门外。建茅屋,立碑奉祀。“关帝庙 ” 在县治东。建茅屋,装塑奉祀。

    北虎庙 在县治东南。威灵显应,建有茅屋,塑像奉祀。

    白山土司

    杨四庙 在乔利旧司治城外之南,每岁居民致祭。

    旗纛庙 在乔利旧司治城内东北。岁遇霜降之期,土巡检率目民致祭。

    兴隆土司

    杨四庙 在乔利旧司治内。

    岑瑛庙 在乔利旧司治东旗山下。瑛系旧思。

    恩土府官,为人忠义。明正统时,调征“海寇” 王萧养,又调征大藤妖贼有功。及旋师,中途无病而没。所没之地,草木不生,土人异以为神,因立庙,岁致祀焉。

    定罗土司

    岑瑛庙 在损城头,距司二十里。威灵感应,至今春秋致祭。

    旧城土司

    真武庙 :在司治东北。瓦屋一间,塑像奉祀。每年三月初三日,官目土民建醮致祭。

    岑公庙 在司署左,瓦屋一间。木主。奉祀原本府土知府岑瑛,甚灵显。每年建醮,祈合境安宁。太祖庙 在司东南门外,距司一里。瓦屋二间。奉祀灵德大王。每年春、秋及三月十五诞日,官目、土民建醮致祭。

    下旺土司

    大厅庙 在司治右。原土官岑州亭。土知府岑瑛、岑𬭼等暨原土知县黄宗显生时居官,民被其泽。至今每年正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九月初九日,同土民致祭。

    真武庙 在司治右

    那马土司

    关帝庙 在司治右,递年以五月十三日致祭。高祖庙 在司治东北渌白城头雷村,距司治三十五里,递年春秋二祭,以祈年丰。

    旗纛庙 在司治左。每年以霜降日致祭。都阳土司。

    岑公庙 在司治前,祀思恩土知州岑瑛于内。“瑛忠义贤能,乐善济贫,民感其德,至今老幼称说,犹有赞叹欷虚者。立庙享祀,春秋不替。” 古零土司。

    高祖庙 “在司治右,每年春秋土民致祭,以求福祐。”

    安定土司

    社坛 在司治前,土民祈禳于此。

    老虎庙 在司治右隅三里。每致祭祷,则虎狼远迹。

    何旺堡祠庙无考

    寺观附

    本府

    水月庵 在南关外东河边,明时建。康熙间重修,后有“准提阁。”

    元庙观 在府治东南,明正统七年建。

    武缘县

    三宝寺 :在县东城内,康熙九年重修。

    三清观 在县东城内分司左。康熙十一年修。旧城土司。

    崇真观 在司前一里,倾圮已久,惟存地基碑记,通司向图修复未果。今盖茅屋一间,奉祀下旺土司。

    观音庵 在下旺土司右蓬山中。

    思恩军民府驿递考      府志

    本府

    荒田驿 :此驿不知设自何时、废自何时,无可稽考。但府治自古有之;今并录存,以备参订。府前铺 额,设铺兵三名。

    大览铺 在府东二十里,额设铺兵一名。《覃李》铺 在府东四十里,额设铺兵一名。以上铺兵共五名,每名工食银四两一钱一分九釐六毫,共银二十两零五钱九分八釐,闰月加银一两七钱一分六釐五毫。

    狮子塘 去城南十五里思南营拨兵防汛。马鞍塘 去府南二十五里思南营拨兵防汛。骆连塘 去府南四十里思南营拨兵防汛。清水塘 去府南五十五里思南营拨兵防汛。陆通塘 去府东十里思南营拨兵防汛。作扼塘 去府东二十里思南营拨兵防汛。公仲塘 去府东三十里思南营拨兵防汛。覃李塘 去府东四十里,思南营拨兵防汛。武缘县。

    黄桐驿 在县治东六十里。洪武十八年设。朱沙驿 ,在县治北四十里,洪武十八年设。白石驿 ,在县治西一百二十里,洪武十八年设。

    按:三驿原额中马七匹,夫十四名,上、中、下铺陈三副,今俱裁革,递年夫马在县支应。

    本县原额驿站银一百四十二两三钱九分九釐有奇。内除协济永福县驿站银一百两,奉文

    将永福县地亩银抵兑,此银仍归入武缘县地粮银内起解,实存县支应银四十二两三钱九分九釐有奇,内裁银二十一两一钱九分九釐有奇,现存银二十一两一钱九分九釐有奇,闰月原加银一十一两八钱六分六釐有奇,内除协济永福县驿站闰月银八两三钱三分三釐有奇,闰月仍于地亩项内抵解,存本县闰银三两五钱三分三釐有奇,内裁银一两七钱六分六釐有奇,存银一两七钱六分六釐有奇。陆干铺 瓦亭一座三间,万历十二年知县郑学醇建。

    下沙铺 竹亭一座三间,万历十二年,知县郑学醇建。

    按武缘县旧属南宁府。东抵思陇,则有黄桐驿、陆干、下沙、黄桐三铺。南抵南宁,则有朱砂驿、驷马、平洪二铺;南十里、洛水、高峰二铺;南四十里西抵归德州,则有白石驿、定梁、顿标、旧墟、膺墟、艾铺、大步六铺;北至思恩六十里无铺。三驿既革,各铺俱裁,见存平洪、洛水、高峰、陆干、下沙五铺,铺兵一名。又设县前一铺,铺兵二名,定梁、顿标共一名。近知县郑学醇议以县属右江、南宁之公文日少,思恩本府六十里而无铺,思龙百馀里止三铺,公移往往滞留。今并二十里为铺,铺兵一名。在县东者,由山口、陆干、黄桐、下沙至思龙分界为五铺;在县北者,分县前、骆连、白范为三铺。即以前铺规则所编银两,通融支给,庶道里适均。公文可无沉阁之患

    《县前》等铺兵共十名,每名工食银三两九钱九分九釐,共银三十九两九钱九分九釐,闰月共加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有奇。

    赤旗塘 在县东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山口塘 在县东二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张岭塘 在县东三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陆干塘 在县东四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韦郎塘 在县东五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黄墟塘 在县东六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渌良塘 在县东七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高岭塘 在县南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平洪塘 在县南二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洛水塘 在县南三十里。塘兵二名,铺兵一名。《西隆州》

    本州塘 在州治前,属本州甲。

    八渡塘 在州治北,距州二十里,属剥弼甲。板崩塘 在州治北,距州六十里,属剥弼甲。板切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里,属龙渣甲。板坝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二十里,属北弼甲。

    板屯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七十里。属“《剥弼》甲。”

    胆轰塘 在州治西,距州三百里,属古障甲。西舍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三百四十里,属古障甲。

    马蚌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三百八十里。属“古障甲。”

    坝达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四百三十里。属“古障甲。”

    央牙塘 在州治东南,距州五十里,属本州甲州前等铺。铺兵共五名,工食银五两四钱,共银二十七两,本州编给。遇闰加银二两二钱五分,本州编给。

    西林县

    县前塘 在县治东门外,附在城边。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𣆟邦塘 在县治东南,距县三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县前,下递渌林。

    渌林塘 在县治南,距县八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𣆟邦,下递那界。上林塘 在县治东,即旧长官司治,距县治一百九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渌林,下递上林。供村塘 在县治东,距县二百三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泗城,下递泗城,往《甸界》。

    𣆟苗塘 :在县治北,距县六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县前,下递安马。

    安马塘 :在县治北,距县一百一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𣆟苗,下递路程。

    路程塘 在县治东北,距县一百六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上接安马,下递泗城百细界。

    那界塘 :在县治东,距县一百五十里。拨兵二名查守,额设铺兵一名,传递公文,编给工食银两。

    县前等铺铺兵共九名,每名工食银五两四钱,共银四十八两六钱。内武缘县协济银九两七钱七分,本县编银三十八两八钱三分;遇闰加银四两零五分,本县编支。

    白山土司

    募化站 ,自嘉靖年间抚平具题,改思恩为流府。当时设站在丹良地名山心,距司二百三十里。今站废,安立丹良第七塘。

    丹良塘 :在司治西二百二十里。自顺治十六年设立北路十七塘,向供传递上下公文。今奉文免令坐塘,兵自令递送,土民赖苏。

    兴隆土司

    李墟塘 在司治南四十里。新设思恩协标官兵二名。司拨土民四人递送公文,其官兵仍在协标支领月粮。

    定罗土司驿递无考

    旧城土司

    苏韦塘 :在司东南,距司二十里,属在武缘县《甲思南》营内,拨兵二名查守。

    本司旧无塘铺。其苏韦塘,原系驿站,属《武缘县》。后因变乱废弛于

    皇清顺治十八年,改为“塘铺”,拨苏韦村与定罗旧城。

    三处轮流出夫,递送公文。

    下旺土司

    下旺土司,并无驿递塘铺。凡上司发下公文,由李墟塘送至白山桥利墟,墟长递至下旺司旧治转递本司如本司投上公文,径差民夫亲赍投递。

    那马土司

    那马塘 在司治南,距司五里。额设“思南协标” 官兵二名,以本土司土民三名佐之,递送上下公文。其塘兵仍在协标支领月粮。

    都阳土司

    顺山五塘 ,在司治南,距司一百四十里。顺治十六年设立。额签“思南协标” 兵二名,督同土民传递公文,仍在协标支领月粮。

    古零土司

    塘铺从未设立,凡有公文,但命土民持送兴隆司之“李墟塘” ,转达府城。

    安定土司

    驿递塘铺未设,凡有公文,命土民奔驰百里馀,持送兴隆司之本墟官塘,转邮府城。

    思恩府兵制考        通志

    本府

    思恩城守营

    副将一员        ,守备二员,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内分拨南宁府驻防官二员,武缘奉议土州防守官二员,贴防镇安官一员。

    思恩城守营兵

    《步战兵》三百零九名。

    守兵七百二十一名

    共兵一千零三十名。按该营原名《思南》。

    顺治十六年,开辟思南地方,奉设协营官兵,俱驻南宁府。十八年,尽调本协营官兵,移驻思恩,祇留中军守备、把总各一员、兵三百名,驻防南宁,其馀俱驻思恩府内,拨防武缘、奉议、土州各汛并贴防镇安兵三百五十名,俱在本协分拨。其城守营兵一百三十名,月共应支饷银一千一百八十四两五钱。

    月共应支米三百零九石。

    官自备马二十八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谷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斤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马干银九钱。

    按《府志》:本府在明季弘治以前,为土州、为土府,土官世守之地,即以土人自卫,其土贡赋之外,不过羁縻之而已。及后改流,设知府弹压。而府治孤悬万山之中,一切戍守城池与夫征调御

    侮,惟九土司是问。嘉靖七年,巡抚吴文华恐思郡孤悬,军卫未立,编氓无几,将何以备缓急?疏请议割南宁府之武缘县归隶思恩府。始于武缘编立兵款,与九土司土兵一例戍守城池及把守各隘。后万历间,思恩及武缘又置堡寨十数计选民人之精壮者立为头目土兵,给以荒田,使开种以卫地方。是在思郡者,旧有兵款、堡兵、土兵三项;在武缘则又有“守御所” 及民款弓兵诸色。合之,各土属之土兵,明季旧额兵隶原有六项。

    皇清罢军卫、用镇兵。其旧款有革有存者,并列于后

    一堡兵

    明季,思恩设有何旺、顺山二堡。每堡募民兵五十名,统以头目五人,给以荒田耕种,正赋之外,免其差徭,使之防御地方,缉捕贼盗。其在武缘者,又有高峰等堡十数处。旧制或募民丁,给以工食,或拨弓兵防守,或令其军捍御。又思武各隘,亦皆弓兵防守。

    《皇清》诸堡俱废,惟何旺一堡仍存。其各弓兵久革。今

    有关于险要者,俱“《思南》营” 防守。

    一兵款

    兵款之设,原以戍守本府。今武缘县城池仓库并把守要隘。旧额二百四十名,召募民人之精壮者充用。每名岁给工食银七两二钱,共岁需银一千七百二十八两。《武缘县编》。今废。

    一卫兵

    明季洪武二十四年,拨南宁卫前所千户一员,百户十员,旗兵一千一百九十八名,于武缘县置设千户所,使之驻卫地方,有事则备征调,岁支月粮总共二千六百七十五石零。今废一《弓兵》。

    弓兵之设,凡要隘之处,置巡检司,统以弓兵,以为一方捍御。在各处皆括民丁役之。考《武缘》五寨弓兵,明季旧制,俱系世充,不知其从来旧额,“镆铘寨弓兵一百一十二名,博涩寨五十六名,高井寨五十六名,西舍寨五十六名,横山寨五十六名。” 以上弓兵,原有田租,例有优免。万历十二年,因各役告劳,议令四季分班轮役,每户免米一石,人一丁。

    皇清初辟止设有“四寨巡检”,而弓兵竟无一人。

    一民兵

    民兵之设,始于明季。成化十年,兵备道叶琪条议,按籍佥丁,比其什伍,领以千百长,令买马骑操,同官军备御,谓之“民款。” 武缘县额编甲壮三百九人。又武缘各堡及看守仓库民款一百七十九名,今废。

    一土兵

    旧制:各土属九土司俱有土兵,以供征调。其在九土司,自建立府治之始,定例各司按月带领目兵,并自备差马,轮班戍守城池库狱,兼备缉捕盗贼。

    皇清开辟之始,经前任知府高向极详复旧例,但止

    有头目虚应故事,司官久已不赴,且节年荒残,戍守目兵马匹仅存其名而已。其各该土属暨九土司境内地方,各有土兵自卫。如地方有事,仍听上檄征解。此旧制《兵款存革》之大概也。经制之兵有四:

    一协镇思南营兵

    思恩、南宁两府设镇守副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马步战守兵丁一千零三十名,马战兵一百零三名,步战兵二百零六名,守兵七百二十一名。各官自备马三十二匹,各兵自备马一百零九匹。岁需俸饷、马干、马草、操赏等项,通共银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八两八钱三分六釐。外,马匹岁支料谷一千零一十五石二斗。按春冬二季文武会同,照依值议估,价银不定。又兵岁支月米三千七百零八石,递年听候拨支。

    副将:岁支俸薪、心红等银四百二十九两四钱五分八釐。

    守备:每员岁支俸薪、《心红》等银一百三十一两三钱九分四釐。

    千总:每员岁支俸薪银四十八两。

    把总:每员岁支俸薪银三十六两。

    《马战》兵:每名岁领饷银二十四两。

    步战兵:每名岁领饷银一十八两。

    守兵:每名岁领饷银一十二两。

    马每匹岁支干银五两四钱,每匹岁支草价银一两五钱一分二釐,每匹岁料谷七石二斗,照依时价佑值不定。

    兵每名岁支米三石六斗。

    “以上官兵俸饷,俱本标差官赴布政司请领回汛文武会同给散料谷估定时价,本标赴司请领,回汛采买给散米候司拨定运领支给。” 按思南协守官兵设立,始自顺治十六年开辟思南之后,初设官兵俱驻扎南宁府。顺治十八年,奉调右营守备一员带兵二百名分驻思恩府。续以思属汉土地方辽阔,详奉督院“将协标官兵尽行调驻。” 思恩府祇留中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丁三百名,驻防南宁地汛。其移驻思恩官兵数内,抽拨千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一百名,分防武缘县城汛。又拨把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丁五十名,分防奉议州城汛。二处分防官兵俸饷,俱思南协差官赴司总领,回思分拨,各该汛、公同各该州县文官验散

    实在存城及拨防“思恩” 塘汛马步战守兵丁四百八名,马战兵四百八十名,步战兵九十六名,守兵三百三十六名。

    一专汛安隆营兵

    西隆州设安隆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丁一百九十八名,马战兵二十名,步战兵四十名,守兵一百三十八名。岁需俸饷、马干等银二千九百九十七两七钱九分四釐。外,马岁支料谷一百五十八石四斗,按春夏二季文武会同,照依时值议估价值不定。又,马岁支草五万五千四百四十斤,每年照思南营约需三十两,同谷价赴司请领。回汛采买。又兵丁岁支月米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递年候司拨用支给。一专汛上林营兵

    西林县设“上林营” 守备一员,千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丁一百九十八名,马战兵二十名,步战兵四十名,守兵一百三十八名。官马二十匹,自备马六匹。岁需俸饷、马干银三千六百六十五两三钱一分三釐九毫九丝六忽。外,马岁支料谷一百七十七石二斗,按春秋二季文武会同议估,价值不定。又马岁需草价约三十九两零,同谷价赴布政司请领,回汛采买支给。又兵丁岁支月米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递年候司拨定支给。

    安隆、上林二营守备,岁支俸薪、心红银一百二十两零九钱九分三釐有奇。

    千总,俸薪银四十五两六钱。

    马战兵:每名岁领饷银二十二两八钱。

    步战兵:每名岁领饷银十七两四钱。

    守兵:每名岁支饷银十两六钱四分。

    马每匹岁支干银料谷草价与思南营同。兵支月米亦与思南营同。

    按:安隆、上林二处,明季各设长官司,属泗城土州赏功地。因被广南土官侬绍周越占三十馀年,两相争夺不休,于

    皇清康熙三年、内奉

    旨于四年改流、设立州县。遂设《安隆营》于《西隆州》上

    林营于西林县,以为二处,防守城汛。此安隆、上林二营设立之始也。

    一专汛镇安营兵

    镇安土府设立营守备一员,马步战守;兵丁二百九十名,马战兵三十名、步战兵六十名,守兵二百名。

    官马三十匹,守备自备马四匹,岁需俸饷、马干等银四千五百零四两五钱九分三釐九毫九丝六忽。外,马岁需料谷二百四十四石八斗。按春冬二季文武临时,照依时值议估,价值不定。又马草约岁需价银五十一两,料谷价递年赴司请领,回汛采买给散。

    又兵丁岁需月米一千零四十四石,递年拨运支给。

    镇安营官兵俸饷、马匹、料草数目,与安隆、上林营同。

    按镇安,明季旧系土府。因土官故,绝逆贼沈文崇占踞。

    皇清顺治十八年,进剿逆贼,授首。康熙二年,设汉官。

    通判管理府事。遂设镇安营驻防城汛。以上安隆、上林、镇安三营官兵俸饷、兵米料草。俱各该营赴司请领。拨发回汛。会同各该同城文武验散。其三汛官兵悉听思南协镇副将统辖。《武缘县》

    设分守汛

    思恩协拨分防官一员

    思恩营拨防守兵一百二十名。内拨县属兵:高峰隘   、渌黎隘   、渌潭隘。

    渌淇隘   。葛墟隘   。渌桥隘。

    林墟隘   、甘峒隘 ,各兵五名。

    石磨隘   、罗降隘 ,各兵三名。

    西隆州

    安隆营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属“思恩协副将统辖。”

    安隆城守营兵

    步战兵五十八名

    守兵一百三十五名

    共兵一百九十三名。内拨守州属。

    麦林隘兵四十名

    小古障兵二十名

    其营兵月共应支饷银二百二十二两。

    共应支米五十七石九斗。

    官自备马六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谷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斤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马干银七钱。

    按《州志》:本州原属土司,所隶人民,尽籍为兵,十里诸寨皆土兵目统之。改流之后,始设经制守备一员、千总一员,领马步战兵二百名,以备守御。其官兵俸饷,原额每年岁需银二千九百二十八两二钱七分有零,月米七百二十石。现兵一百九十三名,每年岁需银共二千八百四十四两六钱二分有零,递年赴布政司请领支给兵丁月米,每年岁需米共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递年将本州色米支给,尚缺米九十四石五斗九升六合,赴宾州领给。

    西林县

    上林营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属“思恩协副将统辖。”

    上林城守营兵

    步战兵五十八名

    守兵一百三十五名

    共兵一百九十三名,分守县属。

    上林塘隘兵三十名

    普驮隘   、皿铁隘   、那佐隘 ,各兵三名。

    “𣆟厚隘   ” 、那旨隘   、那北隘 ,各兵二名。

    其营兵月共应支饷银二百二十三两。

    月共应支米五十七石九斗。

    官自备马六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谷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斤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马干银九钱。

    按《县志》,本县未改流以前,土官世守之地。其制布立甲地,编设目兵,所在本境关隘,即以其地之民自守其地之险。如遇有事,集民以为兵;无事仍归甲以力本。其制颇有古寓兵于农之意。但其俗习在此,故其民多犷悍,事无巨细,动辄操戈。今虽改流建县,故俗未能尽除,所恃惟兵力稍可摄服。今

    皇清于县设立经制之兵,诚有鉴乎此者。本县于《康》

    熙六年,设立上林营经制守备一员、千总一员,马步战守兵丁共一百九十三名,分汛境内,扼险查守,以备不虞,听思南协镇统辖。今现在兵丁仅一百四十三名。其官兵俸饷,每年岁需饷银,本营递年亲赴布政司请领支给。每年岁需粮米,奉文将本县额征本色秋粮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有零,就近支给。尚缺米石,递年听候布政司酌拨领运回营,接济支给。

    白山土司

    本司僻处边隅,无事民俱力田有事,集民为兵,用以自卫。其境内汛要,本土司官自率目兵严加防御,馀俱毗连各汉、土州县。本司并无险隘,按司自明嘉靖年间新建伯王守仁抚平改设,具题布置九土司,世守其土,各守一方,使之外御强暴,内卫本府。有事则择民以为兵,无事则解伍以归农,仍力畬锸。先因府城未设防守,权调九司土兵,每司一百名轮流守城,后遂相沿成例,虽设有思恩协镇兵马,而守城土兵仍然轮派不休,流至于后,名曰“守城” ,实供役使。

    皇清康熙二十年内,分巡右江道𥳑查讯弊窦缉成。

    五害具详。其守城土兵,则为《五害》中首列巡抚郝总督《金批》,著立行停止,勒石永禁。自此守城之兵既行停止,九土愚民,始得免科索剥肤之惨,力役之苦。

    兴隆土司

    本司密迩郡城,接壤汉土州县;从未设防,惟自为卫守而巳。

    按本司自明嘉靖建置以来,例有土兵一百名,与各司轮戍郡城。遇有征调,则司官躬率目兵,效力行间。今土兵已奉裁革。

    定罗土司

    本司无关隘险要,邻封俱属本府,从未设兵防御。在土属旧规,原设目把土兵分布城头,各自耕耘,自相卫守。

    皇清定鼎以来,亦未添设汉兵;以其无事,防御与民。

    休息之意也

    按本司自建立司治以来,例有土兵一百名,同八土司轮流戍守本府城池仓库。如遇征调,土官躬率目兵征剿,建功陞赏。

    旧城土司

    本司旧有六路,通各邻境,蹊迳僻狭。各拨兵把守,稽察逃人奸宄。遇有小警,自可防御。亦例有土兵一百名,同八土司轮班戍守。每年霜降,土官亲领土兵赴府操演。如奉调征讨,土官躬率目兵堵剿。

    下旺土司

    本司山多地狭,为郡属中区,并无关隘险要,从未设兵防御,止有目民自守自耕。明季建司之始,例点土兵一百名戍守,与八土司轮班递换。遇霜降之辰,各司带领土兵赴府点阅巡城教场操演。

    那马土司

    本司土属内地,无事堵御,故建置以来,从未设立防兵。至例点土兵百名轮流戍守,与奉调征讨,与八土司同。

    都阳土司

    本司与各土司比壤错处,原无关寨险隘,止有猺陇一隘。猺蛮出入无定,然癣疥小丑不足为患。因从未设立防兵,惟签土民自为防范。《古零土司》

    本司叠𪩘层岩,疆圉颇固。虽有刁律、清水、罗降三隘,而中外悉属内地,无事防御,故历来未设防兵。即偶有窃发,不过督集司属土兵,自相扼守而已。

    安定土司

    本司境内关隘虽有五处,而险要者止有大察峒之刁房隘及彝江隘二处,地接庆远猺贼出入。然自古未设官兵防守,惟签附近村民,加意防范,有警则驰报司官,率领目兵相机扑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