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473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四百七十三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七十三卷目录
临安府部汇考三
临安府学校考
临安府户口考
临安府田赋考一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七十三卷
临安府部汇考三
临安府学校考 通志
本府
临安府儒学 :“在府治西。元平章王惟勤创建。明洪武十六年设,儒学因之。二十二年,通判许莘重修,规制始大。宣德间,知府赖英建尊经阁。正统八年,知府徐文振、十四年通判彭善道、天顺五年同知刘文。成化十五年,副使何纯、知府薛昌,相继修饰。弘治九年,副使李孟晊、知府陈盛重修尊经阁,置乐器。十二年,副” 使王一言、知府王资良凿泮池,广二十亩。嘉靖十年,副使戴书建启圣祠。嘉靖三十年,副使蒋宗鲁建乡贤名宦祠。万历三年,知府昌应时建云路坊于泮池南,表曰“滇南邹鲁。” 九年,知府甘一骥重修。二十七年,知府张守纲修两庑。万历三十四年,地震倾圮。巡按御史周懋相会巡抚都御史陈用宾、分巡参议康梦相重修,增敬一亭五楹,兵备佥事龚云政新两绰楔,题曰:“盛世人文,熙朝道化。” 郡人包见捷撰碑记见《艺文》。崇祯十六年,知府丁序琨、知州刘僖重修。丁亥年,流寇蹂躏,其经籍、祭器、雅乐,昔经郡人徐澜厘正。兵燹后散失无存。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府陈应熊修“尊经阁”,收贮经书。
修“学海观水亭” ,知州李滪修“文星阁” ,学正李大儒修“景贤祠” ,康熙二十二年奉
旨郡县重修,知府黄明修饰正殿、两庑、坊碑、斋舍、棂
星。大成门及周围墙垣、名宦乡贤祠。又东庑瓦砾中见石摹
圣像遂移于尊经阁。二十八年,教授熊兆镒修饰。
“尊经阁” ,二十九年升川东道知府黄明署府事,姚安府知府丁炜、知府朱翰春同捐俸铸,祭器全备。
建水州儒学 在府学左。明万历四十三年,知州赵士龙请于巡按御史吴应琦题建。裁临安府学训导一员为建水州学正,与府同。一学宫按《建水州志》:“创建与府学同。康熙三十二年,知府王永羲重修。五十一年,知州陈肇基修葺神库。五十三年,复大加修葺,内外焕然。”
崇正书院 :在府城西。明嘉靖二年,宪副王忠建堂、斋、楼、坊、房舍若干。丁亥毁,仅存大魁阁、五贤祠将圮。康熙三十九年,举人萧大成请于知府,同郡绅士捐金重建。
书院祠堂 三间。内竖《书院祠记》祀有功书院之贤。
景贤书院 详《寄贤祠》。今废。
义学 在城东接待寺。康熙二十八年,知府黄明、教授熊兆镒设。四十三年,知府董弘毅移设城西崇正书院。历年知府吴元臣、卢化龙、护府知州陈肇奎,俱捐俸延师训课。
帮贡田 ,坐落石屏州蚂蝗湾。明崇祯年,临安、石屏两地乡绅争买,告经司李吴公断,彼此俱不容买扣。临、建二学廪生及建水之饩元江者,各捐廪并俸银公买此田,帮贡赴京盘费。丁亥流贼屠城,出贡无人,被人侵没。康熙三十三年三月,三学斋廪生报府分清画一。除纳粮条外,三庠应贡廪生均分,或临庠应贡不系本地者,元建应贡者均分。元庠应贡不系本地者,临建均分。建、庠不应贡之年,临元均分,或遇恩例,亦同均分田曰“帮贡” ,明非贡不得与也。此贡田定例,永宜世守。
义田 旧绅士醵资买置,以赈孤独,置仓有五,丁亥之变,田租无收。
皇清定鼎,知州李滪、吏目王命新、郡人刘彪清“亩征。”
租重修“义仓” 于燃灯寺,每于岁暮荒月二次,散给孤寡。
外州县
石屏州儒学 在州治东。元至正间创,后毁于兵。明洪武二十二年重建。正统五年,学正王骥重修。万历间,知州萧廷对建尊经阁。天启五年,署州事顾庆恩、学正李之麟重修。
皇清康熙八年,知州刘维世、学正罗天柱加修,按石
屏《州志》:“庙在州治东,建于元,盛于明,重新于康熙二十三年。知州王光鼎、训导富弘祖督修大殿,重加丹垩。二十五年,学正朱龠、训导富弘祖,铺砌戟门砖石,户饰金钉,内外环植桧柏槐柳,菁葱可爱,更浚泮池,莲有并蒂之瑞。东西两庑各九间,戟门三间。名宦、乡贤祠旧废,今议置明伦堂,东棂星门。明正统十年,知” 州顾震、学正王骥修。天启六年,署州通判顾庆恩重修,历久尽颓。康熙六年,知州刘维世、学正罗天柱捐俸重建,增高旧基二尺,坚致辉煌,大胜于昔。启圣祠三间,在明伦堂后。敬一亭三间,在启圣祠东。尊经阁,万历戊戌知州萧廷对建,高三丈八尺,阔六丈四尺。明伦堂在大成殿后,左右居仁、由义斋房各三间。正统五年,署州通判彭善道、学正王骥重修。天启七年,署州通判顾庆恩重修,年久荒废。康熙二十九年,知州徐印祖捐无碍官钱,偕学正朱龠、训导杨寅东重建。
学正衙 在东庑旁。大门三间,住房三间,厢房四间,俱旧建。后堂三间,崇祯八年,学正张彬建。前堂三间,知州曹得爵、学正蔡汪如建。
训导衙 在明伦堂西。堂三间,住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三间。昔为往来官客寓所,墙壁朽坏。训导杨寅东捐赀修葺,建大门于明伦堂右侧,官署始有定处。
社学 在州前。知州冯应鳌建,五亩。“宝秀” 、“张本寨” ,俱知州萧廷对建,今久废。
龙泉书院 在北城外,知州王世祥修。
崇正书院 今废
秀山书院 ,知州萧廷对建,今亦废。
义学 石屏旧无义学。康熙三十六年,知州张毓瑞新建于明伦堂左,延师训课,捐俸供给。学田 在宝秀叶家庄,郡守金鉴置。
帮贡田 康熙三十年,知州徐印祖设立。详《碑记》。
阿迷州儒学 先在州治东门外,明洪武间建。正统十六年,知州徐文正、通判彭善道、知州张安继修。嘉靖间,署州同知邝民望迁于城北守备司署左。万历二十一年,署印州同石榛修。按《阿迷州志》,创建与《通志》同。及李定国焚毁殿庑后,迄壬辰为顺治九年重建,渐次修复。正殿五间,知州方逢时重建。两庑各三间,学正王爱民重建;仪门三间,知州钱弘业重建;棂星门三间,知州钱弘业“重建泮池” ,学正王爱民“重建” ;文昌宫三间,知州钱弘业、学正王爱民“重建。”
社学 :一在东南隅、一在西南隅。各三间《旧志》列载,今废。
义学 :在城内。康熙二十九年,知州王来宾捐俸延师训诲。馀俱不载。
宁州儒学 在州治东。明洪武二十六年建。万历六年,署印同知杨浚重修。正殿五间,东西庑各十三间。大成门三间,左名宦祠,右乡贤祠。棂星门左腾蛟坊,右起凤坊,云路坊。文星阁三层泮池。明伦堂三间,东存心斋房三间,西养性斋房三间。仪门三间,大门三间。
学署 :大堂三间,后宅三间,耳房各三间,正、训同制。俱在明伦堂右。
社学 在治东门外。康熙三十七年,州牧马世俊捐地捐俸重建,极其弘敞。
义学 五一在州前,一在《虚于》乡,一在《路居》乡,一在《易富》乡,一在《㜑兮》乡。康熙二十九年,知州金鸣凤捐俸延师训课。
通海县儒学 在县治南城外。明洪武二十五年,知县任暹即废寺创建。弘治十七年,知县余人俊重修。万历四十八年,改庙门西向,岁久渐圮。
皇清康熙二十九年,知县魏荩臣重修,改学门面北。
按《通海县志》:“通海学宫建于秀山之麓,地势方敞而敦崇,较县城墓约高五丈许。明洪武二十五年,知县任暹创立。弘治十七年,知县余人俊扩地兴工,重建大成殿东西两庑戟门,左名宦祠,右乡贤祠。棂星门次第而进,历阶百级,丹墀月台,石栏工丽。以旧堂为祠,祀启圣。其神厨、神库、宰牲房靡不毕葺。东为明伦” 堂,堂后尊经阁,栋桷拂云。中之讲堂,轩楹七丈,翼以斋廊,望之整如也。由大门入二门,重扉洞启,缭垣周广数百丈,仰挹清虚,俯瞰双湖。前涧后冈,左环右抱。敬一亭踞高𪩘,重檐阿阁,气象恢弘。御史毛凤诏建,刻《嘉靖敬一箴》,及注释视、听、言、动、心五箴碑。宫堂中外,古柏苍松,森森成行。自禄酋废县城宫堂尽毁,仅存棂星门三间。今渐次修复:大成殿三间,夹室各二间,东、西庑各九间,戟门五。
间:棂星门三间,名宦祠三间,“乡贤祠” 三间,启圣宫五间,明伦堂五间,二门三间,大门三间,东西斋房各三间。
学署 ,在县城南门内。正署建于“圣域门” 、训署建于“贤关门。” 自明洪武十九年至弘治十五年,数迁其地,而学制始定。以知县余人俊修扩学宫,相度气脉分注之处,创两学署。正堂各三间、住房各三间、厢房二间,大门二门,规模清肃。自禄酋毁县城后,至今谕训仍寄寓民居,公署萧然。
社学 一在御城内,一在杨广凤山,今废。义学 在城内。康熙二十九年,知县魏荩臣捐俸延师训课。
射圃 在儒学内,今废。
学田 坐落未详
河西县儒学 在县治东。元泰定间建。明洪武二十九年重建。嘉靖十二年,知县吴绍祖改迁。三十一年,兵备蒋宗鲁重修,岁久倾颓。
皇清康熙二十四年,知县杨汝楫、训导严以恭奉 旨重创,建正殿三间,两庑各五间,大成门三间。《名宦》:
祠三间:“乡贤祠” 三间,棂星门三间,泮池全。右为“明伦堂” 五间,左为“启圣楼” 三间。
学署 :教谕署,在庙左桂杏楼后。大堂三间,草厅三间。训导署,在庙右,大门三间,仪门一座,明伦堂五间,馀宅零星不等。
义学 在文庙左。书楼三间,耳房、学舍各五间,讲堂三间,斋、膳舍各二间。康熙四十年知县蔡酬建,学租二十石,皆蔡酬所置。四路义学 ,康熙五十年县令周天任置。嶍峨县儒学 ,“在县治东。明洪武十五年建。嘉靖三十四年知县邵元善修。天启七年知县蒋恒益移出县城之北,创建泮池一,棂星门一座,大成门三间。”
先师殿五间,两庑各七间,启圣祠大门三间,《明伦》
堂三间,启圣殿三间,名宦祠一间,乡贤祠一间。学署 在城内旧庙旁,左为教谕署,右为训导署,各有大门、厅堂、楼房、厨室。兵燹后俱毁。义学 在县城内,康熙二十九年,知县吴懋英捐俸延师训课。
蒙自县儒学 在县治东。明洪武二十七年建。成化十九年,训导赵子禧修。嘉靖元年,本府推官江鱼改修。万历四十七年,郡人尹廷俊建先儒祠。天启元年,县师生建文星阁,岁久倾颓。
皇清康熙二十年,知县孙居湜修建“大成殿”,三间“二。”
十一年重修。五十一年,教谕侯以璋重修,规模更加壮丽。两庑各三间,左神库,右神厨。康熙九年,知县罗巨璘、教谕董永能增置数间。二十一年,知县孙居湜重修,及先贤、先儒、名宦、乡贤神位。四十年,教谕侯以璋重修。戟门三间,康熙三十三年知县陈志友、教谕张纯一、训导朱葵修,即今“大成门。” 棂星门,嘉靖元年推官江鱼建。二十五年,都司石邦宪、知县龙恩修。万历十一年,县丞东辂又修。康熙二十三年,知县孙居湜又修。五十一年,教谕侯以璋重修。泮池在庙南,邑人称为“学海。” 隆庆时,知府钱邦称浚为池,即其土垒为三山,势若笔架形。家言印浮水面,焕乎其有文章。是岁举于乡者二人,登进士第者一人,万历十年,县丞车辂重浚。启圣祠旧在庙后,万历十年,知县陈汴移至尊经阁前,后废。康熙二十二年,训导黄应泰重建。四十九年,教谕侯以璋改建,比前高阔。五贤祠三间,居殿左。康熙四十八年,教谕侯以璋建,分教职行礼。尊经阁万历时教谕朱良用建,今废。敬一亭在尊经阁下,中置卧碑。明伦堂三间,久废。康熙二十二年,训导黄应泰重修;博文斋三间,嘉靖二十五年,都司石邦宪、知县龙恩改建德,今废;约礼斋三间,嘉靖二十五年,都司石邦宪、知县龙恩改修业,今废。学门三间原东向。成化时县丞陈溥移向南,久废。康熙二十二年训导黄应泰重建。大魁阁在庙前,面拱学海,杰然特出。文昌宫在明伦堂右。名宦祠在戟门左,知县李时用建。乡贤祠在戟门右,知县李时用建。育贤馆在殿右,康熙四十七年,教谕侯以璋建。
学田 五处一在县南,一在县北,一在滥泥坝,一在豹子冲,一在《朋勒》。
社学 三间在县西,今废。
义学 在县西。康熙五十年,议置学金六两,学租八石。田坐鸡街阿乃寨老军田。
见湖书院 明绅尹廷俊建。厥号“见湖” ,故以名院。万历时,其子绍皋迁于庙之左,祀宋诸儒。今废。
新平县儒学 明万历二十一年,知县李先芬建《庙庑》,议设学,不果。诸生仍寄元江府学,今始建。
先师殿五间:两庑各三间,大成门三间,棂星门一。
座,腾蛟坊、起凤坊,泮池一。启圣祠。大门三间,明伦堂三间,启圣殿三间,名宦、乡贤祠各一间。学署 。教谕,在明伦堂后,有门厅、堂厨、内室、马房。训导,在西门城内,门厅、堂厨同。
义学 康熙五十一年,知县张云翮捐俸议设。
临安府户口考 通志
府总
康熙七年,奉裁。临安卫通海御军舍人丁,归并州县征收。
原额军舍人丁共四千四百一十丁,额征丁银二千二百四两六分。
二十六年,奉裁左前、广后四卫、新安所,分归州县征收。
原额军舍人丁及编审清出,除顶补老故外,共丁四百六十九丁,额征丁银一百七十六两七钱八分。又二十五年编审清出军丁,伍丁征银一两八钱。二共人丁四百七十四丁,共银一百七十八两五钱八分。
三十年分,原额人丁及编审清出,除顶补老故外,共丁一万四千三百九十丁,额征丁银四千七十七两三分。
又额外康熙二十五年编审,增出沐庄人丁三百七十八丁,应征丁银一百三两四钱六分。《建水州》。
实在人丁六千九百四十五,税粮二千九百一十三石六斗。
共编银一千八百八十两九分九釐三毫八丝。石屏州:
实在户一千三百五十六,口一万四千三百二十。原额户口人丁五千六百五十。丁内:
上丁二千七百九十三丁,每丁编银三钱,该银八百三十七两九钱。
中丁二千六十六丁,每丁编银二钱,该银四百一十三两二钱。
下丁七百九十一丁,每丁编银一钱,该银七十九两一钱。
《客丁编》银一十五两一钱三分。
《庄丁编》银一十五两二钱。
以上人丁,共银一千三百六十两五钱三分。内除庄丁无征银一十五两二钱外。
实额银一千三百四十五两三钱三分。
石屏屯军丁
原额实编军丁二百八十三丁。内:
上丁一百一十六丁,每丁编银六钱二分,该银七十一两九钱二分。
中丁一百六十四丁,每丁编银四钱八分,该银七十八两七钱二分。
下丁三丁,每丁编银二钱八分,该银八钱四分。以上军丁,共实征银一百五十一两四钱八分。《宝秀》屯军丁:
原额实编军丁四百一十七丁。内:
上丁九十七丁,每丁编银六钱,该银六十两一钱四分。
中丁三百一十八丁,每丁编银四钱八分,该银一百五十二两六钱四分。
下丁二丁,每丁编银二钱八分,该银五钱六分。以上军丁,共实征银二百一十三两三钱四分。阿迷州
上则人丁一百八十五丁,每丁编银五钱五分,共银一百一两七钱五分。
中则人丁二百九十三丁,每丁编银四钱五分,共银一百三十一两八钱五分。
下则人丁三百一十八丁,每丁编银三钱五分,共银一百一十一两三钱。
以上《三则人丁》共七百九十六丁,各编不等,共实征银三百四十四两九钱。
宁州
实在人丁二千二百六十五,税粮一千二十八石五斗三升。共编银六百六十九两七分四釐四毫。
通海县
实在户、军民九百三十,口五千二百
原额“民户人丁” 九百三十一。丁内:
上丁二百七十四丁,每丁编银五钱,该银一百三十七两。
中丁三百六十五丁,每丁编银四钱,该银一百四十六两。
下丁二百九十二丁,每丁编银三钱,该银八十七两六钱。
以上人丁,共额银三百七十两六钱。
归并军丁
原额《人丁》一千六十二丁内:
上丁四百三十九丁,每丁编银六钱二分,该银二百七十二两一钱八分。
中丁四百八丁,每丁编银四钱八分,该银一百九十五两八钱四分。
下丁二百一十五丁,每丁编银二钱八分,该银六十两二钱。
以上军丁,共额银五百二十八两二分。
《舍丁》一百八十丁内:
上丁三十四丁,每丁编银六钱二分,该银二十一两八分。
中丁五十七丁,每丁编银四钱八分,该银二十七两三钱六分。
下丁八十九丁,每丁编银二钱八分,该银二十七两九钱二分。
以上舍丁,该银七十三两三钱六分。
河西县
原额人丁三千二百二丁,内除逃亡人丁七百六十二丁,实在人丁二千四百四十丁,内上则人丁一千二十八丁。每丁征银三钱,共银三百八两四钱。
《中则人丁》六百九十丁,每丁征银二钱五分,共银一百七十二两五钱。
下则人丁七百二十二丁,每丁征银二钱,共银一百四十四两四钱。
以上人丁,各编不等,共实征人丁银六百二十五两三钱。
康熙二十五年,《还沐》“庄民人丁” 一百四十二丁,内:
上则人丁四十三丁,照本县民间每丁征银三钱,共银一十三两九钱。
《中则人丁》三十三丁,照本县民间每丁征银二钱五分,共银八两二钱五分。
《下则人丁》四十八丁,照本县民间每丁征银二钱,共银九两二钱。
以上共新增人丁银三十两七钱五分。
康熙三十年,增十五丁。
中丁二丁,每丁征银二钱五分,共银五钱。下丁十三丁,每丁征银二钱,共银二两六钱。以上共增丁银三两一钱。
原额人丁及增除、顶补、老故、上、中、下三则,共二千五百七十九丁,额征银六百五十九两一钱五分。
嶍峨县
按《县志》,猓彝边地,例不编丁,入于条银内,百姓输将称便。自顺治五年,土贼连破县城,士民受其荼毒,妇女掳掠过半。至康熙四年,土逆禄益谋叛,复攻城,焚杀官署,官兵被祸甚烈,居民十不存一,以故户口之数寥寥。
男丁三千一百六十八丁、女丁三千口。
户二千一百六十八
蒙自县
原额“民丁” 六百三十五丁。内:
上丁一百一十二丁,每丁额征银三钱五分。中丁一百六十八丁,每丁额征银二钱八分。下丁三百五十五丁,每丁额征银一钱八分。以上额征人丁银一百五十两一钱四分。俱随粮征收。
康熙二十五年,裁并新安所原辖六伍归县。原额军丁一百七十二丁内:
上丁二十四丁,每丁额征银六钱二分。
中丁六十六丁,每丁额征银四钱八分。
下丁八十二丁,每丁额征银二钱八分。
以上军丁,额征银六十九两五钱。
原额舍丁二十三丁。内上丁六丁、中丁五丁、下丁十二丁。
以上舍丁额征银九两四钱八分。〈各科与军丁同。〉新平县。
按《县志》,彝猓边地,例不编丁,入于条银内,百姓输将便宜。自康熙四年土逆禄益作叛,攻城掠寨,人民逃散,十不存一,故户口之数寥寥,男丁四千二百三十八丁,女丁四千口。
户三千二百三十户
临安府田赋考一 通志州县志合载
府总
康熙七年,奉裁临安卫通海御归并州县征收原额民赋及清出田地共八千八百八顷二十八亩五分九釐四毫八丝三忽四微七纤三尘四渺一漠。查额内尚有荒芜田地,额编钱粮,见系除荒征解,统俟开垦全熟足额。
实征夏税本折麦一千三百九石九斗一升二合四勺四抄二撮八圭八粒三粟。
实征秋粮本折米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三石九斗四合九勺五撮一圭三粒三颗七粟。
实征《条编》“协济” 等银一万二千八十八两九钱四釐七毫八丝六忽八微四纤六尘七漠。又,额外增出沐庄田地共二百一十一顷一亩一分三釐三毫四丝七忽八微六纤四尘一渺一漠。查增出田地内尚有荒芜,额编钱粮见系除荒征解,统俟开垦全熟足额。
实征夏税折色麦二十六石八斗七升二合八抄一撮三圭八粒六颗三粟。实征秋粮本折米三百一十七石五斗一升二合三抄二撮一圭五粒四颗三粟。实征《条编》银三百六十二两六钱一分九釐一毫五丝四忽六微一纤五尘三渺八漠。
额征
除悬额无征外,并没官禄、昌贤等叛产,删除各款租谷名色外,“差发银一千七百六十五两二分八釐一毫五忽八微六纤五尘,全征新增差发银一百两,全征商税、税课司税课、铅课、牛马猪牙酒课、门摊纳缕” 等处认办窑课、松课、盐店各项课程银一千六百五十九两五釐八丝,遇闰加银七十两七钱八分三釐九毫;全征户口食盐银二十三两一钱八釐八毫六丝;全征麦课银一十二两;全征矿课铅锡课银五百三十三两二钱一分,遇闰加银二十七两五钱八分全征。查此矿课内有新平县明直厂课银三百三十两九钱六分,因硐老山空,矿苗断绝,曾经两次题请豁免,未蒙除豁。
鱼课鱼钞银三百二十三两一钱七分四釐六毫。遇闰加银二十两三钱二分六釐五毫三丝。全征
田租银八钱二分,全征。
《军饷》米银七钱五分八釐八毫七丝六忽三微。全征
《乍甸均徭》银二十两,全征。
《水利租谷》银五两四钱八分,全征。
《房地租》银一十两七钱五分二釐,全征。
驿站充饷银一百五十两,全征。
《嶍峨县酒课》不计闰银八钱,全征
学租银三十八两三钱二分一厘,全征。
《丁苴》田租除荒芜无征外,实征银一十两。税契原无定额,遇有民间投纳,按季汇解。新增
建水州旧设临元参将衙门,年例奉文“没官” 各项年例银九十二两,子花九十斤,槟榔二十把,核桃一万九千个,松子二石,木耳四十斤,干笋一百斤,麻子油一百斤,月柴四十三挑。以上九项,除年例银九十二两全征,其子、花等项按年照时变价起解。
年例马料本色谷八十石一斗一升三合五勺,全熟。
“年例本色糕粮二石全熟” 查此租谷糕粮子花等款,系明时旧设临元参将私派年例,原非正款。嗣吴逆搜查无碍银两,遂将此项增入每岁私派村寨,原非有田有粮之项。前已造入《全书》,未蒙删除。
实征元江府慢车寨归入秋粮本色米六十石,实征元江府慢车寨归入银六十两。
又额外清出建水州猛丁、猛喇等七寨耔粒色银四百两,全征。
原额屯官马料、公样等田地共八百三十五顷四十七亩六分六釐五毫七丝七忽。查额内尚有荒芜田地,额编钱粮,见系除荒征解,统俟开垦全熟足额。
实征秋粮本色米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一石九斗八升四合四勺二抄二圭。
实征折色夏税秋粮麦荞米谷共五千二百六十九石四斗一升七合一勺一抄二撮八圭。各折不等。该折色银二千七百六十七两七钱五分六釐一毫四丝二忽六微八纤。
额征
除悬额无征外,原额“窑厂地租” 除荒芜无征外,
实征银六两一钱八分。全征:
原额马场地租银一十七两九钱,全征。
康熙二十六年,奉裁左、前、后广四卫、新安所分归州县征收。
原额屯官马料、公样等田地共八十三顷五十九亩一分八釐八毫二丝四忽。查额内尚有荒芜田地,额编钱粮,见系除荒征解,统俟开垦全熟足额。
实征秋粮本色米六百一十石四斗一升一合四勺七抄八撮六圭。
实征折色夏税、秋粮、麦、米、谷、荞共一千八百六十一石九斗四升九合八抄五撮四圭,各折不等。该折色银七百九十两五分四釐一毫二丝六忽九微三纤。
以上共额征银二万四百七十五两二钱五分三釐五毫一丝八忽六微二纤一尘七漠。又额外增出《沐庄条编》并耔粒共银七百六十二两六钱一分九釐一毫五丝四忽六微一纤五尘三渺八漠。又《人丁》项下额征银六千四百五十九两六钱七分。又额外增出丁银一百三两四钱六分。四项共银二万七千八百一两二釐六毫七丝三忽二微三纤六尘四渺五漠。
起运
“布政司” 项下起运银一万七千一百六十两八钱三分二釐四毫三忽六微二纤六尘四渺五漠。
《粮道》项下银三千五百五十七两八钱一分二毫六丝九忽六微一纤。
存留
《俸工》项下官役俸食,共银六千二百四十两九钱六分。
《支给》项下鞭春祭祀等银二百七十五两,铺兵工食银五百六十六两四钱。
本色
额征夏税秋粮本折麦米谷,共二万八千四十六石二斗一升三合二勺四抄六撮八圭一粒四颗
额外增出
实征夏税秋粮本折麦米三百四十四石三十八升四合一勺一抄三撮五圭四粒六粟。《外征六款》项下:
额征租谷、糕粮共八十二石一斗一升三合五勺。
以上麦米等项,听粮储道支用报销。
建水州
实征民赋并沐氏勋庄共田地一千五百八十八顷四十二亩七分八釐五毫九丝五忽一纤七尘四渺。
实征夏税正耗京斗麦二百五十九石三斗九升九合九勺七抄二撮七圭一粒六粟。
实征民沐并节年开垦,共秋粮正耗京斗,米二千二百三十二石二斗三合八勺八抄六撮四圭五粒七颗一粟。
新增开垦起科田三顷八十亩七分九釐六丝二忽二微。该应征秋粮本折米八石六升五合一勺四抄五撮三圭六粒五颗一粟。
三项共米二千四百九十九石六斗六升九合四撮五圭三粒二颗八粟。
实征“民沭并节年开垦条编金价协济地亩加派合编” 银二千三百二十九两七钱二分九釐四毫七丝三忽八微七尘七渺八漠。
实征“民沐丁差” 并康熙五十年编审新增丁差,共银一千三十一两五钱。
实征房租银二钱五分二釐。
实征地租银一十两五钱。
实征田租银八钱二分
实征“乍甸均徭” 银二十两。
实征五亩差发银一百两。
实征猛丁猛喇籽粒银四百两
以上共银三千八百九十二两八钱一厘四毫七丝三忽八微七尘七渺八漠。
实征参将年例各物变价银二百三十四两四钱一分八釐四毫二丝。〈年例在《条丁》之外报解。〉《课程》:
实征窑课不计闰银二两一钱四分一厘。实征曲江街税银二十五两,遇闰加银二两八分三釐三毫。
实征乍甸街税银七两,遇闰加银五钱八分三釐。
税契原无定额,遇有民间投纳,按季汇解屯赋。
实征旧裁附征临安卫新并新安所屯赋共田地二百四十五顷三十三亩八分二釐八毫一丝五忽
实征夏税本折麦一百四十二石三升七合一勺六抄二撮三粒六颗。
实征新旧裁并屯赋秋粮谷荞折米并节年开垦,共正耗京斗米一千七百五十石四斗八升一合一勺一抄五撮六圭八粒四颗六粟。新增开垦屯田二顷四十八亩
应征秋粮米七石二斗四升九合八勺五抄六撮二圭。
应征《条编》银六两八钱八分八釐五毫八丝五忽九微八纤九尘一渺二漠。
实征屯赋《条编》等项,共银一千一百八十三两三钱二分二釐九毫六丝二微三尘七渺五漠。实征屯赋丁差银一千二百六十三两六钱二分。
实征窑厂地租银六两一钱八分。
以上《屯赋条丁》,共银二千四百六十两一分一厘五毫四丝六忽一微九纤二尘八渺七漠。以上民屯征合《条丁》等款,共银六千三百五十四两四钱三分四釐二毫四丝二忽八微六纤五尘四渺八漠。
起运
布政司库银四千三百九十八两二钱三分四釐二毫四丝二忽八微六纤五尘四渺八漠。存留。
支放官役俸工鞭春、祭祀等款银一千九百五十六两二钱。
本折
额征夏税秋粮本折麦米存贮州仓。听候按月支放兵粮报销
盐法
州境历来食琅井盐,商户自买行销,官但催缴引票。
石屏州
原额民地一百一十八顷四十八亩七分三釐一丝一忽五微七纤三尘六渺。内:
上则地九亩三分七釐九毫七丝五忽,每亩科税一升六合六勺,该税一斗五升五合七勺三撮八圭五粒。
中则地,六顷三亩一分一厘八毫九丝一忽五微七纤三尘六渺。每亩科税一升二合五勺,该税七石五斗三升八合九勺八抄六撮四圭四粒六颗七粟。
下则地一百一十二顷三十六亩二分三釐一毫四丝五忽。每亩科税八合四勺二抄三撮,该税九十四石六斗四升二合七勺七抄七撮五圭三颗三粟。
以上三则全熟,共该夏税折色六钱,麦一百二石三斗三升七合四勺六抄七撮八圭,该银六十一两四钱二釐四毫八丝六微八纤。内除拨归王庄麦五石二斗,该银三两一钱二分外,实征麦九十七石一斗三升七合四勺六抄七撮八圭,该银五十八两二钱八分二釐四毫八丝六微八纤。
折色改征本色,奉文于康熙十二年,始以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
原额、民田八百七十顷一十七亩四釐四毫二丝六忽二微八纤三尘三渺五漠。内
上则田一百一十九顷三十八亩一分九釐五毫七丝五忽八微,每亩科粮三升八合五勺八抄,该粮四百六十石五斗七升五合五勺九抄二撮三圭四粒三颗六粟。
中则田三百二十九顷八十四亩七分五釐四毫一丝三忽三微八纤三尘三渺五漠,每亩科粮二升八合五勺八抄,该粮九百四十二石七斗四合二勺七抄三撮一圭四粒五颗。
下则田四百二十顷九十四亩九釐四毫三丝七忽一微,每亩科粮一升八合五勺八抄二撮一圭,该粮七百八十二石一斗九升六合六勺七抄一撮一粒一颗三粟。
以上三则全熟,共该秋粮本色米一千一百三十石零二斗七升六合五勺三抄六撮四圭九粒九颗九粟;内除拨归王庄米五十一石五斗一合五勺外,实征米一千七十八石七斗七升五合三抄六撮四圭九粒九颗九粟。奉文于康熙十二年为始,以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
折色八钱米五百石,该银四百两。内除拨归王庄米四十八石二斗,该银三十八两五钱六分。
实征米四百五十一石八斗,该银三百六十一两四钱四分。
实征折色七钱米五百五十五石二斗,该银三百八十八两六钱四分。
折色改征本色,奉文于康熙十二年为始,以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二升。
原额《条编》,每税粮一石,合编银八钱三分八釐四毫八丝三忽,共银一千九百一十八两二钱九分三釐一毫四丝九忽七微六纤七尘三渺九漠。内除拨归王庄随税粮条编银八十七两九钱五分八釐一毫二丝四忽四微二纤四尘五渺外,实征《条编》银一千八百三十两三钱三分五釐二丝五忽三微四纤二尘八渺九漠。又丁差实额银一千三百四十五两三钱三分。〈详见《户口》。〉
以上条编丁差,共银三千二百七十八两八钱二分三釐一毫四丝九忽七微六纤七尘三渺九漠。内无征银一十五两二钱,拨归王庄随税粮银八十七两九钱五分八釐一毫二丝四忽四微二纤四尘五渺,实征银三千一百七十五两六钱六分五釐二丝五忽三微四纤二尘八渺九漠。奉文照银七钱三征收。内起解布政司库银七银一千六百三十一两七钱一分三毫五丝八忽七微四纤二尘八渺九漠钱三钱六百九十九两三钱三釐。存留本州银七银五百九十一两二钱五分六釐六毫六丝六忽六微钱三钱二百五十三两三钱九分五釐。照《全书》开载裁减定例数目坐放官役俸食等项,年终汇册报销。
课程
实征酒课银二两
实征鱼课银九十六两一钱五釐六毫,遇闰加银八两三分八釐八毫。
实征松课银一十五两四钱三分一厘六毫,实征猪税银二十四两。
实征商税银一十六两七钱六分。
实征学租银三十五两
实征宝秀街税银六两
石屏屯
原额“屯地一十一顷八十亩二釐二毫五丝,不分等则,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二百三十六石四合五勺,该银一百一十八两二釐二毫五丝。内荒芜屯地五顷二十六亩六分四釐九毫,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一百五石三斗二升” 九合八勺,该无征银五十二两六钱六分四釐九毫。
成熟屯地六顷五十三亩三分七釐三毫五丝。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一百三十石六斗七升四合七勺,该实征银六十五两三钱三分七釐三毫五丝。
原额、屯田八十七顷八十二亩八分一厘四毫五丝二忽六微二纤六尘一渺八漠。内
上则田六十四顷六十三亩二分四釐九毫六丝四忽六微八纤七尘五渺。每亩粮本色米四斗八升,该本色米三千一百二石三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五圭。
中则田,一顷五亩九分六釐四毫四丝五忽四微五纤四尘九渺五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五升五合,该银二钱二分七釐五毫,该折色米四十八石一斗一升四合七勺三抄六撮八圭二粒,该银二十四两一钱七釐三毫六丝八忽四微一纤。
下则田,二十二顷一十三亩六分四丝二忽四微八纤三尘七渺三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色米九百五十一石八斗四升四合一勺八抄二撮六圭八粒,该银四百七十五两九钱二分四釐九丝一忽三微四纤。
以上三则,该秋粮本色米三千一百二石三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五圭;折色五钱米一千石六升二合九勺一抄九撮五圭。该银五百两三分一厘四毫五丝九忽七微五纤。内:
荒芜屯田二十五顷五十九亩九分五釐三毫二丝九忽七微五纤七尘九渺六漠。内:
上则田一十九顷一亩三分四釐三毫八丝一忽三微五纤四尘一渺九漠,每亩科本色米四斗八升,该本色米九百一十二石六斗四升五合三抄五圭。
中则田,一顷五亩九分六釐四毫四丝五忽四;
微五纤四尘九渺五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五升五合,该银二钱二分七釐五毫;折色米四十八石二斗一升四合七勺三抄六撮八圭二粒,该银二十四两一钱七釐三毫六丝八忽四微一纤。
下则田,五顷五十二亩六分四釐五毫二忽九微四纤八尘八渺四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色米二百三十七石六斗三升七合三勺六渺二撮六圭八粒,该银一百一十八两八钱一分八釐六毫八丝一忽三征四纤。
以上三则,该无征秋粮本色米九百一十二石六斗四升五合三抄五圭;无征折色五钱米二百八十五石八斗五升二合九抄九撮五圭,该银一百四十二两九钱二分六釐四丝九忽七微五纤。
成熟屯田六十二顷二十二亩八分六釐一毫二丝二忽八微六纤八尘二渺二漠。内:
上则田,四十五顷六十一亩九分五毫八丝三忽三微三纤三尘三渺三漠。每亩科粮本色米四斗八升,该本色米二千一百八十九石七斗一升四合八勺。
下则田一十六顷六十亩九分五釐五毫三丝九忽五微三纤四尘八渺九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色米七百一十四石二斗一升八勺二抄,该银三百五十七两一钱五釐四毫一丝。
以上二则,该实征秋粮本色米二千一百八十九石七斗一升四合八勺。照旧例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
实征折色五钱米七百一十四石二斗一升八勺二抄,该银三百五十七两一钱五釐四毫一丝。
原额官田七顷九十九亩一厘八毫,不分等则,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斗,该银五分四釐;该秋粮本色米一百六十七石七斗九升三合七勺八抄。
折色六钱米七十一石九斗一升一合六勺二抄,该银四十三两一钱四分六釐九毫七丝二忽。
荒芜官田八十九亩二分七釐六毫,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升,该银五分四釐;该无征秋粮本色米八石七斗四升七合九勺六抄。
折色六钱米八石三升四合八勺四抄,该无征银四两八钱二分九毫四忽。
成熟官田七顷九亩七分四釐二毫,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升,该银五分四釐。该实征秋粮本色米一百四十九石四升五合八勺二抄,照旧例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
折色六钱米六十三石八斗七升六合七勺八抄,实征银三十八两三钱七分六釐六丝八忽。以上地田,坐落州境内。
宝秀屯
原额屯地一十二顷六十一亩二分一厘五丝。不分等则,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二百五十二石二斗四升二合一勺,该银一百二十六两一钱二分一厘五丝。内:
“荒芜屯地五顷八亩七分五釐八毫五丝,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一百一石七斗五升一合七勺,该无征银五十两八钱七分五釐八毫五丝;成熟屯地七顷五十二亩四分五釐二毫,每亩一例科税折色五钱;麦二斗,该银一钱,该夏税折色五钱;麦一百五十石四斗九升” 四勺,该实征银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五釐二毫。
原额、屯田九十二顷三十七亩二分六釐三毫四丝七忽三微七纤三尘八渺二漠。内、
上则田,五十五顷六十七亩六分二毫七丝六忽七微五纤五尘二漠。每亩科粮本色米六斗八升,该本色米二千六百七十二石四斗四升九合三勺二抄八撮四圭二粒二颗。
中则田一十三顷四十三亩七分九毫五丝一忽六微六纤六渺六漠。每亩科粮本色米四斗五升五合,该本色米六百一十一石三斗八升七合八勺三抄五粒六颗。
下则田二十三顷二十五亩九分五釐一毫一丝八忽九微九纤八尘一渺四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
色米一千石一斗五升九合一抄一撮五圭二粒,该银五百两七分九釐五毫五忽七微六纤。以上三则,该秋粮本色米三千二百八十三石八斗四升七合一勺五抄八撮四圭八粒。折色五钱米一千石一斗二升九合一抄一撮五圭二粒,该银五百两七分九釐五毫五忽七征六纤。内荒芜屯田五十三顷六十七亩九分九釐七毫三丝二忽四微一尘一渺六漠。内上则田四十顷一亩九分五釐三毫四丝一忽三微五纤。每亩科粮本色米四斗八升,该本色米一千九百二十石九斗三升七合一勺五抄八撮四圭八粒。
下则田,一十三顷六十六亩三釐四毫九丝一忽五纤一尘一渺六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色米五百八十七石三斗九升五合一抄一撮五圭二粒,该银二百九十三两六钱九分七釐五毫五忽七微六纤。
以上二则,该无征秋粮本色米一千九百二十石九斗四升七合一勺五抄八撮四圭八粒;折色五钱米五百八十七石三斗九升五合一抄一撮五圭二粒,该无征银二百九十三两六钱九分七釐五毫五忽七微六纤。
成熟屯田三十八顷六十九亩二分七釐六毫一丝四忽九微七纤二尘六渺六漠。内:
上则田,一十五顷六十五亩六分五釐三丝五忽四微五尘二漠。每亩科粮本色米四斗八升,该本色米七百五十一石五斗一升二合一勺六抄九撮九圭四粒四颗。
中则田一十三顷四十三亩七分九毫五丝一忽六微六纤六渺六漠。每亩科粮本色米四斗五升五合,该本色米六百一十一石三斗八升七合八勺三抄五粒五颗。
下则田,九顷五十九亩九分一厘六毫二丝七忽九微六尘九渺八漠。每亩科粮折色五钱,米四斗三升,该银二钱一分五釐;该折色米四百一十二石七斗六升四合,该银二百六两三钱八分二釐。
以上三则,该实征秋粮本色米一千三百六十二石九斗,照旧例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实征折色五钱米四百一十二石七斗六升四合,该实征银二百六两三钱八分二釐。原额官田四顷二十亩三分六釐七毫。不分等则,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升,该银五分四釐:该秋粮本色米八十八石二斗五升六合七抄。
折色六钱米三十七石八斗二升四合三抄,该银二十二两六钱九分四釐四毫一丝八忽。荒芜官田八十六亩五分八釐一毫,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升,该银五分四釐。该无征秋粮本色米十八石一斗八升二合一抄。
折色六钱米七石七斗九升二合二勺九抄,该无征银四两六钱七分五釐三毫七丝四忽。成熟官田三顷三十三亩六分八釐六毫,每亩一例科粮三斗。内本色米二斗一升,折色六钱米九升,该银九分四釐。该实征秋粮本色米七十石七升四合六抄,照旧例二斛一石征收,每石带耗三升。
“实征折色六钱,米三十石三升一合七勺四抄,该实征银一十八两一分九釐四丝四忽。” 以上田地坐落在州辖宝秀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