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第100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
第一百卷目录
琉球部汇考一
隋〈炀帝大业二则〉
宋〈孝宗淳熙一则〉
元〈世祖至元二则 成宗元贞一则〉
明〈太祖洪武十一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九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
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五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九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六则 熹宗天启一则
愍帝崇祯二则〉
皇清〈顺治三则 康熙十三则〉
琉球部汇考二
明一统志〈琉球山川考〉
琉球使略〈颁赐国王 颁赐王妃 颁赐祭品〉
图考〈二则〉
琉球部艺文〈诗〉
送高肃卿使琉球 明应天桂
琉球部纪事
边裔典第一百卷
琉球部汇考一
隋
炀帝大业三年遣朱宽使于琉球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三年三月,遣羽骑尉朱宽使 于琉球国。按琉求本传:琉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 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名 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王人呼之为可 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罗檀洞。壍栅三重,环以 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兽。 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然下垂。国有四、五 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 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纻绳 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 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 正方,织斗镂皮,并杂色纻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 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佩。缀铛 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有刀槊、弓箭、剑 铍之属。其处少铁,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编纻 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兽,令左右轝之而行,导从 不过数十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国人好相攻击,人 皆骁健善走,难死而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 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 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解和,收取斗 死者,共聚而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 冠,使为队帅。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 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 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 锥大如著,长尺馀,钻顶而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 望月亏盈,以纪时节;候草药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 鼻,颇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 父子同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鬓,身上有毛之处,皆亦 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贝 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匹耦。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 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 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 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 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 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䏝,摇手而舞。 其死者气将绝,举至庭,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 帛缠之,裹以苇草,亲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 月不食肉。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有 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 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馀,阔数寸而 垦之。土宜稻、“粱、𢇲、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木,有枫、 栝、樟、松、楩、楠、杉、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 岭南相类。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斗战杀人,便将 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 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 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大业元 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 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 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琉求 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大业六年,武贲郎将陈棱等汎海击琉求国,俘其男 女万馀人以归。
按《隋书炀帝本纪》:“六年二月,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 夫张镇周击琉求,破之,献俘万七千口,颁赐百官。” 按《琉求本传》:“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琉求不从,宽取 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 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周率兵 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
又一日便至琉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琉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 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按《陈棱传》,“棱大业三年拜 武贲郎将。后三岁,与朝请大夫张镇周,发东阳兵万 馀人,自义安汎海击琉求国,月馀而至。琉求人初”见 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棱率众登岸,遣镇 周为先锋,其主欢斯渴剌兜遣兵拒战,《镇周》频击破 之。棱进至《低没檀》洞,其小王《欢斯老模》率兵拒战,棱 击败之,斩老模。其日雾雨晦冥,将士皆惧。棱刑白马 以祭海神,既而开霁,分为五军,趣其都邑。渴剌兜率 众数千逆拒,棱遣镇周右先锋击走之。棱乘胜逐北 至其栅,渴剌兜背栅而阵,棱尽锐击之,从辰至未,苦 斗不息。渴剌兜自以军疲,引入栅。棱遂填壍攻破其 栅,斩渴剌兜,获其子《岛槌》,虏男女数千而归。帝大悦, 进棱位右光禄大夫,武贲如故。
宋
孝宗淳熙 年琉求入寇泉州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琉求本传:琉求国在泉 州之东,有海岛曰彭湖,烟火相望。其国堑栅三重,环 以流水,植棘为藩,以刀槊弓矢剑鼓为兵器,视月盈 亏以纪时。无他奇货,商贾不通。厥土沃壤,无赋敛,有 事则均税。旁有毗舍邪国,语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 人类。淳熙间,国之酋豪尝率数百辈猝至泉之水澳、 围头等村,肆行杀掠。喜铁器及匙,著人闭户则免,但 刓其门圈而去。掷以匙著,则𫖯拾之;见铁骑,则争刓 其甲;骈首就戮而不知悔。临敌用标枪,系绳十馀丈 为操纵,盖惜其铁,不忍弃也。不驾舟楫,维缚竹为筏; 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
元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遣使谕琉求入朝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八年秋九月,命海船副 万户杨祥、合迷张文虎并为都元帅,将兵征琉求,置 左右两万户府,官属皆从祥选辟。既又有福建吴志 斗,言祥不可信,宜先招谕之。乃以祥为宣抚使,佩虎 符,阮监兵部员外郎,志斗礼部员外郎,并银符,赍诏 往琉求。”按琉求本传: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 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 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西、南、 北岸皆水,至彭湖渐低;近琉求则谓之“落漈。”漈者,水 趍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渔舟到彭湖已下,遇飓风发 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 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蕃市舶,不闻至其国。世 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 军往降之,不听命则遂伐之,朝廷从其请。继有书生 吴志斗者,上言“生长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为若欲 收附,且就彭湖发船往谕,相水势地利,然后兴兵,未 晚也。”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 部员外郎,阮监兵部员外郎,并给银符,往使琉求。诏 曰:“收抚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诸蕃,罔不臣属。惟琉求 迩闽境,未曾归附,议者请即加兵。朕惟祖宗立法,凡 不庭之国先遣使招谕,来则按堵如故,否则必致征 讨。今止其兵,命杨祥、阮监往谕。汝国果能慕义来朝, 存尔国祀,保尔黎庶;若不效顺,自恃险阻,舟师奄及, 恐贻后”悔,尔其慎择之。
至元二十九年,杨祥等使琉,求不达而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杨祥、阮监果不能达琉 求而还,志斗死于行。时人疑为祥所杀。诏福建行省 按问,会赦不治。按琉求本传:“二十九年三月二十 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时,海洋中正东望 见有山长而低者,约去五十里,祥称是琉求国,监称 不知的否。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众,不亲上,令 军”官刘闰等二百馀人以小舟十一艘载军器,领三 屿人陈辉者登岸。岸上人众不晓三屿人语,为其杀 死者三人,遂还。四月二日,至彭湖,祥责监志斗已到 琉求文字,二人不从。明日,不见志斗踪迹,觅之无有 也。先志斗尝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贵,其言诞妄 难信,至是疑祥害之。祥顾称“志斗初言琉求不可往, 今祥已至,琉求而还。”志斗惧罪逃去。志斗妻子诉于 官,有旨发祥监还福建置对。后遇赦,不竟其事。
成宗元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遣镇抚张浩等攻琉求擒获百馀人以归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按《琉求本传》:“元贞三年,福 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今立省泉州,拒琉求为近。可 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兴请就近试 之。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 赴琉求国,擒生口一百三十馀人。”
明
太祖洪武五年遣使以即位建元谕琉求其王即遣其弟入朝进贡
按《明外史琉求传》:“琉求居东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 国。元世祖遣官招谕之,不能达。太祖洪武初,其国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为姓。而中山最 强,洪武五年正月,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 国。其中山王察度即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 帝喜,赐《大统历》及文绮纱罗,其使者亦有赐。”
按《明一统志》:“琉求古未详何国。汉魏以来,不通中华。 隋大业中,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其国,语言 不通,掠一人以返。后遣武贲郎将陈棱率兵至其都, 虏男女五千人还。”唐、宋时,未尝朝贡。元遣使招谕之, 竟不从。本朝洪武中,其国分为三:曰中山王、曰山南 王、曰山北王,皆遣使朝贡。
按《寰宇记》:“琉球人深目长鼻,颇类胡人。男子去髭须, 妇人以墨黥手。为龙蛇文,皆纻绳缠发,从顶后盘绕 至额。男以鸟羽为冠,装以珠玉、赤毛;妇以罗纹白布 为帽,织斗镂皮,并杂毛为衣,以螺为饰,而下垂小贝, 其声如佩。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 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食用手得异味,先进尊者;死 者沐浴其尸,必布帛缠之,裹以苇草衬土而殡,上不 起坟。无他奇货,尤好剽掠,故商贾不通。人喜铁器及 匙著。不驾舟楫,惟缚竹为筏,急则群舁之,泅水而遁。 事山海之神,以酒肴斗战杀人,即以所杀人祭其神。 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所居地曰“波罗檀洞”, 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殿宇多雕刻。禽兽无 赋敛,有事则均税。无文字,不知节朔。“视月盈亏以知 时,视草荣枯以计岁。”
洪武七年,琉求入贡,并上《皇太子笺》。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七年冬,泰期复来贡,并上皇 太子笺。命刑部侍郎李浩赍赐文绮、陶铁器,且以陶 器七万、铁器千就其国市马。”
洪武九年,琉求国王之弟《泰期》入朝进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九年夏,泰期随浩入贡,得马 四十匹。浩言其国不贵纨绮,惟贵磁器铁釜。自是赏 赉多用诸物。”
洪武十年,琉求遣使贺正旦,贡马十六匹、硫黄千斤。 洪武十一年,中山王复来贡。其山南王承察度亦遣 使朝贡,礼赐如中山。
按:以上《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洪武十五年,琉求中山王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五年春,中山来贡,遣内官 送其使还国。”
按“闽书”:琉求国在闽东北大海中,曩贡使往来泉州, 后移福州。册封朝使,自长乐梅花所开洋,南风顺利, 十八日可至。操舟多用漳人,以子午针量其水道,古 指南法也。其国繇汉、周以来,不通中华。隋时,常遣兵 俘其男女五千人入闽中,竟不内附。元遣使谕之,不 至。我明洪武初,国三分中山,山南、山北,鼎峙称王。各 遣使朝贡。十五年赐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宗镀金 银印、金币。使还,言“三王争雄,治兵相攻。”赐诏谕之,并 谕山北王怕尼芝。
洪武十六年,琉、求三王并遣使朝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六年,中山王与山南王并 来贡,诏赐二王镀金银印。时二王与山北王争雄,互 相攻伐;命内史监丞梁民赐之敕,令罢兵息民,三王 并奉命。”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贡。 按“闽书”:洪武十六年,赐山北王印及文绮,王妃相国 而下有差;赐国王怕尼芝等物,山南王亦如之。后赐 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纻丝纱罗,王侄王相寨官绢 公服。后又回赐国王锦四段,纻丝罗各六匹,纱八匹; 王妃锦二段,纻丝纱各四匹;“差来王舅彩段四表里, 罗四匹,纱帽一顶,钑花金带一条,织金纻丝衣一套, 靴袜各一双;长史、使者每员彩段二表里,折钞绵布 二匹;通事每员彩段一表里,折钞绵布二”匹。从人每 名折钞绵布二匹。留边使者、通事、从人赏同正贡。外 附来货物,官抽五分,买五分
洪武十八年,三王皆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十八年又贡,赐山北王镀金 银印如二王;而赐二王海舟各一。自是,三王屡遣使 奉贡,而中山王尤数。”
洪武二十三年,中山王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三年,中山来贡。其通事 私携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入都,为门者所获,当入 官。诏还之,仍赐以钞。”
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入贡,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 学肄业,山南王亦遣从子寨官子入国学肄业,从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五年夏,中山贡使以其 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衿靴 袜并夏衣一袭。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 国学,赐赉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明年,中山” 两入贡,又遣寨官子肄业国学。是时,国法严,中山生 与云南生有《非议诏书》者。帝闻,置之死,而待其国如 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
按《闽书》:中山王遣子侄及陪臣子弟入太学肄业。上礼遇之,赐闽人三十六姓习水善者,与往来朝贡。洪武二十九年,琉求入贡;遣其国人及女姑入国学 肄业。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武二十九年春,山北王遣使来 贡,令山南生肄国学者归省。其冬复来。中山亦遣寨 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其感 慕华风如此。中山又遣使请赐𠜍带,命礼部绘图,令 自制。其王固以请,乃赐之,并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 职勤,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
惠宗建文元年以登极嗣位谕球求三王皆遣使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建文帝嗣位,遣官以登极诏谕其 国,三王亦奉贡不绝。”
成祖永乐元年三王皆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祖承大统,诏谕如前。元年春,三 王并来贡,山北王请赐冠带,诏给赐如中山。命行人 边信、刘亢赍敕使三国,赐以绒锦、文绮、纱罗。”
永乐二年三月,中山王卒,命世子武宁袭位。四月,山 南王亦卒,无子,以从弟袭位。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二年三月,中山王世子武宁 使使告父丧,命礼部遣官谕祭,赙以布帛,遂命武宁 袭位。四月,山南王从弟应祖亦使使来告承察度之 丧,谓前王无子,传位应祖,乞加朝命,且赐冠带。帝并 从之,遂遣官册封。时山南使臣私赍白金诣处州市 磁器,事发当论罪。帝曰:‘远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 禁令悉偿之。
永乐四年,中山王献奄竖数人,敕还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三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国学。 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国学,并献奄竖数人。 帝曰:‘彼亦人子,无罪,刑之何忍?命礼部还之。部臣言: ‘还之,虑阻归化之心,请但赐敕,止其再进。帝曰:‘谕以 空言,不若示以实事。今不遣还,彼欲献媚,必将继进。 天地以生物为心,帝王乃可绝人类乎’’’?”竟还之。 永乐五年,中山王世子遣使告父丧,谕祭、册封如故 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绍 使使告父丧,谕祭、赐赙、册封如前仪。”
永乐八年,山南王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衣服廪饩,上 赉予有加。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 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已后频有所赐。一日,帝与 群臣语及之,礼部尚书吕震曰:‘昔唐太宗兴庠序,新 罗、百济并遣子来学。尔时仅给廪饩,未若今日赐予 之周也’。帝曰:‘蛮夷子弟慕义而来,必衣食常充,然后 向学。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违之’?”
永乐九年,中山王遣国相子及寨官子入国学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九年,中山遣国相子及寨官 子入国学。因言右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擢为国相 左长史。”朱〈闽书作程〉“复本江西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四十 馀年不懈。今年逾八十,请令致仕还乡。”从之。乃命复、 茂并为国相,复兼左长史致仕,茂兼右长史任其国 事。
按《闽书》:九年,中山王思绍令坤宜堪贡马及方物,以 其长史程复来见,表言“长史王茂辅导有年,乞陞国 相兼长史事。”又言:“复本中国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多 历年所,不懈于职。今年八十有一,乞令致仕还乡井。” 上从之,升复琉求国相兼左长史,致仕,还饶茂相国 兼右长史。
永乐十一年,山南王为其兄所弑,诸寨官讨诛,推王 子他鲁每为主。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 人入国学。时山南王应祖为其兄达勃期所弑,诸寨 官讨诛之,推应祖子他鲁每为主。”
永乐十三年,遣使封“山南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十三年三月,他鲁每请封,命 行人陈季若等封为山南王,赐诰命、冠服及宝钞万 五千锭。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贡亦 最稀。自永乐三年入贡后,至是年四月始入贡。其后 竟为二王所并,而中山益强,以其国富,一岁常再贡 三贡。天朝虽厌其烦,不能却也。其冬,贡使还至福建”, 擅夺海舶,杀官军,且殴伤中官,掠其衣物。事闻,戮其 为首者,馀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遣使谢罪。帝 待之如初。其修贡亦益谨。
永乐二十二年,中山王世子来告父丧。
按《明外史琉球传》:“永乐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 巴志来告父丧,谕祭赐赙如常仪。仁宗嗣位,命行人 方彝诏告其国。”
仁宗洪熙元年遣使封中山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洪熙元年,命中官赍敕封巴志为 中山王。”
====宣宗宣德元年中山王请赐冠服命制皮弁服赐之====按《明外史琉球传》:“宣德元年,中山王以冠服未给,遣 使来请,命制皮弁服赐之。”
宣德三年、遣官赍敕劳赐中山王。自是而后,二王皆 为中山所并。
按《明外史琉球传》:“宣德三年八月,帝以中山王朝贡 弥谨,遣官赍敕往劳,赐罗锦诸物。山南自四年两贡, 终帝世不复至,亦为中山所并矣。自是,惟中山一国 朝贡不绝。”
英宗正统元年中山贡使以所赍物有失报被官司没入者为请命给直与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元年,贡使言:初入闽时,止具 贡物报闻,下人所赍海蚆螺壳,失于开报,悉为官司 所没入,致来往乏资,乞赐垂悯’。命给直如例。明年,贡 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复请籍其所赍。帝曰:‘番人以贸 易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还之,著为令’。使者奏: 本国陪臣冠服,皆国初所赐,岁久敝坏,乞再给。”又言: “小邦邀奉正朔,而海道险远,受历之使或半岁一岁 始返,常惧后时。”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统历》,福建 布政司给予之。”
正统七年,中山世子尚忠以父丧告,遣使封为《中山 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来 告父丧,命给事中余忭、行人刘逊封忠为中山王,敕 使之用给事中,自兹始也。忭等还,受其黄金、沉香、倭 扇之赠,为侦事者所觉,并下吏杖而释之。”
按《闽书》:“正统八年,巴志卒,子忠嗣,遣给事中陈傅往 册封。十三年,忠卒,子思达嗣。”
正统十二年,中山王世子尚思达告父丧,遣使往封 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统十二年二月,世子尚思达来 告父丧,命给事中陈傅、行人万祥往封。”
代宗景泰元年中山王遣人入贡
按《闽书》,“景泰元年,中山王思达遣人朝贡,三王嗣封 皆请于朝。既而山南、山北悉为中山所兼,遣使朝贡, 三年一至,人来无过百五十。著为令矣。”
景泰二年,中山王思达卒,封其叔《金福》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景泰二年,思达卒,无子,其叔父金 福摄国事,遣使告丧。命给事中乔毅、行人童守宏封 金福为王。”
景泰五年,中山王《金福》卒,其弟泰久权摄国事,以印 毁,乞再赐。从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景泰五年二月,金福弟泰久奏长 兄金福殂、次兄布里与兄子志鲁争立,两伤俱殒,所 赐印亦毁坏。国中臣民推臣权摄国事,乞再赐印镇 抚远藩。从之。明年四月,命给事中严诚、行人刘俭封 泰久为王。”
英宗天顺六年中山王泰久卒封其子尚德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天顺六年三月,世子尚德来告父 丧,命给事中潘荣、行人蔡哲封为王。”
宪宗成化七年中山王尚德卒封其世子尚圆为王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七年三月世子尚圆来告父丧命给事中丘弘行人韩文封为王弘至山东病卒
命给事中官荣代之。
成化十一年,定琉、求二年一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年,贡使至福建,杀怀安民 夫妇二人,焚屋劫财,捕之不获,明年复贡。礼官因请 定令二年一贡,毋过百人,不得附携私物,骚扰道涂。 帝从之,赐敕戒王。其使者请如祖制,比年一贡,不许。 又明年,贡使至,会册立东宫,请如朝鲜、安南,赐诏赍 回。礼官议,琉球与日本、占城并居海外,例不颁诏。乃” 降敕,以文锦彩币赐其王及妃。
成化十四年,中山王尚圆卒,封其子尚真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三年,使臣来,复请比年一 贡,不许。明年四月,王卒,世子尚真来告丧,乞嗣爵,复 请比年一贡。礼官言:其国连章奏请,不过欲图市易 而已。近年所遣之使,多系闽中逋逃罪人,杀人纵火, 奸狡百端,专贸中国之货,以擅外蕃之利。所请不可 许。”乃命给事中董旻、行人张祥往封,而不从其请。十 六年,使来,复引《祖训》条章,请比年一贡。帝赐敕戒约 之。
成化十八年,中山王请以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 南京国子监。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十八年,使者至,复以比年一 贡为言,赐敕如初。使者携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 南京国子监。”
成化二十二年,贡使来,王请遣五人归省,即遣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二十二年,贡使来,其王移咨 礼部,请遣五人归省,帝即遣之。”
孝宗弘治元年琉球贡使自浙江来礼官以非贡道却之王又以贺东宫册妃为请乃纳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元年七月,其贡使自浙江来礼官言:‘贡道向由福建,今既非正道,又非贡期,宜却 之’。诏可。其使臣复以国王移礼部文来,上言:‘旧岁知 东宫册妃,故遣使来贺,非敢违制’。礼官乃请纳之,而 稍减傔,从赐赉,以示裁抑之意。”
弘治五年,琉球贡使以入都人数太少,请增,许增五 人。使者又以“互市”、“奸商抑勒”为言,诏禁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三年,使者至,言近岁贡使止 许二十五人入都,物多人少,虑致疏虞。诏许增五人。 其傔从在闽者,并增给二十人廪食为一百七十人。 时贡使所携土物与闽人互市者为奸商抑勒,有司 又从而侵削之。使者诉于朝,有诏禁止。”
弘治十七年,琉球贡使以船遭风,逾期补贡,命宴赉 如制。
按《明外史琉球传》:“弘治十七年,遣使补贡。谓小邦贡 物,常市之满剌加,因遭风致失期,命宴赉如制。”
武宗正德二年球琉使者请比年一贡刘瑾许之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德二年,使者来请比年一贡。礼 官言不可许。是时刘瑾乱政,特许之。”
正德五年。琉球复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南京国学 按《明外史琉球传》。“正德五年。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 南京国学。”
世宗嘉靖二年仍定琉球国二年一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二年,从礼官议,敕琉球二年 一贡,如旧制,不得过百五十人。”
嘉靖六年,琉球国王世子尚清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五年,尚真卒。其世子尚清以 六年来贡,因报讣使者还至海,溺死。”
嘉靖九年,琉球国世子遣使入贡,仍请封。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九年,遣他使来贡,并请封。帝 从礼官言,命福建守臣勘报。”
嘉靖十一年,命给事中陈侃等册封世子尚清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十一年,世子以国中臣民状 来上,乃命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持节往封。”
按《闽书》,自察度后五传以至尚圆。尚圆者,尚德之仲 子也。长子宣威嗣位,未几卒,不及封。成化十五年,圆 卒,子真嗣。嘉靖四年,真卒,子清请封。十二年遣给事 中陈侃、行人高澄往,以太牢祀真,册清嗣王,并赐王 妃冠服锦币。使臣疏言:“弘治、正德间,修撰伦文叙等 使安南,安南乞留告敕为镇国之宝,伦为奏请,得留” 设琉球。有请如安南海外辽远,不得即请,乞下礼官 议。议从其请。使至国,奠册如礼。嗣王清稽首上告天 朝,诏敕藏金匮八叶于兹矣,请留使者。许之。比还,遣 王亲宁吉、长史蔡瀚表谢。侃澄《使琉球录》言:《大明一 统志》载“《琉球录》有落漈及王居壁下聚髑髅,非寔事。” 又杜氏《通典》《集事渊海》《裸虫录》《星槎胜览》诸书所记 述,皆传者,妄也。
嘉靖十四年,敕封使陈侃等受琉球之赠。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十一年,陈侃、高澄持节往封。 及还,却其赠。至十四年,贡使至,仍以十一年所赠封 使陈侃黄金四十两进于朝,乃敕侃等受之。”
嘉靖二十九年。琉球入贡。仍以陪臣子五人入国学 按《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贡使来告王尚清之丧,遣使封其世 子,阻风未行。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三十六年,贡使来告王尚清 之丧。先是,倭寇自浙江败还,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 兵邀击,大歼之,获中国被掠者六人。至是送还。帝嘉 其忠顺,赐赉有加,即命给事中郭汝霖、行人李际春 封尚元为王。至福建,阻风未行。”
嘉靖三十九年,封琉球世子尚元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嘉靖三十九年,其贡使亦至福建, 称受世子命。以海中风涛叵测,倭寇又出没无时,恐 天使有他虑。请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进表 文、方物,而身偕本国长史赍回封册,不烦天使远临。” 巡按御史樊献科以闻。礼官言:“遣使册封,祖制也。今 使者欲遥受册命,是委君贶于草莽,不可。一使者本 奉表朝贡,乃求遣官代进,是弃世子专遣之命,不可 二。”昔正德中,《占城》王为安南所侵,窜居他所,故使者 赍回敕命,出一时权宜。今援失国之事,以儗其君,不 可三。梯航通道,柔服之常。彼所借口者,倭寇之警,风 涛之险尔。不知琛賨之输纳,使臣之往来,果何由而 得无患乎?不可四。《曩占城》虽领封其“王,犹恳请遣使。 今使者非世子面命,又无印信文移。若轻信其言,倘 世子以遣使为至荣,遥拜为非礼,不肯受封,复上书 请使,将谁执其咎?此不可五也。乞命福建守臣,仍以 前诏从事。若夫未受封而先谢恩,亦非故事。宜止听 其入贡。其《谢恩表文》,俟世子受封后,遣使上进,庶中 国之大体以全。”帝如其言,元即受封。以四十一年夏 遣使入贡谢恩。
嘉靖四十四年,琉球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云云
穆宗隆庆 年琉球三入贡
按《明外史琉球传》:“隆庆中,凡三贡,皆送还中国飘流 人口。天子嘉其忠诚,赐敕奖励,加赉银币。”
神宗万历四年封中山世子尚永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元年冬,其国世子尚永遣使 告父丧,请袭爵。章下礼部行福建守臣核奏。明年冬, 遣使贺登极。三年,入贡。四年春,再贡。七月,命户科给 事中萧崇业、行人谢杰赍敕及皮弁冠服玉圭,封尚 水为中山王。明年冬,崇业等未至,世子复遣使入贡。 其后修贡如常仪。”
按《闽书》:“隆庆五年,元卒,子永嗣。万历二年,遣给事中 萧崇业、行人谢杰往,皆礼如初。”然或以倭乱,或以风 期,待渡于闽,凡三阅岁乃行使旋,所录极其往来险 阻艰辛状。
万历八年,琉球遣陪臣子三人入“南京国学。”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八年冬,遣陪臣子三人入南 京国学。”
万历十九年,琉球遣使入贡。中山王尚永卒。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十九年,遣使来贡,而尚永随 卒。礼官以日本方侵噬邻境,琉球不可无王;乞令世 子速请袭封,用资镇压。从之。”
按《闽书》:琉球国贫,无以给使者,傔从。十九年,复以嗣 封请于时。倭犯朝鲜,海氛不靖,令其使者自赍。诏册 归使臣,罢勿遣。更十馀年,朝鲜事解,复坚乞如故事。 上嘉其为不叛之臣,复许之。
万历二十三年,封其世子尚宁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二十三年,其世子尚宁遣人 请袭。福建巡抚许孚远以倭氛未息,据先臣郑晓领 封之议,请遣官一员赍敕至福建,听其陪臣面领归 国;或遣习海武臣一人偕陪臣同往。礼官范谦议,如 其言,且请待世子表至乃许。至二十八年,世子以表 至,其陪臣请如祖制遣官。礼官余继登言:‘累朝册封 琉球,动经数岁。使者蹈风涛之险,小国苦供亿之烦; 宜一如前议从事’。”帝可之,命今后册封止遣廉勇武 臣一人,偕请封陪臣前往。其祭前王、封新王礼仪,一 如旧章;仍命俟彼国大臣结状至乃行。明年秋,贡使 以状至,请仍遣文臣。乃命给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 征往,且命待海寇息警乃渡海行事。已而瞻祖以忧 去,改命给事中夏子阳以三十一年二月抵福建。而 按臣方元彦复以海上多事,警报频仍。会巡抚徐学 聚疏请仍遣武臣,子阳、士征则以属国,言不可爽,使 臣义当有终,乞坚成命,慰远人。章俱未报。而礼部侍 郎李廷机言宜行领封初旨,并武臣不必遣。于是御 史钱桓、给事中萧近高交章争其不可,谓:“此事当在 钦命未定之前,不当在册使既遣之后;宜敕所司速 成海艘,勿误今岁渡海之期;俟竣事复命,然后定为 画一之规;先之以文告,令其领封海上,永为遵守。”帝 纳之。
万历四十年,日本以劲兵掳琉球国王,大掠而去。已 而释归,仍修贡如前,乃定“十年一贡”之例。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三十三年七月,乃命子阳等 速渡海竣事。当是时,日本方强,有吞灭之意。琉球外 御强邻,内修贡不绝。至四十年,日本果以劲兵三千 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浙江总兵杨宗 业以闻,乞严饬海上兵备。从之。已而其王释归,复遣 使修贡。然其国残破已甚,礼官乃定十年一贡之例”, 明年修贡如故。又明年再贡,福建守臣遵朝命却还 之,使者怏怏而去。
万历四十四年,日本谋取台湾,琉球遣使以闻 按《明外史琉球传》:“万历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 之谋,其地名台湾,密迩福建,尚宁。遣使以闻。诏海上 警备。”
熹宗天启三年中山王尚宁卒其世子请封以中国多事未遣
按《明外史琉球传》:“天启三年,尚宁已卒,其世子尚丰 遣使请贡请封。礼官言:‘旧制,琉球二年一贡。后为倭 寇所破,改期十年。今其国休养未久,暂拟五年一贡, 俟新王册封更议’。从之。五年,遣使入贡请封,六年再 贡。是时中国多事,而科臣应使者亦惮行,故封典久 稽。”
愍帝崇祯二年遣使封世子尚丰为王
按《明外史琉球传》:“崇祯二年,其贡使又至,请封,命遣 官如故事。礼官何如宠复以履险縻费,请令陪臣领 封。帝不从。乃命户科给事中杜三策、行人杨抡往成 礼而还。”
崇祯四年,琉球遣使贺东宫册立。
按《明外史琉球传》:崇祯四年秋,遣使贺东宫册立。自 是迄崇祯末,并修贡如仪。其虔事天朝,为外藩最云。 按《闽书》:琉球人深目多须有职事者以金银簪为差 等。厮贱祗空发束之。土人结髻于右,汉裔结发于中, 俱用色布缠首,紫、黄为最,红、绿次之,青为下。衣则宽博广袖,制如道士,束大带亦以色布。贵者缠文锦。地 多铺板簟,洁不容尘。无贵贱皆著草屦,惟谒见使臣 始具冠履,殊苦束缚,近者亦戴中国“方素巾”,足不草 屦而鞋矣。妇女以墨黥手,外指为花草鸟兽形。首不 簪珥,颜无粉黛,与男子同屦。富室以苏席藉屦底,略 加皮缘。上衣之外,更用幅如帷,周蒙背上,见人则以 蔽面,下裳长欲覆足,不令显也。名族大姓之妻,出入 戴箬笠,坐马上,女仆三四从之。无罗纹布帽,织斗缕 杂毛衣、螺贝之饰。君臣上下,各有节级;王亲虽尊,皆 不与政理。武职则法司官、察度官,以司刑名;遏闼官、 那霸港官,以司钱谷;耳目官,以司访问。文职则设大 夫、长史、都通事等官,以专司朝贡之事。王则每日视 朝,自朝至日中昃凡三次,群臣以“搓手膜拜”为敬。尊 且亲者延之殿内,赐酒馔。疏则移时跪阶下辄起。遇 圣寿长至、元旦日,王统众官肃冠服,嵩呼祝庆,仪同 内地。臣僚父子幼虽同寝,长必异处。食用匙著,削素 木为之,异味先进尊者。子居亲丧数月不肉食。死者 以中元前后日用溪水浴其尸,去腐收骨,缠布裹草 衬土而殡,上不起坟。若王及陪臣之家,则以骸匣藏 山穴中,截木版为牖户,岁时祭扫启视。地无货殖,商 贾鲜通,时时资润于邻岛之富者。有盗窃,辄加“开腹 劓剕”之刑。盐舶渔艇,制与中国小异。陪臣入贡,则乘 巨舰航海而至。缚竹为篾,不驾舟楫。俗敬神,神以妇 人不二夫者为尸。降则数着《灵异》,能使愚民竦惧。王 及世子陪臣莫不稽首下拜。故国有不良神辄告王 指其人擒之。倭寇谋犯境,神辄易水为盐,化米为沙, 寻即解去。尸妇名《女君》,首从,动至二三百人,各顶草 圈,携树枝入王宫中。王宫建于山颠,国门榜曰“欢会。” 府门傍曰“漏刻”;殿门榜曰“奉神。”圜堞俨然,石壁矗矗。 门前百武许,砌石梯数重。左下甃小池,水自石龙口 喷出,榜曰“瑞泉”,王则汲之。殿宇浑素,不雕镂,为奇巧。 山则南有太平,出禾苎,男女领耕织其中;西有古米, 出土丝。又有马齿,地薮旷,饶樵牧。东北有硫黄叶、壁 灰、堆、繇奴、野剌、普吉佳七岛,杂出紫菜、鱼螯、海贝诸 物。鼋鼊等屿,彭湖等岛,盖其大者,树有凤尾蕉,四时 不凋。野鲜熊虎豺豹,而独出鹿,且富牛马、羊、豕鸡。形 多瘦削,其价极廉。家不畜犬,爱养异色。猫,有奇蛇,可 入药。鸟雀谷蔬果品,花木稍同中国,独不宜茶茗,即 艺之亦不萌。虫有壁间蝎虎,声大噪,海错如龙虾。� 蟳,则味加闽、越矣。赋法略如《井田》。王臣民各分土为 食。有事暂取诸民,事竣则已。妇人嚼米为酒,王主其 市易,有厉禁。爨器皆自闽往,非所有也。地产贝甚多, 独用日本小钱,如宋季鹅眼𫄧环,将十折一。厥田沙 砾瘠薄,树艺卤莽,日食饭仅一、二碗。地卑湿,气候常 温,隆冬冱寒,亦有小雪。陪臣子弟与凡民之秀,则请 致士大夫,教之以储。长史通事,习华言入贡。馀不慧 者宗倭僧,学书番字而已。间有学诗,仅晓声律偶对。 其地去彭湖不下数千里。《宋志》云:“与泉州烟火相望。” 闽人尝言,霁旦登鼓山,可望琉球。皆非也。又有小琉 球,与闽海稍近,未尝朝贡。或言并入琉球。饶甲矢,人 武健,以金鼓为节,邻国目为勍敌。其国西南则暹罗, 东北则日本。闻东隅有人,鸟语鬼形,不相往来,盖毗 舍那国云。贡物曰马,曰刀,曰金银酒海,曰金银粉 匣,曰玛瑙,曰象牙,曰螺壳,曰海蚆,曰擢子扇,曰泥金 扇,曰生红铜,曰锡,曰生熟夏布,曰牛皮,曰降香,曰木 香,曰檀香,曰速香,曰丁香,曰黄熟香,曰苏木,曰乌木, 曰胡椒,曰硫黄,曰磨刀石。以上象牙等物进收硫黄、 苏木、胡椒运送南京,该库马就于福建发,缺马骡站 走递,磨刀石发福建官库收贮。
皇清
世祖章皇帝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琉球国差官奉
表纳款
按大琉球,在东南海中,本有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后惟中山王世称“尚氏。” 顺治六年请贡,定贡期二年一次贡。道由福建闽县。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八年,琉球国差赍表官及通事到京。”
颁
《敕谕》一道。
谕“该国将明季《敕印》缴换,即令差官赍去。”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琉球国王世子尚质遣使奉。”
表进贡方物遵奉
《敕谕》缴到。明季颁给镀金银印一颗。“袭封王爵诏一”
道敕谕一道
诏册封国王世子尚质为中山王。遣官册封赐诏书一道镀金银印一颗令二年一贡。进贡人数。
不得过一百五十人,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馀俱留边听赏。”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三年,中山王遣使奉表谢。”
恩进贡。
康熙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四年,中山王遣使进献香品,庆贺 登极进贡。其贡物有在梅花港口遭风飘溺者。奉 旨免其补进。”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补进贡物。”奉
旨“发回。”
又令琉球国应进“玛瑙、乌木、降香、木香、象牙、锡、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 等十件;不系土产,免其进贡。
又题准:“琉球国进贡硫黄,应留福建督、抚收贮;馀所贡方物,令督、抚差人解送;其来使不必赍送到京,即给赏遣回。”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题准琉球贡使仍令赍表入。”
觐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八年,琉球国进贡耳目官到京于常。”
贡外,加进红铜及黑漆嵌螺茶碗。
康熙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年,琉球国世子尚贞差官进贡于
常贡外。加进鬃烟番纸、蕉布。其被风飘失贡物、免其查议。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三年,琉球国差官进贡。于常贡外。”
加进红铜及火炉丝烟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八年,琉球国补进。十七年贡物”,除
赴京存留官伴外,其馀员役,令先乘原船归国。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年,琉球国遣使进贡,奉
谕:“琉球国进贡方物,以后止令贡硫黄、海螺壳、红铜。”
其馀不必进贡
又《中山王》世子尚贞、奏请袭封。礼部题准、
赐敕承袭《中山王》、并赐恤故王银绢《祭文》、誊《黄令来》
使赍往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一年,遣官。
册封琉球国王、并
御书“中山世土”四字赐之。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二年,琉球国差耳目官具表进。
贡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议准听琉球国王遣陪臣。”
子弟入监读书
贡物:旧有金银罐、金银粉匣、金银酒海、泥金彩画屏风、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苎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大刀、枪、盔甲、鞍马、丝绵、螺盘。后俱免进。外有加贡物,无定额:熟硫黄一万二千六百斤,海螺壳三千个,红铜三千斤。
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琉球》国失水,二人拯救复苏;著地方官加”
意赡养,俟便船资给发还。此等船只损坏、人被溺伤,皆因修艌不坚所致。嗣后琉球贡使回国时,该督、抚须验视船只,务令坚固,以副朕矜恤远人之意。
琉球部汇考二
《明?一统志》
《琉球山川考》
山
鼋鼊屿: 在国西,水行一日。
高华屿: 在国西,水行三日;二屿,隋陈棱率兵过此。 彭湖岛, 在国西,水行五日。地近福州、泉州、兴化、漳 州四郡界。天气晴明,望之隐然若烟雾中。
水
落漈: 《元史》:水至彭湖渐低,近琉球,谓之落漈。漈者, 水趋下不回也。凡西岸渔舟到彭湖,遇飓风作,漂流 落漈,回者百一、二。
《琉球使略》
颁赐国王
纱帽一顶。〈展角全〉 “金厢犀束带”一条。
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件
《常服罗》一条。 《青褡护》一条。
绿贴里一件: “皮弁冠服一副柒旒皂皱纱皮冠一顶”〈旒珠金事件全〉
玉圭一枝。〈袋全〉 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 大红素皮弁服一件。 𫄸色素前后裳一件。 𫄸色素蔽膝一件〈玉钩全〉 红白素大带二件。 𫄸色妆花锦绶一件〈金钩玉玎珰〉
大红素纻丝舄一双〈机全〉 《素白》中单一件。
丹矾红平罗销金夹包袱四条
黑绿花纻丝一匹。 深青素纻丝一匹。
黑绿罗一匹, 青素罗一匹。
白氁丝布十匹
颁赐王妃
黑绿花纻丝一匹。 深青素纻丝一匹。
黑绿罗一匹, 青素罗一匹。
白氁丝布十匹
颁赐祭品
牛一只, 猪一口,
羊一腔 馒头五分。
粉汤五分, 蜂糖糕一盘。
象眼糕一盘, 《高顶茶》一盘。
响糖五个, 酥饼酥。�各四个, 缠碗五个, 降真香一炷。
烛一对。〈重二斤〉 焚烛纸一百张。
酒二瓶。
大琉球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大琉球国当建安东,水行五百里,多山 峒,有小王各为部队而不相救援。入国朝,进贡不时, 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学读书。
小琉球国
图考
按《三才图会》:“小琉球国,国近东南,有王子管辖;地产 玻璃、名香异宝。”
琉球部艺文〈诗〉
《送高肃卿使琉球》明·应大桂
烂烂封章临海外,翩翩使节出皇州。天连远水孤帆 晓,地入蛮林万里秋。专对自能尊国体,壮心应不动 乡愁。明年黄菊披离日,预酿芳樽待共酬。
琉球部纪事
《春明梦馀录》:礼部尚书夏言进使琉球录疏,祠祭清 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礼科抄出吏部等衙门左给事 中等官陈侃等题。“切念臣等奉命往琉球国封王,行 礼既毕,因待风坐三阅月而后行,无所事事;因得访 其山川、风俗、人物、起居之详,遂成一录。录之意,大略 有二。臣等初被命时,礼部查封琉球国旧案,因曾遭 ‘回禄之变,烧毁无存。其颁赐仪物等项,请查于内府 各监局’”而后明福建布政司亦以年久卷案为风雨毁坏,其造船并过海事宜,皆访于耆民之家得之。至 于交际礼仪,无从询问,特令人至前使臣家,询其所 以,亦各雕丧,而不知后海道往来,皆赖夷人为之,用 其礼仪曲折。臣等临事斟酌,期于不辱而已。因恐后 之奉使者亦如今日,故著为此录,使之有征。又尝念 国家大一统之治,则必有信史以载内外之事。如《大 明一统志》者。中载琉球之事,有云:落漈者,水移下不 回也;舟漂落,百无一回。臣等尝惧乎此迳过,不遇是 险,自以为大幸。至其国而询之,皆不知有其水,则是 无落漈水明矣。又云:“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 臣等尝疑乎此,意其国王凶悍而不可与言也。至王 宫时,遍观壁下,亦皆累石。国王循循雅饬,若儒生然; 在彼数月,虽国人亦不见其相杀,又何尝以髑髅为 佳哉!是志之所载皆讹也。不特志书为然,杜氏《通典》 《集事渊海》《裸虫录》《星槎胜览》等书,凡载琉球事者,询 之百“无一寔。若此者何也?盖琉球不习汉字,原无志 书;华人未尝亲至其地,胡自而得其真也?以讹传讹, 遂以为志,何以信今而传后?故集群书而订正之,兼 以夷语、夷字并附于后,实不足以上呈睿览。但念海 外之事,知之者寡;一得之愚,或可以备史馆之采择。 伏唯陛下恕其狂僭,下之礼部详议施行”等因。奉圣 旨:“礼部看了来说。”看来琉球远在海滨,华人鲜至其 地,是故国俗土风,知之者寡。今按《一统志》等书所记, 事本传闻,殊觉未尽者。据给事中陈侃等亲历其地, 目击其事,山川风俗之殊,往来见闻,悉出《实录》。因采 辑事迹,撰述成书。既以订载籍之所未尽,且俾后之 奉使者有所考据。足见各官留心使职,诚可嘉尚,似 应俯从所请。合无候命下之日,本部将所进使《琉球 录》付之史馆,以备他日史馆采集。
《明外史·琉球传》:“成化五年,贡使蔡璟言,祖父本福建 南安人,为琉球通事,传至璟,擢长史,乞如制赐诰赠, 封其父母。”章下礼官,以无例而止。明年,福建按察司 言:“贡使程鹏至福州,与指挥刘玉私通货贿,并宜究 治。”命治玉而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