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第030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
第三十卷目录
僚属部汇考
周礼〈天官宰夫 春官大宗伯 夏官家司马〉
尔雅〈释诂〉
后汉书〈百官志注〉
宋书〈礼志〉
开元礼〈任官初上 京兆府河南牧初上 万年长安令初上〉
宋史〈礼志〉
明会典〈礼部仪制司官员礼〉
大清会典〈礼部仪制司官员礼 京官回避仪 外官相见仪〉
交谊典第三十卷
僚属部汇考
《周礼》
《天官》
《宰夫》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职,一曰正,掌官法以 治要。
〈疏〉正,长也。六卿下各有属六十,故六卿称“正”也。〈订义〉王氏曰:“以其属之所取正,故谓之正。”
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
〈订义〉王氏曰:“师,其官属所受教者。”王昭禹曰:“若小宰之于太宰,《小司徒》之于大司徒,所谓立其贰
;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
〈订义〉王氏曰:“司,各自司其职事者。”王昭禹曰:“若天官之宰夫、地官之乡师之类,所谓设其考者也。
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
〈订义〉王氏曰:“众有从谓之旅。”王昭禹曰:“六官之士是也。”六官独于下士言旅,此则合上士、中士而言之,所谓陈其殷者也。黄氏曰:“正、师皆是长官也。正以纠正为义,师以教师为义,司以司察为义。旅,众也,以分职为义。正师之治简,司旅之治详。”
《春官》
《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六命赐官。”
〈注〉“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订义〉郑锷曰:“王朝之卿六命,若封于大都、小都之地,得自置臣属治其家邑如诸侯,故得赐官。盖大夫不得具官,有地而得置官者,设一官以兼摄众事耳,故管仲官事不摄,孔子讥之。”
《夏官》
《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
〈注〉《家卿大夫采地》正犹听也。公司马,国司马也。卿大夫之采地,王不特置司马,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主其地之军赋。
《尔雅》
《释诂》
尸,采也。
〈注〉谓《采地》。
《采、寮》,官也。
〈注〉官地为采,同官为寮。
《后汉书》
《百官志注》
蔡质《汉仪》曰:“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 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谒者,仆射见尚书令, 对揖;无敬谒者见,执板拜之。左右都候见尚书令、尚 书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丞郎,皆揖。”侍中陪见,旧在 尚书令、仆射下,尚书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 司隶校尉见侍中,执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凡三公、列 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左右丞、 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卫士传不得 迕台官,台官过后,乃得去。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避 车,执板住揖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车过远乃去。尚书 言“左右丞敢告知,如诏书律令。”郎见左右丞,对揖无 敬,称曰“左右君。”丞、郎见尚书,执板对揖,称曰“明时。”见 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御史中丞执宪。中司朝会 独坐,侍御史见中丞,执板揖。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 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城门门候见 校尉,执板不拜。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司隶校 尉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 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诣 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初除谒大将军,三 公,通谒,持板揖。《公仪》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 持板朝贺揖。诸州刺史初除,比诸持板揖,不拜。
《宋书》
===议,每至出行,未知制与何官分道,应有旧科法,唯称 中丞专道传诏,荷信诏唤,众官应诏者行得制令,无 分别他官之文。既无画然定则,准承有疑。谓皇太子 正议东储,不宜与众同例,中丞应与分道。扬州刺史、 丹扬尹、建康令,并是京辇土地之主,或检校非违,或” 赴救水火,事应神速,不宜稽驻,亦合分道。又寻六门, 则为行马之内,且禁卫非违,并由二卫及领军。未详 京尹《建康令》,门内之徒及公事,亦得与中丞分道与 有。其准参旧仪,告报参详,所宜分道,听如台所上。其 六门内,既非州郡县部界,则不合依门外。其尚书令 二仆射所应分道,亦悉与中丞同。
史臣按:今朝士诣三公、尚书丞郎诣令仆射、尚书,并 门外下车,复度门阃,乃纳屐。汉世朝臣见三公并拜 丞郎,见八座,皆持板揖,事在《汉仪》及《汉旧仪》。
《开元礼》
《任官初上》〈诸州上佐附〉
应册命之官受册讫,朝集使乘辂备仪,鸣铙吹诣太 庙南门,至下车所,铙吹止,受册者降辂,谒者引入,立 于庙庭,北面西上。立定,再拜讫,又再拜辞,谒者引出, 乘辂鸣铙而还。〈若受先制书者发茆备仪仗诣太庙如上仪〉“道诣本司。”将 至,卑官先到,俱公服俟于别席所。初上者至,降辂,赞 礼者引入,停于后堂,改著公服,仪仗陈厅事之前。赞 礼者引卑官俱立于内门之外西厢,每等异位,重行 东面,以北为上。初卑官就门外位,赞礼者引初上者 立于厅事东阶东南,西面。赞礼者引卑官以次入,立 于西阶西,重行东面,以北为上。立定,卑官俱再拜,初 上者答拜。赞礼者引卑官出。赞礼引初上者就后堂, 卑官俱更衣。赞礼者引应坐者入,立于厅事东西阶 下。其应致敬者立于门外之西,东面,俱北上。赞礼者 引初上者出,升堂就榻后,应坐者俱升诣座。立定,初 上者升座,应坐者各依其班而坐。其应致敬者入,立 于东西阶下,俱以北为上。而诸流外官入立于庭,重 行北面西上,再拜讫,就东阶下品官之后。本司以印 及职掌置于案,本司引入,升诸座前。本司取印及职 掌,以次进置于座上之案讫,本司引案降出。诸司以 次咨判三条事讫,俱兴,立于座后。赞礼者引初上者 还后堂以外,降出。设会如常仪。官卑不合拜庙者,俱 请上所不判事者,礼见而已。若六品以下,初上皆常 服。若先任者尊及官位等,先任者俟于东阶下,西面。 新任者入,立于西阶下,东面再拜。先任者答再拜讫, 新任者还于厅事,立于东阶下,与卑官相见如上仪。 〈诸州县丞长史以下初上准此〉
《京兆府河南牧初上》〈诸州刺史都督附〉
其日,州牧备仪仗至州,停于后堂。兵曹设仪仗于厅 事门庭如常仪。“本司设牧位于厅事楹门近北,南向; 设州官长史、司马位于堂下,东方,西向;设录事参军 以下位于司马之南,重行西向,阶以北为上;设县官 位庭中近西;诸乡长位于县官之东,每等异位,重行 北面,相对为首。”〈州助教官博士助教依乡长班〉长史以下集于州南 门之外,州官在东,县官在西,乡长史在州官东南,各 有次,俱公服。乡长常服,司公整次纸名入咨。赞礼者 引牧出立于厅事东阶东南,西面,左右侍从如常。赞 礼者立于牧南,少退,俱西向。赞礼者引州官入就位 次引县令以下入门而左,又引乡长入门而右,俱入 就位。立定,赞礼者引牧升自东阶,即位南向立。又引 县令及乡长五品以上自西阶升堂,进当牧前重行 北向,如在位庭之仪。立定,上下俱再拜,牧答拜,上下 在位者皆逡巡避位。赞礼者引县令以下及乡长俱 出,赞礼者引牧降入。赞礼者引长史以下次俱更衣。 本司量设牧座于堂上讫,赞礼者引县令及乡长俱 就西阶下。又长史以下入立于东阶下,俱北向。赞礼 者引牧出,升自堂,就榻后。长史以下并县令职事五 品以上应升者,合班俱升诣座后。立定,牧升座,诸应 坐者俱坐。州县佐史以下入庭中重行,北面西上。州 县学生定于其后,俱再拜讫,就东阶下品官之后立。 录事以印及职掌置于案,录事一人引入,升诣座前。 录事取印及职掌,以次进置于牧案讫,录事引案降 出。诸司以次咨判三条事讫,坐者俱与。赞礼者赞牧 兴,引还后堂。长史以下降出。设会如常仪。〈诸刺史以上准此其 乡长武官七品以上及德行有闻者皆升堂〉
《万年长安令初上》〈河南洛阳县令礼同诸县令附〉
其日,令停于后堂,设令位于厅事楹间,近北南向。设 “乡长位于南方,重行北面,以西为上;其勋官出身班, 博士助教依乡长班。”又设丞位于东方,西向。设主簿 及尉位于丞南,少退,西向北上。乡长以下俱集于县 南门外之西,各有次。司功整次纸名入咨。赞礼者引 令出,立于厅事东阶东南,西向,侍从如常仪。赞礼者 立于令之南少退,俱西向。赞礼者引丞以下入就位, 又引乡长入就位。立定,赞礼者引令升自东阶,即位 南向立。赞礼者引乡长文武官五品以上自西阶令当进前,重行北面,以西为上。立定,上下在位者俱再 拜,令答拜,上下在位者皆逡巡避位。赞礼者引乡长 降自西阶以出,乡长在庭者继出。赞礼者引令降自 东阶以入,又引丞以下以次出。本司量设床坐于堂 上讫,赞礼者引乡长入立于厅事西阶下,丞以下立 于门外道西,东面,俱北上。赞礼者引令出升堂就榻 后。又赞礼者引丞入,及乡长文武官五品以上俱升 诣座后。又赞礼者引主簿及尉入立于东阶下。立定, 令升座,诸应坐者俱坐。录事及坐者以下入立于庭 中,北面西上,学生位于其后,俱再拜讫,就东阶下县 尉后立。录事以印及职掌置于案,录事一人引升,入 诣座前,录事取印及职掌以次进置于《令案》讫,录事 引案降出。诸司以次咨判《三条事》讫,丞及乡长俱与 赞礼者赞令“兴”,引还后堂。乡长降出。设会如常仪。〈诸县 令初上准此其乡长文武官七品以上及德行有闻者皆升堂〉
《宋史》
《礼志》
《百官相见仪制》。乾德二年,诏曰:“国家职位肇分,轨仪 有序,冀等威之斯辨,在品式之惟明。矧著位之庶官 及内司之诸使,以至轩墀引籍,州县命官,凡进见于 宰相,或参候于长吏,既为总摄,合异礼容,稽于旧仪, 具无定法。或传晋天福、周显德中,以廷臣、内职、宾从、 将校,比其品数,著为纲条,载于刑统,未为详悉。宜令 尚书省集台省官、翰林秘书、国子司业、太常博士等, 详定内外群臣相见之仪。”翰林学士承旨陶谷等奏: “两省官除授、假使出入并参宰相,起居郎以下、参同 舍人。五品以上官,遇于涂,敛马侧立,须其过。常侍以 下遇三公、三师、尚书令引避;其值仆射,敛马侧立。御 史大夫、中丞皆分路行,起居郎以下”避仆射,遇大夫, 敛马侧立。中丞分路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参三师、 三公令、仆、郎中、员外兼参左右丞,本行尚书侍郎及 本辖左右司郎中、员外、御史大夫以下参三师、三公、 尚书令、中丞兼参大夫,知杂事参中丞,三院御史兼 知杂及本院之长。大夫避尚书令以上,遇仆射,敛马 侧立而避。大夫,遇尚书丞郎、两省官、诸司三品以上、 金吾大将军、统军上将军,皆分路。馀官遇中丞,悉引 避。知杂兼避中丞,遇左右丞敛马侧立,馀皆分路。郎 中及少卿监、大将军以下,皆避“知杂。”三院同行,如知 杂之例。少卿监并参本司长官,丞参少卿,诸司三品 遇仆射于途,皆引避。诸卫大将军参本卫大将军,东 宫官参隔品。凡参者,若遇于途,皆避公参之礼,列拜 堂上,位高受参者答焉。四赤县令初见尹,趋庭受拜, 后升厅如客礼。内客省使谒宰相、枢密使以客礼,阁 门使以上列拜,皆答;客省副使至通事舍人、诸司使、 枢密承旨不答焉。自枢密使副、宣徽使皆差降其礼。 供奉官、殿直、教坊使副、辞令官、伎术官,并趋庭,倨受。 诸司副使参大使,通事舍人参阁门使,防御、团练刺 史谒本道节帅,节度、防御、团练副使谒本使,并具军 容趋庭,延以客礼。少尹、幕府于院长官悉拜。防御、本 团练判官谒本道节帅,并趋庭。上佐、州县官见宰相、 枢密使及本属长官,并拜于庭。〈天长雄武等军使见宰相枢密使亦如之〉 参,本府宾幕官及曹掾、县簿、尉参令,皆拜王府官,见 亲王,如宾职,见使长、府县官兼三馆职者,见大尹,同 赤县令。六品以下未尝参官,见宰相、枢密及本司长 官,并拜阶上。流外见流内品官,并趋庭诸司,非相统 摄,皆称“移牒。”分路者不得笼街及占中道,依秩序以 分左右。遇于驿舍,非相统摄及名位县隔,先至者居 之。台省官当通官呵止者如旧式。文武官不得假许 呼称,以紊朝制。当避路者,若被宣召及有所捕逐,许 横度焉。又令诸司使、副使、通事舍人见宰相、枢密使, 升阶连姓通名展拜,不答拜;其见枢密副使、参知政 事、宣徽使,以客礼展拜。太平兴国以后,又制,京朝官 知令、录者见本州长吏以客礼,三司判官、推官、主判 官见本使,如郎中、员外见尚书丞郎之仪。咸平中,又 诏开封府左右军巡使、京官、知司录及诸曹参军到 畿县见京尹,并趋庭设拜。六年,翰林学士梁颢等详 定《阁门仪制》成六卷,因上言:“三司副使序班、朝服,比 品素无定列,至道中筵会在知制诰后,郎中前。今请 同诸司少卿、监班位”在上。如官至给、谏、卿、监者,自如 本品。朝会大宴,随判使赴长春殿起居引驾。其朝会、 引驾至前殿,与诸司使同退。大中祥符五年,复命翰 林学士李宗谔等详定仪制,文武百官遇宰相、枢密 使、参知政事并避,起居郎以下,遇给、舍以上敛马。御 史大夫遇东宫三师,尚书丞郎、两省侍郎分路而行, 中丞遇三师、三少、太常卿、金吾上将军,并分路而行。 知杂御史,遇尚书侍郎、诸司三品、金吾大将军、统军、 诸位上将军,分路而行,三院同行。如知杂,例不同行。 遇左右丞则避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遇三师、三公、尚 书令,则避郎中、员外,遇丞、郎则避太常博士以下朝 官,遇本司长官三师、三公、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
知杂御史,并避,权知判者不避。遇两省给、舍以上敛马。京官遇丞、郎、给、舍、大卿监、祭酒以上及本寺少监、卿、司业,并避。诸军卫大将军以下,遇上将军、统军亦 避。詹事遇上台官如卿、监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 仆,遇东宫三师、三少并避,遇上台官如少卿、监例。中 允以下,遇三师、三少并避。“遇宾客、詹事、敛马遇上台 官,如太常博士例。应合避尚书者,并避三司使。其权 知开封府,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虽不合避而职在 统临者,并避。武班内职,并依此品。”大观二年,定王、嘉 王府侍讲沈锡等奏:“二王出就外学,其初见及侍王 礼仪讲说疏数之节,请如故事。”手诏:按《祥符故事》,记 室、翊善见诸王皆下拜,真宗特以张士逊为王友,命 王答拜,以示宾礼。今讲读、辅翊之官,职在训导,亦王 友傅也。可如例令王答拜。《群臣赴台参谢辞者》。〈新授加恩 出使者〉尚书侍郎,则三院御史各一员,中丞、大夫皆对 拜。〈三院仍班迎不全班即不赴〉节度使、宾客、太常、宗正卿,则御史 一员,中丞大夫皆对拜。两使留后至刺史,秘书监至 五官正上,将军至郎将,四厢都指挥使及内职军校 遥郡以上,枢密都承旨及内职带正员官者,四赤县 令,三京司录,节度行军至团练副使,幕职官任宪御 者,皆御史一员对拜,中丞大夫对揖。〈亦令揖讫进言得参风宪再揖 而退〉“若曾任中书、门下及左右丞,皆不赴。加阶、勋、食邑、 章服、馆阁、三司、开封府职事及内职转使额、军额”,亦 不赴《台谢仆射》。过正衙日,台官大夫以下与百官并 诣幕次贺。〈文官一品二品曾任中书枢密院者不赴〉大夫、中丞,则郎中、少 卿、监,“大将军以下亦然。”〈本官约止则不赴仆射赴上都省者罢此仪〉 朝省集议,前代不载其仪。宋初,刑政典礼之事当集 议者,先下诏都省省吏以告,“当议之官,悉集都堂。设 左右丞于堂之东北,南向;御史中丞于堂之西北,南 向;尚书侍郎于堂东厢,西向;两省侍郎、常侍、给事、谏 舍于堂之西厢,东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东南,北向; 监议御史于堂之西南,北向。又设左右司郎中、员外 于左右丞之后,三院御史于中丞之后,郎中、员外于 尚书、侍郎之后,起居司谏、正言于谏舍之后。如有仆 射、御史大夫即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有他官,即 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东宫一品于尚书之前,武班 二品于谏舍之南,皆重行异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 升厅,省吏抗声揖群官就坐。”《知名表》郎官以所议事 授所司,奉诣左、右丞,左、右丞执卷读讫,授中丞,中丞 授于尚书侍郎,以次读讫,复授知名表郎官。将毕,左、 右丞奉笔叩头,揖群官,以一副纸书所议事节,署字 于下,授四坐。监议御史命吏告云:“所见不同者,请不 署字。”以官高者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坐如常仪。其 知名表郎官、监议御史坐仍北向,惟仆射以上得乘 马至都堂。他官虽同平章事,亦止屏外。
《明会典》
《礼部仪制司官员礼》
朝廷尚爵,故官员礼类依品级等次。凡拜揖、序立、行 走、回避、尊卑、上下、森然各有仪节。故备述之,而《仪从 到任礼》附焉。
凡官员拜揖。洪武二十年定,“凡公侯驸马相见,各行 两拜礼。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两拜礼; 公、侯、驸马居左答礼;二品见一品、二品居右,行两拜 礼;一品居左答礼;三品见二品、三品居右,行两拜礼; 二品居左答礼;四品见三品、四品居右,行两拜礼;三 品居左答礼;五品见四品、五品居右,行两拜礼;四品 居左,答礼。六品以下仿此。”如三品见一品,四品见二 品,行两拜礼。一品、二品官,答受从宜。馀品仿此。如有 尊卑亲戚之分,从行私礼。二十九年令,凡王府将军 与驸马、仪宾、公侯相见,将军居左,驸马等居右,皆再 拜。与文武一品至三品官相见,将军居中。各官拜,将 军答礼。与四品以下官相见,各官拜,“将军坐受。”《三十 年令》,“凡百官以品秩高下分尊卑,其品级近者相见, 行礼则东西对立,稍卑者居西,高者居东。其品秩相 越二三等,卑者居下,尊者居上。其相越四等者,则卑 者拜下,尊者坐而受礼。有事则跪白。如一品与二品 相见,二品居西行礼,一品居东答礼;与三品、四品相 见,三品、四品居下行”礼,一品居中答礼。与五品以下 相见,一品坐受禀事则跪。馀仿此。
凡司属官品级亚于上司官者,禀事则跪。凡近侍官 员,难拘品级行跪拜礼,亦不许与外官交接。凡同僚 官,品级有高下者,不拘。凡大小官员,于内府相见,不 许跪拜。弘治十一年议准王府长史不许行走三司 中门,若相见之际,须以礼待。十五年,奏准陕西行太 仆寺卿与御史相见,比辽东、山西等处例,出入行中 门正道。
凡官员聚坐。洪武二十年定,凡文武官公聚,各依品 级序坐。若资品相同者,各照衙门次第。若王府官属 与朝官坐立,各照品级,俱在朝官之次。二十四年令 凡学官位于杂职之上。宣德三年,令御史给事中照 品级坐。景泰三年,令六科都左右给事中内外序坐, 书衔俱居御史之左。成化二年奏准,凡镇守总兵巡抚等官列坐,总兵系伯爵以上者居左,巡抚系佥都 御史以上者居右。若总督、提督军务等官,自佥都御 史以上,俱坐于总兵官侯、伯之左,列名于前。五年奏 准“在京法司会官审囚,俱于承天门外,东西重行列 位:公、侯、驸马、伯列于东班,都督等官列于东班后行, 尚书、都御史、侍郎等官列于西班”,通“政司、大理寺佐 贰官并六科掌科给事中,列于西班。后行礼部会议 民情,俱于阙左门东直房序坐,尚书、左右都御史等 官上坐,侍郎、副都御史等官对坐,通政司参议、大理 寺寺丞等官,列于东傍,六科掌科都给事中,列于西 傍。南京文武衙门公事会集序坐亦如之。”八年奏准, “御史、郎中、员外郎、主”事奉敕同差者,俱照所差职名, 先后序坐。若郎中等官奉敕会同御史,或御史奉敕 会郎中等官行事,当以奉敕之人坐左次者居右。其 各衙门一应公差,有关会御史者,俱让御史居左。若 不系同差别处,政务相关,止依品级序坐。十四年,定 在外总兵、巡抚官位次:左右。都督与左右都御史并 都督同知与副都御史并都督佥事与佥都御史,并 俱文武东、西伯以上,则坐于左。十五年奏准,都御史 系总督及提督军务者,不分左右,副佥俱坐于左。总 兵官虽伯以上,亦坐于右。
凡官员相遇回避:洪武二十年定,“凡驸马遇公侯,分 路而行。一品、二品遇公侯驸马,引马侧立,须其过。二 品见一品、二品,趋右让道而行。三品遇公侯驸马,引 马回避,遇一品,引马侧立,遇二品,趋右让道而行。四 品遇一品以上官,引马回避;遇二品,引马侧立,遇三 品,趋右让道而行。五品遇二品以上官,引马回避,遇” 三品引马侧立,遇四品,趋右,让道而行。“六品”遇三品 以上官引马回避;遇四品引马侧立,遇五品,趋右,让 道而行。“七品”遇四品以上官引马回避;遇五品引马 侧立,遇六品,趋右,让道而行。“八品”遇五品以上官引 马回避;遇六品引马侧立,遇七品,趋右,让道而行。“九 品”遇六品以上官引马回避;遇七品引马侧立。遇八 品,趋右让道而行。品级相等者,分路而行。如有亲戚 尊卑之分,听从回避。
凡遇王府、将军于道。驸马仪宾公侯让左。文武一品 至三品官引马侧立。四品以下官下马
凡内官出入、遇驸马于道、必须下马。遇公侯一品二 品官、引马侧立。遇三品四品官、分路而行
凡公侯驸马一品、二品官随从《火者》人等,非跟随本 官而私自出入者,凡遇文武官,必须下马。违者治罪。 凡所属官遇上司官,引马回避。所属官品级高者,遇 上司官卑者,分路而行。
凡官员应合回避,而路窄不可回避者,则下马拱立。 应分路者,不得占中道。
凡文武官出入,应合开道,而自不开道,致令应避官 员,不曾回避者,不问。若因而生事者,止问上官。 《凡街市军民人等》买卖,及乘坐驴马出入者,遥见公 侯驸马一品以下至四品官过往,即便下马让道。 凡官员当避路者,《若承宣召》,及祠祭官诣祠所,并有 捕逐者在道,虽应避之官不避。
凡属官见上司。洪武二十年令、凡属官见上司官,必 序立于堂阶之上。总行一揖,上司拱手,首领官答揖。 其公干节序见上司官,皆行两拜礼,长官拱手,首领 官答礼。四年令、凡揖礼,下见上,躬身举手齐眼为敬。 上官随坐随立无答。其次,下官举手齐口、上官举手 齐心答之。五年令、凡内外掾史、令史、书吏、宣使奏差 人等,晨谒长官,必序立阶下,一揖乃退。长官不答礼, 幕官拱手。十六年令教官、生员见上司,一遵宪纲行 礼。如有出郊迎送,及妄行跪礼,过为称呼者,听巡按 御史、按察司官依律究问。若上司故违宪纲者,亦行 纠奏。嘉靖八年,命巡按御史于守令官不许作威挫 辱,知府相见不许行跪礼。
凡官员公座。洪武二十年定、凡大小衙门官员、每日 公座、行“肃揖礼。”佐贰官揖长官、长官答礼。首领官揖 长官佐贰官、长官佐贰官拱手
凡官员到任。洪武十八年定、一有司新官受职赴任 者、未到城一舍二三十里而止。先令人报知礼房吏、 告示官属及父老人等、相率出城来会、令洒扫合祀 神祇祠宇、备牲醴祭仪、以候谒告
一参见礼。先从皂隶,次吏典,各行两拜礼,新官坐受。 次合属官参见,亦行两拜礼,新官拱手答礼。次首领 官见,行两拜礼,新官起身拱手答礼。次佐贰官行两 拜礼,新官出公座答礼。如是佐贰官到任,先受所属 并首领官行礼,后至长官前,行两拜礼,长官出公座 答礼毕,谕僚属曰:朝廷设官置吏,欲其敬神恤民,亲 贤远奸,兴利除害。某不敏,沗兹重任,尚赖一二僚属 及邑中长者匡其不逮,庶免后艰。其四境之内,利有 当兴,弊有当革者,某等当共竭力为之,以安黎庶。”谕 毕,署押公文,各房吏典将该管应有已未完结事件 施行等项,逐一开写须知,呈报新官。署押文书,如系长官,则交割印信,仓库匙钥等件毕,照依各房呈报 “《须知事目》,逐一发落。署判公事毕,将所祭牲酒与官 属父老享饮而退。其九年考满,仍具牲酒,率官属、父 老人等辞庙致祭,就以祭物出郊饯别而去。其祝文 及所谕之言,礼生代说亦可。
《大清会典》
《礼部仪制司官员礼》
朝廷之礼,莫如《尚爵》。故官员行礼,类依品级等次。
凡相遇,有让道回避之分。相见,有序坐庭参之别。尊卑上下,秩然不可紊越。兹备着之,而《仪从之制》附焉。
《京官回避仪》
崇德元年,定“固伦额驸出行,镇国公、和硕公主额驸分路行,辅国公、镇国将军、民公、都统、尚书等官,遇让道傍行,辅国将军、副都统、侍郎及参领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佐领等官以下,遇俱下马候过。若额驸系亲王、郡王、贝勒,各照本爵。”
《超品公》《和硕公主》、额驸出行,都统、精奇尼哈番、尚书等官、遇让道旁行。副都统、侍郎、参领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佐领等官以下、遇俱下马候过。若额驸系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各照本爵
民公、郡主、额驸出行,“都统精奇尼哈番尚书等官、遇分路行” ,“副都统侍郎等官、遇让道旁行。参领佐领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 “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都统精奇尼哈番尚书、县主、额驸出行,副都统侍郎等官、遇让道旁行。参领佐领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内大臣、副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郡君、额驸、大学士、侍郎等出行,“参领等官遇让道旁行。佐领等官、遇勒马候过。” “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一等侍卫、护卫参领、前锋参领、县君额驸、学士、满启心郎、郎中等官、出行。佐领等官、遇让道旁行。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勒马候过
二等侍卫、护卫乡君、额驸、佐领、汉启心郎、员外郎等官、出行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遇让道行。凡超品公以下文武各官命妇、俱照本夫回避例。
凡奉
钦差、及赍、捧
敕旨。或
钦赐恩赏者、遇应回避官、不下马、分路行
顺治八年题准:“官员回避等仪” ,俱与崇德元年定例同。其新设官员,侯、伯与民公同。阿思哈尼哈番与副都统同。阿达哈哈番与参领同。拜他喇布勒哈番、拖沙喇哈番与佐领同。内大臣改与都统同。
九年题准:“民公、和硕公主、额驸、郡主额驸、侯伯出行,都统精奇尼哈番尚书等官,遇分路行,副都统侍郎等官遇让道旁行,参领郎中、佐领员外郎、拖沙喇哈番主事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都统内大臣、精奇尼哈番,尚书、县主、额驸出行,副都统、侍郎等官,遇让道旁行。参领郎中、佐领员外郎、拖沙喇哈番主事等官,遇勒马立于道旁候过。“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护军统领、步军统领、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前锋统领、郡君、额驸等官出行。参领郎中等官、遇让道旁行。佐领员外郎、拖沙喇哈番主事等官、遇勒马候过。《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俱下马候过。
一等侍卫、护卫参领、阿达哈哈番郎中、县君、额驸等官出行,佐领员外郎、拖沙喇哈番主事等官、遇让道旁行。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遇俱勒马候过
二等侍卫、护卫、《拜他喇布勒哈番》佐领、员外郎、乡君、额驸、拖沙喇哈番、主事等官出行,护军校、骁骑校等官、及军民人等、遇让道行
凡民公以下文武各官命妇、俱照本夫回避例
===顺治十二年题准,一提督见总督,由中门入,至仪门外下马。总督至提督堂前下轿坐次,总督正坐,提督侍坐。如提督有精奇尼哈番者,总督居左,提督居右。文移,总督用札付,提督用咨呈,与巡抚相见,坐次及文移俱平行。如巡抚加兵部衔者,提督于仪门外下马,与巡按、司、道、府、厅相见,坐次文移俱平行。惟府、厅于提督仪门外下轿马。州县见提督,俱由角门出入。提督迎送至堂檐下,后堂待坐。州县官旁坐。文移俱用《呈禀》。
一、总兵官见总督,用履历手本。由仪门进,堂上三揖,总督答礼,后堂待坐。总督正坐,总兵官旁坐。出送至堂檐下见巡抚,川堂待坐。巡抚拜总兵官,大堂列坐,俱至仪门下,轿马迎送。至下轿马处,文移俱用手本。巡抚加兵部衔者,总兵官由角门进,堂上三揖,巡抚答礼,后堂待坐。出送至二门,与巡按相见,行宾主礼。与分司、司道、运司相见,俱平行。文移俱用手本,与府厅相见,俱平行。总兵官文移行府,仰经历司抄文呈堂,府亦行经历司转呈。总兵官与州县相见,行宾主礼,文移用关牒。
一副将见总督,用《履历》手本,行一跪禀拜,免仍行“一跪一揖” 礼。檐下侍立,待茶,旁立三躬出。如无府衔者,不待茶。初次披执进见,行一跪一揖礼。出更衣、再见,行礼同上。见巡抚,行庭参礼。待茶加府衔者,照司道例进见川堂,待茶出,送至月台口,候入暖阁,三揖出,随看拜。无府衔者,不迎送看拜。初次披执、进庭参,出更衣再见,行礼同上。加府衔者先禀披执,免见。巡按、巡漕、巡盐学院用官衔手本,于大门外下马,由仪门进走西甬道,各院迎至月台下甬道中同。上堂,三揖,递履历、递公文,各一揖。掩门,川堂待茶,对坐,出入让各院先行,同下堂,三揖,送至二门外。副将候各院到公座边,三揖出。副将自称官衔,回看,不用帖。如副将管参将事,见巡按,行庭参礼,用脚色手本,与布、按二司相见,俱平行。文移用手本。走按察司夹道门,与各道相见,俱平行,文移用手本移会。如协守副将于二门外下马,由中门进本道,迎至月台下,堂上待茶,出送至二门外,看乘马,与各部分司、运司、府、厅、州、县俱平行。一、参将、游击见总督,用履历手本,披执进见,行一跪一揖礼,出更衣,再见,行一跪一揖,禀拜四叩头。出见巡抚,由角门进,至堂檐下,行“全属礼” ,耳房待茶出,仍行全属礼,旁立三躬出见操抚,用履历手本行礼,与见总督同。见巡按,由角门进,至卷棚中,行“全属礼” ,侍立待茶毕,仍行“全属礼” ,旁立三躬出。初见仍禀“披执” ,见、布、按二司,俱平行。文移用咨文走按察司夹道门,于二门外下马,掩门,川堂待茶。札委者不在此例。见分司、运司各道,俱平行。于二门外下马,由中门进本道迎至堂口,川堂待茶,送至二门外,看乘马。文移用手本札委者,不在此例。与府、厅、州、县相见,俱平行。
一,都司见总督,与参将见总督礼同。掌印都司随二司见巡抚,禀拜,免行三揖礼。掩门,后堂待茶,仍至堂前,三司打躬出,如单见,行庭参礼。佥书操捕都司,行都司与掌印都司同。凡各都司初见及霜降扬威日,俱披执进参,出更衣,再进,照司道例待茶。掌印都司见巡按,由中门入,至堂台作揖,二堂待茶。初见禀披执,常见随二司不跪,单见行一跪一揖。礼毕,向东一躬,至衙仗,向上三躬,由西旁行,至中门出。掌印、佥书、操捕各都司,与布、按二司相见,俱平行。文移用咨文走按察司夹道门,于二门外下马,掩门,川堂待茶札委者不在此例。见各道俱平行,札委者不在此例。营都司、屯田都司,于本道行庭参礼,见各部分司,俱平行。行都司见户部分司,二门外下轿。后堂待茶分司回拜方台下轿,大堂待茶。营都司见分司,用官衔手本,堂前行礼毕,一躬即出。与运司、府、厅、州、县相见,俱平行。
一、专城并道标及各营中军守备,见总督、巡抚、巡按,俱由角门进,至堂檐前,行庭参礼。初见,披执行礼。各卫掌印守备并城守守备、中军守备,俱行全叩礼。见布按二司。各道用脚色手本,行庭参礼。文移用“申呈。” 初见禀披执加“都司” 衔者,仍行守备礼。见分司,堂前行礼。分司答躬,文移用“呈” 分司用“仰牌。” 见知府用手本行属礼文移用。呈府用照会见厅官州县官、俱平行。凡提督总兵官以下。守备以上。遇督抚巡按出城阅兵操演、俱披执
十三年题准:州、县见“提督” 及总兵官。《大门外》下
马,由东角门进,至堂檐下,向上三躬。茶房待茶,提督总兵官正坐,州、县侍坐,茶毕禀辞。由西角门出,不看拜。文移州县用申文,提督总兵官用照会,见副将用官衔手本。大门外下马,进中门,由甬道东边至堂檐下,向上三躬。副将还礼。后堂待茶,送至堂前,出,至大门外上马。文移州、县用牒呈,副将用照会。其馀文武各官相见仪、俱与十二年定例同
十八年题准,“一提督往总督衙门,总督迎至仪门,提督仪门外下轿马。总督往提督衙门,提督迎至仪门,总督仪门外下轿,送至各迎处坐次。总督正坐,提督佥坐,文移俱用咨文,与巡抚相见,俱平行,文移俱用咨文。” 司道、分司、运司见提督,于二门外下轿马,提督迎出檐下。至阶,提督见司道等官,司道等官迎出仪门。提督仪门下轿马,送至各迎处坐次提督正坐,司道等官侍坐。文移提督照会司道等官用。咨呈府厅往见,提督于大门外下轿马,由中门进坐。次提督正坐,府厅侍坐。提督迎送至檐下。文移提督用札付府厅用。牒呈州、县见提督于大门外下轿马,由东角门进,提督不迎送。文移提督用札付州县用《申文》。
一,总兵官往总督衙门,至二门外下轿马,总督出檐,迎至阶。总督往总兵官衙门,仪门内下轿,总兵官迎至仪门,送至各迎处坐次,总督正坐,总兵官侍坐。文移总督用照会,总兵官用咨呈。与巡抚相见,行宾主礼。文移俱用咨文。与分司、司道、运司相见,俱平行。文移用咨文。府厅见总兵官,于二门外下轿马,总兵官迎至檐阶。总兵官见府厅仪门外下轿马,府厅迎出仪门外,送至各迎处坐次。总兵官正坐,府厅侍坐。文移总兵官用照会府厅用。“咨呈。” 州、县见总兵官,于大门外下轿马,由中门进,总兵官迎送至檐下坐次。总兵官正坐,州、县侍坐。文移总兵官用照会、州县用。“咨呈。”
一、副将、掌印都司见总督,用《履历》手本,于大门外下马。由角门进,总督迎送至檐下,免披执跪礼。见巡抚,由中门进,至仪门外下马,巡抚迎至檐下。巡抚往副将衙门,至堂前下轿,副将迎出仪门外,送至各迎处坐次,巡抚上坐,副将侍坐。文移巡抚用照会,副将用咨呈,免披执、庭参。与分司、司、道、运司、府、厅相见,俱行宾主礼。文移俱用手本。州县见副将,用官衔手本。于大门外下马,由中门进走甬道边,副将迎送至檐下。文移副将用“照会” ,州县用牒呈,免向上三躬。
一、参将、游击以下武官见总督,用《履历》手本,行一跪三叩头礼,免披执。见巡抚,于大门外下马,由中门进坐。次巡抚正坐,参将、游击侍坐,巡抚迎送至檐下。文移巡抚用札付,参将、游击用牒呈。与布、按二司相见,俱平行。文移俱用咨。札委者不在此例,与府厅俱行宾主礼,文移俱用平关,与州、县俱平行,文移俱用手本。
一、掌印都司、营都司、行都司、屯田都司、操捕都司、卫守备、守御所千总、卫千总等官见巡抚,于大门外下马,由角门进,巡抚不迎送。守御所千总、卫千总行一跪三叩头礼。巡抚与各都司文移用札付,各都司用“申文” ,巡抚与守备、千总文移用牌票,守备、千总用申文,免披执,全属礼。各都司见布、按二司,俱行宾主礼,文移俱用手本。札委者不在此例。各都司与各道分司、运司俱平行,文移俱用手本。各都司与府厅州县俱平行,文移俱用平关。
一分防标下中军守备掌印专城。并道标中军及各营中军守备,见巡抚不迎送文移。巡抚用札付。各守备用申文。免披执。行属礼。见司道用官衔手本。于大门外下马。由中门进走。甬道边,司道迎送至檐下文移。司道用照会。各守备用牒呈。见分司府厅州县俱行宾主礼。文移俱用手本。
凡镇守各省将军、与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相见。各不相辖、俱行宾主礼。文移俱用咨。其馀文武各官、见本省将军、俱如见总督礼
康熙二十年题准宣属厅员有稽察钱粮之责。其屯卫守备行属官礼
二十二年题准:协领、参领等官见督、抚,照布、按二司例行;佐领、防御等官,照各道员例行;骁骑校以下官员,照知州、知县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