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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十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
第三十七卷目录
拜谒部汇考
礼记〈曲礼上 曲礼下 内则 玉藻 丧服小记 少仪 杂记上 杂记下 丧大
记〉
仪礼〈士冠礼 士昏礼 士相见礼〉
周礼〈春官乐师 大祝 夏官司士 秋官司仪〉
荀子〈大略篇〉
汉刘熙释名〈释姿容〉
宋杨复仪礼图〈士相见受挚图〉
明会典〈礼部仪制司庶人礼〉
大政记〈定揖拜及相见礼〉
交谊典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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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
《曲礼上》
侍食于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 拜而食。”
〈大全〉方氏曰:“凡以称礼之施而已。”
侍饮于长者,酒进则起,拜受于尊所。
〈陈注〉“尊所”,置尊之所也。
“凡遗人弓”者,若主人拜,则客还辟。〈音辟〉《辟》:〈音避〉拜。
〈陈注〉弓尚在客手,故不容答主人之拜,而少逡巡迁延以避之。辟犹开也。谓离其所立之处。
“《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 门外。
〈陈注〉“至则拜命,归则拜送”,皆敬君也。
《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
〈陈注〉“出位而揖”,礼以变为敬也。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
〈注〉“蓌则失容节。”“蓌”,犹诈也。〈疏〉蓌,挫也。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挫损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诈也。言著铠而拜,形仪不足似诈也。〈集说〉长乐陈氏曰:“古者介胄有不可犯之色,介者不拜。盖介者所以服人,拜者所以服于人,服人者无所服于人,故不拜焉。不拜而《周礼》谓之肃拜,是亦不拜之拜也。兵法曰:‘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介者不拜,不以国入军也。鄢陵之战,郤至不拜;楚使;崤之役,蹇叔之子不拜其’”父,细柳之屯,周亚夫不拜其君,可谓知此矣。新安朱氏曰:“蓌犹言有所枝柱,不利屈伸也。”
《曲礼下》
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 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
〈注〉谓大夫、士见君,既拜矣,而复见劳也。《聘礼》曰:“君劳使者及介,君皆答拜。”还辟,不敢答拜,嫌与君亢宾主之礼。迎拜,谓君迎而先拜之。〈疏〉自此至“相答拜也”一节,论君臣男女相答拜之法。此谓大夫士出聘他国君之礼。劳,慰也。“还辟”,逡巡也。稽首,头至地也。初至行聘享私觌礼毕,而主君又别慰劳己在道路之勤,故逡巡而退辟也。《聘礼》无还辟之文者,文不备也。“君若迎拜”,谓聘宾初至大门外,主君迎而拜之。宾是使臣,不敢当礼,则逡巡不敢答主君之拜,故《聘礼》云:“宾入门左,公再拜,宾辟,不答拜”是也。〈集说〉蓝田吕氏曰:“还辟再拜稽首,以君臣之礼见他国之君也。迎拜则还辟,他国之君,以宾主之礼接己,而己不敢亢也。”马氏曰:“礼莫盛于再拜,拜莫重于稽首。《仪礼周官》凡宾主君臣之接也,皆以再拜为节。特《乡饮》则主人三拜,众宾一拜而已。《士相见,聘礼》至于礼之杀者,亦一拜而已。再拜所以为盛礼也。《周官》:‘九拜先稽首’。”《记》曰:“稽首,服之甚。”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此稽首所以为礼之重也。所谓大夫者,聘礼之宾也。所谓士者,聘礼之介也。总而言之,皆谓之客。故《周官司仪》“君劳客,客再拜稽首”是也。然《聘礼》宾之受几、受币、私觌莫不稽首,其于郊劳与归饔、饩者亦稽首。则大夫之稽首于国君者,非特拜劳而已,《记》之所言特一端也。《聘礼》卿劳宾于郊,宾再拜,劳者不答拜。及归饔饩,宾再拜;大夫不答拜。《昏礼》宾奠雁再拜,主人不答拜。则不敢答拜者,非特辟君之迎拜而已,《记》之所言亦一端也。叶氏曰:“用下敬上,谓之贵贵,故大夫士见于国君,不敢答拜;用上”敬下。谓之尊贤。故下文贵贱虽不敌。宾主相尊。则先拜贵。贵者礼也。尊
“贤者义也。” 江陵项氏曰:“《荀子·大略》篇曰:‘平衡曰拜’,谓磬折,头与腰平如衡也。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 大夫之臣,拜不稽首。以是推之,则今之折腰揖,即古之拜也;今之低首揖,即古之稽首也。今之拜,伏,其头至地,乃类古之稽颡耳。然今之拜,自是古之跪、俯、伏三事,殊与古拜不类。今之揖,其形用古之拜,其声用今之“喏” ,亦是两事,皆与古之不类也。古揖,举手而无声。
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 主人则先拜主人。”
〈注〉尊贤也。〈疏〉此谓使臣行礼,受劳已竟,次见彼国卿大夫也。惟贤是敬,不计宾主贵贱,虽为大夫而德劣,亦先拜有德之士也。谓“异国则尔,同国则否。”〈集说〉蓝田吕氏曰:“尊贤之义,贵贱之势,有不得夺之也。”马氏曰:“相见贵于相下,相下贵于相先。士相见礼,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先见之。然则拜之礼盖亦若此。故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也。《燕礼》:‘宾升自西阶,主人先拜至。《聘礼》‘宾入大门,主君先拜迎,则先拜之礼,不特大夫、士而已’’”,《记》之所言,亦一端也。
“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大夫见于国君,国 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 人拜其辱。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 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
〈注〉《礼》尚往来,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国君见士,不答其拜,士贱也。自外来而拜,拜见也。自内来而拜,拜辱也。非其臣则答拜,不臣人之臣也。大夫答其臣之拜,辟正君也。男女嫌远,别不相答拜以明之。〈疏〉礼尚往来,己虽贤德,而必皆相答拜。凡拜而不答拜者,惟吊丧与士见己君二条耳。吊宾本来助执丧事,非行宾主之礼,《士丧礼》“有宾则拜之,宾不答拜”是也。君不答士拜。《聘礼》士介四人,君皆答拜者,以其他国之士故也。大夫见于国君,谓见他国君也。故《聘礼》云“公在门左拜”,是拜其辱也。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者,谓平常相答拜,非加敬也。故《聘礼》“宾朝服问卿,卿迎于庙门外再拜”是也。“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者,前是异国,此明同国,同国,则主人必先拜辱也。若君于己士,以其贱,故不答拜。他国之士,非己尊所加,故答之。然《聘礼》云:“聘使还,士介四人,君旅答拜”者,敬其奉使而还。士相见礼,士见国君,君答拜者,以其初为士,敬之故也。大夫为君,宜辟正君,故不辨己臣贵贱皆答拜也。男女相别,或嫌其不相答,故明虽别必宜答也。〈集说〉横渠张氏曰:“吊丧不答拜,主人拜,伏以哭。吊者难答,故辟之。君与士不答拜,于大夫亦有时而答,尊贤也。”讲义曰:“举吊丧及见国君二条,以明拜之皆答耳。”蓝田吕氏曰:“‘吊丧者,主人拜宾,宾不答’。《少仪》曰:‘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适公卿之丧曰听。役于司徒。诸侯使人相吊,辞云:‘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则凡’”吊者,非以宾客来,独主拜宾之辱而已,宾不可申其敬也。马氏曰:“《士丧礼》:‘吊者升自西阶,主人进中庭,哭拜稽颡,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三日成服,主人拜众宾。此吊丧所以无答拜之礼也。士之于君,朝则不坐,燕则不与,大享则旅食而已,此君与士所以无答拜之礼也。君于他邦之人,使介者还其币,则非其臣答拜之可矣。大夫之臣不稽首于大夫,所以辟君也,则其臣虽贱,必答拜之可知矣。《昏礼》:‘主妇一拜,婿答再拜,则男女相答拜可知矣’’。”庐陵胡氏曰:“《左传》哀十二年,仲尼吊季孙放绖而拜,则丧宾亦拜矣。”长乐刘氏曰:“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者,古之士进以道,不以禄也。道可以固国”康民者,非礼不足以安之。君而无礼,虽万锺之禄不顾也。是故以禄致者,不足以为贤,又况其君慢之而不顾者乎?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曰:“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然则拜其辱,为国以致其忠,非惮其屈己也,矧其下者乎?君于士不答拜者,始升于乡,去民未远也。大夫之于士,犹国君之于大夫焉。男女相答拜,人伦之义,以敬为本。
《内则》
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
〈大全〉严陵方氏曰:“尚左”,尊阳道也。“尚右”,尊阴道也。
《玉藻》
士于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于尊者,先拜进,面答 之拜则走。
〈陈注〉士于大夫,尊卑有间。若大夫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则拜送”者,《礼》,宾出则主人再拜送之,宾不答拜,礼有终止故也。士若见于大夫,则先拜于门外,然后进而见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则走避之。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
〈陈注〉君赐及门,既拜受矣。明日又乘服诣君所,而拜谢其赐,所谓“再拜敬之至也。”
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
〈陈注〉据,按也,覆左手以按于右手之上。致,至也,头及手俱至地也。
“酒肉之赐。”弗再拜。
凡献于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
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赐而退,士待诺 而退,又拜,弗答拜。
〈陈注〉大夫往君门而拜君昨日所赐,及门即告小臣,小臣入白,大夫即拜,拜竟即退,不待小臣出报,恐君召进之而答拜也。君不答士之拜,故士拜竟,则待小臣传君之诺报而后退也。“又拜”者,小臣传诺报而出,士又拜君之诺也。“弗答拜”,谓君终不答士之拜也。
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敌 者不在,拜于其室。
〈陈注〉其室,大夫之家也。衣服弗服,以拜下于君,赐也。敌,尊卑相等也。其室,献者之家也。若当时主人在家而拜受,则不复往彼家拜谢。今主人不在,不得拜受,还家必往而拜之也。若朋友,则非祭肉不拜。
亲在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
〈大全〉方氏曰:“不敢私受也。”
《丧服小记》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陈注〉服重者,先稽颡而后拜宾,服轻者,先拜宾而后稽颡。父母尊也,长子正体也,故从重。大夫吊于士,是以尊临卑,虽缌麻之丧,亦必稽颡而后拜,盖尊大夫,不敢以轻待之也。
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馀则否。
〈陈注〉“其馀”,谓父母也。〈大全〉长乐陈氏曰:“稽颡,犹稽首也。《礼》非至尊不稽首,则丧非至重不稽颡矣。”
《少仪》
闻始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不得阶。 主适者,曰:“某固愿见。”
〈注〉君子、卿大夫若有异德者,固如故也。将犹奉也。即君子之门而云愿以名闻于奉命者,谦远之也。重则云“固奉命。”传辞。“出入阶上进”者,言宾之辞,不得指斥主人,敌当也。愿见,愿见于将命者,谦也。〈疏〉此论见君子之法,但此一篇杂明细小威仪,不复局以科段,记者谦退,不敢自专制其仪,而传闻旧说,故曰“闻”也。辞,客之辞也。某,客名也。再辞曰“固。闻名”,谓名得通达也。“将命”,谓传辞出入,通主客之言语也。客实愿见君子,而云愿闻名于传命者,不敢必斥见君子,但愿将命者闻之而已。不云初辞而云“固”者,欲明主人不即见己,己乃再辞也。若初辞则不云固,惟云“某愿闻于将命”者耳。阶,进也。人升阶必上进,主谓主人也。客宜卑退,不得进斥主人也。敌者不谦,故云愿见,亦应云愿见于将命者,因上已有,故此略之。固,义亦同上。〈集说〉长乐刘氏曰:“‘古者朋友往来,宾主相觌,同用一礼,于是传命共为一辞,若士相见载于《仪礼》,用以一天下之礼俗也。此《少仪》所以载于经乎?”曰:“闻’者,谓三代先王既行其辞于旧俗,间或衰坠,而知礼者未尽殒灭,故曰闻焉。”“‘愿闻名于将命’者,谓至于门外,摈者请事,答以辞,不得阶主,述其崇德之意,不敢由阶升堂,直”见主人之谓也。金华应氏曰:“古礼废坏,辞命不审,摈诏不严,交际之义,能尽其敬者固鲜,然分势之隆崇者,又未免亢焉而不接。人臣之见天子,昧死而后言,顿首而后请,其辞曰‘陛下’;下僚之见上官,庭趋而后进,升阶而屡降,其辞曰‘阁下’,亦几于阻绝而不通矣。夫将命者,人也,人则有可通之情。陛阶门阁地也,地则无自通之路,噫安得以《少仪》之辞而语之哉?”严陵方氏曰:“闻言所记之事,非由于己见,乃闻之于人尔。君子者,有位有德者之通称也。辞则《表记》,所谓‘无辞不相见’是矣。将命者,盖将奉主人之命而传道之者也,亦摈诏之类欤?《论语》言:‘将命者出户’是矣。‘愿见君子’而曰‘愿闻名于将命者’”,以其尊而不可以遽见,故先欲闻其名;以其不可指斥而与之亢礼,故止言“将命者”而已。不得阶主,盖言不可指斥,主人升进而与之阶也。与之相敌,故不必先闻其名,直曰“愿见”而已。此隆杀之辨也。山阴陆氏曰:“主主尊者阶阶,敌者不得阶主,亦词也。若曰固愿见,不得阶主而前尔。”邵氏曰:“诸家解释不得‘阶主’”,未甚分晓。以愚观之,阶犹阶梯之阶;主犹观近臣以其所为主之主。求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恐不得将命者导达,为之“阶主尔。”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正此意。
罕见曰“闻名”,“亟见”曰“朝夕。”《瞽》曰“闻名。”
〈注〉罕,希也。希相见。虽于敌者,犹为尊主之辞。如“于
君子也。亟,数也。于君子,则曰“某愿朝夕闻名。”于将命者,于敌者,则曰“某愿朝夕见于将命者。”瞽,无目也。以无目辞不称见。〈疏:〉前二条明始相见,此经明已相见而疏者。尊者、敌者皆云“愿闻名于将命”者,然敌者始来曰“愿见”,重来而数翻曰“闻名”者,亦奖之使不疏也。或云始来礼隆,故尊卑宜异;重来礼杀,故宜同也。亟见,谓数相见者。瞽者,其来不问见贵贱则并通云“愿闻于将命”者。〈集说〉严陵方氏曰:“《罕见》,以其相见之罕,疑其情之不通,虽于敌者亦曰闻名而已。”
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排阖说屦于户内者, 一人而已矣,有尊长在则否。
〈注〉可,犹止也。谓摈者为宾主之节。“说屦于户内”者,一人虽众敌,犹有所尊也。在,在内也。尊长在,则后来之众皆说屦户外。〈疏〉此一节明宾主之入,摈者告之辞让之节,及《说屦》之仪。始入门,主人辞谢于宾,摈者告主人曰辞谢宾矣。谓辞让宾,令宾先入,至阶之时,摈者亦应告主人曰辞让,宾先登矣。此不言者,始入之文,包入门登阶也。至宾主升堂,各就席而立,摈者恐宾主辞让即席,故告之曰可矣,言止不须辞也。宾主席众入户内,虽尊卑相敌,犹推一人为尊。阖,谓门扉。排推门扉。“说屦户内”者,止尊者一人而已。先有尊长在堂或室,众人后入,不得说屦户内也。〈集说〉山阴陆氏曰:“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宜《承道》瞽亦然,脱乱在此。庆源辅氏曰:“物畜然后有礼,故众必有所尊也。若说屦于尊长前,非礼。”
问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曰:“子习于某乎?子 善于某乎,不疑在躬。”
〈疏〉此《一经》明宾主相问饮食及道艺之事。〈集说〉严陵方氏曰:“人之情,品味有偏嗜,道艺有异尚。问品味不可斥之以好恶而昭其癖,故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不可斥之以能否而暴其短,故曰‘子习于某乎,子善于某乎?信然后不疑,有诸己之谓信,则疑固不可以在躬矣’。”
“不度民械,不愿于大家”,“不訾重器”,
〈疏〉此一节因明宾主之礼,客至主人之家,不度民械,使已亦有也。“大家,谓富贵广大之家”,谓大夫之家。士往见,彼富大,不可愿效之,非分而愿,必有乱心也。客不思玩主人珍物重器,若思玩之,则憎疾已,贫贱生淫乱滥恶也。
介者不拜。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尸坐,则不手 拜。肃拜,为丧主,则不手拜。
〈注〉肃拜,拜低头也。手拜,手至地也。妇人以肃拜为正,凶事乃手拜耳。为尸,为祖姑之尸也。《士虞礼》曰:“男,男尸,女,女尸。”为丧主不拜手者,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其馀亦手拜而已。虽或为唯,或曰丧为主,则不手拜,肃拜也。〈疏〉此论妇人拜仪。妇人吉礼,不手拜,但肃拜。肃拜如今妇人拜也,吉事及君赐悉然。手拜则《周礼》“空首”,郑注《周礼》“空首拜,头至手。”此云“手至地”,不同者,此手拜之法,先以手至地,而头来至手,两注不同,其实一也。肃拜是妇人之常,而《昏礼》“妇拜扱地”,以其新来为妇,尽礼于舅姑故也。《左传》“穆嬴顿首于宣子之门”者,有求于宣子,非礼之正也。下云“为丧主则不手拜”,明不为丧主,其馀轻丧凶事则手拜也。《周礼》坐尸,嫌妇人或异,故记者明之。尸坐谓虞祭,若平常吉祭,共以男子一人为尸。《祭统》云“设同几”是也。妇人为尸,或答拜时,但肃拜而不手拜也。〈集说〉长乐陈氏曰:“肃拜,俯其手而肃之也,妇人与介者之拜也。手拜者,手至地也。《士昏礼》‘妇拜扱地’是也。”严陵方氏曰:“肃拜者,低头屈膝以致其肃尔。莫重于君赐,吉事虽有之,亦止于肃拜而已。为尸亦拜者,以妇人容或答拜故也。”
庆源辅氏曰:“言虽有君赐,肃拜以见” ,肃拜非简。
也。自是妇人礼当然。凶事变常,故手拜为尸,坐为丧主,不手拜则又变于丧。
《杂记上》
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 也拜。
〈陈注〉适子妻死,而父母俱存,故其礼如此。然大夫主适妇之丧,故其夫不杖。若父没母存,母不主丧,则子可以杖,但不稽颡耳。赠谓人以物来赠己,助丧事也。母在,虽不稽首,惟拜谢,此赠物之人,则可以稽颡,故云“稽颡者其赠也拜。”
小敛、大敛启,皆辩拜。〈辩音遍〉
〈陈注〉《礼》,当大敛、小敛及启攒之时,君来吊,则辍事而出拜之。若它宾客至,则不辍事,待事毕,乃即堂下之位而遍拜之,故特举此三节言之。若士于大夫当事,而大夫至,则亦出拜之也。
《杂记下》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
〈陈注〉拜问、拜赐、拜宾,皆拜也。丧拜稽颡而后拜也。吉拜拜而后稽颡也。今按《檀弓》郑注,以拜而后稽颡为殷之丧拜,稽颡而后拜为周之丧拜。疏云:“殷之丧拜,自斩衰至缌麻,皆拜而后稽颡,以其质故也。”周制则杖期以上,皆先稽颡而后拜,不杖期以下,乃作殷之丧拜。此章疏义与《檀弓疏》互看乃详。
《丧大记》
“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 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 妇,汜拜众宾于堂上。
〈陈注〉君,谓遭丧之嗣君也。寄公与国宾入吊卿大夫,则拜之于位,士则旁三拜而已,旁谓不正向之也。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其于卿大夫之内子、士之妻,则亦拜之。但内子与命妇,则人人各拜之。众宾则士妻也,汜拜之而已,亦旁拜之比也。
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 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 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
《仪礼》
《士冠礼》
冠者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注〉妇人于丈夫,虽其子犹侠拜。〈疏〉但是妇人于丈夫皆使侠拜,故举子以见义也。〈侠古洽反〉
《士昏礼》
妇拜,扱地。
〈注〉“扱地”,手至地也。妇人扱地,犹男子稽首。
《士相见礼》
〈注〉《郑目录》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士相见于五礼,属宾礼。”〈疏〉经亦有大夫及庶人见君之礼,亦有士见大夫之法,独以士相见为名者,以其两士职位不殊,同类昵近,故以“士相见”为目。云“执禽挚之法”,此新升为士大夫之等,同国执禽挚相见及见君之礼,虽非出聘,亦是宾主相见之法,故属宾礼也。此篇内含卿大夫相见,以其新升为士,或士自相见,或士往见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见士,或见己国君,或士大夫见他国君来朝者。新出仕,从微至著,以士为先后,更有功乃升为大夫已上,故以“士”为总号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与诸侯之孤卿、大夫、士,执挚既同,相见之礼亦无别也。
请见
士相见之礼:贽,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 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
〈注〉“贽所执以至”者,君子见于所尊敬,必执贽以将其厚意也。“士贽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备腐臭也。“左头”,头,阳也。“无由达”,言久无因缘以自达也。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今文头为脰。〈疏〉释曰:自此至“送于门外再拜”,论士与士相见之事。《士贽》用雉者,对大夫已上所执羔雁不同也。雉交接有时,至于别后,则雌雄不杂,谓春交秋别也。
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 某将走见。”
〈注〉《有》,又也。某子命某往见,今吾子又自辱来,序其意也。走,犹往也。〈疏〉释曰:云“某子命某见”者,某子则是绍介姓名,以某子是中间之人,故宾主共称之也。此上下皆言请,不言辞,辞而不受,须相见,故言请而已。
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
〈注〉命,谓“请吾子之就家。”
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 见。”
〈注〉“不敢为仪”,言不敢外貌为威仪,忠诚欲往也,固如故也。
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
〈注〉言如固请,终赐见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贽》,敢 辞贽。”
〈注〉“不得命”者,不得见许之命也。走,犹出也。称,举也。辞其贽,为其大崇也。凡宾主相见,唯此新升为士,有贽又初不相识,故有贽为重,对重相见,则无贽为轻。是以始相见辞之为大崇故也。
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
〈注〉“见于所尊敬而无贽嫌”,太简。
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
〈注〉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疏〉宾以崇礼来见主人,今主人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故变文,言不足以习礼也。
宾对曰:“某也不依于贽,不敢见固以请。”
〈注〉言依于贽谦自卑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贽入门左,主人 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
〈注〉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贽于庭”,既拜受送则出矣。〈疏〉释曰:凡门出则以西为右,以东为左;入则以东为右,以西为左,依宾西主东之位也。知“受贽于庭”者,以其入门左右,不言揖让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宾拜送贽讫,出则去,还家无意得待主人留己也。
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注〉“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以矜庄,欢心未交也。宾反见,则燕矣。
复见
主人复见之,以其《贽》,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贽 于将命者。”
〈注〉“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以其贽”,谓曏时所执来者也。曏,曩也。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疏〉自此至“宾退送再拜”,论主人还于宾之事。在国之臣,自执贽相见,虽禽贽皆还之,臣见于君则不还。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一也。故《聘礼》与《冠义》皆云:“每一门止一相”,是谓摈介为相也。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注〉让其来答己也。〈疏〉上言“主人”者,据前为主人而言。此云“主人”者,谓前宾今在己家而说也。
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贽于将命者。”
〈注〉言“不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当也。〈疏〉《乡》者,主人见己,今即来见主人,宾主频见,是亵也。嫌亵主人,不敢更相见也,故直云“还贽”而已。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 闻,固以请于将命者。”
〈注〉言不敢以闻,又益不敢当。〈疏〉上云“非敢求见”,此云“不敢以闻”,耳闻疏于目见,故云“又益不敢当”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
〈注〉许受之也。异日则出迎,同日则否。〈疏〉释曰:下云“宾奉贽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与前相见同日。知异日出迎者,《乡饮酒礼》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犹迎之,况同僚乎?是知异日出迎也。
宾奉贽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主人送于门 外,再拜。
士见大夫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 送,再拜。
〈注〉终辞其贽,以将不亲答也。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大夫于士不出迎。入,一拜,正礼也。送,再拜,尊宾。〈疏〉事未至谓之将,如上士相见,宾来见士后将亲答,就士家,则辞而受其贽。此将不亲答,终不受也。经直云“终辞其贽”,不言一辞再辞,略而不言也。
尝为臣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贽,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 辞。”
〈注〉《礼》辞,一辞其贽而许也,将不答,而听其以贽入,有臣道也。
宾入奠贽,再拜,主人答“壹拜。”
〈注〉奠贽,尊卑异,不亲授也。古文“壹”为一。
宾出,使摈者还其贽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贽。”
〈注〉“还其贽”者,辟正君也。〈辟音避〉
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注〉“《辞君》还其贽也。”今文无矣。
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
〈注〉《还贽》者请使受之某也,盖主人之名。
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
〈注〉“《家臣》称私。”践,行也。言某臣也。不足以行宾客礼,宾客所不答者,不受贽。
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
〈注〉言“使某,尊君也”,或言“命某传言”耳。
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注〉受其《贽》而去之。〈疏〉以其尝为臣为轻,既不受其贽,又相见无飨燕之礼,故《郑》云“而去之以绝之也。”
大夫相见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
〈注〉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也。“饰之以布”,谓裁缝衣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疏〉释曰:言“下大夫”者,国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据三卿,则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与五大夫转相副贰,则三卿宜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马》事省,阙一大夫。”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随阳南北,义取大夫能从君政教而施之。飞翔有行列者,义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叙也。上士执雉,左头奉之,此云如“执雉”,明执雁者亦左头奉之也。案《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画之。此诸侯卿大
夫执贽,虽与天子之臣同,饰《羔雁》者,直用布为饰,无缋。彼不言士,则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同亦无饰,士贱,故无别也。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 麛,执之。
〈注〉上大夫,卿也。羔,取其从帅,群而不党也。面,前也。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也。“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或曰:麛,孤之贽也。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今文头为脰。〈疏〉释曰:“卿也”者,即三卿也。凡羔羊群皆有引帅,若卿之从君之命者也。羊羔群而不党,义取三卿亦皆正直,虽群居不阿党也。案《大宗伯》及《大行人》与《聘礼》皆云“孤执皮帛”,谓天子之孤与诸侯之孤执皮帛。今此执麛者,谓新升为孤,见己君法。至馀事则皆皮帛也,
如士相见之礼。
〈注〉大夫虽贽异,其仪犹如士。〈疏〉释曰:此下大夫及卿,其贽虽有羔雁之异,其相见之仪则皆如士也。或两大夫,或两卿相见,皆如上文“某也愿见无由达”已下,至主人拜送于门外也。
相见而言
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
〈注〉凡言,谓己为君言事也。妥,安坐也。传言犹出言也。若君问可对,则对,不待安坐也。古文妥为“绥。”
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 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 居官者言,言忠信。
〈注〉《博陈》,燕见言语之仪也。言“使臣”者,使臣之礼也。大人,卿大夫也。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祥,善也。“居官”,谓士以下。〈疏〉此总说尊卑言语之别。君以使臣为主,臣以事君为正,无妨更言馀事。已下皆随事为主可也。老者,谓七十致仕之人。大夫致仕为父师,士致仕为少师,教乡闾子弟。雷次宗云:“学生事师,虽无服,有父兄之恩,故称弟子也。”幼即弟子之类。众非朝廷之臣,但是乡闾长幼共聚之处。居官者,在朝之士也。
相见而视
“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
〈注〉始视面,谓观其颜色可传言未也。“中视抱容”,其思之且为敬也;“卒视面”,察其纳己言否也。“毋改”,谓传言见答应之间,当正容体以待之,毋自变动为嫌,解惰不虚心也。众,谓诸卿大夫同在此者皆若是,其视之仪无异也。古文“毋”作“无”,今文“众”为终。
侍坐于君子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 居则请退可也。
〈注〉君子,谓卿大夫及国中贤者也。志倦则欠,体倦则伸。问日晏,近于久也。具犹办也。改居谓自变动也。古文伸作信,早作蚤。〈疏〉释曰:“此陈侍坐于君子”之法。
夜侍坐,问“夜膳荤,请退可也。”
〈注〉问夜,问其时数也。膳荤,谓食之荤辛物,葱薤之属,食之以止卧。古文荤作薰。〈疏〉释曰:“问其时数”,谓若钟鼓漏刻之数也。
先生异爵者见
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曰:“某无以 见。”辞不得命,将走见,先见之。
〈注〉先生致仕者也。异爵,谓卿大夫也。辞,辞其自降而来。走犹出也。先见之者,出先拜也。《曲礼》曰:“主人敬宾,则先拜宾。”〈疏〉释曰:云“异爵,谓卿大夫也”者,此《士相见》本文,故以卿大夫为异爵也。
称“寡君” 、不称“寡君。”
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
〈注〉谓摈,赞者辞也。不称寡君,不言寡君之某,言姓名而已。大夫卿士其使则皆曰“寡君之某。”〈疏〉《玉藻》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摈则称名,以其非聘问之礼也。《聘礼》云:“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是也。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为公事使者也。但士无特聘问,或作介,往他国亦有称谓,而云寡君之士某也。
执币执玉
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
〈注〉“不趋”,主慎也,以进而益恭为威仪耳。今文无容。〈疏〉释曰:案《小行人》合六币,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下文别云“执玉”,则此币谓皮马享币及禽贽皆是。凡趋有二种:有疾趋,“行而张足曰趋”是也;有徐趋,则下文“舒武举前曳踵”是也。今云不趋者,不为疾趋,故云主慎也。既不云疾趋,又不为下文徐趋,但疾徐之间为之,故以进而益恭为威仪也。
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
〈注〉“唯《舒》”者,重玉器。尢,慎也。武,迹也。举前曳踵,备。�跲也。〈疏〉此篇直见在国以禽贽相见之礼,无执玉朝聘邻国之事,而云“执玉”者,因执贽相见,故兼言
朝聘执玉之礼也。案《玉藻》云:“执龟玉不趋。” 不趋者,不为疾趋。又《曲礼》云:“凡执主器” ,执轻如不克,故为重。玉器。尢,慎也。
《周礼》
《春官》
乐师凡环拜,以钟鼓为节。
〈注〉环,谓旋也。拜,直拜也。〈订义〉郑锷曰:“环乃回环之义。群臣环外而拜天子,拜者众,恶其不齐,故奏钟鼓为节,使闻鼓而拜,闻钟而止。”黄氏曰:“汉何武举方正,召见盘辟雅拜,有司劾其虚伪。”服虔曰:“盘辟雅拜,行礼之容拜也。”师古曰:“盘辟犹盘旋也。此仪至汉犹在。”
大祝辩九�一曰�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六曰凶�七曰奇�八曰褒�九曰肃�以享右祭祝
〈注〉稽首,拜头至地也。顿首拜,头叩地也。空首,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吉拜拜而后稽颡”,谓�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与顿首相近,故谓之吉拜云。“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奇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读曰倚。倚拜,谓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郑大夫云:“动读为董,董以两手相击也。奇拜,谓一拜也。褒读为报,报拜,再拜是也。”郑司农云:“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为事故敢肃使者。”元谓振动战栗、变动之拜。《书》曰:“王动色变”,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与尸享献也,谓朝献馈献也。右读为侑。侑,劝尸食而拜。〈疏〉此《九拜》中,四种是正拜,五者逐事生名,还依四种正拜而为之也。〈订义〉“稽”之为言久也,拜头至地,其留甚久,此拜之最重者也。“顿”之为言暂也,头虽叩地,顿而便起,不久留焉,此稍重者也。《空首》,头略至手,其中空阔,其礼轻矣。
《夏官》
《司士》“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
〈注〉“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礼也。
《秋官》
《司仪》“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 同姓。”
〈注〉“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无亲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异姓昏姻也,时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举之。〈订义〉郑锷曰:“《土揖》者,犹今人俯而致恭,其手至地也。《时揖》者,不高不下,适乎正中,如天道之运平分而为四时也。天揖者,天位乎上,举手揖之,举而上也。”
《荀子》
《大略篇》
《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大夫之臣拜不 稽首,非尊家臣也,所以辟君也。
《汉刘熙释名》
《释姿容》
跪,危也。两膝隐地,体危倪也。跽,忌也。见所敬忌,不敢 自安也。拜于丈夫为跌,跌然屈折,下就地也。于妇人 为扶,自曲扶而上下也。
《宋杨复仪礼图》
士相见受挚图
《明会典》
《礼部仪制司庶人礼》
凡民庶以齿为先后。《致仕官》序爵,爵同序齿,至处亲 族,则不论爵。洪武五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 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揖拜之礼,幼者先施坐 次之列,长者居上。如佃户见佃主,不论序齿,并行以 少事长之礼。若亲属,不拘主佃,止行亲属礼。十二年 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 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 于无官者之下。如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须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 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间子孙弟 侄甥婿见尊长,生徒见师范,奴婢见家长,久别行四 拜礼,寻常近别行揖礼。其馀亲戚长”幼照依等第,久 别行两拜礼。寻常近别行揖礼平交同
《大政纪》
《定揖拜及相见礼》
洪武四年十二月戊戌,诏定“官民揖拜礼。”五年三月辛亥,命礼部重定官民相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