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交谊典 第三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十七卷
明伦汇编 交谊典 第三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

     第三十七卷目录

     拜谒部汇考

      礼记曲礼上 曲礼下 内则 玉藻 丧服小记 少仪 杂记上 杂记下 丧大

      记

      仪礼士冠礼 士昏礼 士相见礼

      周礼春官乐师 大祝 夏官司士 秋官司仪

      荀子大略篇

      汉刘熙释名释姿容

      宋杨复仪礼图士相见受挚图

      明会典礼部仪制司庶人礼

      大政记定揖拜及相见礼

    交谊典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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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

    《曲礼上》

    侍食于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 拜而食。”

    大全方氏曰:“凡以称礼之施而已。”

    侍饮于长者,酒进则起,拜受于尊所。

    陈注“尊所”,置尊之所也。

    “凡遗人弓”者,若主人拜,则客还辟。音辟《辟》:音避拜。

    陈注弓尚在客手,故不容答主人之拜,而少逡巡迁延以避之。辟犹开也。谓离其所立之处。

    “《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 门外。

    陈注“至则拜命,归则拜送”,皆敬君也。

    《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

    陈注“出位而揖”,礼以变为敬也。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

    “蓌则失容节。”“蓌”,犹诈也。蓌,挫也。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挫损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诈也。言著铠而拜,形仪不足似诈也。集说长乐陈氏曰:“古者介胄有不可犯之色,介者不拜。盖介者所以服人,拜者所以服于人,服人者无所服于人,故不拜焉。不拜而《周礼》谓之肃拜,是亦不拜之拜也。兵法曰:‘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介者不拜,不以国入军也。鄢陵之战,郤至不拜;楚使;崤之役,蹇叔之子不拜其’”父,细柳之屯,周亚夫不拜其君,可谓知此矣。新安朱氏曰:“蓌犹言有所枝柱,不利屈伸也。”

    《曲礼下》

    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 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

    谓大夫、士见君,既拜矣,而复见劳也。《聘礼》曰:“君劳使者及介,君皆答拜。”还辟,不敢答拜,嫌与君亢宾主之礼。迎拜,谓君迎而先拜之。自此至“相答拜也”一节,论君臣男女相答拜之法。此谓大夫士出聘他国君之礼。劳,慰也。“还辟”,逡巡也。稽首,头至地也。初至行聘享私觌礼毕,而主君又别慰劳己在道路之勤,故逡巡而退辟也。《聘礼》无还辟之文者,文不备也。“君若迎拜”,谓聘宾初至大门外,主君迎而拜之。宾是使臣,不敢当礼,则逡巡不敢答主君之拜,故《聘礼》云:“宾入门左,公再拜,宾辟,不答拜”是也。集说蓝田吕氏曰:“还辟再拜稽首,以君臣之礼见他国之君也。迎拜则还辟,他国之君,以宾主之礼接己,而己不敢亢也。”马氏曰:“礼莫盛于再拜,拜莫重于稽首。《仪礼周官》凡宾主君臣之接也,皆以再拜为节。特《乡饮》则主人三拜,众宾一拜而已。《士相见,聘礼》至于礼之杀者,亦一拜而已。再拜所以为盛礼也。《周官》:‘九拜先稽首’。”《记》曰:“稽首,服之甚。”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此稽首所以为礼之重也。所谓大夫者,聘礼之宾也。所谓士者,聘礼之介也。总而言之,皆谓之客。故《周官司仪》“君劳客,客再拜稽首”是也。然《聘礼》宾之受几、受币、私觌莫不稽首,其于郊劳与归饔、饩者亦稽首。则大夫之稽首于国君者,非特拜劳而已,《记》之所言特一端也。《聘礼》卿劳宾于郊,宾再拜,劳者不答拜。及归饔饩,宾再拜;大夫不答拜。《昏礼》宾奠雁再拜,主人不答拜。则不敢答拜者,非特辟君之迎拜而已,《记》之所言亦一端也。叶氏曰:“用下敬上,谓之贵贵,故大夫士见于国君,不敢答拜;用上”敬下。谓之尊贤。故下文贵贱虽不敌。宾主相尊。则先拜贵。贵者礼也。尊

    “贤者义也。” 江陵项氏曰:“《荀子·大略》篇曰:‘平衡曰拜’,谓磬折,头与腰平如衡也。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 大夫之臣,拜不稽首。以是推之,则今之折腰揖,即古之拜也;今之低首揖,即古之稽首也。今之拜,伏,其头至地,乃类古之稽颡耳。然今之拜,自是古之跪、俯、伏三事,殊与古拜不类。今之揖,其形用古之拜,其声用今之“喏” ,亦是两事,皆与古之不类也。古揖,举手而无声。

    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 主人则先拜主人。”

    尊贤也。此谓使臣行礼,受劳已竟,次见彼国卿大夫也。惟贤是敬,不计宾主贵贱,虽为大夫而德劣,亦先拜有德之士也。谓“异国则尔,同国则否。”集说蓝田吕氏曰:“尊贤之义,贵贱之势,有不得夺之也。”马氏曰:“相见贵于相下,相下贵于相先。士相见礼,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先见之。然则拜之礼盖亦若此。故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也。《燕礼》:‘宾升自西阶,主人先拜至。《聘礼》‘宾入大门,主君先拜迎,则先拜之礼,不特大夫、士而已’’”,《记》之所言,亦一端也。

    “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大夫见于国君,国 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 人拜其辱。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 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

    《礼》尚往来,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国君见士,不答其拜,士贱也。自外来而拜,拜见也。自内来而拜,拜辱也。非其臣则答拜,不臣人之臣也。大夫答其臣之拜,辟正君也。男女嫌远,别不相答拜以明之。礼尚往来,己虽贤德,而必皆相答拜。凡拜而不答拜者,惟吊丧与士见己君二条耳。吊宾本来助执丧事,非行宾主之礼,《士丧礼》“有宾则拜之,宾不答拜”是也。君不答士拜。《聘礼》士介四人,君皆答拜者,以其他国之士故也。大夫见于国君,谓见他国君也。故《聘礼》云“公在门左拜”,是拜其辱也。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者,谓平常相答拜,非加敬也。故《聘礼》“宾朝服问卿,卿迎于庙门外再拜”是也。“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者,前是异国,此明同国,同国,则主人必先拜辱也。若君于己士,以其贱,故不答拜。他国之士,非己尊所加,故答之。然《聘礼》云:“聘使还,士介四人,君旅答拜”者,敬其奉使而还。士相见礼,士见国君,君答拜者,以其初为士,敬之故也。大夫为君,宜辟正君,故不辨己臣贵贱皆答拜也。男女相别,或嫌其不相答,故明虽别必宜答也。集说横渠张氏曰:“吊丧不答拜,主人拜,伏以哭。吊者难答,故辟之。君与士不答拜,于大夫亦有时而答,尊贤也。”讲义曰:“举吊丧及见国君二条,以明拜之皆答耳。”蓝田吕氏曰:“‘吊丧者,主人拜宾,宾不答’。《少仪》曰:‘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适公卿之丧曰听。役于司徒。诸侯使人相吊,辞云:‘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则凡’”吊者,非以宾客来,独主拜宾之辱而已,宾不可申其敬也。马氏曰:“《士丧礼》:‘吊者升自西阶,主人进中庭,哭拜稽颡,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三日成服,主人拜众宾。此吊丧所以无答拜之礼也。士之于君,朝则不坐,燕则不与,大享则旅食而已,此君与士所以无答拜之礼也。君于他邦之人,使介者还其币,则非其臣答拜之可矣。大夫之臣不稽首于大夫,所以辟君也,则其臣虽贱,必答拜之可知矣。《昏礼》:‘主妇一拜,婿答再拜,则男女相答拜可知矣’’。”庐陵胡氏曰:“《左传》哀十二年,仲尼吊季孙放绖而拜,则丧宾亦拜矣。”长乐刘氏曰:“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者,古之士进以道,不以禄也。道可以固国”康民者,非礼不足以安之。君而无礼,虽万锺之禄不顾也。是故以禄致者,不足以为贤,又况其君慢之而不顾者乎?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曰:“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然则拜其辱,为国以致其忠,非惮其屈己也,矧其下者乎?君于士不答拜者,始升于乡,去民未远也。大夫之于士,犹国君之于大夫焉。男女相答拜,人伦之义,以敬为本。

    《内则》

    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

    大全严陵方氏曰:“尚左”,尊阳道也。“尚右”,尊阴道也。

    《玉藻》

    士于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于尊者,先拜进,面答 之拜则走。

    陈注士于大夫,尊卑有间。若大夫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则拜送”者,《礼》,宾出则主人再拜送之,宾不答拜,礼有终止故也。士若见于大夫,则先拜于门外,然后进而见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则走避之。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

    陈注君赐及门,既拜受矣。明日又乘服诣君所,而拜谢其赐,所谓“再拜敬之至也。”

    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

    陈注据,按也,覆左手以按于右手之上。致,至也,头及手俱至地也。

    “酒肉之赐。”弗再拜。

    凡献于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

    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赐而退,士待诺 而退,又拜,弗答拜。

    陈注大夫往君门而拜君昨日所赐,及门即告小臣,小臣入白,大夫即拜,拜竟即退,不待小臣出报,恐君召进之而答拜也。君不答士之拜,故士拜竟,则待小臣传君之诺报而后退也。“又拜”者,小臣传诺报而出,士又拜君之诺也。“弗答拜”,谓君终不答士之拜也。

    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敌 者不在,拜于其室。

    陈注其室,大夫之家也。衣服弗服,以拜下于君,赐也。敌,尊卑相等也。其室,献者之家也。若当时主人在家而拜受,则不复往彼家拜谢。今主人不在,不得拜受,还家必往而拜之也。若朋友,则非祭肉不拜。

    亲在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

    大全方氏曰:“不敢私受也。”

    《丧服小记》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陈注服重者,先稽颡而后拜宾,服轻者,先拜宾而后稽颡。父母尊也,长子正体也,故从重。大夫吊于士,是以尊临卑,虽缌麻之丧,亦必稽颡而后拜,盖尊大夫,不敢以轻待之也。

    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馀则否。

    陈注“其馀”,谓父母也。大全长乐陈氏曰:“稽颡,犹稽首也。《礼》非至尊不稽首,则丧非至重不稽颡矣。”

    《少仪》

    闻始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不得阶。 主适者,曰:“某固愿见。”

    君子、卿大夫若有异德者,固如故也。将犹奉也。即君子之门而云愿以名闻于奉命者,谦远之也。重则云“固奉命。”传辞。“出入阶上进”者,言宾之辞,不得指斥主人,敌当也。愿见,愿见于将命者,谦也。此论见君子之法,但此一篇杂明细小威仪,不复局以科段,记者谦退,不敢自专制其仪,而传闻旧说,故曰“闻”也。辞,客之辞也。某,客名也。再辞曰“固。闻名”,谓名得通达也。“将命”,谓传辞出入,通主客之言语也。客实愿见君子,而云愿闻名于传命者,不敢必斥见君子,但愿将命者闻之而已。不云初辞而云“固”者,欲明主人不即见己,己乃再辞也。若初辞则不云固,惟云“某愿闻于将命”者耳。阶,进也。人升阶必上进,主谓主人也。客宜卑退,不得进斥主人也。敌者不谦,故云愿见,亦应云愿见于将命者,因上已有,故此略之。固,义亦同上。集说长乐刘氏曰:“‘古者朋友往来,宾主相觌,同用一礼,于是传命共为一辞,若士相见载于《仪礼》,用以一天下之礼俗也。此《少仪》所以载于经乎?”曰:“闻’者,谓三代先王既行其辞于旧俗,间或衰坠,而知礼者未尽殒灭,故曰闻焉。”“‘愿闻名于将命’者,谓至于门外,摈者请事,答以辞,不得阶主,述其崇德之意,不敢由阶升堂,直”见主人之谓也。金华应氏曰:“古礼废坏,辞命不审,摈诏不严,交际之义,能尽其敬者固鲜,然分势之隆崇者,又未免亢焉而不接。人臣之见天子,昧死而后言,顿首而后请,其辞曰‘陛下’;下僚之见上官,庭趋而后进,升阶而屡降,其辞曰‘阁下’,亦几于阻绝而不通矣。夫将命者,人也,人则有可通之情。陛阶门阁地也,地则无自通之路,噫安得以《少仪》之辞而语之哉?”严陵方氏曰:“闻言所记之事,非由于己见,乃闻之于人尔。君子者,有位有德者之通称也。辞则《表记》,所谓‘无辞不相见’是矣。将命者,盖将奉主人之命而传道之者也,亦摈诏之类欤?《论语》言:‘将命者出户’是矣。‘愿见君子’而曰‘愿闻名于将命者’”,以其尊而不可以遽见,故先欲闻其名;以其不可指斥而与之亢礼,故止言“将命者”而已。不得阶主,盖言不可指斥,主人升进而与之阶也。与之相敌,故不必先闻其名,直曰“愿见”而已。此隆杀之辨也。山阴陆氏曰:“主主尊者阶阶,敌者不得阶主,亦词也。若曰固愿见,不得阶主而前尔。”邵氏曰:“诸家解释不得‘阶主’”,未甚分晓。以愚观之,阶犹阶梯之阶;主犹观近臣以其所为主之主。求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恐不得将命者导达,为之“阶主尔。”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正此意。

    罕见曰“闻名”,“亟见”曰“朝夕。”《瞽》曰“闻名。”

    罕,希也。希相见。虽于敌者,犹为尊主之辞。如“于

    君子也。亟,数也。于君子,则曰“某愿朝夕闻名。”于将命者,于敌者,则曰“某愿朝夕见于将命者。”瞽,无目也。以无目辞不称见。疏:前二条明始相见,此经明已相见而疏者。尊者、敌者皆云“愿闻名于将命”者,然敌者始来曰“愿见”,重来而数翻曰“闻名”者,亦奖之使不疏也。或云始来礼隆,故尊卑宜异;重来礼杀,故宜同也。亟见,谓数相见者。瞽者,其来不问见贵贱则并通云“愿闻于将命”者。集说严陵方氏曰:“《罕见》,以其相见之罕,疑其情之不通,虽于敌者亦曰闻名而已。”

    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排阖说屦于户内者, 一人而已矣,有尊长在则否。

    可,犹止也。谓摈者为宾主之节。“说屦于户内”者,一人虽众敌,犹有所尊也。在,在内也。尊长在,则后来之众皆说屦户外。此一节明宾主之入,摈者告之辞让之节,及《说屦》之仪。始入门,主人辞谢于宾,摈者告主人曰辞谢宾矣。谓辞让宾,令宾先入,至阶之时,摈者亦应告主人曰辞让,宾先登矣。此不言者,始入之文,包入门登阶也。至宾主升堂,各就席而立,摈者恐宾主辞让即席,故告之曰可矣,言止不须辞也。宾主席众入户内,虽尊卑相敌,犹推一人为尊。阖,谓门扉。排推门扉。“说屦户内”者,止尊者一人而已。先有尊长在堂或室,众人后入,不得说屦户内也。集说山阴陆氏曰:“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宜《承道》瞽亦然,脱乱在此。庆源辅氏曰:“物畜然后有礼,故众必有所尊也。若说屦于尊长前,非礼。”

    问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曰:“子习于某乎?子 善于某乎,不疑在躬。”

    此《一经》明宾主相问饮食及道艺之事。集说严陵方氏曰:“人之情,品味有偏嗜,道艺有异尚。问品味不可斥之以好恶而昭其癖,故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不可斥之以能否而暴其短,故曰‘子习于某乎,子善于某乎?信然后不疑,有诸己之谓信,则疑固不可以在躬矣’。”

    “不度民械,不愿于大家”,“不訾重器”,

    此一节因明宾主之礼,客至主人之家,不度民械,使已亦有也。“大家,谓富贵广大之家”,谓大夫之家。士往见,彼富大,不可愿效之,非分而愿,必有乱心也。客不思玩主人珍物重器,若思玩之,则憎疾已,贫贱生淫乱滥恶也。

    介者不拜。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尸坐,则不手 拜。肃拜,为丧主,则不手拜。

    肃拜,拜低头也。手拜,手至地也。妇人以肃拜为正,凶事乃手拜耳。为尸,为祖姑之尸也。《士虞礼》曰:“男,男尸,女,女尸。”为丧主不拜手者,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其馀亦手拜而已。虽或为唯,或曰丧为主,则不手拜,肃拜也。此论妇人拜仪。妇人吉礼,不手拜,但肃拜。肃拜如今妇人拜也,吉事及君赐悉然。手拜则《周礼》“空首”,郑注《周礼》“空首拜,头至手。”此云“手至地”,不同者,此手拜之法,先以手至地,而头来至手,两注不同,其实一也。肃拜是妇人之常,而《昏礼》“妇拜扱地”,以其新来为妇,尽礼于舅姑故也。《左传》“穆嬴顿首于宣子之门”者,有求于宣子,非礼之正也。下云“为丧主则不手拜”,明不为丧主,其馀轻丧凶事则手拜也。《周礼》坐尸,嫌妇人或异,故记者明之。尸坐谓虞祭,若平常吉祭,共以男子一人为尸。《祭统》云“设同几”是也。妇人为尸,或答拜时,但肃拜而不手拜也。集说长乐陈氏曰:“肃拜,俯其手而肃之也,妇人与介者之拜也。手拜者,手至地也。《士昏礼》‘妇拜扱地’是也。”严陵方氏曰:“肃拜者,低头屈膝以致其肃尔。莫重于君赐,吉事虽有之,亦止于肃拜而已。为尸亦拜者,以妇人容或答拜故也。”

    庆源辅氏曰:“言虽有君赐,肃拜以见” ,肃拜非简。

    也。自是妇人礼当然。凶事变常,故手拜为尸,坐为丧主,不手拜则又变于丧。

    《杂记上》

    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 也拜。

    陈注适子妻死,而父母俱存,故其礼如此。然大夫主适妇之丧,故其夫不杖。若父没母存,母不主丧,则子可以杖,但不稽颡耳。赠谓人以物来赠己,助丧事也。母在,虽不稽首,惟拜谢,此赠物之人,则可以稽颡,故云“稽颡者其赠也拜。”

    小敛、大敛启,皆辩拜。辩音遍

    陈注《礼》,当大敛、小敛及启攒之时,君来吊,则辍事而出拜之。若它宾客至,则不辍事,待事毕,乃即堂下之位而遍拜之,故特举此三节言之。若士于大夫当事,而大夫至,则亦出拜之也。

    《杂记下》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

    陈注拜问、拜赐、拜宾,皆拜也。丧拜稽颡而后拜也。吉拜拜而后稽颡也。今按《檀弓》郑注,以拜而后稽颡为殷之丧拜,稽颡而后拜为周之丧拜。疏云:“殷之丧拜,自斩衰至缌麻,皆拜而后稽颡,以其质故也。”周制则杖期以上,皆先稽颡而后拜,不杖期以下,乃作殷之丧拜。此章疏义与《檀弓疏》互看乃详。

    《丧大记》

    “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 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 妇,汜拜众宾于堂上。

    陈注君,谓遭丧之嗣君也。寄公与国宾入吊卿大夫,则拜之于位,士则旁三拜而已,旁谓不正向之也。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其于卿大夫之内子、士之妻,则亦拜之。但内子与命妇,则人人各拜之。众宾则士妻也,汜拜之而已,亦旁拜之比也。

    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 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 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

    《仪礼》

    《士冠礼》

    冠者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妇人于丈夫,虽其子犹侠拜。但是妇人于丈夫皆使侠拜,故举子以见义也。侠古洽反

    《士昏礼》

    妇拜,扱地。

    “扱地”,手至地也。妇人扱地,犹男子稽首。

    《士相见礼》

    《郑目录》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士相见于五礼,属宾礼。”经亦有大夫及庶人见君之礼,亦有士见大夫之法,独以士相见为名者,以其两士职位不殊,同类昵近,故以“士相见”为目。云“执禽挚之法”,此新升为士大夫之等,同国执禽挚相见及见君之礼,虽非出聘,亦是宾主相见之法,故属宾礼也。此篇内含卿大夫相见,以其新升为士,或士自相见,或士往见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见士,或见己国君,或士大夫见他国君来朝者。新出仕,从微至著,以士为先后,更有功乃升为大夫已上,故以“士”为总号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与诸侯之孤卿、大夫、士,执挚既同,相见之礼亦无别也。

    请见

    士相见之礼:贽,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 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

    “贽所执以至”者,君子见于所尊敬,必执贽以将其厚意也。“士贽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备腐臭也。“左头”,头,阳也。“无由达”,言久无因缘以自达也。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今文头为脰。释曰:自此至“送于门外再拜”,论士与士相见之事。《士贽》用雉者,对大夫已上所执羔雁不同也。雉交接有时,至于别后,则雌雄不杂,谓春交秋别也。

    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 某将走见。”

    《有》,又也。某子命某往见,今吾子又自辱来,序其意也。走,犹往也。释曰:云“某子命某见”者,某子则是绍介姓名,以某子是中间之人,故宾主共称之也。此上下皆言请,不言辞,辞而不受,须相见,故言请而已。

    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

    命,谓“请吾子之就家。”

    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 见。”

    “不敢为仪”,言不敢外貌为威仪,忠诚欲往也,固如故也。

    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

    言如固请,终赐见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贽》,敢 辞贽。”

    “不得命”者,不得见许之命也。走,犹出也。称,举也。辞其贽,为其大崇也。凡宾主相见,唯此新升为士,有贽又初不相识,故有贽为重,对重相见,则无贽为轻。是以始相见辞之为大崇故也。

    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

    “见于所尊敬而无贽嫌”,太简。

    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

    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宾以崇礼来见主人,今主人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故变文,言不足以习礼也。

    宾对曰:“某也不依于贽,不敢见固以请。”

    言依于贽谦自卑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贽入门左,主人 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

    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贽于庭”,既拜受送则出矣。释曰:凡门出则以西为右,以东为左;入则以东为右,以西为左,依宾西主东之位也。知“受贽于庭”者,以其入门左右,不言揖让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宾拜送贽讫,出则去,还家无意得待主人留己也。

    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以矜庄,欢心未交也。宾反见,则燕矣。

    复见

    主人复见之,以其《贽》,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贽 于将命者。”

    “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以其贽”,谓曏时所执来者也。曏,曩也。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自此至“宾退送再拜”,论主人还于宾之事。在国之臣,自执贽相见,虽禽贽皆还之,臣见于君则不还。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一也。故《聘礼》与《冠义》皆云:“每一门止一相”,是谓摈介为相也。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让其来答己也。上言“主人”者,据前为主人而言。此云“主人”者,谓前宾今在己家而说也。

    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贽于将命者。”

    言“不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当也。《乡》者,主人见己,今即来见主人,宾主频见,是亵也。嫌亵主人,不敢更相见也,故直云“还贽”而已。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 闻,固以请于将命者。”

    言不敢以闻,又益不敢当。上云“非敢求见”,此云“不敢以闻”,耳闻疏于目见,故云“又益不敢当”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

    许受之也。异日则出迎,同日则否。释曰:下云“宾奉贽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与前相见同日。知异日出迎者,《乡饮酒礼》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犹迎之,况同僚乎?是知异日出迎也。

    宾奉贽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主人送于门 外,再拜。

    士见大夫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 送,再拜。

    终辞其贽,以将不亲答也。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大夫于士不出迎。入,一拜,正礼也。送,再拜,尊宾。事未至谓之将,如上士相见,宾来见士后将亲答,就士家,则辞而受其贽。此将不亲答,终不受也。经直云“终辞其贽”,不言一辞再辞,略而不言也。

    尝为臣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贽,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 辞。”

    《礼》辞,一辞其贽而许也,将不答,而听其以贽入,有臣道也。

    宾入奠贽,再拜,主人答“壹拜。”

    奠贽,尊卑异,不亲授也。古文“壹”为一。

    宾出,使摈者还其贽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贽。”

    “还其贽”者,辟正君也。辟音避

    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辞君》还其贽也。”今文无矣。

    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

    《还贽》者请使受之某也,盖主人之名。

    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

    “《家臣》称私。”践,行也。言某臣也。不足以行宾客礼,宾客所不答者,不受贽。

    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

    言“使某,尊君也”,或言“命某传言”耳。

    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受其《贽》而去之。以其尝为臣为轻,既不受其贽,又相见无飨燕之礼,故《郑》云“而去之以绝之也。”

    大夫相见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

    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也。“饰之以布”,谓裁缝衣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释曰:言“下大夫”者,国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据三卿,则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与五大夫转相副贰,则三卿宜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马》事省,阙一大夫。”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随阳南北,义取大夫能从君政教而施之。飞翔有行列者,义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叙也。上士执雉,左头奉之,此云如“执雉”,明执雁者亦左头奉之也。案《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画之。此诸侯卿大

    夫执贽,虽与天子之臣同,饰《羔雁》者,直用布为饰,无缋。彼不言士,则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同亦无饰,士贱,故无别也。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 麛,执之。

    上大夫,卿也。羔,取其从帅,群而不党也。面,前也。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也。“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或曰:麛,孤之贽也。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今文头为脰。释曰:“卿也”者,即三卿也。凡羔羊群皆有引帅,若卿之从君之命者也。羊羔群而不党,义取三卿亦皆正直,虽群居不阿党也。案《大宗伯》及《大行人》与《聘礼》皆云“孤执皮帛”,谓天子之孤与诸侯之孤执皮帛。今此执麛者,谓新升为孤,见己君法。至馀事则皆皮帛也,

    如士相见之礼。

    大夫虽贽异,其仪犹如士。释曰:此下大夫及卿,其贽虽有羔雁之异,其相见之仪则皆如士也。或两大夫,或两卿相见,皆如上文“某也愿见无由达”已下,至主人拜送于门外也。

    相见而言

    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

    凡言,谓己为君言事也。妥,安坐也。传言犹出言也。若君问可对,则对,不待安坐也。古文妥为“绥。”

    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 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 居官者言,言忠信。

    《博陈》,燕见言语之仪也。言“使臣”者,使臣之礼也。大人,卿大夫也。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祥,善也。“居官”,谓士以下。此总说尊卑言语之别。君以使臣为主,臣以事君为正,无妨更言馀事。已下皆随事为主可也。老者,谓七十致仕之人。大夫致仕为父师,士致仕为少师,教乡闾子弟。雷次宗云:“学生事师,虽无服,有父兄之恩,故称弟子也。”幼即弟子之类。众非朝廷之臣,但是乡闾长幼共聚之处。居官者,在朝之士也。

    相见而视

    “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

    始视面,谓观其颜色可传言未也。“中视抱容”,其思之且为敬也;“卒视面”,察其纳己言否也。“毋改”,谓传言见答应之间,当正容体以待之,毋自变动为嫌,解惰不虚心也。众,谓诸卿大夫同在此者皆若是,其视之仪无异也。古文“毋”作“无”,今文“众”为终。

    侍坐于君子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 居则请退可也。

    君子,谓卿大夫及国中贤者也。志倦则欠,体倦则伸。问日晏,近于久也。具犹办也。改居谓自变动也。古文伸作信,早作蚤。释曰:“此陈侍坐于君子”之法。

    夜侍坐,问“夜膳荤,请退可也。”

    问夜,问其时数也。膳荤,谓食之荤辛物,葱薤之属,食之以止卧。古文荤作薰。释曰:“问其时数”,谓若钟鼓漏刻之数也。

    先生异爵者见

    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曰:“某无以 见。”辞不得命,将走见,先见之。

    先生致仕者也。异爵,谓卿大夫也。辞,辞其自降而来。走犹出也。先见之者,出先拜也。《曲礼》曰:“主人敬宾,则先拜宾。”释曰:云“异爵,谓卿大夫也”者,此《士相见》本文,故以卿大夫为异爵也。

    称“寡君” 、不称“寡君。”

    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

    谓摈,赞者辞也。不称寡君,不言寡君之某,言姓名而已。大夫卿士其使则皆曰“寡君之某。”《玉藻》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摈则称名,以其非聘问之礼也。《聘礼》云:“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是也。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为公事使者也。但士无特聘问,或作介,往他国亦有称谓,而云寡君之士某也。

    执币执玉

    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

    “不趋”,主慎也,以进而益恭为威仪耳。今文无容。释曰:案《小行人》合六币,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下文别云“执玉”,则此币谓皮马享币及禽贽皆是。凡趋有二种:有疾趋,“行而张足曰趋”是也;有徐趋,则下文“舒武举前曳踵”是也。今云不趋者,不为疾趋,故云主慎也。既不云疾趋,又不为下文徐趋,但疾徐之间为之,故以进而益恭为威仪也。

    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

    “唯《舒》”者,重玉器。尢,慎也。武,迹也。举前曳踵,备。跲也。此篇直见在国以禽贽相见之礼,无执玉朝聘邻国之事,而云“执玉”者,因执贽相见,故兼言

    朝聘执玉之礼也。案《玉藻》云:“执龟玉不趋。” 不趋者,不为疾趋。又《曲礼》云:“凡执主器” ,执轻如不克,故为重。玉器。尢,慎也。

    《周礼》

    《春官》

    乐师凡环拜,以钟鼓为节。

    环,谓旋也。拜,直拜也。订义郑锷曰:“环乃回环之义。群臣环外而拜天子,拜者众,恶其不齐,故奏钟鼓为节,使闻鼓而拜,闻钟而止。”黄氏曰:“汉何武举方正,召见盘辟雅拜,有司劾其虚伪。”服虔曰:“盘辟雅拜,行礼之容拜也。”师古曰:“盘辟犹盘旋也。此仪至汉犹在。”

    大祝辩九一曰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六曰凶七曰奇八曰褒九曰肃以享右祭祝

    稽首,拜头至地也。顿首拜,头叩地也。空首,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吉拜拜而后稽颡”,谓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与顿首相近,故谓之吉拜云。“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奇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读曰倚。倚拜,谓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郑大夫云:“动读为董,董以两手相击也。奇拜,谓一拜也。褒读为报,报拜,再拜是也。”郑司农云:“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为事故敢肃使者。”元谓振动战栗、变动之拜。《书》曰:“王动色变”,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与尸享献也,谓朝献馈献也。右读为侑。侑,劝尸食而拜。此《九拜》中,四种是正拜,五者逐事生名,还依四种正拜而为之也。订义“稽”之为言久也,拜头至地,其留甚久,此拜之最重者也。“顿”之为言暂也,头虽叩地,顿而便起,不久留焉,此稍重者也。《空首》,头略至手,其中空阔,其礼轻矣。

    《夏官》

    《司士》“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

    “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礼也。

    《秋官》

    《司仪》“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 同姓。”

    “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无亲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异姓昏姻也,时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举之。订义郑锷曰:“《土揖》者,犹今人俯而致恭,其手至地也。《时揖》者,不高不下,适乎正中,如天道之运平分而为四时也。天揖者,天位乎上,举手揖之,举而上也。”

    《荀子》

    《大略篇》

    《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大夫之臣拜不 稽首,非尊家臣也,所以辟君也。

    《汉刘熙释名》

    《释姿容》

    跪,危也。两膝隐地,体危倪也。跽,忌也。见所敬忌,不敢 自安也。拜于丈夫为跌,跌然屈折,下就地也。于妇人 为扶,自曲扶而上下也。

    《宋杨复仪礼图》

    士相见受挚图

    士相见受挚图

    《明会典》

    《礼部仪制司庶人礼》

    凡民庶以齿为先后。《致仕官》序爵,爵同序齿,至处亲 族,则不论爵。洪武五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 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揖拜之礼,幼者先施坐 次之列,长者居上。如佃户见佃主,不论序齿,并行以 少事长之礼。若亲属,不拘主佃,止行亲属礼。十二年 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 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 于无官者之下。如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须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 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间子孙弟 侄甥婿见尊长,生徒见师范,奴婢见家长,久别行四 拜礼,寻常近别行揖礼。其馀亲戚长”幼照依等第,久 别行两拜礼。寻常近别行揖礼平交同

    《大政纪》

    《定揖拜及相见礼》

    洪武四年十二月戊戌,诏定“官民揖拜礼。”五年三月辛亥,命礼部重定官民相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