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第069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六十九卷 |
第六十九卷目录
盟誓部汇考〈诅祝附〉
诗经〈小雅何人斯〉
礼记〈曲礼〉
周礼〈天官 地官 春官 夏官 秋官〉
尔雅〈释言〉
刘熙释名〈释言语〉
盟誓部总论
诗经〈小雅巧言〉
春秋四传〈隐公元年盟蔑 盟宿 二年周郑交质 三年盟石门 六年盟艾
八年盟瓦屋 盟浮来 桓公三年胥命 十有一年盟折 庄公九年盟蔇 十有九年盟
鄄 二十有七年盟幽 僖公三年友莅盟 五年盟首止 八年盟洮 九年盟葵丘 文
公二年及晋处父盟 盟垂陇 七年盟扈 十有六年会阳谷齐侯弗及盟 宣公七年孙
良夫盟 成公二年盟蜀 三年及荀庚孙良夫盟 襄公三年盟鸡泽 十有六年溴梁大
夫盟 昭公十有三年同盟平丘〉
册府元龟〈盟会〉
叶时礼经会元〈诅盟〉
交谊典第六十九卷
盟誓部汇考〈诅祝附〉
《诗经》
《小雅何人斯》
出此三物,以诅尔斯。
〈传〉三物,豕,犬鸡也。民不相信则盟诅之,君以豕,臣以犬,民以鸡。〈朱注〉刺其血以诅民也。
《礼记》
《曲礼》
约信曰“誓”,莅牲曰“盟。”
〈注〉莅,临也。坎用牲临而读其盟书“誓”,盟礼亡誓之辞。《尚书》见有六篇。〈疏〉约信者,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知此则用誓莅牲者,盟所用也。莅,临也。盟者,杀牲歃血,誓于神也。若约束而临牲,则用盟礼,皆诸侯事也。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读书。知坎血加书者,见僖二十五年《左传》,又襄二十六年“歃用牲加书”是也。知“用耳”者,《戎右》云“赞牛耳”,馘用左耳,故知用左也。知“珠盘、玉敦”者,戎右以玉敦辟盟,又玉府“共珠盘玉敦”是也。知“口歃血”者,襄九年《左传》云“新与楚盟,口血未干”是也。盟牲所用,据《韩诗》云“天子诸侯以牛豕,大夫以犬,庶人以鸡”,又《毛诗疏》“君以豕,臣以犬,民以鸡。”又《左传》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又云:‘卫伯姬盟,孔悝以豭’。”而戎右云:“赞牛耳。”又《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然则人君盟当以牛也。〈集说〉盟诅之事,其起于衰世乎?先王之治诸侯,命方伯连帅以统制之,同志协虑,以勤王事。有不帅者,则奉王命以讨之,虽有盟诅,且将安用?及王政不行,大不字小,小不事大,天下解弛,不相维持,伯者于是假仁义之事,帅诸侯以事天子。约不深则情不齐,于是盟诅焉。政虽不自天子出,犹有至公同好之情,故《葵丘》之盟,足以合天下,诸侯犹无异心。五伯既衰,则结私党,执私仇,心不同而要之于神,虽盟不信,此大乱之道也。《周官》虽有司盟之官,疑非治世之事也。诸侯恶其害己而去其籍,非特去也,附益者有焉,此诗所以非屡盟,《春秋》之书盟所以多讥也。誓有轻重,则约有浅深,故誓约之浅,盟约之深也。约信曰“誓。古者举大事以齐众,皆有誓。舜征有苗,禹誓于师,启伐有扈,以誓于师。《汤誓》《泰誓》《费誓》《秦誓》皆有书。《周官》则祭祀、师役莫不誓也。”长乐陈氏曰:“《周礼》有盟有诅,则盟诅固有大小矣。《玉府》: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戎右以玉敦辟盟赞,牛耳桃茢。”《封人》:“凡宾客、军旅大盟,饰牛牲,其未杀也,饰以文绣;其杀也,寘之于坎,加书其上,盘以盛耳,敦以盛血。尸之者执耳。大者先歃,小者亚之。”有玉帛,以礼明神。有桃茢,以祓不祥。既盟,则以《盟书》登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然则司盟共祈酒酺,则既杀以盟于前,又用酒酺以祈于后也。王巡狩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王官之伯会诸侯,其神主月。《周礼左传》:天子诸侯之盟,皆执牛耳。而卫太子蒯聩与伯姬舆豭以盟,盖下人君之礼也。然盟诅皆坎牲加书,以告明神。其异者,盟有执耳歃血,既盟有祈而诅无是也。《春秋》之盟,有适一时之急而不用牲者,若孟任割臂以盟庄公,华元登楚子反之床,子反惧而与之盟,此皆假行其礼而不用牲也。《春秋》之盟,或寻,或同,或乞,或要,或逃,或渝,或盟君以大夫,或辱人以城下,日以长乱,莫之或熄,皆先王之罪人也。
《周礼》
《天官》
《玉府》:“掌共王之珠玉。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音对〉
〈注〉《敦盘》类珠玉以为饰。〈疏〉“合诸侯”,谓时见曰会。若《司仪》之为坛,十有二寻。王与诸侯杀牲歃血而盟,则共珠盘玉敦。〈订义〉《王昭禹》曰:“珠盘以盛牛耳,玉敦以盛血。”
《地官》
《大司徒》施十有二教,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订义〉黄氏曰:“祭祀有誓,军旅有誓。”《锷》曰:“民之所以倦怠不勤,视人危难,不趋赴而救之者,以不知困恤之道也。必以誓而教之,设为誓戒之辞,训以乡党之义,使之患难必相救,疾病必相扶持,出入必相友,守望必相助,死生不背负。彼时患难之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矣,安敢有怠惰之心哉?
《封人》凡大盟,则饰其牛牲。”
〈订义〉易氏曰:“《大盟》有载书之牛。”
《春官》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注〉诅谓祝之使沮败也。
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
〈注〉八者之辞,皆所以告神明。〈疏〉按:《秋官》自有司盟之官,此兼言之者,司盟直掌盟载之法,不掌祝号与载辞。〈订义〉易氏曰:“歃血以诏明神,谓之盟;渝盟则诏明神以殛之,谓之诅。春秋诸侯皆以一时之事,言不相信,故盟以结之耳。然亦有诅焉,如郑伯使出豭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非诅乎?郑以大事用盟,小事用诅,非也、盟也、诅也、类也、造也、攻也、说也、禬也、禜也,凡此八事,皆掌告神之祝号。其六则大祝之六祈也,祝号乃掌于”此。盖盟诅之时,用此六祈,则掌之也。王氏曰:“于人也,盟诅以要之;于鬼神也,类造攻说,禬禜以求之,民之所不能免也,先王与同患焉。因为典礼,置官以掌之,弥乱救灾,于是乎在矣。”郑锷曰:“所谓盟诸大门之外,诅诸五父之衢”,则盟与诅不同。
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
〈注〉载辞,为辞而载之于策,《坎》用牲,加书于其上。〈疏〉人多无信,故为要誓之辞,对神要之,使用信,故云“以叙国之信用。”〈订义〉王昭禹曰:“国之信用,谓王国为载辞以使人信而用之,有先后之序焉。”刘执中曰:“剂谓盟约之载,谓彼不信而渝盟,以负于神,故叙国之信以诅之于神,用以质邦国之剂信,俾明神信其剂而降祸于渝者,则天下无敢持不信以事其君,无敢渝盟以事不信。”郑锷曰:“司盟掌盟载之法,诅祝则掌为之辞,其辞则叙述”王国之所信用者,非后王所伪为也。诸侯祖先受先王誓告之词,书于质剂,传以为信,固可以为验也。使为诸侯者归而求之故府,知夫故事,则无敢不率者。李嘉会曰:“盟诅,帝尧之所去,惟苗民罔中于信则用之。”今诅祝作为载词,所以辅其信于悠久,而安人心于无所反复,特不可屡盟,而为长乱之道,必继以质邦国之剂信者,观《春秋》之郑,屡争盟于上国,虑大国一时之言,或偏徇而难从,必盟载作于王朝,则邦国之要约,乃可质以为信。《易》氏曰:“王者以信待人,故天下不期信而自信”,焉用是歃血之盟与夫渝盟之诅哉?先施于民者,信而已,然后以盟诅辅之。
《夏官》
《戎右》盟,则以玉敦。〈音对〉《辟盟》,遂役之。
〈注〉敦,器名。将歃血者,先执其器,为众陈其载辞,使心皆开辟也。役之者传敦血,授当歃者。〈订义〉郑锷曰:“会同或盟,其不协者用血以为歃,戎右则执其玉敦而开盟载之书,遂充盟事之役,取其勇足以御侮,使不协者有所畏。《玉府》言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盘盛牛耳而敦以盛血,以玉敦而辟盟者,奉血以告神,乃辟开盟载之书也。”
赞《牛耳桃茢》。
〈注〉尸盟者,割牛耳,取血助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拂之,又助之也。耳者,盛以珠盘,尸盟者,执也。〈订义〉郑锷曰:“盟虽歃血必有尸,盟者执牛耳,又用桃与茢以扫去不祥,牛牲至顺,用牛耳者,取其顺从以听命也。桃百鬼所畏,而苕茢可以扫除也。”
《秋官》
《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 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疏〉《大盟约》者,谓王与诸侯因大会同而与盟所有约誓之辞。〈订义〉易氏曰:“盟约,二事也。约之为信书而已,盟则歃牲焉。大司寇兼言之,则宜兼掌其事。今以盟书为重而不及乎约,以《司约、大史》见之。”郑锷曰:“大盟约所以结诸侯之信,司盟掌其书,刑官不亲莅之,则人无所畏。莅其盟,要于天地鬼神,乃登而藏于天府,与贤能之书、民榖之数同。大史掌邦之典法,则之贰以待逆者也。”内史掌八枋之法,以诏王制者也。司会掌邦之典法则之贰,以逆治
者也。六官,六卿之长,皆使受盟书之贰,重其事,故藏之也。谨备其失坠,故贰之者众。王氏曰:“大史、内史、司会皆受其贰而藏之者,各以考事焉,非特备失亡而已。” 黄氏曰:“大史、内史,史官也,受盟约之贰职也。司会六官皆受之,何也?盟所以息争,不信而后有盟,苟或不可恃而刑不能禁,必至于生事费财,隳体败德,无” 所不有,故使司会六官俱受其贰,岂徒为有司存藏考核之事而已哉?故其事属大司寇。李嘉会曰:“司寇所莅,天府所登,大史、内史、司会,六官所受,皆大盟约也。非大盟约则不若是。”
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 于军旅。
〈订义〉郑锷曰:“用兵然后有誓,誓者,折之以言,使断然必信,《汤誓》《泰誓》作于用兵之时是也。”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注〉盟以约辞告神,杀牲歃血,明著其信也。《曲礼》曰:“莅牲曰盟。”〈订义〉郑锷曰:“说者见《春秋》书盟,谓为衰世之事,其说出于《礼记》,所谓盟诅不及三王也。考之《书》载,‘苗民罔中于信,以覆诅盟’,则五帝之世已有是事,第苗民覆之,故数之以为罪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非谓不可盟,谓其盟之屡而无信。学者不察,以《周官》太平之书,胡为玉府有珠盘、玉敦之事,戎右有赞牛耳、桃茢之”文,于此又设司盟之官,遂信何休战国阴谋之说,不考之于《诗》《书》耳。古者结绳足以示信,盟诅虽有而未必用。去古稍远,淳厚一散,世未尝皆君子而无小人,皆善良而无嵬琐,此司盟之官所由设。王昭禹曰:“世之治也,人以心相与,家以诚相示,知畏于神而不敢欺也,知敬于神而不敢慢也。先王因”其有畏敬鬼神之心,而躬信畏以先之,而因以覆诅盟为大戮。至其成俗,则盟邦国之不协焉。万民之犯命,而诅其不信者,有狱讼者,使之盟诅。弥乱息争,岂小补哉!
掌《盟载之法》。
〈注〉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春秋传》曰:“宋寺人惠墙伊戾坎,用牲加书,为世子痤与楚客盟。”〈订义〉《易》氏曰:“以法行之,谓之盟载之法盟而加之以约,又谓之盟约之载。”
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
〈注〉“有疑”不协也。〈订义〉郑锷曰:“此谓合诸侯而盟,将与之有所作为,而未知其心之同否,此所以有疑必有会同,会同必有盟,盟则司盟掌其法与礼仪焉,
北面诏明神。”
〈注〉《明神》,神之明察者,谓日月山川也。觐礼加方明于坛上,所以依之也。诏之者,读其载书以告之也。〈订义〉郑锷曰:“神之明者,吉凶祸福必审神向幽,以神为幽而南面,人将告幽,故北面也。诏之者,使神察背盟之人是诛是殛也。”王昭禹曰:“幽则质诸神,而盟者神之所为也。明则尽诸人而约者人之所为也。盟诸神、约诸人,所以结信之道。”
《既盟》则贰之。
〈订义〉郑锷曰:“‘《左传》襄十一年载亳盟之文,甚悉而可考,已盟则司盟藏其贰’,盖诸侯各受其盟誓之词,而此有副贰以为异日之证。王昭禹曰:‘其正则藏于天府,司盟则藏其贰也’。大司寇曰:‘太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则藏其贰者非特司盟而已。”
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订义〉郑锷曰:“此谓合万民而盟,民有犯禁令者,既待之以刑矣,又虑其敢效而为之者,于是盟其犯分之人,盖与共盟,戒以无或如彼犯命者所为也。《左传》鲁人盟臧纥曰:‘无或如臧纥犯门斩关以出’。是其类也。万民有不信者,谓向已结言而今背之,无复信义,则与众共诅之诅者。”�之以言,欲使背信之人必蒙其祸也。盟与诅异。盟者,戒其未然;诅者,惩其已往。《左传》“郑伯使卒出豭豚,行出鸡犬,以诅射颍考叔”者,谓已射之后,故追诅之也。盟诅虽异礼仪,皆北面以诏明神,故曰“亦如之。”黄氏曰:“‘犯命不信,皆当刑’。郑引臧纥斩关,罪当连坐,而众不可施刑,故乃盟。”臧纥氏又引“诅射颍考叔”者,射考叔当坐,而子都谲以避罪。虽使文而情不然,故诅之狱讼,覆情匿诈,无质证不可推究者多矣。雀角鼠牙,非召公之明,安能听之?是故株连则恐其枉,故为盟诅以止之。《诗》苏公刺暴公之语曰:“出此三物,以诅尔斯。”是盖耻格之风犹在,不敢自欺其心,敬畏昭明,故有事可行也。苗民罔中于信,以覆诅盟,则以乱济乱而已。左丘明论郑事曰:“政以正民,刑以止邪,邪而诅之,将何益哉?反诸本之谓也。”王昭禹曰:“邦国有疑,会同掌其盟约之。载者,贵者之盟也。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贱
者之盟也
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
〈订义〉郑锷曰:“凡民之有约剂,书于丹图,司约掌之,此则藏其贰以备遗失。”
《有狱讼者》,则使之盟诅。
〈订义〉《郑锷》曰:“有约剂而不信,至于狱讼者使之诅盟,则中有所愧者不敢听,而狱讼自息矣。此乃省刑狱之术。”
凡盟诅,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则 为司盟共祈酒脯。
〈订义〉郑锷曰:“民有盟诅,则邻里当共其牲,既使众庶共质之,而邻里共牲之人必能诘责之者,彼将知愧而自悔也。已盟,又与司盟共酒脯以祈神,祈其盟之必验也。神之小者用酒脯,故祭侯之礼以酒脯醢也。考《经》之所载,窃疑周家之于狱讼者,先使之盟诅已讫,乃使之入矢钩金,既入金矢,乃为之受理而听之。然则”刑措之术本诸此乎。
条狼氏:掌执鞭。凡誓,执鞭以趋于前,且命之。誓仆右 曰“杀”,誓驭曰“车轘”,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誓师曰 “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杀”,誓小史曰“墨。”
〈疏〉誓自有大官。若《月令》田猎,司徒北面以誓之。誓时,此条狼氏为之大言,使众闻知,故云“且命之。”
《尔雅》
《释言》
诰、誓,谨也。
〈注〉皆所以约勤谨戒众。〈疏〉皆谨敕也。以大义谕众谓之“诰。”集将士而戒之曰“誓。”《尚书》“诰誓”之类是也。
矢,誓也。
〈注〉《相约誓》。
《刘熙释名》
《释言语》
祝,属也,以善恶之词相属者也。诅,阻也,使人行事,阻 限于言也。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誓,制也,以拘制 之也。
盟誓部总论
《诗经》。
《小雅巧言》
“君子屡盟”,乱是用长。
〈传〉凡国有疑,会同,则用盟而相要也。〈笺〉云“屡,数也。”盟之所以数者,由世衰乱,多相背违,时见曰会,殷见曰同,非此时而盟,谓之数。〈朱注〉《屡》,数也。盟邦国有疑,则杀牲歃血,告神以相要束也。言君子不能已乱,而屡盟以相要,则乱是用长矣。
春秋四传
《隐公元年盟蔑》
《春秋》,“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按公羊邾字下有娄字穀梁蔑作昧〉
〈大全〉此《私盟》之始。
《左传》:“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公羊传》:“及者何?与也。会及暨,皆与也。曷为或言会,或 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 我欲之暨,不得已也。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 字也?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与 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 为可褒奈何?渐进也。昧者何?地期也。”
〈注〉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于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
《穀梁传》“及者何?内为志焉尔。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 之美称也。”其不言邾子何也?邾之上古微,未爵命于 周也。不日,其盟渝也。
〈注〉日者,所以谨信盟变,故不日。〈大全〉永嘉吕氏曰:“其盟渝,谓七年伐邾也。”
昧,地名也。
《胡传》:“我所欲曰及。”
〈大全〉张氏曰:“凡会盟侵伐,内为主,书及。”夫结好息民,固有国之当然,而杀牲要神,则非为人上者相与讲信修睦之道,故书“公及”以讥之。
《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而刑牲歃血,要 质鬼神,则非所贵也,故盟有弗获已者。
〈大全〉汪氏曰:“诸侯相仇怨,不得已而为盟以释之,
而汲汲欲焉,恶隐公之私也。或言褒其首,与公盟而 书字,失之矣。”
《盟宿》
《春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大全〉此《参盟》之始。
《公羊传》:“孰及之?内之微者也。”
〈注〉微者,谓士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故责略之。〈疏〉《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则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
见其责也。若其微者,不问信与不信,皆书时以略之。
《糓梁传》“及者何?内卑者也。宋人”,外卑者也。卑者之盟 不日。
《胡传》:内称及外称人,皆微者,其地以国,宿亦与焉。微 者,盟会不志于《春秋》,此其志者,有宿国之君也。凡书 盟者恶之。或曰:“《周官》有司盟掌盟载之法,诅祝作其 词,玉府共其器,戎右役其事,大史藏其约。”苏公亦曰: “出此三物,以诅尔斯。”夫盟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犹 不禁也,而谓凡书盟者恶之,可乎?曰:盟以结信,非先 王所欲而不禁,逮德下衰,欲禁之而不克也。《春秋》之 时,会而歃血,其载果掌于司盟,犹不以为善也,又况 私相要誓,慢鬼神,犯刑政,以成倾危之习哉?今鲁既 及仪父,宋人盟矣,寻自叛之信安在乎?故知凡书“盟” 者,恶之也。
〈大全〉朱子曰:“盟诅毕竟非君子之所为,故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将欲变之,非去盟崇信,俗不可得而善也。”
《二年周郑交质》
《左传》:君子曰:“信不由衷,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 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𬞟 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 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 又焉用质。
〈注〉通言“盟约”,彼此之情,故言“二国。”
《风》有《采蘩》《采𬞟》,《雅》有《行苇》《洞酌》,昭忠信也。
《三年盟石门》
《春秋》:“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大全〉此外诸侯特相盟之始。程子曰:“天下无王,诸侯不守信义,数相盟誓,所以长乱也。故外诸侯盟,来告者则书之。”
《胡传》:“外盟会,常事也,何以书?在春秋之乱世,常事也, 于圣人之王法则非常也。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 信,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 周人作会而民始疑。子曰:‘大道之行与三代之英丘 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诸侯会盟来告,则书而弗削者, 其诸以是为非常典,而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乎?故’” 凡书“盟”者,恶之也。
《六年盟艾》
《春秋》:“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大全〉此“齐、《鲁交盟》”之始。
《八年盟瓦屋》
《春秋》:“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大全〉此《参盟》之始。
《糓梁传》:“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诸侯之参盟于是始, 故谨而日之也。”
〈注〉世道交丧,盟诅滋彰,非可以经世轨训。故存日以记恶,盖《春秋》之始也。
《诰誓》不及五帝。
〈注〉诰誓《尚书》“六誓”七诰,是其遗文。五帝之世,道化淳备,不须诰誓而信自著。
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
《胡传》:“大道隐而家天下,然后有诰誓;忠信薄而人心 疑,然后有诅盟。诅盟烦而约剂乱,然后有交质子。至 是倾危之俗成,民不立矣。《春秋》革薄从忠,于参盟,书 日谨其始也。”
〈大全〉陈氏曰:“有《参盟》,然后有《主盟》矣。”
《周官》设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则请盟于会 同,听命于天子,亦圣人待衰世之意尔。德又下衰,诸 侯放恣,其屡盟也不待会同,其私约也不由天子,口 血未干而渝盟者有矣。其未至于交质,子犹有不信 者焉。《春秋》谨参盟,善胥命,美萧鱼之会,以信待人而 不疑也。盖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凡此类亦变周制 矣。
《盟浮来》
《春秋》,“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按公羊作包来〉
〈大全〉《程子》曰:“邻国之交,讲信修睦可也,安用盟为公屈己与臣盟,义非安也。”
《胡传》:“莒,小国人微者,而公与之盟,故特言‘及’”,以讥失 礼,且明非大夫之罪也。
《桓公三年胥命》
《春秋》:“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注〉《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
《左传》:“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羊传》:“胥命者何?相命也。”
〈注〉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
“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 言而退。
〈注〉善其近正,似于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乱也。
《糓梁传》:“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结言而退,以 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胡传》:“人爱其情,私相疑贰,以成倾危之俗,其所由来 渐矣。有能相命而信谕,岂不独为近正乎?故特起《胥 命》之文,于此有取焉。圣人以信易生,重桓王之失,信 去则民不立矣。故荀卿言《春秋》善《胥命》。”
〈大全〉高氏曰:《胥命》者,相推为牧伯也。诸侯之变,始于齐、卫胥命,而终于吴、晋争盟。自争盟,观《胥命》所谓“彼善于此也。”朱子曰:“说亦有理。”
《十有一年盟折》
《春秋》。“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大全〉杜氏曰:“柔,鲁大夫,未赐族。”永嘉吕氏曰:“以大夫与诸侯盟,此不待贬绝而自见者也。内大夫与诸侯盟,自柔始。”家氏曰:“以大夫盟诸侯,强国行之则为伉,弱国行之则为僭。末流之弊,大夫因是而外交强国,以胁制君,此其权舆也。”
《庄公九年盟蔇》
《春秋》,“公及齐大夫盟于蔇。”〈按公谷作暨〉
《公羊传》“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 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
〈注〉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于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
《十有九年盟鄄》
《春秋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糓梁传》:“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辟要盟也。”
〈注〉鲁实使公子结要二国之盟,欲自托于大国,未审得盟与不,故以“媵妇”为名。得盟则盟,不则止,此行有辞也。
何以见其辟?要盟也。媵,礼之轻者也。盟,国之重也。以 轻事遂乎国,重无说。
〈注〉以轻遂重,无他异说,故知辟要盟耳。
其曰“陈人之妇”,略之也;其不日数渝,恶之也。
《二十有七年盟幽》
《春秋》: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糓梁传》:“桓盟不日,信之也。衣裳之会十有一,未尝有 歃血之盟也,信厚也。”
《僖公三年友莅盟》
《春秋》冬,公子友如齐莅盟。 《公羊传》:“莅盟者何?往盟乎彼也。”
〈注〉犹曰“往盟于齐。”莅,临也。时齐国都,盟主,国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鲁,故言“莅”以见王义,使若王者遣使临诸侯,盟饬法度。
其言“来盟”者何?来盟于我也。
〈注〉此亦因鲁都以见王义,使若来之京师盟,白事于王。不加莅者,来就鲁,鲁已尊矣。
《糓梁传》“莅者,位也。”
〈注〉《傅例》曰:“莅,位也。内之前定之盟谓之莅,外之前定之盟谓之来。”盟誓之言素定,今但往其位而盟,
其不日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不言其人,亦 以国与之也。
《五年盟首止》
《春秋》:“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公谷作首戴〉郑伯逃归不盟。 《公羊传》:“诸侯何以不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 也。”其言逃归不盟者何?不可使盟也。
〈注〉时郑伯内欲与楚,外依古不盟为解。安居会上,不肯从桓公盟,故后言“不盟。”
不可使盟,则其言“逃归何?”鲁子曰:“盖不以寡犯众也。” 《糓梁传》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 与盟也。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谨 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桓诸侯也,不能朝 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块然受诸侯之尊,己而 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则其所善 焉,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桓,控大 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 王世子于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 会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受之可乎?是亦 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世子受诸侯之尊己 而天王尊矣,世子受之可也。
《八年盟洮》
《春秋》“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 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
《公羊传》:“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其处其所而请 与奈何?盖酌之也。”
〈注〉酌,挹也。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
《糓梁传》以向之逃归乞之也。
〈注〉向谓五年逃首戴之盟,齐桓为兵车之会,于此乃震服,惧不得盟,故乞得与之。不录使者,使若郑伯自来,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
乞者,重辞也,重是盟也。乞者,处其所而请与也,盖汋之也。
〈注〉汋血而与之。
《九年盟葵丘》
《春秋》,“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公羊传》: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 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 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 “振振然。”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
《糓梁传》: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 故备之也。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 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籴。”
〈注〉讫,止也,谓贮粟。
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胡传》:“葵丘之盟,美之大者也。诸侯咸喻乎桓之志,束 牲载书而不歃血,是故会盟同地而再言《葵丘》,美之 也。观《孟子》所载初命之辞,则知桓公翼戴襄王之事 信矣。”
《文公二年及晋处父盟》
《春秋》,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注〉《因朝而盟》始此。
《公羊传》:“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
〈注〉讳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不地者,起公就于晋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没公,齐高徯不使若君,处父使若君者,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
《糓梁传》不言公,处父伉也,为公讳也。何以知其与公 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晋?所耻也。出不书,反 不致也。
《盟垂陇》
《春秋》:“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 垂陇。”
〈大全〉蜀杜氏曰:“《春秋》盟会,未有外大夫别会于诸侯者。垂陇之会,讥政在于大夫也。桓、文之伯,或盟王人,或致天子,是天子受制于诸侯也,《春秋》不与之,故书‘王人以先诸侯。晋襄绍伯致诸侯,而大夫会之,是诸侯受制于大夫也,《春秋》亦不与之,故序诸侯以先士縠’。”陈氏曰:“大夫而敌诸侯,于是始,晋遂以大夫主诸侯也。”然士縠主盟,曷为序诸侯之下,《春秋》不以大夫主盟也。故讫于宋,不以大夫主盟。
《七年盟扈》
《春秋》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公孙敖如莒 莅盟。” 《公羊传》:“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 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 也。”
〈注〉以目通指曰《眣》。
《糓梁传》其曰“诸侯”,略之也,莅位也。其曰“位”何也?前定 也。其不日,前定之盟不日也。
《十有六年会阳谷齐侯弗及盟》
《春秋》: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公羊传》其言弗及盟何?不见与盟也。
《宣公七年孙良夫盟》
《春秋》:“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糓梁传》:“来盟,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不言其人, 亦以国与之。不日。”
《成公二年盟蜀》
《春秋》丙申,“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 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糓梁传》:楚其称人何也?于是而后公得其所也。会与 盟同月,则地会不地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此其地 会、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
〈注〉“公得其所”,谓“楚。”称“人。”“申其事”,谓地会、地盟。
今之屈,向之骄也。
《三年及荀庚孙良夫盟》
《春秋》:“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 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注〉“聘而遂盟之”,于是始。
《公羊传》:“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
〈注〉寻犹寻绎也。以不举重连聘而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二国既修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
《糓梁传》:“其日,公也,来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 也。不言其人,亦以国与之也。不言求,两欲之也。” 《胡传》:刘敞曰:“诸侯有聘无盟。聘,礼也;盟,非礼也。庚与 良夫不务引其君当道而生事,专命为非礼,不信以 干先王之典,故不系于国,以见其遂事之辱,非人臣 之操。”此说然也。其言“及”者,公与之盟而不言公,见二 卿之抗也。盟者,《春秋》所恶,于恶之中又有恶焉者,此类是也。
〈大全〉番阳万氏曰:“聘者固出于其君之命,而及盟则出于其臣之私也。况夫大夫之于诸侯,五等之君皆其君也;诸侯之于大夫,列国之臣皆其臣也。今也列国之臣忘其分之卑而盟五等之君,五等之君屈其分之尊而盟列国之臣,岂非一时之大夫?既不知自有其君而专盟于外,则不知有列国之君而敢于与之同盟也乎?”
《襄公三年盟鸡泽》
《春秋》“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 齐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戊寅, 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公羊传》:“其言如会何?后会也。”
〈注〉不直言“会盟”者,时诸侯不亲与袁侨盟,又下方殊及之。
“曷为殊及陈、袁侨?”为其与袁侨盟也。
〈注〉陈、郑、楚之与国。陈侯有慕中国之心,有疾,使大夫会诸侯,欲附疏,不复备责,遂与之盟,共结和亲,故殊之,起主为与袁侨盟也。复出陈者,喜得陈国也。不重出,地,有诸侯在臣击君,故因上地。
《糓梁传》:“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如会,外乎会也,于会 受命也。及,以及与之也。”
〈注〉诸侯在会,而大夫又盟,是大夫执国之权,亢君之礼。陈君不会,袁侨受使来盟,袁侨之盟,得其义也。通言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则无以表袁侨之得礼,故再言“及”,明独与袁侨不与诸侯之大夫。
诸侯以为可与则与之,不可与则释之。诸侯盟,又大 夫相与私盟,是大夫张也。故鸡泽之会,诸侯始失正 矣。大夫执国权,曰“袁侨”,异之也。
〈注〉不但总言“及诸侯之大夫”,而复别言“袁侨”者,是异袁侨之得礼。
《胡传》“同盟,或以为有三例,一则王臣预盟而书同,二 则诸侯同欲而书同,三则恶其反复而书同。夫恶其 反复与诸侯同欲而书同信矣。王臣预盟而书同义, 则未安。盟于女粟及苏子也而不书同;盟于洮、于翟 泉,会王人也,而不书同。然则此三盟者,正所谓诸侯 同欲而书同盟也。其同欲奈何?同病楚也,王臣将命”, 必惇信明义,而后可以表正乎天下;诸侯守邦,必尊 主奉法,而后可以保其社稷。今王臣下与诸侯约誓, 诸侯亦敢上与王臣要言,斯大乱之道也,则亦不待 书《同盟》而罪自见矣。
《十有六年穀梁大夫盟》
《春秋》“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于溴梁。戊寅,大夫盟。”
《公羊传》:诸侯皆在是,其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何 言乎信在大夫?遍刺天下之大夫也。曷为遍刺天下 之大夫?君若赘旒然。
《穀梁传》:“溴梁之会,诸侯失正矣。诸侯会而曰大夫盟, 正在大夫也。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 也。”
《昭公十有三年同盟平丘》
《春秋》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 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 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公羊传》:“公不与盟者何?公不见与盟也。”
〈注〉时晋主会,疑公如楚,不肯与公盟,故讳使若公自不肯与盟。
公不见与盟。大夫执。何以致会?不耻也。曷为不耻?诸 侯遂乱,反陈、蔡,君子不耻,不与焉。
《糓梁传》“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与盟者,可以与 而不与,讥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
〈注〉公不与盟,当从外盟不日。今日之善其会盟,因楚有难,而反陈、蔡之君。
《胡传》:“按《左氏》,晋将寻盟,齐人不可。叔向曰:‘诸侯有间 矣,不可以不示众’。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复斾。诸 侯畏之。辞诸鲁曰:‘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 行之,犹必可畏。牛虽瘠,偾于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 仲之忧,庸可弃乎?若奉晋之众,间其二忧,何求而弗 克?请君无勤’。”鲁人听命。甲戌,同盟于平丘。其书同盟 者,刘子与盟同惧楚也。会与盟同地,再书“平丘”者,书 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美恶焉,见行事之深切著明, 故词繁而不杀也。是盟盖或善之而以为恶,何哉?盟 虽衰世之事,然有定人道之大伦者矣;有备天子之 明禁者矣;有束牲不歃,相命而信自喻者矣;有纳斥 候,禁侵掠,诚格而不复叛者矣。其次犹以载书词命 相争,约于大神而不敢越者,则未闻主盟中国,奉承 齐牺,而矜其威力,恐迫诸侯。又信蛮夷之诉,绝兄弟 之欢,求逞私愤,间其忧疑。如此盟者,流及战国,强众 相夸,恫疑恐喝,恣行陵暴,死者十九。积习所致,有自 来矣。《春秋》,礼义之大宗也。曾是以为善乎。词繁而不
杀,则恶其竞力不道,“为后世鉴也册府元龟
《盟会》
传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自周室东迁诸 侯力政强陵弱大侵小由是坎牲歃血之事作矣。若 夫称之以先代要之以明神形于载书以著其信誓 及后世以图其终固宜守之而勿渝奉之而可久其 或假璧易田乃成于诈援捧盘执耳或至于纷纭可 寻可寒逮乎!长乱是纠是殛垂之空言自非仗仁义 之名,保丹青之誓,恤病讨贰,以存亡国而讨不睦;勤 王尊主,以翼天子而训诸侯。苟异于斯,亦鲜以济。
叶时礼经会元
《诅盟》
《糓梁子》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愚谓五帝 非无诅盟也,而后之诰誓则不及五帝之时;三王非 无诅盟也,而后之盟诅则不及三王之时。盖虞氏未 施信而民信,夏后氏未施敬而民敬,商人作誓而民 始叛,周人作会而民始疑。商人且尔,他可知也。故曰: 诰誓不及五帝。蚩尤惟始作乱,苗民弗用灵,民兴胥 渐,泯泯棼棼,罔中信以覆,诅盟,苗民且尔,他可知也。 故曰:“诅盟不及三王。”今《周官》有诅祝、有司盟,先正、横 渠亦尝疑之,以为王法不行,人无所取直,故要之于 神,决非周公之意。亦不可以此病周公之法,又不可 以此病《周礼》。夫既不以盟诅病周公之意,而又曰不 可以此病周公之法,盖周公立法,非为当时虑,为后 世虑也。周公知时变之不可回,人情之不可遏,故事 为之制,曲为之防,如缰马堤川,庶其无奔踶滥溢之 患。虽其奔踶滥溢,有不可遏,不犹愈于坏堤彻缰乎? 《诗》云:“侯诅侯祝,靡届靡究。君子屡盟,乱是用长。”周公 逆知后之必至此也,是故诅祝有官,掌作盟诅之载 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司盟》有官,掌盟 载之法,与盟约之礼仪。邦国之有疑会同者,则北面 诏明神,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有狱讼者,使 之盟诅焉。夫所以盟诅者,狱讼一也;有疑会同二也; 万民犯命不信三也。有是三事而盟诅焉,则诏之于 明神,歃之于牲血,祈之以酒脯,约之以载辞,亦期于 相信而已。故诅祝盟诅之辞,亦惟叙信用尔,曰“质剂 信尔”,此所以先结其信于未叛之前也。既盟诅矣,而 又有不信者,则司约如所掌。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 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 也。又以太史所掌邦国官府都鄙辨法者考焉,不信 者刑之,六官之所登。若约剂乱则辟法,不信者刑之 也。此所以继施其刑于不信之后也。岂有王法不行, 人无所处置,而姑一听之神邪?且以诅祝一官,固为 礼官之属,而在大史之前;司盟一职,是为刑官之属, 而继于司约之后。是其始焉之不信者固有盟,终焉 之不信则有刑也。不然,则《大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 书,登于天府。”以司寇而莅盟特,以天府而藏盟书,亦 已重矣,又何以使太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 而藏之?何邪?昔展禽有言曰:“周公、太公股肱王室,成 王劳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太 史职之。”周公、太公固无待于盟载,然后人必以盟而 为据,则人心之赖盟者亦固矣。迨至春秋之时,斯盟 替矣。《春秋》之作,始于隐公元年,所书未遑他事,首之 以“邾”之盟,继之以宋之盟。自时厥后,有书来盟,有书 莅盟,有书同盟。然盟墨牲血之未干,使聘邦交之未 反,而相侵相伐之兵已环四境。是盟也,果有信用之 叙,果有剂信之质否乎?观《周礼》之“司盟”,而知世变之 犹可防;观《春秋》之书“盟”,而叹世变之不可遏。故尝谓 周公立法为衰世虑,而孔子作《春秋》,亦所以救《周礼》 之坏而拯世道之穷,不独诅盟一事为然也。田制坏, 而《春秋》以“税亩”“田赋”书;“军赋壤”,而《春秋》以“丘甲”“三军” 书;“三日之役不均”,而《春秋》以“城筑”书;“九伐之法不正”, 而《春秋》以“侵伐”书;“讲武之田不时”,而《春秋》以“大蒐”、“大 阅”书;“救荒之政不施”,而《春秋》以大饥、请籴书。宗伯之 宾礼废,而《春秋》有“来朝”、“来聘”之书;司徒之封疆废,而 《春秋》有“归田”、“易田”之书。太史之告朔不颁,而《春秋》书 “不视朔”;司烜之火禁不脩,而《春秋》书“宣榭火。”保章失 其官,而《春秋》书日食;书星孛。职方失其官,而《春秋》书 彭城;书虎牢。员丘之祝不典,而《春秋》以卜郊;书以犹 望书。庙祧之序不明,而《春秋》以立宫书;以跻祀书;婚 姻之礼失,而《春秋》书曰“夫人于齐”,曰“季姬归鄫。”贡献 之礼失,而《春秋》书曰“家父求车,毛伯求金。”典命之职 不脩,而《春秋》书曰“天王使来锡命。”天府之藏不谨,而 《春秋》书曰“盗窃宝玉大弓。”此类实繁,未易殚举。无非 以权衡一字之微,而救礼经三百之坏也。周公虑后 世之深,于是乎详“曲防”之制。孔子救后世之力,于是 乎严“直笔”之书。世道盛衰,实赖二圣人先后为之维 持也。不然,孔子何拳拳于周公之梦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