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四十一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一卷目录

     勋爵部汇考十三

      夏后氏二

      六        英

      偃        州

      绞        贰

      轸        谣

      皖        参

      会        阮

      棐        有鬲氏

      止        舒庸

      舒鸠       舒龙

      舒蓼       舒鲍

      舒龚       舒

      蓼        怡 默台 孤竹

      傅        冀

      箕        直

      丹        薛

      引        邳

      荆 熊      有易氏

      有缗氏      有仍氏

      有穷氏      寒

      过        戈

      封        豕韦

      九苑       有施氏

      顾        温

      有苏氏      郗

      产        韦

      原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勋爵部汇考十三

    夏后氏二

    禹封皋陶之后于《六》。

    按:《史记夏本纪》:“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

    索隐曰:《地理志》云“安国六县,皋陶后偃姓所封。”

    按《陈杞世家》,“皋陶之后或封英六。”

    索隐曰:本或作“蓼、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后。据《系本》,二国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传云“楚人灭六。”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杜预云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安故国,皋陶后,偃姓,为楚所灭。”又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杜预曰“英、六皆皋陶后国名。”是有英、蓼,英、蓼实未能详。或者英改号蓼。

    按《路史》:“禹举咎陶而荐之,将畀之政,辞,乃封之六。其 仲子克世,使袭六,奉其祀。” 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 次仲甄,次封偃。仲甄事夏,封六,其后分英,俱为楚并。

    按:蓼,舒及舒、蓼,三国也。舒,黄帝后,任姓;蓼,庭坚后,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为皋陶后,又以蓼为即舒蓼,失之。英六贰轸,古皆皋地,并详《国名。记》文五年,楚灭之。《通典》“六,皋陶封。”《世本》“六为姬姓”,非也。

    按:《通鉴前编目》:骆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后,四世而庭 坚,则高阳氏之子。六乃皋陶之后,别有舒、蓼,周宣王 八年始灭。初,陶渔于雷泽,虞舜求旃,以为士师。造律 执中,封于皋,为皋陶。陶之子封偃,为偃姓。又有孙恩 成,其后世为理,以命族。至商纣时,理征为翼,隶申吴 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难伊虚为李氏,其后世为 ‘伯阳父’。”

    《周襄王》三十年秋楚人灭六。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传》五年,六人叛楚,即东夷。 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冬,楚子燮灭蓼。臧文仲 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 无援,哀哉!”

    《六国》,今庐江六县。蓼国,今安丰蓼县。蓼与《六》皆皋陶后也。伤二国之君不能建德,结援大国,忽然而亡。

    禹封皋陶之后于英。

    按:《史记夏本纪》:“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

    索隐曰:英,地阙,不知所在,以为黥布,是其后也。正义曰:英,葢蓼也。《括地志》云:“光州固始县,本春秋时蓼国,偃姓,皋陶之后也。《左传》云‘子燮灭蓼’。《太康地志》云蓼国先在南阳故县。今豫州郾县界故胡

    城,是后徙于此。《括地志》云:“故六城在寿州安丰县南一百三十二里。” 《春秋》文五年秋,楚成大心灭之。

    按《陈杞世家》:“皋陶之后,或封英六。”

    索隐曰:本或作“蓼、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后。据《系本》,二国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传云“楚人灭六。”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杜预云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安故国,皋陶后偃姓,为楚所灭。”又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代英氏”,杜预曰“英、六皆皋陶后国名。”是有英、蓼,英、蓼实未能详。或者英改号蓼。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仲甄 事夏,封六,其后分英俱为楚并。

    按:蓼,舒及舒、蓼,三国也。舒,黄帝后,任姓;蓼,庭坚后,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为皋陶后,又以蓼为即舒蓼,失之。英六贰轸,古皆皋地,并详《国名。记》文五年,楚灭之。《通典》“六,皋陶封。”《世本》“六为姬姓”,非也。

    周襄王九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传》,十五年冬,“楚败徐于 娄林。”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

    皋陶之子封于偃。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按《史记》:“匽姓皋陶,后庄帝母匽氏国。”

    按:《通鉴前编目》:骆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后。初陶渔于 雷泽,虞舜求旃,以为士师,造律报中,封于皋,为皋陶。 陶之子封偃,为偃姓。”

    皋陶之后,“分封于州。”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州”,则卤灭之后,以国 命氏。 州,姜国也,杞灭之。淳于,姜国也,淳于不复。 桓王十三年冬,州公如曹。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传》,“五年冬,淳于公如曹,度 其国危,遂不复。”

    《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国有危难,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还。

    桓王十四年春,州公朝于鲁。

    按《春秋》桓公六年。按《左传》,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 “实来”,不复其国也。

    承五年冬传“淳于公如曹”也。言奔则来行朝礼,言朝则遂留不去,故变文言实来。

    桓王十九年春郧人会随、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将盟 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

    州国在南郡华容县东南。

    皋陶之后,分封于“绞。”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绞、佼”,则朱灭之后,以 国命氏。

    周桓王十九年春郧人会随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将盟 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

    桓王二十年冬,楚伐绞,败之。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二年冬,楚伐绞,军其 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捍采樵 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 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 城下之盟而还。

    皋陶之后,“分封于贰。”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贰则食于楚矣,后以 国命氏。

    周桓王十九年春楚屈瑕盟于贰轸。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将盟 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 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 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 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 ‘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 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 “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皋陶之后,分封于轸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轸”,则食于楚矣,后以 国命氏。

    周桓王十九年春楚屈瑕盟于贰轸。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将盟 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 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 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 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 ‘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 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 “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皋陶之后,分封于谣。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皋陶之后,“分封于皖。”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皖食于楚,后以国命 氏。”

    皋陶之后,分封于参。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皋陶之后,“分封于会。”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皋陶之后,分封于阮。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皋陶之后,“分封于棐。”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有鬲氏

    皋陶之后,“分封于鬲。”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绛对晋侯曰:‘昔有夏之方衰也, 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 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厖圉而用寒 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 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 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 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其 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 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 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 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 戈,有穷由是遂亡。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皋陶之后,“分封于止。”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舒庸

    皋陶之后,有“《舒庸》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周简王十二年冬楚人灭舒庸。

    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传》十七年冬,“舒庸人以 楚师之败也,道吴人围巢、伐驾、围釐,虺遂恃吴而不 设备,楚公子櫜师袭舒庸,灭之。”

    舒庸,《东夷》国。

    舒鸠

    皋陶之后,有《舒鸠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偃或作优”,误。《释例》:“舒蓼、舒鸠,亦偃姓也。”

    周灵王二十三年冬,舒鸠子从吴叛楚。楚子让舒鸠 舒鸠子受盟于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传》,二十四年夏,楚子 为舟师以伐吴,无功而还。冬,吴人为舟师之役,故召 舒鸠人。舒鸠人叛楚,楚子师于荒浦,使沈尹寿与师 祁犁让之。舒鸠子敬逆二子而告无之,且请受盟。二 子复命,王欲伐之。薳子曰:“不可。彼告不叛,且请受盟, 而又伐之,伐无罪也。姑归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贰, 吾又何求?若犹叛我,无辞有庸。”乃还。

    灵王二十四年秋楚屈建帅师灭舒鸠。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传》二十五年,秋七月, 楚薳子冯卒,屈建为令尹,屈荡为莫敖,舒鸠人卒叛 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 先子疆,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吴人居其 间七日,子疆曰:“久将垫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战。请以 其私卒诱之,简师陈以待我。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 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禽。”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 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傅诸其 军。简师会之,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八月,楚灭 舒鸠。冬十二月,楚子以灭舒鸠赏子木。辞曰:“先大夫。” 子之功也以与!掩 敬王十二年夏,吴子使舒鸠诱楚人,冬,败之于豫章。 按《春秋定公二年》。按《左传》二年夏,桐叛楚,吴子使 舒鸠氏诱楚人曰:“以师临我,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 于巢。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

    舒龙

    皋陶之后,有《舒龙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舒蓼

    皋陶之后,有舒蓼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释例》:“舒蓼、舒鸠,亦偃姓也。”

    按:蓼,舒及舒、蓼,三国也。舒,黄帝后,任姓;蓼,庭坚后,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为皋陶后,又以蓼为即舒蓼,失之。

    顷王六年,楚伐舒、蓼。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文公十四年:“楚庄王立子孔、 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 定王六年夏,“楚人灭舒、蓼。”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传》,八年夏,“楚为众舒叛故, 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

    舒鲍

    皋陶之后,有舒鲍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 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舒龚

    皋陶之后,有舒龚国。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姓。偃、匽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 舒、庸舒、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 则食于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

    黄帝之后,有舒国。

    按《路史》:“黄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儿恶德充,帝内之,是 生苍林禺阳。禺阳最少,封于任,为姓。谢章舒洛昌㓶、 终泉卑禺,皆任分也,后各以国命氏。” 皋陶有子三 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姓。偃匽之后有州绞、 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舒庸舒鸠舒、龙舒蓼 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则食于楚矣,后各以 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释例》:“舒蓼、舒鸠,亦偃姓也。”按:蓼、舒及舒蓼,三国也。舒,黄帝后,任姓;蓼,庭坚后,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为皋陶后,又以蓼为即舒蓼,失之。

    周惠王二十年春徐人取舒。

    按:《春秋》僖公三年。

    徐国在下邳僮县东南。舒国,今庐江舒县。胜国而不用大师,亦曰取。舒,楚之同类,《诗》所谓“荆舒”者也。徐附齐,故为齐取楚之与国。

    顷王四年夏楚成嘉执舒子。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文公十二年》:“楚令尹大孙伯 卒,成嘉为令尹。群舒叛楚,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 遂,围巢。”

    群舒,偃姓,舒庸、舒鸠之属。今庐江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龙舒。正义曰:“《世本》:‘偃姓,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以其非一,故言属以包之。”

    《庭坚》之后,封于蓼。

    按:《史记·夏本纪注》《索隐》曰:“《地理志》云:安国六县,皋陶 后偃姓所封国。”正义曰:“英盖蓼也。”《括地志》云:“光州固 始县,本春秋时蓼国,偃姓,皋陶之后也。《左传》云:‘子燮 灭蓼’。《太康地志》云:‘蓼国先在南阳故县,今豫州郾县 界故胡城是。后徙于此’。”《括地志》云:“故六城在寿州安 丰县南一百三十二里。”《春秋·文公五年》“秋,楚成大心” 灭之。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邹屠氏,是生禹祖。及梦八 人,苍舒、伯益、梼演、大临、庞江、霆坚、中容、叔达,是为八 凯。”霆坚封安,安既复分蓼,后俱灭于楚。

    安、蓼皆姬姓,故《地理志》云:“安,姬姓国。”而《世本》蓼亦姬姓,则皆庭坚后也。杜预以庭坚为皋陶之字,妄也。鲁文公五年秋,楚仲归灭六。冬,公子燮灭蓼。臧文仲曰:“皋陶庭坚不祀。”夫皋陶乃少昊后四世,而庭坚则高阳之子;六乃皋陶之后,而蓼则庭坚之后也。预既误以庭坚为皋陶字,乃复以蓼为皋陶后,偃姓,失之矣。予尝考之,皋陶之后有舒、蓼而非蓼也。舒蓼偃姓,而蓼则姬姓也。蓼灭而舒、蓼犹存,至宣公八年始灭其地,乃寿之霍丘,而蓼乃安丰,其地相迩也。舒、蓼与蓼既自二国,而舒又自一国,乃黄帝之后。任姓,见《潜夫论》预。不知别有舒与蓼,而分皋陶后舒、蓼为二国,谓皆偃姓。《正义》以为文五年蓼灭复封,“而楚复灭之”,俱谬。按:舒僖公三年已灭矣。

    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偃姓。偃、匽 之后,有州绞、贰、轸谣、皖、参、会、阮、棐鬲、郦、郾、止、舒、庸舒、 鸠舒、龙舒、蓼舒、鲍舒、龚舒、皖、贰、轸、鸠、庸、龙、蓼,则食于 楚矣,后各以国命氏。

    《潜夫论》:“偃姓有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郦谣,参会六阮”棐高《释例》:“舒蓼、舒鸠,亦偃姓也。”按:蓼、舒及舒蓼,三国也。舒,黄帝后,任姓;蓼,庭坚后,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为皋陶后,又以蓼为即舒蓼,失之。

    按:《通鉴前编目》:骆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后,四世而庭 坚,则高阳氏之子。六乃皋陶之后,别有舒、蓼,周宣王 八年始灭。初,陶渔于雷泽,虞舜求旃,以为士师。造律 执中,封于皋,为皋陶。陶之子封偃,为偃姓。又有孙恩 成,恩成其后世为理以命族。至商纣时,理征为翼,隶 申吴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难伊虚为李氏,其后” 世为伯阳父。

    桓王十九年春郧人会随、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将盟 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斗廉败 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蓼国今义阳棘阳县东南湖阳城。按杜预二注前后互异姑两存之

    襄王三十年冬楚人灭蓼。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文公五年:春,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冬,楚子燮灭蓼。臧文 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 之无援,哀哉!”

    《蓼国》今安丰蓼县。

    怡 默台 孤竹

    夏帝禹封怡以绍列山氏。

    按《路史》:“怡,姜国也。”禹有天下,封怡以绍列山,是为默 台。成汤之初,析之离支,是为孤竹。西伯之兴有允。及 致老矣,而归俌之未至。西伯薨,武王急伐商,叩谏不 及,义弃周禄,北之止阳。上俾摩子难之,逮闻淑媛之 言,遂擿薇终焉,是为伯夷、叔齐。先是齐嫡而夷长父 初欲立夷,不可。初薨,夷齐皆巽,去之北海之滨。于是 “凭立”,凭世其国,定王之十一年,并于齐。

    《谯史考》云:“夷、齐采薇,有妇人难之。”故刘孝标有夷齐毙媛之言,而黄廷坚谓无饿死之事。《烈士传》云:“夷、齐之谏周公曰:‘义士,王欲以为左相,去之。王摩子往难之,遂不食’。”《类林》以为弃薇不食,有白鹿乳之。韩非以为武王逊以天下而不受。《孔丛注》云:“夷齐,墨台初之二子也。”按允字公信,伯夷也;致字公远,叔齐也。夷、齐为谥。《春秋少阳篇》:“允字公信,致字公达。”又父初,字子朝,见《韩诗外传》。凭,夷、齐之弟,《烈士传》云“异母弟伯僚”是也。

    商“成汤元祀,始封孤竹国。”

    按《史记伯夷传注》《索隐》曰:“孤竹君,殷汤三月丙寅所 封。”《地理志》:“在辽西令支。”应劭曰:“姓墨胎氏。”

    周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孤竹入贡。

    按《汲冢周书》:“成周之会,孤竹以距虚。”

    孤竹东北狄,距虚驴骡属。

    夏封帝尧之裔大繇于傅。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使出就丹。 既崩,虞氏国之于房,为房侯。房之后有狸氏裔子大 繇夏后氏封之,傅为傅氏说,筑于岩,商宗得之,升为 太公。”

    大繇之裔,分封于冀。

    按《左传僖公二年》:晋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为不道, 入自颠𫐉,伐鄍三门。冀之既病,则亦唯君。故。今虢为 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请假道,以请罪 于虢。”

    前是,冀伐虞,至鄍,虞报冀使病。冀,国名。平阳皮氏县东北有冀亭。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使出就丹。 既崩,虞氏国之于房,为房侯。房之后有狸氏,裔子大 繇夏后氏封之,傅为傅氏说筑于岩,商宗得之,升为 太公。其分于冀者为冀氏。”

    夏封舜之裔于箕。

    按《左传。昭公三年》:晏子曰:“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 胡公大姬已在齐矣。”

    《四人》皆舜后,陈氏之先。

    按《路史》:“夏之世有箕伯直柄,伯戏中衰,成汤寘之于 遂,遂世守之,后为齐所灭。”

    夏封舜之裔于直。

    按《左传。昭公三年》:晏子曰:“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 胡公大姬已在齐矣。”

    《四人》皆舜后,陈氏之先。

    按《路史》:“夏之世有箕伯直柄,伯戏中衰,成汤寘之于 遂,遂世守之,后为齐所灭。”

    商契之来孙封丹。

    按《路史》:“启以商契之来,孙孟涂敬职而能礼于神,爰 封于丹。”

    夏帝禹封奚仲于薛。

    按《路史》:“越在先时,阏伯火正实事唐虞,禹更以相土 居之商虚,入为王官,出长诸侯,有勤于民,以食于味。 命任奚为车正,子吉光暨相土佐之。升物以时,五财 皆良,乃创钩车,建绥斾,相土乘路,肇用六马。于是登 降有数,乃封奚仲于薛。”

    《周武王》“复奚仲之后于薛。”

    按《路史》:黄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儿恶德充,帝内之曰: “属女德而弗忘,与女正而弗襄,虽恶何伤。”是生苍林 禺阳,禺阳最少,受封于任,为任姓。谢章、舒、洛昌、㓶、终 泉、卑禺,皆任分也。后各以国命氏。禺号生禺京,傜梁 儋人,傜梁生番禺,是始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光,是 主为车,建侯于薛。又十二世仲虺为汤左相,始分任 祖己七世,成迁为挚。有女归周,是诞文王。逮武之世, 复薛侯。后灭于楚。

    太戊时臣扈,武丁时祖己,皆国薛。杜云“历三代

    六十四世齐威公时,尝绌为伯。定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为夏车正,仲迁于邳,仲虺居薛,则仲亦居邳。”

    桓王八年春,滕侯、薛侯朝于鲁。

    按《春秋》隐公十一年。按《左传》,十一年春,滕侯、薛侯 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 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 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 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 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 许之,乃长滕侯。

    薛鲁国薛县,任姓,侯爵。至鲁隐公十一年见来朝,庄公三十一年书“薛伯卒”,盖为时王所黜。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丙申,鲁侯及楚人、秦人、宋人、 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传》,二年秋,公会晋侯伐齐, 故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之役以救齐。冬,楚师侵卫,遂 侵我师于蜀,孟孙请盟,楚人许平。十一月,公及楚公 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 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卿不书, 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

    简王十四年“春正月,晋栾黡、宋华元、鲁仲孙蔑、卫甯 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按《春秋》襄公元年。

    灵王元年冬,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鲁仲孙蔑、卫孙 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会于戚,遂城虎牢。 按《春秋》襄公二年。按《左传》,二年秋会于戚,谋郑故 也。孟献子曰:“‘请城虎牢以逼郑’。知武子曰:‘善。鄫之会, 吾子闻崔子之言,今不来矣。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 故也。寡君之忧,不唯郑罃,将复于寡君而请于齐。得 请而告,吾子之功也;若不得请,事将在齐。吾子之请, 诸侯之福也。岂唯寡君赖之’!”冬,复会于戚。齐崔武子 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会,知武子之言故也。遂城虎 牢,郑人乃成。

    《灵王四年》秋,晋侯、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 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会于戚。 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传》,五年“秋九月丙午,盟于 戚,会吴,且命戍陈也。”

    灵王八年“冬,晋侯、宋公、鲁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二月己亥,同 盟于戏。”

    按《春秋》襄公九年。按《左传》,九年,“冬十月,诸侯伐郑, 郑人行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郑服也。”

    灵王九年“春,晋侯、宋公、鲁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相。秋,晋侯、宋 公、鲁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 伯、小邾子伐郑。”冬,戍郑虎牢。

    按《春秋》襄公十年。按《左传》,“十年春,会于柤,会吴子 寿梦也。”秋,诸侯伐郑。“冬十月,诸侯之师城郑虎牢而 戍之。”

    灵王十年“夏四月,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晋侯、宋公、 鲁侯、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 小邾子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楚子、郑伯 伐宋。晋侯、宋公、鲁侯、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 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

    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传》,十一年,“夏四月,诸侯 伐郑,郑人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城北。九月,诸侯悉 师以复伐郑,观兵于郑东门,郑人行成。”“冬十二月戊 寅,会于萧鱼。”

    灵王十三年春正月,“晋士丐、鲁季孙宿、叔老、齐崔杼、 宋华阅仲江、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 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吴于向。夏四月,晋荀偃、齐崔 杼、宋华阅仲江、鲁叔孙豹、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 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传》,十四年春,“吴告败于 晋,会于向”,为吴谋楚故也。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 秦,以报栎之役也。

    灵王十五年春三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 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于溴梁。戊寅,大夫盟。 按《春秋》襄公十六年。按《左传》十六年,晋平公即位, 会于溴梁,命归侵田,以我故,执邾宣公、莒犁比公,且 曰:“通齐楚之使。”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 “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 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 偃、宋向戍、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 不庭。”

    灵王十七年“冬十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 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

    按《春秋》襄公十八年。按《左传》十八年冬十月,会于 鲁济,寻溴梁之言,同伐齐。

    灵王十八年“春正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祝柯。晋人执 邾子,取邾田,自漷水。”

    按《春秋》襄公十九年,按《左传》十九年,春,诸侯还自 沂上,盟于督扬,曰:“大毋侵,小执邾。悼公以其伐我故, 遂次于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归之于我。” 灵王十九年,夏六月,晋侯、齐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 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传》,二十年,夏,盟于澶渊, 齐成故也。

    灵王二十一年“冬,晋侯、齐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 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于沙随。”

    按《春秋襄公二十二年》。按《左传》二十二年冬,“会于 沙随,复锢栾氏也。”

    灵王二十三年秋八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 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于夷仪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传》二十四年秋会于 夷仪,将以伐齐,水不克。冬,楚子伐郑以救齐,诸侯还 救郑。

    灵王二十四年“夏五月,晋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 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于夷仪。秋七 月己巳,同盟于重丘。”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传》二十五年,夏五月 乙亥,崔子弑庄公。晋侯济自泮,会于夷仪,伐齐,以报 朝歌之役。齐人以庄公说请成,晋使叔向告于诸侯。 “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齐成故也。”

    灵王二十八年“夏五月,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鲁仲 孙羯、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 人城杞。”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传》二十九年,晋平公, 杞出也,故治杞。夏六月,知悼子命诸侯之大夫以城 杞。

    景王二年“冬十月,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 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 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传》三十年“夏五月甲午, 宋大灾。”为宋灾故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宋财。“冬十 月,叔孙豹会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戍、卫北宫佗、郑 罕虎及小邾之大夫会于澶渊,既而无归于宋。” 景王十三年“秋九月薛人如晋。”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昭公十年》:“秋九月,薛人如晋, 葬平公也。”

    景王十六年“秋,刘子、晋侯、齐侯、宋公、鲁侯、卫侯、郑伯、 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于平丘。八 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

    敬王三年“夏,晋赵鞅、宋乐大心、鲁叔诣、卫北宫喜、郑 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会于黄父。”

    按《春秋》昭公二十五年。按《左传》二十五年夏,会于 黄父,谋王室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具戍 人曰:“明年将纳王。”

    敬王九年“夏四月丁巳,薛伯榖卒。”

    按《春秋》昭公《三十一年》。按《左传》,三十一年,“夏四月, 薛伯谷卒,同盟故书。”

    敬王十年冬,“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鲁仲孙何忌、 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 周。”

    按《春秋》昭公三十二年,按《左传》三十二年,“冬十一 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 盟,且令城成周。己丑,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 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期,计徒庸,虑财 用,书糇粮,以令役于诸侯,属役赋丈书以授帅,而效 诸刘子。韩简子临之,以为成命。”

    敬王十一年“春正月,诸侯之大夫会城成周。晋士弥 牟执薛仲几。”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定公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晋 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 卫彪徯曰:‘将建太子而易位以令,非义也。大事奸义, 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献 子属役于韩简子及原寿,过而田于大陆,焚焉,还卒 于甯。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孟懿子 会’”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几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 薛宰曰:“宋为无道,绝我小国于周,以我适楚,故我常 从宋。”晋文公为《践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复旧职,若 从践土,若从宋,亦唯命。”仲几曰:“践土固然。”薛宰曰:“薛 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 薛,以为汤左相。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 仲几曰:“三代各异物,薛焉得有旧?为宋役,亦其职也。” 士弥牟曰:“晋之从政者新,子姑受功,归吾视诸故府。” 仲几曰:“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士伯怒谓韩 简子曰:“薛征于人,宋征于鬼,宋罪大矣,且己无辞而 抑我以神,诬我也。启宠纳侮,其此之谓矣。必以仲几 为戮。”乃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刘子、晋侯、宋公、鲁侯、蔡侯、卫侯、 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会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 鼬。”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传》,四年,“春三月,刘子合诸 侯于召陵,谋伐楚也。”

    敬王二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

    按:《春秋》定公十三年。

    敬王三十五年“夏五月。薛伯夷卒。秋葬薛惠公。” 按《春秋》哀公十年。

    帝仲康五岁,命引侯征羲和。

    按《书经引征》:“惟仲康肇位四海,引侯命掌六师。羲和 废厥职,酒荒于厥邑。”引后承王命徂征,告于众曰:“嗟 予有众,圣有谟训,明征定,保,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 有常宪,百官修辅,厥后惟明明,每岁孟春,酋人以木 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 常刑。”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沈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 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 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千。 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 今予以尔有众,奉将天罚。尔众士同力王室,尚弼予 钦承天子威命。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天吏逸德,烈于 猛火。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惟新。呜呼! 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其尔众士懋戒哉! 按《竹书纪年》:“仲康五年命引侯帅师征羲和。”

    按《路史》:“仲康肇位,肘制于羿。皇天哀禹,锡以彭寿,思 以正夏,乃命引侯大司马,统六师。”

    “引国之侯”,入为司马。

    帝仲康七岁陟。世子相出居商丘,依邳侯。

    按:《竹书纪年》云云。

    商帝外壬四祀。邳人叛。

    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商有姺、邳’。”

    “邳,商诸侯”,今下邳县。

    帝河亶甲,三祀,彭伯克邳。

    按:《竹书纪年》云云。

    荆 熊

    “夏有季芈居荆。”《子附叙》:“始封于熊。”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 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伯禹定荆 州,季芈实居其地,生附叙,始封于熊,故其子为穴。熊, 荆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后鬻熊子者,师臣西伯。成” 王时,熊氏畔,乃复封子绎于荆,居丹阳,是为楚。十七 世通祈周显号事,抑乃自称之。子赀迁郢及魏,为秦 诈留子横徙陈,凡二十有五世而秦灭之。濮、罗、归、越、 賨、滇、麇麋、芈蛮,皆芈分也。滇祖庄𫏋,百濮芈蛮,或窜 或怀,世不绝也。

    附:《叙史》作“附沮”,《大戴》附祖氏产穴熊季芈,即季连,芈姓也。

    帝癸二十一岁,《商征荆》,荆降。

    按:《竹书纪年》云云。

    有易氏

    帝泄十二岁,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杀而放之。

    按:《竹书纪年》云云。

    帝泄十六岁,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 臣。

    按:《竹书纪年》云云。

    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复兴,故殷人报焉。

    有缗氏

    帝癸五十岁“有缗氏叛”,攻克之。

    按《左传昭公四年》:“楚椒举曰:‘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 之’。”

    按《路史》:“舜妃女罃,生义钧及季釐。季釐封缗,为桀所 克。”

    按《通志》:“夏王桀欲肆其侈心,为有仍之会。有缗氏见 王汰侈不善也,引师先归。桀怒,帅诸侯之师攻克之, 愈自矜肆。”

    按:《通鉴前编》:“夏后癸五十岁,会诸侯于有仍氏。有缗 氏叛,攻克之。”

    有仍氏

    帝相二十八岁,寒浞弑王后,缗归于有仍。

    按《左传哀公元年》:伍员曰:“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 𬩽,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 之庖正,以除其害。”

    按《路史》:“初,奡之弑相也,后缗方娠,亟出自窦,归于有 仍,生少康。少康长为仍牧正,殊才异略,至德宏仁,忌 夏而能戒之。奡使臣椒求之奔有虞,为之庖正。姚思 妻之二女,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乃布德兆 谋,抚其官职,旋收夏众而用之,庆得四息。伯杼曲列 龙留,季捍俱贤逮事,乃俾女艾谍奡,季捍诱豷伯靡”, 自鬲,收二斟之荩,灭浞而立少康。猗奡被服,疆圉朋 淫,不义而弗豫不虞。少康乘之,灭于过,而伯杼复。灭 豷于戈,复禹之绩。

    按《通鉴前编》:“夏后相二十有八岁,寒浞弑王于帝丘, 后缗归于有仍氏。”

    帝癸五十岁,会诸侯于有仍氏。

    按《通志》:“夏王桀欲肆其侈心,为有仍之会。有缗氏见 王汰侈不善也,引师先归。桀怒,帅诸侯攻克之。” 按《通鉴前编》:“夏后癸五十岁,会诸侯于有仍氏,有缗 氏叛,攻克之。”

    有穷氏

    帝太康十九岁,王畋于洛,表。有穷后羿,距之于河。 按《书经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 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 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 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正义曰:襄四年《左传》曰:“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锄迁于穷石。”然则羿居穷石,故曰有穷国名。穷是诸侯之国,羿是其君之名也。《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赐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生,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辞·天问》云:“羿焉彃日乌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说文》云:“彃者,射也。”此三者,言虽不经以取信,要言帝喾时有羿,尧时亦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则不知羿名为何也?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于河北,不得入国,遂废太康耳。羿犹立仲康,不自立也。

    按《路史·夷羿传》:夷羿,有穷氏,穷国之侯也。偃左臂,修 而善射,五岁得法于山中,传楚狐父之道。既学射于 吉甫,其辞佐长,故亦以善射著。尝从吴贺北游,见雀 焉,贺命之射,羿曰:“生乎?其杀之乎?”贺请左目,羿中厥 右,耻之。由是每进妙中,高出天下。迨事夏王,王命射 于方豕之皮,征南之的曰:“中之,赏子万金,不中则削 十邑。”羿援矢而色荡,射之,矢逸,再之又不中焉。王谓 傅弥仁曰:“斯羿也,发无不中,而今也不中,何以?”对曰: “若羿者,口惧之为灾,而万金为之患也。人能遗其喜 惧之私,若万金之患,则天下亡愧于羿矣。”王曰:“善。吾 乃今知亡欲之道矣。”太康之立,滔淫亡度,娱佚自纵, 民兴胥乱,迷畋有洛之表,十旬不反。夷羿于是因民 弗忍,兵于河以距之。太康失邦,仲康立。于时羲和沈 湎于酒,叛官离次,将夷羿是与。王命嗣侯征之,羿遽 隐慝。及相之立,爰逐相而自立,因夏民代夏政,自锄 迁于穷石,灭乐正。后夔之子伯封,先有仍之女,美而 黰,厥泽可鉴。夔纳之,是为元妻。生伯封,贪拘忿颣,实 有豕心。人谓封豕,羿灭之后,夔是以不祀。羿于是益 恃射,不修民事,忘其国恤,而蔽于从禽,用不恢于夏 家。武罗、伯因、熊髡、庞圉皆贤臣也,乃弃之,而信相伯 明氏之谗。子寒浞又以庞门氏子为受教之臣。浞乃 烝取羿室纯狐爰谋杀羿,植之诈。慝内行媚,外施赂, 而虞羿以于畋。内外咸服,而羿弗察也。八年,将归自 畋,庞门,取桃棓杀之。家众烹之,以饮其子。子不忍食, 死于穷门。

    按《通鉴前编》:“夏太康十有九岁,王畋于洛表羿拒于 河,五弟御母以从,遂都阳夏。”

    帝相八岁,寒浞杀羿。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庄子对晋侯曰:‘寒浞,伯明氏之 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 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 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 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 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豷’。”

    按《竹书纪年》:“帝相八年,寒浞杀羿,使其子浇居过。” 按《路史·寒浞传》:“寒浞者,猗姓,寒君,伯明氏之谗子弟 也,好为谗慝。后寒弃诸穷,穷羿入之谡以为相,而信 使之。方羿之逐后相,相浞是从。及羿立而荒游,浞于 是烝其室而虞羿于畋,内外从之,则继杀而代之,袭 羿之号,且因其室生浇及豷。”

    按《通鉴前编》:“夏后相八岁,寒浞杀羿。”

    羿篡夏自立凡八年,至是浞复杀羿而代之,不改“有穷”之号。

    帝相,二十八岁,《寒浞》弑王。

    按《左传哀公元年》:“伍员曰:‘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𬩽,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 焉’。”

    按《路史》: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浇惟恃力,荡舟走陆,是 曰奡浞任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帅师灭斟灌,斟𬩽 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弑夏后相,爰革夏命。

    按《通鉴前编》:“夏后相二十八岁,寒浞杀王于帝丘,后 缗归于有仍氏,靡奔有鬲氏。”

    帝少康四十岁,靡兴师讨浞,诛之。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庄子对晋侯曰:“浞恃其谗慝而 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 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 少康灭浇于过,灭豷于戈。”哀公元年,伍员曰:“少康 为仍牧正,惎浇而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 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 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 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 之绩。”

    按《路史》:“浞革夏命四十有三年,为伯靡所杀。浇恃多 力,从欲不忍,恶虐以逞,朋淫不义,而通于丘。”岐日 康娱以自忘。馆同所止,少康灭之。及女岐,伯杼复诱 豷杀之,《寒浞》遂灭。

    按《通鉴前编》:“夏后少康四十岁,夏遗臣靡兴师讨,浞 伏诛,奉王践天子位。王命诛浇及豷,复禹旧绩,夏道 复兴,诸侯毕朝。”

    帝相八岁浞,使子浇居过。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庄子对晋侯曰:“浞使浇用师灭 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

    过,国名。东莱掖县北有过乡。

    按《竹书纪年》:“帝相八年,寒浞杀羿,使其子浇居过。 帝少康四十岁,命汝艾灭过,诛浇。”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庄子对晋侯曰:“靡自有鬲氏收 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灭豷于 戈。”《哀公元年》,伍员曰:“少康为仍牧正,惎浇而能戒 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 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 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 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

    过浇国。

    按:《竹书纪年》:“少康元年,使汝艾伐过,杀浇。”

    按《通鉴前编》:“夏后少康四十岁,夏遗臣靡兴师讨,浞 伏诛,奉王践天子位。王命诛浇及豷,复禹旧绩,夏道 复兴,诸侯毕朝。”

    帝相二十年,寒浞灭戈。

    按:《竹书纪年》云云。

    帝少康四十岁,王命季杼“灭《豷》于戈。”

    按《左传襄公四年》:“魏庄子对晋侯曰:‘浞使浇用师灭 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 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灭豷于 戈’。”哀公元年,伍员曰:“少康为仍牧正,惎浇而能戒 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 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 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 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

    按《竹书纪年》:“伯靡自有鬲帅斟𬩽、斟灌之师以伐浞。 世子少康使汝艾伐过,杀浇。伯杼帅师灭戈。”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姬姓”,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 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 于吴,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 生子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 樊为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 譐,与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斟 姓“灌。”𬩽则夏灭之。《戈介》,则商灭之。按戈帝相时巳灭此云商灭意己姓 之戈夏曾续封之

    按《通鉴前编》:“夏后少康四十岁,夏遗臣靡兴师讨,浞 伏诛,奉王践天子位。王命诛浇及豷,复禹旧绩,夏道 复兴,诸侯毕朝。”

    帝仲康三岁,羿灭伯封。

    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母曰:‘昔有仍氏生女,黰 而黑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元妻。乐正后夔取之,生 伯封,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颣无期,谓之封豕。有穷, 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定公四年,“卫子鱼曰:‘昔成 王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

    封父,古诸侯也。

    按《通鉴前编》:“夏后仲康三岁,羿灭伯封。”

    按《路史》:“禹命伯封及昭明作《衍历》,岁纪甲寅,敬授人时。”则伯封夏之天官,仲康征羲和,而夷羿灭伯封,是与王室争诸侯耳。

    ===豕韦===夏,封彭祖孙元哲于豕韦。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篯之 字铿,封于彭,是为大彭。彭祖以斟雉养性事放勋,夏 之中兴,别封其孙元哲于韦,是为豕韦,迭为夏伯,韦” 则夏甲灭之。

    《左传》言孔甲以刘累更豕韦后矣,而《郑语》乃云“大彭豕韦为商伯”,又云“彭祖豕韦”,则商灭之,则二国至商方盛,岂刘累迁鲁之后而二国更复乎?然襄二十四年范宣子言其祖,又云“在商为豕韦氏”,岂复封乎?不然,何两立也?

    帝孔甲元岁,废豕韦而以唐尧之后刘累豢龙。 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晋范宣子曰:‘昔丐之祖,自虞 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 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

    御龙氏,刘累也。豕韦,国名。唐、杜,二国名。殷末《豕韦》国于唐,周成王灭唐,迁之于杜,为杜伯。正义曰:《郑语》云:“祝融之后八姓,大彭、豕韦为啇伯矣。”又曰:“彭姓,彭祖、豕韦,则商灭之矣。”贾逵云:“大彭、豕韦为商伯,其后世失道,殷德复兴而灭之。”然则商之初,豕韦国君为彭姓也,其后乃以刘累之后代之,亦不知殷之何王灭彭姓而封累后也。昭二十九年传称:“夏王孔甲嘉刘累,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赐刘累,身封豕韦。而此云在商为豕韦氏者,杜于彼注云:“刘累,代彭姓之豕韦,累寻迁鲁县,豕韦复国,至商而灭。累之后世,复承其国为豕韦氏。”是杜解刘累及其后世再封豕韦之事。

    按《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 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 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 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 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 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 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 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 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 而未获豢龙氏。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 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 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 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 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 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 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 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 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 曰元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木官弃矣,故龙不生 得。

    飂,古国也。叔安其君名豢龙,官名。官有世功则以官氏。鬷、水上夷,皆董姓,更代也。以刘累代彭姓之豕韦,累寻迁鲁县。豕韦复国,至商而灭。累之后世,复承其国为豕韦氏,在襄二十四年。不能致龙,故惧迁鲁县,自贬退也。正义曰:传言“以更豕韦之后”,则豕韦是旧国,废其君,以刘累代之。《郑语》云:“祝融之后八姓,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又云:“彭姓,彭祖豕韦,则商灭之矣。”如彼文,豕韦之国,至商乃灭于夏。孔甲之时,彭姓、豕韦未全灭也。又下云“刘累惧而迁于鲁县”,明是累迁之后,豕韦复国,至商乃灭耳。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自言其祖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则刘累子孙复封豕韦,杜迹其事,知累后世更复其国为豕韦氏也。

    按《国语》郑史伯对桓公曰:“祝融能昭显天地之光明, 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 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 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 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 灭之矣。妘姓邬、鄫路、逼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 王室,或在夷、翟,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 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芈姓乎?

    大彭,陆终第三子曰篯,为彭姓,封于大彭,谓之彭祖。豕韦,彭姓之别封于豕韦者。殷衰,二国相继为商伯,其后世失道,殷复兴而灭之。鬷,董姓,己姓之别受氏为国者。飂叔安之裔子曰董父,以扰龙服事帝舜,赐姓曰董氏,曰豢龙,封之鬷川。当夏之兴,别封鬷夷于孔甲前而灭矣。

    按《史记夏本纪》:“帝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 衰,诸侯畔之。天降龙二,有雌雄,孔甲不能食,未得豢 龙氏。陶唐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 孔甲,孔甲赐之姓曰御龙氏。受豕韦之后,龙一雌死, 以食夏后,夏后使求,惧而迁去

    贾逵曰:刘累之后,至商不绝,以代豕韦之后。祝融之后,封于豕韦,殷武丁灭之,以刘累之后代之。

    按《竹书纪年》,帝孔甲元年,废豕韦氏,使刘累豢龙。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其 封于留者为留氏,后有留累,以豢龙事夏,孔甲赐之 氏曰御龙,以更飂董之后。既迁于鲁,商居大夏。至周 封帝后于铸,铸祝是分侯于随,既更累之裔于方城 为唐公,楚并唐。

    事具《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宣子之言,及昭公二十九年蔡墨之言,云“使豢龙以更豕韦之后”,非也。豢龙,乃己姓廖叔之后,豕韦之族尔。宣子云在商为豕韦,亦妄。

    《帝皋元岁》,使豕韦氏复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夏衰,昆吾、豕韦相继为伯。

    九苑

    帝不降,六岁伐九苑。

    按:《竹书纪年》云云。

    有施氏

    帝癸三十三岁,伐有施氏。

    按《路史》:“桀伐蒙山得妹喜。”

    王逸云:“蒙山国得妹喜,《列女传》以为有施得之。”师古云:“有施之女。”

    按《通鉴前编》:“帝癸三十三岁,伐蒙山有施氏。”

    《大纪》曰:“夏自孔甲之后,王室政德日衰,诸侯或不朝。桀能申钩索铁,负恃其力,不务德而武伤百姓。有赵梁者,教为无道,劝以贪狼伐蒙山有施氏。有施氏进女妹喜。桀嬖之,所言皆听。为之为琼室象廊,瑶台玉床,行淫纵乐,政事怠废。为肉山脯林酒池,可以运舟,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以为戏剧。”

    帝癸无道,与顾氏党汤,伐之。

    按:《诗经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按《通志》:“韦氏、顾氏、昆吾氏,党桀之恶,恣行乱政,以虐 其民。”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樊为 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譐,与 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顾则商 灭之,温则狄灭之,

    按《东昌府志》:“顾,高阳氏,后己姓,都于范,后党桀,为汤 所伐。《诗》云:‘苞有三糵,韦顾既伐,昆吾夏桀’。”今范县二 十八里有古顾城。

    帝癸二十六岁,“商灭温。”

    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樊为 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譐,与 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顾则商 灭之,温则狄灭之,

    有苏氏

    帝槐,三十二岁,封昆吾氏子于有苏。

    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樊为 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譐,与 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苏伯吉” 利是世祝融逮妻抟颊,死托于灶。纣王欲伐有苏,苏 以妲进免。纣宠之而亡,周灭之。

    殷帝辛九祀,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

    按:《竹书纪年》云云。

    “有苏氏”支子封于郗。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樊为 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譐,与 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苏伯吉” 利是世祝融逮妻抟颊,死托于灶。纣王欲伐有苏,苏 以妲进免,纣宠之而亡。周灭之,有苏氏、司寇氏,其支 子封郗,又为郗氏。

    昆吾氏之同姓有产国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 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 是曰吴回。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 六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樊为 己姓,封昆吾,昆吾为夏伯,主其后裔自臧而无譐,与 桀同灭顾、温、苏、扈、廖、董、诸、斟、“祝产”,皆己分也。

    帝癸无道,与韦氏党,汤伐之。

    按:《诗经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按《通志》:“韦氏、顾氏、昆吾氏,党桀之恶,恣行乱政,以虐 其民。”

    按:《竹书纪年》:“夏桀二十八年,商遂征韦,取韦。”

    商帝河亶甲五祀,韦伯伐班方。

    按:《竹书纪年》:“五年,侁人入于班方,彭伯、韦伯伐班方, 侁人来宾。”

    帝祖乙元祀命韦伯。

    按《竹书纪年》:“元年己巳,王即位,自相迁于耿,命彭伯、 韦伯。”

    帝癸命原侯夸师伐有唐。

    按:《路史》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