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169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六十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六十九卷目录
勋爵部总论
易经〈师卦 比卦 晋卦〉
班固白虎通〈爵 封公侯〉
荀悦申鉴〈时事第二纂〉
蔡邕独断〈五等 汉诸侯王〉
杜佑通典〈春夏封诸侯议 锡命 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 诸王公侯留
辅朝政嫡子监国议〉
文献通考〈论秦爵 论汉爵 论三国魏爵 论晋爵 论北魏爵 论唐宋爵〉
官常典第一百六十九卷
勋爵部总论
易经
《师卦》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本义〉九二在下,为众阴所归,而有刚中之德,上应于五而为所宠任,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比卦》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本义〉“地上有水”,水比于地,不容有间。建国亲侯,亦先王所以比于天下而无间者也。
《晋卦》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本义〉《晋》,进也。“康侯”,安国之侯也。“锡马蕃庶,昼日三接”,言多受大赐,而显被亲礼也。盖其为卦,上离下坤,有日出地上之象,顺而丽乎大明之德。又其变自《观》而来,为六四之柔,进而上行,以至于五。占者有是三者,则亦当有是宠也。
《象》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班固白虎通
《爵》
《易》曰:“伏羲氏之王天下也,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 三等者,法三光也。或法三光,或法五行何?质家者据 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据地,故法五行。”《含文嘉》曰:“殷爵 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凡 五等,谓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所以名之为公侯者 何?公者,通公正无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春 秋传》曰:“王者之后称公,其馀人皆千乘。象雷震百里, 所润同。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也。”《王制》曰:“公侯田 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伯者,百也。子者,孳也, 孳孳无已也。男者,任也。人皆五十里,差次功德,小者 不满为附庸,附庸者,附大国以名通也。百里两爵,公 侯共之,七十里一爵,五十里复两爵何?公者加尊二 王之后,侯者百里之正爵,士上可有次,下可有第,中 央故无。二十五里有两爵者,所以加勉进人也。小国 下爵,犹有尊卑,亦以劝人也。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 所以合子、男从伯者何?王者受命,改文从质,无虚退 人之义,故上就伯也。《尚书》曰:“侯、甸、任、卫,作国伯。”谓殷 也。《春秋传》曰:“合伯、子、男以为一爵。”或曰:合从子,贵中 也。以《春秋》名郑忽,忽者,郑伯也。此未逾年之君当称 子,嫌为改赴,故名之也。地有三等,不变至爵,独变何 地?比爵为质,故不变。王者有改道之文,无改道之实。 殷家所以令公居百里,侯居七十里,何也?封贤极于 百里,其政也不可空退人,示优贤之义,欲褒尊而上 之。何以知殷家侯人不过七十里者也?曰:士,上有三 等,有百里,有七十里,有五十里。其地半者,其数倍,制 地之理体也,多少不相配。公、卿、大夫者,何谓也?内爵 称也。公卿大夫何?爵者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公 之为言,公正无私也;卿之为言,章善明理也;大夫之 为言,大扶进人者也。故《传》曰:“进贤达能,谓”之大夫也。 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通古今,辨然否,谓之 事。”《礼》曰:“四十强而仕,不言爵为士。”至五十爵为大夫 何?何以知士非爵?何以知卿为爵也?以大夫知卿亦 爵也。何以知公为爵也?《春秋传》曰:“诸侯四佾,诸公六 佾。”合而言之,以是知公卿为爵。内爵所以三等何?亦 法三光也。所以不变质文何?内者为本,故不改内也。 诸侯所以无公爵者,下天子也。故《王制》曰:“上大夫、下 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此谓诸侯臣也。大夫但 有上下何?明卑者多也。皆者,一字也。大夫独两字何? 《春秋传》曰:“大夫无遂事。”以为大夫职在之适四方,受
君之法,施之于民,故独两字言之。或曰:大夫,爵之下者也,称大夫,明从大夫以上受下施,皆大自著也。天子之士独称元士何?士贱不得体君之尊,故加元以 别诸侯之士也。《礼经》曰:“士见大夫诸侯之士。”《王制》曰: “王者八十一元士。”天子爵连言天子诸侯爵,不连言 王侯何?即言王侯,以王者同称,为衰弱僭差,生篡弑, 犹不能为天子也,故连言天子也。或曰:“王者天”爵,王 者不能生诸侯,故不言王侯。诸侯人事自著,故不著 也。王者太子亦称士何?举从下升,以为人无生,得贵 者莫不由士起,是以舜时称为天子,必先试于士。《礼: 士冠经》,天子之元子,士也。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 是以有三从之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 夫尊于朝,妻荣于室,随夫之行。故《礼郊特牲》曰:“妇人 无爵,坐以夫之齿。”《礼》曰:“生无爵,死无谥。”《春秋》录夫人 皆有谥。夫人何以知非爵也?《论语》曰:“邦君之妻,君称 之曰夫人,国人称之曰君夫人。”即令是爵,君称之与 国人称之,不当异也。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 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夫一妇成一室,明君人者 不当使男女有过,时无匹偶也。《论语》曰:“匹夫匹妇之 为谅也。爵人于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 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举 事必告焉。”《王制》曰:“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也。”《诗》云:“王命 卿士,南仲太祖。”《礼·祭统》曰:“古者明君爵有德,必于太 祖。君降立于阼阶南,南向,所命北向,史由君右执策” 命之大夫,功成未封而死,不得追爵赐之者,以其未 当股肱也。《春秋穀梁传》曰:“追赐死者,非礼也。”《王制》曰: “葬从死者,祭从生者,所以追孝继养也。葬从死者何? 子无爵父之义也。”《礼中庸记》曰:“父为大夫,子为士,葬 以大夫,祭以士;子为大夫,父为士,祭以大夫,葬以士 也。”父在称世子何?系于君也。父没称子某者何?屈于 尸柩也。既葬称小子者,即尊之渐也。逾年称公者,缘 民之心,不可一日无君也。缘始终之义,一年不可有 二君也。故逾年即位,所以系臣民之心,然后爵者,缘 孝子之心,未忍安吉。故《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 月乙巳,薨于小寝。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四月 丁巳,葬我君僖公。《韩诗内传》曰:诸侯世子,三年丧毕, 上受爵命于天子。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 不绝也。何以知天子子亦称世子也。《春秋传》曰:“公会 世子于首止”,或曰天子之子称太子。《尚书》曰:“太子发 升于舟也。”或曰诸侯之称代子。《则传》曰:晋有太子申 生,郑有太子华,齐有太子光。由是观之,周制太子、代 子,亦不定也。汉制,天子称皇帝,其嫡嗣称皇太子,诸 侯王之嫡称代子,后代咸因之。世子三年丧毕,必上 受爵命于天子何?明爵土者天子之有也,臣无自爵 之义。童子当受父爵命,使大夫就其国命之,明王者 不与童子为礼也。以《春秋》鲁成公幼少,与诸侯会,公 不见之,经不以鲁耻,明不与童子为礼也。世子上受 爵命,衣士服何?谦不敢自专也。故《诗》曰:“𩎟琗有赩”,世 子始行也。天子大敛之后称王者,明土不可一日无 君也。故《尚书》曰:“王麻冕黼裳。”此敛之后也。何以知王? 从死后加王也。以《尚书》言迎子钊,不言迎王,王者既 殡而即继体之位何?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 先君不可得见,则后君继体矣。《尚书》曰:“再拜兴对,乃 受铜瑁”也。明为继体君也。缘始终之义,一年不可有 二君也。故《尚书》曰:“王释冕,丧服吉冕受铜,称王以接 诸侯”,明已继体为君也。释冕藏铜反丧,明未称王以 统事也。不矌年无君,故逾年乃即位。改元名元年,年 以纪事,君名其事矣,而未发号令也。何以言逾年?即 位?谓改元位。《春秋传》曰:“以诸侯逾年即位。”亦知天子 逾年即位也。《春秋》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改元位 也。王者改元年,即事天地;诸侯改元,即事社稷。《王制》 曰:“夫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春 秋传》曰:“天子三年然后称王”者,谓称王统事,发号令 也。《尚书》曰“高宗谅阴三年”是也。《论语》:君薨,百官总己, 听于冢宰三年。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当也。故三年 除丧,乃即位统事。即位践祚为主,南面朝臣下称王, 以发号令也。故天子诸侯凡三年即位,终始之义乃 备,所以谅阴三年,卒孝子之道。故《论语》曰:“古之人皆 然,君薨,百官聪己,听于冢宰三年。”所以听于冢宰三 年者何?以为冢宰职在制国之用,是以由之也。故《王 制》曰:“大冢宰制国用。”所以名之为冢宰何?冢者大也, 宰者制也,大制事也。故《王度记》曰:“天子冢宰一人,爵 禄如天子之大夫。”或曰:冢宰祖卿,《周官》所云也。
《封公侯》
“王者所以立三公九卿何?”曰:“天虽至神,必因日月之 光;地虽至灵,必有山川之化。圣人虽有万人之德,必 须俊贤。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顺天, 成其道。司马主兵,司徒主人,司空主地。王者受命,为 天地人之职,故分职以置三公,各主其一,以效其功。 一公置三卿,故九卿也。”天道莫不成于三,天有三光, 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尊,君、父、师。故一公 三卿佐之,一卿三大夫佐之,一大夫三元士佐之。天有三光,然后而能遍照,各自有三法。物成于三,有始、 有中、有终,明天道而中之也。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 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别名。《记》曰:“司 徒典民,司空主地,司马顺天。”天者施生,所以主兵何? 兵者,为谋除害也,所以全其生,卫其养也。故兵称天, 寇贼猛兽,皆为除害者所主也。《论语》曰:“天下有道,则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司马主兵,言马者,马阳物,干之 所为,行兵用焉,不以伤害为度,故言马也。司徒主人, 不言司人者,徒众也。重民,司空主土,不言土言空者, 空尚主之,何况于实?以微见着。王者立三公九卿二 十七大夫,足以教道,照幽隐,必复封诸侯何?重民之 至也。善恶比而易,故知择贤而封之,使治其民,以著 其德,极其才,上以尊天子,备藩辅,下以子养百姓,施 行其道,开贤者之路,谦不自专,故列土封贤,因而象 之,象贤重民也。州伯何谓也?伯,长也。选择贤良,使长 一州,故谓之伯也。《王制》曰:“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 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率。三十国以为卒,卒 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唐虞谓之牧。何尚 质:使大夫往来牧诸侯,故谓之牧。旁立三人,凡十二 人。《尚书》曰:“咨十有二牧。”何知尧时十有二州也?以《禹 贡》言九州也。王者所以有二伯者,分职而授政,欲其 亟成也。《王制》曰:“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曰二 伯。《诗》云:‘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春秋公羊传》 曰:“自陕已东,周公主之;自陕已西,召公主之。”不分南 北何?东方被圣人化日少,西方被圣人化日久,故分 东西,使圣人主其难者,贤者主其易者,乃俱致太平 也。又欲令同有阴阳寒暑之节,共法度也。所分陕者, 是国中也,若言面八百四十国矣。诸侯有三卿者,分 三事也。五大夫者,下天子。《王制》曰:“大国三卿,皆命于 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 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大夫 悉同礼。”《王度记》曰:“子男三卿,一卿命于天子。诸侯封 不过百里”,象雷震百里,所润雨同也。雷者,阴中之阳 也,诸侯象也。诸侯比王者为阴,南面赏罚为阴,法雷 也。七十里、五十里,差德功也。故《王制》曰:“凡四海之内 九州,州方千里,建百里之国二十,七十里之国六十, 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为 附庸闲田。”天子所治方千里,此平土三千,井数,邑居 山川至五十里,名山大泽不以封者,与百姓共之,不 使一国独专也。山木之饶,水泉之利,千里相通,以均 有无。胆其不足,置土三等何?因土地有高下中王者 即位,先封贤者,忧人之急也。故列土为疆,非为诸侯; 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易》曰:“利建诸侯。”此 言因所利故立之。《乐。记》曰:“武王克殷反商,下车封夏 后氏之后于杞,殷人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 箕子之囚。天下太平,乃封亲属,示不私也。即不私封 之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海内 之众,已尽得使之,不忍使亲属无短足之居,一人使 封之,亲亲之义也。”以《尚书》封康叔,据平安也。王者始 起封诸父昆弟与己共财之义,故可与共土。一说诸 父不得封诸侯二十国。厚有功,象贤以为民也。贤者, 子孙类多贤,又卿不在位,为其不子,爱百姓,各加一 功,以虞乐其身也。受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无分离 异财之义,至昆弟皮体有分别,故封之也。以舜封弟, 象有庳之野也。封诸侯以夏何?阳气盛养,故封诸侯, 盛养贤也。封立人君,阳德之盛者。《月令》曰:“孟夏之月, 行赏封诸侯,庆赐,无不欣悦。”何以言诸侯继世以立 诸侯,象贤也。大夫不世位何?股肱之臣任事者也,为 其专权擅势,倾覆国家。又曰:孙,首也庸不任辅政,妨 塞贤,故不世世。故《春秋公羊传》曰:“讥世世非礼也。”诸 侯世位,大夫不世,安法。所以诸侯南面之君,体阳而 行,阳道不绝;大夫人臣北面,体阴而行,阴道绝。以男 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此阳不 绝阴有绝之效也。国在立太子者,防篡煞压臣子之 乱也。《春秋》之弑太子,罪与弑君同。《春秋》曰:“弑其君之 子奚齐。”明与弑君同也。君薨,适夫人无子,有育遗腹, 必待其产。立之何?专适重正也。《曾子问》曰:“立嫡以长 不以贤。”何以言为?贤不肖不可知也。《尚书》曰:“惟帝其 难之。”立子以贵不以长,防爱憎也。《春秋》曰:“适以长不 以贤,立子以贤不以长也。”始封诸侯无子,死不得与 兄弟何?古者象贤也,弟非贤者子孙。《春秋传》曰:“善善 及子孙,不言及昆弟。”昆弟尊同,无相承养之义,以闵 公不继庄公也。昆弟不相继之义,至继体。诸侯无子, 得及亲属者,以其俱贤者子孙也,重其先祖之功,故 得及之。《礼服传》曰:“大宗不可绝,同宗则可以为后。”“为 人作子何?”明小宗可以绝,大宗不可绝,故舍己之父, 往为后于大宗,所以尊祖重,不绝大宗也。《春秋传》曰: “为人后者,为人子也。”继世诸侯无子,又无弟,但有诸 父,庶兄当谁?庶与兄,推亲之序也。王者受命而作,兴 灭国,继绝世何?为先王无道,妄杀无辜,及嗣子幼弱,
为强臣所夺,子孙皆无罪,囚而绝,重其先人之功,故复立之。《论语》曰:“兴灭国,继绝世,诛君之子。”不立者,义无所继也。诸侯世位,象贤也。今亲被诛绝也。《春秋传》 曰:“诛君之子。”立君见弑,其子得立何?所以尊君防篡 弑?《春秋继经》曰:“齐无知弑其君贵妾子公子纠当立 也。大夫功成未封,子得封,曰善,善及子孙也。”《春秋传》 曰:“贤者子孙,宜有土地也。”周公不之鲁何?为周公继 武王之业也。《春秋传》曰:“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一 于周也。”《诗》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周公身 薨,天为之变,成王以天子之礼葬之,命鲁郊,以明至 孝,天所兴也。
荀悦申鉴===《时事第二纂》===
孝武皇帝以四夷未宾寇贼奸宄初置武功赏官以 宠战士若今依此科而崇其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 兵法选位秩比博士讲司马之典简蒐狩之事掌军 功爵赏小统于五校大统于太尉既周时务礼亦宜 之周之末叶兵革繁矣莫乱于秦民不荒殄令国家 忘战日久每寇难之作民瘁几尽不教民战是谓弃 之信矣
蔡邕《独断》。
《五等》
五等爵之别名三公者天子之相相助也助理天下 其地方百里侯者候也候逆顺也其地方百里伯者 白也明白于德其地方七十里子者滋也奉天王之 恩德其地方五十里男者任也立功业以化民其地 方五十里
《汉诸侯王》
诸侯大小之差诸侯王皇子封为王者称曰诸侯王 彻侯群臣异姓有功封者称曰彻侯避武帝讳改曰 通侯或曰列侯也朝侯诸侯有功德者天子特命为 朝侯位次诸卿
杜佑《通典》。
《春夏封诸侯议》
后汉郑元曰据祭统云古者于禘发爵赐服于尝出 田邑今封诸侯则违古且土地皆庆赏之事汉家故 事丞相始拜皆封为国侯其在秋冬者先赐爵关内 侯俟春而后汉封祭法尝出田邑先师或以为秋尝 时邑人皆田或以为削黜田邑于此时也魏王肃 圣证论孟夏之月天子行赏封诸侯庆赐无不欣悦 故左传赏以春夏是也晋张融评曰按洛诰成王 命周公后封伯禽以周之正易屯云宜建侯据二经 周人封诸侯不以秋夏也束晰总论曰月令所记非 一王之制凡称古者无远近之限未知夏封诸侯何 代之典秋祭田邑夏乎殷乎而王据月令以非祭统 郑宗祭统而肄月令无乃俱未通哉莫若通以三代 说两氏而不俱一也
《锡命》
周制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 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 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王制云制三公一 命衮若有加则赐也大国之君不过九命次国之君 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大国之卿不过三命 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春秋左氏传说 诸侯逾年即位天子锡以命圭公羊传天王使毛伯 来锡公命加鲁以衮龙之服传曰锡者赐也命者加 我服也又诸侯有功加之九锡一曰衣服二曰朱户 三曰纳陛四曰舆马五曰乐则六曰武贲之士七曰 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东晋羊元曰说者以左 氏云天子锡诸侯命圭以为符信圭者诸侯所执以 朝觐之瑞也按鲁公即位八年乃得命圭三年夏公 如晋此朝也未有圭朝何执也凡命者谓方策之书 也犹今教令耳觐礼曰诸侯奉箧服加命书于其上 尚书文侯之命云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 之命命者王之教令其事非一策而已
《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
《虞书》曰:“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周制,春官小宗伯掌 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晋博士孙毓、段畅等议曰: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 以九为节;侯伯七命,以七为节;子男五命,以五为节。 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方七里,宫 方七百步;子男之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又曰:‘王之 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 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又如礼,诸侯之城,隅高七 丈,门阿皆五丈。又《礼》,诸侯以为殷屋。今诸王封国,虽 有大小,而所理旧城,不如古制,皆宜仍旧,其造立宫 室,当有大小之差。然周典奢大,异于今仪,步数之限, 宜随时制。又诸侯三重门:内曰路门,中门“曰雉门,外 门曰库门。雉门之外设䍐宪,高五丈,其正寝与庙同 制,皆殷屋四阿,堂崇三尺。此其旧典,略可依也。馀皆 称事取供而已。旌旗斿数,繁缨贰车,各以其命之等。” 又曰:“金辂建大旗,同姓以封;象辂建大赤,异姓以封今制从简除之,馀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车,宜 路车驷马,建大旗,九斿画蛟龙。”礼,公之服,自衮冕而 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祭服宜元冕,朱裹 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元衣𫄸裳,画九 章,以事宗庙。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 冠元衣。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他则同诸王。 朝服依汉魏故事,皆远游冠,五时服,佩山元玉,不复 以国大小为差。其群臣侍从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 诸王公应助祭,按《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 而冕,享先王则衮冕,先公则鷩冕。公之服自衮冕而 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礼记 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衮。”谓三公八命,复加一命,则服 衮龙,与王者之后同。然则九命及二公之后,乃“服衮 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太尉三公助祭, 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赤舄。三公助导从,外官不 与斋祭者,自可如旧。
《诸王公侯留辅朝政嫡子监国议》
晋博士孙毓等议:“按《周礼典命职》:‘凡诸侯之嫡子誓 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谓公之子,如侯、伯而 执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春秋》,曹伯使其太子 射姑来朝,行国君之礼;践土之盟,卫成公使其母弟 武如会。《经》书曰‘卫武蔡。甲午序于诸侯’。又《左传》冢子: ‘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 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非太子之 事也。《周制》,诸侯以功德入为王卿士,则上卿理其 国事。今诸王公侯受任天朝,而嫡子摄其君事,车服 礼数,国封大小,领兵军数,自当如本制。而王公侯遣 上卿及军将掌其事,合于古议。今之车服,与古礼不 同,依礼应下其君一等。其嫡子皆以有爵命,印绶冠 服佩玉之制,宜如本令。而嫡子但知其政,不干其位。 君不可二,尊无二上。国相以下,见嫡子宜如臣而不 称臣。又《礼》,非其臣则答拜。国之命士上达于其君者, 嫡子宜答拜。其文书称“嗣子”,宜曰“王嗣子。”其公侯嗣 子,系于父爵,明不专国。其燕见则称第下文书表疏, 皆臣礼而不称臣。今之监司。上官文书皆为记告嫡 子监国。其下群臣官文书。宜称“告。”不言命称教。
文献通考
《论秦爵》
秦爵二十等,起于孝公之时,商鞅立此法以赏战功。 按古之所谓爵者,皆与之以土地,如公、侯、伯、子男以 至附庸及孤卿大夫,亦俱有世食禄邑。若秦法则惟 彻侯有地,关内侯则虚名而已,庶长以下不论也。始 皇遣王翦击楚,翦请美田甚众,曰:“为大王将有功,终 不得封侯。”然则秦虽有彻侯之爵,而受封者盖少。考 之于《史》,惟商鞅封商于,魏冉封穰侯,范雎封应侯,吕 不韦封文信侯,嫪毒封长信侯。及始皇既称皇帝,东 游海上,至琅邪,群臣议颂功德,惟列侯武成侯王离、 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武信侯冯无择,如是 者不过数人而已。然鞅、冉、不韦、毒皆身坐诛废,雎虽 幸善终,而亦未闻传世,王离以下俱无闻焉。盖秦之 法,未尝以土地予人,不待李斯建议而后始罢封建 也。
〈注〉《索隐》曰:伦侯,爵卑于列侯,无封邑者。伦,类也,亦列侯之类。
《论汉爵》
汉初诸侯王颠末,见于太史公《秦楚之际月表》及班 孟坚《异姓诸侯王表》。然有自立者,陈涉武臣之徒是 也;有项王所立者,三秦、常山、九江之类是也;有高帝 所立者,韩、彭之徒是也;有吕后所立者,禄产及所名 孝惠子是也。“楚一也,而有陈涉焉,有襄强、景驹焉;有 怀王焉,有项羽焉,有韩信焉,盖八年之间凡五易姓” 也。《赵》,一也,而有武臣焉,有赵歇焉,有张耳焉,有吕禄 焉,盖二十九年之间,凡四易姓也。《燕》,一也,而有韩广 焉,有臧荼焉,有卢绾焉,有吕通焉,盖三十年之间,凡 四易姓也。《韩》,一也,而有韩成焉,有郑昌焉,有韩信焉, 盖四年之间,凡三易姓也。《马》、班二《表》,只以各国谱其 年世,而于其受封之异,易姓之殊,稍欠分别。故今叙 秦楚之际自立者六国,项王所立者十四国,高帝所 立者八国,吕后所立者八国,而于五楚、四燕、四赵、三 韩,叙其受封之本,而各稽其兴废之岁月焉。又有亡 而复封者,如张耳,项羽初封为常山王,后失国,汉再 封为赵王;英布,项羽初封为九江王,后失国,汉再封 为淮南王。盖人同而国异,凡再受封,故亦分而二之。 至吴芮之自衡山王为长沙王,韩信之自齐王为楚 王,则原未尝失国,再封不过迁徙,故不复再著云。 先公曰:“初封列侯,犹有君国子民之意,故文帝遣列 侯就国之诏,谓其居长安,无由教训其民也。景帝既 不令诸侯王治事,故亦省彻侯之国,盖事权皆在其 相,所谓”侯国者,与郡邑无异矣。按文帝二年,诏列侯 就国,而多辞未行。三年,乃免绛侯相印,令率列侯就
国,是强之使行也。绛侯既就国,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勃自畏罪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人,遂诬其欲反。夫既曰畏罪恐诛,而乃被甲持兵以待守尉, 欲何为耶?勃不学无术,不能处功名之际,而徒以来 谗贼之口,倘非遇《孝文》长者,则不能全之矣。然即此 可以见当时功臣侯之就国者,忧谗畏讥,不能不见 陵于守尉。盖封爵之宠,同乎黜徙,“迫之乃行”,与古人 “建侯”之意异矣。
容斋洪氏《随笔》曰:“汉自武帝以后,丞相无爵者乃封 侯,其次虽御史大夫,亦不拘封爵。唯太常一卿,必以 见侯居之,而职典宗庙园陵,动辄得咎。由元狩以降, 以罪废斥者二十人,意武帝阴欲损侯国,故使居是 官以困之尔。表中所载酂侯萧寿成坐牺牲瘦,蓼侯 孔臧坐衣冠道桥坏,郸侯周仲居坐不收赤侧钱,绳 侯周平坐不缮园屋,雎陵侯张昌坐乏祠,阳平侯杜 相坐擅役郑舞人,广阿侯任越人坐庙酒酸,江邹侯 靳石坐离宫道桥苦恶,戚侯李信成坐纵丞相侵神 道,俞侯栾贲坐雍牺牲不如令,山阳侯张当居坐择 博士弟子不以实,成安侯韩延年坐留外国文书,新 畤侯赵弟坐鞫狱不实,牧丘侯石德坐庙牲瘦,当涂 侯魏不害坐孝文庙风发瓦,轑侯江德坐庙郎夜饮 失火,蒲侯苏昌坐泄官书,弋阳侯任宫坐人盗茂陵 园物,建平侯杜缓坐盗贼多。”自酂侯至牧丘十四侯 皆夺国,武帝时也。自当涂至建平五侯但免官,昭、宣 时也。下及晋世,此风犹存。惠帝元康四年,大风,庙阙 屋瓦有数枚倾落,免太常荀宇。五年大风,兰台主者 求索阿栋之间,得瓦小邪十五处,遂禁止太常,复兴 刑狱。陵上荆一枝,围七寸二分者被斫,司徒太常奔 走道路,太常禁止不解。盖循习《汉事》云。
按:汉之所谓封建,本非有公天下之心,故其予之甚 艰,而夺之每亟。至孝武之时,侯者虽众,率是不旋踵 而褫爵夺地。方其外事四夷,则上尊高帝“非功不侯” 之制,于是以有功侯者七十五人,然终帝之世,失侯 者已六十八人,其能保者七人而已。及其外削诸侯, 则采贾谊“各受其祖之分地”之说,于是以王子侯者 一百七十五人,然终帝之世,失侯者已一百一十三 人,其能保者五十七人而已。外戚恩泽侯者九人,然 终帝之世,失侯者已六人,其能保者三人而已。功臣 外戚恩泽之失侯也,诿曰予夺自我。王子之失侯,则 是姑假推恩之名以析之,而苛立黜爵之罚以夺之, 与贾谊所谓“一寸之地,一人之众,无”所利焉者异矣。 禁网既苛,动辄得咎,而坐宗庙酎金失侯者尤众。《食 货志》言帝因卜式上书愿输财助边,下诏褒美,以讽 天下,而莫有应者,于是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馀人。 盖当时国计不给,方事诛求,虽庶人之多赀者,亦必 立告缗之酷法以取之,宜其不容列侯坐享封君之 富也。
按:班孟坚述西都列侯,除王子之外,以功臣为一表。 盖功臣者,以勋绩显著而得之者也;外戚恩泽者,以 遭逢忝窃而得之者也。然裔夷之降虏,有何勋庸,乃 侪之功臣;宰相而封侯,未为恩幸,乃侪之“恩泽。”又博 陆之定大策,辅幼主长平,冠军之征匈奴,取朔方,破 祁连,其殊勋伟绩,本不缘椒房,至李贰师则祇缘女 宠,以进伐大宛,得名马之事,又不足言,且不能终守 臣节。今列“贰师”于《功臣》,列博陆、长平、冠军于《外戚》,抑 扬之意,殊所未喻。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之初,诸侯千八百国,至赧王之 亡,所存者才八国耳,七战国与魏也。然赵、韩、魏分晋 而立,齐田氏代姜而兴,其有土各不及二百年,俱非 旧邦。秦始皇乃吕氏子,楚幽王乃黄氏子,所谓嬴𦬒 之先,当不歆非类。然则惟燕、卫二姬姓存,而卫至胡 亥世乃绝。若以为召公、康叔之德,则周公岂不及乎?” 汉列侯八百馀人,及光武而存者,平阳、建平、富平三 侯耳。建平以先降梁王永夺国。平阳为曹参之后,富 平为张安世之后,参犹有创业之功,若安国则汤子 也。史称其推贤扬善,固宜有后,然轻重其心,杀人则 多矣,独无馀殃乎!汉侯之在王莽朝,皆不夺国,光武 乃但许宗室复故,馀皆除之,虽酂侯亦不绍封,不知 曹、张两侯何以能独全也?
按:秦王侯置守曾不数年,始皇死而群雄蜂起,六国 之裔与其强宗,大概皆逐秦守宰而自王故地。秦亡 之后,项羽主约霸天下,然所建置诸侯多附汉,其中 立怀两端者,皆为汉所击灭,如赵歇、魏豹、田横之类 是也。既灭项氏之后,羽所建诸侯,其存者惟共敖、臧 荼,然亦不旋踵而俘之,然后列土以封韩、彭、英卢、张 耳、韩信、吴芮之徒,盖自是非汉之功臣不得王矣。逮 数年之后,反者九起,异姓诸侯王多已夷灭,于是悉 取其地,以王子弟亲属,如荆、吴、齐、楚、淮南之类,盖自 是非汉之同姓不得王矣。然一再传而后,贾谊、晁错 之徒拳拳有诸侯强大之虑,盖以为亲者无分地,而 疏者逼天子必为子孙之忧,于是或分其国,或削其 其地,其负强而动者,则六师夷之。盖西汉之封建,其初也则剿灭异代所建而以畀其功臣,继而剿灭异 姓诸侯而以畀其同宗,又继而剿灭疏属刘氏王而 以畀其子孙。盖检制益密,而猜防益深矣。昔汤武虽 以征伐取天下,然商惟十一征,周惟灭国者五十,其 馀诸侯则皆袭前代所封,未闻尽以宇内易置而封 其私人。周虽大封同姓,然文昭武穆之邦,与国咸休, 亦未闻成康而后复畏文武之族逼而必欲夷灭之, 以建置己之子孙也。愚尝谓必有公天下之心而后 可以封建,自其出于公心,则选贤与能而小大相维 之势足以绵千载;自其出于私心,则忌疏畏逼而上 下相猜之形,不能以一朝居矣。景、武而后,令诸侯王 不得治民补吏,于是诸侯虽有君国子民之名,不过 食其邑入而已,土地甲兵不可得而擅矣。然则汉惩 秦之弊,复行封建,然为人上者,苟慕美名,而实无唐、 虞、三代之公心;为诸侯者既获裂土,则遽欲效春秋、 战国之馀习,故不久而遂废。盖罢侯置守虽始于秦, 然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则始于西都景武之时。盖 自是封建之名存,而封建之实尽废矣。至东汉,更始 既入关,虽尽王诸造,谋复汉者,然诸人虽有受封之 名,多聚处京师,布列要职,实未尝有裂土建国、南面 称孤之事。光武既定天下,至建武十五年,方封诸皇 子为公,十七年,皇子之为公者方进爵为王,徐徐如 此,未尝有尽王子弟以镇服天下之意。盖是时封建 之实己亡,尺土一民皆上自制之,诸侯王不过食其 邑入之租,而于所谓藩维屏捍本无所预,故亦不必 急然视为一大事,如周、汉有天下之初也。
致堂胡氏曰:“古之亡国,皆以无道,光武之言是也。未 闻以地多而亡者,则有中否焉。先王分土三等,自百 里而杀,柄制轻重,足以有邦;小则财赋甲兵亦能自 守,大则礼乐征伐不得僭行。自唐、虞迄三代,袭为成 法。汉初既不能复,光武再造,宜稽古以有为。因丁恭 之言,详立善制,而又率意所欲,苟简建置。且是时以 功勋锡茅土,岂皆有道之人耶?土宇既广,所入既厚, 满而不溢,谁克臻兹?故圣王之法,必关盛衰焉。” 按《史》言伏波辅佐中兴之功,不减云台诸将,独以椒 房之戚,不得预焉。然邓晨光姊婿也;来歙,光武祖姑 之子也。晨之舍宗从义,歙之捐躯徇国,其功烈虽劣 于寇、邓、冯、耿,而贤于臧宫、马武、邳彤、姚期之流远矣。 盖三公者俱非泛泛之外戚,而徒以“依亲”取恩,泽侯 之比也。
袁氏曰:汉初,丞相选用列侯。至武帝,用公孙弘,起自 疏远,未有爵邑,于是封平津侯。丞相封侯自此始。光 武中兴,尚仍前制。伏湛代邓禹为大司徒,封阳都侯。 湛免,以侯霸代之,止封关内侯,凡历九年而薨。帝始 下诏曰:“汉家旧制,丞相拜日,封为列侯。朕以军师暴 露,功臣未封;缘忠臣之义,不欲相逾,未及爵命,奄然” 而终,因追封霸为则乡侯,其比西京之制,虽未镌削, 亦淹缓矣。自是之后,位三公者皆不复有茅土之封。 惟灵帝初,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窦太后优诏封为 高乡侯,蕃固辞不受。自是宰相封之制遂废。
按:《范史》世祖本祀所载,建武十三年功臣增邑更封 者已该三百六十五人,外戚恩泽封者已该四十五 人。今考之,自世祖至献帝十三传,凡二百年间,以功 勋位望封侯者才一百二十九人,外戚四十一人,宦 者六十五人,然则姓名之湮没无传者多矣。
徐氏曰:按汉氏封侯,皆以县邑,其后或以乡亭,皆视 其所食之邑而名之。至于功名显著,则有特加美名 者,西都、信武、冠军、富民、“博陆”之类是也。东汉因之,时 有美号。至于彭宠,苍头以奴弑主而封之,为“不义侯。” 夫果不义,则不应封爵,使其功可封,则非可言不义 矣,光武于是失之。
按:秦汉以来,所谓“列侯”者,非但食其邑入而已,可以 臣吏民,可以布政令,若关内侯,则惟以虚名受廪禄 而已。然西都景武而后始令诸侯王不得治民,汉置 内史治之,自是以后,虽诸侯王亦无君国子民之实, 不过食其所封之邑入,况列侯乎?然所谓“侯”者,尚裂 土以封之也,至东都始有未与国邑先赐美名之例。 如《灵寿王》、征羌侯之类是也。至明帝时,有四姓小侯, 乃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谓外戚子弟以小年获封者。 又肃宗赐东平王苍列侯印十九枚,令王子年五岁 以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此二者,往往皆是未有土 地,先佩侯印受俸廪。盖至此则列侯有同于关内侯 者矣。
《论三国魏爵》
按:汉人尝称“万户侯”,盖列侯之大者多食万户,魏则 虽亲王,所食未有及万户者。汉光武封功臣,如邓、寇 辈皆以元功食四县,范晔犹以为惩韩、彭之戮,存矫 枉之志,故不大其封土,使之得以功名自终。魏则诸 王所食不过一县,盖封建之制,至曹魏而规模益贬 矣。然以天下户口之数考之,西汉盛时至一千馀万,
而魏氏仅六十六万有奇,盖郡国所上户口,犹不及汉十之一,则宜其分封之户数不能如汉制也。又两汉户赋轻而魏晋以来赋重,受封者皆食其户赋,则 轻者不容不多,而重者不容不少矣。《张绣传》言:“时天 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存,诸将封未有满千户者,而绣 独以功封二千户”,亦一证矣。
《论晋爵》
按:晋始封五等列侯之秩已不一。永熙初,杨骏辅政, 普进封爵,以求媚于众,议者以为优于泰始革命之 初,及诸将平吴之功。其后赵王伦既诛贾后,遂窃帝 位,在职者皆封侯,厮役亦加以爵位,金银冶铸,不给 于印,故有“白版”之侯,君子耻之。则其所滥及者,盖不 可胜道矣。
《论北魏爵》
元魏自道武兴于代北以来,凡部落之大人与邻境 之降附者,皆封以五等之爵,令其世袭,或赐以王封。 逮中世以后,则不缘有功而封者愈多。《陈骏传》载,献 文崩,初迁神主于太庙。有司奏:“旧事,庙中执事官,例 皆赐爵,今宜依旧。”诏百寮评议,群臣咸以为宜依旧 事,骏独以为不可,表曰:“臣闻名器为帝王所贵,山河 为区夏之重,是以汉祖有约,非功不侯,未闻预事于 宗庙而获赏于疆土。虽复帝王制作,弗相沿袭,然一 时恩泽,岂足为长世之轨乎!”书奏,从之。可见当时封 爵之滥。然高允在太武时,以平凉州勋封汶阳子,至 文成时,史言其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时百官无禄, 允第唯草屋,衣唯缊袍,食唯盐菜,恒使诸子采樵自 给,则其时虽有受封之名,而未尝与之食邑。又道武 以来,有受封为建邺公、丹阳侯、会稽侯、苍梧伯之类, 此乃江南土地未尝为魏所有,可见当时五等之爵, 多为虚封。《前史》虽言魏制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 食一,然若真食五分之一,则不至如高允之贫乏。且 受封丹阳、会稽等处“者,皆三分之一,亦于何而取之 乎?”
《论唐宋爵》
按:诸侯王与列侯,皆以其嫡子嫡孙世袭,其所封之 受爵,自非有罪者与无后者,则爵不夺而国不除。此 法汉以来未之有改也。至唐则臣下之封公侯者始 止其身,而无以子袭封者,然亲王则子孙袭封如故, 虽所谓“茅土食邑”,多为虚名,然咨受封之国与爵,则 父没子继,世世相承。如吴王恪、曹王明,俱太宗元子, 受封于贞观时。中更武氏禄山之祸,皇族歼夷,陵替 之馀。然其苗裔苟存,则“嗣吴王”、“嗣曹王”,尚见于肃、代、 德顺之间。至宋,则皇子之为王者,封爵仅止其身,而 子孙无问嫡庶,不过承荫入仕为环卫官,廉车节钺, 以序而迁。如庶姓贵官荫子入仕之例,必须历任年 深,齿德稍尊,方特封以王爵。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则 不袭也。”
肃宗尝问于李邺、侯泌曰:“今郭子仪、李光弼已为宰 相,若克两京,平四海,则无官以赏之,奈何?”对曰:“官以 任能,爵以酬功。”汉、魏以来,虽以州郡治民,然有功则 锡以茅土,传之子孙。至于周、隋皆然。唐初未得关东, 故封爵皆设虚名,其食实封者,给缯布而已。贞观初, 太宗欲复古制,大臣议论不同而止,由是赏功多以 “官。夫以官赏功有二等,非才则废事,权重则难制。是 以功臣居大官者,皆不为子孙远虑,务乘一时之权, 邀利无所不为。向使禄山有百里之国,则亦惜之以 传子孙不反矣。为今之计,俟天下既平,莫若疏爵土 以赏功臣,则虽大国,不过二三百里可比。今之小郡, 岂难制哉?于人臣乃万世之利也。”上曰:“善。”按如《邺侯》 之说,则知唐之所谓爵土,祇是虚名,且无承袭。盖受 封者于内府给缯布,不得以自食,其所封之地,则只 同俸赐,不可以言胙土矣。故今叙唐之封建,只及诸 王,而凌烟功臣以下之封公侯者,更不叙录。盖既无 胙土世袭之事,则封建之规模尽失矣。
唐初如英、卫之类,其子尚袭封。至中叶以后,则此制 尽废。又按《唐会要》,神龙二年七月制:“功臣段志元、屈 突通、萧瑀、李靖、秦叔宝、长孙顺德、刘弘基、宇文士及、 钱九陇、程知节、庞卿恽、窦悰、苑君璋、李子和、张平高、 张公瑾、梁恪仁、安修仁、秦行师、独孤卿云、苏定方、李 安远、郑仁泰、杜君绰、李孟尝等二十五家,所食实封, 并依旧给。”可见当时所给实封缯布,止受封者之身 如此二十五家则特旨依旧支给耳,非通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