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371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百七十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一卷《目录》。
《太常寺部·汇考》三
《元》:〈总一则 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六则 成宗元贞一则〉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八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世宗
嘉靖六则 穆宗隆庆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一卷。
太常寺部汇考三
元
元设大禧宗禋院,掌神御殿岁时禋祀之典。仍设太 常礼仪院,掌礼乐、宗庙、社稷、赠谥之事。
按《元史百官志》:“大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 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 二院,改置大禧院,以总制之。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 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大禧宗禋 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凡 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定置院使、都典制 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 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 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 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 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 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正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 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 隆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 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定置达鲁花 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 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 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 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司吏一员。天历元年,以 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 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 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 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置 提点二员。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 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 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达鲁花赤一 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 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 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 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改都总管府,从二品。寻 陞会福院,置院使五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天历元 年,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 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 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 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立护国仁王寺镇遏 提举司。十九年,改镇遏所。二十八年,并三提领所为 “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 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 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提举司。天历 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 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始 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 十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 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并为大都等路 民佃提领所,定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秩从七品,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 至元十七年,始立财用库。二十六年,立盈益仓。天历 元年,并财用、“盈益”为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 员。
崇祥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立大承华普庆寺 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寻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 祥院,秩二品。泰定四年,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 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官各一 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 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秩正五品。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 营缮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三年, 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 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立寿安山规运提 点所。三年,改“昭孝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 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天历元年,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 改为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 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诸物库。四年,置普赡仓。 天历二年,并诸物库、普赡仓,改为“崇祥财用所。”定置 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掌出纳颜料诸物。延祐三年,始置诸物 库,又置永积仓。天历二年,以诸物库、永积仓并改置 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 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 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 举各一员。
冀宁提举所,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护圣 寺,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 司,秩从二品。置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 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 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元年,刱大龙兴普明 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龙祥 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品秩仍旧,以掌营造出纳钱 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 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二年,建龙翔、万 寿两寺于建康,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为隆祥总 管府属。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仍旧,以掌营造钱粮 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 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营造钱粮之事。天历元 年,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都司, 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 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 举各一员,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天历二年,以大都 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 一员,掌营造工匠寺僧衣粮,收征房课之事。天历二 年,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 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立田赋提举司,设官 四员。二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隆祥总管府置。提领一员,大使、 副使各一员,掌金银钱粮之事。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 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 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置 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秩九品,提领、副提领各一 员。天历二年置,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平江、集庆、 崇禧田赋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 三年始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寿福总管府,掌祭供钱粮之事,秩正三品。至大四年, 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 延祐二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寻升为寿福院,正 二品。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正三品。定置官达鲁 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 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 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秩正五品。三年,以万安规运提点既废, 复立“万安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 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秩正四品。大德十年,始置“万宁规运提 点所。”天历元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 副使、都目各一员。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延圣营缮司,秩正五品。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 三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诸物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 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设寺丞一员。 至元二年,翰林兼摄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设卿一 员,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员,品秩有差。十三年,省并衙 门,以侍仪并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员。十六年, 又增法物库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升正三品, 别置侍仪司。至大元年,改陞院,设官十二员,正二品。 四年,复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复改陞院,正二 品,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天历二年,复陞正 二品。定置“院使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 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 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 架阁一员,正八品;属官:博士二员,正七品;奉礼郎二 员,奉礼兼检讨一员,并从八品;协律郎二员,从八品; 太祝十员,从八品;《礼直》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四人, 通事、知印、译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庙署,秩从六品,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至元三 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六品。
郊祀署,秩从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礼,兼廪 牺署事。令二员,从六品;丞二员,从七品。
社稷署,秩从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 一员,从七品。
大乐署,秩从六品。中统五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 一员,从七品。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教坊司散官十五:云韶大夫,仙韶大夫,以上从三品 长宁大夫,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协律大夫,从四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纯和郎,从五品调音郎,正六品司 乐郎,从六品协乐郎,正七品和乐郎,从七品司音郎, 司律郎,以上正八品和声郎,和节郎,以上从八品。”右 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 八品,其除授具前。 按《选举志》:太禧院,天历元年,罢 会福、殊祥二院而立之,秩正二品。其所辖诸司,则从 其擢用。
凡《礼仪》诸职。有太常寺检讨。至元十三年,拟历一百 月,除从八品。
世祖中统二年冬十二月甲午命太常少卿王镛教习大乐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三年春二月甲申初制太常礼乐工冠服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五年。夏五月辛亥朔。以教坊司隶宣徽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八年。冬十二月辛亥。并太常寺入翰林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六年。冬十一月己巳。并教坊司入拱卫司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八年。冬十二月丁未。升太常寺为正三品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夏六月壬申。罢教坊司。入拱卫司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成宗元贞二年冬十一月壬辰赐太常寺礼乐户钞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明
明太常寺设卿、少卿、寺丞,统典簿、博士、协律、赞礼之 属,而坛庙诸署皆领之。
按《明会典》:“太常寺正官卿一员,少卿二员,寺丞二员。”
〈注〉旧为司丞。或因事添设。无定员。
首领官:典簿二员。
〈注〉内隆庆三年革一员。万历十一年复设
属官博士二员。
〈注〉内万历九年裁一员。十一年复设
协律郎五员。
〈注〉旧二员。嘉靖间,增至五员。隆庆三年革二员。万历六年复。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复。
赞礼郎三十一员。
〈注〉旧六员,嘉靖间增至三十三员。隆庆三年革十五员。万历六年复。九年革五员。十一年复设三员,
《司乐》三十四员。
〈注〉旧二员。嘉靖间,增至三十九员。隆庆三年革三十一员。万历六年复。九年,革十二员。十一年,复设七员。
天地坛、祠祭署:
〈注〉旧有奉祀一员,祀丞二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各祠祭署。
〈注〉俱嘉靖九年设。
奉祀、祀丞各一员。
先农坛:祠祭署:
〈注〉旧为山川坛、藉田祠祭署。嘉靖九年改为“神祇坛”,万历四年改今名
奉祀二员,祀丞二员。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 各祠祭署奉祀、祀丞各一员。
牺牲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后革。
南京太常寺。卿一员。少卿一员
〈注〉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典簿一员,博士一员,协律郎二员。
赞礼郎六员:
〈注〉旧七员。嘉靖三十七年革二员。万历十一年、复设一员。
司乐二员:
“天地坛祠祭署”、奉祀一员。
〈注〉旧有祀丞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山川坛、藉田祠祭署奉祀、祀丞各一员。
孝陵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一员。
“杨王坟祠祭署。”奉祀一员。
〈注〉旧有祀丞一员,后革。
“徐王坟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一员。
神乐观提点一员。
〈注〉旧有知观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凡上亲视牲,礼部尚书、侍郎与本寺卿、少卿导上至 牺牲所内正牛房香案前,北向立。喂牲官率军人牵 牛至香案西。卿奏“大祀牛犊过讫。”喂牲官率军人牵 北羊至香案西。卿奏“大祀北羊”过讫,东西正房军人 牵牛入。卿奏“备祭牲”讫,导上至鹿房前。卿奏“大祀鹿” 讫,导上至兔房前。卿奏“大祀兔”讫,导上至猪房前。卿 奏“大祀猪”讫、上至帷幕内少憩还宫。 凡祭祀及告庙、俱本寺博士、典簿或属官导驾。祭祀 六员。告庙四员。其奏礼、告辞及对引、本寺堂上官轮 流三员。
凡朝日、夕月,宗庙时享、祫祭,俱前一日进祝版。 凡遇朝会,本观提点班在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 司正一之上。知观班列于僧录司左、觉义之上、道录 司左、至灵之下。
凡乐舞仪节。本司令协律郎等官教习。每遇祭祀、先 期于本观演习
“圜丘坛,举麾协律郎二员。乐舞生七十二人,文舞生 六十四人,引舞二人,武舞生六十四人,引舞二人,执 事三十七人,典仪二人,传赞五人,通赞二人。正坛司 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爵一人,司尊一人。配位坛司 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爵一人,司尊一人。大明坛、夜 明坛、星宿坛、云雨风雷坛,司香四人,赞引四人,捧帛” 四人,执爵四人,司尊四人,烧香点烛共四十八人。 方泽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三十四人,典仪二人, 传赞二人,通赞二人。正坛司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 爵一人,司尊一人。配位坛司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 爵一人,司尊一人。五岳坛、五镇坛、四海坛、四渎坛司 香四人,赞引四人,捧帛四人,执爵四人”,司尊四人,烧 香点烛共二十五人。
祈谷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二十人,典仪二人,传 赞四人,通赞二人,司香官三员,捧帛三人,执爵三人, 司尊三人,烧香、点烛共三十八人。
朝日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九人,典仪二人,传赞 一人,通赞二人,司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爵一人,司 尊一人,烧香、点烛共二十人。
夕月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十四人,典仪二人,传 赞一人,通赞二人,正坛司香官一员,捧帛一人,执爵 一人,司尊一人,星宿坛司香一人,赞引一人,捧帛一 人,执爵一人,司尊一人,烧香点烛共二十人。
大享殿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十五人,典仪一人,传 赞六人,通赞二人,捧帛二人,执爵二人,司尊二人,烧 香、点烛共六十二人。
凡时享太庙,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五十七人,典仪 一人,通赞一人。正九坛捧帛九人,执爵,见用十六人。 旧十七人。司尊一人。亲王四坛,捧帛四人,斟酒四人。 功臣十六坛,捧帛十六人,斟酒四人,烧香点烛共六 人。祫祭捧帛添三人,执爵添六人。馀同前。
社稷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十二人,典仪一人,通 赞一人,捧帛四人,执爵四人,司尊二人,烧香共十人。 帝社、帝稷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八人,典仪二人, 通赞一人,捧帛二人,执爵二人,司尊一人。
先农坛举麾乐舞生同前。执事九人,典仪一人,通赞 一人,对引一人,读祝一人,捧帛一人,执爵一人,司尊 一人,捧接福酒胙二人,烧香四人。
凡每岁孟冬上旬、择日涤牲。用羊一豕一、致祭司牲 等神。牺牲在涤疾伤事例见礼部祠祭司
凡本寺合用祭器、从工部造成损坏、呈请修理。 凡每岁给赏乐舞生、并厨役物件、本寺俱先期面奏。 凡登坛厨役铺排、各给袍服巾帽鞋y及净衣。厨役 袍服、旧俱红色。铺排皂色、从工部成造、送本寺库收贮领用。其净衣、每名预给白棉布一疋。阔生绢一疋。 白绵八两、自行制造
计每年合用香帛诸物,各色制帛九百五十六段,续 添四百三十四段,今添至二千一百五十段。司礼监 领降香二千斤,黄熟香四百一十斤,马牙香一百二 十五斤,檀香五斤。俱供用库领烧香香饼。内府领黄 蜡三千斤,续添四千五百斤。丁字库领果品物料。宛、 大二县铺户买办芡实二百斤。任丘、河间二县采用 “鲊鱼、槁鱼。宛、大二县办用粢盛,神仓、恒裕仓支用,今 仍旧。藉田祠祭署办用芹、韭、葱、菜、酱、醋。藉田祠祭署 办用木柴五万五千斤,工部屯田司招商上纳。” 计牺牲所喂养各坛,每年祭祀牲口牛犊二百零四 只。和州、江浦县,河间、真定等府解用北羊八百零六 只,旧用三百五十二只,续添至今数。山东、山西淮安、 凤阳等府、解用山羊一百零九只,大名、顺德、广平三 府、解用猪九百七十九口,旧用五百口,续添至今数, 三课司抽分解用,及于太仓关银给铺户办纳。鹿二 十四只,工部派取解用兔二百一十六只,旧用一百 五十只,续添至今数,上林苑监办纳。及昌平、丰润等 州县解寺,给铺户办纳
计养牲草料:“菉豆一千八十石五斗六升,牛犊每只 日一升五合,北羊、山羊日各五合,旧用九百石,续添 至今数。黑豆七百八十三石八斗五升,牛犊每只日 一升五合,旧用六百五十石,续添至今数。黄豆九十 石,鹿每只日二升,旧一百石,今减糯稻谷二百五十 石,北羊每只日三合,旧用二百石,续添至今数。细草 五万包,牛犊每只日一包,北羊、山羊四只日一包,豆 鞂一万五千斤,鹿每只日三斤。”旧用二万五千斤,今 减糠麸七百五十六石,猪每口日五升,《续添》。
“计每年各坛合用柴炭:圜丘柴一万二千五百斤,烧 香炭二百斤;方泽柴一万斤,烧香炭一百斤;祈谷柴 三千斤,烧香炭一百斤:俱尽减朝日坛柴二千斤,烧 香炭五十斤;夕月坛柴四千斤,烧香炭五十斤;神祇 坛柴一万一千斤,尽减太庙时享并岁暮行祫祭礼, 共柴七万八千斤,减柴三千斤。社稷坛春秋二祭共 柴六千斤。帝社、帝稷坛,春秋二祭,共柴六千斤,减柴 一千斤。先师孔子庙,春秋二祭,共柴五千六百斤。历 代帝王庙,春、秋二祭,共柴一万四千斤。太岁、月将等 神,孟秋季冬二祭,共柴八千斤,烧香炭七十斤。先农 坛柴一千斤。先蚕坛柴一千斤。经筵开讲,春秋二祭, 共柴一千斤。启圣公孔氏,春秋二祭”,共柴四百斤。都 城隍等神、并姚恭靖公影堂、共柴一千六百斤。佐圣 夫人等处、并灵济宫等宫、共柴五万五千二百斤。以 上柴、俱工部招商炭宛大二县铺户送纳
计先年登坛厨役该给制造净衣物件:阔生绢七百 疋。承运库领阔白棉布七百疋;甲字库领白绵三百 五十斤;“丙”字库领钞二万一百四十贯;天财库领乐 舞生该给数目,具《神乐观》。
计增制四郊登坛厨役袍服、净衣、数目:袍服:圜丘用 天青色,方泽用黑绿色各三百套;朝日坛用红色、夕 月坛用玉色,各二百套净衣:冬至用绵袄、绵裤、布裙 夏至用苎各三百套;春分、秋分俱用绢夹袄、布裙、布 裤各二百套
计各项人役名数:厨役旧一千二百二十一名,今一 千三百名。内铺排八十八名。圜丘坛户二十五名。方 泽、祈谷、朝日、夕月、先农、太岁等坛各坛户二十名。历 代帝王庙庙户二十名。城隍庙庙户四十名。牺牲所 养牲军三百二十名。
计各坛庙每月洒扫日期:“圜丘,方泽,朝日、夕月神祇, 太岁坛,月朔日,宗庙社稷,初十、十四、二十、二十九日。” 南京太常寺,“凡南京各陵庙岁时祭祀,俱本寺掌行。 凡遇登极及灾异及修理坛陵、庙社、城垣祭告诸神, 俱本寺掌行。”
凡皇陵祖陵、杨王坟、徐王坟、四祠祭署、俱附籍本寺。 凡本寺铺排、岁于厨役内点充坛夫。应天府属县均 徭、佥充陵户。应天府附近民人、拨充庙户、坛户。京卫 革役老军佥充。许户下馀丁替役
凡乐舞生、旧额三百名。嘉靖三十二年、裁革十名。三 十六年、裁革二十名。今止存二百七十名
凡厨役初每名月给粮一石。景泰元年、有家小者、月 支米六斗。无家小者、支米三斗。弘治十一年、奏添二 斗,实支八斗。十五年、仍减二斗。正德二年、又复支八 斗。七年、又减二斗。今实支米六斗
凡旗军、每名月给米一石。岁给冬夏布三疋。官盐一 十二斤。钞七十五贯
计每岁本寺职行祭祀:孝陵三祭,并行香四次,懿、文 陵九祭、五祀六祭。
历代帝王庙一祭。嘉靖九年罢
先师孔子二祭,并朔望行释菜礼。中山武宁王五祭, 功臣庙五祭,忠烈、武顺、昭灵嘉祐王等庙五祭,普济 禅师一祭,真武庙二祭,天妃宫二祭,祠山广惠王庙二祭,蒋忠烈王庙二祭,汉寿亭侯庙二祭,五显灵顺 庙一祭。
计牺牲所喂养,每年合用牲只牛犊一十五只。和州 江浦县解
北羊四十只。陕西西安府解
山羊一百四十只。“湖州府解一百只。宁国府解四十 只”
猪二百一十四口,“宣课司抽分。”
鹿三只宁国府解。
兔四十六只。应天府属县猎户、纳
计每年合用香帛诸物:降香一百六十斤二两,速香 四十九斤,马牙香二斤八两,浇烛黄蜡二百斤。以上 俱太常寺关领。
浇烛香油、五百七十七斤五两。上元江宁县纳 各色制帛二百九十五段。南京司礼监领
时果椒笋粉糖等项,上元江宁县买办。
面酱醋等。籍田祠祭署支酒、用一千三百七十一瓶。 南京光禄寺支
计送南京光禄寺供荐品物。正月,韭菜一十斤,生菜 一十斤,荠菜一十斤,鸡子三百个,鸭子三百个。二月, 芹菜七斤,薹菜一十五斤,蒌蒿七斤,子鹅二十二只。 三月,茶叶鲜笋一十五斤,鲤鱼二十五斤。四月,樱桃 一十五斤,杏子一十八斤,青梅二十斤,王瓜一百八 十个,雉鸡六只,猪二口。五月,桃子一十五斤,李子一 “十五斤,又夏至李子五十斤,林檎一十五斤,茄子二 百五十个,大麦仁四斗,小麦面八十斤,小麦仁五斗, 嫩鸡二十只,六月莲蓬一百六十个,甜瓜三十个,西 瓜三十个,冬瓜一十八个,七月枣子一十二斤,葡萄 一十二斤,雪梨二十斤,鲜菱一十二斤,芡实一十斤, 八月藕三十枝,芋苗二十斤,茭白二十斤,嫩姜二十 五斤,粳米三斗,粟米一斗,穄米二斗,鳜鱼一十五斤, 九月橙子二十斤,栗子二十斤,小红豆三斗,砂糖一 斤八两,鳊鱼一十五斤,十月柑子二十五斤,橘子二 十五斤,山药四十斤,活兔六只,蜜一斤。十一月甘蔗 一百三十根,鹿一只,獐一只,雁六只,荞麦面四十斤, 小红豆一斗一升,黑砂糖一斤四两,十二月菠菜二 十五斤,芥菜二十五斤,白鱼四十斤,鲫鱼二十五斤, 计解送太常寺,转送光禄寺,供荐品物:二月子鹅二 十二只,三月笋一十五斤,四月青梅二十斤,七月雪 梨二十斤,八月茭白三十斤,九月橙子二十斤,十月 柑子二十五斤,十一月甘蔗一百三十根,馀月无 计。本寺牺牲所喂养牲口草料等物:菉豆六百石,近 查每岁约用三百馀石,见有馀积。议暂征折色黄豆 二百石,近查每岁约用八十馀石,见有馀积。议暂征 折色糯稻谷五十石,近查每岁约用三十馀石,见有 馀积。议暂征折色稻草一万五千包,每岁约用八千 馀包原征折色豆鞂七千斤酒糟七万五千”斤。《米糠》 九百五十石。《麸皮》九百五十石。
计每月督令铺排厨役打扫坛庙日期:天地坛初二、 十二、二十二日,太庙初十、十四、二十及三十日,孝陵 十三、二十九日。
计诸色人役数:“厨役旧额三百馀名,今裁革,止存一 百六十名。铺排二十四名,天地坛坛夫一十五名,山 川坛坛夫一十五名。孝陵陵户二十名。帝王功臣等 十庙庙户一十五名,龙江坛坛户三名。蒋庙庙户二 名。天妃宫庙户十名。牺牲所养牲军一百一十名。”
太祖洪武元年置太常司
按《明会典》:“国初置太常司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司 丞、博士、典簿、协律郎、赞礼郎、司乐、太祝等官,及祠祭 署署令、署丞,职事祭祀之事。”
洪武三年。置神牲所。设廪牺令大使副使等官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四年、革神牲所。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七年、设典乐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十二年始置神乐观。设提点等官及乐舞生 按《明会典》:“洪武十二年置神乐观。设提点知观。专管 乐舞生。以供祀事。属之太常寺”云。
凡各坛乐舞生。洪武初、令选道童为之。额设六百名, 专备大祀宗庙、社稷、山川、孔子、及各山陵供祀之用。 十二年、诏“神乐观道士、许养徒弟。其馀庵观不许。” 洪武十三年、诏武臣子弟习乐舞
按《明会典》:“洪武初,选用道童,后乐生用道童、舞生,以 军民俊秀子弟为之。十三年,诏公侯及诸武臣子弟 习乐舞之事,又令礼部拣选乐舞生有过失病者,放 归为民。”
洪武二十四年。改祠祭署令为奉祀署丞为祀丞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三十年。改太常司为太常寺。司丞为寺丞 按《明会典》云云
惠宗建文四年革太祝
按:《明会典》:“洪武三十五年革太祝”〈即建文四年〉
成祖永乐十八年题乐舞生随驾于燕
按《明会典》。“永乐十八年题乐舞生三百名,随驾于燕。 定都后,额设五百二十七名。”
宣宗宣德七年奏建太常寺
按《宣德实录》:宣德七年八月,行在太常寺奏:“永乐中, 本寺寄处故元万寿宫承庆堂,祭器神帛品物皆贮 于内,请别建置。”上谕工部尚书吴中曰:“太常专奉神 明,亟寻洁净之处。从之。”
按《明一统志》:“太常寺在后府南,典簿厅附焉。外有神 乐观、牺牲所,各祠祭署亦附焉。”
世宗嘉靖九年定太常寺一应职守
按《明会典》:凡每岁祭祀日期,本寺官预于岁前十二 月初一日,奉天殿〈今皇极殿〉具奏。以正月大祀天地为首。 嘉靖九年、令冬至前具奏、以大祀圜丘为首
凡大祀圜丘、先期五十日、题请。大祀方泽、先期一月、 题请本寺官择吉日、诣牺牲所涤牲。属官每日一员 轮涤
凡大祀天地,旧制,先于奉先殿,恭请太祖高皇帝、成 祖文皇帝配享。嘉靖九年更定,冬至大祀天于圜丘, 夏至大祀地于方泽,启蛰祈谷于上帝,俱奉太祖高 皇帝配。后祈谷礼行于元极宝殿,不奉配。今不行。前 正祭三日,告请于太庙,行一献礼。
凡大祀牲。旧于正祭前一月朔日、大驾诣牺牲所亲 视。自后各堂上官以次看视。本寺预取职名具奏。仍 各具手本知会。嘉靖九年、令“冬夏至大祀及祈谷礼、 俱正祭前五日、上亲视牲。”以后本寺奏请钦定大臣 每日一员轮视
凡大祀天地、及朝日夕月、各坛分献官、本寺预取职 名、具奏请旨点定、各具手本知会。仍揭榜于《神乐观》 前通知
凡大祀天地、及祈谷于上帝、前四日、本寺官进祝版、 及铜人、并上殿奏“斋戒。”前二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 次日同复命
凡时享并祫祭。前三日、本寺官进铜人、并上殿奏“斋 戒。”前一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复命。惟《秋享》 前二日奏“省牲。”次日同复命
凡朝日夕月、前三日、本寺官进铜人、并上殿、奏斋戒。 前二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复命
凡祭社稷。前四日、本寺官进祝版。铜人奏《斋戒》。前三 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复命
凡乐舞仪节。本司令协律郎等官教习。每遇祭祀、先 期于本庙演习
凡大祀天地,举麾协律郎一员。乐舞生七十二人,文 舞生六十四人,引舞二人,武舞生六十四人,引舞二 人,执事一百二十三人,典仪一人,传赞五人,通赞二 人,罍洗八人。正殿四坛,捧帛四人,执爵四人,司尊三 人。内垣四坛,捧帛等共十六人。外垣二十坛,捧帛等 八十人,烧香共六十八人,点烛共十二人。嘉靖九年 更定。
先师孔子庙,举麾协律郎一员。乐舞生七十二人。嘉 靖九年,陵用四十八人,文舞生六十六人,内引舞二 人。嘉靖九年,改用六佾。凡三十八人。执事三十三人, 典仪一人,通赞一人,罍洗三人,对引一人。正坛:捧帛 一人,执爵一人,司尊一人,四配:捧帛四人,执爵四人。 十哲二坛:赞引二人,捧帛二人,执爵二人,司尊二人。 两庑与十哲同,共用八人,烧香共三人。
凡乐舞生执事人等、岁用米麦等物。俱从户部拨送 本观收贮。嘉靖九年奏准、每岁木柴、每名折支银六 钱九分四釐。于节慎库关领
南京神乐观凡每年本观乐舞生三百五十名、该用 绵布一千五十疋绢三百五十疋绵一百七十五斤。 关太常寺、奏行南京户部、转行甲字等库、关支盐三 千斤柴一十五万五千四百斤。南京户部工部、关支 秋粮米二千石小麦六百石黄豆一百六十石芝麻 三十石碾米牛用稻草一千五百包直隶常州等府 武进等县送纳。嘉靖九年题准革去乐舞生五十名, 存留三百名,每名月支米三斗;官二员,每员月支米 一石五斗。共该支米一千一百一十六石。各陵寝时 祭,每岁共支行粮米九石八斗三升。历代帝王庙一 祭,每名支行粮米一升,共米二石八斗四升。后帝王 庙罢祭,行粮不支。文庙二祭,每名支“行粮米一升,共 米三石五斗六升。正旦、中元、清明三节”,每名一斗五 升,共米四十五石。通计米一千一百七十七石。每遇 闰月,加米九十三石。岁支小麦三百八石,黄豆一百 三十七石,芝麻二十六石,食盐二千六百斤,柴一十 二万三千斤,绢三百疋,绵布九百疋,苎布九百疋,白 绵一百五十斤。其碾米牛,自买稻草。
是年、令“凡祭天地日月、袍服”各按其色。其净衣、各随 时寒暖、俱工部造、送本寺收贮给用凡各坛内外神库斋宫、及各天门、巡视守宿。每日每 处、泒拨坛户三名
凡郊坛墙垣内外、每年十月内、奏行兵部拨军士二 千名、委官管领爬沙、及于各坛洒扫。合用扫帚柳箕 木掀荆筐等项。俱顺天府出办
凡本寺官吏俸粮。旧于礼部带支。后奏准、本寺自行 收支。今于禄米仓关支
嘉靖十年又定太常寺一应职守。
按《明会典》,“凡祭云雨风雷、岳镇海渎、太岁、月将、城隍 之神。”旧于山川坛,祭前三日,本寺官同礼部官诣城 隍庙发咨文,咨请各该神祇,次日同复命。嘉靖十年, 改祭城隍神于本庙,肇建神祇坛,以祭云雨风雷、岳 镇海渎等神。惟太岁、月将祭如初。
是年令大祀圜丘前一日,奉天殿设案及祝帛舆及 香亭。本寺卿捧进祝版。上亲填毕、卿捧安于舆。又进 玉帛并香,上亲寘于篚、卿捧安于舆。配位玉帛同。上 焚香叩头毕,锦衣卫官校舁舆行。卿随至坛、奉安于 神库。
凡祭祀、分献官、陪祭官祭服、旧于本寺关领。祭毕、送 寺贮库。嘉靖十年、令文官五品、武官都督以上、俱照 《钦定祭服》式自造
凡大祀、执事官员、并厨役人等、悬带牙牌、本寺于尚 宝司关领、给散。供事毕日、本寺交送尚宝司收贮。 凡荐新品物、每月本寺官于御前奏过、送光禄寺供 荐品物数目
凡各祭祀供养。本寺官先期具奏、遣官行礼
凡正旦、清明、中元、孟冬、冬至、岁暮、忌辰、《万寿圣节》、遣 官诣陵祭祀。前十日具奏
凡忌辰、先二日、本司堂上官面奏
凡册立册封冠婚等项、祭告天地、宗庙社稷、本寺俱 先期具奏。至期遣官行礼
凡亲王之国,并来京还国、俱祭告于承天门外。谒辞 陵寝、并各合祀《旗纛》等神、各有祭祀。俱本寺掌行。 凡营造宫殿等项,祭告天地宗庙、社稷神祇、“后土”、司 工《立木》告成,及修造在京庙宇桥梁、各有祭祀。俱本 寺掌行
凡岁时旱潦、及命将出师等项、祭告天地宗庙、社稷 神祇、俱本寺掌行
凡大丧《礼》、有祭祀、本寺掌行
是年,议准“各处解纳牛犊,除和州、江浦等处仍解本 色,其河南及保定、真定、永平、河间等府,俱照召商价 银则例”,改收折色,解寺会官验秤,候收买供用。 嘉靖 年,裁定乐舞生额数。
按《明会典》:“嘉靖年间,建世庙四郊、太岁神祇坛及九 庙,供用乐舞生二千二百名。后裁革八百馀名,止存 一千三百五十三名。”
嘉靖三十年,酌定乐舞生名数:
按《明会典》。三十年题准陵祀日增,酌定用乐舞生一 千一百五十三名,其馀二百名仍革去,永为定例。 嘉靖三十二年,裁酌定乐舞生名数。
按:《明会典》:“凡乐舞生,旧额三百名。嘉靖三十二年,裁 革十名。”
嘉靖三十六年,裁酌乐舞生定额。
按:《明会典》三十六年,裁革乐舞生二十名。今止存二 百七十名。
穆宗隆庆元年议准太常寺少卿俱于进士内选用道流不得冒滥
按:《明会典》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