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655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六百五十五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六百五十五卷目录
县令部纪事四
县令部杂录
县令部外编
官常典第六百五十五卷
县令部纪事四
《明外史吴履传》:“履迁安化知县。初,豪民以世乱集众 为兵。天下既定,兵皆散,独豪长易氏怙勇,率所部入 山自保。江阴侯吴良至,议发旁县兵进讨。履曰:‘易氏 自逃死,未有反状,奈何激之使生变乎?若往招,当必 来。不来,用兵未晚也’。良听之而事平。无何,良议籍故 兵之为农者,民大恐。履召耆老谕之曰:‘侯所籍者兵, 民不与也’。”取其愿为兵者数人而止。府檄造戎衣履, 力争曰:“安化民贫而俗暴,恩之且恐叛,安可责之如 他县乎?令格:不奉命,其罪小;奉命而致乱,其祸大。不 敢辞小罪,陷大祸也。”事乃巳。
《倪孟贤传》:“孟贤,洪武中知丽水县。民有卖卜者, 尝千谒富室,不应,乃诣阙告大姓陈公望等五十七 人聚众谋乱,命锦衣卫千户周原往捕之。孟贤廉得 其实,谓僚属曰:‘朝廷命孟贤令是邑,惟欲抚辑斯民, 安于田里,使善良者横被恶逆之名,岂朝廷命官意 耶?即具疏闻,复令耆民四十人诣阙诉。帝命法司鞫 实,论’”告密者如律。赐耆老酒食及道里费遣还。 《献征录》:明洪武朝任勉令番阳时,一以法绳治,求受 郡县寄而得全归者无几。勉受事日,思前令所以亟 黜者,率因袭苟且,拂民情而壅上听,曰:“是法所以逮 也。”即大书“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字于厅壁,访邑有 德学为民所信向者,随事酌轻重而处之。有不便者, 或粘匿名文于县门,命守之曰:“是教我也,俾勿坏。”后 潜自毁去。
欧阳铭为临淄令,时副将军常遇春略定未附郡县, 过临淄,兵士十馀人入民家取酒,不得相殴击,讙动 一巿。铭出呵止,不服,因笞遣焉,且往见将军白之。军 校先走告军门曰:“知县殴卒几死,且骂将军不戢士。” 常公命铭诟之曰:“汝何敢尔?”铭曰:“军固王师,民亦王 民也。民被殴击几死,军士固不可笞耶?此军士之过, 知县虽不贤,岂敢他有詈言。”常意解,乃独责军士而 释令。由是申严约束,无敢哗者。
《明外史李信圭传》:“信圭,洪熙时授清河知县,勤于抚 循,招徕流移,课其耕垦。县瘠而冲,官艘日相衔,役夫 动以千计。前令请得沭阳五百人为助,然去家远,艰 于衣食。信圭请免其助役,代输清河浮征三之二,两 邑便之。俗好发冢纵火,逞其私忿。信圭设教戒十三 条,令里民书于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书其民勤惰” 善恶以闻,俗为之变。岁旱蝗,祷于城隍神,蝗不入境。 宣德三年奏言:“本邑地广人稀,路当冲要,日发民挽 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致妨废农桑。前年兵部有令, 公事急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今此令不行,役夫无 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谁敢诘问。或遇 快风,步追不及,则没其所赍衣粮,俾受寒馁。乞申明 前令,哀此惮人。”从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达京师,沿 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昼夜 以俟,而上司又不分别杂泛差徭,一体派及。致土田 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 可悯伤。请自仪真抵通州,尽免其杂徭,俾得尽力农 亩,兼供夫役。”帝亦从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泽。
《献征录》:仁宗朝,郑汝敬为上虞令,居二年,邑大治。监 察御史尹宗高号严厉,有司多望风引退,独嘉赏汝 敬。尝问绍兴守六邑令孰优,守曰:“惟郑令清介肯为, 但其人气大耳。”尹曰:“人惟有气斯能生,圣贤能养是 气,故充塞宇宙,可无气而为人乎?”守不能答。既而考 浙江七十二县令,置汝敬为第一。
《明外史范希正传》:“希正为曹县知县,莅政严明,下不 敢欺,小民多被其泽。有黠吏挟取民财,且纵火焚及 公廨,希正执下狱,械送京师,吏反诬希正他事,亦被 逮。县中老稚莫不垂涕。于是民八百馀人群走阙下 讼冤。通政司以闻,未报。会侍郎许廓奉使过曹县,父 老百五十馀人亦遮道号诉,廓以达于吏部,吏部奏” 之,帝即释希正还,置吏于法。希正既还,善政益著。及 考绩北上,民怀其惠,争持金帛赠遗,悉却不受。有里 正伺希正独居,急趋入,投重贿以出,希正追不及。明 日召之,其人惧而逃,即召其父语之曰:“君子不以昭 昭,信节不以冥冥。”�行可携而子金去,远近益信其 廉。正统中,九载考绩,曹人状其善政,乞留所司核实。 诏增二秩还任。
《西墅杂记》:宣德间,慈谿一县令,初至任,谓群下曰:“汝闻谚云:‘灭门刺史,破家县令否乎?此固非有道者言 也’。”中有一父老对曰:“间者生员多读书,某等只闻得 岂弟君子,民之父母。”县令为之默然。
《蓉塘诗话》:宣德中,全椒章惠知温州之平阳县,奉公 爱民,理繁就简,凡百公务,不差隶卒勾摄。止用粉板, 背绘刻隶卒,甲乙为次,传递勾摄。题其板曰:“不贪不 食,与民有益。”人随牌至,庶免谴责。人咸信服,不敢稽 违。由是案牍清简,囹圄空虚。
《通纪》:天顺间,御史盛颙以言石亨出知束鹿邑,豪士 闻其来,相戒曰:“是尝劾石总兵者,其人不可犯也。”颙 至,变搏击而为抚循,吏畏而民安之。未几,丁内艰去。 民俟其服阕,相率诣阙乞颙再任,不复用刑罚。有争 讼者,谕之以理,辄听受,不复辩。邻邑讼多年不决者, 各来诣颙诉,折以片言,必心服而去。时人有“‘清如水, 明如镜’之谣。邑界、真定二府,四境之民,亦闻风趋赴。 郊外有荒落地,自然聚以成巿,邑人称为清官店。” 《明外史陈钢传》:“钢中成化元年乡试,授黔阳知县。稽 丁税多寡,均定徭役,招流亡,辟荒田数千亩,置养济 院,积义仓粟,省刑简讼,杜吏奸。居一年,庭无烦冤。乃 修文庙,建社学,兴孝弟礼义之教,民俗”为变。沅、湘二 江合流城下,数决坏民居。钢募民采石甃堤,自南门 迄西门,亘千丈,水乃不为害。邑南山厓间有路狭甚, 辰、沅诸军戍靖州,夜行,多堕死厓下。钢督邮兵积薪 烧之,沃以酰,石暴裂,拓旧路丈许,缭以铁緪,行者便 之。将新县署,忽大水漂木数百至,工遂成。钢病民忧 惶,祷于神,皆愿以馀年益钢寿。病愈过巿,父老察其 肥瘠,以为欣戚。邻境猺与民争田,不决,上官檄钢往, 钢开譬切至,众咸欣服。任满当代,民乞留于朝,不许, 送者攀泣,为立生祠。
《陈钢传》:“同时有陈纲者,成化初,吏部议以两广多盗, 请不拘乡里,得官其邻郡”,乃用为高州石城知县。时 猺贼正炽,民户流亡,土田荒芜殆尽。纲尽心民事,劳 徕安集,流亡复归。又招新民附籍,给田使耕。岁凶,发 粟赈贷。善捕盗,盗发辄得请于上官,奏减逃绝渔课 米七百馀石。阖邑戴之。八年,总督韩雍及镇守巡按 诸臣联章奏荐。
《苏州府志》:“吴哲,成化八年任嘉定知县。濒海之地,忽 有小蟹群出啮禾。哲以水族为灾,海神失职,为文切 责,蟹一夕尽徙去。”
《明外史王弼传》:“弼,成化十一年乙未进士,除溧水知 县,巨猾席势武断,捕获论死。境有湖可田,督民筑堤, 遂为良田。中官来视马例有贿,弼独不予。”
《献征录》:成化间,张公素为河阴令。适岁大祲,饿莩在 途,又承凋敝之馀,百蠹孔亟,忧形于色,亟求拯救之 方曰:“是不可以他求也,为之在我。”由是简讼狱,罢追 呼,节厨传,平巿价,裁靡文,息奢风,一意与民休息。岁 馀,病者兴,困者苏,翕然大治。庭无敲扑之烦,斋有垂 帘之静,隶卒倚其杖于壁,两两立左右,结丝网以资 用,有太古之风焉。
《山西通志》:“赵清,成化十九年癸卯举人,授齐河知县。 清勘事外出,邑之洪店,有盗王山,杀人于王臻之侧, 众诬执臻,臻不胜掠,亦诬服。清还过洪店,群牛中一 牛奔向清跪而悲鸣,若有所诉。清问之,盖臻牛也。清 曰:‘臻冤乎’?抵邑,辩释臻,然杀人者未得,众犹疑。后鞫 大盗王山,山款服曰:‘杀人于王臻之侧者,山也。牛为’” 臻诉山更何词。齐河人称神明,作《青牛记》。
《明外史王时中传》:“时中授鄢陵知县,有善政。尝出郊, 旋风拥马首不得行,时中曰:‘冤气也’。”命隶踪之。旋入 蔬园,绕眢井不散,掘之得尸,有识者曰:“某也。”竟其狱, 乃其妇与所私者。杀之,遂伏辜。
《闻见录》:“宣圣五十八代孙孔公镛,弘治时进士,知都 昌县。县滨彭蠡,每风雨,波涛澎湃,若有物蜿蜒其中, 舟多覆者,相传以为缆精,过者望而祀之。偶岁大旱, 公往视之,乃巨木,岁久为荇藻所络,若鳞介然。公火 之,其妄遂绝。”
《明外史申良传》:“良授招远知县时山东盗起,良预为 战守具。盗至,追击至黄县,俘斩数百人。已而盗复至, 再破走之,历知诸城。良乡权贵人往来,有所要索,良 悉拒之。”
《马录传》:“录授固安知县,居官廉明,后盗袭破其县,录 被执,见署舍无长物,乃得释。”
王以旗《传》以旗,除上高知县。县故无城,而华林贼方 炽,邑人皆恐。以旗训乡兵,治戎器,贼不敢犯。
《王仪传》:“仪除灵璧知县,岁大祲,抵官未及视事,辄发 廪赈贷。奸民有窟盗者,仪贳其罪,令诸盗出入则报 之,立捕而火其家,自是盗绝。”
《常德府志》:“陈仲录,嘉靖丙戌进士,授新奉令。有廖氏 兄弟,家讼十年,仲录取手足共械,出入与俱。阅月,兄 弟情好如初。”
《明外史戚贤传》:“贤授归安知县,省厨传,平徭役,躬行 郊野,问疾苦,悉知闾里奸豪,有犯辄穷治。性不惑神怪,县有萧总管庙,报赛无虚日。贤入庙谕诸赛者曰: ‘天久旱,若能祷神得雨甚善。否则毁其庙,取木偶沉 之。既而祷不验,竟沉之河。居数日,贤舟行经其地,木 偶自水跃入舟中,侍者皆失色。贤徐笑曰:‘是特未焚 耳’’。”命焚之。顾岸傍有社祠,潜令健隶易服入其中,诫 之曰:“俟水中人出,械以来。”已而果获数人,盖奸民募 善泅者为之也。由是远近畏服。
《陈云登传》:“云登除鄢陵知县,县有大猾,号五龙首”,寘 之法,躬度民田,以三等定徭赋,有罪者得垦田赎。自 是岁增百馀顷。为置庐舍,具牛种,益招集流佣,教之 树畜,民业日繁。
《陈幼学传》。“幼学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政务 惠民,积粟至万二千石以备荒。垦莱田八百馀顷,给 贫民牛五百馀头,种子三百馀石,核黄河退地百三 十馀顷以赋民。里妇不能纺者,授纺车八十馀辆。置 屋千二百馀间,分处贫民。增养济院,新狱舍,建公廨 八十间以居六曹吏,俾食宿其中。节公费六百馀两”, 代正赋之无征者。栽桑榆诸树二万八千馀株,开河 渠百九十八道,水利大兴。邑素多盗,严行保甲法,盗 为屏迹。国初,州县皆设“旌善”、“申明”二亭,纪民善恶。至 是久废,幼学特复之,严为彰瘅。旌孝子,表节妇,民知 劝诫。岁旱,禁屠沽,潞府中使出其境,索肉不得,缚县 吏击伤役夫,令校尉四人哗于庭,幼学怒,执而杖之, 锢内使于馆舍,绝其饮食。内使窘,哀诉乞去,乃释之。 归而谋诸长史,欲害幼学。长史力为解,事竟已。布政 使刘浑成里居,其弟灿成助妾杀妻,幼学治如律。浑 成为请,不能得行。太仆卿陈耀文纵家人犯法,幼学 捕治之,两人怒。汝宁知府丘度虑幼学得祸,言于抚 按,调繁中牟。二十一年冬抵任,值岁饥,议劝输。有宗 室出粟百石为倡,因获三千馀石,设厂煮糜,自明年 正月迄五月乃已。时河南大荒,他邑亦煮糜疗饥。巡 按御史遣左右为丐者遍尝诸邑糜,称中牟独善。神 宗发内帑,遣使行赈,幼学策马走赤日中,躬为给散, 不假手吏胥,民获实赐。至秋成,飞蝗蔽天,亟下令捕 者予粟,得蝗千三百馀石,乃不为灾。县故土城卑且 圮,给饥民五百人粟,俾修筑,工成而民不知役。县南 荒地多茂草,根深难垦,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未 几草尽,得沃田数百顷,悉以畀民。有大泽积水,占膏 腴地二十馀里。幼学疏“为河者五十七,为渠者百三 十九,俱引入小河”,民大获利。大庄诸里多水,害于耕, 为筑堤十三道障之,给贫民牛、种、居室、贫妇纺具俱 备于确山。越五年,政绩茂著。以不通问权贵,当考察 拾遗,掌道御史拟斥之,其子争曰:“儿自中州来,咸言 中牟治行无双,今予殿,何也?”其父为停笔,而意犹未 已。其同官陈登云曰:“盍听之,天乎?”乃书幼学及他县 令名入瓶中,探之终不得,始已。及将行,取给事、御史 聚议,诸应格者悉有品题,至幼学,俱握笔不下。一给 事问故,咸曰:“我不识陈中牟也。”给事俱言中牟治状, 乃得中考。
《杨天民传》:“天民除朝城知县,调繁诸城。大水,民饥,亟 发粟赈救,复煮糜哺之,病则与善药,以故诸城独无 道。殣是时承平久,山谷民有终身不识城巿者,闻天 民贤,一日相率入县,皆古衣冠,瞻觐而去。”
《王洽传》:“洽历知东光、任丘二县,服阕,改长垣。汰冗费, 宽重徭,扫除蠹弊,政声大起。洽仪表颀伟,危坐堂上, 吏民望之若神明,其廉能为一方最。”
《徐从治传》:“从治除桐城知县,岁大潦,浪过峡山口,从 治躬亲相度,筑堤八万馀丈,邑以无虞。”
《张慎言传》:“慎言除寿张知县,有能声。调繁曹县,曹人 故少盖藏,会岁丰粟贱,请于上官,出库银千馀籴粟 备赈。已而连岁大祲,平价粜之,民赖以济。”
练国事,传国事,授沛县知县,有能声,调繁山阳,大水 决堤,三城俱浸。国事躬亲捍卫,两月始平。锄击豪猾, 征输令民自投,不遣胥役,政绩甚著。
《刘璞传》:“璞授鄠县知县,岁大饥,承施粥之檄,公廪空 虚,捐赀易米五百石为之倡,富室争输,更得千二百 石,民免流移。回贼久踞庞家村及盩厔白龙沟为民 患。璞申严保伍,每保择壮丁二十,以教师一人训之, 月三肄习,馀令务农,民间自是有武备。置社学,建社 仓,教养具举,政绩卓然。”
《金九陛传》:“九陛,崇祯四年授枣阳县,释冤狱,恤旱灾, 蝗不入境。以流寇躏郧、襄,为训练民兵,缮甲仗,储糗 粮以待。七年正月,寇果入境,知有备,不敢薄城。九陛 潜遣兵击之鹿头店,射杀其渠,混天一字王,贼尽走。 无何,悉其众来攻,九陛固守却之。自是不敢复犯。” 《王汉传》:“汉除高平知县,调繁河内,岁大饥,贷万金易 米”于淮、徐,浮河北上,减价以粜,尤贫者煮糜哺之,因 以脩城垣,募壮士。巨寇刘二,将以正月三日犯济源, 济源告警,佯不应,出其不意,以除夕发兵。元旦登天 坛山,山陡绝,用布牵挽,始得上汉。独持刀前行,众鼓 勇从之,遂夺其山,擒二以归。又乘大雪突至山西,破妖僧智善,夜半渡河,破贼杨六郎,威名“甚振。”
县令部杂录
《十三洲记》:“县,弦也。弦以贞直。”言下体之居邻民之位, 不轻其誓,施绵用法,不曲如弦。弦声近县,故以取名。 今县字在半也。
县万户以上为令,则子国也。千户为长,男国也。今人 呼县为“百里”,子男本方百里也,故言“今之百里,古之 诸侯。”
《懒真子》:陈待制邦先,字应贤,初任差作试官,发解进 士程文中犯圣祖讳冲替,问之,云“因用《庄子》饰小说 以干县令。”而疏云:“县字古悬字,多不著心。悬,高也,谓 求高名令闻也。”然仆以上下文考之,揭竿累以守鲵 鲋,其于得大鱼亦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道 亦远矣。盖揭竿累以譬饰小说也,守鲵鲋以譬干县 令也。彼成元英肤浅,不知《庄子》之时已有县令,故为 是说。《史记庄子列传》庄子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史 记年表》,秦孝公十二年,并诸小乡聚为大县,县一令。 是年乃梁惠王之二十二年也。且周尝往来于楚、魏 之间,所谓“监河侯”,乃西河上一县令也,时但以“侯”称 之耳。而《疏》乃以为魏文侯,不知与惠王之时相去远 矣,且《监河侯》云“我得邑令”,是以知为县令也。若晋申 公巫臣为邢大夫,而其子称邢侯之类是也。
渊明之为县令,盖为贫尔,非为酒也。“聊欲弦歌,以为 三径之资。”盖欲得公田之利,以为三径闲居之资用 尔,非谓旋创田园也。旧本云:“公田之利,过足为润。”后 人以其好酒,遂有公田种秫之说。且仲秋至冬,在官 八十馀日,此非种秫时也。故凡本传所载与《归去来 辞序》不同者,当以序为正。
《渑水燕谈录》:“建隆中,择才能之士出宰大邑。大理正 祈奚知大名府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祐知魏县。选朝 官知县自此始。太祖重县令之任至矣。”
《东轩笔录》:“五代任官不权轻重,凡曹掾簿尉有龌龊 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为县令。故天下之 邑率皆不治,甚者诛求刻剥,猥迹万状,至今优诨之 言,多以长官为笑。”及范文正公仲淹乞令天下选人 用三员保任,方得为县令,当时推行其言,自是县令 得人,民政稍稍举矣。
《续明道杂志》:“国初时,天下县令多是资高选人,年各 已老,故所临多贪阘,几与民为等列。然多晓田里间 事,又既不自尊大,则民间情伪利病得以上达,故下 亦颇安之,称得人者亦十四五。然当时议者靳笑而 病之久矣。自范文正公始建请举县令,佐有出身三 考、无出身、四考有举主,始得作令。自此诸弊尽革,为 令多新进士,不然,则人家子弟所临,渐渐晓文法,皆 洁己求进,吏民畏仰之矣”,人皆以为便。某在洛中时, 见一二老成所论异于此,其说以谓旧令虽无峻整 治状,而与民意亲,上下相安,往往蒙利。今令徒文具, 可以为美观耳,于民无甚益。往时虽有求于民,而民 乐输,不以为费,比之事鞭棰以急赋“税,扰田里以督 期会,则大异矣。自举令以来,民不敢仰视令矣,何有 哉?”此说亦有理。
燕翼《贻谋录》。旧制,监司、太守举京官有定数,县令初 不限员数。皇祐二年五月庚午,京西提点刑狱张易 举十六人县令。乃诏“河北、陕西漕举十二员,宪六员; 河东、京东西、淮南漕十员,宪五员;两浙、江东西、福建、 湖南北、广东、西、益利、梓路漕宪各四员;夔路漕四员, 宪二员;六路制置发运使、副六员,开封府、诸州军各” 一员。然立法之初,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 有举主二人,移注近县令,任满无赃私升幕职,再任 知县,再任满引对改京官。则是受举之后,历知县两 任,六考改官。此天圣七年闰二月甲辰《诏书》也。至熙 宁四年,诏“再任知县、县令人,须有安抚、转运、提刑、知 州、通判奏举五员,方许再任,内有职司二人者亦听”, 此乃就任改官也。政和间,又以州县增官员,复增举 员。中兴以来,一循前例,然亦时有增损。
《齐东野语》:龚圣任言林德崇父尝为剧县,有声,其与 监司启有云:“鸣琴堂上,将贻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 必得擅杀人之罪。”时以为名言。刘潜夫宰建阳,亦有 一联云:“每嗟民力,至叔世而张弓;欲竭吏能,恐圣门 之鸣鼓。”语意尤胜,信乎治邑之难也。
《文献通考》:诏立“考课县令之法,以断狱平允、赋入不 扰、均役止盗、劝课农桑、赈恤饥穷、导修水利、户籍增
衍、整治簿书为最,而参用德议清谨、公平、勤恪为善参考县令治行,分定上、中、下等,至其能否尤殊绝者,别立优、劣二等,岁上其状,以诏赏罚。其入优、劣者,赏 罚尤峻。”
《后山谈丛》:“闽中诸县,多至十万户,坚忍喜讼,号难治。” 邵武其尤者。自国初至今有四令,张邓公、杜宗会,其 二人则忘之矣。宗会,澶人。
《野客丛谈》:“古者字人之官甚重,汉郎官出宰百里,必 其阅历稍深,望实稍重,然后畀以是任,非如今日限 以改秩之制,其权既轻,其责甚重,往往人以为难。且 以后汉杜诗观之,诗始仕郡功曹,有公平称。辟大司 马府,岁中三迁为侍御史。安集洛阳还,以状闻,世祖 赐以棨戟,复使河东翦灭贼徒,拜成皋令。”且诗自功 曹超三迁为侍御史,又两持使节,方为县令,则其令 不亦重哉!惟其望重,所以人服权重,不敢动摇,是以 一邑之治,无难能者。观《汉碑》严䜣凡七为县,不以为 烦,盖以此也。今人为邑,得一满秩,如释重负,虽有过 人之材,孰肯希于再试乎?
《古今印史》:县,古县字也,从糸,糸倒𩠐以见意。从世假 借为州县字,其旨深矣。以近民者莫如县令,欲为令 者察民间疾苦,故刻之印章,俾其怵目而警于心。民 之困于倒悬也,救之惟恐后笃。吾赤诚恻怛,爱民如 子,而民亦爱之如父母,上下感应而政成矣。故先儒 称上任者曰视篆,不曰视印,而曰视篆者,有以哉!有 以哉!
潜溪邃言:“县大夫问政,宋子曰:‘民病久矣,其视之如 伤乎’?”曰:“‘是闻命矣。愿言其它’。宋子曰:‘勿为盗乎’?”曰:“何 谓也。”曰:“私民一钱,盗也,官盗则民愈病矣。”曰:“若是其 甚乎?”曰:“殆有甚焉。不称其任而虚冒既禀者,亦盗也。” 《群碎录》:宋太宗立郡国戒碑:“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 民易虐,上天难欺。”乃景焕《野人闲语》书中语也。又云: “摘蜀王孟昶之文。”按《欧阳集古录》戒碑起唐明皇,特 不见其词耳。又云:“宋高宗颁是黄庭坚书。”
《新知录》:“居官以不扰为贵”,老子烹鲜之喻,柳子种树 之说,可谓达于治体者矣。浅识之人每自矜其智,自 炫其才,日驱所治之民而奔走之,日取前人之成规 而更易之,殊不知上日劳而下日困矣,其何能治哉! 王阳明先生知庐陵时,务以元默化民,县庭晏然。民 有讼者,亦不令人拘捕,但以一木牌付讼者,俾人随 牌至而已。其不扰类如此。噫!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 之耳。父母斯民者,所宜深念也。
《日知录》:“汉时县制,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唐则州有上、中下 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各有差。”《太祖实 录》:“吴元年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以下为 上县,知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 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 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丞、簿如中县之秩。” 《汉书百官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 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 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 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 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 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 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 纪》:“二年二月,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脩行,能率众为 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 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由戍。”此其制不始于秦汉 也。自诸侯兼并之始,而管仲、𫇭敖、子产之伦,所以治 其国者莫不皆然。而《周礼地官》“自州长以下有党正、 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 则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 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 而不紊。至于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 足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 之牧伯。积尊累重,以临乎其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 虽得公廉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 者乎?后魏太和中,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 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 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馀若 民三载无愆,则陟用陟之一等。孝文从之。诏曰:“邻里 乡党之制,所由来矣,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 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干之总条,然后口算平 均,义兴讼息。”史言立法之初,多称不便,及事既施行, 计省昔十有馀倍,于是海内安之。后周苏绰作《六条 诏书》曰:“非直州郡之官,皆”须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 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隋文帝 师心变古,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而唐柳宗 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 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 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 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涂,罔不由此。
汉时啬夫之卑,犹得以自举其职,故爰延为外黄乡 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啬夫,不闻郡县。而朱邑自舒 桐乡啬夫官至大司农,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故为桐 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 桐乡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为起冢立 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二君者,皆其县人也,必易地 而“官,易民而治”,岂其然哉?
今代县门之前秩多有榜曰:“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 此先朝之旧制,亦古者悬法象魏之遗意也。今人谓 不经县官而上诉司府,谓之越诉,是不然。《太祖实录》, 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择民间高年老人 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 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 分,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也。惟其大小之相维,详 略之各得,然后上不烦而下不扰。唐至大历以后,干 戈兴,赋税烦矣,而刘长卿之《题霅溪李明府》曰:“落日 无王事,青山在县门。”盖县令之职犹不下侵,而小民 得以安其业,是以能延国命百有馀年。迄于僖、昭,而 后大坏。然则鸣琴戴星,有天下者宜有以处之矣。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何文渊言: “太祖高皇帝令天下州县设立老人,必选年高有德, 众所信服者,使劝民为善,乡闾争讼亦使理断,下有 益于民事,上有助于官司。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 自隶仆,规避差科。县官不究年德如何,辄令充应,使 得凭借官府,妄张威福,肆虐闾阎。或遇上司官按临, 巧进谗言,变乱黑白,挟制官吏。比有犯者,谨已按问 如律。窃虑天下州县类有此等,请加禁约。”上命申明 洪武旧制,有滥用匪人者,并州县官皆寘诸法。然自 是里老之选轻而权亦替矣。汉世之于三老,命之以 秩,颁之以禄,而文帝之诏,俾之各率其意以道民。当 日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礼之 者甚优,是以人知自好,而贤才亦往往出于其间。新 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为义帝发丧,而遂以收天下。 壶关三老茂,上书明戾太子之冤,史册炳然,为万世 所称道。近世之老人,则听役于官,而靡事不为,故稍 知廉耻之人,不肯为此,而愿为之者,大抵皆奸猾之 徒,欲倚势以陵百姓者也。其与太祖设立“老人”之初 意悖矣。
明初,以大户为粮长,掌其乡之赋税,多或至十馀万 石,运粮至京,得朝见天子。洪武中,或以人才授官。至 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及江西庐 陵、吉水二县耆民。六年四月,监察御史张政各言粮 长之害,谓“其倍收粮石,准折子女,包揽词讼,把持官 府,累经禁饬,而其患少息,然未尝以是而罢粮长也。” 惟《老人》则名存而实亡矣。
知县者,非县令,而使之知县中之事。杜氏《通典》所谓 “检、校、试、摄、判、知之官”是也。唐姚合为武功尉,作诗曰: “今朝知县印,梦里百忧生。”唐人亦谓之知印。其名始 于贞元已后,其初尚带一“权”字。《白居易集》有《裴克谅 权知华阴县令制》曰:“华阴令卒,非选补时,调租勉农, 政不可缺。前镇国军判官、试大理评事裴克谅,久佐 本府,颇有勤绩,属邑利病,尔必周知,宜假铜墨,试其 才理,待有所立,方议正名。”是权知者,不正之名也。至 于普设知县,则起自宋初。《本朝事实》云:五代任官,凡 曹掾簿尉之龌龊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 县令,故天下之邑,卒皆不治,诛求刻剥,猥迹万状,至 优诨之言,多以令长为笑。建隆三年,始以朝官为知 县,其间复参用京官,或幕职为之。《宋史》言:“宋初,内外 所授官,多非本职,惟以差遣为资。历建隆四年,诏选 朝士,分治剧邑。大理正奚屿知馆陶,监察御史王祐 知魏,杨应梦知永济,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常 参官宰县自此始。”又曰:“初州郡多阙官,县令选尤猥 下,多为清流所鄙薄”,每不得调,乃诏吏部选幕职官 为知县。自此以后,遂罢令而设知县,沿其名至今。 《云麓漫钞》曰:“唐制,县令缺佐官,摄令曰知县事。李翱 《任工部志》文云‘摄富平尉,知县事’是也。今差京官曰 知县,差选人曰令,与唐异矣。”
宋时结衔曰“以某官知某府事”,“以某官知某州事”,“以 某官知某县事。”以其本非此府、此州此县之正官,而 任其事,故云然。今则直云“某府知府”、“某州知州”、“某县 知县”,文复而义舛矣。
北齐宰县,多用厮滥,至于士流,耻居百里。五代选令, 必皆鄙猥之人。自古以来,以“社稷民人寄之庸琐者, 有此二败。以今准古,得无同之。”
元吴渊颖欧阳氏《急就章解后序》曰:“今之世,每以三 岁为守令,满秩,曾未足以一新郡县之耳目而已去, 又况用人不得专辟,临事不得专议,钱粮悉拘于官 而不得专用,军卒弗出于民而不得与闻,盖古之治 郡者,自辟令丞,唐世之大藩,亦多自辟幕府僚属,是 故守主一郡之事,或司金谷,或按刑狱,各有分职,守不烦而政自治。虽令之主一邑,丞则赞治而掌农田 水利,主簿掌簿书,尉督盗贼,令亦不劳独议其政之 当否而已。
宋理宗淳祐八年,监察御史兼崇政殿说书陈求鲁 奏:“今日救弊之策,大端有四:宜采夏侯太初并省州 郡之议,俾县令得以直达于朝廷;用宋元嘉六年为 断之法,俾县令得以究心于抚字;法艺祖出朝绅为 令之典,以重其权;遵光武擢卓茂为三公之意,以激 其气;然后为之正其经界,明其版籍,约其妄费,裁其 横敛。”此数言者,在今日亦可采而行之。
汉时令长于太守,虽称属吏,然往往能自行其意,不 为上官所夺。如萧育为茂陵令,会课育第六,而漆令 郭舜殿见责问,育为之请。扶风怒曰:“君课第六,裁自 脱,何暇欲为左右言?”及罢出,传召茂陵令诣后曹,当 以职事对,育径出,曹书佐随牵育,育按佩刀曰:“萧育 杜陵男子,何诣曹也?”遂趋出,欲去官。明旦,诏召入,拜 为司隶校尉。育过扶风府门,官属掾吏数百人拜谒 车下。陶谦为舒令,太守张磐同郡,先辈与谦父友,意 殊,亲之,而谦耻为之屈。尝舞属谦,谦不为起,固强之, 乃舞,舞又不转。磐曰:“不当转邪?”谦曰:“不可转,转则胜 人。如此事在今日,即同列所难堪”,昔人以行之上 官,汉时长吏之能自树立,可见于此矣。
《汉书·地理志》言: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 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 之苗裔,靡有孑遗。后之文人祖述其说,以为废封建, 立郡县,皆始皇之所为也。以余观之,殆不然。《左传僖 公三十三年》,晋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宣 公十一年》,楚子县陈。《十二年》,郑伯逆楚子之辞曰:“使 改事君,夷于九县。”十五年,晋侯赏士伯以瓜衍之县。 《成公六年》,韩献子曰:“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襄公 二十六年》,蔡声子曰:“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三十 年》,绛县人或年长矣。《昭公三年》,二宣子曰:“晋之别县 不惟州。”五年,薳启疆曰:“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又曰:“因 其十家九县,其馀四十县。”十年,叔向曰:“陈人听命而 遂县之。”二十八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 氏之田以为三县。《哀公十七年》,子谷曰:“彭仲爽,申俘 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晏子春秋》,昔我先君桓 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说苑》,景公令吏致千家 之县一于晏子。《战国策》,智过言于智伯曰:“破赵则封 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史记·秦本纪》:“武公十年,伐邽、 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吴世家》:“王馀祭三年, 予庆封朱方之县。”则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已 为县矣。《史记》:吴王发九郡兵伐齐,范蜎对楚王曰:“楚 南塞厉门而郡江东。甘茂谓秦王曰:‘宜阳大县名曰 县,其实郡也’。”春申君言于楚王曰:“淮北地边齐,其事 急,请以为郡便。”《匈奴传》言,赵武灵王置云中、雁门、代 郡,燕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又言 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则当七国之世而固已 有郡矣。吴起为西河守,冯亭为上党守,李伯为代郡 守,西门豹为邺令,荀况为兰陵令,城浑说楚新城令, 卫有蒲守,韩有南阳假守,魏有安邑令,苏代曰:“请以 三万户之都封太守,千户封县令。”而齐威王朝诸县 令长七十二人,则六国之未入于秦,而固已先为守、 令长矣。故《史》言乐毅下齐七十馀城,皆为郡县。而齐 湣王遗楚怀王书曰:“四国争事秦。”则楚为郡县矣。张 仪说燕昭王曰:今时赵之于秦,犹郡县也,安得谓至 始皇而始罢侯置守邪?《传》称禹会诸侯执玉帛者万 国,至周武王仅千八百国。春秋时见于经传者百四 十馀国,又并而为十二诸侯,又并而为七国,此固其 势之所必至。秦虽欲复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 不能。而为罢侯置守之始于秦,则儒生不通古今之 见也。
县令部外编
《搜神记》:段孝直,汉景帝时举孝廉,为长安令。孝直志 性清慎,美声远闻,所乘𩢍驳马一疋日行五百里。雍 州刺史梁纬与帝连婚,时恃形势,见孝直马好,每索 之。孝直答云:“亡考所乘之马,不忍舍之,不敢辄奉,伏 愿使君照悉。”梁纬因此致恨,密构孝直取受赃事,乃 教下狱,不令家人通往。孝直知屈枉,不免此难,使人 告妻曰:“刺史阴谋,欲夺我马,私捏人诉,意欲杀我,我 必死矣。嗟!汝等幼冲,未解申雪我屈死,汝各努力,但 将取纸三百张,笔十管,墨五挺,安我墓里,我自申理。 不经旬,害于狱中致死。”家人收而葬之,仍以纸笔安 墓中。不经五十馀日,遇景帝大会群臣,孝直于殿前 上表云:“天地虽明,讵悉无辜之老;日月垂照,必鉴有 滞之人。且臣早忝宦途,颇彰济慎,寻以论迁剧邑,稍 免瑕疵。不谓刺史梁纬,心纵贪婪,势连内戚,欲臣亡 父之马,戮臣枉冤之刑,上诉皇天,许臣明雪。若不闻 于陛下,罔以免此幽沉。并刺史梁纬行事二十一条, 不依法令,一一条奏,列状以闻。伏愿陛下聪明,哀臣冤屈。”景帝览表讫,忽然不见。孝直甚怪夫宇宙之内, 有此异事,遂手诏收梁纬付狱勘诘,事事不虚。及枉 杀段孝直事奏帝,帝敕下将梁纬往孝直墓所斩而 祭之,仍追赠尚书郎,守长安令。故语云:“莫言鬼无身, 杜伯射宣王。莫言鬼无形,孝直讼生人。”此之谓也。 《南唐近事》:江都县大厅,相传云阴有鬼物所据,前政 令长升“之者,必为瓦砾所掷,或中夜之后毁去案砚, 或家人暴疾,遗火不常,斯邑皆相承居小厅,莅事,始 获安康。”江梦孙闻之,尝愤其说。然梦孙儒行正直,众 所推服。无何,自秘书郎出宰是邑,下车之日,升正厅, 受贺讫,向夜具香案端笏,当中而坐,诵《周易》一遍。明 日如常理事,蔑尔无闻。自始来至终考,莫睹“怪异。”后 之为政者,皆饮其惠焉。
《闻见杂录》:张文懿为射洪令时,出城遇村寺老僧于 道,邂逅过之,亦必出迎。文懿怪而诘之,僧曰:“长官来, 则山神夜梦告某曰:‘相公至矣’。”一日复往,而僧不出。 文懿曰:“不出何也?”僧谢曰:“神不我告也。”文懿以为诞, 问僧所以夜梦告曰:“长官误断杀牛事,天符已下,不 复相矣。”文懿惊骇,省之,果尝有杀牛事也,遂复改正。 明日再过,寺僧复出曰:“昨夕山神云。长官复为相,明 日当来。但减算尔。”后文懿再入中书。
《明外史吕光洵传》:“光洵知崇安县,县有女子中祟,或 导其父投牒诉,光洵曰:‘此欲困我耳’。立草檄移城隍 神。明日,鬼谓女曰:‘汝家驱我,我姑去,霜降当复来’。” 《献征录》:“张昺字仲明,鄞人也。成化间,知铅山县,政通 神明。有卖薪者食鳝鱼,忽死,邻保疑其妻杀之,拷讯 无他状,械繁逾年,昺初至任,尝白昼登堂,恍惚见有 绿”袍乌巾者语昺曰:“吾非人,乃某乡之土地也。乡民 某甲之妻,以杀夫系狱。此人本中鳝毒,而殂非妇罪 也。公欲验之,但置鳝于水瓮中,昂头出水二三寸者, 必杀人,试之则事白矣。”言讫不见。昺异之,诘旦,命阖 境渔者捕鳝,得百斤。以神言验之,得昂头者凡七。因 召妇烹之,以食死囚。才下咽,便称腹痛仆地死。妇冤 遂白,乃释之。
《开封府志》:“魏沣,嘉靖中进士。初授浚县令。午堂梦铁 佛寺伽蓝云:亟诣寺救李举人。醒趋寺,閴如也。扺伽 蓝座宛梦中睹者。俄风吹壁上轴起,有隘牖,一生一 妇在焉。讯之,生曰:‘生误至此,僧欲中伤之,缓则无济 矣’。旋率役搜捕妇归本主,僧谳大辟,生得释。后登贤 书。”
《明外史朱维京传》:“维京改知崇德县,前令有死于署 者,时出为祟。维京至则屏迹。及去,人怪之,祟见梦曰: ‘朱君不取民一钱,何可犯也’?”
《兖州府志》:“任励为长葛知县,部使私嘱曰:‘邑产水牛, 幸为少购皮革’。励阳应诺。少顷,牵水牛数只诣堂下 曰:‘此赤子耕具粒食之原也’。部使惭怒,因以他事诬 之,罗织下狱,竟愤抑死。邑人流涕,如丧慈母。居数日, 邑人见励鼓吹旗帜,复入城门,皆怪且喜曰:‘吾君复 来矣,孰谓君死。追而视之,入城隍庙,忽不见部使者’” 寻死,邑人为之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