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宫闱典 第八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八十二卷
明伦汇编 宫闱典 第八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宫闱典

     第八十二卷目录

     公主驸马部汇考二

      金总一则 熙宗天眷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五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六则 武宗至大二则 仁宗皇

      庆一则 顺帝至元三则 至正一则

      明太祖洪武六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四则 世宗嘉靖四则 神宗万历二则

      熹宗天启一则

    皇清崇德一则 顺治二则 康熙三则

     公主驸马部总论

      易经归妹卦

      春秋四传庄公元年单伯迎王姬

      申鉴时事

      册府元龟选尚

    宫闱典第八十二卷

    公主驸马部汇考二

    金制,“公主导从之仪。”

    按《金史仪卫志》:“大长公主导从一十二人,皇妹皇女 一十人,并服紫罗绣胸背葵花夹袄,盘裹悫头,大佩, 银腰带,牙杖各二。其诸宗室女,各以亲疏差降之。”伞 制,公主青罗表紫里,金镀银浮图,郡主、县主、夫人银 浮图,皆青表紫里。

    熙宗天眷三年八月壬午初定公主郡县主驸马官品

    按《金史熙宗本纪》云云。

    章宗明昌二年七月庚午谕有司自今外路公主应赴阙其驸马都尉非奉旨毋擅离职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世祖中统二年诏公主驸马非闻奏不许擅取官物九月丙子谕驸马凡民间词讼无得私自断决皆听朝廷处置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一年五月丙申以皇女忽都鲁揭里迷失下嫁高丽世子王愖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八年二月辛未,高丽王王暙以尚主乞改《宣 命》益“驸马”二字。制曰:“可。”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年夏四月癸卯,授高丽国王王暙“征东行 中书省左丞相,仍驸马、高丽国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四年。二月壬子。封驸马昌吉为宁濮郡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以初即位,赐驸马银有差。五月, 封皇姑为安平公主。

    按《元史成宗本纪》:“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甲午,成宗即 位。乙巳,赐驸马蛮子带银七万六千五百两,阔里吉 思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两,高丽王王昛三万两。五月 戊寅,封皇姑高丽王王昛妃忽都鲁揭里迷失为安 平公主。”

    成宗元贞元年春正月乙亥封皇姑囊家真公主为鲁国大长公主驸马蛮子台为济宁王仍赐金印三月禁阴阳人不得游于驸马之门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元贞二年,诏“公主、驸马毋罪官吏,中书令请节赐与。” 又诏严招户之禁。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二年春正月乙未,诏公主、驸 马,非奉旨毋罪官吏。二月乙亥,中书省臣言,“陛下自 御极以来,所赐公主、驸马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 殆尽,今继请尚多,臣等乞甄别贫匮及赴边者赐之, 其馀宜悉止。”从之。五月甲申,禁公主、驸马招户。

    大德元年十一月丙申禁驸马毋夺民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大德二年,禁公主、驸马受献,及擅招户擅祀岳渎,并 传旨付外者罪。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二年春正月“壬辰,禁公主驸 马受诸人呈献公私田地及擅招户者。二月癸未,诏 驸马毋擅祀岳镇海渎。秋七月壬寅,诏驸马及诸近 侍自今奏事不经中书,辄传旨付外者,罪之。”

    大德七年。禁驸马擅杖州县官吏及以奴代征者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七年“夏五月乙卯。禁驸马毋 辄杖州县官吏。违者罪王府官。”“闰五月丁丑。禁诸王 驸马等。征北诸军以奴为代者罪之。”

    大德八年。诏禁公主驸马给驿用人乘传之制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八年春正月辛巳。诏妃主有马者。十取其一。驸马往辽东捕海东鹘者毋给驿。三 月戊辰。诏驸马所分郡邑达鲁花赤。惟用蒙古人。三 年依例迁代。夏四月丙戌。诏驸马征索。有司非奉旨 辄给者罪。甲午诏驸马进捕鹰鹞。皆有定户。自今非 鹰师“而乘传冒进者,罪之。”冬十月,丁亥,诏驸马毋乘 驿以猎。

    大德十年,封驸马为王,赐金印。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十年春正月“丁卯,命驸马妃 主奏请钱谷者,与中书议行之。五月乙酉,封驸马脱 铁木而为濮阳王,赐以金印。公主忙哥台为鄄国大 长公主。”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申驸马给驿乘传之禁, 并不许方士日者游于驸马之门。

    按《元史武宗本纪》:“大德十一年夏五月,武宗即位。六 月壬子,封皇妹祥哥剌吉为鲁国大长公主,驸马雕 阿不剌为鲁王。秋七月丙寅,命诸王驸马入觐者,非 奉旨不许给驿。十月乙巳,敕方士、日者毋游诸王驸 马之门。十二月丁巳,敕公主驸马使臣给玺书驿券, 不许辄用圆符乘驿。”

    武宗至大二年春正月庚寅禁日者方士出入公主之门三月己亥封公主阿剌的纳八剌为赵国公主驸马注安为赵王

    按:《元史武宗本纪》云云。

    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十一月戊午,禁汉人、回回、 术者出入诸王、驸马家。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仁宗皇庆元年四月丙子封鄄国大长公主忙哥台为大长公主赐金印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顺帝至元元年十二月丙辰制省公主驸马饮膳之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元二年夏四月戊寅,封驸马孛罗帖木儿为毓德 王。六月丁丑,禁驸马从卫服《只孙衣》,系绦环。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元五年秋七月丁丑,“封皇姊月鲁公主为昌国大 长公主。”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七年三月命有司定吊赙公主驸马礼仪之数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太祖洪武九年以李祺尚皇长女因定公主册立仪按大政纪洪武九年七月癸丑以韩国公李善长子祺为驸马都尉尚皇长女临安公主

    按《明会典》公主册立仪,洪武九年定。先期,内使监陈 设册案于乾清宫御座之东南,设仪仗于丹陛之东 西,陈女乐于丹陛之南。尚仪奏:“外办。”上皮弁,服中宫 翟衣,升御座,乐作。升座讫,乐止。引礼引捧册使者,女 官就殿上拜位,赞拜,乐作。四拜,乐止。传制官称“有制”, 赞捧册使者跪传制。制曰:“今册长女为某公主,命尚 宫正某行礼。”举册官以册立授使者,使者受册,以授 执事者,执事者跪受,退立于殿东。赞兴,捧册使者兴, 赞拜,乐作,四拜毕,乐止。执事者捧册前行,使者随诣 华盖殿,设香案于正中,设册案于香案前。公主服九 翚四凤冠、翟衣,立于殿西,东向。册使至,以册置于案, 册使立于册案之东,南向。引礼引公主诣拜位。赞礼 赞“公主四拜毕。”赞“礼请公主诣前”,册使称“有制。”赞礼 赞“公主跪。”赞“宣册”,宣册官取册,立宣讫,以册入于盝。 赞“受册”,宣册官以册授公主,公主受册兴,以册置于 案。执事者收册,册使兴,引礼就导引公主诣上前谢 恩,赞八拜。又诣中宫前谢恩,赞八拜。礼毕。次见皇妃、 东宫及妃、各王及妃如常仪。公主授以金册,婿皆称 “驸马都尉。”赐诰命,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 主”,皇女曰“公主。”自公主以上俱授金册

    洪武十一年十一月乙卯,以梅殷为驸马都尉,尚第 二皇女宁国公主。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七年九月辛丑,命公、侯、驸马,凡大朝会及常 朝,许由午门之右门出入。其有宣召及不时奏事,仍 由左右掖门。十一月壬申,以牛诚为驸马都尉,尚第 三皇女宗宁公主。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年十月壬子,诏:“公、侯、驸马出使,其仆从及 诸藩府使人无符验者,不许擅乘驿传船马,违者罪 之。”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主下嫁之礼。”

    按:《明会典》:“公主婚礼,洪武二十六年定。”

    谒庙:

    受册。次日、引礼引公主谒奉先殿。用香烛。

    公主受醮戒其日早,公主具礼服辞奉先殿。申时,内官陈设仪仗 于正宫内丹陛之东西,大乐设于丹墀。执事女官备 金爵、酒壶、果盒以俟。内赞女官二员列于殿之东西。 皇帝常服,皇后燕居服,升座,公主具礼服,引礼女官 引诣皇帝前。赞“拜”,乐作,四拜兴,乐止。赞“跪”,赞“受爵。”女 官以爵斟酒,立授公主。公主受酒,饮讫,以虚爵授执 事者。执事者跪受、退复位。赞“恭听戒命。”随意训戒公主听 受讫。赞“兴”赞“复位。”赞“拜”乐作四拜兴乐止。引礼女官 又引诣皇后前赞拜乐作。四拜兴乐止。赞跪赞“受爵。” 执事女官斟酒立授公主。公主受酒饮讫以虚爵授 执事者。执事者跪受退复位。赞“恭听戒命。”随意训戒公主 听受讫,赞“兴”,赞“复位。”赞“拜”,乐作。四拜兴,乐止。礼毕,公 主易燕居冠服,命妇送至宫门。引礼引公主由宫门 东门出,过宫门西上,升辇。至右门内,公主降辇,驸马 揭帘,公主陞轿。内使备仪仗鼓乐前导,合女乐三十 六人,接引至府。公侯百官命妇送至府,各回家。 驸马受醮戒。

    其日早,驸马父与驸马具家用祭服,告祠堂毕。至午 后,驸马父坐于正堂,驸马具见尊长服。引礼引驸马 至拜位。赞鞠躬,两拜兴,平身。赞“跪。”赞“搢笏。”赞“受爵”,执 事者斟酒授驸马。驸马受酒,饮讫,以爵授执事者。赞 “听训戒”,驸马父随意致戒辞。驸马听讫。赞出笏,俯伏, 兴。赞“复位。”赞鞠躬,两拜,兴,平身。礼毕,驸马便服上马, 行亲迎礼。若驸马父母俱存、则父母同坐于正堂。行 礼如前仪

    亲迎。

    其日,驸马受醮戒讫,具仪从,鼓乐前导,至午门西下 马,至朝房,具朝服,候申时,序班二人具服,引驸马由 午门西角门入。至右红门。内官二员具服接引驸马 至内使监前,候报公主醮戒将毕,引驸马至右门西, 东向立。公主至,驸马揭帘,公主陞轿。驸马先由《午门 西角门》出,至上马处上马。先至府,候公主至揭帘,公 主降轿,同谒祠堂。

    谒《祠堂》。

    执事者先于祠堂设祭物毕。引《礼》女使引驸马及公 主至祠堂拜位,驸马立于东,公主立于西。赞《礼》赞“鞠 躬,拜。”驸马公主皆两拜。引《礼》引驸马诣高祖考妣神 位前,公主仍立于拜位。赞“跪”,驸马跪,公主亦跪。赞“搢 笏”,驸马搢笏。赞“进爵”,执事者以爵跪进于驸马右。赞 “受爵”,驸马受爵以授执事者。赞“献爵”,执事者以爵奠 于高祖考神位前。赞再进爵。执事者以爵进赞“受爵。” 驸马受爵以授执事者。赞“献爵。”执事者以爵奠于高 祖妣神位前。赞出笏、俯伏兴。公主亦兴。引礼又引驸 马诣曾祖考妣祖考妣各神位前如前仪讫。赞诣读 祝位。驸马至读祝位。赞“跪。”驸马跪、公主亦跪。读祝讫 俯伏兴。公主亦兴。赞复拜位。赞“拜。”驸马、公主俱两拜。 礼毕,导还府,行合卺礼。 合卺。 其日,女使陈设驸马座于室东,西向,公主座于室西, 东向。各设拜位于座之南,设酒案于室中稍南,置两 盏。两卺即葫芦盏于案上。馔案二于室中。赞引二人 导驸马,二人导公主就拜位。赞“两拜。”驸马公主相向, 皆两拜。“请就位。”驸马公主各就位。执事者奉馔案置 于驸马公主前。执事者二人,以二盏斟酒以进,驸马 公主皆饮酒。执事者进馔,驸马公主皆举箸。执事者 再斟酒,驸马公主皆饮酒。执事者再进馔,驸马公主 皆举箸。执事者以两卺盏斟酒,合和以进,驸马公主 皆饮讫。执事者又进馔,驸马公主皆举箸。执事者彻 馔案。赞“驸马公主兴,就拜位。”驸马公主相向皆两拜。 礼毕。

    见舅姑。

    公主见舅姑,舅姑坐于东,西向;公主立于西,东向。行 四拜礼。舅姑答两拜。

    赐驸马冠带衣服

    纱帽一、金带一,后以玉带、纻丝罗衣各一袭。斜皮靴 一双。鞍马二

    选择驸马。

    累朝定例,凡遇公主长成,当择婚配。圣旨下礼部,榜 谕“在京官员军民人等,有子弟年若干岁,或十五、十 六,或十四,临时定容貌齐整,行止端庄、父母有家教 者,许于部报名,赴内府选择。本部先将报到子弟拣 选请旨,命司礼监于诸王馆会选。如初选不中,或再 行五城访报,或差司官于顺天等八府,或行山东、河 南,会同巡按御史,选择到日,赴馆会选。如初选中三 人,送春曹作养,仍题请吉日赴御前。钦定一人为驸 马,陪选二人,送本处儒学充廪挨贡。其与选不中者, 先年或准充附。万历八年俱不准。十三年、准分别地 方远近,行顺天府给赏。”

    洪武二十七年、令给“仪宾品级诰命。”特优靖江王府 仪宾禄秩之典。

    按《明会典》:“凡仪宾婚配,洪武二十七年,令郡县主之夫,都与宗人府仪宾职事,散官还照品级,俱授诰命。 靖江王府女封郡君,婿之禄秩,比从四品,一般,与仪 宾职事。”

    惠宗建文元年二月进封江都郡主为公主以仪宾耿璇为驸马都尉

    按:《大政纪》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以仪宾袁容李让宋瑛俱为驸马都尉寻封为列侯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正月“乙丑,以仪宾袁容、李让、宋 瑛俱为驸马都尉。五月甲申,封驸马都尉袁容为广 平侯,李让为富阳侯。容、让俱有守城功,群臣以为言, 故封之。”

    仁宗洪熙元年正月丙子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以罪削爵命驸马都尉宋瑛袭封

    按:《大政纪》云云。

    宣宗宣德三年诏择端重儒者教习驸马并定仪宾品秩

    按《明会典》:“宣德三年诏,驸马不务《诗》《书》,通古今,晓忠 孝仁义之道,必至怠惰骄纵,何以保富贵。须使之亲 近儒生。先朝驸马家有学录,可择端重儒者一人,命 之教习。正统以后,凡驸马初授者,俱令赴监习礼读 书,祭酒一依学规教之。不率者奏闻。”又按宣德三 年,定郡主仪宾秩从二品,县主仪宾从三品,郡君仪 宾从四品县君、仪宾从五品乡君、仪宾从六品。若遇 行礼、序于同等官员之左

    英宗正统九年令各王府如有孀居郡县主君亲王量拨老成内使看守门户

    按《明会典》云云。

    宪宗成化十年敕初授驸马送国子监读书习礼

    按《大政纪》:“成化十年,敕公、侯、伯并驸马初袭授者,送 国子监读书习礼,祭酒一依学规教之,懒惰不律者 奏闻。”

    成化十一年令驸马凡年二十五以下者、俱送监读 书

    按《明会典》云云。

    孝宗弘治年令王府慎选仪宾即以本府长史教

    授。

    按《明会典》,“弘治间,令王府选择仪宾,务要年及十五 岁以上,人物长成俊秀者,方许具奏成婚。又令各王 府子女,不许于本府军校之家选配。”又议准:“各王府 选中仪宾、本府长史教授,俱要通送本处提学,拨发 读书习礼,不时考验,年至三十方止。”

    弘治六年,诏“驸马读兵书及《五伦》等书。”

    按《明会典》,“弘治六年奏准驸马将兵家诸书及《五伦》 等书,每季送祭酒司业处,每日兼授二本,各定起止, 令在家诵读,季终赴监验试。如果读熟而大义或未 通晓,即与讲解,又复授书,还家诵读,季终考验如初。 必至三十岁,方免拘束。”

    弘治十五年、命驸马家训导,月送功课到监考校。 按《明会典》。“弘治十五年奏准、驸马家教书、训导,按月 备将功课送监考校。九年到部行查。违者究治。” 弘治十六年令仪宾不得回还侍亲。

    按《明会典》:“弘治十六年,令仪宾因郡县主故,求回还 侍亲者,不准。止许照天顺年例,移亲侍养。”

    世宗嘉靖六年令国子监博士礼部主事各一员在驸马府教习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令于国子监博士等官,或附近 教官内,选有学行者一员,专在驸马府教习经书,礼 部以时稽校,教有成效,奏荐擢用。寻题准陞授礼部 主事职衔教习。”又按嘉靖六年,令吏部会同礼部, 查照先朝勋戚之家训导教书事例,于国子监博士、 助教等官,或见在部及附近教官内,推选行止端庄, 年“力英锐、文学优长、义理精明者一员,在驸马府教 读经书习字,使知忠孝仁义之训,及通晓礼乐名物、 古今事类,庶几德器有成,仍听礼部堂上官提调稽 考。教书官三年六年考满,若教有成效,不拘年分,奏 荐擢用。”自后遇选驸马,本部移咨吏部,推陞礼部主 事一员,专在驸马府教习。

    嘉靖二十四年议、“各府仪宾、按期赴府画押。”

    按《明会典》,“嘉靖二十四年议准各府仪宾务要照将 军等例,五日一赴府画押,或不到,即时差人查究下 落。其有无故推托者,听亲王量加罚治。若累次抗违 不到,备由参奏前来,以凭题请处治。构讼缘事者,将 俸粮按月扣留在官,作正支销。”

    嘉靖三十四年议准、“仪宾续亲。”

    按《明会典》:“嘉靖三十四年议准,选到仪宾,有未婚而 郡县主君病故,要将次女续亲者,仍听准,改给诰命。 嘉靖四十四年议准:仪宾出亲郡王者,照旧赴京,馀 免。”

    按《明会典》:“嘉靖四十四年议准选中仪宾,除出亲郡 王者照旧赴京外,镇国将军以下仪宾及各中尉宗 婿,俱免其赴京,年终类奏。其仪宾诰命禄米,从人照 例题给。”

    神宗万历七年议仪宾祭典及住支常俸

    按《明会典》,“万历七年议准亲郡王仪宾例给祭典外, 其馀悉从裁革。凡主君夫亡而乏子嗣可依者,照旧 赡给。若有子嗣夫亡,及仪宾于主君亡日即住支常 俸,不许虚冒。”

    万历十年议:“选中仪宾,免其赴京谢恩。”因定《奏请格 式》及《恩恤之典》。

    按《明会典》:“万历十年议准亲郡王及将军之女,选中 仪宾,俱免赴京谢恩。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官申呈 抚按衙门详允,就便冠带成婚。各于年终具本类奏。” 万历七年例如所选仪宾有未成婚而病故者,许另选婚 配。嘉靖四十四年例其仪宾成婚之后,各王府照例请给诰 命禄米从人。该布政司仍具结到部,以凭题覆。奏请 期限,照男选婚、女请封例。如过期十年以下,查题。十 五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上,立案。

    《奏请格式》。

    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请给诰命禄米事:据某郡王 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某嫡庶第 几女某县主郡县乡君等,会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 人嫡长次男某等,例该请给诰命禄米从人等项,乞 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仪宾婚配 一款,亲郡王及将军之女选中仪宾,俱免赴京谢恩。 “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官申呈抚按衙门详允,就便 冠带成婚,各王府照例请给诰命、禄米、从人,该布政 司仍具结到部,以凭题覆”,等因。今据某县主、郡县乡 君选配子弟某等,已令长史、教授某查勘明白,申呈 抚按衙门详允,就便冠带成婚讫,例该请给诰命、禄 米、从人,理合按季开列类奏,伏乞敕“下礼部,照例将 某县主、郡县乡君选配子弟某等,授以县主、郡县乡 君仪宾职事,赐给诰命、禄米从人等项。”臣等不胜感 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尉某赍捧,谨具奏闻。 计开:某郡王府一、某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某 嫡庶第几女某县主、郡县乡君见年若干岁、妃夫淑 人某氏,于某年月日嫡生,如系庶出者云第几妾某 氏于某年月日庶生,于某年月日具奏请封选婚于 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会选到某府州县 某籍某人嫡长次男某,见年若干岁,先于某年月日 申呈抚按衙门详允就便冠带成婚讫。

    凡《仪宾恩恤》,万历十年议准:仪宾禄米,因于郡县主 君丁忧,仍全给,至妻亡之后,截日住支。若仪宾先故, 不分有无子嗣,郡县主君等亦止半给养赡诰命,仍 许请给。其仪宾身后恤典,一概停免。至于中尉之女, 听从选配,不必请授宗女宗婿名色,亦不给与婚嫁 之资。长史教授等官,将选配子弟,开报巡抚衙门,径 行给札冠带成婚。量免本身杂泛差役。仍听自便。不 必在府朝参。如有志举业、不愿冠带者、听其与民生 一体考选应举出仕万历七年例

    熹宗天启五年选驸马尚公主

    按《明通纪》:“天启五年七月,选驸马刘有福尚六公主, 齐赞元尚七公主。有福十五岁八月十五午时生父 刘宗正,母郑氏。齐赞元十四岁十一月二十六日子 时生,父齐歌凯。”

    皇清

    崇德元年

    《大清会典》。“崇德元年,公主等册封仪。”“册封诸公主礼。”

    是日、内院捧册置龙亭内、陈设于

    崇政殿请

    旨“授封持。”

    节官前导。次《龙亭》、次册封官行。至公主府门、《公主》

    率侍从妇女迎出仪门之东、向西立。设黄案一于府门前。册封官自龙亭捧置黄案上。由仪门入、设于堂前幄内。设

    节案于册案之南。册封官于

    《节》案之东向西立,公主随入于

    节案之西、向东立。册封官引公主进至

    节案之南、向北立。行二拜、“一跪一叩头” 礼毕。公主

    复跪。宣册官及展册官于

    节案之东向西立。将满洲、《蒙古》、汉字三体册文,次

    第。宣读毕仍置案上。公主复行“二拜一跪一𨙫头礼。” 宣读官自案上捧册授公主右旁侍女。侍女跪接转授公主。公主捧受转授左旁侍女。复行“二拜一跪一叩头” 礼毕。公主送。

    节至仪门外册封官持

    节复

    命。是日、诸王贝勒及文武各官、俱于

    崇政殿前分翼序立

    皇上陞殿、乐作。“陞座”、乐止。诸公主由右门至

    崇政殿于

    皇上前、行“六拜三跪三叩头礼。”次进

    清宁宫于

    “皇后前、行六拜三跪三叩头礼。”次诣

    东关雎宫宸妃

    西麟趾宫贵妃

    东衍庆宫淑妃

    西永福宫庄妃前、各行四拜二跪二叩头礼。毕。

    皇上还宫。诸公主各回府第。公主属员各于公主前

    行庆贺礼

    公主婚礼。崇德间定、“公主下嫁于朝臣。” 定婚进

    献用《一九礼》:用骆驼马。设宴七十席,行聘进献用《九九礼》:用骆驼鞍马盔甲下嫁日,设宴九十席如下:

    嫁外藩,止用牲酒,不设筵席。

    郡主婚礼:崇德间,定“亲王女嫁于朝臣,进聘礼马十五匹,鞍十五副,盔甲十五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亲王例。”嫁于外藩王、贝勒、台吉等,定婚,行七九礼。用骆驼马羊。筵宴,宰牲五、九次行聘礼,马六十匹,牛六十头,羊六百只。娶日宴,宰牲七、九媵,送侍婢八名,男妇五户。

    县主婚礼:崇德间,定“郡王女嫁于朝臣,进聘礼,马十三匹,鞍十三副,盔甲十三副。” 定婚日、嫁日、筵宴如郡王例。嫁于外藩王、贝勒、台吉等。定婚、行礼、筵宴,如亲王女例。次行聘礼,马五十匹,牛五十头,羊五百只。娶日宴,宰牲七九媵,送侍婢七名,男妇四户。

    郡君婚礼:崇德间,定“贝勒女嫁于朝臣,进聘礼,马十一匹,鞍十一副,盔甲十一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贝勒例。嫁于外藩王、贝勒、台吉等。定婚行礼,如亲王女例。筵宴,宰牲三九次。行聘礼,马四十匹,牛四十头,羊四百只。” 娶日宴,宰牲五九媵,送侍婢六名,男妇三户。

    县君婚礼:崇德间,定“贝子女嫁于朝臣,进聘礼,马九匹,鞍九副,盔甲九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贝子例。嫁于外藩王、贝勒、台吉等,定婚,行礼,如亲王女例。筵宴,宰牲二九次。行聘礼,马三十匹,牛三十头,羊三百只。” 娶日宴,宰牲三九媵,送侍婢五名,男妇二户。

    乡君婚礼。崇德间,定“镇国公女、辅国公女嫁于朝臣,进聘礼,马七匹,鞍七副,盔甲七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镇国公、辅国公例,嫁于外藩王、贝勒、台吉等。定婚行礼,如亲王女例。筵宴,宰牲二九。次行聘礼,马二十五匹,牛二十五头,羊二百五十只。娶日宴,宰牲三九。镇国公女媵送侍婢四名,男妇二户;辅国公女媵送” 侍婢三名、男妇二户。

    公主仪仗

    纛一对。朱红薰竹竿、长一丈三尺。间缠以藤。下有铁䂎、上安镀金顶、饰以红缨。悬素段旗、红绣曲柄伞一把。红段为之、上绣宝相花馀制与亲王曲柄伞同。

    红绣花伞二把。直柄。馀制同曲柄伞

    红绣方扇二把。高二尺四寸五分。阔二尺二寸。面背皆红段。面绣孔雀。背销金火焰。朱红合竹柄、长九尺二寸

    黑花扇二把。制同红绣扇

    吾杖一对

    立瓜一对

    卧瓜一对

    骨朵一对

    翟车一乘。红段顶衣。青段缘边、并沥水馀制与亲王轿同。

    朱轮车一乘。红段顶衣、青段缘边、并沥水馀制与贵妃车同。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公主婚礼,顺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礼马七。

    匹鞍七副盔甲七副

    县主婚礼。顺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礼马五匹,鞍五副。盔甲五副。

    郡君婚礼。顺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礼马四匹,鞍四副。盔甲四副。

    县君婚礼:顺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礼,马三匹,鞍三副。盔甲三副。

    乡君婚礼:顺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礼,马二匹,鞍二副,盔甲二副。

    顺治九年定凡奉

    皇上赐婚。公主郡主等、外藩王以下、内外各官、俱朝

    服于

    中和殿或于

    位育宫谢

    恩不赞行三跪九叩头礼。成婚日、再行三跪九叩头。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题准“郡主、县主、郡君授封礼。”

    仪俱与公主同

    固伦公主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等项。各嵌东珠十颗。服用翟鸟五爪、四团龙补、五爪龙段、妆段、满翠四补等段

    和硕公主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等项。各嵌东珠九颗。服与固伦公主同。

    郡主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等项。各嵌东珠八颗。服与公主同。

    县主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等项、各嵌东珠七颗。服用蟒段妆段、各样花素段

    郡君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服饰与县主同。县君冠服,顺治九年题准冠顶等项各嵌东珠五颗。服与郡君同。

    乡君冠服:顺治九年题准、镇国公女乡君冠顶等项,各嵌东珠四颗,服与县君同。辅国公、女乡君冠顶等项,各嵌东珠三颗,服与县君同。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定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女嫁于”

    外藩媵送,满洲男妇二名。蒙古汉人男妇六名。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女媵送、不许用《满洲》。止用蒙古汉人男妇六名。宗室女媵送、蒙古汉人男妇四名。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定外藩亲王女媵送侍婢八名。”

    男妇五户。外藩郡王女媵送侍婢七名,男妇四户。外藩贝勒女媵送侍婢六名,男妇三户。外藩贝子女媵送侍婢五名,男妇二户。外藩镇国公女媵送侍婢四名,男妇二户。外藩辅国公女媵送侍婢三名,男妇二户。一等台吉他布囊以下四等台吉他布囊以上女系属下人媵女二口。家下人媵女六口。台吉等女出嫁、媵送侍婢,许增两名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八年定。凡奉

    旨赐婚。郡主以下者谢

    恩行礼、俱由礼部具题。又定、出嫁郡主县主归宁

    母家有给人口者,不准给。满洲,准给蒙古、汉人八名。出嫁郡君以下、乡君以上归宁,准给蒙古、汉人六名。出嫁镇国将军女以下、宗女以上归宁,准给蒙古、汉人四名。

    公主驸马部总论

    《易经》。

    《归妹卦》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 吉。

    程传六五居尊位,妹之贵高者也。下应于二,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后,正婚姻之礼,明男女之分,虽至贵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贵骄之志,故《易》中阴尊而谦降者,则曰“帝乙归妹”,《泰》六五是也。贵女之归,唯谦降以从礼,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饰,以说于人也。娣媵者,以容饰为事者也。衣袂,以所为容饰也。六五尊贵之女,尚礼而不尚饰,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望,阴之盈也,盈则敌阳矣。“几望”未至于盈也。五之贵高,常不至于盈,极则不亢其夫乃为吉也。女之处尊,贵之道也。本义六五柔中居尊,下应九二,尚德而不贵饰,故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无以加此,故又为月几望之象,而占者如之则吉也。丹阳都氏曰:“月者至阴之精,而群阴之主,女君之象也。几望,言女君之谦盛而未盈也。望则盈矣,吉宜家之谓也。”《节初》蔡氏曰:“袂衣,袖君,小君。尧降二女于妫汭,而后世一称湘”君,一称夫人,嫡例为君,而馀皆媵也。云峰胡氏曰:“娣以容饰为事,五君也,岂假容饰以悦人者?故曰‘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良在德而不在袂也’。”下三阳皆以女德称,六五柔中居尊,下应九二,是帝之女而下嫁者也。而不盛其服饰,德之盛无以加于此矣,故又取《月几望》之象。月几望在《小畜》,《中孚》以位言,阴盛而与阳亢也。在《归妹》以德言,阴盛而可与阳对也。本义于二与四皆以女之贤称,于初则曰“在女则为贤正之德”,于五则曰“女德之盛,无以加此”,其旨深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正中,以贵 行也。

    程传以“帝乙归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礼而不尚饰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贵而

    “行中道也。”柔顺降屈,尚礼而不尚饰,乃“中道”也。本义。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故不尚饰。云峰胡氏曰:《本义》于《渐》独释二与上之象,于《归妹》独释初与五之象。《归妹》《渐》之反,《渐》之上以无应为高尚之贤,《归妹》之初以无应为贤正之娣,《渐》之二为臣志,不在于温饱,即《归妹》之五为君德,不在于饰。《本义》谓二有恒久之德,五有中德之贵。提出两“德”字,真只为女之说,以动者戒矣。士大夫之轻动。当如何哉。

    春秋四传

    庄公元年单伯逆王姬

    《春秋》:庄公元年“夏,单伯逆王姬。”

    《公羊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 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 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 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适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于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我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

    《穀梁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 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 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 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

    《礼》,“尊卑不敌,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释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婚之意者,天子与诸侯尊卑不敌,若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若行婚姻之好,则废君臣之礼,故使诸侯主之。

    《春秋》:“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左传》,“为外礼也。”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于 外何以非礼?筑于外,非礼也。其筑之何以礼?主王姬 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于路 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群公子之舍则以卑矣,其道必 为之改筑者也。”

    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

    《穀梁传》:“筑,礼也;于外,非礼也。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 者必自公门出,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已卑,为之筑节 矣。筑之外,变之正也。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 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 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

    “公门”,朝之外门。主王姬者当设几筵于宗庙,以俟迎者,故在公门之内筑王姬之馆。释曰: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传云:“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然则不言齐侯之来迎,乃是常事,不录,而云“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者,《春秋》之例,得常不书。庄公亲逆,是礼而书,故知非其逆于齐也。今王姬嫁于齐,而使鲁为主,齐侯如鲁亲逆,当合书经。但齐是鲁仇,不使齐侯得与君为礼,故不书之耳。旧解天子诸侯亲迎,皆不至妇家,今恐不然。何者?此时王姬,鲁主婚,故不至京师。《诗》称“亲迎于渭”者,为造舟、为梁张本焉。知文王不至太姒之家,略举所疑,遗之来哲。

    《胡传》:“鲁于王室为懿亲,其主王姬亦旧矣,馆于国中, 必有常处,今特筑之于外者,《穀梁》子以为仇雠之人 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 故特筑之于外也。筑之于外,得变之正乎?曰:不正,有 三年之丧,天王于义不当使之主;有不戴天之仇,庄 公于义不可为之主,筑之于外之为宜,不若辞而弗” 主之为正也。是以君子贵端本焉。或曰:“天王有命,固 不可辞。使单伯逆于京师,上得尊周之义,为之筑馆 于外,下未失居丧之礼,奚为不可?”曰:“以常礼言之可 也。今庄公有父之仇,方居苫块,此礼之大变也,而为 之主婚,是废人伦,灭天理矣。《春秋》于此事一书再书 又再书者,其义以复仇为重,示天下”后世臣子不可 忘君亲之意,故虽“筑馆于外”,不以为得礼而特书之 也。

    申鉴

    《时事》

    尚主之制,非古也,釐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 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凌 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

    册府元龟

    《选尚》

    昔者尧以二女嫔于虞周以太姬配胡公盖王姬之下嫁由古道也。秦汉而降以选尚为重义取于承配 势极于崇盛曷尝不慎择世胄参求隽望或奋勋之 族隆尚贤之美或贵戚之懿笃因亲之好自魏晋之 后著之班籍预国婚之选者悉加驸马之拜爵品通 贵荣宠兼极自非履谦而思义共泰而处和者亦曷 能克终而无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