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皇极典 第二百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卷
明伦汇编 皇极典 第二百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

     第二百六卷目录

     正朔部艺文

      正朔议          晋傅元

      改正朔制         唐制集

      春王正月考        明吕坤

      春王正月论         徐芳

     正朔部纪事

     正朔部杂录

    皇极典第二百六卷

    正朔部艺文

    《正朔议》
    晋·傅元

    帝王受命,应历禅代,则不改正朔,遭变征伐则改之。 舜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无改正之文。唐虞正朔皆 同,明矣。夏殷周革命乃改,魏受汉禅,亦已不改,至于 服色,皆从其本,唯节幡用黄。大晋以金德王天下,顺 五行三统之序矣。

    《改正朔制》
    唐·制集

    朕闻“上皇纂历,则天地以裁规;大圣握图,法阴阳以 施化。故能牢笼品类,陶铸生灵,敷景运于休期,阐宏 基于光大。”昔有隋失驭,率土分崩,赤县为禾黍之场, 苍生遇涂炭之酷。我高祖神尧皇帝龙兴分晋,凤起 寰区,殄枭獍而安八荒,翦鲸鲵而清四海。太宗文武 圣皇帝膺昊穹之历数,鼓雷电之雄威,服远冠巢燧 之前,开边越羲农之际,鸿名迈于三五,茂绩隆于往 初。高宗天皇大帝禀雷泽之灵符,降天纵之神器。湛 恩所被,匝乾坤覆载之乡;至化所覃,尽舟车所通之 境。抚璇丹极,辑瑞苍岩。天平地成,淳风起千年之运; 乐和礼备,宝祚隆三圣之基。“逖听王猷,熙开帝载。朕 以虚薄,虔奉睿图,业业兢兢,不遑寝”食。幸穹昊贻祐, 宗社延祥,河荐合天之符,洛出永昌之箓。时和岁稔, 远肃迩安,斯皆先德所延,屡彰嘉贶。自恭临兆庶,已 积炎凉,尚想移风,未臻于至道;顾循菲德,愧切于深 衷。思弘顾托之恩,再阐混元之始。夫以元穹列象,三 辰以之丽天;厚载含章,五行于焉纪地。《易》曰“三五以 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 下之象。水火相变,其卦为革。《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 言五德更相生,变革万象,故帝王改正施教,明受之 于天,不定之于人者也。仲尼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 可知也。”盖以文质相因,法度相改故矣。是以伏羲、高 阳、有周皆以建子之月为正,神农、少昊、陶唐、有殷皆 以建丑之月为正;轩辕、高辛,夏后汉氏,皆以建寅之 月为正。后虽百代,可知者以此。虽遭遇之不同,步骤 殊致,未有不表明轨物,以章灵命之符者也。我国家 创业,常有意乎正朔矣,所未改者,盖有由焉。高祖草 创,百度因循。隋氏、太宗纬地经天,日不暇给。高宗嗣 历,将宏丕训,改作之事,屡发圣谟,言犹在“耳,永怀无 及。自五帝缵统,三王驭宇,或父子相承,同体异德;或 金木迭改,应天顺人。故纳麓登庸,粤受终于文祖;干 戈革命,必理历于明时。”然则“开元”配永,肇自阳来之 旦;统历履端,基于朔易之首。孳萌发内,气律由中,品 物任而昭苏,生类荡而敷革。是知夏之人统,不逮殷 之地正;殷之地正,有劣周之天统,元命所苞,实在兹 矣。周文稽古,制礼于成王之日;汉高握德,改元于武 皇之代。则知文制大备,未遑于上业;损益之道,谅属 于中平。朕所以遵饰《礼经》,奉成先志。今推三统之次, 国家得天统,当以建子之月为正,考之群艺,厥义明 矣。宜以永昌元年十有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十有 二日改腊月。来年正月改为一月。自载初元年正月 一日子时已前,“大辟罪已下罪,无论已发觉未发觉, 已结正未结正,系囚见徒,皆赦除之。其谋反大逆缘, 及子孙杀祖父母、父母,部曲容女,奴婢杀主,不在赦 限。布告遐迩,咸知朕意。”

    《春王正月考》
    明·吕坤

    胡氏谓孔子以夏时纪周岁,昔人疑之。胡氏云:“不曰 《春秋》天子之事乎?”余尤疑之。夫诸侯大夫,天子所得 而诛赏予夺者也。孔子不得诛赏予夺,而正其可诛 可赏、可予可夺之罪,以为是夫也,虽不华衮斧钺于 天子之庭,而得褒贬荣辱于是非之口,此史官法官 之事,非天子之事也。若召而爵之,执而戮之,则天子 “事矣。”“然则孔子罪我”之言何谓也?曰:“是非褒贬之笔, 人之所忌也。爱憎毁誉之口,或罪我不明;乱臣贼子 之徒,或罪我不公,非罪我行天子之事也。”《孟子》《春秋》 天子之说,已加孔子未有之权,胡氏以改正朔为天 子之事,又加孔子以无王之罪。夫改正朔,易服色,异 姓受命之事,非但天子之事也。孔子周人也,而改周 之正朔,岂直无时王,亦无武周矣,行夏之时,不过师 弟之私语。《鲁史》者,公天下垂万世之书也。天下奉正 朔,五六百年矣,习知子之为正月,五六百年矣,非革 命而一旦改之,此岂行天子之事,乃无天子之事耳。

    孔子,尊周者也,从周者也。方以有君倡天下,乃革时
    考证
    王之正朔,以无君自“处,何以讨人?非惟不忍,亦不敢

    矣。”或曰:“春秋岁月,固夏正也,岂能为孔子讳?”曰:“周虽 以建子为岁首,而未尝以十一十二一月为春,二三 四月为夏,五六七月为秋,八九十月为冬。何以知之? 寅月为春。自唐尧命羲和授时以来,虞、夏、商、周未之 有改也。是夏之时,乃唐虞之时,非夏所得专也。寅卯 辰为春,巳午未为夏,申酉戌为秋,亥子丑为冬,非周 所得改也。吾姑以天道明之,日中星鸟,尧殷仲春,周 以为孟夏;日永星火,尧正仲夏,周以为孟秋;宵中星 虚,尧殷仲秋,周以为孟冬;日短星昴,尧正仲冬,周以 为孟春。是尧以天象定四时,而周乱天象也。以物理 明之,鸟兽孳尾,尧在仲夏,周在孟夏,鸟兽希革。尧在 仲夏,周在孟秋,鸟兽毛毨。尧在仲秋,周在孟冬,鸟兽 氄毛;尧在仲冬,周在孟春。”是尧以物理占四时,而周 乖物理也。以文义明之,春者,蠢也,言万物之形动而 神未爽,蠢然无知也,故“蠢”从春。今之子丑寅月,是万 物动时乎?夏,大也,言万物之昌大也。今卯辰巳月,是 万物昌大时乎?秋,揪也,言万物之收敛也。今之午、未、 申月,是万物收敛时乎?冬,终也,言万物之完毕也,今 之亥月,犹近完毕。酉、戊两月,是万物完毕时乎?是苍 颉以文义名四时,而周昧文义也。武、周之谬,亦至此 乎?以商家考之,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 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此太甲即位改元也,曰“惟三 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此太甲 之复辟也。”此见殷人岁正首丑,而未尝以十二月为 春也。孔氏汤崩逾月,则附会之谬耳。以周家考之,《豳 风》,周公作也;曰七月流火,则建申之星躔也;曰九月 肃霜,则戌月之天气也;曰“春日载阳,有鸣仓庚”;五月 鸣蜩,则辰月午月之景物也;八月剥枣,十月陨箨,则 酉月亥月之节候也。“爰求柔桑,采繁祁祁”,则辰月之 人事也。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一证也。“四月维夏,六月 徂暑”,此周诗也。谓卯月为夏可矣,谓巳月为暑可乎? 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二证也。曾晰《言志》曰:莫春者,春 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辰月浴风,吾已怪其太蚤, 而谓为寅月可乎?或曰温泉自“可浴”是矣。然则舞雩 之风亦温风乎?寅月树木便有可息之荫乎?周家改 建不改时,此三证也。《周礼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 女。”朱子解《桃夭》,已知其时矣,及解《孟子》,又有周七八 月,夏五六月之说,岂以桃夭非丑月乎?又《周礼》仲春 勿用牡,岂非为其孳尾乎?则仲春必非丑月矣。周家 改建不改时,此四证也。《君牙》,《周书》也。曰“涉于春冰”,言 薄也。周之春果在子丑寅,则冰正坚厚,未为薄矣。曰 “夏暑雨,冬祁寒。”周之夏果在卯辰巳即暑,未若午未 月之为暑。周之冬果在酉戌亥即寒,未若子丑月之 为寒。曰“服田力穑,乃亦有秋”,申果周之季秋乎?则百 谷之登,必于酉戌两月而后定其有无,当云乃亦有 “冬矣,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五证也。吕不韦虽秦人,庄 襄未灭周时,犹用周正,其作《月令》犹然夏时,周家改 建不改时。此六证也。秦史纪事,每书元年冬十月,是 前乎周者,商改建不改时;后乎周者,秦改建不改时。 周公之识,果出李斯之下乎?始皇建亥为岁首,徒崇 水德,乖谬已甚,乃能改周时行夏时乎?若夏时复于 秦,则《纲目》大书特书矣。是秦改周,正因周时,周之改 建不改时,此七证也。盖子者,一阳来复之初,万物发 生之始,周历崇天统,故特标为“岁首”,朝觐会同、颁历 授时、郊庙庆贺,皆重此月,犹今之庆长至然。至其纪 月定时,仍以寅为孟春耳。且《周礼》有正月,有正岁,三 正迭建,各有正岁,建以为年首,重以为事先,尊以纪 五行之运气,新一代之制作,与正月之正不相干涉。 盖三建乃岁正,而正月乃月正,犹兄弟十二人,或以 贵,或以贤,首事当尊,惟父母委任,而兄弟之行不可 乱也。此三代建正之说,非改月改时之谓也。或曰:周 以子月为岁首,至寅月将何书?曰“春王正月也。”曰:何 以知之?以秦事知之。秦以亥月为岁首,每岁首云冬 十月,至于寅月则书春正月。如云春正月,赵将张耳、 陈馀立赵歇为王,春正月,项籍尊楚怀王为义帝,是 秦正亦建寅也。由此观之,不可知乎?汪克宽不考《豳 风月令》,而独以改岁在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之后,及 《唐风》“蟋蟀在堂”,“岁聿云暮”之说,明周家之建子为正 月孟春,不知周家子月改岁而未改月,又以《孟子》“七 八月之间雨集”,为夏五六月之证。余以为七八月间 不如五六月之多雨。然七八月之忧旱,七八月之雨 集,亦是常事。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此 所谓冬夏者,夏正乎?周正乎?若云周之冬夏,则卯辰 巳月之热,未必若巳午未月需水之亟;酉戌亥月之 寒,未必若亥子丑月望汤之甚也。何不曰“秋日则饮 水,春日则饮汤”乎?又徒杠舆梁,成于十一月十二月, 疑于太晚。因知十一月、十二月为夏之九月、十月,不 知病涉之人,惟子丑月为甚,谓此时杠梁已成,民未 病涉,非谓至此时始修造耳。自汉以来,言春王正月 者纷纷聚讼,先儒谓为千载不决之论。余之辨析,极其毫厘者,欲以白孔子行天子之事,改正朔之冤,决 千载之疑耳。或曰:“孔子周人也,而曰行夏之时”,何也? 曰:“周以子月为岁首,不如夏以寅月为岁首。”非谓周 以子月为春,不如夏以寅月为春也。只为朱子周七 八月,夏五六月,一解之误,遂启无穷辨口,注书可不 慎乎。

    《春王正月论》
    徐芳

    事有疑于传,而信于经者,奚从乎从经?有疑于经,而 信于理者,奚从乎从理?以理饰经,为诬而已矣;以经 轧理,为臆而已矣;以臆益诬,为畔而已矣。《春秋》二百 四十年间,纪天子诸侯大夫陪臣之事,天人得失灾 祥之数,是者进,非者退,笔者荣,削者辱,翼翼乎辨矣。 其弁诸册曰“春王正月”云,犹《书》之稽古帝尧,易乾元 而诗《关雎》也。此而疑,将奚弗疑矣?而舛焉亦将无弗 舛者矣。何居乎测者之烦,而所见之互龁也?故有以 夏时冠周月者,胡安国也。有以周之时月俱改者,郑 元、陈宠也。有以《春秋》之列国异书,周之二时并用者, 刘知几、张敷言、朱晦庵也。安国之说,本于行夏时,似 矣。其言曰:“以夏时冠周月,法后也;以”周正纪事,不敢 自专也。约其指,是周改月不改时也,夫子乃冠之耳。 夫时之传久矣,周不自改,而子改之,使冬而冒春之 名,秋而奸夏之寔,悖甚矣,奚后之法?夫匹夫而擅天 子之正朔,而曰“不自专”,夫谁与之耶?且子将以行夏 时也。向也以夏时还夏而时存,今以夏时谐周而时 亡矣。是亦不可已乎!陈氏《时月俱改》之说,盖惑于周 正而附会之。刘知几考之《传》而不合,因遂以《列国》用 夏正,《鲁史》用周正。而朱晦庵意合之,则以二者各适 而惟人所从;张敷言意分之,则以一为民俗之所用, 一为史策之所书,而并行不悖。是夏与周两存之矣。 后世博综之儒若罗泌、史伯璇、杨慎之徒,皆踟蹰焉 而无所主,岂非事难于定论乎?然而其疵可指也。鲁 与列国,并建为侯邦者也,史不同,其奉周一也。列国 用夏正,鲁奈何独用周正乎?一编之中,书列国一例, 书鲁事又一例,是合两代之时为一书也。《春秋》岂有 是乎?而史之所纪一时,民之所用一时,是又一王之 世两正朔也。政孰严是而可自便若此乎?凡是皆知 《周正》之非,而特不敢断乎为夏,则姑两存之。夫既两 存之,则其是非尚未泯也。至近世阳明王氏之说出, 而始荡而不可测矣。其言曰:“阳生于子而极巳午,故 春尽寅而夏尽巳。阴生于午而极亥子,故秋尽申而 冬尽亥。自一阳之《复》至六阳之《干》而春夏,自一阴之 《姤》至六阴之《坤》而秋冬。果”若是,则夏之“子丑”而冬,卯 辰而春,午未而夏,酉戌而秋,皆误矣,时至周始协也。 《夫子》又取夏时乎?如曰“子亦可春,午亦可秋”云尔, 日与岁无择也。阳始于子,吾将以子后之夜皆为昼; 阴始于午,吾将以午后之昼皆为夜。有不笑其狂悖 者乎?月与时相丽以成岁者也。月统乎节,历二节而 一月成;时统乎月,合十有二月之四时而一岁备。前 不可嬴,后不可缩也。今也取仲冬而孟春之,是夏之 十二月至周胥易次也。《月令》不其淆乎?一时之中,无 故而夺其月;二、三月之中,无故而换其节。六割春之 二以缀前岁之冬,而春为无首;斥冬之二以延来岁 之春,而冬为无终。岁何繇成?而时何繇叙乎?尧之为 治也,羲和之命寔在釐百工、熙庶绩之始,而鸟、火、虚、 昴之四星,候以四仲之分。至历今三千馀年,未之或 爽焉,宁独谬于周欤?周如改时,则是星鸟于夏,星火 于秋也。岂周革商,亦遂能革天欤?有扈氏威侮五行, 启则讨之,羲和俶扰天纪,引侯徂征,爰声厥罪。信如 阳明所云,其去亦宁有几?《王制》:“天子巡狩方岳,命典 礼考时月正日,君有变易礼乐者流之。”今既自紊之 矣,夫谁与考?且礼莫大时,而顾忒之以倡邪?是数者, 质之狂瞽之人无惑焉,而谓出之武王之君,周公之 相,有以知其必不然也。且其绎经者曰:“商而改月,则 《伊训》必不书‘元祀十二月;秦而改时,则《史记》必不书 元年冬十月;周而改时与月,则《春秋》必不书‘春王正 月’’。”而其所援引者,不过杂记纷驳之议,汉儒历数旷 眇之语,蔓衍牵摭,务信其臆,姑不具论。殷革夏者也, 建丑而月不改;秦革周者也,建亥而月不改。独周改 之,周之德宁直逊殷人乎?彼秦政之暴狠暗戾,金可 铸,石可鞭,书可燔,边可筑,六国可郡县,皇帝之号可 并建,所以夸前烁后,靡不竭蹶,独于时之在天,犹谨 率焉,乃武周之更张诡恣,更出秦政下耶?然则如之 何?曰:信《经》。《经》曰“春王正月”,则周之必以孟春寅月为 正也可知矣。周必不能以仲冬十一月为正,则周之 时仍夏时,月仍夏月可知矣。周之时月仍夏,则史如 是纪,子亦如是书,而夏时冠周,与周改时之说同谬 又可知矣。至子丑异建,不过用为岁首,爰自别于胜 国,或莅朝于是,颁朔于是,如《伊训》十二月而称元祀, 《周礼》十二月而称正岁之类。其他大礼大政,则断属 之孟春建寅之正月。时以是而授,历以是而颁岁功 以是而始终,昊天以是而钦,若所谓殷因夏,周因殷其在是乎?天地之大,古今之寥廓,吾何准哉?准诸理 而已矣。然则阳明氏非信《经》欤?曰:“信而误吾之信。”《伊 训》即殷之因夏以明,周之因阳明之信《伊训》,即殷之 因夏以疑周之革;吾之信《春秋》信以不改夏者,理之 所必然;阳明之信春秋信以改夏者,事之所或有。盖 胡氏能知行夏时之善,而不能解于变时易朔之戾 于从周;阳明氏能知冠夏时于周月之非,以为《春秋》 惧乱贼而首其僭,夫子所不为,而不能察时月之必 不可更,几欲寘武周于秦政,下加以“俶扰天纪”之名 而不顾,始于执《传》,而中于泥经,终于不信《传》,不信经 而信臆,以益其诬而滋之畔,无宁两存者之疑之乎? 时月如此二百四十年,微文逸事,荒于时代,讹于《载 记》,爚于后儒之覆射者,其可胜道耶?

    正朔部纪事

    《汉书贾谊传》:“谊年少,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 士,迁大中大夫。谊以为汉兴二十馀年,天下和洽,宜 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 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 也。”

    《后汉书陈宠传》:“元和二年,旱,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 以为断狱不尽三冬,故阴气微弱,阳气发泄,招致灾 旱,事在于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议,宠奏曰:‘夫冬至之 节,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兰射于芸荔之应。《时令》曰: ‘诸生荡,安形体,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 通,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阳气已至’’”, 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 三微成著,以通三统。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 若以此时行刑,则殷周岁首,皆当流血,不合人心,不 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狱刑无留罪。”明大刑毕 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若以降威怒, 不可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议者咸曰:“旱之所 由,咎在改律。”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三微,而化致康 平,无有灾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异,往 往为患。由此言之,灾害自为它应,不以改律。秦为虐 政,四时行刑,圣汉初兴,改从简易。萧何草律,季秋论 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寔颇 有违。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永年 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当 《月令》之意,圣功美业,不宜中疑。”书奏,帝纳之,遂不复 改。

    《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 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十二月,封魏帝为陈留王, 行魏正朔。”

    《宋书武帝本纪》,永初元年“六月,封晋帝为零陵王,令 食一郡,行晋正朔。”

    《南齐书高帝本纪》:“建元元年,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 丹阳县故治,行宋正朔。”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夏四月,封齐帝为巴陵王, 全食一郡,行齐正朔。”

    《陈书武帝本纪》:永定元年“冬十月诏曰:‘礼陈杞宋,诗 咏二客,弗臣之重,历代斯敦。梁氏钦若人祇,宪章在 昔,济河沈璧,高谢万邦,茅赋所加,宜遵旧典。其以江 阴郡奉梁主为江阴王,行梁正朔’。”

    《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元年,封魏帝为中山王,食 邑万户,行魏正朔。”

    《唐书李光弼传》:“宝应元年,浙东贼袁晁反台州,建元 宝胜”,以“建丑”为正月。

    正朔部杂录

    《礼记大传》:“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 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陈注“正者年 之始,朔者月之初。”全改正朔,所以授民时也。

    蔡邕《独断》“三代年岁之别名。唐虞曰载,载,岁也,言一 岁莫不覆载,故曰载也。夏曰岁,一曰稔也。商曰祀,周 曰年。”

    《井观琐言》商周改正朔之说,张敷言分史册所用、民 俗所用二项,为言极好。蔡九峰、陈定宇诸儒偏主一 说,各有所碍,终不可通。张氏此说,足为前辈解纷疑, 得事理之实。然朱子答吴晦叔书,已尝曰:“或是当时 二者并行,惟人所用。”则张说亦有所本。

    病榻手欥秦以建亥之月为岁首,自是不思古之乱 制。汉之陋儒,伪造《易纬》云:尧以甲子天元为推术,甲 子为蔀首,起十月朔,而谓秦首亥本此是其瞽说,与 《尧典》背矣。宋朱震又曰:“连山首艮,风始于不周,实居 西北,于辰为亥,此颛顼所以首十月也。”是因汉儒之 陋,而又诬颛顼矣《玉堂鉴纲》胡安国曰:“前乎周者,以”丑为正。其书始即 位曰“元祀”,十有二月曰“三祀”,十有二月朔,则未尝改 月也。

    《丹铅总录》:“《文选古诗十九首》,非一人之作,亦非一时 也。其曰‘玉衡指孟冬,而上云促织’,下云‘秋蝉’,盖汉之 孟冬,非夏之孟冬矣。汉袭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汉之 孟冬,夏之七月也。其曰‘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则 汉武帝已改秦朔,用夏以后时也。三代改朔不改月, 古人辨证,博引经传多矣,独未引此耳。”又唐储光曦 诗《夏王纪》“冬令,殷人乃正月。”此亦一证

    《续问奇类林》:郑室甫云:“康成谓帝王易代,莫不改正。 尧建丑,舜建子,舜摄位,未改尧正,故云正月上日。即 位改正,故云月正元日,非也,犹云令月吉日良辰耳。” 王肃辈皆言:“惟殷周改正,易民视听,夏已上皆建寅 是也。”

    《庸书》或曰:“‘周正改时与月乎?”曰:“改’。予尝思之矣,有至 理存焉:春夏阳也,阳生于子而极于巳;秋冬阴也,阴 生于午而极于亥。夫行夏之时,夫子之议礼也;春王 正月,夫子纪事之文也。礼有因革,事无增损,是非兼 存,裁之在人。若曰夫子截其冬而首春,则弑君变古 者,何以易其文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