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第038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三十八卷目录
闺孝部列传七
皇清二
汪弘量妻王氏 王如愚妻李氏
杨六斤妻冯氏 孙丕振妻左氏
罗纲妻王氏 刘氏
刘氏 冯碧妻张氏
良应妻赵氏 熊起麟妻廖氏
黄鸣阳妻熊氏 黄蘅妻杨氏
花氏女 毛上达妻王氏
传汝阜妻李氏 刘九嶷妻朱氏
马宥妻彭氏 王可荣媳赵氏
汪溱妻丁氏 郑晋德妻吴氏
汪氏女 程显爵妻孙氏
程朝节妻汪氏 程氏
黄氏女 程廷安妻李氏
邵氏二女 程祖圣妻汪氏
王文谐妻董氏 左干孙妻赵氏
孔尚坤媳方氏 鲁天璧妻邵氏
张旭妻孙氏 曹台岳妻方氏
龙氏女 王朝科妻吴氏
刘光祖妻董氏 汪大成妻张氏
张氏女 钮成惠妻杨氏
郭可妻陆氏 郭妇徐氏
张氏女 仲氏
林质彬妻黄氏 陈彧妻裴氏
仇兆麟妻徐氏 王绍妻钱氏
孙复儒妻金氏 王妇李氏
吴琳妻周氏 徐名贻妻张氏
庄天泽妻吕氏 吕南妻庄氏
荆世祥妻于氏 张与可妻何氏
乔鼒妻王氏 鲁志仁妻吴氏
韩日暹妻孙氏 韩日暹继室梁氏
万芬妻徐氏 熊国泰妻王氏
姜国桢妻张氏 吴玳妻韦氏
王维庆妻陈氏 沈兰妻叶氏
杨毓和妻何氏 丛魁林妻徐氏
王氏女 陆氏女
王贵一妻李氏 朱应辰妻仲氏
杨永龄妻罗氏 潘俊妻吉氏
蔡昂妻李氏 顾氏女
庄和妻朱氏 宋芳妻李氏
葛一鹤妻周氏 葛一麟妻仲氏
仲汝彝妻汪氏 汤辂妻王氏
蔡鼎金妻艾氏 徐大器妻周氏
陈琨妻朱氏 李廷楩妻成氏
王司理妻雷氏 杭跃龙妻王氏
贾得正妻庄氏 王德崇妻林氏
柳存贽妻俞氏 石应瑞女
金用干母金氏 赵桂妻华氏
许岩妻丁氏 田及时妻王氏
戴崑妻张氏 穰嘉祐妻李氏
张鼎焕妻张氏 傅大为妻卜氏
张星妻梁氏 李大权妻汪氏
胡遵夏妻刘氏 王锡民妻赵氏
张建鼎妻黄氏〈媳孙氏附〉冯大受妻华氏
吴国㻐妻黄氏 姜文诏妻杨氏
王家汲女 王都妻何氏
马希圣妻王氏 李东璧妻孙氏
陈宪妻吴氏 方朔年妻李氏
徐小峰妓妾楚氏 丁毅生妻李氏
庄民悦妻陈氏 张天牧妻李氏
丁鸿雯妻何氏 纪成妻李氏
张贞妻丁氏 罗思儒妻郭氏
曹守谷妻徐氏 石氏姊妹
盛损妻吴氏 童先第妻赵氏
鲁子球妻石氏 刘祁妻高氏
姜飞熊妻孟氏 任元龄妻徐氏
陈鼎和妻顾氏 薛化龙妻张氏
徐邺妻毛氏 陈幼学妻章氏
王氏 王氏女
方氏女 方震旸妻杨氏
钱嘉征妻沈氏 张惜惜
蔡昌登妻林氏 陈端姐
某氏女 郑震妻叶氏
颜尧揆妻李氏 潘维夏妻黄氏
程四达妻舒氏 丘厚妻黄氏
戴钲妻涂氏 萧魁莲妻黎氏
凌国士妻白氏 周国柱妻许氏
谢二姑 安于磐妻朱氏 李宗富妻鲤氏 翟弘宇妻翟氏
冯天祥妻毛氏 赵临大妻吴氏
段裁成妻杨氏 杨大生女
任倬妻郭氏 曹来王妻杨氏
闺媛典第三十八卷
闺孝部列传七
皇清二
汪弘量妻王氏
按《凤翔县志》:王氏,太学生汪弘量妻。弘量游闽,数年不归,王事老姑,问寝视膳,无少怠。姑病延医,医云:年老血虚,须人血合药方可治。氏曰:“但得姑愈,我不自惜。” 即引刀割臂,血升许,观者无不嗟叹,氏亦不觉痛苦,数日平复如初。姑亦寻愈,人以为至孝所感。
王如愚妻李氏
按《汧阳县志》:“李氏,诸生王如愚妻。性至孝,事翁姑无违。翁姑没,笃送终之礼。既葬,以家事付族人,夫妇庐于墓侧。御史旌之。”
杨六斤妻冯氏
按《延安府志》:“冯氏,杨六斤妻,府谷人。善事舅姑,以孝闻。旌表。”
孙丕振妻左氏
按《鄠县志》:“左氏,诸生孙丕振妻。翁疾危,屡治不效。氏焚香祝天,刲股烹羹,入药服之即愈。”
罗纲妻王氏
按《茂州志》:“王氏,罗纲妻。继母刘氏有病,氏割股以进,人称孝女。”
刘氏
按《茂州志》:“刘氏,宜振女,不知其夫名。姑杨氏病,氏躬侍汤药,日久未愈,吁天割股肉以进,姑获愈,以寿终。”
刘氏
按《茂州志》:“刘氏,宜振次女。母马氏病,氏朝夕侍养,衣不解带。后母病笃,哀号祈天,愿以身代。寻乃割股和药以进,母病遂痊。”
冯碧妻张氏
按《顺庆府志》:“张氏,冯碧妻。母病,氏夜祷天地,持刀割股,得少许。嫌不足又割,乃和药进母,母病获痊。”
良应妻赵氏
按《顺庆府志》:“赵氏,良应妻。性至孝,贼变,夫妇母子逃散。人传母被贼追溺,氏闻至彼亦溺。康熙九年旌其墓。”
熊起麟妻廖氏
按《顺庆府志》:“廖氏,熊起麟妻。事孀姑谨慎,纺绩供甘旨,十数年无倦。姑病,割股以进,遂愈。众欲请旌,却之而罢。”
黄鸣阳妻熊氏
按《武昌府志》:“熊氏,蒲圻人,乡举黄鸣阳妻。勤俭和惠,事翁姑及祖姑尽孝。鸣阳司铎当阳,氏遣侧室偕往,自留侍翁姑。姑病剧,跪进药饵,累月不寐,积劳成瘵,忽仆地死,翁姑伤之。”
黄蘅妻杨氏
按《武昌府志》:“杨氏,蒲圻黄蘅妻,当阳谕黄鸣阳媳。性和惠,居江夏,蘅赘其家。甲辰,姑熊氏没,越三百里来奔丧,抚棺恸哭。黄家世清白,丧具皆节省,氏力主从,厚解环佩佐之。归蒲逾年而卒。”
花氏女
按《荆州府志》:“花氏女,石首花秀卿之女。年十八,割股救亲,以孝著。”
毛上达妻王氏
按《荆州府志》:“王氏,江陵毛上达妻。姑病,氏刲股救之,获痊。乡人称其诚孝。”
傅汝阜妻李氏
按《南丰县志》:“李氏,傅汝阜妻,李陶滨尧女也。名兑顺,自号西安老妪。三岁识字,人称奇女。生母早丧,号哭彻晓,阶前亭柏顿萎。及嫁,事姑至孝。姑病,祈天愿代。明崇祯十五年,乡人夜梦神告曰:‘汝家火灾’。因与孝妇邻,得免。诘朝火发遽息。所著有《女史纂要》《后妃宝录》《壸范汇言》,俱烬于寇。康熙十六年丁巳,大师入闽” 剿韩大任氏,卧病在床,赋诗云:“丁巳年来九十秋,伤嗟城市忽墟丘。石名望夫夫何觏?桥号思亲亲已休。眼见两朝逢舜禹,身经九帝哭殷周。那堪子妇惊逃窜,惨听哀鸿泪莫收!” 是年,卒葬杨林渡。
===刘九嶷妻朱氏===
按《高安县志》:朱氏,明江藩石城王孙辅国中尉谋侥之女,孝廉刘九嶷妻。嶷于崇祯甲申闻变,赴沼殉难。父母曳救,嶷矢绝食。朱劝曰:“毋宁髡而隐乎?” 嶷曰:“孰与事父母?曰:‘吾佐之’。” 于是竭力事舅姑,尽色养,凡三十年。舅姑丧毕,将告祔庙。明日省牲治馔,集骏奔诸执事。朱就主妇位,执酳进炙,拜兴如礼,彻馔未易服而卒。时年五十有七。
马宥妻彭氏
按《溧阳县志》:“彭氏,诸生马宥妻,孝廉旭女也。性至孝,幼失恃,善侍祖母。于归后,姑病,日夜虔祷,愿以身代。岁丙午,父官寿州,祖母病笃,代父侍汤药,三十五昼夜不少息,力竭而死。县令王锡琯表其墓。”
王可荣媳赵氏
按《江浦县志》:“赵氏,王可荣媳。尝割股以救继姑。县令表其门。”
汪溱妻丁氏
按《六合县志》:“丁氏,汪溱妻。翁姑病笃,两割臂以救之,同时皆愈,旌表。”
郑晋德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生员郑晋德妻。生而纯孝,父病危,刲股以进,立愈。守令并旌之。”
汪氏女
按《歙县志》:“汪氏女,名福贞,汪于赓女。年十五,母病疯,父远馆,女奉汤药逾年,告天愿以身代。母没,殓毕,脱簪珥,易冥镪焚之,投缳死。”
程显爵妻孙氏
按《休宁县志》:“孙氏,低山程显爵妻。刲左股疗姑,姑病愈复作,又割右股。邑令闻之,旌表。”
程朝节妻汪氏
按《休宁县志》:“汪氏里沟女,适琅。”�程朝节姑病笃,氏刲股愈之,复延年一纪。邑令旌表。
程氏
按《休宁县志》:“程氏,副榜程其韬女。尝刲股和药,以疗父病。”
黄氏女
按《休宁县志》:“黄氏女,名时珠,父世亮,汊口人。病笃,女刲股以进。父没,哀伤而死。”
程廷安妻李氏
按《黟县志》:“李氏,名爱娘,程廷安妻。翁病疯,日代栉沐,勤奉养,数年不怠。”
邵氏二女
按《黟县志》:“邵氏二女,长名媚,次名扬,枧溪邵四保女也。媚年十五,扬年十三,从父入山伐木,父为虎所攫,扬抱其父,媚以斧斫虎,虎负重伤,置其父而奔,死于山中。媚以衣裹父伤处,负之而归,父得不死,一时士大夫歌咏其事。”
程祖圣妻汪氏
按《绩溪县志》:“汪氏,上田汪抱灵女,市中程祖圣妻。性至孝,事翁姑尽礼。姑病,刲股和药,请以身代。邑令旌其门。”
王文谐妻董氏
按《泾县志》:“董氏,名葵,双浪都王文谐妻。事舅姑至孝,姑性严峻,氏孝终不衰。夫远出,姑与舅俱病剧,氏忧泣无措,密祝天,割股肉和药以进,病寻愈。舅姑及夫归,皆不知也。亡何,氏将死,姑与夫启视手足,见臂上瘢,方知之。无子一女,适东隅赵志浩。”
左干孙妻赵氏
按《泾县志》:“赵氏,宁夏兵备如郊女,文学左重子干孙妻。年及笄,适孙。孙嗜酒而狂,氏敬之如宾。其在家孝父母,嫁则孝舅姑,生四子,织纴以教。归宁,遇父危疾,刲股肉以救。由是而夫疾,翁疾皆割焉。两臂崚嶒,不堪注目。县令旌之。”
孔尚坤媳方氏
按《池州府志》:方氏,孔尚坤媳。坤病剧,氏刲股作汤以进,臂创甚。医者云:“得活鼠皮傅之可止。” 俄行践一鼠,若神授焉。
鲁天璧妻邵氏
按《太平府志》:“邵氏,乌溪庠生鲁天璧妻。夫亡,氏年二十一,贫无立锥,纺绩自给,剖胸剜肝,以疗姑病。姑为再生。及没,葬祭尽诚。年六十四卒。”
张旭妻孙氏
按《太平府志》:“孙氏,采石张旭妻。尝刲股以疗姑疾,乡党称孝。”
曹台岳妻方氏
按《太平府志》:“方氏,庠生曹台岳妻。姑病,刲股愈之。”
龙氏女
按《安庆府志》:“龙氏女,名佛贞,望江人。康熙己酉。”
祖母范氏疾笃,佛贞夜祷神,刲股肉和粥以进,病立愈。
王朝科妻吴氏
按《安庆府志》:“吴氏,太湖人,王朝科妻。事姑至孝。姑病笃,氏割股食姑,病得痊。县令旌之。姑年八十,以为妇孝所致云。”
刘光祖妻董氏
按《安庆府志》:董氏,怀宁人,乡饮宾刘光祖妻。性温淑,孝养舅姑,奉餐必亲。姑宣氏病赢,一榻相依,尝药焚祷,七年如一日。夫出游,吴贼适陷城,执姑欲杀之。氏以身捍蔽曰:“姑老,宁杀我。” 辞气张皇,遂被重创,既仆而苏,犹策杖扶姑,夜行昼伏,逃窜得免。生平任恤喜施与,三子俱诸生。其仲沅以明经入国学。
汪大成妻张氏
按《太湖县志》:“张氏,汪大成妻。继姑程氏疾危,药不效。氏私泣祷,割股入药,服之即愈。里中以孝妇称之。”
张氏女
按《苏州府志》:“张氏女,字德芬。父思学,常熟人。性至孝,龆年时刲股和药以愈父病。康熙十一年有司旌之。”
钮成惠妻杨氏
按《苏州府志》:“杨氏,长洲人,许字钮成惠。年六岁,父母相继殁,即归钮为养媳。成婚后,竭力操作,事翁姑曲尽孝敬。姑病,昼夜侍汤药,十越月不少懈。及殁,擗踊哀号,水浆不下咽,逾旬而死。里党咸称其孝。”
郭可妻陆氏
按《吴县志》:陆氏,诸生郭可妻。子兆鳌,食饩吴庠。氏事姑甚孝,割股以疗姑病。越半载,姑病复,氏涕泣告天,愿以身代。兆鳌曲慰之,氏曰:“吾行吾意,毋多言。” 又割股煎汤以进。姑年逾八旬而卒。继而可疾,亦割如前。股凡三刳骨皆露,兆鳌以陈之。督学赵仑、方伯宋荦各表其门。
郭妇徐氏
按《长洲县志》:“徐氏,文学郭忠陛长妇。翁抱危疾,医祷不瘳,徐私祝天,愿以身代。寻割股调汤以进,病立起。为妇七年,家人不知也,止一婢知之,及易箦,指其瘢,婢告以故。翁哀之,厚归其所生女,以志妇孝。”
张氏女
按《吴江县志》:张氏女,父君明,无子,有女三,二姊既嫁,季亦受聘。将笄,父叹曰:“三女俱去,二老奈何?” 女应曰:“儿誓不作人妇。” 毅然剪发披缁,承欢膝下。年三十二坐亡。
仲氏
按《常熟县志》:“邓颢媳仲氏,奉事孀姑,尝割股疗疾。姑殁,哀毁灭性,甫终丧而卒。”
林质彬妻黄氏
按《松江府志》:“黄氏,林质彬妻,闽人,侨居华亭。性至孝,康熙三年,翁姑病笃,医祷罔效。氏焚香祝天,求以身代。随操刀割股,调羹奉亲,危病俱起。学使表其门。”
陈彧妻裴氏
按《松江府志》:“裴氏,陈彧妻,华亭人,明经裴大猷女。性至孝,年未及笄,母黄氏病危,氏两次割股疗母,终不告人。后为节妇。”
仇兆麟妻徐氏
按《宜兴县志》:“徐氏,庠生仇兆麟妻。兆麟幼孤,氏父喈凤艰于嗣,养兆麟于家,教育七年。女之凤性好澹泊,厌靡丽,氏恪遵不违,相夫顺而正,课子如严师,声色不少借。后虽授产析居,得甘旨必馈父母,不敢先尝,人称孝女。”
王绍妻钱氏
按《宜兴县志》:钱氏,潼渚王绍妻。事姑孝谨。一日,母饷以烹鹅,覆菜其上,氏即分菜奉姑。徐按得鹅,急欲补奉,而姑适至,氏愧恨无地,奔告母曰:“吾进菜于姑,而遗其鹅,仓卒失误,罪可辞乎?我必死,然姑待我厚,必以丧妇为戚,是重罪也。愿将妹妻吾夫,吾目瞑矣。” 果自缢。其母家哀其志,以次女续焉。
孙复儒妻金氏
按《武进县志》:“金氏,邑庠生孙复儒妻。年十六归儒。儒嫡母性严,氏承事曲为调护。越七载,夫亡,姑亦即世。家贫翁老,守节以养。翁病剧,亲调汤药,六十昼夜目不交睫。焚香大士前,刲股煮米为丸以进。是夕,翁忽起曰:‘吾病愈矣。昨梦一白衣女子提吾发曰:‘汝妇诚孝动天,增寿一纪’。后果符其数。儒遗二子鹏、异,僎补’” 弟子员,合邑请旌。
王妇李氏
按《武进县志》:“李氏,郡庠生王一清媳,李时泰女也。姑唐氏年六十,遘末疾,氏竭诚侍奉,劳苦备尝,十年如一日。及濒危,氏祷于天,刲股进药,姑寻愈。乡里嘉其孝感,郡县旌之。”
吴琳妻周氏
按《江阴县志》:“周氏,郡庠生汝琮女,归邑庠生吴琳。康熙三年十二月,姑病濒危,举家皇遽,氏默祷灶神,私刲臂肉作汤以进。姑觉有异,不食,氏强劝之。越一日姑殁,氏号泣曰:‘微诚不足以动神明,当力抚二小姑以报’。家人不知所为,独母家一妇曾阻之不得。至是言状,乃知琳有二幼妹,氏厚抚之,如其言。更七年,氏” 病亡,嘱以己奁田分赠琳二妹,年三十有三卒。
徐名贻妻张氏
按《镇江府志》:“张氏,内阁侍郎张九征女,归任子徐名贻。名贻读书太学翁惺,在宦邸,氏奉姑李家居,侍养惟谨。名贻死,张年二十有八,辛勤守节。姑仅一子,虑伤其心,虽恸,夫极悲楚。一见姑,即拭泪强慰。解姑病,吁天求代,复割股疗之,遐迩称孝。”
庄天泽妻吕氏
按《镇江府志》:“吕氏,金坛贡士庄天泽妻。性至孝,姑患痈,以口吮之不懈。夜梦神语云:‘汝姑算将终,上帝感汝诚孝,特与延一载。后痈果渐瘥,明年以他疾终。氏哀毁尽礼。性好施,里有韩某逋官税,鬻子于旗丁以偿,吕倾囊给之,令赎还。年五十一卒。其族左春坊庄囧生为之传’。”
吕南妻庄氏
按《镇江府志》:“庄氏,丹徒人。年十九归吕南。未一月,翁廷俞病,医药罔效。妇割股作糜以进,血流遍体,而形色不少改,旬日即平复如故。”
荆世祥妻于氏
按《镇江府志》:“于氏,金坛人。性至孝。母病,割左股为糜以进,而母愈。及笄归丹阳荆世祥姑孙氏病,复割右股,姑亦愈。当割时,戒婢妾无使闻于姑,恐伤其心,更加疾也。茹素三十二载,为姑延寿。年五十一终。”
张与可妻何氏
按《镇江府志》:“何氏,丹徒人。湖州太守金城女,诸生张与可妻。幼读书,多通晓。父谪官,病外署,早夜侍药食不懈。祷于天,刲股为糜以进。而父疾笃,不及食以死。更哀毁废食,日就臞瘠。已而归与可。未二载,病竟莫支,年二十而没。”
乔鼒妻王氏
按《扬州府志》:“王氏,江都人。前癸未进士王玉藻长女也。适乔鼒,性醇孝。未字时,父母疾,辄夜祷天,祈以身代。及归鼒家贫,氏佣纫以事舅姑,未尝稍懈。生三子,课之甚严。长补弟子员,仲季皆成立。”
鲁志仁妻吴氏
按《扬州府志》:“吴氏,泰州人,适同里鲁志仁。父嘉绅病时,吴有娠,四月闻之,徒步归省,踬而胎堕。越十日,嘉绅病剧。俗忌产妇不入人家,吴至门不得入,哀号曰:‘相去咫尺,不得一见父耶’?凭楣而哭,见者堕泪。归祷灶神,置瓢左股下,割肉贮血作糜以饷绅,食之而愈。”
韩日暹妻孙氏
按《江都县志》:孙氏,韩日暹妻。性笃孝,幼丧母。十二岁时,父绳祖有疾,号于神曰:“神夺吾母,又将及吾父耶?” 操刀割股肉和药以进,而父病遂愈。年三十九,将死,谓夫与子曰:“吾未得终父养,目不能瞑,幸善遇之,无使我抱恨泉下也。” 语毕,睨父两目,流血而绝。生八子,平日教之如严师。长汝泰,年十三,补郡诸生,馀皆以文名。
韩日暹继室梁氏
按《江都县志》:“梁氏,韩日暹继室。未嫁时,乡党称孝女。及归韩,前妻遗八子皆幼,而更有在抱者,氏抚育均如所生,一一教之成立。毕婚娶,长媳曹氏、侄媳陈氏俱少寡,赖氏成其节。”
万芬妻徐氏
按《仪真县志》:“徐氏,万芬妻。事舅姑若父母。姑赵氏年逾耄耋,痼疾久不起。徐躬汤药,默割股和药以进,遂愈。久之,家人始知。”
熊国泰妻王氏
按《仪真县志》:“王氏,熊国泰妻。年十六适泰。甫弥月,翁玉麟病笃,服药无效。氏随姑昼夜左右不倦。伺姑稍息,乘夜祝天,割股和药以进,翁寻愈。县令旌之。”
姜国桢妻张氏
按《仪真县志》:“张氏,姜国桢妻,武进士元泰女母。”
黄氏无子,仅生张,授以《女诫》诸书,颇晓文义。年十三,事亲以孝闻。长适桢,事翁姑尽妇道。翁病危,氏方产三日,刲股肉以进。越数载翁没,值岁饥,亲操井臼,以精者奉姑,自食粗粝。邑令旌其孝行。卒年四十有二。
吴玳妻韦氏
按《高邮州志》:韦氏,吴玳妻。事姑最孝,姑病危,割股肉愈之。姑后染寒病,七日不汗,医者谓必死。忽思食桃,时当小春,桃不可得,氏于家园桃树下拜哭不已,忽花开满树,竟结一实,姑食之复愈。后遭倭变,民居悉为火焚,倭入其室,知为氏家,赠以羊酒,削木柱书曰:“此孝妇家,不可犯。” 至今犹存其迹。
王维庆妻陈氏
按《高邮州志》:“陈氏,王维庆妻。庆固孝子,而妇孝益显,奉”
旨“建坊。”
沈兰妻叶氏
按《高邮州志》:“叶氏,沈兰妻。尝割股肉救姑,逾半月,姑媳一时偕亡。”
杨毓和妻何氏
按《高邮州志》:“何氏,杨毓和妻。剖胸割肝,救姑病。”
丛魁林妻徐氏
按《如皋县志》:徐氏,太学丛魁林妻,运判丛中桂母。夙娴内则,性纯孝,内外族戚皆相好。姑病危,徐夜祝天,愿以身代,割左臂和羹以进,姑遂霍然起。是夜梦神语曰:“汝媳纯孝,赐以子一,大其门。” 明年,果生子桂,桂仅九岁,徐亡。康熙十九年,桂通籍,诰封安人。
王氏女
按《兴化县志》:“王氏女,父应瑞以冤系狱。女将嫁,闻之痛悼,恨不以身代,即不食,哭不绝声,三日夜而死。县令旌之。”
陆氏女
按《兴化县志》:“陆氏女,名英,祖士琛。英年十三,母病殆,刲股疗之。县令旌表。”
王贵一妻李氏
按《兴化县志》:李氏,文定公曾孙女,文学王贵一妻。读书明大义,事姑曲尽妇道。姑病,割肉疗之而愈。自言曰:“吾知割股非孝也,吾尽吾心焉耳。”
朱应辰妻仲氏
按《宝应县志》:“仲氏,朱应辰妻,母赵氏病笃,刲股和粥以进,母寻愈。”
杨永龄妻罗氏
按《宝应县志》:“罗氏,杨永龄妻。姑金氏病笃,割股为羹,进食而愈。”
潘俊妻吉氏
按《宝应县志》:“吉氏,潘俊妻。姑赵氏病笃,刲股为羹以进,姑寻愈。”
蔡昂妻李氏
按《淮安府志》:“山阳李氏,封御史李奇女,编修蔡昂妻也。母戴氏,面生毒,医不效。李归宁告天,刲左股煎汤以进,母汗出而愈。先是,其翁源龙在京师获病,亦李刲股愈之。”
顾氏女
按《淮安府志》:“顾氏女,幼娴内则,事父母尽礼。父殁,日夜号泣,绝粒七日。母将就寝,必先理衾枕,侍榻侧。母寝方卧,母疾,吁天祈减己算以赎母,母遂起。”
庄和妻朱氏
按《淮安府志》:朱氏,宿迁屠户朱荣女,适庄和,和亦屠户。一日,父荣中酒,暴疾垂危。或曰:“兔肺羹可救。家贫,不能力得。朱氏日夜泣,忽自念曰:‘吾身受之父母,苟可愈父,吾何爱焉’。因浴右肋,剖肺置之,几忽失所在,复剖之,遂昏仆。邻妪惊视,见膺血沾襟,急掖之起,遂苏。视几上,肺俱在,因烹以进,荣饮而甘之,其疾遂愈。”
宋芳妻李氏
按《沐阳县志》:“李氏,诸生宋芳妻。未嫁时,母赵氏病笃,医者不药,氏昼夜侍奉无少懈。一日,焚香哭祷于天,割左股煎羹以进,母食遂愈。县令梁文焕旌之。”
葛一鹤妻周氏 葛一麟妻仲氏
按《沐阳县志》:周氏,葛一鹤妻。仲氏,葛一麟妻。同事姑王氏,彼此罔间如一人。姑病,医药弗效,周不谋仲,密室刲股以食,姑病遂愈。后逾年,姑复病,仲亦不谋周刲股进之,姑亦愈。
仲汝彝妻汪氏
按《清河县志》:汪氏,儒士仲汝彝妻。彝性最孝,事母凌氏无违声色。及病剧,属氏曰:“我死必养我母。” 氏应且泣。自此起居饮食寒温必曲体奉之。
如彝存日,姑没,破产以襄大事。或曰:“汝母子不顾后日乎?” 氏泣曰:“为子孙计安稳,而母氏不免暴露,何以慰儿夫于地下?” 卒,殓葬成礼,率其子依兄弟以居。年八十卒。
汤辂妻王氏
按《清河县志》:王氏,诸生汤辂妻。其舅澧州刺史调鼎患腹疾,甚殆,王忧之,刲股肉托鲜鱼以进,寻得瘳。越二年辛亥,鼎病如初,王祷于神,愿以身代。梦中见白发翁,告以生日,死不悟。是月二十五日为鼎降辰,王忽呼次女起,令𩔁栉,拜乃爹,寿曰:“我今日死矣。” 是时王无恙也,忽卒,乃悟神语。
蔡鼎金妻艾氏
按《宿迁县志》:“艾氏年十七,归邑人蔡鼎金。甫六月,翁病,进药不效。氏焚香祝天,割股作羹以进,翁食之愈。氏病创,卧不能起,姑责之,隐忍不言。姑怒,鼎金以告翁,姑皆为感泣。”
徐大器妻周氏
按《宿迁县志》:“周氏,村民徐大器妻。事姑至孝。姑病岁馀,氏侍汤药,昼夜寒暑不少懈。姑亡,毁瘠骨立,里人称孝妇。”
陈琨妻朱氏
按《宿迁县志》:“朱氏,诸生陈琨妻。姑病,割股以进,姑遂愈。”
李廷楩妻成氏
按《海州志》:“成氏,诸生李廷楩妻。姑病笃,药不效,氏祷神,割股肉愈之,旌表。”
王司理妻雷氏
按《赣榆县志》:“雷氏,诸生王司理妻。性婉顺,善事舅姑。祖姑病,氏与姑朱氏日夜侍汤药,割股调羹以进。祖姑病愈,乡里以孝称。”
杭跃龙妻王氏
按《赣榆县志》:“王氏,乡民王世玺妹,适杭跃龙,善事姑。母韩氏久病不起,氏日夜焚祷,愿以身代。密割股疗母病,忍痛寝疾。其嫂启视方知,乡里靡不嗟叹。”
贾得正妻庄氏
按《萧县志》:“庄氏,贾得正妻,郡庠生。以莅孙女事贾,克娴妇道。舅姑垂白,侍左右惟谨。翁患沈痾,医药罔效。氏感梦兆,刲左股为羹以进,翁果愈。邑令旌之。”
王德崇妻林氏
按《凤阳府志》:林氏,王德崇妻。年三十,无子,自白翁姑,为夫置妾,亲爱如妹。妾方孕,翁我格病笃。氏惧翁不获见有孙也,潜祷于家庙,刲股进药,病稍痊,继果举子。康熙十九年春,氏年三十九,忽自言:“本日申时,我当死,遍嘱家人勿悲。” 及期果逝。
柳存贽妻俞氏
按《凤阳府志》:“俞氏,柳存贽妻。刲股愈姑疾,以孝闻。”
石应瑞女
按《凤阳府志》:“石应瑞女,年十七,父病危,刲股卒不能救,号泣而死。县令江应崑表其墓。”
金用干母金氏
按《凤阳府志》:“金氏,举人金用干母。秉性至孝。父病笃,吁天愿以身代。夫病,刲股救之。”
赵桂妻华氏
按《凤阳府志》:“华氏,赵桂妻。三刲股肉,愈父病及翁姑疾,亦如之。翁姑没,与夫共庐墓三年。”
许岩妻丁氏
按《凤阳府志》:“丁氏,许岩妻。姑武氏病,医不能治,氏泣而刲股食之,立愈。郡县旌表。”
田及时妻王氏
按《凤阳府志》:“王氏,田及时妻。甫嫁阅月,翁疾笃,即刲股以疗之。”
戴崑妻张氏
按《凤阳府志》:“张氏,戴崑妻。翁奋行病将革,氏祝天刲股食之即愈。有司旌表。”
穰嘉祐妻李氏
按《凤阳府志》:“李氏,穰,嘉祐妻。翁病恶疮,卧席三年,臭秽难近。氏朝夕奉侍洗濯无难色。”
张鼎焕妻张氏
按《凤阳府志》:“张氏,张鼎焕妻。姑病危,氏刲股救之而愈。病目,刺血治之复明。县令旌表。”
傅大为妻卜氏
按《凤阳府志》:“卜氏,傅大为妻。翁所珍病,疗治无效。氏刲股肉和药以进,食之即痊。郡邑旌表。”
张星妻梁氏
按《凤阳府志》:“梁氏,张星妻。家贫,翁士林病笃,思肉食不能得,氏刲股肉食之,得痊。县令旌其门。”
曰纯孝
李大权妻汪氏
按《凤阳府志》:“汪氏,李大权妻。姑病,刲股救之,旌表。”
胡遵夏妻刘氏
按《凤阳府志》:“刘氏,武举胡遵夏妻。刲股愈姑,以孝闻。”
王锡民妻赵氏
按《凤阳府志》:“赵氏,诸生王锡民妻。性至孝,尝刲股以愈姑疾。姑没,泪尽继血,遂致双瞽。寻寡,养二子,食廪黉宫。”
张建鼎妻黄氏〈媳孙氏附〉
按《凤阳府志》:“黄氏,诸生张建鼎妻。值舅病危,刲股以愈。后黄病,媳孙氏亦焚香祝天,刲股以报。郡守旌之。”
冯大受妻华氏
按《临淮县志》:“华氏,冯大受妻。事姑孝,常典鬻以购朝夕。姑病,氏移榻就姑,衣不解带,亲调汤饵以进。姑殁,泣血哀毁,茹素三年。”
吴国㻐妻黄氏
按《临淮县志》:“黄氏,吴国㻐妻。翁道宽痈发背,危氏割股入药,翁患立愈。”
姜文诏妻杨氏
按《临淮县志》:“杨氏,姜文诏妻。素孝。其姑张氏忽暴疾,不遑医。氏焚祷,割股进姑,寻愈。”
王家汲女
按《临淮县志》:“诸生王家汲女,割股救父,县令旌之。”
王都妻何氏
按《蒙城县志》:“何氏,王都妻。尝割股以疗翁疾。”
马希圣妻王氏
按《蒙城县志》:“王氏,马希圣妻。翁病久不得愈,夫妻共焚香告天,同割股食之,寻愈。”
李东璧妻孙氏
按《蒙城县志》:“孙氏,举人李东璧妻。值寇乱逃避,姑年迈,氏弃子扶姑,姑得入城。后病,医药罔效,氏割股为羹以进,姑一啜而愈,人称其孝。”
陈宪妻吴氏
按《蒙城县志》:“吴氏,明经吴道伟女,陈宪妻。翁病危,夫妻共祷以身代,半夜思鲜肉不能得,氏潜刲股为羹,食之而痊。有司旌表。”
方朔年妻李氏
按《蒙城县志》:“李氏,方朔年妻。翁病笃,药饵莫救,氏割股食之而愈。县令旌之。”
徐小峰妓妾楚氏
按《蒙城县志》:“楚氏,徐小峰妓妾。二次刲股以救小峰母病。”
丁毅生妻李氏
按《蒙城县志》:“李氏,丁毅生妻。翁病危,诸药不效,氏刲股疗之,即愈。县令旌其闾。”
庄民悦妻陈氏
按《蒙城县志》:“陈氏,生员庄民悦妻。姑陈氏病笃,氏祷天,刲股二次以疗之。有司旌表。”
张天牧妻李氏
按《蒙城县志》:“李氏,武进士李皇祯女,诸生张天牧妻。姑王氏病笃,氏割股为羹以进姑,食之即愈。姑又失明,氏刺血滴眼,复明如初。县令旌表。”
丁鸿雯妻何氏
按《蒙城县志》:“何氏,贡士何名隽女,丁鸿雯妻。姑韩氏久病,医药不效,氏割臂肉疗之即愈。县令旌表。”
纪成妻李氏
按《蒙城县志》:“李氏,纪成妻。翁姑病贫,不能延医,氏刲股食之,翁姑并痊。县令旌表。”
张贞妻丁氏
按《蒙城县志》:“丁氏,张贞妻。姑戴氏病危,氏祷天,刲股以进,姑食之,病随愈。县令旌其门。”
罗思儒妻郭氏
按《盱眙县志》:“郭氏,莲塘民罗思儒妻,割肝救姑,姑享大年。”
曹守谷妻徐氏
按《盱眙县志》:“徐氏,河稍桥曹守谷妻翁。明正病危,氏割股啖翁,翁病立愈。县令旌之。”
石氏姊妹
按《滁州志》:“石氏姊妹一,赵宗圣妻,一杭文蔚妻。姑皆病,石氏姊妹虔祷祈代,遂俱愈。有司旌表。”
盛损妻吴氏
按《滁州志》:“吴氏,庐州训导盛损妻。姑黄氏有疾,不能动履,氏代梳洗,供饮食,不离左右。姑亡,遗幼子,亦赖氏抚育成人。”
===童先第妻赵氏===
按《全椒县志》:“赵氏,增生童先第妻姑李氏病剧,氏方患疟,焚香吁天,引刀刲股以进,姑食之愈。邑令旌之,年八十有八终。”
鲁子球妻石氏
按《全椒县志》:“石氏,文林郎,万年县令鲁子球妻。球家贫,氏纺绩佐读,事舅姑极醇谨。夫方廷试,姑高亡,氏哀痛失血致病,且曰:‘我必从姑地下’。” 服阕日,一哭而死。康熙七年,赠孺人。
刘祁妻高氏
按《和州志》:“高氏,诸生高致幼女,孝自天成,习闻”
《女诫》长字郡学生刘宗向长子生员祁敬戒无
违,动悉如礼。翁与夫太平应试,姑病笃,服药罔效,氏吁天求代,深夜割股煎羹以进,姑病霍然。郡守旌其闾。
姜飞熊妻孟氏
按《和州志》:“孟氏,乡耆姜应禄媳,生员姜飞熊妻。年十五,姑刘氏病,不能治。氏以口接涎,祈神刲股,姑赖以愈。” 太守夏璋旌其门。
任元龄妻徐氏
按《萧山县志》:“徐氏,太学生任元龄妻。事翁姑以孝著。翁朝诤仕为衡阳丞,元龄随父在官,氏家居教二子云蛟、雷蛟,皆躬授章句。朝诤以藩工获谴,有司逮之急,时元龄未归,氏挺身就逮,神色不改。久之,事得解,氏孝愈著。云蛟后举孝廉,雷蛟髫年入邑校,早亡。妻史氏,年二十一,无子,亦善事姑。”
陈鼎和妻顾氏
按《上虞县志》:顾氏,儒士陈鼎和妻。少寡守节。姑病笃,氏卧不解衣,以伺汤药,焚香告神,祈以身代。涕泣悲号,浃辰不辍。其姑梦神告曰:“汝命当终,念尔媳孝,增尔寿数若干岁。” 姑惊寤,霍然而愈。
薛化龙妻张氏
按《绍兴府志》:“张氏,薛化龙妻,山阴人。性笃孝,幼慕曹娥殉父事,悬像礼之。及归,薛以孝义课子成立。父客死济南,张逾数千里赴之,一恸遂绝,不复稣矣。”
徐邺妻毛氏
按《钱塘县志》:“毛氏名媞,字安芳。父先舒媞年十六,归同郡徐邺。生有至性,母病,刲股者三,邺疾危,又自割臂和药。少喜诗,年过三十未有子,尝自持其诗卷曰:‘是我神明所钟,即我子也’。卒年四十,竟无嗣,人多悲其孝而惜其才。邺亦能诗,为刻《静好集》行于世。”
陈幼学妻章氏
按《钱塘县志》:“章氏,钱塘章副将斐然之妹。归陈幼学,事姑以孝闻。姑徐病笃,割股以进,年止十八而遽亡。时幼学方出游,章临死索笔题诗以寄曰:‘良人行役计饔飧,拭泪慈亲暮倚门。珍重鲤鱼须早寄,白头无妇伴黄昏’。” 督学周斗垣旌其庐。
王氏
按《钱塘县志》:“王氏,失其夫名,性至孝,温凊必谨。姑病,割股救姑,愿以身代。姑享大年,称为孝妇。康熙十七年,有司旌表。”
王氏女
按《海宁县志》:“王氏女,名敬姑,盛墩里人,诸生王廷璧女孙。祖母陆氏,少寡而失明,敬姑依侍祖母,年甫七龄,祖母口授《孝经》《女诫》,应口成诵。父诸生佩兰,贫而舌耕,敬姑即尽瘁纺织,以佐不给,使父无内顾忧。大母患病,衣不解带者累月。先是许字屠姓,至年十九,媒氏纳币请期,以祖孙相依之故,毅然却之。迨二十” 二岁,复请,方痛。大母之亡,而母张亦以哀思成疾,侍奉乏人,复却之。越二年,力欲迎娶,又值母病危笃,乃剪发,辞曰:“俟发长,乃可加笄。” 庚午春,母病益甚,姑潜割臂肉奉母而痊,人不知之。至五月,母又病,复割以进。天暑衣单,稍露割痕,母心窃疑,呼之同寝,乘其熟睡而瞷之,见左臂有旧痂,右有新血。母遂大惊,告佩兰及子女,而邻里始相闻矣。逾年正月,母没,女凭棺泣血,父以悲悼,沈痾顿发。女又割臂罔效,傍徨无计,私祷家祠,誓以身代。整衣裳,赴舍北投水中,水浅不能没胫,猛以头抢泥中而死,年二十有五。巡抚张鹏翮具题旌表。
方氏女
按《永康县志》:“方氏女,名福妵,方豫卿庶出女。康熙三十三年,年甫十岁,嫡母冯氏卧病,服药不痊,福妵日夜涕泣,百计思救。梦白衣女手持剃刀,遂惊醒。次早见母垂危,乃登楼设香灯祷祝,割左臂肉煎汤以进,母病立苏,有司颁给衣银。”
优恤之
方震旸妻杨氏
按《永康县志》:“杨氏,诸生方震旸妻。年二十,夫亡,矢志守节,绩纺奉姑,姑病,顷刻不离左右。康熙甲戌,与福妵同旌。年九十七卒。”
钱嘉征妻沈氏
按《归安县志》:“沈氏,诸生钱嘉征妻。性纯孝,依母同居,饮食寒暑,曲体亲心。长斋奉道,祈求母寿。后母亡,庶弟夭,丧祭俱身任之。事舅姑尢孝,居丧尽礼。年五十二卒。临终作诗,有‘一朝脱却尘缘去,直驾祥云上帝前’之句。”
张惜惜
按《嘉兴府志》:“张惜惜,桐乡张干女。五岁丧母,无兄弟,父女相依十载。父得痼疾,侍汤药甚谨。寻病笃,惜惜目不交睫,逾月,度父疾必不起,恐以己贻父忧,预为父备衣衾不食。先父死,父抚其尸,上下衣裾皆𦈠纫牢密,又具数日饮食以遗父。越三日,父死,友人葬之于先茔,以女祔焉。”
蔡昌登妻林氏
按《福建通志》:“林氏,闽县蔡昌登妻。昌登任侠,浮沈海上,吏捕之急,氏潜归,匿乡曲间。姑病刲股。母病隔二百里,剖肝寄之。父为昌登累,毙于狱,氏泣拜父坟,割臂焚烧以祭,逮昌登归诚。”
圣主授官井陉,始出相随之任。念平昔患难,未尝一
日霁颜色也。久断荤事佛。至是犹刺血手书《佛乘》。为昌登忏悔。壬子岁没于官。
陈端姐
按《福建通志》:“陈端姐,闽县人,许亨妻。姑病,剖肝和鱼羹以献。越岁,病复剧,又刲右臂及股二寸许烹进。既而翁又病,氏具香末置臂上焚之,翁姑皆赖以获全。”
某氏女
按《福建通志》:“某氏女,不知其何人。有御史道见一人被逻卒所获,御史将杀之。其女奔至馆驿,号泣,辨父非贼,御史卒杀之,女遂死于父侧。”
郑震妻叶氏
按《莆田县志》:“叶氏,诸生郑震妻。早寡,遇寇欲杀其姑,以身翼之,哀求代死不得。翁老病卧床,曲尽孝养,年六十馀卒。”
颜尧揆妻李氏
按《永春县志》:李氏,知州颜尧揆妻。幼娴女训,归颜姑。李氏患眼,医曰:“须舌舐可愈。” 氏朝夕叩天祈愈,日夜为舐不倦。历一年,姑眼果复明。
潘维夏妻黄氏
按《永春县志》:“黄氏,潘道敷子维夏妻。道敷素行纯朴,遭乱,结寨保众,乡邑赖之。氏归潘,孝谨靡懈,侍舅姑无间言。姑病笃,割己臂奉姑,晨夕叩天求庇,姑病果愈。邑令表其门。”
程四达妻舒氏
按《武平县志》:“舒氏,诸生程四达妻。父早丧,母有痰疾,氏日侍侧不离。及归,程姑又病,往来候药,日夕靡宁。母殁,姑瘗而妇病不起矣。”
丘厚妻黄氏
按《漳州府志》:“黄氏,龙溪丘厚妻。厚以守备远任山西,姑林氏病笃,刲股调药,得少效,复刲以进食,姑病遂愈。邑人陈常夏勒石于马岐道左,旌其孝。”
戴钲妻涂氏
按《漳州府志》:“涂氏,长泰戴钲妻,涂仲吉之长女也。早寡,逮子法长倅某郡迎养署中数月,泣谓子曰:‘尔父已没,吾有八十之老姑,宁能离侧受子禄养耶’?遂还事姑,人以为孝。士大夫多为歌诗赠之。年八十二卒。”
萧魁莲妻黎氏
按《连山县志》:黎氏,太学生萧魁莲妻。贞静诚孝,族里素重之。康熙二十四年,邻失火,翁柩在堂。氏恐焚毁,抚柩痛哭,不顾幼男女。及火烈,氏与一男一女竟焚死,惟翁柩存。通邑感其孝,佥为请旌。
凌国士妻白氏
按《贵州通志》:白氏,贵定县平伐司人。事姑勤谨。姑病痿痹,手不任箸,每食,白举匕以饭姑,视寒暄以易床褥。夜则坐姑傍假寐,衣不解带,倾奁延医,不效,则割肌和药以进,姑疾遂瘳。邻妪闻之,咸劳慰孝妇,白正色曰:“妇事姑,如子事父,臣事君,吾行吾事耳,何劳苦焉。” 康熙十一年,耆老闻于县令,旌之。
周国柱妻许氏
按《贵州通志》:“许氏,贵阳周国柱妻。贤能之誉,溢于乡党。事姑汪氏甚孝。汪老病,氏祈祷于神,愿以身代。后汪竟不起,氏号恸月馀,气绝死。郡人。”
闻之皆为流涕
谢二姑
按《贵州通志》:“谢二姑,开州民谢克明侄女。年十四,未字,事继父母以孝闻。二亲皆病笃,一日再刲其股以进,皆获愈,里人异之。康熙二十年,巡抚杨雍建旌之。”
安于磐妻朱氏
按《贵州通志》:“于磐蛮彝司正长官,妻朱氏,性幽闲,事姑尽孝养。姑病,氏刲股啖之而愈。”
李宗富妻鲤氏
按《元江府志》:“鲤氏,因远村僰人李宗富妻。宗富殁,承事翁姑,曲尽其道。翁殁,哀毁尽礼。姑病卧,鲤衣不解带,服侍汤药,溺矢在床,躬浣濯,不以为嫌。姑没,竭力营葬,岁时祭享皆如礼。”
翟弘宇妻翟氏
按《元江府志》:“翟氏,翟弘宇妻,元江老武山人。父死,女志在养母,誓不适人。朝夕工女红,待诸幼弟,极友爱,乡人贤之。”
冯天祥妻毛氏
按《广通县志》:“毛氏,冯天祥妻。事翁姑极孝。翁上世失明,氏吁天割股,孝动鬼神,双目复明,得膺岁荐。”
赵临大妻吴氏
按《嶍峨县志》:“吴氏,赵临大妻。家贫,孝事翁姑,遇有疾,必吁天求代,两次割股以愈之。”
段裁成妻杨氏
按《蒙自县志》:“段裁成妻杨氏,事姑至孝。姑疾笃,焚香告天,割股进之,即愈。”
杨大生女
按《蒙自县志》:“杨大生幼女,许字张氏,未归。康熙四十七年,大生病笃,女割股煎汤以进,病即愈。”
任倬妻郭氏
按《新平县志》:“郭氏,邑民任倬妻。姑疾危,割股救之,随愈。”
曹来王妻杨氏
按《新平县志》:“杨氏,曹来王妻。姑老遘疾,割股救之,以孝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