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第048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四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四十八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四
元二
张氏女〈高氏妇附〉 曹德妻侯氏
惠士元妻王氏 程旺妻吕氏〈郑氏附〉
赵氏女 孙信妻黄氏
周诚德妻陈氏 刘公宽妻侯氏
黄福妻萧氏 费隐妻王氏
李景文妻徐氏 周妇毛氏
丁尚贤妻李氏 李顺儿
纪氏女〈胡氏附〉 赵氏二女
秦笔妻 丁快妻王氏
王揆妻董氏 金与贤妻冯氏
詹某妻郑氏 齐义妻郭氏
吴守正妻禹氏 黄仲起妻朱氏
鲍琪妻吴氏 吴兴祖妻吕氏
浦玉田妻梅氏 后载妻
陈氏女 陈惠妻曹氏〈女媳附〉
王子温妻诸氏 朱道存妻费氏
沈景新母〈媳附〉 吴克妻戈氏
洪氏女 沈回奴
丘岩妻盛氏〈多奴卯奴附〉 金某妻吴氏
邵某妻沈氏 杨妇吴氏
张子方妻管氏 李述父妻黄妙铢
焦士廉妻王氏〈杜氏赵氏附〉赫赫妻阿鲁温氏
杨和卿妻尼氏 蒋义甫妻许氏〈妾张氏附〉
耶卜氏 韩𫐄妻邢氏
费氏女 齐亿妻丘端一
邹琪妻华氏 萧积善妻何氏
陈淑真〈夏氏附〉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
〈玉莲附〉 吕彦能妻刘氏〈姊妇二女附〉
刘公翼妻萧氏 王履谦妻齐氏〈二妇二女附〉
王粹甫妻吕氏 朱本妻袁氏
姜本道妻彭氏〈本源妻附〉 徐文佐妻费氏
钱氏二女 方仲刚妻吴氏
徐允让妻潘氏 郭彩云
赵洙妻许氏 张正蒙妻韩氏〈女池奴何氏附〉
刘氏二女〈郑奴附〉 王时妻安氏〈妾李氏附〉
翁氏姊 张英妻庄氏
郁景文妻徐氏〈蔡彦谦妻附〉徐慎妻王氏
白泥墩妇 商渊妻张氏
周善才 胡妙端
王琪妻蔡氏 于同祖妻曹氏〈妾李氏附〉
李弘益妻申氏〈安氏附〉 郑琪妻罗氏
狄恒妻徐氏 周如砥女
睢伯源妻刘氏 张弥远妻谢氏
潘雍妻叶氏〈弟妇王氏父妾新葵附〉
虎溪危氏 柯节妇陈氏
李马儿妻袁氏 上官城妻李氏
王士明妻李氏 危萱妻陈氏
陈怡情 杜思纲妻陶氏〈宗婉王淑附〉
孛罗帖木儿妻高丽氏
七姬 担夫妇
陆焘妻赵氏 吴妙宁
雷景照妻郑氏 毛清
闺媛典第四十八卷
闺烈部列传四
元二
张氏女〈高氏妇附〉
按《元史列女传》:“张氏女,高邮人。城乱,贼知张女有艳 姿,叩其家,索其女,匿复宇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 已,乃出拜贼,贼即伏地呼其父母为丈人,媪而以女 行,女欣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有高氏妇者,同郡人 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见道旁空舍,入其中,脱金缠 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解足纱自经。” 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缢死彼 舍矣。”其精爽如此。
曹德妻侯氏
按《元史列女传》:“侯氏,钧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语人 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乱离如此, 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惠士元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传》:惠士元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元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 甘,王氏色愈忧。士元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 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 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 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日,士元卒。 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 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馀,妾子亦死,乃哭曰: “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终丧,亲旧皆 携酒礼祭士元于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 树矣。
程旺妻吕氏〈郑氏附〉
按《歙县志》:吕氏,程旺妻,与旺弟赵妻郑氏,皆堨田人。 至正十四年,贼屯岩镇,官军袭之,失援而败郑,吕匿 里之王镇桥,吕负二岁儿,败卒至,欲拽去,郑匍匐救 拒,卒怒杀之,顾吕曰:“不从我亦死。”吕大骂曰:“汝为官 军,不杀贼而掳我,我宁死,岂从汝乎?”卒又杀之,卒投 刃去,儿无恙。
赵氏女
按《温州府志》:“赵氏女,名清,平阳赵良朝女。及笄未嫁。 至正甲午,山寇入城,清为所驱,度不免,绐贼曰:‘吾如 厕,取吾所藏遗汝’。”贼信之,遂投厕死。
孙信妻黄氏
按《温州府志》:“黄氏,孙信妻,平阳人。至正十四年,黄为 贼所掳,以兜畀之。时贼烧民居,火正炽,黄跃投火中 死。”
周诚德妻陈氏
按《温州府志》:陈氏,周诚德妻,平阳人。方明善攻平阳, 诚德战败,携陈氏避至经口。氏曰:“吾足弱不能随君, 贼至必污我,请先自缢。”遂死。诚德殡之而去,寻亦被 杀。
刘公宽妻侯氏
按《温州府志》:“侯氏,刘公宽妻,永嘉人。方明善据郡,公 宽保守南溪,连岁攻杀。已而公宽为其下金兴所害, 取其首献明善。侯氏收敛夫尸,号泣曰:‘方寇至,必辱 我,不如先死’。遂自经。”
黄福妻萧氏
按《温州府志》:“萧氏,黄福妻,永嘉人。年十九,夫亡,未有 子。舅姑以暮年无依,欲纳义子,以萧配之。萧力争不 能止,乃佯请俟葬夫后成婚。及期,扄户自经死。”
费隐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传》: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 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 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没。王氏居丧, 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亲属曰:“‘妾闻夫乃妇 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 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 缢死园中。
李景文妻徐氏
按《元史列女传》:徐氏,李景文妻,名彩鸾,字淑和,浦城 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 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逃,旁近 山谷,贼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 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 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 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之句,乃厉声骂贼, 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周妇毛氏
按《元史列女传》:“周妇毛氏,松阳人,美姿色。至正十五 年,随其夫避乱麻鹥山中,为贼所得,胁之曰:‘从我多 与若金,否则杀汝’。毛氏曰:‘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以 刀磨其身,毛氏因大骂曰:‘碎呙贼,汝碎则臭,我碎则 香’。贼怒,刳其肠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贤妻李氏
按《元史列女传》:丁尚贤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馀,有 姿色。至正十五年,贼至,欲掳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 义门,岂能从贼以辱身乎!”于是阖门三百馀口,俱被 害。
李顺儿
按《元史列女传》:李顺儿者,许州儒士李让之女也。性 聪慧,颇涉经传,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贼陷钧州, 密迩许昌,父谓其母曰:“吾家以《诗》《礼》相传,此女必累 我。”女闻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难,勿以我为忧。”须臾于 后园内自经死。
纪氏女〈胡氏附〉
按《宣城县志》:纪氏女,纪吉甫女也。年及笄,未字。至正 乙未,长枪贼陷宣州,为周力儿者所获,女触墙碎首, 泣曰:“我宁死此。”遂见杀。其嫂胡氏,盛年美色。贼攻城 时,胡预剪发自毁。及陷,徐先锋者劫令骑出,号泣不 从,徐抱益急,胡啮徐指立断,徐怒杀之。至明弘治中, 巡按刘淮立二烈祠。万历初,郡守陈俊重修,并有记。
===赵氏二女===按《江阴县志》:“赵氏二女,姊妹并有殊色,游鲤山民赵 乙女也。至正壬辰,广德寇掠郡县,姊抗节先死。后三 年乙未,四方盗起,妹复被驱,亦赴水自尽。王逢为作 《双珠辞》记。”
秦笔妻
按《江阴县志》:秦笔者,失其名。乙未乱,挈妻依同郡朱 判官璚居吴中,病亡,贫无以殓。朱为具棺衾,且思所 以恤养其妻。其妻觉,泣谢曰:“良人以艺游缙绅间,《诗》 《书》礼乐之教,妾亦与闻之矣。妾以未亡存有累于长 者在,长者固义,其谓妾何?”夜漏半,哭益哀,遂自经柩 所。朱为合葬焉。
丁快妻王氏
按《台州府志》:“王氏,黄岩人,丁快妻。至正中,为寇所得, 欲掠而东。氏仓卒请于寇曰:‘我幼子在抱,幸还其父, 即从尔去’。”贼从之,氏望儿入门,即投江死。潘伯修为 作《江上吟》。
王揆妻董氏
按《台州府志》:“董氏,黄岩人。宋吏部郎中楷女,适王揆。 揆为某府教授,没于官。讣至,董方剖瓜,辄引刀欲自 刎,众夺止之,因恸哭不食而死。谢文肃公铎为赋《剖 瓜刀》。”
金与贤妻冯氏
按《台州府志》:冯氏名四娘,东阳县人,适金与贤。与贤 为黄岩大使,遘疾贫甚,冯解衣市药,吁天割股肉以 进,疾少间,复作而死。冯尽瘁营殓,葬毕,沐浴更衣,告 天曰:“我与夫生同室,死同穴,奚忍独生?”遂自刎死。乡 人沈希中捐钱以殓。
詹某妻郑氏
按《台州府志》:“郑氏,詹某妻。夫客四明未返,适大兵至, 携其子窜山谷。兵欲污之,不从,遂斩之。其首至地,凡 三跃。”
齐义妻郭氏
按《天台县志》:“北平河间人。嫁同乡齐义,义家戍河间。 移御台州,分镇天台。义酗酒,以佩刀刺千夫长,事觉, 当流于广郭。以广多瘴,度夫不能还,乃归女于童氏, 投学前水中死。至元中旌表,立祠于东门外枫榭里, 邑人杨子善为之传。”
吴守正妻禹氏
按《元史列女传》:吴守正妻禹氏,名淑靖,字素清,绍兴 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门。淑靖尝从容谓守 正曰:“方今群盗蜂起,万一不测,妾惟有死而已,不使 污此身也。”是年夏,盗陷崇德,淑靖仓皇携八岁女登 舟以避。有盗数辈,奔入其舟,将犯淑靖,淑靖乃抱幼 女投河死。
黄仲起妻朱氏
按《元史列女传》:“朱氏,黄仲起妻,杭州人。至正十六年, 张士诚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贼至矣,我别 母求一死也’。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 曰:‘为我看守,日暮我当至也’。朱氏闻之,惧,受辱,遂与 女俱缢死。妾冯氏见其母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 受辱耳’!亦自缢死。继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元童”, 与乳母汤氏皆自缢。及暮,贼至,见诸尸满室,执仲起 将杀之,哀求得脱。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
鲍琪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名息,蜀源鲍琪妻。至正十六年,官军 克复郡治,游卒下乡哨掠,乡人皆遁,吴独不去,曰:‘吾 姑卧病,将安之?姑思羹。吴怀婴儿至村畽采苋。游卒 猝至,执吴欲污之,吴不屈,大骂,卒怒,斩其首,蹴尸入 涧中,儿在抱,并溺死’。”
吴兴祖妻吕氏
按《歙县志》:“吕氏,名嘉贞,岩镇人,澄塘吴兴祖妻。至正 丙申,避乱黄山,遇贼,夫妇俱被执,兴祖坠崖逸去,众 欲辱嘉贞,不从,被杀桃花潭上。”
浦玉田妻梅氏
按《吴县志》:“梅氏,浦玉田妻。至正十六年,淮兵破城,梅 匿邻舍。兵入,夫逸去。梅为兵获,艳其色,将污焉。梅探 怀中金与之,乘间赴水,水浅不溺。兵至水次,以刃拟 加梅,梅不为动,兵舍去。后至者见妇面水上,知其生, 复欲钩出之,力挽不起,兵怒,以戈揕其掖死。”
后载妻
按《吴县志》,后载妻,失其氏。载为平州路吏,至正丙申, 行役京口,妻年三十,姿色姝丽,生一子一女。城陷,先 属子女于姻,谓所亲曰:“吾夫在远,罹此大变,苟不幸 被强辱,虽欲死不可得矣。宁捐躯以全吾志。”语未绝, 兵入,赴水死。
陈氏女
按《江阴县志》:“陈氏女,父楚良,马驮沙巡检。女年十七, 随父避乱姑苏,遭兵掠,赴水死。楚良抗骂不屈,亦遇 害,时至正丙申。”
陈惠妻曹氏〈女媳附〉
按《江阴县志》:曹氏,陈惠妻。与女俱遇贼,抗节死。妇吴氏前力救之,为贼所伤,臂血溅衽,未知即死与否,共 谓之“三贞。”王逢为作《三贞篇》。
王子温妻诸氏
按《松江府志》:“诸氏,华亭人,王子温妻。子温性疏纵,处 贫,以女工给其服膳。至正丙申,王与敬兵焚劫松江, 温欲挈氏逃难,氏流涕曰:‘事迫矣,岂可以一妇人累 而身耶?第去,我自为计’。子温遂涟泣逋逃,妇与邻妪 避于南城陋室中。顷之,贼入,邻妪皆为所污。至妇,妇 怒骂曰:‘吾父为吏,人皆称其廉。吾夫儒者,我年与汝 母等,岂从汝贼求活耶’?”贼掣刃剖其腹曰:“且看母腹 中何物?”肠胃尽出,骂不绝口。子温,子章弟也。
朱道存妻费氏
按《松江府志》:“费氏,名元琇,江阴知事朱道存妻,都漕 万户费雄女。至正十六年,江阴乱,依其父居松江之 上海县。未几,县陷,苗军复大掠,手刃以入,将犯氏。氏 怒叱曰:‘吾贵家女,何敢犯我’?投钗珥于地,贼攫之去。 既苗沓至,索赀无有,遂驱迫就道。氏攀堂楹厉声曰: ‘即死不辱’。”比遇害,爪入楹木,血沁于指。
沈景新母〈媳附〉
按《松江府志》:某氏,沈景新母,平江人。至正中,景新调 上海吏。江浙苗军来,大肆杀掠。母与妇谋曰:“我家贫 清白,义不受辱。”及为苗军所掠,妇姑大骂,苗先杀其 姑,缚妇发于马尾,曳死之。
吴克妻戈氏
按《镇江府志》:“戈氏,名兰,丹徒人,吴克妻。年十九归克。 至正丙申,明兵取镇江,城破,惧辱,投井死。时年廿一。”
洪氏女
按《湖州府志》:“洪氏女,名春春,归安人。至正丙申兵乱, 父德源引女避居德清新市。贼散走掠,女与父匿空 舍,将逼,女遂赴水而死,时年十九。”
沈回奴
按《湖州府志》:“沈回奴,德清人。年十八,元末兵乱,回奴 匿于芦港中,贼获之求合,回奴从容谕之曰:‘我愿为 若妻,然我室女必择日具礼乃可’。贼信之,掳至营,责 妇守之。回奴拔所笄银簪,戮其喉而死。”
丘岩妻盛氏〈多奴卵奴附〉
按《湖州府志》:盛氏,乌程人,嫁丘岩。元末兵乱,岩挈避 于官泽沈家兜。盛时年二十四,恐寇至被污,曰:“兜水 清,当死于此。”岩妹多奴、卯奴俱年少,闻嫂言,遂应声 曰:“愿与大嫂一处死。”未几寇至,盛氏投水,二姑相继 以从。
金某妻吴氏
按《湖州府志》:“吴氏,乌程人。嫁同里金氏子。至正丙申, 湖城被兵,夫他往,吴独与子居。已而城破,吴度不免, 亟登屋自投池中而死。”
邵某妻沈氏
按《湖州府志》:“沈氏,德清人。少而明艳,嫁为邵氏妇。至 正十六年兵乱,氏为张万户所获,逼之不从,乃闭之 舟中。夜四鼓,守者懈,氏阴取束著纳之口中,触喉而 死。”
杨妇吴氏
按《乌程县志》:吴氏嫁于杨,有殊色。至正丙申秋,明兵 逼城,吴携二子潜投苕水死。及城破,人见母子并浮 水面不相离,咸为叹异。王逢为作歌以吊云:“丞相昏 昏长夜酒,司空援绝凭城守。七万兵分诸将屯,坐视 霜风折杨柳。冰肌月貌愁泥滓,锦棚觿佩同归水。九 泉无愧先人面,终身不作他乡鬼。君不见雕戈白马” 气如云,昨日《烈丈夫》,今日降将军。呜呼,烈妇吴氏何 可群!
张子方妻管氏
按《闽书》:“张子方妻管氏,至正间,本磜寇入邑,子女多 驱迫以去。管年二十八,自刎死。”
李述父妻黄妙铢
按《松溪县志》:“黄妙铢,李述父妻。至正丙申,青田寇侵 县治,妙铢时方盛年,与群妇逃匿山谷,为盗所执,义 不受污。贼怒,驱之行,行数里,经高崖下,深数丈,氏奋 身投焉。盗意其必死,舍而去。其夫暮至,踪迹得之,舁 归遂苏。”
焦士廉妻王氏〈杜氏赵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 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掳掠,王氏被执,绐曰: “‘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 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藏金,汝可于此杀我’。乃 与妾杜氏皆遇害。”又有赵氏者,平阳人,年二十,未嫁。 寇乱,赵被驱,迫以行,度不能免,绐贼曰:“吾取所藏金 以遗汝。”贼信之,遂还,投于厕而死。
赫赫妻阿鲁温氏
按《四川总志》:“阿鲁温氏者,佥事赫赫妻也。赫赫宦亡 蜀,柩至,礼葬之,遂庐墓所,昼夜哀泣,不食五日而死。 至正间,旌表其庐。”
===杨和卿妻尼氏===按《青州府志》:“尼氏,益都人,杨和卿妻。夫早亡,无子。尼 守缟,素足不越户。会毛贵陷益都,尼氏自缢死。”
蒋义甫妻许氏〈妾张氏附〉
按《青州府志》:“许氏,蒋义甫妻,益都人。夫亡,与妾张氏 同志守节,纺绩苟延,艰苦备历。至正十七年,毛兵乱, 妻妾相继投井死。”
耶卜氏
按《元史余阙传》:“阙字廷心,庐州人。论功拜江淮行省 参知政事,仍守安庆。至正十七年癸卯,贼益生兵,攻 东门。丙午,普胜军东门,友谅军西门,祝寇军南门,外 无一甲之援,阙身当之,徒步提戈,为士卒先。日中,城 陷,城中火起,阙知不可为,引刀自刎,堕清水塘中。阙 妻耶卜氏及子德生女福童皆赴井死。阙卒,年五十” 六,追封豳国公,字忠宣。〈按安庆府志忠宣夫人死节记作蒋氏张氏公之孙宗烈 云公有妾耶卜耶律氏夫人实蒋氏云〉
韩𫐄妻邢氏
按《彰德府志》:“邢氏,安阳韩𫐄妻。至正十七年,盗陷河 朔,时𫐄知林州守黄华砦,盗攻之甚急,邢语其女曰: ‘恐事不济,我与汝必受辱’。遂俱投崖而死。”
费氏女
按《四川总志》:费氏女,灌县人。至正丁酉,青军入蜀,肆 行剽掠,费泣曰:“父母深恩,分毫未报,今不幸而罹此 贼害,不如死。”遂缢焉。
齐亿妻丘端一
按《常熟县志》:丘端一,齐亿妻,子渊之女,宋进士光禄 大夫砺之后。家东始赘亿为婿。亿早世,端一守节靡 他。至正十七年,张士诚侵县,纵兵卤掠,突入子渊宅, 呵叱索金。子渊曰:“汝不能吊民伐罪,反作盗耶?”兵怒, 枪中其胁而死。端一惊走,不得脱。兵见其美,欲逼污 之。端一大骂曰:“强贼杀我父,又欲辱我,我死即诉上 帝。”遂投桥下,急流中死。从孙泰和县丞丘方有传。
邹珙妻华氏
按《无锡县志》:“华氏,字冬娘,邹珙妻。至正丁酉,兵起,乡 人奔窜,冬娘从其夫匿草野中。兵卒至,度不能脱,顾 谓珙曰:‘我义不辱君,善自保’。遂自溺死,年三十五。”
萧积善妻何氏
按《广东通志》:何氏,新会何村人。赘同邑萧积善为婿。 至正丁酉八月,乡贼陈有德杀积善,意在何氏,遣众 环其居,必劫致之。何氏度不免,乃白父母,酌贼众于 堂,绐伴者曰:“吾埋金钗井旁,吾往取为饰。”伴者信之, 投井以死。父母出其尸,与夫合葬,时嫁积善一载耳。 时人怜而伤之。
陈淑真〈夏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陈淑真,富州陈壁之女。壁故儒者,避 乱移家龙兴。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 友谅寇龙兴,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 弹之。曲终,泫然流涕曰:‘吾绝弦于斯乎’?父母怪问之, 淑真曰:‘城陷必遇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其居临东 湖,遂溺焉,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崖,淑真不从,贼” 射杀之。时同郡李颐宗妻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与 女匿居后圃中,贼至,挟其女共投井死。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玉莲附〉
按《元史列女传》:“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 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以夫恩封云中郡君。夫坐事 免居大宁。至正十八年,红巾至,也先忽都与妾玉莲 走尼寺中,为贼所得,令与众妇缝衣,拒不肯。贼吓以 刃,也先忽都骂曰:‘我达鲁花赤妻也,汝曹贼也,我不 能从贼’。贼怒杀之,玉莲因自缢,凡三贼并杀之。先是”, 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父出城,见执于贼。完者 拜哭,请以身代父死。贼爱完者姿秀,遂挈以从。久之, 乃获脱归,访母尸并玉莲葬焉。
吕彦能妻刘氏〈姊妇二女附〉
按《元史列女传》: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 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彦能家,先 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身,则辱吾 弟矣’。赴井死。其妻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 八年,兹不幸逢乱离,必不负君,君可自爱,妾入井矣’。” 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门 死者七人。
刘公翼妻萧氏
按《元史列女传》: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有姿色,颇通 书史。至正十八年,闻毛贵兵将压境,豫与夫谋曰:“妾 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 以二子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 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陷,萧解绦自缢死。
王履谦妻齐氏〈二妇二女附〉
按《元史列女传》:王履谦妻齐氏,太原人,治家严肃,克 守妇道。至正十八年,贼陷太原,齐氏与二妇萧氏、吕 氏及二女避难于赵庄石岩。贼且至,度不能免,顾谓 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号为清白,岂可亏节辱身以 苟生哉!”长女曰:“吾夫已死,今为未亡人,得死为幸。”吕氏曰:“吾为中书左丞之孙,义不受辱。”齐氏大哭,乃与 二妇、二女及二孙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粹甫妻吕氏
按《江西通志》:“王粹甫妻吕氏,进贤人。少寡,抚孤女守 节。至正间,岁饥,有谋强妻之者,乃恸哭携其女同赴 水死。”
朱本妻袁氏
按《江西通志》:“朱本妻袁氏,抚州人。本为儒学提举,常 携袁至赣省。其兄中途遇寇,袁义不受辱,即投水死。 本以身免,终身不娶。”
姜本道妻彭氏〈本源妻附〉
按《江西通志》:姜本道妻,宁州人。至正中,本道与弟本 源起义兵,从州判汤盘御贼,克复州治。贼党余祐二 率众追至其家,兄弟拒敌,俱为贼所杀。彭谓娣叶曰: “‘夫死,贼必辱我,宁死于此’。乃引刀自杀,叶亦随刎颈 而死。”
徐文佐妻费氏
按《江西通志》:“徐文佐妻费氏,字尚珍,奉新人。至正戊 戌,渠寇剽掠乡里,恶文佐,守义不入,其党缚而杀之, 驱逼费氏前行,至横冈,义不受辱,投潭水死。”
钱氏二女
按《嘉兴县志》:“钱氏二女,城南隅民钱子顺之二妺也。 至正戊戌八月,红巾贼至其家,欲污之,二女义不受 辱,相与结裙裾投河而死,贼惊骇而去。”
方仲刚妻吴氏
按《金华府志》:“吴氏,方仲刚妻。遇兵乱,与其夫避难离 家,西行一里许,闻鼓噪声,足弱弗能行。度不可免,谓 夫曰:‘君宜自脱祸,勿以妾为累’。夫曰:‘子将若何’?氏曰: ‘妾义不受辱,惟有死耳’。夫号哭不得已而舍去。既而 游兵四集,将追及,道傍有梅塘,水洁且深,遂投以死。 越数日,兵去,夫踪迹其处,见尸横池面,虽甚暑而颜 貌如生。为之痛哭,举葬焉。时至正戊戌夏六月也。”缙 绅大夫咸歌咏之。
徐允让妻潘氏
按《元史列女传》: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阴人。至正 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舅被执,夫泣以救。 舅脱夫被兵所杀,欲强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 既死,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 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遂投火死。
郭彩云
按《山西通志》:“郭彩云,幼许配程代儿。代儿随父宦游 未还,代儿母阎氏先迎彩云归。至正十八年,扫地王 兵过,阎携避土窟兵大索之,同避者皆出,彩云坚不 出,被焚死。”
赵洙妻许氏
按《元史列女传》: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任之侄 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阳,洙时为儒学提举, 夫妇避乱,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 甘言诱许氏,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曰:“吾《诗》《书》 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也。”贼 以刃胁之,许氏色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 骂声不绝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 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 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女池奴何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 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变,正蒙谓韩氏 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 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 母既亡,吾何以独生’?亦投崖而死。”又“何氏者,处之龙 泉县,季锐妻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 执,欲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郑奴附〉
按《元史列女传》:“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 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寇龙兴,其母泣谓二 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城 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奴亦自缢。
王时妻安氏〈妾李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王时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 事祐孙女也。至正十九年,时以参知政事分省太原, 安氏从之。二十年,贼兵寇太原,城陷,众皆逃,安氏与 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闻,赠梁国夫人,谥庄洁。”
翁氏姊
按《浙江通志》:“翁氏姊,钱塘县人。年四十不嫁。至正间, 寇陷钱塘,与弟忠一家四人誓结袂死于河。姊曰:‘河 水秽矣,吾寻洁水死’。忠等赴河,姊赴城阴古井死焉。”
张英妻庄氏
按《浙江通志》:“张英妻庄氏,诸暨人,名淑贞。至正十九 年,举家避乱灵泉乡。张寇攻新城,掠之,骂贼死。”
郁景文妻徐氏〈蔡彦谦妻附〉
按《浙江通志》:“郁景文妻徐氏,山阴人。至正十九年,越州罹兵,与蔡彦谦妻杨氏皆被驱并绐兵曰:‘愿归取 奁’。赀纵之,俱投井死。”
徐慎妻王氏
按《浙江通志》:“徐慎妻王氏,山阴人。至正十九年,兵乱 被执,赴水死。”
白泥墩妇
按《嵊县志》:“白泥墩妇,不知何许人。至正末,兵乱,被掠 于军。妇誓不受污,行至东阳,赋诗五章,自缢死。”
商渊妻张氏
按《嵊县志》:张氏,商渊妻,名贞,鸣弦里人。父纳渊为赘 婿。二年生子芹。甫弥月,姑病且笃,贞乃归省姑。姑见 贞与芹喜甚,留事姑孝谨得姑心。至正戊戌冬,方国 珍军据县,贞劝渊先事去之,家独全。明年冬,胡将军 张士诚两军交至,渊贞走匿新昌南明山。渊间出,为 游兵所掳。贞闻以为已被害,泣曰:“夫亡矣,吾何用生 为?”不食五日,渊得脱归。贞惊喜曰:“不自意复得侍乃 食”,语渊曰:“子丈夫也,几不脱,如妾者宁尚可脱乎?今 兵且未已,有如一旦遇难,不投万仞崖,则沉万丈川 耳。”时县之白泥墩,有一妇掠于军,行至东阳,赋诗五 章自缢。渊为贞诵其诗而道其事。贞曰:“子岂以我不 能为若妇耶?”复叹曰:“子今未必我信,终令子信我。”又 明年己亥夏,胡将军复统兵掠县地,时贞共渊匿会 稽山中,会人从县来,问军今安在?曰:“引兵还矣。”乃以 四月返里,方弛担具食,而军大至,贞遂赴塘中自溺 死。后三日,芹乃收葬之。
周善才
按《处州府志》:“周善才,年十八,受洪氏聘。至正己亥,兵 起,随母避兵甘泉寨。寨破被掠,兵欲污之,善才坚不 受辱,受刃而死。”
胡妙端
按《辍耕录》:“越嵊县剡溪胡氏,讳妙端,适同邑祝某,至 正庚子春为苗。”�掳至金华县,将妻之,义不受辱。乘 间啮指血题诗壁上;已赴水而死。三月廿四日也。� 帅服其节,为立庙祀之,邑人咸曰“烈女庙。”诗曰:“弱质 空怀漆室忧,搜山千骑入深幽。旌旗影乱天同惨,金 鼓声淫鬼亦愁。父母劬劳何日报,夫妻恩爱此时休。 九泉有路还归去,那个云边是越州。”
王琪妻蔡氏
按《元史列女传》:“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年, 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兵猝至,有造 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按绍兴府志蔡既死贼驱其从婢婢曰主母死我可 驱乎贼怒并杀之〉
于同祖妻曹氏〈妾李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 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 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 全生乎?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 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杀。绝 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弘益妻申氏〈安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 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 若贼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弘益 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 年三十,泣谓诸亲曰:“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 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入寝室,膏沐薰裳,自缢于柩 侧。
郑琪妻罗氏
按《元史列女传》:“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 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 百馀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 官,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阳去 州不远,必不免于难,取所佩刀淬砺,令铦甚。琪问何 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 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狄恒妻徐氏
按《元史列女传》:“狄恒妻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 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避难于牛囤山,为 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贼令 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狄恒按浙江通志作崔恒〉
周如砥女
按《元史列女传》: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 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客僧岭,女为贼 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 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 典史。
睢伯源妻刘氏
按《南乐县志》:“刘氏,睢伯源妻,死节事未详。至正二十 年旌表。”
张弥远妻谢氏
按《浙江通志》:“张弥远妻谢氏,新昌人。至正二十年,兵乱,不屈死。”
潘雍妻叶氏〈弟妇王氏父妾新葵附〉
按《处州府志》:“叶氏名瑗,青田潘雍妻栝,丽水高溪人 也。父铣,徽州路教授,以亲老弃官归养,母亦青田潘 氏。叶幼颖悟,外家父爱之,因养外家,授以《孝经》《论语》 《女箴》、女训皆习焉。戊戌冬归雍事舅姑,尽妇道,处亲 戚,御婢仆,皆有理。至正间,瓯闽盗起,雍罄资募兵捍 御。参政石抹上其功,得授进义副尉、遂昌县主簿。连” 年困于兵,家用益乏。叶勤俭自持,凡义所当为者,必 相其夫成之,闻者无不以为贤。庚子冬,归宁母家。郡 被兵,从家人避于白岩。军兵抄掠者众,叶度不免,与 弟现妻王氏曰:“吾与汝俱生《诗》《书》家,义,不可受辱。”王 曰:“我志也。”兵至岩下,王将自经。叶曰:“山岩阴阻,完破 未可知。况有父母舅姑在,万一可保不死可也。”言未 既,军士突入,王曰:“事急矣!”遂自经。叶仓卒视室中,有 瓮巨甚,因溺瓮中。其父之妾破瓮出之,与其媵新葵 拥出砦门。叶不肯行,即投崖下死。《新葵》亦继之,时年 三十一。乡人并立祠祀焉。
虎溪危氏
按《光泽县志》:“危氏,虎溪丘朱温妻。至正二十年夏,盗 陷杉关,危氏被执,骂贼不辍口,于是夫妇俱遇害于 监恨岭。”
柯节妇陈氏
按《元史列女传》:“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 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陈氏出避,遇贼, 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 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其至,呼之不应, 骇曰:‘吾岂梦耶’?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 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时甚暑,尸” 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舁归 殓之。”
又按《闽书》:陈三娘,嫁石梁柯宗实。其父希亮有末疾, 而嗣子微弱。陈虽适柯,犹经纪外家事。至正二十年, 海贼劫石梁,宗实适在县郭,陈治任将逃,念其父疾, 奔往省之,遇贼执焉。且行且骂。贼怒捶之,驱至舟,置 之蓬上。时柯族有童孙枢亦被执,陈指语贼曰:“是儿 吾伯氏子,伯氏早死,惟此儿也。儿怀有金,幸许赎命。” 贼因取儿金置儿大桶中,浮之,陈寻赴水死。贼退之 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峰傍。宗实舆归敛之,年甫 三十。其女弟适杜,时贼至而杜外出。姑曰:“盍逃?”曰:“夫 不在,逃将孰从?”贼突至,击姑仆地。女弟抱姑号泣,贼 掠之去,女弟戟手骂贼,被断臂死。
李马儿妻袁氏
按《元史列女传》:“李马儿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 年,李病没,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养舅姑。有王成 者,闻袁氏有姿色,挟势欲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 更二夫,宁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上官城妻李氏
按《光泽县志》:“李氏,北塘上官城之妻。至正二十三年 冬,江西盗陷光泽,邑民依乌君山之玉龙宫以居,邻 寇乘机入山剽掠,李被执缚,驱迫以前,行经龙床石 崖,其下深数百尺,李力曳绳,与贼俱投崖下而死。”
王士明妻李氏
按《元史列女传》:王士明妻李氏,名赛儿,房山人。至正 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 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李氏谓其女曰:“‘汝父既为军 所逐,吾与汝必不得脱,与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 杀我’。”李氏即以军所遗镮刀杀其女,遂自杀。竹贞闻 之,为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有 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危萱妻陈氏
按《光泽县志》:陈氏,危萱妻。至正二十五年秋,西寇陷 杉关,陈与萱被执至隐将岭。贼索金帛,不惬其欲,萱 被害,胁陈去,陈戟手骂曰:“强盗,吾夫无罪而杀之,恨 不能杀汝,复从汝耶!”寻亦被害。子垲方七岁,伏父母 尸不起,流血满身。盗义之,弗忍杀,遂携而去。
陈怡情
按《漳州府志》:“陈氏,名德金,字怡情,右丞晋国公罗良 之继室也。至正丙午,陈友定据福建,发兵攻漳,良谓 陈氏曰:‘国破身亡,理也。吾闻忠臣不顾家,汝当自为 计’。陈氏泣曰:‘妇人之义,有死而已。夫既与国同存亡, 我亦与夫同生死,岂有他哉’!城陷,良决战死,陈氏投 后园鱼池中。乡人哀之,相与舁葬于绿江之𣸣。时呼” 为“烈妇冢”云。
杜思纲妻陶氏〈宗婉王淑附〉
按《元史列女传》:“陶氏名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纲妻 也。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台州被兵,宗媛方居 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 岂留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耳’!”遂遇害。其妹 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按《台州府志》:“陶宗媛,儒士杜思纲后妻,秘书丞陶宗谊之妹也。先是思纲娶沈氏,生一子,名勤而沈氏亡。 继娶宗媛,生一女。居四载而思纲殁。宗媛坚志守节, 经十八年,奉七十老姑,视沈出子不翅,亲育,悉毕其 婚姻。至正二十七年丁未,方国珍遁。九月壬寅,明师 入城,火焰烛天,宗媛居姑丧,忍死护其柩,不忍他适”, 为乱兵所执,迫胁之。宗媛曰:“我若畏死,岂留此耶?任 汝杀我,以从姑地下耳!”兵怒,剸刃于胫,深入三寸馀, 不见血而死。濒死时,无他言,惟念子勤不置。宗婉,周 本之妻,宗媛妹也,亦同日与嫂王氏赴水死。王淑,陶, 宗谊妻。宗媛,宗婉嫂也,与二姑同日闻变,抱其子长 属姆曰:“持以归其父。”乃披发乱走。明日事定,求之不 得。其妾梦见淑曰:“吾义不辱身,赴南邻杜氏井死矣。 所怀簪珥亦投其中,可闻汉生知之。”汉生,宗谊字也。 媵人以告,黎明觅之,皆在焉。时至正二十七年十月 乙巳,杨廉夫为传。
孛罗帖木儿妻高丽氏
按《元史列女传》:高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妻也。 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人曰:“夫既死 矣,吾安能复事人乎?”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七姬
按《苏州府志》:“七姬者,江浙行省左丞潘元绍诸妾也。 段氏,大宁人,年十八;程氏,蜀人,年三十;翟氏,广陵人, 年二十三;徐氏,黄冈人,年二十;罗氏,濮州人,年二十 二;卞氏、彭氏,海陵人,年皆二十二。至正丁未,元绍在 吴临战,一旦归,谓七姬曰:‘我受国重寄,义不顾家,脱 有不虞,若等当自引决,无为人耻也’。段氏于诸姬最” 少,曰:“主君遇妾厚,请及君时死。”遂入室自缢。六人亦 相继经死,乃焚其尸,合而葬之。
担夫妇
按《吴县志》:“担夫妇,不知姓名,夫在官仓担米。张士诚 时,应募充战士。丁未六月,战死城西。妇号泣城下,得 其尸,解衣拭之,殓于棺,哭尽哀。既焚,收骨裹以帛,仰 天大恸,与身俱投于水。”
陆焘妻赵氏
按《松江府志》:“赵氏,吉安幕长泽孙女,鄞处士陆焘妻。 至正间,两浙多虞,焘辞海宁主塾,与赵隐居松之瓢 湖。丁未夏四月,海隅有警,兵猝至,焘偕赵仓皇赴舟, 同难者争舟,焘窜登岸,将复携赵以行,而兵逼之,被 三创,遂仆深淖,赵竟自投于渊。巷讴曰:‘四月三日兵 挠湖,妇女驱辱如犬猪,殉节伊谁天水姝’。”
吴妙宁
按《松江府志》:“吴妙宁,上海人。年二十一,赘同里张氏 子。越四载,邑大姓以事变坐连其父。宁泣曰:‘吾父苟 无地为解族赤矣。吾不遄死,祸缘良人,悔孰甚’!遂雉 经死,未克葬,征系吏,果至,闻宁死,唶唶而去。”
雷景照妻郑氏
按《建宁府志》:“郑氏,建宁路照磨雷景照妻。红巾作乱, 景照及父被杀,以郑有容色,独生之。郑知贼意,遂自 杀。次日复苏,抚其二岁儿底成立,以寿终。”
毛清
按《建宁府志》:毛氏名清,蚤适人。至正己丑寇乱,清不 从。其家人避贼,而大书壁间云:“宁死义,不生污。”贼至, 清持刃刺贼首,贼杀之。事闻,旌门,复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