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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十三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二百六十三卷目录
闺节部列传一百四十五
明一百四十
王师宪妻周氏 龚印可妻傅氏〈子泰妻附〉
张元京妻郑氏〈周氏方氏附〉包廷鏊妻方氏
徐学贯继室郑氏〈妾万氏附〉邵时叙妻唐氏
张王仁妻毕氏 龚盖妻郑氏〈妇郑氏附〉
邵元芳妻童氏 邵元楫妻舒氏
柳光大妻鲍氏 张廷立妻舒氏
姚嘉懋妻江氏 唐汝纯祖母徐氏
唐守贞妻陈氏〈媳范氏附〉 叶有参妻章氏
郑景中妻张氏 朱汝文妻张氏
叶钟河妻章氏 姚文勋妻赵氏
章坤亨妻袁氏 童体元妻吴氏
童志尹妻水氏 徐大畏妻范氏
徐贞吾妻王氏 郭希郊妻俞氏
徐邦元妻叶氏〈媳龚氏附〉 童凤鸣妻邵氏
王洪范妻潘氏 楼思妻金氏
徐秩妻程氏 倪瑄妻陈氏
童芝妻盛氏 胡塞妻李氏
应八十五妻徐氏 朱桓妻林氏
胡玺妻丁氏 王廷琏妻应氏
施昂妻胡氏 赵胜妻李氏
陈秀妻李氏 朱良存妻陈氏
姚世玉妻方氏 李璁妻王氏
应镇妻马氏 李泰妻应氏
应实妻胡氏 李�妻陈氏
吕克坚妻丁氏 应大恩妻李氏
徐凤富妻赵氏 马崇仪妻施氏
吕国正妻朱氏〈徐氏附〉 应一进妻陈氏
应明理妻李氏 徐起相妻王氏
翁仲道妻陈氏 应彦官妻李氏
俞培妻池氏 王宗琰妻胡氏
徐勖妻陈氏 叶大秦妻黄氏
徐守良妻陈氏 戚之骐妻陈氏
陈九华妻许氏 尹宪吉妻郑氏
曹一赏妻祝氏 黄明时母姜氏
方大任妻李氏 周�妻方氏
应恪妻吴氏 童景春妻洪氏
童朋妻方氏 方彦显妻鲁氏
方氏女 童汝弼妻方氏
方启常妻任氏 应德新妻吴氏
童时成妻王氏〈徐氏附〉 郑台妻方氏
方可范妻蒋氏 严良晨妻张氏
王禹传妻邵氏 王挺妻伍氏
蔡建夫妻王氏 王顺童妻黄氏
潘洪瑶妻陈氏〈邵氏附〉 朱垕妻徐氏
金公瑞妻黄氏〈媳陈氏附〉 夏赞妻高氏
王子修继妻陈氏〈媳周氏附〉张履雍妻沈氏
林商妻董氏 林哲妻朱氏
潘棨妻林氏〈妇林氏附〉 黄应发妻刘氏
吕宽妻徐氏 李宗来妾马阿梅
鲍公厚妻朱氏 刘绰妻张氏
周君卿妻陈氏 张守吾妻周氏
赵文瑛妻王氏〈女附〉 李时信妻林氏
严一德妻张氏 蒋助妻童氏
金都妻郑氏 吴宝秀妾林氏汤氏
冯一鳌妻刘氏 吴一规妻郑氏
周允谐妻郑氏 张维秩妻陈氏
蔡凤鸣妻赵氏 赵应爵妻鲍氏
陈恒济妻叶氏 彭时望妻诸氏〈妾吴氏附〉
叶海妻杨氏 赵嗣汴妻钱氏
盛叔浩女 陈填妻林氏
陈尚玉妻李氏 柯宠妻戴氏
金邦华妻戴氏 赵蒙亨妻陈氏
王国彩妻谢氏 王孟晖妻朱氏
范彦卿妻陈氏 冯德懋继妻李氏
王思隐妻姜氏 陈洪诏妻王氏
王教民妻戴氏 林绍妻郑氏
刘珖妻卢氏 汪素妻陈氏
王宰妻黄氏 王备妻韩氏
朱君佐妻陈氏 林挺妻王氏
颜师孔妻陈氏 陈天秩继妻林氏
黄诤妻叶氏 李霞明妻林氏
支廷诲妻蔡氏 陈仓�妻倪氏
钱顿妻叶氏 吴九韶妻陈氏
陈璇妻林氏 周钥妻梁氏
侯廷夸妻赵氏 赵性简妻叶氏
叶必灿妻余氏 周存厚妻余氏
项必暹妻虞氏 方豫中妻章氏 汤承母潘氏 李稔妻赵氏
王梅鼎妻潘氏 刘如川妻林氏
李绍新妻朱氏 鲍元津妻余氏
周谙妻郑氏 张迎妻郑氏
陈九英妻赵氏 李正所妻汤氏
刘传彬妻郑氏
闺媛典第二百六十三卷
闺节部列传一百四十五
明一百四十
王师宪妻周氏
按《金华府志》:“周氏,王师宪妻。年二十四,夫亡,坐守柩 前,目不窥牖。舅宗烇患病,割股疗之,延寿三纪。王师 德为立传。”
龚印可妻傅氏〈子泰妻附〉
按《金华府志》:“傅氏,名善贞,龚印可妻。年未三十,夫亡。 训育二子,长宁、次泰,读书成立。泰为户科给事中,死 节。泰妻亦傅氏,孀居如姑,抚四岁子永吉,长而有才, 历考工部主事,升礼部侍郎。”
张元京妻郑氏〈元本妻周氏元政妻方氏附〉
按《金华府志》:“郑氏,名惠贞,国子生张元京妻。言动一 遵义门。家范,姑病,尝露祷,羹股以进。夫亡,萧然一室, 课子成名。晚好施,捐造杭口溪汀步,至今涉者赖焉。 与儒士元本妻周氏,诸生元政妻方氏妯娌孀居,共 以大义相勖,人称‘三节’。”
包廷鏊妻方氏
按《兰谿县志》:“方氏,邑庠生包廷鏊妻。年十七,夫亡,抚 遗腹子九思为诸生。壬申北城回禄,氏居独存,避兵 村庄,迅风拔木,氏室独全。县令请旌表。”
徐学贯继室郑氏〈妾万氏附〉
按《兰谿县志》:“郑氏,太学生徐学贯继室。夫亡,孝事翁 姑,与其妾万氏偕守。万时年二十。”
邵时叙妻唐氏
按《兰谿县志》:唐氏,邵时叙妻。年十七归叙。甫二年而 叙疾,濡血焚楮,祷于天,请以身代。叙亡,氏哭屡绝,哀 感左右。抚数月,子明彝抗志守贞,引命自坚。尝训明 彝曰:“我不即从尔父于地下,以尔及姑在,尔惟勉志 力学,庶不负我半生苦节。”郡守闻之,请表其门。
张王仁妻毕氏
按《兰谿县志》:“毕氏,张王仁妻。年二十四而寡,子幼,父 劝更适,不从,遂私为约配,强之,氏焚香誓天,毁容断 指,乡党族长为之堕泪,事遂寝。躬纺绩以事后姑,抚 遗子二十馀年卒。”
龚盖妻郑氏〈妇郑氏附〉
按《兰谿县志》:“郑氏,龚盖妻。年十六,归盖。越五年,盖亡, 无子,矢志苦节,力养孀姑,抱从子泰为后。泰长,亦娶 郑氏。仅七月而泰殁,遗腹生苏,姑妇坚守如一。郡守 旌之。”
邵元芳妻童氏
按《兰谿县志》:“童氏,邵元芳妻。夫亡,矢志苦节。年十九, 抚育幼孤,教以义方,白首不二。县令表其门。”
邵元楫妻舒氏
按《兰谿县志》:“舒氏,邵元楫妻。年十八归楫。十九夫亡, 仅遗腹三月。矢志存孤,得延危绪。”
柳光大妻鲍氏
按《兰谿县志》:“鲍氏,柳光大妻,司理时芳媳也。年十九, 夫亡,抚孤苦志六十年如一日。”
张廷立妻舒氏
按《兰谿县志》:“舒氏,张廷立妻。年二十一,夫亡,矢志抚 孤,成课备历艰难,成课长,亦能尽孝。邑令表其门。”
姚嘉懋妻江氏
按《兰谿县志》:“江氏,姚嘉懋妻。十八而嫁,二十夫亡。矢 志抚孤四十年艰苦不堪,人述邑令表其门。”
唐汝纯祖母徐氏
按《兰谿县志》:“徐氏,纯孝,乡人唐汝纯祖母也。夫亡,子 媳俱丧,汝纯方三岁,徐含哺抚养成立。徐殁,纯庐墓 终身。邑令旌表。”
唐守贞妻陈氏〈媳范氏附〉
按《兰谿县志》:“陈氏,唐守贞妻。夫亡,抚子尚本。长娶范 氏,未几而尚本亦死,姑媳孀居,白首同洁。邑令旌表。”
叶有参妻章氏
按《兰谿县志》:“章氏,儒士叶有参妻。年二十,夫殁,无子, 矢志守节,谨事孀姑,越十年而殁。邑令旌之。”
郑景中妻张氏
按《兰谿县志》:“张氏,郑景中妻。中幼婴羸疾,弱冠犹童, 欲罢婚,氏执不从,卒归之。贫无立锥,无怨色。中亡,纺 绩苦守。郑族重其节,岁给祠谷养之。卒年七十,犹处 女也。”
===朱汝文妻张氏===按《兰谿县志》:“张氏,朱汝文妻。年十八,育女方周岁。母 陈氏命文往蜀迎父,俱不归。姑媳坚守至死,并旌其 闾。女适运判赵志淑。”
叶钟河妻章氏
按《兰谿县志》:“章氏,诸生叶钟河妻,通政尚学孙女。年 十七归叶,二十二夫亡,无子,守志五十年。一女适庠 生赵公植。”
姚文勋妻赵氏
按《兰谿县志》:“赵氏,姚文勋妻,赵公梧女。年十八归姚, 未二载,夫死,抚尸恸哭,矢志不移。孝养翁姑,抚育继 子,历五十馀年如一日。”
章坤亨妻袁氏
按《兰谿县志》:“袁氏,章坤亨妻。孝事翁姑,敬相夫子。年 二十一寡,矢志苦守,纺绩度日,历五十馀年。”
童体元妻吴氏
按《兰谿县志》:“吴氏,童体元妻。年十七于归,二十夫死, 无子,止一女,矢志守节。邑令旌之。”
童志尹妻水氏
按《兰谿县志》:“水氏,童志尹妻。年十八,夫亡,守节终老。”
徐大畏妻范氏
按《兰谿县志》:“范氏,徐大畏妻。年二十,夫亡,守节七十 馀年。郡县旌表。”
徐贞吾妻王氏
按《兰谿县志》:“王氏,徐贞吾妻。年二十,夫亡,抚孤事亲, 孝慈兼尽。郡县旌表。”
郭希郊妻俞氏
按《兰谿县志》:“俞氏,郭希郊妻。年十九归郊,未及旬,郊 死,矢志靡他。葬夫欲营两穴,姑以其年幼无子,未许, 固请乃许之。独处一室,虽至亲罕睹其面,四十年如 一日。乡族公举,表其门。”
徐邦元妻叶氏〈媳龚氏附〉
按《兰谿县志》:“叶氏,徐邦元妻。年十八于归,三年夫亡, 遗腹生子德魁。长娶龚氏,德魁生二子,一三岁,一周 岁。魁没,姑媳纺绩,抚养成人。乡邑以闻旌表。”
童凤鸣妻邵氏
按《兰谿县志》:“邵氏,童凤鸣妻。年十九适凤鸣,逾年生 一女。夫得痼疾,邵躬侍汤药,衣不解带者三年。夫死, 年二十一,哀号绝食,绝而复苏,囚首丧面,誓不再醮。 节孝所感,一时励志守节者数人。有司旌之。”
王洪范妻潘氏
按《永康县志》:“潘氏,王洪范妻,按察使潘徽女。夫亡无 子,剪发毁容,操刃自卫,至死不可夺。”
楼思妻金氏
按《永康县志》:“金氏,楼思妻。年二十二夫亡,尝抱二子 卧棺侧,蔬食二十年,终无二志。”
徐秩妻程氏
按《永康县志》:“程氏,徐秩妻。年十九,夫亡守节,家贫子 愚,终身孤苦。”
倪瑄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倪瑄妻。年十九,夫亡,誓不再适。有 司旌其门。”
童芝妻盛氏
按《永康县志》:“盛氏,童芝妻。年二十四而寡,遗腹生一 子,伯叔逼改适,至死不移。”
胡塞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胡塞妻。年二十三夫死,一子甫十 月,守节不改。”
应八十五妻徐氏
按《永康县志》:“徐氏,应八十五妻。年二十一,夫亡。励志 守节,历五十年终。”
朱桓妻林氏
按《永康县志》:“林氏,朱桓妻。年二十七,夫亡守节,年逾 八十而终。”
胡玺妻丁氏
按《永康县志》:“丁氏,胡尔妻。年二十三,夫亡守节,年逾 七十而终。”
王廷琏妻应氏
按《永康县志》:“应氏,王廷琏妻。年二十三,夫亡守节。家 厄于火,至极贫,终不易志。”
施昂妻胡氏
按《永康县志》:“胡氏,施昂妻。年二十六,夫亡,守节终身。”
赵胜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赵胜妻。归五年,夫亡,守节终身。”
陈秀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陈秀妻。年二十五,夫亡守节,年逾 八十终。”
朱良存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朱良存妻。年二十四,夫亡守节,至 八十六终。”
姚世玉妻方氏
按《永康县志》:“方氏,姚世玉妻。年二十六寡,守节终身
李璁妻王氏
按《永康县志》:“王氏,李璁妻。年二十七,夫亡守节,年八 十终。”
应镇妻马氏
按《永康县志》:“马氏,应镇妻。年二十四夫亡,一子甫三 月,抚孤成立,守节终身。”
李泰妻应氏
按《永康县志》:“应氏,李泰妻。年二十八,夫亡,守节终身。”
应实妻胡氏
按《永康县志》:“胡氏,应实妻。年二十八,夫亡守节,年逾 八十终。”
李�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李”�妻年十七,夫亡,欲以死殉,家 人防之甚密。有潘姓者欲娶之,乃大会族人,引刀断 发,守节终身。
吕克坚妻丁氏
按《永康县志》:“丁氏,吕克坚妻。年二十三夫亡,一子甫 五月。励志抚养,终不改节。”
应大恩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应大恩妻。年二十二,夫亡,纺绩自 给,守节终身。”
徐凤富妻赵氏
按《永康县志》:“赵氏,徐凤富妻。年二十二夫亡,遗腹生 一子,家贫,纺绩而食,终不易志。年六十三卒。”
马崇仪妻施氏
按《永康县志》:“施氏,马崇仪妻。年十八无子,守节五十 馀年,卒。”
吕国正妻朱氏〈徐氏附〉
按《永康县志》:“朱氏,吕国正妻。年十六,夫亡守志。其弟 朱以卓妻徐氏,年二十六,夫亡,守志如朱。”
应一进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应一进妻。年二十六,夫亡,家贫,矢 志守节,五十年如一日。”
应明理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应明理妻。年二十,夫亡守节,抚伯 子一,贞成人。年逾八十。金华姜应甲为之传。”
徐起相妻王氏
按《永康县志》:“王氏,庠生徐起相妻。年二十六,夫亡,抚 遗腹子苦守,郡县旌之。年八十七卒。”
翁仲道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翁仲道妻,夫亡守节,年九十八终。”
应彦官妻李氏
按《永康县志》:“李氏,应彦官妻。年二十四,夫亡,抚二孤, 纺绩训课,垂四十年,未尝见齿。教冢孙本初,髫年入 泮,年七十,无疾终。”
俞培妻池氏
按《永康县志》:“池氏,俞培妻。年二十六,夫亡守节,寿八 十五卒。”
王宗琰妻胡氏
按《永康县志》:“胡氏,王宗琰妻。年十九,夫亡,无子,苦节 七十年,年八十六卒。”
徐勖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徐勖妻。年二十一,夫亡。二子一方 周,一遗腹,苦节抚育,及见曾孙。”
叶大秦妻黄氏
按《永康县志》:“黄氏,叶大秦妻。年十九,夫亡,无子,守节 六十年终。”
徐守良妻陈氏
按《永康县志》:“陈氏,徐守良妻。年二十四,夫亡,守遗腹 子,年七十五卒。”
戚之骐妻陈氏
按《金华县志》:“陈氏,侍御戚雪崖曾孙之骐妻。年二十 丧夫,守志坚定,事姑叶氏曲尽孝养。姑病危,剜臂吁 天求代,节孝秉心,终始不二。年七十终。事闻,旌表。”
陈九华妻许氏
按《金华县志》:“许氏,陈九华妻。年二十夫亡,遗腹生男 嘉瑞,孀居六十馀年。姑疾,侍奉汤药三载,衣不解带。 年九十终。郡县旌表。”
尹宪吉妻郑氏
按《金华县志》:“郑氏,尹宪吉妻。夫亡,氏年二十三,矢志 冰霜,奉翁姑以孝著。抚孤德早入庠序。”
曹一赏妻祝氏
按《金华县志》:“祝氏,浦邑长林人,归金华曹一赏。年二 十四丧夫,二子尚幼,备尝艰辛,抚育长成,恪守闺训, 孝事舅姑,历七十馀载,年九十有六。长子三瑞任四 川灌县主薄,升利州卫经历。次子三谦幼习经书,以 孝弟闻。崇祯间,学使旌表。”
黄明时母姜氏
按《金华县志》:“姜氏,黄明时母。年十六生子,十九丧夫, 寡居守节,操励冰霜,誓同金石。先未笄时,尝割股以
救母。及长,事姑尤孝,抚孤成立。叶干为之赞方大任妻李氏
按《严州府志》:“李氏,方大任妻,寿昌人。幼闲女史,长适 大任,劝之力学,遂成名儒。年二十六,以选贡没于京。 氏年二十四,乏嗣,焚夫遗书,投火以殉。孀姑力止之, 强起,剪发毁容,每日哭奠夫灵,奉姑尽孝。姑病,割肉 和药以苏。及姑没,竭力殡葬,亲疏具称节孝,历三十 馀年如一日。有司旌之。”
周�妻方氏
按《淳安县志》:“方氏,梓桐乡崇良人,进士方才曾孙女 也,归邑西周琏仲子。”��兄弟四人相继疫死,妯娌 俱改节,方年甫十九,独守志不移。家极贫,纺绩织纴, 以养舅姑。舅没,琏弟瑜之子惟敏失怙,方趣姑亟婚 之,生二子,方遂立其次子子俸为夫后。姑年八十有 二,婴风疾,不能自支。方扶持起居,躬亲汤药,不离于 侧,浣涤污秽,五年如一日。宗党以节孝称,年六十有 一。
应恪妻吴氏
按《淳安县志》:“吴氏云程封主事吴大济女,武选郎中 吴诚之妹。年十九,归庠生应恪。二十二失所天,苦志 自守,以奉祀保孤。或劝改图,辄断发以示。闭户辟纑 四十馀年,虽亲子侄罕睹其面。”
童景春妻洪氏
按《淳安县志》:“洪氏,童景春妻。生子甫一岁,而景春客 死于杭,洪徒步奔丧,扶榇归葬,时年二十一,誓不再 适,抚遗孤巨震成立。孀居四十馀年,莫不叹服。”
童朋妻方氏
按《淳安县志》:“方氏,童朋妻,封御史文杰公女。年十九 归童,未二载夫没,剪发自誓。或讽之,不答。谨礼远嫌, 虽送兄弟,足不逾阈,童稚无故不得至所居,立夫兄 子贯为后,抚教有方,竟克成立。年八十五终。”
方彦显妻鲁氏
按《淳安县志》:“鲁氏,方彦显妻,长乐乡岐山人。年二十 五而寡,性严洁,言动举止,皆有常度,族党莫不敬之。 居恒谨事舅姑,训子以诗书,忧勤积累,门户赖以不 坠。年七十三卒。”
方氏女
按《淳安县志》:“方氏女,名淑莹,许配徐应芳。年甫十六, 未嫁而芳夭。莹闻欲奔丧,父母不允,乃毁容剪发,服 衰而哭,勺浆不入口。父母谕之曰:‘女未字,不必尔’。曰: ‘儿矢志不二,愿归我遗骼,同穴于徐。屡求死,皆救苏。 父母百方劝之,不回。芳父母闻之,用丧服素车逆归。 既至,礼毕,即赴芳殡所,恸几绝。平居勤妇职,洴𦈞洸’” 以佐朝夕,九载勿渝。芳父母没,代立嗣承祧,不食数 日卒,与芳合葬于汪塘源,时年未六十。《拘例》未请旌。
童汝弼妻方氏
按《淳安县志》:方氏,童汝弼妻。年十七归弼,鸡鸣儆旦, 事姑尽孝。弼遘病,卧床四载,氏竭力调养,吁天请代。 及亡,誓以身殉。人曰:“母老子幼,惟尔仔肩,徒死无益。” 遂勉励冰操,割股以疗姑病。和熊训子,既娶而没,又 抚孙成人,茹荼四十五年,年六十九。有司表其闾。
方启常妻任氏
按《淳安县志》:“任氏,方启常妻。年二十一,夫亡,遗孤甫 三月,矢志守节,孝事舅姑,训子以义方,历六十馀年, 年八十四卒。”
应德新妻吴氏
按《淳安县志》:“吴氏,应德新妻,西隅人。年十九,生子锜, 七阅月而夫亡,哀恸欲以死殉。姑曰:‘若抱者谁乎’?迺 励志抚孤,事姑以孝,年六十终。”
童时成妻王氏〈徐氏附〉
按《淳安县志》:王氏,童时成妻,合浦人。年二十六,未生 子,劝夫置簉徐氏。无何成亡,徐遗腹生男,王泣谓徐 曰:“童氏一线,吾当善为之抚,各行其志可也。”徐恸哭, 剪发自誓,愿与共守保孤,矢无他志。王年七十四,徐 年七十二卒。
郑台妻方氏
按《淳安县志》:“方氏,郑台妻,开化乡人。年二十,夫溺死, 氏抚遗腹守节,贫窭异常,悲风凄雨,历久无变。年八 十二卒。”
方可范妻蒋氏
按《淳安县志》:“蒋氏,四隅知印方可范妻。夫亡,氏年二 十五,冰操自矢,茹荼苦节,纴绩抚孤,年六十而殁。崇 祯十一年,事闻,旌表。”
严良晨妻张氏
按《分水县志》:“张氏,儒士严良晨妻。年十九夫亡,继侄 应征应诏为嗣,苦节坚贞。崇祯二年,直指以闻,建坊 旌表。”
王禹传妻邵氏
按《分水县志》:“邵氏,诸生王禹传妻。传为分邑名儒,以 病亡。氏年二十四,砥志靡他,抚孤启后,母子茕茕相 吊。其苦节坚贞,有艰于寻常百倍者。年九十七,直指 旌之
王挺妻伍氏
按《分水县志》:“伍氏,王挺妻。幼丧母归。王已失舅姑,遇 岁时供祭,必致敬尽哀。值奇荒,悉出妆奁佐夫赈济, 遂致贫乏。年二十五,夫病亡,哀恸不食,妯娌劝抚孤, 乃勉进浆饮。次子甫三岁,长亦未龀。氏昼夜劳瘁,不 遗馀力。平居不嬉笑,不妆饰,不出闺阈。无何,遇兵燹, 邻里皆遁,氏携二子迁播流离,爨不安灶,饥寒交迫”, 艰苦备尝。年六十九卒,闾里传颂。
蔡建夫妻王氏
按《温州府志》:“王氏,瑞安蔡建夫妻。年二十五夫亡,子 默甫三岁,家贫誓不改适。事姑教子,备尝艰苦,终始 一节。”
王顺童妻黄氏
按《温州府志》:“黄氏,王顺童妻,少保文简公姊也。年二 十六,夫亡无子,守节不渝。立侄福生奉祀,教之力学, 以寿终。”
潘洪瑶妻陈氏〈洪琭妻邵氏附〉
按《温州府志》:“陈氏,潘洪瑶妻,与娣洪琭妻邵氏俱永 嘉人。夫皆早亡,邵年二十五,陈年二十六,并以节称, 诏旌表。”
朱垕妻徐氏
按《温州府志》:“徐氏,乐清朱垕妻。年二十五,生子森,甫 八月而垕没,欲自经以殉,姒方氏泣谓曰:‘而死则此 儿与而偕亡矣,奈叔嗣何’?徐感悟,乃抱子独处一室, 至亲莫睹其面。夫之兄弟利其赀,谋夺其志,不从,卒 教森成立。年八十。郡守旌之。”
金公瑞妻黄氏〈媳陈氏附〉
按《温州府志》:“黄氏,金公瑞妻,与子伯珍妻陈氏俱平 阳人。姑妇相继守节各四十馀年,食贫茹苦,俱以寿 终。珍子波溶,贫而能养。有司并旌之。”
夏赞妻高氏
按《温州府志》:“高氏,永嘉夏赞妻。夫亡,氏年二十,哀毁 执礼。子鳌鲸方在抱,抚之成立,以寿终。郡守丁公表 其门。”
王子修继妻陈氏〈媳周氏附〉
按《温州府志》:“陈氏,王子修继妻,平阳人。年二十三,夫 亡。时倭寇窃发,家益贫窘,终不易志,抚孤大荫成立。 娶周氏,年二十五,生子元美。甫六月,而大荫亦亡,周 矢志如姑。元美入太学,授鸿胪序班,上书陈二母苦 节。会当事各疏闻,诏建‘世节坊表之。陈年八十四,周 年八十七’。”
张履雍妻沈氏
按《温州府志》:“沈氏,张履雍妻,平阳人,名玉铭。年二十, 履雍亡,子光辂方在襁褓,姻戚劝易志,氏指天自誓, 确不可夺。苦节茹荼,事姑尽孝,勉二子力学,俱列胶 庠。邑令旌其门。”
林商妻董氏
按《温州府志》:董氏,林商妻,泰顺人。夫死,咸逼改嫁。氏 曰:“吾夫止此一块肉,吾去如夫嗣何!”截发不从,复以 子寄养母家,以远虎视,勤苦自给,子卒成立。郡县并 旌之。
林哲妻朱氏
按《温州府志》:“朱氏,泰顺庠生林哲妻。年十九夫亡,矢 志自守,孀居四十九年,教子业儒。诏旌表。”
潘棨妻林氏〈妇林氏附〉
按《温州府志》:“林氏,永嘉潘棨妻。年十九,夫亡,遗腹生 子珂,父母欲其改嫁,林截发誓死抚珂。长娶林氏,仅 八年,珂亦殁。妇林年二十八,与姑共守,并以寿终。郡 守上其事,诏建坊旌表。”
黄应发妻刘氏
按《温州府志》:“刘氏名文淑,适松阳教谕永嘉黄应发, 不育。聘妾生子通,通生五日而母亡,刘育为己子。未 几,应发殁,时刘年三十六。舅年耄,念通非刘出,恐有 异志,刘以死自誓。又三年,舅亡,刘葬舅与夫,日夜纺 绩,资通读书。一日,通堕井得狂疾,刘意不寿,亟为娶 屠氏。期年生子性初。应发以通稚弱,抱姊子中孙抚” 之。中孙忌性,操刃戕之,刘奋当其锋,得不死。讼置中 孙于狱,通死。刘勉性使力学,卒成名。一日病革,谓性 曰:“我为汝家妇,不幸两世短命。今见汝成立,且有子, 可下见汝祖于泉下矣。”寿七十九。后性子淮,官少保, 赠一品夫人。
吕宽妻徐氏
按《温州府志》:“徐氏,名还真,瑞安庠生吕宽妻。年二十, 宽亡,哀恸欲绝,舁棺于卧内,昼夜寝处其旁。以侄璞 为嗣,寻亦没,纺绩自存。有司给寺废田周之,以寿终。”
李宗来妾马阿梅
按《温州府志》:“马阿梅,乐清人。庠生李宗来妾。来娶赵, 生子守继。甫期而来没,外家夺赵志,欲携梅他适。濒 行,梅逾垣而避,时年十九,誓志抚守。继补邑庠生,梅 以寿终,守继请于学使旌焉。”
===鲍公厚妻朱氏===按《温州府志》:“朱氏,鲍公厚妻,永嘉人。年二十七夫亡, 守志抚孤,寿九十二。邑令旌表。”
刘绰妻张氏
按《温州府志》:“张氏,刘绰妻,乐清人。年二十三,夫殁,子 桢生仅三日。族人利其产,谋欲害桢而遣张。张觉,语 姑,欲鸣于官,谋者惧而止,子竟成立。姑病不能起,供 奉尽力,人皆难之。后以寿终。”
周君卿妻陈氏
按《温州府志》:“陈氏,诸生周君卿妻,永嘉人。归卿二载, 夫殁,扃户自经,舅姑斧户救之。家故贫,绩纴以养一 女。及笄,择孀妇子配之。直指表其闾。”
张守吾妻周氏
按《温州府志》:“周氏,张守吾妻,乐清人。年二十八,夫亡, 子幼,矢志守节,年九十。邑令上其事,旌之。”
赵文瑛妻王氏〈女附〉
按《温州府志》:“王氏,赵文瑛妻,乐清人。年二十五,夫亡, 儿女俱在抱,苦志贞守,以寿终。女适李守腆,年二十 四,腆殁,克绳母志,孀居四十馀年。”
李时信妻林氏
按《温州府志》:“林氏,李时信妻,瑞安人。归二载,信亡,子 甫越月,守节六十年,年八十七。邑令上其事,表其闾。”
严一德妻张氏
按《温州府志》:“张氏,严一德妻,蒲岐所人。年十九,归一 德。二载夫亡,遗腹生一子,家贫苦守。年七十。郡守旌 其门。”
蒋助妻童氏
按《温州府志》:“童氏,蒋助妻,乐清人。年二十四,夫亡。越 三月,生子一桂,矢志抚之读书,年六十馀卒。”
金都妻郑氏
按《温州府志》:“郑氏,金都妻,瑞安人。年二十六,夫亡,屏 息苦志,足不逾阃。逮儿长纳妇,始一至中庭。母病,躬 侍累月不就枕,以过劳致疾卒,人称节孝。”
吴宝秀妾林氏汤氏
按《温州府志》:“林氏、汤氏,俱吴宝秀妾,平阳人。宝秀被 逮,妻陈氏谓林、汤曰:‘夫子蒙难,吾义当相从地下,诸 孤虽非尔出,犹尔子也’。二妾并答曰:‘孤幼家贫,飘泊 异乡,未知所止,倘得携孤归里,以俟成立,是所志也’。” 陈竟以死殉,秀释还,未及期而殁。二妾相视死守,蔬 食缟衣,勉诸子就外傅,俱克成立,事二庶母如所生。 事闻,有司岁给金帛。崇祯间旌表,并以寿终。
冯一鳌妻刘氏
按《温州府志》:“刘氏,冯一鳌妻,平阳人。年十七,归鳌。七 载鳌亡,遗腹仅三月,恸哭绝粒,欲以身殉。姑年老,泣 谕始强进饮食。越七月生子,时卿矢志抚之。姑殁,具 丧葬,依母氏以哺孤。稍长,篝灯伴读。时卿补邑庠生, 中丞表其第。”
吴一规妻郑氏
按《温州府志》:“郑氏,吴一规妻,乐清人。年二十六规亡, 遗三孤俱幼,矢志课子成立。年逾八旬,督学旌其闾。”
周允谐妻郑氏
按《温州府志》:“郑氏,周允谐妻,乐清人。年二十四而寡, 坚志守节,训子储好行其德,施轊饭僧,不以数计。崇 祯庚辰,督学许豸表其门。”
张维秩妻陈氏
按《温州府志》:“陈氏,乐清人,张维秩妻。年十七于归,育 一女一子。维秩病革,微言觇氏意,氏泣曰:‘良人何轻 视妾’。及夫亡,终身屏绝铅华,躬纺绩,奉姑,毕子女婚 嫁,苦节四十年。督学旌之。”
蔡凤鸣妻赵氏
按《温州府志》:“赵氏,蔡凤鸣妻,乐清人。年二十七,夫亡, 训子乳姑,辟纑勤苦。邑令旌其门。”
赵应爵妻鲍氏
按《温州府志》:“鲍氏,赵应爵妻,乐清人。年二十四,夫亡。 子甫周,抚训入庠。邑令旌表,以寿终。”
陈恒济妻叶氏
按《温州府志》:“叶氏,陈恒济妻,瑞安人。嫁二载,夫殁,剪 发以徇,抚遗腹子,缟衣蔬食五十年,以寿终。”
彭时望妻诸氏〈妾吴氏附〉
按《温州府志》:“诸氏,彭时望妻,永嘉人。彭死于途,妾吴 氏,子珍方四岁。诸与吴及二媵同守志抚孤成立。有 司旌之。”
叶海妻杨氏
按《温州府志》:“杨氏,叶海妻,磐石后所人。年二十四,生 子钦玉,未离襁褓。海亡,杨矢志抚孤成立。及杨遘疾, 钦玉刲股以救。所官上其孝节,给粟帛旌之。”
赵嗣汴妻钱氏
按《温州府志》:“钱氏,赵嗣汴妻,乐清人。年二十二,夫亡, 誓守抚孤,始终一节。”
盛叔浩女
按《温州府志》:“太学生盛叔浩女,少聪慧,诵《孝经》《论语》, 皆晓大义。许字邑庠生鲁宜民,未及归,宜民坐事,赴阙诉冤而死。时女方及笄,为服斩衰,誓不二志。迎宜 民母王氏,以姑礼事之。”
陈填妻林氏
按《温州府志》:“林氏,陈填妻,永嘉人。年二十二,夫亡守 志,教子承绪为诸生。寻丧,姑妇同节。《直指》旌之。”
陈尚玉妻李氏
按《温州府志》:“李氏,陈尚玉妻,永嘉人。年十九夫亡,遗 腹生子宗教,抚之终身。”
柯宠妻戴氏
按《温州府志》:“戴氏,柯宠妻,永嘉人。夙娴阃教。宠殁,子 初生高堂。年暮,氏孀居茕茕,慈孝曲尽,教子成立,食 饩上舍。崇祯间旌表。”
金邦华妻戴氏
按《温州府志》:“戴氏,金邦华妻,永嘉人。华赘氏家,数月 而亡。氏扶柩归金恸哭几绝,时年十九,抚遗腹子守 之。事闻,旌表。”
赵蒙亨妻陈氏
按《温州府志》:“陈氏,赵蒙亨妻,永嘉人。年二十四而寡, 遗孤绍鼎方晬,无伯叔可依,陈苦守。鼎长,罄簪珥,鬻 经史教之,获贡于乡。”
王国彩妻谢氏
按《温州府志》:“谢氏,王国彩妻,永嘉人。年二十九彩亡。 氏苦节四十馀年,抚孤成立。崇祯间旌表。”
王孟晖妻朱氏
按《温州府志》:“朱氏,王孟晖妻,永嘉人。年二十九而寡, 课三子皆为诸生。崇祯间,诏旌表,立石于墓。”
范彦卿妻陈氏
按《温州府志》:“陈氏,范彦卿妻,平阳人。年十九,彦卿亡, 誓不再醮,闭户教子,年百有一岁。邑令旌之。”
冯德懋继妻李氏
按《温州府志》:“李氏,冯德懋继妻,平阳人。德懋先娶程 氏,生子时泰,程亡。及娶李,未几德懋死。李年仅二十, 啮指自誓,抚程子及妾子时飏如己出。晨夕勉以诗 书理家事,三十馀年,声不出户。御史题请旌之。”
王思隐妻姜氏
按《永嘉县志》:“姜氏,王思隐妻。年二十一,夫亡,无子,抚 侄为嗣。家贫,纺绩自给,矢志不渝。寿七十卒。”
陈洪诏妻王氏
按《永嘉县志》:“王氏,陈洪诏妻。年二十三夫亡,子先庚 甫三岁,家贫,纺绩自给,课子读书,髫龄入泮。崇祯末 旌表。”
王教民妻戴氏
按《永嘉县志》:“戴氏,王教民妻。年二十夫亡,生子时迈, 孀居数十年,足不出户,虽至亲罕识其面。教子为诸 生,崇祯间,直指旌其闾。寿八十卒。”
林绍妻郑氏
按《永嘉县志》:“郑氏,林绍妻,御史道宁女。生子三月,夫 亡。氏年十九,孀居五十年卒。”
刘珖妻卢氏
按《永嘉县志》:“卢氏,刘珖妻。夫早亡,以世袭指挥让叔 瓒,氏遗腹生子锦,瓒有他觊,诬兄绝嗣。卢诣阙奏复 子职,守节终身。”
汪素妻陈氏
按《永嘉县志》:“陈氏,汪素妻。年二十四,素亡,子幼,陈断 指自誓,教子成立,以寿终。”
王宰妻黄氏
按《永嘉县志》:“黄氏,王宰妻。夫亡,誓死守节,育其遗孤。 郡守丁瓒旌之。”
王备妻韩氏
按《永嘉县志》:“韩氏,王备妻。年二十三,备亡,无嗣,妯娌 叶氏、李氏俱寡,并相劝勉,苦节终身。”
朱君佐妻陈氏
按《永嘉县志》:“陈氏,朱君佐妻。年二十五夫亡,良弼尚 幼,苦节五十年。以子袭职指挥,赠恭人。”
林挺妻王氏
按《永嘉县志》:“王氏,林挺妻。年二十,夫亡守志,备尝辛 苦,寿七十终。”
颜师孔妻陈氏
按《永嘉县志》:“陈氏,颜师孔妻。年二十七,夫亡,抚孤茹 苦五十馀年。事闻,奉诏旌表。”
陈天秩继妻林氏
按《永嘉县志》:“林氏,陈天秩继妻。年二十而孀,秩前妻 子方孩,林抚之如己出,矢志坚贞,以寿终。”
黄诤妻叶氏
按《永嘉县志》:“叶氏,黄诤妻。年二十夫亡,子国宠方襁 褓,矢志守节,内外不相通问。崇祯十一年,学使旌之。”
李霞明妻林氏
按《乐清县志》:“林氏,李霞明妻。年二十五,夫亡,守二孤 成立。其次,克敦孝道。姑蔡氏,邦樵妻,亦二十七守志, 前未有旌。于是郡守并表其门,皆以寿终。”
===支廷诲妻蔡氏===按《乐清县志》:“蔡氏,支廷诲妻。年二十六,夫丧,抚孤。长娶徐氏,子亦亡。徐年二十七,姑媳相依,一门两寡。邑 令旌之。”
陈仓�妻倪氏
按《乐清县志》,“倪氏陈仓”�妻年二十四而寡,纺织以 育二孤,历苦节五十馀载。邑令表之“旌善亭。”
钱顿妻叶氏
按《乐清县志》:“叶氏,钱顿妻。年二十四,夫丧,截发,守其 遗孤,至死无二。”
吴九韶妻陈氏
按《乐清县志》:“陈氏,吴九韶妻。年二十四,夫丧守志,以 寿终。”
陈璇妻林氏
按《乐清县志》:“林氏,陈璇妻。年二十一而寡,抚二孤成 立,矢志靡他。”
周钥妻梁氏
按《乐清县志》:“梁氏,周钥妻。年二十三,夫亡。家贫纺织, 养舅姑,抚孤终身。”
侯廷夸妻赵氏
按《乐清县志》:“赵氏,侯廷夸妻。夫亡抚孤,治家甚严,以 寿终。”
赵性简妻叶氏
按《乐清县志》:“叶氏,赵性简妻。少寡,鞠子,年七十终。”
叶必灿妻余氏
按《乐清县志》:“余氏,叶必灿妻。年二十一,夫亡,矢志抚 孤终老。”
周存厚妻余氏
按《乐清县志》:“余氏,周存厚妻。年十九,守遗腹子,生孙。 已而皆死,妇亦去帷,余守节如故。”
项必暹妻虞氏
按《乐清县志》:“虞氏,项必暹妻。年二十三,夫亡,守孤成 立,苦节终身。”
方豫中妻章氏
按《乐清县志》:“章氏,方豫中妻。夫亡,同妾阿茶守节终 老。”
汤承母潘氏
按《乐清县志》:“潘氏,庠生汤承母,少寡,守节终身。”
李稔妻赵氏
按《乐清县志》:“赵氏,李稔妻。夫亡,守节终老。”
王梅鼎妻潘氏
按《乐清县志》:“潘氏,王梅鼎妻。年二十四,一子仅三岁。 夫亡,遗腹复生子,矢志贞守,衔哀抚育。其子家解家 第,俱供子职,尽孝道。郡守表其门,年六十馀卒。”
刘如川妻林氏
按《乐清县志》:“林氏,刘如川妻。年二十五,夫亡守节,抚 孤成立,年逾八十。邑令旌之。”
李绍新妻朱氏
按《乐清县志》:“朱氏,庠生李绍新妻。年二十四夫亡,三 子一遗腹,家贫,伯叔莫之顾,闭门纴织,备尝艰苦。训 子领乡荐,有司旌其门。年逾七十而卒。”
鲍元津妻余氏
按《乐清县志》:“余氏,鲍元津妻。夫亡,守遗腹子,既长又 亡。氏事姑张,亲操井臼,晨昏尽礼,始终弗替,以寿终。”
周谙妻郑氏
按《乐清县志》:“郑氏,周谙妻。年二十五而寡,守节不二。 学使旌之。”
张迎妻郑氏
按《乐清县志》:“郑氏,张迎妻。年少夫亡,无子,抚侄承嗣, 以节终。”
陈九英妻赵氏
按《乐清县志》:赵氏,庠生陈九英妻。年二十七,夫亡,遗 孤纲世方在襁褓,赵誓以身殉,舅姑力阻,曰:“吾儿不 幸,尔则何辜?且在怀抱者,谁与保全耶?”妇悟,抚子课 读,获入庠序。寿七十三终。
李正所妻汤氏
按《乐清县志》:“汤氏,李正所妻。年二十六夫亡。同侧室 黄氏守二子,甘贫苦教,长食饩于学。氏年七十,邑令 旌之。”
刘传彬妻郑氏
按《乐清县志》:“郑氏,刘传彬妻。年二十一夫亡,守节,训 孤善曜入庠,邑令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