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干象典/第030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三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三十卷目录
日月部汇考二
明汤若望新法历引〈交食〉
浑天仪说〈太阳及太阴本行合宗动之验 求日月食之原〉
测食〈似食实食说 日食月食辩 因食而知日月地大小之别〉
历象图说〈日月合朔图说 交食诸象图说 日月地半径视差图说〉
日月部总论
易经〈豫卦 系辞上传〉
礼记〈乐记 祭义 哀公问 孔子闲居〉
宋邵子皇极经世〈观物外篇〉
朱子全书〈天文 天度〉
性理会通〈日月〉
郑瑗井观琐言〈辩论管窥〉
刘氏杂志〈日月轮〉
荆川稗编〈僧德孺日月周天论 史伯璇论日月食〉
章潢图书编〈论日月所历〉
乾象典第三十卷
日月部汇考二
《明汤若望新法历引》
《交食》
凡日月之行二十九日有奇,而东西同度,谓之“会朔。” 至若日行在黄道近交,人视为与日同经同纬,是人 目与日月相参直,而月魄正隔日光,于人目则为日 食。日食者,非日失其光,光为月掩耳。凡太阴距太阳 百八十度,而正与之冲,谓之望。若当冲时,月行近于 两交,必入地景而为暗虚。此乃日月同在一线,而地 居其中间,日光为地所阻,不能射照月体,则月失其 光而为月食。此日月二食者,躔度有恒,持筹推步,分 秒确然,而历家各法之疏密,于此更难掩也。试言其 略,黄白二道相交之二所,名“正交、中交。”凡日月行及 二交为同度,同度则有食矣。然而论交又须论限,及 交而在限内则食,限外则不食,此不可不审也。顾限 度诸方不一,盖太阳于诸方之地,平高度不同,而阴 阳二历之各限亦异。论暖带下之地,二历互相受变。 如白道向南极半周,有时在天顶及黄道之中,势必 反谓为阴历;白道向北半周,是时在黄道外,势必反 谓为阳历。故其下日食之限,莫得而定之也。他域更 近于北,必阴历限多,阳历限少;更近于南,必阳历限 多、阴历限少。比如京师近北,约算阳历八度、阴历二 十一度,则知日月相会。凡在阳历近二交八度,在阴 历近二交二十一度,其下必见日食。而过此限以往, 则否,即北可以推南,莫不以远近分多寡矣。然而二 历食限之度有异者,其故葢在月轮。月轮比日最近 于地,而月又小于地。人目见月之所又在地面,不在 地心,故以月天论地平。虽天与地球皆为平分,直过 其心,而人在地面高,所以视天地之两界,则似地球 与月天,非平分也。少半在上,多半在下,而差约一度。 故以本法推算,月已出正地平,其于人目所视之地 平,尚少一度。此其较谓之“视差。”盖惟月在天顶正地 平与视地平之极,皆以一直线合于天顶,无有视差。 过此左右,不免有差。愈远天顶愈近,地平差必愈甚。 夫视差无他,恒降下月体数十分耳。设令日月同度, 同在近交之南,又因同度并在正地平上高二十度, 则太阳于视地平为十九度五十八分,祇降二分,太 阴于视地平为十九度,直降一度矣,而日月二差之 较为五十八分。故以算论,虽二曜同高同度,而人目 视之,太阴恒下于太阳,一度弱,不掩日光则不食。若 二曜在地平上高七十度,则太阳无视差。太阴视差 止二十分,其降于太阳亦止二十分,势必相切,或至 掩数分而成食。若二曜在交北,又当以太阴算在太 阳之上,庶因视差所降,而掩阳光以为食也。顾此二 地平之差,又分二类:一加减交食分数,谓之气差;一 加减时刻,谓之时差。历算之艰且剧,莫过于此,所最 当究心者也。
日食之全与不全,其故有二:一由天上之行,一由食 时地平上高弧之度,故均一食也。有见全食者,有见 食多寡不等者,有全不见食者。就南北论,见食地界, 设如北京见全食,其南北各距四十五度之地,为万 一千有馀里,皆见有食,然而多寡不等。就东西论,各 距六十度为万五千有馀里,各见食而分数多寡亦 不等焉。即月食时刻,南北亦有不同,而东西为甚也。
《浑天仪说》
《太阳及太阴本行合宗动之验》
太阳为时日之原。一日约东行一度,于黄道为正,而 于赤道恒为斜。或在两道之交,或北上,或南下,绝无 定居,故无一定之时。此四季所繇以变易也。迨加以 宗动,即见其出没之广不一,昼夜之长短有变。如日 在降娄初度为春分,则出正东,没正西,昼与夜皆等。 自此以往渐斜去赤道北,出没较前为广矣。昼长而夜短,至夏至为最矣。乃从夏至而退行一度,其出其 没,其昼其夜,与前所得等,渐退行,渐与前等。惟过秋 分而太阳行赤道南,则于前后相对,宫度有定比例, 彼之所广,此之所狭,彼之所长,此之所短,若相背而 驰者然。
太阴依本行随黄道,约二十九日有奇,而与太阳会, 故并论《宗动》则出没之广,在地平上下之时,皆从赤 道纬,仿太阳为则,且无本光借光于日,因体厚不能 透所借之光,故依本行距日远近不等,有时显全光, 有时少显其光,只至正相望而食于地,景正相会,而 能自以其体掩日原光。又依《宗动》使下地视之,时有 先后,方位各异。兹有《本论》,聊述一二如此。
《求日月食之原》
日月地三体,必并居一直线上,始有食。盖日体恒居 一直线之初界,而彼界则月体、地体叠居焉。如月体 居界末,则月面之日光食于地景;地体居界末,则地 上之日光食于月景。〈月体厚不能透光故〉“但太阳本行恒依黄 道中线,而地居天之中心,一为日光所照,则此面受 光,彼面必生景,虽所射景与日正对,亦不能越黄道 之中线以为规也。乃太阴本行多在黄道内外,大端 距日与地所居之直线远,则朔望无食。”惟出入黄道 之处,与日与地相参直在一线上,则朔望必食。试于 本仪考之,设太阴在阴。〈黄道北〉《阳历》:〈黄道南〉距两交甚远, 任太阳在何宫度,使转太阴本圈与日体会为朔或 正对为望。从而视之,必日月不能与地并居一直线, 无缘得食。若移太阴至正交或中交,不拘得何宫度, 与日相会或相望,必日月地之体并居一直线,本朔 望时虽欲不食,不可得也。
《测食》
《似食实食说》
人恒言日食月食矣,辄概混焉。不知月实食日,则似 食而实非食也。何者?日为诸光之宗,永无亏损,月星 皆借光焉。朔则月与日为一线,月正会于线上,而在 地与日之间。月本厚体,厚体能隔日光于下,于是日 若无光,而光实未尝失也,恶得而谓之食?望则日月 相对,而日光正照之,月体正受之,人目正视之,月光 满矣。此时若日月正相对如一线,而地体适当线上, 则在日与月之间,而地亦厚体厚体隔日光于此面, 而射影于彼面,月在影中,实失其所借之光,是为食 也。然其食,特地与月之失日光耳。而其光之失,因光 在地面与月体之上,地与月互相遮掩耳,日固自若 也。总之,日也、月也、地也,使三体并不居一直线,则更 无食矣。若食,则日体恒居一直线之界末,而彼界则 月体地体叠居焉。月体居界末,则月面之日光食于 地影矣。地体居界末,则地之日光食于月影矣。
《日食月食辩》
夫日食与月食,固自有异。葢月食天下皆同,而日食 则否。日食,此地速,彼地迟,此地见多,彼地见少;此地 见偏南,彼地见偏北,无有相同者也。而月食则凡地 面见之者,大小同焉,迟速同焉,经候同焉,唯所居不 同子午线者,则时刻不同矣。盖月一入影,失其借光, 更无处可见其光也。
《因食而知日月地大小之别》
问:“日体甚大于月,与地何征?”曰:“昔有人叹世人止凭 肉目,不求物理。尝设喻曰:‘日出地时,设有骏马疾驰, 从日始露至全现,亦可驰四里。纵令日行与马等速 则四里,而仅见其全,则全体之径亦必四里矣。今骏 马一昼夜所驰,于地几何?最速不过全围百分之一 也。而太阳日一周焉,则其行之疾莫拟也。是则马之’” 四里,日之行几千万里矣。日体之大,即此微可知也。 且日月体之大小,即食可辨。盖凡物之有形象者,若 空中无所障碍,则其体之全体之分,无不出其本象 于一直线而至乎界之一点。此凡物皆然,不拘方圆 棱角等形,如有物体于此,其基址即物体也,其界点 则线之锐角所至,而入人目者也。凡“实体出《锐角》影 者,照体必大乎实体,否则其光不能照实体之全面, 而使对面锐影之尽处,仍聚合而有光也。”今欲验日 大乎月,可视日食。月居日前而掩其光,是时月边尚 有光,是日体在外。而其象之入人目,非近来自月体, 乃远来自日体也。其线既为角形,则从月体至日体 更为广大,是其角形之锐,从日来目为一点,而中间 能包月体有馀,则日体之大于月体,复奚疑哉? 今欲知日体大乎地者,观诸月食可知月之食地,居 日前而生角,影掩月体也。当月食时,月体近乎地则 入阔,影远乎地则人锐,影愈远愈锐,以聚于一点。若 此者孰不信日体之大于地体也?设谓日体与地体 均,则地影“大小均,为无穷尽之等影。”若言地体大乎 日体,则地影必益远益大,为无穷尽之大影。其影既 远,不独食诸天之星,必且食诸星之天矣。则每遇望 时,月体讵能移于大影之外乎?由此益信月体之小 乎地球也。盖地影益远益锐,而月食居此。影或有全而久者,则月径更小于影,而影小于地。故月体地球 之大小从可知矣。
《历象图说》
日月合朔图
日月合朔图说
日月本天,俱包地外,而日远月近,二天悬殊。又有均 轮小轮,高卑远近,遂与地心不符。自地心出线,上指 日月本天,两均轮心相参,直为经朔。此止就本天之 平度,而约其泛曾之日分也。自地心出线,上指日月 两体,径中心相参,直为“合朔。”此用均轮、小轮上之加 减,而定其实会之日分也。弦望加时,星曜同度,其理 仿此。
月蚀诸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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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蚀诸象图说
“日月之蚀,皆月之行度使然。日天高而在外,月天卑 而在内,周绕大地,相距远近,时刻不同。合朔而月在 日下,则月体掩日;定望而月与日冲,则地隔日光。故 日蚀者,月本暗而来掩之也;月蚀者,月入景而不得 借光也。月来掩则日为主,而人目所见者即得日光 之亏复;月入景则景为主,而人目所见者反得月体 之盈亏,此始终方位之所以异也。日为主而月来掩 之,故亏起日体之西而复于东,在阳历则所食偏南, 在阴历则所蚀偏北。景为主而月来就掩,故亏起月 体之东而复于西,在阳历则所蚀偏北,在阴历则所 蚀偏南。”又日月体径,约略相似,实则日大而月小。日 蚀至既,每显金环,不既者分为三限:月东轮切日西 轮,曰初亏,月中径齐日中径,曰蚀甚,月西轮切日东 轮,曰复圆。蚀既者分为五限。初亏、蚀甚之间,两西轮 齐,曰蚀既。蚀甚、复圆之间,两东轮齐曰生光。金环者 分为七限,蚀既、蚀甚之间,环光自微至著,曰“合环。”蚀 甚、生光之间,环晕全而复缺,曰分环。此日蚀之始终 也。月径小于景径二倍半有奇。每蚀既之后,月行暗 中,为时颇久。不蚀既者分为三限:月东轮切景西轮 曰初亏,两中径齐曰蚀甚,月西轮切景东轮曰复圆。 蚀既者,分为五限:初亏、蚀甚之间,两西轮齐曰蚀既。 蚀甚、复圆之间,两东轮齐曰生光。此月蚀之始终也。 总之,月行甚速,经度纬度与日相交相距,是生薄蚀。 故日月之蚀,皆由月之行度使然也
日月地半径视差图
《日月地半径视差图说》。
“历法屡经修改而渐密,然测候之时,较推步之数,往 往未尽合者。古人但知以天定度,未悟以地合天也。 地居天中,虽云微渺,然析其广轮,则周围数万里;计 其直径,则中边亦万馀里,人物环居其上,目力止凭 地面所见,而天行枢轴在心,立法必以地心为准,故 其差数一生于地势焉。有地心,有地面,相距为一半” 径,于是从地心而推日月实度所在,又从地面而得 日月视度所在,此一端也。一生于天体焉,有日天,有 月天,远近各与地半径为比例,于是日天远,而实度 与视度之差少,月天近,而视度与实度之差多,此二 端也。又一生于地上之高度焉,有地平,有天顶,日月 出地,渐升而高,于是近地平则实度与视度之差多, 近天顶则视度与实度之差少。大抵渐高渐少,至天 顶则无差,此三端也。如下图地心出直线,指日月实 度相合,及地面出直线,指日之视度在实度之下,又 指月之视度亦在实度之下,而井在日视度之下。日 天远而月天近,故差不同如此。上图地面出直线,指 日月视度相合,及地心出直线,指日之实度在视度 之上,又指月之实度亦在视度之上,而并在日视度 之上。日天、月天,远近不同,故差不同如此。又上图高 而近天顶,视差少,下图卑而近地平,视差尢多,此差 恒降高为卑。测高度者,必于测高内加其时之差,而 后得实高。推交会者,必于实会加减其时之差,而后 得视会。此差为薄蚀凌犯之至要,而皆地半径之所 生,亦曰《地半径视差》,亦曰高卑差。
日月部总论
《易经》。
《豫卦》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大全〉厚斋冯氏曰:“日月之行景,长不过南陆,短不过北陆,故分至启闭,不差其序,以顺阴阳之气而动也。”
《系辞上传》
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又
阴阳之义配日月,
礼记
《乐记》
暖之以日月。
〈疏〉万物之生,必须日月暖煦之。
《祭义》
“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 之和。
《哀公问》
公曰:“敢问君子何贵乎天道也?”孔子对曰:“贵其不已, 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巳,是天道也。”
《孔子闲居》
《日月无私照》,
宋邵子皇极经世
《观物外篇》
“日朝在东,夕在西,随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随天 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应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 正,秋卯正,冬子正,应日之交也。日以迟为进,月以疾 为退,日月一会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为闰馀也。日 一大运而进六日,月一大运而退六日,是以为闰差 也。日行阳度则赢,行阴度则缩,宾主之道也。月去日” 则明生而迟,近日则魄生而疾,君臣之义也。阳消则 生阴,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阴盛则敌阳,故日望而月 东出也。天为父,日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为夫,月 为妇,故日东出,月西生也。日月相食,数之交也。日望 月则月食,月掩日则日食,犹水火之相克也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 之日。
朱子全书
《天文》
“月无盈阙”,人看得有盈阙。盖晦日则月与日相叠了, 至初三方渐渐离开去,人在下面侧看见,则其光阙。 至望日则月与日正相对,人在中间正看,则其光方 圆。
问:“月本无光,受日而有光。”季通云:“日在地中,月行天 上。所以光者,以日气从地四旁周围空处迸出,故月 受其光。”先生曰:“若不如此,月何缘受得日光?方合朔 时,日在上,月在下,则月面向天者有光,向地者无光, 故人不见。及至望时,月面向人者有光,向天者无光, 故见其圆满。若至弦时,所谓近一远三,只合有许多 光。”又云:月常有一半光。月似水,日照之,则水面光倒 射壁上,乃月照也。
《历象》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交 会,日为月掩则日食。然圣人不言月蚀日,而以“有食” 为文者,阙于所不见。
“日食”是为月所掩,月食是与日争敌。月饶日些子,方 好无食。
日月食皆是阴阳气衰微。庙朝曾下诏书,言“此定数, 不足为灾异”,古人皆不晓历之故。
杨子云云:“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于东,其 溯于日乎?”先生举此问学者是如何?众人引诸家注 语。〈古注解载作始魄作光温公改魄作朏先生云皆非是〉皆不合。久之,乃曰:“只 晓得个‘载’字,便都晓得载者,如‘加载’之‘载’。如《老子》云 ‘载营魄’,《左氏》云‘从之载’,正是这个‘载’字。诸家都乱说, 只有古注解云:‘月未望则光始生于西面,以渐东满; 既望则光消亏子西南,以渐东尽’。此两句略通而未 尽。此两句尽在‘其溯于日乎’一句上。葢以日为主,月 之光也;日载之”,光之终也。“日终之载”,犹“加载”之“载。”〈又训 上如今人上光上采色之上〉盖初一二间时,日落于酉,月是时同 在彼。至初八九日落在酉,则月巳在午。至十五日相 对,日落于酉,而月在卯,此未望而载魄于西。盖月在 东,日则在西,日载之光也。及日与月相去愈远,则光 渐消而魄生,少间,月与日相蹉过,日却在东,月却在 西,故光渐至东尽,则魄渐复也。当改古注云:“日加魄 于西面,以渐东满;日复魄于西面,以渐东尽;其载也, 日载之;其终也,日终之,皆系于日。”又说:“秦周之士,贵 贱拘肆,皆系于上之人,犹月之载魄终魄,皆系于日 也。故曰:‘其诉于日乎?其载其终,皆向日也’。”温公云:“当 改‘载魄之魄作朏’”,都是晓。扬子云说不得,故欲如此 改。《老子》所谓“载营魄”,便是如此。“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乎?”“一”便是魄,抱便是载,盖以火养水也。魄是水,以火 载之。“营”字恐是“荧”字,光也,古字或通用,不可知。或人 解作经营之营,亦得。次日又云:“昨夜说终魄于东。”“终” 字亦未是。〈昨夜解终作复言光渐消而复其魄也〉盖“终魄”,亦是日光加 魄于东而终之也。〈以上语类〉
问“日月阴阳之精气,向时所问,殊觉草草。所谓‘终古 不易’与‘光景常新’者,其判别如何?非以今日已眣之 光,复为来日将升之光,固可略见大化无息,而不资 千已散之气也。然窃 观之,日月亏食,随所食分数, 则光没而魄存,则是魄常在而光有聚散也。所谓魄 者,在天岂有形质耶?或乃气之所聚,而所谓‘终古不 易’者耶?”曰:“日月之说,沈存中《笔谈》中说得好。日食时 亦非光散,但为物掩耳。若论其实,须以‘终古不易者 为体,但其光气常新耳。然亦非但一日一个,盖顷刻 不停也’。”〈答吕子约女集〉
《天度》
天道与日月五星,皆是左旋,天道日一周天,而常过 一度,日亦日一周天,起度端,终度端,故比天道常不 及一度,月行不及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今人却云 “月行速,日行迟”,此错说也。但历家以右旋为说,取其 易见日月之度耳。
天行至健,一日一夜一周,天必差过一度。日一日一 夜一周恰好,月却不及十三度有奇。只是天行极速, 日稍迟一度,月又迟十三度有奇耳。因举陈元滂云: “只似在圆地上走”,一人过急一步,一人差不及一步。 又一人甚缓,差数步也。
或问:“天道左旋,自东而西。日月右行,则何如?”曰:“‘横渠 说日月皆是左旋’,说得好。盖天行甚健,一日一夜周 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进过一度。日行速健, 次于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 恰好。比天进一度,则日为退一度。二日天进二度,则 日为退二度。积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则天” 所进过之度又恰周得本数,而日所退之度亦恰退 尽本数,遂与天会而成一年月行迟,一日一夜三百 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尽,比天为退了十三度 有奇。进数为顺天而左,退数为逆天而右。历家以进 数难算,只以退数算之,故谓之“右行”,且曰:“日行迟,月行速。”
“间。或以为天是一日一周,日则不及一度,非天过一 度也。”曰:“此说不是。若以为天是一日一周,则四时中 星如何解不同?更是如此,则日日一般,却如何纪岁? 把什么时节做定限?若以为天不过,而日不及一度, 则趱来趱去,将次午时便打三更矣。”因取《礼记月令 疏》指其中说“早晚不同”,及“更行一度”两处,曰:“此说得 甚分明,其他历书却不如此说。盖非不晓,但习而不 察,更不去子细检点。而今若就天里看时,只是行得 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来说,则是一 日过了一度。蔡季通尝有言:‘论日月则在天里,论天 则在太虚空里。若去太虚空里观那天,自是日月滚 得不在旧时处了’。”又曰:“天无体,只二十八宿便是天 体。日月皆从角起,天亦从角起。日则一日运一周,依 旧只到那角上;天则一周了,又过角些子;日日累上 去,则一年便与日会。蔡仲默《天说》亦云:‘天体至圆,周 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绕地左旋,常一日一 周而过一度。日丽天而少迟,故日行一日亦绕地一 周,而在天为不及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 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与天会,是一岁日行之数也。 月廲天而尤迟,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 七,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与 日会,十二会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馀分之积,又五千 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尽三百 四十八,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 百四十八,是一岁月行之数也。岁有十二月,月有三 十日,三百六十日者,一岁之常数也。故日与天会而 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为气盈,月 与日会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 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故一岁闰率,则十日 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岁一闰,则三十二 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单一;五岁再闰,则五十四 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岁七闰,则 气朔分齐,是为一章也。此说也分明。
问:“‘经星左旋,纬星与日月右旋’,是否?”曰:“今诸家是如 此说。横渠说:‘天左旋,日月亦左旋’。看来横渠之说极 是,只恐人不晓,所以《诗传》只载旧说。”或曰:“此亦易见。 如以一大轮在外,一小轮载日月在内,大轮转急,小 轮转慢;虽都是左转,只有急有慢,便觉日月似右转 了。”曰:“然。但如此,则历家逆宇皆著改做顺字,‘退’字皆” 著改做“进”字。
天一日周地一遭,更过一度,日即至其所,赶不上一 度,月不及十三度。天一日过一度,至三百六十五度 四分度之一,则及日矣,与日一般,是为“一期。”
天最健,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之健次于天,一日恰 好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但比天为退一度, 月比日大,故缓,比天为退十三度有奇。但历家只算 所退之度,却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此乃截 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说,其实非右行也。横渠曰: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此说最好。《书》 疏《玑衡礼疏》“星回于天”,《汉志天体》沈括《浑仪议》皆可 参考。
“天左旋,日月亦左旋。但天行过一度,日只在此,当卯 而卯,当午而午。”某看得如此,后来得《礼记》说,暗与之 合。
《晋天文志》论得亦好,多是许敬宗为之。日月随天左 旋,如横渠说较顺,五星亦顺行。历家谓之缓者反是 急,急者反是缓。历数,谓日月星所经历之数。
问:“日是阳,如何反行得迟如月?”曰:“正是月行得迟。”问: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曰:“历家是将他退底度 数为进底度数。天至健,故日常不及他一度;月又迟, 故不及天十三度有奇。且如月生于西,一夜,一夜渐 渐向东,便可见月退处。”问:“如此说,则是日比天行迟 了一度,月比天行迟了十三度有奇。”曰:“历家若如此 说,则算著那相去处度数多。今只以其相近处言,故 易算。闻季通云:‘西域有《九执历》,却是顺算’。”
“天。日月星皆是左旋,只有迟速。天行较急,一日一夜 绕地一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又进过一 度。日行稍迟,一日一夜绕地恰一周,而于天为退一 度,至一年方与天相值在恰好处,是谓一年一周天。 月行又迟,一日一夜绕地不能匝,而于天常退十三 度十九分度之七,至二十九日半强,恰与天相值在” 恰好处,是谓“一月一周天。”月只是受日光,月质常圆, 不曾缺,如圆球只有一面受日光。望日日在酉,月在 卯,正相对受光为盛。天积气上面劲,只中间空为日 月来往。地在天中不甚大,四边空,有时月在天中央, 日在地中央,则光从四旁上受于月,其中昏暗,便是 地影。望以后日与月行便差背向一畔,相去渐渐远, 其受光面不正。至朔行又相遇,日与月正紧相合,日 便蚀无光。月或从上过,或从下过,亦不受光。星亦是 受日光,但小耳。北辰中央一星甚小,谢氏谓“天之机亦略有意,但不似《天之枢》较切。
历家言“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非也。其实天左旋,日 月星辰亦皆左旋,但天之行疾如日,天一日一周更 搀过一度,日一日一周恰无赢缩,以月受日光为可 见月之望,正是日在地中,月在天中,所以日光到月, 四畔更无亏欠,惟中心有少黡翳处,是地有影蔽者 尔。及日月各在东西,则日光到月者止及其半,故为 上弦。又减其半,则为下弦。逐夜增减,皆以此推。地在 天中,不为甚大,只将日月行度折算可知。天包乎地, 其气极紧。试登极高处验之,可见形气相摧,紧束而 成体。但中间气稍宽,所以容得许多品物。若一例如 此气紧,则人与物皆消磨矣。〈以上语类〉
问:天有黄赤二道,沈存中云:“非天实有之,特历家设 色以计日月之行耳。夫日之所由,谓之黄道。史家又 谓月有九行,黑道二,出黄道北;赤道二,出黄道南;白 道二,出黄道西;青道二,出黄道东。井黄道而九。如此, 即日月之行,其道各异。”况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 而长;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月行则春东从 “青道,夏南从赤道,秋西从白道,冬北从黑道。日月之 行,其不同道又如此。然每月合朔,不知何以同度而 会于所会之辰,又有或蚀或不蚀。及其行或高而出 黄道之上,或低而出黄道之下,或相近而逼,或差远 而不相值,则皆不蚀,如何?”曰:“日月道之说所引皆是。 日之南北虽不同,然皆随黄道而行”耳。月道虽不同, 然亦常随黄道而出其旁耳。其合朔时,日月同在一 度;其望日,则日月极远而相对;其上下弦,则日月近 一而远三。如日在午,则月或在卯或在酉之类是也。 故合朔之时,日月之东西虽同在一度,而月道之南 北,或差远于日则不蚀。或南北虽亦相近,而日在内 月在外则不蚀。此正如一人秉烛,一人执扇,相交而 过,一人自内观之,其两人相去差远,则虽扇在内,烛 在外,而扇不能掩烛;或秉烛者在内,而执扇者在外, 则虽近而扇亦不能掩烛。以此推之,大略可见。此说 在《诗十月之交》篇,孔《疏》说得甚详,李迂仲引证亦博, 可并检看,当得其说。〈答廖子晦文集〉
性理会通
《日月》
《程子》曰:“日月之为物,阴阳发见之尤盛者也。”
日月之在天,犹人之有目,目无背见,日月无背照也。 天地日月一也,月受日光而日不为之亏,然月之光, 乃日之光也。
“日月薄蚀而旋复”者,不能夺其常也。
或问:“日月有定形,还自气散,别自聚否?”曰:“此理甚难 晓,究其极,则此二说归于一也。”问:“月有定魄,而日远 于月。月受日光,以人所见为有盈亏,然否?”曰:“日月一 也,岂有日高于月之理?月若无盈亏,何以成岁?盖月 一分光,则是魄亏一分也。”
问:“日食有常数者也,然治世少而乱世多,岂人事乎?” 曰:“天人之理甚微,非烛理明,其孰能识之?”曰:“无乃天 数人事交相胜负,有多寡之应耶?”曰:“似之,未易言也。” 朱子曰:“月体常圆无阙,但常受日光为明。初三四是 日在下照,月西边明,人在这边望,只见在弦光。十五、 六则日在地下,其光由地四边而射出,月被其光而” 明。月中是地影月,古今人皆言有阙,惟沈存中云无 阙。
程子谓“日月只是气到寅上则寅上自光,气到卯上 则卯上自光”者,亦未必然。既曰日月,则自是各有一 物,方始各有一名。星光亦受于日,但其体微尔。日月 薄蚀,只是二者交会处,二者紧合,所以其光掩没,在 朔则为日蚀,在望则为月蚀。
邵康节谓:“日太阳也,月太阴也,星少阳也,辰少阴也, 辰非星也。”又曰:“辰弗集于房,房者,舍也。故十二辰亦 谓之十二舍。”上辰字谓日月也,所谓三辰北斗,去辰 争十二来度。日蚀是日月会合处,月合在日之下,或 反在上,故蚀,月蚀是日月正相照,伊川谓月不受日 光,意亦相近。盖阴盛亢阳,而不少让阳故也。又曰:“日 月会合”,故初一初二月全无光,初三渐开,方微有弦 上光,是哉生明也。开后渐亦光,至望则相对,故圆。此 后复渐相近,至晦则复合,故暗。月之所以亏盈者此 也。
“历家旧说,月朔则去日渐远,故魄死而明生;既望则 去日渐近,故魄生而明死;至晦而朔,则又远日而明 复生,所谓死而复育也。”此说误矣。若果如此,则未望 之前,西近东远,而始死之明当在月东;既望之后东 近西远,而未死之明却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载魄于 西,既望终魄于东,而诉日以为明乎?故惟近世沈括 之说,乃为得之。盖括之言曰:“月本无光,犹一银丸,日 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侧而所见才 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大抵如一弹丸,以粉 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也。近岁 王普又补其说,月生明之夕,但见其一钩,至日月相望,而人处其中,方得见其全明,必有“神人能凌倒景, 傍日月而往参其间,则虽弦晦之时,亦复见其全明, 而与望夕无异耳。”以此观之,则知月光常满,但自人 所立处视之,有偏有正,故见其光有盈有亏,非既死 而复生也。若顾兔在腹之间,则世俗《桂树蛙兔》之传, 其惑人矣。或者以为日月在天,如两镜相照,而地居 其中,四傍皆空,水也。“故月中微黑之处,乃镜中大地 之影,略有形似,而非真有是物也。”斯言有理,足破千 古之疑矣。
或问弦望之义。曰:“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 下弦是月亏了一半,如弓之下弦。”又问:“是四分取半 否?”曰:“如二分二至,也是四分取半。”因说:“历家谓‘纾前 缩后,近一远三。以天之围言之,上弦与下弦时日月 相看,皆四分天之一’。”
问:“月中黑影是地影否?”曰:“前辈有此说,看来理或有 之。然非地影,乃是地形,倒去遮了他光耳。如镜子中 被一物遮住其光,故不甚见也。盖日以其光如月之 魄,中间地是一块实底物事,故光照不透,而有此黑 晕也。”问:“日光从四边射入,月光何预地事而碍其光?” 曰:“终是被这一块实底物事隔住,故微有碍耳。” 问:“月受日光,只是得一边光。”曰:“日月相会时,日在月 上,不是无光,光都载在上面一边,故地上无光。到得 日月渐渐相远,时渐擦挫,月光渐渐见于下。到得望 时,月光浑在下面一边,望后又渐渐光向上去。” 问:“自古以日月之蚀为灾异,如今历家却自预先算 得是,如何?”曰:“只大约可算,亦自有不合处。历家”有以 为当蚀而不蚀者。有以为不当蚀而蚀者。
问:“月蚀如何?”曰:“至明中有暗虚,其暗至微。望之时,月 与之正对,无分毫相差。月为暗虚所射,故蚀。虽是阳 胜阴,究竟不好。若阴有退避之意,则不相敌而不蚀 矣。”
或问:“日蚀之变,精于数者,皆于数十年之前知之,以 为人事之所感召,则天象亦当与”时盈亏潜室陈氏 曰:“日月交会,日为月掩则日蚀。日月相望,月与日亢 则月蚀。自是行度分道,到此交加去处,应当如是。历 家推算,专以此定疏密,本不足为变异。但天文才遇 此际,亦为阴阳厄会,于人事上必有灾戾,故圣人畏 之,侧身修行,庶几可弭灾戾也。”
西山真氏曰:“月太阴也,本有质而无光,其盈亏也,以 受日光之多少。月之朔也,始与日合,越三日而明生; 八日而上弦,其光半;十五日而望,其光满,此所谓三 五而盈也。既望而渐亏,二十三日而下弦,其亏半;三 十日而晦,其光尽,此所谓三五而阙也。方其晦也,是 谓纯阴,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复生焉。” 鲁斋许氏曰:“天地阴阳精气为日月星辰,日月不是 有轮郭生成,只是至精之气,到处便如此光明,阴精 无光,故远近随日所照。日月行有度数,人身血气周 流亦有度数,天地六气运转亦如是,到东方便是春, 到南方便是夏,行到处便主一时,日行十二时亦然。 万物都随他转过去,便不属他。”
临川吴氏曰:“古今人率谓月盈亏,盖以人目之所睹 者言,而非月之体然也。月之体如弹丸,其诉日者常 明,常明则常盈而无亏之时。当其望也,日在月之下 而月之明向下,是以下之人见其光之盈;及其弦也, 日在月之侧,自下而观者,仅得见其明之半,于是以 弦之月为半亏。及在晦也,日在月之上而月之明亦” 向上,自下观者,悉不见其明之全,于是以晦之月为 全亏。傥能飞步太虚,傍观于侧,则弦之月如望。乘凌 倒景,俯视于上,则晦之月亦如望月之体常盈,而人 之目有所不见。以目所不见,而遂以为月体之亏,可 乎?知在天有常盈之月,则知人之曰“盈”曰“亏”,皆就所 见而言耳,曾何损于月哉。
郑瑗井观琐言
《辩论管窥》
平阳史氏伯璇亦近代博考精思之士,然揣摩太甚, 反成傅会。所著《管窥外编》,其持论多无一定之见。如 论月食,既疑先儒“月为日中暗处所射”之说,而主张 衡“暗虚”之说,以为暗虚只是大地之影矣,复疑影当 倍形。如此则月光常为地影所蔽,失光之时必多,而 谓“对日之冲与太阳远处,往往自有幽暗之象在焉。” 既谓天大地小,地遮日之光不尽,日光散出地外,而 月常受之以为明,是本沈括“月本无光,日耀之乃光” 之言矣。复谓月与星皆是有光,但月体半光半晦,月 常面日,如臣主敬君,此其光所以有盈亏之异。论日 月之运,既主横渠“天与日月皆左旋”之说,而谓日月 与天同运,但不及其健,则渐退而反右矣。复自背其 说,而有“二人同行”之喻,谓历家右转之说,自有源流, 未可以先儒所学之大而小之。凡此等处,屡言屡变, 乍彼乍此,进退皆无所据。
刘氏杂志
===日食既时,四面犹有光溢出,可见月轮小不能尽掩 日轮也。日月合朔时,月常在内,未有日在内者,故月 蚀日也。日月相望则日蚀月者,月虽资日光以圆于 望时,然微相参差则光圆。恰相冲射,则日反蚀之。如 点灯正当炉炭炎炽之尖,所冲射则灯反不然矣。此 历所谓“暗虚”,言月为日所暗,而非日之实体,暗之乃 日之虚冲尔。盖二矅各有所行之道,如二人各行水 陆之涂,朔望则一人由陆者在桥上,一人由水者在 桥下,稍相先后亦不蚀,适相对,当乃食矣。日行道周 天如循环,月行道亦周天如循环,两环相搭,有两交 处,一处谓之天首,一处谓之天尾。天尾为计,天首为 罗。
荆川稗编
《僧德孺日月周天论》
天地者,阴阳之气也。日月,阴阳之精,而放乎天地以 行者也。日,阳道也,君子之象也。其卦《离》,《离》为火,火从 日也,故日出而火事作,日中而火盛,日入而火事息 焉。火,阳属也,然火为水妃,反属乎阴。盖《离》之为卦,一 阴居中而正位,是阳须阴以成者也。“观夫日中之景, 如鸡如乌”者,鸡,酉物也。酉,西方也;四时“为秋,五行为 金。”西,阴方也。秋,商吕也。金,杀气也。乌之色黔,黔为黑, 黑之质为阴,阴死气也。故火之为用,为熯,为焚,为烹 煎,为饪熟,无或萌生之道焉。惟无生也,属阴明矣。然 火之毁物,烬馀归土,土能生物,生生不穷,是阴极而 反乎阳也。故《离》日之火为阳也亦明,然非假乎阴,不 能自成也。月,阴道也,小人之道也。其卦《坎》。《坎》为水,水 从月也。故月出而海潮生,月正而海潮平,月没而海 潮汐矣。水,阴属也,然水能胜火,反属乎阳。盖《坎》之为 卦,一阳居中以正位,是二阴以从阳者也。观夫月中 之景,如兔如蟾者,蟾兔卯物也,卯东方也,四时为春, 五行为木。东阳方也。春角律也,木仁德也。兔非耦生, 非耦则奇。奇,阳数也。兔蟾之色白,白之质为阳。阳,生 气也。故水之用为润、为滋、为膏泽,为涵濡,无或非生 之道焉。惟能生也,属阳明矣。然水之沈物液以成木, 木能生火,火烬无馀,是阳亢而反属乎阴也。故坎月 之水为阴也,亦明然不藉乎阳,无以资生也。盖阴阳 也,日月也,体相生也,用相须也。苟乖戾焉,则阳为瘝 阳,阴为“痴阴,二气弗交,日月岁时之功弗成,天地生 成之道废。昊日之行也,晷舒以迟,轨循三道,日躔一 度,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盈三百有六旬有 六日之期,以一岁乃一周天,以分至而定四时。”分也 者,阴阳二气之中也;至也者,阴阳二气之复也。时之 为言,实也,序也、候也。实则不虚也,序则不悖也,候而 有征也。故由日而旬、旬而月、月而晦、晦而岁,岁功共 成,君子之道备矣。月之行也,晷数以疾,辀汰九道,日 逾十二度有奇,仅三十日而匝。心危毕张之纮,必一 月而一周天。以弦望而纪三旬。弦也者,日月二景之 中也;望也者,日月二景之会也。旬之为言宣也,溥也 始也,宣荡日之阳也,溥历乎九逵也。日终于十而始 于一也。故由日而旬,旬而月,月而岁,岁功其成,小人 之道饬矣。日之以分至而定四时也,子为十二辰之 首,故月至子而一阳生。日南至南至者,少阳发轫南 陆,晷驯于长,按辔安行,税驾于北陆也。阳之生也,孳 基于子,纽诱于丑,引申于寅,冒茂于卯,至卯而春始 分。分者阳德正中,中而壮,壮而大,大而振,迅于辰,盛 𫘝于巳,至巳而阳老矣,酝而成暑,卦为纯干,阳之极 也,物极必反矣。午为十二辰之中也,日中必昃,故月 至午而一阴生。“日北至北至”者,少阴发轫北陆,晷短 以疾,倍道兼行,税驾于南陆也。阴之生也,咢吐于午, 昧暧于未,凭陈于申,宿留于酉,而秋始分。分者,阴德 方中,中亦大,大而郁勃于戌,凝阂于亥,至亥而阴老 矣。结而为寒,卦为重坤,阴之极也。一阳复生,君子之 道长矣。斯则日驭一岁,周天之行也。月之弦望之纪, 三旬也。朔为一月之首,故月建朔而朏于东。月南至 南至者,太阴遇少阳之未光,发轫南陆,渐得阳辉,益 而轮满,税驾于北陆也。月之耀也。缩朒于朔,生明于 三八日而上弦,弦则日泊,月光交半矣。弦而半,半而 增,日耿月华,辐轮浸广,十有四日为几几望也。日月 相望,光合轮圆,阳资阴满之极也,满招损矣。望为一 月之中也,月盈则亏,故光西垂,月北至。北至者少阴 失太阳之秒。光发轫,北陆渐远,阳辉偏刓而缺,税驾 于南陆也。朏盛将倾,生魄于三八日而下弦。弦则日 背月光去半矣。弦而半,半而损,日月背驰,轮辐奇袤, 至二十有九为晦。晦,灰颓也。阳烬而残,阴老而羸,阴 失阳助之极也。极亦久矣。朓生于西,小人之道消矣。 斯则月毂一月一周,天之行也。请详论之。日之经于 天也,犹织者之有经焉。盖日以二十八宿,三百六十 五“度四分度之一,媲三百六旬六日之算,十有二月 之纪”,循三道中轨,布为一岁周天之大经。既经矣,未 有不须纬以成者也。故月之纬乎天,犹织者之纬焉盖月以朓朏弦望之程,历心危毕张之次。三旬三十 日,小大之策,曲折十二周天之纬以纬日,抒一岁周 天之经,共成报岁之功。譬之织者之运梭纬经,“积丝 而忽而分,而寸,而尺而丈,幅𢄙缜致,以成一机之功 者焉。亦犹君子布政于上,小人用命于下,以叶济一 代隆平之治也。然日驾迟驱,岁天一周,四时行焉”,体 君之道,逸而为尊者也。“月驭捷驰,月旬三始,十有二 周,以佐时成岁”,体臣之道,劳而处卑者也。虽日月以 三旬一周,天之象焉。夫“朔之朒,日之冬至之候也;上 弦而分中,春分之候也;望而魄,日之夏至之候也;下 弦而分中,秋分之候也。彼春之分也,日在卯”,卯,茂也。 四阳用壮,百物畅茂。人徒见其品汇繁芜,枝干疏达, 殊不知物壮则老,而成熟陨获之渐随之。是阳壮之 时,阴已用事,故不待午而始生,特至午而发露之耳, 亦犹君子之措百为,小人日用其中而不知也。彼秋 之分也,月在酉,酉敛也。四时用伤,百物揪敛,人徒见 其叶荄黄落,条枝槎枿,殊不知去故就新,而勾萌甲 拆之渐随之。是则强阴之时,阳已停毒,故不待子而 始生,特至子而奋迅之耳。亦犹小人决昧于外,君子 运筹于中也。吾故曰:“阴阳也,日月也,不可须”臾离也, 可离君子小人朋党之论兴也。
《史伯璇论日月食》
《诗·十月之交》篇:“日有食之晦朔,日月之合,东西同度, 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食。望而日月之对,同 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食。”按:月掩日而日食之 说易晓,月亢日而月食之说难晓。先儒有谓“日之质 本阴,阴则中有暗处,望而对度对道,则月与日亢,为 日中暗处所射,故蚀。”此横渠之意,即《诗传》之所本也。 其说尤可疑。夫日光外照,无处不明,纵有暗在内,亦 但自暗于内而已,又安能出外射月,使之失明乎?惟 张衡之说似易晓。衡谓:“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 照,谓之暗虚。暗虚逢月则月蚀,值星则星亡。”今历家 望月行黄道,则值暗虚矣。值暗虚有表里浅深,故蚀 有南北多少。按:暗虚之说,无以易矣,但曰“其大如日”, 则恐大不止此。盖月蚀有历两三个时辰者,若暗虚 大只如日,则蚀安得如此久?今天文家图暗虚之象, 可以容受三四个月体有初蚀、蚀既、蚀甚之分,可见 暗虚之大,不止如日而已,但不知对日之冲,何故有 暗虚在彼?愚窃以私意揣度,恐暗虚只是大地之影, 非他物也。盖地在天之中,日丽天而行,虽天大地小, 地遮日之光不尽,日光散出地之四外,而月常得受 之以为明。然凡物有形者,莫不有影,地虽小于天,而 不得为无影。既曰有影,则影之所在,不得不在对日 之冲矣。盖地正当天之中,日则附乎天体而行,故日 在东则地之影必在西,日在下则地之影必在上。月 既受日之光以为光,若行值地影,则无日光可受,而 月亦无以为光矣,安有不食者乎?如此则暗虚只是 地影可见,既是地,则其大不止如日,又可见矣。不然, 则日光无所不照,暗虚既曰在对日之冲,何故独不 为日所照乎?臆度之言,无所依据,姑记于此,将俟有 道而就正焉。
章潢图书编
《论日月所历》
日之行于天也,历一昼夜而周乎东西,历春夏秋冬 而周乎南北。月之昼夜周乎东西者,不及乎日,而一 月之间则东西南北莫不周焉。故二十七日有奇与 天会,二十九日有奇与日会,历十二辰而月建,一周 岁乃成焉。月亦何其劳欤?盖日,天道也,君道也,夫道 也;月,地道也,臣道也,妻道也。《易》于《坤》之卦爻曰:“利牝 马之贞”,曰“先迷后得主”,曰“或从王事,无成有终”,曰“地 道无成而代有终”也。是故知坤则知月矣,知乾坤则 知日月矣,岂特知日月哉?凡两间之阴阳消息,莫不 知之矣。故易字为日月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