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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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四十五卷目录

     星辰部汇考二

      紫微垣二天皇大帝 五帝内座 华盖 传舍 内阶 天厨 八谷 天棓

      天床 内厨 文昌 三师 天牢 太阳守 势星 相星 三公 元戈 天理 辅星

       北斗 天枪

    乾象典第四十五卷

    星辰部汇考二

    紫微垣二

    天皇大帝

    按《星经》,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中央也。不记数,皆是 一星在五帝前坐,万神辅录图也。其神曰耀魄宝,主 御群灵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 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 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大人之象也。”

    按《观象玩占》,“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耀 魄宝,主出命符,以授天子,主五礼,御群灵,秉万机,握 神图。其星常隐隐不明。”

    按《历学会通》:“天皇大帝一星,黑色,铭陈口中,稍微者 是。其神曰耀魄宝,主御天下群灵,河洛之命皆禀焉。” 按《管窥辑要》,此星为大帝之座,不遂指为天皇大帝, 其星隐而不见,王者聪明,上睿智,而不敢用其聪明,故 冕旒蔽目,黈纩蔽耳,去极八度半,入室一十一度,在 钩陈口。

    五帝内座

    按《星经》,五帝内座在华盖下,覆帝座也。五帝同座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华盖下五星曰“五帝内座,设叙顺帝 所居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五帝内座五星,在紫微宫华盖下,钩陈 之上,斧扆之象,所以备宸居者。”

    按《历学会通》,“五帝内座,各顺方位之色,为五帝之神。” 按《管窥辑要》,“五帝座五黑星,距中大星,去极一十二 度半,入室六度,在华盖下,为斧扆象。”

    华盖

    按《星经》,“华盖十六星在五帝座上,扛九星为华盖之 柄也,上七星为庶子之官。”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所以覆蔽大帝 之座也。葢下九星曰扛,盖之柄也。 按《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盖所以覆蔽大 帝之座也。又九星直曰“扛。”

    按《宋史天文志》:“华葢七星扛九星,如葢,有柄下垂,以 覆大帝之座也。在紫微宫,临钩陈之上。”

    按《观象玩占》:“华盖七星,扛九星,共十六星,在钩陈上, 所以覆蔽大帝之座。”《荆州占》曰:“正上扛盖者,名曰扛 星,次葢大星为母,中央为身,母星下二寸者,妻子也, 其下有一小星。”

    按《历学会通》:“华盖七星下九星名扛,即盖之柄偃盖 大帝共十六星,状如伞盖。”

    按《管窥辑要》:“华盖十六黑星,其七为盖,距中大星,去 极二十六度,入娄四度。其九为扛盖之柄,距南第一 星,去极一十四度半,入娄十一度,在钩陈上,所以覆 蔽大帝之座,主文章。”

    传舍

    按《星经》传“舍九星在华盖奚仲北,近天河,主宾客之 馆。”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葢上,近河,宾客之馆, 主北使入中国。”

    按《观象玩占》,传“舍九星在紫微宫外华盖上,近河戍, 宾客之馆舍也,主备奸使。一曰水官也。”

    按《管窥辑要》:“传舍九黑星,距西第四星,去极二十八 度,入胃五度,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亦为驿亭。”苏 鹗曰:“传者,以木为之,长一尺五寸,书符其上,又以一 版偕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乘传者,依乘符传而 行,若今之使者持节耳。”师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后有 置单马,谓之驿骑。

    内阶

    按《星经》,“内阶六星,在文昌北阶,为明堂头。”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北六星曰内阶,天皇之阶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阶六星,在文昌东北,天皇之阶也, 一曰上帝幸文馆之内阶也。”

    按《观象玩占》,“内阶六星,在紫微垣外,文昌之北,天皇 之阶也,主明堂。”

    按《历学会通》,“内阶”、天阶之属。

    天厨

    按《星经》,天厨六星,在紫微东北维,近传舍北,百官厨。 今光禄厨象之。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紫微垣东北维外六星曰天厨,主盛 馔。”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 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

    按《观象玩占》:“天厨六星,在紫微垣外,天子百官之厨 也,主御膳。”

    按《历学会通》:“天厨,造馔百牢之所。”

    八谷

    按:《星经》缺。《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车西八星曰八谷,王候岁。”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 诸王西。武密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 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 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

    按《观象玩占》,“八谷八星,在紫微西蕃之外,五车之北, 华盖之西,主候岁丰凶,土官也。一主稻,二主黍,三主 大麦,四主小麦,五主大豆,六主小豆,七主粟,八主麻。”

    天棓

    按《星经》,天棓五星,入氐一度,去北辰二十八度。 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右五星曰天棓。

    索隐曰:“天棓五星,主棓人。”《石氏星赞》云:“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棓五星,天子先驱,所以御兵。”

    按《汉书·天文志》:紫宫右四星曰天棓。

    按《晋书天文志》:“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驱也,主 分争与刑罚。藏兵亦所以御兵,亦所以御难也,枪棓 皆所以备非常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棓五星,在紫微垣外,女床东北,天子 之先驱,所以御难备非常也。主禁暴,防不虞,又主争 讼。”

    天床

    按《星经》,“天床六星,在宫门外听政之前,亦主寝宴会 燕息。”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门外六星曰天床。主寝舍。解息燕休。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门外,主寝舍, 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枢之间,备幸之所也。”

    按《观象玩占》:“天床六星在紫微阊阖门外,天子寝息 燕休之所也。”

    内厨

    按《星经》,“内厨二星,在西北角,主六宫饮食,后妃第宴 饮厨府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西南角外二星曰内厨,六宫之饮食。 后妃夫人与太子宴饮。”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厨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宫 之内饮食及后妃夫人与太子燕饮。”

    按《观象玩占》:“内厨二星,紫微垣外西南角,宫内饮食 之府也,一曰后夫人饮食之厨也。”

    按《历学会通》:内厨,六宫内饮食厨,为太子妃后饮宴。

    文昌

    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

    订义贾氏曰:先郑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后郑不从。《武陵太守星传》云:“文昌宫六星,一上将,二次将,三贵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禄。”又云:“三台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 之。

    订义郑锷曰:“考小司寇之职,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则祭司民献民数,小司寇之职,《春官》司禄之职缺,其祭司禄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欤?司民,轩辕之角星;司禄,文昌宫之星。又云下台为司禄,禄之言谷也。”

    按《星经》,“文昌六星如半月形,在北斗魁前天府,主营

    计天下事,其六星各有名六司法。大理
    考证
    按《春秋文耀》钩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为六府。”按文耀钩

    与史记注互异

    按《史记天官书》:“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 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索隐曰:《文耀钩》云:“文昌宫为天府。”《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宫。”《春秋元命苞》云:“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灾咎,司中主佐理也。”

    按《汉书·天文志》,“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 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 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 主集计天道。一曰上将,大将军建威武。二曰次将,尚 书正左右。三曰贵相,太常理文绪。四曰司禄、司中、司 隶,赏功进德。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六曰司寇”, 大理佐理宝。所谓一者起斗魁前近内阶者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 按《观象玩占》,“文昌六星在紫微垣外,北斗魁前,如筐 形,天之六府也,主集计祸福,明天道,经纬天下。”《天官 书》曰:“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六司之会计也。起北斗 魁前,近内阶。第一星为上将,主建威武;二星曰次将, 主正左右。次三星为贵相,主理文绪。次四星曰司命, 主赏功进德。次五星曰司中,主文过诘咎。次六星曰 司禄,主佐理大宝。”《黄帝占》曰:“文昌者,天府之离宫也。” 按《历学会通》,“文昌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司,主集计天 道。第一曰大将军,主建威武;第二曰次将,主尚书左 右丞;第三曰贵相,主太常卿,均礼乐;第四曰司禄,主 赏罚功能;第五曰司命、司怪,主占风云”气候,第六曰 “司法”,主刑法。

    三师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 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 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 名三师,皆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 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 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按《历学会通》:“三师星即三公之位,在北斗魁西,主调 七政,宣德化,和阴阳。”

    天牢

    《按星经》:“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牢。”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晋书天文志》同。 按《隋书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 主愆过,禁暴淫。”

    按《宋史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 主绳愆禁暴。”甘氏云:“贱人之牢也。”

    太阳守

    按《星经》:“太阳守,在相西北,王大臣将,备天下不虞事。” 入张十三度,去北极四十五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西,大将大臣之象 也。主戒不虞,设武备。”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星西,北斗第三星 西南,大将大臣之象,主设武备,以戒不虞。一曰在下 台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马者。”

    按《观家玩占》:“太阳守一星,在天相西,大臣大将之象, 所以守卫天之宫,备守诸门,主武备,戒不虞。”

    势星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西北四星曰势。势,腐刑人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一曰在玑星 北。势,腐刑人也,主助宣王命,内常侍官也。”

    按《历学会通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阉臣之象。”

    相星

    按《星经》:“相星在北极斗南,总领百司,掌邦教,以佐帝 王,安抚国家,集众事,家宰之佐。”入翼一度,去北辰三 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总领百司而 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国,集众事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总百司,集 众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斗文昌之南,在朝 少师行太宰者。”

    按《观象玩占》,“相一星,在北斗南,天之丞相也。所以总领百官,以佐帝王,安邦国,主衣服文章。”

    三公按三公三师两座异名而象占则一故不妨于重见

    按《星经》,“三公三星在斗柄东,和阴阳,齐七政,以教天 下人。”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 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 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宣德化, 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 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 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元戈

    按《星经》,“元戈一星,在招摇北,一名臣戈。”入氐一度,去 北辰四十二度。

    按《史记天官书》:“杓端有两星,一外为盾,天锋。”

    晋灼曰:“外远,北斗也,在招摇南,一名元戈。”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招摇北一星曰元戈。”

    按《隋书天文志》,“元戈一星,在招摇北,所主与招摇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戈一星,又名元戈,在招摇北,主北 方。”

    按《观象玩占》,“元戈一星,在北斗杓端,招摇之北,一曰 天戈,主北方。”

    天理

    按《星经》“天理四星,在北斗杓中,主贵人牢,为执法官。” 按《史记天官书》:在斗魁中,贵人之牢。

    孟康曰:《传》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贵人牢,名曰天理。”《索隐》曰:《乐叶图》云:“天理,贵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狱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魁中四星为贵人之牢,曰天理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执法之官,决狱 之职,贵人之牢。”巫咸曰:“水官也,主司三公,纠贵臣。”

    辅星

    按《星经》:“辅星像,亲近大臣。”

    按:《史记天官书》:“辅星明近,辅臣亲强,斥小疏弱。”

    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正义》曰:“大臣象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 之象也。”

    按《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也。”又 曰:“主危正,矫不平。”又曰:“氶相之象也。”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第九星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 见《汉志》,主并州。”《晋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 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 为黑黄。”

    按《历学会通》,“辅”一星,附北斗柄第六星,近密大臣之 位。

    北斗

    “按《春秋运斗枢》,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 子有七政也。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杓 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是谓帝车。运于中央,临 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 于斗。”第一天枢,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权,第五衡,第六 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 合而为斗。居阴布阳。故称“北斗。”

    按《星经》,“北斗星谓之七政,天之诸侯亦为帝车。魁四 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齐七政。”斗为人君号令之 主,出号施令,布政天中,临制四方。第一名天枢,为土 星,主阳德,亦曰政星也,是太子象。第二名璇,主金,刑 阴,女主之位,主月及法。第三名玑,主木及祸,亦名金 星。第四名权,主火,为伐,为天理伐也。第五名衡,主水, 为煞助,四时旁煞有罪。第六名闿阳,主木,及天下仓 库五谷。第七名瑶光,主金,亦为应星枢。入张一度,去 北辰十八度。衡去极十五度,去辰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用昏建者杓,杓自华 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济之间;平旦建者 魁,魁海岱以东北也。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 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

    《索隐》曰:《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属杓,魁为璇玑。”《整长历》云:“北斗七星,星间相去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也。”《尚书》“璇”作“璇。”马融云:“璇,美玉也。玑,浑天仪,可转旋,故曰玑衡。其中横筒,以璇为玑,以王为衡,盖贵天象也。”郑元注《大传》言浑仪,其中筒为璇玑,外规为玉衡者是也。《尚书大传》云“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

    考证

    “政也。人道正而万事顺成。” 又马融注《尚书》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罚金,谓太白也。” 孟康曰:《传》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为阴,又其用昏。昏,阴位在西方,故主” 西南。斗第一星,法于日,主齐也。魁,斗之首,首阳也。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在东方,故主东北齐分。《正义》曰:杓,东北第七星也。华华山,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华山西南之地也。衡,北斗衡,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当也,斗衡,黄河济水之间地也,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随三时所指,有前三建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淮南子天文训》:“日冬至则斗北中绳,日夏至则斗 南中绳。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反其所。正 月指寅,十二月指丑,终而复始。”

    《本经训》“取焉而不损,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是 谓瑶光。瑶光者,资粮万物者也。”

    瑶光,谓北斗杓第七星也。居中而运历,指十二辰,摘起阴阳,以杀生万物也。一说瑶光,和气之见者也。

    按:《大戴礼夏小正》:“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五月大火 中,六月斗柄正在上。”此见斗柄之不当在心也。 七月斗柄县,在下则旦。

    按《后汉书天文志注》,《星经》曰:“璇玑者,谓北极星也。玉 衡者,谓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 候之,甲子为东海,丙子为琅琊,戊子为彭城,庚子为 下邳,壬子为广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 日候之,乙亥为汉中,丁亥为永昌,己亥为巴郡、蜀郡、 牂牁,辛亥为广汉,癸亥为犍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 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为魏郡、渤海,丙戌为安平, 戊戌为巨鹿、河间,庚戌为清河、赵国,壬戌为恒山,凡 八郡。第四星主荆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 己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丁卯为武陵, 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为东 郡陈留,丙辰为济北,戊辰为山阳泰山,庚辰为济阴, 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 日候之。乙巳为豫章,辛巳为丹阳,己巳为庐江,丁巳 为吴郡会稽,癸巳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主豫州。常 以五午日候之。甲午为颍州,壬午为梁国,丙午为汝 南,戊午为沛国,庚午为鲁国,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 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为元菟,丙寅为辽东、辽西、渔 阳,庚寅为上谷、代郡,壬寅为广阳,戊寅为涿郡,凡八 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为五原、雁 门,丙申为朔方、云中,戊申为西河,庚申为太原、定襄, 壬申为上党,凡八郡。”《璇玑玉衡占》色:“春青黄,夏赤黄, 秋白黄,冬黑黄。”

    按《博雅》,“北斗七星,一为枢,二为璇,三为玑,四为权,五 为衡,六为开阳,七为瑶光。枢为雍州,璇为冀州,玑为 青、兖州,权为徐扬州,衡为荆州,开阳为梁州,瑶光为 豫州。”

    按《晋书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枢机,阴 阳之元本也。故运乎天中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而 均五行也。”魁四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又曰:“斗为 人君之象,号令之主也。又为帝车,主乎运动之义也。” 又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曰璇,三曰玑,四曰权,五曰玉 衡,六曰开阳,七曰瑶光。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枢 为天,璇为地,玑为人,权为时,玉衡为音,开阳为律,瑶 光为星。《石氏》云:“第一曰正星,主阳德,天子之象也。二 曰法星,主阴刑,女主之位也。三曰令星,主中祸。四曰 伐星,主天理,伐无道。五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 罪。六曰危星,主天仓五谷。七曰部星,亦曰应星,主兵, 又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 主金。又曰:“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梁,四主吴,五主燕,六 主赵,七主齐。”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杓,携龙角,衡殷 南斗魁枕参首,是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以建 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乃七政之枢机,阴阳之 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枢,正星主天。又曰,枢为天,主 阳德,天子象,其分为秦。”《汉志》“主徐州。二曰璇法星,主 地。又曰,璇为地,主阴刑女主象,其分为楚。”《汉志》:“主益” 州。三曰玑为人主。火为令星,主中祸。其分为梁。《汉志》 主冀州。四曰权为时主。水为伐星,主天理,伐无道。其 分为吴。《汉志》主荆州。五曰玉衡为音主土,为杀星,主 中央,助四方,杀有罪。其分为燕。《汉志》主兖州。六曰闿 阳为律主。木为危星,主天仓五谷。其分为赵。《汉志》主 扬州。七曰瑶光为星主;金,为部星,为“应星,主兵,其分 为齐。”《汉志》:“主豫州。”又曰:“一至四为魁,魁为璇玑,五至七为杓,杓为玉衡,是为七政。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 右,不见。”《汉志》“主幽州。第九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见。” 《汉志》“主并州。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 为黑黄。”

    按《观象玩占》,“北斗七星在紫微垣外,太微垣北,七政 之枢机,阴阳之本元也。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星曰璇, 三星曰玑,四星曰权,五星曰衡,六星曰开阳,七星曰 摇光。一至四为魁,亦曰璇玑;五至七为杓,亦为玉衡。 杓指龙角,衡中南斗,魁枕参首。枢为天,璇为地,玑为 人,权为时,衡为音,开阳为律,瑶光为吕。又为帝车,运” 乎中央,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均五行,定纲纪,为号 令之主。

    天枪

    按《星经》,“天枪三星,在北斗柄东,主天锋武备,在紫微 宫右以御也。”

    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左三星曰天枪。”

    索隐曰:《诗纬》云:“天枪三星,主枪人。”《石氏星赞》云:

    “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子先驱,所以御兵。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 之武备也。故在紫宫之左右,所以御难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枪三星,在北斗摇光之旁,一曰天钺, 天之武备,以守卫紫宫金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