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第124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一百二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一百二十四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考异邮 汉含孳〉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汲冢周书〈时训解〉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水部占〉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水 论草 论花 论木 论飞禽 论走兽 论鱼〉
水灾部汇考二
陶唐氏〈帝尧一则〉
商〈河亶甲一则 祖乙一则〉
周〈桓王二则 庄王二则 惠王二则 定王三则 灵王一则 赧王一则〉
汉〈高后三则 文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元帝
初元二则 永光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河平一则 阳朔一则 鸿嘉一则 绥和一则
王莽始建国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五则 明帝永平二则 和帝永元三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
初五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二则 永和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永
兴一则 永寿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三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五则〉
庶征典第一百二十四卷
水灾部汇考一
《礼记》
《月令》
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
孟夏行冬令,后乃大水,败其城郭。
季夏行秋令,则丘隰水潦。
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
季冬行夏令,则水潦败国。
《春秋纬》
《考异邮》
阴盛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
《汉含孳》
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决。
《山海经》
《南山经》
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 如吟,见则郡县大水。
《西山经》
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 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
玉山有鸟焉,其状如翟而赤,名曰“胜。”〈音姓〉“遇是食鱼”,其 音如录。〈未详〉“见”则“其国大水。”
邽山,濛水出焉,南流注于洋水。其中多蠃鱼,鱼身而 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东山经》
犲山有兽焉,其状如夸父而彘毛,其音如呼,见则天 下大水。
空桑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虎文,其音如钦,其名 曰《𫐉𫐉》,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水。
剡山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其名曰 “合窳”,其音如婴儿。是兽也,食人,亦食虫蛇,见则天下 大水。
《中山经》
《阳山》,阳水出焉,而北流注于伊水。其中多化蛇,其状 如人面而豺身,鸟翼而蛇行,其音如叱呼,见则其邑 大水。
敖岸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白鹿而四角,名曰“夫诸。”见 则其邑大水。
《汲冢周书》
《时训解》
秋分后十日,水始涸。水不始涸,甲虫为害。
立冬之日水始冰,水不冰,是为“阴负。”
冬至后十日,水泉动,水泉不动,阴不承阳。
“大寒后十日,水泽腹坚。”水泽不腹坚,言乃不从。
《史记》
《天官书》
《东井》为水事。
〈注〉索隐曰:《元命包》云:“东井八星,主水衡也。”
王良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潢。天潢旁,江星。江星动,人 涉水。
索隐曰:《元命包》曰:“潢,主河渠,所以度神,通四方。” 宋均云:“天潢,天津也。津,凑也,主计度也。” 正义曰:天江。
“四星,在尾北” ,主太阴也。不欲明。明而动,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
《汉书》
《五行志》
《传》曰:“简宗庙,不祷祀,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说》 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精 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 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祗,望秩山川,怀柔 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 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 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 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 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 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 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 损兹谓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 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 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 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 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管窥辑要》
《水部占》
水者,大也,水为大水。《易》曰:“水流湿流,而为川渎江海 也。”《老子》曰:“上善若水。”《淮南子》曰:“积阴之气而为水。”水 者,坎也,水载天地,高下无不至也。许慎云:“天以一生 水,与北方雨水不时,则水潦为败。”
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洋溢,小人专擅,侵乘君 子,故洪水为灾。”《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人悲情发 则水出河决。”京房《易飞候》曰:“大水至,国贱臣将贵。”又 曰:“诛伐绝理,厥灾大水;辟遏有德,厥灾水流,山水暴 出,百姓怨;川竭,其国亡。”京房曰:“君臣相背,厥异水绝, 江河溢决。”京房曰:“天有度,地有里,川泽浸溉万物;今 ‘溢’”者,明在位之不胜任也。
《娄元礼田家五行》
《论水》
夏初水底生苔,主有暴水。谚云:“水底起青苔,卒逢大 水来。”
水边经行,闻得水有香气,主雨水骤至,极验。或闻水 腥气亦然。
河内浸成包稻种,既没复浮主有水。
《论草》
茆荡内春初雨过菌生,俗呼为“雷蕈”,无则主水。 看窠草,一名“干戈”,谓其有刺故也。芦苇之属,丛生于 地,夏月暴热之时忽枯死,主有水。
《论花》
梧桐花初生时白色,主水。
扁豆五月开花,主水。
杞夏月开结。主水。
藕花谓之“水花魁”,开结在夏前。主水。
麦花昼放主水。
《论木》
凡竹笋透林者,多有水。
杨树头并水际根乾红者主水。
《论飞禽》
鹊巢低,主水。《朝野佥载》云:“鹊巢近地,其年大水。”
《论走兽》
《獭窟登岸。主水》有验。
围塍上“野鼠爬沙”,主有水,必到所爬处方止。
《论鱼》
夏初食鲫鱼,脊骨有曲。主水。
《虾笼中》,《张得》�鱼:主风水。
水灾部汇考二
陶唐氏
帝尧六十一年大水
按《书经·尧典》: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 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佥曰:“于,鲧哉!”帝 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试可乃已’。”
〈疏〉鲧初治水之时,尧在位六十一年。
按:《竹书纪年》六十一年,“命崇伯鲧治河。”
商
河亶甲元祀河决
按:《史记殷本纪》:“河亶甲居相。”〈河决不载〉按《通鉴前编》:“河 亶甲立,是时嚣有河决之患,遂嚣迁于相。”
祖乙元祀河决
按:《史记殷本纪》:“祖乙迁于邢。”〈河决不载〉
〈注〉《索隐》曰:“邢”亦作“耿。”
按:《通鉴前编》:“祖乙既立,是时相都,又有河决之患,乃 自相而徙都于耿。”
===周===
桓王九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桓公元年》“秋大水。” 按《左传》,“凡平原出水 为大水。”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按《穀梁传》,“高 下有水灾曰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 “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 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 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 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阴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 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二十一年夏,鲁“大水。”
按《春秋》,“鲁桓公十三年夏,大水。”
〈大全〉王氏曰:“《经》书水灾者九,而桓居其二,庄居其三,是大水之灾,二公居三之二矣。岂桓公积恶不悛,庄公释仇不复,怨气蕴结有以致之欤?”
庄王十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七年“秋,大水,无麦苗。” 按《左传》,“秋无 麦苗,不害嘉谷也。”〈注〉杜氏曰:“周之秋,今五月,平地出 水,漂熟麦及五稼之苗。” 按《公羊传》无苗,则曷为先 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 何以书?记异也。 按《穀梁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无 麦,苗同时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 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 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 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四年秋,宋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十一年》“秋,宋大水。” 按《公羊传》,何以 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按《穀梁传》,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王者之后也。高下有水灾曰大 水。
按《汉书五行志》: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 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 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 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惠王七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壮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大全〉汪氏曰:“庄公娶仇女,又奢僣以夸示之,故有阴沴之应。唐高宗立太宗才人武氏为昭仪,而万年宫夜大雨水,几溺其身。天人相感之际,焉可诬也!”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 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世。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 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 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 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八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按《左传》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用之眚不 鼓。 按《公羊传》,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 礼也。 按《穀梁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 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定王五年河徙
按《春秋》不书。 按桓谭《新论》“王平仲之《周谱》言定王 五年,河徙故道。”
八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宣公十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 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 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齐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 齐邾子貜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 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二十一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成公五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 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行师,明年复城郓, 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如颛会宋、晋阴胜阳。
灵王二十三年鲁大水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 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 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 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 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赧王六年河决酸枣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汉
高后三年大水
按《汉书高后本纪》:“三年夏,江水、汉水溢,流民四千馀 家。”
四年,大水。
按《汉书高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八年大水。按《汉书高后本纪》:“八年夏,江水、汉水溢,流万馀家。” 按《五行志》,“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 馀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馀家,汝水流 八百馀家。八年夏,汉中、南郡大水,复出,流六千馀家。 南阳沔水流万馀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十二年河决
按《汉书文帝本纪》:“十二年冬十二月,河决东郡。” 按 《沟洫志》:“汉兴三十有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 堤。”
后三年秋,大水。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后三年秋,大雨, 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馀家,坏民 室八千馀所,杀三百馀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 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 上帝。岁馀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 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 多至万馀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武帝建元三年河溢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
元光三年河决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 流入渤海。夏五月,河水决濮阳,圯郡十六”
元鼎二年夏大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饥,死者以 千数。九月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今京师虽未为 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 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 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 无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厄者,具举以闻’。”
元封二年河决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二年夏四月,幸瓠子,临决河, 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
元帝初元元年大水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 水,饥,或人相食。”
《初元》二年,北海溢。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七“秋月诏曰:‘比北海水溢,流 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 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永光五年夏秋大水河决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五年夏及 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 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 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 臣显用事。” 按《沟洫志》,“永光五年,河决清河灵鸣犊 口。”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 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关入尚方掖门, 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九月诏曰:‘迺者郡国 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 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 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按《五行志》,“建 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馀日,郡国十九雨,山 谷水出,凡杀四千馀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 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 二年,又罢雍五畤郡国诸旧祠,凡六所。”
建始四年秋,河决东郡金堤。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河平四年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遣光禄大夫博士 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 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 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 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
阳朔二年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 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 行视。”
鸿嘉四年河溢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四年秋,渤海清河河溢,被灾 者振贷之。”
绥和二年哀帝即位诏被水灾者蠲租赋
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四月,即皇帝位。秋诏曰: ‘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无光, 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 杀人民,败坏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 遣光禄大夫循行举藉,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 所伤县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 无出今年租赋
王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
按:《汉书王莽传》云云。
后汉
光武帝建武四年东郡以北伤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 云云。
建武七年,雨水、雒水溢。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七年,“是夏连雨水。” 按 《五行志注》,《古今注》:“七年六月戊辰,雒水盛溢,至津城 门,帝自行水。弘农都尉治折,为水所漂,杀民溺,伤稼, 坏庐舍。”
建武八年秋,大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注》:《东观书》 曰: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 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 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 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 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 通”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成王深知 其终卒之患,故以殷世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 姓九宗分唐叔,检押其奸宄,又迁其馀于成周旧地, 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 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 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 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辄因衰粗 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 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 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 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 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 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 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况草创兵长,卒无德 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狃猱之意,徼幸之 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 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 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 御之道,令得复昌炽纵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 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 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 乐也。而猥相毁垫,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 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 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惟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 天下幸甚。
建武三十年五月,大水。
建武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按:以上《后汉书光武本纪》云云。
明帝永平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三年,京师及郡国七,大水。” “永平八年,大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八年秋,郡国十四大水。”
和帝永元元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元年,郡国九大水。 按《五 行志》:“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京房《易传》曰:“颛事 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而杀人。陨霜大风天 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 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 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 败不解,兹谓背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是时和 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 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后窦氏诛灭。 永元十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年夏五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志注》。《东观书》曰:“十年五月。京师大雨。南山水 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永元十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二年六月,舞阳大水,赐 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 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 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缺, 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征舅三人皆为列 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
按《广州先贤传》:“和帝时,策问阴阳不和,或水或旱,方 正郁林布衣养奋,字叔高,对曰:天有阴阳,阴阳有四 时,四时有政令。春夏则子惠布施宽仁,秋冬则刚猛 盛威,行刑赏罚,杀生各应其时,则阴阳和,四时调,风 雨时,五谷升。今则不然,长吏多不奉行时令,为政举 事,干逆天气,上不恤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恤” 哀,众怨郁积,故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缘类。“水”者, 阴盛。小人居位,依公营私,谗言诵上。雨漫溢者,五谷 有不升,而赋税不为减,百姓虚耗,家有愁心也。
====殇帝延平元年大水八月安帝即位九月大水====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延平元年六月己未。诏曰:“自夏以来,阴雨过节,暖气不效,将有厥咎。寤寐忧惶,未知 所由。昔夏后恶衣服,菲饮食。孔子曰:‘吾无间然’。今新 遭大忧,且岁节未和,彻膳损服,庶有补焉。其减大官、 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 按《安 帝本纪》,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即位。九月辛丑,六州 大水。 按《五行志》,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 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 后专政。
安帝永初元年山水出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新城山 泉水大出。是岁郡国四十一雨水或山水暴至。 按 《五行志》,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 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 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 十一月事觉,章等伏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 民人。《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 制擅权,妒嫉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 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永初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 十大水。” 按《五行志》,“二年大水。”〈注〉臣昭案:《本纪》,京师 及郡国四十有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 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 按《杨厚传》,“永 初二年,洛阳大水,邓太后使中常侍承制问之,厚对 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急发遣,各还本 国。”太后从之,克水退期日,皆如所言,除为中郎。 永初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 永初四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秋七月乙酉,三郡大水。” 永初五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郡国八雨水。” 按《五行志》: “五年大水。”是时邓太后犹专政。
延光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郡国三十六雨水。” 按《五行志》,“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 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 皇太子。
顺帝永建元年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元年:“冬十月甲辰,诏以水 潦令人半输今年田租。伤害十四以上,勿收责,不满 者以实除之。”
永建四年,大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夏五月,五州雨水。” 按《左 雄传》:四年,司冀有大水。雄推较灾异,以为下人有逆 上之征。
〈注〉《天镜经》曰:“大水自平地出,破山杀人,其国有丘。”
永和元年大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杨厚传》,“厚三迁为侍 中,时蒙引见,访以时政。永和元年,上京师应有水患。 是夏,洛阳暴水,杀千馀人。”
质帝本初元年海水溢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本初元年五月庚寅,海水溢。戊 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 又禀给贫羸。” 按《五行志》,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 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注〉《方储对 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池动上涌。”
桓帝建和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二年秋七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志》,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 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建和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八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 志》。“是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河水溢。百姓 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尢甚。诏所在赈 给乏绝。安慰居业。” 按《五行志》。“永兴元年秋。河水溢。 漂害人物。”〈注〉《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 数,怀容水泽,浸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 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 按《朱晖传》:晖子颉,颉子穆,字公叔,举高第,为侍御史。 永兴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数十万户,百姓荒馑,流移 道路,冀州盗贼尢多,故擢穆为冀州刺史。
永寿元年洛水溢南阳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六月,洛水溢,坏鸿德 苑。南阳大水。” 按《五行志》,“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 津阳城门,漂流人物。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 直,威权震主,后遂诛灭。”
====永康元年大水海溢====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渤海 海溢。诏州郡溺死者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 害者。悉为收殓。其亡失谷食,禀人三斛。” 按《五行志》。 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有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海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二月癸卯,海水溢。”
熹平二年海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 溢。” 按《五行志》,“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 漂没人物。”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 稼。
熹平三年秋,雒水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熹平四年夏四月,《郡国七》大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水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光和六年秋。 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馀里。”
中平五年大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五年六月,郡国七大水。” 按《五行志》,“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注〉臣昭案:《袁山 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则是七郡。
献帝建安二年秋九月汉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安二年九 月。汉水流。害人民。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十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武帝本纪》。献帝 建安十二年。“秋七月。大水。”
建安十七年秋七月,大水,洧水、颍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十八年,大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八年夏五月,大雨水。” 按《五行志》,“十八年夏六月,大水。”〈注〉《献帝起居注》曰:“七 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建安二十四年秋八月,汉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