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学行典 第六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六十六卷
理学汇编 学行典 第六十七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学行典

     第六十六卷目录

     义利部总论

      易经乾卦 系辞下

      礼记儒行

      荀子大略篇

      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大戴礼记曾子疾病篇

      潜夫论遏利

      中说天地篇 周公篇

      皇极经世渔樵问答三则

      杨龟山集京师所闻 毗陵所闻

      朱子大全集与延平李先生书 答毛舜卿 答石天民 答刘季章

      朱子全书义利之辨 答刘季章 答时子云

      性理大全义利之辨

     义利部艺文一

      孟子讲义序        宋张栻

      送刘圭父序         前人

      书诸葛武侯出师表后    明薛瑄

      与薛畏斋副使       唐顺之

      学莫先于义利之辨论    邹德溥

     义利部艺文二

      四者吟          宋邵雍

      为善吟           前人

      思义吟           前人

      义利吟           前人

      又             前人

      观物吟           前人

     义利部纪事

     义利部杂录

     曲直部总论

      易经坤卦 同人卦

      诗经小雅小明

      礼记礼器 经解

      庄子人闲世

      列子说符

      淮南子缪称训 氾论训

     曲直部艺文

      答杨济书         晋傅咸

      曲直不相入赋       唐黄滔

     曲直部纪事

     曲直部杂录

     曲直部外编

    学行典第六十六卷

    义利部总论

    易经

    《乾卦》

    “利”者,义之和也。

    程传《利》者,和合于义也。

    利物足以和义。

    程传和于义,乃能利物,岂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大全程子曰:“阴为小人,利为不善,不可一概论。夫阴助阳以成物者,君子也;其害阳者,小人也。夫利和义者,善也;其害义者,不善也。”又曰:“义安处便是利。”毅斋沈氏曰:“义与利,自人心言之,则义为天理,利为人欲,自天理言之,则利者义之宜,义者利之公。公天下之利,则举天下万物各正其性命矣。”

    《系辞下》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 惩。”

    大全厚斋冯氏曰:“不以不仁为耻,故见利而后劝于为仁;不以不义为畏,故畏威而后惩于不义。”

    礼记

    《儒行》

    《儒》有“委之以财货,淹之以乐好,见利不亏其义。”

    荀子

    《大略篇》

    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 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 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 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 重利则利克义。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 夫不言得丧,士不通财货。有国之君不息牛羊,错质 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大夫不为场园,从士以 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乐分施而耻积藏。

    春秋繁露

    《身之养重于义》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 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 养生人大于利矣。”何以知之?今人大有义而甚无利, 虽贫与贱,尚容其行以自好而乐生,《原宪》、曾闵之属 是也。人甚有利而大无义,虽甚富则羞辱大。恶恶深, “祸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伤殃忧尔,莫能以乐生 而终其刑戮折夭之民是也。”夫人有义者,能虽贫自 乐也;而无大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 生人,大于利,中厚于财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 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 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枣与错 金以示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与千万 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于人 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 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 暗也。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暗,故民不陷。《诗》云:“示 我显德行。”此之谓也。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 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 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圣人。天地动, 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大义故能动,动故能化,化 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有 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 也。故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 显德行,民暗于义不能照,迷于道不能解,因欲大严 憯以必正之直,残贼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势不行。仲 尼曰:“国有道,虽加刑也无刑;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 也。”其所谓有道无道者,示之以显德行与不示尔。

    大戴礼记

    《曾子疾病篇》

    曾子疾病,曾元抑首,曾华抱足。《曾子》曰:“微乎!吾无夫 颜氏之言,吾何以语汝哉!然而君子之务尽有之矣。 夫华繁而实寡者天也;言多而行寡者人也;鹰隼以 山为卑而曾巢其上,鱼鳖鼋鼍以渊为浅而蹶穴其 中,卒其所以得之者饵也。是故君子苟无以利害义, 则辱何由至哉!”

    汉王符潜夫论

    《遏利》

    世人之论也,靡不贵廉让而贱财利焉。及其行也,多 释廉甘利之于人。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 之得彼亦将为利人也;知脂蜡之可明灯也,而不知 其甚多。则冥之知利之可娱己也,不知其称而必有 也。前人以病,后人以竞,庶民之愚而衰暗之至也。予 故叹曰:“何不察也?愿鉴于道,勿鉴于水。象以齿焚身”, 蚌以珠剖体。匹夫无辜,怀璧其罪。呜呼问哉!无德而 富贵者,固可豫吊也。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财也。天之 制此财也,犹国君之有府库也。赋赏夺与,各有众寡, 民岂得强取多哉?故人有无德而富贵,是凶民之窃 官位盗府库者也。终必觉,觉必诛矣。盗人必诛,况乃 盗天乎?得无受祸焉?邓通死,无簪胜“跪伐其身。”是故 天子不能违天富无功,诸侯不能违帝厚私劝,非违 帝也,非违天也。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 天必从之。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颠 也;有勋德于民而谦损者,未尝不光荣也。自古于今, 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 彰者也。昔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 柔》之诗以讽言:“是大风也,必将有遂;是贪民也,必将 败其类。”王又不悟,故遂流死于彘。虞公屡求以失其 国,公叔戍崇贿以为罪,桓魋不节饮食以见弑,此皆 以货自止,用财自灭。楚斗子文三为令尹,而有饥色, 妻子冻馁,朝不及夕。季文子相四君,马不饩粟,妾不 衣帛。“子罕归玉,晏子归宅”,此皆能弃利约身,故无怨 于人。世厚天禄,令问不止。伯夷、叔齐饿于首阳,白驹、 介推遁逃于山谷,颜原公拆困馑于郊野,守志笃固, 秉节不亏,宠禄不能固,威势不能移,虽有南面之尊, 公侯之位,德义有殆,礼义不班,挠志如芷,负心若芬, 固弗为也。是故虽有四海之主,弗能与之方名;列国 之君,不能与之钧重。守志于一庐之内,而义溢乎九 州之外;信立于千载之上,而名传乎百世之际。

    隋王通中说

    《天地篇》

    君子之学进于道,小人之学进于利。

    《周公篇》

    王孝逸谓子曰:“天下皆争利弃义,吾独若之何?”子曰: “舍其所争,取其所弃,不亦君子乎?”

    邵子皇极经世

    《渔樵问答三则》

    渔者谓樵者曰:“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也;天下将乱, 则人必尚言也;尚行则笃实之风行焉;尚言则诡谲 之风行焉;天下将治,则人必尚义也;天下将乱,则人 必尚利也。尚义则谦让之风行焉,尚利则攘夺之风 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者必入于义也,尚言者必入于利也。义利之相去,一何如是之 远耶?”是知言之于口,不若行之于身;行之于身,不若 尽之于心。言之于口,人得而闻之;行之于身,人得而 见之。尽之于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聪明犹不可欺,况 神之聪明乎?是知无愧于口,不若无愧于身;无愧于 身,不若无愧于心。无口过易,无身过难。无身过易,无 心过难。既无心过,何难之有。吁!安得无心过之人与 之语心哉?

    渔者谓樵者曰:“人之所谓亲,莫如父子也;人之所谓 疏,莫如路人也。利害在心,则父子过路人远矣。父子 之道,天性也;利害犹或夺之,况非天性者乎?夫利害 之移人如是之深也,可不慎乎?路人之相逢则过之, 固无相害之心焉,无利害在前故也。有利害在前,则 路人与父子又奚择焉?路人之能相交以义,又何况” 父子之亲乎?夫义者,让之本也;利者,争之端也。让则 有仁,争则有害。仁与害何相去之远也?尧舜亦人也, 桀纣亦人也,人与人同,而仁与害异尔。

    渔者曰:“上之所好,下必好之,其若影响,岂特驱率而 然耶?上好义则下必好义,而不义者远矣;上好利则 下必好利,而不利者远矣。好利者众则天下日削矣, 好义者众则天下日盛矣。日盛则昌,日削则亡。盛之 与削,昌之与亡,岂其远乎?在上之所好耳。夫治世何 尝无小人,乱世何尝无君子,不用则善恶何由而行 也?”樵者曰:“善人常寡,而不善人常众;治世常少,而乱 世常多,何以知其然耶?”曰:“观之于物,何物不然。譬诸 五谷,耘之而不苗者有矣,蓬莠不耘而犹生,耘之而 求其尽也,亦末如之何矣。由是知君子小人之道有 自来矣。君子见善则喜之,见不善则远之,小人见善 则疾之,见不善则喜之,善恶各从其类也。君子见善 则就之,见不善则违之;小人见善则违之,见不善则 就之。君子见义则迁,见利则止;小人见义则止,见利 则迁,迁义则利人,迁利则害人。利人与害人,相去一 何远耶?家与国一也,其兴也,君子常多而小人常鲜; 其亡也,小人常多而君子常鲜。君子多而去之者,小 人也;小人多而去之者,君子也。”君子好生,小人好杀。 好生则世治,好杀则世乱。君子好义,小人好利。治世 则好义,乱世则好利,其理一也。

    杨龟山集

    《京师所闻》

    自非狙诈之徒,皆知义足以胜利,然不为利疚而迁 者几希。如管仲亦知义,故其所为多假义而行。自王 者之迹熄,天下以诈力相高,故常溺于利而不知反。 由孔子而后,为天下国家不以利言者,惟孟子一人 守得定。

    荆公云:“利者阴也,阴当隐伏;义者,阳也,阳当宣著。”此 说源流发于董仲舒,然此正王氏心术之蔽,观其所 为,虽名为义,其实为利。

    《毗陵所闻》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所谓喻于义,则惟义而已。 自义之外,非君子之所当务也。夫然后所守者约。如 孟施舍之守气,可谓约矣。所以不及曾子者,以曾子 惟义之从故也。

    朱子大全集

    《与延平李先生书》

    某拜违侍右,倏忽月馀。顷尝附两书于建宁,窃计已 获关听矣。某十八日离膝下,道路留滞,二十四日到 铅山,馆于六十兄官舍,路中幸无大病。今日戴君来 诊脉,其言极有理,许示药方矣。云“无他病,只是禀受 气弱,失汗多,心血少,气不升降,上下各为一人”,其他 曲折,皆非俗医所及。顷在建阳,惟见太湖一亲戚,语 近此耳。至于心意隐微,亦颇得之,信乎其不可揜也。 某向蒙指喻二说,其一已叙次成文,惟义利之说,见 得未分明,说得不快。今且以泛论时事者代之,大略 如前书中之意到阙,万一得对毕,即录呈也。但义利 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平时岂不讲论及此?今欲措辞 断事,而茫然不知所以为说,无乃此“身自坐在里许, 而不之察乎?”此深可惧者。此闲亦未有便,姑留此幅 书,以俟附行。若蒙赐教,只以附建宁陈丈处可也。天 气未寒,更切为道保重,以慰瞻仰。《九月二十六》日拜 状。不备。

    《答毛舜卿》

    《示喻》工夫次第,似觉头绪太多。今且以“敬义”二字,随 处加功,久久自当得力。义利之闲,只得着力分别,不 当预以难辨为忧。圣门只此便是终身事业,亦不须 别妄想向上一路也。

    《答石天民》

    平生为学,见得《孟子论》“枉尺直寻”,意思稍分明。自到 浙中,觉得朋友间却别是一种议论,与此不相似,心 窃怪之。昨在丹丘,见诚之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 事,不可分别”,此大可骇。当时亦曾辨论,觉得殊未相 领。至与《孟子》董子之言,例遭排摈,不审尊兄平日于此见得如何,幸更与诸公讲论见教。某窃以为今日 “之病,惟此为大,其馀世俗一等近下见识,未足为吾 患也。”

    《答刘季章》

    昨已具前幅,而细看来书方论董子“功利”之语,而下 句所说曾无疑事,即依旧是功利之见。盖天下只有 一理,此是即彼非,此非即彼是,不容并立。故古之圣 贤心存目见,只有义理,都不见有利害可计较。日用 之闲,应事接物,直是判断得直截分明,而推以及人, 吐心吐胆,亦只如此,更无回互。若信得及,即相与俱 “入圣贤之域。若信不及,即在我亦无为人谋而不尽 底心。而此理是非,昭著明白。今日此人虽信不及,向 后他人须有信得及底”,非但一时之计也。若如此所 论,则在我者未免视人颜色之可否,以为语默。只此 意思,何由能使彼信得及乎?然此亦无它,只是自家 看得道义,自不能端的,故不能真知是非之辨。而为 此回。枉不是说时病痛。乃是见处病痛也。试思之如 何。

    朱子全书

    《义利之辨》

    或问义利之别。曰:“只是为己为人之分。才为己,这许 多便自做一边去。义也是为己,天理也是为己。若为 人,那许多便自做一边去。须于日用闲,令所谓义 了然明白。”或言:“心安处便是义。亦有人安其所不当 安,岂可以安为义也!事无大小,皆有义利。今做好 底事了,其闲更包得有多少利私在,所谓‘以善为之 而不知其道’”,皆是也。

    《答刘季章》

    《孟子》说“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便是仁 义未尝不利。然董生却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 不计其功”,又是仁义未尝皆利,则自不免去彼而取 此。盖孟子之言,虽是理之自然,然到直截剖判处,却 不若董生之有力也。

    《答时子云》

    将古今圣贤之言剖析义利处反复熟读,时时思省。 “义理何自而来?利欲何从而有?二者于人,孰亲孰疏, 孰轻孰重,必不得已,孰取孰舍,孰缓孰急。初看时似 无滋味,久之须自见得合剖判处,则自然放得下矣。”

    性理大全

    《义利之辨》

    程子曰:“利者众人之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 贪之甚,则昏蔽而忘理义,求之极则争夺而致怨仇。”

    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

    而已。孟子辨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闲。言闲者,谓 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耳。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 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 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 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不当为,便是 命在其中也。所谓利者,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 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 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

    《张子》曰:“利利于民则可谓利,利于身利于国皆非利 也。利之言利,犹言美之为美,利诚难言,不可一概而 言。”

    西山真氏曰:“义者,天理之公也,利者,人欲之私也,二 者如冰炭之相反,然一于义,则利自在其中。盖义者 宜也,利者亦宜也。苟以义为心,则事无不宜矣,不惟 宜于己,亦且宜于人,人己两得其宜,何利如之?若以 徇利为心,则利于己必害于人,争斗夺攘于是乎兴, 己亦岂能享其利哉?《大学》所谓利,专指财利而言。 伊”川先生云:“利不独财利之利,凡有一毫自便之心 即是利。”此论尤有补于心术之微。至南轩先生又谓: “无所为而为皆义也,有所为而为即利也。”其言愈精 且微,学者不可不知也。且如见赤子入井,有恻隐之 心,此乃天理自然形见,非有所为而然,此即义也。若 有一毫内交要誉之心,即是有所为而为,即利心也。 二者相去毫厘之闲,而公私邪正之分,则天渊矣。故 朱子谓:“南轩此语,乃发先贤所未发,有功于圣门,学 者所宜深味也。”学者存心行事,则当以义理为主。 义所当然,虽害不恤;义所不当然,虽利不计。如此方 合乎天理之正。若此心一出一入于义利之闲,终是 为利所胜。正如白黑相和,“黑必揜白。薰莸共器,莸必 揜薰。”立志之初,不可不察也

    义利部艺文一

    《孟子讲义序》
    宋·张栻

    “学者潜心孔孟,必得其门而入”,愚以为莫先于义利 之辨。盖圣学无所为而然也。无所为而然者,命之所 以不已,性之所以不偏,而教之所以无穷也。凡谓有 所为而然者,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义利 之分也。自未尝省察者言之,终日之闲,鲜不为利矣, 非特名位货殖而后为利也。斯须之顷,意之所向,一 涉于有所为,虽有浅深之不同,而其徇己自私则一 而已,如《孟子》所谓“内交要誉恶其声”之类是也。是心 日滋,则善端遏塞,欲迩圣贤之门墙以求自得,岂非 却行以望及前人乎?使谈高说妙,不过渺茫臆度,譬 犹无根之木,无本之水,其何益乎?学者当立志以为 先,持敬以为本,而精察于动静之闲,毫厘之差,审其 为霄壤之判,则有以用吾力矣。学然后知不足,平时 未觉吾利欲之多也,灼然有见于义利之辨,将日救 过不暇。由是而不舍,则趣益深,理益明,而不可以已 也。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无 适而非利,为己者无适而非义。曰利虽在己之事,亦 为人也;曰义则施诸“人者,亦莫非为己也。”嗟乎!义利 之辨大矣,岂特学者治己之所当先,施之天下国家 一也。王者所以建立邦本,垂裕无疆,以义故也。而霸 者所以陷溺人心,贻毒后世,以利故也。孟子当战国 横流之时,发挥天理,遏止人欲,深切著明,拨乱反正 之大纲也。其微辞奥义,备载七篇之书。如某者虽曰 服膺,“而学力未充,何足以窥究万一?试以所见与诸 君共讲之,愿无忽深思焉。”

    《送刘圭父序》
    前人

    武夷刘圭父,道长沙,省其兄,予获识之。于其行也,征 赠言之义,至于再三。顾予者方自药其病之不暇,而 何足以问所宜?嗟乎!道二,义与利而已矣。义者,亘古 今,通天下之正逵,而利者,犯荆棘、入险阻之私迳也。 人之秉彝,固有坦然正逵之可遵,而乃不由之而反 犯荆棘,冒险阻颠冥,终身而不悔,独何与血气之动 于欲也,“动于声色,动于货财,以至于爵禄之可慕,则 进以求达,知名之可利,则锐于求名,不宁惟是。凡一 日之闲,起居饮食,遇事接物,苟私己自便之事,意之 所向,无不趋之,则天理灭而人道或几乎息矣。”其胸 次营营,岂得须臾?宁处于斯世,亦侥幸以苟免耳。徒 知有六尺血气之躯,而不知其体元与天地相周流 也,岂不可惜乎?虽然,义内也,本其良心之不可以自 已者,反而求之,夫岂远哉!以圭父之才又盛年,其仕 于时也,人固曰宜,而以亲疾之故求祠官,方将杜门 专意,惟所以承颜节适者是念是图,而弗暇它顾也, 则圭父之心,岂与世之长骛于利者比乎?愿圭父以 是焉观之。念虑之起,必察其为义乎,为利乎?诡遇获 禽,虽若丘陵,吾弗屑也。则所谓良心之不可以已者, 将日引月长,既久且熟,几微毫发,了然坐判于胸中。 私迳永绝,正逵、大通,驷马驾安车,而王良、造父为之 先后,夫孰御焉?如仆不敏,当策蹇以相与仿佛也。

    《书诸葛武侯出师表后》
    明·薛瑄

    尝谓“义利二者,不能并立。”古之君子,能建大功,立大 业,垂大名于万世者,未尝不重义而轻利也。如诸葛 武侯,自昭烈枉顾,即以身许驰驱,其所以劳心焦思, 谋画规图者,曷尝顷刻而不以讨贼兴汉为义哉?至 其为子孙衣食之计者,不过成都之桑八百株,薄田 十五顷而已,外此则别无丝毫取于人而益其家也。 其重义轻利如此,故能嘘炎光于已烬之日,续汉统 于既绝之秋,虽弗克遂其“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 旧都”之志,而大义固已伸于天下,宜其伟烈洪名垂 诸万世而不泯也。窃怪后之君子建功立业者,莫不 慨然以古人自期,然其为义之公,或有不胜其计利 之私,故其正大光明之业,有不及古人远矣。愚因读 《武侯出师表》。有感而书此于其后云。

    《与薛畏斋副使》
    唐·顺之

    兄向所面论,诚是元妙。使恳切下工夫处,或少有疏 陋,或自以从心所欲,可不事检防,此则堕落高明人 病痛窠臼去了,恐不可以上达也,非实际也。《中庸》曰: “极高明而道中庸。”是以先儒以为学莫先于义利之 辨。今人说义利处太粗浅,与说辨义利处太容易了, 所以工夫不着实吃紧,自声色货利种种病根,以至 于有意为善,皆利也。自辞受取予之节,以至于“行一 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勿为”,皆义也。然人此心至 神,本无染著,惟对境处斩截洁净,不使一毫牵扯与 一毫潜伏,则本体流行,乃是合下了当。弟愿以此终 身而从事焉,兄得无以为固滞之见乎?

    《学莫先于义利之辨论》
    邹德溥

    夫学犹驱车然,将燕乎,则北其辕矣;将越乎,则南其 辕矣。有如贸贸然南北之不审,将燕之适也。而南之 驱,驱愈疾,谬愈远,轴折车败,终不能至燕。此杨朱所 以见岐路而泣者,其一跬而千里也。然则学何以异于是?夫学,所以学为圣贤也。今之学者众矣,而为圣 贤者寡。此何说也?则于义利之辨不早辨也。夫义之 于利,隔若霄壤,而初仅毫芒,判若苍素而端仅斯须, 是以圣贤严之。盖观仲尼分别君子小人,以比周、和、 同、骄、泰、求诸己、求诸人,详哉其言之矣。至于喻义喻 利之说,而后知君子小人之心术尽在是也。心乎义, 则周、则和、则泰,则求诸己而命之曰君子;心乎利,则 比、则同、则骄,则求诸人而命之曰“小人。”嗟乎!君子之 与小人相去远,而自义利之辨始,故曰“学莫先于义 利之辨也。”夫义利之辨谭何容易哉?凡物多相类而 非也,事多同行而异也。狂者东走,逐者亦东走,走则 同,其所以东走则异;溺者入水,拯者亦入水,入水则 同,其所以入水则异。夫义利之同异,殆有类是者,不 可不察也。故攫金窃璧,利也;有挥金抵璧,而亦不谓 之义者;墦闲嗟来,利也;有据地喀喀,而亦不谓之义 者。箪瓢之与螬李,同饥而异趣,曲肱之与布被,同俭 而异心。耕莘辞聘之为义,而隐居终南,号曰“巧宦”;散 财发粟之为义,而大斗贷民号曰“篡。”夫义有在乎尊 主,而责楚之师则并与尊主而窃之;义有在乎不杀, 而于“泓之战,则并与不杀而窃之。”嗟乎!义利之辨,谭 何容易哉!学者将绍明正学,统一圣真,则必于义利 之辨先焉。辨之也者,如善视者之于枉直,无隐形也; 如善尝者之于淄渑,无窜味也;如善权者游移于一 衡之上,不失锱铢以谬低昂也。巨之乎纲常,细之乎 动作,侈之乎万锺,约之乎箪豆,显之乎大“廷广众,微 之乎暗室屋漏。”晓然有以见其如此而为义,如彼而 为利。义之所在,断乎其必为;利之所在,断乎其必不 可为。是故其视义也,如饥之于食,渴之于饮,寒暑之 于裘葛,汲汲乎不得不止也;其于利也,如蝇之污,如 虿之螫,如莫邪之傅体,亟亟乎不远不休也。是故蝉 蜕浊秽,中情洁白,不可染也;意气宣通,翔于千仞,不 可诎也;延至三旌,饩以万锺,不可留也;刀锯鼎镬,卒 然临之,不可乱也。不为众人之观饰其情貌,亦不为 众人之不观易其情貌;不为众人之誉树其操行,亦 不为众人之不誉改其操行。何者?彼其辨义利者至 熟也。世之学者,义利之辨不明,类颠顿乎混冥之中, 而不觉悟乎?昭明之术,纷纷皆为利来,攘攘皆为利 往,汨没而莫能自出。至于立私于公,倚邪于正,窜端 匿迹,不可方物。彼岂乐以小人自命,而卒陷其身,为 小人之尤者,可不为大哀哉!故曰:“差之毫厘,缪以千 里;差之千里,缪以无算。奈之何其勿早辨也。”于何辨 之?辨之心而已。方寸之中,至灵至莹,一念无所“为而 为耶,吾知之。一念有所为而为耶,吾知之。”如别白黑 而别一二,不待剖而析,此真心也。夫惟不昧所为此 心者,而于义利之介洞然矣。嗟乎!此尤辨义利之要 术也。

    义利部艺文二

    《四者吟》
    宋·邵雍

    目时然后视,耳时然后听,口时然后言,身时然后行。 前不见厚禄,后不见重兵。惟其义所在,安知利与名。

    《为善吟》
    前人

    《人之为善事》,善事义当为。金石犹能动,鬼神其可欺? 事须安义命,言必道肝脾。莫问身之外,人知与不知?

    《思义吟》
    前人

    小人固无知,惟以利为视。君子固不欺,见得还思义。 思义不顾死,见利或忘生。二者之所起,平之与不平。

    《义利吟》
    前人

    贲于丘园,束帛戋戋。义既在前,利在其闲。舍尔灵龟, 观我朵颐。义既失之,利何能为?尚义必让,君子道长。 尚利必争,小人道行。

    “君子尚义,小人尚利。”尚利则乱,尚义则治。

    《观物吟》
    前人

    “利轻则义重,利重则义轻。”利不能胜义,自然多至诚;

    义不能胜利,自然多忿争
    考证

    义利部纪事

    《吕氏春秋·离俗篇》:汤与伊尹谋夏伐桀,克之。以让卞 随,卞随辞。又让于务光,务光辞曰:“废上非义也,杀民 非仁也,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非其义 不受其利,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于尊我乎?吾不忍 久见也。”乃负石而沈于募水。

    《国语》: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 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 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 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 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 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 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 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 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 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过庭录》:潘兑说之侍郎夙慕程正叔,过洛就见之。时 党事正起,正叔畏避不出,潘再三致恭,欲见正叔,不 得已出说之,展师弟礼请教。伊川逊不受,潘请之固。 正叔问曰:“公尝读何书?”潘曰:“尝看《语》《孟》。”正叔曰:“有得 乎?”曰:“未也。”伊川问曰:“孜孜为善者,舜之徒;孜孜为利 者,跖之徒。其义若何?”潘以为易己也。曰:“此不难晓。”先 生曰:“虽然,今之所为善者,乃古之所谓利也。”潘下拜 悦服而去。潘至许,见先祖,语其事曰:“自闻斯言,悟一 生之非矣。”

    《宋史陆九渊传》:“九渊与朱熹论辩多不合。及熹守南 康,九渊访之,熹与至白鹿洞,九渊为讲‘君子小人喻 义利’一章,听者至有泣下,熹以为切中学者隐微深 痼之病。”

    《明外史王敬臣传》,敬臣尝以银器质于人,逾年乃赎, 其人误授以金器,趣仆还之。而其人更以布赉仆,仆 不受,曰:“主行义,而我为利乎?”

    《胡居仁传》:“居仁与人语,终日不及利禄。”

    义利部杂录

    《文子》老子曰:“争利者未尝不穷。”

    《荀子修身》篇:“君子之求利也略。”

    保利弃义,谓之“至贼。”

    《荣辱》篇:“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不苟》篇:“君子欲利而不为所非。”

    《吕氏春秋振乱》篇:“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伐 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 焉。”

    《离俗》篇:“夫舜汤苞裹覆容,缘不得已而动,因时而为, 以爱利为本,以万世为义。”

    《慎行》篇:“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谿,虽悔无及。君子 计行虑义,小人计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 则可与言理矣。”

    《素书正道章》:“见利而不苟,此人之杰也。”

    《遵义章》“同利”相忌。

    《新语道基》篇:“君子以义相褒,小人以利相欺。愚者以 力相乱,贤者以义相治。《穀梁传》曰:‘仁者以治亲,义者 以利尊。万世不乱,仁义之所治也’。”

    《淮南子精神训》:“不观大义者,不知生之不足贪也;不 闻大道者,不知天下之不足利也。”

    《缪称训》:“君子非仁义无以生,失仁义则失其所生;小 人非嗜欲无以活,失嗜欲则失其所以活。故君子惧 失仁义,小人惧失利。”观其所惧,知各殊矣。

    《春秋繁露玉英篇》:“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 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 而已,愧之则塞其源也。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之 名尔犹恶之,况求利乎?”

    《法言·学行》篇:“先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市井相与言, 则以财与利。”

    《论衡答佞篇》问曰:“佞与贤者同材,材行宜钧,而佞人 曷为独以情自败?”曰:“富贵皆人所欲也,虽有君子之 行,犹有饥渴之情。君子则以礼防情,以义制欲,故得 循道,循道则无祸。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 得苟佞,苟佞则有罪。夫贤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 子与小人,本殊操异行,取舍不同。”

    问曰:“佞人养名作高,有诸?”曰:“佞人食利专权,不养名 作高,贪权据凡,则高名自立矣。称于小人,不行于君 子。”何则?义利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佞 人贪利名之显,君子不安,下则身危。举世为佞者,皆 以祸众,不能养其身,安能养其名?上世列传,弃宗养 身,违利赴名,竹帛所载。伯成子高委国而耕,于陵子 辞位灌园。近世兰陵王仲子,东都昔庐君阳,寝位久 病,不应上征,可谓养名矣。夫不以道进,必不以道出 身,不以义止,必不以义立名。佞人怀贪利之心,轻祸重身,倾死为僇矣。何名之养?义废德坏,操行随辱,何 云作“高。”

    《说苑贵德篇》:“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为 善德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羞言利名。言利名尚羞之, 况居而求利者也?”

    《中说·王道》篇:“子曰:‘我未见嗜义如嗜利者也’。”

    《省心录》:“为善者不云利,逐利者不见善。”舜跖之徒自 此分舍生取义,固不可得。见利思义,圣人亦取之,殆 哉!利不可言,况可为乎?孟子答梁惠王之言至矣。

    曲直部总论

    易经

    《坤卦》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

    大全龟山杨氏曰:“尽其诚心而无伪焉,所谓直也。若施之于事,则厚薄隆杀一定而不可易,为有方矣。所主者敬,而义则自此出矣,故有内外之辨。”

    《同人卦》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程传虽其敌刚强,至用“大师”,然义直理胜,终能克之。

    诗经

    《小雅》

    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

    朱注“好是正直”,爱此正直之人也。

    礼记

    《礼器》

    君子之于礼也,有直而行也,有曲而杀也。

    大全严陵方氏曰:“《直而行》者,谓行吾诚于内而无所屈;《曲而杀》者,谓为所隆者厌而不得伸。”

    《经解》

    《礼》之于正国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

    陈注曲者礼之繁,直者礼之简。

    庄子

    《人闲世》

    “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内直者与天为徒,与天为徒 者,知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而独以己言蕲乎而 人善之,蕲乎而人不善之耶?若然者,人谓之童子,是 之谓与天为徒。“外曲”者,与人之为徒也,擎跽曲拳,人 臣之礼也,人皆为之,吾敢不为耶?为人之所为者,人 亦无疵焉,是之谓与人为徒。“成而上比”者,与古为徒, 其言虽教,谪之实也。古之有也,非吾有也。若然者,虽 直不为病。是之谓“与古为徒。”

    列子

    《说符》

    《子列子》学于壶丘子林,壶丘子林曰:“子知持后,则可 言持身矣。”列子曰:“愿闻持后。”曰:“顾若影则知之。”列子 顾而观影,形枉则影曲,形直则影正,然则枉直随形 而不在影,屈伸任物而不在我。此之谓持后而处先。

    淮南子

    《缪称训》

    勇士一呼,三军皆辟,其出之也诚,故倡而不和,意而 不戴,中心必有不合者也。故舜不降席而王天下者, 求诸己也。故上多故则民多诈矣;身曲而景直者,未 之闻也。

    《氾论训》

    夫绳之为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而晞,故 圣人以身体之。夫修而不横,短而不穷,直而不刚,久 而不忘者,其惟绳乎!

    曲直部艺文

    《答杨济书》
    晋·傅咸

    《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 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 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 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悾悾为忠益,而当见疾乎?

    《曲直不相入赋》以题中曲直二字为韵
    唐·黄滔

    曲也者厥理维何;直也者其辞可属。一则见回邪之 所自,一则非平正而不欲。故圣人立此格言,为乎懿 躅。俾有家而有国,不与混同;令自高而自卑,靡相参 触。至如木也,或表从绳之直,或叠来巢之曲。虽则含 烟带雨,共呈苍翠于岩闲;而耸本盘根,各禀规模于 山足。勿言同地而错杂,固乃殊途而瞻瞩。所以方能 中矩,俟良匠之所知;劲不为轮,信奇材而可录。莫不 分彼邪正,镇于时俗。且“木之理兮犹不差忒,人之道 兮切在忠直。直也不可以曲从,曲也不可以直饰。”行 于己而己有异,施于人而人是测。繇是屈原在楚,𫗦 其糟而不为;比干相殷,剖其心而可得。顾惟忠谠之受性,岂与邪谀而同域?其不相入也,理苟如是,俗奚 以惑?小人曲媚,或乘造次以得时;君子直诚,可仗英 明而辅国。今我后恢睿哲以御干,澄圣心而立极,恶 似钩而在物,乐如弦而比德。惟曲是斥,彰万乘之准 绳;惟直是求,示百王之楷式。微臣之获咏歌,敢不佩 之于取则。

    曲直部纪事

    《左传僖二十八年》,晋侯围曹。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 告急。晋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子玉使宛春 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 曰:“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乃拘宛春于卫。子 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 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 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避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 亢其仇。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 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 众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晋侯次于城濮。

    《越绝书》:子胥赐剑将自杀,叹曰:“嗟乎,众曲矫直,一人 固不能独生。”

    《吕氏春秋贵直篇》:能意见齐宣王。宣王曰:“寡人闻子 好直,有之乎?”对曰:“意恶能直?意闻好直之士,家不处 乱国,身不见污君,身今得见王而家宅乎齐,意恶能 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将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好事,长 而行之,王胡不能与野士乎?将以彰其所好耶?”王乃 舍之。

    《后汉书鲁恭传》:“恭字仲康,扶风平陵人也。拜中牟令, 专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讼人许伯等争田累年,令 不能决。恭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责,辍耕相让。亭长 从人借牛而不肯还之。牛主讼于恭,恭召亭长,敕令 归牛者再三,犹不从。恭叹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 绶去,掾吏泣涕共留之。亭长乃惭悔还牛,诣狱受罪”, 恭贳不问,于是吏人信服。

    《庞参传》:顺帝时,当会茂才孝廉,参以被奏称疾不得 会。上讣掾。广汉段恭因会上疏曰:伏见道路行人,农 夫织妇皆曰:“太尉庞参竭忠尽节,徒以直道不能曲 心孤立群邪之闲,自处中伤之地。”臣犹冀在陛下之 世,当蒙安全,而复以谗佞伤毁忠正,此天地之大禁, 人主之至诫。

    第五种传种,天性疾恶,公方不曲,故论者“说清高以 种为上,序直士以种为首。”

    《陈寔传》:寔在乡闾,平心率物,其有争讼,辄求正晓譬 曲直,退无怨者。至乃叹曰:“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 所短。”

    《三国蜀志杨戏传》注:“戏同县后进有李密者,陇西王 司马子舒深敬友密,而贵势之家惮其公直。密性方 直,不曲意势位。”

    《吴志太史慈传》:“慈少好学,仕郡奏曹史。会郡与州有 隙,曲直未分,以先闻者为善。时州章已去,郡守恐后 之,求可使者。慈年二十一,以选行。”

    《宋史寇准传》:“至道二年,祠南郊,中外官皆进秩。准素 所喜者,多得台省清要官,彭惟节位素居冯拯下,拯 转虞部员外郎,惟节转屯田员外郎,章奏列衔,惟节 犹处其下。准怒,堂帖戒拯毋乱朝制。拯愤极,陈准擅 权,又条上岭南官吏除拜不平数事。广东转运使康 戬亦言吕端、张洎、李昌龄皆准所引,端德之,洎能曲” 奉准,而昌龄畏懦,不敢与准抗,故得以任胸臆、乱经 制。太宗怒。准适祀太庙摄事,召责端等,端曰:“准性刚 自任,臣等不欲数争,虑伤国体。”因再拜请罪。及准入 对,帝语及冯拯事,自辩,帝曰:“若廷辩,失执政体。”准犹 力争不已。又持中书簿论曲直于帝前,帝益不悦,因 叹曰:“鼠雀尚知人意,况人乎!”遂罢准知邓州。

    《李迪传》:“迪拜资政殿大学士,以太子太傅致仕。及薨, 仁宗篆其墓碑曰:‘遗直之碑,又改所葬邓侯乡曰:‘遗 直乡’’。”

    《包拯传》:“拯立朝刚毅,闻者皆惮之。旧制,凡讼诉不得 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拯 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 忠恕也。”

    曲直部杂录

    《老子益谦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 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 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 下莫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 归之。

    《晏子》,叔向问《晏子》曰:“世乱不遵道,上辟不用义,正行 则民遗,曲行则道废,正行而遗民乎,与持民而遗道 乎,此二者之于行何如?”晏子对曰:“婴闻之,卑而不失尊,曲而不失正者,以民为本也。”

    《庄子徐无鬼篇》:“直者中绳,曲者中钩。”

    《吕氏春秋自知篇》: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 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魏文侯燕饮,皆令诸 大夫论己,或言君之智也。至于任座,任座曰:“君不肖 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 君之不肖也。”次及翟黄,翟黄曰:“君,贤君也。臣闻其主 贤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贤 也。”

    《素书“遵义”章》,曲上无直下。

    《潜夫论考绩》篇:“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此群臣所 以苛㹅猥而恶考绩也。 西畴常言:“近世长民者,每立抑强扶弱之论,往往所 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辞于罚。夫强弱何常之有? 固有赀厚而谨畏者,有怙贫而亡藉者,当置强弱而 论曲直可也。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当其情,人谁不 服?”

    《玉笑零音》。麒麟麋鹿有角同也,然麒麟不能为麋鹿 之解角;君子小人有心,同也,然君子不能为小人之 易心。绳之生也曲,其用也必直;人之生也直,其用也 或曲。

    曲直部外编

    《括异志》:眉山主簿高公有爱子眉郎,甚慧,不幸早丧, 心甚悼之。公忽暴卒,复苏,言至阴府,初为二吏来召, 引至一处,如州城若官府所。俄见一人著道服,手持 数珠而出,主簿近视,乃其父也,责之曰:“汝有不公当 事,还曾知否?”主簿曰:“何事不公当也?”父曰:“断递铺杀 人事,不穷其理,以直为曲,所以天夺汝爱眉儿见亦 在此。汝有阴骘,天未遽夺汝寿。汝今还世,切须事君 则忠,事长则顺,不可为己营私,不可以直为曲。戒杀 戒酒,戒嗔戒怒。但依吾教则尽天年,不然则寿禄皆 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