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四百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四百八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四百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八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四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编年 起居注

    经籍典第四百八卷

    史学部汇考四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

    编年

    《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汉荀悦撰。班固作《汉书》,起高祖,终孝平王莽之诛,十二世,二百四十二年,为纪、表、志、传,凡八十馀万言。献帝以其文繁,诏悦举要撮总,通比其事,列系年月,为纪三十篇,凡八万三千四百三十二字。辞约事该,时称“嘉史。”

    陈氏曰:献帝诏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自序曰:“立典有五志焉,曰达道义章法;或通古今,著勋表质能。” 巽岩李氏曰:“某家有写本,一印本一。写本不记其时,而印本乃天圣间益州市所摹刻者,大抵皆差误,而印本尤甚。衍文助语,乱布错置,往往不可句读,或又增以子注音” 切,并非所当有。而近岁江浙印本,号为曾经校雠,其实与天圣市刻相似。间用班固书窜改悦语,而又非固书本文。按悦为此纪,固不出班书,然亦时有所删润,而谏大夫王仁、侍中王闳谏疏,班书皆无之,不知悦从何得此也。如《张骞传赞》以“所有放哉” 为“有所放焉” 之类,颜师古亦尝辩其误,又不知悦何以云也。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书太上皇崩,葬及五凤郊泰畤之月,皆舍班而从荀。盖以悦修纪时,固书犹未讹舛,而“君兰” 、“君简” 、“端” “瑞” 、“兴” “誉” 、“宽” “竟” 等字犹两存之,疑以传疑,先儒盖慎之也。由此观之,古书虽残缺不伦,非证验明白,要未可妄下雌黄。然乡所谓“子注音切” ,可削去不疑,而演文助语,亦当参考班书句读,略加是正。其他差误,尚或有之,固不敢以胸臆定也。昔人谓“校误书犹风庭扫叶,随扫随有” ,讵不信邪?自司马迁创改《春秋》记事之体为本纪、世家、表、志、列、传,而班固因之,至悦始能复古。学者甚重其书,袁宏、干宝以下皆祖述焉。事日月年之相系,在史家固良法也,而传录岁久,卒未得其真,可为太息者矣。

    《后汉纪》三十卷。

    晁氏曰:袁宏彦伯撰。宏在晋末为一时文宗,以东京史籍不伦,谢承、司马彪之徒,错谬同异,无所取正,唯张璠《纪》差详,因参摭记传以损益之,比诸家号为精密。

    陈氏曰:宏以《后汉书》烦秽杂乱,撰集为此记。

    《春秋略》二十卷。

    晁氏曰:唐秘书省正字杜延业撰。自王隐而下诸书及诸僭伪传记,皆所详究,而以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删缉为此书。《馆阁书目》作“杜光业。” 按《唐志》亦曰“延业” ,考新、旧史,它无所见,未详何时人。

    《元经薛氏传》十五卷。

    晁氏曰:隋王通撰,唐薛收传,皇朝阮逸学。起晋惠帝太熙元年,终于陈亡。予从兄子逸仕安康,尝得其本,归而示四父。四父读至“帝问蛙鸣” ,哂其陋曰:“六籍奴婢之言不为过。” 按《崇文》无其目,疑依托为之。

    陈氏曰:称王通撰,薛收传,阮逸补并注。按河汾王氏诸书,自《中说》之外,皆《唐艺文志》所无。其传出阮逸,或云皆逸伪作也。今考唐神尧讳渊,其祖景皇讳虎,故《晋书》戴渊、石虎,皆以字行。薛收唐人,于传称“戴若思、石季龙” ,宜也。《元经》作于隋世,太兴四年,亦书曰“若思” ,何哉?意逸之心劳日拙,自不能揜耶?此书始得于莆田,才三卷,止晋成帝后从石林叶氏得全本,录成之。

    《唐历》四十卷。

    晁氏曰:唐柳芳撰。初,肃宗诏芳缀缉,吴兢书,其叙天宝后事不伦。上元中,芳谪黔中,会高力士同贬,因从力士质开元、天宝及禁中事,识其本末。时旧史送官,不可追刊,乃惟《衍义类》仿编年法作此书。起隋义宁元年,迄大历十三年。考善叙事,或讥其不立褒贬义例,而详于制度,然景迂生亟称之,以为《通鉴》,多取焉。

    巽岩李氏曰:肃宗诏芳与韦述同修吴兢所撰《国史》。述先死,芳独奏“编兴武德,讫乾元。” 而先天以来,芳所笔削,多失其当,史官病之,芳亦自悔。及上元中,坐事徙黔中,适与高力士会贬所,因从力士质。

    考证

    “开元、天宝及禁中事,具识本末。” 念国史已送官,不可追改,乃用编年法别为此书,意欲以晚盖者也。本朝欧阳修、宋祁修《唐纪》、志及传,司马公修《资治通鉴》,掇取四十卷,中事几尽。然异闻嘉话,尚多遗弃,芳本书盖不可少。祁《传》指芳历,不立褒贬义例,被诸儒讪讥。然祈所赞房、杜、姚、宋等语,则皆因芳之旧云。按刘恕谓芳始为此书,未成而先传,故世多异本。今此篇首注,“起隋义宁元年,讫建中三年,凡百八十五年,而所载乃绝于大历十四年。《资治通鉴》往往以《唐历》辨证,扺牾见于《考异》者,无虑曰十馀,而此皆无之,其脱亡又不止此也。疑此即恕所谓未成而先传” 者,或后人抄略芳书,故不得其全,倘遂零落至此,亦可惜也。今以《唐》诸书参校谬误,颇加是正,其文或不可知,并事应有而无者,皆列卷末,更俟考求。

    《续唐历》二十二篇。

    陈氏曰:唐监修国史崔龟从元吉撰。起大历十三年春,尽元和十五年,以续柳芳之书也。《艺文志》载韦澳、蒋偕、李荀、张彦远、崔等撰《实大中时

    大唐统纪》四十卷。

    陈氏曰:唐江南西道观察判官陈岳撰。用荀、袁体,起武德,尽长庆,为一百卷。今止《武后如意》,非全书也。

    《唐纪》四十卷。

    巽岩李氏曰:故参知政事陈彭年撰。彭年在真宗时以博学称,凡朝廷大制作、大议论,多出其手。彭年所撰《唐纪》,盖用编年法;次刘明远《新书》,最号疏略。故三百年治乱善恶之迹,彭年亦多所脱遗。其后欧阳修、宋祁别修纪、志、表、传,及司马光编集《资治通鉴》行于世,则彭年此纪,宜无足观。然彭年之用意亦勤矣,犹可与袁干、裴元等备一家言,而荀悦所谓“参得失,广视听” 者,要不可废也。第二卷武德三年阙十月以后事,四年阙四月以前事。京、蜀二本一同,采刘氏《新书》补足之,乃可读。疑不敢增入,姑列于后云。

    《河洛行年纪》十卷。

    晁氏曰:唐刘仁轨记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业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窦建德。第九卷述大业都城,第十卷载宫馆园囿,且云“炀帝还都之诏,称务从节俭,观其宫室,穷极绮丽” 云。陈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运录》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讫隋年世之略。

    《通历》十卷。

    晁氏曰:唐马揔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删取秦、汉、三国、晋、十六国、宋、齐、梁、陈、元魏、北齐、后周、隋世纪兴灭,粗述其君贤否,取虞世南《略论》,分系于末,以见义焉。

    陈氏曰:《书本》十卷,止于隋代,今书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后人所续也。

    《续通历》十卷。

    晁氏曰:荆南孙光宪撰。辑唐洎五代事,以《续》为《总历》,参以黄巢、李茂贞、刘守光、阿保机、吴、唐、闽、广、吴越、两蜀事迹。太祖诏毁其书,以所纪多非实也。

    《帝王镜略》一卷。

    晁氏曰:唐刘轲撰。自开辟迄唐初帝王世次,缀为四言,以训童蒙。伪蜀冯鉴续之,至唐末。

    陈氏曰:《唐志》及《馆阁书目》有刘轲《帝王历歌》一卷,疑即此书也。

    《唐年补录》六十五卷。

    陈氏曰:后晋起居郎、史馆修撰巨鹿贾纬以武宗后无《实录》,故为此书,终唐末,其实补《实录》之阙也。唯论次多阙误,而事迹粗存,亦有补于史氏。

    《五代通录》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五代实录》计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妄言,以成是书。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间,简牍散亡,亦采当时制敕碑碣,以补其阙。

    《运历图》六卷。

    晁氏曰:皇辅龚颖撰。起于秦昭王灭周之岁“乙巳”,止于国朝雍禧。按:“雍禧” 宜作“雍熙” 或“天禧” ,俟考。“丁亥,以历代兴亡大事附见于下。四年献于朝,优诏奖之。”欧阳公尝据之考正《集古目录》,称其精博。按《晋史》,张轨世袭凉州,但称愍帝建兴年号。其间唯张祚篡窃,改建兴四十二年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升平之朔,始末不闻有改元事。唯颖书载“张寔改元曰永安,张茂改元曰永元,张重华曰永乐,曰和平,张元龙”曰“太始”,张天锡曰“太清”,张大豫曰“凤凰”,不知颖何所据而言?然或云出崔鸿《十六国春秋》。鸿书久不传于世,莫得而考焉。

    《纪年通谱》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字公序撰。自汉文帝后元戊寅,止周恭帝显德庚申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庆历辛巳为一篇。皆曰《统元》,以甲子贯之有五,号曰《正闰》。伪贼蛮夷,以王莽十九年系孺子更始,以接建武东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系中宗绪神龙朱梁十六年通济阴天祐续同光,捃晋恭帝禅宋之岁封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谱》之断意也。别二篇举字为类,各以部分,曰《类元》。庆历中上之,优诏褒焉。公武按《三国志》,魏景初元年丁巳,当蜀建兴十五年。次年戊午,蜀改元延熙,讫二十年岁次丁丑,明年改元景耀。今《通谱》载蜀建兴之号,止于丙辰,凡十四年。延熙改元在丁巳,且复增至二十一年,岂别有所据邪?欧阳公《集古录》以《东魏造石像记》证《通谱》武定七年非戊辰,盖自元象以后递差一岁。公序闻之,以为宜易,遂著其事于谱。意者编简浩博,不免时有舛误也。

    陈氏曰:其书曰《正》,曰《闰》,曰《伪》,曰《贼》,曰《蛮夷》,以正为主而附列其左,号《统元》,为十卷。其二卷曰《类元》,因文之同,各以汇别。

    《编年通载》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衡撰。衡观四部书,至古今纂辑运历书十馀家,皆浅陋揎酿,无足䌷绎。

    乃编历代年。

    号贯以甲子,始于帝尧,讫于国朝治平丁未,质之经史,资以传记。百家之书,圣贤勋德,奸雄篡窃及蛮夷盗贼,凡系于存亡纲纪之大者,无不详录。三千四百年,且刊正谬误。如《史记》载舜年,《虞书》不同,《汉纪》载魏受汉禅,与《魏志》受禅坛碑各异之类,熙宁七年表献之。

    陈氏曰:其族父资质夫为之序。衡,嘉祐二年进士第一人。仕至集贤大学士。

    《稽古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编。起自三皇,止皇朝英宗治平末,至周共王庚申,始为编年。

    陈氏曰:其表云:“由三晋开闰,迄于显德之末造,臣既具之于《历年图》;自六合为宋,接于熙宁之元,臣又著之于《百官表》。乃威烈丁丑而上,伏羲书契以来,悉从论纂,皆有依凭” ,盖元祐初所上也。此书始刻于越,其后载刻于潭。越本《历年图》,谱论聚见第十六卷,盖因图之旧也。潭本诸论,各系于国亡之时,故第十六卷惟存总论。

    《朱子语录》曰:“《稽古录》一书,可备讲筵官僚进读。小儿读《六经》了,令读之,亦好。末后一表,其言如蓍龟,一一皆验。” 又曰:“温公之言桑麻谷粟,且如《稽古录》极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诸王,恐《通鉴》难看,且看一部《稽古录》,有不备者,当以《通鉴》补之。” 温公作此书,想在忙里做成,元无义例。

    《编年纪事》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攽因司马温公所撰编次。

    《累代历年》二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即所谓《历年图》也。治平初所进,自威烈王至显德,本为图五卷,历代皆有论。今本,陈辉晦叔刻于章贡,以便观览,自汉高帝始。温公《记历年图后》曰:“光顷岁读史,患其文繁事广,不能得其纲要。又诸图分列岁时先后,参差不齐,乃止采共和以来,下讫五代,略记国家兴衰大迹,集为五图,每图为五重,每重为六十行,每行纪一年之事。其年取一国为主,而以朱书佗国元年” 缀于其下,盖欲指其元年以推二三四五,则从可知矣。凡一千八百年,命曰《历年图》。其书杂乱无法,聊以私便于讨论,不敢布于佗人也。不意赵君摹刻于板,传之蜀人,梁山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赵君颇有所增损,仍变其卷帙,又传写多脱误,今此浅陋之书既不可掩,因刊正使复其旧而归之。

    《疑年谱》一卷,《年略谱》一卷,“杂年号”附

    陈氏曰:刘恕撰。谓“《春秋》起周平、鲁隐,《史记》本纪自《轩辕列传》首伯夷,《年表》起共和” ,共和至鲁隐,其间七十一年,即与《春秋》相接矣。先儒叙包羲、女娲下逮三代,享国之岁,众说不同,惧后人以疑事为信书,穿凿滋甚,故周厉王以前三千五百一十九年为《疑年谱》,而共和以下至元祐壬申一千九百一十八年为《年略谱》,大略不取正闰之说,而从实纪之。四夷及寇贼僭纪名号,附之于末。

    《宝历歌》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以开辟太古,迄于周世宗,正统帝王世次、谥号,成“七言《韵语》一通。”

    《历代纪元赋》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备撰。次汉至五代正统年号为赋。

    一首又别为《宋颂》四章:

    《绍运图》一卷。

    陈氏曰:诸葛深通甫撰。元祐中人,亦未详爵里。其书颇行于世俗。

    《历代帝王年运诠要》十卷。

    陈氏曰:“左朝请大夫朱绘撰。绍兴五年序。” 未详何所人。

    《历代纪年》十卷。

    陈氏曰:济北晁公迈伯皋撰。咏之之子也,尝为提举常平使者。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

    《皇王大纪》八十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述三皇、五代至周赧王,前二卷自盘古至帝喾年,不可考信,姑载其事而已。自尧以后,用《皇极经世历》,起甲辰,始著年纪。博采经传,时有论说,自成一家之言。然或取庄周寓言以为实,及叙邃古之初,终于“无征,不信” 云尔。

    《经世纪年》二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栻钦夫撰。用《皇极经世谱》编,有所发明则著之。其言邵氏以数推知去外丙、仲壬之年,乃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 之说。今按孔氏《正义》谓刘向、班固不见古文,谬从《史记》,而张衡《通载》乃云:“以纪年推之,外丙、仲壬,合于岁次。” 《尚书》残阙,而《正义》之说误。盖三代而上,帝王年历远而难考,类如此。刘道原所谓“疑年” 者也。

    南轩张氏自序曰:太史迁作《十二国世表》,始纪甲子,起于成周共和庚申之岁,庚申而上则莫纪焉。历代浸远,其事杂见于诸书,靡适折衷,则亦传疑而已。本朝嘉祐中,康节邵先生雍出于河南,穷往知来,精极于数,作《皇极经世书》。上稽唐尧受命甲辰之元,为编年谱。如云外丙、仲壬之纪,康节以数知之,乃合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 之说。成汤之后,盖实传孙。孟子所说,特以太丁未立而卒,方是时,外丙生二年,仲壬生四年耳,又正武王伐商之年,盖武王嗣位十一年矣,故《书序》称十有一年,而复称十有三年者,字之误也。是类皆自史迁以来传习之谬,一旦使学者晓然得其真,万世不可改者也。某不自揆,辄因先生之历,考自尧甲辰至皇上乾道改元之岁,凡三千五百二十有二年,列为六图,命之曰《经世纪年》,以便观览。间有鄙见,则因而明之。其大节目有六:如《孟子》谓尧、舜三年之丧毕,舜、禹避尧、舜之子,而天下归之,然后践天子位。此乃见帝王奉天命之大旨,其可暗而弗彰?故于甲申书“服尧” 之丧,乙酉书践位之实,丙戌书“元载格于文祖” ,自乙酉至丁巳,是践位三十有三载也,则书“荐禹于天” ,与《尚书》命禹之辞合;自丁巳至癸酉,是荐禹十有七年也,与《孟子》之说合。于禹受命之际,书法亦然。然而《书》称“舜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则是史官自尧崩之明年通数之耳。夏后相二十有八载,寒浞弑相,明年,少康始生于有仍氏,凡四十年而后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寒浞岂可使间有夏之统,故缺此四十载不书,独书少康出处,而《纪元》载于复国之岁,以见少康四十年经营宗祀,绝而复续,足以为万代中兴之冠冕。于新莽之篡,缺其年,亦足以表光武之中兴也。汉吕太后称制,既不得系年,而所立他人子名为少帝者,又安得承统?故复缺此数年,独书曰“吕太后临朝称制” ,亦范太史祖禹《系嗣圣纪年》之意也。汉献之末,曹丕虽称帝,而昭烈以正义立于蜀,不改汉号,则汉统乌得为绝?故献帝之后,即系昭烈年号,书曰“蜀汉。” 逮后主亡国,而始系魏。凡此皆节目之大者,妄意明微扶正,不自知其愚也。其他如夏以上称“载” ,商称“祀” ,周始称“年” ,皆考之书可见。而《周书洪范》独称“祀” 者,是武王不欲臣箕子,尚存商立箕子之志也。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齐、后周,皆夷狄也,故统独系于江南。五代迭揉,则都中原者不得不系之。

    先公曰:“愚按,张氏本《皇极经世书》,作《经世纪年图》。愚之所述,盖亦本此。然尝疑尧之前标甲子者六,而不载世代与事迹。意者黄帝命大挠作甲子,则甲子纪年自黄帝始,以前无有甲子,则亦不可得而书也。”

    《国纪》五十八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睢阳徐度敦立撰。丞相处仁,择之之子也。其书详略颇得中,而不大行于世。鄞学有《魏邸旧书》,传,得之。

    《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起居郎建安熊克子复撰。

    《中兴小历》四十一卷。

    陈氏曰:熊克撰。克之为书,往往疏略,多抵牾,不称“良史。”

    《中兴遗史》六十卷

    陈氏曰:从义郎赵甡之撰,庆元中上进。其书大抵记军中事为详,而朝政则甚略。意必当时游士往来边陲、出入幕府者之所为。及观其记张浚攻濠州一段,自称姓名曰“开封张鉴。” 然则此书鉴为之,而甡之窃以为己有也。或曰鉴即甡之妇翁,未知信否?

    丁未录二百卷。

    陈氏曰:左修职郎昭武李丙撰。自治平丁未王安石初召用,迄于靖康童贯之诛,故以“丁未” 名之。每事皆全载制诏章疏,甚详。

    《思陵大事记》三十六卷,“《阜陵大事记》二卷。”

    陈氏曰李焘撰

    《建炎以来系年要记》二百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陵阳李心传微之撰。盖与李巽岩《长编》相续,亦尝自隆兴后相继为之,会蜀乱散失,不可复得。

    《大事记》十二卷,《解题》十二卷,《通释》一卷

    陈氏曰:著作郎东莱吕祖谦伯恭撰。自敬王三十九年以下,采《左氏传》、历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虽上接《获麟》,而书法则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策书凡例。《解题》者略具本末,或附以己意,多所发明。《通释》者,经典纲要,孔、孟格言,以及历代名儒大议论。初意欲起《春秋》,接于五代,仅及汉武征和三年而止。东莱年方强仕,而得末疾。平生论著,大抵经始而未及成,如《读诗记》《书说》是已。是书之作,当淳熙七年,又二年而没。使天假之年,所传于世者,宁止是哉!

    朱子曰:“伯恭《大事记》甚精密,古今盖未有此书若能续而成之,岂非美事?但读书本自不多,加以衰老昏惫,岂复能办此事?世间英俊如林,要必有能为之者,但恐其所经世之意,未离乎功利术数之间,则非笔削之本意耳。”《答詹师书》。语录:伯恭《大事记》辨司马迁班固异同处最好。大抵谦不敢任作书之意,故《左传》《通鉴》已载者不复载,其载者皆《左传》《通鉴》所无者耳。有太纤巧处,如指公孙弘张汤奸狡处,皆说得羞愧人。伯恭少时被人说他不晓事,故其论事多指出人之情伪,云:“我亦知得它有此意。”

    东莱作《大事记》时,已自感疾了,一日做一年,若

    “不死” ,自汉武到五代,只千年三年自可了此。《文字解题》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建隆编》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盖长编太祖一朝《节略》也。随事考订,并及累朝之始末。庆元初,在经筵上。

    止斋自序曰:本朝国书有日历,有实录,有正史,有《会要》,有敕令,有《御集》,又有有司专行指挥典故之类。三朝以上又有宝训,而百家小说私史与大夫行状志铭之类,不可胜记。自李焘作《续通鉴》,起建隆元年,尽靖康元年,而一代之书萃见于此,可谓备矣。然篇帙浩繁,文字重并,未为成书,难以观览。今略依《汉司马年表》《大事记》、温公、司马光《稽古录》与焘《举要》,撮取其要,系以年月,其上谱将相大臣除罢,而记其政事因革于下方。夫学之为王事,非若书生,务多而求博,虽章句言语,皆不忍舍也。诚能考大臣之除罢,而识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考政事之因革,而识取士、养民、治军、理财之方,其后治乱成败,效出于此。斯足以成孝敬、广聪明矣。故今所节略《通鉴》,如群臣奏疏,与其它年行,与一时诰令,出于代言之臣,苟非关于当年治道之大端,即不抄录。或见于它书,实系治体,不可不闻。而《通鉴》偶遗,即据某书添入。至于《通鉴》登载,万一有小小遗误,亦略附着其说于下。若夫列圣深仁厚泽,垂裕后人,传之万世。尤当循守者必为之论。但存本指。不加文采。深有冀于省察也。

    《读书谱》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自伏羲迄春秋终于《书》《诗》《春秋》诸经考世代而附着之。共和而下,始有年数。

    《纪年统论》一卷,“《纪年备遗》一百卷。”

    陈氏曰:永嘉朱黻文昭撰。从陈止斋学,尝著《纪年备遗》,起陶唐,终显德,为百卷,盖亦本《通鉴稽古录》,而撷其中论正统者为《统纪论》。

    水心叶氏序曰:“平阳朱黼因《通鉴稽古录》著《别论》者,始尧、舜,迄五代,三千馀篇。述吕武、王莽、曹丕、朱温,皆削其纪年,以从正统,曰:‘吾为《书》之志也,书法无大于此矣。报仇明耻,贵夏贱夷,其次也。凡民人家国之用,制度等威之异,皆为说以处之。众言之淆乱,则折而一之;讹谬之相承,则釐而正之。南北华夷之离合,争’” 夺之碎,人所厌简,亦备论之,该括既多,而条目众矣。所以“存世次,观兴坏本经训,原事实,芟理芜蔓,显发精隐,扶树正义,蒐举坠逸。” 不以华为辨,不以意为觉,无偏驳之说,无新特之论。“反而约之,知其能费而隐也;时而措之,知其能典。”

    而当也。呜呼。此岂非学者之所当尽其心欤。

    《皇朝编年举要》三十卷,《备要》三十卷,《中兴编年举要》 十四卷,《备要》十四卷

    陈氏曰:太学生莆田陈均平甫撰。均,丞相俊卿之从孙。端平初,有言于朝者,下福州取其书,由是得初品官。大扺依仿朱氏《通鉴纲目》。《举要》者,纲也;“备要” 者,目也,然去取无法,详略失中,未为善书。

    《续稽古录》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历阳龚颐正养正撰。以续司马光《前录》,而序述繁酿。其记绍武甲寅事归功于韩𠈁胄。颐正本名惇颐避讳改焉。尝撰《元祐党籍谱》,得官。韩氏用事时,赐出身入馆。

    《历代帝王纂要谱括》二卷。

    陈氏曰:馀姚孙应符仲潜撰。盖《绍运图》之详者也。

    《起居注》

    《穆天子传》六卷。

    晁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勖、和峤等隶字写之云。按《春秋左氏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 此书所载,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骅骊绿耳之乘,造父为御,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仑,与《太史公纪》同。汲郡守书不谨,多毁缺,虽其言不典,皆古书。颇观览郭璞注本,谓之《周王游行记》。勖之时,古文已不能尽识,时有缺者,又传写益误,殆不可读。

    陈氏曰:其体制与《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汉明德马皇后始,汉、魏以来因之。

    《唐创业起居注》五卷。

    晁氏曰:唐温大雅撰。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用师《符谶》,“受命典册” 事。

    陈氏曰:所载起义至受禅,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尧不受九锡,反复之语甚详。愚尝书其后曰:“《新史》称除隋之乱,比迹汤、武,汤、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与汉高帝等尔。其不受九锡,足以扫除魏、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乃以尊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婴属吏之为明白洞达也。”

    《唐高祖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房元龄等撰。太宗诏元龄与许敬宗、敬播同修。起创业,尽武德九年,贞观十七年书成。陈氏曰: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按《志》称“房元龄监修,许敬宗删改” ,今本首题“监修国史许敬宗奉敕定” ,第十一卷题“司空房元龄奉敕撰” ,不详其故。

    《唐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许敬宗等撰。起“即位” ,尽贞观二十年。初,贞观十七年,房元龄、许敬宗、敬播撰。今上《实录》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无忌与史官续十五年后尽昭陵事,今四十卷,其后敬宗改定。

    陈氏曰:按《艺文志》有《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等撰,房元龄监修;又有《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 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意窜改国史,《中兴书目》言之详矣。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而以为恐止是元龄、无忌所进,则不可考也。

    《唐高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等撰。起“即位” ,尽永淳二年,凡二十九。初,令狐德棻、许敬宗等撰录,止显庆三年,成二十卷,上之,知几与吴兢续成。

    陈氏曰:按志,令狐德棻撰,止乾封知几续成之,故号《后修书》。本三十卷,阙十一卷。

    《唐则天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吴兢撰。初,神龙二年,诏武三思、魏元忠、祝钦明、徐彦伯,同应融、岑羲、徐坚撰录三十卷。开元四年,兢与刘知几刊修,成此书,上之。起嗣圣改元甲申临朝,止长安四年甲辰传位,凡二十一年。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

    《唐中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起神龙元年复位,尽景龙四年,凡六年。

    《唐睿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与吴兢先修《太上皇实录》,起初诞,止传位,凡四年,后续修益,止山陵。陈氏曰:“《志》有二录五卷者为兢,今此十卷,当是知几也。” 《馆阁书目》亦别有五卷者。

    《唐元宗实录》一百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乱,《元宗起居注》亡。大历中,史官令狐峘。

    裒掇诏策,备一朝之遗阙。开元、天宝间君臣事多漏略。

    陈氏曰:题元载撰。盖左拾遗令狐峘所为,而载以宰相监修也。史称“事多漏略,拙于取弃,不称良史。” 峘,德棻五世孙也。

    《唐肃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亦元载等撰。起即位,尽后元年,凡六年。陈氏曰:“亦元载监修,不见史官姓名。”

    《唐代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峘撰。初,诏峘撰录,未成书,贬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当时名宦如房琯不立传,抗直如颜真卿,略而不载,时讥漏略。起宝应元年壬寅,止大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崇文总目》:唐史馆修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即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于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 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 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裴埴等撰。起“即位” ,尽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诏蒋乂、樊绅、林宝、韦处厚、独孤郁同修。五年,洎上之。

    《唐顺宗实录》五卷。

    晁氏曰:韩愈撰。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贞元年丙戌八月。初,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阉宦不喜,訾其非实,文宗诏路隋刊正。隋建言:“众议以刊修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 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间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修新史。” 为议者哄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修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浣、宇文籍等修《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子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浣、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 ,盖前后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修” ,亦前后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后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云。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修,让夷监修,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 ,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修。陈氏曰:谟监修,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后,《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后皆未尝修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 三十卷,《昭宗实录》三十卷,《哀宗实录》八卷。

    晁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 《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后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许嵩撰。始自吴,起汉兴平元年,终于陈末祯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间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制置兴坏,用存古迹,其异事则注之,以益见闻。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而已,吴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帝都江陵三年,其实在建康宫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叙》此书云:“使周览而不繁,约而”

    无失。然自顺帝以后,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间重复一事,抵牾者甚众,至于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烦而多失矣。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后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 天成四年上。

    《后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姚𫖮、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后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后唐愍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汉隐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宝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祐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 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祖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 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于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脩,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后,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 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偁恐岁月寖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年。按禹偁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间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于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脩,吕端监脩。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臣,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 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夯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后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耶?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钱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专修,不隶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务、宋度、吴淑、杨亿为佐。咸平元年,书成,上于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及崩,犬辄不食。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其断章曰:“白麟赤马君勿书,劝君书此惩浮俗。” 而若水不为载。吕端虽为监修,而未尝莅局,书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时议不能夺。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故《洎传》多丑辞。呜呼!若水及亿,天下称贤,尚不能免于流议如此,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

    陈氏曰: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毕,人难其速。按《杨亿传》,书凡八十篇,而亿独草五十六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钦若等撰。起《藩邸》,止乾兴元年壬

    戌二月凡二十六年。乾兴元年,诏“李维、晏殊、孙奭、宋绶、陈尧佐举正,李淑同脩,冯拯监脩。” 拯卒,钦若代。天圣三年,书成奏御。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迁作《史记》,于《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之间,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愳,贻讥后世,故请藏天书于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脩,其载崇奉宫庙,祥云之鹤,惟恐不详,遂为信史之累” ,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仁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等撰。起藩邸,尽嘉祐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祐八年十二月,诏琦提举,王圭、贾黯、范镇脩撰,宋敏求、吕夏卿、韩维检讨。治平中,又命陈荐、陈绎同编脩,熙宁二年奏御。

    《英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尽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宁元年正月,诏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脩撰,孙觉、曾巩检讨。三月,又以钱藻检讨。四月,又以王安石、吴克为脩撰。二年七月书成。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已入翰林,靖自为之,兼实录脩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于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 ,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后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 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后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已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于禁中,遂传于民间,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 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诏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 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秦湛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 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于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后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祐七年十二月;后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止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于上,故分前后录,盖厚诬也。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今兼史臣。” 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 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祐间任谏官,后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压服。” 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 胜非曰:“皆非公论。” 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 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 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于此,他时身后,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

    “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忿,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后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于官家也。朕每念此,惕然于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 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 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删修,故具载圣语于篇末云。

    王氏《挥麈录》曰:徐敦立云:“在馆中时,见《重修哲宗实录》,其旧书崇宁间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于一时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书》复因之。于时急于成书,不复广加搜讨,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后,且据逐人碑志,有传中合书名,犹云公者,读之使人不能无恨。”

    《徽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编。庚辰以来诏旨颇繁杂,俱删辑成此书,且附以靖康、建炎时事。陈氏曰:“《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监修宰相汤思退等绍兴七年诏修,十一年先上六十卷,至二十八年书成。修撰官历年既久,前后非一人。至乾道五年,秘书少监李焘言此书疏舛特甚,请重修。” 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考异》百五十卷,《目录》二十五卷。今百五十卷者,前本也。

    《钦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迈等进。

    《高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庆元三年,修撰济源傅伯寿景仁撰。初进二百八十卷,止绍兴十六年。嘉泰二年,修撰建安袁说友起岩等。又进二百二十卷,止三十二年。

    《孝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寿等撰进。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趋进,则匆遽抄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记载无法,疏略抵牾,不复可稽。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阙典,观者为之太息。”

    《中兴国史志》:“高宗命范冲重修《神录》,已进而冲去国,尹焞继之,又进《哲宗》。《徽宗实录》,绍兴未尝成书,建炎后史牍不存,皆仰搜讨,故犹多脱略,孝宗命李焘增修之。” 《钦宗实录》,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文直事核。《高宗实录》,庆元、嘉泰间所上,时史无专官,莫知谁笔。《孝宗》《光宗实录》,初以付龚敦颐,卒专委傅伯寿、陆游。《孝录》,比诸《录》为疏。

    《高宗日历》一千卷。

    《国史日历》,乃李焘等修进。自为序,略曰:“日历起初潜,讫内禅,用《春秋》四系之法,杂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时政记及百司移报,综错成章,凡关于时,靡不毕载。前后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卷为一册,总一千册,谨缮进呈。顾惟纪述神圣之言动,事大体重,臣愚岂能独任?加之岁周三纪,史非一官,掇缉穿联,简策繁” 伙,其间脱略抵牾,违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元龄等进《武德》《贞观》事迹,太宗更令纪实。如“臣妄庸于元龄,无能为役,姑自罄竭,强附于唐、虞氏史臣之义尔。” 《中兴艺文志》:高宗日历,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专政以后纪录,尤不足信。韩𠈁胄当国,宁宗日历亦多诬,后皆命刊修。然《高宗日历时政记》亡失多。不复可考。

    《西汉诏令》十二卷。

    陈氏曰:吴郡林虙德祖编。采括《志》《传》,参之《本纪》,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后各为一卷。差比岁月,摹而成书,且为之序。虙中词学,为开封府掾。

    《东汉诏令》十一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昉旸叔编。《大志》用林旧体,自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简篇,后世不可及矣。两汉犹为近古。愚未冠时,无书可观,虽二史亦从人借。尝于班书志、传录出诸诏,与纪中相附,以便览阅。既仕于越,及得见林氏书,而楼书近出,其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献二朝,莽、操用事,如“锡莽” 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而莽时尤多也。

    《本朝大诏令》二百四十卷。

    陈氏曰: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于建宁,云“绍兴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 ,而不著其名。始自国初,迄于宣、政,分门别类,凡目至为详悉。

    《玉堂制草》十卷。

    陈氏曰:参政巨野李邴汉老编承平以前制诏。

    《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三卷。

    晁氏曰:汪藻编。徽宗即位后诏旨,未全。

    《中兴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起建炎迄绍兴末。

    中兴《续玉堂制草》三十卷。

    陈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大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始尝建言加上德寿尊号,不以表而以议,且称“嗣皇帝” 为非是,遂革之。今书以《尊号表》为卷首,而增附馆职、笔问于后。起隆兴迄淳熙改元,自后未有续者。

    《纶言集》三十一卷。

    陈氏曰:“宇文粹中兄弟所编集。”

    《中兴纶言集》二十八卷。

    陈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寅,知枢密院侨之子,端重博洽,藏书数万卷,于本朝典故尤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