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第042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四十二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四十二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二十八
明九〈世宗嘉靖二十则〉
戎政典第四十二卷
兵制部汇考二十八
明九
世宗嘉靖元年定军官升授诸例考验团营官军添设京城巡捕京卫编册江南佥役及清军诸制
按《明会典》:“凡护卫仪卫司等官,嘉靖元年议准:仪卫 副非由军功者,毋轻授指挥职衔。” 凡武举中式官 生,嘉靖元年题准陞署职二级。第一名若系百户以 上官,照例加陞。百户以下,定授副千户职衔,以示崇 异。其第二名以下,总旗授署副千户,小旗署百户,舍 馀军民署所镇抚,系在京卫指挥佥事以上,发京营 推补号头千总,及委各卫军政掌印佥书,管屯存恤 等项,或发蓟、保二镇,任以千总、把总,守城守堡委用。 系在边卫与北直隶临边者,咨送督抚衙门,分随各 将领管操杀贼。委守城堡,及量任千总、把总,并各卫 所掌印、佥书,管军管事。系腹里两直隶并各省,不拘 指挥千、百户等官,俱发各该巡抚衙门,量委各卫所 掌印佥书,管军管事。其在五名内者,先行委用,俱候 效劳保荐。兵部查有将官员缺,酌量推用,并其馀获 有军功,照例推陞。所加署职,非有军功,虽遇恩例,不 得实授。 凡大选,嘉靖元年议准,一日附对选簿,不 尽者听明日补,续又明日奏请用宝。 又按《会典》,凡 考阅,嘉靖元年奏准,三年一次,会官考验团营官军 弓马武艺,察其平昔贤否,分别等第,奏请去留。 凡 京城巡捕,嘉靖元年题准,添设城外巡捕把总指挥 一员,及添拨官军一千名。城内分东边、西边,城外分 西南、东南。东北共把总指挥五员,官军五千馀名。南 至海子,北至居庸关,西至芦沟桥,东至通州,分投巡 捕。又于内拣选精锐五百员名,立为尖哨,加给行粮。 每名月大米四斗五升,月小米四斗三升五合,俱自 置盔甲什物,遇警调用。 凡收补军士,嘉靖元年奏 准,在京七十二卫,俱照腾骧四卫事例,每五年一次, 攒造编军文册。每卫一样三本,一本送兵部,一本送 户部,一本留该卫存照。 凡佥充民壮,嘉靖元年题 准,江南机兵,各照里分多寡,量其丁产,审佥应役,校 习武艺,每一州县,多不过一二百名。农忙之时,非有 紧急,听其务农,不许雇觅游手代当,官府亦不得差 遣勾摄迎送。 又按《会典》,“凡起解军丁,嘉靖元年题 准,凡问发充军人犯,及应调边卫逃军,俱限三个月 以里尽数起解。中闲有追赃不完者,止挐本犯的亲 男年十五岁以上者监追。如无亲男,仍留本犯监并。 亦限三个月以里,责令变卖家产,完报起解,责取批 回。不许展转捏故,致误起解。亦不许将同居弟侄及 义男冒作亲男混滥。如违,该吏坐以赃罪。首领官提 问,掌印官住俸。本犯会赦不宥。” 凡清理军伍。《嘉靖》 元年题准、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县,遇有兵部编发军 犯,逐一开具充军招由,造册奏缴。本部置立簿籍,分 第内外卫所,逐一附记朱语、乡贯,并略节招由。一年 一次行查原籍衙门,曾否解获批回。仍一面行移问 发卫分,查取著伍日期,以凭查销。其有遇宥赦应免, 及止终本身者,亦照备开合干上司批申释放缘由, 申部查考。仍咨南京兵部,将节年编发略节缘由,一 体咨报。 凡清查寄籍,嘉靖元年题准,凡一应流移 寄籍之人,或致仕闲住官吏人等、新占籍者,但有纵 军为民及隐蔽冒认等弊,该府州县查出呈送清军 御史覆勘是实,严限差人押发原卫著伍 又题准、 凡各军馀丁及军籍民生、由学校出身,不拘科贡等 项,一应寄籍隔省,及本省州县,脱军为民,影射户籍 者,除本身已故,量留一二丁,仍照例附籍看守坟墓。 见在者,不拘年月久近,人户多寡,一体查明,解发原 卫所,著伍当差。如有玩法不服,军卫有司拘审勾解, 及军卫有司互相容隐者,清军御史提问参奏。 凡 编造册单。元年题准,“凡各司府回答勾军文”册,照《军 卫文册》例,限次年五月到部。违限者,照例究问。 嘉靖二年定《团营官军赏罚》,召募甘凉土兵及收充 校尉幼军,开伍调卫充发诸令。
按《明会典》,“凡遣官阅视团营官军,嘉靖二年,令马步 中箭,一等者,俱赏钞三百贯,劣等罚俸。 凡团营操 演,步射火铳,俱悬银牌,每一面三钱,中即赏之。” 又 按《会典》:“甘肃募兵,嘉靖二年题准陕西甘凉召募土 兵,每名给银五两,系册内查出抽选者,每名给三两 五钱,仍免空闲馀丁一名帮贴。其见任官员,百户招一百名,升副千户;副千户一百名陞正千户;正千户 二百五十名陞指挥佥事;指挥佥事二百名陞指挥 同知;指挥同知二百名陞指挥使。俱月加俸米一石。 若都指挥佥事招二百五十名,升都指挥同知。都指 挥同知招二百五十名,升都指挥使而止。若为事立 功及革职闲住官员,能募百名,悉与复职”,就令所招 之人管领听调杀贼,仍即给军器马匹,有功之日,照 例并功陞职。 又按《会典》,凡力士校尉收充。嘉靖二 年题准,锦衣卫将军事故,不系侍直年深授官者,止 许亲男收充校尉一辈,不许将弟侄及房族认户人 等收补,躲避民差。 又按《会典》,凡开伍免勾。嘉靖二 年,令各清军官查审幼军各祖的系成化十七年以 前逃回病故者,给有印信,明文是实,别无违碍,即将 名伍开除,免行解补。若逃回身故,事在成化十七年 例后,不曾给有明文,但系曾当二辈,在卫应役年久 者,审勘的实,取具里老知因人等供给,亦照前例开 豁免解,仍将开豁过名伍,奏缴兵部,以凭发卫,一体 开豁。其在卫见役者,本部照例施行。有情愿应当者, 止是自备盘缠,不许帮贴。 凡改编调卫,嘉靖二年 题准,凡逃军自首,并纪录单丁出幼者,许改附近。不 出二三百里之外,埋没作绝清出者,俱照旧例。南人 改南,北人改北。如仍作巧犯法,重治发遣。 凡就近 充发。嘉靖二年题准:编发新军,各从南北,有该极边 字样,方发极边。如无“极”字者,远不过三千里,程限不 过一二月。 凡编造册单二年,令都司卫所将应勾 军人,备查厚充改调贴户、女户的祖姓名、来历,节补 逃亡年月,卫所官旗、都图、里社、坊隅、关厢、保镇、乡团、 村庄、店圈、屯营等项,的确逐一造册,呈报兵部转发。 其各司府州县清军官,凡遇册到,将所清军黄册籍 磨对相同、行拘原逃正身或应继人丁、备开妻解年 貌、并充调来历、填给批申。各该官员、仍严督吏书、于 所造清册、所给批申、俱用坚纸大字、以便查对若将 紧关字样增减洗改、审有扶同俱依“受财枉法”及诬 告充军律例科断。
嘉靖三年议准、将军替补、令河南通判兼巡捕。又抽 各卫所舍人馀丁、以实军伍。清查校尉收充。及勾补 清理造册之制
按《明会典》,凡将军替补,嘉靖三年议准,将军上直侍 卫年深,授有官职者,事故之日,许令嫡亲儿男查照 旧例继补。其馀将军事故,止许收充校尉一辈,不许 将房族人等收补。 凡各府州县巡捕,嘉靖三年,令 河南彰德、卫辉二府管马通判,怀庆、河南二府协管 府事通判,各兼管巡捕。 凡收补军士,三年奏准,各 卫所官军舍人馀丁三丁以上,及京城在外原无身 役壮丁,准抽选招收二万四千名,以实营伍,止终本 身。 又按《会典》,凡力士校尉收充。嘉靖三年议准:锦 衣等卫力士校尉,不许买窝冒顶,及异姓外孙女户 买求该管官旗州县里书,朦胧起送替补。其遇该替 役,并清理解到等项,兵部将编军册,科道清查文册, 查对姓名相同,方令收补。但册内无名者,查发原籍, 听当民差。 又按《会典》,凡禁止妄勾。嘉靖三年题准, 凡清军御史,查有妄勾军丁,随批带回者,即将该卫 所官员指实参奏,查照名数,住俸降级,该吏问罪革 役。枉法者,从重发遣。若见在军人,诈称逃故,妄勾户 丁,索骗财物,除将户丁发回,听继将本军发缺人墩 台哨了三年满日著役。如或身故,仍拘在户儿男弟 侄补役,果无丁存,方许发册清勾。 《凡开伍免勾》三 年令:凡免死例该永远充军囚犯,若未经发遣监故 者,俱免勾补。其叛逆家属,不用此例。 凡清军专营, 嘉靖三年题准:守巡官带领清军,年终改道,吏书因 之作弊。今后仍令右布政使并年深副使,照依旧规 出巡,专一清军。 凡清册监生,比照清匠事例,俱作 实历,事完照例转送吏部上选。该支俸粮就于本部 关支。 凡编造册单。嘉靖三年题准,凡清军册,预分 司府封记本数,候各处进表官员事毕,责令赍回。若 日期在前,遇有公差回还告讨脚力者,就便搭配公 文,责令带领。系各省者、布政司交割。系南北直隶府 州者、该府州交割 凡南京军役。嘉靖三年奏准、内 外守备衙门、每遇该造户册之年、将各旗军馀丁应 当差役者、逐名开注填写送部、以凭差拨。不许隐漏 妄报
嘉靖四年,准广西班军轮戍,专官督率操军,查点团 营军数。又定全补幼军、递解逃军及犯军起解例。 按《明会典》:“广西防守,嘉靖四年题准,湖广夷陵、枝江 二所班军,备御广西省城。茶陵卫所辖郴州千户所 班军,备御武宣县,桂阳千户班军,备御柳城县。宁远 卫同所辖枇杷、桃川、宁远三千户所班军,备御柳州 府”,各照旧轮戍 凡轮操。嘉靖四年议准、官军上班、 有兵备去处责成兵备。无兵备去处,责成该道分巡 亲临督并起程。其月粮征完、布政司佐贰官一员带 赴总会便道。都司佐贰官一员带军册、候官军到彼唱名给散 凡考阅。四年、令点营科道并验军委官 备查团营官军、每营务足一万之数。今后凡有兴作, 不许擅便奏讨。坐营号头把总等官,仍要加意抚恤。 有私自影射,及额外役占,俱退出原伍差操。违犯者, 科道官指实参奏,从重究治。 凡老疾,嘉靖四年题 准:幼军老疾或年满,于民闲另佥。如将已当过者,一 概与逃军发册清勾,扰累先当人户,照例问罪。 又 按《会典》,凡根捕逃军,嘉靖四年题准,凡司府州县,今 后清出调卫复逃军役,行令递解。其通不到卫者,照 例问罪,递发该卫著伍,即将前卫军伍开除,备申本 部查考。 凡起解军丁。四年题准,凡军民有犯,例该 充军等,“属有司者有司佥解;属军卫者军卫佥解,不 许偏累有司。违者参究”
嘉靖五年,定功、陞职级及《腾骧》四卫军额数。
按:《明会典》:凡功陞职级,嘉靖五年题准:旗军获功署 一级者,总旗改陞署试百户,食总旗名粮。所镇抚试 百户,升署实授百户,止支旧俸。其署试百户,获功一 级,与做实授试百户,署实授百户,获功一级,与做实 授百户,俱支本等职俸。 凡俘获等功,嘉靖五年,令 被虏人口,能获贼首复回者,如战阵擒斩例,量陞一 级。 又按《会典》,四卫营腾骧左等四卫勇士军人馀 丁,别为一营,从御马监官提督操练。其坐营等官,并 于四卫指挥等官推选。其初以处迤北回还者,后多 以买马投役。弘治末年,奉命清查,冒滥顿减。正德闲, 渐增至一万五千。嘉靖初,特定额数为五千四百三 名,除随驾摆列例用五千三百三十名,其馀以备逃 亡事故之数。后该监累乞收补,不允,命仍照初例,如 数补足原额,不许违旨奏扰。至今遵守,见在官军坐 营指挥四员,官舍旗军六千五百四十九员名。 嘉靖六年,定报功陞赏、营操训练法,及民壮轮班校 尉调卫之例。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奏准,在外军政官考选员缺,本 年八月终,巡按御史类奏推补。” 又按《会典》,“凡奏带 报功,嘉靖六年,令各卫带俸差操立功等项空闲指 挥,不系管军管事者,听编入行伍,并家人子弟图报 者,亦先具册籍验明,俱随军杀贼,有功,一体陞赏。”其 领军、领哨把总官,及非空闲曾编行伍,并原未报官 家人子弟所获功次,俱不准。又题准查革各边赞画, 毋令冒功。 又按《会典》,凡操练,嘉靖六年奏准,该操 之时,提督官照常大操三日,坐营官小操二日。凡下 营布阵,不必拘泥古法,止照常用三叠阵及四门方 营。其武艺勿止以弓箭为长技。每营选箭手、刀手、枪 手、牌手、铳手各一二人为教师,使转相教“习,长短相 卫。其号令,坐营官督各管事官与众军士逐一讲解, 使各通晓,毋徒随众呼喊,虚应故事。” 凡听征人马, 嘉靖六年,令以参将二员统领新选官军三千员名, 在东官厅操练,总兵官一员调度。 凡佥充民壮,六 年,令各处抚按官通行各府州县,查照民壮原设之 数,量为减革。其存留者,分为上下两班,一班务农,一 班操练武艺。委佐贰官一员管领。若有重大贼情,方 许通调。候事宁仍旧轮班。违者罪之。 又按《会典》,凡 罪犯问拟,嘉靖六年题准:今后锦衣卫校尉,有犯斩 绞重罪,不分处决。监故解来户丁,并随营子孙替补, 俱照总小旗事例,一体调衡。
嘉靖七年,定“科道官查点军士例,追赠阵亡职级及 京城巡捕。”
按《明会典》:“嘉靖七年,差御史一员,同兵部侍郎并给 事中清查御马监勇士。 嘉靖七年、令点军科道官 不许挨次差委,务选有风力肯任事者,用心查照稽 考,有作弊误事人员就便举劾。若似前因循容纵,即 系不职,吏部奏请黜调。”又令点军科道官,今后三年 一换,令一年更代 凡巡上下江,旧差御史二员,一 员自龙江关上至九江,一员自龙江关下至苏松等 处。嘉靖七年题准兼督安庆、仪真、扬州、淮安军卫,有 司擒捕盐徒。 凡阵亡:嘉靖七年题准,武职阵亡,无 子应该承袭之人,止许承袭祖职,将阵亡所陞之级, 追赠阵亡之人。 又按《会典》,凡京城巡捕。嘉靖七年 题准,“天地坛巡捕官军,止于墙外巡逻。其坛内”令本 坛巡风员役巡看,不许容留外人
按《续文献通考》七年奏准,“新江口造完战巡等船共 四百只,每十只作一帮,日轮军一人看守。季终,南京 兵、工二部各委官一员,会同兵科给事中一员点闸。 遇有抛弃搕损及将随船什物私自借贷,轻则责令 本船官军赔修,重则参究提问。”
嘉靖八年议准“京营军官,诸制各边镇军马事宜,清 查四卫军士替补。”又定御马监军伴勇士拨役名数, 及民壮佥充、校尉佥补例。
按《明会典》:“凡护卫仪卫司等官,嘉靖八年议准王府 奏保冠带书办官,先行抚按查勘,果系相应在府旗 校馀丁,奏请定夺。亲王通前毋过五名,郡王通前毋 过三名。若来历不明、游荡术士、及一应素无行止之人,提问发遣。 凡五军都督府缺掌印官,兵部具奏 会官于见任公、侯伯内推举。二员缺佥书官,于各府 带”俸公、侯、伯、都督、及在京各营都指挥等官、在外正 副总兵内推举二员、奏请简用。其府军前卫缺掌印 官、亦于侯、伯内推举〈旧例中都留守司正副留守于皇亲勋旧及在京武臣内推举 今不行〉嘉靖八年、令五府掌印、并两广湖广等处总兵 官缺、除提督团营将官不推外。其馀提督坐营及都 督有才望者、照旧与公侯伯一体推用。 凡腾骧等 四卫官。嘉靖八年议准、遇考选之年、照各卫考选、如 有堪任将领等官、一体推用 凡武职《御览揭帖》。嘉 靖八年题准、将前项武职官履历贯址年岁、及曾经 举劾考语、开造揭帖二本,每孟月一日送兵科,次日 早朝,掌科官将一本御前奏进,一本留科查考。 又 按《会典》,凡战守。“嘉靖八年题准,山西三关军马数少, 各镇非有十分紧急,不许轻调。其宣、大两镇,遇有贼 情紧急,彼此依期发兵,互相应援。若敢偏私执拗,自 分彼此,失机误事者,参究重治。” 嘉靖八年议准,各 边镇巡官严督各该将领,将见操官军逐一简阅,挑 选膂力骁勇,弓马熟闲者,定为头拨,膂力弓马稍称 者,定为次拨。其有衰老懦弱庸钝者,即便退黜,别选 精壮,以饬武备。 凡声息,嘉靖八年议准,今后各镇 将官,须要选委的当,夜不收,远为哨探,具实奏报。或 有重大声息,失于飞报,致误事机。或本无声息,虚传 妄报,空劳士马,虚费钱粮者,听兵部查考参究。 又 按《会典》,凡军士清查。嘉靖八年奏准,清查过四卫勇 士,备行该监并腾骧左等四卫,将应存留者,照旧食 粮差操。内有年老无子,身终之日,即与开除名伍。应 候缺者,如遇事故缺伍,除迤北回还亲生子孙,勘无 违碍,径令替补外,其馀进“充勇士,缺至十人之上,该 卫即申兵部知会,先尽见故子孙,方许将候缺人役 开送兵部,验军主事,从实拣选年力精壮者照名充 补,俱止终本身。如候缺人役,充补已尽,又有事故缺 伍,仍照前例再行拣选收用。其应该革退,若愿投军 者,行委验军主事,验系壮丁,查发缺军卫所充军,仍 送《神机》三”千、五军等营操备。又议准,腾骧左等四卫 官旗勇士,军人行点军,科道官照例点闸。 凡军士 拨役,八年奏准,御马监役使军伴勇士,掌印太监拨 与五十名,内勇士十名,军伴四十名。坐营太监,每员 三十名,内勇士六名,军伴二十四名。佥书太监每员 十八名,内勇士四名,军伴十四名。左右少监,每员“十 二名,内勇士三名。军伴九名;左右监丞,每员十名,内 勇士二名,军伴八名。坐营都指挥,每员止军伴十名。 典簿并不佥书太监,每员军伴六名。不佥书左右少 监并把总指挥,每员军伴五名。不佥书左右监丞,每 员军伴四名。掌司房长随内使,每员军伴三名。内官 长随内使奉御,每员军伴二名。长”随内使并管队官 军伴一名。前项勇士军伴,俱行兵部验军主事,查照 议定名数,就行腾骧左等四卫,拨与应用。 凡佥充 民壮,八年令民壮人户消乏者听各该巡抚官计处 酌量存减。见在民壮,务要佥选精壮人役,冬月农隙 如法操练。止许各守地方,不许司府调集团操。其馀 免操月分,不许稽留在官,以妨民事。官司敢有擅差 勾摄,及学习吹鼓迎接上司等项,俱从重究治。 嘉 靖八年兵部题准:解发两广云贵卫分军人,但开有 边远及烟瘴字样,押解官舍,止解赴各该都司交割。 都司差人,按察司给批,转解著伍定限,取具收管辨 验印文真定,就付原去官舍,赍回销缴,仍赴本部注 销。 又按《会典》、凡郡王府校尉。嘉靖八年令各处新 封王府应佥民校、及旧役逃故消乏者,俱照例于均 徭内每名带征银一十二两解府雇代人役。在府旧 役民校情愿应当、听从其便。不愿者,亦照例征银、解 发雇役。 凡郡王校尉、嘉靖八年题准、郡王新封应 得校尉、以二十四名为额。原系护卫佥拨者、仍于本 卫佥拨。其不系护卫佥拨者、有护卫处、该卫拨与军 馀十二名、民闲佥派十二名。无护卫处、俱于民闲佥 派。旧封郡王、已派三十名者、不必减革。校丁逃亡死 绝至二十四名以上、方许佥补 凡南京军役。八年 题准、《神武》等十二卫孳牧军馀三十六名、止留十六 名、责令每年上纳光禄寺供应羊一十只。其馀二十 名、掣回原籍当差
嘉靖九年定在京军官考选修筑宁夏防守清查将 军、见役校尉佥补。并定南京江操事宜。
按《明会典》,“凡在京都指挥等官,推选各都司管事。其 有愿留俸粮养亲者,兵部行移户部,查照各都司该 得本等俸粮,并以三分为率,止存一分原卫关支,其 馀二分并折色,俱在见任都司关支。”嘉靖九年题准, 外卫选调别卫者,亦得分俸, 军政考选。洪武、永乐 年闲,额设管军百户,父祖相承,未经改调。旧例不考 选者一体考选,自嘉靖九年始。内外卫所五年考选, 衰老庸劣不堪操备者,即行住俸,勒令应袭儿男承 替,自隆庆六年始。 凡《考选禁例》,嘉靖九年题准:考选之后,或以己名,或主使人,罗织生事,投词告害者, 在京听兵部,在外听抚按官参究,照例调发边卫。 凡王亲改调,嘉靖九年议准,边方卫所官与王府结 亲者,不准本卫所带俸,俱调五百里外管事。 又按 《会典》:“宁夏城堡,嘉靖九年题准,宁夏花马池、延绥定 边营相接地方,挑挖壕堑,防护盐池,已成六十馀里。 其花马池西至横城堡,共计一百六十六里,通行挑 挖。东南自定边营大山口起,西北至宁夏黄河止,中 闲平漫之地,皆挖沟筑垒,使敌”不得长驱。定边营一 带,每里筑一墩;花马池一带,量地远近立墩,每墩盖 铺房一座,以为守军栖止。 凡将军清查,嘉靖九年, 令兵部锦衣卫堂上官各一员,会同兵科都给事中, 清查见役将军。若有虚冒买闲等弊,具奏处治。 又 按《会典》,凡郡王府校尉,嘉靖九年题准、王府力士校 尉事故,以选退将军儿男相兼充补,不必行有司另 佥。 凡亲王府校尉,嘉靖九年议准,亲王府食粮军 校,除正数外,每正丁下,量留馀丁一名或二名供贴, 馀俱分拨缺人郡王将军位下使用。若亲王封国日 浅,馀丁拨用不敷,仍照例佥补。 又按《会典》,“凡各营 及江操官军,嘉靖九年议准,南京新江口战巡等船, 行南京工部修造完备,通将新旧船只编定字号,均 拨见在应操官军随船操练,更番看守,置立牌面,按 季听科道及该部查点。如未及修造年分损失者,责 令本船官军均赔。” 又题准:“龙江等五关地方,除额 设盘诘官员外,其滥委内外官员并旗军人等,俱即 掣回,干办本等职业及随营操练。今后遇有公务”,合 差官军,务要奏请定夺。 又题准:南京内外守备,每 年春秋二季,不许擅自差委内外官员前去安庆、九 江等处点闸操练。其有合行公务,以文移调度施行。
凡南京各卫所逃故军匠。嘉靖九年奏准、各处起
解新军到卫、不许该管官旗剥削、以致随解随逃。各 该卫所、仍置立收军号簿、季终送部查考
嘉靖十年,定卫员调补军官职守、军士脱班之例。又 严逃军清编册,禁军官擅勾,及定南京军役数。 按明《会典》,凡多馀官员量调。嘉靖十年奏准:在京亲 军旗手等卫并府属卫所,将多馀见任官员,开具履 历,揭帖送部。如遇缺官数多,卫所照考选例,将多馀 见任人员,量为斟酌调补。子孙袭替之日,有愿回原 卫,或愿在今调卫所,俱从其便。其五年一次考察,不 在此例。 又按《会典》,凡边臣职守,嘉靖十年议准:“今 后各边巡抚总兵主将偏裨,务要遵守协同事宜,节 制旧例。如有奸徒不务协同供职,左道阻挠,摇撼人 心,及抗违节制,巡抚官指实奏闻。被勘人员,不许驾 捏别项事情,摭拾诬辩。如事干军机,副参以”下,故意 阻挠主将号令者,虽未败事,亦以违令究治罢黜。敢 有挟制奏讦者,原词立案不行。若总兵官挟私陵虐, 偏将抚按官指实弹劾究治 凡轮操十年议准:今 后脱班不到官军,俱自起程之日为始,扣除俸粮还 官,不许朦胧冒支。 又按《会典》:凡根捕逃军,十年题 准,凡各清军御史委官清勾,先将原逃问罪,随拘壮 丁补伍。缉事衙门巡城御史,五城兵马访拏,将妻雇 倩军人应点者,从重治罪。严限关津,盘获逃军。如有 军士逃回,里邻户首容隐,以里邻户首押解。里邻户 首出首,以的亲父兄押解,免佥解户。其三犯逃军,查 究,果有底业,及月粮供丁不缺,肆情逃避者,以嘉靖 十一年正月为始。在逃三次,从重照例拟罪。若疾病 失误点闸,及十分贫难不能自存者,仍照常例。 凡 编造册单。十年题准:“凡造送总会军册,务要将各军 户祖名充调接补来历、子孙枝派尽行查明。各州县 开造军数大总,各坊都图开造军数小总,各军户下 分别收除实在数目。册后俱要开写承委官吏职名、 每里”下开写里书姓名,另造委官职名小册,通行如 法装钉印记,差委的当人员,依限解部。各司府州县 仍各存一本备照。 凡管军官违犯,嘉靖十年题准: “凡各清军御史,通行各都司,转行卫所,不许擅差军 人执批勾摄军士,亦不许纵容包当卖放。如违,许所 在官司,不分真伪,连人批径解清军御史具”招,参奏 官问降级军调边卫舍馀人等,问发附近充军。 凡 各营及江操官军,十年题准,南京一应工作,非事体 紧要,势不可已者,不许奏拨营军。 又按《会典》:凡南 京军役。十年题准,南京各监局军匠,除投充冒领,及 原册无名,通行裁革外,其系额设者,惟神帛堂照旧 留用,内宫监止存留七百三十七“名,司礼监止存留 一百三十五名,司设监止存留一十名,御用监止存 留一十一名,兵仗局止存留六百二十四名,内织染 局止存留一千二百八十七名,针工局止存留一十 五名,馀俱革去,照数验发各卫差操,各监局不许朦 胧勾补。” 又议准:南京各府卫军伴,俱听本部照例 委官验拨。其内外守备军伴写字人役,听差官舍,会 同点军。科道一年会拨一次,不许擅自差动。违者指 实参奏。各卫掌印官私自拨送者,事发问罪革任嘉靖十一年,定《奇功赏格》,增设贵州防守。又准内外 巡捕官军诸制,充发逃军,改调京军,及开豁军伍,攒 造军册诸例。
按《明会典》:“凡赏格”:“诸司职掌”,凡奉特旨赏赐军官,须 凭来文开写姓名、职事、卫所钦赏银钞、段疋等项数 目,审对明白,具本引奏给赏。凡军功赏赐之等有三: 曰加赏、曰给赏、曰量赏。俱查照功次,移文礼部照例 施行。其军前激赏勘合银牌,遇有奏讨,临时请旨关 给。 凡给赏,“陕西三边都指挥每员银五两、彩段一 表里,指挥,每员银三两,彩段一表里;千、百户、镇抚,每 员银二两,绢二疋,旗军、舍馀、总小甲人等,每名银二 两,布二疋。大同、宣府与陕西三边同。辽东都指挥,每 员银二两,彩段一表里,指挥,每员银一两,绢布各二 疋;千百户、镇抚,每员绢布各二疋,旗军、舍馀人等,每 名绢二疋。”云南都指挥,每员钞一千贯,“彩段三表里; 指挥,每员钞八百贯,彩段二表里。千户卫镇抚,每员 钞六百贯,彩段一表里。百户所镇抚,每员钞五百贯, 绢三疋;旗军舍馀,每名钞三百贯,绢布各一疋。四川 指挥,每员钞六百贯,彩段一表里;千户每员钞五百 贯,绢三疋;旗军每名钞三百贯,绢布各一疋。湖广都 指挥,每员钞八百贯,彩”段二表里;指挥,每员钞六百 贯,彩段一表里;千户卫镇抚,每员钞六百贯,绢三疋; 百户所镇抚,每员钞五百贯,绢二疋;旗军人等,每名 钞三百贯,绢布各一疋。广东、贵州与湖广同。 凡加 赏,各照地方则例,于正赏外仍加一倍。 凡量赏,陕 西三边,应得银两、彩段表里者,减去彩段表里,加绢 二疋;应得银“两绢布者,减去绢布。”大同、“宣府,都指挥 每员银三两,彩段一表里,指挥每员银二两、绢一疋; 千百户等官,每员银一两,绢一疋;旗军人等每名银 一两、布一疋。”“辽东都指挥每员银一两,绢布各二疋; 指挥每员银一两,绢布各一疋;千百户等官,每员绢 二疋;旗军舍馀人等,每名绢布各一疋。云南指挥每 员钞七百贯,彩段一表里;千户卫镇抚,每员钞五百 贯,绢三疋;百户所镇抚,每员钞四百贯,绢二疋;旗军 舍馀人等,每名钞二百贯、布一疋。四川应得钞贯彩 段绢布者,减去钞贯。湖广、广东、贵州与四川同。文职 按察使照都指挥例,知府及土官知府、宣慰、宣抚照 指挥例,同知、通判、知州、推官、知县及土官、千户、安抚 长官,照千户例;经历、知事、检校、县丞、主簿、教谕、训导、 典史、巡检、大使等官,照百户例”;掾史、省祭官、义官、阴 阳生、医生、千夫长、百夫长、吏舍、老人总小甲、民壮、民 款、土舍、达军、黎兵人等,照旗军例。嘉靖十一年题准: 京营官军调征边镇,如有树立奇功,不论官旗人等, 每名先赏银五两,“布二疋。” 又按《会典》:“贵州防守。嘉 靖十一年奏准,金炉山第二层设立哨堡,将清平卫 中左所屯种千百户三员,正军馀丁共一百五十名, 摘拨住守。” 又按《会典》,“凡京城巡捕。”嘉靖十一年议 准,通州张家湾一路锦衣卫,每季择委的当谨慎官 校,缉捕盗贼奸细妖言,及机密重情,不许干预词讼, 嘱托公“事,及比较打卯,用强夺功。违者,听该地方抚 按巡仓等官,指实参奏拏问。若缉获贼犯,即便拏送 分守或州卫官处,鞫审明白,解送该卫施行。” 又题 准:巡捕官军,五日换班,于宣武门外操演。有倒死马 匹者,先于太仆寺领马。其该追椿头银两,候年终追 完,送太仆寺。 又题准:巡捕官军,每二员名共给雨 帽毡衫一副,上班披带巡逻,下班交付接班之人。 《凡在京巡捕》,十一年议准:“今后不分应捕不应捕人 员,果系凶恶强盗,聚至百人以上,有能临阵擒斩,登 时捉获三名以上,为首者准陞一级。其非应捕人员, 果能三月以里缉获真犯三名者,为首量陞一级,不 赏为从。并不及数,与缉获妖言贼人者,每名赏银五 两,至十名而止,同获均分。拏贼已陞后有功次,止照 前给赏。每陞不过十名,给赏不拘名数,巡捕把总等 官仍照旧例给赏。若系平时缉捕强盗,数虽不多,曾 经杀伤人及拒捕并劫财,每贼名下分有赃物,估值 银三两者,每名赏银五两,赃多照前分数递加至五 十两而止。其所得赃”物不及者,照前分数递减至二 两而止。若系拏获积年剧贼者,不分赃物多寡,仍赏 银十两,买夺占为己功,希求陞赏者,不拘应捕与不 应捕人员,俱不准给赏。其地方失事,各该应捕官员, 即要从实呈报,兵部及提督官该城御史附记,责限 缉捕。限外不获,该管地方委官把总,该城兵马,锦衣 卫西司房委官一次二次记过三次、听提督官并巡 视御史参奏。本部按簿查明、奏请提问。 又议准、巡 捕官军人等但有拏获强盗、先送提督官处审系赃 仗明白、方许送部、转送法司收问。若所获本系窃盗、 妄作强盗、希图报功。查发得出、从重究治 凡各府 州县巡捕。嘉靖十一年、添设真定府巡捕同知一员。
又按《会典》:凡优给军职病故,嘉靖十一年议准:军
职,子孙优给。若父祖犯该充军,及犯该杂犯死罪问 发,立功年限未满而死者,俱与半俸。其馀全俸充军子孙例与全俸优给。未曾出幼者,照例改支半俸。 又按《会典》:凡根捕逃军,十一年题准,凡鞫问逃回充 军人犯,若系免死充军者,仍问死罪处决。杂犯死罪 以下充军者,务要审究次数明白,除一次二次者,发 极边卫分充军。三次以上者,比照杂犯死罪,准徒五 年,发边方,照徒年限了哨,满日仍回原伍。 凡改编 调卫,嘉靖十一年题准,凡在京卫分军人,但有原无 产业,随解随逃,其原籍查系陕西州县者,行移清军 御史,出给告示晓谕,听其情愿改编本省附近卫分。 如临巩地方,改隶河西卫分;平凤地方,改“隶固原兰 靖卫分,西安延庆地方改隶延宁卫分,山西河南地 方有愿改前项边卫者,一体改隶边卫收籍。仍造册 送本部,发各该卫分开豁原伍,永不许妄行清勾。” 凡清理军伍,十一年题准:“清军御史定例五年一差, 但以完销五年内发去军单,毕日许令回道,不必定 以三年为限。” 又题准,凡清理“军士,照兵部发去军 单,逐一清审。内有丁者,即与解送著伍,遇例优免,及 该免勾者,即与开豁,年终造册连单送布政司及直 隶该管府州,差的当人员送部销照。若将有勾军丁, 自单到日为始,三年以上不解者,虽止一名,府州县 清军官俱参问。丁尽户绝,并山后人氏挨无者,照例 候经勘五次以上,送清军御史审实类缴,免其再勾。 兵部及该司府州县,仍各立《住勾册》,每卫一本,以备 查照。老幼不堪解者,候经勘三次以上,造册送部,案 候原单留该州县,候出幼解卫,及老疾故绝日缴。逃 移根捉者,候三年不获,该州县另册编记,将原单缴 部,行该卫所另给单勾。如再三年不获,仍照此例施” 行。里甲人等,通同作弊,捏作故绝,幼小老疾逃移者, 事发应解军丁,照例发边远充军。如原系边远,发烟 瘴极边,仍令佥户下一丁补伍。里甲邻佑窝家人等, 各照例发附近充军,官吏依律坐罪。 凡编造册单, 十一年题准,清勾军士,除宣德四年以前题准住勾 外,以后该勾逃故军士,听兵部定与《军单》式样、照式 刊刷。每军一名填单一张用印钤记。隶兵部者径送 隶都司者类送兵部挂号、转发各司府州县照名清 勾司府州县仍造底册一本送部存照。以后止将本 年逃故军士造册填单送部施行。兵部年终将各州 县逃故军单总数类填勘合催勾。仍先照式造军总 文册送部存照。 又题准、凡赍领军册人员,移咨吏 部,每季于新陞除司府官及州县正官,每布政司选 委一人,直隶各照巡按地方选委一人,开送过部,将 该季所有册单尽数给与顺带前去各省送布政司, 直隶送巡按御史交割转发清理 又题准:凡各司 府州县如遇兵部发到各卫所军总文册,务要置立 木柜,整齐收“贮。各官去任之日,俱要交代明白。如有 疏虞,接管官具申清军御史,具呈都察院,移咨兵部 参究。其赍送册单人员,如有违限损失等项,俱照例 送问。” 又题准:“凡各卫所依式攒造军总文册,并清 勾军单。在京卫所,仍限本年五月以里;南京、直隶、山 东、山西、河南,限本年六月以里;浙江、江西、湖广、福建”, 限本年七月以里,四川、两广、云、贵限本年九月以里 俱到部。各都司掌印官员务要严行催督,如有违限 不到,各都司官与各卫官一体从重参究。以后年分 该造军册,仍照旧例五月以里到部。
嘉靖十二年题准、锦衣卫官带俸指挥调卫、及各项 功赏、宁夏防守。又令贵州逃军附近充发
按《明会典》,“凡锦衣卫五所,当驾千百户所镇抚。洪武 以来,旧额本卫堂上官,就于各所原系锦衣卫官子 孙承袭。”平日行止端方,人物爽利,备知事体,带俸官 内,推选具奏,行部铨补。嘉靖十二年题准:锦衣卫空 闲带俸官,除犯徒罪者,开送营操。其无过犯者,各照 旧带俸。每月朔望点闸一次,习练驾仪,以备推用。 凡告愿调卫,嘉靖十二年题准,腹里卫分指挥,愿改 边卫杀贼者听。 又按《会典》,凡南方蛮贼。嘉靖十二 年题准,不分官军,汉土达舍头目,各色报效人员,但 二人以上,共擒斩四名颗以上者给赏,二名颗以下 者量赏。其功微者,抚按衙门动支无碍官银犒赏。 凡赏格,十二年题准,西官厅哨领备征官军,每名先 给银一两,置买军装。 又按《会典》,“宁夏防守,嘉靖十 二年题准,将原调宁夏小盐池营边操官军一千七 百一十八员名,免其纳银,照旧轮班督发赴边,分拨 横城、红山、毛卜剌三堡操备防守,随堡田地,听其开 垦。” 又按《会典》,“凡就近充发。”十二年题准,行贵州巡 抚都御史,凡遇勾补三次逃军,及为事改发,问发边 卫充军者,酌量地方远近,俱发本省沿边都匀、普安、 乌撒、永宁、毕节等处卫所充军。应该极边卫分者,调 发前项沿边卫分哨堡,常川守哨,永不更番休息。例 应止终本身者,待其身终,子孙仍补原卫。中闲有重 大罪犯,留置本省恐贻他患者,仍照旧例发遣。 又 按《会典》,“凡南京各卫”所逃故军匠。十二年题准、父祖 充终身军役、逃回病故、例该补当一辈者、遇蒙恩宥免其勾补、不为常例。其有例不该免、一概朦胧诉辩、 有所规避者、从重问罪
嘉靖十三年,严“《冒功赏》奇兵”,试验营操,分拨巡捕。又 定各省军犯俱发甘肃及南京诸卫所之制。
按明《会典》,凡擅杀平人报功。嘉靖十三年令,凡系奏 带冒功陞授人员,不论例内,都查革还指名参奏重 治。 凡赏格,十三年题准,宁夏奇兵官军,前赴大同 应援,遇到先行查照辽东延绥调来官军例,官每员 赏银三两,军每名二两。 又按《会典》:凡操练,十三年 奏准,号头千把总等官,督教一年之上,戎政大臣会 同兵部堂上官试验,教成八分者,会荐陞赏。六分以 下者,奏请罚治。 凡京城巡捕。嘉靖十三年题准,令 在京巡捕参将,将尖哨一百名,分作两班,听兵部差 遣、爪探声息。其馀尽数点齐,照巡捕所管地方分为 七路,每十里设置塘马二匹,军一名十日一替,具呈 兵部。各路定委提调官二员稽察。每年六月初旬分 拨摆塘,待十月初旬掣放。如有非时警报,兵部票传 摆设,不拘定期。 又按《会典》,凡就近充发,十三年题 准,通行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北直隶各巡抚官,凡有 该发边卫充军人犯,俱定发甘肃各卫充军。 又按 《会典》,凡各营及江操官军,十三年题准,南京浦子口 守备官军,专为拱护南京,不必改属巡江衙门管辖。 若有纵放盐徒贼盗,及一切扰人生事情弊,听南京 兵部及科道、照依京营事例,过江点闸,从重参究。 又题准、南京法司并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等 处抚按衙门,问发永远充军人犯,不系极边者,俱发 南京水军卫分,拨补江操,扣至三年期满停止 凡 南京各卫所逃故军匠。十三年,令各该巡抚都御史、 会同巡按御史,将问发南京各卫充军人犯,备行司 府州县,严限解部,转发著伍。每遇年终、仍将为事《朱 语》、并各军籍贯花名造册送部,以凭查考。中闲如有 违限不行解到者,本部查照,发单清勾。 凡南京军 官亡故老疾。嘉靖十三年议准、南京锦衣等卫故官 优养母女,照例月支米二石、折色三石。内一石、折银 二钱五分、二石止折钞四十贯。著为定例。 凡南京 清理贴黄文册。嘉靖十三年议准、凡南京锦衣卫等 五所、每年一次备开各官姓名旧名、年甲、贯址、从军 归附来历,征克地方、杀获次数、受赏名目、陞除职役、 调守卫所、并给授诰敕、解送兵部、以凭写黄、《续黄》、清 理、贴黄为事复职,除充军调卫外,其馀徒杖等罪,俱 明白开载。及有更名复姓者,查勘明白,于《黄》内改正。
凡南京地方有警。嘉靖十三年奏准、事须悬赏给
捕者、许将车驾武库二司见贮应天府库、及该司收 贮草场租银,并缺官柴薪各羡馀银两量支给赏。非 有紧急,不得滥支
嘉靖十四年,定“指挥支俸、边功造册。”又严外镇违例 带奏军官交代、及卫军该直之条。
按《明会典》,凡备倭都指挥等官,嘉靖十四年题准于 附近都司列衔支俸。 又按《会典》,凡查核功次。嘉靖 十四年议准,今后凡遇各边获功,巡抚官务即委该 道官亲诣战阵地方查勘,转送巡按衙门体勘是实, 即便如式造册。 凡免比试者,嘉病十四年题准,袭 替军职,但经武举中式者,通免送比。 又按《会典》,凡 参随伴役。嘉靖十四年令,凡提督军务,有违例奏带 并要求者,兵科执奏参覆,从重治罪。仍行各该边方 镇巡等官,通行查革,不许容情隐护。 凡边臣职守。 嘉靖十四年议准:今后总制、巡抚、总兵、提督等官,如 遇升迁降革、养病等项事故,例应去位者,俱要守候 交代,方许离任。 又按《会典》,凡朝门杂禁。嘉靖十四 年题准、守卫官军该直之日、不许擅离直所。若有担 荷背负、或背阙踞坐、俛卧御桥、直趋禁道、及妇人假 装男子、入内诉冤者、擒拏参送法司问罪
嘉靖十五年定“军职降调发遣。”又令各镇军官不许 擅离信地。拨尖哨军轮日操练。南京逃故军匠,拘丁 解补。
“按《明会典》,凡犯罪遣发,嘉靖十五年议准,军职立功 降调为民”等项,奏允即便遣发,依限责取收管缴报。 内有应追赃者,严并完纳。其立功候限满回卫后,果 能自新,一体送用为民者,候年六十或终身之日,子 孙袭替。各不许夤缘管事,朦胧起送。 又按《会典》,凡 边臣职守,嘉靖十五年议准,各镇守备官,但有托疾 避难,擅离信地者,改调极边卫分,带俸差操。三年之 后,果能改过自新,收回原卫。 凡京城巡捕,嘉靖十 五年奏准,于尖哨官军内,定拨精锐四百员名,就委 原管尖哨把总千户,添委指挥一员,分为两班,在于 城内武艺库驻札。不分寒暑,于阜城门外苜蓿空地, 轮日常川操练,遇警分调。 又按《会典》,凡南京各卫 所逃故军匠,十五年奏准,军士开逃,须在半年之外, 不行复役,并无妻子在营者,方许发单清勾。及行在 外清军衙门,如无发单,不许起解查理。其应该清勾 人数,务要严拘壮丁解补,不许将义男女婿搪塞又议准:在外军民户籍不明解查者,本司揭查军册, 行南京尸部于后湖查民册备抄类行原籍,以凭开 豁。
嘉靖十六年定在外卫所军政舍人小旗陞级、令云 南以附近操军选练防守。又选补团营操备军。其勾 解告补在逃者、审验分操及收补起解诸例
按《明会典》:“凡在外都司卫所缺军政官。嘉靖十六年, 令都察院转行各处巡按御史,置立格眼文簿,用印 钤记,发各都司掌印官收掌。遇大小军职问拟罪名, 逐起登记,年终类报抚按查考。候考选之期,呈送镇 巡会考。若立功三次,奏请降一级。未及三次,查果改 过有实迹,方许举用。其南、北南隶卫所,付该管兵备” 收掌。两京法司,每年终问过军职,开送兵部,各查照 纪录施行。 凡东厂理刑。嘉靖十六年,令东厂理刑 陞级官,只照常带俸。 又按《会典》,凡报捷,嘉靖十六 年议准,一百十名颗以上,系舍人小旗者,俱照例陞 试。所镇抚,系总旗以上,各止拟陞一级。 又按《会典》, 云南防守,嘉靖十六年题准省城并附近卫“所操军, 拣选精壮者二千名,分为二路,每路一千名,令总兵 委官训练,于原拟地方往来巡逻。如遇寇贼矿徒窃 发,即时扑灭。若征剿叛逆,照依边功陞赏,口粮马草 照常给发。器械每年量给官钱修整,守巡兵备时加 阅视。” 凡边臣职守,嘉靖十六年议准,今后经过河 西,公差人员,不许擅骑塘马,及私用操夫。各该守备 把总等官,敢有私意奉承,致误军情者,并听抚按官 从重究治。 凡选补,嘉靖十六年议准:“今后送验军 士,务要审实正身。其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年力精 壮者,俱送团营操备。如二十以下、五十以上,精力果 惫者,方许验入三大营老家。”各该卫所官旗,敢有故 纵,冒名代替,蒙蔽送验者、审究得实。验军主事、从重 参究。又令在京七十八卫所〈旧七十七卫所新增奠靖所〉“勾解告 补军丁,及在逃自首军,惟蕃牧所、牧马所,该所径收 著役,馀七十六卫所,俱送验军主事审验。”长陵等八 卫,专护陵寝,腾骧等四卫,专养御马监,四卫营及二 十四外马房马匹。奠靖所专守本所城垣,牺牲所专 养祭祀牺牲外,其馀验系精壮者,俱分送十二营操 练, 凡收补军士。十六年,议准各该军卫有司衙门, 凡官下舍馀、军下馀丁,如果户族众多,不系应袭听 继之人,或民闲空丁,寄籍空户、不系逃犯听解军户 人数内,有情愿投充军伍者,给拨空闲屯田佃种,责 令办纳子粒。务使军屯领种适均,不致冒滥。事完之 日,造册奏缴。 凡起解军丁,十六年题准、凡应解军 士责差的当人役,起解各卫所地方,先赴彼处清军 巡按衙门挂号,然后投卫。该卫查有号印,方许收役。 其各该府州县,亦必查有号印,方许掣批。其清军御 史巡历去处,仍将各卫解到新军“比对”字号查照。如 或逃数多,量行罚治。若系隶解兵部者,径自赴部投 文,转发各卫所,不必挂号,以致烦扰。
嘉靖十七年、严操军脱班之例。改掣洪坪堡官军防 守竹谿。又令清军置簿查考。
按明《会典》,凡轮操。十七年议准,各处该班官军,若全 卫通不赴操,及不到七分以上者,将亲管指挥千百 户官锁押送营比较。其脱班官军,查照脱班次数送 问,完日照依转发关边,罚班操守。 湖广防守。嘉靖 十七年议准,竹谿县邓家坝地方,界连三省,山林深 密,将洪坪堡官军掣改防守,其洪坪堡乡兵,照旧把 截。 又按《会典》,凡清理军伍,十七年题准各处清军 御史,行所属问刑衙门,凡有问发充军者,仍行充发 卫所。并都司知会,各立文簿一扇,将解到军犯随即 对录,行卫所食粮,与额设军士一体差遣。按季将见 在并逃故数目,申报清军御史查考。有逃者即行原 籍挨拏,务获照例问罪。
嘉靖十八年,令军官审实功次陞赏。又定分隶江西 防守顶补王府校尉,及以狼兵隶武靖,募新兵戍大 同五堡。
按《明会典》:“凡军官部功,嘉靖十八年题准,领军部下 斩首功次”,务要审实千、把总的确职衔,及各官领军 数目、地方斩首功次年月日时,各查明白,造册送部, 议拟陞赏。不许将守备以上官员冒报领军功次,及 将千、把总部下功次重复开报,或各处不及数,混开 一处报功。 又按《会典》:“江西防守,嘉靖十八年题准, 广”信、铅山守御千户所人马及永丰县民兵,分隶饶 州兵备道,听其兼制,时加操演,以御矿贼。 又按《会 典》,凡郡王府校尉,嘉靖十八年议准,各府军校故绝 逃亡无从勾解者,听将见在军校真正子孙补当,不 许将民丁无籍之徒滥收顶补。
按《大政纪》:“嘉靖十有八年二月,兵部侍郎蔡经复平 断藤峡诸盗。翁万达、田汝成乃献议于经,编保甲,立 营堡,设督备,清狼田,处款兵,榷商税,以安辑新民。复 谓岑邦佐治武靖州不职,兵众离散,宜改州为千户 所,以三县狼兵隶之。经纳其议,条奏行之。冬十月,大同五堡成。时总兵官梁震奉翟銮、毛伯温檄,筑成五” 堡,募新卒三千戍之。震家卒数千,俱勇悍善战,时时 出劫敌营,故连年大同少寇患云。未几,震卒妻乞收 尺籍二百人,馀卒皆出塞走降敌矣。
嘉靖十九年,定“边镇城堡防守军人,诸制令京操补 伍军,不许顶替。”
按《明会典》:“固原防守。”嘉靖十九年题准,防秋之日,总 督驻花马池,陕西巡抚与总兵官同驻固原,一遇有 警,总兵仍赴下马房关,截杀 宁夏城堡。嘉靖十九 年题准,镇远关与黑山营俱险要地方,打硙口在镇 远关内,系通贼要路,修筑完备,以防山后之贼。又以 临山堡沙土草茅不生,人难防守,攻筑墩台,拨军守 哨。 凡逃回人口,嘉靖十九年诏各边走回人口,有 被边将藏匿杀死,以图报功陞赏者,抚按官举奏得 实,照杀降抵死。 凡边臣职守,嘉靖十九年令与边 境相连地方有司官员,但系军前应备事宜,务要悉 心干理。若自分彼此,致误军机,听本管上司参奏治 罪。 又按《会典》,凡起解军丁,十九年题准司府“州县 清解京操补伍军丁,务要拣选精壮亲丁,批内明开 年甲相貌,责差相应长解,赴部审实,发营补伍。若有 在京游食之徒,顶替代当,该卫指挥等官扶同作弊, 纵令正军逃回者,一体缉访,照例参送,治以重罪。” 嘉靖二十年,定承天、显陵二卫军政加赏,斩获功次, 及准四川、南直防守事例。
按《明会典》:“凡湖广荆襄郧阳,河南南阳,陕西汉中西 安各该守御等卫所并都司,隶巡抚郧阳都御史所 辖者,正德六年议准,一体会同考选。”嘉靖二十年题 准,“将承天显陵二卫军政,即行巡抚都御史考选,其 兴都留守司一应事务,俱听本官节制抚治,都御史 不必干与。” 凡军旗民人等获功,嘉靖二十年议准, “近边地方壮夫,若有斩获功,除照例陞级外,每颗仍 赏银五两,照颗递加。 又按《会典》:四川防守,嘉靖二 十年题准设�腊守备一员,提督谷粟等九堡,御寇 等十九墩,戍兵千人,仍建仓贮粮二千石饷之。有斩 获功,如陕西三边例,升赏 南直隶防守。”嘉靖二十 年议准“扬州、淮安、九江、安庆等卫所军馀,照新江口 事例,分为春秋二班,每班一千名,于镇江操守。春班 二月初一日上,七月终下;秋班八月初一日上,正月 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