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001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一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女皇氏一则 炎帝神农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少皞
金天氏一则 颛顼高阳氏一则 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后氏〈禹一则 启一则〉
商〈汤一则 纣一则〉
乐律典第一卷
乐律总部汇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作二十五弦之瑟始作荒乐歌扶来咏网罟命曰立基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太皞,庖牺氏结网罟以教佃渔, 作二十五弦之瑟。”
按《孝经钩命》决“伏羲,乐曰立基。”
按《通典》:“伏羲乐名《扶来》,亦曰《立本》。”
按《通志》:“伏羲乐曰立基,或云扶来。”
按《路史》,“伏戏氏长离徕翔。”
〈注〉《三坟》云:“因凤来而作乐。”《长离》者,凤也。
爰作《荒乐歌》,《扶徕》咏《网罟》。
〈注〉《辨乐论》云:“昔伏羲氏因时兴利,教民畋渔,天下归之,时则有《网罟之歌》。神农继之,教民食谷,时则有《丰年之咏》。《扶徕歌》即《凤来之颂》,乃神农之《扶犁》也。扶、凤、来、犁音相同尔。是知神农因太昊之乐,
以镇天下之人,命曰立基。”
〈注〉以“立基”为“立本”,“大渊”为“大泉”,皆唐人避国讳。
斲桐为七尺二寸之琴,绳丝以为弦,弦二十有七,命 之曰《离》。
〈注〉《琴操》云:“伏羲作琴,以御邪辟,防心淫。”旧《琴谱》:伏羲之琴曰龙吟。故卢仝云:“五音六律十二徽,龙吟鹤响思庖羲。”《尔雅》云:“大琴谓之离。”《事原》及《太平御览》云:“传此琴,伏羲所制。”《乐录》云:“大琴二十七弦。”《中华古今注》乃以为伏羲造二十五弦之琴。而《琴式》谓琴二十弦,郭璞又云十弦,皆失之。窃考伏羲以木王者,三与八者,木之数也。故三其九为之弦,八其九以为其长,非苟然也。《广雅》云:“伏羲琴七尺二寸,或云三尺六寸六分。”
徽天音,操驾辨,以通神明之况,以合天人之和。
〈注〉《楚辞》云:“伏羲驾辨。”《吴都赋》所谓“超延露而驾辨”者。刘渊林云:“伏羲造琴制此曲。”
《絚桑》为三十六弦之瑟,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灼土 为埙,而礼乐于是兴焉。
〈注〉《文子世纪》:“伏羲作瑟,三十六弦。”盖瑟属阴,故用十六之数。《世本》云:“庖羲瑟五十弦,后黄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胜,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
女皇氏始制笙簧以通殊风制都良之筦及颁筦命曰充乐又作二十五弦之瑟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女娲氏风姓,有神圣之德,代宓 牺立,号曰女希氏,作《笙簧》。”
按《路史》,“女皇氏。”㚿《娲》太昊氏之女弟。灭共工氏。㚿娲 乃立号女皇氏,命臣随作笙簧,以通殊风,以才民用。
〈注〉《礼记明堂位》云:“女娲之笙簧。”《世本》以为随作衷,注以为女娲氏之臣。笙簧二器。《诗》云:“吹笙鼓簧。”吹笙并鼓簧,鼓而不吹,则非笙也。许《说文》云:“随作笙,女娲作簧。”明为二物。《仙传》:“王遥有五舌竹簧。”《汉武内传》:“鼓振灵之簧。”说者皆以为笙中之簧,非也,盖筝筑之类。
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筦,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制颁 筦,以合日月星辰,以易兆之晨,作《充乐》。
〈注〉《帝系谱》以都良管班管,名曰《充乐》,乐成天下,幽微无不得其理也。
用五弦之瑟于泽丘,动阴声,极其数而为五十弦,以 交天侑神听之悲不能克,乃破为二十五弦,以抑其 情。具二均,声乐成,而天下幽微无不得其理。
〈注〉传言帝女鼓瑟,而云泰帝谓伏羲、女娲也。故何妥谓伏羲减瑟,而补《史记》言伏羲之瑟二十五弦也。五弦乃朱襄氏之瑟,女娲用之,非伏羲也。《世本》云:“庖羲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两均声。”而《拾遗记》亦谓“黄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满席悲不已,后破为二十五弦,长七尺二寸。”则以为黄帝减之。故《宋世本》注“女娲笙簧为黄帝臣”,谬矣。
炎帝神农氏作五弦之瑟又作乐名扶持亦曰下谋按史记补三皇本纪炎帝神农氏作五弦之瑟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 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 瑟,以采阴气,以定群生。”
〈注〉朱襄氏,古天子炎帝之别号。士达,朱襄氏之臣。
按《通典》“神农乐名《扶持》,亦曰《下谋
〈注〉见《帝系谱》及《孝经纬》。
按《通志》《神农乐》曰“《下谋》,或曰扶持。始作五弦,削桐为 琴,纠丝为弦,以通天地之德,以合神人之和。”
按《路史》:炎帝神农氏桴土鼓以致敬于鬼神,耕桑得 利而究年受福。乃命邢夭作扶犁之乐,制丰年之咏, 以荐釐来,是曰下谋。
〈注〉扶犁即伏羲之凤“来”、“来”、“犁”古音同。
制雅琴,度瑶瑟,以保合太和而闲氏,欲通其德于神 明,同其和于上下。
〈注〉曰瑶,贵之也。《新论》云:“神农为琴,七弦。”《洽闻记》云:“二十五弦。”《说文世纪》《隋志》《小史通历》皆以为五弦。《广雅》:“神农琴长六尺六寸有六分,亦以为五弦。”
黄帝有熊氏作云门大卷咸池之乐命伶伦制十二律合鬼神作清角以伐蚩尤始作铙歌鼓吹
按:《礼记·乐记咸池》备矣。
〈疏〉黄帝乐名《咸池》,言德皆施被于天下,无不周遍,是为备具矣。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
〈注〉黄帝乐曰:“《云门大卷》,黄帝能成名万物,以明民共财。”言其德如云之所出,民得以有族类。〈疏〉卷者,卷聚之义。《咸池》,黄帝所作乐名也,尧增修而用之。《大章》虽尧乐,其体是黄帝乐,故作《大卷》,一为黄帝乐也。周公以尧时存黄帝,《咸池》为尧乐名,则更与黄帝乐立名,名曰《云门》,则《云门》与《大卷》为一名。
按《庄子·天运》篇:“北门成问于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 于洞庭之野,吾始闻之惧,复闻之怠,卒闻之而惑,荡 荡默默,乃不自得’。”帝曰:“女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征 之以天,行之以礼义,建之以太清。夫至乐者,应之以 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 理四时,太和万物。四时迭起,万物循生,一盛一衰,文 武伦经;一清一浊,阴阳调和,流光其声。蛰虫始作,吾 惊之以雷霆;其卒无尾,其始无首,一死一生,一偾一 起,所常无穷,而一不可待,女故惧也。吾又奏之以阴 阳之和,烛之以日月之明,其声能短能长,能柔能刚, 变化齐一,不主故常,在谷满谷,在坑满坑,涂郤守神, 以物为量,其声挥绰,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 月星辰行其纪。吾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子欲虑 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 傥然立于四虚之道,倚于槁梧而吟,目知穷乎所欲 见,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虚,乃至委 蛇。女委蛇故怠,吾又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 之命,故若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布挥而不曳,幽昏 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或 谓之实,或谓之荣,行流散徙,不主常声。世疑之,稽于 圣人。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机不张,而五官 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说。故有焱氏为之《颂》曰: “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 女欲听之而无接焉,而故惑也。乐也者,始于惧,惧故 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以惑,惑故愚,愚故”道, 道可载而与之俱也。
按《韩非子。十过篇》:“师旷曰:‘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 之上,作为清角’。”
按《汉书律历志》:“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 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 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 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声者, 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 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 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五声和,八音 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 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 施生,为四声纲也。征,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 物聚藏宇覆之也。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征,章 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 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征为火,为礼 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 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五声之本,生于黄 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 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 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 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 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 统”之义焉。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 风气正,十二律定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 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 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 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 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 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
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 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 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族助姑洗,宣气齐物也。 位于已,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 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 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楙,盛也。位于未,在六月。 《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 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 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 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 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 月,干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锺 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 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 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 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 含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 道,曰柔与刚,《干》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干》之九三,万 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 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 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 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 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 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其于三正也,黄钟 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三 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 北丧朋,迺终有庆。”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 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 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 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 钟至尊,亡与并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 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 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 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 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 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 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 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 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 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 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 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太 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 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 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 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馀分也。天之中数五,地 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 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 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 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 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 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 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 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 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锺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 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薆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 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 丙,大盛于丁,丰楙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 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 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 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 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故以 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 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 损一,下生南吕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 损一,下生应钟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 损一,下生大吕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 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 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 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太乐、太常掌之。
按《白虎通礼乐篇》。“黄帝乐曰《咸池》。咸池者。言大施天 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载。咸蒙德施也。” 按《晋书乐志》。“蚩尤氏帅魑魅与黄帝战于涿鹿。帝乃 命始吹角为龙鸣以御之。”
按《宋书乐志》:“鼓吹,盖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 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按《魏书乐志》:“轩辕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 池》之美。”
按《通鉴外纪》:“黄帝命大容作承云之乐,是为《云门》《大 卷》。著之椌楬,以道其和。中春之月乙卯之辰,日在奎, 始奏之,命曰《咸池》。”
按《路史》:黄帝有熊氏命泠伦造律,采解溪之篁,断篁 间三寸九分,为黄钟之宫,曰“含少。”
〈注〉《汉志》:“帝使伶伦之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曰含少,制十二筒,写凤之鸣,雄鸣六,雌亦六,此清宫也。”《隋志》云:“帝使伶伦取竹断节间吹之,为黄钟,清宫之管,自清宫皆可生之。”夫律吕之数,或还或否,凡七十八,黄钟之数焉。七十八三寸九分,黄钟之清倍之也。十二律可以和声,可以作乐矣。后代因其馀出之为六十,为三百。本于《刘安》,未见加损也。
制十有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之鸣,以定其雌。
〈注〉《抱璞》云:“帝辕候凤鸣而调律。”隋毛爽云:“帝听凤阿阁之下造十二律,邹衍吹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由斯而别,未闻累黍也。”
乃作《玉律》,以应候气,荐之宗庙,废治忽,以知三军之 消息。以正名百物,明民共财,而定氏族。
〈注〉《晋志》云:“黄帝作律,以玉为琯,长尺六寸,为十二月。玉者,取其体含温润也。”《易是类谋》曰:“圣人兴起,不知姓名,当吹律听,以别其姓。”
少皞金天氏作大渊之乐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帝王世纪》,“少昊时有凤 鸟之瑞,以鸟纪官。于是修其器用政度,户无淫民,天 下大治,作乐曰九渊。”
按:《通典》“少皞”作“大渊。”
〈注〉见《帝王代纪》。
按《通志》:少皞乐曰《九渊》,用度量制乐器。
按《路史》:“少皞氏立建鼓,制浮磬,以通山川之风。”
〈注〉《通礼义纂》云:“建鼓,大鼓也,少昊作之,为众乐之节。”《大晟乐书》云:“少昊造以节众乐,夏后加之四足,曰足鼓。”出《隋音乐志》。
作《大渊》之乐,以谐人。神和上下,是曰《九渊》。
〈注〉《世纪》:“少昊乐曰九渊。”《文选》《隋》《晋书》《唐文集》皆作九泉,避唐讳。
颛顼高阳氏作五茎承云之乐
按《乐纬》:“颛顼之乐曰五茎。”
〈注〉能为五行之道立根茎。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乃登 为帝。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 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氏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 云》,以祭上帝。”
按:《汉书礼乐志》“颛顼作六茎。”
按《白虎通礼乐篇》:“颛顼乐曰《六茎》。六茎者,言和律历 以调阴阳。茎者,著万物也。”
按《拾遗记》:“高阳氏有浮金之钟,沈明之磬,及朝万国 之时,乃奏含英之乐,其音清密。”
按《魏书乐志》:“颛顼有《承云》之舞。”
按:《竹书纪年》:“颛顼二十一年作承云之乐。”
按《帝王世纪》:“高阳氏命飞龙效八风之音,作乐五英, 以祭上帝。”
按:《通典》“颛顼”作“六茎。”
〈注〉茎,根也,谓泽及下也。
按《路史》:“颛顼高阳氏命蜚龙称八音,会八风之音,以 为圭水之曲,以召气而生物。”
〈注〉方时,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音备也。蜚龙,盖人名。
“浮金效珍”,于是铸为之钟。
〈注〉《大晟书》云:“其金声震百里。”
作五基、六䪫之乐,以调阴阳。享上帝,命曰《承云》。
〈注〉《汉书》作“六茎五英”,《乐纬动声仪》作“六英五茎。”
帝喾高辛氏作六英之乐又曰九韶始作鼙鼓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疏:“帝喾之乐曰《六英》。”
按:《列子周穆王篇》:“奏承云六莹,《九韶》晨露。”
〈注〉六“《莹帝喾》乐”: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喾命咸黑歌九招、六列、六英。 有倕作为鼙,鼓钟磬,吹笭管埙,篪鼗椎钟。帝喾乃令 人抃,或鼓鼙,击钟磬,吹笭,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 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
按《白虎通礼乐篇》。“帝喾曰五英。五英者。言能调和五 声。以养万物。调其英华也。”
按《竹书纪年》:“帝喾高辛氏,生而骈齿,有圣德。初封辛 侯,代高阳氏王天下,使鼓人拊鞞鼓,击钟磬凤凰鼓 冀而舞。”
按:《通典》“帝喾”作“五英。”
〈注〉《英》,谓华茂也。
按《帝王世纪》。“高辛氏化被天下。作乐六茎按《路史帝喾》。“高辛氏命咸黑为声歌作《九韶》,制六列 五罃。”
〈注〉《乐纬》及《潜夫论》等皆作《六英》。窦苹以“六英”为少昊乐,误。
享上帝以《中罃》。
〈注〉即“中英。”
命柞卜。
〈注〉柞卜,《吕氏传》《世纪》“咸”作“倕”,《世纪》云:“喾命倕作鞞。”先儒小鼓有柄曰鼗,大鼗谓之鞞。
作鼙鼓,制笒筦埙篪,祥金之钟,沈鸣之磬。伶人咸抃, 凤皇天翟,舞之以康帝功。鼓奏以观声,歌奏以观和, 舞奏以观礼,礼以乐和,政是以成。命曰《九招》。咸黑为 颂,以歌《九招》之就。
〈注〉刘勰《文心雕龙》云:帝�之世,成累为颂,咸黑见《吕氏春秋》,作“成累”,字之误也。《兔园策》引《吕氏春秋》,咸黑为九歌六英,以康帝功。《乐纬》:“黄帝曰咸池,颛顼曰六茎帝。”�《六英》:尧《大章》,舜《大招》,汤《大濩》,周曰酌,是以清和上升天下。《白虎通》云:“乐者,所以象德表功而殊名也。”《记》曰:“颛帝乐曰《六茎》。六茎言律历以调阴阳,著万物也。”帝�曰:“《五韺》:言能调和五声,以养万物,调其英华也。”
陶唐氏
帝尧作大章之乐
按:《礼记乐记大章》,“章之也。”
〈注〉《尧乐》名也。〈疏〉“《尧乐》谓之《大章》”者,言尧德章明于天下也。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 咸》。”
〈注〉《大咸》《咸池》,尧乐也。尧能殚均刑法以仪民,言其德无所不施。〈疏〉《咸池》,黄帝所作乐名也,尧增修而用之。若乐体依旧不增修者,则改本名名曰《大章》,故云“《大章》,尧乐”也。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 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 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 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 按《白虎通礼乐》篇:“尧曰大章,大明天地人之道也。” 按《通鉴前编》:“尧七十有七载,作《大章》乐。”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命毋句氏作离声,制七弦徽《大 唐》之歌,而民事得命,质放山川谿谷之音,以歌八风, 作大章之乐,击石拊石,上当玉磬,乃麋。”�置缶而鼓 之,立瞽叟拌五弦之瑟为十五弦,命延拌瞽叟之所 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制《咸池》之舞,而为经 首之诗,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注〉《世本·乐录》云:“磬,叔所造”,乃无句也,一作“无间。”《礼记》云:“叔之离磬。”《古史考》云:“尧时人。”《文心雕龙》云:“尧有《大唐》之歌,舜有《南风》之诗。”《琴清英》云:“五弦,尧加二弦。”妄也。《通礼义纂》:“尧使毋句”作“五弦”,误。七弦也。《礼书·质》作“𨟊”,或云即夔鼓。�或作瞽叟《纪原》“瞽叟”作十三弦之瑟,误也。董遒谓秦文以�为。�云与喾同。《乐动声仪》云:“黄帝乐曰《咸池》,而大司乐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于方泽奏之。”尧盖用黄帝之乐。《大咸》乐章有经首之类,《庄子》所谓“中于经首之会者,教国子舞《大咸》。”注云:“尧乐也。”
有虞氏
帝舜命夔作韶乐以教胄子和神人作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
按《尚书·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 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 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蔡传〉胄,长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适子也。栗,庄敬也。凡人直者必不足于温,故欲其温;宽者必不足于栗,故欲其栗,所以虑其偏而辅翼之也。刚者必至于虐,故欲其无虐。简者必至于傲,故欲其无傲,所以防其过而戒禁之也。教胄子者欲其如此,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则又专在于乐,如《周礼》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弟,盖所以荡涤邪秽,斟酌饱满,动荡血脉,流通精神,养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气质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谓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诗言志。”既形于言,则必有长短之节,故曰“歌永。”言既有长短,则必有高下清浊之殊,故曰“声依永。”声者,宫、商、角、征、羽也。大抵歌声长而浊者为宫,以渐而清且短则为商、为角、为征、为羽,所谓声依永也。既有长短清浊,则又必以十二律和之,乃能成文而不乱。假令黄钟为宫,则太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盖以三分损益,隔八相生而得之,馀律皆然。即《礼运》所谓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所谓律和声也。人声既和,乃以其声被之八音而为乐,则无不谐协而不相侵乱,失其伦次,可以奏之朝廷,荐之郊庙,而神人以和矣。圣人作乐,以养性情,育人材,事神祗,和上下,其体用
功效广大深切乃如此。今皆不复见矣。可胜叹哉。
按《益稷谟》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 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 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蔡传〉戛击,考击也。鸣球,玉磬名也。搏至。拊,循也。乐之始作,升歌于堂上,则堂上之乐惟取其声之轻清者,与人声相比,故曰“以咏。”盖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合咏歌之声也。格,神之。格,思之格。虞宾,丹朱也。尧之后为宾于虞,犹微子作宾于周也。丹朱在位,与助祭群后以德相让,则人无不和可知矣。下,堂下之乐也。管犹《周礼》所谓阴竹之管、孤竹之管、孙竹之管也。“鼗鼓,如鼓而小,有柄,持而摇之,则旁耳自击柷敔。”郭璞云:“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撞之,令左右击敔,状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锄铻,刻以籈栎之籈,长一尺,以木为之。始作也,击柷以合之。及其将终也,则栎敔以止之,盖节乐之器”也。笙以匏为之,列管于匏中,又施簧于管端。镛,大钟也。叶氏曰:“钟与笙相应者曰笙,钟与歌相应者曰颂钟。颂或谓之镛,《诗》‘贲鼓维镛’是也。《大射礼》:‘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颂钟’。”颂钟,即镛钟也。上言“以咏”,此言“以间”,相对而言,盖与咏歌迭奏也。《乡饮酒礼》云:“歌《鹿鸣》,笙《南陔》间;歌《鱼丽》,笙《由庚》。”或其遗制也。跄跄,行动之貌。言乐音不独感神人,至于鸟兽无知,亦且相率而舞跄跄然也。箫,古文作箾,舞者所执之物。《说文》云:“乐名《箾韶》。”季札观周乐,见舞韶箾者,则箾韶盖舜乐之总名也。今文作箫,故先儒误以箫管释之。九成者,乐之九成也。功以九叙,故乐以“九成。九成,犹《周礼》所谓九变”也。孔子曰:“乐者,象成者也,故曰成。凤凰,羽族之灵者,其雄为凤,其雌为凰。来仪者,来舞而有容仪也。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堂上之乐也。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堂下之乐也。”唐孔氏曰:“乐之作也,依上下而递奏,间合而后曲成。祖考尊神,故言于堂上之乐;鸟兽”微物,故言于堂下之乐九成。致凤尊,异灵瑞,故别言之,非堂上之乐独致神格,堂下之乐偏能舞兽也。或曰:笙之形如鸟翼,镛之簴为兽形,故于笙镛以间言“鸟兽跄跄。”《风俗通》曰:“舜作箫,笙以象凤”,盖因其形声之似,以状其声乐之和,岂真有鸟兽凤凰而跄跄来仪者乎?曰:是未知声乐感通之妙也。瓠巴鼓瑟而游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声之致祥召物,见于传者多矣。况舜之德致和于上,夔之乐召和于下。其“格神人,舞兽凤”,岂足疑哉!
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蔡传〉重击曰击,轻击曰拊,石磬也。有大磬,有编磬,有歌磬。磬有小大,故击有轻重。八音独言石者,盖石音属角,最难谐和。《记》曰:“磬以立辨。”夫乐以合为主,而石声独立辨者,以其难和也。石声既和,则金、丝、竹、匏、土、革、木之声无不和者矣。《诗》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则知言石者,总乐之和而言之也。或曰“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之事,故举磬以终焉。上言鸟兽,此言百兽者,《考工记》曰:“天下大兽五:脂者、膏者、裸者、羽者、鳞者。”羽鳞总可谓之兽也。百兽舞则物无不和可知矣。尹,正也。庶尹者,众百官府之长也。允谐者,信皆和谐也。庶尹谐则人无不和可知矣。
按《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 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 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 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 舞,知其德;闻其谥,知其行也。《大章》,章之也。《咸池》,备矣。 《韶》,继也。夏,大也。殷、周之乐尽矣。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 咸》《大㲈》。”
〈注〉大㲈,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
按《家语辩乐解》:“舜弹五弦之琴,造《南风》之诗。其诗曰: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 阜吾民之财兮。唯修此化,故其兴也勃然德流如泉’。” 按《史记舜本纪》:“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 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 荒服。南抚交阯”,北发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发、 息、慎,东长鸟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 兴九招,致异物,凤凰来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按《大戴礼记五帝德》篇:“舜使夔作乐以歌龠舞,和以 钟鼓。”
按《孔丛子。论书》篇:“夔为帝舜乐正,重黎又欲求人而 佐焉。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唯圣人为能和六律,均 五音,知乐之本,以通八风。夔能若此,一而足矣’。” 按《淮南子齐俗训》:有虞氏之祀,其乐咸池。承云:“九韶”, 按《竹书纪年》:“帝舜有虞氏元年己未,帝即位,作《九韶》 之乐按《通鉴前编》引《虞夏传》曰:“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坛” 四奥,沈四海,封十有二山,肇十有二州,乐正定乐名 元祀,代泰山贡两伯之乐焉。东岳阳伯之乐,舞侏离, 其歌声比余谣,名曰《晰阳羲》。〈路史作仪〉伯之乐舞鼚哉。其 歌声比大谣,名曰《南阳》。中祀大交,霍山贡两伯之乐 焉。夏伯之乐舞《谩或》。〈路史作哉〉其歌声比中谣,名曰《初虑》。 羲伯之乐舞《将阳》,其歌声比大谣,名曰《朱干》。秋祀柳 谷、华山,贡两伯之乐焉。秋伯之乐舞蔡俶,其歌声比 小谣,名曰《苓落》。和伯之乐舞《元鹤》,其歌声比中谣,名 曰《归来》。冬祀幽都恒山,贡两伯之乐焉。冬伯之乐舞 《齐落》,歌曰《缦缦》。并论八音四会,归格于祢祖,用特维 五祀,定钟石,论人声,乃及鸟兽,咸变于前。故更著四 时,推六律六吕,询十有二变,而道弘广。五作十道,孝 力为右。秋养耆老而春食。𫗦子乃勃然,《韶》乐兴于大 麓之野。惟十有四祀,帝乃雍而歌者重篇。于时俊乂 百工,相和而歌《卿云》,帝乃偶之曰:“卿云烂兮,礼缦缦 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八伯咸进,稽首曰:“明明上天, 烂烂星陈。”日月光华,弘于一人。帝乃载歌,旋持衡。“惟 十有五祀,祀者贰尸。日月有长,星辰有行,四时顺经, 万姓允诚。于予论乐,配天之灵,迁于贤圣,莫不咸听。 鼚乎鼓之,轩乎舞之,精华以竭,褰裳去之。”于是乃八 风修通,卿云丛聚,蟠龙贲信于其藏,蛟鱼踊跃于其 渊,龟鳖咸出其穴。
按:《路史》有虞氏命质作昭华之琯,尺有二寸之箾。
〈注〉《世本》:“舜造箫,形参差,象凤翼,其管长二尺。”高诱以质为即夔,非。
夔修《大招》,“六列五英,以明帝德,以降上神,通八风而 齐上下。五帝之乐,莫盛于此。”乃封夔于归。
〈注〉归即夔乐。《叶声仪》云:“昔归典协乐律。”《书中候》云:“禹拜稽首,让于益归。”宋忠云:“归即夔之归乡,乃今之秭归县。”
夏后氏
禹作大夏之乐
按:《礼记乐记》:“夏,大也。”
〈疏〉《禹》,乐名《夏》者,言能光大尧、舜之德也。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 咸》《大㲈》《大夏》。”
〈注〉《大夏》,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
按《史记夏本纪》:“舜德大明,于是夔行乐,天下皆宗禹 之明度数声乐,为山川神主。”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 川,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漻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 之东海,以利黔首。于是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以昭 其功。”
按:《淮南子齐俗训》:“夏后氏其乐夏龠,九成,六佾,六列 六英。”
按《通志》:“禹以五音听治,揭钟鼓磬铎鼗,以待四方之 士。为铭于簨簴曰:‘导以道者挝鼓,喻以义者鼓钟,告 以事者振铎,语以忧者击磬,有讼狱者摇鼗’。”
按《路史》:“禹骈三圣,乃兴九招,命皋陶为夏,龠足鼓龙 簨簴,八佾六列,皮弁素积,九成而功,昭曰大夏。”
〈注〉“禹兴《九韶》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故《孔融传》言:“禹兴《九韶》之乐,致异物。”《淮南子》云:“禹乐夏龠九成,六佾六列,《六英》九成,九变也。”《明堂位》云:“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祭统》云:“八佾以舞《大夏》,天子之文舞也。”《内则传》云:“在干戈既文武俱备。”《春秋元命苞》云:“禹之时,民大乐,其骈三圣相继,故名大夏。”《大司乐》注谓“德能大中国”,非也。
命扶登氏为《承夏》之乐,歌九叙,以乐其成,是谓《九夏》。
〈注〉六府三事,所谓九功,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此禹之九夏也。钟师以钟鼓奏九夏,即《大夏》也。大宗伯奏九德之歌,九韶之舞,瞽师掌九德之歌,以娱太师,故《左氏》曰:“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犹言舜之韶谓之《九韶》尔。烝民以王者为君,九夏以王夏为首,岂偶然?
作《栈钟》于会稽以定奏。
〈注〉栈钟之小者。
启舞九韶又有九辩九歌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帝启十年,巡狩, 舞《九韶》于大穆之野。”
按《山海经大荒西经》“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 《九歌》”以下。
〈注〉皆天帝乐名也。〈按路史夏后启山海经引作开者避汉讳也一云启之字开〉
按《帝王世纪》,“启升后十年,舞《九韶》。”
按《路史》“启爰棘宾商九辨九歌。”
〈注〉按《天问骚经》云:“启《九辨》与《九歌》,夏康娱以自纵。”王逸以《九辨》《九歌》为禹乐。诸说皆妄。予谓启之所急,在以商均作宾,《九辨》即《九韶》,盖商均以帝后得用,备乐也,辨当如“遍。”夫禹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而王逸以为九州物可以辨治,启能承先德,育群品而作之,妄也
舞《九招》,登嫔抃马,秉翳执环而声,《九辩》中声犹在,而人“皆仰《夏》之功。”
〈注〉《山海经》云:“上三嫔于天,得九辨与《九歌》。”以下,天指舜、禹,尊其赐尔。注谓天帝之乐,启登天窃之,以下,妄矣。经言“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山海经作九代〉“马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秉翳,右手操环”,佩玉横在《大运山》。〈山海经所载近于荒唐其详入于外编〉
商
殷汤二十有四祀作大濩乐〈按竹书纪年作二十有五年此从前编作二十 四年〉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 咸》《大㲈》《大夏》《大濩》。”
〈注〉《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疏〉言《濩》者,即救护也,救护使天下得其所也。
按《墨子·三辩篇》:“汤放桀,自立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 患,自作乐,命曰《九招》。”
按《吕氏春秋·古乐篇》:“夏为无道,暴虐万民,侵削诸侯, 不用轨度,天下患之。汤于是率六州以讨桀罪,功名 大成,黔首安宁。汤乃命伊尹作大濩,歌《晨露》,修《九招》、 六列,以见其善。”
〈注〉刘敞曰:“《九招》者,九名也。予识其三焉,祈祉角之谓也。”
按《韩诗外传》:“汤作濩,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 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爱 仁;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敬 而好礼。”《诗》曰:“汤降不迟,圣敬日跻。”
按《通鉴大纪》:“祷于桑林之社,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 岁则大熟,天下讙洽,岁作桑林之乐,名曰《大濩》。” 按《初学记》,“殷曰大濩。”
〈注〉汤承衰而起,护先王之乐,故曰《大濩》。
纣始作北里之舞靡靡之乐
按《史记殷本纪》:“纣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 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 乐》。”
按《汉书礼乐志》:“殷纣断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用变 乱正声,以说妇人,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
按《拾遗记》:师涓出于卫灵公之世。写列代之乐,造新 曲以奏于灵公。灵公情湎心惑,忘于政事。蘧伯玉趋 阶而谏曰:“此虽以发扬气律,终为沈湎淫漫之音,无 合于风雅,非下臣宜荐于君也。”灵公乃去其声而亲 政务,故卫人美其化焉。 师延者,殷之乐人也。设乐 以来,世遵此职。至师延精述阴阳,晓明象纬,莫测其 为“人。世载辽绝,而或出或隐,在轩辕之世,为司乐之 官。及殷时,总修三皇五帝之乐,拊一弦琴则地祗皆 升,吹玉律则天神俱降。当轩辕之时,年已数百岁,听 众国乐声以审兴亡之兆。”夏末抱乐器以奔殷,而纣 淫于声色,乃拘师延于阴宫,欲极刑戮。师延既被囚 系,奏《清商》《流征》《涤角》之音,司狱者以闻于纣,纣犹嫌 曰:“此乃淳古远乐,非余可听说也。”犹不释。师延乃更 奏《迷魂淫魄》之曲,以欢修夜之娱,乃得免炮烙之害。 周武王兴师,乃越濮流而逝。〈按拾遗记所载师延事荒唐宜入外编因师涓
师延二人与《史记》异同,故合载于此,以备参考。
〉按:《新论辩乐》篇:“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声。”
〈注〉北鄙杀伐之声。
按《通志》:“纣使师延。”〈一作涓〉作《朝歌》《北鄙之音》,《北里之舞》, 《靡靡之乐》。〈按通志又与史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