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九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二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十九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十九

      宋五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三则 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二则 嘉

      定二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一则

    乐律典第十九卷

    乐律总部汇考十九

    宋五

    孝宗隆兴元年德寿宫上寿停乐不作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 寿宫。 按《乐志》,元年天申节,率群臣诣德寿宫上寿。 议者以钦宗服除当举乐,事下礼曹,黄中复奏曰:“臣 事君犹子事父也。《春秋》,贼未讨不书葬,以明臣子之 责,况钦宗实未葬,而可遽作乐乎?”事遂寝。

    隆兴二年始用乐。又诏“除玉辂、平辇等外,所用人数 并从省约。”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春正月辛卯。诏增德寿宫车 辇仪卫。乙未。及皇后朝德寿宫。二月丙子。诏减文武 官及百司吏郊赐之半。五月乙巳。率群臣诣德寿宫 贺天申节。始用乐 按《乐志》:二年兵部言。“奉明诏大 礼,乘舆服御。除玉辂平辇等外。所用人数并从省约。 内鼓吹合用八百四十一人。止有五百八十八人。警 场”合用二百七十五人,止用一百三十人。

    乾道元年减乐工诏订定亚献终献之乐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合祀天 地于圜丘。 按《乐志》:乾道改元,始郊见天地。太常洪 适奏:“圣上践阼,务崇乾德,郊丘讲礼,专以诚意交于 神明。窃谓古今不相沿乐,金石八音,不入俗耳。通国 鲜习其艺,而听之则倦且寐,独以古乐尝用之郊庙 尔。昔者竽工鼓员,不应经法,孔光、何武尝奏罢于汉 代。前史是之。今乐工为数甚夥,其卤簿六引、前后鼓 吹,有司已奏明诏,三分减一,惟是肄习,尚逾三月之 淹。夫驱游手之人,摐金击石,安能尽中音律,使凤仪 而兽舞,而日给虚费,总为缗钱,近二巨万。若从裁酌, 用一月教习,自可应声合节,不至阙事。”于是诏郊祀 乐工令肄习一月。太常寺复言:“郊祀合用节奏乐工, 登歌、宫架乐工、引舞舞工,其分诸社稷及别庙,并番 轮应奉,更不添置。”寻以礼官裁减,坛下宫架二百七 人,省十之一;琴二十人,瑟十二人,各省其半。笙箫、篴 可省者十有八人,篪埙可省者十人。其分诣给祠凡 一百十四,止用八十人;钟磬凡四十八架,止设三十 有二人。其宫架钟磬,仍“旧排殿门慢,乐色量省人数, 悉报如章。”礼部郎官萧国梁又言:“议礼者尝援绍兴 指挥,时飨亚献既入太室,即引终献行事,虽便于有 司侍祠,免至跛倚,则其流将至于简。宗庙用之郊飨, 尤为非宜。盖有献必有乐,卒爵而后乐阕。今亚、终献 乐舞虽同,而其作有始,其成有终,不可乱也。若使之 相继行事,杂然于酌献之间,则其为乐舞者,不知亚 献之乐耶,终献之乐耶。”诏从其请订定。 又按《志》,孝 宗隆兴二年天申节,将用乐上寿,上曰:“一岁之间,只 两宫诞日外,馀无所用,不知作何名色。”大臣皆言临 时点集,不必置教坊。上曰:“善。”乾道后,北使每岁两至 亦用乐,但呼市人使之,不置教坊,止令修内司先两 旬教习。旧例用“乐人三百人,百戏军百人,《百禽鸣》二 人,小儿队七十一人,女童队百三十七人,筑球军三 十二人,起立门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相扑等 子二十一人”,命罢小儿及女童队,馀用之。

    乾道三年,北使上寿,诏谕以不用乐,雩祀,用舞童六 十四人歌《云汉》之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孝宗素恭俭,每贺 正使赴宴作乐。多遇上辛斋禁。有司条治平用乐典 故以进。及生辰使上寿。适亲郊散斋。枢密副使陈俊 卿请以礼谕北使毋用乐。不得已则上寿之日设乐 而宣旨罢之。及宴使入然后用之。庶存事天之诚。上 可其奏。且曰:“宴殿虽进御酒。亦勿用。”宰相叶颙、魏杞 方主用乐之议,以为乐奏于紫宸,乃使客之礼。俊卿 独奏曰:“适奉诏旨,仰见圣学高明,过古帝王远甚。彼 初未尝必欲用乐,而我乃望风希意,自为失礼以徇 之。他日轻侮,何所不至!”寻诏垂拱上寿,止乐正殿,犹 为北使权用。后三年,贺使当朝辞,复值散斋,上乃谕 馆伴以决意去乐,及议所以处之者,如使人必以作 乐为言,则移茶酒就驿管领,遂有更不用乐之诏。其 后因雨泽愆期,分祷天地、宗庙,精修雩祀。按《礼》,大雩, 帝用盛乐,而唐开元祈雨雩坛,谓之特祀,乃不以乐 荐。于是太常朱时敏言:“《通典》载雩礼用舞僮歌《云汉》, 晋蔡谟议,谓《云汉》之诗兴于宣王,歌之者取其修德 禳灾,以和阴阳之义。乞”用舞僮六十四人,衣元衣,歌《云汉》之诗。诏亟从之。

    按《文献通考: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故事,北使来朝,例 锡花宴,如在大祀斋之中,则不用乐,辞见亦然,行之 久矣。乾道三年,北使来朝,会庆节上寿,在亲郊散斋 之内。陈正献公时以副枢兼参预,请令馆伴以礼谕 之,而议者虑生事,多请权用乐者。李文简为吏部郎 官,建言:“汉、唐祀天地,散斋四日,致斋三日。我艺祖初 郊亦然。自崇宁大观,法《周礼》分祭天地,故前十日受 誓戒。今既合祭,宜复汉唐及本朝旧制,庶几两得。”上 颇难之。陈公又奏:“必不得已,则上寿之日设乐而宣 旨罢之,及宴使客,然后复用。庶几事天之诚,得以自 尽,而所以礼使人者,亦不为薄,自当悦服矣。”上可其 奏,且曰:“宴殿虽进御酒,亦毋用乐,唯于使人乃用之 耳。”诸公顾以为紫宸上寿乃使客之礼,固执前议。陈 公又不可,独奏言曰:“适奉诏旨,有以见圣学高明,过 古帝王远甚,臣敢不奉诏。然犹窃谓更当先令馆伴 以初议谕使人,再三不从,乃从今诏,则于礼为尽,而 彼亦无辞。不可遽鄙裔人,而遂自为失礼以徇之也。” 蒋子礼犹守前说,陈公争愈力。上顾陈公曰:“可。”即谕 阁门行之。陈公退,复为奏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 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 亏事天之礼,他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 虑。”上嘉纳焉。既而卒,诏垂拱上寿止乐,正殿为北使 权用。六年生辰使当辞,复在亲郊散斋之内。赵温叔 丞相时以起居舍人为馆伴使,面奏决不可用乐,上 然之。十月癸酉,北使辞,先一日,上遣中使谕温叔云: “来日已决意不用乐,万一使人不顺,不知如何结末, 请舍人更加思虑。”来日五更奏来,温叔复奏:“殿陛之 上匆𢞁行酒,使人决不能省会。万一省会,亦必不敢 不顺。万一不顺,臣恭备员馆伴,当乞直前”奏禀,乞宣 谕使人,“陛下寅畏上天,今既散斋,决不使乐。若使人 必欲乐,乞移此茶酒就驿中管领。”所谓结末不过如 此。上纳用焉。或谓前北使之来极恭顺,上喜,思以异 礼待之,故叶、魏二相皆主用乐之议。郑景望、刘文潜 时为馆职,尝移书政府论之而不听也。至自用赵公 之议始去乐,论者韪之。

    乾道七年,诏立皇太子,奏《明安之乐》。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年三月丙申。御大庆殿。册皇太 子。 按《乐志》。乾道初元。诏立皇太子。命礼部太常寺 讨论旧礼以闻。受册日陈黄麾仗于大庆殿。设宫架 乐于殿庭。皇帝升御坐。作《乾安》之乐。升用黄钟宫。降 用蕤宾宫。皇太子入殿门。作《明安》之乐。受册出殿门 亦如之。皆用应钟宫。至七年。易应钟而奏以姑洗。古 者“太子生则太师吹管以度其声,观所协之律。”《有虞 典》乐教胄子,自天子之元子,皆以乐为教,所以养其 性情之正。荡涤邪秽,消融查滓,而和顺于道德。则陈 金石雅奏,以重元良。册拜宜仿古谊,式昭盛礼。由唐 季世,储贰罕定,国家益多故,而礼废乐阙。至于建隆 定乐,虽诏皇太子出入奏《良安》至道始册皇太子,有 司言太子受册,宜奏《正安》之乐,百年旷典。至是举行, 中外胥悦。至天禧册命,礼仪院复奏改《正安》之乐。干 道之用《明安》,实相述天禧而以姑洗为宫,则唐东宫 轩垂奏乐旧贯云。 又按《志》,绍兴中,始蠲省教坊乐, 凡燕礼屏坐伎。乾道继志述事,间用杂攒,以充教坊 之号,取具临时,而廷绅祝颂,务在严恭,亦以明更不 用女乐,颁示子孙,守之以为家法。于是中兴燕乐,比 前代犹简,而有关乎君德者良多。蔡元定尝为《燕乐》 一书,证俗失以存古义,今采其略,附于下:黄钟用合 字,大吕、太簇用四字,夹钟、姑洗用一字,夷则、南吕用 工字,无射、应钟用“凡”字,各以上下分为清浊。其中吕、 蕤宾、林钟不可以上下分,中吕用上字,蕤宾用“勾”字, 林钟用“尺”字。其黄钟清用六字,大吕、太簇、夹钟清各 用五字,而以下、上紧别之。紧五者,夹钟清声,俗乐以 为宫。此其取律寸、律数、用字纪声之略也。一宫、二商、 三角、四变为宫,五征、六羽、七闰为角。五声之号,与雅 乐同。惟变征以于十二律中,阴阳易位,故谓之“变。”变 宫以七声所不及,取闰馀之义,故谓之“闰。”四变居宫 声之对,故为宫。俗乐以闰为正声,以闰加变,故闰为 角而实非正角。此其七声高下之略也。声由阳来,阳 生于子,终于午。《燕乐》以夹钟收四声:曰宫、曰商、曰羽、 曰闰。闰为角,其正角声、变声、征声皆不收,而独用夹 钟为律本,此其夹钟收四声之“略也。”宫声七调,曰正 宫,曰高宫,曰中吕宫,曰道宫,曰南吕宫,曰仙吕宫、曰 黄钟宫,皆生于黄钟。商声七调,曰大食调、曰高大食 调、曰双调、曰小食调、曰歇指调、曰商调、曰越调,皆生 于太簇。羽声七调,曰般涉调、曰高般涉调、曰中吕调、 曰正平调、曰南吕调、曰仙吕调、曰黄钟调,皆生于南 吕。角声七调,曰“大食角、曰高大食角、曰双角、曰小食 角、曰歇指角、曰商角、曰越角,皆生于应钟,此其四声 二十八调之略也。”窃考元定言《燕乐大要》,其律本出 夹钟,以十二律兼四清为十六声,而夹钟为最清,此所谓靡靡之声也。观其律本,则其乐可知。变宫、变征 既非正声,而以变征为宫,以变宫为角,反紊乱正声 若此。夹钟宫谓之中吕宫,林钟宫谓之南吕宫者,燕 乐声高,实以夹钟为黄钟也。所收二十八调,本《万宝 常》所谓“非治世之音”俗。又于七角调各加一声,流荡 忘反,而祖调亦不复存矣。声之感人,如风偃草,宜风 俗之日衰也。夫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 心术。使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此正古君子 治天下之本也。绍兴乾道教坊迄弛不复置云。 按,《文献通考》,乾道七年,册命皇太子,乐章四首。按孝宗本

    纪乾道元年立皇太子,七年复立皇太子。而《乐志》不载年月,止称“乾道初元。” 兹据《通考》载入七年。

    淳熙二年上上皇尊号始用宫架备乐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二年冬十月“壬午,诣德寿宫。 加上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尊号曰光尧寿 圣宪天体道性仁诚德经武纬文太上皇帝。”寿圣明 慈太上皇后尊号曰“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十一 月戊申朔,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后册宝于德寿宫。十 二月甲午,朝德寿宫,行庆寿礼。” 按《乐志》,二年,诏以 上皇加上尊号,立春日行庆寿礼。有司寻言:“乾道加 尊号,用宫架三十六,乐工共一百一十三人。今来加 号庆寿,事体尤重,合依大礼例用四十八架,乐正、乐 工用一百八十八人,庶得礼乐明备。仍令分就太常 寺贡院,前五日教习。”前期,太常设宫架之乐于大庆 殿,协律郎位于宫架西北,东向,押乐太常卿位于宫 架之北,北向;皇太子及文武百僚并位于宫架之北, 东西相向。又设宫架于德寿殿门外,协律郎、太常卿 位如之。及发册宝日,仪仗、鼓吹列于大庆殿门,乐正 师二人以次入。赞者引押乐太常卿、协律郎入就位, 奏“中严外办”讫,礼仪使奏:“请皇帝恭行发册宝之礼。” 太常卿导册宝,《正安》之乐作,中书令奉宝、侍中奉册 进行,《礼安之乐》作。发宝册毕,鼓吹振作,仪卫等以次 从行。皇帝自祥曦殿辇至德寿宫行礼,册宝入殿门, 作《正安之乐》,上皇出宫,作《乾安之乐》,升御坐、奉上册 宝,作《圣安之乐》,降御坐,作《乾安之乐》,太后册宝进行 用《正安》,出阁升坐用《坤安》,降坐入阁,复作《坤安》之乐。 礼部尚书赵雄等言:“国朝旧制,车驾出奏乐。今庆典 之行,亘古未有,自非礼仪详备,无以副中外欢愉之 心。请庆寿行礼日,圣驾往还,并用乐及簪花。”诏从之。 既而太常又言:“郊禋礼成,宜进胙慈闱,行上寿饮酒 礼。所有上寿合办仙楼仍用乐。其乐人照天申节礼 例,凡上诣德寿宫,或恭请上皇游幸,或至南内,或上 皇命同宴游,或时序赏适过宫侍宴,或圣节张乐,珥 花奉玉卮,为上皇寿,率从容竟日,隆养至乐,备极情 文。” 又按《志》:“淳熙中大阅,帝自祥曦殿戎服而出,皇 太子亲王执政以下并从,诸将皆介胄乘马导驾,军 器分卫前后,奏随军鼓管大乐。上寻易金甲,乘马升 将台,殿帅举黄旗,诸军呼拜。奏‘发严’”,中军鸣角,马步 簇队。连三鼓。至四鼓,举白旗,中军鼓声旗应,乃变方 阵,别高一鼓,马步军出阵别高一鼓,各归部队。五鼓 举黄旗,变员阵。又鼓举赤旗,变锐阵,青旗,变直阵。收 鼓讫,《一金》止。重鼓鸣角,簇队放教,此其凡也。

    淳熙六年,始举明堂禋礼,命五使按雅乐。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秋九月合祭天地于明堂 按《乐志》。六年始举明堂禋礼。命五使按雅乐。并严更 警场。于贡院奉诏将乐器依堂上堂下仪制排设。五 使及应赴官僚从旁立观按阅。仍听往来察视。时大 礼使赵雄言。“前例阅乐至皇帝诣饮福位一曲。即五 使以下皆立。而每阅奠玉帛及酌献等乐。皆坐自如。 于礼未尽,不当袭用前例。”故有是诏。既而礼官讨论 自绍兴以来,凡五飨、明堂礼毕还辇,并未经用乐,即 无作乐节次可考。乃参酌礼例,成礼称贺及肆赦用 乐导驾,并用皇祐大飨典故施行。其南郊、明堂仪注, 实述绍兴成宪。又命有司兼酌元丰、大观旧典,为后 世法程,其用乐作止之节,粲然可观。前三日,太常设 登歌乐于坛上稍南,北向,设宫架于坛南内壝之外, 立舞表于酂缀之间。明堂登歌设于堂上前楹间宫架设于庭中前一日, 设“协律郎位二,一于坛上乐虡西北,一于宫架西北。 押乐官一、太常丞于登歌乐虡北,太常卿于宫架北。 省牲之夕,押乐太常卿及丞入行乐架,协律郎展视 乐器。”祀之日,乐正师、工人、二舞以次入。皇帝乘舆自 青城斋殿出,乐正撞景钟,降舆入大次,景钟止。明堂不用 景钟服大裘、衮冕,自正门入。协律郎跪,俯伏,举麾。舆工 鼓柷,宫架《乾安》之乐作,凡升降行止皆奏之。明堂奏仪安 至午阶版位,西向立,协律郎偃麾,戛敔,乐止。明堂至阼阶下 乐止凡乐,皆协律郎举麾而后作,偃麾而后止。礼仪使 奏请行事,宫架作《景安》之乐。明堂作诚安文舞进,左丞相 等升诣神位前,乐作,《六成》止。皇帝执大圭再拜。内侍 进御匜帨,《宫架乐》作,帨手毕,乐止。礼仪使前导升坛, 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升自午阶。明堂并升自阼阶登歌乐 作,至坛上,乐止,登歌《嘉安之乐》作。明堂至堂上作镇安奠镇圭、 奠玉币于上帝,乐止。诣皇地祇太祖太宗神位前,如上仪。《礼仪》使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明堂降自阼阶 宫架乐作。至版位,乐止。奉俎官入正门,宫架《丰安之 乐》作。明堂作禧安跪奠俎讫,乐止。内侍以御匜帨进,《宫架 乐》作,帨手拭爵,乐止。礼仪使导升坛,《宫架乐》作,至午 阶,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明堂无升坛登 歌《禧安之乐》作。明堂作爱安诣神位前,三祭酒,少立,乐止。 读册,皇帝再拜,每诣神位并如之。礼仪使导还版位, 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宫架乐作,至版位,乐止。奏“请还 小次”,宫架乐作,入小次,乐止。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 作。明堂作穆安舞者立定,乐止。亚献升诣酌尊所,西向立, 宫架《正安》之乐作。明堂皇太子为亚献作穆安三、祭酒,以次酌献 如上仪,乐止。终献亦如之。奏请诣饮福位,宫架乐作, 至午阶,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将至位,乐止,登歌 《禧安之乐》作。明堂作胙安饮福礼毕,乐止。礼仪使导还版 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宫架乐作》、至版位,乐止。明堂不降 阶彻豆,登歌《熙安之乐》作。明堂作歆乐送神,宫架《景安》之 乐,作一成止。明堂作诚安诣望燎、望瘗位,宫架乐作,至位, 乐止。明堂有燎无瘗燎瘗毕,还大次,宫架《乾安之乐》作。明堂作慰 安至大次,乐止。皇帝乘大辇出大次,乐正撞景钟。明堂 不用景钟鼓吹振作,降辇还斋殿,景钟止,百官宗室班贺 于端诚殿,奏“请圣驾进发。”军乐导引至丽正门,大乐 正令奏《采茨》之乐,入门,乐止。明堂就贺于紫宸殿不奏采茨乃御丽 正门肆赦。前期,太常设宫架乐于门之前,设钲鼓于 其西。皇帝升门至御阁,大乐正令撞黄钟之钟,右五 钟皆应,《乾安》之乐作,升御坐,乐止。金鸡立,太常击鼓, 囚集,鼓声止。宣制毕,大乐正令撞蕤宾之钟,左五钟 皆应,皇帝还御幄,乐止。乘辇降门,作乐导引至文德 殿,降辇,乐止。按大礼用乐凡三十有四色,歌色一,篴 色二,埙色三,篪色四,笙色五,箫色六,编钟七,编磬八, 镈钟九,特磬十,琴十一,瑟十二,柷敔十三,搏拊十四, 晋鼓十五,建鼓;十六,鞞应鼓十七,雷鼓。祀天神用十八、《雷 鼗鼓》同上一十九、《灵鼓》祭地祇用二十、《灵鼗鼓》同上二十一、露 鼓飨宗庙用二十二、《露鼗鼓》同上二十三,雅鼓二十四,相鼓 二十五,单鼗鼓二十六,旌纛二十七,金钲二十八,金 𬭚二十九,单铎三十,双铎三十一,铙铎三十二,奏坐 三十三,麾幡三十四。此国乐之用尤大者,故俱载于 篇。

    按《玉海》,淳熙六年四月,礼官奏“下学士院修制明堂 乐章。七月,周必大言,绍兴乐章多因学士汪藻所撰, 略加增损。臣窃见皇祐二年,宰臣文彦博等言,明堂 大飨天地祖宗乐章,乞从御制,仁宗亲作四曲用之。 嘉祐七年又制明堂迎神乐章。政和七年八月十二 日,徽宗制明堂乐曲九章。绍兴二十八年制南郊并 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共十三章。惟 明堂乐章未经御制。欲望特纡宸藻,亲制天地、祖宗 四位酌献乐章。二十七日。”从之。

    淳熙十五年七月,高宗庙乐曰《大勋》,舞曰《大德》。九月, 大飨明堂,诏降神、送神作乐,馀皆备而不作。冬十月, 金使上寿,亦不设乐。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五年“夏四月丙戌。祔高宗神主 于太庙。秋七月戊戌。上高宗庙乐曰《大勋》。舞曰《大德》。 九月辛丑。大飨明堂。冬十月癸未,金遣王克温等来 贺会庆节。见于垂拱殿东楹。甲申会庆节。诏北使百 官诣东上阁门拜表起居,免入贺。” 按《乐志》。“高宗升 祔,太常言,附飨行礼,当设登歌宫架乐舞。晨祼馈食, 其”用乐如朝飨之制。于是高宗庙昉奏《大德》之乐舞。 礼部言:“今虞祔之行,纯用古礼。导引神主,自有卫仗 及太常鼓吹,而杂用道、释,于礼非经。乞行蠲免。”诏从 其请。既而大享明堂,起居舍人郑侨奏:“祭祀于事为 大,礼乐于用为急。然先王处此,有常变之不同,各务 当其礼而已。昔舜居尧丧,三载遏密,后世既用汉文 以日易月之文,又用汉儒越绋行事之制,循习既久, 不特用礼而又用乐,去古愈远。圣主躬服通丧,有司 请举大礼,屈意从之。且大飨之礼,祭天地也,圣主身 亲行之,行礼作乐,似不可废。其他官分献与夫先期 奏告例用乐者,权宜蠲寝,不亦可乎?今若因明堂损 益而裁定之,亦足为将来法。”乃命太常讨论,诏:“除降 神、奠玉币、奉俎、酌献、换舞、彻豆、送神依典礼作乐外, 所有皇帝及献官盥洗、登降等乐,皆备而不作云。” 又按《志》,高宗之丧,孝宗力行三年之制,有司虽未尝 别设乐禁,而退朝不忍闻乐。金使以会庆节来贺,稽 之旧典,引对使人,或许上寿,惟辍乐不举。孝宗断以 典礼,却其书币,就馆遣行。次年再至,始用《绍兴》故事, 移宴于馆而不作乐。

    光宗绍熙元年行中宫册礼备乐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绍熙元年,始行中 宫册礼,发册于文德殿,皇帝升降御坐用《乾安》之乐; 持节展礼官出入殿门,用《正安》之乐;受册于穆清殿, 皇后出就褥位,用《坤安》,至位用《承安》,受册宝用《成安》, 受内外命妇贺就坐用《和安》,内命妇进行贺礼用《惠

    安》,外命妇进行贺礼,用《咸安》,皇后降坐用《徽安》,归阁
    考证
    用”《太安》,册宝入殿门用《宜安》。宋初立后,自景祐始行

    册命之礼。元祐纳后,典章弥盛,而《六礼》发册书日,乐 备不作,惟皇后入宣德门,朝臣班迎,鸣钟鼓而已。崇 宁中,乃陈宫架,用女工,皇后升降行止,并以乐为节。 至绍兴,复制乐以重袆翟,诏执色勿用女工,令太常 止于门外设乐。隆兴册礼时,则国乐未举,淳熙始遵 用之,而绍熙敷贲旧典,于此特加详备。《绍兴乐》奏仲 吕宫,仲吕为阴;《绍兴乐》奏太簇宫,太簇为阳,用乐同 而揆律异焉。

    绍熙二年,有事于南郊。有司请新诸乐器,乐工优其 廪给,皆从之。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十一月辛未,有事于太庙。壬 申,合祭天地于圜丘。 按《乐志》:二年郊祀,太常耿秉 奏:“致敬鬼神,以礼乐为本。乐欲其备,音欲其和。今所 用雷鼓之属,正所以祀天致神,而皮革虚缓,声不能 振。应登歌大乐乐器及乐舞工人冠服,有积岁久而 损弊者,宜葺新之。”太常在籍乐工,不给于役,召募百 姓,“罕能习熟。郊祀事重,其乐工亲扈乘舆,和乐雅奏, 期以接天地,享祖宗。请优其日廪,以籍田司钱给之。 乐艺稍精,仍加赏劝。其缘托权要送名充数者,严戢 绝之。”又言:“大礼,前期皇帝朝飨太庙、别庙内安穆、安 恭皇后二室,前此系大臣分诣行事,今既亲诣室祼, 其酌献、升殿所奏乐曲,恐不相协,宜命有司更制。”皆 从之。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闰十月,以吏部尚书郑侨等奏, 祧僖、宣二祖,立别庙,设登歌宫架乐。十二月,上孝宗 庙乐曰《大伦之舞》。

    按《宋史宁宗本纪》,绍熙五年七月即位。“闰十月庚申, 以吏部尚书郑侨等奏,请祧僖、宣二祖,正太祖东向 之位。寻立僖祖别庙,以藏顺、翼、宣三祖之主。十二月 癸酉,上孝宗庙乐曰《大伦》之舞。”甲戌,祔孝宗神主于 太庙。 按《乐志》,宁宗即位,孝宗升祔,祧僖祖,立别庙。 礼官言,“僖祖既仿唐兴圣立为别庙,遇祫则即庙以 享。孟冬祫飨日,合先诣僖祖庙室行礼。其乐舞欲依 每岁别庙五飨设乐礼例,于僖祖添设登歌乐。如僖 庙行礼,就庙殿依次作《登歌乐》,其宫架乐,则于太庙 殿上通作。”诏从之。

    按《文献通考》:宁宗郊庙乐章,除遵用高宗御制十三 章外,多更撰新篇。其《景灵宫降圣》《太庙迎神》《圜坛降 圣》,四声迭奏,旧皆四声,同一歌辞,今始随所奏声各 撰一曲。其三朝朝献乐章,“诣饮福位旧与升殿同,终 献旧典与亚献同。朝飨乐章,《诣室》旧与升殿同,《还位》 旧与入门同,亚终献亦同,今并各制一篇。僖、宣二祖” 既祧,不复用《庙乐》。孝宗、光宗皆用祔庙,后撰乐章,《祫 祭乐章》,僖祖东向,昭、穆以次设十二幄。庆元始祧僖、 宣,别为庙,而就飨奏乐云。

    宁宗庆元二年定寿康宫上寿一用乾道旧制寻册皇后设宫架之乐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二年冬十月戊申,率群臣奉 上寿圣隆慈备福光佑太皇太后、寿成惠慈皇太后、 圣安寿仁太上皇、寿仁太上皇后册宝于慈福寿康 宫。辛亥,册皇后。 按《乐志》:臣僚言:“皇帝因重明圣节, 诣寿康宫上寿举乐,仰体圣主事亲尽孝之志,俯遂 臣子尊君亲上之忱,此国家典礼之大者也。检照典 故,天申节赐御筵在上寿次日,今乃于前一日赐文 武百僚宴,重明上寿,用乐攸始,而臣下听乐乃在君 父之先,义有未安。”遂命改用次日。凡奉上册宝于慈 福寿康宫者,再备乐行礼,一用乾道旧制。寻御文德 殿制册皇后,有司请设宫架之乐,依仪施行。

    庆元六年瑞庆节,宴金使,以光宗慈懿皇后丧,不作 乐。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八月丙申。上大行太上皇后 谥曰慈懿皇后。 按《乐志》:“庆元六年瑞庆节,金使者 至,以执光宗慈懿皇后丧,诏就驿赐御筵,不作乐。”

    嘉定二年明堂大享诏申严乐工之选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明堂大飨。礼 部尚书章颖奏。太常工籍阙少。率差借执役。当亲行 荐飨。或容不根游手出入殿庭。非所以肃仪卫严禁 防也。乞申绍兴、开僖已行禁令。不许用市井替名。显 示惩戒。庶俾骏奔之人小大严洁。以称精禋。”臣僚又 奏:“郊祀登歌列于坛上。簉于上龛。盖在天地祖宗之 侧也。宫架列于午阶下,则百神所同听也。夫乐音莫 尚于和,今丝竹管弦,类有阙断,拊搏佾舞,贱工窭人, 往往垢玩扰杂。宜申严以肃祀事。”皆俞其请。

    嘉定十五年,御大庆殿受宝,备陈宫架《大乐》。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五年春正月庚戌朔,御大庆殿, 受恭膺天命之宝。 按《乐志》,十四年,诏山东河北连 城慕义,殊俗效顺,奉玉宝来献。其文曰:“皇帝恭膺天 命之宝,实惟我祖宗之旧。”乃明年元日,上御大庆殿 受宝,用鼓吹导引,备陈宫架。大乐奏诗三章,一曰《恭 膺天命》,二曰《旧疆来归》,三曰《永清四海》。并奏以太簇宫。

    理宗宝庆元年宁宗祔庙用大安之乐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夏四月辛卯朔,宁宗祔 庙。 按《乐志》:“理宗享国四十馀年,凡礼乐之事,式遵 旧章,未尝有所改作。先是,孝宗庙用《大伦》之乐,光宗 庙用《大和》之乐,至是,宁宗祔庙,用《大安》之乐。”

    绍定三年上皇太后册宝新制乐曲诏以姜夔所进乐议乐章付太常

    按《宋史理宗本纪》,绍定三年十二月丁卯,册命贵妃 谢氏为皇后。癸未,上寿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尊号册 宝 按《乐志》,三年行中宫册礼,并用绍熙元年之典。 及奉上寿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册宝,始新制乐曲行 事。当时中兴六七十载之间,士多叹乐典之久坠,类 欲蒐讲古制以补遗轶。于是姜夔乃进大乐议于朝。 夔言:“绍兴大乐,多用大晟所造,有编钟、镈钟、景钟,有 特磬、玉磬、编磬、三钟、三磬未必相应。埙有大小,箫、篪 篴有长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能合度;琴瑟弦有 缓急、燥湿,轸有旋复,柱有进退,未必能合调。总众音 而言之,金欲应石,石欲应丝,丝欲应竹,竹欲应匏,匏 欲应土,而四金之音又欲应黄钟,不知”其果应否。乐 曲知以七律为一调,而未知度曲之义;知以一律配 一字,而未知永言之旨。黄钟奏而声或林钟,林钟奏 而声或太簇,七音之协四声,各有自然之理。今以平 入配重浊,以上去配轻清,奏之多不谐协,八音之中, 琴瑟尤难。琴必每调而改弦,瑟必每调而退柱,上下 相生,其理至妙,知之者鲜。又琴瑟声微,常见蔽于钟 磬鼓瑟之声,匏竹土声长,而金石常不能以相待,往 往考击失宜,消息未尽。至于歌诗,则一句而钟四击, 一字而竽一吹,未协古人“槁木贯珠之意。况乐工苟 焉占籍,击钟磬者不知声,吹匏竹者不知穴,操琴瑟 者不知弦,同奏则动手不均,迭奏则发声不属。比年 人事不和,天时多忒,由大乐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气 也。宫为君,为父,商为臣,为子,宫商和则君臣父子和。” 征为火,羽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声 衰,火声盛,则可助南而抑北。宫为夫,征为妇,商虽父 宫,实征之子,常以妇助夫,子助母,而后声成文。征盛 则宫唱而有和,商盛则征有子,而生生不穷,“休祥不 召而自至,灾害不祓而自消。圣主方将讲《礼》郊见,愿 诏求知音之士,考正太常之器,取所用乐曲,条理五 音,檃括四声,而使协和。然后品择乐工,其上者教以 金石丝竹匏土诗歌之事;其次者教以戛击干羽四 金之事;其下不可教者汰之。虽古乐未易遽复,而追 还祖宗盛典,实在兹举。”其议雅俗乐,高下不一,宜正 权衡度量。自尺律之法,亡于汉魏,而十五等尺,杂出 于隋唐,正律之外,有所谓倍四之器,银字、中管之号。 今大乐外,有所谓上宫调、下宫调,又有中管倍五者, 有曰羌笛、孤笛,曰双韵十四弦,以意裁声,不合正律, 繁数悲哀,弃其根本,失之太清。有曰夏笛、鹧鸪,曰胡 卢琴、渤海琴,“沉滞抑郁,腔调含糊,失之太浊。故闻其 声者,性情荡于内,手足乱于外。《礼》所谓‘慢易以犯节, 流洒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者也。家自为权衡, 乡自为尺度,乃至于此,谓宜在上明示以好恶。凡作 乐制器者,一以太常所用及文思所颁为准,其他私 为高下多寡者悉禁之。则斯民顺帝之则,而风俗”可 正。其议古乐止用十二宫。周六乐,奏六律,歌六吕,惟 十二宫也。《王大食三侑注》云:“朔日月半,随月用律。”亦 十二宫也。十二管各备五声,合六十声,五声成一调, 故十二调。古人于十二宫,又特重黄钟一宫而已。齐 景公作征、招、角、招之乐,师涓、师旷有清商、清角、清征 之操。汉魏以来,燕乐或用之雅乐,未闻有以商、角、征、 羽为调者,惟迎气有五引而已。《隋书》云:“梁、陈雅乐,并 用宫声”是也。若郑译之八十四调,出于苏祗婆之琵 琶。大食、小食、般涉者,番语;伊州、石州、甘州、婆罗门者, 番曲;绿腰、诞黄龙、新水调者,华声。而用番乐之节奏, 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凡有催衮 者,皆番曲耳,法曲无是也。且其名八十四调者,其实 则有黄钟、太簇、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宫、 商、羽而已,于其中又阙太簇之商、羽焉。国朝大乐诸 曲,多袭唐旧。窃谓以十二宫为雅乐,周制可举;以八 十四调为宴乐,番部不可杂。郊庙用乐,咸当以宫为 曲。其间皇帝升降、盥洗之类,用黄钟者,群臣以太簇 易“之。此周人王用王夏,公用骜夏之义也。”其议登歌 当与奏乐相合,《周官》乐奏,取阴阳相合之义。歌者,登 歌、彻歌是也;奏者,金奏、下管是也。奏六律主乎阳,歌 六吕主乎阴,声不同而德相合也。自唐以来始失之。 故赵慎言云:“祭祀有下奏太簇、上歌黄钟,俱是阳律, 既违礼经,抑乖会合。今太常乐曲,奏夹钟者奏阳歌 阴,其合宜歌《无射》,乃或歌《大吕》;奏函钟者奏阴歌阳, 其合宜歌《蕤宾》,乃或歌《应钟》;奏黄钟者奏阳歌阴,其 合宜歌《大吕》,乃杂歌《夷则》、夹钟、仲吕、无射矣。苟欲合 天人之和,此所当改。”其议祀享惟登歌、彻豆当歌《诗古之乐或奏以金,或吹以管,或吹以笙,不必皆歌《诗》。 周有九夏,钟师以钟鼓奏之,此所谓“奏以金”也。大祭 祀登歌既毕,下管《象武》。管者,箫篪篴之属,象《武》,皆诗 而吹其声,此所谓“吹以管”者也。周六笙诗,自南陔皆 有声而无其诗,笙师掌之,以供祀飨,此所谓“吹以笙” 者也。周升歌《清庙》,彻而歌《雍》诗,一大祀惟两歌诗,汉 初此制未改,迎神曰嘉至,皇帝入曰永至,皆有声无 诗,至晋“始失古制。既登歌有诗,夕牲有诗,飨神有诗, 迎神、送神又有诗。隋唐至今,诗歌愈富,乐无虚作。谓 宜仿周制,除登歌、彻歌外,繁文当删,以合于古。”其议 作鼓吹曲,以歌祖宗功德。古者祖宗有功德必有诗 歌,《七月》之《陈王业》是也,歌于军中。周之《恺乐》,《恺歌》是 也。汉有《短箫铙歌》之曲凡二十二篇,军中谓之骑吹, 其曲曰《战城南》《圣人出》之类是也。魏因其声,制为《克 官渡》等曲十有二篇。晋亦制为《征辽东》等曲二十篇。 唐柳宗元亦尝作为铙歌十有二篇,述高祖、太宗功 烈。我朝太祖、太宗平僭伪一区宇,真宗一戎衣而却 契丹,仁宗海涵春育,德如尧、舜。高宗再造大功,上俪 祖宗,愿诏文学之臣,追述功业之盛,作为歌诗,使知 乐者协以音律,领之太常,以播于天下。夔乃自作《圣 宋铙歌曲》:宋受命曰“上帝命”,平上党曰“河之表”,定维 扬曰“淮海清”,取湖南曰“沅之上”,得荆州曰“皇威畅”,取 蜀曰“蜀土邃”,取广南曰“时雨霈”,下江南曰“望锺山”,吴 越献国曰“大哉仁”,漳、泉献土曰“讴歌归”,克河东曰“伐 功继”,征澶渊曰《帝临墉》,《美仁治》曰《维四叶》,歌中兴曰 《炎精复》,凡十有四篇,上于尚书省。书奏,诏付太常。然 夔言为乐必定黄钟,迄无成说。其议今之乐,极为详 明,而终谓古乐难复,则于乐律之原有未及讲。其后 朱熹深悼先王制作之湮泯,与其友武夷蔡元定相 与讲明,反复参订,以究其归极。熹在庆元经筵,尝草 奏曰:“自秦灭学,礼乐先坏,而乐之为教,绝无师受。律 尺短长,声音清浊,学士大夫莫知其说,而不知其为 阙也。望明诏许臣招致学徒,聚礼乐诸书,编辑别为 一书,以补六艺之阙。”后修礼书,定为《钟律》《乐制》等篇, 垂宪言以贻后人。盖宋之乐议,因时迭出,其乐律高 下不齐,俱有原委。建隆初用王朴乐,艺祖一听,嫌其 太高,近于哀思,诏和岘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旧 乐始和畅。至景祐、皇祐间,访乐议乐之诏屡颁,于是 命李照改定雅乐,比朴下三律。照以纵黍累尺,虽律 应古乐,而所造钟磬,才中太簇,乐与器自相矛盾。阮 逸、胡瑗复定议,止下一律,以尺生律,而黄钟律短,所 奏乐声复高。元丰中,以杨杰条乐之疵,召范镇、刘几 参定。几、杰所奏,下旧乐三律。范镇以为声杂郑、卫,且 律有四釐六毫之差,太簇为黄钟,宫商易位,欲求真 黍以正尺律。造乐来献,复下李照一律。至元祐廷奏, 而诏奖之。初,镇以房庶所得《汉书》,其言黍律异于他 本,以大府尺为黄帝时尺,司马光力办其不然。镇以 周釜、汉斛为据,光谓“釜本《考工》所记,斛本刘歆所作, 非《经》不足法。”镇以所收开元中笛及方响合于仲吕, 校太常乐下五律,教坊乐下三律。光谓此特开元之 仲吕,未必合于后夔。力止镇勿奏所为乐。光与镇平 生大节,不谋而同,惟钟律之论,往返争议,凡三十馀 年,终不能以相一。是时,濂、洛、关辅诸儒继起,远派圣 传,义理精究。周惇颐之言《乐》,有曰:“古者圣王制礼法, 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太和,万物咸若,乃作乐 以宣八风之气,乐声淡而不伤,和而不淫,淡则欲心 平,和则躁心释,德盛治至道配天地,古之极也。后世 礼法不修,刑政苛紊,代变新声,导欲增悲,故有轻生 败伦不可禁者矣。乐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 化,今以长怨。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至治者远哉! 程颐有曰:“律者,自然之数。先王之乐,必须律以考其 声。尺度权衡之正,皆起于律。律管定尺,以天地之气 为准,非秬黍之比也。律取黄钟,黄钟之声,亦不难定。 有知音者,参上下声考之,自得其正。”张载有曰:“声音 之道与天地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木气盛则金气衰, 乃此理自相应。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 知。律吕有可求之理,惟德性深厚者能知之。”此三臣 之学,可谓穷本知变,达乐之要者矣。熹与元定盖深 讲于其学者,而研覃真积,述为成书。元定先究律吕 本原,分其篇目,又从而证辨之。《黄钟篇》曰:“天地之数, 始于一,终于十。其一三五七九为阳,九者阳之成也; 其二四六八十为阴,十者阴之成也。黄锺者,阳声之 始,阳气之动也,故其数九。分寸之数,具于声气之先, 不可得而见,及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 而后数始形焉。均其长,得九寸;审其围,得九分;积其 实,得八百一十分。长九寸,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是 为“律本。”度量权衡于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损益焉。

    其《证辨》曰:“古者考声候气,皆以声之清浊、气之先后求黄钟也。夫律长则声浊而气先至,律短则声清而气后至,极长极短则不成声而气不应。今欲求声气之中而莫适为准,莫若且多截竹以拟黄。”

    “钟之管,或极其短,或极其长,长短之内,每差一分而为一管,皆即以其长权为九寸,而度围径如黄钟之法焉。更迭以吹,则中声可得;浅深以别,则中气可验。” 苟声和气应,则黄钟之为黄钟者信矣。黄钟信,则十一律与度量权衡者得矣。后世不知出此,而惟尺之求。晋氏而下,多求之金石,梁、隋以来,又参之秬黍。至王朴专恃累黍,金石亦不复考。夫金石真伪,固难尽信,而秬黍长短大小不同,尤不可恃。古人谓“子谷秬黍中者实其龠” ,是先得黄钟,而后度之以黍,以见周径之度,以生度量权衡之数而已,非律生于黍也。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亦求之声气之元,而毋必之于秬黍,斯得之矣。

    《黄钟生十一律篇》曰:“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皆下生, 丑卯、巳未、酉、亥六阴辰皆上生。阳数以倍者,三,分本 律而损其一也。阴数以四者,三,分半律而增其一也。 六阳辰当位,自得六阴位以居其冲。其林钟、南吕、应 钟三吕,在阴无所增损。其大吕、夹钟、仲吕三吕,在阳 则用倍数,方与十二月之气相应。盖阴阳自然之理” 也。

    其《证辨》曰:“按《吕氏淮南子》与司马氏《律书》《汉前志》不同,虽大吕、夹钟、仲吕用倍数则一,然《吕氏淮南》不过以数之多寡为生之上下,律吕阴阳错乱而无伦,非其本法也。”

    《十二律篇》曰:“按十二律之实,约以寸法,则黄钟、林钟、 太簇得全寸。约以分法,则南吕、姑洗得全分。约以釐 法,则应钟、蕤宾得全釐。约以毫法,则大吕、夷则得全 毫。约以丝法,则夹钟、无射得全丝。约至仲吕之实,十 三万一千七十二。以三分之,不尽二算,其数不行。此 律之所以止于十二也。”

    其《证辨》曰:“黄钟为十二律之首,他律无大于黄钟,故其正声不为他律役。至于大吕之变宫,夹钟之羽,仲吕之征,蕤宾之变征,夷则之角,无射之商,自用变律半声,非复黄钟矣。此其所以最尊而为君之象。然亦非人所能为,乃数之自然,他律虽役之而不可得也。此一节,最为律吕旋宫用声之纲领也。”

    《变律篇》曰:“十二律各自为宫,以生五声二变。其黄钟、 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则能具足。至蕤宾、大 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六律,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 吕、姑洗、应钟六律之声。少下不和,故有变律。律之当 变者有六: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变律者,其 声近正律,而少高于正律,然后洪纤、高下,不相夺伦。” 变律非正律,故“不为宫。”

    其《证辨》曰:“十二律循环相生,而世俗不知三分损益之数,往而不返。仲吕再生黄钟,止得八寸七分有奇,不成黄钟正声。京房觉其如此,故仲吕再生,别名执始,转生四十八律。不知变律之数,止于六者,出于自然,不可复加,虽强加之,亦无所用也。房之所传,出于焦氏,焦氏卦气之学,亦去四而为六十,故其推律必” 求合此数,不知数之自然,在律不可增,于卦不可减也。何承天、刘焯讥房之病,乃欲增林钟已下十一律之分,使至仲吕反生黄钟,还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之数,则是惟黄钟一律成律,他十一律皆不应三分损益之数,其失又甚于房。

    《律生五声篇》曰:“宫声八十一,商声七十二,角声六十 四,征声五十四,羽声四十八。”按黄钟之数,九九八十 一,是为五声之原。三分损一,以下生征,征三分益一, 以上生商,商三分损一,以下生羽,羽三分益一,以上 生角。至角声之类六十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算,数不 可行。此声之数所以止于五也。

    其《证辨》曰:“《通典》曰:‘黄钟为均,用五声之法,以下十一辰,辰各有五声,其为宫商之法亦如之。辰各有五声,合为六十声,是十二律之正声也。夫黄钟一均之数,而十一律于此取法焉。以十二律之宫长短不同,而其臣、民、事、物、尊卑,莫不有序而不相乱,良以是耳。沈括不知此理,乃以为五十四在黄钟为征,在夹钟为角,在仲吕为商’” 者,其亦误矣。俗乐之有清声,略知此意,但不知仲吕反生黄钟,黄钟又次林钟,再生太簇,皆为变律,已非黄钟、太簇之清声耳。胡瑗于四清声皆小其围径,则黄钟、太簇二声虽合,而大吕、夹钟二声又非半律之半。且自夷则至应钟四律,皆以次而小其径围以就之,遂使十二律五声皆有不得其正者,李照、范镇止用十二律,则又未知此理。盖乐之和者,在于三分损益;乐之辨者,在于上下相生。若李照、范镇之法,其合于三分损益者则和矣。自《夷则》已降,其臣民事物,岂能尊卑有辨而不相凌犯乎?晋荀勖之笛,梁武帝之《通》,皆不知而作者也。

    《变声篇》曰:“变宫声四十二,变征声五十六。五声宫与商,商与角,征与羽,相去各一律。至角与征,羽与宫,相 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达。 故角、征之间,近征收一声,比征少下,故谓之变征;羽 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高于宫,故谓之变宫。角声之 实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等,既不可行,当有以” 通之。声之变者二,故置一而两三之,得九,以九因角 声之实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损益,再生变 征、变宫二声,以九归之,以从五声之数,存其馀数以 为强弱。至变征之数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尽 二算,其数又不行,此变声所以止于二也。变宫、变征, 宫不成宫,征不成征,《淮南子》谓之“和谬”,所以济五声 之不及也。变声非正声,故不为谬。

    其《证辨》曰:“宫羽之间有变宫,角、征之间有变征,此亦出于自然。《左氏》所谓七音,《汉前志》所谓七始是也。然五声者正声,故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至二变声则不比于正音,但可济其所不及而已。然有五声而无二变,亦不可以成乐也。”

    《八十四声篇》曰:“黄钟不为他律役,所用七声,皆正律, 无空积,忽微。自林钟而下,则有半声,大吕、太簇一半 声,夹钟、姑洗二半声,蕤宾、林钟四半声,夷则、南吕五 半声,无射、应钟为六半声,中吕为十二律之穷三变 声也。自蕤宾而下,则有变律,蕤宾一变律,大吕二变 律,夷则三变律,夹钟四变律,无射五变律,中吕六变” 律也。皆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故黄钟独为声气之 元。虽十二律、八十四声,皆黄钟所生,然黄钟一均,所 谓纯粹中之纯粹者也。八十四声,正律六十三,变律 二十一。六十三者,九七之数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数 也。《六十调篇》曰:“十二律还相为宫,各有七声,合八十 四声,宫声十二,商声十二,角声十二”,征声十二,羽声 十二,凡六十声,为六十调。其变宫十二,在羽声之后, 宫声之前;变征十二,在角声之后,征声之前。宫征皆 不成,凡二十四声,不可为调。黄钟宫至夹钟羽并用 黄钟起调,《黄钟毕曲》大吕宫至姑洗羽并用大吕起 调,《大吕毕曲》太簇宫至仲吕并用太簇起调,《太簇毕 曲》夹钟宫至蕤宾羽并用夹钟起调;《夹钟毕曲》姑洗 宫至林钟羽并用姑洗起调;《姑洗毕曲》仲吕宫至夷 则羽并用仲吕起调;《仲吕毕曲》蕤宾宫至南吕羽并 用蕤宾起调;《蕤宾毕曲》林钟宫至无射羽并用林钟 起调;《林钟毕曲》《夷则宫》至应钟羽并用夷则起调;《夷 则毕曲》南吕宫至黄钟羽并用南吕起调;《南吕毕曲》 无射宫至大吕羽,并用无射起调;无射毕曲、应钟宫 至太簇羽,并用应钟起调、应钟毕曲是为六十调。六 十调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黄钟也。黄钟生十二 律,十二律生五声二变,五声各有纪纲,以成六十调。 六十调皆黄钟损益之变也。宫、商、角三十六调,老阳 也;其征、羽二十四调,老阴也,调成而阴阳“备也。”或曰: “日辰之数,由天五地六,错综而生;律吕之数,由黄钟 九寸,损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数之成,则日有六甲,辰 有五子,为六十日;律;吕有六律五声,为六十调。若合 符节,何也?”曰:“即所谓调成而阴阳备也。夫理必有对 待,数之自然也。以天五地六,合阴与阳言之,则六甲 五子,究于六十,其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以“《黄钟》 九寸,纪阳不纪阴”言之,则六律五声,究于六十,亦三 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盖一阳之中,又自有阴阳也。 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与于此。

    其证辨曰:“‘《礼运》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孔氏疏曰:‘黄钟为第一宫,至仲吕为第十二宫,各有五声,凡六十声。声者,所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领。夫《礼运》所谓还相为宫也。《周礼大司乐》:‘祭祀不用商,推宫、角、征、羽四声。古人变宫、变征不为调。《左氏传》曰:‘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以二变声之不可为调也。后’’” 世以变宫变征参而为八十四调。其亦不考矣。

    《候气篇》曰:“以十一律分配节气,按历而俟之。其气之 升,分毫丝忽,随节各异。夫阳生于复,阴生于姤,如环 无端。今律吕之数,三分损益,终不复始,何也?”曰:“阳之 升始于子午,虽阴生,而阳之升于上者未己,至亥而 后穷上反下。阴之升始于午,子虽阳生,而阴升于上 亦未已,至巳而后穷上反下。律于阴则不书,故终不” 复始也。是以升阳之数,自子至巳差强,在律为尤强, 在吕为差弱,自午至亥渐弱,在律为尤弱,在吕为差 强。分数多寡,虽若不齐,然而丝分毫别,各有条理,此 气之所以飞灰,声之所以中律也。或曰:“《易》以道阴阳, 而律不书阴,何也?”曰:《易》尽天下之变,善恶无不备。律 致中和之用,止于至善者也。以声音之大而至于雷 霆,细而至于蠛蠓,无非声也,《易》则无不备也。律则写 其所谓黄钟一声而已,虽有十二律、六十调,然实一 黄钟也。是理也,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则喜 怒哀乐未发与发而中节,此圣人所以一天人赞化 育之道也。

    其《证辨》曰:“律者阳气之动。阳声之始。必声和气应。”

    “然后可以见天地之心。” 今不此之务,乃区区于秬黍之纵横,古律之大小,其亦难矣。然非精于历数,则气节亦未易正。

    至于审度量,谨权衡,会萃古今,辨析尤详,皆所以参 伍而定黄钟为中声之符验也。朱熹深好其书,谓“国 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将审音协律,以谐神人。”受诏典 领之臣,宜得此书奏之,以备东都郊庙之乐。熹定《钟 律》《诗乐》《乐制》《乐舞》等篇,汇分于所修《礼书》中,皆聚古 乐之根源,简约可观。而钟律分前、后篇,其前篇为条 凡七:一曰《十二律阴阳辰位相生次第之图》,二曰《十 二律寸》分厘毫丝忽之数,三曰《五声五行之象》清浊 高下之次,四曰《五声相生损》益先后之次,五曰变宫 《变征二变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变》倍半之法,七 曰《旋宫八十四声六十调之图》。其后篇为条凡六,一 曰明五声之义,二曰明十二律之义,三曰律寸旧法, 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黄钟分寸数法》,六曰《黄钟生十 一律数》,大概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绎,尢为明邃。其 乐制汇于《王朝礼》,其乐舞汇于《祭礼》,上下千载,旁搜 远绍,昭示前圣礼乐之非迂,而将期古乐之复见于 今,熹盖深致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