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第180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八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一百八十卷目录
赦宥部纪事
赦宥部杂录
赦宥部外编
祥刑典第一百八十卷
赦宥部纪事
《新序》:里凫须,晋公子重耳之守府者也。公子重耳出 亡于晋,里凫须窃其宝而逃。公子重耳反国,立为君。 里凫须造门愿见文公。方沐,其谒者复,文公握发而 应之曰:“吾凫须邪?”曰:“然。”谓凫须曰:“若犹有以面目而 复见我乎?”谒者谓里凫须,凫须对曰:“臣闻之:沐者其 心覆,心覆者言悖。君意沐耶?何悖也?”谒者复。文公见 之,曰:“若窃我货宝而逃,我谓汝犹有面目而见我邪? 汝曰君何悖也?是何也?”凫须曰:“然。君反国,国之半,不 自安也。君宁弃国之半乎?其宁有全晋乎?”文公曰:“何 谓也?”凫须曰:“得罪于君者,莫大于凫须矣。君谓赦凫 须,显出以为右。如凫须之罪重也,君犹赦之,况有轻 于凫须者乎?”文公曰:“闻命矣。”遂赦之。明日,出行国使 为右翕,然晋国皆安。
《晏子外篇》:景公登箐室而望,见人有断雍门之橚者, 公令吏拘之,顾谓晏子趣诛之。晏子默然不对。公曰: “雍门之橚,寡人所甚爱也,此见断之故,使夫子诛之, 默然而不应,何也?”晏子对曰:“晏闻之,古者人君出则 辟道十里,非畏也;冕前有旒,恶多所见也;纩纮珫耳, 恶多所闻也;大带重半钧,舄履倍重,不欲轻也。刑死 之罪,日中之朝,君过之则赦之。婴未尝闻为人君而 自坐其民者也。”公曰:“赦之,无使夫子复言。”
《孔子家语》:“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狴狱 也〉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正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 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为国家必先以孝’。余今 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 告孔子,孔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 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 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也?上教之不行,罪不在 民”故也。
《史记·越世家》:陶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 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 视之,乃装黄金千镒,以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遣其 少子。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长子曰:‘家督, 今弟有罪,大人不遣,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不 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庄生入见 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曰:“今为奈何?”庄 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王乃使使封三钱之府长 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无所为也。乃复 见庄生曰:“弟今自赦,故辞去。”生知其意,曰:“自入室取 金。”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出,道路皆 言陶之富人朱公子杀人囚楚,其家”多将金贿王左 右,王非能恤楚而恩赦,乃以陶朱公子故也。楚王大 怒,令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艾子后语齐大夫邾石父谋叛宣王,诛之,欲灭其族。 邾之族大以蕃聚而谋曰:“他人之言,王必不内。惟艾 先生辨而有宠,盍往祈焉?”举族拜于艾子之庭,涕泗 以请。艾子笑曰:“是不难,诸公但具一绳来,立可免祸。” 邾氏以为戏言,亦不敢诘。退而索绹以馈。艾子怀其 三尺以见王曰:“邾石父包藏祸心,王肆诸市,当矣。然 为之者,石父一人耳,其宗族何辜,而王欲尽歼之,无 乃非仁君之用心乎?”宣王曰:“此非寡人意也,先王之 律,有明训也。《政典》曰:‘与叛同宗者,杀无赦’。是以寡人 不敢曲宥,以伤先王之法。”艾子顿首曰:“臣亦知王之 不得已也。窃有一说,往年公子巫以邯郸降秦,非大 王之母弟乎?以是而言,大王亦叛臣之族,理合随坐。 臣有短绳三尺,敢献于下执事,请大王即日引决,勿 惜一身,而伤先王之法。”王笑而起曰:“先生且休,寡人 赦之矣。”
《汉书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二月诏曰:“燕王卢绾与吾 有故,爱之如子。闻与陈豨有谋,吾以为亡。有故,使人 迎绾,绾称疾不来,谋反明矣。燕吏民非有罪也。赐其 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级,与绾居,去来归者赦之。” 《文帝本纪》三年七月诏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 民为大逆。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城邑降 者”,皆赦之;复官爵;与王兴居去来者亦赦之。八月,虏 济北王兴居自杀,赦诸与兴居反者。
《景帝本纪》:三年“正月,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 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 赦天下。二月,破七国。六月,诏曰:‘迺者吴王濞等为逆,
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武帝本纪》:“元光六年春,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 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 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 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间者匈奴数寇边 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 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 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少吏小吏也〉犯禁用兵 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 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 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 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繇。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 者。”
元封六年三月益州昆明反赦京师亡命令从军遣 拔胡将军郭昌将以击之。
《昭帝本纪》元凤元年十月诏曰:“燕王迷惑失道,前与 齐王子刘泽等为逆,抑而不扬,望王反道自新。今乃 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王及公主皆自 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 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皆免为庶人。其吏 为桀等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除其罪。”
《宣帝本纪》:地节四年“七月,大司马霍禹谋反,诏曰,迺 者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 谋为大逆。朕以大将军故,抑而不扬,冀其自新。今大 司马博陆侯禹与母宣城侯夫人显及从昆弟冠阳 侯云、乐平侯山、诸姊妹婿度辽将军范明友、长信少 府邓广、汉中郎将任胜、骑都尉赵平、长安男子冯殷” 等谋为“大逆”,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 后,谋毒太子,欲危宗庙,逆乱不道,咸伏其辜。诸为霍 氏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皆赦除之。
《后汉书吴汉传》:“汉病笃,车驾亲临,问所欲言。对曰:‘臣 愚,无所知识,惟愿陛下慎无赦而已’。”
《董宣传》:“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 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 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 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 丹宗族亲党三十馀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宣以丹 前附王莽,虑交通海贼,乃悉收系剧狱,使门下书佐” 水丘岑尽杀之。青州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诣 廷尉,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及当出刑,官属具馔送 之,宣乃厉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 车而去。时同刑九人,次应及宣。光武驰使驺骑特原 宣刑,且令还狱。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宣具以状对, 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使者以 闻,有诏左转宣怀令,令青州勿案岑罪。
《周纡传》:“纡为人刻削少恩,好韩非之术。少为廷尉史, 迁博平令。以威名迁齐相,专任刑法。后坐杀无辜,复 左转博平令。建初中,为渤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辄隐 闭不出,先遣使属县尽决刑罪,乃出诏书。坐征诣廷 尉,免归。”
《谰言长语》:“西京赵岐避难安丘,孙嵩年二十馀,游市 见岐察非常人,停车呼与共载。密问岐,岐以实告,遂 与俱归,藏复壁中。数年后,诸唐死,岐因赦乃出,在壁 作《孟子章句》。”
《汉中士女志》:陈纲,字仲卿,成固人也。少与同郡张宗 受学南阳,以母丧归。宗为安众刘元所杀,纲免丧,往 复之。值元醉卧还,须醒乃杀之。自拘有司,会赦免。 《梓潼士女志》:敬扬涪郭孟妻,杨文之女也。始生失母。 八岁,父为梁盛所杀,无宗亲,依外祖郑行。年十七,适 孟。孟与盛有旧,盛数往来孟家,敬扬涕泣谓孟曰:“盛 凶恶薄命,为女非男比,但恶仇未报,未尝一日忘也。 虽妇人拘制,然父子恩深,恐卒狂惑,益君祸患,君宜 疏之。”孟以告盛,盛不纳。汉安元年,盛至孟家,敬扬以 大杖打杀盛,将自杀,孟止之,与俱逃。涪令双胜出追, 闻其故而止安、尉二门,会赦得免。中平四年,涪令向 遵为立图表之。
《后汉书度尚传》:“尚为荆州刺史,见胡兰馀党南走苍 梧,惧为己负,乃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于是征交 趾刺史张磐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磐不肯出 狱,方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磐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 何也’?磐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馀党散 入交趾。磐身膺甲胄,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 馀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磐先言,怖畏 罪戾,伏奏见诬。磐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 受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磐实不辜,赦无所 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敝鬼。 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足明真伪’。”廷尉以其状上 诏书征尚到廷尉辞穷受罪,以先有功得原。
《党锢传》:河内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 李膺为河南尹,督捉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怀愤 疾,竟案杀之《董卓传》:“卓使牛辅以兵屯陕,辅其校尉李傕、郭汜以 王允、吕布杀董卓故,忿怒并州人,其在军者皆诛杀 之。傕等恐,乃遣使诣长安,求乞赦免。王允以为一岁 不可再赦,不许之。傕等各相谓曰:‘京师不赦我,我当 以死决之。若攻长安,克则得天下矣;不克,则抄三辅 妇女财物,西归乡里,尚可延命’。”众以为然。
《太平御览·李燮别传》曰:燮常逃亡,匿临淄为酒家佣。 灵帝即位,时月经阴道晕五车。史官曰:“有流星升汉 而北,阳芒迫卯,荧惑入大角,犯帝座,其占当有大臣 被诛者。故太尉李固,西土人,占在固。今月经阴道晕 五车,宜有赦令,以除此异。”上感此变,大赦天下,求公 子孙,酒家具车乘,厚送之。
《海内先贤传》曰:王允,字子师。诛董卓。卓将郭汜、李傕 等闻卓死,引兵还围长安,燔掠宫省,死者万数。大赦 天下。允忠节,三朝更赦书,云:“其射虎营宫阙,不从此 令。”是日遂及于难。
《蜀志孟光传》:“光迁大司农。延熙九年秋,大赦,光于众 中责大将军费袆曰,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 有也。衰弊穷极,必不得已,然后乃可权而行之耳。今 主上仁贤,百僚称职,有何旦夕之危,倒悬之急,而数 施非常之恩,以惠奸宄之恶乎?又鹰隼始击,而更原 宥有罪,上犯天时,下违人理。老夫耄朽,不达治体,窃” 谓斯法难以经久,岂具瞻之高美。所望于明德哉。袆 但顾谢踧踖而已。
《文士传》:“刘桢字公干,少有才辨,常豫魏文帝座,见甄 后不伏。武帝尝怒,配上方。武帝辇至上方观作署,桢 故匡坐正色,磨石不仰。武帝问曰:‘石何如’?桢因得喻 己自理,乃跪曰:‘石出自荆山元岩之巅,外有五色之 章,内有含和之性,磨之不莹,雕之不增美,禀气坚贞, 受兹自然。顾其理枉屈纡绕,犹不得中。武帝顾左右’” 大笑,即日还宫,赦桢,复署吏。
《魏志陈留王本纪》:咸熙元年:“正月,锺会反于蜀,为众 所讨。二月辛卯,特赦诸在益土者。”
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三丈馀迹,长三 尺二寸,白发著黄单衣黄巾拄杖呼民《王始语》云:“今 当太平。”九月乙未大赦。
《吴志吕蒙传》:“蒙疾发,孙权时在公安,迎置内殿,治护 万方,病中瘳,为下赦令。”
《孙霸传》:“霸赐死,霸二子:基、壹。五凤中封基为吴侯,壹 宛陵侯。基侍孙亮在内,太平二年,盗乘御马,收付狱。 亮问侍中刁元曰:‘盗乘御马,罪云何’?元对曰:‘科应死, 然鲁王早终,惟陛下哀原之’。亮曰:‘法者,天下所共,何 得阿以亲故邪?当思惟可以释此者,奈何以情相迫 乎’?元曰:‘旧赦有大小,或天下亦有千里、五百里,赦随 意所及。亮曰:‘解人不当尔邪’’?”乃赦宫中基以得免。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五年,西平人麹路伐登闻鼓,言 多妖谤,有司奏弃市。帝曰:‘朕之过也’。”舍而不问。 《太平御览》,郭子曰:“孙秀降晋,武帝厚存宠之,妻以姨 妹蒯氏,室家甚睦。妻尝怒秀,骂为貉子,秀大不平,遂 出不复入。蒯氏自悔责,遂请救于帝。时大赦”,群臣咸 见。既出,帝独留秀,从容言:“天下旷荡,蒯夫人可得从 其例否?”秀免冠谢,遂为夫妇如初。
《晋纪》曰:庶人杨氏幽于金墉城,陈留董仲道游于太 学,喟然而叹曰:“建斯室也,何为者乎?每见国家赦书, 谋反大逆皆除,其杀祖父母、父母者不除,以为道法 所不容也。何今日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以至此事乎? 天理既惑,大乱将作矣!”顾谓谢鲲、阮千里等曰:“《易》称: ‘知几其神’。卿等可各深逃。”乃自荷担妻子,推鹿车以 入于山,莫知所终。
《册府元龟》:“张茂,凉州牧实之弟。晋太兴三年,实为关 沙等所害,州人推茂为凉州牧,乃诛关沙及党与数 百人,赦其境内。”
骏,茂之弟。晋大宁三年,黄门侍郎史淑在姑臧,拜骏 为凉州牧、西平公,骏赦其境内。其后刘曜遣将刘裔 入据振武,河西大震,遣皇甫该御之,赦其境内。 重华,骏之子,晋永和二年,自称持节、大都督、大尉、护 羌校尉、凉州牧、西平公、假凉王,赦其境内。
祚重华之庶兄晋永和十年废重华之子耀灵僭称 帝号赦殊死已下。
元靓重华之子晋永和十二年自号大都督大将军 校尉凉州牧西平公赦其境内。
前赵刘元海晋永兴元年僭即汉王位赦其境内永 嘉二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是年迁都平阳汾水 中得玉玺文曰:“有新保之”盖王莽时玺也。得者因增 “泉海光”三字元海以为己瑞大赦境内。
聪,元海之子,晋永嘉四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嘉 平中,以太庙新成,改元建元,大赦境内。及刘曜陷长 安外城,愍帝使侍中宋敞送笺于曜。帝出降,至平阳, 使子粲告于太庙,改年麟嘉,大赦境内。后聪杀太弟, 又立粲为太子,大赦殊死已下。
粲,聪之子。太兴元年嗣伪位,大赦境内曜,元海之族子,晋太兴元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 惟靳准一门不在赦例。是年,缮宗庙社稷、南北郊,大 赦境内殊死已下。后终南山摧,长安人刘终于摧所 得白玉,方一尺,有文字曰:“皇亡皇亡,败赵昌,井水竭, 构五梁,㗁酉小襄,困嚣丧。呜呼呜呼!赤牛奋矧,其尽 乎!”时群臣咸贺,以为勒灭之征。曜大悦,斋七日后受 之于太庙。又大赦境内,及葬其父墓号永垣陵,葬妻 羊氏墓号显平陵。大赦境内殊死已下。又尝因疾瘳, 曲赦长安殊死已下。咸和三年,躬亲二郊,饬缮神祠, 望秩山川,靡不周及。大赦殊死已下,复百姓租税之 半。
后赵石勒,晋太兴二年即伪赵王位,赦殊死已下称 元年。至十一年,茌平获黑兔,献之于勒,于是大悦,赦 境内,改元太和。三年,僭即皇帝位,改元建平,大赦境 内。其后泰州送白兽、白鹿,荆州送白雉、白兔。济阴木 连理,甘露降苑乡。勒以休瑞并臻,遐方慕义,赦三岁 刑已下,均百姓去年租调,特赦凉州殊死。勒南郊有 白气自坛属天,勒大悦,还宫,赦四岁刑。勒又耕籍田; 还宫,赦五岁刑。
弘勒之子晋咸和七年嗣伪位改元延熙赦其境内 殊死已下。
季龙,勒之弟。晋咸康元年,废石弘称居摄赵天王,改 元建武,赦其境内。是年,迁伪邺宫,澍雨周洽,季龙大 悦,赦殊死已下。二年,使牙门将张弥徙雒阳锺簴、九 龙、翁仲、铜驼、飞廉于邺。季龙大悦,赦二岁刑。三年,僭 称大赵天王,即位于南郊,大赦殊死已下。六年,大旱, 季龙下书曰:“前以丰国、渑池二冶初建,徙刑徒配之, 权救时务,而主者循为常法,致起怨声。自今罪犯流 徒,皆当申奏,不得辄配也。京狱见囚,非手杀人,一皆 原遣”,其日澍雨。永和五年,僭即皇帝位于南郊,大赦 境内,建元曰泰宁。
遵季龙之子晋永和六年僭即皇帝位于大武殿前 大赦殊死已下。
鉴亦季龙之子晋永和六年篡遵即伪位大赦殊死 已下。
冉闵晋永和六年杀石鉴僭即皇帝位于南郊大赦 改国号《大魏》。
后蜀李特晋大安元年自称益州牧都督梁益二州 诸军事大将军大都督赦其境内。
雄,特之子,既克成都,诸将固请雄即尊位,以晋永兴 元年僭称成都王,赦其境内。是年僭即帝位,赦其境 内。其后遣镇南任回征木落,分宁州之援。宁州刺史 尹奉降,遂有南中之地。雄于是赦其境内,又执梓潼 太守谯登,遂乘胜进军,讨文硕,害之。雄大悦,赦其境 内。
期,雄第四子,晋咸和九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 寿,特弟《骧》之子。晋咸康四年僭即伪位,赦其境内。 势,寿之子,晋咸康八年嗣伪位,赦其境内。太保李奕 自晋寿举兵反之,蜀人多有从者,众至数万。势登城 距战,奕单骑突门,门者射而杀之,众乃溃散。势既诛 奕,大赦境内,改元嘉宁。
前燕慕容皝晋咸康三年僭即王位赦其境内 隽皝之子也。晋永和五年嗣伪燕王赦其境内八年 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其后太子死立次子𬀩为皇 太子赦其境内。
𬀩,隽之子,晋升平四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是岁 太师慕容根谋为乱,于是使其侍中皇甫真、护军傅 颜收根等于禁中斩之,大赦境内。
后燕慕容垂晋太元十一年僭即帝位赦其境内 宝垂之子太元二十一年嗣伪位大赦境内。
盛宝之子晋隆安二年以《长乐王》称制赦其境内是 年僭即帝位大赦殊死已下其后立子辽西公为太 子赦殊死已下。
熙垂之子嗣伪位赦殊死已下其后立贵嫔符氏为 皇后赦殊死已下。
云宝之养子晋义熙二年僭即天王位复姓高氏大 赦境内殊死已下。
南燕慕容德晋隆安四年僭立为燕王大赦境内殊 死已下称元年四年僭即皇帝位于南郊大赦。义熙 元年立兄子超为太子大赦境内子为父后者人爵 二级。
超,德之兄子。晋义熙元年僭即伪位,大赦境内。其后 祀南郊,将登坛,有兽大如马,状类鼠而色赤,集于圜 丘之侧,俄而不知所在。须臾大风暴起,天地昼昏,其 行宫羽仪皆震裂。超密问于太史令成公绥,对曰:“陛 下信用奸臣,诛戮贤良,赋敛繁多,事役殷苦所致。”超 惧而大赦。
北燕冯跋晋太元二十年僭称天王于昌黎赦其境 内。
前秦苻健,晋永和七年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境内死 罪生。《健》第三子,晋永和十二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 《坚生》之从弟,晋升平元年僭即大秦天王位,赦其境 内。三年,南游霸陵,大赦。五年,凤凰集于东阙,大赦其 境内,百寮进位一级。太和五年,平邺都,赦慕容𬀩及 其王公已下,皆徙于长安,封授有差。
丕坚之子晋太元十年僭即皇帝位于晋阳大赦境 内。
登,坚族孙,晋太元十一年,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 《太平御览》。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王猛疾病未 瘳,苻坚大赦殊死已下。”
《册府元龟》:“后秦姚苌,晋太元九年,自称大将军、大单 于、万年,秦王大悦,赦境内。十一年,僭即皇帝位于长 安,大赦。”
“姚兴苌之子晋太元十九年僭即皇帝位于槐里大 赦境内其后以日月薄蚀降号称王大赦境内因立 其子泓为皇太子大赦境内赐男子为父后者爵一 级。”又以姚硕德来朝大赦境内。
姚泓兴之子晋义熙十二年僭即皇帝位大赦殊死 已下。
西秦乞伏干归晋太元十三年自立为大都督大将 军大单于河南王赦其境内十七年平陇西巴西之 地赦其境内殊死已下义熙三年僭称秦王赦其境 内。
炽盘《干归》之子晋义熙六年袭位大赦。元熙元年立 其第二子《慕末》为太子领抚军大将都督中外诸军 事大赦境内其臣佐等多所封授。
后凉吕光晋太元十三年入姑臧自称凉州牧酒泉 公大赦境内十四年僭即三河王位赦其境内二十 一年僭即天王位大赦境内。
纂光之子晋隆安四年僭即天王位大赦境内 隆光弟宝之子晋元兴元年僭即天王位大赦 西凉李皓晋隆安四年晋昌太守唐瑶推皓为大都 督大将军凉公赦其境内。
歆皓之子宋永初元年嗣公伪位大赦境内。
南凉秃发乌孤晋隆安元年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 单于西平王赦其境内。
利鹿孤乌孤之弟晋隆安三年即伪位赦其境内殊 死已下既逾年改元赦其境内。
傉檀利鹿孤之弟晋元兴元年僭即凉王位赦其境 内。
北凉沮渠蒙逊晋隆安五年自称使持节大都督大 将军凉州牧张掖公赦其境内义熙八年僭即河西 王位大赦境内及蒙逊母车氏疾笃大赦殊死已下 其后以岁旱下。《书》曰:“顷自春炎旱害及时苗碧原青 野倏为枯壤将刑政失中下有冤狱乎!役繁赋重上 天所谴乎!内省多缺孤之罪也。书不云:乎!百姓有过 在予一人。”可大赦殊死已下。
夏赫连勃勃晋义熙二年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其境 内时姚兴镇北将军王买德来奔谓勃勃曰:“今秦政 虽衰藩镇犹固深愿蓄力待时详而后举”勃勃善之 乃赦其境内其后雍州百姓逐刺史朱龄石而迎勃 勃入长安为坛于灞上僭即皇帝位赦其境内及自 长安还统万以宫殿大成,于是赦其境内。
《唐类函》:宋元嘉中,徙彭城王义康为豫章。临川王义 庆时为江州,相见而笑。文帝闻而怪之,征还宅,义庆 大惧。妓妾夜闻乌啼声,叩阁曰:“明日有赦。”后改为南 州,因作《乌夜啼曲》。
《梁书柳惔传》,惔尝侍座,高祖曰:“徐元瑜违命岭南,《周 书》罪不相及,朕已宥其诸子,何如?”惔对曰:“罚不及嗣, 赏延于世,今复见之圣朝。”时以为知言。
《陈书高祖本纪》,永定二年“三月甲午,诏曰:‘罚不及嗣, 自古通典,罪疑惟轻,布在方策。沈泰反复无行,遐迩 所知。昔有微功,仍荷朝寄,剖符名郡,推毂累藩。汉口 班师,还居方岳,良田有逾于四百,食客不止于三千, 富贵显荣,政当如此。鬼害其盈,天夺之魄,无故猖狂, 自投獯丑。虽复知人则哲,惟帝其难。光武有蔽于庞’” 萌,魏武不知于于禁,但令朝廷“无我负人,其部曲妻 儿,各令复业。所在及军人,若有恐胁侵掠者,皆以劫 论。若有男女口为人所藏,并许诣台申诉。若乐随临 川王及节将立效者,悉皆听许。”
《魏书崔元伯传》:“元伯,清河东武城人也。太宗即位,诏 元伯与长孙嵩等坐朝堂决刑狱。太宗以郡国豪右 大为民蠹,乃优诏征之。民多恋本而长吏逼遣,于是 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 守宰讨之不能禁。太宗乃引元伯及北新侯安同、寿 光侯叔孙建、元城侯元屈等问曰:‘前以凶侠乱民,故 征之京师,而守宰失于绥抚,令有逃窜。今犯者已多, 不可悉诛,朕欲大赦以纾之,卿等以为何如’?”屈对曰: “民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于下,不如先诛首恶, 赦其党类。”元伯曰:“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 小曲直也。譬琴瑟不调,必改而更张;法度不平,亦须荡而更制。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自秦汉以来, 莫不相踵屈言。先诛后赦,会于不能两去,孰与一行 便定?若其赦而不改者,诛之不晚。”太宗从之。
《太武帝本纪》:神麚二年“春正月,赫连定弟酒泉公俊 自平凉来奔。丁零鲜于台阳等归罪,诏赦之。”
《文成帝本纪》:帝年五岁,世祖北巡,帝从在后,逢虏帅 桎一奴,欲加其罚。帝谓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释之。”帅 奉命解缚。世祖闻之曰:“此儿虽小,欲以天子自处。”意 奇之。
《孝文帝本纪》:太和五年“二月庚戌,沙门法秀谋反,伏 诛。三月己巳,诏曰,法秀妖诈乱常,妄说符瑞,兰台御 史张求等一百馀人,招结奴隶,谋为大逆。有司科以 族诛,诚合刑宪。且矜愚重命,犹所弗忍。其五族者降 止同祖,三族止一门,门诛止身。”
《北齐书宋世良传》:“世良字元友,除清河太守尢善治 术。天统中,大赦,郡先无一囚,群吏拜诏而已。”
《隋书赵煚传》:“煚字贤通,为天官司会,与宗伯斛斯征 素不协。征后出为齐州刺史,坐事下狱,自知罪重,遂 逾狱而走。帝大怒,购之甚急。煚上密奏曰:‘征自以负 罪深重,惧死遁逃,若不北窜匈奴,则南投吴越。征虽 愚陋,久历清显,奔彼敌国,无益圣朝。今者炎旱为灾, 可因兹大赦’。”帝从之,征赖而获免,煚卒不言。
《唐书刑法志》:太宗以宽仁治天下。贞观六年,亲录囚 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 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然尝谓群臣曰:“吾闻语曰:‘一岁再赦,好人喑哑’。吾有 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
《朝野佥载》:则天好祯祥,《拾遗》朱前疑《说梦》云:“则天发 白更黑,齿落更生。”即授都官郎中司刑事,囚三百馀 人。秋分后,无计可作,乃于圜狱外罗墙角边作圣人 迹,长五尺。至夜半,三百人一时大叫,内使推问云:“昨 夜有圣人见,身长三丈,面作金色,云汝等并冤枉,不 须惧怕,天子万年,即有恩赦放汝。”把火照之,见有巨 迹,《即大赦天下》,改为“《大足元》年。”
《御史台记》:唐则天朝,刑部尚书张楚金为酷吏周兴 构陷,将刑,乃仰叹曰:“皇天后土,岂不察忠孝乎?奈何 以无辜获罪。”因泣下数行,人人皆为歔欷。须臾,阴云 四塞,若有所感。旋降敕释罪。宣示讫,天地开朗,庆云 纷紏。时议言其忠正所致也。
《梦溪笔谈》:“唐吏部尚书张嘉福奉使河北,逆韦之乱, 有敕处斩,寻遣使人赦之。使人马上昏睡,迟行一驿, 比至已斩讫。”
《太白年谱》: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明年,明皇在蜀,诏 永王璘节度东南。璘兵反,白时卧庐山,璘胁治之。已 而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山,坐系浔阳狱。宣慰 太史崔涣、御史中丞宋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贷。 宋表荐云:“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为璘胁行, 中道奔走,即巳陈首。经涣及臣推覆,审实无辜。白有 经济之才,请拜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不报。乾元 二年己亥,犹以璘事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
《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十三年“四月甲寅,王承宗献德、 棣二州。庚辰,赦承宗。”
《旧唐书敬宗本纪》:“宝历元年正月,御丹凤楼,大赦,改 元宝历元年。先是,鄠县令崔发,坐误辱中官下狱,是 日与诸囚陈于金鸡竿下,俟释放。忽有内官五十馀 人环发而殴之,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有 诏复系于台中,宰相救之方释。四月癸巳,上徽号,大 赦天下。大辟罪已下无轻重咸赦除之。时李绅贬官”, 李逢吉恶绅,不欲绅量移,乃于赦书节文内,但言左 降官已经量移,宜与量移;近处,不言未量移者宜与 量移。翰林学士上疏论列,云:“不可为李绅一人与逢 吉相恶,遂令近年流贬官皆不得量移,则乖旷荡之 道也。”帝遽命追赦书添改之。
《文宗本纪》:太和九年冬十二月庚辰,上御紫宸,谓宰 相曰:“坊市之间,人渐安未?”李石奏曰:“人情虽安,然刑 杀过多,致此阴沴。又闻郑注在凤翔招致兵募不少, 今皆被刑戮,臣恐乘此生事,切宜原赦以安之。”上曰: “然。”
开成元年正月辛丑,诏大赦天下,改元开成。乙巳,御 紫宸殿。宰臣李石奏曰:“陛下改元御殿,人情大悦。全 放京兆一年租赋,又停四节进奉。恩泽所该,实当要 切。”帝曰:“朕务行其实,不欲崇长空文。”石曰:“赦书须内 留一本,陛下时看之。又,十道黜陟使发日,更付与公 事根本,令向外与长吏详择施行,方尽利害之要。” 《琵琶录》: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者,善鼓琴。内库有琵 琶二两,号“大忽雷”、“小忽雷”,因为题头脱损,送在崇仁 坊南赵家料理,大约造乐器悉在此坊,其中有赵二 家最妙。时权相旧吏梁厚本有别墅,在昭应县之西 南,西临御河,垂钓之际,忽见一物流过,长五七尺许, 上以锦缠之,令家僮接得就岸,乃秘器也。及发开视 之,乃一女郎,容色俨然,以罗巾系其颈,遂解其领巾伺之,口鼻之间,尚有微息,即移入室中,将养经旬,方 能言语,云:“我内弟子郑中丞也。昨因忤旨,令内人缢 杀,投于河中。锦即是弟子,临刑相赠尔。及如故。”即垂 泪感谢。厚本本无妻,即纳为室,自言善琵琶,其琵琶 今在南巡赵家料理,恰值训注之事,人莫有知者。厚 本因赂其乐器匠,购得之,至夜分方敢轻弹。后值良 辰,饮于花下,酒酣,不觉即弹数曲。是时有黄门放鹞, 私于墙外听之,曰:“此是郑中丞琵琶声也。”窃窥之,翌 日达上听。文宗始尝追悔,至是惊喜,遣中使宣诏,问 其由来。乃赦厚本罪,任从匹偶,仍加锡赉焉。
《旧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二年,时有纤人告中尉仇士 良言,宰相作赦书,欲减削禁军衣粮马料。士良怒曰: “必若有此,军人须至楼前作闹。”宰相李德裕等知之, 请开延英诉其事。帝曰:“奸人之词也。”召两军中尉谕 之曰:“赦书出自朕意,不由宰相,况未施行,公等安得 此言?”士良惶恐谢之。
《唐书昭宗本纪》,“大顺二年二月乙巳,赦陈敬瑄、 蜀梼杌。”蜀高祖武城二年正月,“祀南郊,御楼,肆赦 武城。三年十二月,大赦,改元永平。”
永平四年十二月御大安门受秦凤阶成之信大赦 改元通正。
通正二年十一月大赦改元“天汉。”
《幸蜀记》:“蜀后主咸康元年正月朔,受朝贺,大赦改元。 蜀高祖孟知祥明德四年十二月,昶耀兵太元门。翌 日大赦,改元广政。”
广政十七年正月赦。
广政十九年正月,大赐赦。
《辽史太祖本纪》:“五年五月,皇弟剌葛、迭刺寅底石、安 端谋反。安端妻粘睦姑知之,以告,得实。上不忍加诛, 乃与诸弟登山刑牲,告天地为誓,而赦其罪。出刺葛 为迭剌部夷离堇,封粘睦姑为晋国夫人。”
神册三年夏四月乙巳,皇弟迭烈哥谋叛,事觉,知有 罪当诛,预为营圹,而诸戚请免。上素恶其弟寅底石 妻涅里衮,乃曰:“涅里衮能代其死,则从。”涅里衮自缢 圹中,并以奴女古、叛人曷鲁只生瘗其中,遂赦迭烈 哥。
《天祚本纪》:“天庆四年十月壬寅,以守司空萧嗣先为 东北路都统,静江军节度使萧挞不也为副,发契丹、 奚军三千人,中京禁兵及土豪二千人,别选诸路武 勇二千馀人,以虞候崔公义为都押官,控鹤指挥邢 颖为副,引军屯出河店。两军对垒,女直军潜渡混同 江,掩击辽众,萧嗣先军溃,崔公义、邢颖、耶律佛留、萧” 葛十等死之,其获免者十有七人。萧奉先惧其弟嗣 先获罪,辄奏:“东征溃军所至劫掠,若不肆赦,恐聚为 患。”上从之,嗣先但免官而已。诸军相谓曰:“战则有死 而无功,退则有生而无罪。”故士无斗志,望风奔溃。 《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八月庚戌,枢密直学士冯 瓒、绫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楫为宰相赵普陷 以赃论死会赦流沙门岛逢恩不还。
开宝七年正月癸亥,左拾遗秦亶、太子中允吕鹄并 坐赃,宥死杖除名。
《李璘传》:“璘,瀛州河间人。晋开运末,契丹犯边,有陈友 者乘乱杀璘父及家属三人。乾德初,璘隶殿前散祗 候,友为军小校,相遇于京师宝积坊北,璘手刃杀友 而不遁去,自言复父。仇案鞫得实,太祖壮而释之。雍 熙中,又有京兆鄠县民甄婆儿母刘,与同里人董知 政忿竞,知政击杀刘氏。婆儿始十岁,妹方襁褓,托邻” 人张氏乳养。婆儿避仇,徙居赦村。后数年,稍长大,念 母为知政所杀,又念其妹寄张氏,与兄课儿同诣张 氏求见妹,张氏拒之不得见。婆儿愤怒悲泣,谓兄曰: “我母为人所杀,妹流寄他姓,大仇不报,何用生为!”时 方寒食,具酒殽诣母坟恸哭,归取条桑斧置袖中,往 见知政。知政方与小儿戏,婆儿出其后,以斧砍其脑 杀之。有司以其事上请,太宗嘉其能复母仇,特贷焉。 《太宗本纪》:淳化五年五月丙寅,河西行营送赵保忠 至阙下,释其罪,授右千牛卫上将军,封宥罪侯, 笔录。太平兴国中,朝士祖吉历典方郡,奸赃事觉下 狱,案劾款占未见。时郊祀将近,太宗怒其贪墨,遣中 使谕旨于执政曰:“祖吉特俾郊赦不宥。”明日,宰相赵 普奏曰:“败官抵罪,合正刑辟。然而国家卜郊肆类,所 以对越天地,告于神明,而吉本何人,亦安足以隳陛 下赦令哉?”上善其对而止。
《梦溪笔谈》:“曹翰围江州五年,城将陷,太宗嘉其尽节 于所事,遣使谕翰,城下日拒命之人尽赦之。使人至 独木渡,大风数日不可济,及风定而济,则翰已屠江 州无遗类矣。”
《宋史宋绶传》:“绶字公垂,判三司凭由司建言,比岁下 赦令,释逋负,后期未报者六十八州。请于诸路选官 考核,期半月以闻。于是脱械系三千二百人,蠲积负 数百万。”
《马亮传》:亮字叔明,知潭州。属县有亡命卒,剽劫为乡闾患,人共谋杀之。事觉,法当死者四人。亮咸贷之,曰: “为民去害,而反坐以死,非法意也。”
《厚德录》:“田枢密况知成都府。自李顺、王均之乱,蜀守 皆得便宜从事,虽或小罪,并其家内徙,流离道途,失 所者颇众。况察其非,有甚恶,释之。”
《晰狱龟鉴》:“燕肃侍郎知明州,俗悍轻喜斗。肃推先殴 者,虽无伤必加以罪,后殴者非折跌支体皆贷之。”于 是斗者为息。
《画墁录》:“凤翔妇与黄冠通奸,即妊不能决。在禁中四 年。至英庙登极,赦到宣竟而妇生子,发被面,齿满口。 余未之信,至岐下取案文阅之,不谬。”
《宋史孙永传》:“永擢天章阁待制,安抚陕西民。景询外 叛,诏捕送其孥,勿以赦原。永言:陛下新御极,旷泽流 行,恶逆者犹得亏除,今缘坐者弗宥,非所以示信也。” 《枫窗小牍》:“神宗即位大赦,诏曰:‘夫赦令,国之大恩,所 以荡涤瑕秽,纳于自新之地,是以圣王重焉。中外臣 僚,多以赦前事捃摭吏民,兴起讼狱,苟有诖误,咸不 自安,甚非持心近厚之宜,使吾号令不信于天下’。”其 曰:“诏内外言事、按察官司,每得依前举劾,且按取旨, 否则科违制之罪。”知谏院司马光上言:“切惟御史之 职,本以绳按百辟,纠擿奸邪之状,固非一日所为。国 家素尚宽仁,数下赦令,或一岁之间至于再三,若赦 前之事皆不得言,则其可言者无几矣。万一有奸邪 之臣,朝廷不知,误加进用,御史欲言,则违今日之诏, 若其不言,则陛下何从知之?臣恐因此言者得以箝 口偷安,奸邪得以放心不惧。此乃人臣之至幸,非国 家之长利也。请追改前诏,刊去‘言事’”两字。帝命光送 诏于中书。
《玉堂杂记》:司马文正公《日记》云:“熙宁二年五月癸巳, 锁院,以奉安二御容礼成,德音降西京囚,杖以下放。 是日,丞相出中书提点魏李先以下入院,授以参政 赵抃所封。御前扎茶汤馆于虚阁,御药刘有方茶汤 馆于门塾。复谒御厨,翰林设食致酒果,黄昏进首尾 词,内批依此修写。四鼓起读点句,攒点进入。明日,丞” 相退朝,宣讫开院。
《文昌杂录》:熙宁中,福建贼廖恩聚群党于山林,招抚 久之,方出降,朝廷赦其罪,授右班殿直。既至,有司供 脚色一项云:“历任以来,并无公私过犯。”见者无不笑 之。
《宋史王岩叟传》:岩叟拜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上清 储祥宫成,太皇太后谓辅臣曰:“‘此与皇帝皆出阁中 物营之,以成先帝之志’。岩叟曰:‘陛下不烦公,不劳民, 真盛德事。然愿自今以土木为戒’。”又以宫成,将肆赦, 岩叟曰:“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尝赦。古 人有垂死谏君无赦者,此可见赦无益于圣治也。” 《墨庄漫录》:黄寔师是弟宰方叔坐上书讥讪,事下御 史,时相欲寘极典。中丞卢航彦济乞降元书看详,时 禁中已焚其书,有旨令宰执台谏析其言,有云:“蔡京 奸邪,用之误国。童贯阉官,祇可洒扫宫廷,不宜预庙 谋。”密算删去谤讪之语,遂得宽贷。时相犹忿欲寘决, 彦济复争之,迺流海岛。后数年,定武帅梁子美奏边 事云:某事乞依黄寔知本州日申明。徽宗忽顾左右 曰:“寔有弟,今在何处?”近臣奏:先因上书得罪,流海岛。 即日内批与量移,后遇赦放还,获终于家。
《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二月“壬申,赦福州叛卒张 员等。”
建炎三年四月己巳,诏傅正彦、苗�苗翊、张达不赦, 馀党并原。壬申,立子魏国公旉为皇太子,赦傅党王 钧甫、马柔吉罪,许其自归。
绍兴元年三月甲子,下诏罪李成,募人禽斩,赦胁从 者。
绍兴二年二月甲子,杨华复叛,扰鼎、澧、潭三州。诏立 赏,禽捕首领,赦贷胁从。
《谈薮》:“王公衮字吉老,宣子尚书之弟。先墓在会稽西 山,为掌墓人奚泗所发,公衮诉之郡杖之而已,公衮 愤甚。奚泗受杖,诣公衮谢罪,公衮呼前劳以酒,拔剑 斩之,持其首诣郡。宣子时为侍郎,奏乞以己官赎罪。 诏给舍集议,中书舍人张孝祥等议上,诏赦之,犹鑴 一秩。当时公衮孝名闻天下,永嘉王十朋以诗美之。” 公衮性甚和平,居常若嬉笑,人谓之“笑面虎。”
《玉堂杂记》:“淳熙三年十一月八日,周必大被宣草。十 二日冬祀赦,黄昏方至院,御药持御封中书门下省 熟状来,系鞋迎于中门,同监门内侍一员俱升厅。御 药先以熟状授监门,共茶汤讫,先送御药出院,复与 监门升厅,受熟状付吏。又点汤送监门下阶,馆之门 塾而不报谒。既熟状自内出,非参政所封,故提点官” 不来。惟中书门下省刑房录事、尚书省刑房主事各 一人,穿秉同至,仍旧系鞋见之,不迎不送,不设茶汤 而退。守当官四人,贴房十数人,旅揖阶下,与文正公 所记多不同。至六年九月十二日,复被宣草《明堂赦》, 御药张安中、监门梁襄相见如仪,惟录事沈楧、主事李师文茶而不汤。院吏云:“前不设茶”,误也。守当官等 不复廷揖,所为酒馔之赐,今皆无之。诘朝奏知先出, 而吏卒辈皆俟三日后宣赦讫,乃得归。
己亥九月丙寅,大雨。丁卯,锁院草赦。戊辰,百执事冒 雨入丽正门,过后殿,请皇帝致斋。己巳,上乘逍遥车 朝献景灵宫,入太庙宿斋。四日之间,雨昼夜倾注通 衢,殆如溪涧。有旨:“来早不乘玉辂,止用逍遥车,径入 北门,趋文德殿致斋。朝服导驾官皆改常服,应仪仗 排立人并放。”赵相为大礼使,密谕有司,未得放散。黄 昏后,雨骤止。夜分,内侍李思恭传旨:“御史台、阁门、太 常寺仍旧乘玉辂府合行事件疾速施行。”庚午昧爽, 驾来登辂,必大执绥,上喜曰:“且得晴霁。”辛未行礼,月 色如昼,上拜起不倦,以迄于成。黎明,登楼肆赦,簪花 过德寿宫,人情熙然。赦书乃必大视草。
《大礼赦条》,乃六部诸司条具上省,省中类聚取旨讫, 即进熟状,降付学士院草赦文,本院并首尾词大书 进入,其间多云当议将上取旨,盖有司拟申如此,既 经画旨行赦,便是处分,不应仍旧用“当议”二字。必大 为学士,谕令削去,院吏特不敢,遂亲以笔涂之。 大礼后,上御楼,揭鸡竿肆赦,皇太子及文武百僚拜 舞于下,惟枢密使、翰林学士相对侍立楼上。丙申、己 亥,必大扈从,再登丽正门,望涛江形势环抱,极壮观 也。
《林下偶谈》:“晦翁帅潭,一日得赵丞相简密报,已立嘉 王为今上,当首以经筵召公。晦翁藏简袖中,竟入狱, 取大囚十八人立斩之,才毕而登极赦至。”
《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十五年十一月乙卯,上幸东宫。 初,唐古部族节度使移刺毛得之子杀其妻而逃,上 命捕之。至是,皇姑梁国公主请赦之,上谓宰臣曰:“公 主妇人,不识典法,罪尚可恕。毛得请托至此,岂可贷 宥。”不许。
《哀宗本纪》:“正大二年八月,巩州元帅田瑞反,行省军 围之,其母弟十哥杀瑞出降,赦其罪。”
正大五年三月乙酉,监察御史乌古论不鲁刺劾近 侍张文寿、张仁寿、李麟之受馈遗,曲赦其罪而出之。 天兴二年三月戊辰,官奴以忠孝军为乱,攻杀马用, 遂杀尚书左丞李蹊、参知政事石盏女鲁欢、点检徒 单长乐、从官右丞以下三百馀人。上赦官奴,暴女鲁 欢罪状。以官奴为枢密副使,权参知政事。六月己卯, 官奴及其党阿里合、白进皆伏诛。上御双门,赦《忠孝 军》,以安反侧。
《元史耶律楚材传》:太宗即位时,朝集后期,应死者众。 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太宗从之。中原甫定, 民多误触禁网,而国法无赦令。楚材议请肆宥,众以 云迂,楚材独从容为帝言,诏自庚寅正月朔日前事 勿治。有二道士争长,其一结中贵,楚材按收。中贵诉 楚材违制,帝怒,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释之。楚材不肯 解缚,进曰:“臣备位公辅,国政所属。陛下初令系臣,以 有罪也。当明示百官,罪在不赦。今释臣,是无罪也。岂 宜轻易反复,如戏小儿!国有大事,何以行焉?”众皆失 色,帝温言以慰之。岁辛丑二月三日,帝疾笃,医言脉 已绝,皇后不知所为,召楚材问之,对曰:“今任使非人, 卖官鬻狱,囚系非辜者多。古人一言而善。荧惑退舍, 请赦天下囚徒。”后即欲行之,楚材曰:“非君命不可。”俄 顷,帝少苏,因入奏请肆赦。帝已不能言,首肯之。是夜 医者候脉复生,适宣读赦书时也,翌日而瘳。
《世祖本纪》:中统元年三月辛卯,陕西宣抚使廉希宪 言,“高丽国王尝遣其世子倎入觐,会宪宗将兵攻宋, 倎留三年不遣。今闻其父已死,若立倎,遣归国,彼必 怀德于我,是不烦兵而得一国也。”帝是其言,改馆倎, 以兵卫送之,仍赦其境内。
中统四年秋九月壬午,“河南、大名两道宣慰司所获 宋谍王立、张达、刁俊等十八人,遇赦释免,给衣服遣 还。”
至元十六年八月戊子,海贼贺文达率众来归文虎, 文虎以所得银三千两来献。有旨释其前罪,官其徒 四十八人,就以银赐文虎。己亥,海贼金通精死,获其 从子温,有司欲论如法,帝曰:“通精已死,温何预焉。”特 赦其罪。
《曹伯启传》:伯启字士开,延祐元年,迁刑部侍郎。丞相 铁木迭儿专政,一日召刑曹官属问曰:西僧讼某之 罪,何为久弗治。众莫敢对。伯启从容言曰:“犯在赦前。” 丞相虽甚怒,莫之夺也。
《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十二月辛卯,西僧灌顶疾,请释 囚。帝曰:“释囚祈福,岂为师惜?朕思恶人屡赦,反害善 良,何福之有?”
《文宗本纪》:“王顺二年七月己卯,以云南既平,惟禄余 等惧罪窜伏,降诏曲赦之。辛巳,只儿哈答儿坐罪当 流远,以唐其势舅氏,故释之。”
《金台纪闻》:袁凯字景文,别号海叟,有《海叟集》行于世, 国初诗人之冠冕,吾乡人,仕为御史。太祖高皇帝尝欲戮一人,皇太子恳释之,召凯问曰:“朕欲刑之,而东 宫欲释之,孰是?”凯对曰:“陛下刑之者,法之正;东宫释 之者,心之慈。”太祖怒,以为凯持两端,下之狱。凯下狱, 三日不食,太祖遣人劝之食,已而宥之。每临朝见凯, 尝曰:“是持两端者。”
《圣君初政记》:上恶游手者,和州缚一人至,指甲长尺 馀。上欲加刑,陶安谏曰:“此人虽不勤业,亦不为恶,请 陛下赦之。”上遂解其缚,谓安曰:“微卿言,几杀无辜矣。” 《明大政纪》:洪武九年八月丙申,御史大夫汪广洋、陈 宁劾韩国公李善长、李祺父子孤恩失礼,请付法司 正其罪。诏姑宥之。十月壬子,监察御史吉昌等劾秦 “府右相夏原吉奏事僭行左门,非礼。”诏皆宥之。 洪武十年十一月丁亥,江夏侯周德兴有罪下狱,上 特赦之。
《翦胜野》。闻陶学士安既殁,其子寻以事见僇,家人四 十馀人悉坐罪从军,丧亡之馀,军卫收完伍,而家无 馀丁。安妻莫可控诉,乃裹素裳赴京师,击鼓求见。帝 异其容仪,问曰:“今媪为谁?”安妻顿首曰:“妾陶安之妻 也。”帝泫然曰:“是陶先生之嫂乎!”言及陶先生,使人心 怀怆然。又曰:“嫂有子乎?”对曰:“妾不肖。”子二人咸伏辜 “死,家人四十馀悉补军伍。今以缺丁,州司督妾就道, 犬马馀年,无足顾惜。惟陛下念先学士安一日之劳, 使妾得保首领入沟壑。”帝允之,立召兵部臣谕之曰: “朕渡江之初,陶先生首与先后蒙涉诸难,功在鼎彝, 形神入土,子姓残落,深可悯念。今即赦四十馀军,还 养老嫂,汝其毋缓。”于是安妻辞谢而出。
《明大政纪》:“洪武十二年三月戊辰,江西参政刘琏以 罪下狱,上以基故,特宥之。”
《翦胜野》闻洪武十三年五月四日,雷震谨身殿,帝亲 见火焰自空中下,乃再拜曰:“上帝赦臣,臣赦天下。”或 曰:雷火绕身追帝,盖帝时刑戮过厉,故云。
《明大政纪》:“洪武十四年二月,嘉浦江郑湜争入狱,擢 为福建布政司参议。郑氏素以孝义闻,时胡惟庸既 败,四方有仇怨相告讦者,指为胡党,率坐重狱。及是 有诉郑氏交通惟庸者,湜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诸兄 争欲行,湜曰:‘弟在,其忍使诸兄罹刑辟’?独诣吏请行。 仲兄濂先有事京师,暨弟至,迎谓曰:‘吾家长当任罪, 弟无与焉’。”湜曰:“兄老,吾往辩之。万一不直,弟当伏辜。” 二人争入狱。上闻之,俱召至廷,劳勉之。谓廷臣曰:“有 人如此,而肯从之,为非耶?”即宥之。诏赐酒食,擢为参 议,赐冠带袭衣。
洪武十八年七月,镇江丹徒知县胡孟通、县丞邹伯 高以事就逮,耆民数十人诣阙,诉其抚民有方。诏释 之,仍遣使以酒劳之。十月癸巳,诏工部“释孟子世孙 有罪输作者,仍询圣贤之后,在输作者,依例释之。” 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乙亥,麓川思伦发遣把事招 纲等来诉犯边,由其下力斯郎所为,乞贷其罪,愿输 贡赋。命通政经历杨大用赍敕往谕,修《臣礼》宥之。 洪武二十三年二月癸卯,宥给事中彭与民等罪。先 是,上咎六科给事中记旨意增减失实,覆军籍奏报 不明,俱系狱。适与民父九霄来朝,陈情“乞眚灾肆赦, 屈法伸恩,俾磨砺岁年万一。”上悯其情,宥之。于是同 犯者十七人皆获免。
洪武二十六年九月丙辰,工部尚书严震直弟侄不 法,命自讯。狱成具奏。上以震直不欺,释之。
洪武二十七年八月,诏宥礼部主事盖霖死罪。霖以 事系狱,霖父伏阙言:“霖以菲材授任,触犯国法,罪当 大辟,虽死莫赎。但臣年老,父子之情,有所不忍。愿次 男从军,以赎其死罪。”上悯其言,特宥之。
洪武三十年九月庚戌,征西将军长兴侯耿炳文遣 陕西、四川都指挥同知,分兵捕擒沔县逆贼高兴福, 及其党汪伯工、陈妙贯、杨文槔等,悉诛之。宥其胁从 为军者,凡四千馀人。十一月宥武定侯郭英罪。时英 自陕西还,监察御史裴成祖劾英私养家奴百五十 人,又擅杀男女五人,请治其罪。上以英功臣,诏勿问。 左佥都御史张春、都给事中冯峄等执奏不已;又命 诸戚里大臣议其罪,使知所警;已而宥之。
洪武三十二年五月,岳州教谕程济上言西北兵起, 大难在宗室中。逮至京下狱。帝将杀济,济大呼曰:“陛 下且囚臣,至期无兵,臣死未晚。”遂系之。已而兵果起, 赦之。
洪武三十三年十月,召曹国公李景隆还,赦不诛。黄 子澄恸哭曰:“景隆出师,观望二心,不亟诛,何以谢祖 宗、厉将士?”练子宁亦执景隆于朝,且哭且数请诛,皆 不听。子澄恸哭曰:“大事去矣。误荐景隆,万死不足赎 误国之罪。”
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宥前御史尹昌隆。初,《靖难》兵南 下,昌隆上言:“今事势日去,而北来章奏有‘周公辅成 王之语,不若罢兵息战,许其入朝。彼既欲伸大义于 天下,不应便相违戾。设有蹉跌,便须举位让之,犹不 失藩王也。若沉吟不断,祸至无日。进退失据,虽欲求为丹徒布衣,不可得矣’。”不报。及是,按名捕治奸党,昌 隆被执,将就刑,当陛大呼曰:“臣曾上章,劝以位让陛 下,奏牍尚存,可覆案也。”上乃命停刑,阅其奏,流涕曰: “火烧头,若早从此言,南北生灵可免酷祸,朕亦无此 劳苦也。”诏贷其死。八月,以岷王楩与西平侯沐晟交 恶,赐谕宥之。
《高坡异纂》程济,朝邑人。有仙术,不知何所承授。尝为 四川岳池县教谕,地相去数千里,旦暮寝食,未尝离 家,而日治岳池事不废。革除中,上书言西北方兵将 起,当预为之备。朝廷以其言妖妄惑世,系至京,将寘 重典。济曰:“陛下幸且赦臣,及期无验,就戮未晚也。”及 期,靖难师起,遂赦出之。使护军北行,战于徐州,大捷。 会曹国公师退。文皇至江上,济亡命,不知所终。 《明大政纪》:永乐二年二月己丑,刑科给事中奏,“强盗 有年十五以下者,亦当被刑,不宜免死。”上以童稚,宥 之。十一月甲辰,上御奉天门录囚,多所矜宥。尚虑有 枉抑者,命锦衣卫指挥程远、鸿胪寺少卿劬旃等更 从容审之,果其有辞,即来白江浦知县周益以罪当 刑,其妻梅氏诉“益母老无养,愿代夫死。”上悯其情,特 宥之。
永乐四年十一月,左都御史陈瑛劾“户部人才高文 雅言时政狂妄,请寘之法。”诏宥之。
永乐八年三月己酉,左都御史陈瑛启“苏州妖妇邹 氏,诬降邪神,当绞。其子梁何往,屡乞代死。”皇太子曲 宥其死,命杖遣之。八月丁酉,监察御史李琳言:“福建 各盐场累岁亏折课,乞论官吏罪。”上知煎办之难,遣 人驰驿宥之。
永乐九年三月丙子,有县官坐赃罪谪戍边,以年逾 七十,击登闻鼓,乞哀矜,当改过自效。命屈法宥之,令 还乡为民。丁丑,中军都督刘江守辽东,不谨斥堠,致 贼入寨杀官军。上怒,遣人斩江首,既而宥之,使图后 效。壬午,六科给事中曹闰等劾五军都督府掌府事 成国公朱勇、魏国公徐钦、定国公徐昌吉、永康侯徐 忠、右都督郭义监试袭职。武官纵家僮夺其弓槊,法 司奉旨追捕,勇等蔽不与,请正其罪。上命锦衣卫悉 捕其仆付法司,勇等姑宥其罪。五月庚午,进士王彦 自陈:“臣家安福,与奸恶外姻有连。臣虽中进士,实罪 人,应就系。”上谕:三法司:“成材勿弃。且有罪,能自陈,可 矜。”并其家宥之。
永乐十年六月癸亥,刑部侍郎张本言:“浙江送至奸 恶郑公智,外亲宋濂之孙,请罪如法。”上以濂劳,宥之 遣归。
永乐十二年闰九月,逮东宫辅导尚书蹇义、学士黄 淮、谕德杨士奇、洗马杨溥、芮善、司经局正字金问等 至中途。寻宥蹇义回京师,下学士黄淮等于锦衣狱。 寻释杨士奇复职。先是,上以皇太子所遣使迎车驾 缓,且奏书失辞,曰:“此辅导者之不职。”遂征黄淮。是日, 淮先至,诸司交奏其罪,遂下狱。后二日,杨士奇及司 经局正字金问至。上曰:“杨士奇姑宥之。朕未尝识金 问,何以得侍东宫?”命法司鞫之。已而召士奇至前,亲 问东宫事。士奇叩首言:“殿下孝敬诚至,凡所稽违,皆 臣等之罪。”上悦而罢。于是行在部院诸司交章奏士 奇罪不宜独宥。乃下锦衣卫系之。未几,特宥复职,遂 征杨溥、芮善相继下狱,皆以《金问》辞连之也。
《备遗录》:永乐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御扎付礼部尚书 吕震曰:“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显戮,家属初发 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并习匠及功臣家为奴,今有 存者,既经大赦,可宥为民,给还田土。”
《明大政纪》:永乐二十二年八月,锦衣卫指挥使王节 等奏,“比来上直校尉,屡失所悬铜牌,请治罪。”上以赦 前原之曰:“昨日下诏赦有罪,今日遽罪赦前事,何以 示信?其勿治。”
正统四年三月,逮巡按湖广御史陈祚下锦衣卫狱, 寻宥之。
正统八年七月,太监王振诬构国子祭酒李时勉,传 旨荷枷国学门。监生石大用乞以身代,号哭奔走阙 下,上疏求解者数千人,命释之。初,王振势倾中外,每 进香文庙,司成设茗延款,至时勉独否。振衔之,令人 密廉其事,无所得。彝伦堂前有大树,是许平仲手植, 时勉嫌其一面阴翳,妨诸生班列,稍命伐去旁枝。振 遂声罪,以为擅伐官木,私家用传圣旨,以百斤枷枷 之,肆诸成均。前时为三械,与司业赵琬、掌馔金鉴同 枷。时勉之械特重数斤,而窍极隘,不可饮食。鉴请易 之,时勉不可赖。会昌伯孙继宗言于太后,太后邀上 言之,乃知振所为也,即飞诏赦之。
景泰四年正月,草场火,朝廷欲寘典守者罪,大理寺 卿薛瑄力辩其无辜,宥之。
景泰七年八月,内阁陈循子英、王文子伦入试,皆不 中式。循等论奏刘俨、黄谏二人阅卷不公,讦监试御 史林鹗、同邑林挺亦在中列,且摘策题“有无正统”等 语,以激帝怒。请如洪武间罪刘三吾等例,重开科考试。上令翰林院覆阅,取中式卷。高榖惧俨等祸且不 测,欲为申救。早朝奏事毕,出班跪称:“臣高榖有言。”因 召至榻前,具白其情,且曰:“大臣子与寒士并进已不 可,况又不安于命,欲构考官可乎?”由是俨等得释。 彭公《笔记》:“戊寅年二月,上圣烈慈寿皇太后尊号诏 告天下。诏草已进讫。予谓李公曰:‘此事前所未有,宜 有恩典及人’。”李曰:“先年两赦,数赦非所宜。”予曰:“非谓 赦也,但行优老之政为宜。若朝官父母年七十者与 诰敕,百姓年百岁与冠带,是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意思。如此恩典,斯与上徽相称。”李公喜曰:“是好。”拟《仁 政》数条进呈,上大悦,命即行之。
《明大政纪》:“成化元年十月,兵科给事中袁溰奏荆、襄 流贼为患,劾总兵、抚案三司李震、王恕、王俭等误事。 上悉宥之。”
成化三年五月,提督两广都御史韩雍、总兵欧信奉 旨自陈隐匿贼情罪状,特宥之。
成化四年九月,兵科给事中黄旻等三人具疏于御 前面进。上曰:“进疏自有旧规。旻等紊乱朝仪,本当治 罪,姑宥之。”十月,吏部等衙门尚书李秉等,俱午朝失 期,不及入侍,联名待罪。上宥之曰:“尔等尝以勤政为 言,及朕视午朝,却又怠惰,既认罪,姑宥之。”
成化五年闰二月,礼部侍郎叶盛等奏“勘过南京侍 郎章纶、都御史高明考察事。”命俱宥之。
成化九年二月,陕西总兵白玉、巡抚马文升以“虏寇 入境,堤备不严”,兵部奏“请究治”,上宥之。
弘治九年十月,给事中吕献劾“寿宁侯不宜入后庭。” 诏杖三十,系锦衣卫狱,寻释之。
弘治十三年九月,兵科都给事中丛兰率台谏申救。 中官何文鼎,以直言得罪下狱,寻释之。
弘治十七年九月,上欲置大理寺少卿吴一贯“重辟。” 以刑部尚书闵圭、左都御史戴珊申救,宥之。
正德二年十二月,刘瑾诬巡抚湖广都御史刘缨擅 辟荆、夔道路,不先奏请诏狱,赖廷臣论救释之。 正德三年正月,逮李梦阳下锦衣卫狱,以修撰康海 申救,释之。
正德十三年三月,南道御史林有年谏取“活佛”,忤旨, 逮诏狱。南京兵部尚书乔宇疏救,诏释之。
《近峰记略》:林俊劾继晓下诏狱,祸在不测。怀恩叩头 谏曰:“不可也,自古未有杀谏官者。”上怒,以御砚掷之, 恩以首承之,不中,推仆其几。恩脱帽解带,于御前号 哭不起。上命左右扶出,恩谓锦衣官曰:“若等谄事梁 方,合谋倾俊,俊死,若等不得独生。”上不得已,解俊狱。 章瑾以宝石媚上,恩讽兵书俞子俊谏之,俞谢不敢。 恩,叹曰:“吾固知外廷无人也。”
《窥天外乘玎珰》玉佩之制,原无纱袋,嘉靖中,世庙升 殿,尚宝司卿谢敏行捧宝玉佩飘飖,偶与上佩相勾 连不解,敏行惶怖跪,世庙命中官为之解,而敏行跪 不能起,又命中官掖之,赦其罪。因诏中外官俱制佩 袋,以防勾结,缙绅便之。独太常寺官以骏奔郊庙,取 铿锵声不袋如故。
赦宥部杂录
《尔雅·释诂》:“赦,舍也。”〈疏〉赦者,放置也。《虞书舜典》云:“眚灾 肆赦。”
古谚、《古语》:“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
“一岁数赦”,好儿喑哑。
《管子·立政篇》:“首宪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 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后敢就 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 赦。”
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 日,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 布。宪之日,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 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 赦。
《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
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 令”,罪死不赦。
《五辅》篇:“弛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
《法法》篇:“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祸。 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福。故赦者, 奔马之委辔,毋赦者,痤睢之矿石也。”
《文》有三侑,武毋一赦。惠者,多赦者也,先易而后难,久 而不胜其祸。法者先难而后易,久而不胜其福。故惠 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
《小问篇》:公又问曰:“吾欲行广仁大义,以利天下,奚为 而可?”管子对曰:“诛暴禁非,存亡继绝而赦无罪,则仁 广而义大矣。”公曰:“吾闻之也:夫诛暴禁非而赦无罪者,必有战胜之器,攻取之数,而后能诛暴禁非而赦 无罪。”
《庄子在宥》篇:“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 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 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
《亢仓子·政道》篇:“《史刑》曰:‘眚灾肆赦,赦不欲数。赦数则 恶者得计,平人生心,而贤良否塞矣。人有大为贼害, 官吏捕获,因广条引,诬陷贞良,阔远牵率,冀推时序, 卒蒙赦宥。遇贼害者,讫无所快,自毒而已。由是平人 遽生黠计,吏劳政酷,莫能镇止。此由数赦之过也。夫 人之所以恶为无道,不善者,为其有罚也;所以勉为 有道行义者,为其有赏也。今无道不义者赦之,而有 道行义者被害而不赏,欲人之就善也,不亦难乎’?” 《韩非子内储说上》:“董阏于为赵上地守,行石邑山中, 涧深峭如墙,深百仞,因问其旁乡左右曰:‘人尝有入 此者乎’?对曰:‘无有’。”曰:“‘婴儿,痴聋狂悖之人尝有入此 者乎’?对曰:‘无有’。”“牛马犬彘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 董阏于喟然太息曰:“吾能治矣。使吾治之无赦,犹入 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之?”
《淮南子时则训》:“仲冬之月,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 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其有相侵夺,罪之不赦。” 《说山训》:“或曰知其且赦也而多杀人,或曰知其且赦 也而多活人。”其望赦同,所利害异,故或吹火而然,或 吹火而灭,所以吹者异也。
《汉旧仪》:“践祚改元,立皇后、太子,赦天下。每赦自殊死 以下及谋反大逆不道诸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命 下,丞相,御史,复奏可,分遣丞相御史乘传驾行郡国, 解囚徒,布诏书。郡国各分遣吏传厩车马行属县,解 囚徒。
《潜夫论》:或三辰有候,天气当赦,故人从之,施德也。 《华阳国志》,丞相诸葛孔明时,有言公惜赦。亮答曰:“治 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 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言理乱之道悉矣, 曾不语赦也。若刘景升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也?” 《太平御览》,傅子曰:“若亲贵犯罪,大者必议,小者必赦, 是”纵封豕于境内,放长蛇于左右也。
《尚书大传》曰:“有过必赦,小罪勿增,大罪勿赦。老弱不 受刑,有过不受罚。故老而受刑谓之悖,弱而受刑谓 之克,不赦有过谓之贼。故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与 其增以有罪,宁失过以有赦。”
《风角书》曰:“春中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从申上 来,为大赦,期六十日。”
又曰:“候赦法,冬至后尽丁巳之日,南风从已上来,满 三日以止,必有大赦。”
《望气经》曰:“黄气四出注,期五十日赦。”
《谈苑》:宋孝王问司天膺之后魏北齐赦日树金鸡事, 膺之曰:“按《海中星占》云:‘天鸡星动为有赦。北齐赦日, 令武库设金鸡于阙门右,挝鼓千声,宣赦建金鸡’。”或 云起于西京吕光。究其旨,盖西方生兑,为泽,鸡者巽 之神,巽为号令,故合二物制其形,揭长竿,使众人睹 之。
《谈录》:晋公尝云:“居帝王左右,奏覆公事,慎不可触机, 系于宸断,所贵行事归功恩于主上耳。”尝有一臣僚 判审刑院,因进呈一官员犯赃罪案,真宗方读案,迟 回间欲宽贷之,未有圣语,其判院辄便奏云:“此是魏 振男。”因兹真宗便吓怒云:“是魏振男,便得受赃,便得 为不法。”拂下其案云:“依法正行。”遂处死。后来有一知 院,因观前车覆辙,每奏事,兢惧取进止。忽复有词科 臣僚犯赃罪案进呈,真宗问云:“如何?”遂奏云:“此人悉 以当辜。”闻说涕泣云:“玷陛下之与科名,孤陛下之所 任使,更无面得见陛下,更无面得见朝廷,惟俟一死 而已。”真宗闻之云:“特与贷罪安置。”
《续明道杂志》:蕲州一日有赦书至,云乃绍圣五年五 月朔受传国宝赦也。郡官未知赦囚,请问太守,其守 妄人也。曰:“此赦以近修大庆殿成耳。”乃是赦文中有 一句云:“告成大庆记。”唐人有得友人书云“改年多感”, 即宣传云近改多感元年,正类此事。
曲洧旧闻。国朝以来,凡州县官吏,无问大小,其受代 者,必展刺交相庆谢。盖在任日除私过外,皆得以去 官原免,其行庆谢之礼,为此故也。自新政初颁,大臣 恐人情不附,乃有不以赦降去官原减指挥,自是成 例。而命官有过犯,虽经赦宥及去官,必取旨特断,以 此恩霈悉为空文,而公卿士大夫莫有厘正之者 《纲目》疑误。隋开皇十七年,诏诸司论属官罪,听律外 决杖。《纲目》条下云:“萧摩诃子世略在江南作乱,摩诃 当从坐,大理少卿赵绰问诉,上命绰退,绰曰:‘臣奏狱 未决,不敢退’。帝乃释之。按《通鉴》,摩诃当从坐。上曰:‘世 略年未二十,亦何能为?以其名将之子,为人所逼耳’。 因赦摩诃。绰因谏不可。上不能夺,欲绰”去而赦之,因 命绰退。绰曰:“臣奏狱未决,不敢退。”上曰:“大理其为朕 特舍摩诃也。”因命左右释之。此乃绰欲令摩诃从坐而帝特赦之耳。《纲目》误耳。
《清波杂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高宗即位赦书:“应蔡 京、童贯、王黼、朱勔、李彦、王师成、谭稹及子孙皆误国 害民之人,见流窜者,更不收叙。”二日,降手诏:“宣仁圣 烈皇皇后保祐哲宗,有安社稷大功,奸臣怀私,诬蔑 圣德,著在国史,以欺后世。可令国史院别差官摭实 刊修,播告天下。其蔡卞、邢恕、蔡懋,三省取旨行遣,仍” 不得用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议者谓中兴新政孰 先于此,抑推原祸乱之自云。
《萤雪丛说》,洪内翰景卢主泮三山,以林少颖为书学 谕,讲“帝釐下土”数语,曰:“知之为知之,《尧典》之所以可 言也;不知为不知,九共槁饫。”略之可也。惜乎林书不 载此说,予故表而出之。尝见王虚中谈及林少颖、吕 伯恭讲究书学,皆有所得,各有所见,学者当详复其 为训。若前人解《书》言“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乃谓赦宥 其过误者,虽大亦宥之;刑责及特故过,虽小亦刑之。 如此,则于辞上脱“无”字,添“虽”字矣。是其辞已不明也。 若失火而延及官库,此过误也,此大者也,其可宥乎? 若驰马而蹂死小儿,此过误也,此大者也,其可宥乎? 是其理已不安矣。若命人守果实,拈以小果食之,此 故也,此小者也,亦将刑乎?若命人守舍,而窗穴之小 窍以窥其外,此故也。此小者也,亦将刑乎?是其理已 不安矣,则若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诛,岂圣人之 法哉?若曰“宥过误则无大者”,谓小者则宥,大者则不 宥,所以使人警畏,非敢懈怠也。若曰“刑特故者则无 小者”,谓稍大则刑,小者则不刑,所以示吾宽德,非为 苛细也。宥过无大,是“以见圣人之义;刑故无小,是以 见圣人之仁。”是说盖得于伯氏。俞君从、俞梦达平时 有得于《书》学者如此。
《芥隐笔记》:东坡试《刑赏忠厚之至论》,其间有云:“皋陶 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梅圣俞以问苏出何书,答曰: “想当然耳。”此语苏盖宗曹孟德问孔北海:武王伐纣, 以妲己赐周公,出何典?答曰:“以今准古,想当然耳。”一 时猝应,亦有据依。
《熙朝乐事》:七月十五日,俗传为中元节,地官赦罪之 辰。人家多持斋诵经,荐奠祖考。摄孤判斛,屠门罢市。 僧家建盂兰盆会,放灯西湖及塔上河中,谓之“照冥。” 官府亦祭郡邑厉坛。张伯雨西湖放灯。
《宦游纪闻》:云南之南一番国,其俗尚释教,人有犯罪 应诛者,其国主捕之,其人恐急,奔往某寺中,抱佛脚, 知悔过,愿髡发为僧,不敢蹈前非。主许之,竟贳其罪。 遂髡发环耳,衣禅衣,守禅教。故其国人为僧者多,常 有人入中国,皆自称番僧,而莫知其故。俗谚云:“闲时 不烧香,急来抱佛脚。”盖本诸此。
赦宥部外编
《晋书苻坚载记》:坚僭位五年,凤凰集于东阙,大赦其 境内,百僚进位一级。初,坚之将为赦也,与王猛、苻融 密议于露堂,悉屏左右。坚亲为赦文,猛、融供进纸墨, 有一大苍蝇入自牖间,鸣声甚大,集于笔端,驱而复 来。俄而长安街巷市里人相告曰:“‘官今大赦’。有司以 闻,坚惊谓融、猛曰:‘禁中无耳属之理,事何从泄也’。”于 是敕外穷推之,咸言有一小人,衣黑衣,大呼于市曰: “官今大赦。”须臾不见。坚叹曰:“其向苍蝇乎!声状非常, 吾固恶之。《谚》曰:‘欲人勿知,莫若勿为。声无细而弗闻, 事未形而必彰者。其此之谓也’。”
《报应记》:“后魏卢景裕,字仲儒,节闵初,为国子博士,信 释氏,注《周易》《论语》。从兄神礼据乡人反叛,逼其同力 以应西魏,系晋阳狱,至心念《金刚经》,枷锁自脱。齐神 武作相,特见原宥。”
隋杜之亮仁寿中为汉王谅府参军后谅于并州举 兵反败亮与僚属皆系狱亮惶惧日夜涕泣忽夜梦 一僧曰:“汝但念诵金刚经即此厄可度至晓即取经 专诚习念及主者并引就戮亮身在上中唱者皆死 惟无亮姓名主典之者皆坐罚俄而会赦得免显庆 中卒于黄州刺史。”
《酉阳杂俎》:僧一行博览无不知尢,善于数,钩深藏往, 当时学者莫能测。幼时家贫,邻有王姥,前后济之数 十万,及一行开元中承上敬遇,言无不可,常思报之。 寻王姥儿犯杀人罪,狱未具,姥访一行求救,一行曰: “姥要金帛,当十倍酬也。明君执法,难以请求,如何?”王 姥戟手大骂曰:“何用识此僧!”一行从而谢之,终不顾 一行心计浑天寺中工役数百,乃命空其室,内徒大 瓮于中,又密选常住奴二人,授以布囊,谓曰:“某坊某 角有废园,汝向中潜伺,从午至昏,当有物入来,其数 七,可尽掩之。失一则杖汝。”奴如言而往。至酉后,果有 群豕至,奴悉获而归。一行大喜,令寘瓮中,覆以木盖, 封以六一泥,朱题梵字数十,其徒莫测。诘朝,中使叩 门,急召至便殿。元宗迎问曰:“太史奏昨夜北斗不见, 是何祥也?师有以禳之乎?”一行曰:“后魏时失荧惑,至 今帝车不见。古所无者,天将大警于陛下也。夫匹夫匹妇不得其所,则陨霜赤旱,盛德所感,乃能退舍。感 之切者,其在葬枯出系乎释门,以瞋心坏一切善,慈 心降一切魔。如臣曲见,莫若大赦天下。”元宗从之。又 其夕,太史奏北斗一星见,凡七日而复。成式以此事 颇怪,然大传众口,不得不著之。
《甲申杂记》:内侍刘永达奉命北岳祈雨,久之不应,召 群巫讯之,皆不验。或谓一巫甚验,刘亟召之,巫甚倨 慢,曰:“嘉应侯也。”刘曰:“嘉应侯爵岂凭女巫自售?”巫叱 怒不已,刘曰:“侯之庙在京师何地?”巫妄指他所,刘遂 加鞭捶,久之,巫乃服,曰:“我北京左藏库库子也。”因盗 官钱三十贯,为同辈告首,乃召告者入库交钱,遂杀 之,既而自刃死。初亦莫知死也,如大昏醉中,莫知身 世所在。一日,忽省入其家,见其妻哭于门,问之,妻曰: “尔死三日矣。”入门,尸卧地上。将投尸中,为群鬼所执, 诣一大府,主者俾赴狱。每碓磨刀割之际,血肉糜烂 如泥,狱卒取泥肉成堆聚之。须臾大风至,复成人,昼 夕无时,其苦不可言。数遇恩赦,忽传天有赦,众狱顿 止。出门列坐听赦,其中召一人出,告之曰:“尔家作功 德,天赦尔。”其人遂腾空而去。语毕,狱具悉至如前。因 其人之有赦,众囚停息才顷刻耳。如是三年得出,犹 日受铁杖三千得出。初亦不知杖从何来,杖毕得以 恣行。一日,遇千骑万乘而来,屯于村旁草莽间,问其 左右,曰:“天齐仁圣帝,每岁一诣议事,我辄告其人曰: ‘愿缘化于此,作一行宫’。其人入白,久之出曰:‘诏可矣’。 是日铁杖遂止。因附此巫道人吉凶化钱营庙,今垂 成矣。”刘异之,为作诸功德荐拔之。后数日,巫诣刘谒, 告曰:“阴府来追听赦。”既而熟睡不省。两日后复醒曰: “初至大府,宣赦如常时,既而知赦专为我也。”方欣悦, 而主者曰:“杀人为盗,在法不赦,且令归,当上请。”后四 日复谒,告曰:“又有赦矣。”既至,主者召我诣前曰:“上帝 有命,内侍刘永达非亲非旧,特赦之。缘汝罪大,令作 女子。”遂再拜泣涕称谢,巫囚仆于地。翌日,巫失所附, 经县论告,刘与钱帛谢,遣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