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考工典 第一百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四十三卷
经济汇编 考工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录

     玺印部汇考三

      元世祖至元八则 仁宗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天历一

      则 明宗天历一则 至顺二则 顺帝至正一则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二则 孝宗弘治二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十则 康熙二则

     玺印部汇考四

      释名释书契

      说文

      传国玺谱国玺

      玉玺谱传国玺

      通志论印

      洞天清录印章 图书匣 印色池

      同话录论玺宝印

      学古编洗印法 印油法 取字法

    考工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玺印部汇考三

    世祖至元元年定用御宝之制

    按《元史世祖本纪》:秋七月己亥,定用御宝制。凡宣命, 一品、二品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金。其文曰“皇帝行宝” 者,即位时所铸,惟用之。诏诰别铸宣命金宝行之。 至元九年,诏赐札鲁忽赤银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二月辛卯。诏“札鲁忽赤乃太 祖开创之始所置。位百司右。其赐银印。立左右司。” 至元十四年二月丙寅。改安西王傅铜印。为银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九年,敕“各行省止用一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九月辛巳,敕各行省止用 印一,馀者拘之,及拘诸位下印。”

    至元二十年二月“甲寅,降太医院为尚医监”,改给铜 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赐考核中书省官及皇子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十月癸丑,赐脱里察、安 答即古、阿散等印,令考核中书省,其制如三品。十一 月庚午,赐皇子爱牙赤银印。”

    至元二十四年,收安西王相印,改诸王胜纳合儿宝 为“济南王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十月“戊寅,桑哥言,北安 王王相府无印,而安西王相独有印,实非事例,乞收 之。诸王胜纳合儿印文曰‘皇侄贵宗之宝’,宝非人臣 所宜用,因其分地,改为济南王印为宜。”皆从之。十一 月丁酉,桑哥言,“先是皇子忙哥剌封安西王,统河西、 土番、四川诸处,置王相府,后封秦王,绾二金印。今嗣 王阿难答仍袭安西王印,弟按摊不花别用秦王印, 其下复以王傅印行。一藩而二王,恐于制非宜。”诏以 阿难答嗣为安西王,仍置王傅而上秦王印。按摊不 花所署王傅罢之。

    至元二十七年。给江西行省印。赐皇孙甘麻剌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六月壬辰。别给江西行 省印。以便分省。十月壬申。封皇孙甘麻剌为梁王。赐 金印。出镇云南。”

    仁宗延祐元年赐司天监银印

    按《元史仁宗本纪》:“元年十一月壬子,升司天台为司 天监,秩正三品,赐银印。”

    延祐二年,给“各道宣抚使、廉访司”银印。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乙亥,诏遣宣抚使分十 二道问民疾苦,黜陟官吏,并给银印。五月戊申朔,改 给各道廉访司银印。”

    延祐四年六月癸亥,禁总摄沈明仁所佩司空印,毋 移文有司。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延祐五年,赐“诸王及两淮运司等官印。”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五年“二月丁酉,封诸王晃火 铁木儿为嘉王,秃满铁木儿为武平王,并赐印。三月 己巳,赐宁海王八都儿金印。乙亥,增给两准运司分 司印一。七月丙寅,调军五千乌蒙等处屯田,置总管 万户府,秩正三品,给银印。癸酉,拘卫王阿木哥、王傅 印。十一月壬戌,改黄花岭屯储军民总管府为屯储” 总管府,设官四员。山后民饥,增海漕四十万石。增置 “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色目、汉人各二员,给分 司印二。”

    延祐六年,给丑驴答剌罕及大乾元寺总管府以银 印。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正月癸酉,特授同知徽政院 事丑驴答剌罕金紫光禄大夫、太尉,给银印。六月壬 子,赐大乾元寺钞万锭,俾营子钱供缮修之费,仍陞其提点所为总管府,给银印。”

    英宗至治元年给喃答失王等府金银印有差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四月丙午,给喃答失王 府银印,秩正三品。宽彻忽塔迷失王府铜印,秩从三 品。十二月己未,封唆南藏卜为白兰王,锡金印。”

    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庚戌复尚乘寺光禄寺为正三品给银印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文宗天历元年给殿中侍御史冀宁路及内外百司印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元年十一月己未,给殿中侍 御史及冀宁路印,凡内外百司印因兵兴而失者,令 中书如品秩铸给之。”

    明宗天历二年铸皇太子宝

    按《元史明宗本纪》:“天历二年五月乙亥,次秃忽剌,敕 大都省臣铸皇太子宝。时求太子故宝,不知所在,近 侍伯不花言宝藏于上都行幄,遣人至上都索之,无 所得,乃命更铸之。”

    至顺二年诏铸袭封衍圣公印

    按《元史明宗本纪》:二年秋七月甲戌朔,艺文少监欧 阳元言,“先圣五十四代孙袭封衍圣公,爵最五等,秩 登三品,而用四品铜印,于爵秩不称。”诏铸从三品印 给之。

    至顺三年,诏置西宁王傅,给印。

    按《元史明宗本纪》:“三年三月己卯,诏以西宁王速来 蛮镇御有劳,其如安定王朵儿只班例,置王傅官四 人,铸印给之。”

    顺帝至正元年正月壬寅诏刻宣文至正二宝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明玺印之制。

    按《明会典》,皇后宝用金,龟钮朱绶,文用篆书曰“皇后 之宝。”依周尺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宝池用金,阔取 容宝宝匣二副,每副三重。外匣用木,饰以浑金;中匣 用金钑造蟠龙小匣仍用木,与外匣同。小匣内置一 宝座,四角雕蟠龙,饰以浑金。座上用小锦褥,褥上置 宝池,用销金红罗小夹袱裹宝。其匣外各用红罗销 金大夹袱覆之。

    皇妃印,用金,龟钮,其尺寸与诸宝同,文曰“皇妃之印。” 其馀制度皆与诸王同。匣皆饰以蟠凤。皇贵妃有宝, 馀无宝。

    皇太子宝,用金,龟钮,朱绶。文用篆书,曰“皇太子宝。”方 厚、规制、池匣、妆饰,亦与皇后宝同。

    亲王宝,用金龟钮,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 其文曰“某王之宝。”池匣妆饰与皇太子宝同。但太子 宝盝用雕蟠龙,王则雕蟠螭。

    公主印,用金龟钮,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 其文曰“某国公主之印”绶用朱,印池用金,池匣妆饰 亦与亲王同,但亲王饰蟠螭,公主则用饰蟠凤。 征西、镇朔、平羌、平蛮等将军银印,虎钮,方三寸三分, 厚九分,柳叶篆文。宗人府、五军都督府俱正一品,银 印三台,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 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衍圣 公、张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从二品, 银印二台,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景泰三年,赐衍圣公 三台,银印。顺天、应天二府,俱正三品,银印,方二寸九 分,厚六分五釐。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及京 卫,并在外各按察司、各卫,俱正三品。苑马寺、宣慰司, 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太仆寺、光禄寺, 并在外各盐运司,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六分,厚五 分五釐;鸿胪寺并在外各府,俱正四品。国子监并在 外宣抚司,俱从四品,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林 院、“左右春坊、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六部 各司,宗人府经历司,并在外各王府长史司,各卫千 户所,俱正五品。司经局,五府经历司,并在外招讨司, 安抚司,俱从五品,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在 外各州,从五品,铜印方二寸三分,厚四分。都察院经 历司,大理寺,左右寺,五城兵马司,大兴、宛平、上元、江 宁各京县,及僧录司、道录司,并在外中都留守司经 历司,断事司,各都司经历司断事司,各卫百户所长 官司,及各王府审理所,俱正六品。光禄寺大官等署, 并在外各布政司经历司、理问所,俱从六品,铜印方 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吏科等六科,行人司,通政司 经历司,工部营缮所,太常寺典簿厅,上林苑监、蕃育 等署,并在外各按察司经历司,各县,俱正七品。”中书 舍人,顺天、应天府经历司,京卫经历司,光禄寺典簿 厅,太仆寺、詹事府各主簿厅,并在外各卫经历司,盐 运司经历司,苑马寺主簿厅、宣慰司经历司,俱从七 品。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户部、刑部、都察院各照 磨所,兵部典牧所,国子监、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鸿

    胪寺、钦天监各主簿厅,并在外“各布政司照磨所,各
    考证
    府经历司,及各王府纪善、典宝、典膳、奉祀、良医、工正,

    各所宣抚司经历”,以上正从八品,俱铜印,方二寸,厚 二分五釐。刑部、都察院,各司狱司,顺天、应天二府照 磨所,司狱司,鸿胪寺,司仪署,司宾署,国子监典籍厅, 上林苑监典簿厅,内府宝钞等各库,御马仓、草仓,会 同馆,织染所,文思院、皮作局、颜料局、鞍辔局、宝源局、 军器局,都税等同。教坊司并在外留守司,司狱司、“各 都司、司狱司,各按察司,照磨所、司狱司,各府照磨所、 司狱司,及各王府长史、典簿厅、教授、典仪所,各府卫 儒学、税课司,阴阳学、医学、僧纲司、道纪司,及各巡检 司。”以上正从九品,俱铜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 各州县儒学仓库、驿递闸坝、批验所、抽分竹木局、河 泊所、织染局、税课司、阴阳学、医学、僧道司,俱未入流 铜条记,阔一寸三分,长二寸五分,厚二分一厘。以上 俱直钮,九叠篆文。“监察御史”铜印,直钮,有眼,方一寸 五分,厚三分,八叠篆文。“总制”、总督、巡抚等项,并镇守 及凡公差官铜关防,直钮,阔一寸九分五釐,长二寸 九分,厚三分,九叠篆文“文渊阁银印”直钮,方一寸七 分,厚六分,玉箸篆文,宣德年赐,惟进呈文字等项用 之。

    按《续文献通考》,国朝符玺俱尚宝司官职掌。本司掌 宝玺、符牌及六卿、驸马伯、文武百官金铜牙木牌等。 凡宝玺、符牌、印章,有事请于内事,既奉而藏之。御玺 凡十四宝,玺之大者曰奉天之宝”,为唐、宋传宝,惟祀 天地用之。凡诏若赦则用皇帝之宝,立封及赐劳则 用行宝,诏亲王大臣用兵则用信宝,册上尊号则用 《尊亲之宝》。敕谕亲王,则用《亲亲之宝》。祀山川鬼神,则 用《天子之宝》。封外国及赐劳,则用《天子行宝》;诏外夷 调兵,则用《天子信宝》。赐诰,用《诰命》之宝。赐敕,则用《敕 命》之宝。以进御座,则用《御前之宝》。奖谕臣工,则用“《广 运之宝》。敕谕来朝官员,则用“敬天勤民”之宝。

    按《春明梦馀录》:尚宝司在午门外西兵科之上,初设 符玺郎,后改今名,设卿、少卿、丞,职在禁庭,守宝玺、符 牌、印章,而辨其所用,有事请于内事,既而藏之。凡宝 十四:曰“奉天之宝”,以镇万国;祀天地;曰“皇帝信宝”,以 征召军旅;曰“天子之宝”,以祭享鬼神;曰“天子行宝”,以 封赐蛮夷;曰“天子信宝”,以调发番兵;曰“制诰之宝,以” 识诰命;曰“敕命之宝”以识敕命;曰《广运之宝》,以识黄 选勘籍;曰“御前之宝”以进御座从车驾;曰“皇帝尊亲 之宝”以答赐宗人;曰“敬天勤民之宝”,以训迪有司。

    太祖洪武元年置尚宝司掌宝玺改天师印为真人印

    按《明会典》:国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后置尚宝司,升 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丞,职专宝玺符牌等事。洪武 元年,改正五品衙门。皇太子宝不设官,即以本司兼 管云:皇帝奉天之宝、皇帝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 天子之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 广运之宝、御前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 《敬天勤民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玺》。

    按《明通纪》:洪武元年七月巳亥,帝谓群臣曰:“至尊惟 天。张正常以天师为号,亵天甚矣。其更改之。”改其印 为“真人印。”

    洪武二十六年定、各衙门印信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开设各处衙门,合用 印信,札付铸印局官依式铸造给降。其有改铸销毁 等项,悉领之。”

    孝宗弘治十三年令点视各卫所印

    按:《明会典》“十三年奏准两京兵部并在外巡抚、巡按、 按察司,点视各卫所印信,如有军职,将印当钱使用 者,带俸差操。”

    弘治十四年定“铸换新印”例。

    按:《明会典》十四年议准:在外大小衙门印记年久,印 面平乏篆文模糊者,方许申知上司,验实具奏,铸换 新印。其旧印送上司,付公差人员缴部,仍发铸印局 看验。若印记新降未久,捏奏烦扰,虽已铸换,仍将申 奏官吏治罪。

    世宗嘉靖八年定铸印记关防文

    按:《明会典》: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官儒,今后应造印 记关防,专以《洪武正韵》为主。《正韵》不载,方取许氏“《说 文》二书无从查考者,方将先儒著述六书等书参考。” 嘉靖十八年新制宝七颗。

    按《明会典》:“嘉靖十八年,新制宝七颗,奉天承运,大明 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 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

    凡诰敕等项写完、合用某宝。本司官会尚宝监官于 皇极门用

    凡诸王将军、并文武官员、《诰敕》写完。本司官于御前 奏请宝用

    凡各衙门勘合用尽、预编完某字号勘合、并底簿、用 宝讫勘合、本司收贮。底簿、付尚宝监官缴进

    凡吏部选过文职、贴黄、三年一次底簿、每年一次。俱年终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司、会同吏科给 事中一员、于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宝用

    凡兵部每次选过武职、贴黄底簿。并三年一次、清理 武职大小贴黄簿。俱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 司、会同兵科给事中一员、于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 请宝用

    凡用御宝、俱预编某字号《勘合》一百道、底簿一扇。用 尽再编。其勘合、本司收贮簿付尚宝监缴进

    凡遇庆贺大礼,先期一日,本司官于御前奏请宝捧。 是日,设宝案于中极殿、皇极殿。至期,本司官二员各 捧宝于御前分行至皇极殿,东西相向立。俟上陞座, 西立者过东,各置宝于案。礼毕,仍捧宝分行至中极 殿,置案上而出。其馀司官俱于殿内之东侍立。 凡每岁驾诣郊坛、行大祀礼,本司官例于承天门外 乘马,从宝后行礼毕、仍从宝回、至承天门外下马。 凡郊祀、本司随宝供事官、各带班匠二名牵马仍行。 锦衣卫关领“天”字号、随驾牌二面、给与悬带、事毕、随 即交还

    凡宝色、各用银朱、奏行工部淘洗送用。油行顺天府 宛大二县上纳。蜜瓷器、行光禄寺支给。熟艾白芨皂 荚等物、行太医院取用

    凡每年终、本司奏行钦天监、择日洗宝。至期、尚宝监 官关香物入水。捧宝于皇极殿门、洗净入匣

    凡每年终、本司具本年用过宝总数、于御前奏进。 凡东宫用宝。本司官会同尚宝监官、于文华殿用

    皇清

    《玺印之制》

    《大清会典》。礼部仪制司

    本朝定制

    御前宝玺。旧设尚宝司掌之。后尚宝司既裁、专属内

    府管理。其铸造印信、皆系礼部职掌。印文由内阁翰林院拟定、发铸印局铸造。满文居左。汉文居右。颁给内外直省以及外国、皆同文焉。玉宝、金宝

    太皇太后玉宝、金宝,交龙钮。玉宝方四寸四分钮高二寸六分台高一寸八分

    《金宝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俱玉柱文。

    皇太后金宝交龙钮。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玉柱文 皇后金宝蹲龙钮。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玉柱文

    皇贵妃,金宝蹲龙钮。《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玉柱文。贵妃金宝蹲龙钮。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玉柱文妃,金印龟钮。平台方三寸六分厚一寸玉柱文皇太子,金宝蹲龙钮。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玉柱文和硕亲王,金宝龟钮。方三寸六分厚一寸玉柱文

    金印:“朝鲜国王”金印,龟钮。方三寸五分,厚一寸,《玉柱文》。镀金银印:《多罗郡王》镀金银印,麒麟钮。方三寸四分厚一寸玉柱文

    外国王镀金银印驮钮。方三寸五分,厚一寸,九叠,篆文银印公银印,虎钮。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大将军、将军、侯、伯、都统,银印,虎钮。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

    “宗人府”、银印、直钮。“三台” 方三寸三分,厚一寸,九叠,篆文。衍圣公银印,直钮。二台方三寸二分厚一寸九叠篆文六部、盛京四部、理藩院、都察院、銮仪卫、各省都司、银印直钮。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九叠篆文各省布政司,银印直钮。二台方三寸一分厚八分九叠篆文“大真人”银印直钮。二台方三寸一分厚八分九叠篆文顺天府、奉天府、银印直钮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九叠篆文提督总兵官、银印、虎钮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镇守挂印总兵官”,银印虎钮二台方二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提督、九门步军统领。”银印、虎钮。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

    铜印:“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各省按察司”、“京卫宣慰司。”方二寸七分,厚九分。

    总管内务府、武备院、上驷院、奉宸院、光禄寺、太仆寺、盐运司,外卫守备,四译馆、典务厅各城守尉。方二寸六分,厚五分五釐。

    鸿胪寺、国子监、外府宣抚司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林院,左春坊、右春坊,司经局,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六部各司,理藩院四司,宗人府左、右司,经历司,盐课提举司,安抚司,招讨司。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

    外州。方二寸三分,厚四分。

    广储司,会计司,掌仪司,慎刑司,都虞司,营造司,庆丰司,都察院,经历司,大理寺,左右寺,光禄寺四署,五城兵马司,銮仪卫,左、右、中、前后所,旗手左右卫,驯象所,大兴、宛平、承德,三京县。僧录司,道录司,都司,经历司,断事司,布政司,经历司,理问所,长官司。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

    六科、中书科、行人司、通政司、经历司,銮仪卫经

    考证

    历司。工部营缮所,太常寺典簿厅,上林苑监署,光禄寺典簿厅,詹事府主簿厅。京府经历司,京卫外卫经历司,按察司经历司,外县盐运司经历司,宣慰司经历司。方二寸一分,厚三分。国子监,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鸿胪寺主簿厅,钦天监主簿厅。各坛祠祭署。布政司,照磨所。府经历司。方二寸厚二分五釐

    刑部司狱司,都察院司狱司,光禄寺银库,太医院药库,京府照磨所,司狱司,国子监典籍厅,宝泉局,宝源𡱈,神乐观,司牲司,会同馆,都税司,按察司,照磨所,司狱司,都司,司狱司,府照磨所,司狱司,府,儒学,卫,儒学,税课司,茶马司,阴阳学,医学,僧纲司,道纪司,巡检司。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教坊司:方一寸四分厚二分 已上俱直钮九叠篆文历日印信。方二寸一分七叠篆文

    监察御史。直钮,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叠篆文。“河南等六道巡盐各差” 并同。铜关防兵部、督捕提督、四译馆、内阁典籍厅稽察各部事件。长三寸阔一寸九分

    总督、巡抚、各镇守总兵长三寸二分,阔二寸。各部分司守巡道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佥书。长三寸阔一寸九分

    织染局管理江宁织造,管理苏州织造,管理杭州织造。长二寸九分,阔一寸九分。

    巡视五城御史,府、同、知、府、通判,卫、所千总,营、都司长二寸八分,阔一寸九分。

    “管理《金银库》”,“管理《縀疋库》”,“管理《颜料库》。”长二寸,阔一寸九分。

    《铜条记》“礼部铸印局、州儒学、县儒学各守备。”长二寸六分,阔一寸六分五釐。

    库大使,批验所驿丞,盐课司,递运所各局、各仓场、各闸。长二寸四分,阔一寸三分五釐。

    顺治元年

    《大清会典》。礼部仪制司。顺治元年定,凡铸造金宝、银、

    印字样,由内院撰发。金、银、硼砂于户部移取,物料于工部移取,祭物于光禄寺移取 。凡铸造《内外诸司印信关防条记》,吏、兵二部具题咨送礼部,礼部复行奏请,方行铸造物料,于工部移取 。凡文武衙门乞请《印信关防条记》,在京者该衙门自题,在外者该督抚代奏请。

    旨下吏兵二部查议、咨送礼部铸造。 凡在外文武

    《大小衙门印信关防条记》。年久篆文模糊者,许申督抚验实具奏,换铸新印。其旧印缴部销毁

    凡应给印信。铸印局照式篆文、呈送内院撰

    发满字送部发局铸给

    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二年定,“凡巡盐巡按御史各差”,每差铸印:

    二颗循环给发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四年定:“凡应给印信,俱照吏、兵二部咨文。”

    铸给不必复行具奏

    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六年、定六部、都察院、銮仪卫等衙门官、遇

    行幸扈从每衙门、礼部另铸印一颗、加“行在” 二字

    携用。其特差侍卫等、俱用銮仪卫印信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十年定、“凡有新推选各官、应给印信者、文”

    官执凭武官执札赴部亲领。在外文官请给印信、执该督抚或布政司文批。武官请给印信、执该督抚或总兵官文批。差役赴部领。每文一件、请印一颗、文内开明请印差赍姓名、方准给发

    朝鲜国王。原领印文、有“满” 字、无“汉” 字。礼部改

    铸“满” 、“汉” 篆文金印,赐给该王。仍将旧印缴进。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十一年,铸造琉球国王镀金银印。”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十二年、改铸六部银印七颗。”内三院等衙、

    门银印七颗。改正各直省督抚关防二十九颗。巡按御史循环印四十八颗。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十四年,改辽阳府为奉天府,更铸银印。”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十五年,改内秘书院、国史院、弘文院为内。”

    阁以银印三颗缴送到部。改铸内阁典籍厅关防一颗。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十六年,铸造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太常。”

    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行在印信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铸造安南国王镀金银印。”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六年、

    皇上行幸。以玉宝重大、查照

    太宗文皇帝事例、造香宝、以便携行

    玺印部汇考四

    《释名》

    《释书契》

    《玺》,徙也。封物使可转徙而不可发也。

    《说文》

    《说玺》

    玺,王者印也。以守土,故字从土,籀文从玉。

    《传国玺谱》

    《国玺》

    《国玺》者,本卞和所献之璞,琢而成璧。楚求婚于赵,以 璧纳聘,故称赵璧,而秦昭王请以十五城易之,赵使 蔺相如送璧于秦,秦纳璧而吝城,相如乃诡而夺。至 秦皇并六国,独有天下,迺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 用是璧为之。一云用蓝田玉作之,其篆文云:“受命于 天,既寿永昌。”至始皇崩,二世立,天下大乱。刘项起,二 “世为赵高所弑,立子婴。子婴立四十日,汉高祖先与 诸侯期入关,子婴乃乘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奉传国 玺,降于轵道旁。”高祖收玺,以子婴属吏。项羽后杀子 婴,诛戮秦族,封高祖还定关中,立汉社稷,五年,诛项 羽而有天下。至平帝时,王莽辅政,鸩杀平帝,立孺子, 自号安汉公。王莽使皇后求国玺,后知不能留,乃从 绶带解下投地,故一角有缺。莽就得之,遂称新室。按 玉玺,方阔四寸,龙鼻,色黄,上大篆文,饰以虫鸟鱼龙 之状。秦相李斯篆其字有八,云“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侧小书七字,即魏太祖命黄象篆之,文曰“魏所受汉 传国玺。”初,王莽之末,天下大乱,赤眉入长安,长安人 公孙宾杀莽于渐台,遂得国玺,归于刘盆子。建武中, 盆子降世祖,故玺入后汉。至献帝,董卓作乱,张让、段 圭将帝出小平津,投玺于洛阳井中。孙坚入洛,见井 上有五色气,使人浚人,乃获玺。孙坚得之,寻为袁术 所夺。袁术败,玺入魏。太祖至常道乡公,禅位于晋,玺 入晋室。怀帝为刘聪所陷,帝降聪,聪于承尘得之,玺 入聪。聪死,粲为靳准所杀。刘曜平,靳准国称赵。及曜 为后赵石勒所灭,其玺入勒。至季龙死,石氏大乱中 原,魏冉闵尽诛石氏,遂称魏,为前燕慕容隽所败。有 戴施者,得玺,谢尚以五百骑送之,归于东晋,即穆帝 时也。及恭帝传位,宋主刘裕玺入宋。至顺帝时,禅位 于南齐。齐主萧道成求玺,玺又入齐。至和帝时,禅位 于梁主萧衍,以玺入梁武帝。太清时,侯景作乱,台城 不守。武帝崩,萧纲为简文帝,俄而幽死永福省,立昭 明子栋,又废栋自立。百馀日,军败,为羊鲲所杀。有赵 贤者,为栋所亲掌玺绶,及鲲败,将一疋载玺至京口。 时有载金者为盗所劫,载玺者乃跃舟中,至瓜洲,复 遇盗,力不能制,投玺于草中,而告大将军郭敬之。敬 之取得,与北齐主高洋。至高纬,为后周武帝宇文邕 所杀,玺入周室。静帝衍禅位于隋文帝,玺入隋。炀帝 幸江都,宇文化及行弑,帝崩,其玺为萧后所掌,遂归 于宇文化及为窦建德所杀,玺入建德后。建德为突 厥可汗所败,萧后将玺入庭。至唐武德中,使人入 取萧后及传国玺,突厥乃遣萧后及玺并炀帝少 子元帝归,遂入唐,高祖神尧皇帝受之。按《唐年谱录》, 广明元年十二月五日,僖宗幸蜀,王建囊负传国玺, 从驾以行。天祐初,济阴王祝以寿终,玺入于梁。梁亡, 入后唐。庄宗同光之乱,归于明宗。明宗崩,清泰即位 于岐下。王思同、张虔刘之举,少帝奔潞,潞帅石敬塘 不纳,殒于驿署,玺归于清泰。晋高拥戎马,自晋阳入 洛,河桥不守。清泰积薪累日,尽驱宗室六宫珍玩,一 旦偕焚于摘星楼,秦玺煨烬,其亦明矣。按《陷蕃记》:北 戎入梁园,晋少主奉上玺绶。戎王怪玉玺制用疏朴, 笔工又非真,绝疑将有隐易者。晋人具以实对。文宝 淳化中司计陕右,督刍军于塞下,有虔州永寿县主 簿赵应良者,北燕人,老而能记,自谓少年事戎,为伪 丞相高公堂后官。尝从公至燕子城,登重阁,阅晋旧 物,得观玺绶,与《陷蕃》略同。今传者云:“秦玺入。”亦其 语矣。“至道三年五月十五日。荥阳郑文宝舟中述。”

    《玉玺谱》

    《传国玺》

    《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蓝田山,是丞相李斯 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汉高祖定三秦,秦 王子婴献此玺,及汉高即位,仍佩之,因以相传,故号 曰“传国玺。”汉昭帝时,殿中一夜相惊,霍光即召持节 郎取玺,郎不与,光欲夺之,郎按剑曰:“头可得而玺不可得。”光善之,明日迁郎秩二等。光后废昌邑王贺立 宣帝,光自手解取贺玺,扶令下殿。至汉平帝,王莽篡 位,向元后求玺,乃出玺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及 莽败时,带玺绶避火于渐台。商人杜吴杀莽取绶,不 知取玺及莽头。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及斩莽首, 并玺与王宪,宪得无所送。又自乘天子车辇李松入 长安,斩宪,送玺诣宛上。更始赤眉大司马谢禄至高 陵,更始奉玺赤眉,赤眉立刘盆子。建武三年,盆子败 于宜阳,玺还。光武孙坚从桂阳入讨董卓,卓时已焚 烧洛邑,徙都长安。坚军于城南,见井中旦旦有光,军 人莫敢汲,坚乃探得玺。初,卓作乱,掌玺者投于井中, 故坚得之。袁绍有僭盗意,乃拘坚妻,逼求之。绍得玺, 见魏,举以向肘,魏武恶之,绍败,得玺还。汉以禅魏,魏 以禅晋。赵王伦篡立,使义阳王威就惠帝取玺,帝不 与,强夺之。晋帝永嘉五年,王弥入洛阳,执怀帝及传 国六玺诣刘曜,后为石勒所并,玺复入勒刻一边,云 “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勒为冉闵所灭,此玺属闵, 闵败,玺存闵之部属蒋干,晋镇西将军谢尚遣都护 何融至,购赏得之。以晋穆帝永和八年还江南。晋元 帝东渡,历数帝,无玉玺,北人皆云“司马家是白板天 子。”

    《通志》

    《论印》

    臣谨按《梁制》,左右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银章青绶 者同其位,但加金紫者谓之金紫光禄大夫,但加银 青者谓之“银青光禄大夫。”又按北齐之制,三品以上, 凡是五省官及中侍中省官,皆为印,不为章;四品以 下,凡是开国子、男及五等散品名号侯,皆为银章,不 为印。

    《洞天清录》

    《印章》

    古之居官者必佩印,以带穿之,故印鼻上有穴,或以 铜环相绾。汉印多用五字,不用擘窠篆,上移篆画停 匀,故左有三字、右有二字者,或左二字右三字者。其 四字印则画多者占地多,少者占地少。三代以前尚 如此,今则否。

    有古之鏒金、涂金、细错金银,及商金、青绿铜、辛有金 者、玉者、玛瑙、琥珀、宝石者,有哥窑、官窑、青冬窑者,其 制作之巧,钮式之妙,不可尽述。古玉章用力精到,篆 文笔意,不爽丝发,此必昆吾刀刻也。即汉人双钩碾 玉之法,亦非后人可拟,故《玉章》更为赏鉴家珍重。青 田石中有莹洁如玉,照之灿若灯辉,谓之“灯光石。”今 顿踊贵,价重于玉,盖取其质雅易刻,而笔意得尽也。 今亦难得。近刻玉章,并无昆吾刀、蟾酥之说,惟用真 菊花钢锻而为刀,阔五分,厚三分,刀口平磨,取其平 尖锋头为用。将玉章书篆文,以木架钤定,用刀随文 镌之。一刀勿入,再锲一刀,多则三锲,玉屑起矣。但不 可以力胜之,则滑而难刻。运力以腕,更置砺石于傍, 时时磨刀,使锋铓坚利,无不胜也,别无他术。今之锲 家以汉篆刀笔自负,将字画残缺,刻损边傍,谓有古 意。不知顾氏《印薮六帙》,可谓遍括古章,内无十数伤 损,即有伤痕,迺入土久远,水锈剥蚀,或贯泥沙剔洗 损伤,非古文有此。欲求古意,何不法古篆、法刀法,而 窃其伤损形似,可发大噱。若诸名家。自无此等。

    《图书匣》

    有宋剔、新剔者。有填漆者。有紫檀镶嵌玉石者,有豆 瓣楠者。近有退光素漆者,何文如之,亦堪日用。

    《印色池》

    官哥窑方者,尚有八角委角者最难得。定窑方池外 有印花文,佳甚。此亦少者。诸玩器玉当较胜于磁,惟 印色池以磁为佳,而玉亦未能胜也。故今官哥定窑 者贵甚。近日新烧有盖白定、长方印池,并青花白地 纯白者,此古未有,当多蓄之。且有长六七寸者,佳甚。 玉者有陆子冈做周身连盖滚螭白玉印池,工致侔 古,近多效制。有三代玉方池,内外土锈血侵四裹,不 知何用。今以为印池,似甚合宜。

    《同话录》

    《论玺宝印》

    玺、宝、印三者,名殊而用一。许氏《说文》曰:“宝者,印也。”《周 礼·掌节》云:“门关用玺节。”郑氏云:“今之印章也。”《职金官》 “揭而玺之。”郑云:“玺,印也。”故应劭《汉官仪》曰:“玺,信也,故 尊卑共之。”《月令》云:“固封玺。”《左传》云“襄公在楚,武子使 季治问玺书而与之”是也。然劭乃不以《周礼》为证,岂 遗忘邪?秦始皇得玉于蓝田,丞相李斯书,其文曰“受 命于天,既寿永昌。”汉高祖入关,子婴封皇帝玺节降 玺,乃此也。故《汉书》曰:“高祖入咸阳,得秦玺,及即天子 位,因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传国玺。”及王莽篡位,求 玺于元后,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董卓焚洛阳, 徙都长安,掌玺者以投于井。孙坚军城南,见井中有 光,坚因取得之。袁绍后逼坚妻取玺,绍败,玺归汉。又 传魏至晋元帝南渡无玉玺,北人皆云“白版天子。”后石勒为冉闵所灭,闵得其玺。闵败,晋穆帝永和八年, 镇西将军谢尚遣督邮何融购得之。相传至于五代。 契丹灭晋,出帝奉玉玺、金印以降。契丹谓玺非焉,与 《前史》所传异,命求其玺。出帝曰:“从珂自焚。”玉玺不知 所在,疑焚之也。本朝绍圣三年,长安村民段义掘地 得玉玺,皆言此秦玺也,汉以为传国宝,自五代亡失, 乃下两制定验。蔡京等奏,以为“考之玺文曰‘皇帝寿 昌’者,晋玺也;‘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有德者昌”,唐玺 也。“惟德允昌,晋玺也。今云‘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为 秦玺无疑,此传国玺之本末也。然秦汉以来,天子始 名玺,故许氏直以为王者印。《汉旧仪》曰:“秦以前,民皆 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汉以来,天子 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岂非以高祖入关,得 为传国宝,故玺之名遂增重邪?《旧仪》又曰:“皇帝六玺, 皆白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 “天子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凡六。“皇帝”行玺,赐诸 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外国事,天子之 玺,事天地鬼神,《汉书》所谓玺者此也。王莽遣将率易 单于印,单于白将率曰:“汉赐单于玺,言玺不言章。”是 则汉赐匈奴印,亦通名玺矣。唐武后改玺为宝,特此 六玺之名耳。然《章衍通载》又谓开元六年改为传国 玺,又何者?曰传国玺,则秦玺乃是矣。苟以为唐玺,则 前有德昌是已。传至五代,其名不易,初何所改?如曰 “即前六玺”,则武后固改之矣,岂后人易为玺,至元宗 复改耶?然后唐应顺元年,内批有御前新铸之印,乃 当时从珂自焚,国玺散失,仓卒刻铸耳。本朝雍熙三 年,改书诏天下,合同三印皆为宝,则又书改为印矣, 岂非承袭五代丧亡之后,至是乃厘正乎?庆元六年 重阳后五日,在涂与兄弟论及。既归,因考订始末,《寄 宏正侄》。

    《学古编》

    《洗印法》

    图书久为油朱所炽者,先于灯盏内浸一宿,次日取 出,蘸香炉内灰,用硬棕刷干洗之。若朱未尽,更蘸刷, 以尽为度,不损印文,而清丽若新。凡欲洗刷,先当用 绳约定,以防其滑,此法最良。

    《印油法》

    香油浸皂角于瓷器内,煎过放冷,和熟艾成剂,次加 银朱,以红为度,入绢袋中,用瓷玉器盛之,数日一翻。 忌铜锡器。若日久油干,复用煎下油滴取盛器内,以 印色置其上,使自沁,又不可自上浇下。此法不蒸不 炼,久而益佳,与好事者共之。

    《取字法》

    𥐻砂, 瓦粉, 白龙骨, 木贼草, 密陀僧, 白石 脂, 桑柴灰各等分,《人言》少许

    右为细末,先“湿” 字,后渗药末,以熨斗熨之,干随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