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第038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三十八卷目录
官制部汇考十六
唐四〈总〉
铨衡典第三十八卷
官制部汇考十六
唐四
按《唐书百官志》:“王府官:傅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 咨议参军事一人,正五品上,掌𬣙谋议事。友一人,从 五品下。掌侍游处,规讽道义。侍读无定员。文学一人, 从六品上。掌校典籍、侍从文章。东西阁祭酒各一人, 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
〈注〉“自祭酒以下为王官。武德中,置师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启书疏,赞相礼仪;舍人四人,掌通传引纳;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咨议参军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学、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时,相王府长史以宰相兼之,魏、雍、卫王府以尚书兼之,徐、韩二王为刺史,府官同外官,资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阁,则不开府。天授二年,置皇孙府官。元宗诸子多不出阁,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景云二年,改“师”曰“傅。”开元二年废,寻复置。废常侍、侍郎、谒者、舍人。开成元年,改诸王侍读曰“奉诸王讲读。”大中初,复旧。
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皆掌统府 僚,纪纲职务。掾一人,掌通判功曹、仓曹、户曹事属一 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曹事。主簿 一人,掌覆省书教。记室参军事二人,掌表启书疏。录 事参军事一人,皆从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功曹参军事,掌文官簿书,考课 “陈设。仓曹参军事,掌禄廪厨膳,出纳市易,畋渔刍槁。 户曹参军事,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兵曹参军事,掌 武官簿书,考课仪卫假使。骑曹参军事,掌厩牧骑乘 之物器械。法曹参军事,掌按讯决刑。士曹参军事,掌 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 人,正八品下;行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皆掌出使杂 检校。典签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
武德中,改功曹以下书佐、法曹行书佐、士曹佐,皆曰“参军事” ;长兼行书佐,曰“行参军。” “废城局参军事。” 又有铠曹参军事二人,掌仪卫兵仗;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弋猎;水曹参军事二人,掌舟船渔捕刍草。皆正七品下。家吏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阁一人,正九品下。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武后时,家吏以下皆废。主簿、记室,有史二人。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曹、法曹、士曹,各府二人,史二人。户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签以上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长史。
亲事府: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 皆掌校尉以下守卫陪从,兼知鞍马。校尉五人,从六 品上;旅帅,从七品下;队正,从八品下;队副,从九品下; 皆掌领事、帐内陪从。自旅帅以下,视亲事多少。乃置 帐内府,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 自校尉以下,员如亲事府。
初,典军以武官及流外为之,领执仗、帐内等。秦王、齐王府置左右六护军府、左右亲军府、左右帐内府,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兵曹、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一人,左二、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左右亲军府,统军各一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兵曹、铠曹参军事,左别将、右别将各一人。帐内府职员与护军府同。又有库直隶亲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选材勇为之。贞观中,库直以下皆废。亲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执仗亲事十六人,执弓仗;执乘亲事十六人,掌供骑乘。亲事二百三十人。帐内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
亲王国。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一人,从八品下。“掌判 国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学官长、丞 各一人,掌教授内人;食官长、丞各一人,掌营膳食。厩 牧长、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长、丞各二人,掌府内杂 事。长皆正九品下;丞皆从九品下。
有典卫八人,掌守卫陪从。舍人四人,录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公 主财货禀积田园。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从 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财货出入。
有史八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 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 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 候,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 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
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福二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有役则申战守之 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
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 太宗即位,曰“司马” ,下州亦置焉。显庆二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神龙二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 绌之事。行军参谋,关豫军中机密。”
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 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 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 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 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 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 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 人。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 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 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 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 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 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节度 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刓缺。岁以八月 考其治否,销兵为上考,足食为中考,边功为下考;观 察使以丰稔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 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御使 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 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修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 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 锁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 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两 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 护府之政,以副大都护主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 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 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 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观察处置使掌 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
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 、“存抚” 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兖、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 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 “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 岁以上佐巡县。”
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 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
《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 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 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 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 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
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 ,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 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
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 逋负、良贱、刍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一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龠、军 防、烽候、传驿、畋猎。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
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
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 寻又改曰“参军事。” 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 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
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 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
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 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 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 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 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 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 品上;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 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 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 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 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 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下都督府都督一 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 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 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 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 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都督掌督 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廪,总判府事。
武德初,边要之地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 ,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书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二人,从二品,掌贰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宾客帐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槁、运漕。有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营作。监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去“大” 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校州事。其后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及安禄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馀,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
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 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 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 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 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 三人,正八品下;上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 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 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 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 三人,从八品上。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 总判府事。
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 下。
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 ,加使持节,丞曰“别驾。” 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 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景云二年,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 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 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 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 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 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 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 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 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 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 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 下。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 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 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 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 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诸军各置使一人,五 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 军皆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 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 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 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 九品上;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 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中下县令一人, 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 一人,从九品下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 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县令掌 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 季冬,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 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判众曹,收率课调。
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 诸县置主簿,以流外为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初,诸县置录事。开元中,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诸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门事等。畿县减司兵,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凡县皆有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京县学生五十人,畿县四十人,中县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 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 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 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 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 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上;增仓 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 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上戍主一人, 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 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 防守御。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 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 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 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兵曹参军事,掌防 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
上镇:有录事一人、史一人,仓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中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下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凡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废戍子,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五十人为上戍,三十人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品同诸军判司,专莅营田。永泰后,诸镇官颇增减开元之旧。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
有祝史三人,斋郎各十三人。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关:令一 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下关:令一人,亦从九 品下。掌禁末游,察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据过所为 往来之节。凡关二十有六,京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 关,无驿道者为中关,馀为下关。丞掌付事句稽、监印、 省署钞目,通判关事。”
上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关: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关: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薙及杂当。初,诸关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监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长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长二人。永徽中,废津、尉,上关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关置津吏六人,下关四人,无津者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