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五十二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二卷目录

     赋役部艺文五

      敷陈里甲条鞭审派疏   明张贞观

      增饷议          李腾芳

      征丁议           前人

      均役全书序        王思任

      宣州厘革坊役记      梅守德

      荒白米议         陈以伐

      赋役            杨芳

      丁粮或问         洪懋德

      条鞭疏          丁允元

      民害未除疏        邓启隆

      论加派疏         吴履中

      劾军前私派疏       孙承泽

      又劾私派疏         前人

      清虚审编议        刘同升

      赋役全书序        谢天颜

    食货典第一百五十二卷

    赋役部艺文五

    《敷陈里甲条鞭审派疏》
    明·张贞观

    臣本庸谫,谬以职掌,实叨耳目之司,一切民隐吏蠹, 例当与闻,倘有所知,何敢终默?谨以《里甲当议处》者, 为皇上陈之。自民间苦里甲而后有条鞭之法,是条 鞭之行,所以苏里甲之困也。然里甲之累有一分未 除,则便是条鞭之行有一分未尽。但据所知,则固有 已征鞭银而复役里甲者,亦有限年头役名色,依然 照旧佥派,私贴无算者,业以征其银而复役其身,是 民昔之所苦者一,而今之所苦者二也。且头役私帮, 出自现年,偏累犹昔,何称鞭法?臣尝备员山东,见鞭 法之行,较若画一,民间大称苏息,何江北辄不同也? 臣谓较若画一,既已改行鞭法,即当悉去现年,其间 有重差如提锁甲首、走递马匹之类,“私帮之数,视正 额固多,俱应明鞭,不应暗贴;俱应派之合境,不应帮 之里甲。至于官府一应供应之数,宁从其优,无过于 减。”仍严为申禁,必不使里甲复至私用,庶里胥之科 扰可杜,而灾地之累苦亦尚可少舒矣。若徒上沽节 省之空名,下受贴敛之实祸,是掩耳盗铃者类也,臣 未见其可矣。审派大约三年两次,原为全用里甲佥 派头役中有私贴数倍者,恐致偏累,故为是以均,今 悉改行鞭法。惟征差银户,则虽悬苦乐,颇无大异,物 力消长,岂遽至月异而岁不同也?臣尝为令,备知扰 民之最大者,无过均丈与审鞭。均丈一次,其费可抵 半岁之粮;审鞭一次,其费可抵半岁之差。盖假升合 而肆“索求,指报丁而恣渔猎,里书积态,万不能免故 也。至于粮差之派,每岁一更,亦祇以便里胥之影那, 及奸顽之飞诡。而赤历多不经磨勘,由票多不遍给 发,其多寡轻重,要惟随人上下其手,而小民殆不能 知其数也。臣谓审派之期,俱应以五年为则。以此年 而审,即以此年而派。合县差徭若干,粮银若干,米若 干,丁若干,则若干,地若干;每丁若则该银若干,每顷 若亩该银米若干。”务要总撒磨算不差。仍将原派之 数揭示民间,使民通知,或呈府道查验,照此的数登 入繇票,人给一张,以便照数算纳。即随年遇有蠲贷, 惟于大数减除。或随年遇有改折,另于本历外暂派。 至随年遇有买卖地土,暂于本名下代征,通行五年 审派,方许过割。庶上省一分之扰,则下省一分之费, 不惟可绝纷纷影那飞诡之端,小民皆知徭粮之数, 即有司亦得以自明,无复多派之苦矣。倘蒙皇上不 以臣言为谬,下部议处施行,其于国计民生,未必无 万一之补矣。

    《增饷议》
    李腾芳

    为《官有一成之法,反汗固难;民有不平之鸣,择音何 暇。谨因辽饷派粮之议、曲陈合郡偏苦之情,恳乞大 赐斡旋、以救一方焚溺事》:查得湖广之粮,独重于天 下,而长沙一郡之粮又独重于湖广十七州郡此人 人所知也。先该辽饷加派,部议原题每亩起自七釐 增至九釐。未几,武汉黄等各府以亩派为重求议派 粮。未几,长沙府以派粮则重,求议派亩,数年间曲费 当道,展转苦心,遂定派亩之议,已两年于兹矣。顷突 奉部文,仍通派粮,考其原由,盖以承天、荆州、郧阳乡 宦刘、谢三道长,及郧阳治院题议。夫三道长为其桑 梓,而治院为其身所驻节之地,言苦乞苏,自其至情。 奈长沙一郡,冠裳寥落,既无有抗疏“于朝者,而去治 院甚远,又无能以尺一具奏,能鸣其苦之万一也。今 事体已定,某等何人敢来相逆?但反复部文及本司 条议。”其言“合省十七州府共粮二百万,而长沙一府 即居五十八万,每石起银三钱五分,则长沙一府数 至二十馀万,比陕西一省止少五万,比福建一省尚 多八万”,则亦明知长沙之偏重,而言之不置口矣。又 为裒益之议,将汉、承六府代派及本府抽扣柴马各项抵补若干,则亦极怜长沙之苦而恤之不遗馀力 矣。如此德意,某等又何忍辜负而不再以其微情上 控乎?大抵今日言民穷财尽,言水旱,则各郡亦能作 此言,何必嚽?言粮重,则部文已详,何必嚽?独是查各 郡粮起科,每亩有轻自一合重至一升者,而长沙粮 每亩则重至一斗,轻亦五升矣。各郡粮一石,有田百 亩至数百亩者,而长沙粮一石,其为田多者二十亩, 少者十亩矣。各郡有山土,有水田、旱田,有塘,其起派 轻重不等,而长沙则无论塘土山水乡之田,共囫囵 派为一则矣。各郡之为农者,种黍、种麦,种“杂豆、棉花, 或二熟,或三熟,此诎则彼赢。”长沙之田止堪一种,遇 水旱则千里无粒米之入矣。各郡谷价虽贵贱不一, 然未有银一两籴谷五石者,而长沙谷贱至十石、十 二石,遇荒月比较火急,则乡民指田作当,贷新谷银 纳粮,有银一两至十八石二十石者矣。每田一亩,即 遇丰年亦仅收谷七斗,而贷银一两至谷二十石,则 去田三十亩之入。故穷民鬻身鬻儿女不足,往往弃 田而逃矣。今为各郡之言者曰:“长沙粮每石派银一 钱三分,而渠粮每石派银三两有奇。”骤而听之,岂不 骇人?然未尝较其亩之多少,而但扭比以立论,则《孟 子》所谓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 之说也。今试呼长沙之百姓数人,与各郡之百姓数 人,相与班荆共话,而曰:“各郡之田或百亩,或数百亩, 加银三钱五分,而长沙田十亩,亦加银如之。”则其均 不均又何如也?夫长沙去省会千里,其人有自祖及 孙,未曾见抚治院及两司旌盖作何状者。至老公祖 巡狩,今亦七年,始得一望其清尘,则其有苦而不得 诉者多矣。若使得诉其苦,背一垂听,谁谓羊之觳觫 不如牛之觳觫?当不致如《孟子》所谓“见牛未见羊,而 取长沙以益诸郡”也。今粮一石,业已征银二钱一分, 而部文止曰“一钱三分”,则多此八分者又不知何故? 且长沙非无事之国也,其地多盗贼僣窃之区,今百 姓之心莫不蠢动,朝廷及当道以其为远,不蒙轸恤。 如马日散矣,而鞭之不休,激而为变,又何难焉?伏乞 垂念地方七年之苦,今日始得见老公祖,出一言之 诉,如暗者久而始得有睹,喑者久而始得有言。亟下 道府会议,其征银仍照旧额,但二钱一分而止;其所 少者,或本府十二州邑设法抽扣抵补;补之而不足 者,或仍命各道“再议通融改派,并谕各道公祖及各 郡士夫,无执我见,普共发念,为朝廷救此。长沙一片 瘠土,不独于朝廷有益,而安辑上流以为捍蔽,则于 十七州郡亦未必无益也。”临楮云云。

    《征丁议》
    前人

    为备条征丁末议,以求采择事。考之三代司徒之职, 乡大夫以岁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 七尺以至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此 丁之所自始也。汉初为算赋,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 钱百二十为一等。唐初,民年二十为一丁,六十为老。 宋法如之。而征丁者论户口不及土田,征粮者论土 田不及户口。此一定之制也。今以为老生常谈,不必 论已。若本朝赋役之法极详,而专重“黄册。”“黄册”之设, 专为审丁。若田粮则只讯其推收,而赋之多寡已定 于初,不必十年一审矣。今载在《会典》者,各项差役有 银力均徭等件,近岁始通融为一条编,而有无粮者, 仍纳丁银。有粮有丁,及粮多丁少,丁“粮俱多,一切照 丁粮办纳。”此今天下同轨同文之制,岂亦可以老生 常谈吐之乎?合县官民恪遵已二百馀年,而忽自丈 粮之后,有攸县令董某者来查丈粮册,遂欲改派每 粮五石,兼出一丁之银,而尽销旧迹,以为可以市恩 于无田者矣。邑人不肯奉行束阁,洎今几五十年,所 但征粮银,置丁不问。所以得不问者,以《条约》内有楚 禄、京布二项,自来征解不完,故即以丁银充作虚数, 而苟且涂塞耳。凡民但见目前无征丁之利,故相与 以为便安。而岂知今之楚禄已作木价,致老父母且 不得考满,而稍动循良之心有如是乎?此生等所以 前日合词奉白,而求“癸未年老册”以为根底,加之润 泽,庶“几有利无弊,可为永式。不谓老书闲册竟不可 得,今尚纷纷无定论也。”其说大约有二,皆不察其始 终利害而狃于一得者,一则细人之说,一则君子之 论。夫所谓细人之说者,以为邑粮每岁而三限之,每 一开限不过旬日,遂告竣事。明年初限今冬竣矣,则 何不以丁银加之于粮,咄嗟可办,而谆谆考图册,索 户口,问逃亡,侦隐匿,何时而定乎?此其说便于里递 中乎吏胥库徒,而非所以为邑计长久也。何以明之? 夫本邑之田,犹今长善之田,其瘠一也;本邑之民,其 初亦犹今长善之民,其不完粮一也。自癸巳后,更何 本江姚渥源、包仪甫三四父母苦心均较生等,人人 献其《瞽说》,尽去吏书。龙头鳝尾、过海买比等法,及歇 户包揽、解官干没等弊,开花户自纳之实数,疏远年 堕征之积苦,写深山密箐,邻邑极远之民,以一人而 顶一族,一年而兼带十年之征,势不能完之状,而为之备细调停。又身自重价买田,先期完粮以为之倡, 始有今日。今计田一亩,酌七八九纳之衷,而加以水 旱抛荒,所收不过五斗为粮一石,则征粮已盈一两; 谷贱,则所粜不足,当完粮之半。而幸遇谷贵之年,农 夫终岁盻盻,曾几何而上司“禁革搬运”之条下矣。苦 哉!曾记当何父母在事,每石征银不过三钱五分,至 姚渥源增至五钱。今递加之数,尚未有艾。脱黔事息 肩无日,而我楚剥肤并深,则异时潭之有田者,不至 如今之长善,一望数百里而尽弃之,素封大家化为 逃亡不止也。且何论异日现在某年、某里、某人,今已 积欠至几百金,久监无措,则谓今之粮易完而以丁 银加入之,何伤?此所谓细人之说,不惟其始终利害, 而狃于一得者也。夫所谓君子之说者,以谓我有田 一亩不过加银三釐,而丁额具矣。今之有田者,皆巨 室富人,积损其毫厘,以呴咻贫寡,何不可?而为寡丁 者,或嫠妇,或黄口,或疲癃残疾,衣食无聊之人,至于 卖儿贴妇,不胜流离。若其绝户逃亡,则又何从赔代? 此其事亦或有之事,其心亦恻隐之心,而其言因为 君子之言。然于事之实理,心之仁爱,则亦尚未尽也。 何以言之?今之有田阡陌为粮百数十石矣。然岂无 有薄田数亩,为粮升斗,而为嫠妇、为黄口,为疲癃残 疾,衣食无聊者乎?巨室纳粮者,其正征上库及南兑 各仓解运帮贴,皆有定数已而彼之有粮升斗,其为 嫠妇黄口辈者,其所费亦岂有定数乎?一收之不足 而再收,一科之不已而重科,岂无卖儿贴妇,痛苦无 告,有同于寡丁者乎?此所谓事之实理,而仁者之心, 何以不忍于彼而忍于此?若曰此实有田,则将尽鬻 其田而后可乎?亦未免于不仁矣。况乎穷乡极壑,有 田不与大户邻,而鬻之不得者;有坟墓亲戚在此,而 去之不能者,则计安所之?此所谓君子之言,不惟始 终利害,而狃于一得者也。至于丁之“出钱,实与粮异。 粮以石论,此石之所当出,不得滥于彼石。丁以人论, 则一丁之钱可以一户通出,而十人之众可朋为一 丁。”凡一丁之最下者,虽无田,而其工伎、手作、营顾、贸 易、种艺诸法,可以自活。即卖菜佣力,一日有一日之 生涯,不致如薄田,岁仅一收,服镈之勤甫毕,而其人 已枵腹矣。其上于此者,则有积镪堆囷,权子母而出 之,而其家无田,不名一差;有操艇江湖,转盐积币,而 其家无田,不名一差;有专买屯种肥膏至数千亩,而 家无民田,不名一差;有四方逋逃,作过犯科,而第宅 连云,舆马豪侈,借资冠盖,出入荣宠,其家无田,不名 一差。此其人或子孙鼎盛,或奴仆拥翼,而谓之“无丁”, 可乎?谓之“寡丁”可乎?以是而论,则丁之不可不归于 人,而考核其实以处之,亦足以佐民之困而济田之 穷,诚一良法也。但至于逃亡绝户,则不可不议,而曰 “一切论丁”,此所以来细人之说,见其不便,动君子之 心,见其可怜耳。夫《十年审编》,此议逃亡之法也,今不 及矣,则姑命里递实开其名甲真正逃亡之数,而即 以派之本甲之不逃亡者,然则本甲之不逃亡者,不 几以桃代李僵乎?此有深意,不可以显言也。明许里 长以开逃亡,而说为逃亡者托焉,则是徒为里长开 赂门耳。故姑以派之本甲,而诡托者必为本甲所攻 而不容,于是真逃亡者见矣。得真逃亡之数,而后为 之计,此无难者,但不可以先为之说。夫绝户逃亡,既 有所以处之矣,其馀所征之丁,亦乞大张告示,开载 某郡某甲某户某人,或数丁,或一丁,或半丁,使人人 自晓,不至为里递诳骗。如近者收人征银甚多,而故 为赔貱颦蹙,若某手本开称“某勒其一丁为三丁,索 银四两,且掠碎其家鸡犬什物”,然则如某者又岂可 以一二指乎?敢并及之。虽然,此犹其说之小者耳。毕 竟从古帝王所立之天下,至于今数千年,而户口土 田两者,未尝肯销其一以并于一。圣贤之论,豪杰之 见多矣。未闻以为征粮则便,而征丁则不可者,何也? 专征粮,则四海之内,但有土田而无户口。而试问国 无户口,何以为国本邑?祇为四十年不征丁,而人心 之蔽,国法之坏,已如此矣。脱长此无穷,本邑岂得更 有户口乎?使地方有急公之役,如往岁征播,近日援 黔须抽丁远行,将可以粮往乎?又使本地有守御征 发之役,事同于播、黔,亦将可以粮守乎?若以为有粮 则有丁,假令一富人者有粮百十,而其人只一、二丁, 又将安得多指而驱之乎?若以为有粮有银可以募 人,不知彼时田粮之所出者,以供刍牧兵饷尚恐不 足,而奈何不深思而熟虑也?某等刍荛之愚如此,专 望老父母抒其长材远略,为地方绝丁逃亡曲施拔 济永利之策,不以一二近小之利,反贻田粮之害。某 等惟有拱听鸿裁,匪敢计其私图,以掣循良之肘。并 乞垂鉴。

    《均役全书序》
    王思任

    此青浦县《清田均役》之书也。青浦小县耳,割华上之 瘠土,仅仅聚石成城,凿城通气,民赋与华上相颉顽, 而大役倍为繁苦。往年佥大役,皆从访报中来,访则不必其实,而报则不必其公。不公不实,则被役之家 无不立破者。三吴官户不当役,于是有田之人尽寄 官户,逃险负嵎,而役无所得之。所得之者,其贫弱也 “不则其愚蒙也。贫弱渐亡,愚蒙渐诈,则势且至于无 田无役,不特当役者苦,而编役者尤更苦。”徐大中丞 曰:“是诚苦,然而何必苦也?有田当役,则义而忠;论田 编役,则公而实。”于是有清田均役之议,上疏报可,遂 下檄清诡,寄禁花分,使有司得便宜行事。某偶以迁 谪之馀,始移至邑,仓卒计无所出,因静而思曰:“清田 如并银,均役如市货,有银则有货矣。然诡寄不须清, 花分必难禁也。何者?官衿有优免之限,则限外皆当 役之田,是不须清也。唯是赵析为钱,张分与李,何从 而知之?”因立花分之禁。始而悬赏罚,许首告吊卖契, 而自愿析田者十之一。既而对累年实征,查一旦亡 去,买属何人,卖在何日,驳处数豪姓,而自愿并田者 十之五。既而出示将所报之田数尽行刻册,广贴乡 城,许受分者不还,而知情者年年得以挟之,且终身 不敢怨一人,而自愿并田者十之九。于是得田一十 六万八十八亩。私自喜曰:“银得并矣,货足市矣。”然而 货有贵贱,银有工苦,不可一概而论。于是乎将田为 折算法,以齐其荒熟;将役为《兼搭法》,以等其重轻。而 又计五年之役,见劳者与之居后,方劳过者与之居 中,可劳而未劳者与之居前。为《轮息法》以养其气力。 请托不可,关白不行。并田在于私署,所以防吏书;审 役在于公所,所以合亿兆。田多一亩者不得抑之而 后;田少一亩者不得提之而前。以算子为“画一之法, 以帐簿为剖万之本,于是田二千五百亩当细布解, 一千二百亩当秋粮总书,一千亩当北运,八百亩当 公侯轻赍解,四百亩当风汛,三百亩当水乡荡价,凤 阳等仓解,二百五十亩当收银,一千二百亩当农桑 丝绢解。及收兑南运,一百二十亩当柴薪解。”父老子 弟各不相争,俱欣欣然有喜色相告也,曰:“往年无田 有役,今役必以田公矣;往年田少役重,今论田而役 公矣;往年荒田空,多者当役,今役皆熟田公矣;往年 五年三四役,今五年一役,三年一役公矣;往年五十 亩当大役,今七十亩以下俱高枕帖席,而不知所谓 役公矣。”详允之日,田歌社舞,街颂巷欢,以为建县以 来无有,今日,似若令有力焉者。不知大中丞主持庙 谟,破群嚣而任独怨,斟酌调停,叮咛告戒之际,有非 小民之所得知者。令不过奉行文亡害耳,然小民即 以此功大中丞,大中丞亦不必受。何者?损有馀以补 不足,天之道也。物坏极而后有事,政之经也。以天之 道还政之经,亦时势不得不然耳。《易》曰:“有事而后可 大”,可大则愿可久。故既寿之于石,而又刻之于书,以 告来兹,庶乎知青浦县清田均役之颠末云。

    《宣州厘革坊役记》
    梅守德

    县之在城为坊者六。故事,凡诸行台使馆暨官司公 用器皿,类皆取给焉。邑附郭而繁,费且不赀,凡应役 一年,辄破产废家,存者莫能什一。嘉靖戊申间,当道 稍议苏之。时以计划未周,寻复如故。坊民虽故不堪, 罔敢有言者。隆庆辛未春,郡司理真定王侯藻来视 邑事,会台使者以侯能勤民,檄委均平赋役。侯尽心 经画,洞悉民隐,凡诸病苦,咸与民厘革。大都“宁官任 其劳,毋宁俾民受累。”遂议以公用器皿约计费合若 干,征银在公,咸备供应,秋毫不以烦民。其收贮之所, 典守之人,修造之期,皆经画得宜,上下相安,可以经 久不易。咨于郡长古滕王公嘉宾,韪而行之。坊人百 年积弊,一旦蠲洗,既相称庆,犹以更代不常,复滋宿 弊,为将来虑。迺请于二公,勒碑垂后,永为令典。二公 可之。坊之博士弟子,为其父兄乞予记言。予惟“天下 有治人无治法”,古语信然。然君子为政,讲求立法,必 思所以利民者。若苟简从事,取办目前,恶在其为民 父母也?且得民之道,有所欲与聚,所恶勿施。为人上 者,孰不愿以得民,而蹈袭故常,因循积弊,损下奉上, 分固宜尔。驯至拂人以从己之欲,亦比比矣。今既以 身利民而立为便宜之法,又以同志属望于后,而思 永其利于无疆,此仁人爱民无已之心也,是不可以 无记。

    《荒白米议》
    陈以伐

    夫曰“荒白”者何?虚田之税也。曰虚田者何?滨江坍没, 存其虚数故也。存之者何?国税有数不可缩也,则减 半而征之,复为之均摊,于一邑之田共出之,是为虚 田之税也。已而有丛弊焉。丛弊者何?夫江水之有噬 啮,其常势也。丁之者不得不鸣于公家以均其税,而 力弱者则不能鸣,力强者未必当鸣而鸣焉。即使县 官亲勘之,犹不得实,是故有幸免者,有不得免者。夫 迩来田数,视国初则有间矣,安在其不可减也?往者 吾不闻矣,顷年大中丞海忠介丈量鱼鳞而籍之,谁 能指东为西,冒彼为此?当此时除其虚数,第举国税 而均之,见田之中何不可者?而当时犹存其名,后则 渐增而未已也。谚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言其长于彼则消于此,长于此则消于彼,常势然也。今二 百年来,但见其消而不见其长,摊荒者累累,而陞科 者寥寥,则何为其然也?往又闻攒造之岁,司委之官, 以荒白为豪家之馈,令其享无粮之田,而概县为之 出税,豪家亦受其私恩而不辞,则鄙夫者之为也。甚 哉,荒白之难核也!”后有鸣者当致谨焉。

    《赋役》
    杨芳

    国朝之制,百十户为里,丁粮多者为长。每户十甲,首 户百,即周人比长、闾胥之职也。图分十里,轮年应役, 十年而周。公赋公旬,皆里正董之,一年在官,九年在 家,故其赋易共而其民常逸。历年渐久,征输之制名 色繁多。曰额办者,以物料为贡,有定额者也;曰杂办 者,藩司承部,不时征派,无定额者也。有定额者,民犹 得按额而输之;无定额者,吏巧为名色,今日曰“奉计 部,明日曰奉缮部,今日曰奉司文,明日曰奉部文”,今 日曰“正编”,明日曰“加编。”头绪丝棼,里正茫然莫知其 措,则不得不多方以应之。至于差役,其繁滋甚。见役 里甲赋钱于官,曰“纲银”,曰“办银”,有司复摄之,令直日 供具,无名之征,纷然四出,即百缗不“以抵数。穷乡小 民,白首不识官府,雇人代直,月费数十金,里甲大苦, 及编均徭,又复取盈。其最重者莫如库子、夫甲、廪保 诸役。上司行部,使客下车下程,夫役之费,急于星火, 而郡邑长吏诸饩币咄嗟立办。大都廪编一两,费可 百馀金,库子编一两,费可数百馀金。至兵役繁兴,衙 蠹猬集,编派弥多,民”不胜弊,破赀鬻产逃亡者相踵 矣。自《一条鞭》之法行之,两浙诸藩多仿而行之。其法 合一邑钱粮分为四差:一曰里甲,则课程公费之类 也;一曰均徭,则柴薪皂役之类也;一曰邮传,则水陆 夫马之类也;一曰兵款,则弓兵民壮之类也。通括四 差之数,每岁几何,每米一石,酌银几何,一切雇役官 给之费,而民不与焉。“然后编为成书,刊为由帖,上无 以饰宪司之观,下无以掩闾阎之目”,贫富适均,出入 有度,虽圣哲复生,莫之易也。至若补偏救敝之权,则 当责之有司。

    《丁粮或问》
    洪懋德

    或问于芗泉逸老曰:“国家取民之制,既赋其粮,又赋 其丁,何也?”逸老曰:“王天下者,天下人民之主也。故《书》 曰:‘元后作民父母’,《传》曰:‘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皆 以人民为主也。井田之制,一夫百亩,以一夫为率,而 授百亩之赋。田从夫,非夫从田也。故其地或不易,或 一易,或再易,或上或中或下,多者至三百亩,而皆但 征其一夫之赋。夫者,今之所谓丁也。故古者之取民, 一取之丁以为准,唐之租庸调犹是也。自杨炎变制, 而乃有丁外之粮,民始转徙而田始荒莱。本朝岐丁 粮而二之,既以粮赋天下之田,而必以丁定赋役之, 则犹存古意于什一焉。丁者,以一代之民人,养一代 之君上,古今之通义也,而子何怪焉?”或曰:“子之所言 者义也,而丁粮分合之,孰利孰害,可得而闻与?”逸老 曰:“义则无不利者也,非义则无不害者也。”请为子言 之。国初之制,以人丁之多少而制为里甲,粮因从之。 于是而有版籍之丁,则系以口分世业之田。田有定 而丁有登降,田虽易主而丁不能改其籍。民知无田 而丁自若,则益保守其世业之田,深耕广垦,益相劝 进于勤俭。而籍外之人,虽豪有力,不能横入其里,而 鱼肉之、征输之事,世习其科条而不疑邑宰,不畏胥 吏,故逃亡少而田无荒芜。考之《周礼》,“宅不毛者有里, 布无执事者征夫家”,非以重困民也,乃以困游惰、限 迁徙而裕农也。由是言之,其利大矣。或曰:田有粮,丁 有赋,“其征不一。今随粮带丁,则丁赋不劳而办,敢问 其害奚若?”逸老曰:“带丁之制,其害无穷。今之湘,非昔 之湘矣。田十年而五六易,其主且就荒焉。民无十世 之族,而散于四方,皆自此起。而昧者但见无几之丁 赋易于征输,而不觉其害之中于膏肓也。今湘既无 丁矣,则是国家有湘之土而无湘之民也。民者,国之 本也;田者,民之天也。”无丁则赋役之事一委之于田, 而民遂视其田如荼毒,去之唯恐不速。田一去,则脱 然为世外之游民,而天子不能使,邑宰不能令,是惰 之利而勤之害民何利而不相率以为游惰乎?于是 而世业之田皆归之无籍之豪民,唯其意以侵上而 渔下。郡邑之长吏不能皆“廉,又将视田为腴薮,可以 取给于苛求,豪民之势张,则兼并以图目前之利。时 移势谢,脱屣而去,无籍以求之,而田粮又付之不可 诘问之新主,赋何恃而不逋?田何恃而不芜,民何恃 而不逃乎?”呜呼!吾不知数十年之后,湘之为湘将奚 似也。或曰:“如子之言,则丁自丁,粮自粮,其利如彼;粮 带丁,其害如此,而湘之变制以趋,害何所昉与?”曰:“此 非朝廷之制,藩司之令,而邑之黠者为之尔。盖国初 之制,里长甲首各有定籍,而赋役之事皆出其手。其 后有游惰而奸者,不能勤守其世业,轻去其产,而审 丁分役之政又出其手。于是其欺邑令也,不言其田 之所或荒或卖之因,而但言贫丁当役之苦,于”是分丁而加之粮,以架祸而偷安,而国无民,县无户,田无 主,粮无定,四害皆从此兴。世有非天子之诏、部司之 议,而听黠民奸胥之变国制,以贻大害如此者乎?是 下偷而上未之觉尔。子不见今之籍丁自若而民皆 伪,斯谓非大乱之道也可欤?或曰:带丁之制,私变国 法,而邑受其敝,天下之皆然与?亦独吾湘之为尔也。 曰:“吾尝询之于北,则岳武不然也;询之于南,则衡永 不然也。然则天下之版籍未尝尽没,而徭粮之制亦 天下所不然。虽不仅吾湘之一邑为尔,大抵皆偏小 之邑,慢上残下,弱肉强食之若此尔其在他邑,田腴 粮轻,犹可言也;而吾湘之田瘠而粮倍重,不可言也。 呜呼!湘今无民”,而他日且无田矣。或曰:“今承极重之 势,而欲救之也,可乎?”曰:“不易也。版籍之户丁存者,渐 失其籍矣。黠民恶其害己而巧为挠之,胥吏利乎举 赋役一归之田,而群食徭粮之利也。吾虽从乡先生 之后,能言之,而不能请于长吏以行之。党邪丑正,实 繁有徒,奈之何哉?虽然,得明断之邑侯,按故籍而问” 之,则及今犹可为焉,而后愈难已。或曰:“丁粮之事既 闻命矣,丁随粮而丁益亡,农益惰,民益散,田益荒,固 将日趋于耗也。敢问桑丝之税奚从起也?”曰:“此所谓 户税也。昔者元尝课民以桑,劝民勤也,而因为之税。 后则惰民之为甲首者,不桑不绩,而分派于粮,图苟 且之易征,有司亦从而徇之。故今田一也,税其粮重 矣,而又税以无桑之丝,无人之丁田,安得而不为民 之荼毒?而不尽捐以逋散,使阡陌之为茂草也,其能 久乎?”于是问者怅然而返,叹曰:“吾诚不知湘之为湘, 且何如也?”

    《条鞭疏》
    丁允元

    题,为敬因抚臣之控,特申瘠邑之苦,伏乞圣鉴,垂恩 一隅,用固邦本。臣办事垣中,接得山东抚臣颜继祖 一本,为地方疲苦,户口流亡等事,盖为日照县特疏 具题也。奉圣旨:“该部看议速奏,钦此。”是已在皇上洞 鉴轸恤之中矣,臣复何言?独是臣照人也,知照之苦 者莫若臣,能悉照之苦者莫若臣。顾臣初入计垣,恐 不谅臣者,谓臣“不为朝廷急公,而为地方树德”,用是 彷徨踌躇再四而未果。今抚臣既已为国恤民,为民 请命,不难单词上龥。臣若犹是坐视桑梓小民之困 苦而不一言,则臣不义;且以困苦不堪而致逃亡,甚 致走险走乱,而言已无及,则臣不忠。不忠不义,中主 且不以为臣,而何以事我尧舜之主?“敢沥血为一申 明之可乎?”夫照虽蕞尔弹丸,然而西北丛山,东南濒 海。海而北则可扬帆登岛,海而南则径可飞渡淮、扬 虽僻邑,实岩邑也。向来登、莱用兵,水陆输供,茕茕赤 子,既已皮尽毛存,十室九空。近年来,又复无岁不旱, 无岁不蝗。即如旧年九月以至今年闰四月,四时亢 旸,二麦失种,极苦之野菜无所不食,极粗之树皮无 所不刳。穷乡下里,已岌岌乎有群起而抢夺者。此不 独本县知之,司府咸知之矣。幸赖皇上洪庇,秋霖少 收。兼之新任知县刘明遇单骑慰劳,百方招抚,民之 逃者始稍稍集,嚣者始渐渐息。而独至“输将”一节,照 民亦有血气,岂其甘于无良?此其中盖有说焉。照钱 粮止“二万有奇,而今七八九年之欠者,不下二万,是 合计三年之欠,已足当一年之全矣。盖缘向来连岁 不稔,旧官催课无法,以致日积月累,愈欠愈多。负逋 者裹足而不敢来,复业者惊呼而尚思去,此民之难 也。欲带征则守催如雨,并征则疲民之呼应不前,此 官之难也。而究之缓征尚可留为异日之”地,急征且 恐并失今日之输,此又钱粮之难也。故抚臣谓“见征 以十分为率,而带征以一二分为率。”此盖仰体时艰, 俯轸民隐,酌于欲蠲不得,欲征不能,而曲曲为此,以 缓为急之术耳。不然,山左州县,一百而多,区区远邑, 何以独邀上官之庇?前而抚按合疏,则被灾七分以 上者首日照,今而抚按单疏,则苏民困,便催科者,又 祇日照。故臣谓日照一县,纵不得援他处残破之例 以求蠲,而亦不得不援十分兵荒之例以求缓也。此 在朝廷自有烛照,但恐计臣首重国课,难议缓催。臣 故实指情形,代图监门,用备版部之酌定耳。抑臣因 是而更有请焉,照民之逃于赋者十之四五,逃于役 者亦复十“之三四。”盖《条鞭》一法,原合仓库、马夫、收头 诸役,公费、工食俱在其中。而迩来州县官应查盘,则 以《条鞭册》应其实,则一年一编佥也。夫编佥之害,在 民间则佥一以扳十,在衙蠹则诬贫而卖富,究不至 富者贫、贫者徙而转沟壑,其势不已。向臣奉差过里, 会合一邑士绅公控,县官极力调停。若《条鞭》原“额稍 有不给于役,则士绅一体津贴劳民,乃始稍稍息肩。 虽因地制宜,各地方情形剂量不同,而照之为照,实 是如此”,所虑不经天语申饬,则有司之奉行不力,而 豪猾之沮持有权。为此不避聒渎,沥血并陈。倘蒙鉴 其愚忠,一无所为,敕下该部转行该抚按旧逋从缓。 条鞭善行,使天下知山陬海澨之区,得沐浩荡之恩,

    而鼓舞终事,相率不倦,则岂独齐民,安天下之民,举
    考证
    安穷邑,幸甚,微臣幸甚。臣不胜激切祈望之至。

    《民害未除疏》
    邓启隆

    臣闻赵宣子举韩厥为司马,厥以军法戮宣子仆。左 雄荐周举为尚书,举即劾雄不应选贪污。若今户部 尚书侯恂举臣者也。臣为国忘私,不后古人,宁敢三 缄?请悉数其罪可乎?《大学》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 盗臣。”夫子三千之徒,其鸣鼓而攻者,惟有冉求聚敛; 《孟子》称三王巡狩,惟掊克在位,则有让从。古贤圣恶 言利之人,如此其至也。自流贼发难以来,于今六年 而无如客冬、今春之烈,所至之处,民庶望风相迎,甚 有望其来而恐其不来者。何以故?则困于征敛,与其 饥死,不如盗死。计秦、晋、楚、豫、凤、庐之焚戮,宁啻万万? 此万万之民,谁杀之恂?杀之也,罪一也。流寇平日之 垂涎,在淮阴、金陵耳;凤阳之凋废,贼亦稔知。无奈方 围颍州,而凤之民远几百里相邀,具以册授贼:“某家 富厚,某处无兵,于是贼遂拥众焚劫,震动祖陵。试问 谁使发祥重地,一旦化作煨烬,恂酿之也,罪二也。”祖 陵既震撼怆怀,在外诸臣方动干掫计招抚,薄海内 外,延颈企踵,仰应宥之诏令。而恂且劾江浙、吴楚各 抚按住俸带罪,使扶杖观听之老幼,佥讶宽恤之日, 何有此督责之严,盛典为之不光,罪三也。人才者,天 地之所钟毓,祖宗之所培植,得之甚艰,摧之甚易。今 海内科甲,强半守令,幼之所学,壮之所行,谁肯不以 抚字为政者?而恂不论地方,不分丰歉,严立参罚。或 前官之拖欠累及后官,或地方之瘠疲累及守令,有 七八年不得行取者,有降二三十级者。于是即有驯 雉集凤之贤,不得不化为硕鼠猛虎之毒,使海内之 人才,坏于参罚之苛酷。罪四也。《语》曰:“利不百,不变法。” 又曰:“知者作法,愚者制焉。”昔庞尚通博致精通,袁世 振讲求盐法十年,方奉特遣清理,故一变法而信从 恂不学无术,妄意纷更,取盈之类。旧票销至十年,辽 宁两项俱增。纸上之虚易填,库中之实难输。商人愁 怨载道,司计颦蹙求脱,犹自诧曰:“宽其积逋,导其壅 滞,将谁欺乎?”罪五也。皇上所严禁者,贿赂也。内外诸 臣,无不洗心涤虑,恂阳假考成,阴规厚利。考满要无 参罚,考选要无参罚,省直钱粮,那缓就急,或已解司 府而未到者,或止欠三二十两者。差役赍文入京,道 阻且长,往返维艰,不得不称贷凑补。又欲题开复竣 事,不得不称贷备礼。杜牧所谓“不敢言而敢怒”者也。 罪六也。其他剥青衿廪饩,减有司公费,刻核太甚,又 其馀矣。此等臣,立朝一日,则酿乱一日,一时则酿乱 一时。今皇上明正典刑,列其罪状,布告天下,流寇闻 之,有不投“戈解散;百姓闻之,有不呼庆更生?”臣不信 也。

    《论加派疏》
    吴履中

    近日者议增加派矣。皇上惓惓于开节大计,以赋加 民困为念,真经国之深虑,爱民之至仁也。即向急催 科,严参罚,事例裁额,皆不得已而为之,臣下遂以其 心力全用于此,百姓遂以皇上所急专在乎此,而德 意几不见于天下矣。国家岁入计一千四百六十馀 万,而辽饷五百万不与焉。捐助罚赎事例等项,盐课 “税额所增,复不下数百万而尚不足,则安能于天下 之外再得一天下之物力以取其盈乎?臣谓财之生 数至此已极。自有辽事以来,取诸民者已溢于制,而 魏忠贤搜括之术复无所不至。以至今日真皮骨俱 尽之时,不惟加派不可行,而催科更当缓;不惟开之 苦于无术,而节之尤病其失经。如青衿优免,岁不过 十数铢,然培养士气赖此一线而并去之,何以为劝? 士之藉皂快工食,犹官之有禄,乃以养廉而并裁之, 彼安能裹粮奉公而不至横视百姓也?凡为此者,皆 权宜苟且之计,非盛世所宜有。臣意此时非中国得 志之秋,虽卫士将兵未能穷追远讨以幸成,但宜为 固守计,蓄积粮草,训”练士卒,伺察边情,严烽火、整器 械、谨斥堠以备之。兵精则不务多,饷省则不忧财匮。 昔勾践之治吴,曰:“‘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皇上春秋鼎 盛,如日方升,长驾远驭,久道成治。何必计旦夕之功, 竭天下之力,以事一隅。万一民穷财尽,外患未宁,内 盗蜂起,何以处之?莫若苏息民力,固结民心,以为久 安长”治之图、进取恢复之本,此兵事民生有强弱枯 荣之势,未必非天心所轸结,以冀皇上惶惶者也。

    《劾军前私派疏》
    孙承泽

    “迩因寇祸益深,皇上特遣阁臣杨嗣昌秉钺躬剿,凡 征兵索饷之事,内呼如雨。司农臣初应之以新饷、继 应之以剿饷、再应之以练饷,惟恐须臾稍缓,无以慰 任事之心,且有以开卸事之口。盖已竭闾阎之膏血, 惟命是听矣。”然孰知军前之需,取之部额者有限,而 私派之地方者正无纪极也。忆臣待罪县令时,倏奉 一文,取豆米几千石,草几千束,运至某营交纳矣。倏 奉一文,买健骡若干头,布袋若干条,送至某营交纳 矣。倏奉一文,制铜锅若干口,买战马若干匹,送至某 营交纳矣。并不言动支何项钱粮,后日作何销算,惟曰迟误则以军法从事耳。州县之吏,凛凛恐后间有 借支正饷以救目前之急者。然派之里下者则比比 矣。是以私派多于正赋,民不堪命,怨声四起。而行间 之臣,止计目前、不计远大,于是绵延数省,无一宁宇。 使从贼者无复还乡之望、为民者徒为沟壑之填,岁 即丰稔,万亦难当。况今值此百年未有之荒灾也。臣 见我皇上念切恫瘝,每于部请加派之际不知几为 斟酌。岂意部中之加派,皇上得而斟酌之,而军前不 时之私派,未行题明,不奉部檄,不知凡几,焉可置而 不问邪?近日阁部军前派征益厉,甚至小县有派米 稻三千石、黑豆二千石者,计价不下二万馀。此果剿 饷乎?练饷乎?是驱民而为贼也,何日平贼之有?伏望 圣明严谕,“军前之需,俱照部中拨定分数,即有不足, 不妨明白奏请,不许私行征派,使将士恋饷玩寇,以 重小民之困。至誓师已久,敉宁无期。宜文武诸臣认 定限期,仰遵明旨,务期努力歼尽,断无留贼尚至十 四年之理。不然,露布徒闻,贼势益炽。将见军实日堕, 民怨愈深。究竟于封疆何如也。”奉旨:“奏内私派米豆 不下二万馀金小县何县奉何衙门私征”著孙承泽 指实奏来。该部知道。

    《又劾私派疏》
    前人

    臣见迩来民生日蹙,所在骚然,大江以北,几无宁宇。 人止知归咎于天行之灾沴也,又归咎于部派之繁 重也,而不知军前之横征苛派,其害更甚。臣顷具《民 力久困》一疏,蒙皇上令臣稽实具奏,请即以江北言 之。臣督饷其地,兵燹残荒之景,目所亲击。近闻凤、滁 所属坐派不一,即小县如全椒、来安等处,先后各派 “米豆亦至七千馀石。蝗旱之后,价值腾贵,计费不下 二万馀两。檄文一至,官吏攒眉蹙额,小民鱼惊兽解, 直不啻身在汤火中者。一处如此,他处可知。臣职司 耳目,敢不据实入告,以为百姓请命哉!至于督理剿 饷,原有部臣或系径行,或系转奉阁部杨嗣昌之命。 望皇上敕江北按臣,一察即明,仍力为釐饬,以苏民 困者。”嗟夫!小民以养兵,兵贪饷以玩贼;究之贼不能 一歼而立尽,而民复转迫而为贼。上下相蒙,日复一 日,何所底止!臣亦惟望皇上严令行间诸臣速图剿 荡,以救民于水火而已。

    《清虚审编议》
    刘同升

    吉水百年之内,未经丈田,虚粮之累,甚于他邑渐有 流移者矣。不然,则鬻子女以应征输,深为怜悯。审编 申请,则曰:“旧额不可失也,欲免之奚策而可?”嗟乎!天 下多事,其失旧额而不可问者,数数然矣,岂独虚粮 已哉?每与予邑沈侯言之,未尝不咨嗟而思拯之也。 侯为予言:此亦无难,虚之而已,即不虚之究竟,谁能 “补乎?”予恍然曰:“侯言得其要领矣,非予所能及也。”遂 为发明其议。盖虚而不必者有二,虚而可以补者有 一。如田去而存里长之名为并其户所并者,虚名之 里长也,无损于正供也。然此可以议补者也。虚粮竟 付之虚,所虚者无田无产之人,岁岁征之而不纳者 也,无损于正供也。虚丁竟附之虚,其所虚者,无人无 家之丁,岁岁征之而不纳者也,无损于正供也。特免 其户房出票之资、差役行票之利而已。人人以为便, 户房差役以为不便而已。此不必议补者也。况每届 开垦,亦有可以补虚粮者;每届添丁,亦有可以补虚 丁者。旧制原有县虚,以开垦添丁。合之县虚,不过多 虚几亩、多虚几丁,可“苏,民之困矣。至于里长议补,尤 自有说。粮少者宜并,粮多者宜增。乡绅素封,增里长 一名,则中叶单门减里长一名。穷则变,变则通,必然 之事也。又诡寄之弊,最妨国税。倘下令曰:‘诡寄者,同 所寄之家田产入官。庶几钱粮可清,功令可行,一邑 利弊而可通于各邑,一事而可通于万人者,惠莫大 焉’。”因侯恺悌之言,予为之述其概

    《赋役全书序》
    谢天颜

    吾儒于名山,诵读致君泽民之念,矢之梦寐,必欲效 之当官。故一命之士,心切民生,莫不欲于人有济,素 所期许者然也。及身膺民社,遽货利是图,以“传舍视 其职守,株求无艺,以秦越待其民人,岂朝廷倚任之 意,兆姓待命之心哉?安所称不负所学,不负斯民,以 不负乎天子。”不佞。司铎澄、庠间尝观风问俗,每见奔 竞相高,疮痍未起,为之扼腕。久之,乃诸俊秀屡向余 言曰:“澄非残邑也,县制之规画素定,奈当事者遐外 视之,督索多端,士民苦于赋役,斯雕敝日甚尔。”余曰: “不然。宰治者制在必行,即万难措手中,尤当婉曲通 变以宜民。苟仅能遵守,已不免胶柱之讥,矧蔑法自 私,因以病民乎?邵康节谓法虽严,正,贤者尽心之时; 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平素之自命谓何?岂不 一闻而行之舛也。及蒙委摄篆,即其所见,揆之所闻, 乃知膏脂有尽,杂费无穷,诸俊秀之言,信不诬也。因 取全书参阅,为之综其大纲,稽其曲节。以一岁之所 入,供四季之所需;上而各官俸薪、下而诸役工食,若 者应起运,若者宜存留若者为岁办,若者结额办,若者为杂办。胪列详备,昭如指掌。乃进诸生而告之曰: “嘻!全书所载,周悉如此。傥遵行勿失,民有不宁一者 乎?我辈爱鼎,冰蘗可茹,自不徇差放之私,滋洒派之 弊。特恐靡胥之流,舞文阶厉,身渔厚糈,及以浚削谗 令,民疲竭泽,并以烦苛谤法。与其事后釐剔,孰若先 为防范之愈也。某虽不敢自谓于诵读,克究厥施,大 有造于澄民,然聊尽区区,以无负一日之责,谅亦合 邑士民与后之主政者宜有同心也。宁忍弁髦乎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