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九十八 中华文库
典乐
顺治初年定,凡宫悬大乐,皆教坊司奏之。设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协同官十有五人,俳长二十人,色长十有七人,歌工九十八人。宫中行礼燕会,用领乐官妻四人,领教坊女乐二十四名,于宫门内序立奏乐。
又定,凡祠祭之乐,皆太常寺神乐观司之。设提点、左右知观、协律郎、司乐等官。乐生、文武舞生、乐舞仪节,令协律郎等官教习。每月三、六、九日,演习于凝禧殿。〈康熙十二年改今名〉
八年,奉旨停止教坊司妇女入宫承应,更用内监。
十五年,谕祭祀关系大典,必供事人员,通晓娴熟,始克肃将诚敬。近见太常寺乐舞生,声容仪节多有未谙,嗣后须责令勤加肄习,务俾精通,不得仍前玩忽,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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