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制定机关: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2020年1月10日于武汉市汉阳区
(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
2021年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武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1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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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先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