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千八 永乐大典
卷之三千九
卷之三千十 

    永乐大典卷之三千九 九真

    同人卦二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程子传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

    天与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云同人之义。君子观同人之象。而以类族辨物。各以其类族辨物之同异也。若君子小人之党。善恶是非之理。情物

    之离合。事理之异同。凡同异者。君子能辨明之。故处物不失其方也朱子本义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朱子语类类族辨

    物。言类其族。辨其物。且如青底做一类。白底做一类。恁地类了时。同底自同。异底自异渊 问类族辨物。如伊川说云。各以其类族辨物之同异也。则是就类

    族上辨物否。先生云。类族是就人上说。辨物是就物上说。天下不可以有皆同之理。故随他头项去分别。类族如分姓氏。张姓同作一类。李姓同作一类。辨物

    如牛类是一类。马类是一类。就其异处。以致其所以为同也。伊川之说不可晓学蒙卜子夏传天体大也。火体小也。火曰炎上。同于天也。必时曦燥而后盛乎。

    俟天之与也。上下之位既列得其同。则上能与下也。君子象之。而类其族。辨其物。志可同者。与之不遗其细者也。则天下可有焉王弼注象曰。天与火同人。天

    体于上。而火炎上。同人之义也。 炎上时掌反 君子以类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辨如字。王肃卜免反 重言利涉大川十六。本卦二。馀附需陆德

    明音义见前王弼注孔颖达正义象曰。天与火同人。天体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族聚也。言君子法此同人。以类而聚

    也。辨物。谓分辨事物。各同其党。使自相同不。间杂也要义天火性同上。故法之以类族辨物见前正义李鼎祚集解象曰。天与火同人 荀与曰。干舍于离。相

    与同居。故曰同人也 君子以类族辨物 虞翻曰。君子谓干师。坤为类。干为族。辨别。也。乾阳物。坤阴物。体姤。大地相遇。品物咸章。以干照坤。故以类族辨物。

    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象。见以类族辨物也欧阳文忠公童子问同人之彖曰。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象又曰。君子以类族辨物

    者。何谓也。曰通天下之志者。同人也。类族辨物者。同物也。夫同天下者。不可以一概。必使夫各得其同也。人聧其类。而同其欲。则志通物。安其族而同其生。则

    各从其类。故君子于人。则通其志。于物则类其族。使各得其同也苏轼传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水之族北为。比火之于天为同人。同人与。比相

    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旡所不比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为同。故君子以类族辨物杨龟山经说唯和者。能大同于物。小人则同而不和。大

    同者。合异以为同也。居同人之时。不知类族辨物。则小人之同而已。非大同也陈了斋说族类而唯宗。物辨而唯精。君子之用也。天与火。尊与时也

    张紫岩传不同同之。非有至公至明之德。何以克为。自伏牺至周人。各有族类而辨之。则愚智处宜。贵贱履位。贤不肖袭情。记曰。非此族也。不在祀

    典。然则君子小人。善恶凡以类同者。皆曰族类。而用辨大同之道也。族类物辨。天下以治。则车书可同。四海可一矣。火性炎上。与天同体。同人取天

    火立象。君子法象。则法其至公至明之德而已郭雍解先人曰。陈相道许行之言。使市贾不二。国中旡伪。孟子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

    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辞天下也。故类族辨物。乃所以尽同人之道李光读易详说天体在上。火性炎上。性体若同。而实异也。圣人处大

    同之世于君子小人之间。盖有甚不同者。但处得其道。旡阿。比之迹。小人自退听。故人见其同耳。君子观干离二象。以类族辨物。若黑白之不可乱

    也未汉上传天体在上。而火炎上。二五相与天与火也。同人之道。同而旡。间。如天与火然。故曰。天与火同人。离。丽也。一阴丽于二阳。阳本乎天。炎上

    者类也。故君子以类族然。干。阳物也。离。阴物也。其物各异。故君子以辨物类族者。合异为同。辨物者散同为异李衡义海撮要十六相。四凶。舜能类

    而辨之。君子小人并进。大乱之道也石 人伦中。品类各异者。类同则聚今各得所同。则无侵争。事物中。主党各异者。类同则聚。今各得所同。则无

    间杂此人同之道也代 方以类聚。物以君分君子别之。使各得所同。弓王弼注。卜子夏传见前郑刚中窥馀天与水为相违。则天与火为相同

    明矣。君子观其象。故类族而辨物。族如贵贱功罪之类。物乃名物之物。因贵贱功罪以为等差者也。名物。惟族类错杂则无别。苟聚之各以类。则物

    物自分。旡患其混淆。故类族之与辨物。非有二也。类则辨矣。圣人类同人者。有混淆之患。于是乎戒之所引荀彝曰。虞翻曰。见前李鼎柞集解杨万

    里传天与火。其性俱上。故为同人。天火相同于上。万物相见于下。灿然有辨矣。故君子以之类族辨物。既曰同人。又曰类辨。旡乃为异乎。同其不得

    不同。异其不得不异。所以为同之大。所以为利君子贞林栗集解天者干也。火者离也。天道下际。火性上炎。是故与之为同人也。君子体之以类族

    而辨物。类其族。则离于坤为宗。干与坎为类。辨其物。则坤坎为比。坤离为明夷。干坎为讼。而干离为同人矣。故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此之谓也。自

    昔人君。未尝不欲逺邪而近正。亲君子而踈小人。然而奸侫满朝。忠良去位。至于危亡而不悟者。盖有以正为邪。以邪为正。以小人为君子。以君子

    为小人者矣。良以不知类其族。而辨其物故也。君子小人之异趣。犹水火之不相入也。知炎上之性。必同乎干。润下之性。必比乎坤。则君子小人不

    能逃其鉴矣。水之在地。血脉流通。故以无所不。比为。比。火之通天一缕耳。故以有所不同为同也。说卦离为乾卦。亦以其物而辨之欤杨慈湖传天

    与火。同于阳同于上。而君子以类族辨物者。异中之同也。使一于混同族不复类。则婚姻旡别。物不复辨。则上下旡章。名。分大乱。得其道者。虽异而

    同。失其道者。虽同而异赵复斋说干与离。其卦殊。天与火。其物异。故君子同天下之理。不齐天下之物李谦斋详解天在上。而火炎上。二者相合而

    为同人。然干本阳也。离本阴也。二者虽同。亦有不同者矣。故君子以族类辨物。类其族而使不相杂。辨其物。而使不相乱。如舜之别生分类。盖以不同

    而同之蔡节斋训解象曰。天与火同人。天在上。而火性上。同之象也。然所同者。二五以八卦之位言之。二五皆在人位。故曰同人 君子以类族辨

    物。类犹聚也。族。谓人之族属。辨。别也。物。谓禽兽草木也。类族辨物。取所同者。唯人之象冯椅辑注天与火同人 正义曰。天体在上。火又炎上。此其

    同也。因六二中在人。故曰同人。张舜元曰。干离谓之同人。气皆上行。阳也。阳为善。故以旡所不同为亨。有所同为吝。坎坤谓之。比。气皆下趣阴也。阴

    或流为不善。故以有孚。比内。比贤显比为吉。匪人为伤 君子以类族辨物。唯六二一爻为阴物。五阳族皆阳物也。当类其族。而辨其物。则同人者。

    众阳之族。君于之道同乎。六二耳。族犹非此族也不在札与之族物。犹是其生也。与吾同物之物。以类推之。则知君子之族为君子。小人之族为小

    人。士夫之族为士夫。农之族为农。工啇之族为工啇。皆其物也。裸族为裸物。羽族为羽物。毛族为毛物。鳞介之族为鳞介之物。类其族者。乃辨其物。

    若。比而同之。是墨氏之学。而孟子辞而辟之者也。田畴学易蹊径 同人大象

    离下 巽为齐类也。干为父。父者。族之至亲。干下 类族之象离为明。为言辩也。乾阳

    物也。辩物之象。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或者解曰。同人之象。不云火在天上。

    天下有火而言天与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为同人之义。如或者之说。固能辨圣人大象立言如此。其不苟然。不过解得天与火同四

    字耳。又岂可去一人字。而止解同字而已乎。愚尝探索。而为之说曰。洪范五行不言用。说者。谓五行所以行其气以用乎人。非人可得而用之也。且

    水之成用。可以灌溉。可以浣濯。木之成用。可为舟车。可为梁栋。火土金之成用。则可陶可冶。可范可合。是岂人不得而用之乎。然而不言用者。以其

    用之最多。而不可定名之。况在九畴之初。则尤贵乎藏用故也。虽金木水火土。五者之在天下。无非为人之用。然亦非人力之能成其用。故水则资

    于雨。泄于泉。金则聚于沙。产于土。木则渐于山。升于地。此皆原于天地之造化者也。唯火则不然。艮石之火。不撃则不见。巽木之火。不钻则不然。盖

    火者。得也二之数者也。火之字。左右两点。乃地二之数。而其中以人字间之。意谓非属。之人。则不成其火也。天与火同人者。五行之中。天独与火同

    人。以共成之也。或曰。地生火者也。今离之中。爻正得地。工之数。以此说。而移之于坤上。离下之卦曰。地与火同人。有何不可。抑弗思也以二生火。天

    以七成之。离之中爻。得地二之数。正是火之得位。若合同人。上下卦画而论之。干三画。离四画。此天以七成之数。尤为深切著明者也。况干天在上。

    固冝谓之天与火同人。讵不信夫。夫类族者。类聚其族。辨物者。辨论其物。如干生三男。干之族也。坤生三女。坤之族也。是以乾居西北。坎居北方。艮

    居东北。震居东方。三子从父。父之族类聚者也。坤居西南。巽居东南。离居。南方。兊居西方。三子从母。母之族亦类聚者也。是之谓类族。夫干。阳物也

    坤。阴物也。震坎艮。出于干。皆阳物也。巽离兊。出于坤。皆阴物也。然六子。阴阳之爻杂。不可以不辨。是之谓辨。物能类乎族。则方以类聚者。不可以强

    同。能辨乎物。则物以群分者。不可以不同。君子能识易之义。斯可以同乎人。而通天下之志也。陈相道许行之言。使市贾不贰。国中无伪。孟子曰。物

    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地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前辈谓孟子深于易。愚于是而益信魏了翁集义蓝田吕氏曰。类族辨

    物。大同而小异也。必有小异。然后有大同。如不容其异。必比同之。则势有所不行。此墨氏尚同。所以不合乎圣人也。惟天与火虽同乎阳。然其体用。

    固有异也。同人之时志乎大。则与天下共之。应与正。则合乎理义。然后其道可以大同矣东莱吕氏曰。天与火同人。天在上。火炎上。故谓之同。易

    之有象。与春秋同。下一与字。精神都在上。湏是详看。便见得是真同。若云火在天下。便不见同意。君子以类族辨物。大抵。同之中自有异。不必求其

    异。而天同一天。而日月星辰自了然不可乱。也同一地。而山川草木亦了然不可乱。道同一道。而君臣父子自了然不可乱。此同人类族辨物之谓

    也。谓之同矣。而又谓之辨者。常人以同为同。如以刚遇刚。以柔对柔。则谓之同。如以水济水。以火济火。则谓之同。殊不知刚柔相应。水火相济。乃为

    同 又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致广大而尽精微己丑谏程 所引龟山杨氏曰。汉上朱氏曰。见前杨龟山经说。末汉上传郑汝谐翼传

    从程氏赵以夫易通天居上。火炎上。人首居上。自然之同也。中国夷狄。类族不同。而首之居上则同。譬诸草木虽有区别。而生意向上。莫不皆同。君

    子以人之类族。而辨乎物。则可以知大同之道矣易祓总义天与火。非同也。而谓之同人者。类也。凡天下之物。纷然万族。以类求之。不茍于同。韩退

    之论仁。谓夷狄禽兽皆人。乌可。比而同之哉。惟不以待会兽者待人。不以待夷狄者待中国。继之以笃近举逺。而后能尽一视同仁之道。此类族辨

    物。所以为不同之同也。杨灜四尚易通愚得之师曰。同所出者为族。异所出。而气类同者。为类 愚曰。同人之大者。同其公。不同其私。同其大。不同

    其小。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此同人不同之同。苏子瞻曰。水之于地为比。火之于天为同人。同人于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无不比为比。同

    人以有所不同为同。斯言得之矣。所引庐陵杨氏曰。见前杨万里传赵汝櫀辑闻离遇乾坤者。象虽云火。义则为日。在天上者日也。出地入地。非日

    而何。独在天下。乃不可言日。其曰天与火者。与有同之义也。天虽高。而火亲上。逺而同也。五在上。二在下。中隔三四。亦逺而同也。族。宗族也。物。犹大

    司徒辨十有二土。名物之物。类者类其族之同。辨者。辨其物之异。能辨三四之异。始不闲二五之同。易象龟鉴准曰人君用此于亲爱之仁。不失天

    下之大义也。天居上而高明。火炎上而光明。天与之者。其同类也。故有同入之象。其类虽同。其物自辨。天自天。火自火。不害其为同也。人之同类者。

    莫类乎宗族。亲爱之心。人皆有之。仁也。仁而不失其大义者。有辨物存焉。君尊而臣卑。父尊而子卑。如天也之有定位。万物之有小大。各辨其物。此

    天下之大义也。一概以同言之。必溺于私恩。过于宠禄。而骄奢淫泆所自邪也。人君出与人同。如天之高明。不可得而逾。如火之光明。不可得而掩。

    知其类同。察其物辨。大舜所以明庶物。察人伦。不害其为善与人同者。此其义也。徐相直说天在上。火性炎上。故有同人之义。君子观象类族。如尧

    之时。有十六相。有四凶。舜则从而类之。辨物如五地之物各异宜。与夫生于陵者。生于水者。不有以辨之。不可也。姑汾遁叟证类指龟天与火同。方

    以类聚。君子法之。类其同族。使物不失所也。张应珍解天高在上。火炽炎上。同气相求。与其同也。君子体此象。以类其族。辨其物。明其善恶之可与

    同者苏起翁读易记天居上。而火亦炎上。固为同。然亦不苟同也。干金。离火。金火相克也。乾刚离柔。刚柔异理也。干北离南。南北异方也。火之明昭。

    上及于天。则万物何所逃形。是为类族辨物。君子小人各类其族。而不使相杂。善恶是非。各辨其物。而不使相混。何尝茍于同哉。是乃所以为同也

    陈深读易编天在上。而火性炎上。同之象。君子观象而类族辨物。盖天下万物虽不同。而有至同之理焉。类而分之。辨而明之。使其不同而同。乃。所

    以同也。类族。如天之兼覆。是就人上说。辨物如火之烛照。是就物上说陈普解天上行火炎上。天火地水。以同类而分异也。类族辨物。则其气类义

    理之同。使各相从。不相僣逾也。类族止为姓名。男女尊卑。华夷辨物。大小至多。以至异形殊体。而亦有可合为一者。亦其性有相得。理有相须。虽异

    而可使之会同者也。丁易东象义此释同人卦画。离下干上四字也。天与火。同类也。故以之类。族。乾阳而离阴。故以之辨物。干各从其类。故有类族

    之象。又离为文明。亦有辨物之象。圣人于同人卦。发明同中之异。不使之苟同也 或曰。金木水土之生。不假人力。惟火之生假人力。以人同天。故

    曰同人。又体自姤来。品物咸章之象邓锜图说天阳在上。火炎在上。人阳在上。故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者。临卦以上行入天。运数同人。

    以类其阳之族也。同人以下入地。年数同人。以辨其阴之物也。故君子以之使天地万物。各得其所也。康节先生观物篇。备述之矣。故曰。君子以类

    族辨物。吴澄纂言天与火。此释离下干上也。离之尽在地。象火而在天。象电。象日。天在上。而火之性亦炎上。天与之同。故曰天与火 同人。此重卦

    之名。在上之天。与炎上之火。同人之相同者。亦如天与火之相同。故卦名同人 君子以类族辨物。天之所生。各族殊分。法干。覆之无私者。于殊分

    之族而类聚。其所同异中之同也。火之所及。凡物均照。法离明之有别者。于均照之物而辨折。其所异同中之异也。族言人。物言动植之属俞琰集

    说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不曰天下有火。亦不曰火在天下。而必曰天与火者。天覆于上。火炎于上。是天与火相同也。是故。天与水相

    违则为讼。天与火相同则为同人。卦名同人。而象辞乃云君子以类族辨物。得无异乎。盖族有逺近之不同。类聚之。则近者同乎近。逺者同乎逺。物

    有高下之不同。辨别之。则高者同乎高。下者同乎下。而无不得其同也。 凖斋吴氏曰。泰乃君子之卦。否乃小人之卦。同人乃分别。君子小人之卦。

    故取高明之象言之 深居冯氏曰。类族象天之兼。覆。辨物象火之鉴形保八原㫖君子体而用之。天理上行。火性亦炎上。一也。当以类族辨物。使

    族类相从。亦同也之故曰保合大和。乃利贞。君子贞正处之。则能通天下之志。可使殊途而同归也。胡震衍义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曰同人。

    君子观象。类族辨物。谓各以其类族辨物之同异也。大抵。此言审异以致同人之正道也。盖君臣上下之别。。善恶是非之理。亲踈小大之情。先分出

    其族类。使各当其分。然后为大同。苟铢两不分。分寸不明。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何以亨且利。文公曰。类族是就人上说。辨物是就物上说。天下有

    不可以皆同之理。故随他地头去分别。族类如张姓作一类。李姓作一类。辨物如牛是一类。马是一类。就其异处。以致其同。此其所以为同。此因分

    殊。而推理一也。张清子集注愚谓。干上离下为同人。不曰天下有火。而曰天与火者。盖欲见其天火相与之同。今夫天自天。火自火。其象则异。而天

    在上。火炎上。其性则同。君子体天火相同之象。俯亦有以同乎人也。然推其分之殊。可以知其理之一。物者。合人物而言。凡天下之物。莫不各有一

    族。如尧时十六相为一族。四凶又为一族。若非舜。能以品类而辨之。则十六。相为四凶之族。四凶为十六。相之族。而君子小人。无所区别。矣。易曰。方

    以类聚。物以群分。正此意也所引东坡曰。见前苏轼。传赵圭解君子观天与火同人之象。用明以类其族之所同。辨其物之所不同者胡炳文通人

    之族以类辨。物之类以群分。皆审其异也。水地之。比。以无所不。比为。比。天火之同。以有所不同为同陈应润爻变易缊天不能自明。借日月星辰以

    代明。君不能自治。求贤哲俊乂以同治。君子观同人之象。分类族序。辨别物理。君臣同心同德。何忧不治陈讷易象本义同人之世。其六合吾门庭。

    四每吾户牖之侍乎。以是心推之则同。苟樊墙隔于此。邻。非所谓同。山川阴阳吾同气。草木禽鱼吾同生以是心观之则同。苟形骸梏于尔汝。非所

    谓同。同则一致。私则万殊。同则迩可逺在。一视同仁。私则秦肥越瘠。休戚不关。虽然。君子谓以同为同。未足以为同。而以异为同。乃所以为同。昔者。

    唐虞之世。九官自同。四凶亦同。成周之时。周召自同。管蔡亦同。此同以公以善。彼同以私以恶。公与私。善与恶。不可。比而同也。必分泾渭。必辨薰莸。

    必别。玉石。盖族不可以不类。物不可以不辨。类其族。辨其物。各同其同。犹为士者同于学。为农者同于野。为啇贾工艺者同于途。同于市。然后足以

    尽同人之义。抑不观诸天与火乎。以火之明。丽天之高。凡处于。覆载之内者。洪纤巨细。大小精粗。如飞而翔。如陆而走。如荣悴之草木。如流峙之山

    川。如载发含齿之林林元元。何有不在其烛照之下。固所以为大同也。然而高者知其为高。卑者知其为卑。如类一二。如辨黑白。莫不灿然有别。此

    君子体之而类辨者此也。吁。彼同乎流俗。合乎汗。世者。不足以语此解䝉精蕴火义先儒曰。水之于地为。比。火之与天为同人。。比之以无所不。比为。

    比。同人以有所不同为同。盖天火不同而性同。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 䝉。谓君子观物象。有质异而性同。故措诸事。必审异而致同。知此

    则知同人之所以为同矣梁寅参义天与火本异也。然天在上。而火炎上。则其性同也。故君子法之。以类族辨物。则能审异而致同。盖族以其类。而

    分之固异也。而究其初则同也。物以其。种而辨之。固异也。而原其理则同也。族之与物。既审其异。而知其同。则人之与人。其初亦一人之身也。同胞

    吾与之念。岂不由是而生乎贡清之撮要同人象。馀意曰。天在上。而火炎上。天与火同。故曰同人。然干金离火。相克也。干北离南。异位也。顾可。比而

    同之乎。盖二桑中而为离之主。五刚中而为干之主。二爻以中正相应。上下相同。故为同人。此中之义。所以为大也。又五行之生。四行皆出于自然。

    惟火假于人力。故天与火为同人。君子观象以类人之族。以辨物之情。所以审异而致同也。类族有天兼。覆之象。辨物有火明照之象折引三画。以

    初为地。以下五条见前冯猗辑。传。王弼注。李鼎祚集解易纂饶氏曰。观天与火同之象。知物性有同有异。惟其同。所以类族。惟其异。所以辨物。君子

    有君子之类。小人有小人之类。士农工啇莫不有类。方以类聚。则物便以群分矣。族之中。又自不同。有大宗之宗。有小宗之宗。有祖之宗。有祢之宗。

    宗愈宻而辨愈详。若不精别。。则异者或得以梗其同。须分数明初九同人于门无咎程子传九居同人之

    初。而无系应。是无所偏私。同人之公者也。故为出门同人。出门。谓在外。在外则无踈昵之偏。其同传而公如此。则无过咎也朱子本义同人之初。未

    有私。主以刚在下。上无系应。可以无咎。故其象占如此王弼注居同人之始。为同人之首者也。无应于上。心无系吝。通夫。大同。出门皆同。故曰同人

    于门也。出门同人。谁与为咎 系或作系。本作党系孔颖达正义同人于门者。居同人之首。无应于上。心无系各。含弘光大。和同于人。在于门外。出

    门皆同。故云无咎也李鼎祚集解虞翻曰。干为门。谓同于四。四变应。初故无咎也司马温公说同人初九。同人于门无咎。何也。初者。动之始也。夫向

    于左者。必皆于右。附于前者。必离于后。是故。有所同者。必有所异也。初九出门同人无咎。言未有系也都洁易变体义此同人之遁也。而又辞云尔

    者。夫同人之义。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而遁之义。则独立不惧。而遁世无闷。二卦之义若不相以也。然当众人尚同之际。已乃同人于门而已。其不

    立异以绝物。则有同人之义。然于门而已。则与二五三四异矣。故有遁之义。若夫遁之初六。籍用白茅。以柔在下。则为遁之本体。而此则即同而能

    遁。故为同人之遁焉。老氏曰。众人熙熙。如享大牢。如春登台。我独怕兮。其未兆若婴儿之未孩。盖与此同意。且体本阳也。而六二居前。故曰同人于

    门。变为阴爻。而居下卦之内。故于卦为遁。所谓同人之遁者。以此赵复斋说出门同人。自此以往。无不同也。其象则六二近而偶蔡节斋训解门。二

    也。同人之始出门即同未见逺近广狭之情。故无咎。进即遇二。故有此象冯椅辑注初九。同人于门。近人之象无咎占赵汝梅辑闻初九。同人于

    门无咎。门者家之外。为卦外之象。出门者。有行之初。为初爻之象 二五为同之主。而初在二后。犹同乎人者。甫出其门。尚未涉野。未有所遇。故无

    咎姑汾遁叟证类指龟居同人之初。上无复应。心无偏吝。出门皆同。何咎之有。方之古人。如司马牛忧无兄弟。子夏谓君子与人敬而有礼。四海皆

    兄弟也。象曰。出门同人。又何咎也陈深读易编初以刚在下。上无系应。一阴在二。逼近众阳之欲同。初与之甚近。出门遇之而同。故可以无咎陈普

    解初九。同人于门。门所以通内外。象在二 无咎。未至于野。而人已物我彼此。内外已相通。而不隔矣丁易东象义初九。同人于门。无咎干为辟户。

    初同于四。四。干也。初九与四。虽非正应。以同德为同耳。出门而与人同。未见逺近广狭之情。故无咎 以象变言之。初九变为艮。艮门也。出门而同。

    上应乎干。同乎天矣。谁能咎哉 此爻言出门。初与人同之义吴澄纂言初九。初之画得九。为同人之遁 同人于门。象也。同人。谓六二乃九五所

    同之人也。初九变为柔。成艮门阙之象。初者时之初。同人自姤而变。六二自初往二。犹自门而出外也。 无咎。占也。于初而出门。以就同已者。非有

    咎也吴澄纂言外翼门。同人初。同人于门 随初。出门交有功 明夷四。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节二。不出门庭。 艮为门阙。同人初变为柔。成

    艮随初节。二出则及门矣。明夷三四五。艮之倒体 户 讼二。其邑人三百户 丰上窥其户 节初不出户庭 艮为门者。二偶。画为出入之所。

    户门之半也。故一画之偶为户。丰之五也。节初变为柔为户。庶人之家。有户无门。故计民数。以一家为一户。讼二变为柔为坤。三偶画皆为户。坤之

    数十。十十为百。三画之偶。三百户也俞琰集说初九。同人于门。无咎。门指六二。初出门即与二遇。是乃不约而同。非私意也。故无咎胡炳又通同人

    与随初九。皆前遇六二。二偶有门象门。与随皆。易溺于私。随必出门而后可以有功。同人。必出门而后可以无咎。盖易以人名卦者有二。卦名家人。

    一家之人也。卦名同人。天下之人也。门以内所同者。一家之人而已。六二。同人于宗是也。出门同人。所同者一国之人也。天下之人也。卦辞同人于

    野是也董真卿会通朱子语。凡一爻皆具二义。吉者苟不如此则凶。凶者苟不如此则吉。如同人于门。湏是自出门去。与人同则无咎。若以人从欲。

    则㐫必大 薛氏曰。自朝及野。人君之道也。故门无咎。郊无悔。野方亨所引蔡氏曰。见前蔡节斋训解齐履谦本说刚而在下。求以同者梁寅参义

    初与二相近二阴。而偶门之象也。初同人于门。同于二也。初处卑下之地。虽不能尽天下之大同。然能出门同人。不昵于私。亦可无咎矣。然其不能

    亨者。非其有私也。以其不在于位。而未能达之天下尔涂溍生易疑拟题同人。初九曰。同人于门。随初九曰。出门交有功。明夷之六四曰。于出门庭。

    节之初九曰。不出门庭。夫门之与户。其取象亦有别。欤。说卦以艮为门阙。诸卦皆无与于艮。而取门之象何欤。大。传又言乾坤易之。门又言阖户谓

    之坤。辟户谓之干。与诸卦之言门户。亦有同欤 知户阳而门阴。则知诸爻取象于门户者。非本于艮体。知门二而户一。则知乾坤取象于门户者。

    非专于动静。阳画奇。有户之象。阴画偶。有门之象。本爻之前。遇阳爻则为户。遇阴爻则为门。同人初九于门随初九出门。皆前有六二也。明夷六四

    出门庭。前有六五也。若节初之户庭。前有九二。二门庭前有六三也。今观九二一爻。横于初九之前。亦有户闭而不通之象。故曰。不出户庭。爻辞之

    取象于门户。不系于艮体明矣。双扇为门。半门为户。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于一体动静言。故取象于户。乾坤其易之门邪。干。阳物也。坤。阴物也。

    以两体对待言。故曰门在卦爻。则户为阳。门为阴在干地则户亦有阴阳门亦有阴阳也象曰出门同人又谁

    咎也。程子传出门同人于外。是其所同者广。无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亲踈之异。过咎所由生也。既无所偏党。谁其咎之董楷集说朱

    氏附录。易中所谓又谁咎也。自有三个。而其义则有两样。如不节之嗟。与自我致寇言之。则谓咎皆由己。不可咎诸人。如出门同人言之。则谓人谁

    有咎之者矣。以此见古人立言有用。字虽同而其义则不同卜子夏传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卦一阴而近者。多得也。或尊而保之也。初。比于

    二。不系其常。出门同之。无与争者。得之先也。谁之咎矣孔颖达正义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又谁咎者。释出门同人无咎之义。言既心无系吝。出

    门逢人皆同。则谁与为过咎要义初九。无系吝。出门逄人则同见前正义李鼎祚集解崔憬曰。刚而无应比。二以柔近同于人出门之象。又谁咎矣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为大涂。又为门。出门之象也苏轼传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初九。自内出同于上。上九自外入同于下。自内出。故言

    门。自外入。故言郊。能出其门。而同于人。不自用者也杨龟山经说居同人之初。不系于私应出门同人者也。虽未能同人于野。方之同人于宗。则裕

    矣。故无咎陈了斋说同人于野亨。出门而于野者。同人之初也张紫岩传出而不忤于物。故得物之情。而可以用其同。自为崖异怪徼之行。谁其从

    之。不若静退不出之愈也。初履刚。有离明德。位居同人先。而泛然能与人同。无私党偏系心。是必将揽天下之情。而用其同于后。故无咎。盖君子之

    同。非物我尽忘。浑浑与世为一。如庄老所为也。彼将有以用其同于天下。使天下各蒙其惠利。不苟然耳。二以阴在上为门郭雍解同人之始。未足

    以及逺。故言于门。知出而同人毋我者也。则无咎矣。出于门。则一东一西。一南一北。或达于大道。究四方万里之逺。或困于穷途。止于五十步百步

    之间。是皆未可知也。吉凶悔吝。随动以生。岂能究言之哉。此特能知出门之同。则无咎。于其初也谁咎者。人无咎我者也李光读易详说门者。人所

    由以出入。非奥室也。同人于门。则行乎大公至正之道。无所阿。比赏罚予夺。进退黜陟。一付之公议。我无容私焉。何咎之有。诸葛亮之亡。能使廖立

    垂泣。李平致死。以至公而无私也。故习凿齿称之曰。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无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象曰。出门同

    人。又谁咎也。九居同人之初。而无所偏应。能尽同人之至公者。惟初爻为然。盖无所系应。则无亲踈之间。孰得而议之。故曰。又谁咎也。朱汉上传初

    九。重艮为门。人道同乎人者也。同人于门内。不若同人于门外之为广也故曰同人于门。初九动失正。宜有咎四来同之。初四。各得其正。盖善者。人

    之所同然其谁咎我哉。故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李衡义海撮要门者。出入之正道。同则正。不由斯道。则为咎陆 初刚。而能屈于下。毁方瓦合者

    也。牧 初九正人在下。而不得同乎逺者于门而已。得所同则同之。又谁咎也王逢 所引王弼注。卜子夏传见前杨万里传门室之始。初九。同人

    之始。吾与人曷尝不同。隔之者门也。吾一出门。则天地四方。孰不吾同者。何咎之有。此颜子克己之学林栗集解初九。离也。以阳居刚。而在卦之最

    下。上无其应。而近于六二。故曰同人于门。无咎。初之于二。有出门相遇之象。同人之时。二五相应。初九六三。以近而同。冝若有咎矣。然初体乎离。二

    体乎巽。无配合之义。初在二下。不隔五路。无乘陵之象。其出门而同人乎。出门而同。孰非同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又谁咎之哉。故子曰出门同人。{{{caption}}}

    又谁咎也杨慈湖传初九。初出门之象。同人于门。不偏不私。故人无咎之者李谦斋详解同人之初。中无私主。出门而遂得其所同。则其同也。可谓

    出于无心者矣。我无所求。彼无所系。两相遭而适相得焉。是天下之真同者也。而何咎之有。孔子之郑。遇程子于涂。倾盖而语。终日相亲。夫子于程

    子。初未始有一日之素也。而相得于不期然之中。其出门同人之谓欤冯椅辑注出门同人。初九。同人于门之象 又谁咎也。谁能咎之。盖出门而

    有遇。即同之非有所择也冯椅辑传初九。同人于门。无咎。赞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兰惠卿曰。处同人之初。始出门而同人者也。李季辨曰。一阴

    在二。众阳所欲同也。初最近之。出门而相遇。刘氏曰。六二在外门之象也程可乆曰。六阴数耦。动辟有门之象 同人之时。五阳皆同一阴。在二初

    出。即遇之六画。一门之象也。随之初九。节之九二。皆前遇六。取象于门右明象林黄中曰。二五正应也。初九六二。以近而同。宜若有咎矣。然初在

    二下。不隔五路。无乘陵之象。又谁咎之哉 初九六二。各当其位。近而相得。出门相遇。非邀求结约。以为同者也。众阳在外。未尝涉害。谁得而咎之。

    右明占田畴学易蹊径 同人初九 同人之遁

    离下 离明为相见之时。民为干上 门。艮在寅。为人正。下卦

    艮下 离变为艮。出门同人之干上象 艮为无咎之象

    初九出门同人止又谁咎也 九当同人之初。虽负刚明之才。然处下无位。外又无应。又变为柔。是出而欲与世接。甘心于和光同尘者也。故出门。

    而有遇则同之。无所决择。则亦无所不同。盖始吾于人也。曷尝不同。隔之者门也。今吾于人也。一出门。则东西南北。孰不与吾同者。所谓咎我者。其

    谁也。此颜子克己之学。夫子告仲弓以出门如见大宾。亦欲其尽乎己。而不罹人之咎也。卦变为遁。遁者。去也。同人出门而遁。与人同者也魏了翁

    集义蓝田吕氏曰。初九。居同人之始。体刚而无应。志于大者也。志大则无所不同。谁与为咎乎 东莱吕氏曰。初九。所谓出门同人。极有说。大抵。天

    下之理本无。间。惟人自以私意小智限隔。如居小屋之中。未出藩篱墙壁。若才出得门外。便是大同。然若欲出门。必有其道。如遵陆必具车马。涉川

    必办舟楫。伊川已指出门之路与人甚分明。文明则能烛理。故能明大同之义。健则能克己。故能尽大同之道。此四句道理。当详味体认。使灼然

    可以出门方是所引龟山杨氏曰。汉上朱氏曰。见前杨龟山经说。朱汉上传郑汝谐翼传从程氏赵以夫易通初用而柔。变离为艮。艮为门阙。四在

    其上。初与之应。出门同人。何咎之有易祓总义初以阳刚在下体之下。而二以阴柔在上为门。阳刚可以上行。故爻言同人于门。而象言出门同人。

    出门而未离于门。其同虽狭。自是而往。上无系应。不私所主。是以无咎于初也杨瀛四尚易通愚得之师曰。初爻同人之遁。无咎者。其遁之小利贞

    也。或曰六阴数偶。动关有门之象。初出遇二。故曰于门。随之初九。节之九二。前皆遇六。故有门象同也。而初奇变偶。亦有门象 愚曰。占法初爻为

    门户。当同人不 墉之限。初无系应。出门同人。无偏无党。何咎之有。吕与叔克己诗云。克己工夫未肯加。吝骄封闭缩如蜗。此未克以前。试于静夜

    深思省。剖破藩篱即大家。一克之后。如此气象。此克己同人之学也。孟东野有云。出门即有碍。谁云天地宽。此固不足与语道。其胸中所养。从可知

    矣所引卢陵杨氏曰。见前杨万里传赵汝梅辑闻出门同人。又谁咎也。有同必有异。与人交际。宁免过咎。今人我不立。谁将咎我。又言无咎。释言谁

    咎者。谓初爻非善与人同。而能致无咎也。乃未之有同。未有咎之者耳徐相直说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 居同人之初。而无系应。同人于门

    也。无厚薄亲踈之异。故无咎。象言能如此。其谁咎之张应珍解阳奇。户也。阴耦。门也。初九之同人于门。六二也。言初九之刚。能同六二。是谓出门同

    人。又谁咎哉苏起翁读易记同人有应则为私。无应始为公。初九同人之始。故为出门同人。隔藩墙而私尔汝。所同不广矣。初无正应。心无所系。犹

    出门同人。同人之公。又谁得而咎之。使其有应。则为偏私。偏私则为有咎矣。爻变艮为门。故为同人于门陈深读易编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出门而

    偶然相遇。而与人同。夫何怨咎之有陈普解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出于门则公矣丁易东象义此以下。释同人六爻象辞也。初九出门之初。即与人

    同。未见逺近广狭之情。谁其咎者。谓无相与为异者也 或曰。初九属震爻。震为大涂。故为出门邓锜图说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干南坤北。

    天地尊卑之位也。离东坎西。日月出入之门也。同人离之首卦。正当日月之门。故得无咎。圣人象曰。若只居日月之门。已得无咎。更出其门。运行于

    干兊之中。又谁咎于同人哉。故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此与节六三不节之嗟。又谁咎也。辞同而意异。夫不节之嗟者。谓是谁之过欤。归咎于己也。

    故辞同而意异。凡如此者。当观上文。便知下义吴澄纂言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又谁咎者又谁得而咎之也俞琰集说又辞云同人于门又博乃云

    出门同人。出门而同人。则非能致人之同也。初九。盖非善与人同。而无咎者也。乃未之有同。而未有咎之者尔。盖是时。未有二五之正应。亦未有三

    四之争夺。则又谁咎之 秀岩李氏曰。又谁咎。凡三言之。在解与节者。其应不同保八原㫖初九。阳居离下。同人之始也 同人于门。无咎。上无正

    应。心无私系也。出门皆同。是以无咎也。在外者皆同。则所同广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君子体而用之。同人无私。孰与咎矣。故曰民吾同胞。物

    吾。与也。以仁义而言之。无不同也胡震衍义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初九。以刚正之德。居同人之始。不系累于一家之私。而出门同人。公之至也。吾

    一出门。则天地四方。孰不吾同者。又何咎之有。夫初九之同人于门者。想曰。父天母地。均有此主。肖貌赋性。孰匪同气。尊为君。吾父母之宗子也。卑为臣。

    宗子之家相也。为圣为贤。吾兄弟同得乎父母者也。尊高年。所以老吾老。慈孤弱。所以幼吾初。不虐无告。。不废困穷。即所以抚吾同胞之弱。而无告者也。

    推是心以往。踈且逺者且同矣。亲且近者乌乎而不同。愚不肖者。且化而同矣。贤且智者乌乎而不同。无。好恶。无偏党。无私昵。以累其心。又何咎焉。小象

    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谓其有至公之心。天下不复以咎之也。虽然。立爱自亲始。立敬自。长始。圣贤之出门同人。非谩无差等之分也。推已之心以及人。

    使天下各亲其亲。各。长其。长。如大学絜矩之道。同人之公。其以是道欤。张清子集注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丘行可曰。同人与随之初九。皆曰出门

    以前。遇六二也。凡阳前遇阴。无所窒碍。则有可出之象。故同人之初。出门而同。则无咎随之。初出门而交则有功。以其可出而出也。若节初九之遇九二。

    前为刚塞。则以不出户庭为无咎。九二之遇。六二可以出而不能出焉。则又以不出门庭为凶也。是知出处者人也。而所以出处者进也。以卦象言之。两

    户为门。阴画耦。故有门之象。同人随之初九。节之九二。皆前遇耦。故谓之门。一扇为户。阳画奇。有户之象。节之初九。亦前遇奇。故谓之户。户一而门二也

    愚谓门指二也。阴画耦。门之象也。同人以六二为主。而五阳皆欲同之。初九同人之始。方出于门。即与二同。为无私昵。安有系累。既与我同。则谁复我

    咎也。此出门如见大宾之时也。所引诚齐曰。见前杨万里传赵圭解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 九有刚明之德。于同人之初。能以道同人。凡人同于家

    者。或以私昵。出门而同于人者。是公道也。公则无咎。象云又谁咎。盖合公道。则人之所同。又谁咎之也。董真卿会通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雷氏曰。同人

    于门。亦各道也。故释之曰。出门同人。则通而不狭矣所引杨氏万里曰。见前杨万里传陈应润爻变易缊初九同人于门止又谁咎也 初九。变阴下卦

    为艮。艮为门阙。故有同人于门之义。贤哲在下。闻上有聘召。来自逺方。此门也。乃京都之门。辟四门之门也。人君聘贤。出自国门。而得同心同德之

    人。故无咎。如燕昭王。筑台求贤。郭隗先至曰。请自隗始。此亦同人于门之义解蒙精蕴大义蒙。谓同人之道在外。而无疏昵之偏。则虽同而非。比异

    矣所引见儒曰。见前田畴学易纂径易纂饶氏曰。初九。乃同人如人初出门相似。出门便与人同是不期而会。无所系累也。所引胡氏曰。丘氏曰。见

    前胡炳文通。张清子集注。




    永乐大典卷之三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