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判官袁特可浙西判官制 中华文库 洪州判官袁特可浙西判官制作者:徐铉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80》 敕:袁特。朕以关辅之大,控制要津,出保傅之重,镇之以屏王室。择宾从之贤,佐之以齐政经。而特尹县神州,理甚简便。运筹盛府,言必端详。叶于简求,宜授斯任。夫润之民固与洪无异,而尔之操当与初不渝。则官业允厘,而朝奖无替矣。敬服斯训,往励乃司。可。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