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庞骥溪州敕
作者:李恒 
(唐穆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6

    长吏犯赃,其数不少,纵宽刑典,难免鞭笞。但以近逢鸿恩减等,虽节文不在免放,情理亦要哀矜。庞骥量除名,流溪州,其赃付所司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