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 中华文库 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作者:徐铉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79》 敕:王者之建藩辅也,必命重臣以临之,又择贤士以佐之。政成当迁,留而增秩,古之制也。高越以儒学淹雅,见称于时。顷自南宫,直于东观,笔削之言方励,弓旌之礼是求。从事大邦,率多婉画。有嘉令望,爰属庆恩。俾假正郎,仍纡紫绶。服我加等之命,无懈尽规之心。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