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与海协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 中华文库
海基会与海协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11年10月20日于天津市 |
两会于天津举行第七次“江陈会谈”共同发表之共同意见 |
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10月20日上午在天津举行会谈。会谈中,双方就两岸产业合作事宜交换意见,就两岸产业合作愿景、目标及先期合作项目达成共同意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合作愿景包括继续完善两岸投资环境,发挥产业互补优势,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扩大产业合作范围,提高产业合作层次,强化两岸合作创新能力,发展自主品牌,促进两岸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培育两岸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和竞争力,繁荣两岸经济。
双方表示,将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两岸人民就业机会。
双方选定,以 LED 照明、无线城市、低温物流、TFT-LCD 和电动汽车作为先期合作项目,并将继续优先在双方的重点发展产业中选择合作项目。
双方同意,将定期举办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协助推动产业合作,以达到凝聚共识、加强交流和深化合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