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圆海镜 卷一 卷二

  总率名号
  天之地为通弦  天之干为通股
  干之地为通勾
  天之川为边弦  天之西为边股
  西之川为边勾
  日之地为底弦  日之北为底股
  北之地为底勾
  天之山为黄广弦 天之金为股
  金之山为勾
  月之地为黄长弦 月之泉为股
  泉之地为勾
  天之日为上髙弦 天之旦为股
  旦之日为勾
  日之山为下髙弦 日之朱为股
  朱之山为勾
  月之川为上平弦 月之青为股
  青之川为勾
  川之地为下平弦 川之夕为股
  夕之地为勾
  天之月为大差弦 天之坤为股
  坤之月为勾
  山之地为小差弦 山之艮为股
  艮之地为勾
  日之川为皇极弦 日之心为股
  心之川为勾
  月之山为太虚弦 月之水为股
  水之山为勾
  日之月为明弦  日之南为股
  南之月为勾
  山之川为□弦  山之东为股
  东之川为勾
  今问正数
  通弦六百八十 勾三百二十 股六百
  勾股和九百二十较二百八十
  勾弦和一千较三百六十
  股弦和一千二百八十较八十
  弦较和九百六十较四百
  弦和和一千六百较二百四十
  边弦五百四十四 勾二百五十六 股四百八十勾股和七百三十六较二百二十四
  勾弦和八百较二百八十八
  股弦和一千零二十四较六十四
  弦较和七百六十八较三百二十
  弦和和一千二百八十较一百九十二
  底弦四百二十五 勾二百 股三百七十五勾股和五百七十五较一百七十五
  勾弦和六百二十五较二百二十五
  股弦和八百较五十
  弦较和六百较二百五十
  弦和和一千较一百五十
  黄广弦五百一十 勾二百四十即城径也 股四百五十
  勾股和六百九十较二百一十
  勾弦和七百五十较二百七十
  股弦和九百六十较六十
  弦较和七百二十较三百
  弦和和一千二百较一百八十
  黄长弦二百七十二 勾一百二十八 股二百四十即城径也
  勾股和三百六十八较一百一十二
  勾弦和四百较一百四十四
  股弦和五百一十二较三十二
  弦较和三百八十四较一百六十
  弦和和六百四十较九十六
  髙弦二百五十五上下同 勾一百二十即半径 股二百二十五
  勾股和三百四十五较一百零五
  勾弦和三百七十五较一百三十五
  股弦和四百八十较三十
  弦较和三百六十较一百五十
  弦和和六百较九十
  平弦一百三十六上下同 勾六十四 股一百二十即半径也
  勾股和一百八十四较五十六
  勾弦和二百较七十二
  股弦和二百五十六较十六
  弦较和一百九十二较八十
  弦和和三百二十较四十八
  大差弦四百零八 勾一百九十二 股三百六十勾股和五百五十二较一百六十八
  勾弦和六百较二百一十六
  股弦和七百六十八较四十八
  弦较和五百七十六较二百四十
  弦和和九百六十较一百四十四
  小差弦一百七十 勾八十 股一百五十
  勾股和二百三十较七十
  勾弦和二百五十较九十
  股弦和三百二十较二十
  弦较和二百四十较一百
  弦和和四百较六十
  皇极弦二百八十九 勾一百三十六 股二百五十五
  勾股和三百九十一较一百一十九
  勾弦和四百二十五较一百五十三
  股弦和五百四十四较三十四
  弦较和四百零八较一百七十
  弦和和六百八十较一百零二
  太虚弦一百零二 勾四十八 股九十
  勾股和一百三十八较四十二
  勾弦和一百五十较五十四
  股弦和一百九十二较一十二
  弦较和一百四十四较六十
  弦和和二百四十较三十六
  明弦一百五十三 勾七十二 股一百三十五勾股和二百零七较六十三
  勾弦和二百二十五较八十一
  股弦和二百八十八较一十八
  弦较和二百一十六较九十
  弦和和三百六十较五十四
  □弦三十四 勾十六 股三十
  勾股和四十六较一十四
  勾弦和五十较一十八
  股弦和六十四较四
  弦较和四十八较二十
  弦和和八十较十二
  识别杂记
  天之于日与日之于心同心之于川与川之于地同日之于心与日之于山同故以山之川为小差 川之于心与川之于月同故以月之日为大差
  明勾□股相得名为内率求虚积 明股□勾相得名为外率求虚积 虚勾虚股相得名为虚率求虚积
  凡勾股和即弦黄和 凡大差即股黄较 凡小差即勾黄较
  髙股平勾差名角差名逺差此数即髙平二差共也又为明和□和较也为通差内去极差为极差虚差共 明□二差共名次差名近差名戾音列和此数为明大差□小差较也 勾圆差之股股圆差之勾相并名混同和此数为一径一虚弦共也 明□二差较名傍差此数又为髙平二差较为极双差内减虚和为极和内减城径也 虚差不及傍差名蓌差此数又为大差差内去角差为极差内去二之平差为次差内去小差差为明股□勾共内去二之明勾也 虚差傍差共为蓌和蓌音锉
  凡大差股小差勾相乘为半段径幂 大差勾小差股相乘亦同上 虚勾乘大股得半段径幂 虚股乘大勾亦同上 边股□股相乘得半径幂明勾底勾相乘亦同上 黄广股黄长勾相乘得径幂 髙股平勾相乘得半径幂 明弦明股并与□弦□勾并相乘得半径幂 明弦明勾并与□弦□股并相乘亦同上 髙弦弦相乘为一段皇极积 明勾□股相乘倍之为一段太虚积明股□勾相乘亦同
  右诸杂名目
  通弦上勾股和即一城径一通弦也其较即勾圆差之勾股圆差之股相较也 勾弦和即二勾一大差其较则大差也 股弦和即二股一小差其较则小差也 弦较和为一径三差共其较则大勾小差共也 三事和即边弦三事和上带大勾也为底弦三事和上带大股也其较则城径也
  边弦上勾股和为通股平弦共其较则大差股内去平弦也 勾弦和即通股底勾共其较则明股明弦共也 股弦和即通股通弦和内少个边勾也其较则平勾也 弦较和为大差上股弦和其较则大勾也 三事和即通弦上股弦为黄广三事和上带勾圆差也其较则大差勾也为平弦弦较和为太虚弦上股弦和也
  底弦上勾股和为通勾髙弦共其较则髙弦内去小差勾也 勾弦和为通弦弦较较与髙股共其较则髙股也 股弦和为半个通弦上三事和其较则□弦上勾弦和也 弦较和为大差上勾弦和也其较则小差上勾弦和也 三事和即通弦上勾弦为黄长三事和上带股圆差其较则小差股也为髙弦弦较较为太虚弦上勾弦
  黄广弦上勾股和为大股虚股共为通勾通股共内少个小差上勾股和其较则两个髙差也 勾弦和为二髙弦一圆径共其较则二明股也 股弦和为通弦弦较和其较则二□股也 弦较和即两个大差股也其较即两个小差股也 三事和两大股也其较则两虚股也
  黄长弦上勾股和为大勾虚勾共为通和内少个大差上勾股和也其较则两个平差也 勾弦和为通弦弦较较其较则两个明勾也 股弦和为二圆径二□勾其较则二□勾也 弦较和为两个大差勾也其较则两个小差勾也 三事和为两大勾其较则两虚勾也
  髙弦上勾股和为髙弦虚股共为一径及髙勾髙股差也其较则底弦内减大勾也为边股内减底股也 勾弦共则底股其较则明股也 股弦共即边股其差则□股也 弦较共则大差股其较则小差股也 三事和即大股其较则虚股也为小差上勾弦为明弦弦较较
  平弦上勾股共即平弦虚勾共也其较则大股内减边弦也 勾弦共即底勾其差则明勾也 股弦共即边勾其较则□勾也 弦较共即大差勾其较则小差勾也 三事和即大勾其较则虚勾也为大差上股弦为□弦弦较和
  大差上勾股和即大股内去虚勾其差则大差弦内去圆径也 弦勾共即大股其差则大差股内去二之明勾也 股弦和为大股上加个大中差也按大中差乃明股弦和与半径之较其较则虚勾也 弦较和为两个边弦上勾弦较其较即城径也 三事和即大股与股圆差共为大弦大较共为二边股其较则太虚上弦较和也
  小差上勾股和即大勾内去虚股也其较则圆径内去小差弦也 勾弦和为大勾上减个小中差也按小中差乃□勾弦和与半径之较其较则虚股也 股弦共即大勾其较则小差勾内去两个□股也 弦较和为圆径其较则为两个底弦上股弦为两个□弦上勾弦和也 三事和即大勾与勾圆差共也又为大弦大较较按即通弦又上弦较较为二底勾其较则太虚上弦较较也
  皇极勾股和即髙弦弦共其较则明股内去□勾也 勾弦共即底弦其较则明弦也 股弦共则边弦其较则□弦也 弦较和为髙弦弦为大股内减大差勾为大差弦其较则小差弦也 三事和即通弦其较则太虚弦为明勾□股共为髙弦内减明弦为平弦内减□弦为大差勾上减虚股为小差股上减虚勾也
  太虚勾股和即圆径内减虚弦为虚弦虚黄方共为皇极弦内去明股□勾共其差则大差勾内减个小差股也 勾弦共即小差股也其较则虚股内减个小黄方也 股弦共即大差勾其较则虚勾内减个小黄方也 弦较和为大差弦弦和较黄长弦上勾弦为两个明勾其较小差弦上黄方面也 三事和即大黄方其较则为两个明弦上股弦为□弦上两个勾弦为明弦上小差与□弦上大差共也
  明弦勾股和即大差股内减明弦其较则明弦内减虚股也 勾弦并即髙股其较则髙股内少二之明勾也 股弦和即边股内减大差勾为边勾边弦差其较则半个虚黄方也 弦较和即大差上勾弦较其较则虚股也 三事和即股圆差其较则太虚上勾弦为虚股内减虚黄方也
  □弦上勾股和即小差内减□弦其较则虚勾内减□弦也 勾弦和即底勾内减小差股为底股底弦差其较则半个虚黄方也 股弦和即平勾其较则平勾内少二个□股也 弦较和即虚勾其较则小差上股弦较也 三事和即勾圆差其较则太虚上股弦为虚勾内减虚黄方也
  前黄广勾股下 其勾股较为大差股上少个小差股为中差按中差系通勾股较内少个小差较为黄广股内少一径 勾弦为两个底股为大股与小差股共 股弦为大弦中差共为两个边股 股弦为小差上黄方面
  前黄长勾股下 其勾股较为大差勾上少个小差勾也为圆径内少个黄长勾 勾弦为两个底勾为大勾与小差勾共 勾弦为大差上黄方面 股弦为两个边勾
  右五和五较
  大弦为大勾与股圆差共为大股与勾圆差共边弦乃边股平勾共为大股内减平弦上勾股较 底弦乃底勾髙股共为大勾内加一个髙差 黄广弦为大股内减虚股为边股□股共黄长弦乃大勾内减虚勾为底勾明勾共
  髙弦乃大差弦内减明弦为明弦弦共 平弦乃小差弦内减□弦为□弦弦共 大差弦乃大股内减大差勾为髙弦弦弦内去黄长弦 小差弦为大勾内减小差股为平弦弦为大弦内去黄广弦 极弦乃髙股平勾共为平弦弦为髙弦弦为大差弦内减髙平二弦为小差弦内加髙平二弦较 虚弦乃皇极黄方面为明勾□股共为髙弦内减明弦为平弦内减□弦 明弦乃髙弦内减虚弦 □弦乃平弦内减虚弦
  黄广弦黄长弦相并为大弦弦共也以此数减于大和馀即虚和 若以二弦相减馀即虚弦弦共也按虚弦弦共此题数偶合当云二极差 黄广弦为大差弦弦共 黄长弦为小差弦弦共 以黄长弦减于大勾馀即虚勾 以黄广弦减于大股馀即虚股
  边弦弦相并为大弦皇极弦共也于此并数内减大和馀为皇极弦内减圆径也 若以二弦相减馀即皇极差也此数同者最多故为皇极弦内少个小差弦为髙弦弦为明股内少□勾为大差弦内少皇极弦为次差虚差共也边弦为皇极股弦为黄广弦弦
  底弦为皇极勾弦为黄长弦弦共也以边弦减大股馀为半径内减平勾为平弦内减小差勾也 底弦内减大勾馀为髙股内减半径为大差股内减髙弦
  黄广弦内减边股即□股 黄长弦内减底勾即明勾也
  髙弦髙股共即边股 平弦平勾共即底勾 髙弦髙勾共即底股 平弦平股共即边勾
  上髙弦减于通股馀即边股内减□股也 下平弦减于通勾馀即边勾内减明勾也 髙弦弦相并即大弦内少个皇极弦也若以相并数减于大和馀为皇极弦圆径共也 髙弦弦相减馀即皇极差也为皇极弦上减小差弦也若以相减数却加于相并数即黄广弦
  髙弦内减明股得半径 平弦内减□勾亦同上皇极勾上加明弦为皇极弦 皇极股上加□弦亦同上
  皇极弦 得极勾即底弦 得极股即边弦 内去极勾即明弦 去极股即□弦 减于通弦即极和 得虚弦亦同上 内去虚弦即明弦弦共去虚黄即明和□和共也 去城径即傍差
  内加极差即大差弦 去极差即小差弦 加角差即两个髙股 减角差即二平勾
  太虚弦 加入极弦为极和 极弦内去之即明□二弦共 再去之则明大差□小差并也 加于大差弦即黄广弦 加于小差弦即黄长弦 内去明勾则□勾 加明勾为圆径内少虚黄□股共 加入明股为明和□股共 减于明股即明较内去□股 加入明弦为极股 减于明弦为明大差□小差内少个□弦 加于明和即两个虚弦一个髙差共也 减于明和即髙差也 内去□勾即明勾□较共为□股平差共 加于□勾即□和明勾共 加于□股为二虚弦内少明勾为圆径内少虚黄明勾共 内减□股即明勾 内加□弦即极勾 减于□弦为明勾内少个□小差 加入□和即两个虚弦内少个平差也 内减□和即平差也 加入明□二和共即极和内少个虚黄也 若减于明□二和共即明股□勾共也 减于髙弦即明弦减于平弦即□弦加于角差即二明勾一极差也 减于角差即一极差二□股较也 得傍差即明股□勾共内减傍差即太虚三事和内去了极双差也按双
  差系勾弦差股弦 内加虚差即二明勾 内减虚差即二□股 内加虚黄方即虚和 内减虚黄方即太虚大小差并也
  右诸弦
  大差弦小差弦共即两个极弦也以两个极差为之较 大差差小差差共即两个极差也以两个傍差为之较 大差上大差小差上大差共即两个明弦也以两个明差为之较 大差上小差小差上小差共即两个□弦也以两个□差为之较大差黄按即二明勾小差黄按即二□股数共即两个极黄按即二虚弦也以两个虚差为之较 大差勾小差勾共即两个极勾也以两个平差为之较 大差股小差股共即两个极股也以两个髙差为之较二和共为二极和以二角差为之较
  大差上弦较较即圆径 小差上弦较和亦同上大差上小差即虚勾 小差上大差即虚股也大差弦与明勾共即边股 小差弦与□股共即底勾也 大差弦内减中差即黄长勾按勾应作股小差弦内加中差即黄广股也按股应作勾大股内减小差股即黄广股 大勾内减大差勾即黄长勾也虚弦得虚股即大差勾 虚弦得虚勾即小差
  股也 明段弦较和即大差上勾弦较 明段弦较较即小差上勾弦较也 □段弦较和即大差上股弦较 □段弦较较即小差上股弦较也大差勾内减虚弦馀即虚股 小差股内减虚弦馀即虚勾也 以大差和减大股即虚勾 以小差和减大勾即虚股也 以大差差减圆径即明勾此差若多于圆径则内减圆径馀即虚勾也按此条因题数偶合而误若勾股差甚大甚小者皆不能合 以小差差减圆径即小差弦也 大差弦上加一径即大股上加虚勾也 小差弦上加一径即大勾上加虚股也大差股内减髙弦馀即髙股内减半径 平弦内减小差勾馀即半径内减平勾也 大差内减虚差即二明差 小差内减虚差即二□差也
  大弦内减大差股小差勾共即圆径 三事和内减二之大差股小差勾共即三个圆径也
  大差勾小差股相并名混同即一圆径一虚弦也若以相减即虚差也
  大差和小差和二数相并即大弦弦共也 二数相减即中差虚差共也半之并数即为极弦弦共也为髙弦弦为皇极勾股共也
  大差差小差差二数相并即两个皇极差为大差弦内减小差弦也 二数相减而半之即是皇极弦上减圆径也即傍差
  右大小差
  大差差小差差虚差共为一个通差 髙平极三差共亦同上 明□虚三差共为一个极差也 诸黄方面亦仿此
  边黄内减底黄即虚差 黄广黄内减黄长黄即二虚差 髙黄内减平黄即虚差盖髙黄即虚股平黄即虚勾也 大差黄内减小差黄即二虚差盖大差黄即二明勾小差黄即二□股也 明黄内减□黄馀即虚差 □弦上三差合成一个虚黄方
  髙差内减平差为傍差 边差内减底差亦同上明差内减□差亦同上 大差差内减小差差为二旁差 黄广差内减黄长差亦同上
  极双差即明□二弦共 内加虚双差即明□二和共 内减虚双差即明双差□双差共也 内加旁差即极弦内少个虚弦旁差差 内减旁差即虚和也 内加虚差即极弦内少二□股 内减虚差则极弦内少二明勾也
  极差内加旁差为大差差 内减旁差为小差差也内加虚差即角差 内减虚差即次差也 倍
  极差为大差差小差差共则倍旁差为之较 倍极弦为大差弦小差弦共倍极差为之较 以极差为明差平差共则以蓌差为之较 以极差为髙差□差共则以蓌和为之较 副置蓌和上加蓌差而半之即旁差也 减蓌差而半之则虚差也 极差内减二之平差得蓌差
  角差内加旁差为二髙差 内减旁差即二平差也内加明□二差并而半之得极差 内减明□
  二差而半之则虚差也 内加极差则通差 内减极差则虚差也
  以虚差减于明和为明□二股共 以虚差加于□和为明□二勾共也 又副置二和共上加次差而半之即明□二股共 减次差而半之即明□二勾共也 明□二股共以髙差为之较 明□二勾共以平差为之较
  以髙差减明和即虚弦 以平差加□和亦同上以髙差减髙股即半径 以平差加平勾亦同上以髙差减大差差即明差 以平差减小差差
  即□差也 以髙差减大差即髙弦 以平差加小差即平弦也 二之平差内去虚差馀即小差差 去二虚差即两个□差
  髙股即半径上股方差 平勾即半径上勾方差故髙勾平股共为全径也 黄广股即全径上股方差 黄长勾即全径上勾方差 故黄广勾黄长股共数为两个全径也
  边弦内减底弦即皇极差 边股内减底股即髙差为底弦内减大勾 边勾内减底勾即平差为大股内减边弦
  大勾减底弦馀即半径为勾之中差也 大股内减边弦馀即半径为股之中差也 边股底勾相并即大弦 若以相减即通中差也
  二髙股一虚差合成一个股圆差 二平勾一虚差合成一个勾圆差按此二条误当云二明股一虚股合成一个股圆差 二□勾一虚勾合成一个勾圆差也
  明双差亦为明□二大差其较则明差也 □双差亦为明□二小差其较则□差也 明双差内减明差即虚黄 □双差上加□差亦同上 以明双差加明和即两明弦 以□双差加□和则两□弦也 以明双差减明和而半之即明黄为虚大差 以□双差减于□和而半之即□黄为虚小差也 以虚大差减明和即为明弦 以虚小差减□和即□弦也 明双差□双差相较则次差也 明双差□双差相并加于明□二和共则为两个极双差 若以减于明□二和共则为两个虚双差也 明双差上加虚双差即明□二股共 □双差上加虚双即明□二勾共也
  以明□二股共为明弦□黄共则髙差虚黄共为之较按明弦又□黄较为明大小差虚大小差共则明□二股共内去两个虚双差为之较也按明大小差虚大小差之较以明□二勾共为□弦明黄共则以平差虚黄
  较为之较为□大小差虚大小差共则明□二勾共内减两个虚大小差为之较也按虚大小差□大小差之较
  明□二和共内减旁差即二虚弦 虚弦内加旁差明股□勾共也
  明和内去平差即明股□勾共 □和上加髙差亦同上也 明和内去髙差即虚弦 □和上加平差亦同上 明弦内去髙差即虚勾 □弦上加平差即虚股也 明股内去□股即髙差 去□勾则极差也 明勾内去□股即虚差 去□勾则平差也
  明□二股并内减虚弦即明差 明□二勾并减于虚弦即□差
  明□二和共为明□二弦共与明□二黄共数也其较则明双差□双差共数也 其明□二和共数内减旁差即二虚弦也 若内减虚双差即明□二弦共也
  极弦得极差为大差弦大差弦内减明和则髙弦内减虚大差也 内减极差则为小差弦小差弦内减□和则是平弦内减虚小差也 又大差弦内减明和与髙股共馀则为虚勾不及明勾数 小差弦内减□和与平勾共馀则为□股不及虚股数也
  右诸差
  边勾边股差为皇极差与髙差共也为边弦内去大勾也 边勾边弦为大勾边股共 边勾边弦为大差弦内减半径也 边股边弦为□股弦
  底勾底股差为皇极差平差共为大股内去底弦为髙股内去底小差 底勾底弦共为大弦内少个底股大勾差 底勾底弦为明弦上勾弦和 底股底弦共与边勾边弦共同 底股底弦为底勾内少小差股也
  边股内减髙弦馀则髙股 内减大差弦馀则明勾内减底弦即底股内减大勾也为髙弦内减
  底勾也
  底勾内减平弦馀即平勾 内减小差弦馀即□股以底勾减于边弦馀即大股内减边勾也
  边股内减平弦
  边弦内减底股与底弦内减边勾同为皇极弦内减半径也
  皇极勾内减明勾馀即平勾也若减□勾即半径也倍之则为底勾明勾共 皇极股内减□股馀即髙股也若减明股馀即半径也倍之则为边股□股共也
  明股得虚股即髙股 明勾得虚勾即半径 □股得虚股即半径 □勾得虚勾即平勾也 髙弦内减髙股即□股 平弦内减平勾即明勾也明弦内减明差即虚股 □弦内加□差即虚勾也 髙股即虚明二股共 平勾即虚□二勾共也 明弦明勾并数与髙股同 □弦□股并数与平勾同也
  明股□勾相并减于极弦即虚和为极黄虚黄共数也
  明□二弦并 内减□双差即明□二股并 内减明双差即明□二勾并 内加虚弦即极弦 内减虚弦即明大差□小差并也
  以明和为明弦明黄共则明双差为之较 以□和为□弦□黄共则□双差为之较也 明和为髙差虚弦为极差与明□二勾共数 □和为平差少于虚弦为极差少于明□二股数
  半之三事和内加半黄方即勾股共 若减之则弦也 半圆径内加半虚黄即虚和 减半虚黄即虚弦以半虚黄加明和即髙股以半虚黄加□和即平勾也 加明股则明弦 加□股则□弦也 减明勾则明黄 减□股则□黄也 以虚黄加明黄则为虚股 以加□黄则虚勾也
  右诸率弦
  髙弦弦共为极弦其差即虚弦极差共也 髙股□股共为髙弦其差即虚股髙差共也 髙勾□勾共为平弦其差即半径内减□勾也 髙和□和共为极和其差即极和内少二□和也 髙差□差共为极差其差即虚差旁差共也 髙黄□黄共为虚弦其差即□黄不及虚股数也髙黄即虚股髙大差□大差共即明弦其差即半虚黄不及明股数也此髙大差即明股此□大差即半虚黄也髙小差即□股□小差共即□弦其差即□小差
  不及□股数也 明平二弦共亦为极弦其较即虚弦不及极差数也 明平二股共亦为髙弦其较即明股内减半径也 明平二勾共亦为平弦其较即平差内去虚勾也 明平二和共亦为极和其较即极和内少二之平和也 明平二差共亦为极差其较即虚差不及旁差数也 明平二黄共亦为虚弦其较则虚勾按虚勾即平黄不及明黄数也 明平二大差共亦为明弦其较即明勾不及明大差数平大差即明勾 明平二小差共亦为□弦其较则□勾不及半虚黄数也此明小差即半虚黄此平小差即□勾
  右四位相套
  边弦 自减其股为平勾 自减其勾为明股明弦并 减于通弦馀平弦 减于通股馀平差 内减通勾馀边差 内减底弦馀极差 内减底股为半径旁差共为极弦内少半径 内减底勾即大股内去边勾也 内减黄广弦馀□弦 内减黄广股即小差股内去平差 内减黄广勾即大差股内去平差 内减黄长弦得黄长弦按此条误 内减黄长股与内减黄广勾同 内减黄长勾即大股内去极勾虚勾共 内减皇极弦馀髙弦
  底弦 自减其股为□勾□弦并 自减其勾为髙股 减于通弦馀髙弦 减于通股馀底差 内减通勾馀髙差 减于边弦馀极差 减于边股即底差内去半径 内减边勾即髙差平勾共减于黄广弦馀为明大差□小差并按此条亦系数偶合减于黄广股即底差内去小差股 内减黄广勾即一个明弦一个黄长股弦较 内减去黄长弦馀明弦 内减黄长股与内减黄广勾同 内减黄长勾馀为髙股明勾共 内减极弦为平弦减于边股为底股内去大勾
  髙差平差共为平勾髙股差 以半径减髙股即髙差 半径内减平勾即平差 明勾内减□勾与平差同 明股内减□股与髙差同 股圆差内减极股即髙差也 勾圆差减于极勾即平差正股内去边弦即平差也 底弦内去正勾即
  髙差也 大差勾内去极勾即平差也 极股内去小差股即髙差也 极差内去□差即髙差也内去明差即平差也
  旁差即城径极弦较也为明差□差较为髙差平差较 极差得之为大差差也去之则为小差差也
  又髙差平差下 明和内去虚弦即髙差 虚弦内去□和即平差
  大差弦内加虚差即黄广股 小差股内减虚差即黄长勾
  通差内去髙差即底差 内去平差即边差也虚大差得二虚勾即勾圆差之股 虚小差得二虚股即股圆差之勾也
  明股弦较与勾共即虚股也 □勾弦较与股共即虚勾也
  半虚黄 □勾得之即□弦也减于此数即虚黄内去□弦也 □股得之虚勾也去之即□黄方也□弦得之即平勾内去□黄也去之则□勾也明勾内得之即虚股也去之则明黄方也 明
  股得之即明弦也去之则明弦内去个虚黄方也明弦得之即髙股内去明黄也去之则明股也右拾遗
  按识别杂记约五百条皆随时录其所得未经审定者故难易浅深不拘先后要皆精思妙义足以开示数理之蕴奥者徐光启亟𫝊新法而于勾股义中独推是书其必有所见矣

  测圆海镜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