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 中华文库
赞学〔一〕第一
天地之所贵者人也〔二〕,圣人之所尚者义也〔三〕,德义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学问也〔四〕。虽有至圣,不生而知〔五〕;虽有至材,不生而能〔六〕。故志曰〔七〕:黄帝师风后〔八〕,颛顼师老彭,帝喾师祝融〔九〕,尧师务成〔一0〕,舜师纪后,禹师墨如〔一一〕,汤师伊尹〔一二〕,文、武师姜尚〔一三〕,周公师庶秀,孔子师老聃〔一四〕。若此言之而信,则人不可以不就师矣〔一五〕。夫此十一君者,皆上圣也,犹〔一六〕待学问,其智乃博,其德乃硕〔一七〕,而况于凡人乎〔一八〕?
〔一〕○铎按:诸子多勉人为学。尸子、荀子、大戴礼记、贾子皆有劝学篇,抱朴子有勖学,颜氏家训有勉学。“赞”与“赞”同。赞,进也(汉书东方朔传、孔光传师古注)。亦劝励、勖勉之意。
〔二〕孝经:‘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云:“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荀子王制篇云:“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者也。”
〔三〕论语:‘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尚”与“上”通。
〔四〕汉书董仲舒传云:“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知”与“智”通。
〔五〕论语:‘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六〕说苑建本篇:‘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
〔七〕○铎按:国语楚语上:“教之故志。”高注:“故志,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 〔八〕史记五帝纪云:“黄帝举风后。”
〔九〕郑语:史伯曰:“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韦昭注:“高辛,帝喾。黎,颛顼之后也。”
〔一0〕白虎通辟雍篇云:“帝尧师务成子。”按荀子大略篇云:“尧学于君畴,舜学于务成昭。”新序杂事五又作务成跗。
〔一一〕卢学士文弨云:‘“墨如”疑是“墨台”。’继培按:路史后纪四云:“禹有天下,封怡以绍烈山,是为默台。”国名纪一云:“怡,一曰默怡,即墨台。禹师墨如,或云墨台。”
〔一二〕吕氏春秋尊师篇云:“汤师小臣。”高诱注:“小臣,谓伊尹。”白虎通云:“汤师伊尹。”
〔一三〕吕氏春秋云:“文王、武王师吕望。”白虎通云:“文王师吕望,武王师尚父。”史记齐世家云:“太公望吕尚者,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
〔一四〕白虎通云:“孔子师老聃。”
〔一五〕昭十九年穀梁传云:“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
〔一六〕○铎按:“犹”群书治要作“由”,太平御览六百七引同,古字通用。
〔一七〕博、硕韵。淮南子泰族训云:“人莫不知学之有益于己也。然而不能者,嬉戏害人也。人皆多以无用害有用。故智不博而日不足。”诗简兮云:“硕人俣俣”,毛传:“硕人,大德也。”
〔一八〕吕氏春秋云:“此十圣人、六贤者,未有不尊师者也。今尊不至于帝,智不至于圣,而欲无尊师,奚由至哉?”新序云:“此十一圣人,末遭此师,则功业不著乎天下,名号不传乎千世。”此言十一君,名与新序同。
是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二〕。易曰:“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是以人之有学也,犹物之有治也〔四〕。故夏后之璜〔五〕,楚和之璧〔六〕,虽有玉璞卞和之资〔七〕,不琢不错〔八〕,不离砾石〔九〕。夫瑚簋之器〔一0〕,朝祭之服,其始也,乃山野之木、蚕茧之丝耳。〔一一〕使巧倕〔一二〕加绳墨而制之以斤斧,女工加五色而制之以机杼,则皆成宗庙之器,黼黻之章〔一三〕,可羞于鬼神,可御于王公〔一四〕。而况君子敦贞之质,察敏之才〔一五〕,摄之以良朋,〔一六〕教之以明师〔一七〕,文之以礼、乐〔一八〕,导之以诗、书,赞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一九〕,其不有济乎〔二0〕?
〔一〕论语。 〔二〕“书”旧作“智”,据魏徵群书治要改。孟子云:“诵其诗,读其书。”说文云:“读,诵书也。”○俞樾曲园杂纂云:‘诗墙有茨篇:“不可读也”,毛传曰:“读,抽也。”方言曰:“抽,读也。”盖“读”与“抽”声近而义通。“读其智”即“抽其智”,谓士欲宣明其义,必先抽引其智也。治要作“必先读其书”,此不达其义而臆改,不可从也。’○铎按:或曰:此篇勉人以读书为学,故曰“:文之以礼、乐,导之以诗、书,赞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又云:“道成于学而藏于书。”又云:“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典。”又云:“修经之贤,德近于圣。”皆反复申明读书之要,盖士之书,犹工之器,故以“读其书”与“利其器”对言。若使“抽其智”可以“宣义”,则是“贤人君子”皆可“抱质而行”,不假“自托于物”矣。俞说失之。
〔三〕大畜象词。“志”王弼本作“识”。释文云:‘刘作“志”。’按周礼保章氏郑康成注云:‘志,古文“识”。’○铎按:志氏姓篇引此“志”作“识”,“畜”作“蓄”。
〔四〕韩诗外传二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行。家有千金之玉不知治,犹之贫也。良工宰之,则富及子孙。君子学之,则为国用。”
〔五〕定四年左传云:“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淮南子精神训云:“有夏后氏之璜者,匣匮而藏之,宝之至也。”○铎按:说文:“璜,半璧也。” 〔六〕韩非子和氏篇云:“楚人和氏得玉璞。文王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铎按: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
〔七〕史记邹阳传云:“卞和献宝。”○铎按:治要无此句,盖以意删之。治要引书,有删无增。
〔八〕说文云:“厝,厉石也。”经典多假借用“错”。
〔九〕楚辞惜誓云:“相与贵夫砾石”,王逸注:“小石为砾。”○铎按:蔡邕劝学:“宝玉不琢,不成璋圭。”即此意。
〔一0〕哀十一年左传云:“胡簋之事”,杜注:“胡、簋,礼器名。夏曰胡,周曰簋。”按礼记明堂位云:“殷之六瑚,周之八簋。”○铎按:“瑚”即“胡”之后出加旁字。
〔一一〕礼记月令云:“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说文云:“茧,蚕衣也。丝,蚕所吐也。”
〔一二〕山海经海内经云:“义均是始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书尧典作“垂”。○铎按:此经上文云:“北海之内,又有不距之山,巧倕葬其西。”
〔一三〕盐铁论殊路篇云:‘孔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故人事加则为宗庙器。’淮南子说林训云:“黼黻之美,在于杼轴。”群书治要载尸子劝学篇云:“夫茧舍而不治,则腐蠹而弃。使女工缫之以为美锦,大君服而朝之。”
〔一四〕“羞”旧作“著”,据治要改。隐三年左传云:“可羞于王公,可荐于鬼神。”
〔一五〕大戴礼五帝德云:“长而敦敏。”
〔一六〕诗既醉云:“朋友攸摄。”常棣云:“每有良朋。”○铎按:既醉毛传以“摄佐”连言,经义述闻卷七王引之曰:‘“摄”即“佐”也。’
〔一七〕汉书董仲舒传云:“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
〔一八〕论语。
〔一九〕治要“赞”上有“幽”字。王先生宗炎云:‘“明”下有脱字,当与“幽赞”对。’○铎按:上下皆五字句,作“幽赞”则句法参差矣。治要“幽”字盖因易说卦“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句误加,王说非是。
〔二0〕“有”字旧脱,据治要补。程本作“不有”。晋语:‘胥臣曰:“质将善而贤良赞之,则济可俟。”’○铎按:御览六百七引作“有不”。 诗云:“题彼鹡鸰,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一〕。”是以君子终日干干进德修业者〔二〕,非直为博己而已也〔三〕,盖乃思述祖考之令问,而以显父母也〔四〕。
〔一〕小宛。“鹡鸰”今作“脊令”。○铎按:此郑樵所谓“飞禽安鸟”者是也。从诗作“脊令”为正。
〔二〕易干文言。
〔三〕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直”犹“但”也。’“博己”即论语言“博我”。○铎按:“博”即上文“其智乃博”之“博”,与论语“博我”义别。
〔四〕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引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按毛传云:“聿,述。”
孔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耕也,馁在其中;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一〕。”箕子陈六极〔二〕,国风歌北门〔三〕,故所谓不忧贫也〔四〕。岂好贫而弗之忧邪?盖志有所专,昭其重也。是故君子之求丰厚也,〔五〕非为嘉馔、美服、淫乐、声色也〔六〕,乃将以底其道〔七〕而迈其德也〔八〕。
〔一〕论语。○铎按:今本论语卫灵公篇“馁在其中”下有“矣”字。
〔二〕书洪范。
〔三〕诗卫风。○铎按:邶风。凡后有引书显误者,径改之,不复注明。 〔四〕○俞樾云:‘箕子陈六极,国风歌北门,非不忧贫之谓。“故所谓不忧贫也”,当作“何故谓不忧贫也?”盖承上文引孔子“君子忧道不忧贫”句而言。箕子陈六极,国风歌北门,古人未尝不以贫为忧,何故而言忧道不忧贫邪?乃反言以起下文。今作“故所谓”,则于义不可通矣。’○铎按:或曰:如俞说,则两句皆成疑问语,不免复沓。经传释词卷四云:‘“也”犹“者”也。’不烦改作。 〔五〕僖廿四年左传云:“丰厚可也。” 〔六〕庄子至乐篇云:“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
〔七〕孙侍御志祖云:‘“底”与“致”同。论语云:“君子学以致其道。”’○铎按:论语皇疏云:“致,至也。”
〔八〕庄八年左传:‘夏书曰:“皋陶迈种德。”’○铎按:“迈”即上引诗“我日斯迈”之“迈”,毛传:“迈,行也。”“迈德”犹言“进德”。
夫道成于学而藏于书,学进于振而废于穷〔一〕。是故董仲舒终身不问家事〔二〕,景君明经年不出户庭〔三〕,得锐精其学〔四〕而显昭其业者,家富也;富佚若彼,而能勤精若此者〔五〕,材子也〔六〕。倪宽卖力于都巷〔七〕,匡衡自鬻于保徒者〔八〕,身贫也;贫厄若彼,而能进学若此者,秀士也〔九〕。当世学士〔一0〕恒以万计,而究涂者〔一一〕无数十焉,其故何也?其富者则以贿玷精,贫者则以乏易计,或以丧乱期其年岁〔一二〕,此其所以逮初丧功而及其童蒙者也〔一三〕。是故无董、景之才,倪、匡之志,而欲强捐家出身旷日师门者〔一四〕,必无几矣〔一五〕。夫此四子者,耳目聪明,忠信廉勇,未必无俦也〔一六〕,而及其成名立绩〔一七〕,德音令问不已〔一八〕,而有所以然,夫何故哉〔一九〕?徒以其能自托于先圣之典经〔二0〕,结心于夫子之遗训也〔二一〕。
〔一〕王侍郎绍兰云:‘“振”当作“赈”。说文云:“赈,富也。”赈、穷对文。下文“家富也”、“身贫也”是其证。’○铎按:或曰:王说大误。下文明言景、匡“贫厄若彼而能进学若此”,又言“富者则以贿玷精”,则贫未必不能进学,而富反足以废学矣。说文:“振,一云奋也。”文选甘泉赋注引薛君韩诗章句亦曰:“振,奋也。”礼记儒行:“儒有博学而不穷”,注:“不穷,不止也。”淮南子原道训:“并应无穷”,注:“穷,已也。”振,谓奋发自励,即下文所谓“勤精”;穷,谓惰弛自画,即下文所谓“无倪、匡之志”。学进于振而废于穷,犹韩愈进学解“业精于勤荒于嬉”耳。
〔二〕见汉书。凡史记、两汉书有列传者,云“见某书”。
〔三〕汉书:“京房,字君明。”贤难篇、考绩篇并称京房。景、京古通用。急就篇有景君明。○铎按:贤难篇称“先师京君”。汉人称师为君。
〔四〕方言后刘子骏与扬雄书云:“经年锐精以成此书。” 〔五〕汉书董仲舒传云:“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吕氏春秋博志篇云:“盖闻孔子、墨翟,昼日讽诵习业,夜亲见文王、周公旦而问焉,用志如此其精也。”高诱注:“精,微密也。”○铎按:淮南子修务训高注:“精,专也。” 〔六〕文十八年左传云:“有才子八人。”“才”与“材”通。
〔七〕“巷”当作“养”。汉书云:“倪宽诣博士受业,贫无资用,常为弟子都养。”颜师古注:“都,凡众也。养,主给烹炊者也。”一切经音义六引蔡邕劝学注云:“佣,卖力也。”○铎按:宣十二年公羊传:“厮役扈养。”何休注:“炊烹者曰养。”释文:“养,余亮反。”
〔八〕汉书云:“匡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按栾布传云:“穷困,卖庸于齐为酒家保。”孟康注:“保,庸也。可保信,故谓之保。”○铎按:孟子万章下篇:“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说苑善说篇作“百里奚自卖”。鬻、●古字通。广雅释诂三:“●,卖也。”
〔九〕礼记王制云:“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
〔一0〕汉书董仲舒传云:“学士皆师尊之。”
〔一一〕尔雅释言云:“究,穷也。”究涂,言非半涂而废也。
〔一二〕“期”疑“稽”之误。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曰:“稽废时日。”’○俞樾云:‘“期”与“綦”通。荀子王霸篇:“目欲綦色,耳欲綦声。”杨倞注曰:“綦,极也。”字亦通作“期”。议兵篇:“已期三年,然后民可信也。”宥坐篇:“綦三年而百姓往矣。”两篇文义正同,是“期”与“期”通也。或以丧乱期其年岁,言穷极其年岁也。’○铎按:或曰:期、期字同。庄子寓言篇郭注:“期,待也。”以丧乱期其年岁,言因丧乱而待其就学之岁月也。汪改“綦”为“稽”,意尚不隔。如俞说,则是其人不复有究涂之时矣。殊未允。又按韩愈与冯宿论文书:“近李翱从仆学文,颇有所得,然其人家贫多事,未能卒其业。”此所谓“以乏易计”也。
〔一三〕“及”疑“反”之误。荀子不苟篇云:“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杨倞注:“既济则材性自尽。长迁而不反其初,谓中道不废也。”王先生云:‘“逮”疑“违”。’○铎按:或谓“逮”疑“肄”之误。然肄习于初不得省言“肄初”。王疑当作“违初”,盖谓违其欲学之初衷,其说差近。“及”疑当作“终”。终,古文作“
”,因误为“及”。大戴礼记本命篇:“女终日乎闺门之内。”今本“终”讹“及”。(俞樾群经平议说)是其例矣。或“及”本为“既”,俗音讹。既,终也。
〔一四〕盐铁论相刺篇云:“七十子之徒,去父母,捐室家,负荷而随孔子。”汉书酷吏传:‘郅都曰:“已背亲而出身,固当奉职。”’韩信传云:“旷日持久。”后汉书桓荣传:‘显宗报书云:“去家慕乡,求谢师门。”’○铎按:原文“家”、“身”二字互易,而注不误,今改正。凡正文显误者,径改之,不复注明。
〔一五〕“几”读为“冀”。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铎按:尔雅释诂:“几,近也。”潜叹篇:“亦必不几矣。”义同。本书“无”与“不”多互文。又程本“必”上有“是”字。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云:‘是,则也。见尔雅。晋语:“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经传释词训“是”为“则”。’
〔一六〕尔雅释诂云:“仇,匹也。”“俦”为“仇”之假借。○铎按:“俦”有二音二义。说文:“俦,翳也。”读大到切。玉篇、广韵并云:“俦,侣也。”读直流切或直由切。此文用“俦侣”之义,则不必定为“仇”借。然唐以前,“俦侣”字皆作“畴”,无作“俦”者。(段玉裁说文注说)疑此本作“畴”,后人以“侣”义通行而改之。
〔一七〕韩非子功名篇云:“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尔雅释诂云:“绩,功也。”
〔一八〕诗南山有台云:“德音不已。”文王云:“令闻不已。”释文:“闻,音问。”汉北海淳于长夏承碑作“令问不已”。○铎按:此书多以“问”为“闻”,详遏利篇注。
〔一九〕汉书贾谊传云:“谊具道所以然之故。” 〔二0〕礼记文王世子云:“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汉书蔡义传云:“窃以闻道于先师,自托于经术也。”后汉书胡广传云:“稽之典经。”
〔二一〕礼记祭义云:“结诸心。”周语云:“必闻于遗训。”
是故造父疾趋,百步而废,自〔一〕托乘舆〔二〕,坐致千里;水师泛轴〔三〕,解维则溺〔四〕,自托舟楫,坐济江河。是故君子者,性非绝世,善自托于物也〔五〕。人之情性,未能相百,而其明智有相万也。此非其真性之材也,必有假以致之也〔六〕。君子之性,未必尽照〔七〕,及学也,骢明无蔽,心智无滞,前纪帝王,顾定百世〔八〕。此则道之明也,而君子能假之以自彰尔。 〔一〕“自”旧作“而”,何本改作“使”,并误。
〔二〕孟子云:“今乘舆已驾矣。”
〔三〕周语云:“水师监濯”,韦昭注:“水师,掌水。”“轴”当作“舳”,谓舳舻也。说文云:“汉律名船方长为舳舻。”王先生云:“轴,车轴,所以持轮者也。”○愈樾云:‘如此则舳即舟楫矣。“轴”仍当读“车轴”之本字。盖车轴不可以济水,故一解其维,即沈溺也。’ 〔四〕方言云:“维之谓之鼎。”郭注:“系船为维。”
〔五〕荀子劝学篇云:“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大戴礼劝学篇“生”作“性”。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此“托”字所本。 〔六〕韩诗外传四云:“人同材钧,而贵贱相万者,尽心致志也。”说苑建本篇云:“质性同伦,而学问者智。”
〔七〕史记李斯传云:“陛下富于春秋,未必尽通诸事。”徐广曰:‘“通”或宜作“照”。’
〔八〕荀子儒效篇云:“乡也效门室之辨,混然曾不能决也。俄而原仁义,分是非,图回天下于掌上而辨白黑,岂不愚而智矣哉!”不苟篇云:“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
夫是故〔一〕道之于心也,犹火之于人目也〔二〕。中阱深室,幽黑无见,及设盛烛,则百物彰矣〔三〕。此则火之耀也,非目之光也,而目假之,则为己明矣〔四〕。天地之道,神明之为〔五〕,不可见也。学问圣典,心思道术〔六〕,则皆来睹矣。此则道之材也,〔七〕非心之明也,而人假之,则为己知矣。
〔一〕○铎按:御览六百七引无“是故”二字。 〔二〕墨子经说下篇云:“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
〔三〕礼记仲尼燕居云:“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
〔四〕旧脱“己”字,依下文例补。
〔五〕易系辞下传云:“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六〕荀子哀公篇:‘孔子曰:“所谓士者,虽不能尽道术,必有率也。”’礼记乡饮酒义云:“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郑注:‘“术”犹“艺”也。’ 〔七〕○铎按:御览脱“道之材也”四字。
是故索物于夜室者,莫良于火〔一〕;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典。典者,经也〔二〕。先圣之所制;先圣得道之精者以行其身,欲贤人自勉以入于道。故圣人之制经以遗后贤也〔三〕,譬犹巧倕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四〕。
〔一〕管子君臣上篇云:“犹夜有求而得火也。”
〔二〕太平御览六百八引释名云:“经,径也;常典也。”
〔三〕汉书翼奉传云:“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
〔四〕事物纪原七引尸子云:“古者倕为规矩准绳,使天下效焉。”
昔倕之巧,目茂圆方〔一〕,心定平直,又造规绳矩墨以诲后人。试使奚仲、公班之徒〔二〕,释此四度,而效倕自制,必不能也;〔三〕凡工妄匠〔四〕,□规秉矩〔五〕,错准引绳〔六〕,则巧同于倕也〔七〕。是故倕以其心来制规矩〔八〕后工以规矩〔九〕往合倕心也,故度之工〔一0〕,几于倕矣〔一一〕。
〔一〕“茂”当作“成”。礼记仲尼燕居云“目巧之室”,郑注:“目巧,谓但用巧目善意作室,不由法度。”韩非子有度篇云:“巧匠目意中绳。”皆“目成圆方”之意。○铎按:作“成”是也。“成”亦“定”也。吕氏春秋仲冬纪:“以待阴阳之所定”,淮南子天文训:“秋分而禾蔈定”,高诱注并曰:“定,成也。”周语下:“听无耸,成也”,晋语二:“谋既成矣”,四:“民无成君”,吴语:“吴、晋争长未成”,韦昭注并曰:“成,定也。”皆成、定二字同义之证。本书明忠篇:“治势一成”,叙录作“一定”,则此为互文明矣。
〔二〕定元年左传云:“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公班即礼记檀弓公输般。○铎按:世本作篇:“奚仲作车。”
〔三〕淮南子修务训云:“无规矩,虽奚仲不能以定方圆;无准绳,虽鲁般不能以定曲直。” 〔四〕○铎按:“妄”亦“凡”也。汉书李广传张晏注:‘“妄”犹“凡”也。’
〔五〕空格程本作“执”,盖以意补之。他皆仿此。
〔六〕说文云:“措,置也。”经典多假借用“错”。
〔七〕韩非子用人篇云:“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 〔八〕旧脱“故”字、“其”字,依下文例补。
〔九〕以上五字旧脱,卢学士补。
〔一0〕“度”上脱一字。王先生云:‘疑脱“信”字。孟子云:“工不信度。”’○铎按:邵孟遴校本臆补“循”字。
〔一一〕王先生云:‘“几”上疑脱“巧”字。’
先圣之智,心达神明,性直道德,又造经典〔一〕以遗后人。试使贤人君子,释于学问,抱质而行〔二〕,必弗具也;及使从师就学,按经而行〔三〕,聪达之明,德义之理,亦庶矣。是故圣人以其心来造经典〔四〕,后人以经典〔五〕往合圣心也〔六〕,故修经之贤〔七〕,德近于圣矣。 〔一〕汉书孙宝传云:“著于经典。”
〔二〕淮南子缪称训云:“怀清抱质。”
〔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东都赋云:“案六经而校德。”李固传云:“俯案经典。”“按”与“案”通,依也。
〔四〕“造”程本作“就”。
〔五〕以上五字卢补。
〔六〕旧脱“也”字,依上文例补。 〔七〕汉书儒林传序云:“诸儒始得修其经学。” 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一〕。”“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二〕。”是故凡欲显勋绩扬光烈者〔三〕,莫良于学矣。
〔一〕车辖。
〔二〕敬之。○铎按:淮南子修务训云:“知人无务,不若愚而好学。自人君公卿至于庶人,不自强而功成者,天下未之有也。”此诗高诱注:“诗颂敬之篇。言日有所成就,月有所奉行,当学之是行。此勉学之谓也。”
〔三〕书立政云:“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汉书外戚传班婕妤赋云:“扬光烈之翕赫兮。”
务本〔一〕第二
凡为治之大体〔二〕,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三〕。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四〕,以正学为□〔五〕。民富乃可教〔六〕,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七〕,学淫则诈伪〔八〕,入学则不乱〔九〕,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一0〕。
〔一〕○铎按:古以农为本,商为末。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汉书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而人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李奇曰:“本,农也;末,贾也。”推言之,则凡事皆有本末。此篇极陈汉世离本饰末之弊,与遏利、浮侈诸篇相表里,又与盐铁论本议篇旨意同,可参看。
〔二〕“治”旧作“人”,据治要改。北堂书钞卅九引亦作“治”。韩非子有大体篇。汉书
错传云:“明于国家之大体。”
〔三〕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
〔四〕管子治国篇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五〕礼记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史记儒林传:‘辕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空格程本作“基”。○铎按:书钞三十九引作“基”。
〔六〕论语:‘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说苑建本篇:‘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谷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即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汉书食货志云:“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七〕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
〔八〕吕氏春秋知度篇云:“至治之世,其民不好淫学流说。”高诱注:“不学正道为淫学。”
〔九〕○俞樾云:‘上云“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此承上文而言,当作“可教则不乱”。古“学”字作“
”,故教、学字相近易误。“教”误作“学”,因臆改作“入学”耳。’○铎按:句自可通,不烦改作。
〔一0〕礼记仲尼燕居云:“天下太平。”书洪范曰:“休征。”汉书董仲舒传云:“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艺文类聚五十二引此文“祥”作“隆”。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一〕;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二〕,以巧饰为末〔三〕;商贾者,以通货为本〔四〕,以鬻奇为末〔五〕: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厄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六〕;列士者〔七〕以孝悌为本〔八〕,以交游为末〔九〕;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一0〕,以华观为末〔一一〕;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一二〕,以媚爱为末〔一三〕: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一四〕。慎本略末犹可也,舍本务末则恶矣。 〔一〕管子五辅篇云:“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治国篇云:“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牧民篇云:“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昭帝纪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
〔二〕易系辞上传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三〕周礼司市:“凡市伪饰之禁,在工者十有二。”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郑注:“玄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礼记月令云:“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
〔四〕周礼太宰:“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五〕类聚“货”作“乏”,“奇”作“货”。按汉书食货志云:“通财鬻货曰商。” 〔六〕汉书扬雄传云:“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王褒传云:“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
〔七〕荀子大略篇云:“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风俗通论士云:“列士百不易之分。”见意林。
〔八〕论语云:‘子贡问士,子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九〕礼记曲礼云:“交游称其信也。”
〔一0〕礼记祭义:‘曾子曰:“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
〔一一〕孟子云:“非直为观美也。”○铎按:浮侈篇:“竞为华观。”
〔一二〕六韬盈虚篇云:“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贵正而尚忠。忠正在上位,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
〔一三〕晋语云:“其臣竞谄以求媚。”诗假乐云:“媚于天子”,郑笺:“媚,爱也。”
〔一四〕兴、崩韵。
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一〕,六畜生于时,百物聚于野,此富国之本也〔二〕。游业末事,以收民利〔三〕,此贫邦之原也〔四〕。忠信谨慎,此德义之基也。虚无谲诡,此乱道之根也。故力田所以富国也〔五〕。今民去农桑,赴游业,披采众利,聚之一门,虽于私家有富,然公计愈贫矣〔六〕。百工者,所使备器也〔七〕。器以便事为善〔八〕,以胶固为上〔九〕。今工好造雕琢之器〔一0〕巧伪饬之,以欺民取贿〔一一〕,虽于奸工有利,而国界愈病矣。商贾者,所以通物也〔一二〕,物以任用为要,以坚牢为资〔一三〕。今商竞鬻无用之货〔一四〕、淫侈之币〔一五〕,以惑民取产,虽于淫商有得,然国计愈失矣〔一六〕。此三者,外虽有勤力富家之私名〔一七〕,然内有损民贫国之公实〔一八〕。故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一九〕,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二0〕,则民富国平矣。 〔一〕孝经。
〔二〕管子立政篇云:“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 〔三〕昭廿六年左传云:“大夫不收公利。”后汉书朱晖传云:“往来市珍宝,收采其利。” 〔四〕两“也”字并据治要补。 〔五〕汉书文帝纪十二年诏曰:“力田,为生之本也。”
〔六〕管子治国篇云:“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禁藏篇云:“民多私利者其国贫。”○铎按:荀子富国篇:“是知国计之极也。”“公计”与“国计”义同。汉书黄霸传注:“计,谓出入之数也。”
〔七〕考工记云:“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
〔八〕盐铁论国病篇云:“器足以便事。” 〔九〕尔雅释诂云:“胶,固也。” 〔一0〕汉书王吉传云:“古者,工不造雕瑑,商不通侈靡。”“雕琢”义与“雕瑑”同。淮南子齐俗训云:“车舆极于雕琢,器用逐于刻镂。”
〔一一〕汉书礼乐志云:“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闲。”“巧伪饬之”治要作“伪饰之巧”,其义亦通,见上“以巧饰为末”句注。○铎按:饬、饰古字通。礼记乐记:“复乱以饬归。”史记乐书“饬”作“饰”。
〔一二〕以上二十字旧脱,据治要补。“界”当依上下文作“计”。计、界声相近。汉书地理志琅邪郡计斤,颜师古注:“即春秋左氏传所谓介根也,语音有轻重。”,此其比也。白虎通商贾篇云:‘“商”之为言“商”也;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
〔一三〕礼记月令云:“命工师效功,必功致为上。”淮南子时则训作“坚致为上”,高诱注:“坚致,功牢也。”盐铁论力耕篇云:“工致牢而不伪。”
〔一四〕尚书大传云:“圣人在位,其商不通无用之物。”
〔一五〕“淫”下旧有“极”字,即“淫”之驳文,据治要删。
〔一六〕后汉书桓谭传注引东观汉记载谭言云:“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齐策云:“为国计者过矣。”高诱注:“过,误失也。”
〔一七〕汉书高帝纪云:“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服虔曰:“力,勤力也。”疏广传云:“令子孙勤力其中。”易家人六四:“富家大吉。”○铎按:勤力、富家、损民、贫国相对,则“力”为名词。说文云:“治功曰力。”
〔一八〕“实”治要作“费”。○铎按:名、实相对,作“实”是。劝将篇:“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其例也。
〔一九〕史记平准书云:“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二0〕晋语云:“通商宽农。”汉书翟方进传云:“可少宽假,使遂其功名。”此以宽假、宠遂连言,盖即本于彼。○铎按:楚语注:“宠,荣也。”礼记缁衣注:‘“遂”犹“达”也。’宠遂,谓使之荣达耳。
夫教训者,所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也。今学问之士,好语虚无之事〔一〕,争着雕丽之文〔二〕,以求见异于世,品人鲜识〔三〕,从而高之〔四〕,此伤道德之实,而或蒙夫之大者也〔五〕。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六〕,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七〕,兴喻以尽意〔八〕。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九〕,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戆士〔一0〕,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一一〕,而长不诚之言者也〔一二〕。尽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一三〕,所以为列士也〔一四〕。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一五〕以取济渡〔一六〕,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一七〕,而眩世俗之心者也〔一八〕。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一九〕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二0〕,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二一〕,盛飨宾旅以求名〔二二〕,诬善之徒〔二三〕,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二四〕。忠正以事君,信法以理下,所以居官也〔二五〕。今多奸谀以取媚〔二六〕,挠法以便佞〔二七〕,苟得之徒〔二八〕,从而贤之,此灭贞良之行〔二九〕,而〔三0〕开乱危之原者也〔三一〕:五者,外虽有振〔
三二〕贤才之虚誉〔三三〕,内有伤道德之至实。
〔一〕汉书扬雄传赞:‘桓谭曰:“昔老聃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
〔二〕后汉书樊宏后准传云:“儒者竞论浮丽。”
〔三〕“品人”犹言“众人”。晏子春秋外篇云:“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死以害生:三者,圣王之所禁也。”○铎按:说文:“品,众庶也。”
〔四〕○铎按:“高”治要作“尚”,复下文。
〔五〕论衡量知篇云:“人未学问曰蒙。”“或”与“惑”通,程本作“惑”。○铎按:潜叹篇:“或君则不然”,亦以“或”为“惑”。
〔六〕周礼太师郑注:‘“颂”之为言“诵”也,“容”也。’ 〔七〕汉书扬雄传云:“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
〔八〕周礼太师注:“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九〕“饶”疑“挠”之误。淮南子齐俗训云:“诋文者处烦挠以为慧,争为佹辩,久稽而不诀。”○铎按:“饶”当作“𫍢”。众经音义二十引仓颉篇:“𫍢,讼声也。”“𫍢辩”二字平列。“屈蹇”犹“蹇吃”,并双声。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言不通利,谓之蹇吃。”
〔一0〕说文云:“戆,愚也。”淮南子泛论训云:“愚夫憃妇”,高诱注:‘“憃”亦“愚”,无知之貌也。’“憃”与“戆”通。
〔一一〕说文云:“悖,乱也。”或从心作“悖”。孟子云:“孩提之童。”
〔一二〕韩非子难二云:“言语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史记高祖纪云:“人乃以妪为不诚。”
〔一三〕“尽”旧作“内”,据治要改。盐铁论孝养篇云:“闺门之内尽孝焉,闺门之外尽悌焉。” 〔一四〕旧脱“为”字,“列”作“烈”,据治要补、改。○铎按:烈、列古或通用,韩策二:“乃其姊者亦列女也。”史记刺客传作“烈”。不改亦得。
〔一五〕“世”治要作“势”。按管子牧民篇云:“偷取一世。”韩非子诡使篇云:“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世”字似不误。○铎按:治要作“势”,误。势、世声近多相乱,韩非子孤愤篇:“处势卑贱”,干道本“势”作“世”;盐铁论论儒篇:“无势位,舜、禹不能治万民”,一本“势”作“世”,是其例。
〔一六〕“济渡”以涉水为喻。诗匏有苦叶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 〔一七〕汉书匈奴传赞云:“城郭之固,无以异于贞士之约。”王先生云:‘“逼”疑“违”。’
〔一八〕“眩”旧作“炫”,据治要改。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眩,惑也。”
〔一九〕礼记内则:‘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孟子云:“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二0〕韩诗外传一:‘曾子曰:“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
〔二一〕礼记月令云:“饬丧纪。”文王世子郑注:‘“纪”犹“事”也。’
〔二二〕晋语云:“礼宾旅”,韦昭注:“旅,客也。” 〔二三〕○铎按:易系辞下传:“诬善之人其辞游。”
〔二四〕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事生尽爱,送死尽哀,故圣人为制节,非虚加之。今生不能致其爱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群书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埋宝货,烹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而俗人多之,咸曰健子,天下企慕,耻不相逮。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佚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后汉书赵咨传云:“废事生而荣终亡,替所养而为厚葬,岂云圣人制礼之意乎?”意与此同。
〔二五〕鲁语:‘臧文仲曰:“居官者当事不避难。”’
〔二六〕昭七年左传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
〔二七〕汉书酷吏宁成传云:“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论语云:“友便佞。”治要作“玩法以便己。”
〔二八〕旧脱“徒”字。淮南子人闲训云:“忠臣事君也,计功而受赏,不为苟得。”缪称训云:“小人之从事也曰苟得,君子曰苟义。”○铎按:“徒”与“从”隶书形近而脱。北京图书馆藏黄丕烈士礼居旧藏明刊本正作“苟得之徒,从而贤之”。
〔二九〕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奸邪不容,皆务贞良。”
〔三0〕“而”字旧脱。
〔三一〕旧脱“者”字,据治要补。
〔三二〕“振”与“震”同。
〔三三〕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
凡此八者,皆衰世之务,而暗君之所固也〔一〕。虽未即于篡弑〔二〕,然亦乱道之渐来也。
〔一〕荀子王霸篇云:“暗君必将急逐乐而缓治国。”孔安国论语注:“固,蔽也。”
〔二〕○铎按:宣元年公羊传注:“即,近也。” 夫本末消息之争〔一〕,皆在于君,非下民之所能移也。夫民固随君之好〔二〕,从利以生者也〔三〕。是故务本则虽虚伪之人皆归本,居末则虽笃敬之人〔四〕皆就末。且冻馁之所在,民不得不去也;温饱之所在,民不得不居也〔五〕。故衰暗之世,本末之人,未必贤不肖也〔六〕,祸福之所〔七〕,势不得无然尔。故明君莅国〔八〕,必崇本抑末〔九〕,以遏乱危之萌。此诚治之危渐〔一0〕,不可不察也。
〔一〕易丰彖曰:“与时消息。”“争”疑“事”。○铎按:“争”犹“辨”。襄二十九年左传:“辩而不德。”杜注:‘“辩”犹“争”也。’“辩”与“辨”同。
〔二〕管子法法篇云:“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铎按:韩非子二柄篇:“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外储说左上篇:“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是其事。
〔三〕商子君臣篇云:“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此下旧有“故君子曰”一段,凡二百卅七字,今考定入遏利篇。 〔四〕论语云:“行笃敬。” 〔五〕论语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盐铁论褒贤篇、论衡问孔篇、刺孟篇、高诱注吕氏春秋有度篇、后汉书陈蕃传“处”并作“居”。汉书叙传幽通赋云:“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恶而不避。”用论语文。抱朴子博喻篇亦云:“不以其道,则富贵不足居。”
〔六〕○俞樾云:‘“人”字乃“失”字之误,“贤”字乃“皆”字之误。言衰暗之世,本末之所以失者,未必皆不肖之故,乃为祸福所迫,不得不然也。’○铎按:如俞改,则与上文不相应。不可从。
〔七〕“所”下有脱字。
〔八〕晏子春秋谏下云:“莅国子民。” 〔九〕盐铁论本议篇云:“王者崇本退末。” 〔一0〕“治之危渐”当作“治乱之渐”。危、乱字形相近,又误倒“之”字于上也。○铎按:汪说近是。邵本改作“为治之渐”,不成语。
遏利〔一〕第三
世人之论也,靡不贵廉让而贱财利焉,及其行也,多释廉甘利。之于人〔二〕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之得彼,亦将为利人也〔三〕。知脂蜡之可明镫也〔四〕,而不知其甚多则冥之。知利之可娱己也,不知其称而必有也〔五〕。前人以病,后人以竞〔六〕,庶民之愚而衰暗之至也〔七〕。予故叹曰:何不察也?愿鉴于道,勿鉴于水〔八〕。象以齿焚身,蚌以珠剖体〔九〕;匹夫无辜,怀璧其罪〔一0〕。呜呼问哉〔一一〕!无德而富贵者,固可豫吊也〔一二〕。
〔一〕○铎按:广雅释诂:“遏,止也。”此篇论世人当明义利之辨,并历举前代好利而亡,好义而彰者以证之,故以“遏利”名篇。 〔二〕文有脱误。王先生云:‘疑是“多释廉而甘利”。释、舍通。“之于”字衍,“人”字属下句。’
〔三〕“利人”疑倒。宣十四年左传:‘晏桓子曰:“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
〔四〕说文云:“镫,锭也。”徐铉曰:“锭中置烛,故谓之镫。”镫、灯正俗字。 〔五〕文有脱误。疑当作“不知其积而必有祸也”。襄廿八年左传:‘晏子曰:“利过则为败。”’昭十年传:‘晏子谓桓子曰:“蕴利生孽。”’皆此意也。
〔六〕僖七年左传云:‘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此用其文。楚辞离骚云:“众皆竞进而贪婪兮。”○铎按:说文:“竞,逐也。”此文当取竞逐之训。
〔七〕春秋繁露云:“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暗也。”
〔八〕吴语:‘申胥云:“王其盍亦鉴于人,无鉴于水!”’○铎按:书酒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史记蔡泽传:“鉴于水者,见面之容;鉴于人者,知吉与凶。”古谚相传语异。 〔九〕襄廿四年左传云:“像有齿以焚其身,贿也。”淮南子说林训云:“蛖、象之病,人之宝也。”高诱注:“蛖,大蛤,中有珠;象牙还以自疾,故人得以为宝。”本经训云:“擿蚌蜃”,高注:‘ “擿”犹“开”也,开以求珠也。’
〔一0〕桓十年左传。“辜”今作“罪”。
〔一一〕“问”疑“暗”。○铎按:“问”当作“闻”。古字“闻”与“问”通,论语公冶长篇:“闻一知十。”“闻”本或作“问”;礼记檀弓上篇:“问丧于夫子乎?”“问”本亦作“闻”:俱见经典释文。“闻哉”者,呼而欲人闻之,犹欲人勿忘而言“识之哉”耳。此书“令闻”字多作“问”,(本篇及赞学篇是)写者因以意改之。若作“暗”,则与上文“愚而衰暗之至”相复。 〔一二〕“贵者”二字旧空,据程本补。汉书景十三王传赞云:“亡德而富贵,谓之不幸。”○铎按:古谓“死”为“不幸”,故曰“可豫吊”。
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财也〔一〕。天之制此财也,犹国君之有府库也。赋赏夺与,各有众寡,民岂得强取多哉?故人有无德而富贵,是凶民之窃官位盗府库者也,终必觉,觉必诛矣。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二〕?邓通死无簪〔三〕,胜、跪伐其身〔四〕。是故天子不能违天富无功,诸侯不能违帝厚私劝〔五〕。非违帝也,非违天也。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六〕。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颠也〔七〕;有勋德于民而谦损者,未尝不光荣也〔八〕。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九〕,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一0〕。
〔一〕“莫不”犹言“莫非”。周语:‘芮良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 〔二〕汉书朱博传云:“得无不宜?”颜师古注:‘“得无”犹言“无乃”也。’○铎按:忠贵篇:“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与此同为左氏旧说。
〔三〕见史记佞幸传。 〔四〕“跪”当作“诡”,公孙诡、羊胜见史记梁孝王世家。王先生云:‘“伐”疑“戕”。’○铎按:公孙诡、羊胜事,亦见汉书文三王传。广雅释诂一:“伐,杀也。”义自可通。
〔五〕王先生云:‘“私劝”疑是“私欢”。’○铎按:昭九年左传注、汉书王莽传注引“欢”并作“劝”。彼可谓之假借,此则字讹。
〔六〕襄卅一年左传:‘太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七〕周礼司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晋语:‘穆子曰:“无功庸者不敢居高位。”’王先生云:‘“力”当作“立”。周语:“高位实疾颠。”“疾颠”即“立颠”也。’继培按:“力”盖“危”字之坏。管子宙合篇云:“高为其居,危颠莫之救。”淮南子人间训云:“天下有三危:少德而多宠,一危也;才下而位高,二危也;身无大功而受厚禄,三危也。”吕氏春秋务大篇云:“尝试观于上志,三王之佐,其名无不荣者,其实无不安者,功大故也。俗主之佐,其欲名实也与三王之佐同;其名无不辱者,其实无不危者,无功故也。”○铎按:立、力俗音讹,王说近是。 〔八〕韩诗外传八:‘孔子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者,抑事而损者也。持盈之道,抑而损之。”’又云:“德行宽容而守之以恭者荣。” 〔九〕“至”旧作“止”,据程本改。礼记大学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
〔一0〕荀子荣辱篇云:“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昔周厉王好专利〔一〕,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二〕言是大风也,必将有隧〔三〕;是贪民也,必将败其类。王又不悟,故遂流死于彘〔四〕。虞公屡求以失其国〔五〕,公叔戌崇贿以为罪〔六〕,桓魋不节饮食以见弑〔七〕。此皆以货自亡,用财自灭〔八〕。楚斗子文三为令尹,而有饥色,妻子冻馁,朝不及夕〔九〕;季文子相四君,马不饩粟,妾不衣帛〔一0〕;子罕归玉〔一一〕;晏子归宅〔一二〕。此皆能弃利约身〔一三〕,故无怨于人〔一四〕,世厚天禄〔一五〕,令问不止〔一六〕。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一七〕,白驹〔一八〕、介推〔一九〕遁逃于山谷,颜、原、公析〔二0〕因馑于郊野,守志笃固〔二一〕,秉节不亏,宠禄不能固,威势不能移〔二二〕,虽有南面之尊〔二三〕,公侯之位,德义有殆,礼义不班〔二四〕,挠志如芷,负心若芬〔二五〕,固弗为也。是故虽有四海之主弗能与之方名,列国之君不能与之钧重〔二六〕;守志于□〔二七〕庐之内,而义溢乎九州之外,信立乎千载之上,而名传乎百世之际〔二八〕。
〔一〕见周语。
〔二〕毛传序云:“桑柔,芮伯刺厉王也。” 〔三〕“隧”旧作“遂”。按:班禄篇作“隧”,与今诗同。○铎按:初学记一引诗亦作“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云:‘“遂”即“隧”之省借。’
〔四〕周语。
〔五〕桓十年左传。
〔六〕定十三年左传。
〔七〕哀十四年左传云:“宋桓魋之宠害于公,公使夫人骤请享焉,而将讨之。”“弑”当为“讨”。王先生云:‘公羊昭廿五年传:“昭公谓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僭于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是上杀下亦可谓之“弑”也。’
〔八〕老子云:“多藏必厚亡。”楚语云:“积货滋多,蓄怨滋厚,不亡何待?”○铎按:以、用互文。史记货殖列传:“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是其例。 〔九〕“子文”旧作“文子”。楚语云:“斗子文三舍令尹,无一日之积。”楚策:‘莫敖子华曰:“令尹子文,朝不谋夕。”’
〔一0〕成十六年左传云:“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杜注:“二君,宣、成。”襄五年“季孙行父卒”,传云:“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疏云:“行父以文六年见经,则为卿久矣。宣八年仲遂卒后,始文子得政,故至今为相三君也。”此云“四君”,盖并文公数之。○铎按:此疑本作“三君”。古三、四字皆积画,故多相乱。昭三年左传:“陈氏三量。”晏子春秋问下篇同,外篇误作“四量”,是其例。
〔一一〕襄十五年左传。
〔一二〕昭三年左传。按:“宅”与夕、帛韵。○铎按:此三字在铎部,与德部之“色”亦可合韵。班固窦将军北征颂落(铎部)、服(德部)协,是其例。
〔一三〕老子云:“绝巧弃利。”吴语云:“身自约也。”汉书王莽传云:“克身自约。”论语云:“克己复礼为仁”,马融注:“克己,约身也。”皇侃疏云:“言能自约俭己身。”
〔一四〕礼记中庸云:“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郑注:“无怨,人无怨之者也。”论语云:“放于利而行,多怨。”
〔一五〕论语云:“天禄永终。”
〔一六〕“止”疑“亡”。○铎按:周语中:“令闻不忘。”韦注:“言德及后代也。”问、闻,亡、忘并古字通用。或曰:即诗“令闻不已”。 〔一七〕论语。
〔一八〕诗小雅。
〔一九〕僖廿四年左传。
〔二0〕颜回、原宪、公析哀也。史记游侠传云:“季次、原宪,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终身空室蓬户、褐衣,疏食不厌,死而已。”季次,哀字也。
〔二一〕尔雅释诂云:“笃,固也。”○铎按:“笃固”见交际篇。 〔二二〕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固”疑“回”之误,“回”犹“移”也,昭卅一年左传云:“不为利回。”逸周书官人解云:“深导以利,而心不移。”或云:“固”读为“蛊文夫人”之“蛊”,惑也。○铎按:作“回”是也。“回”字盖涉上“固”字而误。
〔二三〕易说卦传云:“圣人南面而听天下。”
〔二四〕“班”与“辨”通。孟子云:“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二五〕“负”当是“熏”。易艮九三:“厉熏心”,马融注:“熏灼其心。”汉书路温舒传云:“虚美熏心。”按“熏”说文作●”。●、负字形相近。○铎按:“负心”与“挠志”相对。挠,曲也。负,背也。两句即“挠如芷之志,负若芬之心”,倒之以使“殆”与“芷”、“班”与“芬”协韵耳。篆书“熏”字与“负”形远,汪说失之。
〔二六〕荀子儒效篇云:“彼大儒者,虽隐于穷阎漏室,无置锥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礼记投壶郑注:‘“钧”犹“等”也。’ 〔二七〕空格程本作“一”。○铎按:程本是也,当据补。
〔二八〕孟子云:“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 故君子曰〔一〕:财贿不多,衣食不赡,声色不妙,威势不行,非君子之忧也。行善不多,申道不明,节志不立,德义不彰,君子耻焉。是以贤人智士之于子孙也〔二〕,厉之以志,弗厉以诈〔三〕;劝之以正,弗劝以诈;示之以俭,弗示以奢〔四〕;贻之以言,弗贻以财〔五〕。是故董仲舒终身不问家事,而疏广不遗赐金〔六〕。子孙若贤,不待多富,若其不贤,则多以征怨〔七〕。故曰:无德而贿丰,祸之胎也。
〔一〕“君”字疑误。
〔二〕吕氏春秋察微篇云:“智士贤者。”
〔三〕“诈”字与下复,何本作“辞”。按三略云:“厉之以辞。”○铎按:下文“诈”字,士礼居旧藏明刊本作“邪”,则与此不相复。“辞”即“言”也。如何本,则与下文“贻之以言”乖剌矣。
〔四〕礼记檀弓:‘曾子曰:“国奢则示之以俭。”’
〔五〕说苑杂言篇:‘晏子曰:“吾闻君子赠人以财,不若以言。”’
〔六〕并见汉书。“
”汉书作“疏”。广韵九鱼“疏”字注云:‘疏姓,汉有太子太傅东海疏广,俗作“
”。’按晋书束皙传云:‘汉太子太傅
广之后也。王莽末,广曾孙孟达避难,自东海徙居沙鹿山南,因去“
”之“足”,遂改姓焉。’是汉时已以“
”为“疏”矣。
〔七〕汉书疏广传云:“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人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昭卅二年左传云:“无征怨于百姓”,杜注:“征,召也。”
昔曹羁有言:“守天之聚,必施其德义。德义弗施,聚必有阙。〔一〕”今□〔二〕家赈而贷乏〔三〕,遗赈贫穷,恤矜疾苦〔四〕,则必不□〔五〕居富矣〔六〕。易曰:“天道亏盈以冲谦〔七〕。”故以仁义□于彼者,天赏之于此〔八〕;以邪取于前者,衰之于后。是以持盈之道,挹而损之〔九〕,则亦〔一0〕可以免于亢龙之悔、乾坤之愆矣〔一一〕。
〔一〕晋语:‘僖负羁言于曹伯曰:“守天之聚,将施于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阙。”’韦昭注:“宜,义也。”
〔二〕空格程本作“或”。
〔三〕尔雅释言云:“赈,富也。”
〔四〕周礼大司徒:“以保息六安万民,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郑注:“振穷,●救天民之穷者也,”昭十四年左传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杜注:“振,救也。”“振”声误为“赈”。汉书文帝纪元年诏曰:“其议所以振贷之。”颜师古注:‘振,起也。诸“振救”、“振赡”,其义皆同。今流俗作字从“贝”者,非也。’
〔五〕空格程本作“久”。
〔六〕句有误字。说苑杂言篇:‘孔子曰:“夫富而能富人者,欲贫而不可得也。”’说丛篇云:“赈穷救急,何患无有?”○铎按:“不”疑当作“可”。“必可久居富”,即“欲贫而不可得”之意。 〔七〕谦彖词。“以冲”王弼本作“而益”。
〔八〕空格程本作“费”,“以仁义”旧作“仁以义”。按墨子天志中云:“此仁也,义也,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此文本之。襄廿八年左传:‘叔孙穆子曰:“善人富谓之赏。”’
〔九〕见上。“挹”与“抑”同。○铎按:文选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注引苍颉篇:“挹,损也。”言损之又损也。
〔一0〕“亦”旧作“不”。 〔一一〕易干上九:“亢龙有悔。”象曰:“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故君子曰”至此,旧错入务本篇,今移正。
论荣〔一〕第四
所谓贤人君子者,非必高位厚禄富贵荣华之谓也〔二〕,此则君子之所宜有,而非其所以为君子者也。所谓小人者,非必贫贱冻馁辱厄穷之谓也〔三〕,此则小人之所宜处,而非其所以为小人者也。
〔一〕○铎按:此篇首明君子小人之辨,继论寡德高位之人不足以为荣,而终之以人惟其任。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叙传答宾戏云:“据徼乘邪,以求一日之富贵,朝为荣华,夕而蕉瘁。”
〔三〕“辱”上脱一字。程本“辱”作“困”。○铎按:疑本作“困辱”,诸本脱“困”字,程本脱“辱”字耳。邵本臆补作“困苦”,非。
奚以明之哉?夫桀、纣者,夏殷之君王也,崇侯、恶来,天子之三公也〔一〕,而犹不免于小人者,以其心行恶也。伯夷、叔齐,饿夫也〔二〕,傅说胥靡〔三〕,而井伯虞虏也〔四〕,然世犹以为君子者,以为志节美也〔五〕。
〔一〕见史记殷本纪。 〔二〕法言渊骞篇云:“西山之饿夫。”
〔三〕吕氏春秋求人篇云:“傅说,殷之胥靡也。”高诱注:“胥靡,刑罪之名也。”
〔四〕“井伯虞虏”旧作“井臼处虏”。僖五年左传云:“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史记晋世家“执”作“虏”。 〔五〕汉书云敞传云:“车骑将军王舜高其志节。” 故论士苟定于志行〔一〕,勿以遭命,则虽有天下不足以为重,无所用不足〔二〕以为轻,处隶圉〔三〕不足以为耻,抚四海不足以为荣。况乎其未能相县若此者哉〔四〕?故曰:宠位不足以尊我〔五〕,而卑贱不足以卑己〔六〕。
〔一〕淮南子原道训云:“士有一定之论。”管子八观篇云:“商贾之人,不论志行而有爵禄。”荀子荣辱篇云:“志行修,临官治。”
〔二〕“足”旧作“可”。 〔三〕哀二年左传云:“人臣隶圉免。”周语云:“湮替隶圉”,韦昭注:“隶,役也。圉,养马者。”
〔四〕荀子王制篇云:“是其为相县也亦远矣。”
〔五〕“以”下旧衍“为”字。 〔六〕新书大政上篇云:“纣自谓天王也,桀自谓天子也,已灭之后,民以相骂也。以此观之,则位不足以为尊,而号不足以为荣矣。”
夫令誉从我兴,而二命自天降之〔一〕。诗云:“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二〕!”故君子未必富贵,小人未必贫贱〔三〕,或潜龙未用,或〔四〕亢龙在天〔五〕,从古以然。今观俗士之论也,以族举德,以位命贤〔六〕,兹可谓得论之一体矣,而未获至论之淑真也。〔七〕 〔一〕礼记祭法疏引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此云二命,盖不数受命。卜列篇云:“命有遭随。”御览三百六十引春秋元命苞云:“命者,天之令也。所受于帝,行正不过,得寿命──寿命,正命也。起九九八十一。有随命──随命者。随行为命也。有遭命──遭命者,行正不误,逢世残贼,君上逆乱,辜咎下流,灾谴并发,阴阳散忤,暴气雷至,灭日动地,绝人命,沙鹿袭邑是。”○俞樾云:‘上文云:“宠位不足以尊我,而卑贱不足以卑己。”然则“二命”即谓此二者也。下文“君子未必富贵,小人未必贫贱”,富贵、贫贱,此即所谓“二命”。汪氏不本上下文为说,而泛举援神契之遭命、随命以说此“二命”,失之。’○铎按:俞说是。上文“勿以遭命”,亦非纬之“遭命”也。
〔二〕北门。○铎按:“谓之何”即“奈之何”,训见经传释词卷三。
〔三〕论衡命禄篇云:“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贵;智寡德薄,未必信其必贫贱。或时才高行厚,命恶废而不进;智寡德薄,命善兴而超逾。故夫临事知愚,操行清浊,性与才也;仕宦贵贱,治产贫富,命与时也。”
〔四〕“或”字旧脱,据程本补。 〔五〕易干。 〔六〕仲长统昌言云:“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见意林。 〔七〕“真”程本作“贞”,误。淮南子有俶真训。说文云:“俶,善也。”经典多通用“淑”。
尧,圣父也,而丹凶傲〔一〕;舜,圣子也,而叟顽恶〔二〕;叔向,贤兄也,而鲋贪暴〔三〕;季友,贤弟也,而庆父淫乱〔四〕。论若必以族,是丹宜禅而舜宜诛,鲋宜赏而友宜夷也。论之不可必以族也若是。
〔一〕书皋陶谟。
〔二〕尧典。 〔三〕昭元年、十三年、十四年左传。○铎按:亦见晋语九。
〔四〕庄卅一年、闵二年左传。
昔祁奚有言:“鲧殛而禹兴,管、蔡为戮,周公佑王〔一〕。”故书称“父子兄弟不相及”也〔二〕。幽、厉之贵,天子也,而又富有四海〔三〕。颜、原之贱,匹庶也,而又冻馁屡空〔四〕。论若必以位,则是两王是〔五〕为世士〔六〕,而二处为愚鄙也。论之不可必以位也,又若是焉〔七〕。
〔一〕襄廿一年左传。“佑”今作“右”。
〔二〕昭廿年左传:‘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疏云:“此非康诰之全文,引其意而言之。”○铎按:僖三十三年左传晋臼季引康诰曰:“父不慈,子不只,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后汉书章帝纪元和元年诏引同。或谓康诰阙文。
〔三〕墨子非命下篇云:“桀、纣、幽、厉,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新书过秦下篇云:“贵为天子,富有四海。”
〔四〕论语。
〔五〕“是”字疑衍。
〔六〕治要载尸子劝学篇云:“使贤者教之以为世士。”
〔七〕庄子盗跖篇:‘子张曰:“势为天子,未必贵也;穷为匹夫,未必贱也。贵贱之分,在行之美恶。”’ 故曰:仁重而势轻,位蔑而义荣〔一〕。今之论者,多此之反,而又以九族,或以所来,则亦远于获真贤矣〔二〕。
〔一〕春秋繁露云:“今人大有义而甚无利,虽贫与贱,尚荣其行。”新语本行篇云:“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桑柔郑笺云:‘“蔑”犹“轻”也。’程本“蔑”作“辱”,误。
〔二〕汉书贡禹传云:“求士不得真贤。”
昔自周公不求备于一人〔一〕,况乎其德义既举,乃可以它故而弗之采乎?由馀生于五狄,越蒙产于八蛮〔二〕,而功施齐、秦,德立诸夏〔三〕,令名美誉〔四〕,载于图书〔五〕,至今不灭。张仪,中国之人也;卫鞅,康叔之孙也〔六〕,而皆谗佞反复,交乱四海〔七〕。由斯观之,人之善恶,不必世族;性之贤鄙,不必世俗〔八〕。中堂生负苞〔九〕,山野生兰芷〔一0〕。夫和氏之璧,出于璞石;隋氏之珠,产于蜃蛤〔一一〕。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一二〕”故苟有大美可尚于世,则虽细行小瑕曷足以为累乎〔一三〕? 〔一〕论语。○铎按:实贡篇:“周公不求备。”
〔二〕“蒙”旧作“象”。史记邹阳传云:“秦用戎人由余而霸中国,齐用越人蒙而强威、宣。”索隐云:‘越人蒙未见所出。汉书作“子臧”,张晏云:“子臧或是越人蒙字也。”’○铎按:俞樾茶香室续钞亦谓“越像”当是“越蒙”。
〔三〕闵元年左传云:“诸夏亲匿”,杜注:“诸夏,中国也。”○铎按:论语八佾篇包注同。
〔四〕襄廿四年左传云:“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周语云:“为令闻嘉誉以声之。”
〔五〕韩非子用人篇云:“书图著其名。”大体篇云:“豪杰不著名于图书。”
〔六〕并见史记。
〔七〕诗青蝇云:“谗人罔极,交乱四国。”史记苏秦传云:“左右卖国反复之臣。”按:汉书息夫躬传,王嘉言“宠、躬皆倾覆,有佞邪材,恐必挠乱国家”,亦用青蝇诗义。
〔八〕王先生云:‘“族”承上“或以九族”言,“俗”承上“或以所来”言。’
〔九〕王先生云:‘“堂”是“唐”之误。“中唐”见诗防有鹊巢。“苞”当为“刍”,尔雅云:“萯,王刍”是也。古者多言“负刍”。’○俞樾云:‘“中堂”当作“中唐”。诗防有鹊巢传:“中,中庭也。唐,堂涂也。”此即用其语。“负”当作“萯”,说文:“萯,王萯也。”“苞,草也。南阳以为粗履。”萯、苞二草。下文“山野生兰芷”,兰、芷亦二草也。尔雅释草:“菉,王刍。”不云“萯,王刍”,王说殊误。至春秋有曹伯负刍,史记有楚王负刍,孟子云:“昔沈犹有负刍之祸。”赵注云:“时有作乱者曰负刍。”则负刍自是人名,不可以说此也。’○铎按:俞说是。
〔一0〕史记日者传云:“兰芷芎䓖,弃于广野。” 〔一一〕“隋氏”当作“隋侯”。汉书叙传答宾戏云:“和氏之璧,韫于荆石;隋侯之珠,藏于蚌蛤。”颜师古注:“和,古和字。”淮南子览冥训云:“隋侯之珠,和氏之璧。”高诱注:“隋侯,汉东之国,姬姓诸侯也。”御览九百四十一引墨子云:‘申徒狄谓周公曰:“贱人何可薄耶?周之灵圭,出于土石;隋之明月,出于蚌蜃。’○铎按:此义古人多知之,世说新语言语门载蔡洪答洛中人问亦本答宾戏。 〔一二〕谷风。○铎按:春秋繁露竹林篇:“取其一美,不尽其恶。”亦引邶风谷风此二句证之。
〔一三〕汉书陈汤传:‘刘向曰:“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美者不疵细瑕。”’淮南子泛论训云:“夫人之情,莫不有所短。诚其大略是也,虽有小过,不足以为累。”
是以用士不患其非国士〔一〕,而患其非忠〔二〕;世非患无臣,而患其非贤〔三〕。盖无羇縻〔四〕。陈平、韩信,楚俘也,而高祖以为藩辅〔五〕,实平四海,安汉室;卫青、霍去病,平阳之私人也〔六〕,而武帝以为司马,实攘北狄〔七〕,郡河西。惟其任也,〔八〕何卑远之有?然则所难于非此土之人,非将相之世者,为其无是能而处是位,无是德而居是贵〔九〕,无以我尚而不秉我势也〔一0〕。 〔一〕成十六年左传云:‘伯州犁以公卒告王,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皆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按“国士”谓本国之士,即下所云“此土之士”也。若吕氏春秋忠廉篇,王子庆忌谓要离“天下之国士”,不侵篇豫让曰:“智氏国士畜我”,长利篇戎夷曰:“我国士也,为天下惜死”,“国士”皆谓士盖一国者。故汉书韩信传:“国士无双”,颜师古注以“国士”为“国家之奇士”,与左传义别。后世习用“国士”以为美称,而于“本国”之义微矣。 〔二〕“忠”旧作“中”。
〔三〕王先生云:‘“世非患无臣”当作“非患无世臣”,此四语亦族、俗分承言之。’
〔四〕未详。史记司马相如传云:“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王先生云:‘“羇縻”当是“羇旅”,以下文“非此土之人”知之。’○铎按:此有脱文,不可强说。
〔五〕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云:“藩辅京师。”
〔六〕诗大东云:“私人之子”,毛传:“私人,私家人也。”汉书贾谊传云:“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
〔七〕诗采薇毛传:“𤞤狁,北狄也。”郑笺云:“北狄,今匈奴也。”汉书匈奴传:‘扬雄云:“北狄,真中国之坚敌也。”’ 〔八〕陈平、韩信、卫青、霍去病并见史记。
〔九〕白虎通京师篇云:“有能然后居其位,德加于人然后食其禄。”荀子王制篇云:“无德不贵,无能不官。”
〔一0〕“不”字疑衍。“秉”或“乘”之误。韩非子八说篇云:“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难势篇云:“乘不肖人于势,是为虎傅翼也。”外储说左下:‘东郭牙曰:“以管仲能乘公之势以治齐国,得无危乎?”’
贤难〔一〕第五
世之所以不治者,由贤难也。所谓贤难者,非直体聪明服德义之谓也。此则求贤之难得尔,非贤者之所难也。故所谓贤难者〔二〕,乃将言乎循〔三〕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四〕,而必遇患难者也。
〔一〕○铎按:此篇论蔽贤之为害。伤直道之难行。世不患无贤,而患贤者之不见察,故曰“贤难”。
〔二〕旧脱“难”字。 〔三〕“循”当作“修”,古书循、修多相乱。○铎按:隶续云:“循、修二字,隶法只争一画。”例亦见下文。
〔四〕楚辞离骚云:“各兴心而嫉妒。”“嫉”下旧有“也”字,据诸子品节删。
虞舜之所以放殛〔一〕,子胥之所以被诛〔二〕,上圣大贤犹不能自免于嫉妒,则又况乎中世之人哉〔三〕?此秀士所以虽有贤材美质〔四〕,然犹不得直道而行〔五〕,遂成其志者也。 〔一〕孟子云:“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又云:“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之。”“放殛”谓此。○俞樾云:‘虞舜放殛,即指苍梧之崩。其意谓舜德衰,为禹所放,故远狩苍梧而死。即刘知几惑经、疑古之见也。史通所引囚尧、偃朱诸说,皆出汲冢,乃王符已有此言,则此说相传,汉世已有之矣。汪笺引“完廪浚井”以证放殛事,恐非其旨。’○铎按:古书“殛”或作“极”,书洪范:“鲧则殛死”,多方:“我乃其大罚殛之”,释文并云:‘“殛本作“极”。’盖极亦流放之义,非谓杀也。汪知此句主语“虞舜”为受事,与下句一律,而不知“完廪浚井”不得谓之“放殛”,则儒家传统之说惑之也。考“舜逼尧,禹逼舜”,韩非子说疑篇亦尝言之,此必传之自古。特汉崇儒术,人莫敢置疑耳。自当取史通疑古篇所引汲冢琐语以说此。
〔二〕哀十一年左传。
〔三〕“况”字旧脱,程本有“况”无“又”。按本书“则又况”数见,今补正。 〔四〕白虎通辟雍篇云:“其有贤才美质知学者,足以开其心。” 〔五〕论语。
处士不得直其行〔一〕,朝臣不得直其言〔二〕,此俗化之所以败〔三〕,暗君之所以孤也〔四〕。齐侯之以夺国〔五〕,鲁公之以放逐〔六〕,皆败绩厌覆于不暇〔七〕,而用及治乎〔八〕?故德薄者恶闻美行,政乱者恶闻治言,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也〔九〕。
〔一〕管子问篇云:“处士修行,足以教人。”荀子非十二子篇杨倞注:“处士,不仕者也。”文选鹦鹉赋李善注引风俗通云“处士者,隐居放言也。” 〔二〕管子明法篇云:“国无人者,非朝臣之衰也。”淮南子览冥训云:“大夫隐道而不言”,高诱注:“隐仁义之道,不正谏直言也。”论语云:“国无道,危行言逊也。”
〔三〕汉书董仲舒传云:“习俗化之变。”货殖传云:“伤化败俗。”
〔四〕“暗君”见务本篇注。管子法法篇:“正言直行之士危,则人主孤而毋内。人主孤而毋内,则人臣党而成群。” 〔五〕哀十四年左传。○铎按:齐简公不听诸御鞅之言而为陈恒所弑,亦见史记齐世家、田完世家。
〔六〕谓昭公、哀公。程本“以”上并有“所”字,误。下云:“三代之以覆,列国之以灭。”即其例。亦见本训篇。史记吴世家云:“商之以兴”,盖此例所本。○铎按:鲁昭公不听子家驹之言而为孟氏所攻,出奔,死于晋之干侯,见昭二十五年、三十二年左传及史记鲁世家。 〔七〕襄卅一年左传子产语。
〔八〕○铎按:“用”读为“庸”。“庸”犹“何”也,说见经传释词卷三。
〔九〕见史记秦始皇本纪。○铎按:说文:“儒,术士之称。”
今世俗之人,自慢其亲而憎人敬之,自简其亲而憎人爱之者不少也〔一〕。岂独品庶〔二〕,贤材时有焉。邓通幸于文帝,尽心而不违,吮痈而无
色〔三〕。帝病不乐,从容曰:“天下谁最爱朕者乎?”邓通欲称太子之孝,则因对曰:“莫若太子之最爱陛下也。”及太子问疾,帝令吮痈,有难之色,帝不悦而遣太子。既而闻邓通之常吮痈也,乃惭而怨之。及嗣帝位,遂致通罪而使至于饿死〔四〕。故邓通其行所以尽心力而无害人〔五〕,其言所以誉太子而昭孝慈也。太子自不能尽其称,则反结怨而归咎焉〔六〕。称人之长,欲彰其孝,且犹为罪,又况明人之短矫世者哉〔七〕? 〔一〕孝经云:“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铎按:汉书谷永传注:“简,谓轻慢也。” 〔二〕说文云:“品,众庶也。”汉书贾谊传服赋云:“品庶每生。”史记伯夷传作“众庶冯生”。说苑反质篇:‘墨子曰:“夫品庶非有心也,以人主为心。”’ 〔三〕方言云:“●,恨也。”●、
正俗字。○铎按:说文:“吝,恨惜也。”“●”即“吝”之后出加旁字。
〔四〕见史记佞幸传。
〔五〕昭十九年左传云:“尽心力以事君。”“其”字旧脱,依下文例补。
〔六〕桓十八年左传云:“无所归咎。” 〔七〕说苑政理篇:‘孔子曰:“言人之善者,有所得而无所伤也;言人之恶者,无所得而有所伤也。”’荀子臣道篇云:“言其所长,不称其所短。”汉书杨王孙传云:“将以矫世也。”
且凡士之所以为贤者,且以其言与行也〔一〕。忠正之言,非徒誉人而已也,必有触焉;孝子之行,非徒吮痈而已也,必有驳焉〔二〕。然则循行〔三〕论议之士〔四〕,得不遇于嫉妒之名〔五〕,免于刑戮之咎者,盖其幸者也〔六〕。比干之所以剖心,箕子之所以为奴〔七〕,伯宗之以死〔八〕,]宛之以亡〔九〕。
〔一〕王先生云:‘“且”字衍。’
〔二〕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云:“虽有驳行,必得所利。”诗裳裳者华云:“裳裳者华,或黄或白。”郑笺:“兴明王之德时有驳而不纯。”“纯驳”注详实贡篇。”○铎按:汉书谷永传:“解偏驳之爱。”注:“驳,不周普也。”
〔三〕汉书陈汤传云:“司隶奏汤无循行”,宋祁曰:‘“循”疑当作“修”。’此“循”亦当为“修”。高帝纪:“二年,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行,读如字。○铎按:汉北海相景君碑阴:“故循行都昌台邱暹。”金石录云:“案后汉书百官志注,河南尹官属有循行一百三十人,而晋书职官志,州县吏皆有循行。今此碑阴载故吏都昌台邱暹而下十九人,皆作修行。他汉及晋碑数有之,亦与此碑阴所书同。岂循、修字画相近,遂致讹谬邪?”隶续曰:“循、修二字,隶法只争一画。书碑者好奇,所以从省借用。”然则汉官有循行,无修行,而“行”读去声。
〔四〕汉书诸葛丰传云:“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光禄勋属官有大夫掌论议。龚胜传:“御史中丞劾奏胜吏二千石,常位大夫,皆幸得给事中,与论议。”汉时多以“论议”称人,盖功令有其文。平当传:“公卿荐当论议通明。”师丹传:“丞相方进、御史大夫孔光举丹论议深博。”萧望之传:“宣帝察望之经明持重,论议有馀,材任宰相。”楚元王后向传:“元帝诏河东太守堪资质淑茂,道术通明,论议正直,秉心有常。”傅喜传:‘太后下诏曰:“高武侯喜姿性端
,论议忠直。”’皆据令文言之。息夫躬传云:“论议亡所避,众畏其口。”王商传云:“王凤颛权,行多骄僭,商论议不能平凤。凤知之,亦疏商。”京房传云:“数以论议为大臣所非。”则此所云“不能免于刑戮”者也。
〔五〕史记邹阳传云:“不能自免于嫉妒之人。”楚辞九辨云:“何险巇之嫉妒兮!被以不慈之伪名。”或云:此“名”当为“害”。○铎按:“名”字自可通,不烦改作。
〔六〕论语云:“免于刑戮。”又云:“幸而免。”
〔七〕史记殷本纪。
〔八〕成十五年左传。○铎按:晋伯宗好直言,三]谮而杀之。事亦见晋语五。 〔九〕昭廿七年左传。○铎按:楚隙宛直而和,国人说之。费无极谮隙宛,宛自杀。事亦载韩非子内储说下篇。
夫国不乏于妒男也,犹家不乏于妒女也。近古以来,自外及内,其争功名妒过己者岂希也〔一〕?予以惟两贤为宜不相害乎〔二〕?然也,范睢绌〔三〕白起,公孙弘抑董仲舒〔四〕,此同朝共君宠禄争故耶〔五〕?惟殊邦异途利害不干者为可以免乎?然也,孙膑修能于楚〔六〕,庞涓自魏变色,诱以刖之;韩非明治于韩,李斯自秦作思,致而杀之〔七〕。嗟士之相妒岂若此甚乎!此未达于君故受祸邪?惟见知为可以将信乎?然也,京房数与元帝论难,使制考功而选守;晁错雅为景帝所知〔八〕;使条汉法而不乱〔九〕。夫二子之于君也,可谓见知深而宠爱殊矣,然京房冤死而上曾不知,晁错既斩而帝乃悔〔一0〕。此材明未足卫身〔一一〕故及难邪〔一二〕?惟大圣为能无累乎?然也,帝乙以义故囚〔一三〕,文王以仁故拘〔一四〕。夫体至行仁义〔一五〕,据南面师尹卿士,且犹不能无难,然则夫子削迹〔一六〕,叔向缧绁〔一七〕,屈原放沈,贾谊贬黜〔一八〕,钟离废替〔一九〕,何敞束缚〔二0〕,王章抵罪〔二一〕,平阿斥逐〔二二〕,盖其轻士者也〔二三〕。
〔一〕列女传鲁季敬姜云:“其所与游者,皆过己者也。”
〔二〕史记季布传云:‘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铎按:此与下“为可以免乎”、“为可以将信乎”、“为能无累乎”,四“乎”字皆说文所谓“语之馀”。晏子春秋谏上篇:“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则泰士子牛存矣;为社稷宗庙之不享乎?则泰祝子游存矣;为诸侯宾客莫之应乎?则行人子羽存矣;为国家之有馀不足聘乎?则吾子存矣。”四“乎”字用例与此同。今虽标问号,而审辞气者当知其非疑词也。
〔三〕绌,“诎”之借。
〔四〕并见史记。程本“白起”作“白公”。按白公见史记蔡泽传。
〔五〕“争”字上下有脱字。史记屈原传云:“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隐四年左传:‘石碏云:“宠禄过也。”’
〔六〕按史记孙子传云:“膑生阿、鄄之间。”阿、鄄皆齐邑,见司马穰苴传。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亦云:“齐孙子”,而吕氏春秋不二篇高诱注云:“孙膑,楚人,为齐臣。”盖别有所本。
〔七〕并见史记。“治”诸子品节作“法”。按非传云:“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铎按:邵本亦从品节作“法”,是也。
〔八〕史记高祖纪:“雍齿雅不欲属沛公”,集解:‘服虔曰:“雅,故也。”苏林曰:“雅,素也。”’
〔九〕旧无“条”字,品节有“条”无“使”。按“使条”与“使制”对,今补正。汉书刑法志云:“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循吏传颜师古注:“凡言条者,一一而疏举之,若木条然。”
〔一0〕并见汉书。
〔一一〕诗烝民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庄十六年左传云:“君子谓强锄不能卫其足。”淮南子缪称训云:“世治则以义卫身。”
〔一二〕闵二年左传云:“周公弗从,故及于难。”
〔一三〕易干凿度云:“易之帝乙为成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同名不害以明功。”史记夏本纪云:“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 〔一四〕淮南子道应训:‘崇侯虎曰:“周伯昌行仁义而善谋,请图之。”屈商乃拘文王于羑里。’事详史记周本纪。
〔一五〕按“至”字疑衍。汉书东方朔传答客难云:“太公体行仁义。”史记三王世家云:“躬亲仁义,体行圣德。”庄子渔父篇云:“孔氏者,性服忠信,身行仁义。”
〔一六〕庄子盗跖篇云:“削迹于卫。” 〔一七〕襄廿一年左传。 〔一八〕并见史记。
〔一九〕钟离意也。○铎按:钟离意,明帝时为尚书,直言极谏,帝知其诚而不能用,出为鲁相。详后汉书本传。离骚:“謇朝谇而夕替。”王逸注:“替,废也。”
〔二0〕并见后汉书。○铎按:敞,和帝时为尚书,数切谏,言诸窦罪过。窦宪等深怨之,出为济南太傅。后坐事免官。永元十一年复征。常忿疾蔡伦,伦深憾之。元兴中,伦奏敞诈病不斋祠庙,抵罪,卒于家。详本传。
〔二一〕见汉书。○铎按:章,成帝时为京兆尹,敢直言。王凤专权,章奏凤不可用,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死狱中。众庶冤之。详本传及元后传。
〔二二〕平阿侯名仁,王莽诸父。事详汉书元后传。
〔二三〕疑当作“盖是其轻者也”。晋书华谭传云:“仲舒抑于孝武,贾谊失于汉文,盖复是其轻者耳。”用此例。 诗云:“无罪无辜,谗口敖敖〔一〕。”“彼人之心,于何不臻〔二〕?”由此观之,妒媚之攻击也〔三〕,亦诚工矣!贤圣之居世也,亦诚危矣!
〔一〕十月之交。“敖敖”今诗作“嚣嚣”,释文引韩诗作“謷謷”。尔雅释训云:“敖敖,傲也。”与此合。○铎按:诗大雅板:“听我嚣嚣。”明忠篇亦作“敖敖”。“嚣”即“敖”之借,“敖”为“傲”之省。释文引舍人尔雅注:“謷謷,众口毁人之貌。”
〔二〕菀柳。“不”今诗作“其”。○陈奂诗毛氏传疏云:‘笺云:“彼人,斥幽王也。幽王之心,于何所至乎?言其转侧无常,人不知其所届。”疑笺所据诗“其”作“不”。’○铎按:郑笺诗不专主毛,作“不”者盖本三家。
〔三〕“媚”当作“媢”。说文云:“妒,妇妒夫也。媢,夫妒妇也。”史记五宗世家:“常山宪王王后以妒媢不常侍病。”索隐云:‘“媢”邹氏本作“媚”。’媚、媢字形相近易误也。黥布传赞云:“妒媢生患。”颜氏家训书证篇尝辨之。○铎按:隶书“眉”字或作“●”,与“冒”逼似,故妒媢字多讹作“媚”。逸周书皇门篇:“媢夫有迩无远。”今本“媢”作“媚”,亦其例也。说见读书杂志。
故所谓贤难也者,非贤难也,免则难也。彼大圣群贤,功成名遂〔一〕,或爵侯伯,或位公卿,尹据天官〔二〕,柬在帝心〔三〕,宿夜侍宴〔四〕,名达而犹有若此〔五〕,则又况乎畎亩佚民、山谷隐士〔六〕,因人乃达,时论乃信者乎〔七〕?此智士所以箝口结舌〔八〕,括囊共默而已者也〔九〕。
〔一〕老子文。
〔二〕汉书李寻传云:“充备天官。”详忠贵篇注。○俞樾云:‘
“尹”字无义,疑“尸”字之误。书序:“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此用“尸”字,即本书序文也。明暗篇:“尹其职而策不出于己。”“尹”字亦当为“尸”。’
〔三〕论语。“柬”今作“简”。
〔四〕管子禁藏篇云:“宿夜不出。”按“宿”当作“●”。说文云:“●,早敬也。●,亦古文●,从人、●。宿从此。”诗有駜云:“夙夜在公,在公载燕。”汉书严助传云:“助侍燕从容。”“宴”与“燕”通。
〔五〕王先生云:‘“名达”下有脱字。’继培按:论衡艺增篇:‘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言鹤鸣九折之泽,声犹闻于天,以喻君子修德穷僻,名犹达朝廷也。’“名达”亦谓“名达朝廷”矣。
〔六〕汉书梅福传云:“隐士不显,佚民不举。”庄子刻意篇云:“此山谷之士。”
〔七〕“时”义与“时其亡”之“时”同。○铎按:时、待古字通。易归妹九四:“迟归有时”,隐七年穀梁传注引作“迟归有待”,是“时”即“待”也。
〔八〕庄子田子方篇云:“口钳而不欲言。”史记袁盎传,盎说绛侯曰:“君今自闭钳天下之口”,汉书盎传作“箝”。五行志又云:“臣畏刑而钳口。”箝、钳与“钳”同。颜师古注并云:“尔也。”邓析子转辞篇云:“左右结舌。”汉书李寻传云:“智者结舌。”杜周传,杜业上书云:“尚书近臣皆结舌杜口。”○铎按:笺“盎说绛侯”,当作“盎说丞相申屠嘉”。周书芮良夫篇云:“贤智箝口。”笺所引皆非其朔。
〔九〕易坤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共”读为“拱”。汉书鲍宣传云:“以拱默尸禄为智。”后汉书左雄传云:“方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
且闾阎凡品〔一〕,何独识哉?苟望尘剽声而巳矣〔二〕。观其论也,非能本闺
之行迹〔三〕,察臧否之虚实也〔四〕;直以面誉我者为智〔五〕,谄谀己者为仁〔六〕,处奸利者为行〔七〕,窃禄位者为贤尔〔八〕。岂复知孝悌之原,忠正之直〔九〕,纲纪之化,〔一0〕本途之归哉?此鲍焦所以立枯于道左〔一一〕,徐衍所以自沈于沧海者也〔一二〕。
〔一〕说文云:“闾,里门也。阎,里中门也。”汉书武帝子戾太子传云:“江充布衣之人,闾阎之隶臣耳。”
〔二〕后汉书马融传云:“羌胡百里望尘,千里听声。”“剽”旧作“僄”。按交际篇云:“苟剽声以群谀。”今据改。汉书朱博传云:“耳剽日久”,颜师古注:“剽,劫也,犹言行听也。” 〔三〕“
”盖“阁”之误。尔雅释宫云:“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合。”淮南子主术训云:“责之以闺合之礼,奥窔之闲。”史记汲黯传云:“黯多病,卧闺合内,不出。”汉书司马迁传答任安书云:“身直为闺合之臣。”循吏文翁传云:“使传教令,出入闺合。”颜师古注:“闺合,内中小门也。”闺合行迹,犹云“门内之行”也。汉书严朱吾邱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赞云:“察其行迹。”
〔四〕诗抑云:“未知臧否。” 〔五〕大戴礼文王官人篇云:“面誉者不忠。”
〔六〕孟子云:“与谗谄面谀之人居。”
〔七〕汉书张苍传云:“苍任人为中候,大为奸利。”贡禹传云:“谓居官而致富者为雄桀,处奸而得利者为壮士。”○铎按:今人谓有能为“行”,盖古语之遗也。
〔八〕周礼太宰:“八则治都鄙,四曰禄位以驭其士。”大戴礼曾子立事篇云:“无益而厚受禄,窃也。”论语云:“臧文仲其窃位者与?”文子上仁篇:‘老子曰:“不以德贵,窃位也。”’后汉书杜诗传云:“久窃禄位。”
〔九〕“直”疑“真”。○铎按:“直”疑“
”之坏。
〔一0〕诗棫朴云:“纲纪四方。”
〔一一〕说苑杂言篇云:“鲍焦抱木而立枯。”事见韩诗外传一。○铎按:亦见新序节士篇。
〔一二〕汉书邹阳传上吴王书云:“徐衍负石入海”,服虔曰:“周之末世人也。” 谚曰:“一犬吠形,百犬吠声〔一〕。”世之疾此固久矣哉〔二〕!吾伤世之不察真伪之情也,故设虚义以喻其心曰:今观宰司之取士也,有似于司原之佃也〔三〕。昔有司原氏者,燎猎中野〔四〕。鹿斯东奔〔五〕,司原纵噪之〔六〕。西方之众有逐狶者〔七〕,闻司原之噪也,竞举音而和之〔八〕。司原闻音之众,则反辍己之逐而往伏焉,遇夫俗恶之狶〔九〕。司原喜,而自以获白瑞珍禽也〔一0〕,尽刍豢单囷仓以养之〔一一〕。豕俛仰嚘咿〔一二〕,为作容声,司原愈益珍之。居无何〔一三〕,烈风兴而泽雨作〔一四〕,灌巨豕而恶〔一五〕涂渝〔一六〕,逐骇惧〔一七〕,真声出,乃知是家之艾猳尔〔一八〕。此随声逐响之过也,众遇之未赴〔一九〕信焉。
〔一〕风俗通正失篇言淮南王事云:“后人吠声,遂传行耳。”又怪神篇言李君神事云:“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众犬吠声,因盲者得视,远近翕赫。”晋书傅玄后咸传云:“一犬吠形,群犬吠声。”皆本此谚。
〔二〕论语云:“久矣哉,由之行诈也!”
〔三〕襄四年左传虞箴云:“兽臣司原。”易系辞下传云:“以佃以渔”,释文引马融注:“取兽曰佃。”
〔四〕尔雅释天云:“宵田为燎”,郭注:“即今夜猎载炉照也。”“燎”与“獠”通。○铎按:诗魏风伐檀笺:“宵田曰猎”,即本尔雅,是“燎”即“猎”也。
〔五〕诗小弁云:“鹿斯之奔。”○铎按:斯,语助也。说见经传释词。
〔六〕御览八百卅二作“从而噪之”。郑语云:“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韦昭注:“噪,讙呼。”
〔七〕方言云:“猪,南楚谓之豨。”“狶”与“豨”同。
〔八〕楚辞离骚王逸注:“竞,并也。”
〔九〕王先生云:‘“俗恶”当作“浴垩”。垩,白土也。豕浴于垩则色白,故司原误以为白瑞。及泽雨灌豕,垩涂渝败,乃复艾豭之本质耳。’
〔一0〕御览九百十四引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明为人所禽制。”
〔一一〕楚语云:“刍豢几何?”韦昭注:“草养曰刍,谷养曰豢。”吕氏春秋仲秋纪高诱注:“圆曰囷,方曰仓。”○铎按:汉书谷永传师古注:“殚,尽也。音单。”尽、单互文。
〔一二〕后汉书文苑传赵壹赋云:“伊优北堂上”,章怀注:“伊优,屈曲佞媚之貌。”“嚘咿”与“伊优”同。○铎按:“嚘咿”盖如后世所书“嚘呦”,鸣声也。
〔一三〕汉书陈平传云:“居无何”,颜师古注:‘“无何”犹言“无几时”。’
〔一四〕王先生云:‘“泽”疑“淫”。’继培按:说苑辨物篇,越裳氏译曰:“久矣,天之无烈风淫雨!”○铎按:“泽雨”盖谓山泽猝发之雨,非必字讹。
〔一五〕“恶”当作“垩”。
〔一六〕○铎按:尔雅释言:“渝,变也。”说文:“渝,变污也。”下文“风雨之变”即承此言。 〔一七〕王先生云:‘“逐”当为“豕”。’ 〔一八〕定十四年左传云:“盍归我艾豭?”说文云:“豭,牡豕也。”“猳”与“豭”同。
〔一九〕“赴”疑“足”。○铎按:说文:“赴,趋也。”史记伯夷列传:“趋舍有时”,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谓“趋”借为“取”。“赴信”犹言“取信”耳。
今世主之于士也,目见贤则不敢用,耳闻贤则恨不及〔一〕。虽自有知也,犹不能取,必更待群司之所举〔二〕,则亦惧失麟鹿而获艾猳〔三〕。奈何其不分者也?未遇〔四〕风雨〔五〕之变者〔六〕故也。俾使一朝奇政两集〔七〕,则险隘之徒〔八〕,阘茸之质〔九〕,亦将别矣。
〔一〕鬼谷子内揵篇云:“日进前而不御,遥闻声而相思。”
〔二〕汉书韦贤传,韦孟谏诗云:“明明群司。”
〔三〕说文:“麟,大牝鹿也。”
〔四〕“遇”旧作“过”,据程本改。
〔五〕“雨”字旧脱。
〔六〕“者”字疑衍。○铎按:涉上“者”字而衍。
〔七〕“两”当作“雨”。论衡定贤篇云:“文墨两集”,误与此同,其自纪篇云:“笔泷漉而雨集。”“雨集”本孟子。 〔八〕楚辞离骚云:“惟党人之愉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九〕史记贾谊传云:“阘茸尊显。”
夫众小朋党而固位〔一〕,谗妒群吠啮贤〔二〕,为祸败也岂希〔三〕?三代之以覆,列国之以灭〔四〕,后人犹不能革〔五〕,此万官所以屡失守〔六〕,而天命数靡常者也〔七〕。诗云:“国既卒斩,何用不监〔八〕!”呜呼!时君俗主〔九〕不此察也。
〔一〕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众小在位,而从邪议,歙歙相是,而背君子。”又云:“朋党比周,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翟方进传云:“内求人主微指,以固其位。”
〔二〕楚辞怀沙云:“邑犬群吠兮,吠所怪也。诽骏疑杰兮,固庸态也。”晏子春秋问上云:‘人有酤酒者,为器甚洁清,置表甚长,而酒酸不售。问之里人其故,里人云:“公之狗猛,人挈器而入,且酤公酒,狗迎而噬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国亦有猛狗,用事者是也。有道术之士,欲干万乘之主,而用事者迎而龁之,此亦国之猛狗也。’“龁”韩诗外传七作“啮”。
〔三〕晋语云:“祸败无已。”
〔四〕管子五辅篇云:“暴王之所以失国家,危社稷,覆宗庙,灭于天下,非失人者,未之尝闻。” 〔五〕襄十四年左传云:“失则革之”,杜注:“革,更也。”晏子春秋谏上云:“行不能革。”
〔六〕楚语观射父云:“五物之官,陪属万,为万官。”又云:“失其官守。”
〔七〕诗文王云:“天命靡常。”
〔八〕节南山。
〔九〕汉书艺文志论诸子云:“时君世主,好恶殊方。”吕氏春秋异宝篇云:“其主俗主也”,高诱注:“俗主,不肖凡君。”
明暗第六
国之所以治者君明也,其所以乱者君暗也。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二〕,其〔三〕所以暗者偏信也〔四〕。是故人君通必兼听〔五〕,则圣日广矣;庸说偏信〔六〕,则愚日甚矣〔七〕。诗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八〕。”
〔一〕○铎按:为国者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为此文大旨。而援古立论,要在惩秦二世之所以亡,故推原明之所起,暗之所生而为篇。
〔二〕管子明法解云:“明主者兼听独断。”汉书梅福传云:“博览兼听,谋及疏贱,令深者不隐,远者不塞,所谓辟四门,明四目也。”
〔三〕“其”字旧脱,据治要补。 〔四〕荀子不苟篇云:“公生明,偏生暗。”
〔五〕“必”疑当作“心”。僖二年穀梁传云:“宫之奇达心而懦”,新序善谋篇作“通心”。王先生云:‘“必”疑“聪”,以下“通四聪”证之。’○铎按:王说近是。盖“聪”字漫漶,惟存右旁之“心”,又误为“必”耳。
〔六〕赵策:‘冯忌曰:“言而不称师,是庸说也。”’王先生云:‘“说”疑“谗”,以下“靖言庸回”证之。’○铎按:“说”字似不误。潜叹篇:“反徒信乱臣之说。”“说”即“谗言”也。
〔七〕“愚”旧作“过”,据治要改。管子君臣上篇云:“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史记袁盎传:‘盎谓申屠嘉曰:“上日闻所不闻,明所不知,日益圣智。君今自闭钳天下之口,而日益愚。”’亦圣、愚并举之证。 〔八〕板。○铎按:荀子大略篇、说苑尊贤篇并引此诗以证博问博谋。
夫尧、舜之治,辟四门,明四目,通四聪〔一〕,是以天下辐凑而圣无不照〔二〕;故共、鲧之徒弗能塞也,靖言庸回弗能惑也〔三〕。秦之二世,务隐藏己〔四〕,而断百僚〔五〕,隔捐〔六〕疏贱〔七〕而信赵高,是以听塞于贵重之臣〔八〕,明蔽于骄妒之人〔九〕,故天下溃叛,弗得闻也〔一0〕。皆高所杀〔一一〕,莫敢言之。周章至戏乃始骇,阎乐进劝乃后悔,不亦晚矣〔一二〕!故人君〔
一三〕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诬,而远人不得欺也〔一四〕;慢贱信贵,则朝廷谠言无以至〔一五〕,而洁士奉身伏罪于野矣〔一六〕。
〔一〕书尧典。“通”旧作“达”,据治要改。史记五帝纪述尚书作“通”,汉书王莽传同。韩诗外传六亦云:“牧者所以开四目,通四聪。”汉书晁错传云:“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亦用尚书文。
〔二〕管子九守主明云:“目贵明,耳贵聪,心贵智。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辐凑并进,则明不塞矣。”“照”旧作“昭”,据治要改。独断云:“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
〔三〕并见书尧典。“靖”今书作“静”。汉书王尊传、论衡恢国篇并与此同。○铎按:吴志陆抗传亦作“靖”,靖、静同声通用。
〔四〕邓析子无厚篇云:“君者藏形匿影,群下无私。”
〔五〕书皋陶谟云:“百僚师师。”
〔六〕“捐”旧作“损”。○俞樾云:‘“隔”之与“捐”,义亦不伦。疑当作“限”。思贤篇曰:“限隔九州”,此云“隔限”,彼云“限隔”,其义一也。“限”与“损”字形微似,因而致误。’
〔七〕管子明法解云:“疏远鬲闭而不得闻。”“鬲”即“隔”之省。
〔八〕韩非子孤愤篇云:“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
〔九〕汉书谷永传云:“抑远骄妒之宠。”
〔一0〕汉书贾捐之传云:“天下溃畔,祸卒在于二世之末。”贾山传云:“天下已溃,而莫之告。” 〔一一〕治要作“皆知高杀”,并有脱误。
〔一二〕“矣”治要作“乎”。事见史记秦始皇纪。
〔一三〕“故人君”三字旧脱,据治要补。
〔一四〕管子明法解云:“明主者兼听独断,多其门户,群臣之道,下得明上,贱得言贵,故奸人不敢欺。”
〔一五〕“言”字旧空,据程本补。孟子:“禹闻善言则拜”,赵岐注引尚书曰:“禹拜谠言。”今书皋陶谟作“昌言”。汉书叙传:“今日复闻谠言”,颜师古注:“谠言,善言也。”○铎按:“谠”即“昌”之后出形声字。
〔一六〕“矣”字旧空,据程本补。襄廿六年左传云:“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
夫朝臣所以统理〔一〕,而多比周则法乱〔二〕;贤人所〔三〕以奉己,而隐遁伏野则君孤。法乱君孤〔四〕而能存者,未之尝有也〔五〕。是故明君莅众〔六〕,务下言以昭外,敬纳卑贱以诱贤也。〔七〕其无讵言,未必言者之尽可用也,乃惧距无用而让有用也〔八〕;其无慢贱,未必其人尽贤也,乃惧慢不肖而绝贤望也。是故圣王表小以厉大〔九〕,赏鄙以招贤,然后良士集于朝〔一0〕,下情达于君也〔一一〕。故上无遗失之策〔一二〕,官无乱法之臣。此君民之所利,而奸佞之所患也。
〔一〕汉书孔光传策云:“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统理海内。”薛宣传云:“御史大夫,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
〔二〕旧无“法”字,按文义当有,下云“官无乱法之臣”可证。管子任法篇云:“群党比周以立其私,请谒任举以乱公法。”王先生云:‘“多”当是“朋”字之误,下脱“党”字。’○铎按:实贡篇:“是以举世多党而用私。”“多”亦“朋”字之误。隶书“朋”字作“●”,故与“多”相乱。
〔三〕“所”字旧空,据程本。○铎按:述古堂景宋写本亦有“所”字。
〔四〕以上四字旧脱。
〔五〕管子明法解云:“法废而私行,则人主孤特而独立,人臣群党而成朋,如此则主弱而臣强,此之谓乱国。”
〔六〕易明夷象曰:“君子以莅众。”
〔七〕治要“言”上有“之”字,“昭外”下有“也”字,疑衍。“昭”当作“照”。王先生云:‘“纳”字当在“务”字下,“昭”当作“招”,观下“无距言”、“无慢贱”平列可见。’○铎按:下文又言“赏鄙以招贤”,王说是。
〔八〕晏子春秋谏下云:“天下者,非用一士之言也。固有受而不用,恶有拒而不受者哉?”“距”与“拒”通。新书大政下篇云:“古圣王君子不素距人。”“乃惧”以下十字旧脱,据治要补。“让”与“攘”通。曲礼:“左右攘辟”,郑注:“攘,却也。”
〔九〕“表”旧作“责”,据治要改。新书大政下篇云:“圣王选举也,以为表也。”
〔一0〕书秦誓云:“番番良士。”
〔一一〕管子明法篇云:“下情求不上通,谓之塞。”
〔一二〕文子自然篇云:“因循任下,责成而不劳,谋无失策,举无过事。”史记主父偃传云:“谋无遗策。” 昔张禄一见而穰侯免〔一〕,袁丝进说而周
黜〔二〕。是以当涂之人〔三〕,恒嫉正直之士〔四〕,得一介言于君〔五〕以矫其邪也〔六〕,故上〔七〕饰伪辞以障〔八〕主心〔九〕,下设威权以固士民〔一0〕。赵高乱政,恐恶闻上,乃豫要二世曰:“屡见群臣众议政事则黩,黩且示短,不若藏己独断,神且尊严。天子称朕,固但闻名〔一一〕。”二世于是乃深自幽隐,独进赵高。赵高入称好言以说主,出倚诏令以自尊。天下鱼烂〔一二〕,相帅叛秦。赵高恐惧,归恶于君,乃使阎乐责而杀〔一三〕,愿一见高不能而死〔一四〕。
〔一〕见史记范睢传。○铎按:张禄,魏辩士范睢所更名。穰侯即魏冉,秦昭王母宣太后异母弟,相秦。昭王四十一年,听范睢说而逐穰侯。事亦详秦策三。
〔二〕见史记袁盎传。“
”与“勃”同。 〔三〕“当涂之人”见韩非子孤愤篇。孟子:“当路于齐”,赵注云:“得当仕路。”“当涂”犹言“当路”。
〔四〕诗小明云:“正直是与。”
〔五〕春秋繁露楚庄王篇云:“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按“介”之言“间”也。汉书杜周后钦传云:“毋使范睢之徒得间其说。”
〔六〕文选长笛赋李善注引苍颉篇云:“矫,正也。”
〔七〕“上”字旧脱。 〔八〕“障”旧作“彰”。 〔九〕汉书董仲舒传云:“百官皆饰空言虚辞。” 〔一0〕秦策:‘范睢曰:“臣闻善为国者,内固其威,而外重其权。”’ 〔一一〕○铎按:“固”亦“但”也。言但闻名,不使人见也。史记秦始皇纪作“固不闻声”。索隐云:‘一作“固闻声”,言天子常居禁中,闻其声耳,不见其形也。’李斯传记高之言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是“固”即“但”也。汉书王尊传:“天下皆言王勇,顾但负贵,安能勇?”“固但”与“顾但”同。参读书杂志王念孙说。
〔一二〕史记秦始皇纪后班固论云:“何决不可复壅,鱼烂不可复全。”按“鱼烂”本僖十九年公羊传。
〔一三〕“杀”下当脱“之”字。
〔一四〕见史记秦始皇纪及李斯传。
夫田常囚简公〔一〕,踔齿悬泯王〔二〕,二世亦既闻之矣。然犹复袭其败迹者〔三〕何也?过在于不纳卿士之箴规〔四〕,不受民氓之谣言〔五〕,自以己贤于简、愍,而赵高贤〔六〕于二臣也。故国已乱而上不知,祸既作而下不救〔七〕。此非众共弃君,乃君以众命系赵高,病自绝于民也〔八〕。
〔一〕田常即陈恒。事见哀十四年左传。○铎按:贤难篇:“齐侯之以夺国”,即此事。亦见史记齐世家、田完世家。
〔二〕秦策:‘范睢曰:“淖齿管齐之权,缩闵王之筋,悬之庙梁,宿昔而死。”’事详齐策。踔、淖,愍、闵古字俱通用。史记田完世家作愍王。
〔三〕韩非子南面篇云:“袭乱之迹。” 〔四〕周语云:“师箴,近臣尽规。” 〔五〕晋语云:“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后汉书蔡邕传云:“令三公谣言奏事”,章怀注引汉官仪曰:“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条奏之,是为举谣言者也。”刘陶传云:“听民庶之谣吟。”
〔六〕以上三字旧脱。
〔七〕“救”旧作“杀”。
〔八〕书西伯戡黎云:“惟王淫戏用自绝。”
后末世之君危何知之哉〔一〕?舜曰:“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二〕。”故治〔三〕国之道,劝之使谏,宣之使言〔四〕,然后君明察而治情通矣。
〔一〕文有脱误。○铎按:此句与贤难篇“且闾阎凡品何独识哉?”同为更端以起下之辞,疑当作“后末世之君何危之知哉?”言末世之君何知拒谏之危也。传写误倒,遂不可读。
〔二〕书皋陶谟。
〔三〕“治”字旧脱,据治要补。
〔四〕周语:‘邵公曰:“为民者宣之使言。”’
且凡骄臣之好隐贤也〔一〕,既患其正义以绳己矣〔二〕,又耻居上位而明不及下,尹其职而策不出于己〔三〕。是以]宛得众而子常杀之〔四〕,屈原得君而椒、兰构谗〔五〕,耿寿建常平而严延妒其谋〔六〕,陈汤杀郅支而匡衡挍其功〔七〕。
〔一〕汉书谷永传云:“骄臣悍妾。”孟子云:“进不隐贤。”○铎按:此“隐贤”谓隐蔽贤人。
〔二〕史记商君传云:“日绳秦之贵公子。”
〔三〕治要载崔实政论云:“其达者或矜名嫉能,耻善策不从己出,则舞笔奋辞以破其义,寡不胜众,遂见屏弃。”○俞樾谓“尹”当为“尸”,详贤难篇“尹据天官”注。○铎按:下篇云:“群僚师尹,咸有典司,各居其职。”疑此“尹”字当作“居”。
〔四〕昭廿七年左传。○铎按:已见贤难篇。 〔五〕“构”旧作“挺”,据治要改。新序节士篇云:“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大夫,有博通之知,清洁之行,怀王用之。秦欲吞灭诸侯,并兼天下,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
党。秦国患之,乃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汉书扬雄传反离骚云:“灵修既信椒、兰之唼佞兮!”苏林曰:“椒、兰,令尹子椒、子兰也。”按史记屈原传不载子椒。
〔六〕见汉书酷吏严延年传。○铎按:耿寿昌、严延年各节一字。
〔七〕见汉书陈汤传。“挍”旧作“救”,据治要改。○俞樾云:‘“救”字无义。汪改作“挍”,义亦迂曲。疑本是“佼”字。淮南览冥训:“凤凰之翔至德也,雷霆不作,风雨不兴,川谷不澹,草木不摇,而燕雀佼之,以为不能与之争于宇宙之间。”“佼”盖轻慢之意。上文云:“赤螭、青虬之游冀州也,蛇
轻之,以为不能与之争于江海之中。”一云“轻之”,一云“佼之”,是“佼”与“轻”同。“佼其功”即“轻其功”也。“挍”乃“佼”之误,“救”又“挍”之误耳。’○铎按:救、挍并当读为“挠”。挠,屈也。挠其功,谓屈辞以减其功耳。汤传云:“匡衡以汤擅兴师矫制,如复加爵土,则后奉使者争欲乘危,徼幸生事于蛮夷。为国招难,渐不可开。”明非“轻其功”之谓。挠、挍古音同部,与“救”音亦相近。盖求诸声则得,求之形则远矣。 由此观之,处位卑贱而欲效善于君,则必先与宠人为仇矣〔一〕。乘旧宠沮之于内〔二〕,而己接贱〔三〕欲自信于外,此〔四〕思善之君,愿忠之士,所以虽并生一世,忧心相皦,而终不得遇者也。〔五〕
〔一〕“矣”字据治要补。韩非子八说篇云:“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
〔二〕“乘”旧作“恃”,据治要改。按“乘”犹“恃”也。考绩篇云:“富者乘其才力。” 〔三〕旧无“而己”二字,据治要补。按“接”当作“疏”,“疏”误为“迹”,又转误为“接”也。韩非子孤愤篇云:“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贱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此文本之。汉书赵充国传:“疏捕山间虏”,颜师古注:‘“疏”字本作“迹”,言寻迹而捕之。’亦疏、迹相误之证。
〔四〕“此”字据治要补。 〔五〕“皦”疑“噭”。礼记曲礼郑注:“噭,号呼之声也。”王先生云:“皦,明白之貌。”○铎按:汪说近是。
考绩〔一〕第七
凡南面之大务,莫急于知贤〔二〕;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功诚考则治乱暴而明〔三〕,善恶信则直〔四〕贤不得见障蔽〔五〕,而佞巧不得窜其奸矣〔六〕。 〔一〕○铎按: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白虎通考黜篇云:“所以三岁一考绩何?三年有成,故于是赏有功,黜不肖。”东汉政俗陵夷,黜陟不当,故节信探其本意而申论之。 〔二〕汉书谷永传云:“王事之纲纪,南面之急务。”
〔三〕谷永传云:“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铎按:广雅释诂四:“襮,表也。”暴、襮声近而义同。
〔四〕“直”疑“真”。 〔五〕汉书李寻传云:“忠直进,不蔽障。”
〔六〕吕氏春秋审分览云:“谄谀诐贼巧佞之人,无所窜其奸。”高诱注:‘“窜”犹“容”也。’○铎按:字林:“窜,逃也。”此谓佞巧之人不得逃其奸耳。 夫剑不试则利钝暗,弓不试则劲挠诬,鹰不试则巧拙惑,马不试则良驽疑〔一〕。此四者之有相纷也,由不考试故得然也。今群臣之不试也,其祸非直止于诬、暗、疑、惑而已,又必致于怠慢之节焉。〔二〕设如家人有五子十孙,父母不察精
,则勤力者懈弛,而惰慢者遂非也〔三〕,耗业破家之道也〔四〕。父子兄弟,一门之计,犹有若此,则又况乎群臣总猥治公事者哉〔五〕?传曰:“善恶无彰,何以沮劝〔六〕?”是故大人不考功〔七〕,则子孙惰而家破穷;官长不考功〔八〕,则吏怠傲而奸宄兴〔九〕;帝王不考功,则直〔一0〕贤抑而□伪胜〔一一〕。故书曰:“三载考绩,黜陟幽明〔一二〕。”盖所以昭贤愚而劝能否也。
〔一〕韩非子显学篇云:“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则臧获不疑驽良。”艺文类聚五十七引班固拟连珠云:“臣闻马伏皂而不用,则驽与良而为群;士齐僚而不职,则贤与愚而不分。”○铎按:显学篇上文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此文并本之。吕氏春秋知度篇:“义则终为天下挠”,高注:“挠,弱也。”利钝、劲挠、巧拙、良驽并两字对举。
〔二〕荀子君道篇:“百吏官人无怠慢之事。”汉书薛宣传册免宣云:“有司法君领职解嫚,开谩欺之路。”
〔三〕汉书疏广传:‘广云:“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馀,但教子孙怠堕耳。”’贾山传云:“臣恐朝廷之解弛,百官之堕于事也。诸侯闻之,又必怠于政矣”,颜师古注:‘“解”读为“懈”。’佞幸董贤传哀帝策免丁明云:“将军遂非不改。”按“也”字疑当作“此”,属下句读。
〔四〕旧无“破”字,不成句。按下云:“子孙惰而家破穷”,今据补。汉书严助传云:“破家散业。”
〔五〕礼记月令云:“寒气总至”,郑注:‘“总”犹“猥卒”。’按“总猥”犹离骚言“总总”也。诗瞻卬云:“妇无公事。”
〔六〕襄廿七年左传。“善恶”作“赏罚”,“彰”作“章”。○铎按:孔疏云:“罚有罪所以止人为恶,赏有功所以劝人为善。”此盖以义易其文,非左氏之旧。
〔七〕史记刺客传云:‘严仲子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曰:“将为大人粗
之费。”’正义引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父妪为大人。汉书宣元六王传:“王遇大人益解,为大人乞骸去。”大人,宪王外祖母。古诗:“三日断五匹,大人故言迟”是也。’继培按:后汉书党锢传:‘范滂白母曰:“惟大人割不忍之恩。”’亦称母为大人。然此本为父母通称,说苑建本篇:‘曾皙击曾子仆地,有顷苏,进曰:“曩者参得罪于大人。”’史记高祖纪:‘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越世家:‘陶朱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汉书疏广传:‘兄子受曰:“从大人议。”即日父子俱移病。’后汉书马援传:‘援尝有疾,梁松来候之,独拜床下。援不答。松去后,诸子问曰:“梁伯孙帝婿,贵重朝廷,公卿以下,莫不惮之,大人奈何独不为礼?”’冯绲传:‘父焕为幽州刺史,怨者诈作玺书谴责焕,赐以欧刀。焕欲自杀,绲止焕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恶,实无他故,必是凶人妄诈。”’朱晖传云:‘张堪卒,晖闻其妻子贫困,乃自往候视,厚赈赡之。晖少子颉怪而问曰:“大人不与堪为友,平生未曾相闻,子孙窃怪之。”’崔骃后实传:‘实从兄烈问其子钧曰:“吾居三公,于议者何如?”钧曰:“大人少有英称,历位卿守,论者不谓不当为三公。”’傅燮传:‘子干进谏曰:“国家昏乱,遂令大人不容于朝。”’皇甫嵩传:‘从子郦说嵩曰:“能安危定倾者,惟大人与董卓耳。”’列女传:‘鲍宣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是皆以“大人”称其父及父之兄弟,非独父妪也。○铎按:古者大人之称,施于父母伯叔,说亦见陔余丛考卷三十七。
〔八〕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诏曰:“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颜师古注:“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
〔九〕孟子云:“般乐怠傲。”书尧典云:“寇贼奸宄。”释名释言语云:“奸,奸也,言奸正法也。宄,佹也,佹易常正也。”
〔一0〕“直”疑“真”。
〔一一〕空格程本作“诈”。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或诈伪为吏”,臣瓒曰:“律所谓矫枉以为吏者也。”
〔一二〕尧典。○铎按:此以“幽明”属上读,与尚书大传、汉书谷永传同,今文说也。
圣王之建百官也,皆以承天治地,牧养万民者也〔一〕。是故有号者必称于〔二〕典〔三〕,名理者必效于实〔四〕,则官无废职,位无非人〔五〕。夫守相令长,效在治民〔六〕;州牧刺史,在宪聪明〔七〕;九卿分职,以佐三公〔八〕;三公总统,典和阴阳〔九〕:皆当考治以效实为王休者也〔一0〕。侍中、大夫、博士、议郎,〔一一〕以言语为职,谏诤为官〔一二〕,及选茂才〔一三〕、孝廉〔一四〕、贤良方正〔一五〕、惇朴〔一六〕、有道〔一七〕、明经〔一八〕、宽博〔一九〕、武猛〔二0〕、治剧〔二一〕,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二二〕,群臣所当尽情竭虑称君诏也。
〔一〕“牧”旧作“物”。按“牧养”本管子问篇。形势解云:“主牧万民。”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诏:“郡国二千石,谨牧养民而风德化。”
〔二〕“于”字旧脱。
〔三〕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云:“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暝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五号自赞,各有分;分中委曲,曲有名;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按“典名”二字疑倒。
〔四〕六韬举贤篇:‘文王曰:“举贤奈何?”太公曰:“将相分职,而各以官名举人,按名督实,选才考能,令实当其名。名当其实,则得举贤之道也。”’ 〔五〕汉书成帝纪鸿嘉二年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翼奉传云:“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非其人。” 〔六〕续汉书百官志云:“每郡置太守,每县邑道大者置令,其次置长。侯国令长为相。”注云:“皆掌治民。”
〔七〕百官志云:“每州刺史一人。”注:“武帝初置刺史,成帝更为牧,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汉书朱博传云:‘何武为大司空,与丞相方进共奏言:“古选诸侯贤者以为州伯,书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广聪明烛幽隐也。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选第大吏,所荐位高至九卿,所恶立退,任重职大。”’按“宪”疑“悉”之误。于定国传云:“永执纲纪,务悉聪明。”王嘉传云:“公卿股肱,莫能悉心务聪明。”颜师古注:“悉,尽也。务聪明者,广视听也。”
〔八〕百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皆卿一人。太尉、司徒、司空,皆公一人。”说苑臣术篇云:“九卿者,所以参三公也。”
〔九〕汉书丙吉传云:“三公典调和阴阳。”陈平传云:“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一0〕诗江汉云:“对扬王休。”○俞樾云:‘此言自守相令长至三公,皆当考绩以效实而进退之,贤则任用,不贤则罢斥。“王休”二字借用五行王相休囚之说,亦因上文言“三公典和阴阳”,故即从阴阳五行为说也。淮南子地形篇:“木壮,水老,水生,金囚,土死。”无“王休”之文。太玄玄数篇:“五行用事者王,王所生相,故王废。胜王囚王,所胜死。”其文有“王”无“休”。然论衡难岁篇云:“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则东汉时固已有此说。自王而相,而胎,而死,而囚,而废,而休,故此文即用“王休”二字以寓进贤退不肖之意。汪笺引诗“王休”释之,未得其义。相列篇:“五色之见,王废有时。”彼云“王废”,此云“王休”,其义一也。’
〔一一〕侍中属少府,博士属太常,大夫、议郎属光禄勋。
〔一二〕汉书鲍宣传云:“官以谏争为职,不敢不竭愚。”
〔一三〕汉旧仪云:“刺史举民有茂才者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按“茂才”本称“秀才”,后汉避光武帝讳改之。 〔一四〕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
〔一五〕文帝纪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为此科之始。
〔一六〕下作“惇厚”。后汉书左周黄列传论二科并列,以为中兴后所增。按汉书元帝纪:“永光元年,诏举质朴惇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后汉书吴佑传注引汉官仪称“光禄四行,惇厚、质朴、逊让、节俭”是也。成帝纪永始三年又云:“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平帝纪元始元年:“举惇厚能直言者。”后汉书独行谯玄传亦作“惇朴”,则惇朴、惇厚非有二事,且亦不始于东京矣。○铎按:惇、敦同音,朴、厚同义,亦知为一事二名也。
〔一七〕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令举有道之士。”按“永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五年,诏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于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有道”即“有道术者”。
〔一八〕见上。
〔一九〕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二0〕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诏举武猛堪将帅者。”按汉书武帝纪:“元延元年,诏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即“武猛”也。
〔二一〕见上。 〔二二〕史记晋世家:‘师服曰“名,自命也;物,自定也”。’春秋繁露有深察名号篇。
今则不然,令长守相不思立功〔一〕,贪残专恣〔二〕,不奉法令,侵冤小民〔三〕。州司不治,令远诣阙上书讼诉〔四〕。尚书不以责三公〔五〕,三公不以让州郡〔六〕,州郡不以讨县邑〔七〕,是以凶残狡猾〔八〕易相冤也。侍中、博士谏议之官,或处位历年,终无进贤嫉恶拾遗补阙之语〔九〕,而贬黜之忧〔一0〕。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一一〕,以桀逆应至孝〔一二〕,以贪饕应廉吏〔一三〕,以狡猾应方正,以谀谄应直言,以轻薄应惇厚〔一四〕,以空虚应有道〔一五〕,以嚚暗应明经〔一六〕,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一七〕,求贡不相称。〔一八〕富者乘其材力〔一九〕,贵者阻其势要〔二0〕,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二一〕。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二二〕。
〔一〕汉书郊祀志:‘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
〔二〕汉书鲍宣传云:“公卿守相,贪残成化。”楚元王传刘向云:“尹氏世卿而专恣。”又云:“二世委任赵高,专权自恣。”
〔三〕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以六条问事”,其二条云:“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王莽传云:“州牧数存问,勿令有侵冤。” 〔四〕汉书于定国传云:“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后汉书质帝纪本初元年诏云:“顷者,州郡轻慢宪防,竞逞残暴,造设科条,陷入无罪,至令守阙诉讼,前后不绝。”
〔五〕百官志尚书属少府。后汉书虞诩传:‘诩谓诸尚书曰:“小人有怨,不远千里,断发刻肌,诣阙告诉,而不为理,岂臣下之义?”’
〔六〕说文云:“让,相责让。”
〔七〕说文云:“讨,治也。”
〔八〕昭廿六年左传云:“无助狡猾。”按汉时劾奏有云“狡猾”者,盖律令文也。汉书陈汤传:“弘农太守张匡坐臧百万以上,狡猾不道。”翟方进传:“劾红阳侯立怀奸邪,乱朝政,欲倾误要主上,狡猾不道。”韩延寿传:“公卿皆以延寿前既无状,后复诬诉典法大臣,欲以解罪,狡猾不道。”王尊传:“五官掾张辅系狱,数日死,尽得其狡猾不道,百万奸臧。”孙宝传:“劾奏立、尚怀奸罔上,狡猾不道。”宣帝子淮阳宪王传:“房漏泄省中语,博兄弟诖误诸侯王,诽谤政治,狡猾不道。”皆其事也。 〔九〕艺文类聚四十八引应劭汉官云:“侍中便繁左右,与帝升降,卒思近对,拾遗补阙,百僚之中,莫密于兹。”汉书司马迁传云:“不能拾遗补阙。”
〔一0〕汉书韦贤后玄成传云:“自伤贬黜父爵。”诗蓼莪郑笺:‘ “之”犹“是”也。’○铎按:论语为政篇:“父母唯其疾之忧”,句法同。
〔一一〕论衡命禄篇云:“顽鲁而典城。”
〔一二〕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众卓异者。”桓帝纪延熹二年诏曰:“桀逆枭夷。”孔融传云:“刘表桀逆放恣。”按说文云:“杰,傲也。●,不顺也。”“桀逆”即“杰●”假借字。
〔一三〕说文云:“饕,贪也。”文子上义篇云:“贪饕多欲之人,残贼天下。”○铎按:贾子道术篇:“反廉为贪。” 〔一四〕汉书酷吏尹赏传云:“轻薄少年。”
〔一五〕论衡量知篇云:“空虚无德。”后汉书第五伦传云:“以空虚之质,当辅弼之任。”
〔一六〕“暗”当作“喑”。晋语:‘胥臣曰:“嚚喑不可使言。”’韦昭注:“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喑,不能言者。”○铎按:淮南子泰族训“既喑且聋”,文子符言篇“喑”作“暗”,古字通用,不烦改作。 〔一七〕汉书王莽传云:“名实不副。”
〔一八〕抱朴子审举篇云:‘灵、献之世,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观节信所言,则非独灵、献时为然矣。
〔一九〕“材”当作“财”。汉书货殖传序云:“以财力相君。”
〔二0〕吕氏春秋诚廉篇高诱注:“阻,依也。”○铎按:阻、乘皆“恃”也。隐四年左传:“夫州吁阻兵而安忍。”文选西征赋注引杜注云:“阻,恃也。”“乘”字已见上篇。
〔二一〕汉书贡禹传云:‘俗皆曰:“何以孝悌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故黥劓而髡钳者,犹复攘臂为政于世,行虽犬彘,家富埶足,目指气使,是为贤耳。’ 〔二二〕王侍郎云:‘“官听”疑是“官职”。’继培按:作“职”是也。上云:“官无废职,位无非人”,此承其文言之。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于定国传云:“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又云:“勉察郡国守相群牧非其人者。”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诏曰:“在位不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非独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伤。”史记夏本纪云:“非其人居其官,是谓乱天事。” 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载适谓之尚贤,三适谓之有功,则加之赏。其不贡士也,一则黜爵,载则黜地,三黜则爵土俱毕。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一〕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二〕。其受事而重选举,审名实而取〔三〕赏罚也如此。故能别贤愚而获多士〔四〕,成教化而安民氓〔五〕。三代〔六〕于世,皆致太平。圣汉践祚〔七〕,载祀四八,而犹未者〔八〕,教不假〔九〕而功不考,赏罚稽而赦赎数也。谚曰:“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一0〕。”此群臣所以乐总猥而恶考功也。
〔一〕以上六字旧脱。 〔二〕“古者诸侯”以下本武帝元朔元年有司奏议,见汉书本纪,事详尚书大传。“附下罔上”四语,说苑臣术篇以为泰誓文,“斥”作“退”。○铎按:此尚书大传说泰誓之文,说苑题泰誓者,语有省略耳。后汉书左周黄传论:“古者诸侯岁贡士,进贤受土赏,非贤贬爵土。”亦本大传。 〔三〕“取”疑“严”。
〔四〕诗文王云:“济济多士。”
〔五〕汉书董仲舒传云:“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今世废而不修,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 〔六〕“代”旧作“有”。
〔七〕“祚”当作“阼”。大戴礼有武王践阼篇。○铎按:曹腾碑:“践胙之初。”胙、祚同字,是祚、阼亦可通用。 〔八〕“未者”旧作“者末”。按新书数宁篇云:“然又未也者”,语与此同。
〔九〕“假”当作“修”。○铎按:假,至也。亦可通。
〔一0〕盐铁论盐铁针石篇云:‘语曰:“五盗执一良人,枉木恶直绳。”’申韩篇云:“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韩非子有度篇云:“绳直而枉木斲。”
夫圣人为天口,贤人为圣译〔一〕。是故圣人之言,天之心也。贤者之所说,圣人之意也。先师京君〔二〕,科察考功〔三〕,以遗贤俊〔四〕,太平之基,必自此始〔五〕,无为之化,必自此来也。〔六〕
〔一〕“译”疑当作“铎”。法言学行篇云:“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金口木舌,铎也。论语云:“天将以夫子为木铎”,皇疏云:“铎用铜铁为之。若行武教,则用铜铁为舌。若行文教,则用木舌,谓之木铎。”○俞樾云:‘说文:“译,传译四夷之言者。”天无言而圣人代之言,故曰“为天口”。圣人之言,人不易晓,而贤者为通其指趣,故曰“为圣译”。“译”字不误。’○铎按:下文“贤者之所说,圣人之意也”,正释“圣译”二字,则“译”为“传译”明矣。 〔二〕汉书楚元王传刘歆移书太常博士云:“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颜师古注:“前学之师也。”眭孟传称“先师董仲舒”,此其例也。
〔三〕汉书京房传云:“房奏考功课吏法”,晋灼曰:“令丞尉治一县,崇教化亡犯法者辄迁。有盗贼满三日不觉者,则尉事也。令觉之,自除,二尉负其罪。率相准如此法。” 〔四〕汉书元帝纪初元元年诏曰:“延登贤俊。”
〔五〕毛诗南山有台序云:“得贤,则能为邦家立太平之基矣。”
〔六〕诗卷阿郑笺云:‘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恭己正南面而已。”言任贤故逸也。’○铎按:“化”疑本作“治”,唐人避高宗李治讳改,爱日篇:“治国之日舒以长”,本传作“化国”,是其例。基、始、治、来韵。
是故世主不循考功而思太平,此犹欲舍规矩而为方圆〔一〕,无舟楫而欲济大水〔二〕,虽或云纵〔三〕,然不知循其虑度之易且速也〔四〕。群僚师尹,咸有典司〔五〕,各居其职,以责其效;百郡千县,各因其前,以谋其后;辞言应对,各缘其文,以□〔六〕其实,则奉职不解〔七〕,而陈言者不得诬矣〔八〕。书云:“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谁能不让?谁能不敬应〔九〕?”此尧、舜所以养黎民而致时雍也〔一0〕。
〔一〕“欲”字当在“为”上。管子法法篇云:“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圆也。”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 〔二〕管子七法篇云:“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商子弱民篇云:“济大川而无船楫。” 〔三〕“纵”疑“从”。○铎按:纵、从古字通。小尔雅广言云:“从,遂也。”
〔四〕“知”当作“如”。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云:“膺腾撇波而济水,不如乘舟之逸也;冲蒙涉田而能致远,未若遵涂之疾也。”此意与彼同。
〔五〕文选班固西都赋云:“各有典司。”
〔六〕空格程本作“核”。 〔七〕解,读为“懈”。
〔八〕韩非子主道篇云:“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以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陈言而不当。”备内篇云:“偶三五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
〔九〕书皋陶谟。今书“赋”作“敷”,“试”作“庶”。僖廿七年左传赵衰引夏书与此同。“能”今并作“敢”,无下“谁”字。○铎按:今书作“敷纳以言,明庶以功”,乃梅赜改本,说详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
〔一0〕书尧典。○铎按:书云:“黎民于变时雍。”汉书成帝纪阳朔元年诏引“变”作“蕃”。应劭曰:“黎,众也。时,是也。雍,和也。言众民于是变化,用是大和也。”洪亮吉尚书今古文注疏云:‘潜夫论以“养”释“蕃”,云“致时雍”,疑又以“时”为“时代”之“时”。’
思贤〔一〕第八
国之所以存者治也,其所以亡者乱也。人君莫不好治而恶乱,乐存而畏亡。然尝观上记〔二〕,近古以来,亡代有三,秽国不数〔三〕,夫何故哉〔四〕?察其败,皆由君常好其所乱,而恶其所治;憎其所以存,而爱其所以亡〔五〕。是故〔六〕虽相去百世,县年一纪〔七〕,限隔九州〔八〕,殊俗千里〔九〕,然其亡征败迹〔一0〕,若重规袭矩〔一一〕,稽节合符〔一二〕。故曰:虽有尧、舜之美,必考于周颂〔一三〕;虽有桀、纣之恶,必讥于版、荡〔一四〕。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五〕。
〔一〕○铎按:春秋以降,迄于汉世,分封同姓,不量能而授官,故亡国败家相续,此望治者所以思得贤材共相举救者也。故以“思贤”命篇。
〔二〕吕氏春秋务本篇云:“尝试观上古记”:高诱注:“上古记,上世古书也。”
〔三〕“秽”当作“灭”。贤难篇云:“三代之以覆,列国之以灭。”灭、秽字形相近。汉书食货志:“彭吴穿秽貊、朝鲜”,史记平准书作“彭吴贾灭朝鲜”,误正类此。吕氏春秋安死篇云:“亡国不可胜数”,高诱注:“不可胜数,亡国多也。”○铎按:此“数”字读去声。“不数”即“无数”,与“有三”对。史记张释之冯唐传赞:“不偏不党,不党不偏”,即书洪范“无偏无党,无党无偏”。襄三年左传引商书:“无偏无党”,新序杂事一作“不偏不党”。周语上:“是以事行而不悖”,潜叹篇作“事行而无败”。是“不”与“无”同也。此书无、不多互用,汪偶未照耳。
〔四〕“故”字旧脱,据治要补。
〔五〕治要“以”作“与”,“乱”、“治”上并有“以”字。“恶”旧作“忘”,据治要改。汉书董仲舒传云:“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
〔六〕“故”字据治要补。
〔七〕续汉书律历志刘昭注引乐协图征云:“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于牵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终始。或尽一其历数,或不能尽一,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纪,甲寅穷。”宋均注:‘“纪”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终之大数也。王者即位,或过其统,或不尽其数,故一共以四千五百六十为甲寅之终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复沿前而终言之也。’
〔八〕新语道基篇云:“九州绝隔。”
〔九〕晏子春秋问上云:“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
〔一0〕韩非子有亡征篇。○铎按:“败迹”已见明暗篇。
〔一一〕尔雅释山郭璞注:‘“袭”亦“重”。’○铎按:袭、叠古音同部,今习用“叠”字。 〔一二〕孟子云:“若合符节。”礼记儒行郑注:‘“稽”犹“合”也。’
〔一三〕荀子非相篇云:“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淮南子精神训高诱注:“考,观也。”○铎按:旧说周颂为周室成功致太平之诗,故曰“必考于周颂”。
〔一四〕并诗大雅。“版”今作“板”,尔雅释训作“版”。礼记玉藻郑注:‘“几”犹“察”也。”“讥”与“几”同。○铎按:管子小匡篇:“关市几而不正”,即孟子公孙丑上篇“关讥而不征”,是“讥”与“几”同也。
〔一五〕诗荡。
夫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行者,不可存也〔一〕。岂虚言哉〔二〕!何以知人之〔三〕且病也?以其不嗜食也。何以知国之将乱也?以其不嗜贤也〔四〕。是故病家之厨〔五〕,非无嘉馔也,乃其人弗之能食,故遂于死也。乱国之官,非无贤人也,其君弗之能任,故遂于亡也〔六〕。夫生梁〔七〕,旨酒甘醪,所以养生也〔八〕,而病人恶之,以为不若菽麦糠糟欲清者〔九〕,此其将死之候也。尊贤任能,信忠纳谏,所以为安也,而暗君恶之,以为不若奸佞阘茸谗谀之〔一0〕言者〔一一〕,此其将亡之征也〔一二〕。老子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易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一三〕”是故养寿之士,先病服药;养世之君,先乱任贤,是以身常安而国永永也〔一四〕。
〔一〕韩非子孤愤篇文。○铎按:淮南子说山训:“与死者同病,难为良医;与亡国同道,难与为谋。”亦此义。 〔二〕老子云:“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
〔三〕“之”字旧脱。
〔四〕文子微明篇云:“人之将疾也,必先不甘鱼肉之味;国之将亡也,必先恶忠臣之语。”○铎按:且、将一声之转,故互其文。
〔五〕说文云:“厨,庖屋也。”
〔六〕两“于”字治要无。按定四年左传云:“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荀子正论篇云:“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谓之君。”说苑建本篇云:“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齐策:‘苏秦曰:“中山,千乘之国也,而敌万乘之国三,再战比胜,此用兵之上节也。然而国遂亡。”’皆“遂亡”连文之证。○铎按:笺所引诸书“遂”字,或为语词,或与“坠”同,而皆不足以说此。“于”犹“以”也。韩非子解老篇:“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老子“于”作“以”。“于死”、“于亡”犹言“以之死”、“以之亡”耳。治要无两“于”字,盖不得其义而妄删,不足据也。
〔七〕尔雅释言释文引字林云:“
,饭食也。”玉篇以“
”为俗“饭”字。“生饭”未详。盐铁论散不足篇云:“豆羹白饭,綦脍熟肉。”“生饭”或“白饭”之误。○铎按:生、白形音俱远,无缘致误。实贡篇云:“夫说粱饭食肉。”与此同谓美食也。若白饭则何美之有?
〔八〕庄子有养生主篇。淮南子泰族训云:“肥肌肤,充肠腹,供嗜欲,养生之末也。”
〔九〕“欲”当作“饮”。楚辞招魂云:“挫糟冻饮,酎清凉些。”王逸注:“冻,冰也。”○铎按:“清”疑当作“凊”,谓“寒水”也。蔡邕为陈留县上孝子状:“臣为设食,但用麦饭寒水。”笺引招魂“挫糟冻饮”,则又以美食当恶食矣。庄子人间世:“爨无欲清之人。”释文:“清,七性反。”字当作凊。 〔一0〕“之”字旧脱。
〔一一〕汉书李寻传云:“诸阘茸佞?,抱虚求进。” 〔一二〕旧脱“也”字,据何本补。治要载尹文子曰:“凡国之将存亡有六征。”韩非子亡征篇云:“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 〔一三〕否九五。 〔一四〕两“永”字有误。程本作“国脉永”。按“脉”字疑非是。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淮南子说山训云:“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俞樾云:‘上“永”字不误,下“永”字乃“●”之误。●,古文“保”字,见说文。“身常安”与“国永保”,两文相对。
上医医国,其次下医医疾〔一〕。夫人治国,固治身之象〔二〕。疾者身之病,乱者国之病也。身之病待医而愈,国之乱待贤而治。〔三〕治身有黄帝之术〔四〕,治世有孔子之经〔五〕。然病不愈而乱不治者,非〔六〕针石之法误〔七〕,而五经之言诬也,乃因〔八〕之者非其人。苟非其人〔九〕,则规不圆而矩不方,绳不直而准不平〔一0〕,钻燧不得火〔一一〕,鼓石不下金〔一二〕,驱马不可以追速,进舟不可以涉水也〔一三〕。凡此八者,天之张道〔一四〕,有形见物,苟非其人,犹尚无功,则又况乎怀道术以抚民氓,乘六龙以御天心者哉〔一五〕?
〔一〕“下医”二字衍。晋语:‘医和曰:“上医医国,其次疾人。”’○铎按:晋语“人”字衍,“医”字蒙上省。此文“医”字不省。
〔二〕吕氏春秋审分览云:“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后汉书崔骃后实传政论云:“为国之法,有似理身。” 〔三〕韩诗外传三:“传曰:太平之时,无喑、聋、跛、眇、尪蹇、侏儒、短折,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道无襁负之遗育,然各以其序终者,贤医之用也。故安止平正。除疾之道无他焉,用贤而已矣。” 〔四〕汉书艺文志:“医经:黄帝内经十八卷,外经三十七卷。”
〔五〕白虎通五经篇云:“孔子定五经,以行其道。”
〔六〕“非”旧作“唯”。
〔七〕“针石”治要作“灸针”。素问血气形志篇云:“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八正神明论:“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
〔八〕“因”疑“用”。 〔九〕易系辞下传云:“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一0〕吕氏春秋分职篇云:“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
〔一一〕说文云:“●,阳●也。”论语云:“钻燧改火。”“燧”与“●”同。○铎按:礼记内则郑注所谓“木燧”是也。
〔一二〕论衡量知篇云:“铜锡未采,在众石之间。工师凿掘,炉橐铸铄乃成器。未更铸橐,名曰积石。积石与彼路畔之瓦、山间之砾一实也。”昭廿九年左传云:“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杜注:“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疏云:“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 〔一三〕“驱马”、“进舟”旧作“金马”、“土舟”,据治要改。钻、鼓,驱、进同类。○铎按:驱马、进舟并行之疾者,不得其人而用之,则不可追速涉水,作金马、土舟,则非其指。治要是也。
〔一四〕“张”谓“张著”。汉书王莽传云:“事势张见。”○铎按:张、章同音,而义亦近,周语:“其饰弥章”,韦注:“章,著也。”
〔一五〕易干彖曰:“时乘六龙以御天。”
夫治世不得真贤,譬犹治疾不得真药也〔一〕。治疾当得〔二〕真人参〔三〕,反得支罗服〔四〕;当得麦门冬,反得烝穬麦〔五〕。己而不识真〔六〕,合而服之〔七〕,病以侵剧〔八〕,不自知为人所欺也。乃反谓方不诚而药皆无益于疗病〔九〕,因弃后药而弗敢饮〔一0〕,而便〔一一〕求巫觋者,虽死可也〔一二〕。人君求贤,下应以鄙,与直不以枉。己不引真,受猥官之〔一三〕,国以侵乱,不自知为下所欺也。乃反谓经不信而贤皆无益于救乱,因废真贤不复求进〔一四〕,更任俗吏〔一五〕,虽灭亡可也〔一六〕。三代以下,皆以支罗服、烝穬麦合药,病日痁而遂死也〔一七〕。
〔一〕“真药”旧作“良医”,据治要、意林改。御览数引并同。○铎按:“治世”御览数引作“理世”,避唐讳改。
〔二〕“得”字旧脱,据何本补。○铎按:御览七三九、九九一引并有“得”字。
〔三〕说文云:“
,人
,药艸,出上党。”“参”为“
”之借。
〔四〕意林及御览七百卅九、九百九十一“罗服”字皆从艹作,无“支”字。御览九百八十引正论云:“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萝菔根。”“支萝菔”即“萝菔根”也。
〔五〕“得”字旧脱,据御览七百卅九补。“穬”旧作“横”,按证类本草六引陶隐居云:“根似穬麦,故名麦门冬。”今据改,下同。
〔六〕王先生云:‘“而”字衍。’继培按:“而”字非衍,劝将篇云:“己而不能以称明诏”,是其例。○铎按:汪说是也。而、乃古同声而通用。史记淮阴侯传:“相君之背,贵乃不可言。”汉书蒯通传“乃”作“而”,是其证。说见经传释词。 〔七〕墨子非攻中篇云:“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周礼:“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郑注:“其治合之齐,则存乎神农、子仪之术云。”释文:“合,如字,又音合。”
〔八〕说文云:“侵:渐进也。”汉书哀帝纪赞云:“即位痿痹,末年寝剧。”王莽传云:“太师王舜,自莽篡位后,病痿寝剧死。”颜师古注并云:“寝,渐也。”寝、侵义通。史丹传云:“上疾稍侵”,师古注:“稍侵,言渐笃也。”又云:‘上因纳谓丹曰:“吾病寝加。”’师古注:“寝,渐也。”艺文志论医经云:“拙者失理,以愈为剧。”扬雄传注:‘郑氏云:“剧,甚也。”’
〔九〕旧脱“疗”字,据御览七百卅九补。说文云:“●,治也。或从作疗。”
〔一0〕“而弗敢饮”御览作“弗敢复饮”。
〔一一〕“便”御览作“更”。○铎按:下文“更任俗吏”,则作“更”是。
〔一二〕楚语云:“民之精爽不携贰者,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素问五藏别论云:“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新语资质篇云:“卫人有病将死者,扁鹊至其家,欲为治之。病者之父退而不用,乃使灵巫求福请合,对扁鹊而祝。病者卒死,灵巫不能治也。”
〔一三〕“与真”以下文有脱误。王先生云:“大意言人君求贤与直,下应以鄙与枉,己不识真,猥受官之耳。傎倒脱误,遂不可读。”继培按:此即汉书董仲舒传所云“贤不肖浑殽,未得其真”也。○俞樾云:‘“与”读为“举”,古字通用。周官师氏职:“王举则从”,故书“举”为“与”,是其证也。“与直”即“举直”也。“不”字乃“下”字之误,“以”字上又脱“应”字,当作“与直,下应以枉”,与上句“求贤,下应以鄙”相对成义。’又云:‘“引”字乃“别”字之误。“己不别真,受猥官之”,与上文说治疾曰“己不识真,合而服之”文义一律。“受猥官之”四字亦疑有误,但莫可订正耳。’○铎按:“受”当为“授”,与下文“不量其材而受之官”误同。“偎”即“偎诸侯”,续汉书百官志:“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直者,次车骑将军;赐位朝廷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馀以肺腑及公主子孙奉祠墓于京都者,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刘昭注引胡广制度曰:“是为偎诸侯。”字亦作“隈”,后汉书邓禹传章怀注引汉官仪云:“其次下土小国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者也。”刘攽曰:‘“隈”当作“偎”,事在独断。’贾子制不定篇:“特赖其尚幼伦、猥之数也。”(建本作“伦暖”,潭本作“伦●”,“伦”字不误。卢本作“偷猥”,“猥”字不误)洪颐
读书丛录谓汉官仪有隈诸侯,“猥”与“隈”同。唐仁寿亦云:“伦、猥即谓伦侯及猥诸侯。”孙诒让札移七破例引之,叹其至确,而刘师培贾子新书斠补亦引续汉志以证之。然则此文“受猥官之”,正谓授猥诸侯而官之。下文云:“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未脱桎梏,由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而取侯。”即承此文而申述之,是其明证矣。 〔一四〕吕氏春秋疑似篇云:“惑于似士者,而失于真士。”
〔一五〕以上文例之,当作“而更任俗吏者”。汉书贾谊传云:“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
〔一六〕管子八观篇云:“离本国,徙都邑,亡也。有者异姓,灭也。”
〔一七〕小尔雅广名云:“疾甚谓之阽。”“痁”与“阽”同。
书曰:“人之有能,使循其行,国乃其昌〔一〕。”是故先王为官择人〔二〕,必得其材〔三〕,功加于民〔四〕德称其位〔五〕,人谋鬼谋,百姓与能〔六〕,务顺以动天地如此〔七〕。三代开国建侯〔八〕,所以传嗣百世〔九〕,历载千数者也〔一0〕。
〔一〕书洪范。今书作“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史记宋世家“邦”亦作“国”,避高祖讳也。“循”当作“修”。修、羞声相涉而误。艺文类聚六十二引后汉李尤云台铭云:“人修其行,而国其昌。”其证也。○铎按:桂馥札朴七亦云:‘潜夫论引书“使羞其行”,“羞”作“循”。案此无义可寻,盖“羞”以声误为“修”,又因修、循形近误为“循”耳。’又按羞、修古字通,仪礼乡饮酒礼:“乃羞无算爵”,礼记乡饮酒义作“修爵无数”,是其例。 〔二〕书吕刑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铎按:本政篇引此经而说之云:“安其人者,必先审择其人。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
〔三〕淮南子泰族训云:“英俊豪杰,各以小大之材处其位,得其宜。”
〔四〕“民”旧作“人”,据治要改。
〔五〕荀子富国篇云:“德必称位。” 〔六〕易系辞下传。
〔七〕系辞上传云:“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
〔八〕“三代”忠贵篇作“五代”。本传注云:“谓唐、虞、夏、商、周也。”易屯初九:“利建侯。”师上六:“开国承家。”
〔九〕治要“传”上有“能”字。○铎按:当据补。
〔一0〕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云:“尚书有唐、虞之侯伯,历三代千有馀载,自全,以蕃卫天子。”
自春秋之后,战国之制,将相〔一〕权臣,必以亲家〔二〕。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三〕,未脱桎梏〔四〕,由〔五〕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六〕而取侯〔七〕,多受茅土〔八〕,又不得治民效能以报百姓,虚食重禄,素餐尸位〔九〕,而但事淫侈,坐作骄奢,破败而不及传世者也〔一0〕。
〔一〕“相”字旧脱。
〔二〕荀子非相篇云:“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而起。”“亲”谓父母,“家”谓夫也。汉时则以“亲家”为“亲戚”通称。后汉纪:“明帝永平元年,东海王强薨,诏诸王京师亲家皆诣东海奔丧。”后汉书东海王强传称“亲戚”,是其证也。后汉书马皇后纪:“诸姬主朝请”,列女传作“诸王亲家朝请”。又郭皇后纪云:“后弟况迁大鸿胪,帝数幸其第,会公卿诸侯亲家饮燕。”窦皇后纪云:“年六岁能书,亲家皆奇之。”后汉纪:“章帝建初三年,窦宪兄弟亲幸,自马氏侯及王主亲家莫不畏惮。”续汉书礼仪志载上陵仪有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后汉书应奉传章怀注引汝南记云:“亲家李氏。”○铎按:此“亲家”谓族外亲戚,与古以父母兄弟为亲戚者义别。笺所引后汉纪、后汉书“亲家”,即续汉书礼仪志引独断所谓“凡与帝后有瓜葛者”。至汝南记所载,乃男女姻家父母相呼之称,“亲”读去声,不当引以说此。
〔三〕“妙”读为“眇”。书顾命云:“眇眇予末小子。”魏志陈思王植传上疏求自试云:“终军以妙年使越”,“妙”亦“眇”之借。
〔四〕王先生云:‘易蒙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脱桎梏。”周礼大司寇疏引郑注:“木,在手曰桎,在足曰梏。”又大畜六四:“童牛之告”,李氏集解引虞翻曰:“告谓以木楅其角。”侯果曰:“牿,楅也。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止其抵之威也。”书费誓:“今惟淫舍牿牛马”,正义称郑注以“牿”为“桎梏”之“梏”,施梏于牛马之脚,使不得走佚。详稽经训,并以“桎梏”为拘囚之具,因而凡就拘制者皆谓之“桎梏”,故学校谓之“校”,荷校亦谓之“校”,取义木囚,亦其例也。童蒙情识未定,宜用防闲,故脱桎梏则吝。此云“未脱桎梏”,正言不离童幼耳。未可以关木之罪人,概就塾之童子也。’○铎按:此犹言“未离襁褓”耳。汉书王莽传云:“孝武皇帝裂三万户以封卫青。青子三人,或在襁褓,皆为通侯。”是其事。
〔五〕“由”字误。○铎按:诗王风君子阳阳传:“由,用也。”
〔六〕毛诗车辖序云:“德泽不加于民。”
〔七〕汉书李广传云:“诸妄校尉以下,材能不及中,以军功取侯者数十人。”又云:“广之军吏及士卒,或取封侯。”而“取侯”不辞,疑“侯”上脱“封”字。或云:“取侯”当为“列侯”。○铎按:“侯”上脱“封”字,说近是。 〔八〕独断云:“天子太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以所封之方色,东方受青,南方受赤,他如其方色。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方之色归国以立社,故谓之受茅土。汉兴,以王子封为王者得茅土。其它功臣及乡亭他姓公侯,各以其户数租入为限,不受茅土,亦不立社也。”
〔九〕白虎通京师篇云:“有能然后居其位,德加于人然后食其禄。”汉书朱云传云:“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无以益民,皆尸位素餐。”论衡量知篇云:“文吏空胸,无仁义之学,居位食禄,终无以效,所谓尸位素餐者也。素者,空也。空虚无德,食人之禄,故曰素餐。无道艺之业,不晓政治,默坐朝廷,不能言事,与尸无异,故曰尸位。”
〔一0〕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诸侯恣行,淫侈不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云:“诸侯或骄奢
,邪臣计谋为淫乱,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破败”上疑脱“此以”二字。
子产有言:“未能操刀而使之割,其伤实多〔一〕。”是故世主〔二〕之于贵戚也,爱其嬖媚之美,不量其材而授之官〔三〕,不使立功自托于民,而苟务高其爵位,崇其赏赐〔四〕,令结怨于下民,〔五〕县罪于恶〔六〕,积过既成,岂有不颠陨者哉〔七〕?此所谓“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哉〔八〕! 〔一〕襄卅一年左传。
〔二〕“世”旧作“也”,何本作“人”,并误。
〔三〕“授”旧作“受”。汉书董仲舒传云:“量材而授官。”
〔四〕齐语云:“劝之以赏赐。”赵策:‘左师触詟见太后曰:“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国,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此文本之。
〔五〕汉书李寻传云:“为主结怨于民。” 〔六〕韩非子亡征篇云:“悬罪而弗诛。”庄子寓言篇云:“无所县其罪”,郭注:“县,系也。”汉书陈汤传云:“宜以时解县通籍”,孟康曰:“县,罪未竟也,如言县罚也。”按“县罪于”以下当有二字,与“下民”对。此文大意与忠贵篇末段相同,彼云“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此“恶”字盖即“天心”之误。志氏姓篇:“于诸侯无恶”,晋语作“诸侯无二心”,亦一证。○俞樾云:‘ “县罪于”下脱二字,当与上“结怨于下民”相对成文。“恶”下脱“既”字。“恶既积”,“过既成”,亦相对成文。’
〔七〕后汉书冯衍传:“社稷颠陨。”按“陨”亦作“殒”,隗嚣传云:“妻子颠殒。”邓析子转辞篇云:“终颠殒乎混冥之中。”
〔八〕襄卅一年左传。
先主之制,官民必论其材,论定而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一〕。人君也此君不察〔二〕,而苟以亲戚色官之人典官者〔三〕,譬犹以爱子易御仆〔四〕,以明珠易瓦砾〔五〕,虽有可爱好之情,然而其覆大车而杀病人也必矣〔六〕。书称“天工人其代之”〔七〕,传曰:“夫成天地之功者,未尝不蕃昌也〔八〕。”由此观之,世主欲无功之人而强富之〔九〕,则是与天斗也。使无德况之人〔一0〕与皇天斗,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一一〕。
〔一〕礼记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铎按:后汉书左周黄传论云:“辩论其才,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禄之。”与此皆述意。 〔二〕文有脱误。贤难篇云:“时君俗主不此察也。”此盖同于彼。或当云“人君世主不察”。○铎按:此疑当作“今之君也不此察”。“今之君”对上“先主”言。“今”误为“人”,又脱“之”字,下“君”字涉上而衍,“不”字又倒在“此”字下,遂不可读。
〔三〕“色”旧作“邑”。按墨子尚贤中篇云:“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其心,不察其知而与其爱。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若处官者,爵高而禄厚,故爱其色而使之焉。”“色官”本于彼。○铎按:此“亲戚”谓子弟。吕氏春秋去私篇:“内举不避子”,新序杂事一作“内举不回亲戚”,是其证。“色官”谓以面目姣好为官者。典官,主官事也。
〔四〕诗出车毛传:“仆夫,御夫也。”正月郑笺:“仆,将车者也。”
〔五〕吕氏春秋乐成篇云:“民聚瓦砾。”淮南子精神训云:“视珍宝珠玉,犹石砾也。”○铎按:此明珠乃以合药者,易之以瓦砾则病不治,故曰“杀病人”。古以珠玉治疾,汉书王莽传:“美玉可以灭瘢。”即其证。
〔六〕○铎按:古“大车”有二义:一为大夫之车,诗王风大车传:“大车,大夫之车”是也;一为牛车,晋语五:“遇大车当道而覆”,韦注:“大车,牛车也”是也。此取前义。
〔七〕皋陶谟。
〔八〕“功”旧作“力”。按郑语:‘史伯曰:“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本书忠贵篇亦云:“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闵元年左传云:“其必蕃昌。”○铎按:此所引乃尚书大传逸文。汪引郑语,盖以传为春秋外传,疏矣。
〔九〕○铎按:“强”字当在“欲”下。
〔一0〕尔雅释诂云:“贶,赐也。”“况”与“贶”同。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诏曰:“遭天地况施”,应劭曰:“况,赐也。”管子四时篇云:“求有德赐布施于民者而赏之。”“德况”犹言“德赐”。
〔一一〕按汉书鲍宣传,宣上书言:“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奈何独私养外亲与幸臣董贤,多赏赐以大万数?非天意也。”又言:“汝昌侯傅商亡功而封。官爵乃天下之官爵,取非其官,官非其人,而望天悦民服,岂不难哉?”又言:“董贤但以令色谀言自进。赏赐亡度,竭尽府藏,岂天意与民意?天不可久负,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宜为谢过天地,解仇海内”云云,此篇大旨与彼同。
本政〔一〕第九
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二〕。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三〕,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君以恤民为本〔四〕,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以选为本〔五〕,选举实则忠贤进,选虚伪则邪党贡。选以法令为本,法令正则选举实,法令诈则选虚伪。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故君臣法令善则民安乐,民安乐则天心慰〔六〕,天心慰则阴阳和,阴阳和则五谷丰,五谷丰而民眉寿〔七〕,民眉寿则兴于义,兴于义而无奸行,无奸行则世平,而国家宁、社稷安,而君尊荣矣〔八〕。是故天心阴阳、君臣、民氓、善恶相辅至而代相征也〔九〕。
〔一〕○铎按:淮南子原道训高注:“原,本也。”汉书薛宣传:“原心定罪”,师古注:“原谓寻其本也。”寻原为“原”,故探本亦谓之“本”。此篇论政之本,题曰本政,犹吕氏春秋究生之本,而命其篇为本生也。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魏相传云:“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贤圣,未有不繇者也。”又云:“愿陛下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元帝纪初元三年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成帝纪阳朔二年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
〔三〕汉书鲍宣传云:“天人同心,人心悦,则天意解矣。”
〔四〕“恤民”二字疑误,按文义当云“得臣”,方与下合。
〔五〕“以选”上脱二字。
〔六〕“慰”旧作“●”,据程本改,下同。按●,俗总字,见广韵一董。
〔七〕诗七月毛传云:“眉寿,豪眉也。”○铎按:“而”犹“则”也,互文耳。下“而无奸行”同。
〔八〕汉书魏相传云:“君动静以道,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三者得叙,则灾害不生,五谷熟,丝麻遂,草木茂,鸟兽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馀。若是则君尊民说,上下亡怨,政教不违,礼让可兴。”按相所云,大旨本于董仲舒。张汤后安世传:‘相上封事云:“朝廷尊荣,天下乡风。”’
〔九〕○铎按:说文:“代,更也。征,召也。”阳、氓、征,唐、登合韵。司马相如封禅文煌与升、烝、乘协,是其例。
夫天者国之基也〔一〕,君者民之统也,臣者治之材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二〕。是故将致太平者,必先调阴阳;调阴阳者,必先顺天心;顺天心者,必先安其人;安其人者〔三〕,必先审择其人。是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四〕。圣人知之,故以为黜陟之首。书曰:“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五〕?”此先王致太平而发颂声也〔六〕。
〔一〕“天”当作“民”。述赦篇云:“贞良善民,惟国之基。”救边篇云:“国以民为基。”皆其证也。汉书谷永传云:“王者以民为基。” 〔二〕汉书梅福传云:‘士者国之重器,得士则重,失士则轻。故爵禄束帛者,天下之砥石,高祖所以厉世摩钝也。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颜师古注:“论语载孔子之言也。工以喻国政,利器喻贤才。”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夫贤者国家之器用也。所任贤则趋舍省而功施普,器用利则用力少而就效众。故工人之用钝器也,劳筋苦骨,终日矻矻。及至巧冶铸干将之朴,清水焠其锋,越砥敛其咢,水断蛟龙,陆剸犀革,忽若彗泛画涂。如此则使离娄督绳,公输削墨,虽崇台五增,延袤百丈而不溷者,工用相得也。”此文大旨本于彼。治要载桓谭新论亦云:“材能德行者,治国之器也。”
〔三〕二“人”字当作“民”。○铎按:此盖后人避唐讳改。 〔四〕汉书京房传云:“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必然之道也。”
〔五〕吕刑。○铎按:原文引见思贤篇“先王为官择人”注。
〔六〕郑氏诗谱云:“周颂者,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欲以成太平,致雅、颂。”论衡须颂篇云:“天下太平颂声作。”
否泰消息,阴阳不并〔一〕,观其所聚,而兴衰之端可见也〔二〕。稷、、皋陶聚而致雍熙〔三〕,皇父、蹶、踽聚而致灾异〔四〕。夫善恶之象,千里合符,百世累迹,性相近而习相远〔五〕。是故贤愚在心,不在贵贱;信欺在性,不在亲疏。二世所以共亡天下者,丞相、御史也〔六〕。高祖所以共取天下者,缯肆、狗屠也;骊山之徒,巨野之盗,皆为名将〔七〕。由此观之,苟得其人,不患贫贱;苟得其材,不嫌名迹〔八〕。
〔一〕刘向封事云:“谗邪进则众贤退,群枉盛则正士消,故易有否、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君子道消,则政日乱,故为否。否者,闭而乱也。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小人道消,则政日治,故为泰。泰者,通而治也。”
〔二〕易萃彖曰:“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三〕“”即“契”字。后汉书方术传第五伦令班固为文荐谢夷吾曰:“臣闻尧登稷、契,政隆太平;舜用皋陶,政致雍熙。”○铎按:程本“”作“禹”,讹。“稷”亦见三式篇。
〔四〕诗十月之交。“踽”今诗作“楀”。○铎按:蹶、楀皆周幽王臣。“楀”集韵引诗作“
”,汉书古今人表作“萭”。此作“踽”,盖与“蹶”字相连而误为足旁。
〔五〕论语。
〔六〕见史记秦始皇纪。○铎按:“以”犹“与”也,下句同。
〔七〕灌婴、樊哙、黥布、彭越也。并见史记。
〔八〕汉书游侠传序云:“众庶乐其名迹,觊而慕之。”
远迹汉元以来〔一〕,骄贵之臣,每受罪诛〔二〕,党与在位,〔三〕并伏辜者〔四〕,常十二三。由此观之,贵宠之臣,未尝不播授私人进奸党也〔五〕。是故王莽与汉公卿牧守夺汉,光武与汉之遗民弃士共诛。如贵人必贤而忠〔六〕,贱人必愚而欺,则何以若是?
〔一〕汉书贾谊传云:“窃迹前事”,颜师古注:“寻前事之踪迹。”“迹”与“迹”同。汉元,谓汉元年。汉书平帝纪元始五年诏曰:“汉元至今。”律历志云:“黄帝调律历,汉元以来用之。”
〔二〕汉书王嘉传云:“往者,宠臣邓通、韩嫣骄贵失度,逸豫无厌,小人不胜情欲,卒陷罪辜。” 〔三〕管子八观篇云:“请谒得于上,则党与成于下。”
〔四〕诗雨无正云:“既伏其辜。” 〔五〕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诫篇云:“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
,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
〔六〕吕氏春秋重己篇云:“人主、贵人”,高诱注:“贵人,谓公卿大夫也。”
自成帝以降,至于莽,公卿列侯,下讫令尉〔一〕,大小之官,且十万人,皆自汉所谓贤明忠正贵宠之臣也。莽之篡位,惟安众侯刘崇、东郡太守翟义思事君之礼,义勇奋发〔二〕,欲诛莽。功虽不成,志节可纪〔三〕。夫以十万之计,其能奉报恩〔四〕,二人而已。由此观之,衰世群臣诚少贤也,其官益大者罪益重,位益高者罪益深尔〔五〕。故曰:治世之德,衰世之恶,常与爵位自相副也。
〔一〕续汉书百官志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二〕汉书陈汤传云:“策虑愊亿,义勇奋发。” 〔三〕汉书元后传云:“莽为摄皇帝,改元称制,宗室安众侯刘崇及东郡太守翟义等恶之,更举兵欲诛莽。”义见翟方进传。○铎按:刘崇与相张绍谋诛莽,语在莽传。
〔四〕“奉”下脱一字。按救边篇云:“凡民之所以奉事上者,怀义恩也。”此当云“奉上报恩”。○铎按:邵本臆补“国”字。
〔五〕盐铁论褒贤篇云:“其位弥高而罪弥重,禄滋厚而罪滋多。”
孔子曰:“国有道,贫且贱焉,耻也;国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一〕。”诗伤“皎皎白驹,在彼空谷”〔二〕,“巧言如流,俾躬处休〔三〕。”盖言衰世之士,志弥洁者身弥贱,佞弥巧者官弥尊也。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四〕,同明相见,同听相闻,惟圣知圣,惟贤知贤〔五〕。
〔一〕论语“国”俱作“邦”,此避高祖讳。列女传柳下惠妻传亦作“国”。
〔二〕白驹。
〔三〕雨无正。 〔四〕易系辞上传。
〔五〕分、闻、贤韵。韩诗外传五云:“同明相见,同音相闻,同志相从,非贤者莫能用贤。”汉书元后传:‘成帝谓王章曰:“惟贤知贤,君试为朕求可以自辅者。”’魏志杜袭传:‘袭曰:“夫惟贤知贤,惟圣知圣。”’盖本此。
今当涂之人〔一〕,既不能昭练贤鄙〔二〕,然又却于贵人之风指〔三〕,胁以权势之属托〔四〕,请谒阗门〔五〕,礼贽辐辏〔六〕,迫于目前之急,则且先之〔七〕。此正士之所独蔽,而群邪之所党进也。 〔一〕○铎按:“当涂”注见明暗篇。
〔二〕○铎按:文选月赋注引埤苍:“练,择也。”尔雅释诂:“柬,择也。”“练”即“柬”之借。
〔三〕“却”当为“劫”,“劫”与下“胁”字同义。礼记儒行云:“劫之以众”,郑注:“劫,劫胁也。”“劫”亦作“
”。劫、
、却字形相近,庄子田子方篇:“盗人不得
”,释文:‘元嘉本作“却”。’误正类此。“风指”有二义。汉书何武传云:“大司空甄丰承莽风指”,颜师古注:“风,谓风采也。指,意也。”王莽传云:“莽色厉而言之,欲有所为,微见风采,党与承其指意而显奏之。”风,读如字。孔光传云:“莽所欲搏击,辄为草,以太后指风光,令上之。”严助传云:“乃令严助谕意,风指于南越。”颜氏并读“风”为“讽”。后汉书宦者传云:“蔡伦受窦后风旨,诬陷安帝祖母宋贵人。”章帝子清河孝王传云:“使小黄门蔡伦考实之,皆承讽旨,傅致其事。”西羌传云:“王莽辅政,欲耀威德,以怀远为名,乃令译讽旨诸羌,使共献西海之地。”皆用“讽”本字,此“风旨”当读如字。
〔四〕汉书邹阳传云:“胁于位势之贵。”盖宽饶传云:“上无许、史之属,下无金、张之托”,颜师古注:“许氏、史氏有外属之恩,金氏、张氏自托在于近狎也。属,读如本字。”按属、托同义,颜说非也。尹翁归传云:“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佞幸淳于长传云:“凤且终,以长属托太后及帝。”外戚传:‘孝武李夫人病笃。上曰:“夫人病甚,殆将不起,一见我,属托王及兄弟。”’后汉书窦融传云:“年老,子孙纵诞多不法,遂交通轻薄,属托郡县,干乱政事。”马援后严传云:“典郡四年,坐与宗正刘轶、少府丁鸿等更相属托,征拜太中大夫。”翟酺传云:“权贵共诬酺及尚书令高堂芝等交通属托。”杨震传云:“外交属托,扰乱天下。”又云:“属托州郡,倾动大臣。”白虎通三纲六纪篇论朋友云:“生不属,死不托。”分合言之,其义一也。
〔五〕韩非子八奸篇云:“有左右之交者,请谒以为重。”汉书申屠嘉传云:“门不受私谒。”史记汲郑列传赞云:“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汉书作“填”,颜师古注云:“填,满也。”○铎按:朱骏声云:‘“阗”字本训当与“填”略同。’
〔六〕说文云:“毂,辐所凑也。”凑、辏古今字。后汉书郎𫖮传云:“今选举皆归三司,非有周、召之才,而当则哲之重,每有选用,辄参之掾属,公府门巷,宾客填集,送去迎来,财货无已。其当选者,竞相荐谒,各遣子弟,充塞道路。开长奸门,兴致浮伪,非所谓率由旧章也。”○铎按:明暗篇:“天下辐凑。”辏,俗改旁字。
〔七〕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郑注:“且先,言未遑馀事。”
周公之为宰辅也,以谦下士,故能得真贤〔一〕。祁奚之为大夫也,举仇荐子,故能得正人〔二〕。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宠以骄士〔三〕,借亢龙之势以陵贤〔四〕,而欲使志义之士,匍匐曲躬以事己,毁颜谄谀以求亲,然后乃保持之〔五〕,则贞士采薇冻馁,伏死岩穴之中而已尔,岂有肯践其阙而交其人者哉〔六〕?
〔一〕盐铁论刺复篇云:“昔周公之相也,谦卑而不邻,以劳天下之士,是以俊乂满朝,贤智充门。”事详说苑敬慎篇及尊贤篇。○铎按:亦见荀子尧问篇、尚书大传、韩诗外传三。
〔二〕襄三年左传。○铎按:亦见晋语七、吕氏春秋去私篇、新序杂事一。
〔三〕韩非子诡使篇云:“女妹私义之门,不待次而宦。”
〔四〕后汉书云:‘阴兴,光烈皇后母弟也。帝欲封之,兴固让。贵人问其故。兴曰:“贵人不读书记耶?亢龙有悔。夫外戚家苦不知谦退,嫁女欲配侯王,取妇眄睨公主,愚心实不安也。”’○铎按:依笺例当云“后汉书阴识后兴传。”
〔五〕汉书元后传:‘王凤云:“御史大夫音谨敕,臣敢以死保之。”’楚元王后向传:“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终不迁。”颜师古注:“持,谓扶持佐助也。”荀子解蔽篇云:“鲍叔、宁戚、隰朋仁智且不蔽,故能持管仲,而名利福禄与管仲齐。召公、吕望仁知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禄与周公齐。”杨倞注:“持,扶翼也。”晋书山涛传云:“时人欲危裴秀,涛正色保持之。”石鉴传云:“时大司马汝南王亮为太傅杨骏所疑,有告亮欲举兵讨骏,鉴以为不然,保持之。”
〔六〕汉书邹阳传云:“今欲使天下寥廓之士,笼于威重之权,胁于位势之贵,回面污行,以事谄谀之人,而求亲近于左右,则士有伏死堀穴岩薮之中耳,安有尽忠信而趋阙下者哉?”
潜叹〔一〕第十
凡有国之君〔二〕,未尝不欲治也,而治不世见者,所任不贤故也〔三〕。世未尝无贤也,而贤不得用者,群臣妒也〔四〕。主有索贤之心,而无得贤之术,臣有进贤之名,而无进贤之实,此以人君孤危于上〔五〕,而道独抑于下也〔六〕。
〔一〕○铎按:此篇伤惑君之信谗断正,痛骄臣之进党噬贤,与明暗、思贤二篇大旨弥近。至谓“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则与韩非论“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两存”者意同。彼以孤愤为书,此以潜叹标旨,虽时移世易,要有相承者焉。
〔二〕“君”下旧有“者”字,据治要删。
〔三〕汉书京房传云:“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铎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与“故”同,脱“贤”字。
〔四〕楚策:‘苏子曰:“人臣莫难于无妒而进贤为主。”’
〔五〕秦策:‘范睢曰:“小者身以孤危。”’○铎按:“此以”即“是以”。治要作“此所以”,盖据误本。
〔六〕“道”下脱一字。“独”旧作“犹”,据治要改。
夫国君之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法行则轨乱绝〔一〕。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术用则公法夺〔二〕。列士之〔三〕所以建节者义也,正节立则丑类代〔四〕。此奸臣乱吏无法之徒〔五〕,所为〔六〕日夜杜塞贤君义士之闲〔七〕,咸〔八〕使不相得者也〔九〕。 〔一〕“轨”治要作“宄”,按本书皆作“宄”。
〔二〕管子任法篇云:“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韩非子诡使篇:“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三〕“之”字旧脱,据治要补。
〔四〕孙侍御云:‘“代”疑“殆”。’王侍郎云:‘“代”当作“伐”,与绝、夺为韵。’继培按: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夫以不肖代贤,是为夺也。以贤代不肖,是为伐也。”’○铎按:孙说非。 〔五〕“无法”治要作“思私”。按韩非子定法篇云:“臣无法则乱于下。”人主篇云:“大臣太贵,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
〔六〕“为”旧作“谓”,据治要改。 〔七〕“塞”治要作“隔”。管子明法解云:“人臣之力,能鬲君臣之闲,而使美恶之情不扬闻。”按后汉书申屠刚传云:“外戚杜隔,恩不得通。”又云:“亲疏相错,杜塞闲隙。”塞、隔义同。
〔八〕“咸”治要作“亟”。
〔九〕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夫贤者之为人臣,不损君以奉佞,不阿众以取容〔一〕,不堕〔
二〕公以听私,不挠法以吐刚〔三〕,其明能照奸,而义不比党〔四〕。是以范武归晋而国奸逃〔五〕,华元反朝而鱼氏亡〔六〕。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七〕。而〔八〕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参听民氓,断之聪明,反徒信乱臣之说,独用污吏之言〔九〕,此所谓与仇选使〔一0〕,令囚择吏者也。
〔一〕吕氏春秋似顺览云:“夫顺令以取容者众能之”,高诱注:“容,悦也。”汉书朱建传云:“义不取容。”
〔二〕“堕”旧作“惰”,据治要改。○铎按: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堕怠者,时之所以后也。”以“堕”为“惰”,犹此以“惰”为“堕”,似不必改。
〔三〕诗烝民云:“刚亦不吐。”“挠法”见务本篇注。○铎按:“吐刚”喻畏强暴。诗大雅烝民:“柔则茹之,刚则吐之。”
〔四〕礼记儒行云:“谗谄之民,有比党而危之者。”
〔五〕宣十六年左传。○铎按:晋语五:“范武子退自朝”,韦注:“武子,晋正卿士会。”
〔六〕成十五年左传。○铎按:说文:“亡,逃也。”楚语:“子牟有罪而亡”,韦注:“亡,奔也。”鱼氏亡,谓鱼石、鱼府等奔楚。
〔七〕韩非子孤愤篇云:“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淮南子诠言训云:“邪与正相伤,欲与性相害,不可两立,一置一废。”
〔八〕“立”下旧有“之”字,“而”作“夫”,据治要删、改。
〔九〕孟子云:“暴君污吏。”○铎按:韩非子八说篇:“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欺。”
〔一0〕“选”旧作“迁”,据治要改。 书云:“谋及乃心,谋及庶人〔一〕。”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二〕。”故圣人之施舍也〔三〕,不必任众,亦不必专己〔四〕,必察彼己之为〔五〕,而度之以义〔六〕,或舍人取己〔七〕,故举无遗失而政〔八〕无废灭也〔九〕。或君则不然〔一0〕,己有所爱,则因以断正,不稽于众,不谋于心,苟眩于爱,惟言是从,此政之所以败乱,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
〔一〕洪范。 〔二〕论语。○铎按:今本论语卫灵公篇作“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王肃注:“或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俞樾群经平议云:‘阿党比周,解“众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群,解“众恶必察”之意。是王肃所据本,“众好”句在“众恶”句前。潜夫论引同。盖汉时旧本如此,今传写误倒耳。风俗通正失篇引孔子曰:“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察之。”虽文字小异,亦“善”在“恶”前,可据正。’
〔三〕周语:‘王孙说曰:“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也。”’韦昭注:“施,予也;舍,不予。”○经义述闻十八王引之曰:‘施舍,谓赐予穷困之人。韦注:“施,予也;舍,不予也。”盖古训之失传久矣。’○铎按:此文“施舍”承上“众好”、“众恶”言之,则是对举,非一义也。
〔四〕汉书叙传:‘班彪云:“主有专己之威。”’后汉书陈元传云:“博询可否,示不专己。”
〔五〕“为”治要作“谓”。 〔六〕周语:‘王孙说曰:“主德义而已。”’
〔七〕孟子云:“舍己从人。”此反言之。中论慎所从篇云:‘夫人之所常称曰:“明君舍己而从人,故其国治以安;暗君违人而专己,故其国乱以危。”乃一隅之偏说也,非大道之至论也。凡安危之势,治乱之分,在乎知所从,不在乎必从人也。’意与此同。
〔八〕“政”治要作“功”。
〔九〕见明暗篇。
〔一0〕“或”与“惑”同。荀子臣道篇云:“暗主惑君。”吕氏春秋知化篇云:“人主之惑者则不然。”○铎按:治要正作“惑”。 昔纣好色,九侯闻之,乃献厥女。纣则大喜〔一〕,以为天下之丽莫若此也,以问妲己。妲己惧进御而夺己爱也,乃伪俯而泣曰:“君王年即耆邪〔二〕?明既衰邪?何貌恶之若此而覆谓之好也?”纣于是渝而以为恶〔三〕。妲己恐天下之愈进美女者〔四〕,因白“九侯之不道也,乃欲以此惑君王也。王而弗诛,何以革后?”纣则大怒,遂脯厥女而烹九侯〔五〕。自此之后,天下之有美女者,乃皆重室昼闭〔六〕,惟恐纣之闻也。赵高专秦,将杀二世,乃先示权于众,献鹿于君,以为骏马。二世占之曰:“鹿〔七〕。”高曰:“马也。”二世收目独视〔八〕,曰:“丞相误邪!此鹿也。”高终对以马。问于朝臣,朝臣或助二世而非高。高因白二世:“此皆阿主惑上,不忠莫大。”乃尽杀之。自此之后,莫敢正谏〔九〕,而高遂杀二世于望夷,竟以亡〔一0〕。
〔一〕“则”何本作“乃”。按“则”字是,与下“纣则大怒”相应。○铎按:“乃”犹“则”也,互文耳。庄二十八年左传:“则可以威民而惧戎。”晋语“则”作“乃”,礼记月令:“豺乃祭兽戮禽。”吕氏春秋季秋纪“乃”作“则”,是二字通用之证。详经传释词卷六、卷八。
〔二〕“即耆”御览四百九十四作“既老”。按:当作“既耆”,曾子疾病篇云:“年既耆艾。”○铎按:耆、衰韵,作“老”则失其韵矣。即,就也,近也。上言“即”,下言“既”,此正古人修辞之精,似不必改。 〔三〕诗羔裘毛传:“渝,变也。”○铎按:已见贤难篇“灌巨豕而垩涂渝”注。
〔四〕○铎按:“者”犹“也”,说见经传释词卷九。
〔五〕淮南子俶真训云:“醢鬼侯之女。”吕氏春秋行论篇高诱注:“梅伯说鬼侯之女美,令纣取之。纣听妲己之谮曰以为不好,故醢梅伯,脯鬼侯。”过理篇注同。鬼侯即九侯也。史记鲁仲连传云:“九侯有子而好,献之于纣。纣以为恶,醢九侯。”殷本纪又云:“九侯女不
淫,纣怒,杀之。”○铎按:赵策三亦作鬼侯。又吕氏春秋行论篇注“曰”字衍,当据过理篇注删。 〔六〕礼记月令云:“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郑注:“重闭,外内闭也。”淮南子主术训云:“闺门重袭。”
〔七〕方言云:“凡相窃视,南楚或谓之占。”按说文云:“觇,窥视。”引春秋传:“公使觇之。”“占”即“觇”之省。○铎按:说文:“占,视兆问也。”是“占”字本有视义。广雅释诂一:“占,视也。”王念孙疏证云:‘“占”犹“瞻”也。’
〔八〕王侍郎云:‘“收目”当作“抆目”,“抆”即说文“●”字。’王先生曰:‘“独”疑“属”。’○铎按:尔雅释诂:“收,聚也。”“收目”盖谓聚集目力而视之耳。“独”当作“属”,读为“注”,晋语五:“则恐国人之属耳目于我也”,韦:‘“属”犹“注”也。’二字声近而义同。
〔九〕说苑正谏篇云:“谏有五:一曰正谏。”○铎按:说文:“证,谏也。”“正”与“证”同。吕氏春秋不苟篇:“主有失败,皆交争证谏。”外传九作“正谏”,是“正”即“证”也。
〔一0〕见史记秦始皇纪。新语辨惑篇载此事,以为“赵高驾鹿”。 夫好之与恶效于目〔一〕,而鹿之与马者〔二〕著于形者也〔三〕,已又定矣。还至谗如〔四〕臣妾之饰伪言而作辞也〔五〕,则君王失己心,而人物丧我体矣。况乎逢幽隐囚人〔六〕,而待校其信,〔七〕不若察妖女之留意也;其辨贤不肖也,不〔八〕若辨鹿马之审固也〔九〕。此二物者,皆得进见于朝堂,暴质于心臣矣〔一0〕。及欢爱、苟媚、佞说、巧辨之惑君也,犹炫耀君目〔一一〕,变夺君心,便以好为〔一二〕丑,以鹿为马,而况于郊野之贤、阙外之士,未尝得见者乎〔一三〕﹖
〔一〕“效”旧作“放”。按礼记曲礼:“效马效羊”,郑注云:‘“效”犹“呈见”。’○铎按:方言十二:“效,明也。”与“著”互文见义。
〔二〕“者”字疑衍。○铎按:即“著”之驳文。
〔三〕新语云:“马鹿之异形,众人所知也。”
〔四〕“如”疑当作“妒”,属上读。
〔五〕易遁九三:“畜臣妾,吉。”汉书董仲舒传云:“百官皆饰空言虚辞。”韩非子诡使篇云:“造言作辞。”○俞樾云:‘作“妒”是也,属上读非也。“还”乃“沓”字之误。方言、广雅并曰:“沓,及也。”“沓至”犹云“及至”。盖承上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本属易辨,己又先有定见,及至谗妒之臣妾饰言,则又为之夺也。自“沓至”至“辞也”十四字作一句读,不当于“妒”字绝句。’○铎按:俞订“还”字,读十四字为句是也。谗妒臣妾,疑当作“谗妾妒臣”,指妲己与赵高二人,犹“好恶效于目”、“鹿马著于形”亦分承上文言之也。赵策三:“彼又将使其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荀子大略篇:“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是“谗妾”、“妒臣”皆古人常语。已又定矣,“又”与“有”同,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皆已有定也。俞氏以“已”为“人己”之“己”,失之。
〔六〕幽、囚同义。荀子王霸篇云:“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幽,囚也。”吕氏春秋骄恣篇云:“厉公游于匠丽氏,栾书、中行偃劫而幽之。”高诱注:“幽,囚也。”秦策:‘姚贾曰:“管仲,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史记管晏列传:‘管仲曰:“吾幽囚受辱。”“幽隐囚人”亦犹言“幽囚”矣。○铎按:幽、隐亦同义。说文:“幽,隐也。”幽、囚叠韵,幽、隐双声。幽隐囚人,亦如桓六年左传“嘉栗旨酒”,本书班禄篇“奢夸廓人”,皆叠三同义词为定语耳。
〔七〕齐语韦昭注:“校,考合也。”○铎按:此“核”字之借。说文:“核,实也。”
〔八〕“不”旧作“必”。
〔九〕礼记射义云:“持弓矢审固。”
〔一0〕“心臣”未详,程本作“廷臣”。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朝堂”注详救边篇。王先生云:‘“心臣”当是“心目”,以下文“君目”、“君心”定之。’
〔一一〕楚辞离骚云:“世幽昧以眩●兮”,王逸注:“眩●,惑乱貌。”淮南子泛论训云:“嫌疑肖像者,众人之所炫耀。”炫耀、眩●、炫耀并同。
〔一二〕“为”字旧脱。
〔一三〕史记魏世家:‘李克曰:“臣在阙门之外。”’赵策:‘苏秦说李兑曰:“造外阙,愿见于前。”’ 夫在位者之好蔽贤而务进党也〔一〕,自古而然〔二〕。昔唐尧之大圣也,聪明宣昭〔三〕;虞舜之大圣也,德音发闻〔四〕。尧为天子,求索贤人,访于群后,群后不肯荐舜而反称共、鲧之徒,赖尧之圣,后乃举舜而放四子〔五〕。夫以古圣之质也,尧聪之明也,舜德之彰也,君明不可欺,德彰不可蔽也。质鲜为佞,而位者〔六〕尚直若彼。今夫列士之行,其不及尧、舜乎达矣〔七〕,而俗之荒唐,〔八〕世法滋彰〔九〕。然则求贤之君,哀民之士,其相合也,亦必不几矣〔一0〕。文王游畋,遇姜尚于渭滨,察言观志,而见其心,不咨左右,不诹群臣〔一一〕,遂载反归〔一二〕,委之以政,用能造周〔一三〕。故尧参乡党以得舜,文王参己以得吕尚〔一四〕,岂若殷辛、秦政〔一五〕,既得贤人,反决滞于仇〔一六〕,诛杀正直,而进任奸臣之党哉﹖
〔一〕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匿人之善者,是谓蔽贤也。”’君道篇:‘太公曰:“多党者进,少党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贤,百吏群党而多奸。”’汉书李寻传云:“微言毁誉,进类蔽善。”
〔二〕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云:“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
〔三〕诗文王云:“宣昭义问。”
〔四〕韩非子说疑篇云:“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铎按:单言为“闻”,复言为“发闻”,齐语:“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则有以告。”管子小匡篇作“弟长闻于乡里者”,是“发闻”即“闻”也。
〔五〕见书尧典。 〔六〕“位”上疑脱“在”字。
〔七〕“达”当作“远”。
〔八〕庄子天下篇云:“荒唐之言。”○铎按:荒唐、胡涂、混帐、混蛋,语之转。
〔九〕老子云:“法令滋彰。”
〔一0〕“几”读为“冀”。○铎按:已见赞学篇注。
〔一一〕○铎按:尔雅释诂:“咨、诹、访,谋也。”咨、咨同。 〔一二〕见六韬。注详卜列篇。
〔一三〕宣十五年左传:‘羊舌职曰:“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
〔一四〕说苑尊贤篇云:“尧、舜相见,不违桑阴。文王举太公,不以日久。故贤圣之接也,不待久而亲;能者之相见也,不待试而知矣。”
〔一五〕晋语云:“殷辛伐有苏”,韦昭注:“殷辛,殷纣也。”汉书贾山传云:“秦政力并万国,富有天下。”按政,始皇名。
〔一六〕“决滞”犹言“去留”。周礼廛人注:‘郑司农云:“货物沈滞于廛中不决。”’按决则不滞,义相覆也。或云:“决”即“沈”之误。周语云:“气不沈滞”,韦昭注:“沈,伏也。滞,积也。”后汉书崔骃传达旨云:“胡为嘿嘿而久沈滞也﹖”○铎按:或说近是。
是以明圣之君于正道也,不专驱于贵宠,惑于嬖媚,不弃疏远,不轻幼贱,又参而任之〔一〕。故有周之制也,天子听政,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二〕,良史献书〔三〕,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四〕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无败〔五〕也。
〔一〕管子七法篇云:“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汉书翼奉传云:“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按此即所谓“参而任之”也。
〔二〕“典”治要作“诗”。按周语云:“使公卿列士献诗,瞽献曲。”“曲”或误为“典”。王氏所用国语本与韦昭不同,未敢据彼以补此也。○铎按:此仍当依今本国语作“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韦注:“瞽,乐师。曲,乐曲也。”作“典”者讹字。史记周本纪及集解引韦注“曲”并作“典”,误与此同。古书曲、典二字多相乱,荀子正论篇:“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立师说,成文曲。”王念孙曰:‘“曲”当为“典”,谓宋子十八篇也。’彼“典”误为“曲”,犹此“曲”误为“典”。“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文有讹脱,非别本如此也。
〔三〕周语无“良”字。
〔四〕“史”旧作“叟”。
〔五〕“无败”周语作“不悖”。
末世则不然〔一〕,徒信贵人骄妒之议,独用苟媚〔二〕蛊惑之言,行丰礼者蒙愆咎〔三〕,论德义者见尤恶,于是谀臣〔四〕又从以诋訾之法〔五〕,被以议上之刑,此贤士之始困也〔六〕。夫诋訾之法者,伐贤之斧也,而骄妒者〔七〕,噬贤之狗也〔八〕。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九〕,而外招贤〔一0〕,欲其至也〔一一〕,不亦悲乎! 〔一〕易系辞下传云:“其当殷之末世。” 〔二〕治要作“宿媚”。按“苟媚”亦见上文。
〔三〕,俗愆字。见广韵二仙。
〔四〕说苑臣术篇云:“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治要“谀臣”下有“佞人”二字。
〔五〕汉书哀帝纪云:“除诽谤诋欺法。”
〔六〕汉书严安传云:“此民之始苦也。”文与此同。治要“始”作“逅”。逅,遇也,义亦可通。○铎按:日本尾张藩国本治要作“姤”,“姤”与“诟”同,耻也。“始”字误耳。
〔七〕“骄妒者”治要作“骄妒之臣”。○铎按:当据治要补“之臣”二字。“骄妒之臣者”、“诋訾之法者”两文相对。
〔八〕即贤难篇所云“群犬啮贤”。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噬,啮也。”
〔九〕“权”如“权兵”之“权”,注见劝将篇。○俞樾云:‘“权”字无义,当作“嚾”。广韵二十九换云:“唤,呼也。嚾,上同。”然则“嚾”即“唤”字,犹云“呼噬贤之狗”耳。’○铎按:权、秉互文。文选五等论注引贾逵国语注:“权,秉也。”劝将篇:“权十万之众”,“权”亦秉持之义。考“嚾”字见于荀子非十二子篇者,乃“讙”之别体。若大戴礼记易本命篇:“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嚾”乃“●”字之讹。其用为呼唤字,见抱朴子酒诫篇(“仰嚾天坠,俯呼地陷”),而他篇则仍用“唤”字(如疾谬篇:“主则望客而唤狗”)。是以“嚾”为“唤”,六朝时始偶见之。俞氏泥于“唤狗”之熟语,欲以后世之字改汉人之书,不可从也。 〔一0〕以上九字,治要作“而外招噬贤之狗”。
〔一一〕治要“至”下有“理”字,盖误。
忠贵〔一〕第十一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二〕,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三〕。
〔一〕后汉书本传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云:“位以德兴,德贵忠立。”忠于一人而贼于兆民者,则不得谓之忠。盖忠可贵,而有辨焉。贼于民者,天罚之。天罚之,实民罚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说教耳。
〔二〕“者”字旧脱。 〔三〕注见思贤篇。
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爱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五〕,达上则思进贤〔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七〕。书称“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一0〕,辄〔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一二〕。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一三〕,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一五〕?
〔一〕本传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铎按:当从本传,天、民韵。 〔二〕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之爱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汉书鲍宣传云:“为天牧养元元。”
〔四〕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曰:“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错传云:“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易系辞下传云:“万民以济。”
〔五〕桓六年左传云:“上思利民,忠也。”说苑建本篇云:“贤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政理篇云:“知为吏者,奉法利民。”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楚策:‘苏子曰:“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功无大乎进贤。”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八〕皋陶谟。○铎按:已见思贤篇。
〔九〕后汉书刘玄传:‘李淑云:“三公上应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论衡纪妖篇云:“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桓八年公羊传疏引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一0〕按后汉时有上司、小司之称。中论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绶,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谓官职之卑者。其称上司者,皆谓司马。光武改司马为太尉,故太尉称上司,见后汉书郎𫖮、刘恺、杨震传,及后汉纪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传云:“承望上司,诬陷良善”,吴佑传章怀注引陈留耆旧传云:“佑处同僚无私书之问,上司无笺檄之敬”,则皆以为上官之通称矣。
〔一一〕“辄”疑“孰”。
〔一二〕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铎按:诬能,谓本无能而自以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韩非子二柄篇:“君见好,则群臣诬能。”语皆本于管子。
〔一三〕僖廿四年左传介之推语。
〔一四〕○铎按:僖二十四年左传“偷”作“贪”。俞樾云:‘“贪”读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刘文淇曰:‘“偷天”或左氏旧说。’
〔一五〕○铎按:遏利篇云:“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注见彼。 五代建侯,开国成家,传嗣百世,历载千数〔一〕,皆以能当天官,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二〕,召公甘棠,人不忍伐,〔三〕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四〕﹖此其后之封君多矣〔五〕,或不终身,或不期月,而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人何也哉〔六〕﹖
〔一〕注见思贤篇。
〔二〕诗破斧。
〔三〕诗甘棠。 〔四〕史记商君传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五〕史记乐书云:“封君世辟。”
〔六〕“而莫”以下,文有脱误。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叙引杜业说云:“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飨共己之治。汤法三圣,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绎来贺。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馀年闲,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以往况今,甚可悲伤。”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旨本于彼。“是何也哉”见劝将篇,此“人”字亦疑衍。○铎按:“莫”下疑脱“不”字。“世无”疑当作“抚世”,语见下文及德化篇。“也”疑当作“在”。
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一〕,以仁抚世,泽及草木〔二〕,兼利外内,普天率土〔三〕,莫不被德〔四〕,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五〕,本枝百世〔六〕。季世之臣〔七〕,不思顺天,而时主是谀,谓破敌者为忠,多杀者为贤。白起、蒙恬〔八〕,秦以为功,天以为贼。息夫、董贤〔九〕,主以为忠,天以为盗。此等之俦,虽见贵于时君,然上不顺天心,下不得民意〔一0〕,故卒泣血号啕,以辱终也〔一一〕。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一二〕。”是故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
〔一〕论语。
〔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上书云:“嗯至禽兽,泽及草木。”
〔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明堂诗:“普天率土,各以其职。”章怀注:‘诗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亦“溥”也。’
〔四〕汉书礼乐志:‘董仲舒云:“德化被四海。”’ 〔五〕汉书叙传王命论云:“福祚流于子孙。” 〔六〕诗文王。“枝”今作“支”。庄六年左传引诗与此同。
〔七〕昭三年左传:‘晏子曰:“此季世也。”’
〔八〕并见史记。
〔九〕并见汉书。 〔一0〕汉书元后传:‘王章云:“上顺天心,下安百姓。”’王莽传云:“承顺天心,快百姓意。” 〔一一〕易屯上六:“泣血涟如。”旅上九:“旅人先笑后号啕。”淮南子缪称训云:‘小人在上位,如寝关曝纩,不得须臾宁,故易曰:“乘马班如,泣血涟如。”言小人处非其位,不可长也。’ 〔一二〕易系辞下传。“少”今本作“小”,唐石经作“少”。按晋书山涛传云:“德薄位高,力少任重。”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赞章怀注引易同。荀子儒效篇:“能小而事大,辟之是犹力之少而任重也。”亦用易语。钱宫詹大昕云:‘三国志王修传注引魏略:“力少任重。”汉书王莽传:“自知德薄位尊,力少任大。”今本“少”作“小”,惟北宋景佑本是“少”字。’○铎按:经义述闻二王念孙曰:‘“少”与“小”形声皆相似,又涉上句“知小”而误耳。今本作“力小”,乃后人依俗本改之。集解引虞注尚未改。又潜夫论及群书治要、颜师古汉书叙传注引易并作“力少而任重”。明涂祯本盐铁论毁学篇:“故德薄而位高,力少而任重”,即本系辞传文,张之象本复改“少”为“小”。’
且夫窃位之人〔一〕,天夺其鉴〔二〕,神惑其心。是故贫贱之时,虽有鉴明之资〔三〕,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四〕旧,丧其本心〔五〕。皆疏骨肉而亲便辟〔六〕,薄知友而厚狗马〔七〕。财货满于仆妾〔八〕,禄赐尽于猾奴〔九〕。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一0〕。人多骄肆,〔一一〕负债不偿〔一二〕,骨肉怨望于家〔一三〕,细民谤讟于道〔一四〕。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一〕注见贤难篇。
〔二〕僖二年左传云:“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铎按:晋语二作“天夺其鉴”。“其”犹“之”也。荀子君道篇:“然而求卿相辅佐,则独不若是其公也。”韩诗外传二“其”作“之”,是“其”与“之”同也。他例详经传释词卷五、卷九。
〔三〕王先生云:‘“鉴明”当依本传作“明察”,鉴、察形近而讹。’继培按:“鉴”盖“贤”之误,汉书五行志云:“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王褒传云:“世必有圣知之君,而后有贤明之臣。” 〔四〕“捐”旧作“损”,据传改。
〔五〕孟子云:“此之谓失其本心。”
〔六〕史记伍子胥传云:“疏骨肉之亲。”“辟”读为“嬖”。汉书佞幸传赞云:“咎在亲便嬖。”
〔七〕盐铁论散不足篇云:“百姓或短褐不完,而犬马衣文绣。”说苑正谏篇:‘咎犯曰:“民有饥色,而马有粟秩。”’
〔八〕史记孟尝君传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厌糟糠。”
〔九〕汉书贡禹传云:“禄赐愈多,家日以益富。”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猾,黠恶也。”史记货殖传云:“桀黠奴,人之所患也。”
〔一0〕史记平准书云:“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而不可食。”高祖纪云:“实不持一钱。”田敬仲世家云:“田常复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货,以小斗收。”御览八百四十“一斗”作“一升”。按此文即墨子尚同上篇所云;“腐●余财,不以相分。”
〔一一〕管子霸言篇云;“富而骄肆者复贫。”
〔一二〕说文云:“偿,还也。”“债”本书多作“责”,责、债古今字。○铎按:汉书宣元六王传淮阳宪王传:“舅张博言负责数百万,愿王为偿。”师古注:“责,谓假贷人财物未偿者也。”汉时骄贵多假贷于民,其实勒索也。事亦见三式、断讼篇。 〔一三〕毛诗角弓序云:“骨肉相怨。”郑玄诗笺云:“骨肉之亲相疏远,则以亲亲之望,易以生怨。”按怨、望同义,史记陈余传:‘
馀怒曰:“不意君之望臣深也。”’索隐云:“望,怨责也。”○铎按:说文:“●,责望也。”书传通以“望”为之。汉书文三王传梁孝王传:“上由此怨望于梁王。”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传:“建恐诛,与其后祝诅上,语怨望。”陈汤传:“海内怨望。”“怨望”二字平列。
〔一四〕晏子春秋谏下云:“不顾细民。”昭元年左传云:“民无谤讟。”○铎按;宣十二年左传注;“讟,谤也。”“谤讟”亦二字平列。 历观前世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等〔一〕。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二〕,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婴儿常病,伤饱也;贵臣常祸,伤宠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于媚子〔三〕;人君常过,在不能已于骄臣〔四〕。哺乳太多〔五〕,则必掣纵而生
〔六〕;贵富太盛,则必骄佚而生过〔七〕。是故媚子以贼其躯者,非一门也;骄臣用灭其家者,非一世也〔八〕。或以背叛横逆不道〔九〕,或以德薄不称其贵。文昌奠功,司命举过〔一0〕,观恶深浅,称罪降罚,或捕格斩首〔一一〕,或拉髆掣胸〔一二〕,掊死深阱〔一三〕,衔刀都市〔一四〕,僵尸破家,覆宗灭族者,皆无功于民氓者也。而后人贪权冒宠,蓄积无极〔一五〕,思登颠陨之台〔一六〕,乐循覆车之迹〔一七〕,愿裨福祚〔一八〕,以备员满贯者〔一九〕,何世无之﹖ 〔一〕“与婴”二字旧空,据程本。释名释长幼云:“人始生曰婴儿。胸前曰婴,抱之婴前,乳养之也。”
〔二〕“贵臣”程本作“贵人”。按本传及意林并作“贵臣”,下同。
〔三〕诗思齐毛传:“媚,爱也。”
〔四〕后汉书陈元传云:“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
〔五〕汉书贾谊传云:“抱哺其子”,颜师古注;“哺,
也。”
〔六〕说文手部:“
,引纵曰
。”
部:“瘛,小儿瘛疭病也。”戴侗六书故云:“瘛疭谓小儿风惊,乍掣乍纵。掣,搐也;纵则掣而乍舒也。”玉篇云:“
,小儿瘨病。”按素问大奇论云:“
瘛筋挛。”○铎按:今谓小儿惊风,汉书艺文志有疭瘛方三十卷,即治此病者。
〔七〕赵策:公子牟曰:“贵不与富期而富至,富不与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骄奢不与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成六年左传云:“国饶则民骄佚。”○铎按:史记货殖传:“游媚贵富。” 〔八〕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篇云:“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贼躯”犹“贼身”。汉书梅福传云:“汉兴以来,社稷三危,吕、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亲亲之道,全之为右,当与之贤师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宠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骄逆,至于夷灭,此失亲亲之大者也。”此文意与彼同。
〔九〕横逆不道,即述赦篇所云“大逆不道”也。汉书陈汤传云;“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大逆,不道之剧者。
〔一0〕史记天官书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四曰司命。”礼记祭法:“司命”,郑注:“司命主督察三命。”疏云:‘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白虎通寿命篇云:“随命者,随行为命,欲使民务仁立义无滔天,滔天则司命举过,言则用以弊之。”后汉书张衡传章怀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为灭党,长八尺,小鼻,望羊,多髭,
瘦,通于命运期度。”
〔一一〕后汉书刘盆子传章怀注:“相拒而杀之曰格。”按汉书冯奉世后野王传:“池阳令并素行贪污,野王部督邮掾赵都按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颜师古注:“不首吏,谓不伏从收捕也。”
〔一二〕庄元年公羊传:“搚干而杀之”,何休注:“搚,折声也。”释文:‘“搚”亦作“拉”。’释名释姿容云:“掣,制也。制顿之使顺己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吏捕索掣顿,不以道理。”续汉书五行志载梁冀事云:“吏卒掣顿,折其要脊。”
〔一三〕周礼掌囚:“凡杀人者,踣诸巿。”郑注:“踣,僵尸也。”“掊”与“踣”同。“阱”传作“牢”。按“阱”盖“”之误。广韵云:‘“”与“牢”同。’汉碑“太牢”字多作“”。盐铁论褒贤篇云:“身在深牢,莫知恤视。”后汉书党锢传范滂传论云:“幽深牢,破室族。”○铎按:汉书谷永传:“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颜注:“穿地为坑阱以拘系罪人也。”“阱”与“阱”同,今谓地牢也。
〔一四〕汉书王嘉传云:“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巿,以示万众。”○铎按:三式篇:“其耗乱无状者,皆衔刀沥血于市。”衔刀,谓以刀断脰,犹今俗言“刀嵌颈”也。
〔一五〕楚语:‘斗且廷见令尹子常,归以语其弟曰:“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文十八年左传云:“贪于饮食,冒于货贿,聚敛积实,不知纪极。”杜注:‘“冒”亦“贪”也。’
〔一六〕太玄经上次七:“升于颠台。”
〔一七〕新书连语:‘周谚曰:“前车覆而后车戒。”’韩诗外传五云:“前车覆而后车不诫,是以后车覆也。”后汉书隗嚣传云:“循覆车之轨。”
〔一八〕诗采菽云:“福禄膍之”,毛传:“膍,厚也。”“裨”与“膍”同。仪礼觐礼郑注:‘“裨”之为言“埤”也。’诗北门毛传:“埤,厚也。”
〔一九〕史记平原君传云:‘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合纵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张丞相传云:“自申屠嘉死之后,丞相皆以列侯继嗣,娖娖廉谨,为丞相备员而已。”宣六年左传:‘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韩非子说林下云:‘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贯将满也,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铎按:今犹谓数之极限为“满贯”,古语之遗也。 当吕氏之贵也,太后称制而专政,禄、产秉事而握权,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据将相,外内盘结,自以虽汤、武兴,五霸作,弗能危也。于是废仁义而尚威虐,灭礼信而务谲诈。海内怨痛,人欲其亡,故一朝摩灭而莫之哀也〔一〕。霍氏之贵,专相幼主,诛灭同僚,废帝立帝,莫之敢违。禹继父位,山、云屏事,诸婿专典禁兵,婚姻本族〔二〕。王氏之贵,九侯五将〔三〕,朱轮二十三〔四〕。太后专政,秉权三世。莽为宰衡,封安汉公,居摄假号,身当南面,卒以篡位,十有馀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无祸败,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远,崇聚群小,重赋殚民,以奉无功,动为奸诈,托之经义,迷惘百姓,欺诬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从上鉴其奸,神明自幽照其态,岂有误哉〔五〕!
〔一〕事见汉书高后纪。晋语云:“一朝而灭,莫之哀也。”按方言云:“摩,灭也。”“摩”与“靡”通。汉书司马迁传云:“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纪。”字亦作“糜”,贾山传云:“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 〔二〕事见汉书霍光传。“屏”当作“秉”。魏相传:‘相奏封事言:“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埶,在兵官。”’张禹传云:“总秉诸事”,亦“秉事”之证。王先生云:‘“本族”疑“帝族”。’○铎按;上文“禄、产秉事”,足证“屏事”之误。霍光传:‘茂陵徐生曰:“霍氏秉权日久。”’“秉事”即“秉权”也。“秉权”亦见下文。 〔三〕汉书王莽传云:“家凡九侯五大司马。”“五将”即“五大司马”也。元后传:‘解光奏:“曲阳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据权,五将秉政。”’五行志云:“五将世权。”
〔四〕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
〔五〕事见汉书王莽传。按此言吕、霍、王氏事,大旨本刘向封事。
夫鸟以山为卑而橧巢其上,鱼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饵也〔一〕。贵戚惧家之不吉而聚诸令名〔二〕,惧门之不坚而为作铁枢〔三〕,卒其以败者〔四〕,非苦禁忌少〔五〕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六〕,虐百姓而失民心尔。
〔一〕曾子疾病篇文。大戴礼“橧”作“曾”,“穿”作“蹶”。说苑敬慎篇、谈丛篇并作“穿”。○经义述闻十一王念孙曰:‘“蹶穴”与“曾巢”对文。蹶者,穿也。言更于渊中穿土为穴也。广雅曰:“●,穿也。”●、蹶通。’○铎按:荀子法行篇“橧”作“增”,“穿”作“堀”,并字异而义同。
〔二〕史记秦始皇纪云:“阿房宫成,欲更择令名名之。”“聚”传作“制”。按“聚”乃“制”之误。西京杂记云:“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制名”亦一证。
〔三〕说文云:“枢,户枢也。”
〔四〕本传“其”下有“所”字,天中记十五同。○铎按;本书虽或以“以”为“所以”,然例以上文,则当作“所以”。
〔五〕汉书艺文志论阴阳家云:“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
〔六〕汉书贡禹传云:“守相崇财利。”王商传云:“王凤颛权,行多骄僭。”○铎按:“崇”与“丛”同,聚也。上文“崇聚”平列。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己不立〔一〕。”是故人臣不奉遵礼法,竭精思职〔二〕,推诚辅君,效功百姓,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窃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诬神明,偷进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图泰山之安〔三〕,为朝露之行〔四〕,而思传世之功〔五〕,譬犹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计一以至于万也〔六〕。岂不惑哉!
〔一〕论语作“患所以立”。○铎按:刘宝楠论语正义谓此所引当是以义增成。 〔二〕汉书梅福传云:“厉志竭精。”
〔三〕汉书枚乘传谏吴王书云:“必若所欲为,危于絫卵,难于上天。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四〕史记商君传:‘赵良曰:“君之危,如朝露。”’
〔五〕墨子所染篇云:“功名传于后世。”汉书礼乐志郊祀歌云:“传世无疆。”
〔六〕汉书贾山传云:‘古者圣王作谥,三四十世耳。秦皇帝曰:“死而以谥法,是父子名号有时相袭也。以一至万,则世世不相复也。”故死而号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万也。’
浮侈〔一〕第十二
王者以四海为一家〔二〕,以兆民为通计〔三〕。一夫不耕,天下必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受其寒者〔四〕。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五〕,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六〕。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七〕。今察洛阳〔八〕,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巿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安能不为非﹖为非则奸宄,奸宄繁多,则吏安能无严酷﹖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愁怨者多,则咎征并臻,下民无聊,而〔九〕上天降灾,则国危矣〔一0〕。
〔一〕○铎按:东汉浮伪,诸所讥刺,自衣食器用之靡,车舆庐舍之僭,下至游敖博弈之纷,俳倡戏弄之巧,巫觋祝祷之诞,婚姻礼节之繁,无巨细咸列举之,而尤痛疾于丧葬祠祭之滥。盖与盐铁论散不足篇所缕陈者,详略互见焉。参合观之,则两京贫富不均之状可知矣。
〔二〕汉书高帝纪七年:‘萧何曰:“天子以四海为家。”’荀子王制篇云:“四海之内若一家。”
〔三〕闵元年左传云:“天子曰兆民。”
〔四〕管子揆度篇云:“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受其寒者。”吕氏春秋爱类篇云:‘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新书无蓄篇云:‘古人曰:“一夫不耕,或为之饥;一妇不织,或为之寒。”’
〔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诏曰:“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按汉书货殖传云:“童手指千”,孟康曰:“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作务。作务须手指,故曰手指。”“巧”旧作“功”,据本传改。
〔六〕汉书成帝纪阳朔四年诏曰:“闲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地理志云:“汉兴,立都长安,郡国辐辏,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世奢服僭,则无用之器贵,本务之业贱矣。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
〔七〕诗殷武云:“商邑翼翼,四方之极。”汉书匡衡传衡上疏引诗与今同,汉纪载衡疏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汉书樊宏后准传又引云:“京师翼翼,四方是则”,章怀注谓出韩诗。张衡东京赋:“京邑翼翼,四方所视”,薛综注云:“京,大也。大邑谓洛阳也。”此文引诗以证洛阳,疑本作“京邑”,后人据毛诗改之。○铎按:此书引诗多三家,则本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汉纪之文本于衡疏,今本衡疏作“商邑翼翼,四方之极”,亦后人所改。樊准传作“京师”,因彼处下文“京师”字而误。后魏书甄琛传、白帖七十六两引亦并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魏时齐诗已亡,唐时韩诗尚存,则皆韩诗也。说详经义述闻卷七。又匡衡疏引诗以证长安,与此文引诗之旨合,作“四方是极”,则非其旨矣。后汉书鲁恭传恭引鲁诗亦作“四方是则”。
〔八〕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建武元年冬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按“洛”当依下文作“雒”。汉书地理志:“河南郡雒阳”,颜师古注:‘鱼豢云:“汉火德,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如鱼氏说,则光武以后,改为“雒”字也。’○铎按:古字本作“雒”,非汉所改,明、清地理家多能辨之。
〔九〕“而”旧作“则”,据传改。○铎按:“则”犹“而”也,不烦改作。
〔一0〕管子八观篇云:“主上无积而宫室美,氓家无积而衣服修,乘车者饰观望,步行者杂文采,本资少而末用多者,侈国之俗也。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毋度。故曰: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为国之急也。”墨子辞过篇云:“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邪多。奸邪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说苑反质篇:‘魏文侯问李克曰:“刑罚之源安生﹖”李克曰:“生于奸邪淫佚之行。凡奸邪之心,饥寒而起。淫佚者,久饥之诡也。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饥寒并至,而能不为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饰美以相矜,而能无淫佚者,未尝有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国贫穷者为奸邪,而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而为邪也。民已为邪,因以法随诛之,不赦其罪,则是为民设陷也。刑罚之起有原,人主不塞其本而替其末,伤国之道也。”’新书孽产子篇云:“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也,欲天下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胡可得也﹖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盗贼,不可得也。”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按数家所言,意旨相同,此文所从出也。
夫贫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治,危生于安〔一〕。是故明王之养民也,忧之劳之〔二〕,教之诲之〔三〕,慎微防萌,以断其邪〔四〕。故易美“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五〕”;七月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六〕。由此观之,民固不可恣也〔七〕。 〔一〕孙子兵势篇云:“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忧劳万民。”淮南子泛论训云:“以劳天下之民”,高诱注:‘“劳”犹“忧”也。劳,读“劳敕”之“劳”。’ 〔三〕诗绵蛮。
〔四〕说苑杂言篇:‘孔子曰:“中人之情,有馀则侈,不足则俭,无禁则淫,无度则失,纵欲则败。饮食有量,衣服有节,宫室有度,畜聚有数,车器有限,以防乱之源也。”汉书王吉传云:“古者衣服车马,贵贱有章,以褒有德,而别尊卑。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贪财诛利,不畏死亡。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于冥冥,绝恶于未萌也。”
〔五〕节彖辞。 〔六〕豳风。
〔七〕淮南子主术训云:“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
今民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一〕,而习调欺〔二〕,以相诈绐〔三〕,比肩是也〔四〕。或以谋奸合任为业〔五〕,或以游敖博弈为事〔六〕;或〔七〕丁夫世不传犁锄〔八〕,怀丸挟弹,携手遨游〔九〕。或取好土作丸卖之,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一0〕晋灵好之以增其恶〔一一〕,未尝闻志义之士喜操以游者也。惟无心之人,群竖小子〔一二〕,接而持之,妄弹鸟雀,百发不得一,而反中面目,此最无用而有害也。或坐作竹簧〔一三〕,削锐其头,有伤害之象,傅以蜡蜜,有甘舌之类〔一四〕,皆非吉祥善应。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排〔一五〕,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一六〕。
〔一〕史记苏秦传云:‘兄弟嫂妹妻妾窃皆笑之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
〔二〕广雅释诂云:“调,欺也。”一切经音义十二引通俗文:“大调曰譺。”苍颉篇:“譺,欺也。”
〔三〕说文云:“诒,相欺诒也。”“绐”与“诒”通。
〔四〕晏子春秋杂下云:“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
〔五〕本传注云:“合任,谓相合为任侠也。”按“合”疑当作“会”,详述赦篇。汉书酷吏尹赏传:“受赇报仇”,汉纪成帝永始三年作“受任报仇”,“任”即“合任”之“任”,疑汉书为后人所改。○铎按:“合任”即“会任”,谓并兼任侠也。史记货殖列传:“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即此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者也。
〔六〕汉书循吏召信臣传云:“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
〔七〕“或”字疑衍。○铎按:本传无。 〔八〕“传”本传作“扶”,盖本是“傅”字。尚书大传云:“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世”当为“卉”,说文云:“卉,三十并也。”○铎按:“传”当作“傅”。释名释言语:“扶,傅也。”是汉世二字同音之证。
〔九〕说文云:“弹,行丸也。”管子轻重丁云:“挟弹怀丸,游水上,弹翡燕小鸟。”轻重戊云:“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诗北风云:“携手同行。”柏舟云:“以遨以游。”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云:“相与结侣,携手俱游。”按北堂书钞一百廿四引东观汉记诏曰:‘三辅皆好弹,一大老从旁举身曰:“噫嘻哉!”’东京时挟弹成俗,父老叹息,王氏所言为不虚矣。 〔一0〕○铎按:王绍兰云:‘“于”当为“其”,御览兵部引作“其弹外不可御盗:内不足禁鼷鼠。”’ 〔一一〕宣二年左传。 〔一二〕史记平原君传:‘毛遂曰:“白起,小竖子耳。”
〔一三〕“坐”疑衍,盖即“作”字之驳文。释名释乐器云:“簧,横也。以竹铁作,于口横鼓之。”○铎按:“坐”字副词,思贤篇:“坐作骄奢”,是其用例。
〔一四〕御览五百八十一“傅”作“塞”,“甘”作“口”。按汉书五行志云:“有口舌之痾。”傅,谓涂附之,如汉书佞幸传云“傅,脂粉也”。○铎按:塞则不能鼓而出声,傅蜜则有类甜言蜜语,傅、甘二字为长。
〔一五〕“排”何本作“俳”。说文云:“倡,乐也。俳,戏也。”汉书霍光传云:“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按俳、排古亦通用,庄子在宥篇云:“人心排下而进上”,释文:‘“排”崔本作“俳”。’○铎按:泥车、瓦狗、马骑、倡俳,汉墓中多有之。 〔一六〕汉书地理志云:“赵中山地薄人众,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成帝纪永始二年诏曰:“将作大匠万年,妄为巧诈。”新书瑰玮篇云:“饰知巧以相诈利。” 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一〕”。今多不修中馈〔二〕,休其蚕织〔三〕,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四〕,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五〕。妇女羸弱〔六〕,疾病之家,怀忧愦愦〔七〕,皆易恐惧,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八〕,崎岖路侧〔九〕,上漏下湿〔一0〕,风寒所伤〔一一〕,奸人所利,贼盗所中,益祸益祟〔一二〕,以致重者不可胜数。或弃医药,更往事神,故至于死亡,不自知为巫所欺误,乃反恨事巫之晚,此荧惑细民之甚者也〔一三〕。
〔一〕诗东门之枌。“女”今诗作“市”。按本传亦作“市”。○铎按:汉书地理志云:‘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陈诗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风也。’此云:“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与班说合,皆本三家诗也。卢文弨、李富孙并谓作“女”为三家异文是已。陈乔枞、陈奂以为误字,殆不然。
〔二〕易家人六二:“在中馈。”
〔三〕诗瞻卬。
〔四〕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世俗饰伪行诈,为民巫祝,以取釐谢,坚 舌,或以成业致富,故惮事之人,释本相学。是以街巷有巫,闾里有祝。”
〔五〕史记淮南王传云:“荧惑百姓”,汉书作“营”,颜师古注:“营,谓回绕之。”按说文云:“●,惑也。”荧、营并与“●”通。周礼:“凡以神仕者”,郑注:‘国语曰:“古者,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斋肃中正,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以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巫既知神如此,又能居以大●,是以圣人用之。今之巫祝既暗其义,何明之见﹖何●之行﹖正神不降,惑于淫厉,苟贪货食,遂诬人神,令此道灭,痛矣!’
〔六〕说文云:“羸,瘦也。”汉书匈奴传云:“见其羸弱。”
〔七〕方言云:“愁恚愦愦,毒而不发,谓之氐惆。”郭注:‘“氐惆”犹“懊 ”也。’易林讼之升:“愦愦不说,忧从中出。”大有之蒙:“李梅零坠,心思愦愦,怀忧少愧,乱我魂气。”齐策:‘
孟尝君曰:“文倦于事,愦于忧。”’
〔八〕汉时有避疾之事。汉书游侠原涉传云:“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后汉书来歙后历传云:“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鲁恭后丕传云:“赵王商尝欲避疾,便时移住学官。丕止,不听。”按汉书孝平王皇后传颜师古注云:“便时,取时日之便也。” 〔九〕汉书司马相如传云:“民人升降移徙,崎岖而不安。”史记作“陭”。按说文作“ ”。
〔一0〕庄子让王篇云:“原宪居鲁,环堵之室,上漏下湿。”
〔一一〕素问玉机真藏论云:“风者,百病之长也。今风寒客于人,使人豪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汉书王吉传云:“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匈奴传云:“郅支人众中寒道死”,颜师古注:“中寒,伤于寒也。”叙传云:“道病中风”,师古注:“中,伤也。为风所伤。”
〔一二〕说文云:“祸,害也。祟,神祸也。”
〔一三〕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不治也。”论衡辨祟篇云:“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巫不审,俗人之知也。”
或裁好缯〔一〕,作为疏头,令工采画,雇人书祝〔二〕,虚饰巧言,欲邀多福〔三〕。或裂拆缯彩,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彩丝而縻〔四〕,断截以绕臂。此长无益于吉凶〔五〕,而空残灭缯丝,萦悸小民〔六〕。或〔七〕克削绮縠〔八〕,寸窃八采〔九〕,以成榆叶〔一0〕、无穷〔一一〕、水波之纹〔一二〕,碎刺缝紩〔一三〕,作〔一四〕为笥囊、裙●、衣被〔一五〕,费缯百缣〔一六〕,用功十倍。此等之俦,既不助长农工女〔一七〕,无有益于世〔一八〕,而坐食嘉谷〔一九〕,消费白日〔二0〕,毁败成功,以完〔二一〕为破,以牢为行〔二二〕,以大为小,以易为难,皆宜禁者也〔二三〕。
〔一〕说文云:“缯,帛也。”
〔二〕“雇”程本作“顾”。汉书晁错传颜师古注:“顾,仇也。若今言雇赁也。”广韵十一暮:“雇,九雇鸟也。相承借为雇赁字。”周礼太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
〔三〕诗天保云:“诒尔多福。”
〔四〕说文云:“纺,网丝也。”王先生云:‘“而”当作“为”。’○铎按:“为”字古文作“●”,与“而”相似,故误。或曰:“而”犹“如”也。
〔五〕“长”字衍。下文云:“此无益于奉终”,即其例。○铎按:“长”乃“最”字之误,上文:“此最无用而有害”,是其例。“最无益”与“空残灭”相对,少一字则句法参差矣。笺说失之。
〔六〕“萦”与“荧”通。汉书酷吏田延年传:‘霍光因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韦昭云:“心中惴息曰悸。”御览廿三引风俗通云:“夏至著五彩辟兵,题曰游光厉鬼,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辟五兵也。”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著后缣绢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卅一引云:“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八百十四引云:“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此文所云,盖即指此类。
〔七〕“或”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十六引补。
〔八〕“克”与“刻”通。说文云:“绮,文缯也。縠,细䌸也。”
〔九〕“寸窃”当作“刌切”。说文云:“切,刌也。刌,切也。”御览八十引春秋合诚图:“面八彩”,注云:“八彩,彩色有八也。”○铎按:韦昭国语解叙:“切不自料”,“切”即“窃”字,故此以“窃”为“切”。寸切,盖谓切之各长寸许耳。“作刌切”,则长度不明。上文“裂拆缯彩”,著其宽广之度,是其例。
〔一0〕方言云:“揄铺、●、●、帗缕、叶输,毳也。”郭璞注:“今名短度绢为叶输。”“输”玉篇作“褕”。“榆叶”疑即“叶输”之误。○铎按:方言“叶输”,戴氏疏证本已据玉篇改正。 〔一一〕广雅释器云:“无●,彩也。”●、穷声相近。后汉书马援传章怀注引何承天纂文曰:“都致、错履、无极,皆布名。”隶释国三老袁良碑:‘孝顺时拜梁相,册云:“赐玉具剑佩、书刀、绣文印衣、无极手巾各一。”’“无极”亦“无穷”之义。
〔一二〕淮南子本经训云:“嬴镂雕琢,诡文回波”,高诱注:“诡文,奇异之文也。回波,若水波也。”
〔一三〕说文云:“缝,以针紩衣也。紩,缝也。”又云:“●,会五采缯色。黹,针缕所紩衣。”“剌”与“黹”通。“碎”疑当作“●”。●、黹、缝、紩四字同义。○铎按:“碎刺”盖谓细密刺之为花纹,故下云“用功十倍”。 〔一四〕“作”旧作“诈”。
〔一五〕“●”旧作“●”。按“●”与“襦”同,周礼司服注郑司农云:“衣有●裳者为端”,释文:‘“●”本亦作“襦”。’庄子外物篇云:“未解裙襦。”
〔一六〕说文云:“缣,并丝缯也。”○铎按:本传作“单费百缣”。 〔一七〕王侍郎云:‘长农”当作“良农”。’继培按:“良”字是也。桓十四年穀梁传云:“国非无良农工女也。”
〔一八〕○铎按:“无有”疑当作“又无”,上文“无益于吉凶”,是其例。上言“既”,故下言“又”,作“无有益于世”,则句不相承,而又累于词矣。此书多以既、又连言,明暗篇;“既患其正义以绳己矣,又耻居上位而明不及下。”本篇下文:“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皆其证。
〔一九〕书吕刑云:“农殖嘉谷。” 〔二0〕汉书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按礼记檀弓云:“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郑注:“日中时亦白。”凡言“白日”者义如此。
〔二一〕“完”旧作“见”。
〔二二〕传作“破牢为伪”。按古者谓物不牢为“行”,治要载崔实政论云:“器械行沽。”周礼司市:“害者使亡”,郑注:“害,害于民,谓物行苦者。”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疏谓“后郑以为行滥”。行沽、行苦、行滥义并同。书舜典:“朕堲谗说殄行”,史记五帝纪作“朕畏忌谗说殄伪”,行、伪同训,故传易“行”为“伪”。盐铁论力耕篇亦云:“工致牢而不伪。”○经义述闻八王引之曰:‘“行”与“牢”正相反。以牢为行,犹言“以坚为脆”耳。今京师人谓货物不牢为“行货”,古之遗语也。’○铎按:今通言“行货子”。
〔二三〕新书瑰玮篇云:“雕文刻镂,周用之物繁多,纤微苦窳之器日变而起,民弃完坚而务雕镂纤巧,以相竞高。作之宜一日,今十日不轻能成,用一岁,今半岁而弊。作之费日挟巧,用之易弊,不耕而多食农人之食,是天下之所以困贫而不足也。”
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灌漏卮〔一〕。孝文皇帝躬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集上书囊以为殿帷〔二〕,盛夏苦暑,欲起一台,计直百万,以为奢费而不作也〔三〕。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僭上甚矣〔四〕。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筒中女布〔五〕,细致〔六〕绮縠〔七〕,冰纨〔八〕锦绣〔九〕。犀象珠玉,虎魄〔一0〕玳瑁,石山隐饰〔一一〕,金银错镂〔一二〕,獐麂履舄〔一三〕,文组彩 〔一四〕,骄奢僭主,转相夸诧,箕子所唏,今在仆妾〔一五〕。富贵嫁娶,车軿各十〔一六〕,骑奴〔一七〕侍僮〔一八〕,夹毂节引〔一九〕。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二0〕。是故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二一〕。
〔一〕淮南子泛论训云:“溜水足以溢壶榼,而江河不能实漏卮。”盐铁论本议篇云:“川源不能实漏卮,山海不能赡谿壑。”
〔二〕见汉书东方朔传。按“弋绨”贾谊传作“阜绨”。广韵云;“黓,皂也。”“弋”即“黓”之省。
〔三〕汉书文帝纪赞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王嘉传云:“孝文皇帝欲起露台,惜百金之费,克己不作。”按“百万”即“百金”,隐三年公羊传:“百金之鱼”,何休注:‘“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
〔四〕汉书食货志云:“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
〔五〕文选左思吴都赋云:“桃笙象簟,韬于筒中。蕉葛升越,弱于罗纨。”刘渊林注:“蕉葛,葛之细者。升越,越之细者。”按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章怀注:“白越,越布。”越绝书外传记地传云:“葛山者,句践罢吴种葛,使越女织治葛布,献于吴王夫差。”“越布”之名起此。华阳国志蜀志云:“安汉上下朱邑出好麻黄润细布,有羌筒盛。”艺文类聚六十一引扬雄蜀都赋云:“其布则筒中黄润,一端数金。”本传注:‘荆州记曰:“秭归县室多幽闲,其女尽织布,至数十升。今永州俗犹呼贡布为女子布也。”’○铎按:布八十缕为“升”。
〔六〕释名释采帛云:“细致,染缣为五色,细且致,不漏水也。”
〔七〕绮縠,见上。
〔八〕汉书地理志云:“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臣瓒曰:“冰纨,纨细密,坚如冰者也。”颜师古曰:“如说非也。冰,谓布帛之细,其色鲜絜如冰者也。纨,素也。”按“冰”盖即“绫”之古文。艺文类聚六十九引六韬云:“桀、纣之时,妇女坐以文绮之席,衣以绫纨之衣。”韩诗外传七:‘陈饶曰:“绫纨绮縠,靡丽于堂,从风而弊。”’“绫纨”即“冰纨”也。方言云:“东齐言布帛之细者曰绫。”释名云:“绫,凌也。其文望之如冰凌之理也。”
〔九〕说文云:“锦,襄色织文也。绣,五采备也。’考工记云“五采备谓之绣”。 〔一0〕“虎魄”旧作“琥珀”,据传改。按汉书西域传亦作“虎魄”。
〔一一〕本传注云:“谓隐起为山石之文也。”
〔一二〕说文云;“错,金涂也。”尔雅释器云:“金谓之镂。”
〔一三〕急就篇云:“麇、麈、 、麀皮给履”,颜师古注;“麇,即今之獐也。”释名释衣服云:“履,复其下曰舄。”按此文“履”当作“屦”。周礼屦人郑注:“复下曰舄,襌下曰屦。古人言屦以通于复,今世言屦以通于襌。”方言云:“自关而西谓之屦,中有木者谓之复舄。”履其通语也。 〔一四〕组,谓履组。文选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李善注引晏子春秋云:“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组,连以珠。”“褋”当为“ ”,说文云:“ ,履中荐也。”汉书贾谊传云:“今民卖僮者,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服虔曰:“加牙条以作履缘。”“组”即“牙条”也。 〔一五〕淮南子说山训云:“纣为象箸而箕子唏。”方言:“哀而不泣曰唏。”盐铁论散不足篇云:“箕子之讥,始在天子,今在匹夫。”○铎按:“唏”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同,韩非子喻老、说林上篇并作“怖”。
〔一六〕释名释车云:“軿车。軿,屏也;四面屏蔽,妇人所乘牛车也。”按“各十”谓送迎之车。诗鹊巢云:“百两御之”,毛传:“百两,百乘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乘。”郑笺:“御,迎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此“十乘”亦其比也。或云:“各十”当为“骆驿”,汉书王莽传云:“骆驿道路”,颜师古注:“骆驿,言不绝。”后汉书独行范冉传云:“车徒骆驿。”
〔一七〕汉书何并传云:“王林卿令骑奴还至寺门,持刀剥其建鼓。”
〔一八〕按说文云:“僮,未冠也。童,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后世多以“僮”为“童”,以“童”为“僮”。
〔一九〕文选羽猎赋李善注引春秋感精符云:“黄池之会重吴子,滕、薛夹毂。”周礼大驭:“凡驭路仪以鸾和为节”,郑注:“舒疾之法也。”汉书萧望之传云:“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文颖曰:“先引,谓导车前。” 〔二0〕盐铁论国病篇云:“葬死殚家,遣女满车。富者欲过,贫者欲及。富者空减,贫者称贷。”汉书地理志:“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众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过度。”王吉传云:“聘妻送女无节,则贫人不及”,汉纪作“贫人耻不相及”。
〔二一〕汉书地理志云:“好稼穑,务本业。”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二年诏曰:“麋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
古者必有命民,然后乃得衣缯彩而乘车马〔一〕。今者既不能尽复古〔二〕,细民诚可不须,乃逾于古昔孝文〔三〕,衣必细致,履必獐麂,组必文采〔四〕,饰袜必𦈕此〔五〕,挍饰车马〔六〕,多畜奴婢。诸能若此者,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七〕。
〔一〕尚书大传云:“古之帝王,必有命民,民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举事力者,命于其君。得命,然后得乘饰车骈马,衣文锦。”
〔二〕汉书贡禹传云:“承衰救乱,矫复古化,在于陛下。臣愚以为尽如太古难,宜少放古以自节焉。”荀子王制篇云:“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 〔三〕大戴礼五帝德篇云:“女欲一日辩闻古昔之说。”礼记曲礼云:“必则古昔,称先生。”
〔四〕“采”上作“彩”。
〔五〕说文云:“,足衣也。”“袜”与“”同,见广韵十月。王先生云:‘“此”当作“●”。急就篇:“服琐𦈕●与缯连”,颜注:“𦈕●,緆布之尤精者也。”’继培:按说文云:“𦈕,𦈕赀布也。”系传本又作“𦈕紫”。
〔六〕史记司马相如传云:“校饬厥文”,徐广曰:‘“校”一作“祓”,“祓”犹“拂”也。’汉书作“祓饰”。此“挍”字疑“文”之误,即上所云“车舆文饰”也。墨子辞过篇云:“饰车以文采。”说苑反质篇侯生谏秦始皇亦云:“衣服轻暖,舆马文饰,所以自奉,丽靡烂漫,不可胜极。”○铎按:作“文饰”是。
〔七〕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宫室奢侈,林木之蠹也。器械雕琢,财用之蠹也。衣服靡丽,布帛之蠹也。狗马食人之食,五谷之蠹也。口腹从恣,鱼肉之蠹也。用费不节,府库之蠹也。漏积不禁,田野之蠹也。丧祭无度,伤生之蠹也。”贼,谓蟊贼。诗瞻卬云:“蟊贼蟊疾”,郑笺:“其为残酷痛病于民,如蟊贼之害禾稼。”
子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时: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一〕,桐木为棺,葛采为缄,下不及泉,上不泄臭〔二〕。后世以楸梓槐柏杶〔三〕,各取方土所出,胶漆所致〔四〕,钉细要,削除铲靡,不见际会〔五〕,其坚足恃,其用足任,如此可矣。其后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六〕梓豫章楩柟:〔七〕边远下土〔八〕,亦竞相仿效〔九〕。夫檽梓豫章,所出殊远,又乃生于深山穷谷〔一0〕,经历山岑〔一一〕,立千步之高,百丈之溪,倾倚险阻〔一二〕,崎岖不便,求之连日然后见之,伐斫连月〔一三〕然后讫〔一四〕,会众然后能动担〔一五〕,牛列然后能致水〔一六〕,油溃入海〔一七〕,连淮逆河〔一八〕,行数千里,然后到雒〔一九〕。工匠雕治〔二0〕,积累日月,计一棺之成,功将千万。夫既其终用,重且万斤,非大众不能举,非大车不能挽。东至乐浪〔二一〕,西至敦煌〔二二〕,万里之中,相竞用之。此之费功伤农〔二三〕,可为痛心〔二四〕!
〔一〕易系辞下传。“时”王弼本作“数”,按传亦作“数”。
〔二〕汉书杨王孙传云:“昔帝尧之葬也,窾木为 ,葛藟为缄,其穿下不乱泉,上不泄殠,故圣王生易尚,死易葬也。”
〔三〕“杶”旧作“ ”,据传改。“”传作“樗”。○铎按:说文:“杶,杶木也。”或体作“●”。山海经中山经:“成侯之山,其上多●木。”郭注:“似樗,材中车辕。”即今香椿也。说文又云:“,木也。读若华。”即今白桦。诗七月、我行其野毛传并云:“樗,恶木。”即今臭椿,不中为棺。樗、同音,说文各本亦互讹,故此亦误。
〔四〕新语道基篇云:“傅致胶漆丹青玄黄琦玮之色。”诗泮水:“戎车孔博”,郑笺云:‘“博”当作“傅”,甚傅致者,言安利也。’致、致古通用。
〔五〕江淹集铜剑赞云:“往古之事,棺皆不用钉,悉用细腰。其细腰之法,长七寸,广三寸,厚二寸五分,状如木枰,两头大而中央小,仍凿棺际而安之,因普漆其外。一棺凡用细腰五十四枚。大略如此。”按“细要”亦作“小要”,礼记檀弓云:“棺束缩二横三,衽每束一。”郑注:“衽,今小要。”丧大记云:“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郑注:“用漆者,涂合牝牡之中也。衽,小要也。”释名释丧制云:“棺束曰缄。缄,函也。古者棺不钉也。旁际曰小要,其要约小也。又谓之衽。衽,任也;任制际会使不解也。”魏志文帝传终制云:“棺但漆际会三过。”周礼弁师郑注:“会,缝中也。”艺文类聚七十引后汉张瑰材枕赋云:“会致密固,绝际无闲。”一切经音义四引苍颉篇云:“铲,削平也。”“靡”当作“磨”。○铎按:此“●”字之坏,通“摩”,研也。
〔六〕“檽”当作“樗”。○铎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沈钦韩曰:‘“檽”疑“楰”字之借。尔雅:“楰,鼠梓。”郭注:“楸属也。”今人谓之苦楸。’ 〔七〕淮南子修务训云:“楩柟豫章之生也,七年而后知,故可以为棺、舟。” 〔八〕汉书刘辅传云:“新从下土来,未知朝廷体。”○铎按:语亦见三式篇。 〔九〕汉书匡衡传云:“今长安天子之都,亲承圣化,然其习俗无以异于远方。郡国来者,无所法则,或见侈靡而放效之。”
〔一0〕新书资质篇云:“楩柟豫章,天下之名木也。生于深山之中,产于溪谷之傍。”治要“柟”作“梓”,文选刘公干公燕诗注、司马绍统赠山涛诗注引同。昭四年左传云:“深山穷谷。”
〔一一〕汉书哀帝纪云:“经历郡国。”按广雅释诂云:“俓、历,过也。”“俓”与“经”通。尔雅释山云:“山小而高,岑。”释名释山云:“岑,●也,●●然也。”
〔一二〕成十三年左传云:“逾越险阻。”
〔一三〕诗甘棠毛传:“伐,击也。”说文伐、斫并训击。
〔一四〕说文云:“讫,止也。”
〔一五〕说文云:“儋,何也。”儋、担正俗字。齐语:“负任担荷”,韦昭注:“背曰负,肩曰担。”管子八观篇云:“大木不可独伐也,大木不可独举也,大木不可独运也。”○铎按:“会众”疑当作“众会”,与“牛列”对。
〔一六〕王先生云:‘“列”疑“引”,形近之误。’继培按:论衡效力篇云:“任车上 ,强牛引前。”○铎按:上文“会众”谓会合众人,则“牛列”为次列多牛,本传作“多牛而后致”,是其义。字不烦改。 〔一七〕“油”当作“漕”。汉书赵充国传云:“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万馀枚,皆在水次,冰解漕下。”颜师古注:“漕下,以水运木而下也。”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通沟大漕,溃渭洞河。”章怀注引苍颉篇云:“溃,旁决也。”○俞樾云:‘“油溃”疑当作“溃油”。油,水名。说文云“油水,出武陵孱陵西,东南入江。”“溃”即西都赋“溃渭洞河”之“溃”。溃油入海,盖从油水入江而由江入海也。大木之所出多在楚、蜀,运木者必取道荆、襄。江表传称:“刘备为荆州牧,立营油口。”此即古油水故道,谓之油口,则其为往来之所经历可知。’○铎按:“溃油入海”与“连淮逆河”,两文相对,俞说近是。 〔一八〕王先生云:‘孟子:“从流上而亡反谓之连”,此“连淮”之训。’ 〔一九〕新语资质篇云:“楩柟豫章,因江河之道,而达于京师之下。” 〔二0〕说文云:“雕,琢文也。”
〔二一〕汉书武帝纪云:“元封三年,朝鲜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
〔二二〕武帝纪云:“元鼎六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
〔二三〕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堕成变故伤功,工商上通伤农。”○铎按:“此之费功伤农”,“之”犹“其”也。
〔二四〕成十三年左传云:“痛心疾首。”吕氏春秋禁塞篇云:“世有兴主仁士,深意念此,亦可以痛心矣。” 古者墓而不崇。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堕,弟子请治之。夫子泣曰:“礼不修墓〔一〕。”鲤死,有棺而无椁〔二〕。文帝葬于芷阳〔三〕,明帝葬于洛南〔四〕,皆不藏珠宝,不造庙,不起山陵〔五〕。陵墓虽卑而圣高〔六〕。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七〕,生不极养,死乃崇丧〔八〕。或至刻金镂玉〔九〕,檽梓楩柟,良田造茔〔一0〕,黄壤致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一一〕,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崇侈上僭〔一二〕。宠臣贵戚,州郡世家〔一三〕,每有丧葬,都官〔一四〕属县〔一五〕,各当遣吏赍奉〔一六〕,车马帷帐,贷假待客之具,竞为华观。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扰,伤害吏民〔一七〕。 〔一〕礼记檀弓,“崇”作“坟”,“堕”作“崩”,“礼”作“古”。本传与记同。○铎按:此皆节信以意易之,非别本如是。传则据礼记改。
〔二〕论语。
〔三〕“芷阳”旧作“芒砀”,据传改。史记将相名臣年表云:“孝文帝九年,以芷阳乡为霸陵。” 〔四〕后汉书章帝纪、章怀注引帝王世纪云:“明帝显节陵,故富寿亭也。西北去雒阳三十七里。”
〔五〕事见汉书文帝纪、后汉书明帝纪。
〔六〕“圣高”传作“德最高”。
〔七〕管子轻重甲云:“吾国之豪家。”史记吕不韦传云:“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
〔八〕即务本篇所云“约生以待终”,注详前。
〔九〕后汉书梁统后商传云:“赐以东园朱寿之器,银镂黄肠玉匣。”章怀注:“寿器,棺也。以朱饰之,以银镂之。”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汉旧仪云:“帝崩,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镂,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缕。”
〔一0〕礼记檀弓云:‘公叔文子升于瑕邱,蘧伯玉从。文子曰:“乐哉斯邱也!死则我欲葬焉。”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郑注:“刺其欲害人良田。”又云:‘孔子曰:“古也墓而不坟。”’郑注:“墓,谓兆域,今之封茔也。”
〔一一〕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明器有形无实,示民不用也。及其后,则有醯醢之藏,桐马偶人弥祭,其物不备。今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郡国繇吏素桑楺偶车橹轮。”汉书韩延寿传云:“卖偶车马下里伪物”,颜师古注:“偶,谓木土为之,象真车马之形也。偶,对也。”○铎按:“黄壤”疑当作“黄肠”。汉书霍光传:“赐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后汉书梁商传:“赐银镂黄肠玉匣什物二十八种。”周礼方相氏郑注云:“天子之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盖“黄肠”本天子之器,贵家非受赐而用之者则为僭,故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藏珍宝。”“黄肠致藏”者,“致”与“致”同,密也。言用黄肠致密而藏之。若作“黄壤”,则无以见其侈矣。借黄壤为薄葬,见后汉书赵咨传。
〔一二〕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不封不树,反虞祭于寝,无坛宇之居,庙堂之位。及其后则封之,庶人之坟半仞,其高可隐。今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增楼。中者祠堂屏合,垣阙罘罳。”
〔一三〕汉书食货志云:“世家子弟”,如淳曰:“世家,谓世世有禄秩家也。” 〔一四〕后汉书郎𫖮传云:“洛阳都官。”按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云:“中都官,凡京师诸官府也。”
〔一五〕汉书薛宣传云:“历行属县。” 〔一六〕周礼小祝:“及葬,设道赍之奠”,注:‘杜子春云:“赍当为粢,道中祭也。汉仪,每街路辄祭。”’后汉书桓荣后晔传云:“父鸾卒,杨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晔拒不受。”
〔一七〕易节彖曰:“不伤财,不害民。”
今按鄗、毕之郊,文、武之陵〔一〕,南城之垒,曾析之冢〔二〕。周公非不忠也,曾子非不孝也,以为褒君显父〔三〕,不在聚财:扬名显祖〔四〕,不在车马。孔子曰:“多货财伤于德,弊则没礼〔五〕。”晋灵厚赋以雕墙,春秋以为非君〔六〕。华元、乐吕厚葬文公,春秋以为不臣〔七〕。况于群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过天道乎〔八〕﹖
〔一〕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云:“文、武、周公葬于毕。”’史记周本纪集解引皇览云:“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社中。”正义引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三十八里毕原上。”崔实政论:“文、武之兆,与平地齐。”
〔二〕传注云:“南城山,曾子父所葬,在今沂州费县西南。”按续汉书郡国志,泰山郡有南城县,注:“故属东海。”汉书地理志东海郡作“南成”。曾析,论语作曾皙,孔安国曰:“曾参父也。名点。”○铎按:名点字 ,名字相应。析,省借字。 〔三〕白虎通谥篇云:“人臣之义,莫不欲褒称其君。”孝经云:“以显父母。” 〔四〕礼记祭统云:“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
〔五〕仪礼聘礼云:“多货则伤于德,弊美则没礼。”荀子大略篇引聘礼志作“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此以为孔子语,而文又异,或别有所本。 〔六〕宣二年左传。○铎按:程本“以”作“之”,“之”字当在“为”下,“为之”即“谓之”也。或据闵二年左传:“衣之 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汉书五行志“之”作“以”,谓“之”犹“以”,不可从也。
〔七〕成二年左传“吕”作“举”,吕氏春秋安死篇高诱注引传作“吕”。按文十八年、宣二年传并作“吕”。○铎按:魏志文帝纪作“乐莒”,吕、莒、举古同声而通用。
〔八〕汉书贡禹传云:‘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 刀剑,乱于主上。主上时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然非自知奢僭也,犹鲁昭公曰“吾何僭矣﹖”今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天子过天道,其日久矣。’
景帝时,武原侯卫不害坐葬过律夺国〔一〕。明帝时,桑民摐阳侯坐冢过制髡削〔二〕。今天下浮侈离本,僭奢过上,亦已甚矣〔三〕!
〔一〕见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旧脱“武”字,据表补。
〔二〕未详。周礼冢人郑注:‘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三〕○铎按;周礼考工记:“轮已崇,则人不能登也。”注:“已,太也。”
凡诸所讥,皆非民性,而竞务者,乱政薄化使之然也〔一〕。王者统世,观民设教,乃能变风易俗,以致太平〔二〕。
〔一〕崔实政论云:“王政一倾,普天率土莫不奢僭者,非家至人告,乃时势驱之使然。”汉书匡衡传云:“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二〕易观象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汉书严安传云:“变风易俗,化于海内。”地理志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壹之呼中和,然后王教成也。’按此篇大旨本盐铁论散不足篇。东、西京风俗靡敝略同,诏告频烦,莫为衰止,今录两书诏文,以明王氏之意。汉书成帝纪永始四年诏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寝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其申饬有司,以渐禁之。”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曰:“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单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明帝纪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子孙饥寒,绝命于此,岂祖考之意哉﹖又车服制度,恣极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众。有司其申明科禁宜于今者,宣下郡国。”章帝纪建初二年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诏书曰:“不伤财,不害民”,诚欲元元去末归本。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侈。有司废典,莫肯举察。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和帝纪永元十一年诏曰:“吏民逾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巿道小民,但具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安帝纪:永初元年诏三公明申旧令,禁奢侈,毋作浮巧之物,殚财厚葬。元初五年诏曰:“旧令制度,各有科品,欲令百姓务崇节约。遭永初之际,人离荒厄,朝廷躬自菲薄,去绝奢饰,食不兼味,衣无二彩。比年虽获丰穰,尚乏储积,而小人无虑,不图久长,嫁娶送终,纷华靡丽。至有走卒奴婢,被绮縠,著珠玑。京师尚若斯,何以示四远?设张法禁,恳恻分明,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秋节既立,鸷鸟将用,且复重申,以观后效。”桓帝纪永兴二年诏曰:“舆服制度,有逾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慎微〔一〕第十三
凡山陵之高,非削成而崛起也〔二〕,必步增而稍上焉。川谷之卑,非截断而颠陷也〔三〕,必陂池而稍下焉〔四〕。是故积上不止,必致嵩山之高〔五〕;积下不已,必极黄泉之深〔六〕。
〔一〕○铎按:“尽小者大,积微者著。”然积善未必昌,而积恶则必致危亡,论政者所以尤戒慎于积恶也。贾子审微既揭其旨于前,节信此篇复申其义于后,慎微之教,亦几于备矣。
〔二〕“成而”旧倒。山海经西山经:“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汉书叙传班彪王命论云:“未见运世无本,功德不纪,而得屈起在此位者也。”文选作“倔起”,李善注云:‘埤苍曰:“倔,特起也。”’“崛”与“倔”同。 〔三〕说文云:“陷,高下也。一曰陊也。”
〔四〕史记司马相如传云:“陂池貏豸”,索隐引郭璞曰:“陂池,旁颓之貌。”按池,读为“”。传又云:“罢池陂。”即“貏豸陂池”也。○铎按:亦作“陂陀”,尔雅释地:“陂者曰阪”,郭注:“陂陀不平”是也。陂池、貏豸、罢池、陂、陂阤,并以叠韵表义,故无定字。
〔五〕释名释山云:“山大而高曰嵩。嵩,竦也,亦高称也。”按“嵩”古作“崇”。○铎按:尔雅释山:“山大而高嵩。” 释文:‘“嵩”又作“嵩”。’郝懿行义疏云:‘嵩、崇并见释诂,或说古无“嵩”字,非也。’
〔六〕隐元年左传云:“不及黄泉。”史记郑世家集解引服虔注:“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曰黄泉。”汉书扬雄传解嘲云:“深者入黄泉。”
非独山川也,人行亦然,有布衣〔一〕积善不怠〔二〕,必致颜、闵之贤〔三〕,积恶不休,必致桀、跖之名〔四〕。非独布衣也,人臣亦然〔五〕,积正不倦,必生节义之志,积邪不止,必生暴弑之心。非独人臣也,国君亦然,政教积德〔六〕,必致安泰之福〔七〕,举错数失,必致危亡之祸〔八〕。故仲尼曰:汤、武非一善而王也,桀、纣非一恶而亡也。三代之废兴也,在其所积〔九〕。积善多者,虽有一恶,是为过失,未足以亡。积恶多者,虽有一善,是为误中,未足以存。人君闻此,可以悚●〔一0〕。布衣闻此,可以改容。〔一一〕
〔一〕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馀则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王先生云:“三字不辞,疑有脱误。”○铎按:“有”盖“布”之驳文,无脱字。
〔二〕礼记曲礼云:“敦善行而不怠。”
〔三〕论语云:“德行:颜渊,闵子骞。”
〔四〕荀子荣辱篇云:“为桀、跖则常危辱。”
〔五〕赵策:‘苏秦曰:“天下之卿相人臣乃至布衣之士。”’
〔六〕王先生云:‘“德”当作“得”,与下“失”字对文。’○铎按:义对而文无取相对,“德”字不误。
〔七〕老子云:“往而不害,安平泰。” 〔八〕易系辞上传云:“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错”与“措”通。赵策:‘客见赵王曰:“今治天下举错非也,国家为虚戾而社稷不血食。”’汉书董仲舒传云:“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
〔九〕汉书贾谊传云:“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 〔一0〕汉书董仲舒传云:“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知之﹖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说文云:“惧,恐也。古文作●。”
〔一一〕史记司马相如传上林赋云:“愀然改容,超若自失。”
是故君子战颤栗栗,日慎一日〔一〕,克己三省〔二〕,不见是图〔三〕。孔子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四〕。小人以小善谓无益而不为也,以小恶谓无伤而不去也,是以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也〔五〕。”此蹶、踽〔六〕所以迷国而不返〔七〕,三季所以遂往而不振者也〔八〕。
〔一〕淮南子人闲训云:‘尧戒曰:“战颤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蹪于山,而蹪于垤。”是故人皆轻小害,易微事以多悔,患至而后忧之,是犹病者已惓而索良医也。’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年诏曰:“诸将业远功大,诚欲传于无穷,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颤栗栗,日甚一日。”
〔二〕昭十二年左传:‘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论语:‘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 〔三〕成十六年左传:‘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铎按: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取传文。晋语九:‘夏书有之曰:“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韦注:“不见,未形也。” 〔四〕此下旧接“夫贤圣卑革”至“胡福不除”,又复“足以灭身”四字,今移正。
〔五〕易系辞下传。王弼本“谓”作“为”。“不为”、“不去”,“不”俱作“弗”。“是以”作“故”。按新书审微篇云:“善不可谓小而无益,不善不可谓小而无伤。”又见连语,古易盖有作“谓”者。淮南子缪称训云:“君子不谓小善不足为也而舍之,小善积而为大善;不谓小不善为无伤也而为之,小不善积而为大不善。是故积羽沈舟,群轻折轴,故君子禁于微。”
〔六〕“踽”旧作“属”,据本政篇改。今诗作“楀”。
〔七〕韩诗外传一云:“怀其宝而迷其国者,不可与语仁。”按“迷国”论语作“迷邦”,汉人避高祖讳改。汉时劾奏大臣多用之,汉书王尊传劾奏匡衡、张谭“怀邪迷国”,王嘉传孔光等劾嘉“迷国罔上不道”,师丹传策免丹云:“怀谖迷国”,盖当时律令如此。
〔八〕晋语:‘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汉书叙传叙天文志云:“三季之后,厥事放纷”,颜师古注:“三季,三代之末也。”史记乐书云:“流沔沈佚,遂往不反。”司马相如传上林赋云:“恐后世靡丽,遂往而不反。”周语云:“踣毙不振”,韦昭注:“振,救也。”
夫积微成显,积著成〔一〕,鄂誉鄂誉;鄂致存亡〔二〕,圣人常慎其微也〔三〕。文王小心翼翼〔四〕,武王夙夜敬止〔五〕,思慎微眇,早防未萌〔六〕,故能太平而传子孙〔七〕。
〔一〕“成”下脱一字。按汉书律历志云:“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易干凿度云:“三微而成一著,三著而成一体。”○铎按:荀子大略篇云:“夫尽小者大,积微者著。”“积著成”下盖脱“象”字,与“亡”为韵。
〔二〕文有脱误。按汉书韦贤传云:“睮睮谄夫,咢咢黄发”,如淳曰:“睮睮,自媚貌”,颜师古曰:“咢咢,直言也。”此文疑当作“鄂鄂誉誉,以致存亡”。“鄂鄂”与“咢咢”通,“誉誉”与“睮睮”通。“鄂誉致存亡”,即史记商君传赵良所谓“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也。韩诗外传十云:“有谔谔争臣者,其国昌。有默默谀臣者,其国亡。”
〔三〕淮南子人闲训云:“圣人敬小慎微。”汉书董仲舒传云:“众少成多,积小致巨,故圣人莫不以晻致明,以微致显。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言出于己,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治之大者,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按“尽小者大”二语,本荀子大略篇。 〔四〕诗大明。
〔五〕诗闵予小子。按此为成王诗,“武”当作“成”。○铎按:匡衡以此诗为武王毕丧。衡学齐诗,则是齐诗说也。节信引诗多本三家,“武”字必不可改。
〔六〕汉书贾谊传云:“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
〔七〕诗閟宫郑笺云:“文王、武王继太王之事,至受命致太平。”烈文笺云:“文王、武王以纯德受命,定天位。”又云:“天之锡之以此祉福也,又长爱之,无有期竟,子孙得传世,安而居之。”此即用诗谊,与郑氏同。○铎按:“能”下疑脱“致”字,考绩篇:“三代于世,皆致太平。”是其例。又郑笺诗不专主毛,此盖亦三家说也。
且夫邪之与正,犹水与火不同原,不得并盛〔一〕。正性胜,则遂重己不忍亏也,故伯夷饿死而不恨〔二〕。邪性胜,则忸怵而不忍舍也〔三〕,故王莽窃位而不惭〔四〕。积恶习之所致也。夫积恶习非久,致死亡非一也。世品人遂〔五〕 〔一〕淮南子诠言训云:“君子行正气,小人行邪气。内便于性,外合于义,循理而动,不系于物者,正气也。重于滋味,淫于声色,发于喜怒,不顾后患者,邪气也。邪与正相伤,欲与性相害,不可两立,一置一废,故圣人损欲而从事于性。”
〔二〕论语。
〔三〕“怵”当为“
”。尔雅释言云:“狃,复也”,郭注“狃
复为。”后汉书冯异传云:“忸
小利”,章怀注:‘“忸
”犹“惯习”也,谓惯习前事复为之。’狃、忸字通。诗四月疏、荡释文并引说文云:“
,习也。”今说文无“
”字。“●”字注:“习也。”“
”当即“●”之别体。怵,说文训恐,与“狃习”义别。汉书武帝纪元狩元年诏:“怵于邪说”,服虔曰:“怵,音裔”,应劭曰:“忸,
也”,如淳曰“怵,音怵惕。”盖服、应本作“
”,如本作“怵”,字形之误如此。○铎按:“狃
”字本作“忕”,以“大”为声。大、世古音同部(如“太子”即“世子”,“大室”即“世室”,“子大叔”即“子世叔”)。盖“忕”或作“
”(如荀子荣辱篇“㤭泄”即“骄汰”)故又易为“●”,犹“泄”、“枻”亦作“泄”、“●”也。“忕”字桓十三年左传疏、尔雅释言疏引说文亦有之,当据补。
〔四〕汉书。
〔五〕“积恶习”以下,文有脱误。汉书董仲舒传云:“暴逆不仁者,非一日而亡也,亦以渐至。”此文盖本之。“世品人遂”下,旧接“俾尔多益”至末,今移正。然此四字下尚有脱文。
夫圣贤卑革〔一〕,则登其福〔二〕。庆封、伯有〔三〕,荒淫于酒,沈湎无度,以弊其家〔四〕。晋平殆政〔五〕,惑以丧志,良臣弗匡,故俱有祸〔六〕。楚庄、齐威,始有荒淫之行〔七〕,削弱之败〔八〕,几于乱亡,中能感悟,勤恤民事〔九〕,劳精苦思〔一0〕,孜孜不怠〔一一〕,夫出陈应,爵命管苏〔一二〕,召即墨,烹阿大夫〔一三〕,故能中兴,强霸诸侯,当时尊显,后世见思,传为令名,载在图籍〔一四〕。由此言之,有希〔一五〕人君,其行一也,知己曰明,自胜曰强〔一六〕。
〔一〕“革”疑“恭”之误。后汉书窦融传云:“每召会进见,容貌辞气,卑恭已甚。”
〔二〕昭十五年左传云:“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
〔三〕“有”字旧脱。
〔四〕襄廿八年、卅年左传。
〔五〕孙侍御云:‘“殆”与“怠”同。’继培按:新书道术篇云:“志操精果谓之诚,反诚为殆。”诗玄鸟:“受命不殆”,郑笺云:“受天命而行之不解殆。”是郑读“殆”为“怠”也。淮南子泰族训:“句践栖于会稽,修政不殆。”盐铁论论菑篇:“周文、武尊贤受谏,敬戒不殆。”方言后刘子骏与扬雄书:“收藏不殆。”并以“殆”为“怠”。
〔六〕昭元年左传。○铎按:晋语八韦注:“良臣,谓赵孟。”
〔七〕毛诗鸡鸣序云:“哀公荒淫怠慢。”
〔八〕秦策云:“地削兵弱。”
〔九〕周语云:“勤恤民隐。” 〔一0〕“精”旧作“积”。汉书张敞传云:“劳精于政事。”论衡命禄篇云:“劳精苦形。”韩诗外传五云:“劳心苦思。”
〔一一〕汉书平当传云:“圣汉受命而王,继体成业,二百馀年,孜孜不怠。”
〔一二〕按新序一称楚共王有疾,命令尹爵筦苏,遣申侯伯。王薨,令尹即拜莞苏为上卿,逐申侯伯出之境。吕氏春秋长见篇“莞苏”作“苋嘻”,说苑君道篇作“莞饶”,并以为荆文王事。申侯伯即僖七年左传申侯,楚文王死后出奔郑。是二人皆在文王时,新序以为共王者误也。汉书古今人表中上有陈应,在楚严王、箴尹克黄、五参之后,申公子培、乐伯、优孟之前,楚薳贾、申叔时、孙叔敖之下,则为庄王时人无疑。但表列陈应于中上,必贤大夫,不应被出。且与管苏不同时。疑此陈应当为申侯,陈、申,应、侯,字形皆相近,遂以致误。然事在文王时,此以为庄王,则又误也。 〔一三〕齐威王事,见史记田完世家。 〔一四〕韩非子用人篇云:“书图著其名。”○铎按:论荣篇:“载于图书”,义同。
〔一五〕“有希”当作“布衣”。汉碑“布”作“
”,与“希”相似。
〔一六〕老子云:“自知者明,自胜者强。”○铎按:韩非子喻老篇作“自见之谓明,自胜之谓强。”
夫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此颜子所以称庶几也〔一〕。诗曰:“天保〔二〕定尔,亦孔之固。俾尔亶〔三〕厚,胡福不除〔四〕﹖俾尔多益,以莫不庶〔五〕。”盖此言也〔六〕,言天保佐王者,定其性命,甚坚固也。使汝信厚,何不治﹖而多益之,甚庶众焉。不〔七〕遵履五常,顺养性命,以保南山之寿,松柏之茂也﹖
〔一〕易系辞下传。
〔二〕“保”旧作“禄”。卢学士云:‘下仍以“天保”解之,当依今诗作“保”。’○铎按:胡承珙毛诗后笺亦谓作“天禄”,乃转写字讹。 〔三〕“亶”今诗作“单”。○铎按:诗大雅桑柔疏引亦作“亶”。“亶厚”二字平列。
〔四〕此下旧接“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云云。
〔五〕诗天保。
〔六〕“盖”旧作“善”,下有“也”字。按本书班禄篇引诗,其下亦云“盖此言也”,今依例改之。
〔七〕“不”字误,或当作“
”。王侍郎云:‘上云“甚坚固也”,“甚庶众”下疑脱“也”字。“焉不”二字属下读。’○铎按:“焉”属上读,“不”上疑脱“可”字。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八疑脱“罔”字,则为直陈句,今亦不从。
德𬨎如毛〔一〕,为仁由己〔二〕。莫与并
,自求辛螫〔三〕。祸福无门,惟人所召〔四〕。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尚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吉无不利也〔五〕。亮哉斯言〔六〕!可无思乎﹖
〔一〕诗烝民。○铎按:荀子强国篇明积微至著之功,亦引此诗证之。
〔二〕论语。
〔三〕诗小毖。“并
”今作“荓蜂”。按“并”当作“拼”,桑柔诗:“荓云不逮”,释文云:‘“荓”本或作“拼”。’○铎按: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八云:‘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此据鲁诗之文。潜夫论多用鲁说,字亦当作“甹夆”。’胡承珙毛诗后笺云:‘潜夫论言“祸福无门,唯人自召”,此正谓无人掣曳于我,祸福皆自己求之也。’“与”今诗作“予”,马瑞辰云:‘“予”即“与”之借,笺训“我”非。’
〔四〕襄廿三年左传闵子马语。
〔五〕易系辞上传。“所尚”王弼本作“所助”,本书巫列篇同。
〔六〕尔雅释诂云:“亮,信也。”
实贡〔一〕第十四
国以贤兴,以谄衰,君以忠安,以忌危〔二〕。此古今之常论,而世所共知也。然衰国危君继踵不绝者〔三〕,岂世无忠信正直之士哉?诚苦忠信正直之道不得行尔。
〔一〕○铎按:东汉,求贡不相称,名实不相副。此篇痛贡士不依质干,空造虚美,既与考绩相发,而尤愤于责备求全,视贤难复有进矣。
〔二〕王先生云:‘“忌”当依本传作“佞”。’继培按“佞”字是也。汉书京房传云:‘房尝宴见,问上曰:“幽、厉之君何以危?所任者何人也?”上曰:“君不明,而所任者巧佞。”’
〔三〕尹文子大道篇云:“危亡继踵。”
夫十步之闲,必有茂草,十室之邑,必有俊士〔一〕。贤材之生,日月相属,未尝乏绝。是故乱殷有三仁〔二〕,小卫多君子〔三〕。以汉之广博,士民之众多〔四〕,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治〔五〕,而官无直吏,位无良臣。此非今世之无贤也,乃贤者废锢而不得达于圣主之朝尔〔六〕。
〔一〕说苑谈丛篇云:“十步之泽,必有香草,十室之邑,必有忠士。” 〔二〕论语。
〔三〕襄廿九年左传。○铎按:庄廿八年穀梁传:“卫小齐大。”成三年左传杜注:“春秋时以强弱为大小,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
〔四〕“多”字旧空,据程本补。汉书梅福传云:“夫以四海之广,士民之数,能言之类至众多也。”本传“汉”上有“大”字。按下文云:“今汉土之广博。”急就篇云:“汉地广大,无不容盛。” 〔五〕诗大明云:“会朝清明。”汉书伍被传云:“被窃观朝廷,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举错,遵古之道。风俗纪纲,未有所缺。虽未及古太平时,然犹为治也。” 〔六〕汉书朱云传云:“废锢终元帝之世。”按成二年左传云:“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
夫志道者少友,逐俗者多俦。是以举世多党而用私,竞比质而行趋华〔一〕。贡士者,非复依其质干,准其材行也,直虚造空美,扫地洞说。择能者而书之,公卿刺史掾从事,茂才孝廉且二百员〔二〕。历察其状,德侔颜渊、卜、冉〔三〕,最其行能〔四〕,多不及中〔五〕。诚使皆如状文,则是为岁得大贤二百也。然则灾异曷为讥?〔六〕此非其实之效〔七〕。
〔一〕传作“朋党用私,背实趋华”。按韩非子孤愤篇云:“臣利在朋党用私。”汉书货殖传序云:“伪民背实而要名。”此以“朋”为“多”,以“背实”为“比质”,并误。“行”字亦疑衍。程本又误“用”为“朋”。古书多、朋、用三字往往相乱,战国策韩公仲朋,亦作韩侈,史记甘茂传作公仲侈,汉书古今人表又作公中用。霍去病传:“校尉仆多有功,封为辉渠侯。”颜师古曰:‘功臣侯表作仆朋。今此作“多”,转写者误也。’二事正与此类。○铎按:明暗篇:“而多比周则法乱”,“多”亦“朋”讹。 〔二〕通典十三云:“后汉光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一人。左右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郎、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举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载此诏称汉官目录云。按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诏云:“茂才、孝廉,岁以百数。”丁鸿传载和帝时定郡举孝廉之数,通典引之,注云:“推核当时户口,一岁所贡,不过二百馀人。”鸿传语详实边篇注。
〔三〕按汉时保举人皆有状。后汉书朱浮传章怀注引汉官仪博士举状云:“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卅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举。”他状当类此。“穷微阐奥”下,通典十三有“师事某官,见授门徒五十五人以上”。论语云:“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淮南子精神训云:“颜回、季路、子夏、冉伯牛,孔子之通学也。”
〔四〕汉书公孙弘传云:“臣弘行能不足以称。”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按“科别行能”,即周礼乡大夫职所谓“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郑司农云:“兴贤者,谓若今举孝廉;兴能者,谓若今举茂才。”汉书周勃传颜师古注:“最者,凡也。” 〔五〕汉书李广传云:“校尉以下,材能不及中。”颜师古注:“中,谓中庸之人也。”史记作“才能不及中人”。
〔六〕“讥”旧作“饥”。汉书董仲舒传云:“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京房传云:“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着。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此文大旨如房所言。 〔七〕汉书魏相传云:“今郡国守相,多不实选,风俗尤薄,水旱不时。”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诏曰:“闲者以来,吏政不勤,故灾咎屡臻,盗贼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选举不实,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
夫说粱饭食肉〔一〕,有好于面目〔二〕,而不若粝粢藜烝之可食于口也〔三〕。图西施、毛嫱,有〔四〕悦于心〔五〕,而不若丑妻陋妾之可御于前也。虚张高誉〔六〕,强蔽疵瑕〔七〕,以相诳耀〔八〕,有快于耳〔九〕,而不若忠选实行可任于官也。周显拘时,〔一0〕故苏秦〔一一〕;燕哙利虚誉,故让子之〔一二〕,皆舍实听声,呕哇之过也〔一三〕。
〔一〕汉书王莽传云:‘王业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
〔二〕王先生云:‘此语与下“有悦于心”句当互易,“面”字衍。’继培按:淮南子说林训云:“佳人不同体,美人不同面,而皆悦于目。” 〔三〕白虎通谏诤篇云:“黎蒸不熟。”“黎”即“藜”之省。 〔四〕“有”旧作“可”。 〔五〕管子小称篇云:“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淮南子说山训云:“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论衡言毒篇云:“好女说心。”
〔六〕北堂书钞五十四引东观汉纪云:“邓豹迁大匠,工无虚张之缮。”
〔七〕僖七年左传云:“不女疵瑕。”
〔八〕汉书宣元六王传:“张博常欲诳耀淮南王。”元后传:“莽日诳耀太后。”王莽传:“所以诳耀媚事太后,下至旁侧长御,方故万端。”又云:“欲以诳耀百姓。”“耀”与“耀”同。 〔九〕汉书息夫躬传云:“辩口快耳,其实未可从。”
〔一0〕“时”下脱一字。
〔一一〕“故”下脱一字,疑是“疏”,“疏”与“苏”声相涉而失之。史记苏秦传云:“求说周显王。显王左右素习知苏秦,皆少之。弗信。”
〔一二〕史记燕世家。
〔一三〕淮南子主术训云:“天下多眩于名声而寡察其实,是故处人以誉尊,而游者以辩显。”列子说符篇云:‘爰旌目饿于道,狐父之盗下壶餐以哺之。爰旌目三𫗦而后能视,曰:“嘻!汝非盗耶?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欧之。狐父之人则盗矣,而食非盗也。以人之盗,因谓食为盗而不敢食,是失名实者也。’“欧”与“呕”同。
夫圣人纯,贤者驳〔一〕,周公不求备〔二〕,四友不相兼〔三〕况末世乎?是故高祖所辅佐,光武所将相,不遂伪举,不责兼行,〔四〕亡秦之所弃,王莽之所捐〔五〕,二祖任用以诛暴乱,成致治安〔六〕。太平之世,而云无士,数开横选,而不得真,甚可愤也!〔七〕
〔一〕论衡明雩篇云:“世称圣人纯而贤者驳。”汉书梅福传云:“一色成体谓之纯,白黑杂合谓之驳。”
〔二〕论语。○铎按:已见论荣篇。
〔三〕“友”旧作“肢”,据传改。博物志云:“文王四友:南宫括,散宜生,闳夭,太颠。”按尚书大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乎牖里之害”,指此四人,故孔子以回、赐、师、由拟之,章怀注此传即以四友属孔子,非也。春秋繁露天地之行篇云:“任群臣无所亲,若四肢之各有职也。”新语怀虑篇云:“目以精明,耳以主听,口以别味,鼻以闻芳,手以之持,足以之行,各受一性,不得两兼。”旧作“肢”,义亦可通,然与下“末世”云云,文意不合,故定从本传。
〔四〕尹文子大道篇云:“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备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则前后左右之宜,远近迟疾之闲,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后汉书韦彪传云:“夫人才行,少能相兼。” 〔五〕“捐”旧作“损”。
〔六〕汉书文帝纪:‘元年,有司固请曰:“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且千岁。”’颜师古注:“治安,言治理而且安宁也。”贾谊传云:“陈治安之策。”○铎按:“成致”连用,亦见下文。
〔七〕“真”旧作“直”。按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引马融上书云:‘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众,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语意与此同。
夫明君之诏也若声,忠臣之和也当如响应〔一〕,长短大小,清浊疾徐,必相和也。是故求马问马,求驴问驴,求鹰问鹰,求駹问駹〔二〕。由此教令,则赏罚必也。 〔一〕荀子强国篇云:“下之和上,譬之若响之应声,影之象形也。”新书大政上篇云:“故为人君者,其出令也其如声,士民学之其如响。”说文云:“
相
也。
,以言对也。”“应”与“
”同。
〔二〕“鹰”盖“骊”之误。说文云:“驴,似马长耳。骊,马深黑色。駹,马面颡皆白也。”马、驴、骊、駹为一物,又以马、驴为一物,骊、駹为一物。马驴以形,骊、駹以色也。汉书匈奴传云:“匈奴骑,其西方尽白,东方尽駹,北方尽骊,南方尽骍马。”此駹、骊并举之证。○俞樾云:‘“鹰”字不伦。“駹”则仍即马之一种,上既言马,不应下又言“駹”,疑皆字之误。“鹰”当作“鸡”,“鸡”误为“●”,因改为“鹰”矣。“駹”当作“尨”,谓犬也,涉上“驴”字而加马旁耳。马、驴一类,鸡、犬一类也。’○铎按:俞说“駹”为“尨”之加旁字是也,而“鹰”字不烦改。鹰、犬逐捕雉兔者,亦一类也。
夫高论而相欺,不若忠论而诚实〔一〕。且攻玉以石〔二〕,治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三〕。夫物固有以贱治贵,以丑治好者矣。智者弃其所短而采其所长,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犹是也〔四〕。物有所宜,不废其材,况于人乎?
〔一〕汉书张释之传:‘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韩非子八经篇云:“人臣忠论以闻奸。”说苑说丛篇云:“高议而不可及,不若卑论之有功也。”
〔二〕诗鹤鸣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淮南子说山训云:“玉待礛诸而成器”,高诱注:“礛诸,攻玉之石。”说文作“备诸”。
〔三〕仪礼丧服传云:“冠六升外毕,锻而弗灰。”士丧礼云:“幂奠用功布”,郑注:“功布,锻濯灰治之布也。”既夕礼注:“功布,灰治之布也。”礼记深衣注:“深衣者,用十五升布锻濯灰治。”杂记:“加灰锡也”,疏云:“取缌以为布,又加灰治之,则曰锡。”考工记云:“●氏湅帛,以栏为灰,渥淳其帛”,郑注:“以栏木之灰渐释其帛也。”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浣。”
〔四〕管子形势解云:“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故事无不成,功无不立。”后汉书第五伦后种传云:“春秋之义,选人所长,弃其所短。”
夫修身慎行〔一〕,敦方正直,清廉洁白〔二〕,恬淡无为〔三〕,化之本也。忧君哀民,独睹乱原〔四〕,好善嫉恶〔五〕,赏罚严明,治之材也。明君兼善而两纳之,恶行之器也,为金玉宝政之材刚铁用。无此二宝〔六〕,苟务作异以求名,诈静以惑众,则败俗伤风〔七〕。今世慕虚者,此谓坚白〔八〕。坚白之行,明君所憎,而王制所不取〔九〕。
〔一〕孝经云:“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二〕吕氏春秋离俗览云:“布衣人臣之行,洁白清廉中绳,愈穷愈荣。” 〔三〕庄子胠箧篇文。 〔四〕春秋繁露度制篇云:“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五行相生篇云:“昭然独见存亡之机,得失之要,治乱之源,豫禁未然之前。”盐铁论申韩篇云:“塞乱源而天下治。” 〔五〕汉书窦婴传:‘借福曰:“君侯资性,喜善疾恶。”’颜师古注:“喜,好也。”
〔六〕“恶行”以下,文有脱误。 〔七〕淮南子齐俗训云:“矜伪以惑世,伉行以违众,圣人不以为民俗。”汉书师丹传哀帝策免丹云:“朕疾夫比周之徒,虚伪坏化,寖以成俗。”叙传叙货殖传云:“侯服玉食,败俗伤化。” 〔八〕公孙龙子有坚白篇。史记平原君传云:“公孙龙善为坚白之辩。”庄子秋水篇:‘公孙龙问于魏牟曰:“龙少学先生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齐物论云:“以坚白之昧终”,释文:‘司马云:“谓坚石、白马之辩也。”’
〔九〕礼记王制云:“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是故选贤贡士,必考核其清素〔一〕,据实而言,其有小疵〔二〕,勿强衣饰〔三〕,以壮虚声〔四〕。一能之士,各贡所长〔五〕,出处默语〔六〕,勿强相兼,则萧、曹、周、韩之论〔七〕,何足得矣〔八〕?吴、邓、梁、窦之徒〔九〕,而致十〔一0〕。各以所宜,量材授任〔一一〕,则庶官无旷〔一二〕,兴功可成,太平可致,麒麟可臻〔一三〕。
〔一〕“清”当作“情”。史记蔡泽传:‘应侯云:“披腹心,示情素。”’治要载尸子分篇云:“违情见素,则是非不蔽。”
〔二〕易系辞上传云:“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汉书平帝纪诏曰:“不以小疵妨大材。”
〔三〕方言云:“凡相被饰亦曰奖。”“衣饰”犹“被饰”也。后汉书黄琼传云:“梁冀前后所托辟召,一无所用。虽有善人,而为冀所饰举者,亦不加命。” 〔四〕韩非子六反篇云:“世主听虚声而礼之。”后汉书黄琼传李固遗琼书云:“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
〔五〕淮南子主术训云:“有一能者服一事。”汉书丙吉传云:“士亡不可容,能各有所长。”说苑君道篇云:“君使臣自贡其能,则万一之不失矣。”
〔六〕易系辞上传:‘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七〕“论”当作“伦”。萧何、曹参、周勃、韩信,并见史记。○铎按:本传作“伦”。
〔八〕“得矣”盖“专美”之讹。○铎按:此谓不难得,作“何足专美”,则非其本旨。
〔九〕吴汉、邓禹、梁统、窦融,并见后汉书。
〔一0〕“十”当作“也”,“而致”上盖脱二字。楚策:‘莫敖子华曰:“若君王诚好贤,此五臣者,皆可得而致之。”’此或即“可得而致”四字。
〔一一〕汉书董仲舒传云:“量材而授官。”
〔一二〕书 陶谟。
〔一三〕诗麟之趾疏引郑康成答张逸云:“周之盛德,关雎化行之时,公子化之,皆信厚与礼合,古太平致麟之时,不能过也。”此言“太平致麟”,盖亦用诗谊矣。○铎按:成、臻,耕、真合韵。
且燕小,其位卑,然昭王尚能招集他国之英俊,兴诛暴乱,成致治强〔一〕。今汉土之广博,天子尊明,而曾无一良臣,此诚不愍兆黎之愁苦〔二〕,不急贤人之佐治尔。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三〕?”忠良之吏诚易得也〔四〕,顾圣王欲之不尔。
〔一〕史记燕世家云:“燕昭王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趋燕。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以伐齐,尽取其宝,烧其宫室宗庙。齐城之不下者,独惟聊、莒、即墨,其馀皆属燕。”汉书叙传云:“招辑英俊”,颜师古注:‘“辑”与“集”同。’
〔二〕汉书王莽传云:“期于安兆黎矣。”“苦”字旧空,据程本。
〔三〕论语。○铎按:此引孔子语以证人君第不求贤,求则何远之有?毛奇龄论语稽求篇据本传删节之文,谓“此正以贵贱、好丑、长短、清浊相反而实相成,以见思反之义”,乖节信本旨矣。
〔四〕成十七年左传云:“能与忠良,吉孰大焉?”后汉书循吏王涣传邓太后诏曰:“夫忠良之吏,国家所以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班禄〔一〕第十五
太古之时〔二〕,烝黎初载〔三〕,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四〕,或相陵虐〔五〕,侵渔不止〔六〕,为萌巨害〔七〕。于是天命圣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八〕,四海蒙利〔九〕,莫不被德〔一0〕,佥共奉戴,谓之天子〔一一〕。
〔一〕○铎按:孟子万章下篇:“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赵注:“班,列也。”训本方言。郑玄三礼目录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今周礼地官司禄阙其职,而孟子答北宫锜问,已谓其详不可得闻,及汉孝文时,始命博士诸生采集传记以为王制。此篇说班禄本之。然王制与孟子有不合者,则以其书后出,而诸儒又复有损益也。自当以孟子为正。
〔二〕礼记郊特牲郑注:“唐、虞以上曰太古。”
〔三〕汉书司马相如传云:“觉寤黎烝”,颜师古注:“黎烝,众庶也。”“烝黎”与“黎烝”同。蔡中郎集陈留太守胡公碑铭亦云:“悠悠蒸黎。”艺文类聚十一引此文“烝”作“兆”。“兆黎”见上篇。诗大明云:“文王初载”,毛传:“载,识。”按此文“初载”,即尔雅释诂“初、哉”,并取始义。载、哉古字通。
〔四〕书吕刑云:“夺攘矫虔。”“后稍”类聚作“末后”。
〔五〕襄十八年左传云:“陵虐神主”,杜注:“神主,民也。”
〔六〕汉书宣帝纪神爵三年诏曰:“侵渔百姓”,颜师古注:“渔者,若言渔猎也。”
〔七〕吕氏春秋高义篇高诱注:“萌,民也。”按“萌”为“甿”之借,说文云:“民,众萌也。氓,民也。读若盲。”新书大政下篇云:“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汉书楚元王传刘向疏云:“民萌何以劝勉”,颜师古注:‘“萌”与“甿”同。’陈胜项借传赞云:“甿隶之人”,如淳曰:“甿,古文萌字。萌,民也。”
〔八〕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使不”类聚作“勿令”。
〔九〕汉书食货志云:“百姓蒙利。”
〔一0〕“莫不”类聚作“草木”。按淮南子泛论训云:“禽兽草木,莫不被其泽。”
〔一一〕“佥共”类聚作“恭俭”,误。说文云:“捡,拱也。拱,敛手也。”二字连文,“佥共”即“捡拱”省文。襄廿五年左传:‘
子产云:“奉戴厉公。”’杜注:‘“奉戴”犹“奉事”。’文十八年传云:“同心戴舜,以为天子。”新书威不信篇云:“古之正义,东西南北,苟舟车之所达,人迹之所至,莫不率服,而后云天子。”按管子君臣下篇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此文意与彼同。○铎按:说文:“佥,皆也。”礼记内则注:‘“共”犹“皆”也。’佥共奉戴,言四海之民皆奉戴之也。笺以为“捡拱”,非。
故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盖以诛暴除害利黎元也〔一〕。是以人谋鬼谋,能者处之〔二〕。诗云:“皇矣上帝!临下以〔
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瘼〔四〕。惟此二国,其政不获。惟此〔 五〕四国,爰究爰度。上帝指之〔六〕,憎其式恶〔七〕。乃眷〔八〕西顾,此惟与度〔九〕。”盖此言也,言夏、殷二国之政不得,乃用奢夸廓大〔一○〕,上帝憎之,更求民之瘼圣人〔一一〕,与天下四国究度而使居之也。
〔一〕荀子大略篇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淮南子兵略训云:“所为立君者,以禁暴讨乱也。”又云:“明王之用兵也,为天下除害,而与万民共享其利。”汉书严安传云:“兴利除害,诛暴禁邪。”萧望之后育传云:“其于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谷永传云:“天下黎元,咸安家乐业。”按严安传云:“元元黎民。”“黎元”即“元元黎民”也。史记文帝纪索隐引姚察云:‘古者谓人云“善人”也,因“善”为“元”,故云“黎元”。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铎按:“以役民”疑当在“立君”下。 〔二〕注见思贤篇。
〔三〕“以”今诗作“有”。○李富孙诗经异文释云:‘桓七年左传“有信有义”四句,论衡诘术皆引作“以”,义并通。’○铎按:有,助词,作“以”盖声之误。或谓“有”犹“以”,非。 〔四〕“瘼”今诗作“莫”。蔡中郎集和熹邓后谥议云:“参图考表,求人之瘼。”蜀志马超传云:“兼董万里,求民之瘼。”晋书武帝纪云:“皇天鉴下,求人之瘼。”后汉书循吏传序:“广求民瘼。”盖本三家诗。此文当本作“瘼”,后人或据毛诗改之。孙侍御云:‘文选齐安陆昭王碑文云:“虑深求瘼”,李善注云:“诗:求民之莫。班固汉书引诗而为此瘼,尔雅曰:瘼,病也。”今汉书叙传亦作“莫”,颜师古训“莫”为“定”,与毛、郑同,宋书符瑞志引汉书作“瘼”。’○铎按:马瑞辰亦谓匡谬正俗“不知民瘼”,义本三家诗。“瘼”盖今“毛病”字。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五云:‘王符用鲁诗,引诗当同蔡邕作“瘼”字,下文“更求民之瘼”,可证也。’
〔五〕“此”今作“彼”。○文四年左传引诗彼、此二字互易。陈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云:‘潜夫论引诗上下皆作“惟此”,疑原本上句作“惟彼”,与左传同,后人依毛改“彼”作“此”耳。’马瑞辰曰:“彼、此盖随言之,非有异义。”○铎按:“此”字重复无理,或当依左传。
〔六〕“指”今作“耆”。按诗正月:“有皇上帝,伊谁云憎。”郑笺云:“欲天指害其所憎而已。”所用诗与此同。○铎按:指、耆同从旨声,故得通用。马瑞辰曰:‘玉篇:“耆,怒诃也。”广雅释言:“指,斥也。”“指斥”亦怒责之义。’胡承珙毛诗后笺云:‘
“耆”疑即“指”之借字。“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是“指”有恶义。’
〔七〕“恶”今作“廓”。○铎按:陈乔枞云:‘“恶”字乃“廓”之误,下文云:“乃用奢夸廓人,上帝憎之”,是潜夫论引诗文本作“式廓”也。’邹汉勋读书偶识卷三说略同。
〔八〕“眷”今作“眷”,释文云:‘本又作“眷”。’○铎按:眷、眷同字。初学记一、北堂书钞四、文选长杨赋注、头陀寺碑注引诗并作“眷”。
〔九〕“度”今作“宅”。论衡初禀篇亦作“度”。汉书韦玄成传注臣瓒曰:“按古文宅、度同。”○臧琳经义杂记云:‘古文尚书“宅”字,两汉人所引皆作“度”。然以“宅”为“度”者,今文形声之误。毛诗为古文,凡“宅居”字皆作“宅”,“度谋”字皆作“度”。’○铎按:此引诗正是今文,故“宅”作“度”。
〔一0〕○铎按:程本作“奢夸廓人”。○邹汉勋云:‘奢夸者为廓人。今世俗尚有“廓人”之语,其由来久矣。潜夫所举,殆三家诗说也。’○铎按:“奢夸廓”,犹潜叹篇“幽隐囚人”,皆以三同义词为定语。“廓人”即“阔人”,新方言释言:“今谓人奢泰为阔绰”,“阔人”谓阔绰之人也。叔子此解虽臆创,然核之辞例语义皆合,自不得以悖于雅训而弃之。 〔一一〕○铎按:邹氏读“更求民之瘼圣人”七字为句,云:‘语不顺,殆是“更求知民瘼之圣人”,倒夺而如此。’
前哲良人〔一〕,疾□□〔二〕无纪极也〔三〕,乃惟度法象,〔四〕明著礼秩〔五〕,为优〔六〕宪艺,县之无穷〔七〕。故传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道也〔八〕。”是以先圣籍田有制,〔九〕供神有度〔一○〕,奉己有节〔一一〕,礼贤有数,上下大小,贵贱亲疏,皆有等威,阶级衰杀〔一二〕,各足禄其爵位〔一三〕,公私达其等级,礼行德义〔一四〕。
〔一〕“哲”旧作“招”。成八年左传云:“赖前哲以免也。”诗黄鸟云:“歼我良人。” 〔二〕空格程本作“奢夸廓”三字。○铎按:此承上文“奢夸廓人”,言前哲疾其无纪极,故为之制法修宪,文义甚明,程本是也。 〔三〕文十八年左传云:“聚敛积实,不知纪极。”
〔四〕周礼太宰:“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铎按:此言取法于天,非悬法于象魏之谓。
〔五〕庄八年左传云:“衣服礼秩如适。”○铎按:“秩”与“
”同,说文:“
,爵之次弟也。”
〔六〕“优”疑“修”。
〔七〕文六年左传云:“陈之艺极”,杜注:“艺,准也。”汉书萧望之传云:“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铎按:尔雅释诂:“宪,法也。”“宪艺”犹“法则”。 〔八〕哀七年左传,“天之道”作“天之大数”。○铎按:广雅释言:“数,术也。”吴语:“道将不行”,韦注:“道,术也。”是数、道同义,此引以意易之。 〔九〕礼记祭义云:“天子为借千亩,诸侯为借百亩。”
〔一0〕周语:‘襄王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昭七年左传云:“上所以共神也。”
〔一一〕毛诗鸳鸯序云:“思古明王,交于万物有道,自奉养有节焉。”
〔一二〕宣十二年左传云:“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杜注:“威仪有等差。”桓二年传云:“皆有等衰”,杜注:“衰,杀也。”礼记月令云:“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级之度。” 〔一三〕“禄”当作“保”,慎微篇亦误“保”为“禄”。孝经云:“保其禄位。”
〔一四〕文有脱误。成二年左传云:“器以藏礼,礼以行义。”杜注:“车服所以表尊卑,尊卑有礼,各得其宜。”此文大意盖与传同。
当此之时也,九州之内,合三千里,尔八百国〔一〕。其班禄也,以上农为正,始于庶人在官者,禄足以代耕,盖食九人。诸侯下士亦然。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大夫倍之,食七十二人。小国之卿,二于大夫。次国之卿,三于大夫。大国之卿,四于大夫,食二百八十八人。君各什其卿。天子三公〔二〕采视公侯,盖方百里。卿采视伯,方七十里。大夫视子男,方五十里。元士视附庸,方三十里〔三〕。功成者封〔四〕。是故官政专公,不虑私家〔五〕;子弟事学,不干〔六〕财利,闭门自守〔七〕,不与民交争,而无饥寒之道〔八〕,而不陷〔九〕;臣养优而不隘〔一0〕,吏爱官而不贪〔一一〕,民安静而强力〔一二〕,此则太平之基立矣〔一三〕。乃惟慎贡选,明必黜陟,官得其人,人任其职;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一四〕,同我妇子,馌彼南亩〔一五〕;上务节礼,正身示下,下悦其政,各乐竭己奉戴其上〔一六〕。是以天地交泰,〔一七〕阴阳和平〔一八〕,民无奸匿〔一九〕,机衡不倾〔二0〕,德气流布而颂声作也〔二一〕。
〔一〕礼记王制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又云:“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又云:“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汉书贾山传云:“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地理志云:“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此有脱误。○铎按:“尔”疑当作“千”。“千”与“
”草书形近,“千”误为“
”,后人又改为“尔”也。 〔二〕“公”下旧衍“侯”字。
〔三〕本王制。
〔四〕白虎通考黜篇云:“以德封者,必试之为附庸,三年有功,因而封之五十里。元士有功者,亦为附庸,世其位。大夫有功成,封五十里。卿功成,封七十里。公功成,封百里。”
〔五〕汉书贾谊传云:“国耳忘家,公耳忘私。”鲍宣传云:“志但在营私家。”
〔六〕“干”旧作“于”,何本改“与”,并误。“干”误为“于”,又转误为“于”也。
〔七〕汉书王莽传云:“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
〔八〕汉书董仲舒传云:“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九〕“而”上脱三字。
〔一0〕汉书韦贤后玄成传:‘玄成友人侍郎章上疏云:“宜优养玄成。”’礼记礼器云:“君子以为隘矣”,郑注:‘“隘”犹“狭陋”也。’
〔一一〕史记平准书云:“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 〔一二〕汉书成帝纪阳朔四年诏曰:“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
〔一三〕毛诗南山有台序云:“立太平之基。”
〔一四〕书尧典。
〔一五〕诗七月。
〔一六〕毛诗吉日序云:“能慎微接下,无不自尽以奉其上焉。”
〔一七〕易泰彖曰:“天地交而万物通。”
〔一八〕淮南子泛论训云:“阴阳和平,风雨时节。” 〔一九〕“匿”读为“慝”。鲁语云:“下无奸慝”,韦昭注:“慝,恶也。”
〔二0〕书尧典云:“在璇机玉衡。”史记天官书云:“北斗七星,所谓旋机玉衡,以齐七政。”汉书扬雄传云:“玉衡正而泰阶平。”
〔二一〕宣十一年公羊传云:“什一行而颂声作。”
其后忽养贤而鹿鸣思〔一〕,背宗族而采蘩怨〔二〕,履亩税而硕鼠作〔三〕,赋敛重而谭告通〔四〕,班禄颇而倾甫刺〔五〕,行人定而绵蛮讽〔六〕,故遂耗乱衰弱。
〔一〕此后所述诗义,皆与毛传异,盖本三家之说。○铎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仁义陵迟,鹿鸣刺焉。”文选嵇康琴赋李善注引蔡邕琴操:“鹿鸣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故弹弦讽谏。”御览五百七十八引同。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云:“皆本鲁诗之说。”
〔二〕○铎按:马瑞辰曰:‘“采蘩”当为“采𬞟”之讹。盖三家诗或因诗有“宗室牖下”一语,遂以为背宗族而作也。’陈乔枞云:“潜夫论以鹿鸣为怨诗,与司马迁史记年表、蔡邕琴操、高诱淮南注(诠言训)并合,又以行苇为咏公刘诗,亦与刘向列女传(晋弓工妻传)合,是其用鲁诗之明证。然则此以采蘩为怨诗者,当亦据鲁说也。” 〔三〕盐铁论取下篇云:“周之末涂,德惠塞而嗜欲众,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于下,怠于公乎(铎按:“公乎”当作“上公”,张敦仁说),是以有履亩之税,硕鼠之诗作也。”○铎按:魏风硕鼠序云:“刺重敛也。”陈奂曰:“三家与毛序刺重敛合。”顾广圻曰:‘
公羊宣十五年传云:“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又云:“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正为硕鼠诗而言。三家诗、公羊皆今文,宜其说之相近。’陈乔枞云:“桓宽用齐诗,然则此诗鲁、齐说同矣。”皮锡瑞师伏堂笔记一云:“硕鼠诗是魏风。魏灭于春秋初,岂是时已有履亩之税乎?据春秋经、传则始于宣公,或鲁是时初用之耳。”
〔四〕旧脱“而”字,“谭”作“译”。按毛诗大东序云:“东国困于役而伤于财,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
〔五〕顾茂才广圻云:‘“倾”当作“颀”。隶释高阳令杨著碑:“颀甫班爵。”颀甫即毛诗祈父,颀、倾字形相近而误。’继培按:志氏姓篇以单倾公为颀公,误正类此。“刺”旧亦误作“赖”。治要载陆景典语谓“周褒申伯,吉甫著诵,祈父失职,诗人作刺,官人封爵,不可不慎。”说与此合。按毛传:“圻父,司马也。”郑笺申之云:“司马掌禄士,故司士属焉。”其说盖采之三家。隶释繁阳令杨君碑云:“民思遗爱,奔告于王,颀不审真,莫肯慰扬。”颀亦谓颀甫。安平相孙根碑又云:“圻甫考绩。” 〔六〕顾茂才云:‘“定”当作“乏”。’继培按:尚书大传云:“行而无资谓之乏。”吕氏春秋季春纪:“振乏绝”,高诱注:“行而无资曰乏。”是行人得言乏矣。或云:“定”当为“●”之误,说文云:“●,贫病也。”●、定字形亦相近。○铎按:僖三十年左传:“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行李”即行人之官,是行人言乏之证。诗绵蛮笺:“古者卿大夫出行,士为末介。士之禄薄,或困乏于资财,则当赒赡之。”与此说合,并本三家。或说未允。邵本作“蹙”,吴闿生诗义会通作“病”,皆臆改。陈乔枞疑“畏”字之讹,亦非。
及周室微而五伯作,六国弊而暴秦兴,背义理而尚威力,灭典礼而行贪叨〔一〕,重赋敛以厚己,强臣下以弱枝〔二〕,文德不获封爵〔三〕,列侯不获〔四〕。是以贤者不能行礼以从道〔五〕,品臣不能无枉以从利〔六〕。君又骤赦以纵贼〔七〕,民无耻而多盗窃。
〔一〕韩诗外传五云:“自周室坏以来,王道废而不起,礼义绝而不继。秦之时,非礼义,弃诗、书,略古昔,大灭圣道,专为苟妄,以贪利为俗,以告猎为化,而天下大乱。”燕策:‘太子丹曰:“今秦有贪饕之心,而欲不可足也。”’说文云:“饕,贪也。”重文作“叨”。按考绩篇作“贪饕”。
〔二〕春秋繁露盟会要篇云:“强干弱枝,以明大小之职。”
〔三〕汉书公孙弘传封弘诏云:“古者任贤以序位,量能以授官,劳大者厥禄厚,德盛者获爵尊,故武功以显重,而文德以行褒。”按三式篇引嵩高、烝民诗而释之云:“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文德获封”,盖三家诗说有之。
〔四〕下脱二字,当是“不获治民”,即三式篇所云“列侯或有德宜子民,而道不得施”也。
〔五〕诗北门云:“终寠且贫”,毛传:“寠者,无礼也。”笺云:“君于己禄厚,终不足以为礼。”
〔六〕“品臣”犹言“众臣”。通典卅五引应劭汉官仪载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云:“选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崔实政论云:“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赋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奉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父母者,性所爱也;妻子者,性所亲也。所爱所亲,方将冻馁,虽冒刃求利,尚犹不避,况可令临财御众乎?是所谓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亦不几矣。”
〔七〕○铎按:“骤赦”即“数赦”。宣三年左传:“宣子骤谏”,贾逵注:“骤,疾也。”尔雅释诂:“数,疾也。”小尔雅广言:“骤,数也。”二字古音同部,故义亦相通。
何者?咸气加而化上风〔一〕,患害切而迫饥寒〔二〕,此臧纥〔三〕所以不能诘其盗者也〔四〕。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五〕”“尔之教矣,民斯效矣〔六〕。”是故先王将发号施令〔七〕,谆谆如也〔八〕,惟恐不中而道于邪,故作典以为民极〔九〕,上下共之,无有私曲〔一0〕,三府制法〔一一〕,未闻赦彼有罪,〔一二〕狱货惟宝者也〔一三〕。
〔一〕“咸”当作“戾”,“戾气”与下“和气”相对。说苑贵德篇云:“天子好利则诸侯贪,诸侯贪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庶人盗。上之变下,犹风之靡草也。”
〔二〕汉书魏相传云:“饥寒在身则亡廉耻,寇贼奸轨所由生也。”
〔三〕“臧纥”旧作“灭绝”。 〔四〕襄廿一年左传。
〔五〕桑柔。○铎按:遏利篇亦引。
〔六〕角弓。今诗作“胥效”,白虎通三教篇引诗作“斯效”。○铎按:陈乔枞谓作“斯”者鲁诗。
〔七〕淮南子本经训云:“发号施令,天下莫不从风。” 〔八〕诗抑云:“诲尔谆谆。”按礼记中庸:“肫肫其仁”,郑注:‘“肫肫”读如“诲尔忳忳”之“忳”。忳忳,恳诚貌也。’春秋繁露相生篇云:“孔子为鲁司寇,断狱屯屯,与众共之。”说苑至公篇作“惇惇”。惇惇、谆谆、屯屯、忳忳义并同。○铎按:孟子万章上篇云:“谆谆然命之乎?”“谆谆如”即“谆谆然”。“如”犹“然”也。训见经传释词卷七。
〔九〕周礼云:“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又云:“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一0〕管子五辅篇云:“公法行而私曲止。”
〔一一〕后汉书郎𫖮传云:“委任三府”,章怀注:“三公也。”按太尉、司徒、司空皆开府,故曰:“三府”。
〔一二〕诗小弁云:“舍彼有罪”,释文:“舍,音舍,又音赦。”周礼司刺郑注:“赦,舍也。” 〔一三〕书吕刑云:“狱货非宝。” 是故明君临众,必以正轨〔一〕,既无厌有〔二〕,务节礼而厚下,复德而崇化,使皆阜于养生〔三〕而竞于廉耻也〔四〕。是以官长正而百姓化,邪心黜而奸匿绝〔五〕,然后乃能协和气而致太平也〔六〕。易曰:“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七〕。”为本,君以臣为基,然后高能可崇也〔八〕;马肥,然后远能可致也〔九〕。人君不务此而欲致太平,此犹薄趾〔一0〕而望高墙〔一一〕,骥瘠而责远道,其不可得也必矣。
〔一〕隐五年左传云:“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
〔二〕句有误字。
〔三〕周语云:“所以阜财用衣食”,韦昭注:“阜,厚也。”
〔四〕管子牧民篇云:“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淮南子泰族训云:“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 〔五〕“匿”读为“慝”。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和气致祥,乖气致异。祥多者其国安,异众者其国危。”
〔七〕颐彖辞。
〔八〕文有脱误,当云“国以民为本,君以臣为基,基厚,然后高能可崇也”。盐铁论未通篇云:“筑城者先厚其基而后求其高,畜民者先厚其业而后求其赡。”考工记云:“匠人,墙厚三尺,崇三之。”郑注:“高厚以是为率,足以相胜。”○铎按:“能”犹“乃”也。下同。 〔九〕诗有駜毛传:“駜,马肥强貌。马肥强则能升高进远,臣强力则能安国。”郑笺云:“此喻僖公之用臣,必先致其禄食,禄食足而臣莫不尽忠。”
〔一0〕“薄趾”二字当乙。
〔一一〕淮南子泰族训云:“不益其厚而张其广者毁,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
述赦〔一〕第十六
凡治病者,必先知脉之虚实〔二〕,气之所结〔三〕,然后为之方〔四〕,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五〕。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设之以禁,故奸可塞国可安矣〔六〕。 〔一〕本传在爱日篇后。○铎按:骤赦纵贼,此篇极论其弊。盖大恶不化,数赦适足以劝奸。本传此篇在爱日篇后,观前录忠贵、浮侈、实贡三篇适符今次,似旧第本如此。 〔二〕素问玉机真藏论:‘黄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论评虚实论:‘岐伯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
〔三〕庄子达生篇云:“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素问举痛论:‘帝曰:“余知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
〔四〕素问至真要大论:‘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汉书艺文志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辩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五〕盐铁论轻重篇云:“扁鹊抚息脉而知疾所由生,阳气盛则损之而调阴,寒气盛则损之而调阳,是以气脉调和,而邪气无所留矣。”
〔六〕墨子兼爱篇云:“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譬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则弗能攻。”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数赦〔一〕。赦赎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二〕。奚以明之哉?曰:孝悌之家,修身慎行〔三〕,不犯上禁,从生至死,无铢两罪〔四〕;数有赦赎,未尝蒙恩〔五〕,常反为祸。何者?正直之士之为吏也〔六〕,不避强御〔七〕,不辞上官〔八〕。从事督察〔九〕,方怀不快〔一0〕,而奸猾之党〔一一〕,又加诬言〔一二〕,皆知赦之不久,则且共横枉侵冤,诬奏罪法〔一三〕。今主上妄行刑辟〔一四〕,高至死徙,下乃沦冤〔一五〕,而被〔一六〕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一七〕,亦无益于死亡矣〔一八〕。
〔一〕管子法法篇云:“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福。” 〔二〕后汉书桓谭传云:“恶人诛伤,则善人蒙福。”此倒用其语。汉书刑法志文帝诏曰:“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 〔三〕孝经云:“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四〕铢两,言其轻。汉书赵广汉传云:“铢两之奸”,亦此意。○铎按:犹今言“丝毫”。
〔五〕汉书文三王传云:“比比蒙恩。”又云:“数蒙圣恩,得见贳赦。” 〔六〕“直”旧作“真”,据程本改。诗小明云:“正直是与。”
〔七〕汉书盖宽饶传:‘王生予书曰:“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强御。”’后汉书鲍永传:“永辟扶风鲍恢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强御。”按诗烝民:“不畏强御。”文十年左传引诗:“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杜注云:“诗大雅。美仲山甫不辟强御。”秦策高诱注引诗亦作“不辟强御”。诱多用韩诗,疑韩诗“畏”本作“辟”,“辟”与“避”通。○铎按:陈乔枞亦疑高注所引为三家异文。
〔八〕辞,谓辞谒。汉书尹翁归传云:“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后汉书丁鸿传云:‘窦宪兄弟各擅威权,鸿上封事曰:“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梁统后冀传云:“冀爱监奴秦宫,官至太仓令,威权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谒辞之。”郭急传云:“召见辞谒”,章怀注:“因辞而谒见也。”循吏传云:‘任延拜武威太守。帝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
〔九〕续汉书百官志云:“司隶校尉及诸州皆有从事史。”汉书翟方进传云:“督察公卿”,颜师古注:“督,视也。”
〔一0〕易艮六二:“其心不快。”汉书高帝纪:‘六年,张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计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臣。”’
〔一一〕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诏曰:“奸猾为害。”
〔一二〕说文云:“加,语相增加也。诬,加也。”汉书五行志:“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颜师古注:“言博本为石显所冤,增加其语,故陷罪。”○铎按:此言奸猾之党又加之以诬枉之言,与下文“加诬”平列者有别。
〔一三〕崔实政论云:“长吏或实清廉,心平行洁,内省不疚,不肯媚灶,曲礼不行于所属,私爱无囗于囗府。州郡侧目,以为负折,乃选巧文猾吏,向壁作条,诬覆阖门,捕摄妻子。”
〔一四〕昭六年左传:‘叔向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廷尉掌刑辟。”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繇知。” 〔一五〕汉书尹翁归传云:“按致其罪,高至于死。”按“高”、“下”犹“重”、“轻”也。○顾炎武日知录二十七云:‘高,谓罪名之上者,犹言“上刑”。’孙诒让札移八云:‘“今”当为“令”,“沦冤”疑当为“论免”,皆形之误。此言诬奏良吏,令上失刑,重者至死,轻者亦论罪免官(上文云:“正直之士之为吏也。”故此云“论免”)。今本作“沦冤”,则与“死徙”高下无别,盖涉上文“横枉侵冤”,下文“被冤之家”而误。’○铎按:孙说甚是。“今”字程本正作“令”。 〔一六〕“被”旧作“彼”。
〔一七〕“信”读为“申”。说文云:“●,穷治罪人也。”经典通用“鞠”。礼记文王世子云:“告于甸人”,郑注:‘“告”读为“鞠”。读书用●曰鞠。”周礼小司寇:“读书则用●”,注:‘郑司农云:“如今时读鞫已,乃论之。”’史记夏侯婴传云:“婴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集解:‘邓展曰:“律有故乞鞠。高祖自告不伤人。”’索隐:‘案晋灼云:“狱结竟,呼囚鞠,语罪状。囚若称枉欲乞鞠者,许之也。”’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新畤侯赵弟坐为太常鞠狱不实”,如淳曰:“鞠者,以其辞决罪也。”晋灼曰:“律说出罪为故纵,入罪为故不直。”
〔一八〕汉书刑法志缇萦上书云:“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及隐逸行士,淑人君子〔一〕,为谗佞利口所加诬覆冒〔二〕,下土冤民〔三〕,能至阙者,万无数人,其得省问者,不过百一,既对尚书,空遣去者,复十六七。虽蒙考覆〔四〕,州郡转相顾望〔五〕,留苦其事〔六〕。春夏待秋冬,秋冬复涉春夏,如此行逢赦者,不可胜数〔七〕。
〔一〕诗尸鸠。 〔二〕论语云:“恶利口之覆邦家者。”汉书王尊传云:“浸润加诬,以复私怨。”列女传齐威虞姬传云:‘执事者诬其辞而上之。虞姬曰:“有司受赂,听用邪人,卒见覆冒,不能自明。”’明德马后传云:“时有楚狱,因证相引,系者甚多。后恐有单辞妄相覆冒,承闲为上言之。”后汉书皇甫规传云:“今见覆没,耻痛实深。”“覆没”即“覆冒”,冒、没声近义同。
〔三〕汉书于定国传云:“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下土”注见浮侈篇。○铎按:三式篇:“下土边远,能诣阙者,万无数人。”“下土”即“边远”也。
〔四〕“覆”当作“核”。说文云:“核,实也。考事襾笮邀遮其辞得实曰核。”○铎按:“考覆”亦汉时律令语,谓稽考覆按之。汉书郑崇传:‘尚书令赵昌奏崇与宗族通,疑有奸。上责崇。崇对曰:“臣门如市,臣心如水。愿得考覆。”上怒,下崇狱穷治。”是其证。汪说失之。
〔五〕汉书王嘉传云:“内外顾望。”
〔六〕“留苦其事”旧作“留吾真事”。按汉书西域大宛传云:“不敢留苦”,颜师古注:“不敢留连及困苦之也。”易林咸之豫、萃之咸、巽之井、未济之需并云:“稽难行旅,流连愁苦。”
〔七〕汉书楚元王后向传云:“得逾冬减死论”,服虔曰:“逾冬至春,行宽大而减死罪”,如淳曰:“狱冬尽当决竟,而得逾冬,复至后冬,故或逢赦,或得减死也。”魏相传云:“大将军用武库令事,遂下相廷尉狱,久系,逾冬,会赦出。” 又谨慎之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择莫犯土〔一〕,谨身节用〔二〕,积累纤微,以致小过〔三〕,此言质良盖民,惟国之基也。〔四〕
〔一〕句有误字,程本“土”作“法”。○孙诒让曰:‘案此当作“捽草杷土”。汉书贡禹传云:“农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
(颜注云:“
,古草字也。”)杷土,手足胼胝。”即王节信所本。今本上三字皆形近讹易,惟“土”字未讹,而程荣又臆改为“法”,缪之甚也!’○铎按:孙校至确。班禄篇:“莫不被德”,类聚作“草木被德”,亦草、莫二字相涉之证。
〔二〕孝经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急就篇云:“鬼薪白粲钳釱髡,不肯谨慎自令然。”
〔三〕后汉书梁统后商传云:“大狱一起,无辜者众,死囚久系,纤微成大。”后汉纪安帝永宁元年岑宏议云:“几微生过,遂陷不义。”论衡累害篇云:“将吏异好,清浊殊操。清吏增郁郁之白,举涓涓之言。浊吏怀恚恨,徐求其过,因纤微之谤,被以罪罚。”韩诗外传九云:“祸起于纤微。”汉书张汤后安世传云:“累积纤微。”
〔四〕礼记月令云:“黑黄苍赤,莫不质良。”郑注:“质,正也。良,善也。”按此当作“贞良”,“言”当作“皆”,“盖”当作“善”,“此皆贞良善民”为句。“贞良”见叙录。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奸邪不容,皆务贞良。”崔实政论云:“竞擿微短,吹毛求疵,重案深诋,以中伤忠良。”“国基”注见本政篇。
轻薄恶子〔一〕,不道凶民〔二〕,思彼奸邪,起作盗贼,以财色杀人父母,戮人之子,灭人之门,取人之贿,及贪残不轨〔三〕,凶残弊吏,掠杀不辜〔四〕,侵冤小民〔五〕,皆望圣帝当为诛恶治冤〔六〕,以解蓄怨〔七〕。反一门赦之,令恶人高会而夸诧〔八〕,老盗服臧而过门〔九〕,孝子见仇而不得讨〔一0〕,亡主见物而不得取〔一一〕,痛莫甚焉。故将赦而先暴寒者,以其多冤结悲恨之人也〔一二〕。
〔一〕汉书酷吏尹赏传云:“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
〔二〕汉书翟方进传云:“丞相宣以一不道贼”,如淳曰:“律,杀不辜一家三人为不道。”萧望之传云:“诸盗及杀人犯不道者,百姓所疾苦也。” 〔三〕汉书王尊传云:“五官掾张辅贪污不轨。”
〔四〕汉书魏相传云:“人有告相贼杀不辜。”谷永传云:“多系无辜,掠立迫恐。”后汉书章帝纪元和元年诏曰:“律云:掠者惟得榜笞立。又令丙,棰长短有数。自往者大狱已来,掠考多酷,钻钻之属,惨苦无极。念其痛毒,怵然动心。”
〔五〕注见考绩篇。
〔六〕汉书胡建传云:“诛恶以禁邪。”
〔七〕楚语云:“蓄怨滋厚。” 〔八〕汉书高帝纪云:“置酒高会”,服虔曰:“大会也。”○沈钦韩曰:‘下云:“洛阳有主谐合杀人者,谓之会任之家,受人十万,谢客数千。”此所谓“恶人高会而夸诧”也。’
〔九〕“臧”旧作“藏”,据传改。臧,谓所窃物也。盐铁论刑德篇云:“盗有臧者罚。”周礼司厉注:‘郑司农云:“今时盗贼臧,加责,没入县官。”’
〔一0〕哀十三年左传云:‘越子伐吴,吴王孙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仇而弗杀也。”’
〔一一〕汉书于定国传云:“或盗贼发,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颜师古注:“不急追贼,反系失物之家。”“亡主”犹“亡家”。○铎按:今言“失主”。
〔一二〕汉书于定国传云:“民多冤结。”○铎按:广雅释诂二:“暴,猝也。” 夫养稊稗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民〔一〕。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二〕。”是故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伤人肌肤〔三〕,断人寿命者也〔四〕,乃以威奸惩恶除民害也〔五〕。天下本以民不能相治,故为立王者以统治之〔六〕。天子在于奉天威命,共行赏罚〔七〕。故经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天罚有罪,五刑五用〔八〕。”诗刺“彼宜有罪,汝反脱之〔九〕。”古者惟始受命之君,承大乱之极,被前王之恶,其民乃并为敌仇〔一0〕,罔不寇贼消义奸宄夺攘〔一一〕,以革命受祚〔一二〕,为之父母〔一三〕,故得一赦。继体以下,则无违焉〔一四〕。何者?人君配干而仁,顺育万物以成大功〔一五〕,非得以养奸活罪为仁,放纵天贼为贤□也〔一六〕。
〔一〕韩非子难一云:“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按韩子语本管子明法解。后汉书梁统传云:“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 〔二〕康诰。
〔三〕汉书董仲舒传云:“伤肌肤以惩恶。”
〔四〕白虎通寿命篇云:“寿命者,上命也。”淮南子精神训云:“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
〔五〕易系辞下传云:“不威不惩。”后汉书陈宠传云:“往者断狱严明,所以威惩奸慝。”管子明法解云:“赏功诛罪,所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六〕汉书谷永传云:“臣闻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亦见成帝纪建始三年诏及王莽传。
〔七〕“共”读为“恭”。书甘誓云:“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八〕书皋陶谟。“罚”今作“讨”。○铎按:本传亦作“讨”,遍考群书,若史记夏本纪、汉书刑法志、说文、后汉书梁统传、应劭传所引无作“罚”者。惟后汉书申屠刚传刚对策云:“王者承天顺地,典爵主刑,不敢以天官私其宗,不敢以天罚私其亲。”“天罚”与此同,盖以说经而易字耳。 〔九〕诗瞻卬。“反脱”今作“覆说”。○铎按:郑笺:“覆,反也。”释文云:“说,一音他活反。”
〔一0〕书微子云:“小民方兴,相为敌仇。”
〔一一〕书吕刑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王先生云:‘
“消”即“鸱”之误。’○孙星衍曰:‘或今文“鸱义”为“消义”。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云:‘尚书疏引郑注云:“鸱义,盗贼状如鸱枭,抄略良善,劫夺人物。”疑“消义”乃“枭义”之讹,以声同致误也。’○铎按:陈说近是。
〔一二〕易革彖云:“汤、武革命。” 〔一三〕书洪范云:“天子作民父母。” 〔一四〕“违”当作“遵”。崔实政论云:“大赦之造,乃圣王受命而兴,讨乱除残,诛其鲸鲵,赦其臣民,渐染□化者耳。及战国之时,犯罪者辄亡奔邻国,遂赦之,以诱还其逋逃之民。汉承秦制、遵而不越。”荀悦汉纪云:“夫赦者,权时之直,非常典也。汉兴,承秦兵革之后,大过之世,比屋可刑,故设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荡涤秽流,与民更始,时势然也。后世承业,袭而不革,失时宜矣。”“大过”二字,今本汉纪缺,据初学记廿补。
〔一五〕旧无“物”字,据本传补。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云:“仁之善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又云:“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好恶喜怒,而备用也。” 〔一六〕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曰:“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天贼”即忠贵篇所云“天以为贼”。或云:当作“大贼”,非。
今夫性恶之人〔一〕,居家不孝悌,出入不恭敬,轻薄慢傲,凶悍无辨〔二〕,明以威侮侵利为行〔三〕,以贼残酷虐为贤〔四〕,故数陷王法者〔五〕,此乃民之贼〔六〕,下愚极恶之人也〔七〕。虽脱桎梏而出囹圄〔八〕,终无改悔之心,自诗以羸敖头〔九〕,出狱踧踖〔一0〕,复犯法者何不然〔一一〕。
〔一〕论衡本性篇云:“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
〔二〕淮南子时则训云:“求不孝不悌戮暴傲悍而罚之。”吕氏春秋处方篇云:“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高诱注:“悍,凶也。”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李善注引桓谭新论云:“居家循理,乡里和顺,出入恭敬,言语谨逊,谓之善士。”○铎按“辨”读为“变”,“无辨”犹言“不变”。下文云:“虽脱桎梏而出囹圄,终无改悔之心”,又云:“大恶之资,终不可化”,又云:“未尝见奸人冗吏,有肯变心悔服称诏者也”,皆所谓“凶悍无辨”也。 〔三〕书甘誓云:“威侮五行。”史记匈奴传:‘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此用其文。
〔四〕“贼残”疑倒。汉书哀帝纪诏曰:“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李寻传:“诸阘茸佞?,抱虚求进,及用残贼酷虐闻者,宜以时废退。”翟方进传劾奏朱博等云:“所居皆尚残贼酷虐,苛刻惨毒,以立威。” 〔五〕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云:“多陷法禁。”
〔六〕孟子云:“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
〔七〕汉书古今人表序云:“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王莽传赞云:“穷凶极恶。”
〔八〕礼记月令云:“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
〔九〕当云“自恃以数赦赎”,字形相近而误。○铎按:“羸”与“数”形不相近,疑“赢”之误。襄三十一年左传注:“赢,受也。”
〔一0〕论语云:“踧踖如也。”
〔一一〕何不然,言何所不然也。汉书韩信传“何不诛”、“何不服”、“何不散”,颜注如此。匡衡传云:“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
洛阳至有主谐合杀人者〔一〕,谓之会任之家〔二〕,受人十万,谢客数千。又重馈部吏,吏与通奸〔三〕,利入深重,幡党盘牙,〔四〕请至贵戚宠臣,说听于上,谒行于下〔五〕。是故虽严令、尹〔六〕,终不能破攘断绝〔七〕。何者?凡敢为大奸者〔八〕,材必有过于众,而能自媚于上者也〔九〕。多散苟得之财〔一0〕,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非有第五公之廉直〔一一〕,孰能不为顾〔一二〕?今案洛阳主杀人者,高至数十,下至四五,身不死则杀不止,皆以数赦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大恶之资,终不可化,虽岁赦之,适劝奸耳〔一三〕。 〔一〕说文云:“谐,?也。?,谐也。”“合”乃“?”之省。续汉书五行志载桓帝末童谣曰:“河闲来合谐。”王先生云:‘谐合杀人,若今律云“私和顶凶”矣。’○铎按:谐合杀人,即浮侈篇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者,史记货殖传称“借交报仇”亦指此。主其事者,受人厚赂,遣客为之刺杀仇家。旧时沪上犹有之,今始永绝。王以为“私和顶凶”,非也。 〔二〕“会任”浮侈篇作“合任”。按史记货殖传:“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汉书作“侩”,颜师古注:“侩者,会合二家交易者也。”一切经音义六引声类云:“侩,合市人也。”“会”与“侩”同。○铎按:此“会任”盖与“驵侩”无涉。
〔三〕汉书宣帝子东平思王传云:“通奸犯法。” 〔四〕汉书司马相如传上林赋云:“翩幡互经”,郭璞曰:“互经,互相经过也。”“牙”即“互”字。谷永传云:“百官盘互”,颜师古注:‘盘互,盘结而交互也。字或作“牙”,言如豕牙之盘曲,犬牙之相入也。’楚元王传:‘刘向云:“宗族盘互。”’师古亦云:‘字或作“牙”。’后汉书滕抚传云:“盗贼群起,盘牙连岁”,章怀注:“盘牙,谓相连结。”党锢传序注引谢承后汉书云:“中官黄门,盘牙境界。”魏志曹真后爽传:“根据盘牙。”吴志陆瑁传:“九域盘牙。”按“牙”并当作“互”,字形相近而误。师古谓如豕犬之牙,非是。盘、盘、盘古字通。○铎按:隶书“互”字作“
”,故与“牙”字恒相乱。
〔五〕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注:‘如淳曰:“律,诸为人请求于吏以枉法,而事已行,为听行者,皆为司寇。”’
〔六〕“令、尹”,谓洛阳令、河南尹也。
〔七〕王先生云:‘“攘”是“坏”字之误。’继培按:“破坏”见救边篇。○铎按:淮南子本经训:“坏险以为平”,钱本文子下德篇“坏”作“攘”,误正类此。
〔八〕一切经音义十六引三苍云:“敢,必行也。不畏为之。”史记酷吏张汤传云:“赵王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奸。”
〔九〕淮南子泰族训云:“智伯有五过人之材。”史记卫将军传云:“以和柔自媚于上。”
〔一0〕礼记曲礼云:“临财毋苟得。”
〔一一〕第五伦也。见后汉书。
〔一二〕诗正月郑笺云:‘“顾”犹“视”也,“念”也。’按为顾,谓曲法瞻
。论衡逢遇篇云:“节高志妙,不为利动;性定质成,不为主顾,“顾”亦谓委曲承意也。○铎按:惠栋云:‘顾其财与辞也。史记曰:“招权顾金钱”,又曰:“掉臂而不顾。”顾者,商贾人之语也。’
〔一三〕旧脱“赦之”二字。按匡衡传云:“虽岁赦之,刑犹难使措而不用也。”此文多本衡语,今据补。崔实政论亦云:“虽日赦之,乱甫繁耳。”
或云:“三辰有候〔一〕,天气当赦〔二〕,故人主顺之而施德焉。”未必然也〔三〕。王者至贵,与天通精〔四〕,心有所想,意有所虑,未发声色,天为变移〔五〕。或若休咎庶征,月之从星〔六〕,此乃宜有是事。故见瑞异,或戒人主〔七〕。若忽不察,是乃己所感致,而反以为天意欲然,非直也〔八〕。 〔一〕“云”旧作“之”。初学记廿引“或三辰有候”。周礼:“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郑注:“日、月、星辰。”○铎按:本训篇用易“变化云为”,今作“之为”,误正类此。
〔二〕开元占经六十五引黄帝占云:“天牢中常有系星三,以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暮视之,其一星去,有喜事;其二星去,有赐令爵禄之事;三星尽去,人君德令赦天下。甲子期八十一日,丙子期七十二日,戊子期六十日,庚子期八十日,壬子期六十二日而赦。”御览六百五十二引风角书云:“春甲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从申上来,为大赦,期六十日。”又云:“候赦法,冬至后尽丁巳之日,南风从巳上来,满三日以上,必有大赦。”又引望气经云:“黄气四出,注期五十日赦。”
〔三〕“然”旧作“杀”,“然”误为“煞”,又转作“杀”也。“未必然也”见史记自序。
〔四〕御览七十六引春秋保干图云:“天子至尊也,神精与天地通。”淮南子天文训云:“人主之情,上通于天。”御览九、八百七十六引“情”并作“精”。览冥训亦云:“遭急迫难,精通于天。”
〔五〕易纬是类谋云:“主有所贵,王侯元德,天下归邮。心有所维,意有所虑,未发颜色,莫之渐射出天地灾捉,挺患无形之外,准萌纤微之初,先见吉凶,为帝演谋,忽之可也,勿之无也。”此文本于彼。彼文有脱误。后汉书杨震后赐传云:“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虽未形颜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阴阳为其变度。”亦本易纬。
〔六〕书洪范。 〔七〕“或”字误。王先生云:‘疑“感”之误。’
〔八〕“直”当作“真”。汉书息夫躬传:‘王嘉曰:“天之见异,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觉悟反正,推诚行善。”’孔光传云:“臣闻师曰,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惧,有以塞除,而轻忽简诬,则凶罚加焉。”谷永传云:“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又云:“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不除。”
俗人又曰〔一〕:“先世欲赦,常先遣马分行市里,听于路隅,咸云当赦,以知天之教也,乃因施德。”若使此言也而信,则殆过矣。夫民之性,固好意度者也〔二〕,见久阴则称将水,见久阳则称将旱,见小贵则言将饥,见小贱则言将穰〔三〕,然或信或否。由此观之,民之所言,未必天下〔四〕。前世赎赦稀疏,民无觊觎〔五〕。近时以来,赦赎稠数〔六〕,故每春夏,辄望复赦〔七〕;或抱罪之家,侥幸蒙恩〔八〕,故宣此言,以自悦喜。诚令仁君闻此,以为天教而辄从之,误莫甚焉。
〔一〕风俗通云:“止系风俗,见善不徙,故谓之俗人。”见意林。
〔二〕韩非子解老篇云:“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者也。”
〔三〕两“小”字当作“米”。○铎按:天之阴阳不言天,则物之贵贱亦可不言物。史记货殖传云:“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又云:‘计然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是贵贱包民生食用百物言之,不独米也。且“小”与“久”对,皆状语,若作“米”,则文法参差矣。 〔四〕“下”,读如“下雨”之“下”。○铎按:笺意以“下”为“降”,然“天降”言“天下”,所未闻。今按“下”疑当作“示”。“示”字古文作“●”,与“下”相似,故讹而为“下”。说文云:“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此天言示之证。
〔五〕桓二年左传:‘师服曰:“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六〕说文云:“稠,多也。”
〔七〕崔实政论云:“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乃赦,示不废旧章而已。近永平、建初之际,亦六七年乃一赦,亡命之子,皆老于草野,穷困惩艾,比之于死。顷闲以来,岁且一赦,百姓忸忕,轻为奸非,每迫春节徼幸之会,犯恶尤多。”
〔八〕说文云:“憿,幸也。”“侥幸”即“憿幸”之别。经典通作“徼幸”,昭六年左传云:“徼幸以成之。”
论者多曰:“久不赦则奸宄炽,而吏不制〔一〕,故赦赎以解之。”此乃招乱之本原〔二〕,不察祸福之所生者之言也〔三〕。凡民之〔四〕所以轻为盗贼,吏之所以易作奸匿者〔五〕,以赦赎数而有侥望也。若使犯罪之人终身被命〔六〕,得而必刑,则计奸之谋破,而虑恶之心绝矣。
〔一〕汉书刑法志云:“酷吏击断,奸轨不胜。” 〔二〕本传作“此未昭政乱之本源”。“政”当是“治”,唐人避讳改之。本书断讼篇云:“必未昭乱之本原”,语意亦未足,按文义当作“此乃未昭治乱之本原”。昭九年左传云:“木水之有本原。”
〔三〕管子君臣下篇云:“审知祸福之所生。”正世篇云:“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
〔四〕“之”字旧脱。
〔五〕“匿”,读为“慝”。○铎按:已见上篇。
〔六〕汉书刑法志云:“已论命”,晋灼注:“命者名也,成其罪也。”张耳传云:“尝亡命游外黄”,颜师古注:‘命者名也。凡言“亡命”,谓脱其名籍而逃亡。’鲍宣传云:“名捕陇西辛兴”,师古注:“诏显其名而捕之。”“被命”犹言“名捕”也。
夫良赎可〔一〕,孺子可令姐〔二〕,中庸之人,可引而下〔三〕,故其谚曰:“一岁载赦,奴儿噫嗟〔四〕。”言王诛不行,则痛瘀之子皆轻犯〔五〕,况狡乎?若诚思畏〔六〕盗贼多而奸不胜故赦,则是为国为奸宄报也〔七〕。夫天道赏善而刑淫〔八〕,天工人其代之〔九〕,故凡立王者,将以诛邪恶而养正善,而以逞邪恶逆,妄莫甚焉〔一0〕。
〔一〕“良”疑“赦”,“可”疑“行”。
〔二〕释名释长幼云:“儿始能行曰孺子。孺,濡也,言濡弱也。”说文云:“●,骄也。”“姐”乃“●”之省。○铎按:嵇康幽愤诗:“恃爱肆姐”,亦省作“姐”。
〔三〕后汉书杨终传云:“上智下愚,谓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引”旧作“弘”。新书连语云:“中主者,可引而上,可引而下。”申鉴政体篇云:“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
〔四〕“奴”,读为“驽”。崔实政论亦载此谚。困学纪闻十三引政论“奴”作“好”。或云:“好儿”即“好人”,非也。“噫嗟”政论作“喑恶”。史记韩信传云:“项王喑恶叱咤,千人皆废”,索隐:“喑恶,怀怒气。”汉书作“意乌猝嗟”,晋灼注:“意乌,恚怒声也。”方言云:“宋、卫之闲,凡怒而噎噫,谓之胁阋。”庄子知北游篇云:“生者喑醷物也”,释文:‘李、郭皆云:“喑醷,聚气貌。”’一切经音义十五:“喑噫,大呼也。”噫嗟、喑恶、意乌、噎噫、喑醷、喑噫并声近义同。淮南子缪称训云:“意而不戴”,高诱注:“意,恚声。戴,嗟也。”“意嗟”,急气言之则为“意”。○铎按:王应麟引政论作“好儿”,阎若璩谓“好儿”即“好人”,皆是也。范祖禹唐鉴三云:‘帝谓侍臣曰:“古语有之,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夫养稂莠者伤嘉谷,赦有罪贼良民。朕即位以来,不欲数赦,恐小人恃之轻犯宪章也。”’其说悉本此篇,“善人”即“好儿”,是唐太宗所见本不作“奴儿”也。汪读“奴”为“驽”,盖以下文“痛瘀之子”当“奴儿”,不知“好儿噫嗟”者,怒王诛之不行,而“痛瘀之子皆轻犯”者,谓弱者亦皆为恶,节信固发明谚意,而非顺释原文也。自以作“好”为是。
〔五〕急就篇云:“疟瘚瘀痛瘼温病。”说文云:“瘀,积血也。”
〔六〕“思”字衍,即“畏”之驳文。 〔七〕按汉书韩安国传云:‘丞相鼢言于太后曰:“王恢首为马邑事,今不成而诛恢,是为匈奴报仇也。”’陈汤传:“汤上疏言:臣与吏士共诛郅支单于,幸得禽灭,万里振旅,宜有使者迎劳道路,今司隶反逆收系按验,是为郅支报仇也。”为国为奸宄报,谓奸人仇良民,而得放释,不啻为奸人报仇,与鼢、汤所言同意。○铎按:“为奸宄报”疑当作“为奸报仇”。上文言“奸不胜”,故此承之而言“为奸报仇”,因“仇”字倒在“报”字上,后人又以“奸宄”字常见而改之也。又为盗贼报仇,非“为国报仇”之谓,“国”字亦疑有误。
〔八〕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良君将赏善而刑淫。”’
〔九〕书皋陶谟。○铎按:忠贵篇、本训篇亦引。
〔一0〕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晋灼注:“当重而轻,使有罪者起邪恶之心也。”○铎按:“逞邪恶逆”,犹本书上篇:“疾奢夸廓”,皆平列三字为宾语。下文:“兼纵恶逆”,“恶逆”连文,又“妄莫甚焉”亦与上文“痛莫甚焉”、“误莫甚焉”句法一律,益知“逆”字不当属下读矣。或曰:“恶逆”当是“道恶”,“道”与“导”同,非。
且夫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一〕;法无常行,亦无常弛〔二〕,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昔孝明帝时,制举茂才〔三〕,过阙谢恩,赐食事讫,问何异闻,对曰:“巫有剧贼九人〔四〕,刺史数以窃郡〔五〕,讫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从事邪?”对曰:“是。”帝乃振怒〔六〕,曰:“贼发部中而不能擒,然材〔七〕何以为茂?”捶数百,便免官,而切让州郡,十日之闲,贼即伏诛。由此观之,擒灭盗贼,在于明法,不在数赦。
〔一〕管子任法篇云:“法者不可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从出。”又云:“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韩非子有度篇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二〕“亦”旧作“法”,据诸子汇函改。
〔三〕御览二百六十五、六百五十二并作“荆州举茂才”。按作“荆州”是也。下云“部南郡从事”,续汉书郡国志,南郡属荆州。○铎按:书钞七十九引作“刺史举茂才”,亦误。
〔四〕续汉书郡国志,巫县属南郡。汉书朱博传云:“县有剧贼。”
〔五〕“窃”当作“察”。汉书朱博传云:“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国。”窃、察声相近。庄子庚桑楚篇:“窃窃乎”,释文:‘崔本作“察察”。’齐物论篇:“窃窃然知之”,释文:‘司马云:“窃窃犹察察也。”’家语好生篇:“窃夫其有益与无益”,王肃注:‘“窃”宜为“察”。’皆其证。○铎按:“窃郡”,御览六百五十二作“牙郡”,“牙”乃“互”字之误,言南郡与邻郡盘互相交,贼此逐彼窜,故不能得。义亦可通。
〔六〕书洪范云:“帝乃震怒。”振、震古字通。管子七臣七主篇云:“臣下振怒。”○铎按:御览六百五十二引作“震”。 〔七〕“材”当作“才”。○铎按:书钞及御览并作“才”。又旧本书钞无“然”字。 今不显行赏罚以明善恶,严督牧守以擒奸猾,而反数赦以劝之,其文常〔一〕曰:“谋反大逆不道诸犯,不当得赦皆除之,将与士大夫洒心更始〔二〕。”岁岁洒之,然未尝见奸人冗吏〔三〕,有肯变心悔服称诏者也〔四〕。有司奏事,又俗〔五〕以赦前之微过,妨今日之显举。然则改往修来,更始之诏,亦不信也〔六〕。
〔一〕“常”旧作“帝”。○铎按:常、帝二字形近多相乱,例见叙录叙潜叹。
〔二〕御览六百五十二引汉旧仪云:“践祚,改元,立皇后、太子,赦天下。每赦,自殊死以下,及谋反大逆不道,诸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令下,丞相、御史复奏可,分遣丞相、御史乘传驾行郡国,解囚徒,布诏书。郡国各分遣使传厩车马,行属县,解囚徒。”后汉书顺帝纪阳嘉三年诏曰:“嘉与海内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文与此同。崔实政论云:‘践祚改元际,未尝不赦,每其令曰:“荡涤旧恶,将与士大夫更始。”是褒己薄先,且违无改之义,非所以明孝抑邪之道也。’ 〔三〕周礼槁人:“掌共外内朝冘食者之食”,郑注:“冘食者,谓留治文书,若今尚书之属诸上直者”,疏云:“冘食者,冗散也。外内朝上直诸吏谓之冘吏,亦曰散吏。”王先生云:‘“冗”疑“宄”。’○铎按:冗吏未必皆作奸,王说近是。汪曲为之说,非也。
〔四〕悔服,谓悔过服罪。汉书萧望之传云:“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宣帝子东平思王宇传云:“王既悔过服罪,太后宽忍以贳之。” 〔五〕“俗”疑“欲”,汇函作“乃”。○俞樾云:‘作“欲”是也,惟“欲”上当补“不”字。盖赦前之事,不得复奏,故不欲以赦前之微过,妨今日之显举也。无“不”字,则义不可通。’
〔六〕汉书平帝纪即位诏曰:“夫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絜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皆弗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 诗讥“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一〕”。故不若希其令,必其言。若良不能了无赦者〔二〕,罕之为愈,令世岁老古时一赦〔三〕,则奸宄之减十八九,可胜必也。昔大司马吴汉老病将卒,世祖问以遗戒,对曰:“臣愚不智,不足以知治,慎无赦而已矣〔四〕。”
〔一〕巧言。
〔二〕“了”旧作“子”。广雅释诂云:“了,讫也。”王侍郎云:‘“子”疑“于”。’○铎按:“良犹甚”也。
〔三〕“世”当作“●”,谓三十年也。“老”盖“放”字,与“考”字形相近,“考”通“考”,转误为“老”。汉书贡禹传云:“承衰救乱,矫复古化,在于陛下。臣愚以为尽如太古难,宜少放古。”是其证。崔实政论云:“今如欲遵先王之制,宜旷然更下大赦令,因明谕使知永不复赦,则群下震栗,莫轻犯罪。纵不能然,宜十岁以上,乃时一赦。”意与此同。
〔四〕后汉书。
夫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一〕。人之情皆见乎辞〔二〕,故诸言不当赦者,非修身慎〔三〕行,则必忧哀谨慎而嫉毒奸恶者也。诸利数赦者,非不达赦〔四〕务,则必〔五〕内怀隐忧〔六〕有愿为者也。人君之发令也,必咨于群臣,群臣之奸邪者,固必伏罪〔七〕,虽正直吏,犹有公过,自非鬻拳〔八〕、李离〔九〕,孰肯刑身以正国〔一0〕?然则是皆接私计以论公政也〔一一〕。与狐议裘,无时焉可〔一二〕!
〔一〕易系辞上传。
〔二〕系辞下传云:“圣人之情见乎辞。”
〔三〕“慎”旧作“修”。
〔四〕“赦”疑“政”。○铎按:作“政”是也。下文“论公政”可证。
〔五〕“必”旧作“交”。
〔六〕诗柏舟云:“如有隐忧。”
〔七〕隐十一年左传云:“许既伏其罪矣。” 〔八〕庄十九年左传。
〔九〕史记循吏传。
〔一0〕循吏传论云:“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一一〕御览六百九十四“接”作“挟”,下有“夫”字。按“接”读为“挟”,仪礼乡射礼:“兼挟乘矢”,郑注:‘古文“挟”皆作“接”。’大射仪注同。汉书贾谊传云:“陛下接王淮南诸子”,孟康曰:‘接,音“挟”,挟持欲王淮南诸子也。’
〔一二〕“与狐”旧作“兴瓜”,据御览改。按“与狐议裘”,盖相传有是言。抱朴子博喻篇云:“与妒胜己者而谋举疾恶之贤,是与狐议治裘也。”天中记引符子云:‘鲁侯欲以孔子为司徒,将召三桓而议之,左邱明曰:“周人有爱裘而好珍羞,欲为千金之裘而与狐谋其皮,欲具少牢之珍而与羊谋其羞,言未卒,狐相率逃于重邱之下,羊相呼藏于深林之中,故周人之谋失之矣。今君欲以孔子为司徒,召三桓谋之,非亦与狐谋裘,羊谋羞哉?”’○铎按:“无时焉可”犹言“何时而可”,盖方俗语如此。 传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一〕。”夫有罪而备辜〔二〕,冤结而信理〔三〕,此天之正也,而王之法也。故曰:“无纵诡随,以谨无良〔四〕。”若枉善人以惠奸恶,此谓“敛怨以为德”〔五〕。先帝制法,论衷刺刀者〔六〕。何则?以其怀奸恶之心,有杀害之意也。圣主有子爱之情〔七〕,而是有杀害之意,故诛之,况成罪乎?
〔一〕宣十六年左传。
〔二〕汉书王莽传云:“所征殄灭,尽备厥辜。”按“备”俱“犕”之误。后汉书皇甫嵩传:‘董卓曰:“义真犕未乎?。”’章怀注:‘犕,古“服”字。’○铎按:古读“服”为“备”,故“服辜”为“备辜”。定四年左传:“备物典策”,王引之曰:‘“备物”即“服物”也。“服”与“备”古字通,赵策:“骑射之服”,史记赵世家作“骑射之备”,汉书王莽传:“尽备厥辜”,即“尽服厥辜”,皆其证。’说见经义述闻十九。汪谓“备”俱“犕”之误,犹未达一闲耳。
〔三〕信,读为“申”。后汉书冯异传云:“申理枉结。”○铎按:“信”读“申”,已见上文。
〔四〕诗民劳。
〔五〕诗荡。
〔六〕“衷”与“衷甲”之“衷”同。或当作“●”。汉书金日䃅传云:“何罗白刃从东箱上。”、●同字。“刺刀”疑“刺刃”,礼记少仪云:“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则辟刃。”○铎按:作“●”是,“●”即“袖”字。 〔七〕汉书匡衡传云:“陛下圣德天覆,子爱海内。”○铎按:“子爱”即“慈爱”,礼记文王世子:“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爱”,缁衣:“故长民者,章志贞教,尊仁以子爱百姓”,王引之并谓子爱,慈爱也。说详经义述闻卷四、卷十五。
尚书康诰:‘王曰:“於戏〔一〕!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匪省〔二〕,乃惟终自作不典,戒〔二〕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言恶〔四〕人有罪虽小,然非以过差为之也〔五〕,乃欲终身行之,故虽小,不可不杀也。何则?是本顽凶思恶而为之者也。“乃有大罪匪〔六〕终,乃惟省哉〔七〕,适尔,既道极厥罪〔八〕,时亦〔九〕不可杀。”言杀人虽有大罪,非欲以终身为恶,乃过误尔,是不杀也〔一0〕。若此者,虽曰赦之可也〔一一〕。金作赎形,赦作宥罪〔一二〕,皆谓良人吉士〔一三〕,时有过误,不幸陷离者尔。〔一四〕 〔一〕○铎按:“於戏”今书作“乌呼”。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潜夫论作“於戏”,此今文尚书也。凡古文尚书作“乌呼”,凡今文尚书作“於戏”,见匡谬正俗。今本匡谬正俗古、今字互讹,证以汉石经残碑“於戏”字可定。’
〔二〕“匪省”今书作“非眚”。○铎按:“省”即“眚”之借。
〔三〕“戒”今作“式”。○铎按:“戒”当作“式”。王鸣盛尚书后案云:‘释言云:“式,用也。”“式尔”者,故用如此。”江声尚书集注音疏说同。
〔四〕“恶”旧作“恐”。○铎按:段氏亦云:‘“恐”当是“恶”字。’
〔五〕汉书王嘉传云:“人情不能不有过差。”
〔六〕“匪”今作“非”。
〔七〕“省哉”今作“眚灾”。○铎按: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云:‘尧典:“怙终贼刑,眚灾肆赦”,郑注云:“怙其奸邪,终身以为残贼,则用刑之。过失虽有害,则赦之。”是康诰此节正本尧典之文。郑君尧典注正与潜夫论相同,皆今文家说也。’
〔八〕“罪”今作“辜”。○铎按:尔雅释诂:“辜,罪也。”
〔九〕“亦”今作“乃”。○铎按:陈氏云:“盖今文尚书之异文也。”
〔一0〕周礼调人:“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郑注:“过,无本意也。”司刺:“再宥曰过失”,郑司农云:“过失,若今律过失杀人不坐死。”后汉书郭躬传云:“法令有故、误。误者其文则轻。”
〔一一〕○铎按:“曰”疑“日”。上文“虽岁赦之”,御览六百五十二引崔实政论“虽日赦之”,皆其例。
〔一二〕书尧典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铎按:形、刑通。
〔一三〕诗黄鸟云:“歼我良人。”卷阿云:“蔼蔼王多吉士。”
〔一四〕襄廿一年左传:‘人谓向叔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
先王议谳狱以制〔一〕,原情论意〔二〕,以救善人,非欲令兼纵恶逆以伤人也。是故周官差八议之辟〔三〕,此先王所以整万民而致时雍也〔四〕。易故观民设教〔五〕,变通移时之议〔六〕。今日救世,莫乎此意〔七〕。
〔一〕“议谳”衍一字。昭六年左传:‘叔向云:“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汉书景帝纪中元五年诏曰:“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张汤传云:“平亭疑法,奏谳疑。”说文云:“●者,议罪也。”“谳”与“●”同。○铎按:易中孚象辞:“君子以议狱缓死。”此作“议谳狱”者,盖一本作“议”,一本作“谳”,而写者误合之也。
〔二〕汉书王嘉传云:“圣王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五行志引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后汉书霍谞传云:“谞闻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铎按:论衡答佞篇云:“刑故无小,宥过无大,圣君原心省意,故诛故贳误。”汉书薛宣传:“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师古注:“原,谓寻其本也。”
〔三〕小司寇。○铎按:广雅释诂:“差,次也。” 〔四〕庄廿三年左传:‘曹刿曰:“夫礼所以整民也。”’书尧典云:“黎民于变时雍。” 〔五〕观象辞。
〔六〕系辞下传云:“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铎按:“移时”兼用易随彖辞“随时”之义,移、随声近义通。之,是也。诗小雅斯干:“唯酒食是议。”句法与此同。
〔七〕何本“乎”作“先”。按当作“莫急乎此”。
三式〔一〕第十七
高祖定汉,与群臣约,自非刘氏不得王,非有武功不得侯〔二〕。孝文皇帝始封外祖〔三〕,因为典式,行之至今。孝武皇帝封爵丞相,以褒有德,后亦承之〔四〕,建武乃绝。
〔一〕○铎按:叙录云:“将修太平,必媚此法”,“式”即“法”也。此篇述封建遗法有宜遵者三:封爵三公,以褒有德,若其尸素,则从渥刑,一也;分封诸侯,期于佐治,有功者迁,无状者夺,二也;审选守相,明察治功,称职者封,怀奸者戮,三也。此诸臣者,所司不同,而欲使之竭忠思职,则信赏必罚而已。汉世列候率多袭爵,无德于民;而州郡牧守,亦多不恤公事。风俗陵夷,积怠已甚,故议法古以救之。
〔二〕史记绛侯世家:‘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三〕史记外戚世家云:“文帝追尊薄太后父为灵文侯。”
〔四〕汉书公孙弘传云:“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先是,汉常以列侯为丞相,惟弘无爵,上于是下诏封弘为平津侯。其后以为故事。”
传记所载,稷、、伯夷、皋陶、伯翳,日〔一〕受封土〔二〕。周宣王时,辅相大臣,以德佐治,亦获有国。故尹吉甫作封颂二篇〔三〕,其诗曰:“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于是式。〔四〕”又曰:“四牡彭彭,八鸾锵锵,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五〕。”此言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也〔六〕。
〔一〕“日”疑“皆”。
〔二〕诗长发疏云:‘中候握河纪说尧云:“斯封稷、契、皋陶,赐姓号。”’又云:‘考河命说舜之事云:“褒赐群臣,赏爵有功,稷、契、皋陶益土地。”’“”即“契”字。○铎按:稷、契、皋陶见本政篇。
〔三〕“颂”疑当为“诵”。诗嵩高云:“吉甫作诵”,毛传:“作是工师之诵也。”○铎按:陈奂曰:‘疑三家诗此及烝民诗“诵”作“颂”字。’
〔四〕嵩高。“是”旧作“二”,据程本改。今诗“国”下无“于”字。按志氏姓篇引诗“缵”作“荐”,“谢”作“序”,“于是”作“为”。此书引诗不用毛氏,后人或据毛诗改之,遂致两引互异。○铎按:“南国于是式”,盖本作“南国于式”,与志氏姓篇“南国为式”同。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作于楚室”,张载注魏都赋引作“作为楚宫,作为楚室”,是于、为同也。说详经传释词卷一。后人不知此义,因据毛诗增“是”字,遂使非今非古,而成五字句矣。然幸其增而不改,犹得考见古本之旧也。
〔五〕烝民。 〔六〕汉书梅福传云:“升平可致”,张晏曰:“民有三年之储曰升平。”按食货志云:‘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礼乐成焉。’“升平”即“登平”。升平受封,与志说合。○陈奂曰:‘汉书杜钦传:“仲山甫,异姓之臣,无亲于宣,就封于齐。”邓展以为韩诗。隶释载孟郁修尧庙碑云:“天生仲山甫,翼佐中兴,宣王平功,遂受封于齐。”又潜夫论三式篇亦云:“此言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也。”并用韩义。’○铎按:此非韩诗义,乃鲁诗义,陈乔枞已辩之。说见鲁诗遗说考十七、韩诗遗说考十四。
易曰:“鼎折足,覆公𫗧,其刑渥。凶〔一〕。”此言公不胜任,则有渥刑也。是故三公在三载之后,宜明考绩黜刺,简练其材。其有稷、、伯夷、申伯、仲山甫致治之效者,封以列侯,令受南土八蛮之赐〔二〕。其尸禄素餐〔三〕,无进治之效、无忠善之言者,使从渥刑。是则所谓明德慎罚〔四〕,而简练能否之术也。诚如此,则三公竞思其职,而百寮急竭其忠矣〔五〕。
〔一〕鼎九四。“刑”王弼本作“形”。○铎按:“刑渥”,虞翻本同,注云:“大刑也。”
〔二〕王先生云:‘“蛮”当作“鸾”。’ 〔三〕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李善注引韩诗曰:“何谓素餐?素者,质也。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尸禄者,颇有所知,善恶不言,默然不语,苟欲得禄而已,譬若尸矣。”汉书贡禹传禹上书云:“血气衰竭,耳目不聪明,非复能有补益,所谓素餐尸禄洿朝之臣也。”谷永传云:“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
〔四〕书康诰。
〔五〕书皋陶谟云:“百僚师师。”“寮”与“僚”同。一式。
先王之制,继体立诸侯,以象贤也〔一〕。子孙虽有食旧德之义〔二〕,然封疆立国,不为诸侯,张官置吏,不为大夫〔三〕,必有功于民,乃得保位,故有考绩黜刺九锡三削之义〔四〕。诗云:“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五〕。”由此观之,未有得以无功而禄者也〔六〕。当今列侯〔七〕,率皆袭先人之爵,因祖考之位,其身无功于汉,无德于民,专国南面,卧食重禄,下殚百姓,富有国家,此素餐之甚者也〔八〕。孝武皇帝患其如此,乃令酎金以黜之,而益多怨〔九〕。 〔一〕礼记郊特牲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郑注:“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二〕易讼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三〕荀子大略篇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故古者列地建国,非以贵诸侯而已;列官职,差爵禄,非以尊大夫而已。”白虎通封公侯篇云:“列土为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诏曰:“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按“张官置吏”本管子明法解。
〔四〕白虎通考黜篇云:‘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贤抑恶,重民之至也。尚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礼说九锡:车马、衣服、乐则、朱户、纳陛、虎贲、𫓧钺、弓矢、秬鬯,皆随其德可行而赐。又云:“百里之侯,一削为七十里侯,再削为七十里伯,三削为寄公。七十里伯,一削为五十里伯,再削为五十里子,三削地尽。五十里子,一削为三十里子,再削为三十里男,三削地尽。五十里男,一削为三十里男,再削为三十里附庸,三削爵尽。”
〔五〕伐檀。
〔六〕毛诗伐檀序云:“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
〔七〕独断云:“汉制,皇子封为王者,其实古诸侯也。周末诸侯或称王,而汉天子自以皇帝为称,故以王号加之,总名诸侯王。子弟封为侯者,谓之诸侯。群臣异姓有功封者,谓之彻侯,后避武帝讳,改曰通侯,法律家皆曰列侯。”御览一百九十八引风俗通云:“列者,言其功德列著乃飨爵也。”
〔八〕汉书张汤后延寿传云:“延寿已历位九卿,既嗣侯,国在陈留,别邑在魏郡,租入岁千馀万。延寿自以身无功德,何以能久堪先人大国,数上书让减户邑。”此即本其意言之。
〔九〕“酎”旧作“酹”。汉书景帝纪:“元年,高庙酎。”张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纯也。至武帝时,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所谓酎金也。”武帝纪:“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如淳曰:“汉仪注,诸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臣瓒曰:‘食货志:“南越反时,卜式上书愿死之。天子下诏褒扬,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莫求从军。至酎饮酒,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馀人。”’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汉律金布令云:“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
今列侯或有德宜子民,而道不得施〔一〕;或有凶顽丑〔二〕,不宜有国,而恶不上闻〔三〕。且人情莫不以己为贤而效其能者,周公之戒,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四〕。诗云:“驾彼四牡,四牡项领。〔五〕”今列侯年●以来,宜皆试补长吏墨绶以上,关内侯补黄绶,〔六〕以信〔七〕其志,以旌其能〔八〕。其有韩侯、邵虎之德〔九〕,上有功于天子〔一0〕,下有益于百姓,则稍迁位益土,以彰有德〔一一〕。其怀奸藏恶尤无状者〔一二〕,削土夺国,以明好恶。
〔一〕白虎通封公侯篇云:“择贤而封之,使治其民,以著其德,极其才。上以尊天子,备蕃辅;下以子养百姓,施行其道。”
〔二〕脱一字。
〔三〕汉书王吉传谏昌邑王贺云:“嗯爱行义孅介有不具者,于以上闻,非飨国之福也。”张敞传颜师古注:“上闻,闻于天子也。”按汉书景帝子河闲献王传:“有司奏元残贼不改,不可君国子民。”赵敬肃王彭祖传:‘彭祖取淖姬,生一男,号淖子。彭祖薨时,淖姬兄为汉宦者。上召问:“淖子何如?”对曰:“为人多欲。”上曰:“多欲不宜君国子民。”’外戚传云:“霍光以许皇后父广汉刑人,不宜君国。”“君国子民”盖亦汉时律令文,语本汤征,见史记殷本纪。 〔四〕论语。○铎按:赵岐注:“以,用也。” 〔五〕节南山。毛传:“项,大也。”笺云:“四牡者,人君所乘驾。今但养大其领,不肯为用。喻大臣自恣,王不能使也。”此引诗以明大臣怨乎不以,则以四牡项领而靡所骋,喻贤者有才而不得试,与郑氏异谊。盖本三家诗说。中论爵禄篇云:‘君子不患道德之不建,而患时世之不遇。诗曰:“驾彼四牡,四牡项领,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伤道之不遇也。’新序杂事五云:‘处势不便,岂可以量功校能哉!诗不云乎?”驾彼四牡,四牡项领。”夫久驾而长不得行,项领不亦宜乎!’隶释堂邑令费凤碑云:“退己进弟,不营荣禄,栖迟历稔,项领滞畜。”易林履之剥、否之屯、噬嗑之归妹、未济之明夷并云:“名成德就,项领不试。”抱朴子嘉遁篇云:“空谷有项领之骏者,孙阳之耻也。”勖学篇云:“项领之骏,骋迹于千里。”博喻篇云:“两绊而项领,则骐𫘧与蹇驴同矣。”谊并与此同。○铎按:刘向习鲁诗,故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云:“中论语意与新序同,皆本鲁诗之义。”又陈奂云:“此非独三家诗义则然。毛传质略,当亦谓贤者怀材莫用,靡所骋驰也。郑笺非传意。”
〔六〕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十九关内侯,二十列侯。”又云:“凡吏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
〔七〕“信”读为“申”。○铎按:以“信”为“申”,上篇两见。
〔八〕周语韦昭注:“旌,表也。” 〔九〕诗韩奕、江汉。“邵”今作“召”。
〔一0〕“子”旧作“下”。 〔一一〕书皋陶谟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彰”与“章”义同。
〔一二〕“怀奸”亦汉时律令文。汉书孙宝传:“劾奏立、尚怀奸罔上。”翟方进传:“方进劾立怀奸邪,乱朝政。”又奏立党友后将军朱博、巨鹿太守孙闳、故光禄大夫陈咸,“皆内怀奸猾”。元后传:“解光奏曲阳侯根内怀奸邪,欲筦朝政。”晋语云:“使百姓莫不有藏恶于其心中”,韦昭注:“人怀悖逆也。”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诏:“刺史明加督察尤无状者”,章怀注:‘无状,谓其罪恶尤大,其状无可寄言,故云“无状”。’ 且夫列侯皆剖符受策〔一〕,国大臣也,虽身在外,而心在王室〔二〕。宜助聪明与智贤愚〔三〕,以佐天子〔四〕。何得坐作奢僭,骄育负责〔五〕,欺枉小民,淫恣酒色,职为乱阶〔六〕,以伤风化而已乎〔七〕?诏书横选,犹乃特进〔八〕,而不令列侯举〔九〕,此于主德大洽,列侯大达〔一0〕,非执术督责总览独断御下方也〔一一〕。今虽未使典始〔一二〕治民,然有横选,当循王制,皆使贡士,不宜阙也。
〔一〕史记高祖纪:“六年,乃论功与诸列侯剖符行封。”释名释书契云:“汉制,约敕诸侯曰册。”说文云:“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册”与“策”同。周礼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郑注:“傧,进之也。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傧者进当命者,延之命使登,内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
〔二〕书顾命云:“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 〔三〕句有误字。淮南子主术训云:“群臣辐凑并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尽其能者,则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治国之道明矣。”○俞樾云:‘“愚”字衍文也。“与”读为“举”,古字通用。言宜举智贤以佐天子也。下文云:“当循王制,皆使贡士。”可证其义。’○铎按:俞读“与”为“举”是也。下文:“而不令列侯举”,亦其证。 〔四〕诗六月。
〔五〕“育”盖“赢”字之坏。大戴礼曾子制言上篇云:“富贵吾恐其赢骄也。”字亦作“盈”。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骄盈无厌。”淮南厉王传云:“骄盈行多不轨。”叙传云:“武安骄盈。”又云:“常山骄盈。”○铎按:“负责”详断讼篇。“责”与“债”同。
〔六〕诗巧言。
〔七〕汉书韩延寿传云:“既伤风化,重使贤长吏、啬夫、三老、孝弟受其耻。”按景十三王传:‘赵王曰:“中山王但奢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此文本之。
〔八〕后汉书左雄传云:“特选横调,纷纷不绝。”杨震后秉传云:“秉上言:自顷所征,皆特拜不试。”又云:“时郡国计吏多留拜为郎。秉上言:宜绝横拜,以塞觊觎之端。”李固传云:“旧任三府选令史,光禄试尚书郎,时皆特拜,不复选试。”“横选特进”犹云“特拜横拜”也。
〔九〕“举”下当脱“士”字。○铎按:此疑本作“与士”。与、举古字通,思贤篇“与直”及上文“与智贤愚”,俞氏并读“与”为“举”,是其例。因借“与”为“举”,写者不达,遂误合“与士”二字而为“举”字耳。
〔一0〕两“大”字疑当作“未”。一切经音义六引苍颉篇云:“洽,遍彻也。”
〔一一〕汉书公孙弘传对策云:“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术。”晁错传:“上书言: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史记李斯传云:“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又云:“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后汉书光武帝纪云:“明慎政体,总揽权纲。”“览”即“揽”之省。
〔一二〕“始”当作“司”。
是诚封三公以旌积德〔一〕,试〔二〕列侯以除素餐,上合建侯之义〔三〕,下合黜刺之法。贤材任职,则上下蒙福〔四〕,素餐委国〔五〕,位无凶人〔六〕。诚如此,则诸侯必内思制行而助国矣。〔七〕今则不然,有功不赏,无德不削,甚非劝善惩恶〔八〕,诱进忠贤〔九〕,移风易俗之法术也〔一0〕。 〔一〕书盘庚云:“汝有积德。”○铎按:“是”犹“是故”也。大戴礼哀公问于孔子篇:“是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礼记哀公问篇作“是故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是其证。
〔二〕“试”旧作“诚”。○铎按:涉上“诚”字而误。
〔三〕易屯:“利建侯”。○铎按:“建侯”已见忠贵篇。
〔四〕后汉书窦融传光武赐书云:“内则百姓蒙福。”○铎按:“则”字疑当在“贤”字上。
〔五〕春秋繁露立元神篇云:“退让委国而去。”
〔六〕文十八年左传云:“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
〔七〕“制”旧作“刺”。按“刺”乃“●”字之误。“●”即“制”字,说文云:“●,裁也。从刀,从未。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断。”
〔八〕汉书贾谊传云:“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张敞传云:“非赏罚无以劝善惩恶。”
〔九〕汉书循吏传云:“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尔雅释诂云:“诱,进也。” 〔一0〕孝经云:“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式。
昔先王抚世,选练明德〔一〕,以统理民〔二〕,建正封不过百,取法于震〔三〕,以为贤人聪明不是过也;又欲德能优而所治纤,〔四〕则职修理而民被泽矣〔五〕。今之守相,制地千里,威权势力,盛于列侯,材明德义,未必过古,而所治逾百里,此以〔六〕所治多荒乱也。是故守相不可不审也〔七〕。
〔一〕定四年左传云:“选建明德。”史记赵世家云:“选练举贤,任官使能。”
〔二〕史记陆贾传云:“统理中国。”
〔三〕王先生云:‘“百”下脱“里”字。’继培按: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年,博士丁恭议曰:“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白虎通封公侯篇云:“诸侯封不过百里,象雷震百里。”昭七年左传云:“诸侯正封。”
〔四〕汉书食货志:‘贾谊曰:“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颜师古注:‘“孅”与“纤”同。’
〔五〕汉书薛宣传云:“众职修理。”
〔六〕“以”字旧脱。 〔七〕盐铁论除狭篇云:“古者封贤禄能,不过百里。百里之中而为都,疆垂不过五十。犹以为一人之身,明不能照,聪不能达,故立卿大夫士以佐之,而政治乃备。今守相或无古诸侯之贤,而邪千里之政,不可不熟择也。”吕氏春秋务本篇云:“处官则荒乱。”
昔宣皇帝兴于民间,深知之,故常叹曰:“万民所以安田里无忧患者,政平讼治也。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于是明选守相,其初除者,必躬见之,观其志趣,以昭其能,明察其治,重其刑赏。〔一〕奸宄减少、户口增息者,赏赐金帛,爵至封侯〔二〕。其耗乱无状者〔三〕,皆衔刀沥血于市〔四〕。赏重而信,罚痛而必〔五〕,群臣畏劝,竞思其职〔六〕。故能致治安而世升平,降凤皇而来麒麟,天人悦喜,符瑞并臻,功德茂盛,立为中宗〔七〕。由此观之,牧守大臣者,诚盛衰之本原也,不可不选练也;法令赏罚者,诚治乱之枢机也,不可不严行也〔八〕。
〔一〕见汉书循吏传序。后汉书左雄传亦载之。
〔二〕谓王成、黄霸,见汉书循吏传。崔实政论云:“汉法亦三年一察治状,举孝廉尤异。宣帝时,王成为胶东相,黄霸为颍川太守,皆且十年,但就增秩赐金,封关内侯,以次入为公卿。” 〔三〕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
〔四〕○铎按:“衔刀”见忠贵篇。 〔五〕汉书宣帝纪赞云:“孝宣之治,信赏必罚。”按韩非子五蠹篇云:“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 〔六〕宣帝纪赞云:“吏称其职,民安其业。”
〔七〕续汉书礼仪志光武帝建武十九年诏曰:“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后汉书光武帝纪:‘中元元年,群臣奏言:“孝宣帝每有嘉瑞,辄以改元,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列为年纪,盖以感致神祇,表章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称为中兴。”’论衡宣汉篇云:“孝宣皇帝元康二年,凤皇集于太山,后又集于新平。四年,神爵集于长乐宫,或集于上林;九真献麟。神爵二年,凤皇、甘露降集京师。四年,凤皇下杜陵及上林。五凤三年,帝祭南郊,神光并见,或兴于谷,烛耀斋宫,十有馀日。明年,祭后土,灵光复至。至如南郊之时,甘露、神爵降集延寿万岁宫。其年三月,鸾凤集长乐宫东门中树上。甘露元年,黄龙至,见于新丰,醴泉滂流。彼凤皇虽五六至,或时一鸟而数来,或时异鸟而各至。麒麟、神爵,黄龙、鸾鸟,甘露、醴泉;祭后土天地之时,神光灵耀,可谓繁盛累积矣。”
〔八〕韩非子六反篇云:“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法必于赏罚。”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赏罚。”
昔仲尼有言:“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一〕。今者刺史、守相,率多怠慢,违背法律,废忽诏令,专情务利,不恤公事〔二〕。细民冤结,无所控告〔三〕,下土边远,能诣阙者,万无数人,其得省治,不能百一。郡县负其如此也〔四〕,故至敢延期,民日往上书。此皆太宽之所致也。
〔一〕昭廿年左传。
〔二〕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其二条云:“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此所云,正其事矣。初学记廿四引崔实政论云:“今典州郡者,自违诏书,纵意出入。”御览四百九十六又引云:‘每诏书所欲禁绝,虽重恳恻,骂詈极笔,由复废舍,终无悛意。故里语曰:“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
〔三〕汉书武五子传:‘壶关三老上书云:“独冤结而亡告。”’襄八年左传云:“翦焉倾覆,无所控告。”
〔四〕说文云:“负,恃也。”
噬嗑之卦,下动上明,其象曰:“先王以明罚敕法。”夫积怠之俗,赏不隆则善不劝,罚不重则恶不惩〔一〕。故凡欲变风改俗者,其行尝罚者〔二〕也,必使足惊心破胆〔三〕,民乃易视〔四〕。
〔一〕管子正世篇云:“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夫民躁而行僻,则赏不可以不厚,禁不可以不重。故圣人设厚赏非侈也,立重禁非戾也,赏薄则民不利,禁轻则邪人不畏。”
〔二〕“者”字疑衍。○铎按:涉上“者”字而衍。
〔三〕汉书贾谊传云:“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谷永传云:“臣永所以破胆寒心”,颜师古注:“言惧甚。”后汉书崔骃后实传政论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
〔四〕汉书鲍宣传云:“旷然使民易视。”
圣主诚肯明察群臣,竭精称职有功效者〔一〕,无爱金帛封侯之费,其怀奸藏恶别无状者,图铁锧钺之决〔二〕。然则良臣如王成、黄霸、龚遂、邵信臣之徒〔三〕,可比郡而得也;神明瑞应,可期年而致也〔四〕。 〔一〕汉书薛宣传云:“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又云:“功效卓尔,自左内史初置以来,未尝有也。” 〔二〕文有脱误。王先生云:‘当云“则有铁锧斧钺之诛。”’○铎按:“铁”各本作“𫓧”,则似当云“必图砧锧𫓧钺之决。”图者,议也。决者,论也。后汉书陈宠传:“季秋论囚”,章怀注:“论,决也。”图、决二字盖不误,句脱二字耳。
〔三〕并见汉书循吏传。“邵”传作“召”,颜师古注:‘召,读曰“邵”。’按召、邵古通用。○铎按:礼记大传郑注:“然,如是也。” 〔四〕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云:“神明之应,应若景向。”’京房传:“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着。”三式。
爱日〔一〕第十八
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二〕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三〕。治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馀〔四〕;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
〔一〕○铎按:爱日者,谓爱惜日力民时也。吕氏春秋上农篇云:“敬时爱日,至老不休。”此篇名二字所本。
〔二〕“有”字疑衍。○铎按:本传亦有“有”字,汪例以下句而疑衍,然转恐是下句字脱耳。
〔三〕后汉书张纯后奋传云:“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崔实政论同。管子八观篇云:“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动,民非作力毋以致财。”淮南子主术训云:“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周语云:“丰殖九薮。”
〔四〕孟子云:“今国家闲暇。”
所谓治国之日舒以长者,非谒羲和而令安行也〔一〕,又非能增分度〔二〕而益漏刻也〔三〕。乃君明察而百官治,下循正而得其所,则民安静而力有馀,故视日长也〔四〕。所谓乱国之日促以短者,非谒羲和而令疾驱也,又非能减分度而损漏刻也。乃君不明〔五〕则百官乱而奸宄兴〔六〕,法令鬻而役赋繁,则希民困于吏政〔七〕,仕者穷于典礼〔八〕,冤民囗狱乃得直〔九〕,烈士交私乃见保〔一0〕,奸臣肆心于上〔一一〕,乱化流行于下〔一二〕,君子载质而车驰,细民怀财〔一三〕而趋走〔一四〕,故视日短也。
〔一〕艺文类聚五十二“谒”上有“能”字,下同。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闲,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渊。”郭璞注:‘羲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故启筮曰:“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职出入以为晦明。”又曰:“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羲和之子,出于旸谷。故尧因此而立羲和之官,以主四时。”’楚辞离骚云:“吾令羲和弭节兮”,王逸注:“羲和,日御也。弭,按也。按节,徐步也。”“安行”亦“弭节”之意。
〔二〕本传注引洛书甄耀度曰:“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为千九百三十二里。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一也。”
〔三〕说文云:“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刻。”周礼絜壶氏郑注:“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闲,有长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
〔四〕商子垦令篇云:“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馀日。”
〔五〕“君不明”类聚作“君暗”。
〔六〕汉书五行志云:‘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 〔七〕说文云:“俙,讼面相是也。”徐锴曰:“面从相质也。”“希”乃“俙”之省。○俞樾云:‘“希民”二字无义,疑当作“布衣”,以“布衣”与“仕者”对举,犹慎微篇云:“人君闻此,可以悚●;布衣闻此,可以改容”,以“布衣”与“人君”对举也。慎微篇又云:“由此言之,有希人君,其行一也。”汪笺云:“有希当作布衣。汉碑布作
,与希相似。”然则此篇“布”字,亦因作“
”而误作“希”可知矣。“衣”与“民”下半亦微似。’○铎按:俞说是。
〔八〕“典”疑“曲”之误。崔实政论云:“长吏或实清廉,不肯媚灶,曲礼不行于所属,私爱无囗于囗府”,魏志荀彧传云:“文帝曲礼事彧”是也。汉书儒林传云:‘严彭祖廉直不事权贵,或说曰:“君
不修小礼曲意,亡贵人左右之助。”’“曲礼”即“小礼曲意”。按武帝纪建元元年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王莽传云:“外交英俊,内事诸父,曲有礼意”,皆“曲礼”之证。○铎按:汪说是也。古书典、曲二字多相乱,周语上:“瞽献曲”,潜叹篇及史记周本纪作“献典”,误与此同。 〔九〕空格程本作“就”。汉书酷吏田延年传:‘霍将军曰:“晓大司农通往就狱,得公议之。”’按就狱得直,吏政犹未大坏,此当为“鬻狱”。昭十四年左传云:“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鬻狱乃得直”即所谓“买直”也。○铎按:作“鬻狱”是也。程本作“就”,音近而误。
〔一0〕汉书张汤传云:“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元后传:‘王凤云:“御史大夫音谨敕,臣敢以死保之。”’○铎按:“交私”字张汤传两见。
〔一一〕昭十二年左传云:“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
〔一二〕隐五年左传云:“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毛诗凯风序云:“卫之淫风流行。”
〔一三〕“财”类聚作“贿”。
〔一四〕后汉书皇甫规传云:“载贽驰车,怀粮步走。”○铎按:孟子滕文公下篇:“出疆必载质。”白虎通瑞贽篇云:“贽者,质也。”
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将父〔一〕。”言在古闲暇而得行孝,今迫促不得养也〔二〕。孔子称庶则富之,既富则教之〔三〕。是故〔四〕礼义生于富足〔五〕,盗窃起于贫穷〔六〕,富足生于宽暇,〔七〕贫穷起于无日。圣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八〕,故务省役而为民爱日。是以尧敕羲和,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九〕;邵伯讼不忍烦民,听断棠下〔一0〕,能兴时雍而致刑错〔一一〕。
〔一〕四牡。
〔二〕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诏曰:“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意与此同。○铎按:此鲁诗义,说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八。
〔三〕论语。
〔四〕“是故”旧脱,据传补。
〔五〕史记货殖传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淮南子齐俗训云:“夫民有馀即让,不足则争。让则礼义生,争则暴乱起。”
〔六〕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
〔七〕“足”旧作“贵”,据传改。汉书郊祀志:‘公孙卿曰:“非少宽暇,神不来。”’
〔八〕“国基”注见本政篇。○铎按:本传“也”字在“基”下。 〔九〕书尧典。○铎按:此引“人时”作“民时”,用今文。
〔一0〕诗甘棠郑笺云:“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此“讼”上当有“决”字,史记燕世家云:“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定九年左传杜注:“召伯决狱于蔽芾小棠之下。”○铎按:“讼”上疑脱“理”字,“理讼”见下文。 〔一一〕书尧典云:“黎民于变时雍。”“刑错”注见德化篇。
今则不然。万官挠民〔一〕,令长自炫〔二〕,百姓废农桑〔三〕而趋府庭者,非朝晡不得通〔四〕,非意气不得见〔五〕,讼不讼辄连月日,举室释作,以相瞻视,辞人之家〔六〕,辄请邻里应对送饷,比事讫,竟亡一岁功〔七〕,则天下独有受其饥者矣〔八〕,而品人俗士之司典者,曾不觉也。郡县既加冤枉,州司不治,令破家活,远诣公府〔九〕。公府不能照察真伪〔一0〕,则但欲罢之以久困之资〔一一〕,故猥说一科〔一二〕,令此注百日〔一三〕,乃为移书〔一四〕,其不满百日,辄更造数〔一五〕,甚违邵伯讼棠之义。此所谓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者也。
〔一〕逸周书史记解云:“外内相闲,下挠其民。”说文云:“挠,扰也。”
〔二〕传作“令长以神自蓄”。按说文云:“●,行且卖也。或从玄作炫。卖,炫也。读若育。”卖、蓄声相近。○铎按:本传章怀注:“难见如神也。”难见如神,则与炫卖适相反。今按“炫”当为“眩”。眩,幻也。言令长变幻自神,以惑百姓也。楚策三:‘苏秦曰:“谒者难得见如鬼,王难得见如天帝。”’亦此义。炫、眩古不通用,然务本篇:“炫世俗之心”,以“炫”为“眩”,是其比也。汪说失之。 〔三〕“农”字据传补,下文亦云:“民废农桑而守之。” 〔四〕“晡”旧作“𫗦”。按说文云:“●,旦也。𫗦,日加申时食也。”又申字下云:“吏以𫗦时听事,申旦政也。”高诱淮南子叙云:“除东郡濮阳令,以朝𫗦事毕之闲,乃深思先师之训,参以经传道家之言,比方其事,为之注解。”后汉书赵熹传云:“朝晡入临。”晡、𫗦古通用。○铎按:“晡”即“𫗦”之后出改旁字。
〔五〕汉书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或擅兴繇役,饰厨传,称过使客。”韦昭曰:“厨谓饮食,传谓传食。言修饰意气以称过使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诫篇云:“近臣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入于不测之祸。”独行陆续传云:“使者大怒,以为狱门吏卒通传意气。”蜀志法正传云:“以意气相致。”邓芝传云:“性刚简,不饰意气。”风俗通穷通篇云:“韩演为丹阳太守,法车征。从事汝南阎符迎之于杼秋,意气过于所望。”庄子列御寇篇:“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释文引司马彪注云:“竿牍,谓竹简为书,以相问遗,修意气也。”世说纰漏篇云:‘虞啸父为孝武侍中,帝从容问曰:“卿在门下,初不闻有所献替。”虞家富春,近海,谓帝望其意气,对曰:“天时尚暖,
鱼
●未可致,寻当有所上献。”帝抚掌大笑。’以馈献为意气,汉、晋人习语也。○铎按:今谓馈物为“人情”,亦此意。
〔六〕说文云:“辞,讼也。”
〔七〕汉书元帝纪建昭五年诏曰:“不良之吏,覆按小罪,征召证案,兴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时之作,亡终岁之功。” 〔八〕吕氏春秋爱类篇云:“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
〔九〕后汉书灵帝纪光和三年章怀注:“公府,三公府也。”
〔一0〕“照”旧作“昭”。按实边篇、交际篇并作“照察”,今据改。楚辞九辨云:“信未达乎从容”,王逸注:“君不照察其真伪。”亦一证。管子形势解云:“日月,昭察万物者也。天多云气,蔽盖者众,则日月不明。人主犹日月也。群臣多奸立私,以拥蔽主,则人主不得昭察其臣下。”“昭”亦“照”之误,“照察”本于彼。九辨又云:“彼日月之照明兮”,王逸注:“三光照察。”诗柏舟郑笺:“衣之不浣,则愦辱无照察。”东方之日毛传:“人君明盛,无不照察。”礼记哀公问:“已成而明”,郑注:“照察有功。”论衡吉验篇:“照察明著。”皆其证也。 〔一一〕“罢”读为“疲”。
〔一二〕卢学士云:‘“说”疑当作“设”。’继培按:“设”字是也。后汉书质帝纪本初元年诏曰:“造设科条。”○铎按:论衡正说篇:“说隐公享国五十年,将尽纪元以来邪?”孙诒让谓“说”当为“设”,形声相近而误。正与此同。
〔一三〕王先生云:‘“科令”为句。“此注百日”是“比满百日”之误。’○铎按:周礼兽人疏:‘“注”犹“聚”也。’说文:“注,灌也。”广雅释诂三:“灌,聚也。”“注”自有满义,不必改。“令”字属下读。 〔一四〕广韵五支“移”字注云:“官曹公府不相临敬,则为移书,笺表之类也。”
〔一五〕按“造数”疑当作“遭赦”。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一〕。”从此观之,中材以上〔二〕,皆议曲直之辨,刑法之理可〔三〕;乡亭部吏〔四〕,足以断决〔五〕,使无怨言〔六〕。然所以不者,盖有故焉。
〔一〕并见论语。○铎按:上用论语作结。此引论语起下。言凡人但使秉心正直,则皆可断讼也。当分别出注,语脉始明。
〔二〕史记魏豹彭越传赞云:“中材以上,且羞其行。”
〔三〕“可”字疑当在“皆”字下;或当作“耳”,带上读。○铎按:前说是。“中材以上,皆可议曲直之辨,刑法之理”,与“乡亭部吏,足以断决,使无怨言”相对成文。
〔四〕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周礼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郑司农云:“与其地部界所属吏共听断之。”蜡氏:“有地之官”,郑司农云:“有地之官,有部界之吏,今时乡亭是也。”
〔五〕礼记月令云:“审断决”。
〔六〕僖廿四年左传云:“且出怨言。”
传曰:“恶直丑正,实繁有徒〔一〕。”夫直者贞正而不挠志,〔二〕无恩于吏。怨家务主者〔三〕结以货财,故乡亭与之为排直家〔四〕,后反复时吏坐之〔五〕,故共枉之于庭〔六〕。以羸民与豪吏讼〔七〕,其势不如也。是故县与部并,后有反复,长吏坐之〔八〕,故举县排之于郡。以一人与一县讼,其势不如也。故郡与县并,后有反复,太守坐之,故举郡排之于州。以一人与一〔九〕郡讼,其〔一0〕势不如也。故州与郡并,而不肯治,故乃远诣公府尔。公府不能察,而苟欲以钱刀课之〔一一〕,则贫弱少货者终无以〔一二〕旷旬满祈〔一三〕。豪富饶钱者〔一四〕取客使往〔一五〕,可盈千日,非徒百也。治讼若此,为务助豪猾而镇贫弱也〔一六〕,何冤之能治?
〔一〕昭廿八年左传,“繁”作“蕃”。○铎按:伪古文尚书仲虺之诰:“寔繁有徒”,周书“繁”作“蕃”,古字通用。
〔二〕晋语云:“挠志以从君。”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君子独处守正,不挠众枉。”按说文云:“桡,曲木。”后世“桡曲”字皆从手。○铎按:“挠志”已见遏利篇。
〔三〕“务”当作“赂”,昭十四年左传云:“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是也。列女传齐威虞姬传云:“周破胡赂执事者使竟其罪,执事者诬其辞而上之。”“主者”即“执事者”。周礼讶士郑注:“如今郡国亦时遣主者吏诣廷尉议者”,史记吕不韦传:“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张丞相传:“任敖击伤主吕后吏”,外戚世家:“窦姬请其主遣宦者吏”,皆所谓“主者”。
〔四〕说文云:“排,挤也。”
〔五〕周礼乡士:“旬而职听于朝”,郑注:“十日乃以职事治之于外朝,容其自反复。”方士:“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郑注:“但书其成与治狱之吏姓名,备反复有失实者。”○铎按:“后”下当依下文例补“有”字。
〔六〕传作“廷”,谓县廷也。史记游侠传“县廷”,汉书作“庭”。王先生云:‘以上下文例之,“枉”当为“排”,此“枉”字疑后人据传改之。’ 〔七〕史记曹相国世家云:“居县为豪吏。”
〔八〕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皆有丞尉,是为长吏。”○铎按:县与部并,谓县长吏维持乡亭部吏原判也。本传作“县承吏言,故与之同”,是其义。
〔九〕旧脱。 〔一0〕旧脱。
〔一一〕“钱刀”传作“日月”。按“钱刀”字非误。汉书薛宣传云:“宣为相,府辞讼例不满万钱不为移书,后皆遵用薛侯故事。”
〔一二〕“以”旧作“已”,据传改。 〔一三〕王先生云:‘“祈”疑“期”之误。’
〔一四〕史记秦始皇纪:“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平准书云:“募豪富人,相假贷。”小尔雅广诂云:“饶,多也。”
〔一五〕治要载崔实政论云:“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一月千。”○铎按:“取客”犹今言“雇人”。 〔一六〕说文云:“镇,博压也。”汉书酷吏严延年传云:“其治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此反言之。江充传云:“交通郡国豪猾。”
非独乡部辞讼也。武官断狱,亦皆始见枉于小吏,终重冤于大臣。怨故未仇〔一〕,辄逢赦令,不得复治,正士怀冤结而不得信〔二〕,猾吏崇奸宄而不痛坐〔三〕。郡县所以易侵小民,而天下所以多饥穷也。
〔一〕史记蔡泽传云:“今君之怨已仇,而德已报。”
〔二〕“信”读为“申”。○铎按:述赦篇:“冤结而信理。”三式篇:“细民冤结无所控告。”词义皆可互参。
〔三〕汉书陈万年传云:“豪猾吏及大姓犯法,辄论输府。”论衡商虫篇云:“豪民猾吏。”
除上天感动,降灾伤谷,但以人功见事言之〔一〕,今自三府以下,至于县道乡亭〔二〕,及从事督邮〔三〕,有典之司,民废农桑而守之,辞讼告诉〔四〕,及以官事应对吏者,一人之〔五〕,日废十万人,人〔六〕复下计之,一人有事,二人获饷〔七〕,是为日三十万人离其业也〔八〕。以中农率之,则是岁三百万口受其饥也〔九〕。然则盗贼何从消〔一0〕,太平何从作?
〔一〕“除”旧作“于”,据传改。按“但”当作“且”,本书边议篇云:“除其仁恩,且以计利言之”,后汉书窦融传亦云:“除言天命,且以人事论之”,皆其例也。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五年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动天气乎?”此文本之。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诏曰:“一人有辜,举家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亦此意也。○铎按:此言除去天灾不计,但以人事言之,其祸已有如下述者。文义甚明,“但”字似不误。
〔二〕续汉书百官志云:“凡县主蛮夷曰道。”
〔三〕百官志:“诸州刺史下有从事,属国都尉下有督邮。”
〔四〕周礼小司徒云:“听其辞讼。”说文云:“诉,告也。或从朔、心作诉。”管子任法篇云:“告诉其主。”
〔五〕“之”下有脱文。○铎按:此疑本作“一人之日废,日废十万人”,字相重而脱。上“日”谓时日,下“日”即一日。
〔六〕疑衍,或当作“又”。○铎按:此“人”字涉上下文而衍。
〔七〕王先生云:‘“获”当是“护”,传云:“二人经营”,亦护持之意。’继培按:护、获形近易误,仪礼大射仪:“授获者退立于西方,获者兴,共而俟。”郑注:‘古文“获”皆作“护”。’此其类也。
〔八〕尉缭子将理篇论决狱云:“农无不离田业。” 〔九〕“三百”当作“二百”。中农食七人,三十万人当食二百一十万人,云二百者,举成数也。汉书贡禹传云:“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以上,中农食七人,是七十万人常受其饥也。”此文本之。
〔一0〕汉书严安传云:“盗贼销则刑罚少。”“消”与“销”同。
孝明皇帝尝问:“今旦何得无上书者?”左右对曰:“反支故。〔一〕”帝曰:“民既废农远来诣阙,而复使避反支,是则又夺其日而冤之也。”乃敕公车受章,无避反支〔二〕。上明圣主〔三〕为民爱日如此,而有司轻夺民时如彼〔四〕,盖所谓有君无臣〔五〕,有主无佐〔六〕,元首聪明,股肱怠惰者也〔七〕。诗曰〔八〕:“国既卒斩,何用不监〔九〕!”伤三公居人尊位,食人重禄,而曾不肯察民之尽瘁也〔一0〕。
〔一〕本传注云:“凡反支日,用月朔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丑朔六日反支。见阴阳书也。” 〔二〕续汉书百官志:“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掌吏民上章。” 〔三〕当作“上圣明主”。
〔四〕孟子云:“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汉旧仪云:‘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君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计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数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扰,夺民时。”’
〔五〕“有君无臣”,僖二年公羊传文。
〔六〕按汉书晁错传错对策云:“臣闻五帝其臣莫能及,则自亲之。三王臣主俱贤,则共忧之。五伯不及其臣,则任使之。今执事之臣,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犹五帝之佐也。”“有主无佐”盖即本于彼。 〔七〕书皋陶谟。 〔八〕“曰”何本作“云”。
〔九〕节南山。
〔一0〕○铎按:小雅节南山之诗,本书引者凡四:此篇及贤难篇“国既卒斩”二语一也;志氏姓篇“尹氏大师”二语二也;叙录“卒劳百姓”三也;三式篇“四牡项领”二语四也。其用“项领”之义本鲁诗,则此亦鲁诗说也。又“尽瘁”即“憔悴”。诗小雅北山:“或尽瘁事国”,昭七年左传作“憔悴”。周礼小司寇:“议勤之辟”,郑注:“谓憔悴以事国。”贾疏引诗同。经义述闻卷六王引之云:‘盖毛诗之“尽悴”,三家诗有作“憔悴”者,故郑、贾皆用之为说。“憔悴”二字平列,“尽瘁”二字亦平列,非谓尽其瘁也。尽瘁,双声也;憔悴,亦双声也。’此文“尽瘁”二字或后人据毛诗改之。
孔子病夫“未之得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者〔一〕。今公卿始起州郡而致宰相〔二〕,此其聪明智虑〔三〕,未必暗也,患其苟先私计而后公义尔〔四〕。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五〕!”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六〕?嗟哉,可无思乎!
〔一〕论语。“患不得之”今作“患得之”。按荀子子道篇:‘孔子曰:“小人者,其未得也,则忧不得;既已得之,又恐失之。”’说苑杂言篇同,论语古本亦当有“不”字。汉书朱云传云:‘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所谓“鄙夫不可与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铎按:“患得之”,宋沈作
寓简亦谓当作“患不得之”。虽所据者不过韩愈王承福传,然亦足证唐人所见论语有如此作者。焦循、刘宝楠二家并申何晏“患得之,患不能得之”之注,谓古人语急,“得”犹“不得”。说殆不然。 〔二〕汉书朱博传云:“汉家至德溥大,宇内万里,立置郡县,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国,吏民安宁。故事,居部九岁,举为守相,其有异材功效著者,辄登擢。”又云:“故事,选郡国守相高第为中二千石,选中二千石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
〔三〕韩非子难三云:“恃尽聪明劳智虑。”
〔四〕汉书鲍宣传云:“群臣幸得居尊官,食重禄,岂有肯加恻隐于细民,助陛下流教化者耶?志但在营私家,称宾客,为奸利而已。”说苑臣术篇云:“安官贪禄,营于私家,不务公事,怀其智,藏其能,容容乎与世沈浮上下,左右观望。如此者,具臣也。”
〔五〕沔水。○铎按:释难篇亦引,说详彼。
〔六〕论语。○铎按:此论语颜渊篇有若答鲁哀公语,与说苑政理篇载孔子语“未见子富而父母贫”意同。
断讼〔一〕第十九
五代不同礼,三家不同教,非其苟相反也,盖世推移而俗化异也〔二〕。俗化异则乱原殊,故三家符世〔三〕,皆革定法〔四〕。高祖制三章之约〔五〕,孝文除克肤之刑〔六〕,是故自非杀伤盗臧,〔七〕文罪之法,轻重无常,各随时宜,要取足用劝善消恶而已〔八〕。
〔一〕○铎按:东汉狱讼繁兴,其流有二:一则王侯骄淫负债,残掠官民;一则奸徒迫嫁妇人,利其聘币。祸根所在,绐欺而已。故节信议重罚塞原而著之篇。
〔二〕史记秦始皇纪:‘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汉书武帝纪元朔六年诏曰:“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繇殊路,而建德一也。”韩安国传:‘王恢曰:“臣闻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复乐,非故相反也,各因世宜也。”’匡衡传:‘衡上疏曰:“臣闻五帝不同礼,三王各异教,民俗殊务,所遇之时异也。”’数家语意相袭,而文或少异。淮南子齐俗训云:“世异则事变,时移则俗易。”修务训高诱注:‘“推移”犹“转易”也。’ 〔三〕“符”当作“御”,御、符字形相近。或当为“抚”,声之误也。“御世”见叙录,“抚世”见忠贵、三式、德化篇。○铎按:御、符字形绝远,无缘致误。或说是已,而未得其字。今按“符”当作“拊”。拊、抚古通用,故“拊掌”或作“抚掌”,“抚循”或作“拊循”,诗小雅蓼莪“拊我畜我”,后汉书梁竦传引“拊”作“抚”也。“抚世”字古书常见,故他篇皆作“抚”。此“拊”字若不误为“符”,则后人亦必改为“抚”矣。凡因讹误而转足考见元本之旧者,多类此。
〔四〕管子正世篇云:“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商子更法篇云:“伏牺、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壹言篇云:“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
〔五〕汉书高帝纪:‘元年,召诸县豪杰曰:“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 〔六〕汉书文帝纪:“十三年,除肉刑法。”刑法志载诏云:“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克”与“刻”通,说文云:“克,象屋下刻木之形。”
〔七〕“臧”程本作“贼”,误。汉书高帝纪李奇注云:“伤人有曲直,盗臧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
〔八〕汉书刑法志云:‘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
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循吏黄霸传:‘张敞云:“汉家承敝通变,造起律令,即以劝善禁奸。条贯详备,不可复加。”’
夫制法之意,若为藩篱沟堑以有防矣〔一〕,择禽兽之尤可数犯者,而加深厚焉。今奸宄虽众,然其原少;君事虽繁,然其守约。知其原少奸易塞,见其守约政易持〔二〕。塞其原则奸宄绝〔三〕,施其术则远近治。
〔一〕楚语云:“为之关钥蕃篱而远备闭之。”“堑”当作“堑”。说文云:“堑,坑也。”周礼雍氏:“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郑注:“阱,穿地为堑,所以御禽兽。” 〔二〕旧作“治”,据下文改。
〔三〕盐铁论申韩篇云:“塞乱原而天下治。”大戴礼盛德篇云:“刑罚之所从生有源,不务塞其源而务刑杀之,是为民设陷以贼之也。”
今一岁断狱,虽以万计〔一〕,然辞讼之辩〔二〕,斗贼之发,乡部之治,狱官之治者〔三〕,其状一也。本皆起民不诚信,而数相欺绐也〔四〕。舜敕龙以谗说殄行,震惊朕师〔五〕,乃自上古患之矣。故先慎己喉舌〔六〕,以元示民〔七〕。孔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八〕。”“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九〕。”脉脉规规〔一0〕,常怀奸唯〔一一〕,昧冒前利,不顾廉耻〔一二〕,苟且中〔一三〕,后则榆解奴抵〔一四〕,以致祸变者,比屋是也。
〔一〕汉书董仲舒传云:“一岁之狱,以万千数。”盐铁论申韩篇云:“今断狱岁以万计。”
〔二〕说文云:“
,罪人相与讼也。辩,治也。从言在
之间。”
〔三〕汉书晁错传云:“狱官主断。”○铎按:“狱官之治”,“治”字复上文,疑当作“决”。淮南子时则训:“审决狱”,高注:“决,断也。”是其义。
〔四〕汉书韩延寿传云:“吏民不忍欺绐”,“绐”与“诒”同。
〔五〕书尧典。
〔六〕“喉”旧作“唯”。诗烝民云:“王之喉舌。”○铎按:凡从“侯”从“隹”之字,隶书往往讹溷。淮南子兵略训:“疾如𬭤矢”,今本“𬭤”作“锥”;方言:“鸡雏,齐、鲁之间谓之●子”,今本作“秋侯子”;墨子非命下篇:“非将勤劳其喉舌”,今本作“惟舌”,皆以字形相似而误。说见读书杂志卷九。 〔七〕“元”当为“玄德”之“玄”。荀子正论篇云:“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俞樾云:‘读“元”为“玄”非是。汪又引荀子“上周密则下疑玄矣”,如此又读“玄”为“眩”,与前说歧异,而义益不通矣。汪所据者元刻本,而汉魏丛书本作“以示小民”,今鄂局本从之,文义明白,不必徇元本之讹,曲为之说。’○铎按:王氏读书杂志九墨子三引作“以示下民”,虽不知所据何本,然知其亦不以作“以元示民”者为是。又荀子正论篇“疑玄”,解蔽篇作“疑元”,并即“疑眩”,是汪说义涉两歧。
〔八〕易系辞上传。
〔九〕系辞下传。
〔一0〕玉篇云:“眽眽,奸人视也。”亦作“”汉书东方朔传云:“跂跂脉脉善缘壁”,颜师古注:“脉脉,视貌。”庄子秋水篇云:“规规然自失”,释文云:“规规,惊视自失貌。”荀子非十二子篇:“莫莫然,瞡瞡然”,杨倞注:‘“瞡”与“规”同。规规,见小之貌。’按“莫莫”与“脉脉”声亦相近。 〔一一〕“唯”当为“诈”。礼记经解云:“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王侍郎云:‘“唯”疑“睢”,“奸睢”犹“恣睢”。’○铎按:作“诈”是。
〔一二〕襄廿六年左传云:“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杜注:‘“昧”犹“贪冒”。’周语云:“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昧冒”犹“冒没”也。汉书匈奴传云:“单于咸弃其爱子,昧利不顾。”说苑正谏篇云:“‘吴王欲伐荆,舍人少孺子曰:“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盐铁论结和篇云:“登得前利,不念后咎。”
〔一三〕“中”下脱一字。
〔一四〕“榆”盖“偷”之误。解,读为“懈”。“奴抵”字未详。
非唯细民为然,自封君〔一〕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二〕。苟崇聚酒徒无行之人〔三〕,传空引满〔四〕,啁啾骂詈〔五〕,昼夜鄂鄂,慢游是好〔六〕。或殴击责主,入〔
七〕于死亡,群盗攻剽,劫人无异〔八〕。虽会赦赎,不当复得在选辟之科,而州司公府反争取之。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咸以崇骄奢而奉淫湎尔〔九〕。
〔一〕“君”字旧脱。
〔二〕崔实政论云:“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作使百工,及从民市,辄设计加以诱来之,器成之后,更不与直。老弱冻饿,痛号道路,守阙告哀,终不见省。”孟子云:“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书吕刑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 〔三〕史记郦生传云:“吾高阳酒徒也。”淮阴侯传云:“始为布衣时,贫无行。”汉书五行志:‘谷永云:“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铎按:郦生“高阳酒徒”之语,在朱建传内。崇、丛古字通。说文:“丛,聚也。”书酒诰:“矧曰其敢崇饮”,传:“崇,聚也。”忠贵篇:“崇聚群小”,并二字平列。 〔四〕汉书叙传云:“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孟康曰:“举白,见验饮酒尽不也。”“传空”犹“举白”也。○铎按:“传空”犹“举白”,想当然耳。
〔五〕礼记三年问云:“犹有啁
之顷焉”,释文:“啁
,声。”“啁啾”与“啁
”同。文选长笛赋李善注引苍颉篇:“啾,众声也。”史记魏豹传云:“汉王慢而侮人,骂詈诸侯群臣,如骂奴耳。”
〔六〕书皋陶谟云:“惟慢游是好。”又云:“罔昼夜。”按、鄂声相近。幽州人谓“”为“鄂”,见释名释形体。○铎按:洪亮吉云:‘潜夫论云:“昼夜鄂鄂”,则今文“”又作“鄂”也。’
〔七〕“入”旧作“人”。
〔八〕史记酷吏传云:“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货殖传云:“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劫略。” 〔九〕成二年左传云:“淫湎毁常。”诗荡云:“天不湎尔以酒”,释文引韩诗云:“饮酒闭门不出客,曰湎。” 春秋之义,责知诛率〔一〕。孝文皇帝至寡动,欲任德〔二〕,然河阳侯陈信坐负六月免国〔三〕。孝武仁明,周阳侯田彭祖坐当轵侯宅而不与免国〔四〕,黎阳侯邵延坐不出持马,身斩国除〔五〕。二帝岂乐以钱财之故〔六〕而伤大臣哉?乃欲绝诈欺之端〔七〕,必国家之〔八〕法,防祸乱之原〔九〕,以利民也。故一人伏正罪而万家蒙乎福者,圣主行之不疑。永平时〔一0〕,诸侯负责,辄有削绌之罚。此其后皆不敢负民,而世自节俭,辞讼自消矣〔一一〕。
〔一〕王侍郎云:‘公羊桓五年:“葬陈桓公”,何休注云:“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襄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何休注云:“君子不怨所不知,故与巢得杀之。”是责知也。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何休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并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率,后治其党。”是诛率也。’继培按:后汉书孔融传云:“汉律,与罪人交关三日以上,皆应知情。”即“责知”之意。盐铁论疾贪篇云;“春秋刺讥,不及庶人,责其率也。”汉书孙宝传云:“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皆用公羊谊。○铎按;王绍兰又补公羊一条,见序(载附录)。
〔二〕○铎按:邵本“动欲”二字互易,似可从。汉书景帝纪元年诏曰:“孝文皇帝减耆欲”,即此所谓“至寡欲”也。又赞云:“专务以德化民”,即此所谓“动任德”也。
〔三〕“月”旧作“日”。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夺侯。”○铎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免。”
〔四〕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作“田祖坐当归轵侯宅,不与,免”,此脱“归”字。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亦作彭祖。轵侯作章侯,误。表无“章侯”。轵者,薄昭所封国也。○铎按:汉表脱“彭”字。 〔五〕“除”旧空,据程本。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作犁侯,汉书功臣表作黎侯,并无“阳字”,此盖与“周阳”相涉而误。“邵”,史、汉并作“召”。汉书颜师古注云:“时发马给军,匿而不出也。”按武帝纪:“元狩五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食货志云:“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牡马。”“持马”盖“特马”之误,“特马”即“牡马”。周礼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铎按:“持马”两表并误。
〔六〕庄子徐
鬼篇云:“钱财不积,则贪者忧。”
〔七〕汉书王尊传云:“绝诈欺之路。”
〔八〕“之”字旧脱。
〔九〕汉书金日䃅传云:“乱国大纲,开祸乱原。”春秋繁露度制篇云:“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蚤防之。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
〔一0〕永平,后汉明帝纪元。
〔一一〕史记平津侯传后载王元后诏云:“俭化俗民,则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亲,争讼之原息。”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崇推让之风,以销分争之讼。”“消”与“销”同。
今诸侯贵戚,或曰〔一〕敕民〔二〕慎行,德义无违,制节谨度〔三〕,未尝负责,身絜规避〔四〕,志厉青云〔五〕。或既欺负百姓,上书封租,愿且偿责〔六〕,此乃残掠官民〔七〕,而还依县官也〔八〕,其诬罔慢易〔九〕,罪莫大焉〔一0〕。
〔一〕“曰”字误。○铎按:“曰”盖“有”之误。或、有古同声,故连用。 〔二〕王先生云:‘“民”疑“己”之误。’○铎按:疑当作“敕身”。
〔三〕孝经。
〔四〕王先生云:‘“规避”当作“圭璧”。’继培按:后汉书冯衍传衍说鲍永云:“圭璧其行。” 〔五〕淮南子泛论训文。 〔六〕后汉书孝明八王传云:“梁节王畅少骄贵,颇不尊法度。梁相举奏畅不道。畅惭惧,上疏辞谢,不敢复有所横费,租入有馀,乞裁食睢阳、谷孰、虞、蒙、宁陵五县。”此类是也。
〔七〕“掠”与“略”同,注见下。
〔八〕“依”读为“薆”,蔽也。史记绛侯世家索隐云:“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官也。”○铎按:说文:“依,倚也。”广雅释诂三:“依,恃也。”“还依县官”者,言反倚恃天子之宠以自保。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梁节王畅传云:‘畅上疏辞谢,乞裁食五县(全文见上注引)。诏报曰:“朕惟王至亲之属,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纷纷有言。今王深思悔过,朕恻然伤之。王其强食自爱!”畅固让,章数上,卒不许。’盖天子不许封租,则官民为之杜口,而王侯之负债自若也。故曰“其诬罔慢易,罪莫大焉”。汪读“依”为“薆”,未得其旨。
〔九〕“罔”程本作“国”,误。“诬罔”亦汉时律令文,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乐通侯栾大坐诬罔”是也。说文云:“嫚,侮易也。”经典通作“慢”,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云:“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铎按:说文:“●,轻也。”苍颉篇:“●,慢也。”书传通以“易”为之。诬罔、慢易并二字平列。
〔一0〕昭五年左传:‘昭子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罪莫大焉。”’
孝经曰:“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今欲变巧伪以崇美化,息辞讼以闲官事者,莫若表显有行〔一〕,痛诛无状〔二〕,导文、武之法,明诡诈之信〔三〕。 〔一〕白虎通辟雍篇云:“显有能,褒有行。” 〔二〕晏子春秋谏下云:“痛诛其罪。”
〔三〕“信”疑“罚”。
今侯王贵戚不得浸广〔一〕,奸宄遂多。岂谓每有争斗辞讼,妇女必致此乎?亦以传见。凡诸祸根不早断绝〔二〕,则或转而滋蔓,〔三〕人〔四〕若斯邪〔五〕。是故原官察之所以务念〔六〕,臣主之所以忧劳者〔七〕,其本皆乡亭之所治者,大半诈欺之所生也〔八〕。故曰:知其原少则奸易塞也,见其守约则政易持也〔九〕。
〔一〕下有脱文。○铎按:“得”读为“德”。“浸广”与“遂多”对,即有脱文,亦当在“浸广”上。
〔二〕韩非子初见秦篇云:“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汉书匈奴传:‘陈饶曰:“椎破故印,以绝祸根。”’
〔三〕隐元年左传云:“无使滋蔓。”
〔四〕疑“必”。○铎按:疑“令”。
〔五〕疑“也”。○铎按:“邪”犹“耳”。
〔六〕昭六年左传云:“明察之官。”○铎按:“念”当作“急”。“急”本作“●”,故讹。
〔七〕越语:‘范蠡曰:“为人臣者,君忧臣劳。”’
〔八〕汉书刑法志云:“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九〕“奸宄遂多”至此,当在篇末,盖总结一篇之意。○铎按:“奸宄遂多”,下接“或妇人之行”,文义自顺。错简乃自“岂谓”至“易持也”一段。 或妇人之行,贵令鲜絜〔一〕,今以〔二〕适矣,无颜复入甲门〔三〕,县官原之〔四〕,故令使留所既入家。必未昭乱之本原〔五〕,不惟贞絜所生者之言也〔六〕。贞女不二心以数变〔七〕,故有匪石之诗〔八〕;不枉行以遗忧〔九〕,故美归宁之志〔一0〕。一许不改,盖所以长贞絜而宁父兄也。其不循此而二三其德者〔一一〕,此本无廉耻之家,不贞专之所也〔一二〕。若然之人,又何丑
?〔一三〕轻薄父兄,淫僻妇女〔一四〕,不惟义理,苟疏一德,借本治生〔一五〕,逃亡抵中〔一六〕,乎〔一七〕以致于刳腹芟颈灭宗之祸者〔一八〕,何所无之?
〔一〕诗采𬞟郑笺云:“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洁清。”“鲜絜”犹言“洁清”。荀子宥坐篇:‘“孔子曰:“夫水,以出以入,以就鲜絜。”’ 〔二〕“以”、“已”同。 〔三〕“适”下当有“乙”字。古人称人以甲乙。韩非子用人篇云:“罪生甲,祸归乙。”此其例也。周礼司剌疏云:“甲乙者,兴喻之义。”○铎按:日知录二十三有“假名甲乙”条,说颇备。
〔四〕周礼司厉疏云:“汉时名官为县官,非谓州县也。” 〔五〕“乱”上当有“治”字,说见述赦篇。○铎按:“必”当依述赦篇作“此”。
〔六〕诗南有乔木郑笺云:“贤女虽出游流水之上,人无欲求犯礼者,亦由贞絜使之然。”蝃𬟽笺云:“淫奔之女,大无贞絜之信。”
〔七〕史记田单传论:‘王蠋曰:“贞女不更二夫。”’成三年左传云:“无有二心。”
〔八〕柏舟。○铎按:邶风柏舟。
〔九〕诗斯干云:“无父母诒罹”,毛传:“罹,忧也。”郑笺云:“无遗父母之忧。”史记韩安国传:‘帝谢太后曰:“兄弟不能相教,乃为太后遗忧。”’
〔一0〕诗葛覃云:“归宁父母”,毛传:“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草虫笺云:“君子待己以礼,庶自此可以宁父母。”
〔一一〕诗氓。
〔一二〕诗关雎:“窈窕淑女”,毛传:“幽闲贞专之善女。”文选颜延年秋胡诗李善注引薛君韩诗章句曰:“窈窕,贞专貌。”列女传宋鲍女宗云:“妇人以专一为贞。”梁寡高行传颂云:“贞专精纯。”史记秦始皇纪会稽刻石云:“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一三〕方言云:“●,恨也。”“
”与“●”同。
〔一四〕礼记经解云:“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列女传周主忠妾传颂云:“主妻淫僻。” 〔一五〕史记货殖传云:“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
〔一六〕史记孟尝君传:‘冯驩云:“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自捐之。若急,终无以偿。上则为君好利,不爱士民;下则有离上抵负之名。”’周礼朝士:“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郑注:“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而本主死亡,归受之数相抵冒者也。”“抵中”之“抵”,义与“抵负”、“抵冒”同。 〔一七〕“乎”当作“卒”,属下读。乎、卒字形相近,仪礼士冠礼:“啐醴”,郑注:‘“啐”古文为“呼”。’此其比也。
〔一八〕吕氏春秋顺说篇云:“刈人之颈,刳人之腹”。“芟”当作“艾”,“艾”与“刈”通。○铎按:“芟”当作“殳”。释名:“殳,殊也。”昭廿三年左传释文引说文:“殊,一曰:断也。”“殳颈”犹“断颈”耳。
先王因人情喜怒之所不能已者,则为之立礼制而崇德让〔一〕;人所可已者,则为之设法禁而明赏罚〔二〕。今市卖勿相欺,婚姻无相诈,非人情之不可能者也。是故不若立义顺法,遏绝其原〔三〕。初虽惭
于一人,然其终也,长利于万世〔四〕。小惩而大戒〔五〕,此所以全小而济顽凶也〔六〕。 〔一〕旧脱“不”字。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宫室舆马,衣服器械,丧祭饮食,声色玩好,人情之所不能已也。故圣人为之制度以防之。”礼记坊记云:“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
〔二〕韩非子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赏罚。”
〔三〕书吕刑云:“遏绝苗民。”管子正法篇云:“遏之以绝其志意,毋使民幸。” 〔四〕周语云:“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韩非子难一:‘文公曰:“雍季言,万世之利也。”’
〔五〕易系辞下传。“戒”王本作“诫”。 〔六〕“小”下当脱“人”字。易曰:“此小人之福也。”
夫立法之大要〔一〕,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二〕。诸一女许数家,虽生十子,更百赦〔三〕,勿令得蒙一还私家,则此奸绝矣。不则髡其夫妻,徙千里外剧县〔四〕,乃可以毒其〔五〕心而绝其后〔六〕,奸乱绝则太平兴矣〔七〕。
〔一〕汉书陈万年传颜师古注:“大要,大归也。”
〔二〕昭卅一年左传云:“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三〕○铎按:汉书朱博传:“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诏决事,更三赦。”师古注:“又经三赦也。”更、经一声之转。
〔四〕汉时有剧县、平县之目,见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 〔五〕“其”旧作“者”,据何本改。 〔六〕说苑政理篇云:“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七〕史记秦始皇纪云:“欲以兴太平。”汉书路温舒传云:“太平之风,可兴于世。” 又贞絜寡妇,或男女备具,财货富饶〔一〕,欲守一醮之礼〔二〕,成同穴之义〔三〕,执节坚固〔四〕,齐怀必死〔五〕,终无更许之虑〔六〕。遭值不仁世叔〔七〕,无义兄弟,或利其娉币〔八〕,或贪其财贿〔九〕,或私其儿子,则强中欺嫁〔一0〕,处〔一一〕迫胁遣送,人〔一二〕有自缢房中,饮药车上〔一三〕,绝命丧躯,孤捐童孩。此犹迫胁人命自杀也〔一四〕。
〔一〕汉书地理志云:“民以富饶。”
〔二〕礼记郊特牲云:“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郑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齐”或为“醮”。’列女传蔡人之妻曰:“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宋鲍女宗云:“妇人一醮不改。”陈寡孝妇传颂同。
〔三〕诗大车云:“死则同穴。”
〔四〕列女传齐孝孟姬颂云:“孟姬好礼,执节甚公。”汉书贾捐之传云:“守道坚固,执义不回。”
〔五〕列女传节义传序云:“惟若节义,必死无二。”召南申女传云:“守节持义,必死不往。”
〔六〕列女传息君夫人云:“人生要一死而已,终不以身更贰醮。”
〔七〕尔雅释亲云:“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八〕汉书陈平传云:“平贫,乃假贷币以聘。”“聘”与“娉”同。
〔九〕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云:“齐之寡妇无子,不嫁,事姑谨敬。姑无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妇。妇益不肯。”正此类也。诗氓云:“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毛传:“贿,财;迁,徙也。”郑笺:“径以女车来迎我,我以所有财迁徙就女也。”贪其财贿,夺之使不得迁矣。
〔一0〕桓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穀梁传云:“为之中者归之也。”范宁注:“中,谓关与婚事。”
〔一一〕○铎按:“处”疑当作“遽”。
〔一二〕○铎按:“人”即“妇人”,故下文或言“人”,或言“妇人”。
〔一三〕庄卅二年公羊传云:“季子和药而饮之。”
〔一四〕“命”当为“令”。汉书景十三王传云:“河间王元迫胁凡七人,令自杀。”又云:“赵王元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
或后夫多设人客,威力胁载,守将抱执〔一〕,连日乃缓,与强掠人为妻无异〔二〕。妇人软弱〔三〕,猥为众强所扶与执迫〔四〕,幽厄连日,后虽欲复修本志,婴绢〔五〕吞药〔六〕。
〔一〕说文云:“●,扶也。”“将”即“●”字。汉书外戚传孝景王皇后传云:“女逃匿,扶将出拜。”后汉书列女阴瑜妻传云:“扶抱载之。”
〔二〕史记陈丞相世家云:“曾孙何坐略人妻。”“掠”与“略”同。方言云:“略,强取也。”
〔三〕广韵云:‘Q,柔也。“软”俗。’史记货殖传云:“妻子软弱。”按Q、软盖“●”之别体。说文云:“●,弱也。”汉书王尊传又作“耎弱”。 〔四〕○铎按:“与”疑“舁”,说文:“舁,共举也。”
〔五〕汉书司马迁传云:“婴金铁受辱”,颜师古注:“婴,绕也。”史记秦始皇纪后班固论云:“素车婴组。”“婴绢”犹“婴组”,即上云“自缢”也。
〔六〕下有脱文。何本增“晚矣”二字,大误。
衰制〔一〕第二十
无慢制而成天下者〔二〕,三皇也;画则像而化四表者,五帝也;明法禁而和海内者,三王也〔三〕。行赏罚而齐万民者,治国也;君立法而下不行者,乱国也;臣作政而君不制者,亡国也〔四〕。 〔一〕○铎按:衰制,谓衰世之制。上古任德,中古用刑,其所以如此者,世衰则不可纯任德教也。俗儒不知通变,故节信辞而辟之。
〔二〕王先生云:‘“慢”疑“宪”,形近之误”。’
〔三〕白虎通五刑篇云:‘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何?所以佐德助治顺天之度也。故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传曰:“三皇无文,五帝画像,三王明刑。”’襄廿九年公羊传何休注引孔子曰:“三皇设言民不违,五帝画像世顺机,三王肉刑揆渐加,应世黠巧奸伪多。”疏云:“孝经说文。”○铎按:此说本孝经钩命决,引见周礼保氏疏。 〔四〕管子明法篇云:“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
是故民之所以不乱者,上有吏〔一〕;吏之所以无奸者,官有法〔二〕;法之所以顺行者,国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义也。〔三〕义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四〕。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贵贱贤愚莫得违也,则君位于上,而民氓治于下矣〔五〕。人君出令而贵臣骄吏弗顺也,则君几于弑,而民几于乱矣〔六〕。
〔一〕○铎按:管子明法篇云:“奉主法,治境内,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万民驩,尽其力而奉养其主,此吏之所以为功也。”贾子大政下篇云:“王者有易政而无易国,有易吏而无易民。故民之治乱在于吏,国之安危在于政。” 〔二〕商子靳令篇云:“法平则吏无奸。”
〔三〕“义”下旧衍“身有”二字,无“也”字。商子君臣篇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四〕按下文云:“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此有脱误。
〔五〕管子法法篇云:“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任法篇云:“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
〔六〕商子君臣篇云:“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智,不能以治。”
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国也。君出令而不从,是与无君等〔一〕。主令不从则臣令行,国危矣〔二〕。
〔一〕艺文类聚五十四引申子云:“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
〔二〕尹文子大道篇云:“公法废,私政行,乱国也。”御览六百卅八引崔实政论云:“君以审令为明,臣以奉令为忠。故背制而行赏,谓之作福;背令而行罚,谓之作威。作威则人畏之,作福则人归之。夫威福,人主之神器也。譬之操莫邪,执其柄,则人莫敢抗;失其柄,则还见害也。”
夫法令者,人君之衔辔棰策也〔一〕,而民者,君之舆马也。若使人臣废君法禁而施己政令,则是夺君之辔策,而己独御之也。愚君暗主〔二〕托坐于左,而奸臣逆道〔三〕执辔于右,此齐驺马𦈡所以沈胡公于具水〔四〕,宋羊叔牂所以弊华元于郑师〔五〕,而莫之能御也〔六〕。是故陈恒执简公于徐州〔七〕,李兑害主父于沙丘〔八〕,皆以其毒素夺君之辔策也〔九〕。文言故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所由来者渐矣,由变之不蚤变也〔一0〕。”是故妄违法之吏,妄造令之臣,不可不诛也。
〔一〕淮南子主术训云:“法律度量者,人主之所以执下,释之而不用,是犹无辔衔而驰也。”
〔二〕荀子臣道篇云:“暗主惑君。”
〔三〕史记李斯传云:“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
〔四〕“𦈡”旧作“传”。楚语云:“昔齐驺马𦈡以胡公入于贝水。”古书“需”字多作“●”,与“专”相似。“贝水”水经注巨洋水篇引国语作“具水”,云:“袁宏谓之巨昧,王韶之以为巨蔑,亦或曰朐弥,皆一水也,而广其目焉。”元和夏孝廉文焘云:“具、巨、朐声相近。”则作“具”是也。○铎按:具、贝形近多相乱,“具水”之讹为“贝水”,犹集韵“蜀人谓平川为
”,今俗作“埧”是也。
〔五〕宣二年左传。按僖十年传:“敝于韩”,杜注:“敝,败也。”“弊”与“敝”同。○铎按:此以叔牂为羊斟字,与杜注合。 〔六〕楚语云:“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韦昭注:“御,止。”“御”与“御”同。○铎按:“抵御”字正当作“御”。
〔七〕哀十四年左传作“舒州”。○铎按:徐、舒古同声而通用。陈恒即田常,注见明暗篇。
〔八〕楚策:‘孙子曰:“李兑用赵,饿主父于沙丘。”’事详史记赵世家。
〔九〕“毒”字衍,即“素”之驳文。○铎按:毒、蓄古音同部,例得借用,老子:“亭之毒之”,以“毒”为“蓄”,即其证。“毒”字义自可通,盖非衍。 〔一0〕王易“故”下无“也”字,“蚤变”作“早辨”,古字并通用。“由变”之“变”旧作“辩”,盖后人以王本改之。○铎按:荀本亦作“由变”,宋翔凤周易考异云:‘作“变”者,乃荀氏读正之字,故不与诸家古文同。’李富孙易经异文释亦谓“辩、变义通,荀随义异字。” 议者必将以为刑杀当不用,而德化可独任〔一〕。此非变通者之论也,非叔世者之言也〔二〕。夫上圣不过尧、舜,而放四子〔三〕,盛德不过文、武,而赫斯怒〔四〕。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五〕。”是故君子之有喜怒也,盖〔六〕以止乱也〔七〕。故有以诛止杀,以刑御残〔八〕。
〔一〕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二〕“变通”注见述赦篇。王先生云:‘“叔”当作“救”,昭六年左传子产曰:“吾以救世也。”’继培按:汉书元帝纪云:‘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此文意与彼同。
〔三〕书尧典。
〔四〕诗皇矣。○铎按: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王”指文王。此言文、武,兼用孟子文义,梁惠王下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是也。
〔五〕巧言。
〔六〕“盖”旧作“善”。
〔七〕○铎按:宣十七年左传范武子召文子曰:‘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乱也。’此文本之。
〔八〕商子画策篇云:“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且夫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蹑其卑者,然后乃得履其高〔一〕。是故先致治国,然后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齐三王,然后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齐五帝,然后三皇之道乃可从也。
〔一〕礼记中庸云:“譬如登高必自卑。”
且夫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一〕。先王之政所以与〔二〕众共也,己之命所以独制人也〔三〕,君诚能授法而时贷之,布令而必行之,则群臣百吏莫敢不悉心从己令矣〔四〕。己令无违,则法禁必行矣。故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此一弛一张,以今行古,以轻重尊卑之术也〔五〕。
〔一〕吕氏春秋圜道篇云:“令者,人主之所以为命也。”
〔二〕“与”字旧脱。
〔三〕吕氏春秋处方篇云:“法也者,众之所同也。”商子修权篇云:“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四〕汉书成帝纪建始四年诏曰:“公卿大夫,其勉悉心。”颜师古注:“悉,尽也。”
〔五〕管子重令篇云:“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惟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礼记杂记:‘孔子曰:“一弛一张,文、武之道也。”’
劝将〔一〕第二十一
太古之民,淳厚惇朴,上圣抚之,恬澹无为〔二〕,体道履德,简刑薄威,不杀不诛,而民自化,此德之上也。德稍弊薄〔三〕,邪心孳生,次圣继之,观民设教〔四〕,作〔五〕为诛赏,以威劝之,既作五兵,又为之宪,以正厉之〔六〕。诗云:“修尔舆马,弓矢戈兵,用戒作则,用逖蛮方〔七〕。”故曰:兵之设也久矣〔八〕。涉历五代,以迄于今〔九〕,国未尝不以德昌而以兵强也〔一0〕。
〔一〕○铎按:西羌之乱,与后汉相终始,而其横涌旁决,莫剧于安、顺之时。所以然者,士无死敌之勇,将无合变之奇,故虽乌合兽聚,猝发而不能制。节信有激而言,非徒议兵已也。此以下三篇皆论边事,当参合观之。 〔二〕素问阴阳应像大论云:“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憺之能。”按说文恬、憺并训“安”,“澹”则“憺”之假借,亦作“淡”,庄子胠箧篇云:“恬淡无为。”
〔三〕○铎按:“德”疑当作“后”,涉上“德”字而误。班禄篇云:“太古之时,烝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或相陵虐,侵渔不止。”此节文势正与彼同。
〔四〕易观象词。○铎按:已见浮侈、述赦篇。 〔五〕“作”旧作“坐”。古“●”字与“坐”相近。○铎按:此俗音讹。 〔六〕商子更法篇云:“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
〔七〕抑。今诗“舆”作“车”,“戈”作“戎”,“作则”作“戎作”,“逖”作“X”。按说文云:“X,古文逖。”○铎按:此所引乃鲁诗,故文义并与毛诗不同,说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七。
〔八〕襄廿七年左传。 〔九〕“迄”治要作“迨”。 〔一0〕史记自序序律书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
今兵巧之械〔一〕,盈乎府库〔二〕,孙、吴之言,聒乎将耳,〔三〕然诸将用之,进战则兵败,退守则城亡〔四〕。是何也哉?曰:彼此之情,不闻乎主上,胜负之数,不明乎将心〔五〕,士卒进无利而自退无畏〔六〕,此所以然也。
〔一〕史记律书云:“其于兵械尤所重”,正义云:“内成曰器,外成曰械。械谓弓、矢、殳、矛、戈、戟。”汉书艺文志论兵书云:“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 〔二〕礼记乐记云:“车甲衅而藏之府库。”曲礼云:“在府言府,在库言库。”郑注:“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月令云:“审五库之量。”御览一百九十一引蔡邕月令章句云:“五库者,一曰车库,二曰兵库。”淮南子时则训云:“七月官库。”高诱注:“库,兵府也。”说文云:“库,兵车藏也。”
〔三〕韩非子五蠹篇云:“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兵家:“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吴起四十八篇。”说文云:“聒,讙语也。”一切经音义廿引苍颉篇云:“扰乱耳孔也。”
〔四〕韩非子五蠹篇云:“出兵则军败,退守则城拔。” 〔五〕孙子谋攻篇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始计篇云:“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商子战法篇云:“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六韬兵征篇:‘太公曰:“胜负之征,精神先见,明将察之。”’
〔六〕治要无“自”字。按晋语梁由靡论庆郑云:“不闻命而擅进退,犯政也。”又云:“战而自退,后不可用。”此“自退”之证。或云:“自”即“而”之驳文,赞学篇亦以“而”为“自”。○铎按:退而无畏,则为擅退甚明,“自”字赘,故魏徵删之。 夫服重上阪〔一〕,出驰千里〔二〕,马之祸也。然节马〔三〕乐之者,以王良足为尽力也〔四〕。先登陷阵,赴死严敌,民之祸也。然节士乐之者,以明君可为效死也〔五〕。凡人所以肯赴死亡而不辞者〔六〕,非为趋利,则因以避害也〔七〕。无贤鄙愚智皆然,顾其所利害有异尔。不利显名,则利厚赏也〔八〕;不避耻辱〔九〕,则避祸乱也。非此〔一0〕四者,虽圣王不能以要其臣,慈父不能以必其子〔一一〕。明主深知之,故崇利显害以与下市〔一二〕,使亲疏贵贱贤鄙愚智,皆必顺我令乃得其欲〔一三〕,是以一旦军鼓雷震,旌旗并发〔一四〕,士皆奋激,竞于死敌者,岂其情厌久生,而乐害死哉〔一五〕?乃义士且以徼其名〔一六〕,贪夫且以求其赏尔。〔一七〕
〔一〕“阪”治要作“
”,误。楚策:‘汗明曰:“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汉书晁错传云:“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
〔二〕庄子秋水篇云:“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出驰”治要作“步骤”。按荀子哀公篇云:“步骤驰骋。”
〔三〕“节马”治要作“骐骥”。王先生云:‘“节马”当是“良马”,涉下“节士”而误。’〔四〕“以王良”治要作“以御者良”。按“王良”疑当作“良工”。吕氏春秋知士篇云:“今有千里之马于此,非得良工,犹若弗取。良工之与马也相得,则然后成。譬之若枹之与鼓。夫士亦有千里,高节死义,此士之千里也。能使士行千里者,其惟贤者也。”○铎按:王良识马,故马乐为尽力,犹明君爱士,故士乐为效死。此义出楚策。论衡状留篇本之云:“骥曾以引盐车矣,垂头汗落,行不能进。伯乐顾之,王良御之,空身轻驰,故有千里之名。”此言王良,犹楚策言伯乐,而论衡二人并举也。治要“御者良”,衍“者”字,淮南子览冥训高注:“王良,晋大夫邮无恤子良也,所谓御良也。”是王良亦称御良之证。新语术事亦云:“马为御者良。” 〔五〕史记货殖传云:“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韩诗外传十:‘卞庄子曰:“节士不以辱生。”’楚策:‘张仪曰:“法令既明,士卒安难乐死。”’ 〔六〕“者”字旧脱,据治要补。
〔七〕管子明法解云:“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爱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
〔八〕“赏”当作“实”。史记鲁仲连传云:“此两计者,显名厚实也。”下文亦云“荣名厚实”。
〔九〕“耻”旧作“圣”,据程本改。
〔一0〕“此”字旧脱,据治要补。 〔一一〕管子形势解云:“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衰者,上之所以加施于民者厚也。故上施厚,则民之报上亦厚;上施薄,则民之报上亦薄。故薄施而厚责,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
〔一二〕韩非子难一云:“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说苑复恩篇云:“君臣相与,以市道接。君悬禄以待之,臣竭力以报之。逮臣有不测之功,则主加之以重赏。如主有超异之恩,则臣必死以复之。”
〔一三〕商子赏刑篇云:“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故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知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
〔一四〕说苑指武篇:‘子路曰:“钟鼓之音,上闻于天,旌旗翩翻,下蟠于地,由且举兵而击之。”’吕氏春秋期贤篇云:“野人之用兵也,鼓声则似雷。”
〔一五〕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仇,彼岂乐死恶生,非编列之民,而与巴蜀异主哉?”“害”治要作“空”。按作“空”是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羔谓子路曰:“出公去矣,而门已闭,子可还矣,毋空受其祸。”’汉书高帝纪:“项伯夜驰见张良,具告其实,欲与俱去,毋特俱死。”苏林曰:“特,但也。”颜师古曰:“但,空也。空死而无成名。”
〔一六〕“徼”旧作“激”,据治要改。“徼”与下“求”字同义。说苑谈丛篇云:“人激于名,不毁为声。”“激”言“于”,不言“其”。汉书扬雄传云:“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颜师古注:‘徼,要也。字或作“激”,激,发也。’按“激”亦字误,颜说非也。
〔一七〕淮南子兵略训云:“夫人之所乐者,生也,而所憎者,死也。然而高城深池,矢石若雨,平原广泽,白刃交接,而卒争先合者,彼非轻死而乐伤也,谓其赏信而罚明也。”
今吏从军败没死公事者,以十万数,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一〕,节士无所劝慕,庸夫无所贪利〔二〕。此其所以人怀沮解〔三〕,不肯复死者〔四〕也。
〔一〕商子壹言篇云:“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管子权修篇云:“将用民力者,则禄赏不可不重也。”
〔二〕韩非子六反篇云:“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 〔三〕“解”旧作“懈”,据治要改。盐铁论击之篇云:“西域迫近胡寇,沮心内解,必为巨患。”汉书赵充国传云:“欲沮解之”,颜师古注:“沮,坏也。欲坏其计,令解散之。”○铎按:“沮解”即“沮懈”,倒之则为“懈沮”,后汉书庞参传永初元年上书曰:“蓄精锐,乘懈沮。”是其例。治要作“阻解”,二字皆借。
〔四〕“者”字据治要补。○铎按:“复”疑“赴”,上文“赴死严敌”,又“肯赴死亡”,皆其比也。
军起以来,暴师五年〔一〕,典兵之吏,将以〔二〕千数,大小之战,岁十百合〔三〕,而希有功。历察其败,无他故焉,皆将不明于〔四〕变势,而士不劝于死敌也〔五〕。其士之不能死也〔六〕,乃其将不能效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七〕,士进有独死之祸,退蒙众生之福。此其〔八〕所以临阵亡战〔九〕,而竞思奔北者也〔一0〕。
〔一〕史记蒙恬传云:“暴师于外十馀年。” 〔二〕“以”旧作“下”,据治要改。
〔三〕汉书高帝纪云:“旦日合战。”萧何传云:“多者百馀战,少者数十合。”
〔四〕“于”字据治要补。
〔五〕孙子地形篇云:“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六韬奇兵篇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管子法法篇云:“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兵法篇云:“赏罚明,则勇士劝也。”
〔六〕○铎按:“也”犹“者”,训见经传释词卷四。或曰:“其”犹“岂”,“也”同“邪”。
〔七〕“效”当作“故”。韩非子初见秦篇云:“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又难二云:‘赵简子围卫之郛郭,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耳,士无弊者。”’
〔八〕“其”字据治要补。
〔九〕○铎按:“亡”与“忘”同,治要正作“忘”。
〔一0〕邓析子无厚篇云:“御军阵而奔北。”
孙子曰:“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严也〔一〕。”是故智以折敌〔二〕,仁以附众〔三〕,敬以招贤,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故折敌则能合变,众附爱则思力战,贤智集则英谋得〔四〕,赏罚必则士尽力,勇气益则兵势自倍,威令一则惟将所使。必有此六者,乃可折冲擒敌〔五〕,辅主安民。 〔一〕孙子始计篇云:“将者,智,信,仁,勇,严也。”魏武帝注:“将宜五德备。”此益以“敬”,盖所见本异。 〔二〕“折”疑“料”之误。史记白起传论云:“料敌合变”。○铎按:作“料”是也。孙子何延锡注:“非智不可以料敌应机。”盖本此。 〔三〕史记司马穰苴传云:“文能附众,武能威敌。”
〔四〕“英”程本作“阴”。按“英”疑“策”之误。诗兔罝郑笺云:“此兔罝之人,于行攻伐,可用为策谋之臣,使之虑无,亦言贤也。”○铎按:“阴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英”字盖俗音讹。 〔五〕大戴礼王言篇云:“明王之守也,必折冲乎千里之外。”
前羌始反时〔一〕,将帅以定令之群〔二〕,借富厚之蓄〔三〕,据列城而气〔四〕利势,权十万之众〔五〕,将勇杰之士,以诛草创新叛散乱之弱虏〔六〕,击自至之小寇,不能擒灭,辄为所败,令遂云烝〔七〕起,合从连横〔八〕,扫涤并、凉〔九〕,内犯司隶,东寇赵、魏〔一0〕,西钞蜀、汉〔一一〕,五州残破,六郡削迹。〔一二〕此非天之灾,长吏过尔〔一三〕。
〔一〕先零羌滇零以永初元年为寇,明年自称天子。六年,滇零死,子零昌复袭伪号,至元初四年,为任尚客刺死,陇右始平。详后汉书安帝纪及西羌传。
〔二〕管子霸形篇云:“朝定令于百吏。”王先生云:‘“群”字是“郡”字之误。’○俞樾云:‘“定令”当作“守令”。下文引“孙子曰:将者,民之司命,而国家安危之主也。是故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又曰:“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材明权变,任将帅者。”然则此篇所谓劝将,即指郡县之守令而言,非命将出师之谓也。汪以管子说之,未得其旨。’○铎按:俞说“定令”当作“守令”是也。而不驳王说,则亦以“群”当为“郡”,而训“之”为“往”。然羌反以前,诸郡已有守令,及永初元年,先零羌叛,遣车骑将军邓骘、征西校尉任尚等讨之,明非此时始以将帅兼为守令而往郡也。“守令之群”,犹班固封燕然山铭“侯王君长之群”,谓其人之众也。“以守令之群”者,“以”犹“率领”。僖四年左传:“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史记齐世家作“齐桓公率诸侯伐蔡”,是介词“以”字表率领之证。“以守令之群”,与“借富厚之蓄”,两文相对。如王说,则句法不一律矣。
〔三〕史记游侠传序云:“借于有土卿相之富厚。”
〔四〕当作“处”。
〔五〕下篇云:“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或疑“权”为“拥”之误。按史记吕后纪:‘灌婴曰:“诸吕权兵关中。”’易林益之临:“带季、儿良,明知权兵。”权兵,言执兵柄。史记袁盎传:“绛侯为太尉,主兵柄”,是其义矣。本书潜叹篇:“权噬贤之狗”,义与此同。 〔六〕汉书终军传云:“万事草创。”后汉书隗嚣传章怀注:“草创,谓始造也。”○铎按:此“草创”与“散乱”连言,则非论语“裨谌草创”之义。此语本书凡三见:实边篇云:“草创新起”,边议篇云:“草创散乱”(旧误作“草食”,说详彼)。以声求之,盖犹“草蔡”也。说文:“丰,艹蔡也。象艹生之散乱也。”字亦作“草窃”。书微子:“好草窃奸宄”,俞氏群经平议读“窃”为“蔡”是也。草创、草蔡、草窃并双声相转,皆无组织、无纪律之谓。汪以“始造”说之,非其义矣。
〔七〕“烝”下脱一字。
〔八〕汉书刑法志云:“合从连衡,转相攻伐。”颜师古注:“衡,横也。战国时,齐、楚、韩、魏、燕、赵为从,秦国为横。”
〔九〕“凉”旧作“源”,据下篇改。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缘边之郡,江海之濒,涤地无类。”章怀注:“涤,荡也。荡地无遗类也。”
〔一0〕续汉书郡国志,赵国魏郡属冀州。
〔一一〕郡国志,蜀郡汉中属益州。后汉书循吏王涣传章怀注:“钞,掠也。”一切经音义二引通俗文云:“遮取谓之抄掠。”“抄”与“钞”同。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六郡良家子”,服虔曰:“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是也。”按天水,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更名汉阳。郡国志,金城、陇西、汉阳、安定、北地属凉州,上郡属并州。
〔一三〕“非”旧作“亦”,据下文改。孙子地形篇云:“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越绝书计倪内经:‘计倪曰:“与人同时而战,独受天之殃,未必天之罪也,亦在其将。”’
孙子曰:“将者,民之司命,而国家安危之主也〔一〕。”是故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今观诸将〔二〕,既无断敌合变之奇〔三〕,复无明赏必罚之信,然其士民又甚贫困,器械不简习〔四〕,将恩不素结〔五〕,卒〔六〕然有急,则吏以暴发虐其士,士以所拙〔七〕遇敌巧。此为将〔八〕吏驱怨以御仇〔九〕,士卒缚手以待寇也〔一0〕。
〔一〕孙子作战篇文。旧脱“家”字,据孙子补。 〔二〕“将”谓郡守。汉书酷吏严延年传颜师古注云:“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
〔三〕“断”治要作“料”。按史记白起传论云:“白起料敌合变,出奇无穷。”料、断义相近,古亦通用。史记韩信传云:“大王自料,勇悍仁强,孰与项王?”新序善谋篇作“自断”。又新序杂事一宋玉对楚王问:“岂能与之断天地之高?”文选“断”亦作“料”。○铎按:此当从治要作“料敌”,“断”字俗书作“●”,故与“料”字相乱。
〔四〕吴语云:“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韦昭注:“简,习也。”
〔五〕史记淮阴侯传云:“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
〔六〕“卒”,读为“猝”。
〔七〕“拙”治要作“屈”。○铎按:拙、巧对举,作“屈”者借字。
〔八〕“将”字据治要补。
〔九〕汉书晁错传云:“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颜师古注:“言发怨恨之人,使行戍也。” 〔一0〕淮南子说山训云:“缚手走,不能疾。”
夫将不能劝其士,士不能用其兵,此二者与无兵等〔一〕。无士无兵,而欲合战,其败负也,理数也然〔二〕。故曰:其败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 〔一〕六韬军略篇云:“凡帅师将军,虑不先设,器械不备,教不精信,士卒不习,若此不可以为王者之兵也。”汉书晁错传云:“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趋利弗及,避难不毕,前击后解,与金鼓之音相失,此不习勒卒之过也,百不当十。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 〔二〕旧作“治数也”,据治要改、补。管子兵法篇云:“治众有数,胜敌有理。察数而知理。”○铎按:“然”字当属下读。“然故”,“是故”也。说详经传释词卷七。
饶士处世〔一〕,但患无典尔〔二〕。故苟有土地,百姓可富也;苟有市列,商贾可来也;苟有士民,国家可强也;苟有法令,奸邪可禁也〔三〕。夫国不可从外治,兵不可从中御〔四〕。郡县长吏,幸得兼此数者之断已,而〔五〕不能以称明诏安民氓哉〔六〕,此亦陪克阘茸〔七〕,无里之尔〔八〕。
〔一〕“饶士”谓士之才德优饶者。
〔二〕“典”司也。
〔三〕商子错法篇云:“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又云:“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汉书食货志云:“今弘羊令吏坐市列”,颜师古注:“市列谓市肆。”
〔四〕六韬立将篇云:“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白虎通三军篇云:“大夫将兵出,不从中御者,欲盛其威,使士卒一意系心也。”○铎按:语亦见淮南子兵略篇。 〔五〕“之”旧作“丈”,又重“而”字,据程本删、改。
〔六〕汉旧仪云:‘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数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汉书晁错传云:“甚不称明诏求贤之意。”○铎按:此“哉”字乃语已词,非叹词、疑词。 〔七〕诗荡云:“曾是掊克。”按叙录亦作“掊”。“阘茸”见贤难篇。○铎按:汉人引荡诗多作“倍克”,与毛诗定本同。陪、倍古字通。叙录“掊”字或后人据今诗改。
〔八〕“里”当作“俚”,“之”下脱一字。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赞云:“其画无俚之至耳。”晋灼曰:‘扬雄方言曰:“俚,聊也。”许慎曰:“赖也。”此为其计划无所聊赖。’
夫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定非常之事,必道〔一〕非常之失,然后见〔二〕。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三〕,材明权变,任将帅者〔四〕。不可苟惟〔五〕基序,或阿亲戚〔六〕,使〔七〕典兵官〔八〕。此所谓以其国与敌者也〔九〕。
〔一〕“道”疑“遇”。○铎按:道,由也。字盖不误。
〔二〕“见”下脱四字。史记司马相如传云:“盖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此文当同之。
〔三〕汉书孔光传云:“窃见国家故事,尚书以久次转迁,非有踔绝之能,不相逾越。”颜师古注:“踔,高远也。”“踔跞”犹言“踔绝”。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逴荦诸夏。”典引云:“卓荦乎方州。”文苑祢衡传:“英才卓砾。”并与“踔跞”同。说苑谈丛篇云:“德以纯厚故能豪。”按“越取”谓不次擢用。汉书东方朔传云:“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颜师古注:“不拘常次,言超擢之。”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诏云:“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是其义也。 〔四〕后汉书南蛮传:“永和时,日南、象林徼外蛮夷攻围日南”,李固议亦云:“宜更选有勇略仁惠任将帅者,以为刺史太守。”
〔五〕“惟”疑“推”。○铎按,惟、唯古字通。老子:“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唯、阿并听从之义,字本不误。
〔六〕墨子兼爱下篇云:“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汉书贡禹传云:“不阿亲戚。”
〔七〕旧作“便”。
〔八〕盖谓邓骘也。骘以车骑将军讨羌,战败,羌遂大盛,朝廷不能制,诏骘还师,以邓太后故,拜骘为大将军。见后汉书西羌传。
〔九〕注见上。
救边〔一〕第二十二
圣王之政,普覆兼爱,不私近密,不忽疏远〔二〕,吉凶祸福,与民共之〔三〕,哀乐之情,恕以及人〔四〕,视民如赤子〔五〕,救祸如引手烂〔六〕。是以四海欢悦,俱相得用。
〔一〕○铎按:上篇论羌虏坐大,其故在将不知兵。此篇则讥士大夫惟图苟安,欲弃边委寇。盖内外无人,国将不国,此节信所以独排惑议,思救边民于水火者也。
〔二〕盐铁论地广篇云:“王者包含并覆,普爱无私,不为近重施,不为远遗恩。”
〔三〕“共”意林作“同”。易系辞上传云:“吉凶与民同患。”
〔四〕汉书杜周传杜钦对策云:“克己就义,恕以及人。”
〔五〕汉书路温舒传云:“爱民如赤子。”按传云:“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此节大旨本于彼。
〔六〕盐铁论刑德篇云:“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
往者羌虏背叛,始自凉、并,延及司隶,东祸赵、魏,西钞蜀、汉,五州残破,六郡削迹,周回千里,野无孑遗〔一〕,寇钞祸害,昼夜不止,百姓灭没,日月焦尽〔二〕。而内郡之士〔三〕不被殃者,咸云当且放纵〔四〕,以待天时〔五〕。用意若此,岂人心哉〔六〕!
〔一〕诗云汉云:“靡有孑遗。”
〔二〕淮南子兵略训云:“勇敢轻敌,疾若灭没。”荀子议兵篇云:“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说文云:“●,火所伤也。或省作●。●,火余也。”“尽”与“●”同。诗桑柔:“具祸以烬”,郑笺云:“灾余曰烬。”释文:‘烬,本亦作“尽”。’
〔三〕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韦昭曰:“中国为内郡,缘边有夷狄障塞者为外郡。”
〔四〕后汉书乌桓传班彪上言:“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若久放纵而无总领者,必复侵掠居人。” 〔五〕越语:‘范蠡曰:“天时不作,弗为人客。”韦昭注:“谓天时利害灾变之应。”汉书赵充国传宣帝敕让充国云:“今五星出东方,中国大利,蛮夷大败。太白出高,用兵深入,敢战者吉,弗敢战者凶。将军急装,因天时,诛不义,万下必全。”后汉书王昌传云:“展转中山,来往燕、赵,以须天时。”章怀注:“须,待也。”’
〔六〕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诏曰:“何用心逆人道也?” 前羌始反,公卿师尹咸欲捐弃凉州,却保三辅〔一〕,朝廷不听。后羌遂侵〔二〕,而论者多恨不从惑〔三〕议。余窃笑之,所谓媾亦悔,不媾亦有悔者尔〔四〕,未始识变之理。地〔五〕无边,无边亡国。是故失凉州,则三辅为边;三辅内入,则弘农为边;弘农内入,则洛阳为边。推此以相况,虽尽东海犹有边也〔六〕。今不厉武以诛虏〔七〕,选材以全境〔八〕,而云边不可守,欲先自割,示●寇敌,不亦惑乎〔九〕!
〔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右扶风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服虔曰:“皆治在长安中。”
〔二〕“侵”下有脱字。 〔三〕“惑”疑“或”。○铎按:诸大臣之议甚悖,自知者观之,则为惑议,故窃笑之。“惑”字不误。
〔四〕秦策云:‘三国攻秦,秦王欲割河东而讲。公子池曰:“讲亦悔,不讲亦悔。”’高诱注:“讲,成也。”讲、媾古字通。
〔五〕“地”下脱“不可”二字。
〔六〕后汉书庞参传云:‘永初元年,凉州先零种羌反叛,遣车骑将军邓骘讨之。参上书曰:“万里运粮,远就羌戎,不若总兵养众,以待其疲。车骑将军骘宜且振旅,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四年,羌寇转盛,兵费日广,参奏记于邓骘曰:“参前数言宜弃西域,乃为西州士大夫所笑,果破凉州,祸乱至今。善为国者,务怀其内,不求外利;务富其民,不贪广土。三辅山原旷远,民庶稀疏,故县丘城。可居者多。今宜徙边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诸陵,田戍故县,孤城绝郡,以权徙之。”’又虞诩传云:‘永初四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弃凉州,议者咸同。诩闻之,乃说李修曰:“先帝开拓土宇,劬劳后定,而今惮小费,举而弃之。凉州既弃,即以三辅为塞;三辅为塞,则园陵单外。此不可之甚者也。”’节信所言与诩合。参传“西州士大夫”盖即指节信诸人。
〔七〕逸周书酆保解云:“静兆厉武。”大武解云:“武厉以勇。”
〔八〕汉书王嘉传云:“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
〔九〕“示”字旧脱,孙侍御补。按说文:“●,弱也。”赵策:‘虞卿曰:“坐而割地,自弱以强秦。”又云:“割地以和,是不亦大示天下弱乎?”’史记廉颇蔺相如传亦云:“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
昔乐毅以慱慱之小燕〔一〕,破灭强齐,威震天下,真可谓良将矣〔二〕。然即墨大夫以孤城独守,六年不下,竟完其民。田单帅穷卒五千,击走骑劫,复齐七十馀城,可谓善用兵矣〔三〕。围聊、莒连年,终不能拔〔四〕。此皆以至强攻至弱,以上智图下愚〔五〕,而犹不能克者何也?曰:攻常不足,而守恒有馀也〔六〕。前日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羌虏之智,非乃乐毅、田单也;郡县之厄,未若聊、莒、即墨也。然皆不肯专心坚守〔七〕,而反强驱劫其民,捐弃仓库,背城邑走〔八〕。由此观之,非苦城乏粮也,但苦将不食尔。
〔一〕按齐策貂勃云:“安平君以惴惴之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慱慱”即“惴惴”之误。庄子齐物论云:“小恐惴惴”,是其义已。汉书贾捐之传论珠
云:“颛颛独居一海之中。”“颛颛”与“惴惴”同。颜师古注:‘
“颛”与“专”同。“专专”犹“区区”,一曰圜貌。’其说非也。
〔二〕事见史记乐毅传。 〔三〕事见史记田单传。旧作“田单师穷,率五千骑,击走却”,据单传改。传云:“夷杀骑劫。”自序云:“田单用即墨破走骑劫。”
〔四〕史记鲁仲连传云:“田单攻聊城,岁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此文“聊、莒”,当作“聊城”,莒未尝降燕也。
〔五〕论语云:“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六〕汉书赵充国传云:“臣闻兵法,攻不足者守有馀。”后汉书冯异传云:“夫攻者不足,守者有馀。”章怀注:“孙子兵法之文。”按孙子军形篇云:“守则不足,攻则有馀。”
〔七〕昭廿七年左传云:“有坚守之心。”
〔八〕详实边篇注。
折冲安民,要在任贤,不在促境〔一〕。齐、魏却守,国不以安。子婴自削,秦不以在。武皇帝攘夷柝境〔二〕,面数千里,东开乐浪〔三〕,西置炖煌〔四〕,南逾交趾〔五〕,北筑朔方〔六〕,卒定南越〔七〕,诛斩大宛〔八〕,武军所向〔九〕,无不夷灭〔一0〕。今虏近发封畿之内〔一一〕,而不能擒,亦自痛〔一二〕尔,非有边之过也。唇亡齿寒,体伤心痛〔一三〕,必然之事,又何疑焉?〔一四〕君子见机〔一五〕,况已著乎?
〔一〕后汉书西域传,延光二年,敦煌太守张珰上书陈三策,其下计谓“宜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入塞”。尚书陈忠上疏,以为“蹙国减土,经有明诫。敦煌宜置校尉,按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诸国,庶足折冲万里”。意与此同。
〔二〕“柝”旧从手作。按淮南子原道训云:“廓四方,柝八极。”高诱注:“柝,开也。”古亦省作“斥”。汉书武五子传燕王旦上书云:“孝武皇帝,威武洋溢,远方执宝而朝,增郡数十,斥地且倍。”韦贤后玄成传云:“孝武皇帝,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匈奴传云:“孝武世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于幕北。”颜师古注并云:“斥,开也。”地理志云:“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夏侯胜传云:“孝武皇帝廓地斥境,立郡县。”又云:“武帝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斥境”即“柝境”,字亦借“拓”。后汉书傅燮传云:“世宗拓境,列置四郡。”文苑传杜笃论都赋云:“孝武拓地万里,威震八荒,肇置四郡,据守敦煌。”鲜卑传蔡邕议云:“世宗神武,将帅良猛,财赋充实,所拓广远。”
〔三〕汉书武帝纪。在元封三年。○铎按:程本讹“洛浪”。 〔四〕元鼎六年。
〔五〕即定南越也。“趾”纪作“址”,地理志作“趾”。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五年章怀注云:‘“址”与“趾”同,古字通。应劭汉官仪曰:“始开北方,遂交于南,为子孙基址也。”’
〔六〕元朔二年。
〔七〕元鼎六年。 〔八〕太初四年。
〔九〕宣十二年左传:‘潘党曰:“君盍筑武军?”’杜注:“筑军营以章武功。”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有不从命,武军平之。”
〔一0〕汉书武五子传赞云:“师行三十年,兵所诛屠夷灭,死者不可胜数。”梅福传云:“至于夷灭”,颜师古注:“夷,平也。谓平除之也。”
〔一一〕史记文帝纪后二年诏曰:“封畿之内,勤劳不处。”
〔一二〕“痛”疑“病”。○铎按:涉下“痛”字而误。
〔一三〕盐铁论诛秦篇云:“中国与边境,犹支体与腹心也。夫肌肤寒于外,腹肠疾于内,内外之相劳,非相为助也,唇亡则齿寒,支体伤而心憯怛。故无手足则支体废,无边境则内国害。”按“唇亡齿寒”本僖五年左传。
〔一四〕燕策云:“在必然之物,以成所欲,王何疑焉?”
〔一五〕易系辞下传。“机”王弼本作“几”。○铎按:几,微也。故下云“况已著乎?”作“机”者,借字。
乃者〔一〕,边害震如雷霆,赫如日月〔二〕,而谈者皆讳之,曰猋并窃盗〔三〕。浅浅善靖,俾君子怠〔四〕,欲令朝廷以寇为小,而不蚤忧,害乃至此,尚不欲救。谚曰〔五〕:“痛不著身言忍之,钱不出家言与之。”假使公卿子弟有被羌祸,朝夕切急如边民者,则竞言当诛羌矣。
〔一〕汉书曹参传颜师古注云:‘“乃者”犹言“曩者”。’ 〔二〕诗常武云:“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后汉书范升传升奏记王邑云:“今天下之事,昭昭于日月,震震于雷霆。” 〔三〕“猋”旧作“焱”。按说文云:“猋,犬走貌。从三犬。”“猋并窃盗”,犹史记叔孙通传云“鼠窃狗盗”也。王先生云:‘“猋并”当是“犬羊”之误。汉书王莽传严尤云:“饥寒,群盗犬羊相聚也。”后汉纪安帝永初四年:“虞诩迁朝歌长。时朝歌多盗贼,马棱忧之。”诩曰:“此贼犬羊相聚,以求温饱耳。明府无以为忧。”’ 〔四〕书秦誓云:“惟截截善谝言,俾君子易辞。”文十二年公羊传作“惟𬣡𬣡善靖言”。汉书李寻传云:“秦穆公说𬣡𬣡之言。”盐铁论国病篇亦云:“𬣡𬣡者贼也。”论诽篇又云:“疾小人浅浅面从。”按庄子在宥篇:“而佞人之心翦翦者”,释文引李赜注云:“翦翦,浅短貌。”翦翦、浅浅并与“𬣡𬣡”同。“俾君子怠”亦见史记三王世家齐王策文。○铎按:此所引与公羊传合,皆用今文尚书。说见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卷三十一。伪古文“怠”作“辞”者,“辞”字籀文作“?”,从“台”,传写遂误为“辞”。说见王鸣盛尚书后案卷二十九。
〔五〕“谚”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卅六补。 今苟以己无惨怛冤痛〔一〕,故端坐相仍〔二〕,又不明修守御之备〔三〕,陶陶闲澹〔四〕,卧委天□〔五〕。羌独往来〔六〕,深入多杀〔七〕,己乃陆陆〔八〕,相将诣阙,谐辞礼谢〔九〕,退云状〔一0〕,会坐朝堂〔一一〕,则无忧国哀民恳恻之诚〔一二〕,苟转相顾望,莫肯违止〔一三〕,日晏时移,议无所定〔一四〕,己且须后〔一五〕。后得小安〔一六〕,则恬然弃忘。旬时之闲,虏复为害,军书交驰,羽檄狎至〔一七〕,乃复怔忪如前〔一八〕。若此以来,出入九载,庶曰式臧,覆出为恶〔一九〕,徊徊溃溃〔二0〕,当何终极!春秋讥“郑弃其师”〔二一〕,况弃人乎?一人吁嗟,王道为亏〔二二〕,况百万之众,叫号哭泣〔二三〕,感天心乎? 〔一〕汉书元帝纪初元二年诏曰:“惨怛于心”,颜师古注:“惨,痛也;怛,悼也。”
〔二〕盐铁论禁耕篇云:“端坐而民豪。”按“端坐”犹言“安坐”也。吴志虞翻传孙策云:“端坐悒悒。”诸葛恪传云:“端坐使老。”晋书东海王越传云:“端坐京辇,以失据会。”
〔三〕旧脱“守”字,据边议篇补。六韬王翼篇云:“修沟堑,治壁垒,以备守御。”齐语云:“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史记秦本纪云:“郑君谨修守御备。”
〔四〕诗君子阳阳毛传云:“陶陶,和乐貌。”
〔五〕空格程本作“听”,疑非。○铎按:程本“听”盖“职”讹。
〔六〕六韬兵道篇云:“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 〔七〕史记吴王濞传云:“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
〔八〕后汉书马援传云:“今更共陆陆”,章怀注:‘“陆陆”犹“碌碌”也。’按庄子渔父篇:“禄禄而受变于俗。”史记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汉书萧何曹参传赞:“当时录录”,颜师古注:‘
“录录”犹“鹿鹿”。’说文云:“逯,行谨逯逯也。●,随从也。”陆陆、碌碌、禄禄、录录、鹿鹿、逯逯、●●并通。
〔九〕后汉书桥玄传云:“诣阙谢罪。”
〔一0〕“状”上当脱“无”字。“无状”注见断讼篇。
〔一一〕周礼考工记匠人:“外有九室”,郑注:“如今朝堂,诸曹治事处。”疏云:“郑据汉法,谓正朝之左右为庐舍者也。”按后汉时,国家有大事,皆于朝堂会议。后汉书邓骘传云:“其有大议,皆诣朝堂,与公卿参谋。”袁安传云:‘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边,宜还其生口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又云:“窦太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安与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诣朝堂上书谏。”班超后勇传:“曹宗请击匈奴,邓太后召勇诣朝堂会议。”应奉后劭传:‘中平二年,汉阳贼东侵三辅,皇甫嵩讨之,请发乌桓三千人。北军中候邹靖上言:“乌桓众弱,宜开募鲜卑。”事下四府。大将军掾韩卓与劭相难反复。于是诏百官大会朝堂。’陈球传:“窦太后将葬。曹节等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祔。诏公卿大会朝堂,令中常侍赵忠监议。”卢植传:“董卓大会百官于朝堂,议欲废立。”鲜卑传:“熹平六年,鲜卑寇三边,夏育请征幽州诸郡兵出塞击之。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议朝堂。”皆其事也。
〔一二〕汉书傅喜传云:“忠诚忧国。”按汉时每以不忧国责大臣。成帝纪永始四年诏曰:“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孔光传策免光云:“今相朕出入三年,忧国之风复无闻焉。”朱博传奏封事言:“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忧国。”盖诏奏之文相沿如此。
〔一三〕“顾望”注见述赦篇。“止”当作“正”。后汉书郅恽子寿传云:“违众正议,以安宗庙。”皇甫规传云:“互相瞻顾,莫肯正言。”皆此意。独断云:“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违正”即“驳议”也。
〔一四〕汉书龚胜传云:“日暮,议者罢。”
〔一五〕礼记学记云:“虽舍之可也”,郑注:“舍之,须后。”汉书食货志:“诏书且须后”,后汉书循吏卫飒传:“须后诏书”,颜师古、章怀注并云:“须,待也。”
〔一六〕诗民劳云:“汔可小安。”
〔一七〕汉书息夫躬传云:“军书交驰而辐凑,羽檄重迹而押至。”文颖曰:‘押,音“狎习”之“狎”。’文选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作“狎”。襄廿七年左传云:“晋、楚狎主诸侯之盟”,杜注:“狎,更也。”
〔一八〕方言云:“D伀,遑遽也。江、浙之间,凡窘猝怖遽谓之D伀。”“怔忪”与“D伀”同。玉篇云:“怔忪,惧貌。”○铎按:汉人读“伀”如“章”,D伀,双声。
〔一九〕诗雨无正。
〔二0〕尔雅释训云:“儚儚、洄洄,惛也。”释文:‘“洄洄”本作“●●”。’按玉篇作“徊徊”,与此合。说文衣部又引“●●●●”。说文无“●”字,当依此作“溃”。今尔雅无“溃溃”,盖脱佚也。○铎按:说文引“●●●●”,即尔雅“委委佗佗”之异文。说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
〔二一〕闵二年。
〔二二〕后汉书鲁恭传云:“一夫吁嗟,王道为亏。”鲍永后昱传云:“一人呼嗟,王政为亏。”盖当时成语也。小尔雅广训云:“吁嗟,呜呼也。有所叹美,有所伤痛,随事有义也。”此即伤痛之义矣。
〔二三〕“叫”旧脱,据实边篇补。诗北山云:“或不知叫号。” 且夫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一〕。是以圣王养民,爱之如子〔二〕,忧之如家〔三〕,危者安之,亡者存之〔四〕,救其灾患,除其祸乱〔五〕。是故鬼方之伐〔六〕,非好武也〔七〕,𤞤狁于攘〔八〕,非贪土也〔九〕,以振民育德〔一0〕,安疆宇也〔一一〕。古者,天子守在四夷〔一二〕,自彼氐、羌,莫不来享〔一三〕,普天思服,行苇赖德〔一四〕。况近我民蒙祸若此,可无救乎?
〔一〕淮南子泰族训云:“国主之有民也,犹城之有基。”老子云:“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新书大政上篇云:“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以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 〔二〕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养民如子。”’新序杂事一“养”作“爱”。说苑政理篇:‘太公曰:“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
〔三〕汉书翟方进传云:“忧国如家。”
〔四〕赵策:‘张孟谈曰:“亡不能存,危不能安,则无为贵知士也。”’
〔五〕襄十一年左传云:“救灾患,恤祸乱。”廿八年传云:“救其菑患。”
〔六〕易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
〔七〕周语:‘祭公谋父曰:“是先王非务武也。”’
〔八〕诗出车:“攘”作“襄”。释文:‘“襄”本或作“攘”。’后汉书蔡邕传释诲云:“猃狁攘而吉甫宴。”邕集难夏育击鲜卑云:“周宣王命南仲、吉甫攘猃狁,威荆蛮。”○铎按:汉书叙传:“于惟帝典,戎夷猾夏,周宣攘之,亦列风雅。”作“攘”与此同,皆用三家诗。
〔九〕淮南子兵略训云:“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之略,将以存亡继绝,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也。” 〔一0〕易蛊象词。
〔一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安其疆宇。”
〔一二〕昭廿三年左传沈尹戍语。
〔一三〕诗殷武。
〔一四〕诗北山云:“普天之下。”文王有声云:“无思不服。”“行苇”义见下篇。
凡民之所以奉事上者,怀义恩也。痛则无耻,祸则不仁〔一〕。忿戾怨怼,生于无耻。今羌叛久矣!伤害多矣!百姓急矣!忧祸深矣!上下相从,未见休时。不一命大将以扫丑虏〔二〕,而州稍稍兴役〔三〕,连连不已〔四〕。若排帘障风,探沙拥河〔五〕,无所能御,徒自尽尔〔六〕。今数州屯兵十馀万人〔七〕,皆廪食县官〔八〕,岁数百万斛,又有月直〔九〕。但此人耗,不可胜供〔一0〕,而反惮暂出之费,甚非计也。
〔一〕“祸”旧作“福”,据程本改。
〔二〕诗常武云:“仍执丑虏。”汉书黥布传云:“埽淮南之众”,颜师古注:“埽者:谓尽举之,如埽地之为。”“扫”与“埽”同。
〔三〕意林“州”下有“县”字。按本书皆以“州郡”连言,此亦当作“州郡”。汉书西南夷传云:“州郡击之不能服。”
〔四〕诗皇矣云:“执讯连连。”汉书东方朔传云:“绵绵连连,殆哉!世之不绝也。”
〔五〕“帘”旧作“榩”,“拥”旧作“灌”,并据意林改。御览九“帘”作“翣”。“翣”与“箑”通,扇也。八百五十四“帘”又作“糠”,“探”作“陶”。按“陶”当作“掏”,一切经音义七引通俗文云:“出曰掏。”探、掏义同。
〔六〕意林作“无益于事,徒自弊耳。”
〔七〕哀元年左传云:“夫屯昼夜九日。”杜注:‘“夫”犹“兵”也。’疏云:‘屯是戍守之名,故诗序云:“屯戍于母家。”’“十”旧作“才”,据程本改。后汉书西羌传虞诩说任尚云:“三州屯兵二十馀万人,弃农桑,疲苦徭役,而未有功效,劳费日滋。”
〔八〕急就篇云:“禀食县官带金银”,颜师古注:“禀食县官,官给其食也。”汉书地理志颜注:“禀,给也。”“廪”与“禀”同。后汉书南蛮传李固云:“计人禀五升”,章怀注:“古升小,故人日五升也。”
〔九〕后汉书陈宠后忠传注引谢承书云:“施延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
〔一0〕“耗”犹“费”也。汉书西南夷传都尉万年曰:“兵久不决,费不可共。”颜师古注:‘共,读曰“供”。’
且〔一〕夫危者易倾,疑者易化。今虏新擅边地,未敢自安,易震荡也〔二〕。百姓新离旧壤〔三〕,思慕未衰〔四〕,易奖厉也。〔五〕诚宜因此遣大将诛讨,迫胁离逖破坏之〔六〕。如宽假日月,〔七〕蓄积富贵,各怀安固之后,则难动矣。周书曰:“凡彼圣人必趋时〔八〕。”是故战守之策,不可不早定也〔九〕。
〔一〕“且”旧作“是”。○铎按:且、是草书形近,故多相乱。秦策“且王攻楚之日,则恶出兵?”史记春申君传同,姚本“且”作“是”,史记郑世家:“齐强,而厉公居栎,即不往,且率诸侯伐我纳厉公。”今本“且”作“是”,误并与此同。或谓“是”犹“且”,非也。 〔二〕襄廿六年左传:‘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
〔三〕“壤”旧作“怀”。
〔四〕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顷者,徙郡国民以奉园陵,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破业失产,亲戚别离,人怀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
〔五〕“奖”旧作“将”。按说文云:“●,嗾犬厉之也。”经典多作“奖”。汉书哀帝纪云:“奖厉太子。”逸周书和寤解云:“王乃厉翼于尹氏八士”,孔晁注:“厉,奖厉也。”
〔六〕书多方云:“离逖尔土。”汉书赵充国传云:“虏破坏,可日月冀。”
〔七〕史记封禅书:‘公孙卿曰:“非少宽假,神不来。”’
〔八〕周祝解。“凡”作“观”,“趋”作“趣”。○铎按:周书云:“凡彼济者必不怠,观彼圣人必趣时。”此作“凡彼圣人”者,因上句而误记耳。趋、趣古字通。
〔九〕汉书高帝纪:‘韩信曰:“吏卒皆山东之人,日夜企而望归,及其锋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民皆自宁,不可复用。不如决策东向。”’此文意与彼同。
边议〔一〕第二十三
明于祸福之实者,不可以虚论惑也;察于治乱之情者,不可以华饰移也〔二〕。是故不疑之事,圣人不谋〔三〕;浮游之说,圣人不听〔四〕。何者?计不背见实而更争言也〔五〕。是以明君先尽人情,不独委夫良将,修己之备,无恃于人〔六〕,故能攻必胜敌,而守必自全也。 〔一〕○铎按:上篇驳公卿大夫之非议,此则进而责主上之惑邪说矣,故别为篇。
〔二〕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三〕韩非子内储说上:‘惠子曰:“凡谋者,疑也。疑也者,诚疑以为可者半,以为不可者半。”’ 〔四〕礼记缁衣云:“大人不倡游言”,郑注:‘“游’犹“浮”也,不可用之言也。’汉书韩安国传云:“訹邪臣浮说。”史记苏秦传云:“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
〔五〕诗小旻云:“维迩言是争。”汉书灌夫传:‘韩安国云:“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
〔六〕孙子九变篇云:“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羌始反时,计谋未善,党与未成,人众未合,兵器未备,或持竹木枝,或空手相附〔一〕,草食散乱〔二〕,未有都督〔三〕,甚易破也。然太守令长,皆奴怯畏●不敢击〔四〕。故令虏遂乘胜上强,〔五〕破州灭郡,日长炎炎〔六〕,残破三辅,覃及鬼方〔七〕。若此已积十岁矣。百姓被害,迄今不止。而痴儿呆子〔八〕,尚云不当救助,且待天时。用意若此,岂人也哉!
〔一〕王先生云:‘“附”疑“搏”。’○铎按:“附”疑当作“拊”。
〔二〕“草食”疑当为“草舍”。后汉书冯异传云:“王郎起,光武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俞樾云:‘汪说非也。“草食”当为“草创”。“创”字缺其半,因误为“食”耳。实边篇云:“前羌始叛,草创新起。”是其明证。’○铎按:俞说至确。古书仓、食二字多相乱。墨子七患篇:“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今本“仓”讹作“食”,商君书去强篇:“竟内食口之数。”今本“食”讹作“仓”,皆其例。又“草创”已见劝将篇,义详彼注。
〔三〕汉书叙传叙西域传云:“昭、宣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都督”即谓都护总督也。魏志夏侯惇传云:“使惇都督二十六军,留居巢。”其后遂以名官。
〔四〕奴,读为“驽”。汉书苏建后武传:‘李陵曰:“陵虽驽怯。”’亦见霍光诸葛丰传。武帝纪:“天汉三年,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
弃市。”闽粤王传云:“东粤王余善发兵距汉,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畏●、畏
、畏懦义并同。“击”上当有“讨”字,见下篇。后汉书西羌传云:“时羌归附既久,无复器甲,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负板案以为楯,或执铜镜以象兵。郡县畏懦不能制。”本此及实边篇。
〔五〕史记高祖纪云:“秦兵强,常乘胜逐北。”“上”疑“自”之误。黥布传云:“楚王恃战胜自强。”○铎按:“上”谓虏势腾上,字盖不误。
〔六〕吴语:‘申胥曰:“日长炎炎。”’韦昭注:“炎炎,进貌。”
〔七〕诗荡。
〔八〕说文云:“痴,不慧也。譺,呆也。●,呆也。佁,痴貌,读若呆。”痴、譺、●、佁、呆同字。方言云:“痴,呆也。”周礼司刺:“三赦曰蠢愚”,郑注:“蠢愚,生而痴呆童昏者。”汉书息夫躬传云:“左将军公孙禄、司隶鲍宣,皆外有直项之名,内实呆不晓政事。”后汉书独行传:‘戴就曰:“薛安庸呆。”’
夫仁者恕己以及人〔一〕,智者讲功而处事〔二〕。今公卿内不伤士民灭没之痛,外不虑久兵之祸〔三〕,各怀一切〔四〕,所脱避前〔五〕,苟云不当动兵,而不复知引帝王之纲维〔六〕,原祸变之所终也。
〔一〕说文云:“恕,仁也。”管子版法解云:“取人以己者,度恕而行也。度恕者,度之于己也。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楚辞离骚云:“羌内恕己以量人兮。”汉书晁错传云:“取人以己,内恕及人。”杜周传杜钦对策云:“克己就义,恕以及人。”
〔二〕鲁语云:“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周语云:“言智必及事”,韦昭注:“能处事物为智。”文十八年左传云:“德以处事,事以度功。”礼记文王世子郑注:‘“物”犹“事”也。’
〔三〕孙子作战篇云:“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
〔四〕后汉纪和帝永元十三年班超上书曰:“公卿大夫,咸怀一切,而莫肯远虑。”后汉书左雄传云:“各怀一切,莫虑长久。”按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颜师古注:“一切者,权时之事,非经常也。犹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齐,不顾长短纵横,故言一切。” 〔五〕句有误字。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载延光四年马融上书云:“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身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所脱避前”,意当与“苟脱目前”同。汉纪成帝永始元年王仁上疏云:“万乘之主,当持久长,非一切毕决目前者。”
〔六〕管子禁藏篇云:“法令为维纲。”
易制御寇〔一〕,诗美薄伐〔二〕,自古有战,非乃今也〔三〕。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所以兴,乱人所以废〔四〕。”齐桓、晋文、宋襄,衰世诸侯,犹耻天下有相灭而己不能救〔五〕,况皇天所命四海主乎?晋、楚大夫,小国之臣,犹耻己之身而有相侵〔六〕,况天子三公典世任者乎?公刘仁德,广被行苇〔七〕,况含血之人,己同类乎〔八〕?一人吁嗟,王道为亏,况灭没之民百万乎?书曰:“天子作民父母〔九〕。”父母〔一0〕之于子也,岂可坐观其为寇贼之所屠剥〔一一〕,立视其为狗豕之所啖食乎〔一二〕?
〔一〕易蒙上九:“利御寇。”卢学士云:‘“制”疑“利”。’ 〔二〕汉书韦贤传刘歆议曰:‘臣闻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最强,于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颜师古注:“小雅六月之诗也。” 〔三〕诗载芟云:“匪今斯今,振古如兹。”赵策苏秦说赵王曰:“大王乃今然后得与士民相亲。”
〔四〕襄廿七年左传。
〔五〕公羊传云:“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铎按:僖二年、十四年。
〔六〕成十六年左传:‘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铎按:武子,晋大夫栾书也。
〔七〕孙侍御云:‘汉儒相承以行苇为公刘之诗,盖本三家旧说也。吴越春秋:“公刘慈仁,行不履生草,运车以避葭苇。”列女传晋弓工妻曰:“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羊牛践葭苇,恻然为民痛之。”后汉书寇荣传:“公刘敦行苇,世称其仁。”蜀志彭羕传:“体公刘之德,行勿翦之惠。”班彪北征赋:“慕公刘之遗德,及行苇之不伤。”并与此同。’○铎按:德化篇亦云:“公刘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犹感德。”与此篇所说并鲁诗义,而齐、韩诗义同。说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六。
〔八〕史记律书云:“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孟子云:“圣人与我同类者。”
〔九〕洪范。
〔一0〕“父母”二字旧脱,据程本补。○铎按:“父母”二字以两句相连而误脱。列子仲尼篇云:“孤犊未尝有母,非孤犊也。”“非”上脱“有母”二字,例与此同。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六。
〔一一〕汉书王莽传云:“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铎按:“屠剥”犹言“屠杀”耳。莽传下文云:“量度五脏,以竹筳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则是以罪犯作人体解剖,不当引以说此。
〔一二〕孟子云:“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汉书贡禹传云:“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为犬猪所食。”
除其仁恩〔一〕,且以计利言之〔二〕。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愿察开辟以来〔三〕,民危而国安者谁也?下贫而上富者谁也?〔四〕故曰:“夫君国将民之以,民实瘠,而君安得肥〔五〕?”夫以小民受天永命〔六〕,窃愿圣主深惟国基之伤病〔七〕,远虑祸福之所生〔八〕。
〔一〕庄子天下篇云:“以仁为恩。”淮南子缪称训云:“仁者,积恩之见证也。”汉书丙吉传云:“诚其仁恩内结于心也。”
〔二〕商子算地篇云:“民生则计利。”孟子云:“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
〔三〕御览一引尚书中侯云:“天地开辟。”
〔四〕“下”、“上”旧互置。按管子山至数篇云:“民富君无与贫,民贫君无与富。”荀子富国篇云:“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
〔五〕楚语云:“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诗江有汜郑笺云:‘“以”犹“与”也。’○铎按:下文“是以晏子轻囷仓之蓄”,亦以“以”为“与”。又治要引楚语上亦无“矣”字,与此同。
〔六〕书召诰。○铎按:此经巫列篇亦引,说详彼。
〔七〕方言云:“惟,凡思也。”
〔八〕管子君臣下篇云:“审知祸福之所生。”
且夫物有盛衰,时有推移,事有激会,人有变〔一〕化〔二〕。智者揆象,不其宜乎!孟明补阙于河西〔三〕,范蠡收责于姑胥〔四〕,是以大功建于当世,而令名传于无穷也〔五〕。
〔一〕旧作“爱”。
〔二〕史记蔡泽传云:“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进退盈缩,与时变化,圣人之常道也。”平准书赞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推移”注见断讼篇。 〔三〕文三年左传。○铎按:鲁僖公三十三年四月,秦、晋殽之战,晋虏孟明。后放归,秦穆公不替孟明。及文三年五月,秦伐晋,渡茅津,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故曰“孟明补阙于河西”。 〔四〕“姑”旧作“故”。姑胥即姑苏也。后汉纪光武纪二方望谢隗嚣书云:“范蠡收绩于姑苏。”后汉书隗嚣传作“范蠡收责勾践”。章怀注:“收责,谓收其罪责也。”按“收责”读如齐策“收责于薛”,言破吴以偿会稽之败,如归责然也。后汉纪作“绩”,盖袁氏所改。 〔五〕秦策:‘苏秦曰:“宽则两军相攻,迫则杖戟相撞,然后可建大功。”’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名声施于无穷,功烈著而不灭。” 今边陲搔扰〔一〕,日放族祸〔二〕,百姓昼夜望朝廷救己〔三〕,而公卿以为费烦不可。徒窃笑之〔四〕,是以〔五〕晏子“轻囷仓之蓄而惜一杯之钻”何异〔六〕?今但知爱见薄之钱谷〔七〕,而不知未见之待民先也;知傜役之难动〔八〕,而不知中国之待边宁也〔九〕。
〔一〕成十三年左传云:“虔刘我边垂。”垂、陲古字通。说文云:“骚,扰也。”“搔”与“骚”同。汉书叙传云:“外内搔扰。”
〔二〕后汉书窦融传云:“隗嚣自知失河西之助,族祸将及。”寒朗传云:“旧制,大罪祸及九族。”“放”疑当作“被”,实边篇云:“百姓暴被殃祸”,即其证。○铎按:下篇云:“或覆宗灭族”,即此所谓“族祸”。
〔三〕襄十六年左传:‘穆叔曰:“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领西望,曰庶几乎!”’杜注:“庶几晋来救。”汉书韩信传:‘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而来佐我!”’
〔四〕后汉书西羌传虞诩云:“公卿选懦,容头过身,张解设难,但计所费,不图其安。”意与此同。○铎按:上篇“而论者多恨不从惑议。余窃笑之,所谓媾亦悔”云云,乃节信笑诸论者也。此亦当同。
〔五〕“以”犹“与”也。○铎按:例见上文。
〔六〕今晏子无此文。○铎按:盖他书载晏子有此语,非必见晏子春秋。“钻”疑当作“饡”。说文:“饡,以羹浇饭也。”作“钻”则与“囷仓之蓄”不类矣。
〔七〕续汉书百官志云:“大司农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铎按:“薄”即“簿”字,汉隶草、竹字头不分。
〔八〕汉书高帝纪云:“常繇咸阳”,应劭曰:“繇者,役也。”颜师古注:‘繇,读曰“傜”。’说文云:“役,戍边也。”傜、繇,役,并通。○铎按:说文:“役,古文从人。”“傜役”亦见下篇。
〔九〕盐铁论地广篇云:“散中国肥饶之馀,以调边境。边境强则中国安。”急就篇云:“边境无事,中国安宁。”后汉书庞参传:“永初元年,凉州先零种羌反叛,遣车骑将军邓骘讨之。”参上书有云:“方今西州流民扰动,而征发不绝,重之以大军,疲之以远戍,农功消于转运,资财竭于征发。宜且振旅,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休徭役以助其时,止烦赋以益其财。”节信所云,正谓参等。
诗痛“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一〕”。今公卿苟以己不被伤,故竞割国家之地以与敌,杀主上之民以喂羌。为谋若此,未可谓知,为臣若此,未可谓忠〔二〕,才智未足使议〔三〕。
〔一〕北山。○铎按:邹汉勋读书偶识三云:“如潜夫此言,则北山亦主于边患。此北山对东国、南国,殆幽、并之北山也。”又“惨惨”程本作“惨以”,盖三家诗异文。
〔二〕史记苏秦传秦说魏襄王云:“凡群臣之言事秦者,皆奸人,非忠臣也。夫为人臣,割其主之地以求外交,偷取一时之功,而不顾其后,愿大王孰察之。”此文大旨本于彼。
〔三〕艺文类聚四十八引桓子新论云:“尧试舜于大麓者,录天下事,如今之尚书官矣。宜得大贤智,乃处议持平焉。” 且凡四海之内者,圣人之所以遗子孙也;官位职事者,群臣之所以寄其身也。传子孙者,思安万世〔一〕;寄其身者,各取一阕〔二〕。故常其言不久行,其业不可久厌〔三〕。夫此诚明君之所微察也,而圣主之所独断〔四〕。今言不欲动民以烦可也。即然〔五〕,当修守御之备。必今之计,令虏不敢来,来无所得〔六〕;令民不患寇,既无所失。今则不然,苟惮民力之烦劳,而轻使受灭亡之大祸。非人之主,非民之将,非主之佐,非胜之主者也〔七〕。
〔一〕新书过秦上篇云:“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汉书佞幸董贤传:‘王闳云:“陛下承宗庙,当传子孙于无穷。”’
〔二〕阕,读为“缺”。“一缺”犹今言“一任”矣。
〔三〕“久行”上有脱字。方言云:“厌,安也。”汉书匈奴传赞云:“规事建议,不图万世之固,而偷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也。”○铎按:疑当作“故其言常不久行”,无脱字。
〔四〕管子明法解云:“明主者,兼听独断。”霸言篇云:“独断者,微密之营垒也。”
〔五〕○铎按:“即”犹“若”也。说详经传释词卷八。 〔六〕“来”字旧不重。按后汉书陈俊传云:“光武遣俊将轻骑驰出贼前,视人保壁坚完者,敕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贼至无所得,遂散败。”即此意也。汉书晁错传云:“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后未易服也。”
〔七〕孙子用闲篇文。“民”作“人”,无“非人之主”句。
且夫议者,明之所见也;辞者,心之所表也〔一〕。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二〕。谚曰:“何以服很?莫若听之〔三〕。”今诸言边可不救而安者,宜诚〔四〕以其身若子弟补边太守令长丞尉,然后是非之情乃定,救边乃无患。边无患,中国乃得安宁。 〔一〕吕氏春秋离谓篇云:“辞者,意之表也。”
〔二〕诗裳裳者华。○铎按:新序杂事一云:“唯善故能举其类”,下引此诗证之。刘向习鲁诗,此盖亦用鲁义也。
〔三〕说文云:“很,不听从也。”礼记曲礼云:“很毋求胜”,郑注:“很,阋也。谓争讼也。” 〔四〕“诚”疑“试”。○铎按:“诚”字当在“宜”上,传写误倒耳。下篇云:“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举一人。”是其语例。笺非。
实边〔一〕第二十四
夫制国者,必照察远近之情伪〔二〕,预祸福之所从来〔三〕,乃能尽群臣之筋力〔四〕,而保兴其邦家〔五〕。
〔一〕○铎按:驱民内迁,前二篇已斥其谬矣。非但不可迁也,更当劝民往实之。此篇阐发实边之要义。
〔二〕僖廿八年左传云:“民之情伪,尽知之矣。” 〔三〕“预”下脱一字。说苑权谋篇云:“知命者预见存亡祸福之原。”吕氏春秋召类篇云:“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焉,不知其所由。”
〔四〕庄子徐
鬼篇云:“筋力之士矜难。”
〔五〕诗瞻彼洛矣云:“保其家邦。” 前羌始叛,草创新起,器械未备,虏或持铜镜以象兵,或负板案以类楯,惶惧扰攘,未能相持。一城易制尔〔一〕,郡县皆大炽〔二〕。及百姓暴被殃祸,亡失财货,人哀奋怒,各欲报仇〔三〕,而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四〕。实杀民百则言一,杀虏一则言百;或虏实多而谓之少,或实少而谓之多〔五〕。倾侧巧文,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哀民之死亡也〔六〕。
〔一〕御览三百五十七作“遑遽扰攘,未能相一,诚易制也”。
〔二〕后汉书西羌传论云:“永初之闲,群种蜂起。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诗六月云:“𤞤狁孔炽”,毛传:“炽,盛也。”续汉书五行志云:“奸慝大炽。”王先生云:‘“郡县”下有脱文,宜言郡县不为意以至寇炽之事。’
〔三〕“哀”当作“褱”,与“怀”同。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仇。”
〔四〕史记李斯传云:“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调,发也。”
〔五〕后汉书皇甫规传云:“羌戎溃叛,不由承平,皆由边将失于绥御,乘常守安,则加侵暴,苟竞小利,则致大害,微胜则虚张首级,军败则隐匿不言。”按规所言,乃永和时事,而情状正与此同。汉书王莽传田况上言亦云:“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咎在长吏不为意,县欺其郡,郡欺朝廷,实百言十,实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辄督责,遂至延曼连州。”
〔六〕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危曰:“公倾侧法令。”’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闲者吏用法,巧文寝深。”赵充国传:‘充国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按“便身利己”即贾谊传所云“见利则逝,见便则夺,有便吾身者,则欺卖而利之”也。
又放散钱谷,殚尽府库,乃复从民假贷,强夺财货。千万之家,削身无馀,万民匮〔一〕竭,因随以死亡者,皆吏所饿杀也〔二〕。其为酷痛,甚于逢虏〔三〕。寇钞贼虏,忽然而过,未必死伤。至吏〔四〕所搜索剽夺〔五〕,游踵涂地〔六〕,或覆宗灭族,绝无种类;或孤妇女〔七〕,为人奴婢,远见贩卖〔八〕,至令〔九〕不能自活〔一0〕者,不可胜数也〔一一〕。此之感天致灾,尤逆阴阳〔一二〕。
〔一〕“匮”旧作“遗”。○铎按:下文“又遭蝗旱饥遗”,又引周书“其民可遗竭也”,误并与此同。唐人书“匚”或变作“●”,见干禄字书。“匮”作“●”,故误为“遗”矣。
〔二〕后汉书庞参传云:“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责,数十亿万。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炫卖什物,以应吏求。外伤羌虏,内困征赋,县官不足,辄贷于民。民已穷矣,将从谁求?”西羌传云:“自羌叛十馀年闲,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馀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遂至虚耗。” 〔三〕后汉书南蛮传:‘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王氏所言,正指就等。汉书王莽传云:‘田况言:“今空复多出将率,郡县苦之,反甚于贼。”’又云:‘太师、更始合将锐士十馀万人,所过放纵。东方为之语曰:“宁逢赤眉,不逢太师。太师尚可,更始杀我。”卒如田况之言。’意与此同。
〔四〕“吏”旧作“使”。 〔五〕方言云:“搜、略,求也。就室曰搜,于道曰略。”说文云:“●,入家搜也。”经典通用“索”。
〔六〕“游”当为“旋”。汉书王子侯表序云:“旋踵亦绝。”晁错传云:“前死不还踵”,颜师古注:‘还,读曰“旋”。旋踵,回旋其足也。’蒯通传云:“刘、项分争,使人肝脑涂地。”
〔七〕王先生云:‘“孤”下当有脱字。’继培按:当作“幼孤”。史记司马相如传云:“幼孤为奴。”或云:“孤妇女,谓略取妇女,使之孤独也。”汉书南粤传文帝赐佗书云:“寡人之妻,孤人之子。”○铎按:或说是。孤,使动词。
〔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和卖买人。”
〔九〕“令”旧作“今”。
〔一0〕“活”旧作“治”。 〔一一〕“也”字疑衍。○铎按:“也”字当在“阴阳”下。
〔一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魏相传相上书亦用淮南语。
且夫士重迁〔一〕,恋慕坟墓〔二〕,贤不肖之所同也。民之于徙〔三〕,甚于伏法。伏法不过家一人死尔。诸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代马望北,狐死首丘〔四〕,边民谨顿〔五〕,尤恶内留。虽知祸大〔六〕,犹愿守其绪业〔七〕,死其本处,诚不欲去之极。太守令长,畏恶军事,皆以素非此土之人,痛不著身,祸不及我家〔八〕,故争郡县以内迁〔九〕。至遣吏兵〔一0〕,发民禾稼,发彻屋室〔一一〕,夷其营壁〔一二〕,破其生业〔一三〕,强劫驱掠,与其内入〔一四〕,捐弃羸弱,使死其处。当此之时,万民怨痛,泣血叫号〔一五〕,诚愁鬼神而感天心。然小民谨劣〔一六〕,不能自达阙廷,依官吏家,迫将威严〔一七〕,不敢有挚〔一八〕。民既夺土失业,又遭蝗旱饥匮〔一九〕,逐道东走,流离分散〔二0〕,幽、冀、兖、豫,荆、扬、蜀、汉,饥饿死亡,复失太半〔二一〕。边地遂以丘荒〔二二〕,至今无人。原祸所起,皆吏过尔〔二三〕。
〔一〕“夫士重迁”当作“安土重迁”。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小人之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无适乐土之虑。”
〔二〕见救边篇注。
〔三〕王先生云:‘“于徙”疑“畏徙”之误。’
〔四〕后汉书班超传云:“狐死首丘,代马依风。”文选古诗十九首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云:‘诗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栖故巢。”皆不忘本之谓也。’
〔五〕顿,读为“钝”。○铎按:方言十:“顿、愍,惛也。”谨顿,谓谨愿惛暗也。二字平列,又叠韵。
〔六〕“大”旧作“人”。○铎按:班禄篇:“乃用奢夸廓人”,“人”误作“大”,犹此“大”误作“人”也。 〔七〕盐铁论论诽篇云:“绪业不备者,不可以言理。”
〔八〕列女传魏曲沃负曰:“有祸必及吾家。”
〔九〕“争”下当脱“坏”字。叙录云:“令坏郡县,殴民内迁。”
〔一0〕汉书何并传云:“并自从吏兵追林卿。”
〔一一〕诗十月之交云:“彻我墙屋。”赵策:‘孟尝君曰:“毋发屋室。”’按“发”字与上复,此当读为“废”。说文云:“废,屋倾也。”○铎按:下“发”字不误,上“发”字当为“癹”。说文:“癹,以足蹋夷艹。”引春秋传曰:“癹夷
崇之。”今隐六年左传作“芟夷”,杜注:“芟,刈也。”癹、芟义近。“癹民禾稼”,犹言“刈民禾稼”耳。后汉书西羌传:“乃遂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即本此文,是其明证矣。“癹”作“发”者,世人多见“发”,少见“癹”,故“癹”讹而为“发”,或改为“芟”,班固答宾戏:“夷险发荒”,一作“芟荒”,尤其著例。此“癹”字若不误为“发”,则校者亦必改为“芟”。古书有因字误,而转足考见旧本者,此类是已。夫屋可言发(盐铁论散不足篇“发屋卖业”是),而禾稼不可言发。汪不订上句之误,而辄改下读,盖泥于废、芟之本训,而适忘成十三年左传有“芟夷我农功”之文。故有待今日之补苴也。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吕氏春秋似顺论云:“往而夷夫垒”,高诱注:“夷,平也。” 〔一三〕汉书荆王刘贾传云:“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高帝纪云:“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云:“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
豕有数。”
〔一四〕○铎按:“其”犹“之”也。此言太守令长强驱其民,使与之入居内郡也。本书之、其多互用,上文“此之感天致灾”,以“之”为“其”,犹此以“其”为“之”矣。
〔一五〕诗雨无正云:“鼠思泣血。”“叫号”见救边篇。
〔一六〕○铎按:汉书贾谊传:“其次廑得舍人”,注:“廑,劣也。”周语:“余一人仅亦守府”,注:‘“仅”犹“劣”也。’谨、廑、仅并字异而义同。
〔一七〕“威”旧作“灭”,据程本改。韩非子六反篇云:“吏威严而民听从。” 〔一八〕“挚”疑“违”,字形相近而误。○铎按:二字形远,无缘致误。此疑当作“敢有不慹”。说文:“慹,怖也。”言敢有不惧耳。汪说失之。
〔一九〕“匮”旧作“遗”。○铎按:此篇“匮”误作“遗”,凡三见。说详上。
〔二0〕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曰:“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或云:此“东”疑“奔”之误。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铎按:寇发于西,故人民东走,下文兖、豫、荆、扬,皆在并、凉之东也。“东”字不误。
〔二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大半。”汉书高帝纪韦昭注:“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分为少半。”
〔二二〕意林云:“边境牛羊,不可久荒。”“牛羊”即上文“太半”之误。“丘”旧作“兵”,据叙录改。后汉书梁统后冀传云:“包含山薮,远带丘荒。”文选陆士衡叹逝赋云:“
城阙之丘荒。”隶释广汉太守沈子琚绵竹江堰碑云:“躬耕者少,溉田●●”。“●●”即“丘荒”。按广雅释诂云:“丘,空也。”汉书息夫躬传“丘亭”,后汉书庞参传“丘城”,皆取此义。西羌传虞诩疏曰:“众羌内溃,郡县兵荒。”“兵荒”疑亦“丘荒”之误。
〔二三〕后汉书西羌传云:“羌既转盛,而二千石令长多内郡人,并无战守意,皆争上徙郡县,以避寇难。朝廷从之,遂移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百姓恋土,不乐去旧,遂乃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夷营壁,破积聚。时连旱蝗饥荒,而驱踧劫略,流离分散,随道死亡。或弃捐老弱,或为人仆妾,丧其大半。”皆本此文。
夫土地者,民之本也,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一〕。且扁鹊之治病也〔二〕,审闭结〔三〕而通郁滞〔四〕,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五〕故病愈而名显。伊尹之佐汤也,设轻重而通有无,损积余以补不足,故殷治而君尊〔六〕。贾谊痛于偏枯躄痱之疾〔七〕。今边郡千里,地各有两县,户财置数百〔八〕,而太守周回万里,空无人民,美田弃而莫垦发〔九〕;中州内郡〔一0〕,规地拓〔一一〕境,不能半〔一二〕边,而口户百万〔一三〕,田亩一全〔一四〕,人众地荒,无所容足〔一五〕,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
〔一〕“开敌心”旧作“开垦”,据意林改。叙录亦云:“今又丘荒,虑必生心。”列女传晋献骊姬云:“边境无主,则开寇心。夫寇生其心,民嫚其政,国之患也。”按晋语“开”作“启”。汉避景帝讳,以“启”为“开”。
〔二〕史记云:“扁鹊者,姓秦氏,名越人。” 〔三〕汉书艺文志论经方云:“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四〕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滞”字旧脱,据意林补。淮南子俶真训云:“血脉无郁滞。”
〔五〕素问三部九候论:‘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 〔六〕管子地数篇云:“昔日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馀。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 〔七〕新书解县篇云:“天下非特倒县而已也,又类躄,且病痱。夫躄者一面病,痱者一方痛。”说文云:“痱,风病也。●,半枯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云:“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八〕汉书文帝纪二年颜师古注:‘“财”与“才”同。’
〔九〕汉书刘屈犛传云:“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
〔一0〕汉书司马相如传大人赋云:“在乎中州”,颜师古注:“中州,中国也。”“内郡”注见救边篇。
〔一一〕“拓”与“柝”同。
〔一二〕“半”旧作“生”,孙侍御改。 〔一三〕“口户”疑倒。
〔一四〕王先生云:‘“全”当作“金”,谓直贵也。古以一斤为一金。’继培按:“一”盖“不”字之坏。管子禁藏篇云:“户籍田结者,所以知贫富之不赀也。故善者必先知其田,乃知其人。田备然后民可足也。”“不全”即“不备”之谓。○铎按:汪说近是。
〔一五〕荒”当为“狭”。商子算地篇云:“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来民篇云:“土狭而民众。”史记货殖传云:“地小人众。”又云:“土地小狭民人众。”盐铁论园池篇云:“三辅迫近于山河,地狭人众。”皆其证也。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今青、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今宜徙贫民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民之术也。”晏子春秋杂下云:“不得容足而寓焉。”
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袭伐也。土少人众,民非其民,可匮〔一〕竭也。”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二〕。今边郡多害而役剧〔三〕,动入祸门〔四〕。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五〕,而内〔六〕有寇戎之心〔七〕。西羌北虏,必生窥欲,诚大忧也。
〔一〕“匮”旧作“遗”。
〔二〕逸周书文传解云:“土多民少,非其土也。土少人多,非其人也。”又云:‘开望曰:“土广无守可袭伐,土狭无食可围竭。二祸之来,不称之灾。”’孔晁注:“政以人土相称为善也。”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篇云:“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商子来民篇云:“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溪谷薮泽,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
〔三〕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
〔四〕史记赵世家:‘李兑曰:“同类相推,俱入祸门。”’
〔五〕○铎按:“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与”犹“以”也,互文耳。
〔六〕“内”旧作“门”。
〔七〕管子法法篇云:“期于兴利除害。”治国篇云:“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盐铁论未通篇云:‘传曰:“大军之后,累世不复。”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城郭有宇而不实,边郡何饶之有乎?’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四年不登,五年复蝗,民生未复。”徐乐传云:“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观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埶也。”晁错传云:“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
百工制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先圣制法,亦务实边,盖以安中国也。譬犹家人遇寇贼者,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丁强武猛卫其外〔一〕。内人奉其养,外人御其难,蛩蛩距虚,更相恃仰,乃俱安存〔二〕。
〔一〕白虎通五行篇云:“丁者,强也。”论衡无形篇云:“身气丁强。” 〔二〕吕氏春秋不广篇云:“北方有兽名曰蹶,鼠前而兔后,趋则跲,走则颠,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尔雅释地作“邛邛岠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不恃仰人而食。”新书道德说云:“物莫不仰恃德。”论衡感类篇云:“功无大小,德无多少,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边郡十万,岁举孝廉一人;员除世举廉吏一人〔一〕。羌反以来,户口减少,又数易太守,至十岁不得举。当职勤劳而不录〔二〕,贤俊蓄积而不悉〔三〕,衣冠无所觊望〔四〕,农夫无所贪利,是以逐稼中灾,莫肯就外。古之利其民,诱之以利,弗胁以刑〔五〕。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六〕。”是故建武初〔七〕,得边郡,户虽数百,令岁举孝廉,以召来人。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八〕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九〕,内郡人将妻子来占著〔一0〕,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又募运民耕边入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大夫〔一一〕。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一二〕。如此,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止也。此均〔一三〕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一〕“诏书”以下,文有脱误。按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俞樾云:‘依文诠解,亦自可通。后汉书丁鸿传:“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又和帝纪:“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是汉制举孝廉,内郡与边地不同。此文则合并言之。“诏书法令,二十万口”,此以内地言也;“边郡十万”,此以边地言也;其下云“岁举孝廉一人”,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如分别言之,当云“诏书法令,郡国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则文义自明矣。“员除世”句,“世”乃“三十”二字之误。“除”疑当为“际”。淮南原道训:“高不可际”,注曰:“际,至也。”“际”与“至”一声之转。以“际”为“至”,盖汉人语。“员际三十,举廉吏一人”,言满三十员,则举一廉吏也。下文云:“廉吏世举一人”,“世”亦当为“三十”。’○铎按:俞说是。“世”即“卅”之讹。说文:“卅,三十并也。”述赦篇:“令世岁老古时一赦”,浮侈篇:“或丁夫世不傅犁锄”,“世”字误与此同。
〔二〕毛诗卷耳序云:“知臣下之勤劳。”汝坟郑笺云:“贤者而处勤劳之职。”
〔三〕“不”字旧脱,据程本补。新语术事篇云:“道术蓄积而不舒。”吴越春秋:‘伍子胥曰:“平王卒,吾志不悉矣。”’ 〔四〕汉书杜周传云:“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说文云:“觊,●幸也。”小尔雅广言云:“觊,望也。”
〔五〕“利其民”之“利”当为“理”。理,治也。襄廿六年左传云:“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铎按:“利”当为“制”,涉上下文二“利”字而误。“制”本作“●”,故与“利”恒相乱,边议篇:“易利御寇”,旧讹“制”,卜列篇:“奉成阴阳而制物”,旧误“利”,其比也。“制民”与篇首“制国”义近。书吕刑:“折民惟刑”,一作“制民惟刑”,陶潜四八目引同,此古言“制民”之证。
〔六〕观象辞。
〔七〕后汉光武纪元。
〔八〕○铎按:“世”当为“卅”,说见上。“人”程本作“又”,讹。
〔九〕○铎按:上文“边郡举孝一人,廉吏卅举一人”,皆言口率,不言其秩,疑此“百石”当为“百户”,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所谓权宜之计也。
〔一0〕“占”旧作“召”。史记田叔传云:“因占著名数,家于武功”,索隐云:“言卜日而自占著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流民自占八万馀口”,颜师古注:“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二家说“占”字各异,颜氏得之。○铎按:小司马以“家”为“家口”亦误。说文:“家,居也。”言居于武功也。列子天瑞篇:“国不足,将嫁于卫”,家、嫁古字通。
〔一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九级,五大夫。”
〔一二〕“可”疑“其”之误。“贾”读为“价”。墨子号令篇云:“牧粟米布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人券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赏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此文本于彼。
〔一三〕“此均”二字旧倒。
卜列〔一〕第二十五
天地开辟有神民,民神异业精气通〔二〕。行有招召〔三〕,命有遭随〔四〕,吉凶之期,天难谌斯〔五〕。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六〕。孔子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又曰:“君子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而向〔七〕。”是以禹之得皋陶,文王之取吕尚,皆兆告其象,卜底其思,以成其吉〔八〕。
〔一〕○铎按:“列”犹“论”也。小尔雅广诂:“列,次也。”广言:“列,陈也。”论语序集解云:“论,次也。”史记张仪传索隐云:“论,陈也。”凡陈说事理而有序次为“论”,亦可谓之“列”。下三篇同。
〔二〕御览一引尚书中候云:“天地开辟。”楚语:‘观射父云:“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名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路史前纪三引此文,误以“神民”为帝者名氏,又以“行”字带上读,陈耀文天中记十一尝正之。○铎按:山海经海内经有“神民之丘”,郭注:“神民,言上有神人。”或此“神民”为古帝者名氏,未可知也。
〔三〕荀子劝学篇云:“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
〔四〕庄子列御寇篇云:“达大命者随,达小命者遭。”春秋繁露重政篇云:“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闲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遭随者,神明之所接绝属之符也。”遭命、随命,注见论荣篇。
〔五〕诗大明。“谌”今作“忱”。汉书贡禹传、后汉书胡广传、续汉书律历志论、春秋繁露如天之为篇、说文谌字下并与此同。○铎按:毛诗作“忱”用借字,三家作“谌”用本字。尔雅释诂:“谌,信也。”相列篇亦引此诗,“谌”作“忱”,盖后人依毛诗改之。
〔六〕礼记祭义云:“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史记龟策传云:“君子谓夫轻卜筮无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故书建稽疑,五谋而卜筮居其二,五占从其多,明有而不专之道也。”白虎通蓍龟篇云:“圣人独见先睹,必问蓍龟何?示不自专也。”论衡辨祟篇云:“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卜筮篇云:“俗信卜筮,谓卜者问天,筮者问地,蓍神龟灵,兆数报应,故舍人议而就卜筮,违可否而信吉凶。”实知篇云:“若蓍龟之知吉凶,蓍草称神,龟称灵矣。”
〔七〕并易系辞上传。而向,“而”字王弼本作“如”,古通。○铎按:而、如古通,顾炎武尝举二十馀事,见日知录卷三十二。向,释文云:‘又作“响”。’向,隶俗字,说文所无。
〔八〕六韬文师篇云:‘文王将田,史编布卜曰:“田于渭阳,将大得焉。非龙非
,非虎非罴,兆得公侯,天遗汝师,以之佐昌,施及三王。”文王曰:“兆致是乎?”史编曰:“编之太祖史畴为禹占得皋陶,兆比于此。”文王乃斋三日,田于渭阳,卒见太公坐茅以渔,乃载与俱归,立以为师。’宋书符瑞志上史编作史遍,云:‘王至于磻溪之水,吕尚钓于涯。王下趋拜曰:“望公七年,乃今见光景于斯。”’按志所言,皆本纬书。○铎按:昭元年左传杜注:“底,致也。”
夫君子闻善则劝乐而进〔一〕,闻恶则循〔二〕省而改尤,故安静而多福;小人闻善〔三〕,闻恶〔四〕即慑惧而妄为,故狂躁而多祸。是故凡卜筮者,盖所问吉凶之情,言兴衰之期,令人修身慎行以迎福也〔五〕。
〔一〕脱一字。○铎按:孟子梁惠王上篇:“而民欢乐之”,宋孙奭音义云:‘“欢乐”本一作“劝乐”。’昭九年左传叔孙昭子引诗:“经始勿亟,庶民子来”,杜注:“言文王始经营灵台,非急疾之,众民自以为子义来劝乐为之。”此“劝乐”二字盖本孟子。
〔二〕“循”当作“修”。 〔三〕“善”下脱六字。
〔四〕“闻恶”二字补。
〔五〕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云:“严君平卜筮于成都市。以为卜筮者贱业,而可以惠众人。有邪恶非正之问,则依蓍龟为言利害。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弟言依于顺,与人臣言依于忠,各因埶导之以善。从吾言者,已过半矣。”
且圣王之立卜筮也,不违民以为吉,不专任以断事〔一〕。故鸿范之占,大同是尚〔二〕。书又曰:“假尔元龟,罔敢知吉〔三〕。”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四〕。”从此观之,蓍龟之情,傥有随时俭易〔五〕,不以诚邪?将世无史苏之材〔六〕,识神者少乎?及周史之筮敬仲〔七〕,庄叔之筮穆子〔八〕,可谓能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者矣〔九〕。使献公早纳史苏之言,穆子宿备庄叔之戒〔一0〕,则骊姬、竖牛之谗,亦将无由而入,无破国危身之祸也〔一一〕。
〔一〕论衡卜筮篇云:“世人言卜筮者多,得诚实者寡。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 〔二〕“鸿”今作“洪”。
〔三〕书西伯戡黎。“假尔”今作“格人”,史记殷本纪作“假人”。礼记曲礼云:“假尔泰龟有常。”○铎按:论衡卜筮篇云:‘纣至恶之君也。当时灾异繁多,七十卜而皆凶,故祖伊曰:“格人元龟,罔敢知吉。”贤者不举,大龟不兆。’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以“贤者”训“格人”,则古文尚书自作“人”,与今文异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格人”作“假尔”,此盖如礼记“假尔大龟有常”之训,疑今文尚书本然。然史记作“假人”,假、格古通用。论衡以“贤者”训“格人”,则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同也。“尔”字恐有误。’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八云:‘作“假尔”者,当是小夏侯本。曲礼:“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郑注以为“命龟筮词”,自是经师相传旧说。“尔”古文作“尔”,与“人”相近。汉书言夏侯建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夏侯胜非之曰:“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胜为学疏略,难以应敌。建卒自颛门名经。此盖建据曲礼文,疑尚书“假人”为“假尔”之讹,故读从“尔”字。王符所引,殆小夏侯尚书与?’孙、段、陈三家定作“假尔”者为今文尚书是也。古文作“格人”者,“人”即“尔”字之坏,盖可无疑。 〔四〕小旻。
〔五〕易系辞上传云:“辞有险易”,释文引京房注:“险,恶也;易,善也。”古字险、俭通用。易屯卦:“动乎险中”,隶释刘修碑作“俭”。否卦“俭德”,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俭”或作“险”。’襄廿九年左传:“险而易行”,史记吴世家作“俭”。
〔六〕僖十五年左传。
〔七〕庄廿二年左传。○铎按:“及”犹“若”也。训见经传释词卷五。
〔八〕昭五年左传。
〔九〕易系辞上传。
〔一0〕○铎按:“宿”亦“早”也。周书寤儆篇孔晁注:“●,古文夙。”说文:“●,从●声。●,古文夙。”尔雅释诂:“夙,早也。”
〔一一〕○铎按:晋语一:‘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曰:“胜而不吉。”公弗听,遂伐骊戎,克之,获骊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生奚齐。骊姬请使申生主曲沃,重耳处蒲城,夷吾处屈,奚齐处绛。公许之。史苏曰:“乱本生矣。”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故曰:“使献公早纳史苏之言,则骊姬之谗亦将无由而入。”此与僖十五年史苏占献公筮嫁伯姬于秦事不相涉。汪笺略,故备说之。 圣人甚重卜筮,然不疑之事,亦不问也〔一〕。甚敬祭祀,非礼之祈,亦不为也〔二〕。故曰:“圣人不烦卜筮〔三〕”,“敬鬼神而远之〔四〕”。夫鬼神与人殊气异务,非有事故,何奈于我〔五〕?故孔子善楚昭之不祀河〔六〕,而恶季氏之旅泰山〔七〕。今俗人䇲〔八〕于卜筮,而祭非其鬼〔九〕,岂不惑哉!
〔一〕桓十一年左传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二〕礼记曲礼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 〔三〕哀十八年左传。 〔四〕论语。
〔五〕史记吴世家:‘专诸曰:“是无奈我何。”’
〔六〕哀六年左传。○铎按:黄河古称河。
〔七〕论语。 〔八〕“䇲”疑“狎”。 〔九〕论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亦有妄传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一〕,其为诬也甚矣!古有阴阳,然后有五行〔二〕。五帝右据行气〔三〕,以生人民〔四〕,载世远,乃有姓名敬民〔五〕。名字者,盖所以别众猥而显此人尔,非以纪〔六〕五音而定刚柔也。今俗人不能推纪本祖,而反欲以声音言语定五行,误莫甚焉〔七〕。
〔一〕论衡诘术篇云:“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又云:‘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王先生云:‘“传”当作“傅”。’○铎按:程本作“
”,亦误。
〔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
〔三〕家语五帝篇:‘孔子曰:“昔某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释名释天云:“五行者,五气也。”白虎通五行篇云:“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王先生云:‘“右”疑当作“各”。’继培按:“各”字是也。汉书律历志云:“三代各据一统。” 〔四〕礼记大传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疏云:‘“苍则灵威仰”至“汁光纪”者,春秋文耀钩文。’宣三年公羊传何休注:“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疏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
〔五〕“敬民”盖“号氏”之误。
〔六〕“纪”旧作“绝”。
〔七〕论衡诘术篇云:“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耶?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口张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夫鱼处水而生〔一〕,鸟据巢而卵。即〔二〕不推其本祖,谐音而可,即〔三〕呼鸟为鱼,可内〔四〕之水乎?呼鱼为鸟,可栖之木邪〔五〕?此不然之事也。命驹曰犊,终必〔六〕为马。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太皞木精,承岁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征。黄帝土精,承镇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七〕。虽号百变,音行不易。
〔一〕庄子至乐篇文。
〔二〕“即”字疑衍,盖“卵”之驳文。○铎按:“即”犹“若”也。训见经传释词卷八。汪以为衍文,非。
〔三〕“即”与“则”同。
〔四〕“内”读为“纳”。
〔五〕说文云:“西,鸟在巢上。或从木、妻作栖。”
〔六〕“必”旧作“不”。
〔七〕汉书律历志云:“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御览五引尚书考灵耀云:“岁星木精,荧惑火精,镇星土精,太白金精,辰星水精也。”开元占经十九引春秋运斗枢云:“岁星帅五精聚于东方七宿,苍帝以仁良温让起。荧惑帅五精聚于南方七宿,赤帝以宽明多智略起。填星帅五精聚于中央,黄帝以重厚贤圣起。太白帅五精聚于西方七宿,白帝以勇武诚信多节义起。辰星帅五精聚于北方七宿,黑帝以清平静洁通明起。”“填”与“镇”同。
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门〔一〕。”此复虚矣。五行当出乘其胜,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东入〔二〕,东入反以为金伐木,则家中精神日战斗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宫商之第,直符之岁〔三〕。”既然者,于〔四〕其上增损门数,即可以变其音而过其符邪?今一宅也,同姓相代,或吉或凶;一官也,同姓相代,或迁或免;一宫也,成、康居之日以兴,幽、厉居之日以衰。由此观之,吉凶兴衰不在宅明矣〔五〕。
〔一〕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征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征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 〔二〕文有脱误。
〔三〕论衡●时篇云:“太岁在子,子宅直符,午宅为破。”
〔四〕旧作“放”。
〔五〕论衡诘术篇云:“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征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
及诸神祇太岁、丰隆、钩陈、太阴将军之属〔一〕,此乃天吏,非细民所当事也。天之有此神也,皆所以奉成阴阳而利物也〔二〕,若人治之有牧守令长矣。向之何怒?背之何怨?君民道近,不宜相责,况神致贵,与人异礼,岂可望乎〔三〕?
〔一〕韩非子饰邪篇云:“丰隆、五行、太乙、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王逸离骚注云:“丰隆,雷师。”汉书扬雄传云:“诏招摇与太阴兮,伏钩陈使当兵。”张晏曰:“太阴,岁后三辰也。”服虔曰:“钩陈,紫宫外营陈星。”按抱朴子登涉篇有诺皋太阴将军。○铎按:“及”犹“若”也,与上“及周史之筮敬仲”同。
〔二〕汉书律历志云:“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利”何本作“吏”。按利、吏并误,当是“●”字。说文云:“●,裁也。从刀,从未。”●、利字形相近而误。 〔三〕论衡讥日篇云:“堪舆历历上诸神非一,圣人不言,诸子不传,殆无其实。天道难知,假令有之,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不讳何祸?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民亦用之,王者闻之,不刑法也。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天神何为独当责之?”说文云:“●,责望也。”经典通作“望”。
且欲使人而避鬼,是即道路不可行,而室庐不复居也。此谓贤人君子秉心方直,精神坚固者也〔一〕。至如世俗小人,丑妾婢妇〔二〕,浅陋愚戆,渐染既成,又数扬精破胆。今不顺精诚所向〔三〕,而强之以其所畏,直亦增病尔。何以明其然也?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四〕,乃以其有精神也。人有恐怖死者,非病之所加也,非人功之所辜也〔五〕。然而至于遂不损者〔六〕,精诚去之也〔七〕。孟贲狎猛虎而不惶〔八〕,婴人畏蝼蚁而发闻〔九〕。今通士〔一0〕或欲强羸病之愚人〔一一〕,必之其所不能〔一二〕,吾又恐其未尽善也〔一三〕。
〔一〕诗定之方中云:“秉心塞渊”,毛传:“秉,操也。”淮南子泛论训云:“圣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鲁语云:“血气强固。”
〔二〕礼记曲礼郑注:“婢之言卑也。”
〔三〕庄子渔父篇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论衡感虚篇云:“精诚所加,金石为亏。”
〔四〕考工记云:“人长八尺。”说文云“夫,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五〕句有误字。
〔六〕损,谓病减也。后汉书袁安后闳传云:“封观当举孝廉,以兄名位未显,遂称风疾。后数年,兄得举,观乃称损。”方言云:“斟,益也。凡病少愈而加剧,亦谓之不斟。”郭注:“言虽少损无所益也。”
〔七〕汉书东方朔传云:“精神散而邪气及。”
〔八〕旧作“盖奔柙猛虎而不惶”。按韩非子守道篇云:“服虎而不以柙,此贲、育之所患。”意与此背。荀子臣道篇云:“狎虎则危,灾及其身。”论衡遭虎篇亦云:“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广雅释诂云:“惶,惧也。” 〔九〕“婴人”犹“婴儿”。发闻,谓发声闻于人也。韩策张仪说韩王曰:“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是亦孟贲、婴儿对举之证。
〔一0〕荀子不苟篇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若是则可谓通士矣。”淮南子修务训云:“通士者,必孔、墨之类。”
〔一一〕礼记问丧云:“身病体羸。”韩非子十过篇云:“士大夫羸病。”
〔一二〕大戴礼曾子立事篇云:“强其所不能。”
〔一三〕论语云:“未尽善也。”
移风易俗之本,乃在开其心而正其精。今民生不见正道,而长于邪淫诳惑之中,其信之也,难卒〔一〕解也。惟王者能变之〔二〕。
〔一〕“卒”读为“猝”。
〔二〕汉书地理志云:‘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务其本而易其末。淮南子泰族训云:“诚决其善志,防其邪心,启其善道,塞其奸路,与同出一道,则民性可善,而风俗可美也。”
巫列〔一〕第二十六
凡人吉凶,以行为主,以命为决。行者,己之质也;命者,天之制也〔二〕。在于己者,固可为也;在于天者,不可知也。巫觋祝请,亦其助也,然非德不行。巫史祝祈者,盖所以交鬼神而救细微尔,至于大命〔三〕,末如之何〔四〕。譬民人之请谒于吏矣,可以解微过,不能脱正罪。设有人于此〔五〕,昼夜慢侮君父之教,干犯先王之禁,不克己心,思改过〔六〕善,而苟骤发请谒,以求解免,必不几矣〔七〕。不若修己,小心畏慎,无犯上之必令也〔八〕。故孔子不听子路,而云“丘之祷久矣〔九〕”。孝经云:“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由此观之,德义无违,鬼〔一0〕神乃享;鬼神受享,福祚乃隆〔一一〕。故诗云:“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板板。既醉既饱,福禄来反〔一二〕。”此言人德义美茂,神歆享醉饱,乃反报之以福也。 〔一〕○铎按:此篇论却灾致福,在己修德,不在祷祀。说虽是,而适暴露作者为有神论者。旧作“正列”者讹。
〔二〕白虎通寿命篇云:“命者何谓也?人之寿也,天命己使生者也。”
〔三〕哀十五年左传云:“大命陨坠。” 〔四〕论语云:“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五〕孟子云:“有人于此。”
〔六〕“过”下脱一字。○铎按:邵校本臆补“迁”字。
〔七〕“几”读为“冀”。○铎按:赞学篇“必无几矣”同。 〔八〕“必令”疑倒。述赦篇云:“奸轨之减十八九,可胜必也。”即其例。或云:“必令,谓罚严而必也。”
〔九〕论语。
〔一0〕“鬼”字旧脱。
〔一一〕昭廿年左传云:“鬼神用享,国受其福。”
〔一二〕诗执竞。“板板”今作“反反”。○铎按:程本“穰穰”作“禳禳”。尔雅释训:“禳禳,福也。”释文:‘今作“穰”。’阮元校勘记云:‘毛诗执竞:“穰穰,众也。”字从禾,言若黍稷之众多也。尔雅:“禳禳,福也。”字从示,言禳除灾祸,则神降之福也。今本盖据毛诗改之。’陈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云:‘初学记十五引诗亦作“禳”字,与尔雅及潜夫论合,是三家今文有作“禳禳”者。毛诗“禳”作“穰”,“板”作“反”,与三家文异。’穰穰,众也。板板,大也。“反”借字,“禳”字讹。
虢公〔一〕延神而亟亡〔二〕,赵婴祭天而速灭〔三〕,此盖所谓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也〔四〕。故鲁史书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五〕。”楚昭不穰云〔六〕,宋景不移咎〔七〕,子产距裨灶〔八〕,邾文公违卜史〔九〕,此皆审己知道,身以俟命者也〔一0〕。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一一〕。”季梁之谏隋侯〔一二〕,宫之奇说虞公〔一三〕,可谓明乎天人之道,达乎神明之分矣。
〔一〕“公”字旧脱。
〔二〕庄卅二年左传。○铎按:事亦见周语上。
〔三〕成五年左传。○铎按:传云:‘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祭之明日而亡。’此云“祭天”,即祭其神。
〔四〕昭元年左传。
〔五〕庄卅二年左传。
〔六〕哀六年左传。○铎按:传云‘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遂弗禜。’杜注:“禜,禳祭。”此文“穰”当为“禳”。两京本、述古堂本不误。
〔七〕吕氏春秋制乐篇。○铎按:事亦见淮南子道应训、新序杂事四、论衡变虚篇。 〔八〕昭十七年左传。○铎按:距、
古字通,俗作“拒”。裨灶欲用瓘、斝、玉瓒禳火,而子产拒之也。
〔九〕文十三年左传。
〔一0〕礼记中庸云:“君子居易以俟命。”“身”上脱一字,当是“修”字。孟子云:“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一一〕昭廿年左传。○铎按:传无下“也”字,晏子春秋外篇同。内篇谏上作“则诅亦有损也”。 〔一二〕桓六年左传。○铎按:“隋”字后人所改,传作“随”。 〔一三〕僖五年左传。○铎按:此本作“宫奇之说虞公”。宫之奇而称宫奇,犹介之推称介推(见遏利篇、交际篇)。上文楚昭王作楚昭,宋景公作宋景,皆名字剪截之例也。“宫奇之说虞公”,与“季梁之谏隋侯”一律,若如今本,则句法参差矣。卜列篇:“周史之筮敬仲,庄叔之筮穆子”,相列篇:“唐举之相李兑、蔡泽,许负之相邓通、条侯”,语例并与此同。
夫妖不胜德〔一〕,邪不伐正〔二〕,天之经也〔三〕。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四〕,非有守司真神灵也〔五〕。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六〕。若或诱之〔七〕,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八〕。鬼神亦然,故申𦈡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九〕。”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
〔一〕史记殷本纪:‘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
〔二〕淮南子缪称训云:“正身直行,众邪自息。”
〔三〕孝经。
〔四〕史记留侯世家赞云:“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齐悼惠王世家:“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夜扫齐相舍人门外。相舍人怪之,以为物而伺之。”索隐:‘姚氏云:“物,怪物。”’说文云:“●改,大刚卯也。以逐精鬼。”汉书艺文志杂占类有人鬼精物六畜变怪二十一卷。
〔五〕大戴礼曾子天员篇云:“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
〔六〕卖平,以市道为喻。周礼小宰:“听卖买以质剂”,郑司农云:“质剂,谓市中平贾,今时月平是也。”汉书食货志云:“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法言学行篇云:“一哄之市,必立之平。”李轨注:“市无平,必失贵贱之正。”盐铁论本议篇云:“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曰平准。”禁耕篇云:“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本议篇又云:“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卖平”即所谓“高下在口吻”也。续汉书五行志云:‘
桓帝之初,京师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贤豪及大姓。”’后汉书窦武传章怀注引“平”作“评”。盖勋传注引续汉书云:‘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评”与“平”同。郭太后许劭传:“劭与从兄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月旦评”亦取“月平”之义。汉时市列,每月评定贵贱,如今时朔望有长落矣。
〔七〕说文云:“●,相訹呼也。或从言、秀。”
〔八〕宣十二年左传云:“必有大咎。”
〔九〕庄十四年左传。“炎”正义本作“焰”,释文作“炎”。按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风俗通过誉篇亦云:“人之所忌,炎自取之。”续汉书五行志赞云:“妖岂或妄,气炎以观。”亦用此传文也。○铎按:“焰”即“炎”之后出加声旁字。说见杨遇夫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五。
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二〕,天子诸侯所命祀也〔三〕。若乃巫觋之谓独语〔四〕,小人之所望畏,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五〕,及民间缮治微蔑小禁,本非天王所当惮也〔六〕。
〔一〕礼记王制云:“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二〕礼记月令云:“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祭法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三〕僖卅一年左传云:“不可以闲成王、周公之命祀。”
〔四〕○铎按:“谓独”疑当作“请祷”。
〔五〕论衡解除篇云:“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龙、白虎,列十二位。龙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飞尸流凶,不敢安集。”○铎按:周广业意林附编引裴氏新言:“俗间有土公之神。”“土公”即今俗所谓“土煞”,程本作“士公”,讹。
〔六〕后汉书来歙后历传云:“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钟离意传章怀注引东观记曰:‘意在堂邑,出俸钱,帅人作屋,功作既毕,为解土祝曰:“兴功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令自当之。”’论衡解除篇云:“世间缮治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
旧时京师不防〔一〕,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二〕,子孙昌炽〔三〕,不能过前。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四〕殆非致福之招也〔五〕。
〔一〕○铎按:“不防”二字疑有误。
〔二〕汉书车千秋传云:“每有吉祥嘉应,数褒赏丞相。”王莽传云:“神祇欢喜,申以福应,吉瑞累仍。”按“应瑞”字倒,“瑞应”见三式篇。○铎按:吕氏春秋不侵篇云:“不足以来士矣”,高注:‘“来”犹“致”也。’或“来”当为“求”。隶书求、来多相乱,书吕刑:“惟货惟来”,马融本作“求”。楚策:“寡人之得求反”,御览人事部引作“来”。逸周书大聚篇:“王若欲来天下民”(玉海二十、六十引如此),周祝篇:“彼观万物,则何为来?”孟子离娄篇:“舍馆定,然后来见长者乎?”今本“来”并误作“求”。是其例。 〔三〕诗閟宫云:“俾尔昌而炽。”后汉书西南夷传朱辅上远夷乐德歌诗云:“子孙昌炽。” 〔四〕僖八年左传云:“示之弱矣。”昭十八年传云:“下陵上替。”○铎按:“需”亦“畏”也。周礼考工记辀人:“马不契需”,先郑注:‘需,读为“畏需”之“需”。’是“需”与“畏”同义。哀六年左传:“需,事之下也。”十四年传:“需,事之贼也。”释文并云:“需,疑也。”“疑”亦畏怯恐惧之义(礼记杂记:“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郑注:‘“疑”犹“恐”也。’荀子宥坐篇:“其赴百仞之谷不惧”,大戴礼劝学篇“惧”作“疑”)。鬼神亦天王之臣,故曰“君畏臣,上需下,示弱取陵”也。 〔五〕易震彖曰:“震来●●,恐致福也。”周礼男巫:“招弭以除疾病”,郑注:“招,招福也。” 尝观上记〔一〕,人君身修正〔二〕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故书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三〕。”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四〕。”此最却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五〕。
〔一〕“上记”注见思贤篇。
〔二〕汉书匡衡传云:“圣德纯备,莫不修正。”贾山传颜师古注:“修正,谓修身正行者。”宣帝纪元康元年诏云:“吏民厥身修正。”
〔三〕召诰。○铎按: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二十云:‘经言“上下勤恤”,即务求治国安民之道。民安乃命永。王符之言,亦述今文尚书说也。’
〔四〕易系辞上传。○铎按:王弼本“贤”下“利”下并有“也”字,此省。
〔五〕汉书李寻传云:“凶灾销灭,子孙之福不旋日而至。”治要载仲长统昌言云:“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众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意与此同。
相列〔一〕第二十七
诗所谓“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二〕”。是故人身体形貌皆有像类〔三〕,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著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四〕,一人之身,而五行八卦之气具焉〔五〕。故师旷曰“赤色不寿”,火家性易灭也〔六〕。易之说卦:“巽为人多白眼”,相扬四白者兵死,此犹金伐木也〔七〕。经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八〕。”“圣人有见天下之至赜,而拟诸形容,像其物宜〔九〕。”此亦贤人之所察,纪往以知来,而著为宪则也。 〔一〕○铎按:此篇论人体有像类,角肉有分部。故审其形貌,则知富贵;观其气色,而验吉凶。此本古人迷信。然谓人之骨相,若材木之有曲直,万物之有常宜。苟矜其奇,不为修省改尤,则富贵必不能坐致,而有福转为灾者,则不无可取。
〔二〕烝民。
〔三〕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云:“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淮南子精神训云:“头之圆也像天,足之方也像地。”○铎按:列子杨朱篇:“人肖天地之类。”汉书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
。”皆此义。 〔四〕论衡骨相篇云:“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又云:“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又云:“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按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五〕易干凿度:‘孔子曰:“八卦之序成立,则五气变形。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五常。”’按五气,五行之气。论衡物势篇云:“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行之道也。”
〔六〕逸周书太子晋解云:“汝色赤白,火色不寿。” 〔七〕王先生云:“四白,谓睛之上下左右皆露白,易所谓多白眼也。相妇人法:目有四白,五夫守宅。见唐书方技袁天纲传。”
〔八〕易系辞下传。
〔九〕系辞下传。王本“有”下有“以”字,无“至”字,“诸”下有“其”字。○铎按:此“至”字盖涉系辞上传“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增。
人之相法,或在面部,或在手足,或在行步,或在声响〔一〕。面部欲溥平润泽〔二〕,手足欲深细明直,行步欲安稳覆载〔三〕,音声欲温和中宫。头面手足,身形骨节,皆欲相副称。此其略要也。
〔一〕论衡骨相篇云:“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
〔二〕王先生云:‘“溥”当作“博”。’○铎按:“博平”谓宽而平,王说是。
〔三〕按“安稳”古作“安隐”,“隐”亦“安”也。诗绵郑笺云:“民心定,乃安隐其居。”三国志武帝传裴松之注引郑康成盘庚注云:“安隐于其众。”董卓传注引华峤汉书曰:‘卓欲迁都长安,召公卿以下大议。司徒杨彪曰:“昔盘庚五迁,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天下之士,而海内安稳。”“安稳”与“安隐”同。成二年左传:“韩厥俯定其右”,杜注:“俯,安隐之。”庄子应帝王篇:“其卧徐徐”,司马彪注:“徐徐,安隐貌。”○铎按:广雅释诂一:“隐,安也。”王氏疏证云:‘说文:“●,所依据也。读与隐同。”方言:“隐、据,定也。”“隐”与“●”通。今俗语言“安稳”者,“隐”声之转也。’
夫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一〕,部位为年时〔二〕,德行为三者招〔三〕,天授性命决然。表有显微,色有浓淡,行有薄厚,命有去就。是以吉凶期会,禄位成败,有不必〔四〕。非聪明慧智〔五〕,用心精密,孰能以中?
〔一〕荀子非相篇云:“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论衡自然篇云:“吉凶蜚色见于面,人不能为色自发也。”自纪篇云:“人面色部七十有馀,颊肌明洁,五色分别,隐微忧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
〔二〕“时”下脱一字。
〔三〕○铎按:招,准的也。详后注。
〔四〕“必”下有脱字。
〔五〕礼记中庸云:“惟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智。”
昔内史叔服过鲁,公孙敖〔一〕闻其能相人也,而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二〕。”及穆伯之老也,文伯居养;其死也,惠叔典哭〔三〕。鲁竟立献子,〔四〕以续孟氏之后。及王孙说相乔如〔五〕,子上几商臣〔六〕,子文忧越椒〔七〕,叔姬恶食我〔八〕,单襄公察晋厉〔九〕,子贡观邾鲁〔一0〕,臧文听御说〔一一〕,陈咸见张〔一二〕,贤人达士〔一三〕,察以善心,无不中矣。及唐举之相李兑、蔡泽〔一四〕,许负之相邓通、条侯〔一五〕,虽司命班禄,追叙行事,弗能过也。 〔一〕“孙”旧作“●”。王先生云:‘“●”当是“姓”字之误。古者孙、姓通用。诗麟之趾“振振公姓”,毛传:“公姓,公孙也。”’
〔二〕文元年左传。○铎按:杜注云:“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子身也。丰下,盖面方。”
〔三〕文十四年左传。王侍郎云:‘“典哭”疑“典丧”。’继培按:“丧”字是也。汉书武五子传:“霍光征王贺典丧”,颜师古注:“令为丧主。”
〔四〕献子,谷之子。 〔五〕周语。○铎按:“及”犹“若”也。下“及唐举”同。 〔六〕文元年左传。按礼记玉藻郑注:‘“几”犹“察”也。’
〔七〕宣四年左传。
〔八〕昭廿八年左传。
〔九〕周语。
〔一0〕定十五年左传。
〔一一〕庄十一年左传。○铎按:传作“御说”,释文云:‘本或作“御”。’史记宋世家、汉书古今人表并与此同。
〔一二〕“张”下脱一字,程本作空格。汉书有两陈咸:一陈万年子,见万年传;一王莽时讲礼祭酒,见莽传。
〔一三〕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云:“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
〔一四〕史记蔡泽传。
〔一五〕条侯事见史记绛侯世家。佞幸传云:“上使善相者相通。”不云许负,此当别有所据。○铎按:汉书外戚传:“许负相薄姬,当生天子。”薄姬为文帝母,邓通为文帝幸臣,宜有令许负相通之事,特佞幸传未言其名耳。
虽然,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材木之有常宜。巧匠因象〔一〕,各有所授,曲者宜为轮,直者宜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二〕,此其正法通率也〔三〕。若有其质,而工不材〔四〕,可如何?故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十种之地〔五〕,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六〕;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七〕。
〔一〕韩非子有度篇云:“巧匠目意中绳。”
〔二〕旧脱“轮直者宜为”五字。按御览九百五十二引崔实政论云:‘师旷曰:“人骨法犹木有宜,曲者为轮,直者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今据补。○铎按:诗魏风伐檀疏云:“言君子之人身自斩伐檀木,欲以为轮辐之用。”是檀宜作辐也。
〔三〕率,读如律。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不可为天下通率。”
〔四〕“材”与“裁”同。晋语云:“童昏嚚喑僬侥,官师之所不材也。”
〔五〕“地”旧作“也”。
〔六〕易无妄六二:“不耕获。”诗甫田毛传:“大田过度,而无人功,终不能获。”
〔七〕后汉书马援传云:“昔有骐骥,一日千里,伯乐见之,昭然不惑。近世有西河子舆,亦明相法。子舆传西河仪长孺,长孺传茂陵丁君都,君都传成纪杨子阿。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考之于行事,辄有验效。”尉缭子武议篇云:“良马无策,远道不致。”
夫觚而弗琢,不成于器〔一〕;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贫富也。或王公孙子,仕宦终老,不至于谷〔二〕。或庶隶厮贱,无故腾跃〔三〕,穷极爵位。此受天性命,当必然者也。诗称“天难忱斯〔四〕”,性命之质,德行之招〔五〕,参错授受〔六〕,不易者也。
〔一〕盐铁论殊路篇云:‘孔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故人事加则为宗庙器,否则斯养之舋才。’
〔二〕论语:‘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孔安国注:“谷,善也。”释文引郑康成注:“谷,禄也。”此亦当训“谷”为“禄”。
〔三〕汉书食货志云:“物痛腾跃。” 〔四〕“忱”卜列篇作“谌”,此盖后人据毛诗改之。 〔五〕质、招皆以射的为喻。周礼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郑司农云:“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淮南子原道训云:“先者则后者之弓矢质的也”,高诱注:“质的,射者之准艺也。”吕氏春秋本生篇云:“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高诱注:“招,埻的也。”尽数篇云:“射而不中,反修于招,何益于中?”别类篇云:“射招者欲其中小也”,高注并云:“招,准艺也。”质、准、埻同字。 〔六〕“受”字旧脱。
然其大要,骨法为主,气色为候〔一〕。五色之见,王废有时。〔二〕智者见祥,修善迎之,其有忧色,循〔三〕行改尤。愚者反戾,不自省思,虽休征见相,福转为灾。於戏君子,可不敬哉!
〔一〕史记淮阴侯传:‘蒯通曰:“仆尝受相人之术,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
〔二〕“时”字旧脱。按梦列篇云:“五行王相谓之时”,今据补。“时”与下之、尤、思、灾为韵。长短经察相篇注引相经云:“五色并以四时判之。春三月,青色王,赤色相,白色囚,黄、黑二色皆死。夏三月,赤色王,白色、黄色皆相,青色死,黑色囚。秋三月,白色王,黑色相,赤色死,青、黄二色皆囚。冬三月,黑色王,青色相,白色死,黄与赤二色囚。若得其时色王相者吉,不得其时色王相若囚死者凶。”
〔三〕“循”当作“修”。
梦列〔一〕第二十八
凡梦:有直,有像,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
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二〕,梦帝谓己:“命尔子虞,而与之唐。”及生,手掌曰“虞”〔三〕,因以为名。成王灭唐,遂以封之〔四〕。此谓直应之梦也〔五〕。诗云:“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六〕。”“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蓁蓁〔七〕。”此谓象之梦也〔八〕。孔子生于乱世〔九〕,日思周公之德,夜即梦之〔一0〕。此谓意精之梦也。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此谓记想之梦也。今事〔一一〕,贵人梦之即为祥,贱人梦之即为妖,君子梦之即为荣,小人梦之即为辱。此谓人位之梦也。晋文公于城濮之战,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一二〕,是大恶也。及战,乃大胜。此谓极反之梦也。阴雨之梦,使人厌迷;阳旱之梦,使人乱离;大寒之梦,使人怨悲;大风之梦,使人飘飞〔一三〕。此谓感气之梦也。春梦发生,夏梦高明,秋冬梦熟藏〔一四〕。此谓应时之梦也。阴病梦寒,阳病梦热〔一五〕,内病梦乱,外病梦发,百病之梦,或散或集〔一六〕。此谓气之梦也〔一七〕。人之情心,好恶不同〔一八〕,或以此吉,或以此凶。当各自察,常占所从〔一九〕。此谓性情之梦也。
〔一〕○铎按:梦有多品,或吉或凶。梦吉而喜乐纵恣,则吉者不吉;梦凶而悲忧恐惧,则凶者真凶。故梦无问吉凶善恶,常戒慎修省以迎之,则皆吉矣。叙录云:“吉凶之应,与行相须。”此犹上篇勉人务实进善之趣也。 〔二〕○铎按:“震”与“娠”同。
〔三〕王先生云:‘“掌”疑“文”。’○铎按:左传作“有文在手曰虞”。此四字诚不了,然古文简质,正不必改。
〔四〕昭元年左传。 〔五〕论衡纪妖篇云:‘或曰:“人亦有直梦。梦见甲,明日则见甲矣。梦见君,明日则见君矣。”曰:然,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
〔六〕斯干。
〔七〕无羊。“蓁蓁”今作“溱溱”。“旟”旧作“旄”,据程本。○铎按:此盖本三家诗。
〔八〕王先生云:‘“象”下脱一字。’
〔九〕庄子让王篇:‘孔子曰:“今吾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 〔一0〕论语。
〔一一〕王先生云:‘“今”疑作“同”。俗书“同”为“仝”,仝、今形近之误。’○铎按:“今事”犹言“今一事也”。古人语急,不烦改字。下文“今一寝之梦”,若急言之,亦得为“今梦”也。
〔一二〕僖廿八年左传。○铎按:疏引服虔注:‘如俗语相骂云“喋汝脑”矣。’伏己,谓伏于己身之上。论衡卜筮篇云:“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脑。”是知晋文在下矣。
〔一三〕迷、离、悲、飞韵。
〔一四〕生、明、藏韵。
〔一五〕素问脉要精微论云:“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亦见列子周穆王篇。
〔一六〕热、发、集韵。
〔一七〕孙侍御云:‘“气”上当有“病”字。’继培按:素问举痛论云:‘黄帝曰:“余知百病生于气也。”’论衡订鬼篇云:“病笃者气盛。”
〔一八〕王侍郎云:‘据下云“心精好恶”,“情”当作“精”。’继培按:论衡书虚篇云:“情心不同。”超奇篇亦云:“表著情心。”是“情心”连文之证。管子内业篇云:“彼心之情,利安以宁。”襄卅一年左传:‘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公卿大夫,好恶不同。”○铎按:下文“心精”字皆“情”之借。精、情古字通,荀子修身篇:“术顺墨而精杂污”,以“精”为“情”,是其证。此文依下例作“精心”,而读为“情”,则两得之矣。 〔一九〕同、凶、从韵。
故先有差忒者〔一〕,谓之精〔二〕;昼有所思,夜梦其事,乍吉乍凶,善恶不信者〔三〕,谓之想;贵贱贤愚,男女长少,谓之人;风雨寒暑谓之感;五行王相谓之时〔四〕;阴极即吉,阳极即凶,谓之反;观其所疾,察其所梦,谓之病;心精好恶,于事验〔五〕,谓之性: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也〔六〕。
〔一〕“忒”旧作“武”,据天中记廿三改。按说文云:“●,失常也。忒,更也。”经典多借“忒”为“●”。
〔二〕王先生云:‘“谓之精”上有脱文。下云“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而文止言其八,必有解释直、像二梦,而今佚之。’ 〔三〕“凶善”二字旧倒。
〔四〕周礼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郑注:“阴阳之气,休王前后。”白虎通五行篇云:“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五行大义云:“五行体休王者,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五〕脱一字。
〔六〕孟子云:“此其大略也。”
而决吉凶者之〔一〕类以多反,其何故哉〔二〕?岂人觉为阳,人寐为阴〔三〕,阴阳之务相反故邪?此亦谓其不甚者尔。借如使梦吉事而己意大喜乐〔四〕,发于心精,则真吉矣。梦凶事而己意大恐惧忧悲,发于心精,即真恶矣。所谓秋冬梦死伤也,吉者顺时也。虽然,财为大害尔,由弗若勿梦也〔五〕。
〔一〕“之”字疑衍。
〔二〕“何”旧脱。按交际篇云:“斯何故哉”,今据补。
〔三〕论衡纪妖篇云:“卧梦为阴候,觉为阳占。” 〔四〕以下文例之,此脱二字。 〔五〕“所谓”以下,文有脱误。王先生云:‘“秋冬梦死伤”,疑是释“五行王相谓之时”义,上当有“春夏梦生长”语。’○铎按:疑尚脱“凶者”一五字句。
凡察梦之大体:清絜鲜好,貌坚健〔一〕,竹木茂美,宫室器械新成,方正开通,光明温和,升上向兴之象皆为吉喜,谋从事成〔二〕。诸臭污腐烂,枯槁绝雾〔三〕,倾倚征〔四〕邪,劓刖不安〔五〕,闭塞幽昧,解落坠下向衰之象皆为〔六〕,计谋不从,举事不成。妖孽怪异〔七〕,可憎可恶之事皆为忧。图画恤胎〔八〕,刻镂非真,瓦器虚空,皆为见欺绐〔九〕。倡优俳,侯〔一0〕小儿所戏弄之象,皆为欢笑〔一一〕。此其大部也〔一二〕。
〔一〕“貌”上脱一字。
〔二〕晏子春秋问上:‘景公曰:“谋必得,事必成。”’
〔三〕“绝”当作“晻”。说文云:“晻,不明也。”晻、绝字形相近。书盘庚:“予不掩尔善”,五经异义作“不绝”,见诗文王疏,此其比也。“雾”与“雺”通。洪范:“曰蒙”,郑康成本作“雺”,云:“雺者,气不释,郁冥冥也。”史记宋世家亦作“雾”。○铎按:“绝雾”疑当作“訰霿”,“訰”误为“纯”,又转为“绝”耳。尔雅释训:“訰訰,乱也。”广雅释诂三:“顿,乱也。”玉篇心部:“忳,乱也。”訰、顿、忳并字异而义同。“霿”与“瞀”通。楚辞九章惜诵:“中闷瞀之訰訰兮”,王逸注:“瞀,乱也。”“訰瞀”二字平列,犹言“眊乱”矣。 〔四〕“征”疑“欹”。○铎按:“征”盖“微”字之误。微,读为“违”。广雅释诂三:“微、违,离也。”“微”即“违”之同部借假。说文:“●,邪也。”周语:“以逞其违”,韦昭注:“违,邪也。”“违邪”与“●邪”同。征、欹字形不近,无缘致误,且“欹邪”与“倾倚”义复,故知汪说非是。 〔五〕说文云:“●●,不安也。”引易困九五“●●困于赤芾”。王弼本作“劓刖”。干凿度云:“至于九五,劓刖不安。”○铎按:荀易作“臲●”,郑注:‘当为“倪●”。’书秦誓作“杌
”,传:“杌
,不安。”此双声字,以声表义,故无定形。
〔六〕“为”下脱二字。
〔七〕汉书五行志云:“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说文作“●●”。
〔八〕“恤”当作“卵”。卵胎,物之未成者,故为“见欺绐”。易林晋之益、震之观并云:“缺破不成,胎卵未生,弗见兆形。”或云:“殈”声误“恤”,说文云:“殈,胎败也。”○铎按:前说近是。
〔九〕“绐”与“诒”同。 〔一0〕“侯”疑“及”。○铎按:“及”字涉上四字而加人旁,因误为“侯”。
〔一一〕“欢”旧作“观”,据何本。
〔一二〕○铎按:“大部”疑“大都”。广雅释训:“都,凡也。”韩愈画记:“乃命工人存其大都焉。”“大都”盖有所本。或曰:“大部”犹“大类”也。
梦或甚显而无占,或甚微而有应,何也?曰:本所谓之梦者,困不了察之称〔一〕,而懵愦冒名也〔二〕。故亦不专信以断事。人对计事〔三〕,起而行之,尚有不从〔四〕,况于忘忽杂梦〔五〕,亦可必乎?惟其时有精诚之所感薄,神灵之所告者〔六〕,乃有占尔。
〔一〕“了”为“憭”之假借。说文云:“憭,慧也。惛,不憭也。”一切经音义廿一引作“不了”。后汉书孔融传:“小而聪了。”亦以“了”为“憭”。○铎按:“困”谓困倦,俗字作“困”。后汉书耿纯传:“昨夜困乎?”即此义。梦本于昏睡中矇眬得之,故为“困不了察之称”,而亦“懵愦冒名”也。
〔二〕说文云:“儚,惛也。●,不明也。”“懵”盖“●”之别体。尔雅释训云:“儚儚、洄洄,惛也。”释文:‘“儚儚”字或作“●”,“洄洄”本或作“●”。’说文引尔雅:“●●●●”,本书救边篇又作“徊徊溃溃”。“懵溃”即“●●愦愦”,今尔雅脱“愦愦”。详救边篇注。○铎按:“懵愦冒”三字平列,皆惛乱不明之意。“冒”与“眊”声近,汉书息夫躬传:“愦眊不知所为”,“愦眊”谓昏愦眊乱也(师古注:“愦,心乱也。眊,目暗也。”分二义,失之)。“懵愦冒名”即“懵愦冒之名”,犹潜叹篇“幽隐囚人”、班禄篇“奢夸廓人”及俗语“细微末节”、“宽洪大量”之类,皆以三同义字为定语耳。
〔三〕○铎按:“对”字无义,疑当作“讨”。说文:“讨,治也。”与“计”义相近,故连言。讨、对形近易误,广雅释诂三:“讨,治也。”本说文,今本“讨”讹为“对”,是其比。
〔四〕○铎按:广雅释诂三:“从,就也。”谓成就也。
〔五〕忘,读若“恍”。老子云:“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为忽恍。”淮南子原道训云:“骛恍忽”,高诱注:“恍忽,无之象也。”礼记祭义云:“夫何慌忽之有!”管子水地篇云:“目之所以视,非特山陵之见也,察于荒忽。”汉书司马相如传云:“轧物荒忽”,张揖曰:“不分明之貌。”史记作“洸忽”。庄子至乐篇云:“杂乎芒芴之间。”恍、慌、荒、洸、芒、忘义并通。 〔六〕吕氏春秋精通篇云:“今夫攻者,砥厉五兵,侈衣美食,发且有日矣。所被攻者不乐,非或闻之也,神者先告也。身在乎秦,所亲爱在于齐,死而志气不安,精或往来也。”此所言即其义。淮南子天文训云:“阴阳相薄感而为雷”,高诱注:“薄,迫也。感,动也。”
是故君子之异梦,非妄而已也,必有事故焉。小人之异梦,非
〔一〕而已也,时有祯祥焉〔二〕。是以武丁梦获圣而得傅说〔三〕,二世梦白虎而灭其封〔四〕。
〔一〕“
”旧作“桀”。○铎按:“
”隶变作“乘”。此“
”字若不误为“桀”,则后人亦必改为“乘”矣。 〔二〕“祯”旧作“真”,据程本改。礼记中庸云:“必有祯祥。”○铎按:“事故”与“祯祥”疑当互易。下文“武丁梦获圣”承“祯祥”言,“二世梦白虎”蒙“事故”言也。 〔三〕楚语。
〔四〕“灭”字旧脱,据何本补。事见史记秦始皇纪。“封”犹“邦”也。○铎按:“灭其封”亦见下文。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
夫奇异之梦,多有故而少无为者矣〔一〕。今一寝之梦,或屡迁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也,乃梦者过也。或言梦审矣,而说者不能连类传观,故其善〔二〕恶有不验也。此非书之罔,乃说之过也。是故占梦之难者,读其书为难也〔三〕。
〔一〕○铎按:“为”与“谓”同。“无谓”见史记秦始皇纪。
〔二〕“善”字旧脱。
〔三〕晏子春秋杂下:‘占梦者曰:“请反具书。”’汉书艺文志杂占类:“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隋书经籍志五行类:“京房占梦书三卷。” 夫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征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即〔一〕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 〔一〕“即”与“则”同。
且凡人道见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见瑞而纵恣者,福转为祸;见妖而骄侮者,祸必成,见妖而戒惧者,祸转为福〔一〕。是故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二〕,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修省〔三〕戒惧,闻喜若忧,故能成吉以有天下〔四〕。虢公梦见蓐收赐之上田,自以为有吉,囚〔五〕史嚚,令国贺梦〔六〕。闻忧而喜,故能成凶以灭其封。
〔一〕吕氏春秋制乐篇:‘汤曰:“吾闻祥者,福之先者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妖者,祸之先者也。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治要载桓谭新论云:“灾异变怪者,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逢明主贤臣智士仁人,则修德善政省职慎行以应之,故咎殃消亡,而祸转为福。”
〔二〕○铎按:尔雅释诂:“康,乐也。”晋语一:“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康吉”即“乐其吉”也。或以“吉”字属下读,非。
〔三〕“省”旧作“发”。
〔四〕御览八十四引帝王世纪云:“文王自商至程,太姒梦见商庭生棘,太子发取周庭之梓,树之于阙闲,梓化为松柏柞棫。觉而惊,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发,命祝以币,告于宗庙群神,然后占之于明堂。及发并拜吉梦,遂作程寤。”按程寤解出周书,今亡,御览及艺文类聚多引之。
〔五〕“囚”旧作“因”。
〔六〕晋语。○铎按:晋语二无“赐上田”语。神赐虢公上田,事在周惠王十五年,即鲁庄公三十二年,周语、庄三十二年左传并载之。此文盖合二事为一。
易曰:“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一〕。”凡有异梦感心,以及人之吉凶,相之气色,无问善恶,常恐惧修省,以德迎之〔二〕,乃其逢吉〔三〕,天禄永终〔四〕。
〔一〕系辞下传。○铎按:系辞云:“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此节引其文。
〔二〕易震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淮南子缪称训云:“身有丑梦,不胜正行。国有妖祥,不胜善政。”
〔三〕书洪范云:“子孙其逢吉。”○铎按:马融注:“逢,大也。”此文本周语。周语:“道而得神,是谓逢福”,韦昭注:“逢,迎也。”上文云:“以德迎之”,则知节信“逢吉”之义当与韦同。 〔四〕论语。○铎按:尧曰篇首章之语,伪古文尚书入之大禹谟。
释难〔一〕第二十九
庚子〔二〕问于潜夫曰:“尧、舜道德,不可两美,实若韩子戈伐之说邪〔三〕?”
〔一〕○铎按:此篇所明者大要有四:尧、舜俱贤,非矛盾之说,一也;周公尊王,故诛管、蔡,二也;耕者食之本,学又耕之本,三也;贤人忧国爱民,亦为身作,四也。盖时人有疑者,故设为客难而答之。 〔二〕王先生云:‘“庚”疑“唐”字之误。唐,空也。“唐子”,设词,即亡是公、子虚之类。’○铎按:小邾子后有庚氏,见路史。且下文问者又有秦子,当何说?
〔三〕韩非子难一“戈伐”作“矛楯”。诗小戎云:“蒙伐有苑”,毛传:“伐,中干也。”按“伐”为“●”之借。方言云:“盾,自关而东或谓之●,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铎按:下文亦作“矛盾”。
潜夫曰:“是不知难而不知类。今夫伐者盾也,厥性利;戈者矛也,厥性害。是戈〔一〕为贼,伐为禁也,其不俱盛,固其术也。夫尧、舜之相于〔二〕,人也,非戈与伐也,其道同仁,不相害也〔三〕。舜、伐何如弗得俱坚?尧、伐何如不得俱贤哉〔四〕?且夫尧、舜之德,譬犹偶烛之施明于幽室也〔五〕,前烛即尽照之矣,后烛入而益明。此非前烛昧而后烛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二圣相德而致太平之功也〔六〕。是故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七〕;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众良相德〔八〕,而积施乎无极也。尧、舜两美,盖其则也〔九〕。” 〔一〕“戈”旧作“伐”。
〔二〕相于,两相加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林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让,国士也,而犹以人之于己也为念。”高诱注:‘“于”犹“厚”也。’“相于”亦“相厚”之意矣。○铎按:“相于”亦见下篇。
〔三〕伐、害韵。
〔四〕坚、贤韵。两“伐”字有一误。 〔五〕礼记仲尼燕居云:“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 〔六〕“德”何本作“得”。德、得古字通。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若尧、舜、禹、汤、文、武之君,获稷、契、皋陶、伊尹、吕望,明明在朝,穆穆列布,聚精会神,相得益章。故圣主必待贤臣而弘功业,俊士亦俟明主以显其德。”
〔七〕庄子逍遥游篇云:“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诗简兮疏引五经异义云:“公羊说,乐万舞以鸿羽,取其劲轻,一举千里。”抱朴子广喻篇云:“六翮之轻劲。”
〔八〕“德”与“得”同。 〔九〕力、极、则韵。
伯叔曰〔一〕:“吾子过矣〔二〕。韩非之取矛盾以喻者,将假其不可两立,以诘尧、舜之不得并之势。而论其本性之仁与贼,不亦失是譬喻之意乎?”
〔一〕王先生云:‘“伯叔”是“唐子”之误。“伯”是“唐”之坏,“叔”字草书如“子”也。’○铎按:此篇诘者不一人。此人盖氏伯字叔,继庚子起而相难也。伯益之后为伯氏,见风俗通。 〔二〕仪礼士冠礼郑注:“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称。”
潜夫曰:“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一〕。物之有然否也,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今子举其实文之性以喻,而欲使鄙也释其文,鄙也惑焉。且吾闻问阴对阳,谓之强说;论西诘东,谓之强难。子若欲自必以则昨反思,然后求,无苟自强〔二〕。” 〔一〕墨子小取篇云:“辟也者,举物而以明之也。”“辟”即“譬”之省。荀子非相篇云:“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淮南子要略云:“假象取耦,以相譬喻。”
〔二〕“自必”以下,文有脱误。
庚子曰:“周公知管、蔡之恶,以相武庚〔一〕,使肆厥毒,从而诛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何不圣也?二者之过,必处一焉〔二〕。”
〔一〕旧脱,孙侍御补。史记管蔡世家云:“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治殷遗民。” 〔二〕本孟子。○铎按:公孙丑下篇:‘陈贾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潜夫曰:“书二子挟庚子父以叛〔一〕,然未知其类之与?抑抑相反〔二〕?且天知桀恶而帝之夏,又知纣恶而王之殷,使虐二国,残贼下民,多纵厥毒,灭其身〔三〕,亦可谓不仁不知乎?”
〔一〕王先生云:‘“庚子父”当是武庚禄父,“庚”上脱“武”字,“子”是“禄”之蚀而仅存者。’继培按: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疑周公为之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汉书翟方进传云:“昔成王幼,周公摄政,而管、蔡挟禄父以叛。”
〔二〕文有脱误。
〔三〕“灭”上脱一字。韩诗外传十:‘公子晏子曰:“昔者,桀残贼海内,赋敛无度,万民甚苦。是故汤诛之,为天下戮笑。”’白虎通礼乐篇云:“殷纣为恶日久,其恶最甚,斮涉刳胎,残贼天下。”孟子云:“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
庚子曰:“不然。夫桀、纣者,无亲于天,故天任之〔一〕而勿忧〔二〕,诛之而勿哀。今管、蔡之与周公也,有兄弟之亲,有骨肉之恩〔三〕,不量能而使之,不堪命而任之,故曰异于桀、纣〔四〕之与天也。” 〔一〕旧脱。
〔二〕晋语云:“轻其任而不忧其危。”
〔三〕汉书五行志:‘董仲舒云:“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
〔四〕旧脱。
潜夫曰:“皇天无亲〔一〕,帝王继体之君〔二〕,父事天。王者为子,故父事天也〔三〕。率土之民,莫非王臣也〔四〕。将而必诛〔五〕,王法公也。无偏无颇〔六〕,亲疏同也〔七〕。大义灭亲〔八〕,尊王之义也。立弊之天为周公之德因斯也〔九〕。过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一0〕。”
〔一〕僖六年左传引周书。 〔二〕“继体”注见五德志。
〔三〕汉书郊祀志:‘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称天子。”’白虎通爵篇云:“爵所以称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
〔四〕诗北山。
〔五〕昭元年公羊传。 〔六〕书洪范。
〔七〕公、同韵。
〔八〕隐四年左传。
〔九〕文有脱误。 〔一0〕易系辞下传。义、斯、知韵。
秦子问于潜夫曰:‘耕种,生之本也;学问,业之末也。老聃有言:“大丈夫处其实,不居其华。”而孔子曰:“耕也,馁在其中;学也,禄在其中〔一〕。”敢问〔二〕今使举世之人,释耨耒而程相群于学,何如〔三〕?’
〔一〕论语。
〔二〕“敢”旧作“敦”,据程本。
〔三〕○铎按:“程”、“群”二字疑当互易。家语儒行解:“程功积事”,王肃注:‘“程”犹“效”也。’“群相程于学”,言群起而相效于学也。 潜夫曰:‘善哉问!君子劳心,小人劳力〔一〕。故孔子所称,谓君子尔。今以目所见,耕,食之本也。以心原道,即〔二〕学又耕之本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三〕。”天反德者为灾〔四〕。’
〔一〕襄九年左传知武子语。
〔二〕“即”与“则”同。
〔三〕说卦传。
〔四〕此语上下有脱误。当设为问辞,下乃答之。宣十五年左传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此文盖用其说。 潜夫曰:‘呜呼!而未之察乎?吾语子。夫君子也者,其贤宜君国而德宜子民也〔一〕。宜处此位者,惟仁义人,故有仁义者,谓之君子。昔荀卿有言:“夫仁也者爱人,爱人,故不忍危也;义也者聚人,聚人,故不忍乱也〔二〕。”是故君子夙夜箴规,蹇蹇匪懈者,〔三〕忧君之危亡〔四〕,哀民之乱离也〔五〕。故贤人君子,推其仁义之心,爱〔六〕之君犹父母也,爱居世之民犹子弟也。父母将临颠陨之患,子弟将有陷溺之祸者〔七〕,岂能墨乎哉〔八〕!是以仁者必有勇〔九〕,而德人必有义也〔一0〕。 〔一〕注见三式篇。 〔二〕荀子议兵篇作“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
〔三〕易蹇六二:“王臣蹇蹇。”诗烝民云:“夙夜匪解。”“箴规”见明暗篇注。
〔四〕毛诗山有枢序云:“政荒民散,将以危亡。”
〔五〕诗四月云:“乱离瘼矣。”
〔六〕“爱”下脱二字。
〔七〕孟子云:“陷溺其民。”
〔八〕墨,读为“默”。说文云:‘默,读若“墨”。’汉书李陵传:“陵墨不应。”田鼢传:“婴墨墨不得意。”“墨”皆“默”之省。
〔九〕论语。
〔一0〕文子微明篇云:“次五有德人。” ‘且夫一国尽乱,无有安身〔一〕。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二〕。”言将皆为害,然有亲者忧将深也。是故贤人君子,既忧民,亦为身作〔三〕。夫盖满于上〔四〕,沾溥在下〔五〕,栋折榱崩,惧有厥患〔六〕。故大屋移倾〔七〕,则下之人不待告令,各争其柱之〔八〕。仁者兼护人家者,且自为也。易曰:“王明并受其福〔九〕。”是以次室倚立而叹啸〔一0〕,楚女揭幡而激王〔一一〕。仁惠之恩,忠爱之情,固能已乎〔一二〕?’
〔一〕吕氏春秋谕大篇云:“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亦见务大篇。
〔二〕沔水。○铎按:此二句爱日篇亦引。毛传云:“京师者,诸侯之父母也。”陈奂诗毛氏传疏云:“此不以父母为京师,本三家诗。”陈乔枞谓鲁诗义,说见鲁诗遗说考十。
〔三〕“作”字误。○铎按:尔雅释言:“作,为也。”“亦为身作”,与下文“且自为也”义同。
〔四〕○铎按:满,读为“漫”。方言十三:“漫,败也。湿敝为漫。”郭注:“漫,谓水潦漫涝坏屋也。”或曰:“满”当为“漏”,字之误也。说文:“
,屋穿水下也。”书传皆以“漏”为之。
〔五〕○铎按:“溥”当为“濡”。隶书“濡”字或作“●”,因误为“溥”。“沾濡”即“沾濡”。屋漏于上,则人沾濡在下矣。
〔六〕鲁语:‘叔孙穆子曰:“夫栋折而榱崩,吾惧压焉。”’
〔七〕说文云:“陊,落也。●,仄也。”“移倾”即“陊●”假借字。
〔八〕“其”当作“共”。柱,谓榰柱之。太玄经上次七:“升于颠台,或柱之材。”或云:“其”当为“榰”,声之误也。亦作“枝柱”,后汉书崔骃后实传云:“枝柱邪倾。”杨震传云:“宫殿垣屋倾倚,枝柱而已。”又章帝纪元和元年诏云:“支柱桥梁。”“支”与“枝”同。○铎按:或说是也。俗音讹。
〔九〕井九三。 〔一0〕“立”当作“柱”。列女传云:“鲁漆室女,当穆公时,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啸。旁人闻之,莫不为之惨者。”续汉书郡国志:“东海郡兰陵有次室亭”,刘昭注:‘地道记曰:“故鲁次室邑。”列女传“漆室之女”或作“次室”。’按论衡实知篇亦作“次室”。○铎按:御览四百八十八引列女传作“七室”,注云:“一邑七宫也。”古以“漆”为“七”,见墨子贵义篇。梁端列女传校注云:“漆、次一声之转。”
〔一一〕亦见列女传。“揭幡”作“持帜”。按汉书鲍宣传:‘王咸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后汉书虞诩传:“诩子𫖮与门生百馀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诉言枉状。”○铎按:此见列女传辩通传楚处庄侄传。 〔一二〕○铎按:“固”与“顾”同。“顾”犹“岂”也。训见助字辨略。
交际〔一〕第三十
语曰:“人惟旧,器惟新〔二〕。昆弟世疏,朋友世亲〔三〕。”此交际之理,人之情也。今则不然,多思远而忘近〔四〕,背故而向新〔五〕;或历载而益疏,或中路而相捐,悟先圣之典戒〔六〕,负久要之誓言〔七〕。斯何故哉?退而省之〔八〕,亦可知也。势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贵则人争附之,此势之常趣也;贫贱则人〔九〕争去之,此理之固然也〔一0〕。 〔一〕○铎按:孟子万章下篇:“敢问交际何心也?”赵注:“际,接也。”此篇论朋友交接之道,尤贵久要,贫贱不改。乃汉世则有竞趋富贵,争去贫贱,交利相亲,交害相疏者矣。俗薄若此,故节信历举四难、三患而非之。其同时贞士有朱穆著崇厚论、绝交论二篇,与此文大旨弥近。其略见后汉书本传及章怀注所引,并可参观。
〔二〕书盘庚云:“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熹平石经作“人维旧”。○铎按:此本今文尚书。
〔三〕新、亲韵。襄廿六年左传云:“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杜注:“布荆坐地,共议归楚事。”“朋友世亲”盖本此。 〔四〕鬼谷子内揵篇云:“日进前而不御,遥闻声而相思。”
〔五〕列女传晋赵衰妻云:“好新而嫚故,无恩。”御览四百九十五引东观汉记云:‘陈忠上疏称,语曰:“迎新千里,送故不出门。”’
〔六〕“悟”当作“牾”。说文云:“牾,逆也。” 〔七〕论语云:“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书汤誓云:“尔不从誓言。”赵策云:“寡人与子有誓言矣。”新、捐、言韵。
〔八〕论语云:“退而省其私。”
〔九〕“人”字旧脱,据意林补。御览八百卅六同。
〔一0〕齐策:‘谭拾子曰:“理之固然者,富贵则就之,贫贱则去之。”’风俗通穷通篇作“富贵则人争归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铎按:后汉书朱穆传论章怀注引蔡邕正交论云:‘逮夫周德始衰,颂声既寝,伐木有鸟鸣之刺,谷风有弃予之怨。自此以降,弥以陵迟,或阙其始终,或强其比周。是以搢绅患其然,而论者谆谆如也。疾浅薄而携贰者有之,恶朋党而绝交游者有之。其论交也,曰:“富贵则人争趣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所谓搢绅疾浅薄,绝交游,即指节信及朱穆等人也。
夫与富贵交者,上有称举之用〔一〕,下有货财之益。与贫贱交者,大有赈〔二〕贷之费,小有假借之损。今使官人〔三〕虽兼桀、跖之恶〔四〕,苟结驷而过士〔五〕,士犹以为〔六〕荣而归焉,况其实有益者乎?使处子〔七〕虽苞颜、闵之贤〔八〕,苟被褐而造门〔九〕,人犹以为辱而〔一0〕恐其复来,况其实有损者乎?
〔一〕“举”旧作“誉”,据意林、御览改。史记秦始皇纪:‘赵高曰:“高素小贱,幸称举令在上位。”’汉书朱云传:“妄相称举。”盖宽饶传:“为太中大夫,使行风俗,多所称举贬黜。”萧望之传:“恭、显奏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何武传:“有司劾奏武、公孙禄互相称举。”楚辞九辨:“世雷同而炫曜兮”,王逸注:“俗人群党相称举也。”皆其证。
〔二〕“赈”当作“振”。
〔三〕哀三年左传云:“官人肃给。”按“官人”荀子屡见,强国篇:“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杨倞注:“官人,群吏也。”正论篇:“士大夫以为道,官人以为守。”杨注:“官人,守职事之官也。”此则以为居官者之通称矣。○铎按:“官人”亦见下文。钱大昕恒言录卷三云:‘杜田杜诗博议谓“官人”乃隋、唐间语,不知汉人已有此语。’
〔四〕“桀跖”见慎微篇注。
〔五〕史记仲尼弟子传云:“子贡相卫,而结驷连骑,排藜藿,入穷阎,过谢原宪。”
〔六〕“为”字据意林补。
〔七〕“处子”即“处士”。后汉书逸民传序云:“处子耿介,羞与卿相等列。”文选束
补亡诗白华篇:“堂堂处子”,李善注云:“处子,处士也。”
〔八〕汉书儒林传谷永疏云:“关内侯郑宽中有颜子之美质,包商、偃之文学。”“包”与“苞”通。
〔九〕老子云:“圣人被褐怀玉。”说文云:“褐,粗衣。” 〔一0〕“辱而”旧空,据程本。
故富贵易得宜,贫贱难得适〔一〕。好服谓之奢僭,恶衣谓之困厄〔二〕,徐行谓之饥馁,疾行谓之逃责〔三〕,不候谓之倨慢〔四〕,数来谓之求食〔五〕,空造以为无意〔六〕,奉贽以为欲贷〔七〕,恭谦以为不肖,抗扬以为不德〔八〕。此处子之羁薄〔九〕,贫贱之苦酷也〔一0〕。
〔一〕“得宜”意林作“为客”,御览“客”作“交”。按宜、适义同,吕氏春秋适威篇高诱注:“适,宜也。”后汉书冯衍传云:“富贵易为善,贫贱难为工。”
〔二〕论语云:“士志于道,而耻恶衣。” 〔三〕孟子云:“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汉书诸侯王表序云:“有逃责之台。” 〔四〕“慢”意林作“敖”。候,谓进谒。汉书董仲舒传云:“主父偃候仲舒。”
〔五〕孟子云:“其志将以求食也。”
〔六〕见下“货财”句注。
〔七〕白虎通文质篇云:“私相见亦有贽何?所以相尊敬长和睦也。”
〔八〕“德”旧作“得”,据意林改。
〔九〕薄,读为“缚”。释名释言语云:“缚,薄也;使相薄著也。”
〔一0〕适、厄、责、食、贷、德、酷韵。
夫处卑下之位,怀北门之殷忧,内见谪于妻子〔一〕,外蒙讥于士夫〔二〕。嘉会不从礼〔三〕,饯御不逮众〔四〕,货财不足以合好〔五〕,力势不足以杖急〔六〕。欢忻久交〔七〕,情好旷而不接,则人无故自废疏矣。渐疏则贱者逾自嫌而日引,贵人逾务党而忘之〔八〕。夫以逾疏之贱,伏于下流〔九〕,而望日忘之贵,此谷风所为内摧伤〔一0〕,而介推所以赴深山也〔一一〕。 〔一〕诗北门云:“忧心殷殷。”又云:“室人交遍
我。”“谪”与“
”同。
〔二〕“士夫”谓士大夫。
〔三〕汉书贾谊传云:“富人大贾,嘉会召客。”
〔四〕诗六月云“饮御诸友”,毛传:“御,进也。”汉书蔡义传云:“以明经给事大将军莫府,家贫,常步行,资礼不逮众。”
〔五〕白虎通文质篇云:“朋友之际,五常之道,有通财之义,振穷救急之意。中心好之,欲饮食之,故财币者,所以副至意也。”定十年左传云:“两君合好。”
〔六〕汉书爰盎传云:“一旦有缓急,宁足恃乎?”李寻传云“近臣已不足杖矣”,颜师古注:“杖,谓倚任也。”
〔七〕汉书高后纪四年诏云:“驩欣交通。”“欢忻”与“驩欣”同。
〔八〕汉书外戚传:‘子夫上车,主拊其背曰:“行矣!即贵,愿无相忘。”’
〔九〕论语云:“君子恶居下流。”汉书杨敞传杨恽报孙会宗书云:“下流之人,众毁所归。”
〔一0〕诗小雅。
〔一一〕僖廿四年左传。○铎按:已见遏利篇。
夫交利相亲,交害相疏。是故长誓而废〔一〕,必无用者也。交渐而亲,必有益者也。俗人之相于也〔二〕,有利生亲,积亲生爱,积爱生是,积是生贤,情苟贤之,则不自觉心之亲之,口之誉之也。〔三〕无利生疏,积疏生憎,积憎生非,积非生恶,情苟恶之,则不自觉心之外之,口之毁之也。是故富贵虽新,其势日亲;贫贱虽旧,其势日疏〔四〕,此处子所以不能与官人竞也。世主不察朋交〔五〕之所生,而苟信贵臣之言,此絜士所以独隐翳〔六〕,而奸雄所以党飞扬也〔七〕。
〔一〕“长”下旧有“救”字,衍。“长誓”即诗考盘“永矢”,郑笺云:“永,长;矢,誓。” 〔二〕“相于”注见释难篇。 〔三〕史记袁盎传云:“诸君誉之,皆不容口。” 〔四〕“疏”旧作“除”,据诸子品节改。尹文子大道篇云:“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不患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乎不肖与仁贤也。” 〔五〕“交”程本作“友”。
〔六〕楚语韦昭注:“翳,鄣也。”
〔七〕三略云:“奸雄相称,彰蔽主明。”淮南子精神训云:“趣舍滑心,使行飞扬。”高诱注:“飞扬,不从轨度也。”“党”当作“常”,“常飞扬”与“独隐翳”对文。程本作“党能臣”,误。○铎按:“党”与“独”正相对,本政篇:“此正士之所独蔽,而群邪之所党进”,其例也。能、态古字通。素问风论:“顾问其诊,及其病能。”“病能”即“病态”。“态臣”见荀子臣道篇。然则程本作“党能臣”,盖不误。又下文:“此奸雄所以逐党进,而处子所以愈拥蔽也”,义与此同,益知“党”字不可轻改矣。
昔魏其之客〔一〕,流于武安;长平之吏,移于冠军〔二〕;廉颇〔三〕、翟公〔四〕,载盈载虚〔五〕。夫以四君之贤,借旧贵之夙恩,客犹若此,则又况乎生贫贱者哉?惟有古烈之风,志义之士,〔六〕为不然尔。恩有所结〔七〕,终身无解;心有所矜,贱而益笃。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心如结兮〔八〕。”故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世〔九〕隘然后知其人之笃固也〔一0〕。
〔一〕旧空,据程本。
〔二〕风俗通穷通篇用此四语,事见史记魏其武安侯传及卫将军骠骑传。
〔三〕史记。
〔四〕史记汲黯郑当时传论。 〔五〕文选陆士衡齐讴行及沈休文冬节后至丞相第诗注:“载”,并作“再”。论衡讲瑞篇云:“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惟颜渊不去。” 〔六〕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赞云:“虽古烈士,何以加哉!”张汤传:“汤客田甲所,责汤行义有烈士之风。”“古烈”即谓古烈士。魏志鲍勋传上文帝疏亦云:“陛下仁圣恻隐,有同古烈。”
〔七〕汉书丙吉传云:“诚其仁恩内结于心也。” 〔八〕鸤鸠。
〔九〕“世”旧作“也”。
〔一0〕论语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释文云:‘“雕”依字当作“凋”。’庄子让王篇:‘孔子曰:“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于吾其幸乎?”’尔雅释诂云:“笃,固也。”○铎按:“笃固”已见遏利篇。
侯嬴〔一〕、豫让〔二〕,出身以报恩〔三〕;鱄诸、荆轲〔四〕,奋命以效用〔四〕。故死可为也,处之难尔〔六〕。庞勋、
貂〔七〕,一旦见收,亦立为义报,况累旧乎?故邹阳称之曰:“桀之狗可使吠尧,跖之客可使刺由〔八〕。”岂虚言哉?俗士浅短,急于目前,见赴有益则先至,顾无用则后背〔九〕。是以欲速之徒〔一0〕,竞推上而不暇接下,争逐前而不遑恤后〔一一〕。是故韩安国能遗田鼢五百金〔一二〕,而不能赈一穷〔一三〕;翟方进称淳于长,〔一四〕而不能荐一士。夫安国、方进,前世之忠良也〔一五〕,而犹若此,则又况乎末涂之下相哉〔一六〕?此奸雄所以逐党进,而处子所以愈拥蔽也〔一七〕。非明圣之君,孰能照察〔一八〕?
〔一〕史记信陵君传。 〔二〕史记刺客传。 〔三〕史记春申君传:‘应侯曰:“歇为人臣,出身以殉其主。”’按“出身”犹吴王濞传云“弃躯”也。○铎按:此与赞学篇“出身”义别。
〔四〕并见刺客传。 〔五〕后汉书班超传超妺昭上书云:“超之始出,志捐躯命,冀立微功,以自陈效。”张皓后纲传云:“奋身出命,扫国家之难。”南匈奴传云:“耿秉因自陈受恩,分当出命效用。”董卓传云:“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弥久,恋臣畜养之恩,为臣奋一旦之命,乞将之北州,效力边垂。”皆“奋命效用”之意。 〔六〕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论云:“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按后汉书朱穆传论云:“至乃田、窦、卫、霍之游客,廉颇、翟公之门宾,进由势合,退由衰异;又专诸、荆卿之感激,侯生、豫子之投身,情为恩死,命缘义轻。皆以利害移心,怀德成节,非夫交照之本,未可语失得之原也。”语本此。
〔七〕“庞勋”未详,疑“竖须”之误。竖须即竖头须,晋文公守藏者也。
貂即寺人披,史记晋世家称为履鞮,李善注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及范蔚宗宦者传论引史并作履貂,后汉书宦者传序作勃貂。古书“勃”多作“
”。
貂、竖须事并见僖廿四年左传。○俞樾云:‘庞勋疑即庞涓。“涓”字缺坏,止存右旁,遂误为“勋”耳。庞涓与孙膑同学,及既事魏为将军,忌孙膑,乃以法刖而黥之,后卒为孙膑射死,与寺人勃貂皆反复小人。此言“一旦见收,亦为义报”,故下文言“桀之狗可使吠尧,跖之客可使刺由”,明以桀狗、跖客喻此两人,则此两人皆非良士可知矣。’○铎按:下文言“故邹阳称之”云云,则勃貂当作貂勃。齐策六:‘貂勃尝恶田单。安平君闻之,故为酒召貂勃,曰:“单何以得罪于先生,故常见恶于朝?”貂勃曰:“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安平君任之于王。’其后齐王幸臣九人之属毁单,貂勃谏王,王乃杀九子而益封安平君以夜邑万户。是邹阳称之者乃齐之貂勃,非晋之寺人勃貂也。邹阳之语本于貂勃,而此文云:“一旦见收,亦立为义报”,则为貂勃事甚明。又庞勋,汪说固误,俞说亦未必然,阙之可也。
〔八〕史记邹阳传狱中上梁孝王书语。
〔九〕“背”旧作“辈”。汉书张耳陈余传赞云:“何乡者慕用之诚,后相背之盩也?”
〔一0〕襄廿六年左传:‘伊戾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曰:“为我子,又何求?”对曰:“欲速。”’ 〔一一〕诗谷风云:“遑恤我后。”“恤”与“恤”同。
〔一二〕史记韩安国传。
〔一三〕“赈”当作“振”。“振穷”注见遏利篇。
〔一四〕汉书翟方进传。
〔一五〕“忠良”见实贡篇注。
〔一六〕韩非子显学篇云:“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汉书晁错传云:“及其末涂之衰也。”
〔一七〕汉书元帝纪永光元年诏曰:“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颜师古注:‘雍,读曰“壅”。’拥、壅古字通。后汉书朱晖后穆传崇厚论云:“务进者趋前而不顾后,荣贵者矜己而不待人,智不接愚,富不赈贫,贞士孤而不恤,贤者厄而不存,故田鼢以尊显致安国之金,淳于以贵埶引方进之言。夫以韩、翟之操,为汉之名宰,然犹不能振一贫贤,荐一孤士,又况其下者乎?”此文本之。 〔一八〕“照察”见爱日篇注。
且夫怨恶之生〔一〕,若二人偶焉〔二〕。苟相对也,恩情相向,推极其意,精诚相射,贯心达髓〔三〕,爱乐之隆〔四〕,轻相为死〔五〕,是故侯生、豫子刎颈而不恨。苟相背也,心情乖
〔六〕,推极其意,分背奔驰,穷东极西,心尚未快〔七〕,是故陈余、张耳老相全灭而无感痛〔八〕。从此观之,交际之理,其情大矣。非独朋友为然,君臣夫妇亦犹是也。当其欢也,父子不能闲;及其乖也,怨仇不能先。是故圣人常慎微以敦其终〔九〕。 〔一〕王先生云:‘“怨恶”当作“嗯怨”。恩者相对也,怨者相背也。’
〔二〕礼记中庸:“仁者,人也。”郑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新书匈奴篇云:“薄使付酒钱,时人偶之。” 〔三〕汉书邹阳传云:“太后厚德长君,入于骨髓。”
〔四〕史记张丞相传云:“邓通方隆爱幸,赏赐累巨万。” 〔五〕史记陈余传云:“安在其相为死!”荀子议兵篇云:“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而轻为之死。”
〔六〕“
”即“互”字。汉书外戚传杜钦说王凤曰:“轻细微眇之渐,必生乖忤之患。”王商传云:“父子乖迕。”后汉书乐恢传:‘经曰:“天地乖互。”’忤、迕、互并通。
〔七〕“快”旧作“决”。易艮六二:“其心不快。”
〔八〕见史记。“全”诸子品节作“吞”。孙侍御云:‘当作“殄”。’继培按:“全”盖“禽”字之坏。史记淮阴侯传:‘蒯生曰:“常山王、成安君,此二人相与天下至驩也。然而卒相禽者何也?患生于多欲,而人心难测也。”’“卒相禽”汉书蒯通传作“卒相灭亡”。○铎按:汪说近是。陈深诸子品节好改古书,不出明人陋习,自不足据。
〔九〕注见慎微篇。
富贵未必可重,贫贱未必可轻。人心不同好〔一〕,度量相万亿〔二〕。许由让其帝位〔三〕,俗人有争县职〔四〕,孟轲〔五〕辞禄万钟〔六〕,小夫贪于升食〔七〕。故曰:鹑鷃群游,终日不休,乱举聚跱,不离蒿茆〔八〕。鸿鹄高飞,双别乖离〔九〕,通千达万,志在陂池〔一0〕。鸾凤翱翔黄历之上〔一一〕,徘徊太清之中,〔一二〕随景风而飘飖〔一三〕,时抑扬以从容〔一四〕,意犹未得,喈喈然长鸣〔一五〕,蹶号振翼,陵朱云,薄斗极〔一六〕,呼吸阳露,旷旬不食〔一七〕,其意尚犹嗛嗛如也〔一八〕。三者殊务,各安所为。是以伯夷采薇而不恨〔一九〕,巢父木栖而自愿〔二0〕。由斯观诸,士之志量,固难测度〔二一〕。凡百君子〔二二〕,未可以富贵骄贫贱,谓贫贱之必我屈也〔二三〕。
〔一〕注见梦列篇。
〔二〕史记司马相如传云:“人之度量相越,岂不远哉?”
〔三〕庄子让王篇云:“尧以天下让许由,许由不受。” 〔四〕韩非子五蠹篇云:“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
〔五〕“孟轲”二字旧空,据程本。
〔六〕孟子。
〔七〕亿、职、食韵。小夫,即孟子所谓“小丈夫”也。“升”当作“斗”。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颜师古注:‘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俸十一斛。”一说,斗食者,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汉隶“斗”作“●”。●、升字形相近,往往致误。论衡治期篇:“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误与此同。
〔八〕游、休、茆韵。庄子逍遥游篇:“斥鴳曰: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释文:‘“鴳”字亦作“鷃”。司马云:“鴳,鴳雀也。”’周礼醢人:“茆菹”,注云:‘郑大夫读“茆”为“茅”。’此亦当读为“茅”。 〔九〕文选苏武诗云:“黄鹄一远别,千里顾徘徊。何况双飞龙,羽翼临当乖!”艺文类聚卅苏武报李陵书云:“乖离邈矣,相见未期。” 〔一0〕飞、离、池韵。礼记月令云:“毋漉陂池”,郑注:“畜水曰陂,穿地通水曰池。”按说苑政理篇云:“鸿鹄高飞,不就污池。何则?其志极远也。”是陂池非鸿鹄志矣。“陂池”当为“天池”。史记陈涉世家:‘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索隐引尸子云:“鸿鹄之鷇,羽翼未合,而有四海之心。”汉书张良传:‘高祖歌曰:“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庄子逍遥游篇云:“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
〔一一〕“黄历”疑“万仞”之误。淮南子览冥训云:“凤皇曾逝万仞之上,翱翔四海之外。”盐铁论毁学篇云:“翱翔万仞。”
〔一二〕淮南子精神训云:“游于太清。”后汉书蔡邕传章怀注:“太清,谓天也。”
〔一三〕尔雅释天疏引尸子仁义篇述太平之事云:“其风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方盛,冬为安静,四气和为通正。此之为永风。”按“永”尔雅作“景”。御览八百廿引符瑞图云:“祥风者,瑞风也。一曰景风。”
〔一四〕中、容韵。楚辞怀沙王逸注:“从容,举动也。”
〔一五〕诗卷阿云:“雍雍喈喈。”
〔一六〕淮南子人间训云:“奋翼挥●,凌乎浮云,背负青天,膺摩赤霄。”高诱注:“赤霄,飞云也。”“斗”旧作“升”。按尔雅释地云:“北戴斗极为空桐。”
〔一七〕得、翼、极、食韵。楚辞远游云:“餐六气而饮沆瀣兮,漱正阳而含朝霞。”惜誓云:“吸众气而翱翔”,王逸注:“众气,谓朝霞、正阳、沦阴、沆瀣之气也。”
〔一八〕续汉书五行志云:“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若不足。”“嗛嗛”与“慊慊”同。
〔一九〕史记。
〔二0〕皇甫谧高士传云:“巢父,尧时隐人也。年老,以树为巢而寝其上,故人号之曰巢父。”淮南子泰族训云:“山居木栖。”
〔二一〕礼记礼运云:“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
〔二二〕诗雨无正。 〔二三〕史记魏世家云:‘魏文侯子击逢文侯之师田子方于朝歌,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子击因问曰:“富贵者骄人乎?且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夫诸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贫贱者,行不合,言不用,则去之楚、越,若脱?然。奈何其同之哉?”’ 诗云:“德𬨎如毛,民鲜克举之〔一〕。”世有大难〔二〕者四,而人莫之能行也,一曰恕,二曰平,三曰恭,四曰守。夫恕者仁之本也〔三〕,平者义之本也〔四〕,恭者礼之本也〔五〕,守者信之本也〔六〕。四者并立,四行乃具,四行具存,是谓真贤。四本不立,四行不成,四行无一,是谓小人。
〔一〕烝民。
〔二〕“难”旧作“男”。 〔三〕大戴礼卫将军文子篇:‘孔子曰:“恕则仁也。”’家语颜回篇:‘回曰:“一言而有益于仁,莫如恕。”’孟子云:“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说苑贵德篇云:“夫仁者必恕然后行。” 〔四〕管子水地篇云:“至平而止,义也。”
〔五〕易系辞上传云:“礼言恭。”说苑杂言篇:‘孔子曰:“不恭无礼。”’
〔六〕僖廿八年左传晋筮史云:“信以守礼。”成二年传:‘孔子曰:“信以守器。”’十五年传申叔时云:“信以守礼。”十六年传申叔时云:“信以守物。”九年传:‘范文子曰:“信以守之。”’襄十一年传魏绛语同。昭五年、六年传叔向并云:“守之以信。”
所谓恕者,君子之人,论彼恕于我〔一〕,动作消息于心〔二〕;己之所无,不以责下,我之所有,不以讥彼〔三〕;感己之好敬也,故接士以礼,感己之好爱也,故遇人有恩〔四〕;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五〕;善人之忧我也,故先劳人〔六〕,恶人之忘我也,故常念人〔七〕。凡品则不然,论人不恕己〔八〕,动作不思心〔九〕;无之己而责之人,有之我而讥之彼〔一0〕;己无礼而责人敬,己无恩而责人爱;贫贱则非人初不我忧也,富贵则是我之不忧人也。行己若此〔一一〕,难以称仁矣。
〔一〕王先生云:‘“彼”下脱“则”字。’
〔二〕易丰彖曰:“与时消息。”王先生云:‘“消息”疑“则思”之误。’○铎按:王说是。下文云:“凡品则不然,动作不思心。”即其证。 〔三〕淮南子主术训云:“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四〕孟子云:“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五〕论语。
〔六〕春秋繁露楚庄王篇云:“今晋不以同姓忧我,而强大厌我,我心望焉。”淮南子泛论训云:“以劳天下之民”,高诱注:‘“劳”犹“忧”也。’
〔七〕诗晨风云:“忘我实多。”方言云:“念,常思也。”
〔八〕汉书成帝纪建始元年诏曰:“凡事恕己。”
〔九〕书洪范“五曰思”,今文尚书作“思心”。汉书五行志云:“思心者,心思虑也。”
〔一0〕晏子春秋问上云:“有之己,不难非之人,无之己,不难求之人。”春秋繁露仁义法篇云:“夫我无之求诸人,我有之而非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
〔一一〕论语云:“其行己也恭。”
所谓平者,内怀鸤鸠之恩〔一〕,外执砥矢之心〔二〕;论士必定于志行〔三〕,毁誉必参于效验〔四〕;不随俗而雷同,不逐声而寄论〔五〕;苟善所在,不讥贫贱,苟恶所错〔六〕,不忌富贵;不谄上而慢下,不厌故而敬新。凡品则不然,内偏颇于妻子〔七〕,外僭惑于知友〔八〕;得则誉之〔九〕,怨则谤之;平议无埻的〔一0〕,讥誉无效验;苟阿贵以比党〔一一〕,苟〔一二〕剽声以群吠;〔一三〕事富贵如奴仆〔一四〕,视贫贱如佣客〔一五〕;百至秉权之门,而不一至无势之家〔一六〕。执心若此〔一七〕,难以称义矣〔一八〕。
〔一〕诗鸤鸠毛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
〔二〕诗大东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程本“矢”作“砺”。大戴礼五帝德云:“日月所照,莫不砥砺。”○铎按:士礼居旧藏明刻本作“砥●”,费士玑跋云:‘●,古矢字。即诗“周道如砥,其直如矢”,陈刻改作砥砺。’ 〔三〕注见论荣篇。王先生云:‘“志行”疑当作“埻的”。’○铎按:志行乃论士之埻的。下文“平议无埻的”以射喻,此以实言,语异义同,不当改此就彼。 〔四〕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魏策:‘魏文侯曰:“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而参验之。”’
〔五〕汉书杨敞传杨恽报孙会宗书云:“窃恨足下不深惟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楚辞九辨云:“世雷同而炫曜兮,何毁誉之昧昧!”礼记曲礼云:“毋雷同。”汉书楚元王传刘歆移书太常博士云:“雷同相从,随声是非。”
〔六〕错,“措”之借。
〔七〕书洪范云:“无偏无颇。”
〔八〕王侍郎云:‘“惑”疑“忒”。书洪范云:“民用僭忒。”’
〔九〕哀廿四年左传云:“公如越,得太子适郢。”杜注:“得,相亲说也。”
〔一0〕说文云:“订,平议也。”后汉书樊宏后准传云:“愿以臣言下公卿平议。”“埻的”旧作“惇均”。按说文云:“埻,射臬也。读若准。臬,射准的也。”一切经音义一引通俗文云:“封堋曰埻,埻中木曰的。”
〔一一〕管子重令篇云:“阿贵事富。”礼记儒行云:“谗谄之民,有比党而危之者。”
〔一二〕“苟”字疑衍。○铎按:上下文对句,字数皆相等,此不当少一字。
〔一三〕“群吠”注见贤难篇,程本作“群谀”,误。
〔一四〕史记货殖传云:“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
〔一五〕汉书匡衡传云:“家贫,庸作以供资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与“佣”通。
〔一六〕管子明法篇云:“十至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
〔一七〕列女传赵将括母曰:“父子不同,执心各异。”诗小弁云“君子秉心”,郑笺:“秉,执也。”
〔一八〕“矣”字旧脱,依上文例补之。
所谓恭者,内不敢傲于室家,外不敢慢于士大夫〔一〕;见贱如贵,视少如长;其礼先入,其言后出〔二〕;恩意无不答,礼敬无不报〔三〕;睹贤不居其上〔四〕,与人推让;事处其劳,居从其陋,〔五〕位安其卑,养甘其薄〔六〕。凡品则不然,内慢易于妻子〔七〕,外轻侮于知友〔八〕;聪明不别真伪,心思不别善丑;愚而喜傲贤,少而好陵长〔九〕;恩意不相答,礼敬不相报;睹贤不相推〔一0〕,会同不能让〔一一〕;动欲择其佚,居欲处其安,养欲擅其厚,位欲争其尊;见人谦让,因而嗤之〔一二〕,见人恭敬,因而傲之,如是而自谓贤能智能。为行如此,难以称忠矣〔一三〕。
〔一〕“大”字疑衍。上云:“外蒙讥于士夫。”“士夫”与“室家”对。
〔二〕逸周书官人解云:“其礼先人,其言后人。”
〔三〕礼记曲礼云:“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四〕晏子春秋问上云:“睹贤不居其上,受禄不过其量。” 〔五〕旧作“德”。
〔六〕淮南子泰族训云:“民交让,争处卑;委利,争受寡;力事,争就劳。”
〔七〕“慢易”注见断讼篇。
〔八〕说苑尊贤篇:‘田忌曰:“申孺为人,侮贤而轻不肖者。”’敬慎篇:‘舟绰曰:“轻侮人者义乎?”’
〔九〕隐三年左传云:“少陵长。” 〔一0〕礼记儒行云:“推贤而进达之。”
〔一一〕管子八观篇云:“时无会同,丧蒸不聚,则齿长辑睦毋自生矣。”注云:“乡里每时当有会同,所以结恩好也。”
〔一二〕广韵云:“嗤,笑也。”按说文云:“●●,戏笑貌。”“嗤”即“●”字。
〔一三〕“矣”字旧脱。○铎按:上文云:“恭者,礼之本也。”则依上下文例,当云“难以称礼矣”。今言“称忠”者,“忠”亦“礼”也。礼记礼器篇云:“忠信,礼之本也。”是其义。
所谓守者,心也。有度之士〔一〕,情意精专,心思独睹〔二〕,不驱于险墟之俗〔三〕,不惑于众多之口〔四〕;聪明悬绝,秉心塞渊〔五〕,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六〕,心坚金石〔七〕,志轻四海,故守其心而成其信。凡器则不然〔八〕,内无持操〔九〕,外无准仪〔一0〕;倾侧险诐〔一一〕,求同于世〔一二〕,口无定论,不恒其德〔一三〕,二三其行〔一四〕。秉操如此,难以称信矣〔一五〕。
〔一〕○铎按:吕氏春秋有度篇:“贤主有度而听,故不过。”高诱注:“度,法也。”
〔二〕史记邹阳传上梁孝王书云:“越挛拘之语,驰域外之议,独观于昭旷之道。” 〔三〕“墟”当作“巇”。楚辞九辨云:“何险巇之嫉妒兮。”七谏怨世云:“何周道之平易兮,然芜秽而险戏。”王逸注:‘“险戏”犹“倾危”也。’文选广绝交论李善注引作“险巇”。
〔四〕史记邹阳传上梁孝王书云:“感于心,合于行,亲于胶漆,昆弟不能离,岂惑于众口哉?”又云:“不夺于众多之口。” 〔五〕诗定之方中。
〔六〕易大过象词。
〔七〕韩非子守道篇云:“怀金石之心。”后汉书王常传云:“心如金石。”大戴礼礼察篇云:“坚如金石。”
〔八〕“器”当依上文作“品”。
〔九〕淮南子人间训云:“内有一定之操。”汉书董仲舒传云:“所持操或悖缪。”
〔一0〕韩非子显学篇云:“行无常仪。”
〔一一〕荀子成相篇云:“谗人罔极,险陂倾侧此之疑。”说文云:“憸,憸诐也。”经典通用“险”。毛诗卷耳序:“无险诐私谒之心”,释文:‘崔云:“险诐,不正也。”’汉书礼乐志:“贪饕险诐”,颜师古注:“言行险曰诐。”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坏散险诐之聚”,师古云:“险言曰诐。”翟方进传:“险诐阴贼”,师古云:“诐,佞也。”叙传:“赵敬险诐”,师古曰:“诐,辩也。一曰佞也。”按说文:“诐,辨论也。古文以为颇字。”王逸注楚辞离骚云:“颇,倾也。”九叹灵怀篇:“不从俗而诐行兮”,王注:‘“诐”犹“倾”也。’“险诐”与“倾侧”同意。字亦作“陂”,汉书景十三王传:“赵敬肃王彭祖险陂”,师古注:“陂,谓倾侧也。”
〔一二〕“世”旧作“心”。
〔一三〕易恒九三。
〔一四〕诗氓:“二三其德。”
〔一五〕“矣”字旧脱。
夫是四行者,其轻如毛,其重如山〔一〕,君子以为易,小人以为难〔二〕。孔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仁斯至矣〔三〕。”又称“知德者
”〔四〕。俗之偏党〔五〕,自古而然〔六〕,非乃今也〔七〕。凡百君子,竞于骄僭,贪乐慢傲,如〔八〕贾一倍〔九〕,以相高〔一0〕。苟能富贵,虽积狡恶,争称誉之〔一一〕,终不见非;苟处贫贱,恭谨〔一二〕,只为不肖,终不见是。此俗化之所以浸败,而礼义之所以消衰也。
〔一〕诗烝民云:“德𬨎如毛。”楚策云:“国权轻如鸿毛,而积祸重于邱山。”○铎按:上引烝民诗发端,此遥应之。
〔二〕山、难韵。
〔三〕论语作“斯仁至矣”。后汉书列女传班昭女诫引与此同。
〔四〕“
”论语作“鲜”。按
,俗“鲜”字,见广韵二十八狝,说文作“鲜”。
〔五〕书洪范云:“无偏无党。”
〔六〕昭卅二年左传云:“自古以然。” 〔七〕诗载芟云:“匪今斯今,振古如兹。”“乃今”见边议篇。 〔八〕“消息于心”至此,旧错入德化篇。
〔九〕“一”当作“三”,诗瞻卬云:“如贾三倍。”
〔一0〕脱一字。
〔一一〕史记吕不韦传云:“来往者皆称誉之。”
〔一二〕以上文例之,“恭谨”上脱二字。
世有可患者三。三者何?曰:情实薄而辞称厚,念实忽而文想忧〔一〕,怀不来而外克期〔二〕。不信则惧失贤,信之则诖误人〔三〕。此俗士可厌之甚者也。是故孔子疾夫言之过其行者〔四〕,诗伤“蛇蛇硕言,出自口矣。巧言如簧,颜之厚矣”〔五〕。
〔一〕礼记表记云:“情疏而貌亲,在小人则穿窬之盗也。”按“想忧”疑当作“相爱”。
〔二〕后汉书独行传:‘范式,字巨卿,山阳金乡人。去游太学为诸生,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符伯。二人并告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共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请设馔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相信之审耶?”对曰:“巨卿信士,必不乖违。”母曰:“若然,当为尔酝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饮,尽欢而别。’“克”即“克”字,与“刻”通。
〔三〕汉书文帝纪三年诏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颜师古注:‘“诖”亦“误”也。’按说文:“诖,误也。误,谬也。”
〔四〕论语云:“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皇侃义疏本“而”作“之”。○铎按:论语泰伯篇:“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衡问孔篇“而”亦作“之”。此别本用字之异,非“之”与“而”同也。
〔五〕巧言。
今世俗之交也,未相照察而求深固,探怀扼腕,拊心祝诅〔一〕,苟欲相护论议而已〔二〕,分背之日,既得之后,则相弃忘〔三〕。或受人恩德,先以济度〔四〕,不能拔举,则因毁之,为生瑕衅,〔五〕明言我不遗力〔六〕,无奈自不可尔〔七〕。诗云:“知我如此,不如无生〔八〕。”先合而后忤〔九〕,有初而无终〔一0〕,不若本无生意,强自誓也〔一一〕。
〔一〕燕策:‘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日夜切齿拊心也。”’ 〔二〕汉书翟方进传云:“胡常与方进同经,心害其能,议论不右方进。方进知之,候伺常大都授时,遣门下诸生至常所问大义疑难,因记其说。如是者久之,常知方进之宗让己,内不自得。其后居士大夫之间,未尝不称述方进。遂相亲友。”论议相护,皆如此类矣。
〔三〕诗谷风云:“将安将乐,女转弃予。”又云:“忘我大德。”
〔四〕“济度”注见务本篇。
〔五〕史记李斯传云:“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
〔六〕赵策云:“秦之攻我也,不遗馀力矣。”后汉书卢芳传云:“不敢遗馀力,负恩贷。”
〔七〕淮南子人间训云:“夫物无不可奈何,有人无奈何。”高诱注:“事有人材所不及,无奈之何也。”庄子人间世篇云:“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八〕苕之华。
〔九〕淮南子人间训云:“众人先合而后忤。”
〔一0〕诗荡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权舆序云:“与贤者有始而无终。”
〔一一〕○铎按:此盖本鲁诗说。详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十五。
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一〕。大人之道,周而不比〔二〕,微言相感〔三〕,掩若同符〔四〕,又焉用盟〔五〕?孔子恂恂,似不能言者,又称“訚訚言,惟谨也”〔六〕。士贵有辞〔七〕,亦憎多口〔八〕。故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九〕。”与其不忠,刚毅木讷,尚近于仁〔一0〕。
〔一〕诗巧言。○铎按:二语述赦篇亦引之。
〔二〕论语。 〔三〕汉书艺文志论诗赋云:“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
〔四〕汉书王莽传云:“与周公异世同符。”方言云:“掩,同也。”○铎按:荀子儒效篇:“晻然若合符节。”义同,言契合无闲也。 〔五〕○铎按:此亦本鲁诗说。详鲁诗遗说考卷十一。 〔六〕论语作“便便言,惟谨尔”。按汉书万石君石奋传云:“僮仆欣欣如也,唯谨。”颜师古注:‘欣,读与“訚訚”同。’奋传文本论语,论语古本盖有作“訚訚”者。史记孔子世家作“辩辩”,訚、辩或字形相近而误。○铎按:论语乡党篇郑注:“便便,辩也。”便、辩古同声而通用,故史记作“辩辩”。此作“訚訚”,盖涉乡党下文“訚訚如也”而误记也。至万石君传“欣欣如也”,正“訚訚如也”之异文。而缀以乡党上文“惟谨”者,亦如后世碎金集锦耳。汪说失之。 〔七〕襄卅一年左传云:“子产有辞,诸侯赖之。”
〔八〕孟子云“士憎兹多口”,赵注:“离于凡人而为士者益多口”,破“憎”为“增”,此则从本训。○铎按:憎恶义为长。翟灏四书考异云:‘憎多口,即论语“御人口给,屡憎于人”之意。’
〔九〕论语。
〔一0〕论语。“纳”今作“讷”。○铎按:此即“君子欲讷于言”之“讷”,谓言语迟钝。作“纳”盖草书形误。 呜呼哀哉!凡今之人〔一〕,言方行圆〔二〕,口正心邪,行与言谬,心与口违〔三〕;论古则知称夷、齐、原、颜,言今则必官爵职位;虚谈则知以德义为贤,贡荐则必阀阅为前〔四〕。处子虽躬颜、闵之行〔五〕,性劳谦之质〔六〕,秉伊、吕之才,怀救民之道,〔七〕其不见资于斯世也,亦已明矣! 〔一〕诗召旻云:“於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呜呼”与“於乎”同。
〔二〕韩非子解老篇云:“所谓方者,内外相应也,言行相称也。”
〔三〕淮南子齐俗训云:“言与行相悖,情与貌相反。”逸周书官人解云:“言行不类,终始相悖,外内不合,虽有假节见行,曰非成质者也。”
〔四〕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云:“明其等曰伐,积功曰阅。”伐,阀古今字。后汉书韦彪传云:“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铎按:“阀阅”上疑脱“以”字。
〔五〕汉书律历志云:“陛下躬圣”,颜师古注:“躬圣者,言身有圣德也。”
〔六〕易谦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七〕孟子云:“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
明忠〔一〕第三十一
人君之称,莫大于明〔二〕;人臣之誉,莫美于忠〔三〕。此二德者,古来君臣所共愿也。然明不继踵〔四〕,忠不万一者〔五〕,非必愚暗不逮而恶名扬也〔六〕,所以求之非其道尔〔七〕。
〔一〕○铎按:此文论国之所以治者,在上下同心。所谓同心者,君明臣忠也。明君操法术握权柄于上,则忠臣敬言奉禁竭心称职于下。二者相须,则成功致治矣。而其所反复申明者,尤在“明据下起,忠依上成”一义,故以明忠命篇。
〔二〕○铎按:“大”亦“美”也。易系辞上传“莫大乎蓍龟”,释文“大”作“善”,汉书艺文志、白虎通蓍龟篇、定八年公羊传注、家语礼运篇注并同。“善”与美、大同义。晋语:“彼将恶始而美终”,注:“美,善也。”诗桑柔笺:‘“善”犹“大”也。’是其证。叙录云:“君有美称”,则互文见义矣。 〔三〕襄九年左传云:“君明臣忠。”新书大政下篇云:“臣之忠者,君之明也。臣忠君明,此之谓政之纲也。”
〔四〕晏子春秋杂下云:“比肩继踵而在。”
〔五〕“一”旧作“全”,据治要改。 〔六〕孝经云:“扬名于后世。”○铎按:治要脱“扬”字。
〔七〕“以”旧作“道”,“其道”下有“之”字,据治要改、删。毛诗甫田序云:“所以求者非其道也。”
夫明据下起,忠依上成。二人同心,则利断金〔一〕。能知〔二〕此者,两誉俱具〔三〕。要在于明操法术,自握权秉而已矣〔四〕。所谓术者,使下不得欺也〔五〕;所谓权者,使势不得乱也。术诚明,则虽万里之外,幽冥之内〔六〕,不得不求效;权诚用,则远近亲疏,贵贱贤愚,无不归心矣〔七〕。周室之末则不然,离其术而舍其权,怠于己而恃于人。是以公卿不思忠,百僚不尽力〔八〕,君王孤蔽于上,兆黎冤乱于下〔九〕,故遂衰微侵夺而不振也〔一0〕。
〔一〕易系辞上传。按以“二人同心”为君臣,盖汉时易家旧说。汉书匡衡传:‘衡上疏乞骸骨。上报曰:“朕嘉与君同心合意。”’翟方进传册云:“朕嘉与君同心一意。”王莽传诏云:“诚嘉与君同心合意。”师丹传策免丹云:“殆谬于二人同心之利焉。”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诏曰:“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桓帝纪和平元年诏曰:“群公卿士,虔恭尔位,戮力一意,勉同断金。”王常传云:“幸赖灵武,辄成断金。”冯异传云:“千载一会,思成断金。”郎𫖮传云:“臣愿陛下发扬干刚,援引贤能,勤求机衡之寄,以获断金之利。”张酺传敕云:阴阳不和,万人失所。朝廷望公思惟得失,与国同心;而托病自絜,求去重任。谁当与吾同忧责者?非有望于断金也。”杨震传云:“亲近幸臣,未崇断金。”崔骃传崔篆慰志赋云:“协准矱之贞度兮,同断金之玄策。何天衢于盛世兮,超千载而垂绩。”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载高赐奏光禄勋刘嘉、廷尉赵世云:“既无忠信断金之用,而有败礼伤化之尤。”御览二百七引应劭汉官仪冲帝册书曰:“三公国之桢干,朝廷取正,以成断金。”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今朝廷以圣哲之姿,龙飞天衢,大臣辅政,将成断金。”并用此义。越绝书德序外传记引易云:“君臣同心,其利断金。”则直以训诂易经辞矣。
〔二〕“知”旧作“如”,据治要改。 〔三〕说苑杂言篇云:“贤人闭其智,塞其能,待得其人然后合,故言无不听,行无见疑,君臣两与,终身无患。”“与”乃“誉”之误。韩非子难一云:“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
〔四〕韩非子说疑篇云:“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主道篇云:“谨执其柄而固握之。”淮南子要略云:“主术者明,摄权操柄,以制群下。”“秉”与“柄”同。哀十七年左传“国子实执齐柄”,史记蔡泽传索隐引作“秉”,服虔曰:“秉,权柄也。”说文云:“柄,或从秉。”
〔五〕韩非子八说篇云:“明君之道,贱德义,贵法术,倒言而诡使,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欺。”
〔六〕注见德化篇。
〔七〕论语云:“天下之民归心焉。”
〔八〕汉时诏令多言“公卿百寮”。汉书成帝纪河平元年诏曰:“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
永始二年诏曰:“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哀帝纪元寿元年诏曰:“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后汉书明帝纪诏曰:“公卿百寮,将何以辅朕不逮?” 〔九〕韩非子定法篇云:“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弊”
“蔽”之误。汉书公孙弘传对策云:“不得其术,则主蔽于上,官乱于下。”
〔一0〕韩非子五蠹篇云:“智困于内,而政乱于外,则亡不可振也。” 夫帝王者,其利重矣,其威大矣。徒悬重利,足以劝善;徒设严威,可以惩奸〔一〕。乃张重利以诱民,操大威以驱之〔二〕,则举世之人,可令冒白刃而不恨〔三〕,赴汤火而不难〔四〕,岂云但率之以共治而不宜哉?若鹰,野鸟也〔五〕,然猎夫御之,犹使终日奋击而不敢怠,岂有人臣而不可使尽力者乎〔六〕?
〔一〕鲁语云:“夫君人者,其威大矣。”韩非子诡使篇云:“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内储说上云:“有威足以服人,而利足以劝人,故能治之。”吕氏春秋壹行篇云:“王者之所藉以成也何?借其威与其利。非强大则其威不威,其利不利。其威不威,则不足以禁也;其利不利,则不足以劝也。故贤主必使其威利无敌,故以禁则必止,以劝则必为
〔二〕“之”治要作“民”。
〔三〕盐铁论繇役篇:‘子曰:“白刃可冒。”’礼记中庸“冒”作“蹈”。汉书李广后陵传司马迁云:“冒白刃,北首争死敌。” 〔四〕汉书晁错传云:“能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尹文子大道篇云:“越王勾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
〔五〕“野鸟”旧脱,据治要补。
〔六〕“乎”治要作“哉”。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处权势之要,而持爵禄之柄;审缓急之度,而适取予之节。是以天下尽力而不倦。”
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一〕。”夫神明之术,具在君身,而君〔二〕忽之,故令臣箝口结舌而不敢言〔三〕。此耳目所以蔽塞,聪明所以不得也。制下之权,日陈君前,而君释之,故令群〔四〕臣懈弛而背朝〔五〕。此威德所以不照〔六〕,而功名所以不建也〔七〕。
〔一〕伐柯。
〔二〕旧脱,依下文例补。
〔三〕注见贤难篇。
〔四〕旧作“君”。
〔五〕“懈弛”注见考绩篇。“朝”汇函作“乱”。按淮南子要略云:“百官背乱,不知所用。” 〔六〕独断云:“皇者,惶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
〔七〕汉书晁错传云:“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故人主知所以临制臣下而治其众,则群臣畏服矣;知所以听言受事,则不欺蔽矣。”
诗云:“我虽异事,及尔同僚。我即尔谋,听我敖敖〔一〕。”夫恻隐人皆有之〔二〕,是故耳闻啼号之音,无不为之惨凄悲怀而伤心者〔三〕;目见危殆之事,无不为之灼怛惊〔四〕而赴救之者。君臣义重〔五〕,行路礼轻〔六〕,过耳悟目之交〔七〕,未恩未德,非贤〔八〕非贵,而犹若此,则又况于北面称臣被宠者乎〔九〕?
〔一〕板。“敖敖”今作“嚣嚣”,详贤难篇。○铎按:此鲁诗。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十六云:‘“敖敖”毛诗作“嚣嚣”,文与鲁异。尔雅释训:“敖敖,傲也。”郭璞注以为傲慢贤者。“敖敖”二字,正释此诗之语。’
〔二〕孟子。 〔三〕史记张释之传云:“上自倚瑟而歌,意惨凄悲怀。” 〔四〕“惊”下脱一字。
〔五〕后汉书何敞传敞上封事云:“君臣义重,有不得已也。”
〔六〕文选苏子卿诗云:“谁为行路人?”
〔七〕诗东门之池毛传:“晤,遇也。”“悟”与“晤”通。
〔八〕“贤”旧作“贫”。 〔九〕史记陆贾传说尉佗曰:“宜郊迎,北面称臣。”
是故进忠扶危者,贤不肖之所共愿也。诚皆愿之而行违者,常苦其道不利而有害,言未得信而身败尔〔一〕。历〔二〕观古来爱君忧主敢言之臣,忠信未达,而为左右所鞠按〔三〕,当世而覆被〔四〕,更为否愚恶状〔五〕之臣者〔六〕,岂可胜数〔七〕哉?孝成终没之日,不知王章之直;孝哀终没之日,不知王嘉之忠也〔八〕。此后贤虽有忧君哀主之情,忠诚正直之节〔九〕,然犹且沈吟观听行己者也〔一0〕。
〔一〕“信”旧作“言”,据治要改。庄子外物篇云:“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新书过秦下篇云:“忠言未卒于口,而身糜没矣。”淮南子主术训云:“效忠者希不困其身。”
〔二〕○铎按:“历”治要作“广”,与“旷”同。
〔三〕“鞠”旧作“掬”,据治要改。说文云:“●,穷治罪人也。”“鞫”与“●”通,亦作“鞠”,详述赦篇。“鞠按”犹汉书王商传云“穷竟考问”也。
〔四〕按“覆被”犹言“覆冒”,详述赦篇。
〔五〕治要作“愚恶无状”。
〔六〕大戴礼曾子制言中篇云:“畏之见逐,智之见杀,固不难诎身而为不仁,宛言而为不智。”
〔七〕“数”字据治要补
〔八〕并见汉书。按嘉传云:“嘉死后,上览其对而思嘉言,复以孔光代嘉为丞相,征用何武为御史大夫。”是孝哀未尝不知嘉也。梅福传云:“王章资质忠直。”此言“忠直”本之。
〔九〕汉书傅喜传云:“忠诚忧国。”
〔一0〕后汉书贾复传云:“帝召诸将议兵事,未有言,沈吟久之。”文选古诗云:“沈吟聊踯躅。”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一〕。相彼鸟矣,犹求友声〔二〕。故人君不开精诚以示贤忠,贤忠亦无以得达。易曰:“王明并受其福〔三〕。”是以忠臣必待明君乃能显其节,良吏必得察主乃能成其功〔四〕。君不明,则大臣隐下而〔五〕遏忠,又〔六〕群司舍法而阿贵。〔七〕 〔一〕易中孚九二。
〔二〕诗伐木。“忠信未达”至此,旧错入德化篇。
〔三〕井九三。
〔四〕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及其遇明君遭圣主也,运筹合上意,谏诤即见听,进退得关其忠,任职得行其术。故世必有圣知之君,而后有贤明之臣。”又云:“圣主必待贤臣而弘功业,俊士亦俟明主以显其德。”
〔五〕“而”旧作“不”。
〔六〕“又”字衍。
〔七〕商子修权篇云:“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阿贵”见上篇。 夫忠言所以为安也,不贡必危;法禁所以为治也,不奉必乱。忠之贡与不贡,法之奉与不奉,其秉〔一〕皆在于君,非臣下之所能为也。是故圣人求之于己,不以责下〔二〕。
〔一〕“秉”与“柄”同。
〔二〕○铎按:治要有“也”字。
凡为人上,法术明而赏罚必者,虽无言语而势自治〔一〕。治势一成,君自不能乱也,况臣下乎?法术不明而赏罚不必者,虽日号令,然势自乱。乱势一成,君自不能治也,况臣下乎?是故势治者,虽委之不乱;势乱者,虽勤之不治也〔二〕。尧、舜恭己无为而有馀,势治也;胡亥、王莽驰骛而不足〔三〕,势乱也〔四〕。故曰:善者〔五〕求之于势,弗责于人〔六〕。是以明王审法度而布教令,不行私以欺法,不黩教以辱命〔七〕,故臣下敬其言而奉其禁,竭其心而称其职〔八〕。此由法术明而威权任也。
〔一〕“故人君”至此,旧错人交际篇。
〔二〕商子定分篇云:“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
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
〔三〕旧脱三字,据治要补。
〔四〕韩非子难势篇云:“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汉书扬雄传云:“世乱则圣哲驰骛而不足,世治则庸夫高枕而有馀。”“恭”治要作“拱”。按“恭己无为”本论语。胡亥当作秦政。史记秦始皇纪云:“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汉书王莽传云:“莽自见前颛权以得汉政,故务自
众事,又好变改制度,政令烦多,当奉行者,辄质问乃以从事,前后相乘,愦眊不渫。莽常御灯火至明,犹不能胜。”所谓驰骛而不足者也。
〔五〕善者,当云“善为国者”。○铎按:此承上言,“善者”即“善为国者”,古人语简质耳。德化篇:“故善者之养天民也,犹良工之为曲豉也。”义与此同。
〔六〕管子法法篇云:“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故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势在下,则君制于臣矣;势在上,则臣制于君矣。”
〔七〕管子任法篇云:“爱人不私赏也,恶人不私罚也,置仪设法以度量断者,上主也。”商子修权篇云:“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
〔八〕管子正世篇云:“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 夫术之为道也,精微而神,言之不足,而行有馀;有馀,故能兼四海而照幽冥。权之为势也,健悍以大,不待贵贱,操之者重;重,故能夺主威而顺当世〔一〕。是以明君未尝示人术而借下权也〔二〕。孔子曰:“可与权〔三〕。”是故圣人显诸仁,藏诸用〔四〕,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五〕,然后致其治而成其功。功业效于民,美誉传于世,然后君乃得称明,臣乃得称忠。此所谓明据下作〔六〕,忠依上成,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也〔七〕。
〔一〕旧作“也”。 〔二〕韩非子难三云:“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心度篇云:“主之所以尊者权也。”外储说右下:‘方吾子曰:“吾闻之古礼,行不与同服者同车,不与同族者共家,而况君人者乃借其权而外其势乎?”’商子修权篇云:“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六韬守土篇云:“无借人国柄。借人国柄,则失其权。” 〔三〕论语。孙侍御据论语“可”上补“未”字。○铎按:此引以证“未尝借下权”,当有“未”字。
〔四〕易系辞上传。
〔五〕系辞下传。
〔六〕○铎按:篇首“作”作“起”,互文。说文云:“作,起也。”
〔七〕治要“金”下有“者”字。
本训〔一〕第三十二
上古之世,太素之时,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莫制莫御。若斯久之,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二〕,和气生人,以统理之。〔三〕
〔一〕○铎按:此节信集中表现其唯物主义天道观之重要论著。以为元精自化,有道存乎其间,而道生于气。气有和有乖。凡四时五行,人类万物,吉凶变异,莫非二气迭相运而成之者也。和气生人,而人行能动天地,故理政以和天气,则可兴大化而致太平。盖旨远辞微,诸政论之义皆从此出。学者循是以读他篇,庶窥其思想体系之全矣。
〔二〕易系辞下传。王弼本“壹郁”作“絪缊”。按说文作“壹●”。王本“淳”作“醇”,白虎通嫁娶篇引易与此同。
〔三〕○铎按:史记天官书:“三光者,阴阳之精,气本在地,而圣人统理之。”
是故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一〕。三才异务,相待而成,各循其道,和气乃臻,机衡乃平〔二〕。
〔一〕以上本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同。
〔二〕“机”旧从玉,据班禄篇改。
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一〕。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二〕。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三〕。虽为所覆载〔四〕,然亦在我何所之可〔五〕。孔子曰:“时乘六龙以御天〔六〕。”“言行君子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七〕?”从此观之,天□〔八〕其兆,人序其勋,书故曰:“天功人其代之〔九〕。”如〔一0〕盖理其政以和天气,以臻其功〔一一〕。 〔一〕“曰”旧并作“日”。大戴礼曾子天员篇云:“天道曰员,地道曰方。方曰幽,员曰明。明者,吐气者也;幽者,含气者也。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春秋繁露云:“天道施,地道化,人道义。”
〔二〕白虎通封禅篇云:“王者承天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汉书董仲舒、公孙弘传皆言其事。
〔三〕“舟船”旧作“自照”。按叙录云:“圣人运之,若御舟车。”御览七百六十九引此文作“篷中棹舟”,“舟”字据改。照、船字形相近,以意订正。广韵云:“篷,织竹夹箬覆舟也。”说文无“篷”字,古盖借“蓬”为“篷”。擢、棹亦古今字。诗竹竿毛传:“楫,所以擢舟也。”
〔四〕礼记中庸云:“天之所覆,地之所载。”
〔五〕“可”疑“耳”。
〔六〕易干文言。 〔七〕系辞上传。
〔八〕程本作“呈”。
〔九〕皋陶谟。“功”程本作“工”,与今书同。忠贵篇亦作“工”。○铎按:今文家说此经,皆以王者代天官人为义。书尧典“百工”,史记作“百官”,则作“功”者借字也。
〔一0〕“如”疑衍,或下有脱文。
〔一一〕汉书李寻传云:“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顺之以善政,则和气可立致,犹枹鼓之相应也。”
是故道德之用,莫大于气。道者,气〔一〕之根也。气者,道之使也。必有其根,其气乃生;必有其使,变化乃成〔二〕。是故道之为物也,至神以妙;其为功也,至强以大。天之以动,地之以静,日之以光,月之以明,四时五行,鬼神人民,亿兆丑类〔三〕,变异吉凶,何非气然?
〔一〕“气”旧脱。
〔二〕易系辞下传云:“变化云为。”礼记中庸云:“动则变,变则化。”
〔三〕定四年左传云:“将其类丑”,杜注:“丑,众也。”
及其乖戾,天之尊也气裂之〔一〕,地之大也气动之〔二〕,山之重也气徙之〔三〕,水之流也气绝之〔四〕,日月神也气蚀之〔五〕,星辰虚也气陨之〔六〕,旦有昼晦〔七〕,宵有〔八〕,大风飞车〔九〕拔树〔一0〕,偾电为冰〔一一〕,温泉成汤〔一二〕,麟龙鸾凤,蝥蠈蝝蝗〔一三〕,莫不气之所为也。
〔一〕旧脱“之”字,卢学士补。
〔二〕卢补。
〔三〕卢补。
〔四〕史记天官书所云“天开县物,地动坼绝,山崩及徙川塞溪垘”是也。
〔五〕天官书云:“日月薄蚀”,集解:‘韦昭曰:“亏毁为蚀。”’ 〔六〕春秋繁露玉英篇云:“星坠谓之陨。”
〔七〕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昼冥晦”,颜师古注:‘僖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伯夷之庙。”穀梁传曰:“晦,冥也。”’
〔八〕王先生云:‘按“宵有”下有脱文。以“昼晦”例之,疑是“夜明”二字。庄七年左传:“恒星不见,夜明也。”’继培按:淮南子泰族训云:“昼冥宵光。”此亦当言“宵光”事。“宵光”即左传所云“夜明”。史记天官书云:“天雷电、虾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
〔九〕隐三年左传云“郑伯之车偾于济”,杜注:“既盟而遇大风,传记异也。”疏云:“车踣而入济,是风吹之坠济水。”
〔一0〕书金縢云:“天大雷电以风,大木斯拔。”汉书谷永传云:“暴风之縢,拔树折木。”○铎按:“拔树”疑当别为句,而脱二字。
〔一一〕“愤电”当是“歕雹”。说文云:“雹,雨冰也。”或“愤”当为“积”,白虎通灾变篇云:“阴气专精,积合为雹。”
〔一二〕西京杂记:‘董仲舒云:“寒水极阴而有温泉。”’山海经海外东经:“下有汤谷”,郭注:“谷中水热也。”
〔一三〕尔雅释虫云:“食苗心,螟;食叶,蟘;食节,贼;食根,蟊。”“蝥蠈”即“蟊贼”。汉书五行志云:“宣公十五年冬,蝝生。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说文云:“蝝,董仲舒说,蝗子也。蝗,螽也。”
以此观之,气运感动,亦诚大矣。变化之为,何物不能〔一〕?所变也神,气之所动也。当此之时,正气所加,非唯于人,百谷草木,禽兽鱼鳖,皆口养其气〔二〕。声入于耳,以感于心〔三〕,男女听〔四〕,以施精神。资和以兆衃,民之胎,含嘉以成体〔五〕。及其生也,和以养性,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胑〔六〕,实于血脉,是〔
七〕以心性志意,耳〔八〕目精〔九〕欲,无不贞〔一0〕廉絜怀履行者〔一一〕。此五帝三王所以能画法像而民不违,正己德而世自化也〔一二〕。
〔一〕“者道之使也”至此,旧错入德化篇。然此下尚有脱文。○铎按:“变化之为”疑当作“变化云为”,易系辞下传语,下篇亦用之。 〔二〕“口”当作“和”。王先生云:‘此文有脱误。以下句例之,宜云“皆味食于口,以养其气”。’○铎按:“声入于耳,以感于心”,指男女言,故继之以“男女听”云云。王氏以为指禽兽鱼鳖言,盖未得其旨。
〔三〕尚书大传云:“五载一巡守,群后德让,贡正声而九族具成,虽禽兽之声,犹悉关于律。”昭廿一年左传:‘泠州鸠曰:“夫音,乐之舆也;而钟,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
〔四〕“听”下脱一字。○铎按:盖脱“之”字。 〔五〕文有脱误。以下篇参之,当云“民之胎也,资和以兆衃,含嘉以成体。”说文云:“
,妇孕一月也。胎,妇孕三月也。”“衃”与“
”同。
〔六〕易坤文言。“胑”王弼本作“支”。
〔七〕“是”字旧脱。 〔八〕“意耳”旧倒。
〔九〕“精”疑“情”。○铎按:此书多以“精”为情,详下篇及梦列篇。
〔一0〕“贞”疑“具”。
〔一一〕逸周书官人解云:“其壮者观其廉洁,务行而胜私。”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履德行仁。”诗大东云“君子所履”,郑笺:“君子皆法效而履行之。”
〔一二〕“画法象”注见衰制篇。汉书公孙弘传:‘武帝策贤良制云:“盖闻上古至治,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今何道而臻乎此?”对曰:“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 是故法令刑赏者,乃所以治民事而致整理尔,未足以兴大化而升太平也〔一〕。夫欲历三王之绝迹〔二〕,臻帝、皇之极功者,必先原元而本本〔三〕,兴道而致和,以淳粹之气〔四〕,生敦庞之民,〔五〕明德义之表〔六〕,作信厚之心〔七〕,然后化可美而功可成也。
〔一〕史记酷吏传序云:“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汉书礼乐志:‘刘向云:“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
〔二〕史记司马相如传云:“殊尤绝迹。”
〔三〕按班固西都赋及汉书叙传叙律历志并云:“元元本本。”○铎按:汉书薛宣传注:“原,谓寻其本也。”广雅释诂一:“謜,度也。”原、謜古今字。“元”即“原”之借,春秋繁露重政篇云:‘
“元”犹“原”也。’
〔四〕易干文言:“纯粹精也。”“醇”与“纯”通。楚辞远游云:“精醇粹而始壮。”
〔五〕成十六年左传云:“民生敦庞。”
〔六〕礼记表记云:“仁者,天下之表也。”
〔七〕诗麟之趾云:“振振公子”,毛传:“振振,信厚也。”
德化〔一〕第三十三
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道者所以持之也,德者所以苞之也〔二〕,教者所以知之也,化者所以致之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末生于本,行起于心。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三〕顺〔四〕其心而理〔五〕其行。心精〔六〕苟正〔七〕,则奸匿〔八〕无所生〔九〕,邪意无所载矣。
〔一〕○铎按:此文则谓教化既敦,则邪恶不作,故道德为本,仁义为末,而威刑法律又其下焉。纲举于前,比类发挥于后,亦有以见其思想体系之完整矣。
〔二〕韩诗外传五云:“德也者,苞天地之美。”淮南子说山训云:“仁义在道德之包。”“苞”与“包”同。
〔三〕汉书董仲舒传云:“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制度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
〔四〕“顺”旧作“慎”,据治要改。○铎按:荀子仲尼篇“则慎行此道也”,成相篇“慎圣人”,杨注并云:‘慎,读为“顺”。’又仲尼篇“慎比而不邪”,王引之亦谓即礼记王制篇之“顺比”。作“慎”者借字,读正之可也。
〔五〕“理”意林作“治”。○铎按:说文:“顺,理也。”理、顺互文耳。
〔六〕“精”治要作“情”。
〔七〕“正”旧作“亡”,据治要改。
〔八〕“匿”读为“慝”。○铎按:此书通以“匿”为“慝”。
〔九〕旧脱“无”字,“生”作“作”,据治要补、改。意林作“奸慝不生”。
夫化变民心也,犹政变民体也。德政加于民,则多涤畅姣好坚强考寿〔一〕;恶政加于民,则多罢癃尪病夭昏札瘥〔二〕。故尚书美“考终命”,而恶“凶短折”〔三〕。国有伤明之政,则民多病目;〔四〕有伤聪之政,则民多病耳〔五〕;有伤贤之政,则贤多横夭。〔六〕夫形体骨干为坚强也〔七〕,然犹随政变易,又况乎心气精微不可养哉?诗云:“敦彼行苇,羊牛勿践履。方苞方体,惟叶柅柅。〔八〕”又曰:“鸢飞厉天,鱼跃于渊。恺悌君子,胡不作人〔九〕?”公刘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犹感德〔一0〕,仁不忍践履生草〔一一〕,则又况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一二〕?君子修其乐易之德〔一三〕,上及飞鸟,下及渊鱼,无〔一四〕不欢忻悦豫,则又况于士庶而有不仁者乎〔一五〕?
〔一〕“涤”当作“条”,“考”当作“老”。礼记乐记云:“感条畅之气。”汉书律历志云:“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颜师古注:‘“鬯”与“畅”同。’论衡齐世篇云:“语称上世之人,侗长佼好,坚强老寿,百岁左右。”“姣”与“佼”通。“考寿”犹言“老寿”,诗雍郑笺云:“又能昌大其子孙,安助之以考寿,多与福禄。”○铎按:此注“考当作老”与下文凿枘,当删。又涤、条古同声,故周礼秋官“条狼氏”即“涤狼氏”。“涤畅”与“条鬯”并以双声取义,尤不可改。 〔二〕吕氏春秋明理篇子华子曰:“夫乱世之民长短颉●百疾,民多疾疠,道多褓襁,盲秃伛尪,万怪皆生。”高诱注:“尪,短仰者也。”史记平原君传云:“有罢癃之病。”说文云:“●,●曲胫也。古文从王作尪。”周语云:无夭昏札瘥之忧。”汉书董仲舒传云:“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
〔三〕洪范。 〔四〕“目”旧作“因”。汉书五行志云:“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又曰:“视气毁,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痾。”
〔五〕“耳”旧作“身”。五行志云:“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又曰:“听气毁,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
〔六〕王先生云:‘“贤多”当作“民多”。’○俞樾云:‘“伤贤”疑当作“伤睿”,故云“民多横夭”,即六极所谓凶短折也。凶短折为思不睿之罚,故知当作“伤睿”矣。’
〔七〕史记蔡泽传云:“人生百体坚强。”白虎通嫁娶篇云:“男三十,筋骨坚强。”昭廾五年左传杜注:“干,骸骨也。”
〔八〕行苇。“柅柅”旧成“握握”,卢学士改。继培按:文选蜀都赋:“总茎柅柅”,李善注引毛诗云:“维叶柅柅。”今诗作“泥泥”。○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六云:‘“维”作“惟”,今文皆如此,石经鲁诗可证也。卢氏以“握”是“柅”之讹,良确。毛诗释文“泥泥”下云:“张揖作苨苨。”今考广雅释训:“苨苨,茂也。”“苨苨”亦三家之异文。’
〔九〕旱麓。“厉”今作“戾”,“恺悌”作“岂弟”,“胡”作“遐”。○李富孙诗经异文释云:‘毛、郑皆训“遐”为“远”,是如字读。士冠礼注:“胡犹遐也。”胡、遐一声之转,文异而义同。’陈奂诗毛氏传疏云:‘潜夫论作“胡不作人”,胡,何也。此三家义。’○铎按:陈说是也。李强三家以同毛,非是。
〔一0〕“伤聪之政”至此,旧错在“教化之所致”下,此下又错入交际篇“消息于心”以下三十三行,明忠篇“忠信未达”以下五行。
〔一一〕列女传晋弓工妻曰:“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羊牛践葭苇,恻然为民痛之。恩及草木,岂欲杀不辜者乎?”白虎通情性篇云:“仁者不忍也。”○铎按:刘向习鲁诗,可知此亦鲁诗说。
〔一二〕“萌”与“氓”同,注见班禄篇。
〔一三〕旱麓毛传训“岂弟”为“乐易”。郑笺云:“君子,谓太王、王季。”○铎按:毛传本周语下篇单穆公语,陈奂说。
〔一四〕“无”旧脱。
〔一五〕旧脱“于”字、“有”字,依上文例补。
圣深知之〔一〕,皆务正己以为表〔二〕,明礼义以为教,和德气于未生之前,正表仪于咳笑之后〔三〕。民之胎也,合中和以成;其生也,立方正以长。是以为仁义之心,廉耻之志〔四〕,骨著脉通〔五〕,与体俱生,而无粗秽之气〔六〕,无邪淫之欲。虽放之大荒之外〔七〕,措之幽冥之内,终无违礼之行〔八〕;投之危亡之地,纳之锋锷之间,终无苟全之心。举世之人,行皆若此,则又乌所得亡〔九〕夫奸乱之民而加辟哉〔一0〕?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形文王,万邦作孚〔一一〕。此姬氏所以崇美于前,而致刑措于后也〔一二〕。 〔一〕“圣”下脱“人”字,或“明主”二字误合为“圣”。劝将篇云:“明主深知之。”○铎按:志氏姓篇:“吹律定姓,唯圣能之”,亦以“圣”为“圣人”,盖非脱字。
〔二〕礼记缁衣云:“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三〕文六年左传云:“引之表仪。”说文云:“咳,小儿笑也。” 〔四〕汉书贾谊传云:“廉愧之节,仁义之厚。”○铎按:“为”犹“有”也。后汉书循吏仇览传:“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鸡豚有数。”为、有互文,是其证。又贾谊传“愧”乃“丑”字之讹,“廉丑”即“廉耻”,贾子特变篇正作“廉耻”。笺未晰。 〔五〕著,读“根著”之“著”。
〔六〕周语云:“粗秽暴虐。”楚辞远游云:“精气入而粗秽除。”
〔七〕“大荒”见山海经。
〔八〕列女传卫灵夫人曰:“忠臣与孝子,不为昭昭变节,不为冥冥惰行。”论衡书虚篇云:“世称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后汉书冯衍传云:“修道德于幽冥之路。” 〔九〕“亡”疑衍,即“夫”字声误。○铎按“亡”疑“中”之坏。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故书“中”为“得”。此盖一本作“得”,一本作“中”,后人误合之耳。 〔一0〕○铎按:辟,谓刑辟。尔雅释诂:“辟,罪也。”
〔一一〕诗文王。“形”今作“刑”。“声”旧作“馨”,据程本改。○铎按:“无馨无臭”,嵇康幽愤诗同,盖鲁诗也。程本据毛诗改之,非此书之旧,断不可从。又汉书扬雄传甘泉赋引诗“载”作“縡”,广雅释诂:“縡,事也。”皆本鲁诗。陈氏鲁诗遗说考十五谓潜夫论仍同毛氏作“载”,疑出后人所改,意其或然。
〔一二〕“也”旧脱。史记周本纪云:“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馀年不用。”“错”是“措”之借。○铎按:下文作“错”。
是故上圣〔一〕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二〕,务厚其情而明则务义〔三〕,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四〕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五〕圣人甚〔六〕尊德礼而卑刑罚〔七〕,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后命皋陶以五刑三居〔八〕。是故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九〕,乃以防奸恶而救祸败,检淫邪而内正道尔〔一0〕。
〔一〕“圣”下旧有“故”字,衍。
〔二〕并论语。
〔三〕“则务”二字当作“其”。○铎按:当作“而务明其义”。 〔四〕“法”字据治要补。
〔五〕“是故上圣”至此,旧错在“有伤聪之政”上,今移正。“也”字据治要补。汉书董仲舒传云:“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六〕“甚”旧作“其”,据治要改。 〔七〕汉书礼乐志董仲舒对策云:“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
〔八〕书尧典。
〔九〕王先生云:‘司,读为“伺”。’○铎按:“伺”盖“司”之后出加旁字,说文所无。
〔一0〕礼记乐记云:“刑以防其奸。”新语道基篇云:“检奸邪,消佚乱。”大戴礼劝学篇云:“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内,读为“纳”。
诗云:“民之秉夷,好是懿德〔一〕。”故民有心也,犹为种之有园也。遭和气则秀茂而成实,遇水旱则枯槁而生孽〔二〕。民蒙善化,则人〔三〕有士君子之心〔四〕;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者之养天民也,犹良工之〔五〕为曲豉也〔六〕。起居以其时,〔七〕寒温得其适〔八〕,则一荫之曲豉〔九〕尽美而多量〔一0〕。其遇〔一一〕拙工〔一二〕,则一荫之曲豉皆臭败而弃捐〔一三〕。今六合亦由一荫也〔一四〕,黔首之属〔一五〕犹豆麦也,变化云为〔一六〕,在将者尔。遭良吏则皆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皆怀奸邪而行浅薄〔一七〕。忠厚积则致太平,奸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德者所以修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上智与〔一八〕下愚之民少,而中庸之民多〔一九〕。中民之生世也,犹铄金之在炉也,从笃变化〔二0〕,惟冶所为,方圆薄厚,随镕制尔〔二一〕。
〔一〕烝民。“夷”今诗作“彝”,孟子引诗作“夷”。○铎按:毛诗作“彝”,正字;鲁诗作“夷”,用借字也。书洪范:“是彝是训”,史记宋微子世家引“彝”作“夷”。周礼司尊彝:“祼用鸡彝”,礼记明堂位作“鸡夷”,郑注:‘夷,读为“彝”。’是夷、彝同也。
〔二〕说文云:“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孽”与“蠥”通。
〔三〕“人”字据治要补。
〔四〕春秋繁露俞序篇云:“教化流行,德泽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矣。”
〔五〕“之”字据治要补。
〔六〕孟子云:“天下之良工也。”说文云:“●,酒母也。或作鞠。”“曲”与●、鞠同。豉,说文正作“敊”,云:“配盐幽
也。”史记货殖传云:“糵曲盐豉千答。”
〔七〕汉书卜式传云:“以时起居。”礼记儒行郑注:‘“起居”犹“举事动作”。’
〔八〕吕氏春秋侈乐篇云:“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
〔九〕说文云:“窨,地室也。”徐锴云:“今谓地窖藏酒为窨。”“荫”与“窨”通。齐民要术云:“作豉法,先作暖荫屋,坎地深三二尺,密泥塞屋牖,勿令风及虫泉入也。”又云:“作麦曲法,其房欲得板户,密泥涂之。”说文:“豉,配盐幽
”,徐锴云:“幽,谓造之幽暗也。”“暗”与“窨”义亦同。○铎按:诗七月:“三之日纳于凌阴。”阴、荫、窨并同。今北人谓之“地窨子”。
〔一0〕史记匈奴传:‘中行说曰:“汉所输匈奴缯絮米糵,令其量中必善美。”’
〔一一〕“遇”旧作“愚”,据治要改。
〔一二〕孟子云:“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
〔一三〕“捐”旧作“损”,据治要改。
〔一四〕新书过秦上篇云:“履至尊而制六合。”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四方上下为六合。”○铎按:“由”与“犹”同。 〔一五〕礼记祭义云:“以为黔首则”,郑注:“黔首,谓民也。”
〔一六〕易系辞下传。
〔一七〕汉书刑法志文帝诏云:“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公孙弘传云:“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笃。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礼乐志云:“世衰民散,小人乘君子,心耳浅薄,则邪胜正。” 〔一八〕“与”旧作“则”。
〔一九〕论语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后汉书杨终传云:“上智下愚,谓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荀子王制篇云:“中庸民不待政而化”,杨倞注:“中庸民易与为善,故教则化之,不待政成之后也。”
〔二0〕“笃”疑“笵”之误。王先生云:‘疑是“从革”。’○铎按:作“笵”是也。下言“随镕”,金曰镕,竹曰笵,对文则异,散文则通。 〔二一〕春秋繁露实性篇云:“中民之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汉书董仲舒传云:“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惟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镕,惟冶者之所铸。”
是故世之善否〔一〕,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上圣和德〔二〕气以化民心,正表仪以率群下,故能使民比屋可封,尧、舜是也〔三〕。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美教训而崇礼让,故能使民无争心〔四〕而致刑错〔五〕,文、武是也。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平赏罚而无阿私〔六〕,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理弱乱以致治强,中兴是也〔七〕。治天下〔八〕,身处污而放情〔九〕,怠民事而急酒乐〔一0〕,近顽童而远贤才〔一一〕,亲谄谀而疏正直,重赋税以赏无功,妄加喜怒以伤无辜〔一二〕,故能乱其政以败其民,弊其身以丧其国者〔一三〕,幽、厉是也。
〔一〕“否”治要作“恶”。
〔二〕“德”字旧脱,据上文补。
〔三〕新语无为篇云:“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者,教化使然也。”汉书王莽传云:“明圣之世,国多贤人,故唐、虞之时,可比屋而封。”论衡艺增篇云:“儒书又言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
〔四〕昭六年左传云:“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
〔五〕上作“措”。
〔六〕孝经云:“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韩非子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赏罚。”汉书金日䃅传云:“亡所阿私。”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阿”亦“私”也。’
〔七〕毛诗序云:“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史记周本纪云:“宣王
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
〔八〕下有脱文。
〔九〕文选古诗云:“荡涤放情志。”治要载桓范政要论节欲篇云:“俭者节欲,奢者放情。放情者危,节欲者安。”
〔一0〕大戴礼少闲篇云:“荒耽于酒,淫泆于乐。”
〔一一〕郑语:‘史伯曰:“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
〔一二〕治要载六韬文韬篇:‘太公曰:“贤君之治国,其政平,吏不苛,其赋敛节,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赏赐不加于无功,刑罚不施于无罪,不因喜以赏,不因怒以诛。”’ 〔一三〕诗抑云:“天方艰难,曰丧厥国。”毛诗序云:“卫武公刺厉王。”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我则改之〔一〕。”诗美“宜鉴于殷,自求多福”〔二〕。是故世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咸怀方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三〕之心,而无奸险〔四〕之虑,则羲、农之俗,复见于兹,麟龙鸾凤,复畜于郊矣〔五〕。
〔一〕论语“我则”二字作“而”。○铎按:襄卅一年左传:‘子产曰:“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当是古本有如是者。
〔二〕文王。○铎按:诗“自求多福”句在“宜鉴于殷”句上。 〔三〕“正”旧作“政”,据治要改。 〔四〕“险”旧作“陬”,据治要改。
〔五〕白虎通封禅篇云:“德至鸟兽,则凤凰翔,鸾鸟舞,麒麟臻。”礼记礼运云:“凤凰麒麟,皆在郊棷。”
五德志〔一〕第三十四
自古在昔〔二〕,天地开辟〔三〕。三皇迭制,各树号谥,以纪其世。天命五代,正朔三复〔四〕。神明感生〔五〕,爰〔六〕兴有国。亡于嫚以〔七〕,灭于积恶。神微精以〔八〕,天命罔极〔九〕。或皇冯依〔一0〕,或继体育〔一一〕。太
〔一二〕以前尚矣。〔一三〕迪斯用来〔一四〕,颇可纪录。虽一精思〔一五〕,议而复误。故撰古训〔一六〕,著五德志〔一七〕。
〔一〕○铎按:大戴礼有五帝德、帝系二篇,此文本之,皆上古兴亡史也。
〔二〕诗那。
〔三〕御览一引尚书中候云:“天地开辟。”○铎按:已见卜列篇。
〔四〕白虎通三正篇云:‘礼三正记曰:“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
〔五〕礼记大传郑注云:“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详卜列篇注。
〔六〕“爰”旧作“爱”。
〔七〕“以”当作“易”,易、以声近之误。说文云:“嫚,侮易也。”经典通作“慢易”,注见断讼篇。
〔八〕“以”字误,或当在“精”字上,明忠篇“精微而神”是其例。论衡奇怪篇云:“说圣者以为禀天精微之气。”此文意盖与彼同。
〔九〕诗维天之命毛传:‘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无极。”’文十七年左传云:“命之罔极。”
〔一0〕诗閟宫云“上帝是依”,郑笺:“天用是冯依而降精气。”僖五年左传云:“神所冯依。” 〔一一〕史记外戚世家序云:“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
〔一二〕“
”与“●”同。隶书从“皋”之字多作“睾”。
〔一三〕大戴礼五帝德篇云:‘孔子曰:“黄帝尚矣。”’史记三代世表序云:“五帝三代之记尚矣”,索隐:‘刘氏云:“尚犹久古也。”’
〔一四〕犹云“由斯以来”也。○铎按:楚辞九章怀沙:“易初本迪兮。”史记屈原传“迪”作“由”。 〔一五〕史记邹阳传云:“虽竭精思。”一,读“专壹”之“壹”。
〔一六〕诗烝民云:“古训是式。”说文云:“僎,具也。”“撰”即“僎”之借。
〔一七〕大戴礼有五帝德篇。史记三代世表序云:“终始五德之传”,索隐云:‘谓帝王更王,以金木水火土之五德传次相承,终而复始,故云“终始五德之传”也。’
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二皇〔一〕;其一者或曰燧人〔二〕,或曰祝融〔三〕,或曰女娲〔四〕。其是与非,未可知也。我闻古有天皇、地皇、人皇〔五〕,以为或及此谓,亦不敢明。凡斯数〔六〕,其于五经,皆无正文。故略依易系,记伏羲以来,以遗后贤。虽多未必获正,然罕可以浮游博观〔七〕,共求厥真。 〔一〕淮南子原道训云:“泰古二皇”,高诱注:“二皇,伏羲、神农也。”独断云:“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 〔二〕尚书大传及礼纬含文嘉。说见风俗通皇霸篇。礼记曲礼疏云:“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数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三〕礼号谥记。说见风俗通。白虎通亦引之。
〔四〕春秋运斗枢。说见风俗通。
〔五〕史记秦始皇纪:‘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索隐云:“泰皇当人皇也。”初学记九引春秋纬云:“天皇、地皇、人皇,兄弟九人,分九州,长天下。”御览七十八引徐整三五历纪云:“天皇、地皇、人皇为太古。”
〔六〕“数”下脱一字。○铎按:邵校本臆补“者”字。
〔七〕○俞樾云:‘“然罕”二字绝句,言此义为世所罕闻也。篇中所陈,与太史公五帝纪、三代世表绝异。太史公曰:“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然则当时原有异同。今依潜夫说,则舜无娶曾祖姑之嫌,而稷、契皆非尧弟,故自舜始举之,于理为近也。’孙诒让札移八云:‘“罕”疑当作“幸”。谓冀幸可以浮游博观,与学者共求其真也。’○铎按:俞读固非,孙改恐亦未是。罕,少也。“罕可”盖犹后世言“少可”、“差可”耳。陶潜感士不遇赋:“罕无路之不涩”,“罕”义与此同,盖汉末、魏、晋时方俗有此语。
大人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羲〔一〕。其相日角〔二〕,世号太
〔三〕。都于陈〔四〕。其德木〔五〕,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六〕。作八卦,结绳为网以渔〔七〕。
〔一〕御览七十八引诗含神雾云:“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又引孝经钩命决云:“华胥履迹,怪生皇牺。”注云:“迹,灵威仰之迹也。”
〔二〕御览引孝经援神契云:“伏羲氏日角,衡连珠。”五行大义五引孝经钩命决云:“伏羲日角,珠衡,戴胜。”
〔三〕汉书古今人表:“太昊帝宓羲氏”,张晏曰:“太昊,有天下号也。”按律历志云:‘易曰:“炮牺氏之王天下也。”言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皇先,首德始于木,故为帝太昊。作罔罟以佃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是班氏以太昊为身号,炮牺为世号矣。先儒言身号、世号往往歧异,今就与本书合者录之。
〔四〕昭十七年左传云:“陈,太●之墟也。”杜注:“太●居陈。”
〔五〕御览引春秋内事云:“伏羲氏以木德王。” 〔六〕昭十七年左传。 〔七〕易系辞下传。○铎按:下系:“作八卦,作结绳而为罔罟。”下“作”字涉上衍。王念孙说,见经义述闻。
后嗣帝喾〔一〕,代颛顼氏〔二〕。其相戴干〔三〕,其号高辛〔四〕。厥质神灵〔五〕,德行只肃,迎送日月〔六〕,顺天之则,〔七〕能叙三辰以周民〔八〕。作乐六英〔九〕。世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雄、叔豹、季狸,忠肃恭懿,宣慈惠和,天下之人谓之八元〔一0〕。
〔一〕钱宫詹大昕云:“太史公三代世表谓尧、舜、禹、稷、契皆出黄帝。稷、契与尧同父,尧不能用,至舜始举之。舜娶尧二女,乃是曾祖姑。此皆昔人所疑。惟潜夫论五德篇谓帝喾为伏羲之后,其后为后稷;尧为神农之后,舜为黄帝后,禹为少昊后,契为颛顼后。少昊、颛顼不出于黄帝,尧不出于喾,则舜无娶同姓之嫌,而稷、契之不为尧所知,亦无足怪。于情事似近之。又考春秋命历序称黄帝传十世二千五百二十岁,少昊传八世五百岁,颛顼传二十世三百五十岁,帝喾传十世四百岁。然则颛顼非黄帝孙,尧亦非帝喾子。可以正史记之谬,与潜夫论亦相合。”
〔二〕汉书律历志云:“春秋外传曰,颛顼之所建,帝喾受之,水生木,故为木德。” 〔三〕御览八十引春秋元命苞云:“帝喾戴干,是谓清明,发节移度,盖像招摇。”王先生云:‘按元命苞言“厥象招摇”,则“干”当作“斗”,字形相涉而误。戴斗者,顶方如斗也。’
〔四〕汉书律历志云:“天下号曰高辛氏。”史记索隐:‘宋衷曰:“高辛地名,因以为号。”’ 〔五〕大戴礼五帝德篇云:“高辛生而神灵,自言其名。”
〔六〕大戴礼云:“历日月而迎送之。” 〔七〕大戴礼云:“顺天之义。”
〔八〕礼记祭法云:“帝喾能叙星辰以著众。”
〔九〕周礼大司乐疏引乐纬云:“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注云:“能为五行之道立根茎。六英者,六合之英。”高诱注淮南子齐俗训以六英为颛顼乐,御览七十九、八十引帝王世纪又云:“颛顼作乐五英,帝喾作乐六茎。”白虎通礼乐篇则以六茎属颛顼,五英属帝喾,汉书礼乐志同。然此自本乐纬。下云:“颛顼作乐五英”,“英”当为“茎”,盖传写之误。 〔一0〕文十八年左传。“雄”今作“熊”,“狸”作“狸”,“恭”作“共”。○铎按:下四人皆以兽为字,则作“雄”者借字也。帝王世纪:“伏羲曰皇雄氏”,亦作“黄熊”,易林蹇之大过“熊”与“宏”协,是二字音近相通之证。 后嗣姜嫄,履大人迹生姬弃〔一〕。厥相披颐〔二〕。为尧司徒〔三〕,又主播种,农植嘉谷〔四〕。尧遭水灾,万民以济〔五〕。故舜命曰后稷〔六〕。初,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故立以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之兴也,以弃代之,至今祀之〔七〕。
〔一〕御览一百卅五引春秋元命苞云:“周本姜嫄游閟宫,其地扶桑,履大迹,生后稷。”史记周本纪云:“帝舜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
〔二〕“披颐”宋书符瑞志作“枝颐”。按披、枝并“岐”之误。御览三百六十八引春秋元命苞云:“后稷岐颐自求,是谓好农。盖象角亢,载上食谷。”王先生云:‘按诗大雅生民:“克岐克嶷”,“岐嶷”即“岐颐”也。岐者,头骨隆起而岐出,嶷嶷然高,故象角亢。’○铎按: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二十五云:‘元命苞“歧颐”,潜夫论“披颐”,皆即诗“岐嶷”之转借,或本三家诗。’
〔三〕“司徒”当作“司马”。诗閟宫郑笺云:“后稷生而名弃,长大,尧登用之,使居稷官,民赖其功。后虽作司马,天下犹以后稷称焉。”疏引尚书刑德放云:“稷为司马,契为司徒。”御览二百九引尚书中候云:“稷为大司马。”论衡初禀篇云:“弃事尧为司马,居稷官,故为后稷。”
〔四〕书吕刑。“植”今作“殖”。○铎按:农,勉也。言勉植嘉谷也。经义述闻三王念孙说。
〔五〕系辞云:“臼杵之利,万民以济。”
〔六〕书尧典。
〔七〕昭廿九年左传云:“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礼记祭法云“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郑注:“厉山氏或曰有烈山氏。”此合二书言之。
太妊梦长人感己,生文王〔一〕。厥相四乳〔二〕。为西伯,兴于岐〔三〕。断虞、芮之讼而始受命〔四〕。武王骈齿〔五〕,胜殷遏刘〔六〕,成周道〔七〕。姬之别封众多,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邗、茆、祚、祭,周公之
也〔八〕。周、召、虢、吴、随、邠、方、卬、息〔九〕、潘〔一0〕、养、滑、镐、宫、密、荣、丹、郭〔一一〕、杨、逢、管、唐、韩、杨、〔一二〕觚、〔一三〕,栾、甘、鳞虞〔一四〕、王氏〔一五〕,皆姬姓也〔一六〕。
〔一〕御览八十四引诗含神雾云:“大任梦长人感己,生文王。”
〔二〕御览引春秋元命苞云:“文王四乳,是谓含良。盖法酒旗,布恩施惠。”
〔三〕史记周本纪云:‘古公止于岐,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说文云:‘●。周文王所封。或从山作“岐”,因岐山以名之也。’
〔四〕史记刘敬传云:“文王为西伯,断虞、芮之讼始受命。”齐太公世家云:“周西伯政平,及断虞、芮之讼,而诗人称西伯受命。”周本纪又云:“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
〔五〕御览三百六十八引春秋元命苞云:“武王骈齿,是谓刚强。参房诛害,以从天心。”
〔六〕诗武。
〔七〕汉书律历志云:“武王伐商纣,水生木,故为木德,天下号曰周室。”五行志云:“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
〔八〕僖廿四年左传。“成”作“郕”,“邗”作“邢”,“茆”作“茅”,“祚”作“胙”。茆,读为“茅”,详交际篇。
〔九〕“息”旧作“自”,据路史国名纪五、后纪十改。隐十一年左传疏引世本:“息国,姬姓。”说文作“鄎”。
〔一0〕广韵二十六桓“潘”字注云:“周文王子毕公之子季孙食采于潘,因氏焉。”
〔一一〕僖五年左传云:“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疏引贾逵云:“虢仲封东虢,制是也。虢叔封西虢,虢公是也。”按“虢公”僖二年公羊传作“郭”。○铎按:公羊释文云:“郭,音虢,又如字。”
〔一二〕“杨”重见。后纪十载姬国有阳,在杨上。上文“杨”字盖
“阳”之讹。此“杨”字当从手,襄廿九年左传云:“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铎按:左传“扬”当从木,辩见洪亮吉春秋左传诂。
〔一三〕“觚”疑“狐”。晋语云:“狐氏出自唐叔。”○铎按:狐氏,晋姬姓。见下篇。
〔一四〕“鳞”当作“鲜”。昭十二年穀梁传“晋伐鲜虞”,范宁注:“鲜虞,姬姓,白狄也。”疏云:“世本文。”郑语云:“北有卫、燕、狄、鲜虞”,韦昭注:“鲜虞,姬姓国。”
〔一五〕国名纪、后纪“王”作“主”,以“主”为国名。按太子晋之后为王氏,见志氏姓篇。
〔一六〕○铎按:以上伏羲,木德,后嗣喾、弃。
有神龙首出常羊,感任姒〔一〕,生赤帝魁隗。身号炎帝,世号神农,代伏羲氏〔二〕。其德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三〕。是始〔
四〕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耨。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五〕。
〔一〕旧脱“羊”字,“任”作“妊”。御览七十八引帝王世纪云:“神农氏母曰任姒,有乔氏之女,名女登。为少典妃。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又引孝经钩命决云“任已感龙生帝魁”,注云:‘魁,神农名。“已”或作“姒”。’ 〔二〕淮南子时则训云“赤帝祝融之所司者万二千里”,高诱注:“赤帝,炎帝,号为神农。”汉书律历志云:‘易曰:“炮牺氏没,神农氏作。”以火承木,故为炎帝。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
〔三〕昭十七年左传。
〔四〕“始”旧作“以”,依下文例改。
〔五〕易系辞。按“揉木为耒耨”,与释文或本同。
后嗣庆都,与龙合婚,生伊尧〔一〕。代高辛氏。其眉八彩〔二〕。世号唐〔三〕。作乐大章〔四〕。始禅位〔五〕。武王克殷,而封其胄于铸〔六〕。
〔一〕初学记九引诗含神雾云:“庆都与赤龙合婚,生赤帝伊祁尧。”按隶释帝尧碑云:“帝尧者,其先出自块●,翼火之精。有神龙首出于常羊□□□□□□□□□生赤□□□□□□□□□□爰嗣八九,庆都与赤龙交而生伊尧。”成阳灵台碑云:“昔者庆都兆舍穹精氏,姓曰伊,游观河滨,感赤龙交,始生尧。”淮南子修务训高诱注:“尧母庆都,盖天帝之女。寄伊长孺家,年二十无夫。出观于河,有赤龙负图而至,奄然阴云,赤龙与庆都合而生尧。”按诱说本春秋合诚图,御览八十引之。
〔二〕御览引春秋元命苞云:“尧眉八彩,是谓通明。历象日月,璇玑玉衡。”
〔三〕汉书律历志云:“帝尧封于唐。盖高辛氏衰,天下归之。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陶唐氏。” 〔四〕白虎通云:“尧乐曰大章。”
〔五〕孟子云:“唐、虞禅。” 〔六〕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帝尧之后于祝。”郑注:‘“祝”或为“铸”。’续汉书郡国志:“济北郡蛇邱有铸乡城”,刘昭注:“周武王未及下车,封尧后于铸。”按铸、祝声相近。淮南子俶真训:“冶工之铸器”,高诱注:‘铸,读如“唾祝”之“祝”。’ 含始吞赤珠,克曰“玉英生汉”,龙感女媪,刘季兴〔一〕。
〔一〕艺文类聚九十八引诗含神雾云:‘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媪,刘季兴也。’“克”与“刻”同。史记高祖纪索隐引王符云:“太上皇名煓。”此书无之,盖小司马误也。汉书律历志云:“汉高祖皇帝伐秦继周,木生火,故为火德。”○铎按:以上神农,火德,后嗣尧。
大电绕枢照野,感符宝,生黄帝轩辕〔一〕。代炎帝氏。其相龙颜〔二〕,其德土行〔三〕。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四〕。作乐咸池〔五〕。是始制衣裳〔六〕。
〔一〕艺文类聚二引河图握矩起云:“大电绕枢星,照郊野,感符宝而生黄帝。”御览七十九“符”作“附”,初学记九引诗含神雾同。大戴礼五帝德篇云:“黄帝曰轩辕。”○铎按: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黄帝母曰附宝。”
〔二〕御览七十九引春秋元命苞云:“黄帝龙颜,得天庭阳。上法中宿,取象文昌。戴天履阴,秉数制刚。”
〔三〕史记五帝纪云:“有土德之瑞。”汉书律历志云:‘易曰:“神农氏没,黄帝氏作。”火生土,故为土德。’
〔四〕昭十七年左传。 〔五〕白虎通云:“黄帝乐曰咸池。”
〔六〕系辞。
后嗣握登,见大虹,意感生重华虞舜〔一〕。其目重瞳〔二〕。事尧,尧乃禅位,曰:“格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虞永终〔三〕。”乃受终于文祖〔四〕。世号有虞〔五〕。作乐九韶〔六〕。禅位于禹。武王克殷,而封胡公妫满于陈,庸以元女大姬〔七〕。
〔一〕御览八十一引诗含神雾云:“握登见大虹,意感生帝舜。”史记五帝纪云:“虞舜者,名曰重华。”
〔二〕御览三百六十六引春秋元命苞云:“舜重瞳子,是谓滋凉。上应摄提,以像三光。”御览多误字,据白虎通圣人篇订正。
〔三〕论语。“格”今作“咨”,“厥”作“其”。
〔四〕书尧典。
〔五〕汉书律历志云:“帝舜处虞之妫汭,尧禅以天下。火生土,故为土德。天下号曰有虞氏。”
〔六〕白虎通云:“舜乐曰箫韶。”吕氏春秋古乐篇云:“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招”与“韶”同。
〔七〕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帝舜之后于陈。”襄廿五年左传云:“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王先生云:‘“大姬”下脱“配之”二字。’○铎按:以上轩辕,土德,后嗣舜。
大星如虹,下流华渚,女节梦接,生白帝挚青阳。世号少
〔一〕。代皇帝氏,都于曲阜〔二〕。其德金行〔三〕。其立也,凤皇适至,故纪于鸟。凤鸟氏〔四〕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尸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夷民者也〔五〕。是始〔六〕作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七〕。有才子四人,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故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恪恭厥业,世不失职,遂济穷桑〔八〕。
〔一〕初学记十引河图云:“帝挚少昊氏,母曰女节,见大星如虹,下流华渚,既而梦接,意感生白帝朱宣。”御览引帝王世纪云:“少昊帝名挚,字青阳。”按汉书律历志以挚为黄帝子青阳子孙,与此异。
〔二〕定四年左传“封于少●之虚”,杜注:“少●虚,曲阜也。”帝王世纪云:“都曲阜。”
〔三〕汉书律历志云:“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金天氏。”
〔四〕“鸟”旧脱。
〔五〕昭十七年左传“凤皇”作“凤鸟”,“利器用”下有“正度量”一句。又云:“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此亦当有之。
〔六〕“始”旧作“故”。
〔七〕系辞。 〔八〕昭廿九年左传无“恪恭厥业”句。
后嗣修纪,见流星,意感生白帝文命戎禹〔一〕。其耳参漏〔二〕。为尧司空〔三〕,主平水土,命山川〔四〕,画九州,制九贡。功成,赐玄圭,以告勋于天〔五〕。舜乃禅位,命如尧诏〔六〕,禹乃即位。作乐大夏〔七〕。世号夏后〔八〕。
〔一〕“戎”旧作“我”。御览八十二引尚书帝命验云:“禹白帝精,以星感。修己山行,见流星,意感栗然,生姒戎文命。”注云:“姒,禹氏。禹生戎地,一名文命。”按御览引帝王世纪及宋书符瑞志“纪”并作“己”。孝经钩命决作“纪”,亦见御览。
〔二〕御览八十二引雒书灵准听云:“有人大口,两耳参漏。”注云:“谓禹也。”白虎通圣人篇云:“禹耳三漏,是谓大通。兴利除害,决河疏江。”
〔三〕书尧典。
〔四〕书吕刑“命”今作“名”。
〔五〕书禹贡。“圭”今作“圭”。说文云:“古文圭从玉。”
〔六〕论语云:“舜亦以命禹。”
〔七〕白虎通云:“禹乐曰大夏。”
〔八〕汉书律历志云:“伯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夏后氏。”皇侃论语义疏引白虎通云:“夏以揖让受禅为君,故褒之称后。后,君也。”又云:“夏得禅授,是君与之,故称后也。” 传嗣子启。启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须洛汭,是谓五观〔一〕。
〔一〕楚语:‘士亹曰:“启有五观。”’韦昭注:‘五观,启子太康昆弟也。观,雒汭之地。书曰:“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雒汭。”’按汉书古今人表“下中太康”,注:“启子。兄弟五人,号五观”,“下上中康”,注:“太康弟。”按太康、仲康不在五观之数。此并言之,盖误。○铎按:史记魏世家正义:“观国,夏启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以五观为一人。此以为五人,与书序合。
孙相嗣位,夏道浸衰。于是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灭相。妃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奔〔一〕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二〕牧正〔三〕。
〔一〕“奔”襄四年左传作“归”。
〔二〕“为仍”旧作“仍妃”,据传改。
〔三〕按襄四年传“以代夏政”下
接“恃其射也”,灭相乃浞事,见哀元年传,传文“灭夏后相”至“为仍牧正”在“伐斟、𬩽”下。此文叙事,有乖先后。
羿恃己〔一〕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二〕,而用寒浞。浞,柏〔三〕明氏谗子弟也。柏明氏恶而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施赂于外,愚弄于〔四〕民,虞羿于田,树之诈匿〔五〕,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一〕“己”传作“其”。
〔二〕○铎按:程本作“龙圉”,文选桓温荐焦秀表注引传同。汉书人表作“厖圉”。
〔三〕“柏”传作“伯”。○铎按:柏、伯古字通。上文“伯因”,人表作“柏因”。郭璞注穆天子传云:‘古“伯”字多从木’,谓伯仲字多作“柏”也。
〔四〕“于”传作“其”。
〔五〕匿,读为“慝”。○铎按:传作“慝”。
靡奔于有鬲氏〔一〕。浞因羿室生浇及
,恃其谗慝〔二〕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
于过,处浇于戈,〔三〕使椒求少康。逃奔有虞,为之胞正〔四〕。虞思妻以二妃〔五〕,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靡自有鬲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焉。乃使女艾诱浇,使后杼诱
〔六〕,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七〕。十有七世而桀亡天下〔八〕。 〔一〕○铎按:传无“于”字。水经淮水注引传作“逃于有鬲氏”,“于”字不省,与此同。
〔二〕本书“慝”皆作“匿”。按尔雅释训:“谑谑、謞謞,崇谗慝也。”释文云:“慝,诸儒并女陟反,言隐匿其情以饰非。”是“谗慝”正当为“谗匿”,此疑后人所改。
〔三〕按传,
、浇当易置。
〔四〕“胞”传作“庖”。按胞、庖古通用。列子杨朱篇:“胞厨之下”,释文云:‘“胞”本作“庖”。’庄子养生主篇:“庖丁为文惠君解牛”,释文云:‘“庖”崔本作“胞”。’庚桑楚篇:“汤以胞人笼伊尹”,释文云:‘“胞”本又作“庖”。’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胞人,东方朔传:“馆陶公主胞人臣偃”,颜师古注并云:‘“胞”与“庖”同。’王方伯云:‘礼记祭统云:“夫祭有卑辉胞翟阍者。”又云:“胞者,肉吏之贱者也。”亦以“胞”为“庖”。’
〔五〕“妃”传作“姚”。
〔六〕“后”传作“季”。杜注:“季杼,少康子后杼也。”
〔七〕“夏道浸衰”以下,本襄四年、哀元年左传。○铎按:“夏道浸衰”至“处浇于戈”、“靡自有鬲”至“立少康焉”,襄四年。余皆哀元年。
〔八〕史记三代世表云:“从禹至桀十七世。”夏本纪集解:‘徐广曰:“从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汉书律历志云:“夏后氏继世十七王。”
武王克殷,而封其后于杞〔一〕,或封于缯〔二〕。又封少
之胄于祁〔三〕。
〔一〕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
〔二〕周语云:“有夏虽衰,杞、缯犹在。”韦昭注:“杞、缯二国,夏后也。” 〔三〕王先生云:‘“祁”当作“郯”。’昭十七年左传:‘郯子来朝,昭子问少昊氏鸟名官何故?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继培按:路史国名纪二,少昊后有祁国,即承潜夫论误本言之。
浇才力盖众〔一〕,骤其勇武而卒以亡。故南宫括曰:“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也〔二〕。” 〔一〕汉书邹阳传云:“众不可盖”,颜师古注:“盖,覆蔽也。”项羽传云:“力拔山兮气盖世”,季布传云:“布弟季心气盖关中”,义并同。○铎按:史记货殖传:“田农拙业,而秦阳以盖一州”,义亦同。
〔二〕论语。“奡”与“浇”同。 姒姓分氏,夏后、有扈、有南、斟寻、泊●、辛、褒、费、戈、冥、缯,皆禹后也〔一〕。
〔一〕史记夏本纪论云:“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索隐云:“系本“男”作“南”,“寻”作“𬩽”,“费”作“弗”,而不云彤城及褒。又斟戈氏,左传、系本皆云斟灌氏。”此文“褒”旧作“襄”,据史记改。“戈”上无“斟”字,疑脱。“泊●”不见于史,盖即“彤城”之误。○铎按:有男氏逸周书史记篇作有南氏,与世本同。水经注以为有南之国在南郡,则作“男”者乃同音借字。以上少
,金德,后嗣禹。 摇光如月正白,感女枢幽防之宫,生黑帝颛顼〔一〕。其相骈干〔二〕。身号高阳,世号共工〔三〕。代少
氏。其德水行〔四〕,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五〕。承少
衰,九黎乱德,乃命重黎讨训服〔六〕。历象日月,东西南北〔七〕。作乐五英〔八〕。有才子八人,苍舒、𬯎凯、捣演、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人谓之八凯〔九〕。共工氏有子曰勾龙,能平九土,故号后土,死而为社,天下祀之〔一0〕。
〔一〕御览七十九引河图云:“瑶光之星如霓,贯月,正白,感女枢幽房之宫,生黑帝颛顼。”初学记九“霓”作“虹”,又二引诗含神雾云:“瑶光如霓贯月,正白,感女枢,生颛顼。”此云“摇光如月”,误。“摇”与“瑶”、“防”与“房”古字并通。
〔二〕御览七十九引春秋元命苞云:“颛顼并干,上法月参。集威成纪,以理阴阳。”三百七十一引作“骈干”。
〔三〕礼记祭法云:“共工氏霸九州”,郑注:“在太昊、炎帝之间。”鲁语韦昭注同。汉书律历志云:‘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言虽有水德,在火木之间,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淮南子原道训云:“共工与高辛争为帝。”兵略训云:“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按共工为颛顼所诛,不当袭用其号。汉书律历志以高阳为有天下号,此云身号亦异。昭十七年、廿九年左传共工氏,此并以为颛顼事,或出左氏家旧说也。
〔四〕汉书律历志云:“金生水,故为水德。”
〔五〕昭十七年左传。 〔六〕楚语:‘观射父云:“少●之衰也,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服”上疑脱“不”字。“训”与“驯”同,史记索隐云:‘
史记“驯”字,徐广皆读曰“训”。训,顺也。’
〔七〕下有脱文。大戴礼五帝德篇云:“颛顼乘龙而至四海,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西济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砺。” 〔八〕“英”当作“茎”,详上。 〔九〕文十八年左传“𬯎凯”作“𬯎敳”,“捣演”作“捣戭”,“八凯”作“八恺”。按说文“戭”字下引春秋传“梼”亦从手。志氏姓篇“演”作“戭”,与传同。○铎按:尨降程本作龙降,误。王氏广雅疏证一云:“自庭坚以上皆以二字为名。尔雅:“厖、洪,大也。”“洪”与“降”古同声。大临、尨降,或皆取广大之义与?”
〔一0〕昭廿九年左传:‘蔡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勾龙,为后土。”’鲁语:‘展禽曰:“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此合二书言之。○铎按:汉书郊祀志作“能平水土”。
娀简吞燕卵生子契〔一〕,为尧司徒,职亲百姓,顺五品〔二〕。
〔一〕史记殷本纪云:“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赐姓子氏。”御览八十三引尚书中候云:“玄鸟翔水,遗卵于流,娀简拾吞,生契封商。”注:‘玄鸟,燕也。翔水,徘徊于水上。娀,氏也。简,简狄也,契母名。商,国名,诗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是也。’礼记月令郑注亦称娀简。 〔二〕书尧典。“顺”今作“逊”。殷本纪作“训”。淮南子人闲训:“五品不慎”,御览五十九引淮南子作“不顺”。 扶都见白气贯月,意感生黑帝子履〔一〕,其相二肘〔二〕。身号汤,世号殷〔三〕。致太平。
〔一〕御览八十三引河图云:“扶都见白气贯月,意感生黑帝汤。”注云:“诗含神雾同。”御览脱“意”字,据艺文类聚十补。○铎按:孙志祖读书脞录据大戴礼少闲篇“商履代兴”,白虎通姓名篇“汤王后更名,为子孙法,本名履也”,谓汤名天乙,又名履,自无可疑。刘氏论语正义说“予小子履”亦云:“潜夫论亦称子履,是履为汤名也。”
〔二〕御览八十三引雒书灵准听云:“黑帝子汤长八尺一寸,连珠庭,臂二肘。”又引春秋元命苞云:“汤臂二肘,是谓神刚。”按论衡骨相篇亦云:“汤臂再肘。”白虎通圣人篇作“三肘”。御览三百六十九引元命苞又云:“汤臂四肘。”艺文类聚十二引元命苞、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宋书符瑞志并同。○铎按:“四肘”合两臂言之。“三肘”误。
〔三〕汉书律历志云:“汤伐夏桀,金生水,故为水德。天下号曰商,后曰殷。”孟康曰:“初契封商,汤居殷而受命,故二号。” 后衰,乃生武丁。即位,默以不言,思道三年,而梦获贤人以为师。乃使以梦像求之四方侧陋,得傅说,方以胥靡筑于傅岩。升以为大公,而使朝夕规谏。恐其有惮怠也,则敕曰:“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时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尔交修余,无弃!”故能中兴,称号高宗〔一〕。及帝辛而亡,天下谓之纣〔二〕。 〔一〕“武丁”以下见楚语。“大公”楚语无“大”字。○铎按:“梦像”楚语作“像梦”,误倒,王念孙据此订正之。
〔二〕史记三代世表云:“帝辛是为纣。”
武王封微子于宋〔一〕,封箕子于朝鲜〔二〕。
〔一〕礼记乐记云:“投殷之后于宋”,郑注:“投,举徙之辞也。时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墟,所徙者微子也。后周公更封而大之。”按史记殷本纪云:“周武王崩,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成王命周公诛之,而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宋世家同。
〔二〕史记宋世家。
子姓分氏,殷、时、来、宋、扐、萧、空同、北段,皆汤后也。〔一〕
〔一〕史记殷本纪论云:“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索隐云:“按系本子姓无稚氏,北殷氏作髦氏,又有时氏、萧氏、黎氏。”按稚氏即黎氏之误,此文又误“黎”为“扐”,误“殷”为“段”。同、桐古字通。髦氏,隐元年左传疏引世本作比髦。○铎按:世本比髦盖北髦之讹,乃一氏,路史后纪四亦误分之。以上颛顼,水德,后嗣契。五德表列于左:
伏羲木德帝喾弃
神农火德尧
轩辕土德舜
少 金德禹
颛顼水德契
志氏姓〔一〕第三十五
昔者圣王观象于乾坤,考度于神明,探命历之去就,省群臣之德业,而赐姓命氏,因彰德功〔二〕。传称民〔三〕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千世能听其官者,而物赐之姓,是谓百姓。姓有彻品十〔四〕,于王谓之千品〔五〕。昔尧赐契姓子,赐弃姓姬;赐禹姓姒,氏曰有夏;伯夷为姜,氏曰有吕〔六〕。下及三代,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七〕。后世微末,因是以为姓,则不能改也。故或传本姓,或氏号邑谥〔八〕,或氏于国〔九〕,或氏于爵,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事,或氏于居〔一0〕,或氏于志。若夫五帝三王之世,所谓号也;文、武、昭、景、成、宣、戴、桓,所谓谥也;齐、鲁、吴、楚、秦、晋、燕、赵,所谓国也;王氏、侯氏、王孙、公孙,所谓爵也;司马、司徒、中行〔一一〕、下军〔一二〕,所谓官也;伯有、孟孙、子服、叔子〔一三〕,所谓字也;巫氏、匠氏、陶氏,〔一四〕所谓事也;东门、西门〔一五〕、南宫、东郭〔一六〕、北郭,所谓居也;三乌〔一七〕、五鹿〔一八〕、青牛〔一九〕、白马〔二0〕,所谓志也〔二一〕:凡厥姓氏,皆出属而不可胜纪也〔二二〕。
〔一〕○铎按:吹律定姓,肇自轩辕,胙土命氏,传之唐世,由来尚矣。中叶以降,谱牒湮沉,溷冒因仍,昧其初祖;重以古今递嬗,南北迁移,声有转讹,字多增省,重
貤谬,治丝而棼。盖在昔已病奇觚,后来几成绝学。考姓氏之书,世本最古。继是有作,则节信此文及应劭氏姓篇、贾执英贤传之类,卓尔见称。次则林宝元和姓纂、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王应麟姓氏急就篇、郑樵通志氏族略诸书,并伤龃龉。明季以还,又不下十馀部,群相蹈袭,自郐无讥。凌氏统谱,更为妄作。清嘉庆中,武威学者张澍,寻潜夫之坠绪,慕仲远之博闻,为姓氏五书,刊行者有寻源、辨误二种,虽不无瑕颣,实洞见本原,李慈铭所谓凉士之杰出者也。今校正此卷,则有取其说焉。
〔二〕白虎通姓名篇云:“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为善也。”
〔三〕“民”旧作“氏”。
〔四〕“十”字旧空。
〔五〕“传称”以下见楚语。“子弟”下“千”字、“世”字并衍。○铎按:“千世”当从楚语作“之质”。十二字为句。
〔六〕旧脱“子赐弃姓”四字,据天中记廿四补。礼记大传疏引郑康成驳五经异义云:“尧赐伯夷姓曰姜,赐禹姓曰姒,赐契姓曰子,赐稷姓曰姬,著在书传。”周语:‘太子晋云:“禹赐姓曰姒,氏曰有夏;四岳赐姓曰姜,氏曰有吕。”’
〔七〕隐八年左传。
〔八〕“邑”字衍。
〔九〕“国”旧作“爵”,今移正,与下文相应。
〔一0〕以上二十字旧脱。按御览三百六十二引风俗通氏姓篇序俱与此同,今据补。
〔一一〕中行见下晋公族注。 〔一二〕元和姓纂云:“左传,晋栾黡为下军大夫,子孙氏焉。”按栾氏世将下军。僖廿七年传:“栾枝将下军。”文十二年传:“栾盾将下军。”成二年传:“栾书将下军。”襄十三年传:“栾黡将下军。”
〔一三〕“子”疑“孙”,并见下。 〔一四〕风俗通作“巫、卜、陶、匠”,此亦当有卜氏。
〔一五〕意林作“西都”,通志氏族略五、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并同。广韵十二齐“西”字注、通鉴一“西门豹”注又引作“西郭”。
〔一六〕意林、广韵、通鉴注并无“东郭”,疑衍。○铎按:此所举皆以四为率,又东、西、南、北亦顺,则“东郭”不当有。 〔一七〕氏族略三引风俗通云:“有三乌大夫,因氏焉。汉有三乌群。”元和姓纂又云:“三乌,姜姓,炎帝之后,为侯国,因氏焉。”
〔一八〕氏族略三云:“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五鹿,支孙氏焉。”按汉书有五鹿充宗。○铎按:姓纂十姥云:“赵有将军五鹿卢。”
〔一九〕氏族略四云:“魏初平中,有青牛先生,山东人也。”按王氏著书在初平前,是古有此姓矣。青牛先生见魏略,魏志管宁传裴松之注引之。
〔二0〕氏族略四引风俗通云:“微子乘白马朝周,因氏焉。”
〔二一〕“志”意林作“地”。按风俗通作“职”,志、职声相近。
〔二二〕“出”当作“此”。汉书王莽传云:“如此属不可胜记。”淮南子泛论训亦云:“凡此之属,皆不可胜著于书策竹帛,而藏于官府者也。”
卫侯灭邢,昭公娶同姓,言皆同祖也〔一〕。近古以来,则不必然。古之赐姓,大谛可用,其馀则难。周室衰微,吴、楚僭号,下历七国,咸各称王〔二〕。故王氏、王孙氏、公孙氏及氏谥官〔三〕,国自有之,千八百国,谥官万数,故元不可同也。及孙氏者,或王孙之班也,或诸孙之班也〔四〕,故有〔五〕同祖而异姓,有同姓而异祖。亦有杂厝〔六〕,变而相入,或从母姓〔七〕,或避怨仇〔八〕。夫吹律定姓,惟圣能之〔九〕。今民散久〔一0〕,鲜克达〔一一〕音律。天主尊正其祖〔一二〕。故且略纪显者,以待士合揖损焉。〔一三〕
〔一〕春秋僖廿五年:“卫侯毁灭邢”,左传云:“同姓也,故名。”哀十二年“孟子卒”,左传云:“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论语:‘陈司败云:“君娶于吴为同姓。”’御览引风俗通云:“公羊讥卫灭邢,论语贬昭公娶于吴,讳同姓也。”
〔二〕淮南子览冥训云:“晚世之时,七国异族。”高诱注:“七国,齐、楚、燕、赵、韩、魏、秦也。齐姓田,楚姓芈,燕姓姬,赵姓赵,韩姓韩,魏姓魏,秦姓嬴,故异族也。”
〔三〕“氏谥”旧倒。 〔四〕“班”犹“别”也。
〔五〕“有”旧脱。 〔六〕汉书地理志云:“五方杂厝”,晋灼云:‘厝,古“错”字。’ 〔七〕汉书夏侯婴传云:“初婴为滕令奉车,故号滕公。及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滕公子孙更为孙氏。” 〔八〕如下所云智果、张良之类。○铎按:广韵十二霁“桂”字下载后汉炅横四子改姓桂、●、炔,字皆九画,亦其类也。
〔九〕白虎通姓名篇云:“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记其族。”○铎按:“圣”即“圣人”,详德化篇“圣深知之”注。
〔一0〕论语。○铎按:叙录叙交际作“今民迁久”,同。说详彼。
〔一一〕“达”旧作“远”。 〔一二〕“天主”疑“人生”之误。毛诗序云:“生民尊祖也。”王先生云:‘“天主”疑“定姓”之误。’ 〔一三〕“士”当作“三”,“三合”即“参合”。韩非子主道篇云:“以参合阅焉。”史记仓公传云:“参合于人。”后汉书文苑边韶传云:“检括参合。”“揖”与“挹”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
伏羲姓风,其后封任、宿、须朐、颛臾四国,实司大
与有济之祀〔一〕,且为东蒙主〔二〕。鲁僖公母成风,盖须朐之女也〔三〕。季氏欲伐颛臾,而孔子讥之〔四〕。
〔一〕见僖廿一年左传。“朐”作“句”。按僖廿二年公羊传作“朐”,文七年传同。○铎按:僖廿二年左传亦作“句”。
〔二〕论语。
〔三〕左传。
〔四〕论语。
炎帝苗胄,四岳伯夷,为尧典礼〔一〕,折民惟刑〔二〕,以封申、吕〔三〕。裔生尚〔四〕,为文王师〔五〕,克殷而封之齐〔六〕,或封许、向,或封于纪,或封于申〔七〕。申〔八〕城在南阳宛北序山之下〔九〕,故诗云:“亹亹申伯,王荐之事,于邑于序,南国为式〔一0〕。”宛西三十里有吕城〔一一〕。许在颍川,今许县是也〔一二〕。姜戎居伊、洛之闲,晋惠公徙置陆浑〔一三〕。州、薄、甘、戏、露、怡〔一四〕,及齐之国氏〔一五〕、高氏〔一六〕、襄氏〔一七〕、隰氏〔一八〕、士强氏〔一九〕、东郭氏〔二0〕、雍门氏〔二一〕、子雅氏〔二二〕、子尾氏〔二三〕、子襄氏〔二四〕、子渊氏〔二五〕、子干氏〔二六〕、公旗氏〔二七〕、翰公氏〔二八〕、贺氏〔二九〕、卢氏〔三0〕,皆姜姓也。
〔一〕书尧典。
〔二〕书吕刑。
〔三〕史记齐太公世家云:“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于申。”诗嵩高毛传:“尧之时,姜氏为四伯,掌四岳之祀,述诸侯之职。于周,则有甫,有申,有齐,有许也。”按“甫”与“吕”通。书吕刑,孝经、礼记并引作甫刑。史记周本纪亦云:“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 〔四〕“裔”上疑脱字。齐世家云:“夏、商之时,申、吕或封枝庶子孙,或为庶人,尚其后苗裔也。”
〔五〕世家云:“西伯猎,遇太公于渭之阳,载与俱归,立为师。”
〔六〕世家云:“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邱。”
〔七〕水经注廿三阴沟水篇引世本云:“许、州、向、申,姜姓也,炎帝后。”
〔八〕“申”旧脱。
〔九〕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宛注云:“故申伯国。县南有北筮山。”又育阳注云:“有南筮聚,在东北。”○铎按:北序山又名北筮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踵括地志之谬,谓申城在南阳县北,皆由误读此句,以“宛北”连文。陈奂诗毛氏传疏已纠之。
〔一0〕与今诗不同,说见三式篇。
〔一一〕“城”旧作“望”。史记齐世家集解:‘徐广曰:“吕在南阳宛县西。”’水经注淯水篇云:“梅溪又径宛西吕城东。”
〔一二〕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故国,姜姓四岳后太叔所封。” 〔一三〕僖廿二年左传:“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襄十四年传以为姜戎氏,谓“诸戎是四岳之裔胄”,杜注:“四岳之后皆姓姜,又别为允姓。”昭九年传云:“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按僖传杜注:“允姓之戎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至今为陆浑县。”据疏,陆浑是敦煌之地名,徙之伊川,复以陆浑为名,非本居伊、洛徙置陆浑也。僖十一年传“伊、雒之戎同伐京师”,杜注:“杂戎居伊水、洛水之闲者。”此又先居伊、雒,非秦、晋所迁者。
〔一四〕“怡”旧作“帖”。史记索隐:‘三皇本纪云:“神农氏,其后有州、甫、甘、许、戏、露、齐、纪、怡、向、申、吕,皆姜姓之后。”’路史后纪四云:“黄帝封参卢于路”,注:‘亦作“露”。’又云:“伊、列、舟、骀、淳、戏、怡、向、州、薄、甘、隋、纪,皆姜国也。禹有天下,封怡以绍烈山,是为默台。”
〔一五〕“氏”字旧空,据程本补。昭四年左传杜注:“国氏,齐正卿,姜姓。”广韵二十五德“国”字注云:“太公之后。”
〔一六〕“高氏”旧空,据程本补。唐书宰相世系表云:“齐文公赤生公子高,孙傒以王父字为氏。”按高傒见左传。
〔一七〕“襄”字旧空,据程本补。“氏”字各本并脱。襄廿三年左传齐有襄罢师,廿五年传齐有襄伊,二襄皆齐公族。
〔一八〕氏族略三云:“齐庄公子廖封于隰阴,故以为氏。”齐语隰朋,韦昭注:“齐庄公之曾孙,戴仲之子成子也。”○铎按:齐有两庄公,此春秋前之庄公赎。
〔一九〕旧作“士氏、强氏”,据后纪四改。按“士”下“氏”字即“襄”字下所脱,今移正。○铎按:作“士氏、强氏”是也。成十八年左传有士华免,杜注:“齐大夫。”又齐策一、吕氏春秋知士篇有士尉。东观汉记有强华,“强”与“强”同。路史合二氏而一之,盖不足据。 〔二0〕襄廿五年左传:‘东郭偃曰:“臣出自桓。”’
〔二一〕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齐顷公生子夏胜,以所居门为雍门氏。”按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雍门,齐西门也。”
〔二二〕氏族略三云:“齐惠公之孙公孙灶字子雅之后。”○铎按:亦见吕氏春秋慎行篇注、襄三十年左传注、姓纂六止引英贤传。 〔二三〕氏族略三云:“齐惠公之孙公孙虿字子尾之后。”按公孙灶、公孙虿见襄廿九年左传,子雅、子尾见襄廿八年传。昭十年传疏云:“齐惠公生子栾、公子高。高生子尾,栾生子雅。”○铎按:亦见吕氏春秋注、姓纂六止。
〔二四〕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齐惠公子子襄之后。”“惠”旧作“桓”,据氏族略三改。
〔二五〕古今姓氏书辨证子泉氏引世本云:“齐顷公生子泉湫,因氏焉。”按“子泉”即“子渊”,唐人避讳改。昭廿六年左传齐有子渊捷子车,八年传杜注:“子车,顷公之孙捷也。”○铎按:氏族略亦作“子泉”,避唐讳相沿未改。
〔二六〕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齐顷公子子干之后,以王父字为氏。春秋时有子干
。”按昭十四年左传作子韩
。氏族略三引世本云:“公子都字子干。”
〔二七〕广韵一东“公”字注云:“齐悼子公旗之后。”按“悼子”当是“悼公子”。○铎按:亦见姓氏书辨证一东、氏族略三。
〔二八〕后纪四作“公翰”。○铎按:广韵一东载齐公族又有公牵氏、公纪氏、公牛氏,“公”字并在前,此“翰公”盖误倒。 〔二九〕元和姓纂云:“齐公族庆父之后庆克生庆封,以罪奔吴,汉末徙会稽山阴。后汉庆仪为汝阴令,曾孙纯避安帝父讳,始改贺氏。”氏族略四云:“齐桓公之子公子无亏生庆克,亦谓之庆父。”
〔三0〕元和姓纂云:“齐文公子高,高孙傒食采于卢,因姓卢氏。”○铎按:广韵十一模同,亦见唐书宰相世系表。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班为十二:姬、酉、祁、己、滕、蒧、任、拘、釐、姞、嬛、衣氏也〔一〕。当春秋,晋有祁奚,举子荐仇,以忠直著〔二〕。莒子姓己氏〔三〕。夏之兴,有任奚为夏车正,以封于薛,后迁于邳,其嗣仲●居薛,为汤左相〔四〕。王季之妃大任,〔五〕及谢、章、昌、采、祝、结、泉、卑、遇、狂大氏,皆任姓也〔六〕。姞氏女为后稷元妃〔七〕,繁育周先〔八〕。姞氏封于燕,〔九〕有贱妾燕姞,梦神与之兰曰:“余为伯鯈〔一0〕,余尔祖也。是以有国香,人服媚〔一一〕。”及文公见姞,赐兰而御之。姞言其梦,且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征兰乎?”公曰:“诺。”遂生穆公〔一二〕。姞氏之别,有阚、尹〔一三〕、蔡、光、鲁、雍〔一四〕、断、密须氏〔一五〕。及汉,河东有郅都〔一六〕,汝南有郅君章〔一七〕,姓音与古姞同〔一八〕,而书其字异,二人皆著名当世。 〔一〕“滕蒧任”旧作“胜藏伾”,据晋语四改。“拘”晋语作“荀”,广韵四十五厚引晋语作“苟”,路史国名纪一、后纪五并作“苟”,以为作“荀”者非。元和姓纂“苟姓”亦云:“国语黄帝之后。”按拘、苟并从句得声。“釐”、“衣”,韦昭本作“僖”、“依”,史记五帝纪集解引虞翻注与此同。“嬛”字旧脱,亦依虞注补,韦本作“儇”。○经义述闻卷廿一王引之曰:‘路史“荀”作“苟”是也。广韵:“苟姓出河内、河南、西河三望。”国语云:“本自黄帝之子。汉有苟参。古厚切。”“荀本姓郇,后去邑为荀,今出颍川。相伦切。”是荀姓为文王之后,苟姓为黄帝之后。轩辕黄帝传亦作“苟”。潜夫论“苟”作“拘”,古声相近。又案“依”当作“衣”,潜夫论正作“衣”,史记五帝纪集解、单行本索隐引国语并作“衣”。郑注中庸曰:“今姓有衣者。”广韵“衣”字云:“姓,出姓苑。”而“依”字不以为姓,则国语之本作“衣”明矣。’○张澍养素堂文集十五与王伯申书云:‘山海经大荒国北“毛民之国,依姓。”是古有依姓也。盖衣为殷姓之后,齐人有之,见郑康成礼记注、高诱吕氏春秋注。依则黄帝之后,各不相蒙。唐书孝友传,梓潼有依政,可证已。广韵於姓氏遗漏甚多,不得以其不载,遂谓无依姓也。’○铎按:张说是,此文“衣”当据晋语改“依”。“蒧”当作“葴”。
〔二〕襄三年左传。按氏族略三以奚为晋献侯四世孙。晋语韦昭注云:“晋大夫高梁伯之子。”此以为黄帝后,盖误。下晋公族有祁氏,奚之所自出也。○铎按:祁奚事亦见晋语七、吕氏春秋去私篇。
〔三〕按文八年左传云:“穆伯奔莒,从己氏。”隐二年左传疏称,谱云:“莒,嬴姓,少昊之后”,引世本:“莒自纪公以下为己姓。”是莒本姓嬴,改己,非黄帝之后己姓矣。 〔四〕定元年左传“任奚”作“奚仲”,“●”作“虺”。“邳”旧作“祁”,据传改。○铎按:奚仲作车,见世本作篇。
〔五〕诗大明:“挚仲氏任”,毛传:“挚国任姓之中女也。”周语:‘富辰曰:“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韦昭注:“挚、畴二国,任姓,奚仲、仲虺之后。大任,王季之妃,文王之母也。”
〔六〕隐十一年左传疏云:‘世本氏姓篇云:“任姓,谢、章、薛、舒、吕、祝、终、泉、毕、过。”言此十国皆任姓也。’路史后纪五黄帝纪“谢、章”下“昌”上有舒、洛二国,又八高阳纪注云:“舒又自一国,乃黄帝之后任姓,见潜夫论。”国名纪一同。国名纪又云:“采,纪姓。王符以为任姓,非。”又云:‘遇,宜即番禺。王符作“卑过”,讹。’后纪五又云:‘遇见潜夫,或作“过”,非。’今按“采”即世本“舒”,“结”即世本“终”。国名纪“结”亦作“终”,其作“洛”者误。洛见郑语,韦昭以为赤狄隗姓也。昌、吕,卑、毕,遇、过,皆字形相近,传本各异。惟“狂大”不载世本,后纪五、国名纪一并作“狂犬”,疑即太戎氏,见下。○铎按:姓氏急就篇亦作“吕、毕、过”,“昌、卑、遇”盖讹。
〔七〕“姞”旧作“台”。说文云:“姞,黄帝之后百
姓,后稷妃家也。”宣三年左传云:“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百
传作伯鯈。
〔八〕昭元年左传云:“蕃育其子孙。”繁、蕃古字通。御览八百廿二引春秋元命苞云:“周先姜嫄履大人迹生后稷,”“周先”用彼文。
〔九〕隐五年左传疏引世本云:“燕国,姞姓。”汉书地理志东郡南燕注云:“南燕国,姞姓,黄帝后。”王先生云:‘后汉书郅恽传注引潜夫论以“周先姞氏封于燕”为句。’○铎按:章怀读“周先”属下,不可从。
〔一0〕“鯈”旧作“倏”。
〔一一〕“媚”下脱“之”字。
〔一二〕宣三年左传。
〔一三〕诗都人士:“谓之尹、吉”,郑笺:‘吉,读为“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旧姓也。’后纪五、国名纪一“尹”并作“允”,误。 〔一四〕桓十一年左传:“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杜注:“雍,氏;姞,姓。”○铎按:隐五年左传疏引世本:“燕国,姞姓。”秦嘉谟世本辑补据之,谓此“燕”误作“蔡”。又引“光”作“先”,谓与侁、姺同。复据文六年左传:“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杜注:“逼姞,姞姓之女”,订“鲁”为“逼”。盖可从。
〔一五〕周语韦昭注引世本云:“密须,姞姓。”○铎按:诗韩弈传:“姞,蹶父姓也。”秦氏据订“断”为“蹶”,宜亦可从。
〔一六〕汉书酷吏传。 〔一七〕后汉书:“郅恽,字君章。”
〔一八〕○铎按:郅、姞同质部,音相近也。 少
氏之世衰,而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一〕。夫黎,颛顼氏裔子吴回也〔二〕。为高辛氏火正,淳耀天明地德,光四海也,故名祝融〔三〕。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继重、黎之后不忘旧者,羲伯复治之。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别其分主,以历三代,而封于程。其在周世,为宣王大司马,诗美“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其后失守,适晋为司马,迁自谓其后〔四〕。
〔一〕“少
氏”至此,本楚语。
〔二〕按大戴礼帝系篇:“颛顼产老童,老童产重黎及吴回。”史记楚世家云:“帝喾诛重黎,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徐广注引世本亦云:“老童生重黎及吴回。”是吴回与黎非一人。而高诱注淮南时则训云:“祝融,颛顼之孙,老童之子吴回也。一名黎,为高辛氏火正,号为祝融。”与此同。是古有此说也。○铎按:少昊氏之后曰重,颛顼氏之后曰重黎。对彼重则单称黎,若自言当家,则称重黎。楚世家索隐引刘氏说。
〔三〕“夫黎”以下本郑语。“颛顼氏”八字,郑语所无,盖据他书。○铎按:此上“颛顼受之”至“绝地天通”本楚语。
〔四〕“三苗”至“为司马”本楚语。按楚语云:“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史记自序本之,又云:“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此云“适晋为司马”,盖误。诗,常武诗。○铎按:此疑当作“适晋焉。司马迁自谓其后。”“焉”误作“为”,因以“司马”带上读,而与楚语相违矣。古书焉、为二字多相乱,楚语上篇:“胡美之为?”下篇:“何宝之为?”今本“为”并误作“焉”,犹此文“焉”讹作“为”也。
祝融之孙,分为八姓:己、秃、彭、姜、妘、曹、斯、芈〔一〕。己姓之嗣飂叔安〔二〕,其裔子曰董父〔三〕,实甚好龙,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龙多归焉〔四〕。乃学扰龙〔五〕,以事帝舜。赐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朡川。朡夷、彭姓豕韦,皆能驯龙者也〔六〕。豢龙逢以忠谏,桀杀之〔七〕。凡因祝融之子孙,己姓之班,昆吾、籍、扈、温、董〔八〕。 〔一〕郑语“秃”作“董”,“姜”作“秃”,“斯”作“斟”。按史记楚世家索隐引世本“斟”亦作“斯”。董、秃详下。○铎按:作“斟”是也。路史国名纪三云:“斟,己姓。北海斟县有斟亭。”汉书地理志作“”,音斟。玉篇作“
”。张澍姓氏寻源十二侵亦据郑语列斟氏,云:‘他书引国语云:“黎后有斟姓”,盖以祝融即重黎也。’其四支斯氏,与此无涉。郑语云:“斟氏无后。”故下文不复出。
〔二〕○铎按:汉书人表作廖叔安。论衡龙虚篇作飂叔宋,洪亮吉及孙蜀丞先生并谓“宋”字误。
〔三〕○铎按:昭廿九年左传“其”作“有”,论衡同。
〔四〕○铎按:“焉”传作“之”,论衡同。“焉”犹“之”也。
〔五〕○铎按:传作“乃扰畜龙”,论衡同。上文云:“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则已无待于学。此盖因畜、学音近,又涉传下文“刘累学扰龙”而误。
〔六〕“飂叔安”以下,本昭廿九年左传。按传云:“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盖孔甲以豕韦国封累,非豕韦本能驯龙,而以累代之。此文盖误会传意。“朡”传作“鬷”。
〔七〕荀子宥坐篇:‘孔子曰:“以忠者为必用耶?关龙逢不见刑乎!”’韩诗外传四:“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邱足以望十里,而牛饮者三千人。关龙逢进谏,桀囚而杀之。”按关、豢声相近。○黄生义府:‘他书多作关龙逢,予乃知“关”当读为“豢”,即古豢龙氏之后也。若不读潜夫论,鲜不以“关”为姓,以“龙逢”为名矣。’
〔八〕郑语云:“己姓,昆吾、苏、顾、温、董。”按借、苏字形相近,往往致误。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江阳侯苏嘉,徐广曰:‘“苏”一作“籍”。’晋世家献侯籍,索隐云:‘系本及谯周皆作“苏”。’○铎按:下文“周武王时有苏忿生”云云,即承此言,则本作“苏”明矣。 秃姓朡夷、豢龙,则夏灭之〔一〕。彭〔二〕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三〕。姜姓会人,则周灭之〔四〕。
〔一〕郑语“秃”作“董”,“朡”作“鬷”。○铎按:此承上八姓言,则作“秃”是。
〔二〕“彭”旧作“祖”。○铎按:笺重出,当删。
〔三〕“彭姓”旧作“祖姓”,据郑语改。
〔四〕旧脱“周”字。郑语云:“秃姓舟人,则周灭之。”按史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四曰会人。”索隐引系本作郐人,即下妘姓之会也。此“会人”盖“舟人”之误。国名纪六引潜夫论:“曹有姜姓者。”“曹”又“会”之误。 妘姓之后封于鄢、会、路、逼阳〔一〕。鄢取仲任为妻,贪冒爱
,蔑贤简能,是用亡邦〔二〕。会在河、伊之间,其君骄贪啬俭,减爵损禄,群臣卑让,上下不临。诗人忧之,故作羔裘,闵其痛悼也;匪风,冀君先教也。会仲不悟,重氏伐之,上下不能相使,禁罚不行,遂以见亡〔三〕。路子婴儿,娶晋成公姊为夫人,酆舒为政而虐之。晋伯宗怒,遂伐灭路〔四〕。荀罃武子伐灭逼阳〔五〕。曹姓封于邾〔六〕;邾颜子之支,别为小邾〔七〕,皆楚灭之〔八〕。
〔一〕郑语“鄢”作“邬”,“会”作“郐”。按韦昭注周语云:“鄢,妘姓之国。”○铎按:姓氏急就篇下亦据周语作“鄢”。郑语“邬”字讹。姓纂十四泰云:“郐仲之后,避难去邑为会氏。”
〔二〕周语云:“鄢之亡也,由仲任。”
〔三〕郑语云:“济、洛、河、颍之间,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逸周书史记解云:“昔有郐君,啬俭,减爵损禄,群臣卑让,上下不临,后□小弱,禁伐不行,重氏伐之,郐君以亡。”按重氏灭郐,在高辛十六年,见竹书纪年,非郑语及诗所云也。此合言之,误。后纪八高阳纪亦误仍之。诗桧风释文:‘“桧”本又作“郐”。’此说羔裘、匪风,盖本之三家诗序。○铎按:陈氏鲁诗遗说考七以此本鲁诗说。又郐国为郑武公所灭,见郑康成诗谱,自与重氏灭郐无涉。
〔四〕宣十五年左传。“路”今作“潞”,“成公”作“景公”,“虐”作“杀”,又云:“虐我伯姬。”虐、杀义同。宣十八年传云:“凡自虐其君曰弑。”○俞樾群经平议三十一云:‘“杀”与“虐”同义,故尚书吕刑篇:“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墨子尚同中篇作“唯作五杀之刑曰法。”’○铎按:此说本惠栋春秋左传补注。
〔五〕襄十年左传。
〔六〕郑语云:“曹姓邹、莒。”邹、邾声相近。隐元年左传杜注:“邾,今鲁国邹县也。”史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五曰曹姓。”集解引世本云:“曹姓者,邾是也。” 〔七〕庄五年左传疏引杜世族谱云:“小邾,邾侠之后也。夷父颜有功于周,其子友别封为附庸,居郳。”又引世本注云:“邾颜别封小子肥于郳,为小邾子。”是友有二名也。
〔八〕汉书地理志云:“鲁国驺,故邾国,曹姓,二十九世为楚所灭。”隐元年左传疏引世族谱云:“邾文公迁于绎。桓公以下,春秋后八世而楚灭之。”续汉书郡国志江夏郡邾县,刘昭注引地道记曰:“楚灭邾,徙其君此城。”水经注卅五江水篇:“又东过邾县南”,注云:“楚宣王灭邾,徙君于此。”
芈姓之裔熊严,成王封之于楚,是谓粥熊,又号粥子〔一〕。生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𬘓〔二〕。𬘓嗣为荆子,或封于夔,或封于越〔三〕。夔子不祀祝融、粥熊,楚伐灭〔四〕。公族有楚季氏〔五〕、列宗氏、斗强氏〔六〕、良臣氏〔七〕、耆氏、门氏〔八〕、侯氏、季融氏〔九〕、仲熊氏〔一0〕、子季氏〔一一〕、阳氏、〔一二〕无钩氏〔一三〕、𫇭氏〔一四〕、善氏、阳氏〔一五〕、昭氏、景氏〔一六〕、严氏〔一七〕、婴齐氏〔一八〕、来氏〔一九〕、来纤氏、即氏、申氏〔二0〕、●氏〔二一〕、沈氏〔二二〕、贺氏、咸氏〔二三〕、吉白氏、伍氏〔二四〕、沈瀸氏、余推氏、公建氏〔二五〕、子南氏〔二六〕、子庚氏〔二七〕、子午氏〔二八〕、子西氏〔二九〕、王孙、田公氏〔三0〕、舒坚氏〔三一〕、鲁阳氏〔三二〕、黑肱氏〔三三〕,皆芈姓也。
〔一〕按史记楚世家,鬻融子事文王,蚤卒,成王封其曾孙熊绎于楚。熊严则熊绎六世孙也。此合熊严、粥熊为一人,误矣。
〔二〕郑语。
〔三〕郑语云:“芈姓夔、越,不足命也。”僖廿六年左传:‘夔子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杜注:“熊挚,楚嫡子,有疾不得嗣位,故别封为夔子。”’楚世家正义引宋均乐纬注,以熊挚为熊渠嫡嗣。世家又云:“熊渠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此文似以封夔、越者为伯霜、仲雪诸人。
〔四〕僖廿六年左传。“灭”下当脱“之”字。○铎按:传作“楚人让之”,当据补“之”字。 〔五〕下云:“楚季者,王子敖之曾孙。”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楚若敖生楚季,因氏焉。”○铎按:氏族略四同。
〔六〕氏族略五引世本云:“若敖生斗强,因氏焉。”
〔七〕“良”旧作“艮”,据后纪八改。○铎按:秦氏世本辑补引正作“良臣氏”。
〔八〕后纪八有耆门氏。○铎按:此疑当作“斗耆氏”。氏族略四引英贤传云:“斗伯比之孙斗耆仕晋,因氏焉。”
“斗”或作“斗”,因误作“门”,又倒在下。 〔九〕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楚斗廉生季融,子孙氏焉。” 〔一0〕后纪八“熊”作“雄”,注云:‘潜夫论作“熊”,非。’○铎按:姓纂一宋、氏族略四并作“仲熊氏”。
〔一一〕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楚公族。”○铎按:姓纂六止同,脱“世本”二字。 〔一二〕昭十七年左传“楚阳
为令尹”,杜注:“阳
,穆王曾孙令尹子瑕。”疏引世本:“穆王生王子扬,扬生尹,尹生令尹
。”按“扬”盖“阳”之误,
以王父字为氏。○铎按:廿七年传有阳
子阳令终。
〔一三〕“钩”旧作“钧”,据氏族略三、后纪八、广韵十虞“无”字注改。无钩即薳章字,见下。
〔一四〕左传亦作“薳”。氏族略三云:“薳章食邑于薳,故以命氏。”○铎按:𫇭、薳同字,歌、寒对转。
〔一五〕阳氏已见上,此误。 〔一六〕离骚序云:“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屈、昭、景。”
〔一七〕元和姓纂云:“楚庄王支孙以谥为姓,避明帝讳改为严氏。”
〔一八〕氏族略四云:“楚穆王之子公子婴齐之后。”按公子婴齐字子重,见左传。○铎按:见宣十一年传杜注。
〔一九〕氏族略三引风俗通云:“楚有来英。”
〔二0〕申氏见下。
〔二一〕“●”后纪八作“钧”。按广韵十八谆“钧”字注引风俗通云:“钧姓,楚大夫元钧之后。”元和姓纂、氏族略四并同。
〔二二〕氏族略二云:“楚有沈邑。楚庄王之子公子贞封于沈鹿,故为沈氏。”
〔二三〕“咸”疑“箴”。元和姓纂云:“箴氏,楚大夫箴尹斗克黄之后,子孙以官为氏。”按箴尹克黄见宣四年左传。
〔二四〕宣十二年左传楚伍参,杜注:“伍奢之祖父。”
〔二五〕“公”疑是“子”。元和姓纂有子建氏,楚平王太子建之后。按太子建见昭十九年左传。○铎按:氏族略四引风俗通有公建氏。
〔二六〕氏族略三云:“楚庄王之子公子追舒之后,为子南氏。”公子追舒字子南,见左传。○铎按:襄十五年传杜注。 〔二七〕氏族略三云:“楚公子午字子庚,其后以王父字为氏。”按襄十二年左传杜注:“子庚,庄王子午也。”
〔二八〕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楚公子午之后。” 〔二九〕旧脱“子”字,据后纪八补。氏族略三云:“楚公子申字子西之后。”按昭廿六年左传杜注:“子西,平王之长庶。”
〔三0〕荀子非十二子篇杨倞注引世本云:“楚平王孙有田公它成。”按“王孙”下疑脱“氏”字。哀十一年左传云:“子胥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
〔三一〕元和姓纂云:“潜夫论楚公族有舒坚文叔为大夫。”氏族略四同。按潜夫论无“文叔为大夫”之文,当别引他书,而传写失之。
〔三二〕楚语:“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韦昭注:“文子,平王之孙,司马子期子鲁阳公也。”
〔三三〕氏族略四云:“楚共王之子公子黑肱之后。”按公子黑肱字子
,见襄廿七年左传。
楚季者,王子敖之曾孙也。鼢冒生𫇭章者,王子无钩也〔一〕。令尹孙叔敖者,𫇭章之子也〔二〕。左司马戍者,庄王之曾孙也〔三〕。叶公诸梁者,戍之第三弟也〔四〕。楚大夫申无畏者,又氏文氏〔五〕。
〔一〕“𫇭章”左传作“薳章”,“钩”旧作“钧”。元和姓纂引云:“楚鼢冒生薳章,为王子无钩氏。”氏族略三同。书唐宰相世系表云:“王子𫇭章字无钩。”
〔二〕僖廿七年左传𫇭贾,杜注:“孙叔敖之父。”宣十一年传疏引服虔说同。高诱注吕氏春秋情欲篇、异宝篇、知分篇并云:“贾子”,其注淮南子泛论训则云:“孙叔敖,楚大夫𫇭贾伯盈子。或曰章子也。”以叔敖为𫇭章子,盖古有此说矣。
〔三〕昭十九年左传沈尹戍,杜注:“庄王曾孙叶公诸梁父也。”廿七年传称左司马沈尹戍。
〔四〕“弟”当作“子”。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楚沈尹戍生诸梁,食采于叶,因氏焉。”吕氏春秋慎行论高诱注、定五年左传杜注、楚语韦昭注并以诸梁为戍之子。哀十九年传称沈诸梁。
〔五〕文十年左传文之无畏,宣十四年传称申舟。○铎按:淮南子主术训称文无畏,吕氏春秋行论篇注:“无畏申周,楚大夫也。”“舟”与“周”同。 初,纣有苏氏以妲己女而亡殷〔一〕。周武王时,有苏忿生为司寇而封温〔二〕。其后洛邑有苏秦〔三〕。
〔一〕文有脱误。晋语:‘史苏曰:“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韦昭注:“有苏,己姓之国。”’按此节即上文昆吾之后籍国也。
〔二〕成十一年左传。
〔三〕史记云:“苏秦者,东周雒阳人。”索隐云:“盖苏忿生之后,己姓也。”○铎按:“初”至“苏秦”三十三字当在上文“昆吾、籍、扈、温、董”下,今错在此,语脉断矣。
高阳氏之世有才子八人,苍舒、𬯎凯、捣戭、大临、
降、庭坚、仲容、叔达,天下之人谓之八凯〔一〕。
〔一〕注见五德志。 后嗣有皋陶,事舜。舜曰:“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女作士〔一〕。”其子伯翳,能议百姓以佐舜、禹〔二〕,扰驯鸟兽,舜赐姓嬴〔三〕。
〔一〕书尧典。“滑”今作“猾”。钱宫詹云:‘说文无“猾”字。史记酷吏传:“滑贼任威”,汉书亦作“猾”。盖篆体从水从犬之字,偏旁相涉而误。’继培按:叙录作“猾夏”。○铎按:此后出分化字,非偏旁涉误。
〔二〕“姓”当作“物”。郑语云:“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
〔三〕史记秦本纪云:“大费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柏”与“伯”通。
后有仲衍〔一〕,鸟体人言〔二〕,为夏帝大戊御〔三〕。嗣及费仲,生恶来、季胜〔四〕。武王伐纣,并杀恶来〔五〕。
〔一〕秦纪“仲”作“中”。○铎按:赵世家同。 〔二〕“言”旧作“元”,据纪改。赵世家又云:“人面鸟噣。”
〔三〕“夏”当作“殷”。秦纪云:“帝大戊闻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赵世家云:“降佐殷帝大戊。”
〔四〕按秦纪,仲衍玄孙中潏生蜚廉,蜚廉生恶来、季胜。费仲乃费氏费昌之后,出柏翳子若木。中衍则柏翳子大廉玄孙鸟俗氏也。
〔五〕秦纪。
季胜之后有造父,以善御事周穆王。穆王游西海忘归,于是徐偃作乱,造父御,一日千里〔一〕,以征之。王封造父于赵城,因以为氏。其后失守,至于赵夙,仕晋卿大夫,十一世而为列侯,五世而为武灵王,五世亡赵〔二〕。恭叔氏、邯郸氏〔三〕、訾辱氏、婴齐氏、楼季氏〔四〕、卢氏、原氏〔五〕,皆赵嬴姓也。
〔一〕意林作“造父主御,日行千里。”○赵世家作“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索隐引谯周曰:“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且王者行有周卫,岂闻乱而独
日行千里乎?”○铎按:据此文作乱者乃徐偃,谅是另一人,史记“王”字衍,亦可解谯周之惑与?
〔二〕以上本赵世家。汉书地理志云:“自赵夙后九世称侯,四世敬侯徙都邯郸,至曾孙武灵王称王,五世为秦所灭。” 〔三〕文十二年左传疏云:“赵穿别为邯郸氏,赵旃、赵胜、邯郸午是其后。”按定十三年传晋邯郸午,杜注:“午别封邯郸。”鲁语:“与邯郸胜击齐之左”,韦昭注:“邯郸胜,晋大夫赵旃之子须子胜也。食采邯郸。”
〔四〕氏族略四云:‘楼季氏,潜夫论:“晋穆侯庶子楼季之后。”’古今姓氏书辨证引同,而驳之云:“谨按晋赵衰少子婴齐谓之楼季,而穆侯之后无闻,岂节信讨论未审乎?”今按节信本书正列楼季于赵宗,并未云出穆侯。邓氏不检原文而妄訾之,吕氏春秋当务篇所谓“辨若此,不如无辨”也。
〔五〕僖廿四年左传云:“文公妻赵衰,生原同、屏括、楼婴。”杜注:“原、屏,楼,三子食邑。”按宣十二年传称赵同、赵括、赵婴齐。○铎按:秦嘉谟据左传改“卢氏”为“屏氏”。又云:“按左传称原同、屏括、楼婴,又赵婴齐称同、括为二昆,则其兄也。而王符叙婴齐氏于屏、原二氏之上,未知何据?”
恶来后有非子,以善畜,周孝王封之于秦,世地理以为西陲大夫,
秦亭是也〔一〕。其后列于诸侯,□世而称王〔二〕,六世而始皇生于邯郸,故曰赵政〔三〕。及梁、葛、江、黄、徐、莒、蓼、六、英,皆皋陶之后也〔四〕。钟离、运掩、菟裘、寻梁、修鱼、白寘、飞廉、密如、东灌、良、时、白、巴、公巴公巴、剡、复、蒲,皆嬴姓也〔五〕。
〔一〕旧脱“王”字,“亭”作“高”。按秦纪云:“非子好马及畜,善养息之。周孝王召使主马于
、渭之间,马大蕃息,分土为附庸,邑之秦。”地理志云:“今陇西秦亭秦谷是也。”纪又云:“秦仲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邱并有之,为西垂大夫。”正义引括地志云:“秦州上邽县西南九十里汉陇西郡西县是也。”此云:“非子为西陲大夫”,盖误。“世地理”三字未详,上下疑有脱文。○铎按:据秦纪及地理志,此当云:“四世,宣王以为西陲大夫,地理志
秦亭是也。”脱误无疑,而其旧不可考矣。
〔二〕按汉书地理志云:“庄公破西戎有其地,子襄公时,幽王为犬戎所败,平王东迁雒邑,襄公将兵救周有功,赐受
、酆之地,列为诸侯。后八世,穆公称伯,以河为竟。十馀世,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仟伯,东雄诸侯。子惠公初称王,得上郡、西河。孙昭王开巴、蜀,灭周,取九鼎。昭王曾孙政,并六国,称皇帝。”空格程本作“五”字,误。○铎按: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自襄公为诸侯,至穆公凡九世,自穆公至惠文王称王,凡十八世。地理志襄公后数文公至穆公为八世,又穆公后数康公罃至惠文王驷为十七世,合之为二十五世。程本作“五世”,盖上脱“二十”二字耳。
〔三〕史记秦始皇纪。
〔四〕并见左传。英,传称英氏。○铎按:僖十七年春秋经:“齐人、徐人伐英氏。”传:“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黄生义府云:‘史记夏本纪:“封皋陶之后于英、六”,索隐引地理志:“六安国,六县,偃姓所封国。英地阙,不知所在。”予谓英即偃,二字音相近而转。舜妃女英,大戴记作女匽。故皋陶之后有英氏,又有偃氏。’
〔五〕秦纪论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徐广曰:“终黎,世本作钟离。”此文与世本同。又以“将”为“寻”,“冥”为“寘”,盖误。“密如”以下,讹错不可读。国名纪二、后纪七并本此立说,然所见已是误本,复以己意分合,不可据也。○铎按:“寻”当作“将”,“寘”当作“冥”。张澍云:“白冥氏,路史以为非复姓,误。”“良”程本作“梁”,盖即将梁,故秦氏世本辑补不引,自东灌下独列时、白、巴、剡、复、蒲六氏,又谓“公巴公巴”四字衍,皆胜旧说。今据定十五氏如文。
帝尧之后为陶唐氏〔一〕。后有刘累,能畜龙,孔甲赐姓为御龙,以更豕韦之后〔二〕。至周为唐杜氏〔三〕。周衰,有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为李〔四〕,以正于朝,朝无闲〔五〕官,故氏为士氏;为司空,以正于国,国无败绩,故氏司空;食采随,故氏随氏。士𫇭〔六〕之孙会,佐文、襄,于诸侯无恶〔七〕;为卿,以辅成、景,军无败政;为成率,居傅〔八〕,端刑法〔九〕,集〔一0〕训典,国无奸民,晋国之盗逃奔于秦。于是晋侯为请冕服于王,王命随会为卿〔一一〕,是以受范,卒谥武子。武子文〔一二〕,成晋、荆之盟,降〔一三〕兄弟之国,使无闲隙,是以受郇、栎〔一四〕。由此帝尧之后,有陶唐氏、刘氏、御龙氏、唐杜氏、隰氏、士氏、季氏〔一五〕、司空氏、随〔一六〕氏、范氏、郇氏、栎氏、彘氏、〔一七〕冀氏、縠氏〔一八〕、蔷氏、扰氏〔一九〕、狸氏、傅氏。〔二0〕楚〔二一〕令尹建〔二二〕尝问范武子之德于文子〔二三〕,文子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竭情无私,其祝史陈信不愧,其家事无猜,其祝史不祈。”建归,以告,康王〔二四〕曰:“神人无怨,宜夫子之股肱〔二五〕五君,以为诸侯主也〔二六〕。”故刘氏自唐以下汉以上,德著于世,莫若范会之最盛也。斯亦有修己以安人之功矣〔二七〕。武王克殷,而封帝尧之后于铸也〔二八〕。
〔一〕襄廿四年左传。
〔二〕昭廿九年左传。○铎按:史记夏本纪集解引贾逵曰:“刘累之后,至商不绝,以代豕韦之后。”训“更”为“代”,本方言三。夏本纪“更”作“受”,李富孙春秋左传异文释云:“字形相似而乱。”
〔三〕襄廿四年左传。
〔四〕“李”晋语作“理”。理、李古字通。○铎按:韦注:“理,士官也。”“理”之为“李”,犹“行理”之为“行李”矣。
〔五〕“闲”晋语作“奸”。○铎按:国语多以“闲”为“奸”,周语中:“神无闲行”,韦注:“闲行,奸神淫厉之类也。”是其例。证以此引,则今本晋语“奸”字为后人所改明矣。
〔六〕士𫇭,即子舆。○铎按:韦注:“子舆,士𫇭之字。”
〔七〕晋语作“佐文、襄为诸侯,诸侯无二心”。按昭廿六年左传云:“王甚神圣,无恶于诸侯。”○铎按:“无恶”与“无二心”虽同义,然恐“恶”字是“二心”二字误合。晋语上文云:‘司马侯见,曰:“诸侯皆有二心。是之不忧,而怒和大夫,非子(谓范宣子)之任也?”’韦注:“二心,欲叛晋。”“无二心”与“有二心”相反,言弗叛也。“二心”字亦见成三年左传。又按:“于”犹“为”也,“诸侯”二字似当重。襄廿七年左传疏引晋语作“武子佐文、襄,诸侯无二心”,下句“诸侯”不省,义较明矣。古文有承上宾语省下主语之例,然亦有省之而义不显者,此传上文:“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定本如是,古本无下“诸侯”二字,亦此类也。
〔八〕晋语作“为成师,居太傅”,韦昭引唐尚书云:“为成公军师。”按“师”当作“帅”,帅、率古通用。襄廿七年左传疏引晋语作“为元帅”。○铎按:“师”当为“帅”,经义述闻卷二十一王念孙说同。王氏又云:‘“为成帅”者,为成公之中军帅也。左传正义引作“及为元帅”,“元”字盖后人所改。’此“元帅”即“中军帅”也。此传上文:“作三军,谋元帅”,杜注:“中军帅”,疏云:“晋以中军为尊,而上军次之。其二军则上军为尊。”是凡为晋中军帅者,即元帅矣。惟士会在晋成公之世实未将中军,景公三年尚将上军,见宣十二年左传。至七年,即鲁宣十六年,晋侯始命之将中军,且为太傅。然则晋语“为成帅”,本当言“为景帅”,以二君相接,故记之稍不审耳。
〔九〕旧重“法”字,衍。
〔一0〕“集”晋语作“缉”。○铎按:并“辑”之借。
〔一一〕按宣十六年左传云:“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即晋语所云“居太傅,国无奸民”也。此文兼采左、国,分为二事,误矣。
〔一二〕“武子文”当作“武子子文子”。晋语韦昭注:“文子,武子之子燮也。”
〔一三〕“降”晋语作“丰”。王侍郎云:‘“降”疑“隆”。’○铎按:降,读为“隆”。说文:“隆,丰大也。从生,降声。”故二字通用。墨子尚贤中篇:“稷隆播种”,书吕刑“隆”作“降”。礼记丧服小记注:“不以贰降”,释文:‘降,一本作“隆”。’魏策四:“休祲降于天”,曾、刘本并作“休烈隆于天。”荀子天论篇:“隆礼尊贤而王”,韩诗外传一“隆”作“降”。尚书大传禹贡:“隆谷元玉”,郑注:‘隆,读如“厖降”之“降”。’史记司马相如传:“业隆于襁褓”,汉书“隆”作“降”。其例不胜枚举。 〔一四〕“隰叔”以下本晋语。 〔一五〕“季氏”当作“士季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云:“士𫇭之后,贞子士渥浊生庄子士弱,弱生士文伯瑕,瑕生景伯弥牟,别为士季氏。”亦见氏族略五、后纪十一。
〔一六〕“随”旧作“赵”。
〔一七〕“彘”旧作“嬴”。国名纪四郇、栎下有彘。后纪十一云:“士鲂受彘,故氏为彘。”今据改。按成十八年左传,士鲂称彘季。襄十四年传彘裘,杜注:“士鲂子也。” 〔一八〕后纪十一云:“士𫇭生士縠,为縠氏。”按士縠见文二年左传。
〔一九〕“扰氏”当作“扰龙氏”。元和姓纂云:“刘累之后。” 〔二0〕“狸”旧作“●”。按周语,丹朱之后狸姓,在周为傅氏。
〔二一〕“楚”下旧有“氏”字,衍。 〔二二〕建,屈建。
〔二三〕文子,赵武也。
〔二四〕当重“康王”。○铎按:此读“建归以告”句,“康王曰”句,上“康王”二字探下省,而传不省。
〔二五〕“股肱”传作“光辅”。
〔二六〕“楚令尹”以下,本昭廿年左传。○铎按:此襄廿七年晋、楚盟时范武对屈建语,而晏子述之,其辞微多于彼。
〔二七〕论语云:“修己以安人。”汉书高帝纪赞云:‘春秋晋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而大夫范宣子亦曰:“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范氏为晋士师,鲁文公世奔秦。后归于晋,其处者为刘氏。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按蔡墨事见昭廿九年左传,范宣子事见襄廿四年传,归晋事见文十三年传。
〔二八〕“铸”旧作“社”,据五德志篇改。“社”或为“祝”之误,注见前篇。○铎按:此当作“祝”。若本是“铸”字,则无缘误为“社”矣。汪改非。
帝舜姓虞,又为姚,居妫。武王克殷,而封妫满于陈,是为胡公〔一〕。陈袁氏〔二〕、咸氏〔三〕、舀氏、庆氏〔四〕、夏氏〔五〕、宗氏〔六〕、来氏、仪氏〔七〕、司徒氏〔八〕、司城氏〔九〕,皆妫姓也。
〔一〕史记陈世家。
〔二〕“袁”旧作“哀”。广韵二十二元“袁”字注云:“袁姓本自胡公之后,或作爰。”唐书宰相世系表云:“陈胡公满生申公犀侯,犀侯生靖伯庚,庚生季子惛,惛生仲牛甫,甫生圣伯顺,顺生伯他父,他父生戴伯,戴伯生郑叔,郑叔生仲尔金父,金父生庄伯,庄伯生诸,字伯爰,孙宣仲涛涂,赐邑阳夏,以王父字为氏。”按僖四年左传陈辕涛涂,释文云:‘“辕”本多作“袁”。’○铎按:公、谷并作“袁”。隶释袁良碑云:“周之兴,虞阏父典陶正,嗣满为陈侯,至玄孙涛涂,立姓曰袁。”急就篇颜注:‘爰氏之先,本与陈同姓,其后或为“辕”字,又作“袁”字,本一族也。’史记齐世家作“袁”,陈世家作“辕”,并古字通用。
〔三〕“咸”疑当作“针”。古今姓氏书辨证云:“陈僖公之孙针子,以所食邑为氏。”按针子见隐八年左传。襄廿四年传陈针宜咎,杜注:“针子八世孙。”疏云:“世本文也。”○铎按:秦嘉谟辑补世本定为针氏。
〔四〕襄七年左传陈有庆虎、庆寅。世族谱云:“庆虎,桓公之五世孙。”○铎按:姓氏书辨证同。
〔五〕氏族略一云:“陈宣公之子少西,字子夏,其孙征舒以王父字为氏。”按夏征舒见宣十年左传。昭廿三年传疏引世本云:“宣公生子夏,夏生御叔,御叔生征舒。”○铎按:姓纂六止、三十五马分列子夏氏、夏氏,非也。 〔六〕哀十四年左传陈有宗竖,世族谱云:“宣公六世孙。”
〔七〕宣九年左传陈有仪行父。
〔八〕氏族略四云:“陈有司徒公子招,其后为司徒氏。”按招见昭八年左传,杜注:“哀公弟。”○铎按:亦见姓纂之七。
〔九〕氏族略四云:“哀公之子公子胜之后。”按胜见昭八年左传。世族谱云:“司城氏公孙贞子,哀公孙。”按公孙贞子见哀十五年左传,孟子所谓司城贞子也。
厉公孺子完奔齐,桓公说之,以为工正〔一〕。其子孙大得民心,遂夺君而自立,是谓威王,五世而亡〔二〕。齐人谓陈田矣〔三〕。汉高祖徙诸田关中〔四〕,而有第一至第八氏〔五〕。丞相田千秋〔六〕、司直田仁〔七〕,及杜阳田先、砀田先〔八〕,皆陈后也。武帝赐千秋乘小车入殿,故世谓之车丞相〔九〕。及莽自谓本田安之后,以王家故更氏云〔一0〕。莽之行诈〔一一〕,实以田常之风。〔一二〕敬仲之支〔一三〕,有皮氏、占氏〔一四〕、沮氏〔一五〕、与氏〔一六〕、献氏〔一七〕、子氏〔一八〕、鞅氏〔一九〕、梧氏〔二0〕、坊氏〔二一〕、高氏〔二二〕、芒氏〔二三〕、禽氏。〔二四〕
〔一〕庄廿二年左传。○铎按:亦详史记齐世家、田完世家。
〔二〕按史记田完世家,陈氏自立,始于太公和,威王则和之孙也。汉书地理志云:“九世至和而篡齐,至孙威王称王,五世为秦所灭。”元后传又云:“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三世称王。” 〔三〕句有脱误。田完世家云:“敬仲之如齐,以陈氏为田氏。”索隐云:“陈、田二字声相近。”○铎按:古读“陈”如“田”,说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五。此言齐人谓“陈”为“田”,似无脱误。
〔四〕史记高祖纪在九年。○铎按;货殖传云:“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
〔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第八氏亦齐诸田之后。田广弟英为第八门,因氏焉。”氏族略四云:“广孙田登为第二氏。”古今姓氏书辨证又云:“广孙田癸为第三氏。”
〔六〕田千秋,见下。
〔七〕汉书田叔传云:“其先齐田氏也。”仁,叔少子。 〔八〕汉书儒林传云:“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又云:“丁宽授同郡砀田王孙。”此“杜阳”乃“杜陵”之误。汉时称先生或单言“先”,或单言“生”。史记晁错传云:“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先所。”徐广曰:‘“先”即“先生”。’汉书错传作张恢生。又云:“上招贤良,公卿言邓先。”颜师古注:“邓先犹言邓先生也。”史记叔孙通传:‘诸弟子以制礼,皆赐为郎,喜曰:“叔孙生诚圣人也!”’汉书梅福传云:“叔孙先非不忠也。”叔孙先与称叔孙生同。此言田先,汉书言田生,其称一也。○铎按:汉书叔孙通传:“生何言之谀也?”史记“生”作“先生”。其例不胜枚举。
〔九〕汉书车千秋传云:“本姓田氏,其先齐诸田,徙长陵。千秋年老,上优之,朝见得乘小车入宫殿中,故因号曰车丞相。” 〔一0〕汉书元后传云:“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
〔一一〕论语:‘子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汉书叙传答宾戏云:“吕行诈以贾国。”○铎按:汉书王莽传赞云:“乃始恣睢,奋其威诈。”
〔一二〕○铎按:“以”犹“有”也。风俗通穷通篇:“贡士恩亲,经传无以也。”“无以”即“无有”。古读“有”如“以”,说见顾炎武唐韵正。
〔一三〕“支”旧作“又”。上文云:“邾颜子之支,别为小邾。”今依例改之。
〔一四〕广韵二十四盐“占”字注云:“占姓,陈大夫子占之后。”后纪十二占氏以下并加“子”字,氏族略三同。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陈桓子生子占书,书生子良坚,坚子以王父字为氏。”按子占,昭十九年左传称孙书,哀十一年传称陈书。
〔一五〕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陈烈子生子沮与,后为子沮氏。”
〔一六〕元和姓纂作“子舆,陈桓子生子石难,为子舆氏。”按子舆以字为氏,“子石”当是“子舆”。 〔一七〕元和姓纂子献氏引世本云:“陈桓公孙子献之后。”按“桓公”当作“桓子”。○铎按:秦氏辑补世本氏姓篇注云:“姓纂称陈桓子作桓公,僖子作僖公,皆出于世本,乃齐史之旧称。”
〔一八〕“子”字误,或当为“宋”。元和姓纂云:“陈宣公生子楚,其后为子宋氏。”按“宣公”当为“宣子”,即僖子子夷也。见下。○铎按:当作子宋氏,传写脱“宋”字耳。宣子称公,说见上注。
〔一九〕元和姓纂云:“陈僖子生简子齿,为子鞅氏。”
〔二0〕元和姓纂作“子寤,陈僖子生宣子,其后为子寤氏。”按哀十四年左传杜注:“宣子名夷”,疏引世本作其夷。 〔二一〕元和姓纂作“子枋,陈僖子生穆子安,为子枋氏。”
〔二二〕元和姓纂作“子尚”,引世本云:“陈僖子生廪邱子尚意兹,因氏焉。”按廪邱盖所食邑,子尚字,意兹名。哀十四年左传杜注云:“廪邱子意兹”,疏引世本作廪邱子凿兹。○铎按:国名纪一注引世本云:“廪邱,齐大夫廪邱子邑。”氏族略三同。
〔二三〕元和姓纂子芒氏引世本云:“陈僖子生子芒盈,因氏焉。”按哀十四年左传杜注作芒子盈,疏引世本同。
〔二四〕古今姓氏书辨证云:“陈僖子生惠子得,为子禽氏。”按惠子得亦见哀十四年传杜注及疏引世本。
帝乙元子微子开,纣之庶兄也〔一〕。武王封之于宋〔二〕,今之睢阳是也〔三〕。宋孔氏〔四〕、祝其氏〔五〕、韩献氏〔六〕、季老男氏〔七〕、巨辰、经氏、事父氏、皇甫氏〔八〕、华氏〔九〕、鱼氏〔一0〕、而董氏〔一一〕、艾、岁氏、鸠夷氏〔一二〕、中野氏、越椒氏〔一三〕、完氏、怀氏、不第氏〔一四〕、冀氏、牛氏〔一五〕、司城氏〔一六〕、●氏〔一七〕、近氏、止氏、朝氏、
氏〔一八〕、右归氏〔一九〕、三
氏、王夫氏〔二0〕、宜氏、征氏、郑氏〔二一〕、目夷氏〔二二〕、鳞氏〔二三〕、臧氏、虺氏、沙氏、黑氏、围龟氏〔二四〕、既氏、据氏、砖氏、己氏、成氏〔二五〕、边氏〔二六〕、戎氏〔二七〕、买氏、尾氏、桓氏〔二八〕、戴氏〔二九〕、向氏〔三0〕、司马氏〔三一〕,皆子姓也。
〔一〕史记宋世家。本名启,汉人避讳作“开”。
〔二〕注详五德志。 〔三〕汉书地理志云:“周封微子于宋,今之睢阳是也。”
〔四〕元和姓纂云:“正考父生孔父嘉,子孙以王父字为氏。”按孔父见桓元年左传。孔氏详下。
〔五〕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宋戴公子祝其为司寇,因氏焉。见世本。”
〔六〕“韩”当作“干”。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宋司徒华定后为干献氏。”氏族略四、后纪十并作“干”。按宋司徒华定见襄廿九年左传。○铎按:张氏姓氏寻源十五翰亦云:‘潜夫论今本作“韩献”者误。’
〔七〕后纪十以季老男为三字姓,又别有季老氏、老男氏。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宋华氏有华季老,其子氏焉。”成十五年左传疏引世本云:“华督生世子家,家生秀老。”“秀”盖即“季”之误。
〔八〕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宋戴公白生公子充石,字皇父,皇父生季子来,来生南雍
,以王父字为氏。”广韵九麌“父”字注云:‘汉初有皇父鸾,自鲁徙居茂陵,改“父”为“甫”。’按父、甫古通用,非改字也。皇父充石见文十一年左传。○铎按:巨辰、经氏,秦氏世本辑补据姓氏急就篇订作白马氏、经氏。姓纂六至有事父氏,本此,而他书无见,疑即皇父氏之讹衍。
〔九〕桓元年左传宋华父督,疏引世本云:“华父督,宋戴公之孙好父说之子。”二年传云:“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杜注:“督未死而赐族,督之妄也。”按华父为督字,以字为氏。
〔一0〕僖九年左传云:“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于是宋治,故鱼氏世为左师。”按目夷字子鱼,襄公庶兄。○铎按:姓氏急就篇引风俗通云:“宋公子鱼,贤而有谋,以字为氏。”
〔一一〕文十一年左传宋有耏班。“而”或当作“耏”。○铎按:氏族略三作耏氏。
〔一二〕“鸠”,氏族略四、古今姓氏书辨证、后纪十一注并引作“鸱”。○铎按:淮南子泛论训:“昔齐简公释其国家之柄,而专任其大臣,故使陈成田常、鸱夷子皮得成其难。”是齐有鸱夷氏,“鸠”字讹。又艾、岁氏,秦嘉谟世本辑补作艾氏、雍氏,谓此误作岁氏。
〔一三〕后纪十有椒氏。“越”字疑衍。元和姓纂、氏族略并以越椒为楚姓。
〔一四〕“第”旧作“弟”,据古今姓氏书辨证、氏族略五引改。元和姓纂引潜夫论不更氏,后纪十注云:“不更、不茅见潜夫论”,又别有不夷氏,云:“见世本。姓纂以为不夷、甫须之后。”按本书无不更、不茅、不夷。第、夷声相近,“第”误为“茅”,“夷”误为“更”。史记鲁世家:“炀公筑茅阙门”,徐广曰:‘“茅”一作“第”,一作“夷”。’正与此同。 〔一五〕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宋微子之后司寇牛父,子孙以王父字为氏。”按司寇牛父见文十一年左传。○铎按:姓纂十八尤、广韵并同。
〔一六〕元和姓纂引世本云:“宋戴公生东乡克,孙乐喜为司城氏。”按襄九年左传云:“乐喜为司城”,杜注:“乐喜,子罕也。”礼记檀弓疏引世本云:“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石甫愿绎,绎生夷甫倾,倾生东乡克,克生西乡士曹,曹生子罕喜。”姓纂有脱文。○铎按:秦嘉谟改“生”为“孙”,而不知有脱文。程本“司”作“月”,讹。 〔一七〕按“●”为“网”字之俗,见广韵三十六养。○铎按:程本改“罔”。
〔一八〕氏族略四
氏引风俗通云:“宋左师
之后。”按左师
,宋缪公子,见隐三年公羊传。“
”与“勃”同。○铎按:程本讹“教”。又“近”当作“所”。所氏见姓纂八语、氏族略四引风俗通。
〔一九〕元和姓纂右归氏引此书。按“归”盖“师”之误。姓纂有右师氏,引世本云:“宋武公生公子中代为右师,因氏焉。”氏族略四武公、公子中作庄公、公子申。成十五年左传疏引世本云:“庄公生右师戊。”○铎按:疏引世本有脱文,当云:“庄公生公子中,为右师氏。”“中”即“仲”字,氏族略“中”作“申”,庄公作武公,并误。 〔二0〕“王”疑是“壬”,春秋襄元年有楚公子壬夫,此其比也。○铎按:“
”当作“伉”,姓纂引风俗通云:“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三伉,支孙氏焉。”然此乃晋公族,不当列此。
〔二一〕昭廿一年左传宋有郑翩。○铎按:秦嘉谟据姓氏急就篇、氏族略四引风俗通改“宜”为“宣”,云:“宋宣公后,以谥为氏。”
〔二二〕广韵六脂“夷”字注云:“宋公子目夷之后。”详上鱼氏注。
〔二三〕文七年左传:“鳞矔为司徒”,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公子鳞,鳞生东乡矔。”成十五年传:“鳞朱为少司寇”,杜注:“鳞矔孙。”
〔二四〕宋文公子围龟字子灵,见成十五年左传。○铎按:见成五年传,秦氏世本辑补亦衍“十”字。昭廿二年左传宋有臧士平(石经“士”讹“氏”)。文十六年传宋有荡虺,杜注:“意诸之弟。”秦云:“疑以为氏。”沙氏,秦据姓氏书辨证十二齐改泥氏。黑氏,秦据成五年传改灵氏。
〔二五〕哀十三年左传宋有成矔。○铎按:据氏,秦据姓纂二十一麦改获氏,云:“宋大夫猛获之后。”
〔二六〕昭廿二年左传:“宋边卬为大司徒”,杜注:“卬,平公曾孙。”广韵一先“边”字注:‘边姓,陈留风俗传云:“祖于宋平公。”’氏族略三云:“宋公子城之后,城字子边。或言宋平公子御戎字子边,子孙以王父字为氏。”
〔二七〕襄十九年左传:“齐灵公诸子仲子、戎子”,杜注:“诸子,诸妾姓子者。二子皆宋女。戎子即戎氏女也。”
〔二八〕急就篇颜师古注云:“宋桓公孙鳞矔为宋司徒,号曰桓子,因为氏焉。”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宋桓公之后向魋亦号桓氏。”按桓魋见哀十三年左传。
〔二九〕急就篇颜师古注云:“宋戴公生公子文遂,称戴氏。”按昭八年左传宋有戴恶。○铎按:亦见广韵、姓纂十九代。 〔三0〕成十五年左传:“华元使向戍为左师”,杜注:“向戍,桓公曾孙。”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向父盻,盻生司城訾守,守生小司寇鳣及合左师。左师即向戍也。”广韵四十一漾“向”字注云:“戍以王父字为氏。”
〔三一〕哀十四年左传宋桓魋弟司马牛。史记仲尼弟子传索隐云:“以魋为宋司马,故牛遂以司马为氏。” 闵公子弗父何〔一〕生宋父,宋父生世子,世子生正考父,正考父生孔父嘉,孔父嘉生子木金父;木金父降为士,故曰灭于宋〔二〕。金父生祁父,祁父生防叔;防叔为华氏所逼,出奔鲁,为防大夫,故曰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三〕叔梁纥,为鄹大夫,故曰鄹叔纥,生孔子〔四〕。 〔一〕“何”旧作“河”。 〔二〕昭七年左传:‘孟僖子曰:“孔子,圣人之后也,而灭于宋。”’
〔三〕“生”旧脱。
〔四〕“闵公”以下本世本,诗那疏引之,“闵”作“愍”,彼云:“宋父生正考父”,文有脱灭。王肃撰家语本姓解与此同,亦用世本也。○铎按:臧庸拜经日记卷七云:“王符所举世数,与昭七年左传杜注合,惟以子木降士为灭于宋,与杜异。”
周灵王之太子晋,幼有成德,聪明博达〔一〕,温恭敦敏。谷、雒水斗,将毁王宫,王〔二〕欲壅之。太子晋谏,以为不顺天心,不若修政〔三〕。晋平公使叔誉聘于周,见太子,与之言,五称而三穷,逡巡而退,归告平公曰:“太子晋行年十五,而誉弗能与言〔四〕,君请事之。”平公遣师旷见太子晋。太子晋与语,师旷服德,深相结也。乃问旷曰:“吾闻太师能知人年之长短。”师旷对曰:“女色赤白,女声清汗〔五〕,火色不寿。”晋曰:“然。吾后三年将上宾于帝,女慎无言,殃将及女。”其后三年而太子死〔六〕。孔子闻之曰:“惜夫!杀吾君也。”世人以其豫自知去期,故传称王子乔仙。〔七〕仙之后,其嗣避周难于晋,家于平阳,因〔八〕氏王氏〔九〕。其后子孙世喜养性神仙之术〔一0〕。 〔一〕风俗通正失篇云:“周书称灵王太子晋幼有盛德,聪明博达。”今逸周书太子晋解不载此文,盖脱佚也。○铎按:“成德”即风俗通“盛德”。宣二年左传:“盛服将朝”,释文:‘音成,本或作“成”。’是成、盛古通之证。 〔二〕“王”旧脱。
〔三〕以上本周语。
〔四〕○铎按:臣对君不得自称其字,“誉”当从周书作“臣”。
〔五〕逸周书二语互转,风俗通与此同。○铎按:风俗通脱“汗”字。
〔六〕以上本逸周书。
〔七〕“孔子闻之”以下,亦见风俗通。“知”字旧脱,据风俗通补。列仙传云:“王子乔者,周灵王太子晋也。”汉书梅福传云:“至今传以为仙。”
〔八〕“因”旧作“田”。
〔九〕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周灵王太子晋,以直谏废为庶人,其子宗敬为司徒,时人号曰王家,因以为氏。”
〔一0〕梅福传云:“福居家,尝以读书养性为事。”
鲁之公族,有蟜氏〔一〕、后氏〔二〕、众氏〔三〕、臧氏〔四〕、施氏〔五〕、孟氏〔六〕、仲孙氏〔七〕、服氏〔八〕、公山氏〔九〕、南宫氏〔一0〕、叔孙氏〔一一〕、叔仲氏〔一二〕、子我氏〔一三〕、子士氏〔一四〕、季氏〔一五〕、公锄氏〔一六〕、公巫氏〔一七〕、公之氏〔一八〕、子干氏、华氏〔一九〕、子言氏、〔二0〕子驹氏〔二一〕、子雅氏〔二二〕、子阳氏〔二三〕、东门氏〔二四〕、公析氏〔二五〕、公石氏〔二六〕、叔氏〔二七〕、子家氏〔二八〕、荣氏〔二九〕、展氏〔三0〕、乙氏〔三一〕,皆鲁姬姓也。 〔一〕礼记檀弓云:“季武子寝疾,蟜固不说齐衰而入见。”固盖鲁公族。○铎按:史记仲尼弟子传有蟜疵,正义:‘汉书云:“鲁人。”’
〔二〕礼记檀弓后木,郑注:“后木,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后。”疏引世本作“孝公生惠伯革,其后为厚氏”。吕氏春秋察微篇郈昭伯,高诱注:“郈氏,鲁孝公子惠伯华之后也,以字为氏。”华、革、巩,字形相近之误。郈昭伯见昭廿五年左传。汉书古今人表作厚昭伯,五行志又作后氏。襄十四年左传厚成叔,释文云:‘“厚”本或作“郈”。’风俗通过誉篇亦作“后”。后、厚、郈并通。○铎按:经义述闻十九王引之曰:‘昭二十五年传言季郈者一,言郈氏者二,言郈昭伯者二,言郈孙者四,“郈”字皆当作“后”。元和姓纂引风俗通曰:“鲁大夫郈昭伯食采于郈,因氏焉。”已误以后孙之“后”为郈邑之“郈”。食采于郈者叔孙氏,非后氏也。’又云:‘吕氏春秋察微篇:“鲁季氏与后氏斗鸡”,今本“后”作“郈”,后人依俗本左传改之也。据注“以字为氏”,则作“后”明矣。’汪谓后、郈通,失考。
〔三〕隐元年左传公子益师众父之后。世族谱云:“众父,孝公子。”
〔四〕隐五年左传臧僖伯之后。疏云:‘僖伯名𫸩,字子臧。世本云:“孝公之子。”’○铎按:经义述闻二十二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云:‘臧,古“藏”字。𫸩,读曰“区”。说文:“区,踦区藏匿也。”’𫸩、臧名字相应,或谓食采于臧,非。
〔五〕氏族略三云:“鲁惠公之子公子尾字施父,其子因以为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云:“施父生施伯,伯孙顷叔生孝叔,始以王父字为氏。”按:施父见桓九年左传。孝叔见成十一年传,杜注:“鲁惠公五世孙。”
〔六〕文十五年左传:“齐人或为孟氏谋”,杜注:“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
〔七〕左传桓公子庆父之后。古今姓氏书辨证云:“鲁桓公四子,次曰庆父。庆父生穆伯公孙敖,敖生文伯谷、惠叔难,谷生孟献子蔑,始以仲孙为氏。”
〔八〕服氏当是子服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云:“仲孙蔑之子佗,别为子服氏。”按孟献子子仲孙它子服见鲁语。襄廿三年左传孟椒,杜注:“孟献子之孙子服惠伯,即它子。”昭三年传称子服椒,其后有子服回、子服何。○铎按:说亦见鲁语注、昭十五年左传疏、檀弓疏。
〔九〕定五年左传鲁有公山不狃。○铎按:论语阳货篇作公山弗扰。
〔一0〕元和姓纂云:“鲁孟僖子生阅,号南宫敬叔,叔生路,路生会,会生虔,为南宫氏。见世本。”按南宫敬叔见昭七年左传,“阅”作“说”。
〔一一〕庄卅二年左传:成季鸩叔牙,立叔孙氏。”僖四年传公孙兹称叔孙戴伯,杜注:“叔牙之子。”○铎按:经称公孙兹,僖五年经、传并称公孙兹。
〔一二〕礼记檀弓叔仲皮,郑注:“叔仲皮,鲁叔孙氏之族。”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为叔仲氏。”按彭当作彭生,文七年左传称叔仲惠伯。十八年传云:“襄仲杀惠伯,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铎按:姓纂一屋引东观汉记云:“叔仲彭生带,带生仲叔、仲职及寅,代为鲁大夫。”
〔一三〕元和姓纂云:“鲁叔孙成子生申,为子我氏。”氏族略三云:“申字子我。”按叔孙成子名不敢,见定元年左传。
〔一四〕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鲁叔孙成子生齐季,为子士氏。”
〔一五〕左传桓公子季友之后,亦曰季孙氏。○铎按:诗鲁颂●郑笺云:“季孙行父,季文子也。”疏:“行父是季友之孙,故以季孙为氏。左传、世本皆有其事。”
〔一六〕襄廿三年左传季武子子公弥称公锄氏。定八年传公锄极,杜注:“公弥曾孙。” 〔一七〕襄廿九年左传鲁有公巫召伯。○铎按:公巫召伯,鲁文公子叔肸曾孙,见世族谱。
〔一八〕元和姓纂云:“季悼子生惠伯鞅,鞅生懿伯拊,为公之氏。”氏族略三云:“鞅字公之。”按季平子弟公之见昭廿五年左传。
〔一九〕华氏当是子革氏。元和姓纂引世本云:“季平子支孙为子革氏。”○铎按:秦氏辑补世本子士氏下注云:“潜夫论误作子干氏。”又华氏下注云:‘史记孔子世家:“季孙使公华、公宾、公林迎孔子。”王符以华氏次公之氏后,则华氏当即公华氏。’此疑当作子革氏、华氏。 〔二0〕元和姓纂云:“季平子生昭伯寤之后。”氏族略三云:“昭伯字子言。”按季寤子言见定八年左传,杜注:“季桓子之弟。”
〔二一〕“驹”旧作“𩧺”,据后纪十改。昭廿五年左传子家羁,公羊传作子家驹。荀子大略篇杨倞注云:“名羁,驹其字。”子驹氏盖其后也。○铎按:史记鲁世家:“鲁败翟于咸,获长翟乔如。富父终甥舂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集解引贾逵曰:“子驹,鲁郭门名。”秦氏据此,则谓子驹以地为氏。按驹读为“拘”,羁、拘名字相应,杨倞说似有理。且此节鲁公族多以字为氏,秦说盖非。
〔二二〕○铎按:姓纂六止引英贤传:“季桓子生武叔灶,为子雅氏。”昭三年左传齐有公孙灶,亦字子雅。
〔二三〕元和姓纂云:“鲁公族有子阳者,其后以王父字为氏。”又有子扬氏,引世本云:“季桓子生穆叔,其后为子扬氏。”按阳、扬古通用,疑本一氏。○铎按:张澍分二氏,云:‘路史:“世本无子阳”,罗氏未见世本全文。’
〔二四〕僖廿六年左传东门襄仲,杜注:“襄仲居东门,故以为氏。”○铎按:此本服虔说,见史记集解引。檀弓注:“仲遂,鲁襄公之子东门襄仲。”疏云:“世本及左传文也。”
〔二五〕史记仲尼弟子传有公
哀,本书遏利篇作“公析”,
、析古通用。哀盖鲁公族,集解引家语云“齐人”,殆非也。○铎按:姓纂作“公祈”,即“公析”之误,而以为卫后。 〔二六〕元和姓纂云:“鲁僖公生共叔坚,坚生惠叔、子叔为公石氏。”氏族略三又云:“悼公子坚字公石之后。”○铎按:秦氏引姓纂一东作“子孙为公石氏”,当是也。路史又云:“伯禽之后有公石氏。”
〔二七〕春秋襄十四年叔老,杜注:“声伯子也”,疏云:“叔老,声伯子,叔盻孙,故以叔为氏。”礼记檀弓疏引世本云:“叔盻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
〔二八〕氏族略三云:“鲁庄公之孙公孙归父字子家,其后为子家氏。”按公孙归父子家见宣十年左传,昭五年传有子家羁。 〔二九〕定元年左传荣驾鹅,杜注:“鲁大夫荣成伯也。”鲁语荣成伯,韦昭注:“声伯之子也,名栾。”世族谱云:“叔盻曾孙。”○铎按:襄廿八年传杜注:“成伯,荣驾鹅。”
〔三0〕隐八年左传云:“无骇卒,羽父请谥于族,公命以字为展氏。”杜注:“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广韵二十八狝“展”字注云:“鲁孝公之子子展之后。”
〔三一〕僖廿六年左传:“公使展喜犒师”,鲁语作乙喜。 卫之公族,石氏〔一〕、世叔氏〔二〕、孙氏〔三〕、宁氏〔四〕、子齐氏〔五〕、司徒氏〔六〕、公文氏〔七〕、析龟氏〔八〕、公叔氏〔九〕、公南氏〔一0〕、公上氏〔一一〕、公孟氏〔一二〕、将军氏〔一三〕、子强氏〔一四〕、强梁氏〔一五〕、卷氏〔一六〕、会氏雅氏〔一七〕、孔氏〔一八〕、赵阳氏〔一九〕、田章氏、孤氏〔二0〕、王孙氏〔二一〕、史龟氏〔二二〕、羌氏、羌宪氏、〔二三〕邃氏〔二四〕,皆卫姬姓也。
〔一〕隐四年左传。石碏之后。世族谱云:“石碏,靖伯孙。”○铎按:史记卫世家集解引贾逵曰:“石碏,卫上卿。”
〔二〕春秋世叔仪、世叔申、世叔齐,左传并作太叔。桓九年传疏云:‘古者,“世”之与“大”,字义通也。’世族谱云:“太叔仪,僖侯八世孙。” 〔三〕成十四年左传疏引世本云:“孙氏出于卫武公。”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卫武公和生公子惠孙,惠孙生耳,为卫上卿,生武仲乙,以王父字为氏。”
〔四〕襄廿五年左传杜注:“宁氏出自卫武公。”氏族略三云:“卫武公生季亹,食采于宁,因以为氏。”○铎按:亦见姓纂四十六径。
〔五〕盖即齐氏。昭元年左传卫齐恶,世族谱云:“昭伯子齐子无子,戴公以其子恶为之后。”廿年传齐豹称齐子氏,杜注:“恶之子。”
〔六〕礼记檀弓卫司徒敬子,郑注:“司徒,官氏,公子许之后。”元和姓纂云:“卫文公生公子其许之后为司徒氏。”
〔七〕哀廿五年左传卫有公文要。
〔八〕“龟”字疑衍。昭廿年左传卫有析朱锄,杜注:“朱锄,成子黑背孙。”氏族略三有公析氏,卫公子黑背字子析之后。○秦嘉谟云:“公析氏,左传惟称析,王符误并析、晁二氏为一氏。”○铎按:此节下文史晁氏,“晁”亦讹作“龟”,然晁氏不当重出,盖是衍文。
〔九〕礼记檀弓公叔文子,疏引世本云:“献公生成子尚田,田生文子拔,拔生朱,为公叔氏。”○铎按:檀弓上篇郑注:“文子,献公之孙,名拔。”疏引世本:“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笺误分“当”为“尚田”二字。又姓氏书辨证云:“卫献公少子发,国人谓之公叔,因以为氏。”拔与发非一人,张氏寻源谓拔即发,窃所不取。 〔一0〕氏族略三云:“卫献公之子楚字公南,生子牟,为公南氏。”按公南楚见昭廿年左传。○秦嘉谟云:“襄二十九年传之公子荆,即公南楚,见杜解。”
〔一一〕广韵一东“公”字注云:“卫大夫有公上玉。”○张澍云:“墨子作公尚,字相通。”
〔一二〕昭廿年左传卫公孟絷,杜注:“灵公兄。”定十二年传卫公孟𫸩,杜注:“𫸩,孟絷子。”疏云:“絷字公孟,故即以公孟为氏。刘炫谓公孟生得赐族。”○铎按:此引杜注在定十二年春秋经。 〔一三〕礼记檀弓疏引世本云:“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文子生简子瑕,瑕生卫将军文氏。”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作“郢生文子弥牟,为将军氏。”○铎按:檀弓疏引世本“氏”上有脱文,当云“瑕生卫将军文子,为将军氏”。上文“兰生虎,为司寇氏”,即其例。
〔一四〕元和姓纂云:“昭子郢之后。” 〔一五〕元和姓纂引世本云:“卫将军文子生慎子会,会生强梁,因氏焉。”○铎按:氏族略四“强”作“强”,同。
〔一六〕当作卷子氏。古今姓氏书辨证卷子氏引世本云:“卫文公后卷子,子州氏焉。”后纪十:“卫后有卷子氏。”
〔一七〕当作会雅氏。元和姓纂云:“卫灵公子虺生灶,为会庌氏。”氏族略四:‘庌,音“雅”。’后纪十:“卫后有会庌氏。”○铎按:秦嘉谟亦谓潜夫论误分为二氏。
〔一八〕梁氏履绳云:“哀十一年传,孔文子以孔姞妻太叔疾,是孔乃姞姓,故礼记祭统正义谓孔悝是异姓大夫。潜夫论以为姬姓,误也。”○铎按:秦嘉谟亦云:“未知王符何据?”
〔一九〕旧脱“氏”字。广韵十阳“阳”字注云:“卫公子赵阳之后,以名为氏。”按春秋定十四年:“卫赵阳出奔宋”,杜注:“阳,赵黡孙。”疏引世本云:“懿子兼生昭子举,举生赵阳。”兼即黡也。黡见昭九年。世族谱:“以赵为氏。”
〔二0〕“孤”疑是“狐”。哀十五年左传卫孟黡,汉书古今人表作狐黡。○铎按:氏族略四有申章氏,路史郑后有申章氏,张澍云:“楚有申章氏,见新序。”皆非卫公族,则不得以“田”为“申”之讹。此田章氏未详所出。 〔二一〕定八年左传魏有王孙贾。哀廿六年传有王孙齐,杜注:“贾之子昭子也。”
〔二二〕“龟”当为“晁”,氏族略五史晁氏引世本云:“卫史晁之后。”按史晁即昭七年左传史朝,汉书古今人表作史晁。广韵四宵“晁”字注引风俗通云:“晁姓,卫大夫史晁之后。”晁、龟字形相近而误。
〔二三〕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卫公族羌之孙宪,为羌宪氏。”○铎按:上羌氏疑当是羌师氏,姓氏书辨证十阳有羌师氏,出世本。张澍云:‘姓纂作“魏有羌师氏”,讹。’
〔二四〕○铎按:秦氏辑补世本出蘧氏,云:“潜夫论误作邃氏。”卫大夫有蘧瑗,字伯玉,孔子弟子。
晋之公族]氏〔一〕,又班为吕〔二〕,]芮又从邑氏为冀〔三〕,后有吕锜,号驹伯〔四〕。]犨食采于苦,号苦成叔;]至食采于温,号曰温季〔五〕,各以为氏。隙氏之班,有州氏〔六〕、祁氏〔七〕。伯宗以直见杀,其子州犁奔楚〔八〕,又〔九〕以]宛直而和,故为子常所妒,受诛〔一0〕。其子嚭奔吴为太宰〔一一〕,惩祖祢之行仍正直遇祸也,乃为谄谀而亡吴〔一二〕。凡]氏之班,有冀氏、吕氏、苦成氏、温氏、伯氏;靖侯之孙栾宾〔一三〕,及富氏〔一四〕、游氏〔一五〕、贾氏〔一六〕、狐氏〔一七〕、羊舌氏、〔一八〕季夙氏〔一九〕、籍氏,及襄公之孙孙黡〔二0〕,皆晋姬姓也。
〔一〕广韵二十陌“隙”字注云:“隙姓,俗从
。”氏族略三云:“晋大夫]文子食邑于],以邑为氏。”按隙文子即晋语隙叔虎,韦昭注:“隙芮之父隙豹也。”
〔二〕按僖十年左传:‘
郑言于秦伯曰:“吕甥、隙称、冀芮实为不从。”’三人疑皆同族。吕甥,十五年传称瑕吕贻甥,又称阴贻甥。阴、吕皆邑名。班,别也。
〔三〕成二年左传疏引世本云:“隙豹生冀芮,芮生缺。”按僖十年左传隙芮亦称冀芮。卅三年传云:“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又云:“以一命命隙缺为卿,复与之冀。”杜注:“还其父故邑。”○铎按:晋语五:“冀缺薅”,韦注:“隙成子也。” 〔四〕“吕”当作“]”。]锜号驹伯,见成十七年左传。吕锜见成十六年,即宣十二年魏锜,世族谱云:“魏锜,魏犨子,为吕氏。”
〔五〕并见成十七年左传。 〔六〕昭三年左传杜注云:“隙称,晋大夫,始受州。”州氏盖以邑为氏者。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晋州绰,其先食采于州,因氏焉。”按州绰见襄十八年左传。
〔七〕襄廿一年左传祁大夫,杜注:“祁奚也。食邑于祁,因以为氏。”氏族略三云:“晋献侯四世孙。” 〔八〕成十五年左传。○铎按:贤难篇:“伯宗之以死。”
〔九〕“又”字旧在“楚”上。
〔一0〕昭廿七年左传。○铎按:明暗篇:“]宛得众,而子常杀之。”亦见贤难篇。
〔一一〕定四年左传云:“楚之杀隙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太宰,以谋楚。”史记楚世家以嚭为宛之宗姓伯氏子。伍子胥传集解引徐广云:“伯州犁者,晋伯宗之子也。伯州犁之子曰隙宛,隙宛之子曰伯嚭。宛亦姓伯,又别氏隙。”盖即本此书。然此书之意,本谓州犁奔楚后,其子又遇祸出奔。两言其子,文意相贯,并未尝以嚭为宛子也。唯传云:“伯州犁之孙嚭”,此称“其子”殊误,而高诱注吕氏春秋当染篇、重言篇,韦昭注越语,并云:“嚭,州犁之子”,则古有此说矣。
〔一二〕史记吴世家云:“越王灭吴,诛太宰嚭,以为不忠。”
〔一三〕桓二年左传。
〔一四〕按庄廿三年左传云:‘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𫇭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己。”’杜注:“富子,二族之富强者。”此以“富”为氏非也。○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云:“寻绎上下文义,疑富子为群公子之一。杜以富强解之,恐误。”○铎按:洪氏虽规杜,固未尝以“富”为氏,乃秦氏辑补世本既据此文及杜注出富氏,又引广韵十五灰“槐”字注“晋大夫富槐之后”以证之。然广韵本说槐氏,不谓“富”为氏。考富氏为周室世卿,见本篇下文,氏族略亦谓“富为周大夫富辰之后”,秦氏不检,而又援据失实,其诬甚矣!
〔一五〕庄廿四年左传云:“晋士𫇭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杜注:“游氏二子亦桓、庄之族。”
〔一六〕晋语云:“贾佗公族也”,韦昭注:“贾佗,狐偃之子射姑太师贾季也。食邑于贾。”古今姓氏书辨证云:“晋唐叔虞少子公明,周康王封之于贾为附庸,谓之贾伯。曲沃武公取晋并贾,因以其子孙为大夫。” 〔一七〕晋语云:“狐氏出自唐叔。”
〔一八〕昭三年左传:‘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惟羊舌氏在而已。”’疏引世族谱云:“羊舌,其所食邑名。”
〔一九〕昭五年左传疏云:“世本,叔向兄弟有季夙。”元和姓纂引此书,以季夙氏为晋靖公孙季夙之后,误。○铎按:郑樵以下诸家并沿误。
〔二0〕昭十五年左传云:“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
晋穆侯生桓叔,桓叔生韩万,傅晋大夫〔一〕,十世而为韩武侯,五世为韩惠王,五世而亡国〔二〕。襄王之
孙信,俗人谓之韩信都〔三〕。高祖以信为韩王孙,以信为韩王,后徙王代,为匈奴所攻,自降之〔四〕。汉遣柴将军击之,斩信于参合,信妻子亡入匈奴中。至景帝〔五〕,信子颓当及孙赤〔六〕来降,汉封颓当为弓高侯,赤为襄城侯。及韩嫣,武帝时为侍中,贵幸无比。案道侯韩说,前将军韩曾〔七〕,皆显于汉〔八〕。子孙各随时帝分阳陵、茂陵、杜陵〔九〕。及汉阳、金城诸韩,皆其后也。信子孙馀留匈奴中〔一0〕者,亦常在权宠,为贵臣。及留侯张良,韩公族姬姓也。秦始皇灭韩,良弟死不葬,良〔一一〕散家赀千万,为韩报仇,击始皇于博浪沙中,误椎副车。秦索贼急,良乃变姓为张〔一二〕,匿于下邳,遇神人黄石公,遗之兵法。及沛公之起也,良往属焉。沛公使与韩信略定韩地,立横阳君城〔一三〕为韩王,而拜良为韩信都〔一四〕。信都者〔一五〕,司徒也。俗前〔一六〕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一七〕,或胜屠〔一八〕,然其本共一司徒耳。后作传者不知“信都”何因,强妄生意,以为此乃代王为信都也。凡桓叔之后,有韩氏、言氏〔一九〕、婴氏〔二0〕、祸余氏〔二一〕、公族氏〔二二〕、张氏,此皆韩后姬姓也。昔周宣王亦有韩侯,其国也〔二三〕近燕,故诗云:“普彼韩城,燕师所完〔二四〕。”其后韩西亦姓韩,为魏满所伐,迁居海中〔二五〕。
〔一〕史记韩世家索隐云:“系本及左传旧说,皆谓韩万是曲沃桓叔之子。”晋语韦昭注:“桓叔生子万,受韩以为大夫,是为韩万。”“傅”疑“仕”,上云:“赵夙仕晋卿大夫”,是其证。
〔二〕武侯,韩世家作武子,自武子至宣惠王凡八世。汉书地理志云:“韩自武子后,七世称侯,六世称王,五世而为秦所灭。”○铎按:自武子至惠王凡八世,与六国表合,汉志“七世称侯”误。 〔三〕史记韩王信传集解引徐广曰:“一云信都。”索隐以为出楚汉春秋。
〔四〕王先生云:‘“自”字疑衍,或“信”字之误。’○铎按:“自”疑“因”,“因”俗作“●”,故误。
〔五〕降汉在孝文十四年,非景帝时。 〔六〕“赤”传作“婴”。
〔七〕“曾”旧作“鲁”。
〔八〕见史记、汉书。 〔九〕谓随所事帝徙居其陵。
〔一0〕“军氏”至此,旧错入后“轩氏”下。宋本盖已如此,故后纪十所载卫、郑公族往往淆乱。
〔一一〕“良”疑衍。 〔一二〕孙侍御云:‘“张”当作“长”。张良易姓为长,见高士传。’继培按:作“张”是也。史记留侯世家索隐云:“王符、皇甫谧并以良为韩之公族姬姓也。秦索贼急,乃改姓名,而韩先有张去疾及张谴,恐非良之先代也。”是潜夫本作“张”矣。
〔一三〕“城”路史发挥五、罗璧识遗并引作“成”,与史合。
〔一四〕见史记留侯世家。按世家:“项梁使良求韩成,立以为韩王,以良为韩申徒,与韩王将千馀人西略韩地。”韩王信传云:“张良以韩司徒降下韩故地,得信以为韩将。”此云“沛公使与韩信略地”,又以其事在拜司徒前,并误。“信都”汉书功臣表又作“申都”,颜师古曰:‘楚汉春秋作“信都”。’
〔一五〕旧不重“信都”,据路史识遗补。
〔一六〕“前”疑“闲”。礼记檀弓:“马鬣封之谓也”,郑注:“俗闲名。”王制:“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郑注:“皆俗闲之名。”亦见论衡订鬼篇。
〔一七〕“申”旧作“司”。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申徒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铎按:此犹齐人以“司田”为“申田”。管子小匡篇:“尽地之利,臣不如宁戚,请立为大司田。”立政篇:“相高下,视肥硗,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申田之事也。”晏子春秋谏上篇:“为田野之不辟,仓库之不实,则申田存焉。”申、司音不相近,故曰“不正”。
〔一八〕史记酷吏传:“周阳由为河东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索隐引风俗通云:“胜屠即申屠也。” 〔一九〕“韩氏、言氏”当作韩言氏。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晋韩厥生无忌,无忌生襄,襄生鲁为韩言氏。”氏族略五“鲁”作“子鱼”。按无忌、襄并见左传。
〔二0〕“婴氏”当作韩婴氏。元和姓纂云:“晋韩宣子玄孙韩婴为韩婴氏。”
〔二一〕元和姓纂、氏族略四并引作“褐余氏”。按当作“褐氏、余氏”,即韩褐氏、韩余氏。广韵九鱼“余”字注云:“晋卿韩宣子之后,有名馀子者,奔于齐,号韩余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云:‘韩余,世本:“韩宣子子余之后氏焉。”’又云:‘韩褐,英贤传曰:“韩厥后。”’韩褐、韩余,此称褐氏、余氏,亦犹韩言、韩婴之不言“韩”也。宣二年左传晋有馀子之官,韩氏盖尝有为此官者。广韵:“名馀子”,“名”当是“为”。世本“子余”,亦“馀子”之误。氏族略引世本正作“馀子”。说宛修文篇有韩褐子。○铎按:姓纂十三曷、氏族略四“褐余氏”即据此书误本。
〔二二〕宣二年左传云:“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嫡子而为之田,以为公族。”成十八年传云:“韩无忌为公族大夫。”襄七年传云:“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十六年传云:“韩襄为公族大夫”,杜注:“无忌子。”公族氏盖公族大夫之后也。○铎按:秦氏亦谓公族氏盖无忌后。
〔二三〕“也”疑当作“地”。
〔二四〕韩奕。“普”今作“溥”。郑笺:“燕,安也。大矣彼韩国之城!乃古平安时众民之所筑完。”释文云:“王肃、孙毓并云此燕国。”○铎按:诗韩奕之梁山、韩城乃燕地之梁山、韩城,在今河北固安县,非今陕西之梁山、韩城。顾炎武日知录卷三、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卷二并据此文及水经圣水注、
水注辨之,经义述闻卷廿五王引之说同。说诗者习知陕西有古韩国,乃以之当燕地之韩侯城,皆未考地理故也。
〔二五〕按韩西盖即朝鲜。“朝”误为“韩”;“西”即“鲜”之转,故尚书大传以“西方”为“鲜方”。史记朝鲜传云:“朝鲜王满者,故燕人也。自始全燕时,尝略属真番、朝鲜。”索隐云:“按汉书,满姓卫,击破朝鲜王而自王之。” 毕公高与周同姓,封于毕,因为氏〔一〕。周公之薨也,高继职焉〔二〕。其后子孙失守,为庶世〔三〕。及毕万佐晋献公,十六年使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魏封万〔四〕,今之河北县是也。〔五〕魏颗又氏令狐〔六〕。自万后九世为魏文侯〔七〕。文侯孙罃为魏惠王,五世而亡〔八〕。毕阳之孙豫让,事智伯,智伯国士待之,豫让亦以见知之恩报智伯,天下纪其义〔九〕。魏氏〔一0〕、令狐氏、不雨氏、叶大夫氏、伯夏氏、魏强氏〔一一〕、豫氏,皆毕氏,本姬姓也。
〔一〕史记魏世家。○铎按:僖廿四年左传:“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御览六百十八引颖容云:“史记不识毕公文王之子,而言与周同姓。”
〔二〕书康王之诰:“毕公率东方诸侯”,疏引王肃云:“毕公代周公为东伯,故率东方诸侯。”
〔三〕“庶世”魏世家作“庶人”。
〔四〕以上本魏世家。世家云:“赵夙为御,毕万为右,以伐霍、耿、魏,灭之。以耿封赵夙,以魏封毕万。”此文有脱误。闵元年左传云:“灭耿,灭霍,灭魏,赐赵夙耿,赐毕万魏。”
〔五〕汉书地理志:“河东郡河北,诗魏国,晋献公灭之,以封大夫毕万。” 〔六〕晋语令狐文子,韦昭注:“魏颗之子魏颉也。”襄三年左传疏云:“世族谱,魏颗、魏绛俱是魏犨之子,颗别为令狐氏,绛为魏氏。”唐书宰相世系表云:“颗以获秦将杜回功封令狐,生文子颉,因以为氏。”
〔七〕礼记乐记疏引世本云:“万生芒,芒生季,季生武仲州,州生庄子绛,绛生献子荼,荼生简子取,取生襄子多,多生桓子驹,驹生文侯。”○铎按:史记索隐引世本作“毕万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此云“自万后九世为魏文侯”,与乐记疏所引世本合。秦嘉谟辑补世本取索隐,张澍世本●集补注取乐记疏,而谓芒、季为二人恐误。果如其说,则此文当删“后”字,殆不然矣。
〔八〕汉书地理志云:“自毕万后十世称侯,至孙称王,七世为秦所灭。”按魏世家自惠王至王假被虏凡七世。○铎按:六国表同。此云“五世而亡”,盖独数襄、哀、昭、安釐、景愍五王耳。若并惠王、王假计之,则为七世。 〔九〕赵策。 〔一0〕史记魏世家云:“从其国名为魏氏。”
〔一一〕元和姓纂云:“魏武子支孙庄子快生强,为魏强氏。”
周厉王之子友封于郑〔一〕。郑恭叔之后〔二〕,为公文氏〔三〕。轩氏〔四〕、驷氏〔五〕、丰氏〔六〕、游氏〔七〕、国氏〔八〕、然氏〔九〕、孔氏〔一0〕、羽氏〔一一〕、良氏〔一二〕、大季氏〔一三〕。十族之祖,穆公之子也,各以字为姓〔一四〕。及伯有氏〔一五〕、马师氏〔一六〕、褚师氏〔一七〕,皆郑姬姓也。
〔一〕史记郑世家。 〔二〕隐元年左传共叔段,杜注:“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鄂,谓之鄂侯。”疏云:“贾、服以共为谥。”此作恭叔,义与贾、服同。○铎按:春秋经、传之“共”,释文及他书引多作“恭”,李富孙春秋左传异文释尝举九事证之。诗韩奕笺:‘古之“恭”字或作“共”,是作“共”者借字也。至疏驳贾、服说,谓“作乱而出,非有其德可称;糊口四方,无人与之为谥”,则洪氏王左诂已议其非矣。 〔三〕“文”当作“父”。庄十六年左传公父定叔,杜注:“共叔段之孙。”0铎按:父、文两形相似,又涉上卫姬姓公文氏而误。
〔四〕左传郑公子喜子罕,其后为罕氏。“轩”与“罕”通,昭元年左传罕虎,公羊传作轩虎。○铎按:广韵二十三旱“罕”字注云:“左传郑有罕氏,出自穆公,以王父字为氏。”子罕见成十四年左氏经、传。
〔五〕左传郑穆公子𬴂子驷,其后为驷氏。○铎按:子驷肮见襄八年左传。
〔六〕旧脱“氏”字。左传郑穆公子子丰,其后为丰氏。世族谱云:“子丰,公子平。” 〔七〕“游”旧作“将”。左传郑穆公子偃子游,其后为游氏。○铎按:子游,公子偃。见成六年左传杜注。 〔八〕左传郑穆公子发子国,其后为国氏。○铎按:公子发见襄九年左传。姓纂二十五德云:“发生侨,字子产,生参,以王父字为氏。”
〔九〕左传郑穆公子子然,其后为然氏。昭四年有然丹。○铎按:杜注:“然丹,郑穆公孙。”
〔一0〕左传郑穆公子嘉子孔,其后为孔氏。○铎按:襄九年。
〔一一〕左传郑穆公子子羽,其后为羽氏。襄卅年有羽颉。世族谱云:“子羽,名翚。”○铎按:公孙挥,字子羽,见襄廿四年左传。
〔一二〕左传郑穆公子去疾子良,其后为良氏。○铎按:宣四年传杜注:“子良,穆公庶子。”
〔一三〕元和姓纂引世本云:“郑穆公生大季子孔志父之后。”按襄十九年左传士子孔,杜注:“子良父。”世族谱志父作公子志,以大季为子良名,与世本异。
〔一四〕○铎按:自轩氏至大季氏凡十族,皆穆公子之后,惟大季似非字。
〔一五〕襄廿九年左传:“郑大夫盟于伯有氏。”亦见卅年传。伯有即子良孙良霄字。
〔一六〕昭七年左传云:“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杜注:“马师氏,公孙锄之子罕朔也。”襄三十年,马师颉出奔,公孙锄代之为马师,与子皮俱同一族。
〔一七〕昭二年左传:“郑公孙黑请以子印为褚师”,杜注:“褚师,市官。”
太伯君吴,端垂衣裳〔一〕,以治周礼。仲雍嗣立,断发文身,
以为饰〔二〕。武王克殷,分封其后于吴,令大赐北吴〔三〕。季札居延州来,故氏延陵季子〔四〕。阖闾之弟夫概王奔楚堂溪,因以为氏〔五〕。此皆姬姓也。
〔一〕王先生云:‘“垂”疑“委”。’○铎按:当从哀七年左传作“端委”。
〔二〕哀七年左传。“
”今作“裸”。○铎按:洪氏左诂云:‘
释文:“裸又作
”,盖本此。’ 〔三〕汉书地理志云:“太伯卒,仲雍立,至曾孙周章,而武王克殷,因而封之。又封周章弟中于河北,是谓北吴,后世谓之虞。”
〔四〕史记吴世家云:“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礼记檀弓:“延陵季子适齐”,郑注:“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春秋传谓延陵延州来。”昭廿七年左传:“吴子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杜注:“季子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按此以延陵即延州来,与郑说同。
〔五〕定五年左传。○铎按:广韵作棠溪氏,堂、棠同。
郑大夫有冯简子〔一〕。后韩有冯亭,为上党守,嫁祸于赵,以致长平之变〔二〕。秦有将军冯劫,与李斯俱诛〔三〕。汉兴〔四〕,有冯唐,与文帝论将帅〔五〕。后有冯奉世,上党人也,位至将军,女为元帝昭仪,因家于京师〔六〕。其孙衍〔七〕,字敬通,笃学重义,诸儒号之曰“德行雍雍冯敬通”,著书数十篇,孝章皇帝爱重其文〔八〕。
〔一〕襄卅一年左传。
〔二〕史记赵世家。
〔三〕史记秦始皇纪。 〔四〕“汉兴”二字旧脱,据汉书冯奉世传补。此言冯氏,俱本奉世传。
〔五〕史记。
〔六〕汉书。
〔七〕当云“曾孙”。
〔八〕后汉书。按传云:‘子豹,字仲文,长好儒学,乡里为之语曰:“道德彬彬冯仲文。”’而不载敬通之号。
晋大夫郇息事献公〔一〕,后世将中军,故氏中行〔二〕,食采于智〔三〕。智果谏智伯而不见听,乃别族于太史为辅氏〔四〕。 〔一〕左传“郇”作“荀”。广韵十八谆“荀”字注云:‘荀姓本姓郇,后去“邑”为“荀”。’
〔二〕文十三年左传中行桓子,杜注:“荀林父也。僖二十八年始将中行,故以为氏。”史记赵世家索隐引世本云:“晋大夫逝敖生桓伯林父。”
〔三〕下当云“故氏智”。宣十二年左传知庄子,杜注:“庄子,荀首。”“智”与“知”同。赵世家索隐引世本云:“逝敖生庄子首。”
〔四〕晋语。 晋大夫孙伯黡实司典籍,故姓籍氏。辛有二子董之,故氏董氏。〔一〕
〔一〕昭十五年左传。○铎按:杜注云:“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适晋为大史,籍黡与之共董督晋典,因为董氏。”
诗颂宣王,始有“张仲孝友”〔一〕,至春秋时,宋有张白蔑矣〔二〕。惟晋张侯〔三〕、张老〔四〕,实为大家。张孟谈相赵襄子以灭智伯,遂逃功赏,耕于●山〔五〕。后魏有张仪、张丑〔六〕。至汉,张姓滋多。常山王张耳,梁人。丞相张苍,阳武人也〔七〕。东阳侯张相如〔八〕。御史大夫张汤〔九〕,增定律令,以防奸恶,有利于民,又好荐贤达士,故受福佑〔一0〕。子安世〔一一〕为车骑将军,封富平侯,敦仁俭约,矜遂权〔一二〕而好阴德〔一三〕,是以子孙昌炽,世有贤胤,更封武始,遭王莽乱,享国不绝〔一四〕,家凡四公,世著忠孝行义〔一五〕。前有丞相张禹〔一六〕,御史大夫张忠〔一七〕;后有太尉张酺,汝南人,太傅张禹,赵国人〔一八〕。司邑闾里〔一九〕,无不有张者。河东解邑有张城,有西张城〔二0〕,岂晋张之祖所出邪?
〔一〕六月。
〔二〕“白”当作“
”,张
见昭廿一年左传。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表距阳侯刘白,汉表作“
”,误与此同。“蔑”字衍,与下行“灭”字相并而误。 〔三〕成二年左传。即解张。 〔四〕成十八年左传。
〔五〕赵策“●山”作“负亲之邱”。○铎按:“●”疑当作“负”,负山即负丘。尔雅释丘:“丘背有丘为负丘”,是此丘所由得名也。赵策一作“负亲之邱”,“亲之”二字盖涉下文“韩、魏、齐、燕负亲以谋赵”而衍。(“负亲”亦见赵策三,黄丕烈战国策札记卷中引吴正传云:‘恐“燕”下“负亲”字衍。’非也。)
〔六〕魏策。
〔七〕并见史记。
〔八〕史记文帝纪十四年。
〔九〕汉书张汤传赞云:“冯商称张汤之先与留侯同祖,而司马迁不言,故阙焉。”
〔一0〕“佑”疑“祜”。诗信南山、桑扈、下武并云:“受天之祜”,郑笺:“祜,福也。”汉书扬雄传长杨赋云:“受神人之福祜。”○铎按:长杨赋“祜”与●、舞、胥、雅为韵,或作“佑”,非。然楚辞天问:“惊女采薇鹿何佑?”与“喜”为韵,则非“祜”之误。王逸注:“佑,福也。”是“福祜”亦可言“福佑”,非必字误。汉书王嘉传:“宜思正万事,顺天人之心,以求福佑。”尤其明证矣。
〔一一〕汉书附汤传。
〔一二〕“矜遂权”当作“务远权”,汉书称其“欲匿名迹,远权势”。按史记货殖传:“微重而矜节”,徐广曰:‘“矜”一作“务”。’此务、矜相涉之证。○铎按:传封侯在前,为车骑将军在后,此文两句当互转。
〔一三〕按汉书张汤传赞云:“汤虽酷烈,及身蒙咎,其推贤扬善,固宜有后;安世履道,满而不溢;贺之阴德,亦有助云。”贺,安世兄也。阴德,谓贺为掖庭令时,视养宣帝有恩。此以“好阴德”属安世,盖误。○铎按:安世传称其隐人过失,即所谓阴德也。
〔一四〕按汉书:“安世五世孙纯嗣侯,恭俭自修,王莽时不失爵,建武中,更封富平之别乡为武始侯。”此叙封武始于王莽前,误也。
〔一五〕汤为御史大夫,安世为大司马;纯为大司空,纯子奋亦为司空,见后汉书纯传。
〔一六〕汉书。
〔一七〕汉书成帝纪阳朔二年。 〔一八〕并见后汉书。前、后,谓东、西京也。
〔一九〕司邑,谓司隶所部邑。
〔二0〕汉书曹参传云:“别与韩信东攻魏将孙东张”,苏林注:“东张属河东。”水经涑水篇:“又南过解县东,又西南注于张阳池。”注云:“又西南径张阳城。竹书纪年齐师逐郑太子齿奔张城南郑者也,汉书之所谓东张矣。”
偃姓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止龙、郦、淫、参、会、六、院、●、高国〔一〕,庆姓樊、尹、骆,曼姓邓、优〔二〕,归姓胡、有、何〔三〕,葴姓滑、齐〔四〕,掎姓栖、疏〔五〕,御姓署、番、汤,嵬姓饶、攘、刹〔六〕,隗姓赤狄〔七〕、姮姓白狄〔八〕,此皆大吉之姓〔九〕。
〔一〕“偃姓舒庸、舒鸠、舒龙、舒共”旧作“优姓舒唐、鸠、舒龙、舒其”,据后纪七注引改。文出世本,见文十二年左传疏。后纪“止”下无“龙”字。按“止龙”当为“舒鲍”,左传疏引世本有舒鲍,此下列鲍姓在郦上可证。“共”世本作“龚”,又别有舒蓼,“参”疑即“蓼”之误。“淫”后纪作“谣”,按当为“繇”,后汉书郅恽传有西部督邮繇延,章怀注:“繇姓,咎繇之后。”“院”后纪作“阮”,当为“皖”,汉书地理志庐江郡皖县在舒与龙舒之后,国名纪二引地记:“皖,偃姓,皋陶后。”“白”与“”偏旁形近之误。“高”当为“鬲”,即汉志平原郡之鬲,国名纪引郡国县道记云:“古鬲国,偃姓,皋陶后。汉为县。”亦见国名纪六。“●”后纪作“棐”,王侍郎云:‘疑是“裴”。’广韵十五灰“裴”字注云:“裴姓,伯益之后,封于●乡,因以为氏。后徙封解邑,乃去邑从衣。”○铎按:“蓼”误作“参”,秦嘉谟说同。其上当据世本六舒补“舒”字,而移至“郦”上。“●”程本作“筑”,秦氏据僖十七年春秋“齐人、徐人伐英氏”,及史记陈杞世家“皋陶之后,或封英、六”,谓“筑”当为“英”。考英即今湖北英山,六即今安徽六安,壤地相接;若伯益乃嬴姓,而解邑在今山西,去偃姓诸国弥远,则知王说谬而秦说是矣。今辄正其文如下:“偃姓舒庸、舒鸠、舒龙、舒共、舒鲍、舒蓼、郦、繇、会、六、皖、英、高国。”言此十三国皆偃姓也。(王绍兰说又有补证,见所为本书序中,徒劳无益,故不引。)
〔二〕“曼”旧作“嫚”。桓七年左传疏引世本云:“邓为曼姓。”九年传:“邓南鄙鄾人。”此作“优”当误。○铎按:秦氏据晋语四改“庆”为“滕”,当是。
〔三〕国名纪六云:‘世本:“胡子国,归姓。”’又云:‘“有”本一作“洧”。’○铎按:襄卅一年左传:“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杜注:“胡,归姓之国。”
〔四〕后纪五、国名纪一,“葴”作“箴”,“齐”作“济”。
〔五〕“掎”后纪十四寒浞传注、国名纪六作“猗”。按上云“黄帝之子”有葴氏、拘氏,此在葴姓下,疑“掎”即“拘”之误。
〔六〕“刹”旧作“杀”,据前纪三、国名纪六改。国名纪“刹”一作“利”。○铎按:“嬛姓饶、穰、谷”,秦氏据路史、左传订如此。
〔七〕周语:‘富辰曰:“狄,隗姓也。”’韦昭注:“隗姓,赤狄也。”
〔八〕昭十二年穀梁传范宁注:“鲜虞,姬姓白狄也。”疏云:“世本文。”此“姮”字疑“姬”之误。○秦氏据程本作“陧”,以为即晋语黄帝后十二姓之酉。○铎按:下文“短即犬戎氏”,“短”与“陧”形不相近,无缘致误。秦说失之。 〔九〕孙侍御云:‘“大吉”疑“太古”。’ 齐有鲍叔,世为卿大夫〔一〕。晋有鲍癸〔二〕。汉有鲍宣,累世忠直,汉名臣〔三〕。汉郦生为使者,弟商为将军〔四〕,今高阳诸郦为著姓。昔仲山甫亦姓樊,谥穆仲〔五〕,封于南阳。南阳者,在今河内〔六〕。后有樊倾子〔七〕。曼姓封于邓,后因〔八〕氏焉。南阳邓县上蔡北有古邓城,新蔡北有古邓城〔九〕。春秋时,楚文王灭邓〔一0〕。至汉有邓通〔一一〕、邓广〔一二〕。后汉新野邓〔一三〕禹,以佐命元功封高密侯〔一四〕。孙太后□〔一五〕性慈仁严明,约敕诸家莫得权,京师清净,若无贵戚;勤思忧民,昼夜不怠。是以遭羌兵叛,大水饥匮〔一六〕,而能复之,整平丰穰〔一七〕。太后崩后,群奸相参,竞加谮润〔一八〕,破坏邓氏,天下痛之〔一九〕。鲁昭公母家姓归氏〔二0〕。汉有隗嚣季孟〔二一〕。短即犬戎氏,其先本出黄帝〔二二〕。
〔一〕见左传。按齐语韦昭注云:“鲍叔,姒姓之后。”
〔二〕宣十二年左传。 〔三〕宣见汉书。宣子永,永子昱,见后汉书。“汉名臣”上当脱“为”字。○铎按:此三鲍并承上文言之,则偃姓十三国当有舒鲍明矣。
〔四〕史记郦食其传。 〔五〕见周语。按后汉书樊宏传云:“其先周仲山甫封于樊,因为氏焉。”
〔六〕续汉书郡国志:“河内郡修武,故南阳,秦始皇更名。有南阳城、阳樊,攒茅田。”刘昭注引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曰阳樊。”
〔七〕昭廿二年左传“倾”作“顷”。
〔八〕“因”旧作“田”。
〔九〕按汉书地理志:“南阳郡邓”,注:“故国。”“汝南郡上蔡”,注:“故蔡国。”“新蔡”,注:“蔡平侯自蔡徙此。”春秋桓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杜注:“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疏云:“贾、服以邓为国,言蔡、郑会于邓之国都。释例以此颍川邓城为蔡地,以邓是小国,去蔡路远,蔡、郑不宜远会其都。”昭十三年左传:“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杜注亦云:“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召陵,汉属汝南,杜云颍川,据当时言之。按汉志及左传注,邓县是邓国,其上蔡、新蔡之邓城,即在召陵西南者,乃蔡地。此合二地为一,盖误。○铎按:此疏谬驳贾、服,沈钦韩已辩之,详左传地名补注一。
〔一0〕庄六年左传。○铎按:史记楚世家:“文王十二年,伐邓,灭之。”楚文王十二年,即鲁庄公十六年,故此传云:“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
〔一一〕史记佞幸传。○铎按:邓通事见遏利篇、贤难篇。
〔一二〕“广”下脱“汉”字。邓广汉,霍光女婿,见汉书霍光传及宣帝纪地节四年。○铎按:此当作“至汉有邓通、邓广汉。后新野邓禹”,“汉后”二字误倒耳。汪以为脱“汉”字,非。
〔一三〕“邓”旧脱。 〔一四〕后汉书。
〔一五〕空围程本作“天”。
〔一六〕“匮”旧作“馈”。
〔一七〕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一八〕论语云:“侵润之谮。”
〔一九〕续汉书五行志云“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言,破坏邓太后家。”事详后汉书邓
传。
〔二0〕襄卅一年左传。 〔二一〕后汉书。
〔二二〕“短”当为“姮”。上云“姮姓白狄”是也。山海经大荒北经云:“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 及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陶氏、繁氏、骑氏、饥氏、樊氏、荼氏,皆殷氏旧姓也〔一〕。汉兴,相国萧何封酂侯,本沛人〔二〕,今长陵萧其后也。前将军萧望之,东海、杜陵萧其后也〔三〕。御史大夫有繁延寿,南郡襄阳人也〔四〕,杜陵、新丰繁其后也。
〔一〕定四年左传“骑”作“锜”,“荼”作“终葵”,又有条氏、尾勺氏、施氏。“殷氏”传作“殷民”。按续汉书五行志注载杜林疏亦作“殷氏”。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杜业云:“汤法三圣,殷氏太平。”’○铎按:洪氏左诂、沈钦韩春秋左传异文释并以荼氏当施氏,沈云:‘荼,古读“舒”,与“施”音相迩。’
〔二〕汉书。按广韵三萧“萧”字注引风俗通云:“宋乐叔以讨南宫万立御说之功,受封于萧,例附庸之国。汉相国萧何即其后氏也。”
〔三〕汉书萧望之传云:“东海兰陵人,徙杜陵。”广韵“萧”字注云:“本自宋支子,食采于萧,后因为氏。汉侍中萧彪始居兰陵,彪玄孙望之居杜陵,望之孙绍复还兰陵。”
〔四〕“郡”旧作“陵”。汉书百官公卿表:“初元三年,丞相司直南郡李延寿子惠为执金吾,建昭二年为卫尉,三年为御史大夫。一姓繁。”按冯奉世后野王传作李,谷永、陈汤、萧望之传作繁。
周氏、邵氏、毕氏、荣氏、单氏、尹氏、镏氏、富氏、巩氏、苌氏〔一〕,此皆周室之世公卿家也。周、召者,周公、召公之庶子,食二公之采,以为王吏,故世有周公、召公不绝也〔二〕。尹者,本官名也〔三〕,若宋有太师〔四〕,楚有令尹、左尹矣〔五〕。尹吉甫相宣王者大功绩〔六〕,诗云,“尹氏太师,维周之底”,也〔七〕。单穆公、襄公、顷〔八〕公、靖公,世有明德,次圣之才〔九〕,故叔向美之以后必繁昌〔一0〕。
〔一〕并见左传。“镏”旧作“锱”。按“镏”与“刘”同,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传称刘康公,杜注:“王季子,其后食采于刘。”襄十五年公羊传云:“刘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刘者何?邑也。其称刘何?以邑氏也。”
〔二〕郑康成诗谱云:“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周公封鲁,死谥曰文公,召公封燕,死谥曰康公,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诗疏云:‘平王以西都赐秦,则春秋时周公、召公别于东都受采,存本周、召之名也,非复岐、周之地。晋书地道记云:“河东郡垣县有召亭。”周则未闻。’按隐六年左传周桓公,杜注:“周,采地。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僖廿四年传召穆公,杜注:“召,采地。扶风雍县东南有召亭。”水经注渭水篇云:‘雍水又东径召亭南,亭故召公之采邑也。京相璠曰:“亭在周城南五十里。”’此西都时周、召采邑之可考者也。“王吏”旧作“主吏”,据程本改。昭卅年左传:“王吏不讨。”周语:“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皆“王吏”之证。 〔三〕毛诗嵩高序郑笺:“尹吉甫,周之卿士也。尹,官氏。”元和姓纂引风俗通云:“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
〔四〕“师”当作“宰”。左传宋有太宰,无太师。○铎按:宋太宰,韩非子说林下篇、内储说上、下篇并有之。
〔五〕并见左传。
〔六〕“者”疑当作“著”,或“有”字之误。○铎按:作“著”是也。
〔七〕节南山。“底”今作“氐”。○铎按:此盖鲁诗。氐、底古通,毛诗用借字。
〔八〕“顷”旧作“颀”。○铎按:“顷”误作“颀”,犹班禄篇“颀甫”讹为“倾甫”矣。
〔九〕王先生云:‘“次”疑“睿”之误。’○铎按:“次圣”即“齐圣”,伪书冏命:“昔在文、武,聪明齐圣”,诗小宛:“人之齐圣”,文二年左传:“子虽齐圣”,本书五德志篇:“齐圣广渊”,皆是也。次、齐古同声,说文“糍”或作“●”,“●”或作“秶”;尔雅释草:“茨,蒺藜。”说文作“荠”,引诗“墙有荠”,今诗作茨;又小雅楚茨,礼记玉藻注作“楚●”,并二字通用之证。王说失之。又劝将篇“次圣继之”,对“上圣”言,与此义别。 〔一0〕并见周语。按穆公为靖公曾孙,此列于襄公上,误也。○铎按:周语下篇“繁”作“蕃”,同。
苦成〔一〕,城名也,在盐池东北〔二〕。后人书之或为“枯”〔三〕;齐人闻其音,则书之曰“库成”〔四〕;炖煌见其字,呼之曰“车成”〔五〕;其在汉阳者,不喜“枯”、“苦”之字,则更书之曰“古成氏”〔六〕。堂溪,溪谷名也,在汝南西平〔七〕。禹字子启者,启开之字也〔八〕。前人书堂溪误作“启”,后人变之,则又作“开”。古漆雕开、公冶长〔九〕,前人书“雕”从易,渻作“周”〔一0〕,书“冶”复误作“蛊”〔一一〕,后人又传〔一二〕作“古”,或复分为古氏、成氏、堂〔一三〕氏、开氏、公氏、冶氏、漆氏〔一四〕、周氏。此数氏者,皆本同末异。凡姓之离合变分,固多此类,可以一况,难胜载也。 〔一〕“成”旧作“城”,据元和姓纂、氏族略五、国名纪五引改。左传、鲁语、晋语并作“苦成”。
〔二〕汉书地理志河东郡安邑,注:“盐池在西南。” 〔三〕苦、枯古通用,仪礼士虞礼:“铏用芼苦”,郑注:‘古文“苦”为“枯”。’
〔四〕“库成”旧作“车”一字。按氏族略五引风俗通云:‘苦成,方言音变为“库成”。’后纪十有库成。
〔五〕“成”旧作“城”。按广韵九麻“车”字注云:“世本有车成氏。”十四清“成”字注云:“晋戊己校尉炖煌车成将,古成氏之后。”后纪十有车成。吴语越大夫苦成,春秋繁露对胶西王问篇作“车成”,亦苦、车音近之证。
〔六〕“成”旧作“城”。按下云“或分为古氏、成氏”。氏族略五引风俗通云:“古成,苦成之后,随音改焉。”后纪十有古成,广韵十四清“成”字注云:“汉有广汉太守古成云。古,音枯。”
〔七〕“西平”当作“吴房”。汉书地理志汝南郡吴房,孟康曰:“本房子国,楚灵王迁房于楚。吴王阖闾弟夫概奔楚,楚封于此,为堂溪氏。以封吴,故曰吴房。今吴房城堂溪亭是。”
〔八〕文有脱误。汉书景帝纪注:‘荀悦曰:“讳启之字曰开。”’闵元年左传疏云:“汉景帝讳启,启、开因是而乱。”
〔九〕并见论语。
〔一0〕“渻”旧作“泊”。按说文云:“渻,少减也。” 〔一一〕旧作“书治汉误作蠹”。按蛊、冶古字通,史记货殖传:“作巧奸冶”,徐广曰:‘一作“蛊”。’后汉书马融传:“田开、古蛊”,章怀注:‘蛊,音冶。晏子春秋曰:“公孙捷、田开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蛊”与“冶”通。’
〔一二〕“传”与“转”同。○铎按:史记文帝纪十四年:“鲁人公孙臣上书陈终始传五德事”,索隐:“传,音转也。”
〔一三〕“堂”旧作“常”。 〔一四〕“漆”旧作“梁”。按广韵五质:‘漆,俗作“柒”。’柒、梁形近之误。
易曰:“君子以类族辩物〔一〕”,“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其德”〔二〕,“学以聚之,问以辩之〔三〕。”故略观世记,采经书〔四〕,依国土,及有明文,以赞贤圣之后〔五〕,班〔六〕族类之祖,言氏姓之出,序此假意二篇,以贻后贤今之焉也〔七〕。
〔一〕同人像词。“辩”叙录作“变”。本书“辩”多为“变”,此盖后人据王易改之。
〔二〕见赞学篇。彼文“识”作“志”,“蓄”作“畜”。
〔三〕干文言。 〔四〕汉书元帝纪初元二年诏云:“道以经书。” 〔五〕汉书叙传云:“总百氏,赞篇章。”颜师古注:“赞,明也。”
〔六〕“班”别也。
〔七〕按“今之焉”三字有误,“今”或是“合”,此二语与前“略记显者,以待士合挹损”意旨相同。淮南子修务训云:“通士者,不必孔、墨之类,哓然意有所通于物,故作书以喻意,以为知者也。”“假意”盖即“喻意”之义。○铎按:“今”疑“参”之坏,“也”犹“耳”。此二篇记历代兴亡之迹,藉以劝戒,故云“序此假意二篇,以贻后贤参之焉耳”。又此篇只疏列国之氏,不无抵牾漏略,张澍养素堂文集卷十七姓氏论尝议之,文繁不具引。
叙录〔一〕第三十六
夫生于当世,贵能成大功,太上有立德,其下有立言〔二〕。阘茸而不才〔三〕,先〔四〕器能当官〔五〕,未尝服斯
〔六〕,无所效其勋。中心时有感,援笔纪数文〔七〕,字以缀愚情,财令不忽忘〔八〕。刍荛虽微陋,先圣亦咨询〔九〕。草创〔一0〕叙先贤,三十六篇〔一一〕,以继前训〔一二〕,左丘明五经〔一三〕。 〔一〕○铎按:凡古人著书,叙皆在后,又多为韵语,此亦然。 〔二〕襄廿四年左传。
〔三〕史记贾谊传云:“阘茸尊显”,索隐引胡广云:“阘茸,不才之人。” 〔四〕“先”疑“
”。
〔五〕文十年左传云:“当官而行。”
〔六〕新书官人篇云:“王者官人有六等,六曰厮役。”斯、厮古今字。哀二年左传:“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厮役。”释文:‘ “厮”字又作“斯”。’引韦昭注汉书云:“析薪曰斯。”按诗:“墓门有棘,斧以斯之。”毛传:“斯,析也。”说文无“厮”字,依音义当作“斯”。宣十二年公羊传:“厮役扈养”,新序杂事四亦作“斯役”。汉书食货志云:“服役者不下二人”,颜师古注:“服,事也。”○铎按:“
”程本作“役”。
,古文役。
〔七〕初学记廿一引尚书中候云:“元龟负图出,周公援笔以时文写之。”
〔八〕“财”与“才”同。说文云:“忽,忘也。忘,不识也。”二字连文。汉书翟方进传:‘陈庆云:“前我为尚书时,尝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馀。”’
〔九〕诗板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按汉书艺文志论小说家云:“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此文本于彼。
〔一0〕论语云:“裨谌草创之。”
〔一一〕“先贤”二字疑误。○铎按:“先贤”与“前训”当互易。此节通为五言,“六”上疑脱“有”字。
〔一二〕周语云:“咨之前训。”○铎按:“以”上疑脱一字。
〔一三〕白虎通五经篇云:“五经何谓?易、尚书、诗、礼、春秋也。”左传序疏:沈氏云:‘严氏春秋引观周篇云:“孔子将修春秋,与左邱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邱明为之传,共为表里。”’汉书艺文志注:“左邱明,鲁太史。”按“草创”下数语,疑有脱误。
先圣遗业,莫大教训。博学多识,疑则思问〔一〕。智明所成,德义所建。夫子好学,诲人不倦〔二〕。故叙赞学第一。
〔一〕论语。凡经书已注本篇者,此不重出。
〔二〕论语。
凡士之学,贵本贱末。大人不华,君子务实〔一〕。礼虽媒绍,〔二〕必载于贽〔三〕。时俗趋末,惧毁术〔四〕。故叙务本第二。
〔一〕文五年左传云:“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
〔二〕仪礼聘礼云:“士为绍摈。” 〔三〕孟子云:“出疆必载质。”“贽”与“质”同。白虎通文质篇云:“贽者质也;质己之诚,致己之悃愊也。”
〔四〕句脱一字。程本作“行术”。○铎按:“术”上疑脱“圣”字,下云“遂远圣述”,是其例。
人皆智德,苦为利昏〔一〕。行污求荣〔二〕,戴盆望天〔三〕。为仁不富,为富不仁〔四〕。将修德行,必慎其原。故叙遏利第三。
〔一〕史记平原君传论云:‘鄙语曰:“利令智昏。”’说苑贵德篇云:“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为善德者,利败之也。” 〔二〕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 〔三〕汉书司马迁传答任安书云:“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后汉书第五伦传云:“戴盆望天,事不两施。”
〔四〕孟子。
世不识论,以士卒化〔一〕,弗问志行,官爵是纪。不义富贵,仲尼所耻〔二〕。伤俗陵迟〔二〕,遂远圣述〔四〕。故叙论荣第四。
〔一〕字误。王侍郎云:‘“卒化”当作“族位”。论荣篇云:“今观俗士之论也,以族举德,以位命贤。”下文又以族、位对文,是其证。’
〔二〕论语。
〔三〕荀子宥坐篇云:“世之陵迟亦久矣。”汉书于定国传云:“俗化陵夷”,颜师古注:“言颓替也。”“陵夷”与“陵迟”同,说文作“夌●”。
〔四〕“述”字误。俞樾云:‘述,读为“术”。诗日月篇:“报我不述”,释文曰:“述,本亦作术。”述、术古通用,非误也。’○铎按:俞说是也。下叙本政云:“述在于君”,亦以“述”为“术”。
惟贤所苦〔一〕,察妒所患,皆嫉过己,以为深怨〔二〕。或因颣衅〔三〕,或空造端〔四〕。痛君不察,而信谗言〔五〕。故叙贤难第五。 〔一〕方言云:“惟,凡思也。”
〔二〕燕策云:“我有深怨积怒于齐,而欲报之。”
〔三〕“颣衅”旧作“类舋”。淮南子泛论训云:“夏后氏之璜,不能无考;明月之珠,不能无颣。”高诱注:“考,瑕衅也。颣,盘若丝之结颣也。”
〔四〕汉书楚元王后刘向传元帝诏云:“俗人乃造端作基,非议诋欺。”
〔五〕诗沔水云:“谗言其兴”,毛传:“疾王不能察谗也。”青蝇云:“无信谗言。”
原明所起,述暗所生〔一〕,距谏所败〔二〕,祸乱所成。当涂之人,咸〔三〕欲专君〔四〕,壅蔽贤士,以擅主权〔五〕。故叙明暗第六〔六〕。
〔一〕○铎按:“述”疑当作“迹”。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迹汉功臣,亦皆剖符世爵”。贾谊传:“窃迹前事”,师古注:“寻前事之踪迹。”迹、迹同。汉三老赵宽碑:“追迹前勋”,本书本政篇:“远迹汉元以来”,皆其义。“迹”或作●,故讹。
〔二〕史记殷本纪云:“知足以拒谏。”“距”与“拒”通。
〔三〕“咸”旧作“成”。
〔四〕治要载申子大体篇云:“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晏子春秋谏下云:“臣专其君,谓之不忠。”
〔五〕管子明法解云:“臣有擅主者,则主令不得行,而下情不上通。”
〔六〕○铎按:本篇“暗”作“暗”,同。
上览先王,所以致太平〔一〕,考绩黜陟,著在五经。罚赏之实,不以虚名。明豫德音〔二〕,焉问扬庭〔三〕。故叙考绩第七。 〔一〕“太”字衍,本篇“致平”凡四见。法言寡见篇云:“因秦之法,清而行之,亦可以致平乎?”汉书王莽传:“辅翼于帝,期于致平。”颜师古注:“致太平。”后汉纪明帝纪:‘宋均曰:“治皆致平。”’后汉书崔骃后实传政论云:“以严致平,非以宽致平也。”马融传广成颂云:“致平于仁义之渊。”中论审大臣篇云:“其术诚合乎致平之道。”又云:“治国致平之术。”皆其证。○铎按:笺“本篇”当云“此篇”。 〔二〕“豫”疑当作“务”。昭四年左传云:“先王务修德音。”
〔三〕易夬:“扬于王庭。”○铎按:“焉”犹“乃”也,“于是”也。说见经传释词二。扬庭,谓大公无私。 人君选士,咸求贤能。群〔一〕司贡荐,竞进下材〔二〕。憎是掊克〔三〕,何官能治?买药得雁〔四〕,难以为医。故叙思贤第八。
〔一〕“群”旧作“君”。
〔二〕史记儒林传云:“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汉书王嘉传云:“下材怀危内顾。”
〔三〕诗荡。“憎”今作“曾”。○铎按:此盖本鲁诗。
〔四〕广韵三十谏:“赝,伪物。”雁、赝古今字。韩非子说林下云:‘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雁往。齐人曰:“雁也。”鲁人曰:“真也。”’○铎按:能,古音奴来反,说见唐韵正。
原本天人,参连相因〔一〕,致和平机〔二〕,述〔三〕在于君,奉法选贤,国自我身〔四〕。奸门窃位〔五〕,将谁督察〔六〕?故叙本政第九。
〔一〕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云:“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
〔二〕毛诗芣卫序云:“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郑笺:“天下和,政教平也。”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天下和平。” 〔三〕“述”当作“术”。○铎按:述、术通,见上叙论荣。 〔四〕淮南子泰族训云:“身者,国之本也。”
〔五〕注见贤难篇。 〔六〕“察”字失韵。○铎按:尔雅释诂:“存,察也。”察、存双声,察,读为“存”,即以“存”与人、因、君、身为韵。犹诗小雅小旻:“是用不集”,毛传:“集,就也。”集、就双声,集,读为“就”,即以“就”与犹、咎、道为韵;大雅常武:“以修我戎”,戎、汝双声,戎,读为“汝”,即以“汝”与祖、父为韵;易剥象传:“终不可用也”,用、以双声,用,读为“以”,即以“以”与“载”为韵(丰象传用、事协,亦同)。此皆古人变文协韵之例,说见经义述闻卷二、古书疑义举例一、三。汪以“察”字失韵,盖偶疏耳。
览观古今,爰暨书传〔一〕,君皆欲治,臣恒乐乱。忠佞溷淆,〔二〕各以类进,常苦不明〔三〕,而信奸论〔四〕。故叙潜叹第十。
〔一〕汉书成帝纪赞云:“博览古今。”异姓诸侯王表序云:“书传所记,未尝有焉。”律历志云:“稽之于古今,考之于经传。”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贤不肖浑殽”,颜师古注:“浑殽,杂也。”“浑殽”与“溷淆”同。五行志又作“溷肴”。
〔三〕○铎按:“常”当作“帝”。本篇云:“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参听民氓,断之聪明,反徒信乱臣之说,独用污吏之言”,又云:“或君则不然,苟眩于爱,惟言是从”,即此所谓“帝苦不明,而信奸论”也。常、帝形近多相乱,述赦篇:“其文常曰”,“常”讹作“帝”,犹此“帝”讹作“常”矣。 〔四〕汉书京房传云:‘房尝宴见,问上曰:“幽、厉之君何以危?所任者何人也?”上曰:“君不明而所任者巧佞。”’ 夫位以德兴,德贵忠立,社稷所赖,安危是系。非夫谠直贞亮,仁慈惠和〔一〕,事君如天〔二〕,视民如子〔三〕,则莫保爵位,而全令名。故叙忠贵第十一。
〔一〕文十八年左传云:“宣慈惠和。” 〔二〕宣四年左传云:“君,天也。” 〔三〕注见救边篇。
先王理财,禁民为非〔一〕。洪范忧民〔二〕,诗刺末资〔三〕。浮伪者众,本农必衰。节以制度,如何弗议?故叙浮侈第十二。
〔一〕易系辞下传。 〔二〕汉书食货志云:“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二者生民之本。”
〔三〕诗板云:“丧乱蔑资”,毛传:“蔑,无;资,财也。”郑笺云:“其遭丧祸,又素以赋敛空虚,无财货以共其事,穷困如此。”说苑政理篇又云:‘“相乱蔑资,曾莫惠我师”,此伤奢侈不节以为乱者也。’“末资”即“蔑资”,蔑、末古通用,汉书韦玄成传云:“于蔑小子”,即书顾命“眇眇予末小子”也。○铎按:刘向用鲁诗说,此亦同。 积微伤行,怀安败名〔一〕,明莫恣欲〔二〕,而无悛容〔三〕。足以愎谏〔四〕,闻善不从。微安召辱,终必有凶。故叙慎微第十三。
〔一〕僖廿三年左传云:“怀与安实败名。”
〔二〕“明莫”犹言“晨昏”,或“明”为“朝”之坏。○铎按:或说长。程本“欲”讹“欢”。
〔三〕襄八年左传云:“亦无悛容。”
〔四〕僖十五年左传云:“愎谏违卜。”
明主思良,劳精贤知〔一〕。百寮阿党〔二〕,不核真伪,苟崇虚誉〔三〕,以相诳曜,居官任职〔四〕,则无功效〔五〕。故叙实贡第十四。
〔一〕汉书匡衡传云:“卑体劳心,以求贤为务。”韩非子难二:‘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人。”’“劳精”注见慎微篇。
〔二〕礼记月令云:“是察阿党。”
〔三〕“誉”旧作“举”,卢学士改。 〔四〕史记汲黯传:‘庄助曰:“使黯任职居官,无以逾人。”’
〔五〕汉书朱博传云:“分职授政,以考功效。”翟方进传云:“陈咸内自知行辟亡功效。”○铎按:此章换韵。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先王之制,皆足代耕。增爵损禄,必程以倾〔一〕。先益吏俸,乃可致平〔二〕。故叙班禄第十五。
〔一〕逸周书史记解云:“昔有毕程氏,损禄增爵,群臣貌匮,比而戾民,毕程氏以亡。”毕、必古字通。○铎按:管子版法解:“往事毕登”,宋本作“必”。隐元年左传:“同轨毕至”,说苑修文篇、隐三年公羊传注并同,白虎通崩薨篇作“必”。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万祥毕臻”,文选作“必”。今本逸周书作“毕程氏”,盖后人不识古字而改之。又诗荡:“大命以倾。” 〔二〕○铎按:“致平”见上,亦见下章。
君忧臣劳〔一〕,古今通义〔二〕。上思致平,下宜竭惠〔三〕。贞良信士,咸痛数赦。奸宄繁兴,但以赦故。乃叙述赦第十六〔四〕。
〔一〕越语:‘范蠡曰:“为人臣者,君忧臣劳。”’
〔二〕汉书董仲舒传:“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铎按:语本孟子滕文公上篇。
〔三〕“惠”疑“虑”之误。考绩篇云:“群臣所当尽情竭虑称君诏也。”○铎按:惠、慧古字通,论语卫灵公篇:“好行小慧”,郑注:‘鲁读“慧”为“惠”。’即其证。“竭慧”犹言“竭知”。义、惠,支、脂合韵,与上叙浮侈同。本篇用韵之例,或通章隔句韵,或四句一换韵。如汪说,则后六句有韵,而“义”字失韵矣。
〔四〕前后文俱云“故叙”,此作“乃”,变文使与上相避。
先王御世,兼秉威德,赏有建侯,罚有刑渥。赏重禁严〔一〕,臣乃敬职。将修太平,必循此法〔二〕。故叙三式第十七。
〔一〕“禁严”二字旧倒。
〔二〕“循”旧作“媚”。按考绩篇云:“世主不循考功,而思太平。”今据改。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一〕。日力不暇,谷何由盛?公卿师尹,卒劳百姓〔二〕,轻夺民时,诚可愤诤!故叙爱日第十八。
〔一〕管子山权数篇云:“谷者,民之司命也。”初学记廿七引范子:‘计然云:“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
〔二〕诗节南山。
观吏所治,斗讼居多。原祸所起,诈欺所为。将绝其末,必塞其原。民无欺诒,世乃平安〔一〕。故叙断讼第十九。
〔一〕论衡宣汉篇云:“圣主治世,期于平安。” 五帝三王,优劣有情〔一〕。虽欲超皇,当先致平〔二〕。必世后仁〔三〕,仲尼之经。遭衰奸牧,得不用刑?故叙衰制第二十。 〔一〕白虎通号篇云:“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后汉书曹褒传肃宗元和二年诏云:“三五步骤,优劣殊轨。”章怀注引孝经钩命决云:“三皇步,五帝骤,三王驰。”
〔二〕白虎通云:“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烦一夫扰一士以劳天下,不为皇也。不扰匹夫匹妇,故为皇。”○铎按:虽、唯古字通,言唯其欲超越三皇,则当先致太平也。
〔三〕论语。
圣王忧勤〔一〕,选练将帅〔二〕,授以𫓧钺〔三〕,假以权贵。诚多蔽暗,不识变势,赏罚不明,安得不败?故叙劝将第二十一。
〔一〕毛诗鱼丽序云:“始于忧勤,终于逸乐。”汉书司马相如传云:“王者固未有不始于忧勤,而终于佚乐者也。”
〔二〕史记赵世家云:“选练举贤,任官使能。”
〔三〕淮南子兵略训云:‘凡国有难,君自宫召将诏之。将军受命,卜吉日以受鼓旗。君入庙门,西面而立。将入庙门,趋至堂下,北面而立。主亲操钺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𫓧”与“斧”同。
蛮夷猾夏〔一〕,古今所患。尧、舜忧民〔二〕,皋陶御叛〔三〕;宣王中兴〔四〕,南仲征边〔五〕。今民日死,如何弗蕃〔六〕?故叙救边第二十二。
〔一〕志氏姓篇“猾”作“滑”。
〔二〕孟子云:“圣人之忧民如此。”
〔三〕“御”旧作“术”。按“御”与“御”同。○铎按:“抵御”字正当如此作。
〔四〕毛诗序云:“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
〔五〕诗常武。 〔六〕诗嵩高云:“四国于蕃”,郑笺:“四国有难,则往捍御之,为之蕃屏。”哀十六年左传:‘子西曰:“吾闻胜也信而勇,不为不利,舍诸边竟,使卫藩焉。”’杜注:“使为屏藩之卫。”“蕃”与“藩”通。 凡民之情,与君殊戾,不能远虑〔一〕,各取一制〔二〕,苟挟〔三〕私议〔四〕,以为国计。宜寻其言,以诘所谓〔五〕。故叙边议第二十三。
〔一〕论语云:“人无远虑。”
〔二〕“各”旧作“督”。按本篇云:“各取一阕”,今据改。 〔三〕“挟”旧作“扶”。 〔四〕管子法法篇云:“明君在上位,民毋敢立私议自贵者。”
〔五〕汉书贾谊传云:“听言之道,必以其事观之,则言者莫敢妄言。”
边既远门〔一〕,太守擅权。台阁不察〔二〕,信其奸言,令坏〔三〕郡县,殴民内迁。今又丘荒,虑必生心〔四〕。故叙实边第二十四。
〔一〕王先生云:‘“门”疑“阙”。’继培按:作“阙”是也。本篇云:“小民谨劣,不能自达阙廷。”后汉书南蛮板楯蛮夷传云:“虽陈冤州郡,而牧守不为通理,阙庭悠远,不能自闻。”亦一证。
〔二〕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诫篇云:“光武皇帝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章怀注:“台阁,谓尚书也。”
〔三〕“令坏”旧作“今怀”。 〔四〕王先生云:‘“必”疑“戎”之误。庄廿八年左传云:“戎之生心。”’○铎按:“虑”当作“虏”,二字形音俱近,故讹。本篇云:“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又云:“西羌、北虏,必生窥欲。”是其明证矣。王说失之。又按此以“心”与权、言、迁合韵,知闭口音之变,汉末已然。近人谓始于胡曾之时,考之未审耳。胡曾有戏妻族语不正诗,见全唐诗。 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一〕。蓍龟卜筮,以定嫌疑〔二〕。俗工浅源〔三〕,莫尽其才。自大非贤〔四〕,何足信哉?故叙卜列第二十五。
〔一〕易系辞下传。
〔二〕礼记曲礼云:“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
〔三〕○铎按:“源”疑当作“顽”,声之误也。广雅释诂一:“顽,愚也。”本篇云:“世俗小人,浅陋愚戆。”是其义。
〔四〕句有误字。○铎按:“大非”二字疑倒。本篇云:“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又云:“及周史之筮敬仲,庄叔之筮穆子,可谓能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者矣。”故曰“自非大贤,何足信哉”?
易有史巫〔一〕,诗有工祝〔二〕。圣人先成,民后致力〔三〕。兆黎劝乐〔四〕,神乃授福〔五〕。孔子不祈,以明在德〔六〕。故叙巫列第二十六。
〔一〕巽九二。
〔二〕楚茨。
〔三〕桓六年左传云:“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四〕王侍郎云:‘孟子:“而民欢乐之”,音义:“欢乐本亦作劝乐。”臧氏玉琳经义杂记引左氏昭九年注疏,谓晋、唐时本皆作“劝乐”,又引中庸“子庶民则百姓劝”,及汉书王莽传注,以证“欢”为“劝”之误。今按灵台篇:“不日成之”,郑笺云:“言说文王之德,劝其事,忘己劳也。”绵篇:“鼛鼓弗胜”,毛传云:“言劝事乐功也”,孔疏云:“是其劝乐之甚也。”“劝事乐功”即解“劝乐”之义。’
〔五〕桓六年左传云:“民和而神降之福。” 〔六〕即本篇“子路请祷”事也。礼记礼器云:‘君子曰:“祭祀不祈。”’郑注:‘祈,求也。祭祀不为求福也。诗云:“自求多福”,福由己耳。’在‘孔子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之后,古本或有“君子”作“孔子”者。○铎按:礼器此节下文亦称“孔子曰”,则“祭祀不祈”亦孔子语甚明。 五行八卦,阴阳所生,禀气薄厚,以著其形〔一〕。天题厥象,〔二〕人实奉成〔三〕。弗修其行,福禄不臻。故叙相列第二十七。
〔一〕论衡无形篇云:“人禀气于天,气成而形立。”
〔二〕诗麟之趾疏引中候握河纪云:“帝轩题象,麒麟在囿。”后汉书曹褒传章怀注引帝命验曰:“顺尧考德,题期立象。”宋均注云:“题五德之期,立将起之象。”“题象”盖用彼文。
〔三〕白虎通三正篇云:“王者当奉顺而成之。”
诗称吉梦〔一〕,书传亦多,观察行事,占验不虚。福从善来,祸由德痡〔二〕,吉凶之应,与行相须〔三〕。故叙梦列第二十八。
〔一〕斯干。
〔二〕尔雅释诂云:“痡,病也。”
〔三〕说苑敬慎篇:‘老子曰:“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新书大政上篇云:“行之善也,粹以为福已矣;行之恶也,粹以为菑已矣。故受天之福者,天不功焉;被天之菑,则亦无怨天矣,行自为取之也。”
论难横发,令道不通。后进疑惑,不知所从〔一〕。自昔庚子,而有责〔二〕云。予岂好辩〔三〕?将以明真。故叙释难第二十九。
〔一〕论语云:“后进于礼乐”,何晏注:“先进、后进,谓士先、后辈也。”汉书游侠陈遵传云:“为后进冠。”冯奉世传杜钦疏云:“臣闻功同赏异,则劳臣疑;罪钧刑殊,则百姓惑。疑生亡常,惑生不知。所从亡常,则节趋不立;不知所从,则百姓亡所错手足。”
〔二〕“责”旧作“贵”。
〔三〕孟子。
朋友之际,义存六纪〔一〕,摄以威仪〔二〕,讲习王道〔三〕,善其久要,贵贱不改。今民迁久〔四〕,莫之能奉〔五〕。故叙交际第三十。
〔一〕白虎通三纲六纪篇云:“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
〔二〕诗既醉。
〔三〕易兑象曰:“君子以朋友讲习。”汉书扬雄传长杨赋云:“士有不谈王道者,则樵夫笑之。”又法言吾子篇序云:“降周及孔,成于王道。”颜师古注:“言自周公以降,至于孔子,设教垂法,皆帝王之道。”或云:“王”当为“至”。○铎按:朋友交际,岂皆讲习王道?至道所包者广,当是也。
〔四〕论语云:“民散久矣。”迁、散同义,周语云:“犹有散迁懈慢,而著在刑辟,流在裔土。”○铎按:“散”之为“迁”,犹“播散”之为“播迁”,“盘散”之为“蹁
”矣。志氏姓篇作“今民散久”。
〔五〕“奉”当作“矣”,与上韵协。○铎按:作“矣”是也。
君有美称,臣有令名,二人同心,所愿乃成。宝权神术,勿示下情〔一〕,治势一定〔二〕,终莫能倾。故叙明忠第三十一。
〔一〕“勿”旧作“勾”。按韩非子二柄篇云:“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难三云:“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主道篇云:“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将自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皆“勿示下情”之义。 〔二〕○铎按:本篇作“治势一成”,“成”亦“定”也。易系辞上传:“乾坤定矣”,虞翻注:“定,谓成列。”吕氏春秋仲冬纪:“以待阴阳之所定”,高诱注:‘“定”犹“成”也。’周礼小司徒:“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郑注:‘登,成也;“成”犹“定”也。’周语下:“听无耸,成也”,晋语二:“谋既成矣”,四:“民无成君”,吴语:“吴、晋争长未成”,韦昭注并云:“成,定也。”此二字古音同部,故互训也。
人天情通,气感相和,善恶相征,异端变化〔一〕。圣人运之,若御舟车,作民精神,莫能〔二〕含嘉。故叙本训第三十二。
〔一〕淮南子泰族训云:“圣人者,怀天心声,然能动化天下者也。故精诚感于内,形气动于天,则景星见,黄龙下,祥风至,醴泉出,嘉谷生,河不满溢,海不溶波。逆天暴物,则日月薄蚀,五星失行,四时干乖,昼冥宵光,山崩川涸,冬雷夏霜。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
〔二〕“能”疑“不”。○铎按:“莫能”二字疑倒。
明王统治,莫大身化〔一〕,道德为本,仁义为佐〔二〕。思心顺政,责民务广,四海治焉,何有消长?故叙德化第三十三。 〔一〕管子权修篇云:“身者,治之本也。”君臣上篇云:“身立而民化。”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之立法,先自为检式仪表,故令行于天下。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故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道应训:‘詹何曰:“臣未尝闻身治而国乱者也,未尝闻身乱而国治者也。”’
〔二〕淮南子览冥训云:“持以道德,辅以仁义。”说苑谈丛篇云:“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道之所在,天下归之;德之所在,天下贵之;仁之所在,天下爱之;义之所在,天下畏之。”
上观大古,五行之运,咨之诗、书,考之前训〔一〕。气终度尽,后代复进。虽未必正,可依传问〔二〕。故叙五德志第三十四。
〔一〕周语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故实。”后汉书胡广传云:“必议之于前训,咨之于故老。”
〔二〕“问”当作“闻”。哀十四年公羊传云:“所传闻异辞。”白虎通礼乐篇云:“圣人之道,犹有文质,所以拟其说,述所闻者,亦各传其所受而已。”○铎按:此书多以“问”为“闻”,注见遏利篇“呜呼问哉”下。
君子多识,前言往行。类族变物〔一〕,古有斯姓。博见同□□□□□□□□□□□□□〔二〕。故叙志氏姓第三十五。
〔一〕○铎按:本篇引易作“辩物”,说详彼。 〔二〕○铎按:此章脱文十三,诸本皆如是。校写既竟,辄详绎篇旨而补之。少孙续史,窃附通人;束
补亡,存思在昔。十三字如下:“祖,以赞贤圣。序此假意,待士揖损。”
附录一传赞
后汉书王符传
王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也。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友善。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馀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其指讦时短,讨
物情,足以观见当时风政,著其五篇云尔。(节)
后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安定,乡人有以货得雁门太守者,亦去职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又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惊遽而起,衣不及带,屣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欢。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逢掖。”言书生道义之为贵也。符竟不仕,终于家。 韩愈后汉三贤赞之一
王符节信,安定临泾。好学有志,为乡人所轻。愤世著论,潜夫是名。述赦之篇,以赦为贼良民之甚,其旨甚明。皇甫度辽,闻至乃惊,衣不及带,屣履出迎。岂若雁门,问雁呼卿?不仕终家,吁嗟先生!
附录二序跋
乾隆甲戌镇原重刊潜夫论序
余自蚤岁受读昌黎文集,即识后汉三贤名,迨读范史,始得详其里居世次,及其著述文章,而潜夫先生者,又吾邻邑临泾人,其景慕尤甚焉。
临泾在今镇原县,县治之北百数十步,有潜夫山,山上有亭曰思潜亭,山后有墓曰潜夫墓。余以躬养之暇,盖尝至其地,登其亭,访其事,悠然想见其为人,未尝不流连志之。
夫先生一布衣耳,而又丁汉室之衰,非有丰功伟烈,足以耀当时而垂后世也。而度辽一迎,荣流当代;昌黎一赞,名炳儒林,夫岂无所修为,而令人爱慕一至此欤?
甲戌夏,原人将刻其全论若干篇,祈序于余。余职列词馆,凡有关国家政治之大,人物风俗之美者,分宜修明而表章之,矧以斯论之镌,一事而三善备焉,敢以谫陋,而自诿不能欤?
我皇上崇儒重道,微显阐幽,使千百年久晦遗书,灿然复明于世,则文治之洽也。宰是邑者,能以劝农课士之暇,首举其乡之先达者以为多士法,则邑令之明也。邑士人能不吝其所有,急所先务,使先贤著作不至消蚀殆尽,则儒风之盛也。嗟呼!睹斯刻者,其必不以余三善之言为少谬矣。又宁至望古遥集,疑范史五篇为未备,昌黎一赞为虚文也哉!乾隆甲戌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北地李方泰序
重刊潜夫论序
易曰:“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然观乐行忧危,则知龙德而隐,必其器识百倍于流俗,虽终其身不求闻达,而本立德以立言,自可与立功者并垂于不朽。
潜夫王先生,安定临泾人也。其本传载于后汉书,其论三十馀篇,仅传其五,而其全编则见汉魏丛书。余向读其论,见其剀切详明,无所不备,未尝不掩卷太息,而想见夫潜之所以为潜也。
壬申冬,余筮仕镇原,阅邑乘,知镇原即古之临泾,署之北为潜夫山,山之原有潜夫墓,余以时陟其山,拜其墓,见其祠宇就倾,略为补葺。窃以先生之学,其在汉也,讵不足以博富贵?乃遁世无闷,遗佚长终,古人所以深叹于寂寞也。
岁甲戌,诸生出其全编,谋授梓人,余阅之,知其为丛书本也。其中阴陶、帝虎,所在过多,余孤陋寡闻,与文学刘君孟祥,各以所知,订其一二,其馀一仍旧编,付之剞劂,凡三阅月而工竣。诸生快读其书,其亦有闻风兴起,好学立志者乎!祝其鲁堂周泰元
刻潜夫论跋 吾乡潜夫先生,后汉懿士也。本传称其著论三十馀篇,而邑乘仅载其五,思欲购其全集,而山陬僻壤,家鲜藏书,每兴文献无征之感。丙寅冬,应试平郡,偶得之于市肆残编中。因思秉懿之好,人有同心,镇邑之人,无不欲读先生之书,非重刊何以广同好?但集中字多舛讹,弗克校雠,未敢冒昧从事。今邑侯祝其周父师、广川孟祥刘先生详加参订,多所更正。于是邑之绅士踊跃醵资,远征梓人而剞劂之。始事于甲戌三月,至闰四月而告竣。自是镇邑之人无不获读先生之书矣,快孰大焉!同里后学张镇、方恒跋(此刻无足取,版亦久毁,节录序跋三篇,聊存甘肃乡土文献耳。铎识)
王绍兰潜夫论笺序 潜夫论三十五篇,行世本讹夺错简,棼如散丝。范史所载仅五篇,又经蔚宗删改。元和姓纂、太平御览、路史诸书每有征引,淮别滋多。唐、宋以来,久无善本,求是去非,盖其难也。
昔者吾友汪主事因可,绩学超奇,通心而敏,会萃旧刻,网罗佚闻,宏鬯雅言,审定文读,草创于嘉庆己巳、庚午间。时绍兰读礼家居,晨夕化我,耳剽绪言颇详。辛未服阕,握手河梁,方谆谆以盐铁论托其校勘,答言绣就是书,续行属草,郑重而别,江关闲阔,忽忽者七八年。绍兰奉职无状,罢官归,而因可墓有宿草。键户省愆,故人长往,庭蒿门雀,不复闻空谷足音矣。
一日,陈子东为告以因可书久成,已为代谋剞劂,因视之书而属之叙。受而读之,窃悲因可丰于学,啬于年,又喜其能以书自延其年;东为爱因可,莫能助其年,而能行其书以延其年,诚可贵也。
它日遍读之,叹其解谬达旨,传信阙疑,博访通人,致精极核,且能规节信之过而理董之,自称曰笺,宗郑申毛之义,意在斯乎!
惟采及刍言,是谓狐裘羔。即如断讼篇“诛率”,公羊隐五年:“卫师入盛”,传:“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何休注云:“分别之者,责元率。”当时未举以相告。又如志氏姓篇“●”疑是“裴”,尚有风俗通“裴氏,伯益之后”,见后汉书桓帝纪注,亦未引证,则绍兰之疏略可知。
今索居多暇,温寻旧文,又得如干条,要皆𬣡说谰言,无裨百一,九原不作,质正莫由。
绍兰窃自惟质钝学荒,罕问扬雄奇字之亭,莫窥蔡邕异书之帐,又无西州漆简之授,徒讽南阁篆文之遗,深慕礼堂写定之勤,殊愧任城墨守之陋,是以瑟缩经年,不能下笔。东为敦迫不已,重其嗜古籍,竺故交,乃略书原委,附录鄙说于后,勉副盛心焉。嘉庆己卯秋七月王绍兰序
浮侈篇:“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于”当为“其”,太平御览兵部引作“其弹外不可御盗,内不足禁鼷鼠”。
“校饰车马,多畜奴婢。”盐铁论散不足篇:“今富者连车列骑,骖贰辎軿。中者微舆短毂,烦尾掌蹄。夫一马伏枥,当中家六口之食,亡丁男一人之事。”又云:“今庶人富者,银黄华瑵,结绥韬杠。中者错镳涂采,珥靳飞𫐉。”又云:“今县官多畜奴婢,坐禀衣食,私作产业为奸利。百姓无斗筲之储,官奴累百金;黎民昏晨不释事,奴婢垂拱敖游也。”此车马奴婢浮侈之证。
汪继培潜夫论笺自序
王符潜夫论行于今者,有明程荣本、何镗本。何本出于程,不为异同。别有旧本,与白虎通德论、风俗通义合刻。风俗通义卷首题云“大德新刊”,三书出于同时,盖元刻也。
元刻文字视程本为胜,边议、巫列、相列、梦列、释难诸篇,简编脱乱,不如程本,其务本、遏利、慎微、交际、明忠、本训、德化、志氏姓诸篇,各本脱乱并同。以意属读,得其端绪,因复是正文字,疏通事辞,依采经书,为之笺注。
谨案王氏精习经术,而达于当世之务。其言用人行政诸大端,皆按切时势,令今可行,不为卓绝诡激之论。其学折中孔子,而复涉猎于申、商刑名,韩子杂说,未为醇儒。然符以边隅一缝掖,闵俗陵替,发愤增叹,未能涉大庭与论议,以感动人主,又不得典司治民,以效其能,独蓄大道,托之空言,斯贾生所为太息,次公以之略观者已。
是本以元刻为据,其以别本及他书所引改补者,曰“旧作某,据某本某书改”,“旧脱某,据某本某书补”。其以己意改补者,止曰“旧作某”,“旧脱某”。采获众说,各称名以别之。嘉庆十有九年岁在甲戌三月汪继培序
黄丕烈士礼居藏明刻本潜夫论跋 潜夫论以此本为最古,明人藏
率用此。余旧藏本为沈与文、吴岫所藏。冯己苍所藏,即从此出。中有缺叶,出冯抄之后所补,故取冯抄校之,已多歧异。顷从坊间购此,首尾完好,适五柳主人应他人之求,遂留此辍彼。丙寅夏荛圃识(此书今藏北京图书馆,跋亦见士礼居藏书题跋记。铎识)
费士玑跋 予读潜夫论数周,所读系程荣刻本,中间讹谬不少,辄以意签于上方,惜无善本可证。今假荛翁所藏此本校之,得十之二三:“稷契”作“稷”,“”即“●”字也,程本误作“稷禹”;“砥●”者,“砥矢”也,“”古“矢”字,即诗“周道如砥,其直如矢”,程刻改作“砥励”。又按此本并无缺叶,板心八十九者,即八十七也,系误刻;其九十页虽缺,仍不缺,文理皆贯,特误空一叶叶数耳。道光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震泽费士玑记
“稷●”见三式篇
“砥●”见德化篇
附录三着录
隋书经籍志子部:潜夫论十卷后汉处士王符撰
旧唐书经籍志子录儒家类:潜夫论十卷王符撰
唐书艺文志子录儒家类:王符潜夫论十卷 宋史艺文志子类儒家类:王符潜夫论十卷
崇文总目儒家类:潜夫论十卷王符撰
郡斋读书志子部儒家类:潜夫论十卷 右后汉王符撰。在和、安之世,耿介不同于俗,遂不得进,隐居著书二十馀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范蔚宗取其忠贵、浮侈、实贡、爱日、述赦五篇,以为足以观见当时风俗,颇润益其文。后韩愈亦赞其述赦旨意甚明云。
中兴馆阁书目儒家:王符潜夫论十卷
直斋书录解题杂家类:潜夫论十卷汉安定王符节信撰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儒家类:潜夫论十卷
汉王符撰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后汉书本传称:“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二十馀篇,以议当时得失,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
今本凡三十五篇,合叙录为三十六篇,盖犹旧本。卷首赞学一篇,论励志勤修之旨;卷末五德志篇,述帝王之世次;志氏姓篇,考谱牒之源流;其中卜列、相列、梦列三篇,亦皆杂论方技,不尽指陈时政。范氏所云,举其著书大旨尔。
符生卒年月不可考。本传之末,载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里,符往谒见事。规解官归里,据本传在延熹五年,则符之著书在桓帝时,故所说多切汉末弊政。惟桓帝时,皇甫规、段颎、张奂诸人屡与羌战,而其救边、边议二篇乃以避寇为憾,殆以安帝永初五年尝徙安定、北地郡,顺帝永建四年始还旧地,至永和六年又内徙,符安定人,故就其一乡言之耶?然其谓“失凉州则三辅为边,三辅内入则宏农为边,宏农内入则洛阳为边,推此以相况,虽尽东海犹有边”,则灼然明论,足为轻弃边地之炯鉴也。
范氏录其忠贵、浮侈、实贡、爱日、述赦五篇入本传,而字句与今本多不同,晁公武读书志谓其有所损益,理或然欤?
范氏以符与王充、仲长统同传,韩愈因作后汉三贤赞。今以三家之书相较,符书洞悉政体似昌言,而明切过之;辨别是非似论衡,而醇正过之,前史列之儒家,斯为不愧。惟贤难篇中,称邓通吮痈为忠于文帝,又称其欲昭景帝之孝反以结怨,则纰谬最甚,是其发愤著书,立言矫激之过,亦不必曲为之讳矣。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子部儒家类:潜夫论十卷 汉王符撰。凡三十五篇,又叙录一篇。符遭逢乱世,以耿介忤俗,发愤著书。然明达治体,所敷陈多切中得失,非迂儒矫激务为高论之比也。
郑堂读书记子部儒家类:潜夫论十卷汉魏丛书本 汉王符撰。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四库全书着录,隋志、新、旧唐志、崇文目、读书志、通考、宋志俱载之。晁氏称其“在和、安之世,耿介不同于俗,遂不得进,隐居著书三十六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范蔚宗取其忠贵、浮侈、实贡、爱日、述赦五篇,以为足以观见当时风俗,颇润益其文。后韩愈亦赞其述赦旨意甚明云。”今案末卷叙录,自赞学以迄志氏姓,本三十五篇,称三十六篇者,连叙录在内也。以其本传考之,节信之著书,当在桓帝之世。虽以耿介忤时,发愤著书,然明达治体,所敷陈多切中汉末弊政,非迂儒矫激务为高论比也。所以蔚宗作传,并录入忠贵以下五篇,与王充、仲长统传合为一卷,而统论之,亦取其皆以著书名世耳。其实是书兼有论衡、昌言之长,故唐、宋人着录皆列之儒家云。
郑堂读书记补逸子部儒家类:潜夫论笺十卷湖海楼丛书本
国朝汪继培笺。仕履见史部正史类苏潭绩学渊博,考证极精,尝笺释盐铁、潜夫二论,陈东为春称其“钩稽乙注,眇极茧丝”。惜年未中寿而没。其盐铁论笺未有成书,此编亦仅初稿,未经厘订,然引证详核,深得旨趣。又所据者,为元时白虎通德论、风俗通义及此书合刊本,参校程荣、何镗诸本,及他书所引,或改补,或存疑,俱详注于下,真善本也。其前自序,作于嘉庆甲戌,至己卯秋,东为得其遗书,属王晚闻绍兰审定而付之梓。晚闻为序,并以编中所未及者,条列百馀条,系所作序后,以为之补焉。(汪继培,清萧山汪辉祖子,字因可,号苏潭,嘉庆乙丑进士,官吏部主事。所校列子亦精,并在湖海楼丛书中。王绍兰,字畹馨,号南陔,又王宗炎,字以除,号晚闻居士,皆萧山人。此以晚闻为绍兰号,误。铎识)
附录四佚文
仁义不能月升,财帛而欲日增,余所恶也。意林三(王仁俊经籍佚文疑此潜夫论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