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邹亡鸟 中华文库 ← ← 桔逾淮为枳 烛邹亡鸟《晏子春秋》作者:晏婴 鹏与焦冥 → → ↑ 返回《中国古代寓言》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召吏欲杀之。 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