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可以苟合论 中华文库
论曰:昔者圣人之将欲有为也,其始必先有所甚难,而其终也至于久远而不废。其成之也难,故其散之也不易。其得之也重,故其失之也不轻。其合之也迟,故其散之也不速。夫圣人之所为详于其始者,非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忧其终之易败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忧其终之易失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忧其终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从而节文之,绸缪委曲而为之表饰,是以至于今不废。及其后世,求速成之功,而倦于迟久,故其欲成也止于其足以成,欲得也止于其足以得,欲合也止于其足以合。而其甚者,又不能待其足。其始不详,其终将不胜弊。呜呼,此天下治乱、享国长短之所从出欤?圣人之始制为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也,坐而治政,奔走而执事,此足以为君臣矣。圣人惧其相易而至于相陵也,于是为之车服采章以别之,朝觐位著以严之。名非不相闻也,而见必以赞。心非不相信也,而出入必以籍。此所以久而不相易也。杖屦以为安,饮食以为养,此足以为父子矣。圣人惧其相亵而至于相怨也,于是制为朝夕问省之礼,左右佩服之饰。族居之为欢,而异宫以为别。合食之为乐,而异膳以为尊。此所以久而不相亵也。生以居于室,死以葬于野,此足以为夫妇矣。圣人惧其相狎而至于相离也,于是先之以币帛,重之以媒妁。不告于庙,而终以为妾。昼居于内,而君子问其疾。此所以久而不相狎也。安居以为党,急难以相救,此足以为朋友矣。圣人惧其相渎而至于相侮也,于是戒其群居嬉游之乐,而严其射御饮食之节。足非不能行也,而待摈相之诏礼。口非不能言也,而待介绍之传命。此所以久而不相渎也。
天下之祸,莫大于苟可以为而止。夫苟可以为而止,则君臣之相陵,父子之相怨,夫妇之相离,朋友之相侮久矣。圣人忧焉,是故多为之饰。《易》曰:“藉用白茅,无咎。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此古之圣人所以长有天下,而后世之所谓迂阔也。又曰:“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贲。”尽矣。